方案在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可以为我们的行动提供明确的方向。我们要合理安排篇幅,避免过于啰嗦或过于简略。方案的评估和改进是持续优化的过程,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并及时调整方案。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一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我社区启动“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
在我社区范围内居住,成员无违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1、宣传发动阶段:广泛宣传,通过口头、板报、网格等多种形式,积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此次活动。
2、征集和评比阶段:大力征集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鼓励居民毛遂自荐、群众或组织大力推荐,然后通过先进事迹的评比活动,评选出群众心目中的先进人物和候选人。
3、民主评选阶段: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征集的事迹进行民主评选,民主决议,确定人选。
4、公示表彰阶段:在辖区内公示”最美家庭“名单,并召开总结大会。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促进文明建设工作稳步开展。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二
为深入落实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寻找“文明家庭”,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挖掘一批“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创新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全县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区域强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
凡居住在盂县城区,有固定居所,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绝不做有损国家利益和形象的事。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养成。乐观豁达、关爱家人,爱岗敬业、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和睦、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彼此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晚辈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平等互待、互敬互爱、忠诚恩爱、包容接纳、共同管理和承担家庭事务。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团结友善、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学习氛围浓厚,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6、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倡导绿色消费,不铺张浪费,勤俭持家并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做到文明餐饮,积极传播健康理念。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搞铺张浪费。
7、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恶劣行为。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曾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6、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7、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一)宣传发动(8月20日至8月31日)。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印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在盂县电视台、新盂县等媒体刊播评选活动通知,通过盂县发布微信公众号宣传发布,营造浓厚评选氛围。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结合评选标准和工作实际,搭建活动平台,广泛宣传发动,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寻找发现(9月1日至9月30日)。
在开展寻找“文明家庭”活动中,要善于发现、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各类“文明家庭”涌现出的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的家庭美德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及助人为乐、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社会公德,引导广大家庭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积极开展两大主题活动。
一是开展晒出幸福照片活动。通过自荐、互荐、互评的基础上,围绕评选标准七方面内容晒出家庭幸福照片,并附上500字左右的家庭故事。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各自开展特色活动,要充分挖掘各单位、各村(社区)的幸福事迹,要求村村(社区)都要晒出照片,并保证数量和质量。时间要求是9月1日至9月20日。
二是开展树立良好家风活动。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家庭,开展讲家庭故事、讲家风、说家训活动,引导每个家庭将优秀的家风树起来、挂出来,各乡镇(城镇办)要打造1个示范村(社区),新闻媒体要注重宣传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创建、文明评选的社会氛围。时间要求是9月21日至9月30日。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在两大主题活动的基础上,将形成一本盂县“文明家庭”感人故事集、一组“文明家庭”幸福生活照、一部“文明家庭”风采展示片、一本家风家训征文集。
(三)申报推荐(10月1至10月15日)。
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两大主题活动,进一步充实活动内容,广泛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组织推荐或家庭自愿申报、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文明家庭”候选家庭上报“文明家庭”评选办公室。乡镇(城镇办)推荐的“文明家庭”不得少于3户;县直各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荐本系统涌现出的“文明家庭”,推荐表一式五份(a4纸),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五份,家庭生活照(2张)并附电子版。
(四)评选公示(10月中下旬)。
“文明家庭”评选实行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网络投票请关注盂县发布微信公众号,专家评审团由社会专业人士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文明家庭”和“文明家庭”提名奖获得者将由微信公众号票数和专家评审分数共同决定。并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最终评选出“文明家庭”10户、“文明家庭提名奖”10户并适时进行统一表彰。
1、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安排。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在县文明办、县妇联领导下,担起职责、发挥作用,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要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作为推进文明家庭创建的重要抓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按照要求和程序精心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报送工作。
