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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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模板16篇)
时间:2023-11-19 06:27:07     小编:文锋

合同的签订应遵循自愿、平等和互利原则。合同的约定应该合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道德准则。以下是一些关于合同保密性和保密义务的指导原则和建议,请予以重视。

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篇一

住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服装店加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为拓展______服装品牌在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______品牌系列服装。

第二条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___________年度我们将以外套为主,大家可适当搭配其它品牌的种类。___________年度我们的种类将向多样化发展。

第三条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四条乙方预存金在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用于支付______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_________及其它甲方实际所属的网络对外批发价的基础上打_____折。

第六条乙方春秋两季的平均每季进货数量超过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春秋两季的平均每季进货数量超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夏季的进货数量超过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夏季的进货数量超过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冬季的进货数量超过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乙方冬季的进货数量超过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返还金额将在每个累计周期完成后充进乙方预存金额内。

第七条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_________及其它甲方实际所属的网络对外批发价的_____倍(比如网络批价________________元的服装,零售价不得低________________元)如有特殊原因,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_市的任何批发客户,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本条所说明的诚信进行任何方式的验证(比如以代理地区其它批发客户身份进行验证),一经发现甲方向_____市的任何地址进行_____件起的批发行为发货,可按甲方违约处理。

第九条乙方每次进货均从预存款中扣除。

第十条预存款只能用于支付______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不以其它方式退还。

第十一条乙方所有进货可享有百分之_____的调货率(收货起两______月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第十二条乙方每次调货,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第十三条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公司,并说明次品原因,如果属实,退换费用可由甲方支付。

第十四条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条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______日起三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______日起三十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

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二十一条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______日起三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______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篇二

乙方:

为共同开发连锁餐饮事业,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

一、合同内容:乙方加盟甲方所建立的连锁餐饮企业。

二、加盟地点:

三、加盟费:万元。付款方式: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

四、加盟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以缴款时间为准)期限为叁年到期,期满后另行签订加盟合同。

五、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相应经济组织(个体户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

1、提供“__”商标(第43类第4367087号)。

2、提供磁化三味锅50个(230元/个)。

3、提供各式锅底配料。

4、负责培训厨房主要技术人员。

5、提供酒楼整体规划设计及装修建议。

6、提供整套经营管理资料。

7、甲方派出两名技术人员和一名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培训期1—2个月),工资、路费、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8、定期向总店汇报经营情况。

9、按总店的统一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七、乙方应遵守的加盟规则:

1、必须使用“__”商标(第43类第4367087号),从事餐饮业。

2、为保证质量,乙方必须使用内蒙古锡盟羔羊肉。

3、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锅底配料,乙方外购的部分锅底配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经营所需的所有火锅汤料配制必须由甲方培训出的人员进行配制。

5、乙方应执行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标准。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加盟地点,规模、数量、期限开展经营活动。

7、不得向他人出售磁化三味锅、汤料及菜谱。

8、积极支持甲方统一开展的营销活动。

9、严格履行付款承诺,遵守信誉。

10、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加盟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加盟店时,尚需另行签订加盟合同、支付加盟费用。

11、乙方将所需各种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锅底配料、磁化三味锅的数量提前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将相应货款打入甲方帐户后并告知甲方以便及时核对。

12、接受甲方的监督。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支付各项应付款项;未经甲方加盟许可擅自开设草原狼火锅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乙方的加盟费不予退还。

九、符合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加盟店的名义进行经营,也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磁化三味锅、原料经营,否则,向甲方承担给付三倍加盟费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同类的餐饮经营业务或项目,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应将全部磁化锅退回甲方,如有流失,甲方发现有经营者使用该磁化锅,乙方承担侵犯甲方专利权的责任。

十二、本餐饮加盟合同书范本的争议解决地为呼和浩特市。

十三、本餐饮加盟合同书范本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甲方盖章双方代表签字,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纳加盟费后,加盟合同生效。

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篇三

乙方:加盟者。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 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 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 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 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 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 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 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 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 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 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 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 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 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

