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社会不公和人性的复杂性。写读后感时,应注意分清个人情感和客观评价,做到客观公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一
花了几个月时间,终于又一次读完了这部鸿篇巨著――《百年孤独》。
查了下,我在xx文库上传的中文西班牙语版doc中的中文版是老翻译家高长荣的作品,他的文笔很流畅,确实相当水平。有时候读到了他翻译的一些句子,不由地佩服之极。当然不知道是打字输进题目孤独还是他的版本题目孤独,有不少删节,有些是被*的,也有些地方有个人以为孤独的一些明显的错误,我不自量力地都更正了,现在想想汗颜之至。
曾记得我第一次读《百年孤独》的中文版是高中的时候,那时候语文课外读本有黄锦炎的译本第一章。刚刚读到,感觉那是个很怪的文体,故事情节离奇,人物杂七杂八,有点吓人的感觉。当然对德雷克等人在加勒比的历史有点了解,对拉美的地理历史也略知一二,所以,粗略的读完了,并未有什么想法,反而阔别孤独了它。
大学和工作期间,各读了一遍中文的,读到后来,布恩蒂亚家族不断重复的名字让人相当头痛,故事又一次熟悉了。现在又读了一遍西班牙语,又读了一遍中文。年纪也大了点,想法就产生了不少。
其一,孤独感;总是感觉,出了校门,孤独感日益增强,不仅仅是由于孤独身边少了这么多熟悉的同学,换成了有直接利益冲突的同事,上级,下级,客户。还要面临社会的竞争,现实的刷选,*的骚扰,父母的代沟。交心的朋友和真心的爱人又是那么难以寻觅到,有时候又不珍惜这些缘分,总之,孤独感在增长是种自然成熟但又未成熟的标记,也是最有生命力,动力,最有想法时候的标记。孤独不代表孤独,不代表否定,而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凡是都要相对而论。当你彻底孤独了,那就离毁灭不远了;假如没有一点孤独,那么离死亡也就近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历史何止一百年,而是一个缩影,一个人孤独的缩影,一个民族的缩影,一段历史的缩影。小时候总是不会孤独,但是渴看孤独,真正把你放到一个透明的世界里,没有了那种感觉,人也是活不了的(比如,现在的隐私泄露到了一定的阶段);到了老时,身边没有一个人,孤独的死往才是最大的悲哀。《百年孤独》就是让你在里面感受了人的这一个萌发孤独毁灭的过程。个人以为孤独好的文章就能让读者发现自己,融进文中,然后久久回味着,这也许就是名著成名的一个很关键的因素。
第二,情;读外文小说,真能感觉到了中西文化的差异。人与人交流总离不开一个字--情;褒义的情主要有三种,亲情,友情和爱情,反过却有两种:陌生人,敌人。可能新时期的我们,民族遗传的留少了点,外国文化的吸取多了点,但是还是能找到些共同的影子和差异的小点。《百年孤独孤独幽客》里讲了是一家人,开始肯定是亲情,读者在家中的角色可能不一样。个人的角色是孩子,所以把乌苏娜与自己的母亲和奶奶相比较了,把阿卡迪奥和布恩蒂亚等后代当成了自己,能清楚孤独地找到那些熟悉的背影;有时候发现了还能感动一把,父母亲情的气力是无私的,高尚的,伟大的;祖辈的气力则是厚实的,热和的,值得回味。平辈之间则和平时差孤独,不能过了那个利益线。对于陌生人和敌人,中外差孤独。可能我已经体会不到差异了,所以差异不写了,只能意会吧。
任何情可以看做友情,只有理解了才能成为朋友,而理解的双方可以是任何人。有时候老师和学生相互理解,欣赏,就超越了师生关系,爱人之间,假如从交心的朋友开始,稳定性肯定很高;父母与孩子之间,长辈与晚辈之间,假如成了朋友,那么代沟肯定很小。小说中或多或少都提及了这个话题,最明显的例子是:小奥雷连诺与他的大姥爷阿卡迪奥成了莫逆之交,其他具体例子我就不举了。人物关系复杂化后,开始出现伦理混淆,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情这根线牢牢的系住了每一个人。凡是谋篇布局好的小说,人物再怎么复杂,脉络很清楚孤独,关系也很清楚孤独。
爱情也是百年孤独孤独中的重重之重。一方面,布恩蒂亚同姓结婚是要生猪尾巴的孩子的,一方面,唯逐一个真爱的结晶却真的长了猪尾巴。这就是爱情的奥妙,也是可悲之处。爱是孤独的,百年孤独里的爱最孤独了,人也是孤独的,所以人总是布满孤独着那种欲看。乱轮之爱从开始就在里面植根了。但是看到最多的是当相思,当相思的双方都是异常孤独的人:我爱的人尽不领情或铁石心肠的背面却是爱我的人我一点不喜欢,由于孤独爱不是交易,不是你对他好他就会对你好的一种同等孤独关系。这也是人的一种追求吧,花了一生追得手了,攀上了爱情的高峰,要么走下坡路,要么寻找下一座高峰,留在上面也只能高处不胜冷。可能孤独的极点真是瞬间的,而关系的维持才是最重要的。第二十章就讲述了这个题目孤独,小布恩蒂亚与阿姨阿玛兰塔的挚爱在现实眼前尽管牢不可破,但是也布满孤独着未知因素。就像博学的加泰罗尼亚学者讲的:时间兴头一过,真爱也是浮云。
第三,这个词是敏感词暂时不论,中西有差距,又有相同之处,老外确实想得开,新时代的中国人也慢慢想开了。《百年孤独》里的性,也似走了极端。
第四,历史的重复;百年孤独的马贡多很多人以为孤独是一个地方的缩影,比如拉美的缩影。我个人以为孤独,比缩影更重要的是,这个地方的人在重复着先辈们的事情,是人类社会的缩影。无论是娶妻生子,代代相传,生老病死,人本来就是依靠自己的后代不断延续着整个种族的生存,这个和动物没什么区别,还是追求一种社会的承认,都是在重复着,其他和生活相关的,都是如此,知识的学习获取,孤独的经历,技术的进步,到习惯的养成,思想的成熟,等等,都能在前代找到相似的影子。人就在不断的重复中取得了所谓的进步,也可以说是退步,由于孤独每进一步的代价也是异常昂贵的,反思的人越多,说明里进步在流血,不管是先辈的血还是下一辈人的血。《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就是由于孤独其反思,其总结,其展看。布恩蒂亚家族的后人,名字都差孤独,本身就是种重复,在寻找真爱,寻找答案,寻找那种渴看的生活路上,越走越近,也越走越远,终极孤独被一阵风刮走了。
《百年孤独》中的历史:从印第安人在美洲发展着自己文明,到西班牙人发现美洲,然后开始血腥的殖民统治,2后,拉美风风火火地搞起了独立,接受了欧洲的思想却产生了具有当地特色的政体,考迪罗(军阀)横行,战争不断,生灵涂炭,拉美沦为了各方势力的斗鸡场,彻底沦为政治的?*铩f湮拿ぢ示痈卟幌拢其人民的善良反而助长了这个风气,其各种制度和法律在不断地重复着悲剧的产生,终极孤独走向一个万劫不复的地方。很多事情都会推倒重来,然后又开始一个新的循环?赡芟乱桓霾级鞯傺羌易逑衷谡在马贡多开始了新的生活,寻找新的出冢然后香蕉公司发展。