2、面向基层家庭,坚持客观公正。文明家庭推荐评选,群众基础十分重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多听取群众反映,使寻找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要严格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进行推荐评选,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把宣传文明家庭贯穿到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调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通过开设专题、新闻报道、互动访谈等形式,记录文明家庭好故事,讲述家里家外新气象,报道评选表彰进展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文明家庭评选和创建文明家庭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的热潮。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三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市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乡村文明户在培育文明乡风家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现就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以提高全市公民素质,促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热情,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以水步镇20条行政村为创建主体,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实现乡风文明、村风和谐、民风淳朴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发展。从20xx年起每年在全市每条行政村命名“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不少于1户、评选镇级“星级文明户”不少于3户的原则,加大社会影响力和参与覆盖面,积极在我镇各村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一)坚定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农村新乡贤,支持村两委工作,发挥村民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议事会,为乡村发展献言建策。
(二)热心社会公益,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集体财产,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支持文明村镇建设。
(三)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等活动。
(四)有优良家风家训,家庭文化氛围浓厚,践行移风易俗,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优秀家庭典范。
(五)家庭和睦,孝敬父母,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台山市文明委在江门市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指导,各镇、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小组长组织小组评议会,对村组内家庭户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并在村组内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形成书面名单报送村委会。
第二步:村委会初审。本着“统一尺度,保持平衡”的原则,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对各村民小组报送的“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初级审核、定星,选定3-4户“星级文明户”,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要及时复查复议,对不符合“星级文明户”评选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将“星级文明户”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镇政府。
第三步:镇审核。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后,初审“一票否决”事项,结合实际对评选达标的家庭授予镇级“星级文明户”称号,根据评选结果每条行政村择优推荐1-2户镇级“星级文明户”申报台山市“星级文明户”。
第四步:市、县级评定。台山市文明办牵头,对上报的镇级“星级文明户”进行“一票否决”事项审定,对达到评选标准的命名为“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总数不少于277户。每年从“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中进行择优上报至江门市文明办,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经江门市文明委审定,命名为“江门市星级文明户”,树立标杆示范。
“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每年各行政村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对获得“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进行复查,对新达标的要给予通报表扬,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进行奖励,对不达标的要进行警示,对违反“一票否决”事项的将撤销“星级文明户”称号,并在村民大会上予以通报,有关情况报水步镇文明办备案。
“一票否决”事项包括:
1.家庭成员有当年有违法违纪行为。
2.家庭成员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加“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行为。
10.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污水乱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引领文明风尚和提升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各行政村的“星级文明户”达标评选情况将纳入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等重要内容,实行量化管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于“星级文明户”评选始终,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落实到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各村要依托各类传统节日活动、村庄节庆活动、文明乡风传承活动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融入节日活动中。发挥镇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平台,定时、定点、定内容为广大村民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健康生活方式,以乡土故事、家训、童谣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百姓文化生活中。
(三)加强工作融合推进。要把“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与法治教育、文化工作、城乡结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村镇创建达标“十个一”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使“星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四)加强群众宣传发动。我镇在宣传平台要继续深入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基层的评选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重点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村(居)在农村、院墙、楼栋宣传栏设置长期固定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向村民广泛宣传文明新风,张榜宣传创建活动中“星级文明户”事迹典型。
(五)加强激励机制保障。要坚持创建活动紧扣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镇贯彻台山市文明办精神,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星级文明户”评选激励措施,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分类型、多形式的精神激励,发动公益企业、爱心商家以及有条件的村要对“星级文明户”进行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创评的积极性和创评工作的有效性。市文明办将策划举办年度交流活动,为本年度“台山市星级文明户”颁发牌匾。在制定和实施惠民利民政策时,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向“星级文明户”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惠农强农富农、就业创业、单位评优评先等优惠政策。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四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以评选“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通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向阳村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旨在把广大农民吸引和凝聚到农村的“三个文明”建设中来,通过“十星级文明户”的.争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地经济、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实际,“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五爱星:爱党,爱社会主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诚实守信,尊老爱幼。无岐视、虐待、遗弃老人、妇女、儿童行为。模范遵守《村民荣辱准则》。