4、 前款加盟管理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 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 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 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 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 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 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 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 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 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 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 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 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 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 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 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 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 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 推荐进货渠道。

(2) 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 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 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 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 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 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 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 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

1、 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 加盟管理 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

第十五条:保证。

1、 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

2、 以用此保证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补充保证。

3、 保证 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 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作其他任何处理。

5、 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充抵违约。

6、 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加盟保证、广告宣传分担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 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 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 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 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 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账簿等的制作。

1、 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 票据和表单。

(2) 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 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 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盘点。

1、 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 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 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决算文本。

1、 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 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 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六条:专心营业义务。

1、 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 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第二十七条:守密义务。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 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 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 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 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八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报告义务。

1、 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 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本合同的保证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 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 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和预付及其他债务。

(4) 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 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 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 受到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 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 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 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 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 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其他违约行为。

4、 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 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 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 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 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二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 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 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广告宣传分担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 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三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 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 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 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四条:禁止竞争。

1、 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 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五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 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 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 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六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 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 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 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 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七条:名义责任。

1、 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 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

第三十八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九条:保证。

1、 加盟店为开业而从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 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损害赔偿。

1、 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 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两倍的损失赔偿。

3、 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两倍的损失赔偿。

4、 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月平均数计。

5、 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三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四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投保。

第四十五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六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七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   甲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  法人:

(盖章) (盖章)。

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篇四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考勤及纪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前厅接待员。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前厅接待......

第条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为小时,每周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

第条乙方的工作报酬:

(一)在签订此协议之前,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元的保证金和服装费(或从第一月工资中扣除待议)。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中、晚两顿工作餐,如乙方有需要甲方可为乙方安排住宿,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每月元。

(三)甲方可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工资待遇。

1、乙方工作表现及考核记录;

2、乙方工作职务(或工种)变换情况;

3、甲方盈利状况;

4、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

第十条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10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退还乙方交纳的全部押金。(补发乙方抵押的一个月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条乙方若在工作期间,工作场所内发生意外,属乙方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个人承担,属自然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意外,甲方负担60%,乙方负担40%。

第条如乙方未尽如下告知义务,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其他单位因不良记录被革职者。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甲方(签约代表人):

职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系方式:

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篇五

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通过双方的接触与了解,乙方对甲方拥有的女装品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并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在开设经营家x品牌的标准专卖店专柜,其实际营业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第一条后____日内转为品牌保证金。如未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内达成。

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乙方如期向甲方缴纳意向保证金,甲方将确保乙方在区域的代理加盟经营专卖优先权;否则甲方将不能保证乙方的上述利益。

第四条:乙方在当地开设专卖店的店铺地址须在当地主要的商业街,且形象达到公司要求的基本标准。

第一条规定后签署特许代理加盟协议书,由甲方出具授权书,乙方方可确认具有在该区域经营x品牌的许可权。

第六条:乙方不得利用此协议书代表甲方向。

第三方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篇六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服装店加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为拓展______服装品牌在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______品牌系列服装。

第二条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_____年度我们将以外套为主,大家可适当搭配其它品牌的种类。_____年度我们的种类将向多样化发展。

第三条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四条乙方预存金在_____元以上,用于支付______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_______________及其它甲方实际所属的网络对外批发价的基础上打_____折。

第六条乙方春秋两季的平均每季进货数量超过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春秋两季的平均每季进货数量超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夏季的进货数量超过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夏季的进货数量超过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冬季的进货数量超过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乙方冬季的进货数量超过_____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返还金额将在每个累计周期完成后充进乙方预存金额内。

第七条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_______________及其它甲方实际所属的网络对外批发价的_____倍(比如网络批价_____元的服装, 零售价不得低_____元)如有特殊原因,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_市的任何批发客户,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本条所说明的诚信进行任何方式的验证(比如以代理地区其它批发客户身份进行验证),一经发现甲方向_____市的任何地址进行_____件起的批发行为发货,可按甲方违约处理。

第九条乙方每次进货均从预存款中扣除。

第十条 预存款只能用于支付______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不以其它方式退还。