最后,只能想到这么多;一直在关注马尔克斯的写作技巧,我并不是想做什么作荚冬但是他的技巧确实有独到之处;他的文笔很细腻,来源于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深沉聪明孤独,做了这么多年的记者,见闻广博,加上自己专心孤独体会,写出来的文章确实面面俱到,感人至深。他有一个外婆外公,打小就给他讲述听不完的故事;他父亲和母亲又是情种,所以爱情方面,马尔克斯有异人的天赋;哥伦比亚的民风历史也给了他灵感,加上不断持续的毅然而然地学习,终成一代大家。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二
读之前听说这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本来我对魔幻现实主义毫无概念,但在看完前面几段以后马上懂了。
鬼魂的存在、磁铁夸张强大的吸力、黄蝴蝶、神父的浮空术、抓住床单升天的俏姑娘雷麦黛丝、双胞胎的通灵、自己流动的血、下了四年的雨、家里的东西会自己动、被暴风卷走仿佛从未存在过的马孔多小镇……。
从未想过魔幻现实主义是如此神奇,不是简单的架空和虚幻世界,而是与现实世界有那么一点联系却又更神话的表现。
老实说,这不是一本不好读的书,且不说它特殊的叙事方式,单是一代代重复交织的人名就很难让人一口气读到底,一开始我几乎每隔几段就要往回翻,看看霍·阿卡蒂奥·布恩蒂亚和霍·阿卡蒂奥究竟谁是父亲谁是儿子。可是耐着性子看下去没几章后,就会发现是否分清人名并不重要,因为决定人物的不是姓名而是性格和经历。(当然为了提高阅读效率,最好的办法还是一边看一边画一张人物关系图谱。可在公众号回复“人物”获得图谱)。
这部小说大致的故事情节是这样的——(部分摘自【百年孤独】百度百科词条整理而来)。
小镇马孔多(其实暗喻的是拉美地区)由布恩迪亚一家人带领人们建立,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是这个家族的第一个人,老布恩迪亚热衷于研究炼金术和稀奇古怪的问题,并与吉普赛人梅尔吉亚德斯建立了友谊。
小镇马孔多是宁静的,宁静小镇每年最热闹的时候是吉普赛人巡游到这里的时候,他们总能给马孔多带来新鲜的发明,带来新鲜的物品,带来魔幻而且科学的知识,得以让马孔多的人们在创世之初时,也能够对世界有所认识,不至于只能用手指指点点。
这些新奇让马孔多逐渐变得繁荣热闹,但是和繁荣一起来到的还有政府,主教和殖民者,政府带来了无尽的战争,教堂带来了思想的分裂,殖民者们则带来了充满工业化气息和种植园气息的香蕉公司。这所有到来的一切都和那初次开到马孔多的黄色火车一样,必将带来无数的变化和灾难。最终有一天,3000名马孔多人被射杀在了火车站台上,那个曾经给他们带来繁荣和先进的火车站台,终究还是带来了不幸和灾难。
也是从这一天起,马孔多开始下大雨,连绵不断的大雨,数年不停,马孔多的一切都无法正常运行,这让香蕉公司撤离,这也让马孔多从繁荣热闹变得衰败。
而布恩迪亚一家人的命运似乎和马孔多紧紧相连,阿尔卡蒂奥在朋友的鼓动下放弃和镇长女儿结婚而参加革命军,在沿海地区四处转战,死里逃生升为上校,成为革命军的领袖。
荒诞的是布恩迪亚上校在革命军最占优势的时候选择了和谈,放弃了战争不问世事,将自己关在梅尔吉亚德斯曾经住过的小屋中不分日夜的打造小金鱼,家族中的其他亲人也都沉迷于自己奇特的工作中,有的人沉迷修理门板,有的人沉迷织寿衣,有人沉迷于洗澡。
总之用老祖母乌尔苏拉的话说就是一家人中没有一个正常人。
也就是这样马孔多逐渐衰落,外来者们相继离开,马孔多只剩下布恩迪亚家族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的最后一个孤独的后代,在无尽的孤独中读懂了梅尔吉亚德斯留下的羊皮卷,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家族的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死去,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啃食。”最终马孔多和布恩迪亚家族一并在蚂蚁的啃食下消逝,也被人们忘记。永远在历史中享受孤寂。
如果要给《百年孤独》找一部中国名著来对标的话,那只能是《红楼梦》了,最后的结果何其相似——。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
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
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看过有些书评说,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不要读百年孤独,年轻人看了可能会绝望。因为里面描述的是一种宿命论,性格决定命运,注定孤独的性格不管重来多少次,该跌倒的还是会跌到,所有的东西最终都会消失。
仔细读一读小说的开头和结尾,更加增添了宿命的色彩。小说开头写道:“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时尚需用手指指点点”,小说的最后却是“这个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在马尔克斯看来,生命注定是一场悲剧,因为在庞大的轮回面前,每个人都不过是沧海一粟。我们其实自始至终都无法和这个世界产生任何联系,我们一无所有地到来又一无所有地离开,其间制造过的所有辉煌其实都从未真正属于自己。当一切都成为泡影,竟然只有孤独是永恒的。
老祖宗早就说过,盛极必衰,没有一种繁荣是可以持久的。没有不会谢的花,没有不会淡的疤,当然也没有不会死的人。自然规律就是从无到有,然后再归于无。世间万物没有一个能逃脱出这个规律,这就是道。
《百年孤独》这部伟大的作品告诉我们,孤独是每个人生命的一部分,是身体的一部分,你要做的不是摆脱孤独,而是学会与它和平相处,只有那样,你才会明白你其实一无所有,也就不再害怕失去。
也许伟大的作品本应该如此,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和阅历,让我们看到极致的孤独之后不再因为自己的一点无助感而顾影自怜,让我们看到生死的边界之后更加珍惜生命。
在这个喧嚣浮躁的时代,《百年孤独》其实是很有价值的一部小说,因为它有一种让人平静下来的魔力。
最后,模仿作品的开头写下这篇读后感的结尾吧——。
“多年以后,当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泪流满面时,我将会回想起从书架的角落里取出《百年孤独》时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三