法纪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普法”学习,家庭成员懂法、守法、用法,无偷盗、欺诈、乱占耕地、乱搭建筑及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恪守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义务星:认真履行公民应尽义务,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完成劳动义务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
科技星:热爱科学,不断增强科技意识。积极参加科技培训,订阅报刊杂志,努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运用科技致富的能力。致富星: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年家庭人均收入不低于本村人均收入,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积极帮助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羊”。
计生星: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无早婚、早育、未婚先孕、超生现象。积极参加卫生保健知识学习。
新风星:树立良好家风,家庭成员文明礼貌。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移风易俗,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做到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重男轻女。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文教星:尊重知识,尊师重教,支持教育事业,学龄儿童无辍学。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文体活动,不参与黄、赌、毒等丑恶活动。
团结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卫生星: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整洁卫生,房屋周围无杂草、垃圾、污物,力求门前屋后有绿化。饮用水卫生安全,积极参加改水改厕,按规定建卫生厕所。禽畜圈养。环保意识强,不污染环境。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具体方法:以农户为基本参评单位,由农户申报初评委初评村民大会评议村委会审核公示报乡镇备案挂牌上星。农户获6星以上(含6星)挂牌,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分五个阶段进行。以后每年复查一次,并进行相应的“增星”、“减星”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规范化。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召开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动员会,村两委要组织党员干部逐户上门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争创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及涌现的先进典型。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五
我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创建文明村为主线,以促进村风文明为重点,以创评“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不断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和谐创建活动,有力的提高了村民素质和城乡文明水平。为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表彰 “千优”十星级文明户。特制定如下方案。
这次 评选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要围绕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重教尚文、勤劳致富、遵纪守法、履行义务、计划生育、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热心公益十个方面内容,要严格创评标准条件,严格创评程序,确保创评效果。
根据考评标准要求,组织召开创评工作会议,对整个创评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按照星级文明户档案的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召开村民会议,评选出十星级文明户,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要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全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次检验。各组认真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把创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评选要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决不能应付了事,流于形式;要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标准条件,不搞照顾;要充分体现民意,真正把各方面过硬的先进评选出来,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我村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省文明委《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七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创建全国文明村村作为促进我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来抓,把争创全国文明村村与各行各业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各种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最广泛地动员群众参与争创活动,促进提高村(居)民的文明养成水平,全面提升三友形象,力争“十一五”期间将我村建成全国文明村村。
“十一五”期间实现全国文明村村目标,抓好村(居)民素质、文明示范、秩序治理、文化先导、新农村建设五大工程,达到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稳定、安全的社会秩序;丰富、高雅的文化生活;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文明、开放的村村形象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十五”期间,我村通过加大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城村文明创建工作宣传,加大对村域内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对村域内环境卫生保洁、乱堆乱放和摊外摊、店外店、户外广告(牌匾)的监管,在不同程度上提高了市民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同时使得村容村貌形象和市场秩序规范得到了一定改善和提高。“十一五”期间,我村将按照进一步加强宣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常态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要求,实现全国文明村村目标。我村争创工作将突出一个重点,抓好五大工程。
(一)突出一个重点。
环境专项整治按照上级相关的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部署我村的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我村城村综合管理职能,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举全村之力量,组织开展各项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和文明创建常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来推进三友村的文明创建工作,切实解决“脏、乱、差”等问题,创建优美整洁的村村环境。重点开展四项整治。
1、整治环境卫生。
扎实有效的开展环卫工作,提高环卫人员为民服务意识,通过主动上门等有效形式实现城村规划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做到村域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确保日常保洁。帮助、指导、督促各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坚持开展“月末周五”卫生大扫除等创建活动,发挥各村公共卫生委员和村护林员作用,清理公路沿线生活、建筑垃圾,加大对建筑垃圾乱倒现象查处力度,整治河道卫生,改善村(居)的公共卫生环境。
以农民新村为重点,综合整治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美化、包亮化、包绿化)和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
加强村域内施工弃土管理,实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减少弃土(建筑垃圾)运输污染,以主动服务促进项目建设与文明创建协调发展。取消公路沿线不符合要求设置的洗车点、修车点。
2、整治交通秩序。