第十一条乙方所有进货可享有百分之_____的调货率(收货起两月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第十二条乙方每次调货,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第十三条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公司,并说明次品原因,如果属实,退换费用可由甲方支付。

第十四条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条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

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二十一条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篇七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门店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哈你运动馆。

1.2工程地点:不等区域,具体门店地点由甲方在《单店工程装饰合同》中指定。

1.3合同期限:【36】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1.4合作方式:在本合同工程区域和合同期限内,甲方可将其新增门店装饰装修工程和合同期限前已有门店店面新形象改造装修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乙方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保证在合同期限内储备富有施工经验的工程专班人员随时接受甲方的开工指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或者分包任一单店工程。

1.5单店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改造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程、拆除工程、电器安装、门头改造、墙体改造、隔断墙、地砖、吊顶安装,顶面、墙面装饰、门、储物柜打造、柜台拼装、标识宣传品安装、清洁工程,搬运工程、门店新形象升级改造工程等门店装饰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1.6单店工程承包方式:

1.6.1乙方包工包料,即除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外,乙方负责按照“装饰装修设计图”和《施工手册》的要求提供足够的人工和其他材料。

1.6.2工程固定单价,即甲方交付给乙方承包的每一门店的工程总价款均统一所列各项目的单价和实际数量进行计算。

者在每一门店工程开工至复检合格前,据以计算该门店工程的所列单价不得进行调整。

第二条工期。

2.1开工时间:具体门店工期由甲方在《单店工程装饰合同》中指定。

2.2单店工程工期:具体门店工期由甲方在《单店工程装饰合同》中指定。

第三条甲方的工作。

甲方将门店工程交付给乙方的,应完成以下工作:

3.1开工前一天,将门店钥匙交付给乙方。

3.2开工当天12时之前,提供“装饰装修设计图”给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指导乙方按照设计图进行施工。甲方可对设计图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遵照修改意见施工。

3.3负责施工现场的水、电、路三通。

3.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提出合理整改意见的(不包括设计变更)。

3.5进行中间工程、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复检,提出合理整改意见。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

乙方承接甲方工程的,应完成以下工作:

4.1提供的人工应具备相应的装修、装饰技能。

4.2乙方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甲方要求采购材料设备,保证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如甲方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或甲方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乙双方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4.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关于房屋装修的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噪音控制等等。

4.4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饰装修设计图”和《施工手册》施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装饰装修设计图”或者不按照“装饰装修设计图”、《施工手册》施工。

4.5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4.6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或甲方协助房主。

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7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并负责维修施工中使用的照明、围栏和警示牌等。

4.8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规定,工程竣工前要达到工完场清,保证在工程交付时门店内的上、下水管道畅通、卫生间清洁。

4.9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负责返工(修)、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10本合同期内,每月的10号和25号向甲方汇报正在施工的工程情况,与甲方商讨解决施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

4.11工程竣工后,店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甲方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因施工原因导致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返工(修)、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12新店工程未移交给甲方前,负责工程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保护。老店的门店新形象改造升级工程中撤换下的标准件在未由甲方回收前,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材料设备或临时工程的损坏,乙方应及时自费弥补上述损坏,保证工程质量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并保证工期不受延迟,否则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弥补上述损坏,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误期违约责任。

4.13及时报请甲方组织中间工程、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遵照甲方意见及时整改,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14竣工验收完成当天,乙方应负责将施工队及时退场。

4.15本合同《施工手册》中所列的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五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特别说明。

5.1乙方作为施工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施工条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消除事故隐患。

5.2乙方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施工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各自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5.3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不得影响施工进度。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事故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4乙方提供的人工在施工过程中侵害他人权益,或者遭受他人侵害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不得影响施工进度,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责任。

6.1甲、乙双方同意,工程质量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的国家标准及甲方《工程验收单》的要求为准,室内环境达标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准。

6.2中间工程、隐蔽工程或全部工程完工时,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隐蔽工程或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使用后,甲方门店经营满一个月时,甲、乙双方应对门店进行复检。各种验收和复检均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对验收或复检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国家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负责返工(修)、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6.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第七条工程延期。