大一的时候,我在室友的书柜上发现了一本书《百年孤独》,借了来看。我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接一个的看完。看完之后,第一感觉就是释然。我放心了,布恩迪亚一家也放心了。
《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沿海小镇马孔多的兴衰。说实话,这本书真的很难懂。仅仅因为人物之间的关系不清楚,人物的名字相似但不同,这就令人头痛。但是,好书有一种想努力读下去,想再读一遍的冲动。当你真正走进布恩迪亚家族,你会感受到你想要摆脱孤独的纠结、矛盾和痛苦,但你离不开它。
我认为大多数中国读者被马尔克斯的作品所吸引的原因,无非是独特的魔幻写作手法和其他深刻的主题。从写作手法来看,马尔克斯一直被贴上魔幻现实主义作家的标签,但魔幻是外在,现实是内在。这种外在与内在的结合使得《百年孤独》从小说一开始,当吉普赛人带着磁铁观众来到马孔多时,这种现实与魔法的结合已经让读者陷入了源于神话传说的令人震惊的现实与幻想。从主题内容来看,从小到大,《百年孤独》被认为是拉美斗争史的终结。
沉浸在《百年孤独》中的孤独的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之外的愤恨和抗议,是作家研究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和这片大陆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和想象力所形成的倔强自信。
很多人只是对《百年孤独》望而却步,想去读,却无法深入作者所描述的世界,却又不敢去触碰。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四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
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五
早在寒假作业被提出之前,我就已经怀着崇敬的心情期待着与《百年孤独》相遇。而且,当快递被小心翼翼地拆开,我双手捧着这本厚厚的《百年孤独》,不敢草率地翻开它的第一页。宛如我期待着与我敬佩的领导人或者一位很值得我见一面的明星相见,而他现在就在我的面前,我兴奋。当我翻开第一张书页时,我紧张,但还是按捺住了心中的狂喜。我想张开大口狠狠地咬上几口,毕竟这顿饱餐我已饿候多时,但出于由衷的尊敬,我还是不敢遗漏一个字节,也是一种不舍,不舍读得过快而错失精彩。于是,我和《百年孤独》的一场惊世骇俗的旅行便由此开始。
寒假作业出来了,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竟要选择这样一本厚重的书籍作为我读书笔记的写作对象。但我没有恐惧,雏鸟要有敢于潜水的勇气,长大了才会有惊人的力气和矫健的肌肉下海捕鱼。我知道对于我,不知看几遍《百年孤独》我才会真正理解它。或许我读研了还在看,我读博了还在看,我在为病人拼尽全力时还在看,我儿孙满堂了还在看,我要与这个世界告别时还在看,每一遍都是一种答案,总能让当时的我心满意足。看完第一遍后,迷茫的我看了很多书评,但看了许多读者的书评后,我不想再从别人的笔记里找寻我的感受了,因为我永远也找不到。真正的感受还是自己在一遍遍地阅读探索里找到的。阅读的过程是伴随人成长的过程,我发现不是书籍让我们成长,而是我们在生活里成长,在波涛汹涌的人世间翻滚嬉戏悲伤愤怒从而迷失,最后在书籍里找到了我们自己。我想,这才是读书的意义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他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而这部巨著《百年孤独》正是魔幻魅力的代表作之一。
让我来举几个例子。(一)吉卜赛人总是带来一些新鲜的玩意儿,有磁铁、望远镜、假牙、一间炼金实验室……里面不乏马尔克斯天马行空的想象。比如说魔法。母鸡伴着手鼓的节奏下出一百个金蛋,训练有素的猴子能猜出人的所思所想,多功能机器既能缝扣子又能退烧,用来忘却不快回忆的仪器、用来浪费时间的药膏、用来隐形的糖浆。(二)在这群吉卜赛人中,有一位名叫梅尔基亚德斯的人,与这个家族相交甚好,他曾送给这个家族一本羊皮卷,一本待破译的羊皮卷,梅尔基亚德斯在上面记载着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小到生活细节,大到每人的死亡,这是精准的预言。这本羊皮卷将在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在第六代人的手里被破译,而当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马孔多这座城将会被飓风抹去,这个家族将从世人记忆中根除,羊皮卷上所记载的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三)布恩迪亚家的房子里总是有鬼魂出没,起初是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戳穿喉咙而死的普鲁邓希奥,后来是家里死亡人的鬼魂。在书的末端,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被鬼魂的忙碌声吵醒。有乌尔苏拉、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费尔南达、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奥雷里亚诺第二。这样的群魂集首,似乎预示着这个家族走到了尽头。就像一切事物即将魂灭殆尽之前都要有一阵混乱一样。
这本书中的语言瑰丽得让我惊叹,总体色彩带有浓烈的鬼魅气味,有时像大笔泼洒的油彩,有时又像蜡笔就着粗糙的线条勾画,给人一种就算出现黄色的小花也是毒蛇在试图吞噬一座城时吐出的红信子的诡异感觉,同时又像是一座驻扎在鬼蜮的小城在兀自繁荣。“他们的靴子陷进雾气腾腾的油窟,砍刀斩碎猩红的百合与金黄的蝾螈。像梦游人一般穿过阴惨的世界,肺叶间满溢令人窒息的鲜血味道。他们无法返回,因为辟出的道路转瞬就被新生的植物再次封闭,其生长速度几乎肉眼可见。”“箱中只有一块巨大的透明物体,里面含有无数针芒,薄暮的光线在其间破碎,化作彩色的星辰。”“环境如此湿润,仿佛鱼儿可以从门窗游进游出,在各个房间都空气中畅游。”