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开展机动车尤其是摩托车及非机动车等的专项治理和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治理;机动车在指定的地点内有序停放。
3、整治违法建设。
村建管站在日常巡逻中加大对违章搭建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镇执法局反馈。应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禁乱搭乱建,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和有碍市容市貌的建筑。
(二)抓好五大工程。
1、村民素质提升工程。
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等多种媒体强化文明创建成果宣传;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和文明创建宣教工作。
(1)思想道德教育。一是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培育“四有”公民。二是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教育,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揽农业农村工作全局。三是要广泛宣传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并把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家庭、学校、单位、社会全方位的道德教育网络,着力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
(2)城村意识教育。一是要开展以“创文明村村、做文明村(居)民”为主题,开展各类群众性的公益活动和志愿者行动,增强村(居)民现代文明、旅游、卫生、交通、环境、环保、法律等七种意识。二是加强城村先导意识教育,引导村(居)民充分认识“文明村村”在现代文明建设中的中心地位和引导示范作用,强化“文明村村”的观念,使村(居)民自觉地将自身素质的提高与村村的先进性统一起来。三是加强村情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文明三友,从我做起”系列活动,让广大居民充分参与文明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创建,共同维护三友的文明新形象的氛围。
(3)法律规范教育。一是要加强普法教育,在全体村(居)民中进一步普及各种法律知识。二是要做好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贯彻与落实。三是坚持教育与惩诫结合,开展“不文明行为大家评”,设立“曝光台”,切实纠正各种不文明行为,强化村(居)民法规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2、文明示范创建工程。围绕总目标,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形成涵括各个层次的文明示范工程。
(1)开展创“文明村(居)民”活动。党风政风决定民风,要坚持以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文明建设为先导,推动文明村(居)民工程建设。通过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效应,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引导村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文明村(居)民。
(2)开展创“五好文明家庭”、“十星户”和“文明婆媳”评比活动。以弘扬家庭美德为主题,活跃家庭文化生活,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和落后习俗,和睦家庭邻里关系,热心公益事业。每年全村表彰一批“五好文明家庭”、“十星户”和“文明婆媳”。
(3)开展创“安全文明村”及“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以优化群众生活环境为主题,加强村(居)配套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大力整治社区“脏、乱、差”,完善村(居)全民健身场所,加强村(居)居民自治。深入井展“安全文明村”及“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广大村(居)民做文明市民。
(4)开展创“文明行业““安全文明景点“活动。以提高工作水平和旅游接待服务为中心,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各行业的文明程度为目标,促进各行业和景点两个文明协调发展。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要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做到:遵守职业道德,在单位做个好干部;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成员;三是妻围绕行业工作和旅游接待业务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工作水平和旅游服务质量,创建服务、接待行业“零投诉”。四是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旅游环境,以优美的环境影响人。
(5)开展创“文明单位”活动。一是要大力开展党政机的使民服务。在党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行首问制、一条龙服务,实行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按期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题,改变政府工作作风。三是要在政法、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坚持文明执法。执证上岗,亮证执法,力戒以罚代管、粗暴执法、徇私枉法、执法违法等现象,打造三友良好的法制环境。
3、专项秩序治理工程。主要抓好三个“专项治理”,营造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1)专项治理治安秩序。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控制各类刑事案件上升幅度,及时依法查处聚众赌博等案件;完善综合治理网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群防群治、毗邻地区联防调解制,维护村区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2)专项治理文化市场秩序。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强化对出版物市场、音像市场、网吧和电游市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等在市面露头,大力整顿电子游戏厅等“两室一厅”,净化文化市场。
(3)专项治理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各种欺行霸市行为、偷逃骗税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选择一批购物商场开展文明示范商场活动,创建全村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4、先进文化引导工程。
(1)加大文化宣传力度,倡导文明新风。以先进的文化教育人,以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生活吸引人,引导人们自觉反对和抵制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和封建迷信活动,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各种活动。
(2)加大文化投入力度,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根据财政的增长幅度,按比例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计划。
(3)加大文化引导力度,培育文化市场。在各村(居)设置必要的文化配套设施和网点,满足和扩大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文化建设,活跃旅游文化、校园文化,营造浓厚的`三友文化建设大讨论氛围。
5、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
(1)加强村民自治,努力推进民主科学管理。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点抓好村居两委班子建设。二是进一步提高村(居)规范化工作,健全各村(居)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村居两委议事、党员议事、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开展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监督和各类民主评议活动,使村民真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人。实施“村财村管、组财村管、村管村用、村管组用”的财务管理体制。管好、用好村(居)集体资金,大力发展村(居)生产经营、公益性建设及其它基本建设。以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为杠杆,倡导文明新风尚。对关爱老人、文明行商、科技致富、回乡创业等村(居)民予以扶持,对天灾人祸、孤寡老人和弱智人群等村(居)民予以帮助,对不务正业、违法乱纪和不遵守村规(村规)民约的村(居)民实行有效制裁,引导村(居)民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孝顺爱家、关爱社会,实现乡风文明。