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设计变更、不可抗力(注:乙方人员罢工不属于不可抗力)以及甲方同意的工期顺延等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迟的,工期顺延,并由甲乙双方书面确认顺延的时间,乙方不承担误期的违约责任。

7.2因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甲方应按【200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误工费。

7.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第2.2条约定时间实现竣工验收合格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缓慢、验收不合格等等,工期不顺延,视为乙方误期,乙方应按本合同第7.4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和赔偿金。

7.4误期的违约责任。

7.4.1乙方不能按时竣工的,除本合同第7.1条约定外,每延迟一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如在约定的竣工日期当天17时前乙方仍不能竣工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当天17时之前发生的误期违约金不再支付。

7.4.2鉴于每一门店工程工期届满的次日为甲方开业时间,如乙方在工期届满后仍不能竣工,造成甲方不能按时并正常开业的,除本合同第7.1条约定外,乙方应按延误期间内该门店应交纳的租金和甲方在相同/附近地段其他门店的经营收益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工程款的结算。

8.1工程总价款的核算:根据验收时所确定的实际施工量,按照《预算表》所列各项目单价计算工程总价款。乙方不得在《预算表》所列项目以外向甲方主张任何名目的费用。

8.2工程价款的支付。

8.2.1每个单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8.3质量保证金:

8.3.1质量保证金的交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150000】元质量保证金。

8.3.2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息。本合同期满后的【2】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50%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2年时,应乙方通知,甲方将质量保证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因乙方怠于或拒绝承担保修责任,质量保证金不返还,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发生的维修费用。

第九条保修责任。

9.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装饰装修质量保证书》及《工程保修单》,负责对本合同第1.5条范围内的工程进行保修。

9.2保修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有防水要求的部位,例如卫生间、外墙面等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3年。

9.3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天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保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所发生的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已支付的,可向乙方追偿。

9.4每次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标准和整改适用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篇八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美甲项目合作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两方合作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水费、电费、工商税务卫生费及部分硬件设施。乙方:负责美甲营业用设备及美甲各项产品等费用。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两方在合作经营期间,美甲部产生的所有收益甲方占40%,乙方占60%。

2、所有收入均由甲方暂保管,乙方每月应得收入由甲方于次月15日支付给乙方。

3、会员卡充值所得收入按第三条第一款比例分配。

4、乙方招收学徒所得收入,由乙方单独所有。

5、产品售卖所得收入,由乙方单独所有。

第四条:甲、乙两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经营期间与顾客发生经济纠纷遭顾客索赔等事项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场所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3、乙方必须爱护场所设施设务,在合作期间如有损坏场所内设施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用店内物品。

4、乙方必须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5、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正当经营提供便利条件。

7、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应得财务,不得无故拖欠。

8、甲乙双方若需解除合作关系,需提前30天告知对方。

9、甲方如需转让必须经乙方同意,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第五条:合同期满,乙方迁走时。

1、乙方应将美甲室内所有属于甲方的设备设施向甲方效接清楚,对破损和短缺物品进行赔偿。

2、为维护诚信声誉,顾客未消费完的卡内金额或交由甲方代为返还,否则,甲方有权代顾客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提前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续约、解约、变更等事宜,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擅自单方解约的,应以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日期:日期:

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篇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加盟金: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加盟甲方“813”茶饮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定:

第一条:授权事项及经营规范。

甲方同意乙方在遵守本协议议定的条款下,于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使用“813”茶饮专卖店的招牌与名称。甲方授权乙方位于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营业地址经营甲方公司“813”茶饮系列及甲方提供认可生产的食品。加盟店的价格实行全国统一价,由甲方统一订定。为保持“813茶饮专卖店”形象的一致性,乙方店铺的装修、户外广告、平面广告、店内商品的陈列、内部档、员工衣着、员工的行为举止等,必须按甲方的统一形象进行设计和制作。