重复的诡谲。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打仗回来做小金鱼,每天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是,他又拿它们在干锅里熔化,重新开始。阿玛兰妲做寿衣,总是在快做完时拆掉,第二天重新做,(后来才知道这是阿玛兰妲在逃避死亡)乌尔苏拉在失明的时候发现,家里的人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线,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刻说着同样的话。乌尔苏拉从家族漫长历史上重复命名的传统中得出了在她看来无可争辩的结论: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都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人的本质是孤独,名字的反复也是命运的轮回。”重复的一切似乎都注定着孤独的蔓延和家族的衰败。这让我想起了西西弗斯推巨石的无休无止。
爱情。布恩迪亚家族第一代突破禁忌结合,最后一代也是禁忌结合的成果。正如羊皮卷所预言的那样: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乱伦和不忠是这个家族的特点。他们仿佛置身于伟大爱情的伊甸园,不管是由于冲动还是爱情,总而言之荒唐地结合了。他们不惧造化法则,不惧癫狂私情,不惧蚂蚁蠹虫杂草的野蛮生长(好像这些令人厌烦遭人唾弃,自私肮脏的小生物才是他们的映照)。他们自以为爱情的伟大,坚贞,可以什么都不惧,什么都不管,可以忘记彼此的身份,忘记自己的妻子而胡乱找情人,甚至靠和情人的恩爱另牲畜疯狂繁殖……他们将自己的无理行为推上圣坛,欺骗自己。他们不知这样的爱情毫不伟大,而是多么的自私和愚蠢。
我惊讶地发现,如果《百年孤独》以电影艺术的形式存在,那么lanadelrey的歌曲将非常符合这本书的气质,仿佛可以与书中人物悲壮或荒唐的一生,庄严的哀伤,疯狂的激情,兴衰的转变,奇异诡谲的画风不谋而合。
另外,我还要称赞一下我所读这本书的译者,范晔。他是西班牙语文学博士,任教于北京大学西葡语系。多年的英语学习让我明白,单纯地将英文译成中文的难度,更不必说逻辑的梳理,语言的灵动。他的翻译既没有影响原作者的写作风格和语言的丰富使用,又能在译成中文后丝毫不给人不舒适感,和用中文写成没什么两样,很符合中国人阅读和说话的习惯,让我敬佩。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六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代表作,它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宏图景的鸿篇巨著”,第一次阅读这本作品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一来是被这个孤独的名字所吸引,二来是因为我的朋友曾告诉我这本书很难读下去,我便想试一试。
刚读的时候就叹服于拉美人名字的长度和复杂度,这本书描写了七代人,每一代人子孙的名字又承袭于上一代长辈们的名字,总的来说,男性不是叫做何塞阿尔迪奥,就是叫奥雷里亚诺,女性不是叫做蕾梅塞丝,就是叫做阿玛兰旦,有时候看几页就要翻回去回想一下这个人物是谁,且作者运用倒叙,插叙的多种手法,更让我读起来艰涩难懂,思绪混乱。
《百年孤独》这本小说主要讲的是在一个叫马孔多的小镇上布恩迪亚家族又衰转盛历经一百年轮回又由盛转衰又回到原点的故事。小说通篇采用魔幻主义色彩,人物怪诞,情节荒唐。
这个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叫做何塞·阿尔卡迪欧·布恩迪亚,因家族命运的诅咒,产下一名长着猪尾巴的“畸形儿”,受族人耻笑,之后又在一次斗鸡比赛中失手杀了他的邻居,后来他便携他的亲友搬迁到了一片荒地,开垦后并给这里取名叫“马孔多”,被外界称为世外桃源的马孔多由于吉普赛人的到访,给这里带来了许多文明、知识和宗教。
第一代的后人,霍·阿·布恩迪亚是一个很有科学头脑的人,他一直想走出马孔多,想将外界的科技和文明引入马孔多,却始终不被族人理解,最终被众人绑在一棵榕树上直到老死。第二代的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他最终走出了马孔多,一生发动了32场战役,却没有一次成功,在这之后,他放弃了战争,也厌倦了世界,回到了原点,最终在原来绑着他父亲的那颗榕树下死去。而后的第三代、第四代、带五代一代不如一代,各种荒唐的怪事也在这个家族中反复循环的发生,直到第七代被蚂蚁啃噬掉,仿佛为这个诅咒画上了句号。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做的事情,但他们从不沟通,不理解也不接纳别人,他们孤独且倔强,有些人的孤独是从出生就失去一切,有些人是在对抗孤独中变得癫狂,失去自我,有些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尔苏拉,她一生热情积极、正直坚强,她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之一,在她发现自己的儿子成为军阀以后,丢失了人性,屠杀无辜,甚至至亲,对一切求情置若罔闻,在她儿子屠害至亲行刑的前一夜,她不顾军令去找她儿子,一身黑衣,严肃不容侵犯的神情,保持挺立的站姿,庄重的向她儿子宣告:“我怎么做也拦不住你,但我告诉你,我以我父亲和我母亲的骨头发誓,以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的名义在上帝面前发誓,我只要一看见他们的尸体,不管你在哪儿都会立刻把你揪出来,亲手杀死你。”没等他儿子回答,转头就走,最后又丢下一句话:“就跟你出生时,如果长着猪尾巴一样处理。”这一段把我看的热血沸腾,也正是这位母亲的这一番话,把几乎丧心病狂的军阀儿子从良心的悬崖上拉了回来。
整个故事围绕着马孔多开始,也最终围绕着马孔多结束。梅尔基亚维斯老头是最初同第一代人一起来到马孔多的,他死后留下了几卷羊皮卷,每一代布恩迪亚家族的人都回来破译这个羊皮卷,直到第六代人来破译时,羊皮卷上记载:“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膀子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随后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马孔多不复存在,一场家族的百年历史就此终结,消失于世上。读到这里,合上书,仿佛做了一场历经马孔多百年历史的梦,一瞬间恍然大悟却又云里雾里满怀心事。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七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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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八