(2)继续加强干部驻村制,积极将文明创建工作向村组延伸。一是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村(居)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村(居)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相应的组织和队伍,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帮助、指导、督促各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坚持开展“月末周五”卫生大扫除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村公共卫生委员和村护林员作用,改善村(居)的公共卫生环境,创建文明卫生村村。三是加大生态建设。要求各村(居)认真落实生态致富家园项目,大力推广沼气一池四改;加强村庄周围的生态的保护,特别是古木名树和文物古迹的保护;四是以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完善各村(居)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庄的卫生条件为基础,加快各村(居)农民新村建设,有计划地加大村庄道路硬化、供水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
(3)强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依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针,在全村范围内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参加外出务工,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家乡创业;组织开展送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活动,为农民解决科技难题,加快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大力开展“三反对”(反对赌博、反对封建迷信和反对婚丧嫁取大操大办),规范棋牌室经营活动,加大对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的查处力度,提倡农民从简操办婚丧事,移风易俗,创建健康、文明、祥和居民生活环境;积极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新型的婚育观念,提倡晚婚晚育,鼓励少生优生;实行殡葬改革,积极落实殡葬管理措施,完成各村公墓建设;积极开展“祟尚科学,远离邪教”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开展旅游淡季村(居)民管理、服务技能培训活动,提高村(居)民就业技能,为凤凰旅游输入大量服务人才,强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教和卫生事业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文化育人,质量强校”战略,积极开展“助学”“奖教”活动,创建我村教学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办学质量高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体制;以“关注卫生保健,倡导科学文明”为主题,创建我村拥有集医疗、保健于一体的理疗机构,建立健全完整的公共卫生体系,给群众和游人营造良好的就医、保健环境。
(4)扎实开展综治工作,夯实村(居)综治基础。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综合治理网络,维护村区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综治宣传工作,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xx区文明委决定开展第三届xx区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xxx。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7日。
(一)xx辖区内所有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的家庭,都可以参与文明家庭的评选。
(二)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的家庭,以及积极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家庭。
(三)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从本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家庭或工作职责服务范围内的群众家庭中,对获得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及xx区本级荣誉个人的优秀家庭(如八桂楷模、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公务员、优秀警察、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最美护士、优秀体育运动员、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最美xx人、十星级文明户等)中综合衡量、择优推荐。驻宜部队可从军烈属、荣誉军人、好军嫂等优秀家庭中直接推荐。
河池市xx区文明家庭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家庭评选办法》进行推荐评选。已获得历届“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的家庭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九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南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建设美丽生态宜居籍山的目标,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宣传表扬一批环境整洁优美、功能特色明显、文化底蕴丰厚、示范带动性强的“美丽宜居村庄”、有创意、有特色的“最美庭院”、门前洁、庭院洁、厕所洁的“清洁示范户”和符合孝老爱亲星、诚信守法星、环保卫生星、移风易俗星、热心公益星五星标准的“五星文明户”,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乡村面貌的改造提升,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不竭动力。
每季度开展一轮评选。
21个村328个村民组和17274户农户。
(一)美丽宜居村庄。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详见评选现场量化评分细则。
(二)最美庭院。达到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示范美、身心美、村庄美、乡风美的目标。详见评选量化评分表。
(三)清洁示范户。庭院干净、厕屋整洁、无暴露垃圾。
(四)五星文明户。孝老爱亲、诚信守法、环保卫生、移风易俗、热心公益。
(一)组织申报。各村召开“两委”会议,对已整治过的村民组和农户庭院进行评估,推选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村庄和农户庭院,择优推荐上报镇创建办,并填写相应推荐表,每季度末月28日前上报本季度的参评对象。
原则上各村每季度推荐的参评对象每个类型不少于3个,每个参评对象至少提交4张展示照片,其中一张为全景图,其余可为局部特色图,且必须为实景图(不包括设计图、效果图等)。图片电子版为jpg格式,2兆以上大小。杜绝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现场评分。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组织农业办、创建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对照评分细则,到现场对每个参评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按权重95%计入总分。
(三)问卷调查。主要了解村“两委”宣传发动、村民主动参与情况,群众对开展该项工作的满意程度,按权重5%计入总分。
(四)奖项设置。根据得分情况,在总分85分以上的参评对象中,每季度由高分到低分分别评选出“美丽宜居村庄”5个、“最美庭院”25户、“清洁示范户”20户、“五星文明户”20户。
(一)作为考核依据。评选结果作为镇对村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创建评分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该村民组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考核依据。
(二)开展正向激励。对获评的村庄和农户进行正向激励,发放荣誉证书、牌匾和以奖代补资金、奖品,其中获得“美丽宜居村庄”村民组的奖励10000元,可用于获奖行政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作;获得“最美庭院”的农户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获得“五星文明户”的农户奖励价值300元的奖品,获得“清洁示范户”的农户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相关奖补及奖品资金由镇财政承担。
(三)开展“回头看”。每个季度对上个季度获评对象进行“回头看”,综合得分低于85分的,予以除名,并收回荣誉牌匾。
(一)精心组织实施。镇联村班子成员为此次活动第一责任人,以此次活动为抓手,督促所联系村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指导报评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三会一课”、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组会议等方式,做好宣传引导,使活动内容、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收集在整治、评选等环节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事迹,弘扬良好家风。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镇广大群众积极改善周边环境,自觉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中。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十