第二条:经营事项的约定。

1、乙方加盟店所有产品的原物料及形象包装购物袋等由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2、甲方提供店面及道具展示设计图、装修施工方案。乙方按甲方设计图纸要求装修(包括地面、墙壁、吊顶天花板、灯具、铺设电网、申请及办理装修手续与费用、空调、卷闸门、橱窗、隔墙、玻璃门、外观)其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私自加设或删除甲方所提供的乙方店面之展示道具等。

3、甲方应不断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供乙方销售(除乙方拖欠货款的情况除外)。

4、甲方有职责与义务指导乙方的销售开发、人员培训,提供软体服务(pop)活动等。

5、甲方保证不得擅自于方圆五百公尺内设立第二家专营分店,以保障乙方之权益,但是如甲方认为本区可开设第二家分店,将以乙方为优先对象,若乙方放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始得开设。

6、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的要求为每一个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以保持良好的形象。

7、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不良行为提出纠正劝告。

8、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中开展任何非法的活动及业务,不得将甲方提供的食品移至非签约地址以外地方出售。一旦发现有上述行为视同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乙方的加盟权,没收保证金,并且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与商业信誉损失人民币10万元。

9、乙方必须保持食品标价的统一性,乙方不得任意调整售价,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及收回店内甲方所有的商品,并且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和商业信誉损失人民币10万元。

10、乙方负责该加盟店经营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店面的租金、装修、税费、话费、水电、员工工资及处理一切对外关系所发生的费用)。

11、乙方应无条件全力配合甲方开展的所有促销活动。

12、乙方不得销售其他品牌的产品或私自生产或销售假冒牌产品;不得在甲方授权位址以外使用“813”商标,不得变形或变相使用“813”的名称;乙方加盟店的经营地点仅限于乙方营业执照所载明地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销售地点。如违反以上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乙方的加盟权,没收保证金,若还不足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甲方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13、乙方店内所有商品的排列及售价应对照甲方形象门市,保持产品品质及门市之整齐清晰。

1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同一种食品或者类似食品的商标、外包装及外装修式样上使用与“813”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5、乙方店内销售的食品必须为甲方认可的食品,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售货物进行甄别,货物的真伪以甲方的确认为准。如果发现乙方出售假冒甲方商标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出该货物,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

16、乙方在经营中应保证产品质量卫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条款,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产品质量卫生方面的问题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给甲方的商业信誉带来不良影响,乙方须向甲方赔偿信誉损失人民币10万元,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7、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合法经营,如果乙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等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加盟条件。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为保持“813奶茶专卖店”形象的一致性,乙方店铺的装修、户外广告、平面广告、店内商品的陈列、内部档、员工衣着、员工的行为举止等,必须按甲方的统一形象进行设计和制作。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师负责店铺内外装修装饰等的设计与监督。

3、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所有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规格及样式,并同意从公司购买经营必需的器具等。

4、为保证“813”饮料的品质,加盟店所需原物料以及营运必须的纸杯、手提袋、吸管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必须从公司统一购买。

5、加盟金为人民币元.不论是合同中止还是中途解约,不归还加盟金。

6、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必须开店营业,反之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5000元(伍仟圆整),并不再为乙方保留免收加盟费的名额。

第四条:履约保证。

1、乙方每月需向甲方订购至少营业额30%金额的原物料。

2、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期满后,如乙方行为无妨碍甲方的信誉或违反合本协议规定,保证金(无息)全数归还。

第五条:结算、盘点。

乙方向甲方购买原物料或附属材料等均以现金结算。

第六条:机密的保守及违约责任。

乙方对于本专营店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的实态及内容不得泄漏于他人,特别对于下列事项作为重要保守:

1、经销商品及原物料的价格、饮品的配方。

2、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贩卖、资金的计划、实绩的具体内容及甲方所送的文件、情报等。

3、甲方指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违反以上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乙方的加盟权,没收保证金,并且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和商业信誉损失人民币10万元。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各项事由时,甲方得解除合同,但是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甲方的纠正劝告时。

2、申请破产或受强制执行处分足以影响加盟店的正常营业时。

3、乙方有关的加盟店以外的事业内容恶化,造成巨大的负债,因而使加盟店的经营受到较大的影响时。

4、乙方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仍怠慢不履行时。

第八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事项。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及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或其他处置。