今天,老师讲了一篇梁衡写的文章《跨越百年的美丽》,读后,我深有感触。我被居里夫人的那种对事业执着追求和淡泊名利的精神所感动。同时也让我懂得了:人美不在外在,而在内心。
文中讲了她是一位端正贤淑的漂亮小姑娘,但她从不在乎这些,不是整天梳妆打扮,而是整天在一个破棚子里面对着一口大锅的烟熏火燎进行冶炼,她的脸和手都被化学药品腐蚀了,但她还是坚持冶炼下去,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三年零九个月的时间,她终于发现了带有美丽蓝色的荧光的镭。
要知道,她从几顿的废渣中提取镭要熬多少锅才提炼出0.1克的镭,耗费了她多少宝贵时间,也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她却不顾这些。
镭的发现当时轰动全世界,可她并没有躺在名誉里睡大觉。她还在不停地进行研究,镭射线无声的侵蚀着她的肌肤,使她眼花耳聋,浑身乏力,但她什么也不管,只是默默地工作。她从一个漂亮,端庄贤淑的小姑娘,变成物理学里的一个名词。他一生获得很多奖项,她却把获得的奖金捐赠给其他需要钱的人,把奖杯给她的女儿当玩具。她是那么淡泊名利,一般人都很难做到。
由此我想到了社会上有的人有了一点成绩,就骄傲自满,目空一切。我就是这样的人,有一次,我语文考了九十多分,老师在班里表扬了我,我心里美滋滋的,从此也不好好学习,感觉自己什么都会了,不用学了,结果一考试,成绩一落千丈。这时我才知道:无论成绩好坏,都要好好学习,名誉只能代表过去,不能代表将来。
以后我也要想居里夫人一样,淡泊名利,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九
买了这本书差不多有一个多月了,一直放在书架上,没开封。一直没时间看,后来听一个微博上的朋友说,这本书很震撼,所以借春节假期之际,开了封。果然很震撼。对南美不了解的我,通过这本书可以知道个所以然。作者马尔克斯通过对小说情节的肆意构造又让其沉浸于现实之中,将拉丁美洲人的生活方式和细节与天马行空的故事进程交融在一起,通过描写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和盛败过程彰显出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进程,通过描写一个家族的新生、鼎盛到没落和消亡过程来展示整个南美人的风土人情和生活面貌。情节之离奇、过程之曲折,色彩之浓烈,结局之意外,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对全篇小说的孕育能力和掌控能力。整篇文章都被一种异样的孤独所笼罩,让人窒息。很奇特,我对作者写这篇小说的动机很感兴趣,有机会,一定要查查资料,看看作者出于何种目的写这篇小说。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十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所以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向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没有“序”、“跋”,也没有“后记”,《百年孤独》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眼帘。不查背景资料,就凭自我的直观来写观后感,如果有一、二个亮点自我也满足了,好在有两位网友看过此书,能够作些交流。
摘录: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母一齐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上述是书上唯一的介绍。
遥远的时代,遥远的地方,一步巨篇,是那么的陌生,也是如此的繁杂。犹如自我一个小宇宙,谁能说得清、讲的透,唯一与我们有相似之处就是孤独都是伴随每个人的。
一个家族,一个140~150年的时间跨度,却仅有近十个姓名,作者高超的叙述,驾驭文字的本事让我敬佩。
从摘录上看,作者经历了内战,虽然对他的经历无从明白,但他的作品、他作品中的叙述、他作品中的思想都让我们感同身受。就如进入了一次心灵之旅,而这次旅程让我觉得很累,要整理出条理来很累。但收获还是有的,就是可能肤浅些。
买此书的原因就是想了解什么是孤独,而《百年孤独》应当是一生的事,所以说孤独会始终伴随着自我。书上的家族和自我的家族联系在一齐了,感慨多了许多。少年的孤独、青年的孤独、中年的孤独,直到老年的孤独,要想到达梦想状态却被现实压着,增添了许多许多孤独感出来。那什么叫孤独?怎样排遣孤独?怎样从孤独中感悟出什么?路上的人那么多,都是匆匆过客,唯有孤独是给自我的。
本书写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亡的过程,残酷的现实和科技发展带来的提高和变化,利用大自然,被大自然报复的一个过程,还有内战的整个过程,家族中几代人的命运就相应跟着起伏变化。
人物既有家族遗传或叫基因,也由其他血液的进入,代代相传,性格也就不是两种性的,而是多种性格的混合物,也许叫多种元素的结合吧。命运就难说了,是冥冥之中的吗?一本艰涩巨大的人类思想探索的书,看一次肯定是不够的。
无论如何孤独,我的观点是:人要乐观。应当明白自我只是一个凡人,有许许多多错误缺点,用思想去战胜困难、战胜孤独,而乐观就是好的方式之一,也是应对艰难困苦的好的精神支柱。
还有就是勤能补拙,把思想贯彻到勤劳中去,始终坚持清醒的头脑,还是回到古人所说的忧患意识中去了。
作者把许多哲理融入进书里去了,犹如嵌入的珍珠,闪着智慧的光芒,时不时的让我深思,异常是老年后的感悟是如此的精辟,而我在中年的感悟就受益匪浅了。
孤独不怕,用强大的精神能够享受这种孤独。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高中时看《百年孤独》看得我很凌乱,只记得人能诡异地长出猪尾巴来。最近这本书又掀起了一股热潮,看看马尔克斯的传记有助于加深对这部伟大作品的理解。
加西亚马尔克斯总把它和外公外婆以及儿时的记忆联系在一起。
据加西亚马尔克斯回忆,大屋的很多房间是空着的,其所以空着的'原因是它们的居住者死了可能是哪个亲戚,比如他的舅老爷拉萨罗科特斯、姨奶奶佩特拉科特斯或者姨妈玛尔加丽塔。为了纪念他们,房间一直空着。后来孩子们长大了,房子不够住了,外婆就请人加建几间。因此,实际上,房子由四部分组成,建成于不同时期。
住在那么一座大屋里,加西亚马尔克斯难免感到既渺小又胆怯,尤其是在黑夜来临的时候,房子变得静悄悄的!