关于在全镇试点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安排意见。
各村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农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根据区文明委《关于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安排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决定在全镇试点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现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农户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细胞,是农村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只有不断深化文明农户创建工作,真正做到入户到人,才能有效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近年来,全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各村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创评活动,为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民主法制意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十星级文明农户”创评活动已经不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群众参与积极性逐渐淡化,直接影响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纵深发展。区文明委结合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总结“十星级文明农户”创评活动经验,结合全区广大群众的思想实际,决定在全区农村试点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五星文明户”是原有“十星级文明农户”创评活动的改进和创新,提炼和浓缩,创评标准简明具体,更加贴近农村实际,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创评方法更具有操作性,创评机制更加完善,对于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推动文明村镇创建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三、创评标准。
1.科技致富之星。
(1)积极学习推广新技术,家庭成员中有1—2名科技明白人。
(2)积极发展生产,带头创业增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家庭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全村平均水平。
2.遵纪守法之星。
(1)积极参加普法教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依法办事。
(2)热心集体公益活动,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无违规行为。
(3)家庭成员无赌博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
3.诚实守信之星。
(1)诚信从业,不损公肥私,不损人利己,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欺诈抵赖。
(2)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恶意欠费及偷漏税行为。
(3)家庭成员诚恳待人、恪守信用,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4.和谐友爱之星。
(1)夫妻和睦,男女平等,尊老爱幼。
(2)邻里团结,互帮互促,不搬弄是非,无矛盾纠纷。
(3)积极参与好婆婆、好媳妇、和谐家庭等创评活动。
5.文化卫生之星。
(1)家庭成员坚持读书看报,室内有图书字画,参与并支持文化教育事业。
(3)移风易俗,勤俭办事,反对封建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方法程序。
“五星文明户”评选采取全面参与与树立典型相结合、综合评选与单项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镇“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分推荐初评、评审公示、命名表彰、集中宣传四个程序进行。
1.推荐初评。以社为单位,分别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每社推荐评选综合性“五星文明户”2户,科技致富之星、遵纪守法之星、诚实守信之星、和谐友爱之星、文化卫生之星等单项典型户各1户。
2.评审公示。村党支部、村委会对各社推荐评选情况进行复审评定,对评审确定的“五星文明户”和各单项典型户在全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命名表彰。经公示后确定的“五星文明户”和各单项典型户,分级进行命名表彰:各单项典型户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命名表彰,报乡镇备案;“五星文明户”报乡镇审定后由乡镇党委、政府命名表彰,报区文明办备案,并择优推荐4—6户,以乡镇党委正式文件报区文明委,由区文明委命名表彰(区文明委表彰的乡镇不再重复表彰)。
4.集中宣传。各村设置“五星文明户”光荣榜,对评选出的“五星文明户”和各单项典型户进行宣传。区上确定部分事迹突出的“五星文明户”通过电视、网络进行集中宣传。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农村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以推进“四在农家”创建活动为抓手,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宣传发动,突出打造品牌,注重体现实效,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扎实推进创评活动深入开展。试点村要选取群众基础好,威信高,热心精神文明创建的人员,组成评议会,把好推荐审核关,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2.规范评选程序。各村要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的原则,坚决避免减少程序、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的现象,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增强创评活动吸引力和凝聚力。
3.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不断创新激励机制,确保奖励扶助措施落实到位,真正把创评活动纳入有经济支撑的规范化轨道。对评出的“五星文明户”和各类单项典型户,一方面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声势,扩大影响面,增强农户的荣誉感;另一方面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优惠扶持政策,使创评活动与农户切身利益挂钩,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创评质量。
4.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有效载体,大力宣传创评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程序及优惠支持措施,力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典型引路、示范推动,在科技致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和谐友爱、文化卫生等方面培养出看得见、摸得着的典型,从不同侧面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广大农户依据身边的典型来衡量自己,以可亲、可信、可学的先进事迹来加强自我约束和教育引导,通过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村容村貌,建设“三个文明”相互促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挖掘和提升“十星级文明户”这一深受群众欢迎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统载体的时代价值,使“十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我镇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形式,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推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农村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一)工作目标:全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5%以上。
(二)创评原则:
县级部署,乡镇组织,村级实施,农民主体。
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半年初评,年底总评,增星减星,动态管理。
(三)十星内容:全县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家家参评,户户挂牌(不论星多星少)。各村指导农户将“十星级文明户”铭牌悬挂在每家大门右上方,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十星”的基本要求是:
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不收听收看西方的广播电视节目。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常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环保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及时杀死老鼠、苍蝇、蚊子、蟑螂,防止疾病传播。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依法保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每年回乡探望两次以上。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
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按照宣传发动—对标创建—农户自评—群众互评—评审定星—张榜公示—授星挂牌—资料存档的程序进行。
宣传发动: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宣传动员,向每家每户印发创建明白纸,组织所有农户参与创建。
对标创建:农户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创建活动。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中心户长按责任分工分组包户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帮助提升创建水平。
农户自评:每半年各村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自评申报表》,向本户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
群众互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评星会议,组织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本组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意见。评议结果在本组张榜公布3—5天,村民小组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对评错的予以纠正,再将评比结果报村(社区)两委。
村级审核:由村道德理事会在“十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中民主推荐“十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由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对推荐的“十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定星。“评星”结果由各村(社区)及时张榜公示7天再报镇党委。
党委审批:镇党委、政府“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各村上报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名单报党委研究同意后给各村下发批复。
张榜公示:将评星定级的结果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利用村广播进行宣传,使评星定级的结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进入下一个阶段。
授星挂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大会,对各家各户进行授星授牌。有条件的村可向“十星户”适当发放物质奖励,以鼓励积极创星争星。
资料存档:创建评选活动结束以后,村“社区”两委要及时将当年创建评选的资料整理归档,以供查阅。
创评过程要坚持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原则,按照程序每年度对农户进行重新星级评定,确定星级等次。对不符合某项标准的'应摘除对应星级,以激发群众创星争星的积极性,提高创建水平。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完善创建评选活动方案,积极寻求对口帮扶单位的帮助与支持。各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联系村开展创建评选活动。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评选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得“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终,村(社区)两委按照星级标准对“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4.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和跟踪管理台账,作为审核依据;镇党委、政府通过建立“十星级文明户”管理档案,记录历届评选情况。各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十二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xx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xx奠定基础。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以xx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xx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xx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xx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xx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xx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xx提供素材。
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委会电话:电子邮箱。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落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村入户到人,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推动文明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市委、县委宣传思想工作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突出“美丽乡村、魅力家园、文明农户”这一主题,打牢文明户创建这一基础,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把评选活动与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结合起来,与加强农村道德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起来,与改善村容村貌结合起来,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到户到人,不断提升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为我乡精神文明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1、评选内容。紧紧围绕培育“四有”新农民、树立文明新风尚、建设整洁新环境、发展先进新文化,从农户入手,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整合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将其纳入并贯穿在“五星”评选的内容和标准之中,突出道德建设,强化致富带头作用。
2、“五星”具体名称和评选标准:
科技致富星:积极学习掌握科技实用技术,推广农业新品种;积极发展生产经营,调整产业结构,带头创业增收,带头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主体生产模式和新型产业中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总结新经验,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在群众中发挥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诚信守法星:诚实待人、恪守信用,说话公道、办事公正;不制假售假,不悖德欺诈,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恶意欠费及偷漏税行为;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村规民约》,自觉依法依规办事;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家庭成员无赌博、吸毒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
和谐友爱星:子女尊重老人,关心老人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做到“孝”;父母关爱子女,正确履行教育责任,做到“慈”;兄弟姊妹、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以诚相待,做到“悌”;邻里之间团结友善,互帮互助,做到“睦”。