2、乙方如已不能再继续经营,希望转让或出租店铺时,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与新店主签订合同。

3、乙方应于合同解除后五天内,将店铺内外有关加盟店的名称或813品牌字样及招牌撤除或抹销。

4、乙方店内的商品目录、价格表及其它甲方送付的物品、文件需交还甲方。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政府部门强力介入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档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约,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协商,且无须再付任何费用,若甲方在一个月内未以书面形式答复,则视为同意按原合同条款续约。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提交加盟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约时间:年月日。

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篇十

_________从一开始就定位于进军中国影视文化领域的国际互联网网络市场。旗下的_________网站成立于_________年,是一家基于网络技术、移动通讯和传统文化娱乐产业相结合,由数位演艺界资深人士、专业经纪人和优秀行销人员主导运营的国内艺员经纪网站。通过多年的时间,打造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构建了一个庞大的文化产业平台,目前公司是一家涉足文化产业策划传播与推广,影视节目制作与发行,艺人经纪及代理,大型活动策划与承办,影视文化教育培训,宽带内容提供等方面的综合文化产业机构.

为了使中国演艺人才、文化公司能够更便捷的使用_________建立的基于互联网及移动通讯技术的文化产业平台,特此建立了代理服务机制,相关内容如下:

一、代理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级代理商,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允许使用经甲方授权的网站标识、网站管理和相关服务。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不断地进行_________网站的市场宣传和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网站的宣传资料及会员登记表。

3.甲方统一制订会员服务的市场价格,如有价格变化,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定制的会员管理信息的后台管理接口和相应的帐号。

5.甲方有权单方面在任何时间检查分销代理商代理工作,并随时确认乙方是否遵守本协议条款。乙方如违背此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分销商权利,并终止本协议,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按照正常程序成为甲方的会员,甲方按照该会员定制的会员名称负责提供的如下服务:_________。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真实填写《代理申请表》,甲方如发现不符事实之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合作,并不承担任何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合法代理甲方高级会员,vip会员服务,加强所在区域内服务的宣传,并做好客户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统一制定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进行运作(主要有会员费用交付方式、开通方法、服务标准、会员用户资料反馈等)。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发展二级代理。乙方保证不得歪曲、修改甲方所提供的信息或发生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

4.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在地方举行超过此代理协议的活动。乙方不能在未获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创造、出版、分发或允许任何提及甲方的书面资料。乙方不得在其他网站、作为其网站之部分或通过其网站直接或间接允许任何个人或组织,将会员资料(会员资料包括会员个人资料登记表及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复印件)、甲方商业计划、技术、服务信息等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和甲方实质上相似的任何服务或同类代理合作。

5.乙方在协议有效期中涉及到该代理合作的办公费用、人员开支、电话费等开销,由乙方自行承担。

1.a级代理:加盟费_________元:乙方可免费向_________人才库纳入高级会员_________名。(超出部分按_________元/人/年计算,并以月结方式向甲方结算;合同期满时,未完成部分,按以_________元/人/年计算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或纳入下一年度合作预付款中)。

a.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站管理的帐号及密码、后台支持,由乙方自行添加和管理所纳入会员的资料。

b.乙方发展会员,在当地开展经纪业务所得的经纪费收入归当地代理商所有。

c.甲方所承揽的全国活动项目中,可以分配给乙方负责。

d.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的短信项目,甲乙双方分成比例为50%、50%。(按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当月结算数据为准)。

e.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短信通道,乙方可使用_________短信平台为所发展会员提供相关服务。

f.为乙方建设子网站,帮助乙方进行网络宣传,并提供_________网站的品牌标识。

2.b级代理:加盟费_________元:乙方可免费向人才库纳入高级会员_________名(超出部分按_________元/人/年计算,并以月结方式向甲方结算;合同期满时,末完成部分,按以_________元/人/年计算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或纳入下一年度合作预付款中)。

a.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站管理的帐号及密码、后台支持,由乙方自行添加和管理所纳入会员的资料。

b.乙方发展会员,在当地开展经纪业务所得的经纪费收入归当地代理商所有。

c.甲方所承揽的全国活动项目中,可以分配给乙方负责。

d.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的短信项目,甲乙双方分成比例为70%、30%。(按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当月结算数据为准)。

e.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短信通道,乙方可使用_________短信平台为所发展会员提供相关服务。