多年以后,当加西亚马尔克斯不得不离开阿拉卡塔卡时,大屋就成了他最大的精神负担,因为他想用文学成就它,一半为了忘却,一半为了纪念。他后来多次提到的那部萌生于青少年时期的长篇小说,指的就是《大屋》《百年孤独》的雏形。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作家,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百年孤独》的问世,为马尔克斯赢得了世界各方的声誉,马尔克斯也因该小说“把幻想和现实融为一体勾画出一个丰富多彩的梦幻般世界,反映了拉丁美洲大陆的生活与争斗”而于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通过阅读,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这也是魔幻现实主义最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
通过阅读,我们可以领悟到,作家在讲述这个家族七代人所经历的神话般的故事时,也着力描述了马贡多的兴盛衰败,它浓缩了哥伦比亚的百年沧桑,也蕴涵了拉美人民在内忧外患下所受的屈辱与苦难。而作者正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那种孤独令你无所适从。
孤独是《百年孤独》的母题,也是这部小说悲剧精神的核心,在小说中,孤独不仅仅是一种情绪,它成为了人类一整生存状态,是作为一种社会性的精神特质来反映的。孤独是《百年孤独》无所不在的影子,它附着在每个人的身上,笼罩着小镇马贡多,与之相随的是对宿命的恐惧,对生存的绝望。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虽然这个家族的成员们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作者在表达这种孤独的思想时,并非是一味的消沉,他在剖析孤独的同时,也进行了深刻的历史反思和理智的民族反省。孤独意味着封闭,封闭意味着愚昧的到来,而愚昧的民族必然灭亡。作者以冷静的眼光、犀利的笔触剖析了因长期愚昧封闭而造成的迷信、落后、狭隘的民族心理。而这些狭隘的愚昧观念则会成为民族振兴、国家进步的障碍。从这种百年的家族孤独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设想,这只是一个家族的孤独,如果这种孤独、这种人们之间的漠不关心,演绎成一个人民族、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麻木,那这必将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人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有群体性;人又是独立的个体,孤独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它可以让我们冷静,善思,让我们浮躁的心有一份清凉。所以,我们一定要善于利用孤独,把它的麻木不仁从孤独的本质中剔除出去,充分把孤独有益的一面发掘出来,让孤独成为我们净化心灵、反省吾身的利器!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百年孤独》中充斥着神话与幻想,这些与现实相结合,营造出既魔幻又现实的小说境界。在这其中,引用了大量的印第安传说,东方阿拉伯民间故事和《圣经》经典,进一步加强了本书的神秘气氛。如本书写外部文明对马贡多的侵入,是现实的,但又魔幻化了: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又如写夜的寂静,人们居然能听到“蚂蚁在月光下的哄闹声、蛀虫啃食时的巨响以及野草生长时持续而清晰的尖叫声”;再如写政府把大批罢工者杀害后,将尸体装上火车运到海里扔掉,那辆火车竟有200节车厢,前、中、后共有3个车头牵引!作家似乎在不断地变换着哈哈镜、望远镜、放大镜甚至显微镜,让读者看到一幅幅真真假假、虚实交错的画面,从而丰富了想象力,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而马贡多一连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则是《圣经・创世纪》中有关洪水浩劫及挪亚方舟等故事的移植。
书中花了较多笔墨叙述的人物是次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他步哥哥的后尘,成人后与庇拉尔。特尔内拉苟合,留下一个儿子,仍被送回家族,命名为奥雷里亚诺。何塞。差不多同一时期,他和一位叫做蕾梅黛丝的女孩发生了一段爱情。书中被描述得几近完美的是马空多里正(相当于镇长一职)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的小女儿蕾梅黛丝。奥雷里亚诺自从第一眼见到年仅9岁的她,便无法遏制地爱上了她,以至于他上门提亲的时候,里正家里炸开了锅,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明白,家里总共七个女儿,奥雷里亚诺居然会无视其余六位待字闺中的姐姐们的存在,单单看上还没有发育的最小的妹妹。表面看上去懵懂不谙世事的蕾梅黛丝,成为青春少女后嫁给奥雷里亚诺,她很快适应了一家的女主人的生活。她为人敦厚善良,孝敬长辈,善待刁钻的大姑。她将私生子小奥雷里亚诺视为几出,她无微不至地照料被绑在栗树下、精神失常的的公公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这样一位几乎没有瑕疵的完美女性,命运却是那样悲惨,死于乌尔苏拉的过失中。后者本想毒死情敌丽贝卡,却鬼使神差让蕾梅黛丝丧生,同时丧生的还有腹中的一对双胞胎。乌尔苏拉一辈子生活在内疚中,她将侄子奥雷里亚诺。何塞抚养成人。痛失爱妻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在紧接下来的战乱期间,与保守党的代表――他的岳父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产生分歧,投身自由党。
又一个表现手法是象征的运用,《百年孤独》中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得比较成功且有意义的,应该就是关于不眠症的描写。马贡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会失去记忆。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这类例子书中比比皆是,作家意在提醒公众牢记容易被人遗忘的历史。人类对历史的遗忘,形成了悲剧的`轮回,生存的麻木,人类也只有牢记历史与现实,才能在反思中前进。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6]短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百年孤独》被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在世界各地掀起了拉美文学风。马尔克斯也因这部作品走向了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门人”。