卫生整洁星:坚持将垃圾送到清运点,保持庭院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院落里外美化绿化,室内室外保持清洁卫生,居住环境好;改水、改厕、改灶、改圈,生活方式好;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卫生,健康状况良好;积极参与公众聚集场所环境整治、公用设施整治、村庄绿化活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文明新风星:崇尚教育,学习文化,重视个人修养,家庭文化氛围浓厚;住宅符合规划规定,居家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庭院美化绿化,内外整洁干净,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不良现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荣辱、懂礼仪,移风易俗,勤俭办事,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各村以当年总户数为基数,按总户数2%的比例确定综合“五星级文明户”,按1%的比例确定科技致富星、诚信守法星、和谐友爱星、公益义务星、文明新风星等单项典型户。并从综合“五星级文明户”中推荐一定数量的各方面均表现突出的“五星文明示范户”。
评选活动采取全面参与与树立典型相结合、综合评选与单项评选相结合的办法,分四个步骤进行。
(1)自评申报(7月1日-9月30日):由农户对照评选标准,自评认星、自定星级,提交村党支部、村委会。
(2)民主评议(10月1日-10月30日):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农户申报情况进行逐一民主评议,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3)审定公示(11月1日-11月30日):村党支部、村委会汇总情况、逐户审议,确定每户星级,并将审议结果在公共场合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4)表彰授牌(12月1日-12月15日):公示期满后,正式确认农户星级,召开大会举行表彰授牌仪式。“五星文明户”星级牌由乡党委统一制作下发,挂在农户住宅醒目位置。
创评活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安排组织实施。各村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能图省事,走捷径,弃繁就简,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坚持标准、规范程序。评选活动要紧扣标准,评星、定星要实事求是,切实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使评选活动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程序进行,保证评选活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对自评、互评、审核、公示、挂牌等重要环节,不得随意减少和省略。对“五星级文明户”实行动态管理,对创“星”后停滞不前或出现问题的,随时调整,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充分体现群众在评选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要充分依靠群众开展评选,评选具体标准和条件要充分吸纳群众意见制定,评选活动的各个环节要突出群众的广泛参与,让群众唱主角,把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贯穿到评星全过程。要尊重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真正把评选活动打造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的有效载体。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向群众大力宣传开展“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宣传“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村要充分利用广告牌、宣传栏、广播等宣传阵地载体,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挂“星”为荣,积极认“星”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4、统筹兼顾,拓展内容。“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脱贫攻坚等工作结合起来,要把“五星级文明户”评选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评范畴。要通过评选活动,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直接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全面贯彻家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挖掘“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形成“家家有好家风,家家培育文明人”的好风尚,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县文明办联合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xx年3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1、参加对象:邵阳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家庭(不含整户外出户)。
2、评选内容: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一批好家风家教、移风易俗、清正廉洁、孝老爱亲、绿色环保、热心公益“最美文明家庭”家庭。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村(社区)所辖家庭户数的20%,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辖区内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0%;县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
3、评选步骤: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村(社区)推荐和个人自荐,代表评选的形式,充分体现公众意愿。评选活动分成宣传发动、审核评选、评选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3月):各乡镇、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动广大村(居)民、干部职工家庭参与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最美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评选阶段(20xx年4月-5月):各单位及时成立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收到实效。要组织最美文明家庭初评户,在此基础上严格评选,择优推荐,并按相应比例推荐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重点推荐在脱贫攻坚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家庭。
(3)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6月-7月):由乡镇会同村(社区)对村、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进行审核考察;县文明办、县妇联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申报的最美文明家庭进行考察,评选出县级“最美文明家庭”;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将为其授予“最美文明家庭”称号,并进行公开表彰。
(4)表彰奖励阶段(20xx年8月-10月):对当选的最美文明家庭,分层级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场、村(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各村评选表彰8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场评选表彰9月底前完成,县级评选表彰10月底前完成。对表现特别突出,在群众中有重大影响的家庭和个人,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向上推荐,参加省市的相关评选。
1、高度重视。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县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以最美文明家庭创建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2、谋划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类资源,组织开展好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通过将家风家训家规与干部培育、廉政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风家训的传承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总结宣传。要注意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单位要在活动周期间充分发挥网站、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微信、网站等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报道,注意留存图片影响资料。各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及时报送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总结,提交材料要图文并茂,有条件的可配以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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