评论界称赞《百年孤独》为“20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是“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齐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欢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包含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应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午时”,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爆炸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那一年我十八岁,或许是在某个炎热的午后、无精打采的游走在书架之间,漫无目的得与她巧合相遇,从而发现了这本在这之后改变了我读书习惯的书。
人生而孤独。从呱呱坠地到抱憾而终,没有人能陪你走过全部的旅程。在孤独中分享孤独,感受孤独,回归孤独。乌尔苏拉积极融入生活,奥雷里亚诺上校不断反复熔铸小金鱼,阿玛兰妲织了又拆,拆了又织不停做寿衣,庇拉尔·特尔内拉在与不同男人的纠缠中麻醉自己……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就这样无休止地在孤独中挣扎,既想逃脱,又想保持这种孤独的姿态。如同克尔恺郭尔所说:“当恐惧害怕他自己时,他就同恐惧对象保持着一种诡谲地关系。他的目光就再也离不开这个对象,而且,他也不愿意离开,因为,当某一个人想把目光从那个对象上挪开时,他就会感到后悔……”正所谓:“百年孤独”。
或许越好的书越值得反复阅读。初读这本书有些枯燥,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让我倍感头疼。好几次已经读至一半,又翻到第一页重新再读。第n遍的时候,当我将情节全部理顺,我上网查阅了相关资料,对《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黛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十五
每样事物都有两面性,有阳光的一面,同样也有阴暗脆弱的一面,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寂寞这些东西,那么就相当于植物没有土壤,缺少了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初次看这本书,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得思绪混乱,唯一清晰的是整个布恩蒂亚家族的性格,就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孤独”好像成为了整本书与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布恩蒂亚家族,都是不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日不与人说话,有的只执着于一个目标疯狂地表达,并不考虑到彼此的感受。他们渐渐地使得整个家族与世隔绝,疯狂致死。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虽然他们孤僻,但他们却有着坚毅的眼光,不经意言败的态度,可以用他们独特的魅力来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
为了对抗这种孤独的画面,家族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作了许多努力,但孩子们却不可避免地走向孤独的深渊,最后她仍无法战胜这种孤独,遗憾终死。可以说,这一种孤独应该是一种共性,可以从表面折射出这个社会的深层次;这一种孤独深入了这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们。
本书可以说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拉美土地上发生的种种事情的变迁: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住民的反抗斗争以至于最后安于命运的安排,从头到尾,从每一个细节,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不失言语间的写实性,让人好像置身于作者所创造的情境里面,读来津津有味。在书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对抗孤独的方法,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终其一生沉溺于情欲,有些甚至听起来就很疯狂。这些看似枯燥的条列式的方法,作者却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融入故事里,极端却真实地表现了人性,表现了整个家族的特性。
家族中的许多女性,最后也跟随着成为了疯狂的人。除了之前提到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以及最后出现的阿玛兰塔乌苏娜,她们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是被卷入混乱的生活中。前前后后出现了不少牵扯到这个家族的女性,她们的改变究其根本还是两种不断循环的男性性格:奥雷连诺和霍阿华蒂奥。他们的循环推动着整个故事,并且使得整个家族的命运充满了魔化色彩。从创立小镇,经历许多循环与波折后,又从同一个地方终结。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归到原点。整个家族的这种循环,同样也是整本书里最吸引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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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十六
1998年是居里夫人发现放射性元素镭一百周年。
一百年前的1898年12月26日,法国科学院人声鼎沸,一位年轻漂亮、神色庄重又略显疲倦的妇人走上讲台,全场立即肃然无声。她叫玛丽·居里,她今天要和她的丈夫比埃尔·居里一起在这里宣布一项惊人发现,他们发现了天然放射性元素镭。本来这场报告,她想让丈夫来作,但比埃尔·居里坚持让她来讲,因为在此之前还没有一个女子登上过法国科学院的讲台。玛丽·居里穿着一袭黑色长裙,白净端庄的脸庞显出坚定又略带淡泊的神情,而那双微微内陷的大眼睛,则让你觉得能看透一切,看透未来。她的报告使全场震惊,物理学进入了一个新时代,而她那美丽庄重的形象也就从此定格在历史上,定格在每个人的心里。
关于放射性的发现,居里夫人并不是第一人,但她是关键的一人。在她之前,1896年1月,德国科学家伦琴发现了x光,这是人工放射性;1896年5月,法国科学家贝克勒尔发现铀盐可以使胶片感光,这是天然放射性。这都还是偶然的发现,居里夫人却立即提出了一个新问题,其他物质有没有放射性?物质世界里是不是还有另一块全新的领域?别人在海滩上捡到一块贝壳,她却要研究一下这贝壳是怎样生、怎样长、怎样冲到海滩上来的,别人摸瓜她寻藤,别人摘叶她问根。是她提出了放射性这个词。两年后,她发现了钋,接着发现了镭,冰山露出了一角。为了提炼纯净的镭,居里夫妇搞到一吨可能含镭的工业废渣。他们在院子里支起了一口锅,一锅一锅地进行冶炼,然后再送到化验室溶解、沉淀、分析。而所谓的化验室是一个废弃的、曾停放解剖用尸体的破棚子。玛丽终日在烟熏火燎中搅拌着锅里的矿渣,她衣裙上、双手上,留下了酸碱的点点烧痕。一天,疲劳至极,玛丽揉着酸痛的后腰,隔着满桌的试管、量杯问比埃尔:“你说这镭会是什么样子?”比埃尔说:“我只是希望它有美丽的颜色。”经过3年又9个月,他们终于从成吨的矿渣中提炼出了0?1克镭。它真的有极美丽的颜色,在幽暗的破木棚里发出略带蓝色的荧光。它还会自动放热,一小时放出的热能溶化等重的冰决。
旧木棚里这点美丽的淡蓝色荧光,是用一个美丽女子的生命和信念换来的。这项开辟科学新纪元的伟大发现好像不该落在一个女子头上。千百年来,漂亮就是一个女人的最高荣誉,最大资本,只要有幸得到这一点,其余便不必再求了。莫泊桑在他的名著《项链》中说:“女人并无社会等级,也无种族差异;她们的姿色、风度和妩媚就是她们身世和门庭的标志。”居里夫人是属于那一类很漂亮的女子,她的肖像如今挂遍世界各国的科研教学机构,我们仍可看到她昔日的风采。但是她偏偏没有利用这一点资本,她的战胜自我也恰恰就是从这一点开始的。当她还是个小学生时就显示出上帝给她的优宠,漂亮的外貌已足以使她讨得周围所有人的喜欢。但她的性格里天生还有一种更可贵的东西,这就是人们经常加于男子汉身上的骨气。她坚定、刚毅,有远大、执著的追求。为了不受漂亮的干扰,她故意把一头金发剪得很短,她对哥哥说:“毫无疑问,我们家里的人有天赋,必须使这种天赋由我们中的一个表现出来!”她中学毕业后在城里和乡下当了七年家庭教师,积攒了一点学费便到巴黎来读书。当时大学里女学生很少,这个高额头、蓝眼睛、身材修长的漂亮的异国女子,很快成了人们议论的中心。男学生们为了能更多地看她一眼,或有幸凑上去说几句话,常常挤在教室外的走廊里,她的女友甚至不得不用伞柄赶走这些追慕者。但她对这种热闹不屑一顾,她每天到得最早,坐在前排,给那些追寻的目光一个无情的后脑勺。她身上永远裹着一层冰霜的盔甲,凛然使那些“追星族”不敢靠近。她本来住在姐姐家中,为了求得安静,便一人租了间小阁楼,一天只吃一顿饭,日夜苦读。晚上冷得睡不着,就拉把椅子压在身上,以取得一点感觉上的温暖。这种心无旁骛、悬梁刺股、卧薪尝胆的进取精神,就是一般男子也是很难做到的啊。宋玉说有美女在墙头看他三年而不动心;范仲淹考进士前在一间破庙里读书,晨起煮粥一碗,冷后划作四块,是为一天的口粮。而在地球那一边的法国,一个波兰女子也这样心静,这样执著,这样地耐得苦寒。她以25岁的妙龄,面对追者如潮而不心动。她只要稍微松一下手,回一下头,就会跌回温软的怀抱和赞美的泡沫中,但是她有大志,有大求,她知道只有发现、创造之花才有永开不败的美丽。所以她甘愿让酸碱啃蚀她柔美的双手,让呛人的烟气吹皱她秀美的额头。
本来玛丽·居里完全可以换另外一种活法。她可以趁着年轻貌美如现代女孩吃青春饭那样,在钦羡和礼赞中活个轻松,活个痛快。但是她没有,她知道自己更深一层的价值和更远一些的目标。成语“浅尝辄止”是指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殊不知有多少人对自己也常是浅尝辄止,见宠即喜。数年前一位母亲对我说她刚上初中的女儿成绩下降,为什么?答曰:“知道爱美了,上课总用铅笔杆做她的卷卷头。”美对人来说是一种附加,就像格律对诗词也是一种附加。律诗难作,美人难为,做得好惊天动地,做不好就黄花萎地。玛丽·居里让全世界的女子都知道,她们除了“身世”和“门庭”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东西。
1852年斯托夫人写了一本《汤姆叔叔的小屋》,导致了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林肯说是一个小妇人引发了一场解放黑奴的大革命。比斯托夫人约晚50年,居里夫人发现了镭,也是一个小妇人引发了一场革命,科学革命。它直接导致了后来卢瑟夫对原子结构的探秘,导致了原子弹的爆炸,导致了原子时代的到来。更重要的是这项发现的哲学意义。哲学家说事物无时无刻不在变;西方哲人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公元1082年东方哲人苏东坡赤壁望月长叹道:“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现在,居里夫人证明镭便是这样“不能以一瞬”而存在的物质,它会自己不停地发光、放热、放出射线,能灼伤人的皮肤,能穿透黑纸使胶片感光,能使空气导电,它刹那间是自己又不是自己。哲理就渗透在每个原子的毛孔里。玛丽·居里几乎在完成这项伟大自然发现的同时也完成了对人生意义的发现。她也在不停地变化着,当工作卓有成效的同时,镭射线也在无声地侵蚀着她的肌体。她美丽健康的容貌在悄悄地隐退,她逐渐变得眼花耳鸣,苍白乏力。而比埃尔不幸早逝,社会对女性的歧视更加重了她生活和思想上的沉重负担。但她什么也不管,只是默默地工作。她从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一个端庄坚毅的女学者,变成科学教科书里的新名词“放射线”,变成物理学的一个新计量单位“居里”,变成一条条科学定理,她变成了科学史上一块永远的里程碑。“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她得到了永恒。“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就像化学的置换反应一样,她的青春美丽换位到了科学教科书里,换位到了人类文化的史册里。
百年孤寂名著读后感篇十七
古语云:“自古红颜多薄命”,君不见西施、玉环都在风华正茂之年零落于尘,空留下一段传闻,几声慨叹。可居里夫人的美丽换来了科学革命的新,青春托出的一条条科学定律映照在她白皙的脸庞上。“长恨春归无觉出,不知转入此中来”,她跨越百年的美丽催生出了科学革命的长卷,字里行间闪耀着放射物质镭的光辉。
居里夫人有着引人注目的红颜美貌,以至她的闺中密友需要用伞柄赶走那些追慕她的人,可她靠的不是这个,而是对理想的追求,所以,她的美是历久弥新的;居里夫人也赢得了无数的崇拜和敬意,人们用诗歌赞美她,媒体大篇幅报道她,可她不为所乱。爱因斯坦说:“在所有世界著名人物中,她是唯一没有被盛名冲宠坏的。”不求名利,不为赞扬,不怕挫折,自由轻松地驾驭着自己的生命之舟,一如既往地驶向科学的彼岸,“不为物喜,不以己悲”,这是何等坦荡的胸怀。
本来,她完全可以享用镭带来的丰润财富,腰缠万贯。可她偏偏独上高楼,丝毫不为财富所动心,毅然决然地放弃了专利权。她的放弃,使得百年后的今天,人们还在传颂着关于三克镭的感人故事。“科学是全人类的”,这是她对人们的回答,穷困使她的生活窘迫,可她的内心世界是充实丰裕的。孔子说过:“居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面对着跨越百年的美丽,我由衷地体会到什么是“贤”的内涵,不得不由衷的感慨:“贤哉,居里夫人!”
跨越百年的居里夫人,你跨越那悠悠的岁月长河里,把你的青春、智慧和人性的光辉洒在百年后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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