3.c级代理:加盟费_________元:乙方可免费向人才库纳入高级会员_________名(超出部分以_________元/人/年计算,并以月结方式向甲方结算)。

a.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站管理的帐号及密码、后台支持,由乙方自行添加和管理所纳入会员的资料。

b.乙方发展会员,在当地开展经纪业务所得的经纪费收入归当地代理商所有。

五、代理区域及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网站会员代理在地区的_________级代理商。

2.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期_________年的代理合作。

3.代理期限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后可将本协议自动延长。

六、付款方式:

1.a级: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乙方a级代理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加盟费_________元/年,超出部分以_________元/人/年计算,并以月结方式向甲方结算。关于乙方发展的vip会员,甲方支付给乙方_________元/人/月;b级: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乙方b级代理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代理费_________元/年,超出部分以_________元/人/年计算,并以月结方式向甲方结算。关于乙方发展的vip会员,甲方支付给乙方_________元/人/月;c级: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乙方在每次纳入高级会员7个工作日内以_________元/人/年向甲方结算。

2.乙方可以以银行转帐、电汇、邮汇或现金等方式来缴纳代理会费到甲方。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如果因解释或执行本协议引起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终局仲裁。如果其中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之条款,则视为违约行为,此时,受害方有权中止此协议,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九、违约条款:

1.在协议期内,若甲方对网站的内容和经营项目、策略进行重大调整,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因此而引发的商业过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在协议期内,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履行其责任和义务,造成甲方的公司名誉损坏、经济损失等损害甲方一切方面的利益,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合同,并要求乙方做出全部赔偿。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的签订双方协商可采取往来邮政信件的形式签订:甲方将本协议的标准空白文本放置于其网站,双方经过协商完成此协议后,由乙方将完成后的协议签署后将原件(一式两份)邮寄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将签署的确认函件保留一份,另一份回寄给乙方,该确认协议到达乙方手中之日为本协议生效之日;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一方中止本协议,须提前15日通知对方,否则一切损失由擅自中止本协议方全部承担。

2.本协议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协议的含义。

3.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篇十一

加盟合同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在签订加盟合同的时候,我们一定要事先了解加盟合同协议书的结构,有什么地方需要注意的等等!以下是加盟合同协议书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____路____大厦a座12a邮编: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__经营甲方的“______”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______”的特许经销商。

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

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______”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

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产品退还给甲方。

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 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

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

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

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

(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 “______”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

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

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

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为更好的推广“奶茶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领先一步迎合市场发展需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达成“奶茶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商标授权使用商意向如下:

一、甲方初步确定乙方为公司“奶茶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在地区商标授权使用商,并开店经营。

二、乙方同意在上述区域内经销“奶茶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系列产品、根据目前乙方实际情况,乙方承诺在选定经营场所后,签订“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授权合作合同。

三、此合作意向协议期有效期为年月日到年月日,超出上述时间,甲方有权选择其他经品牌授权商,或根据双方协商情况而定。

四、乙方先交付合作意向定金人民币万元。在签订“奶茶店加盟”品牌授权合作合同时,此定金将自动转为合同款;同时此协议自动作废,相关事宜以合同为准。

五、乙方在签订“奶茶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授权合作合同时,应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并承诺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商业机密是指:甲方提供或持有的以任何形式存在的经营、管理、技术或交易信息,包括甲方产品定价、市场分析、销售计划、客户名单、广告策略、财务、人事、产品开发、产品配方、制造技术、内部文件、内部信函、电子文档、双方交易信息以及其他一切商业信息。

六、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七、如最终未达成合作,此意向书金额无息、无条件返还给乙方。

备注:

甲方:

乙方:

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篇十三

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作为的加盟店,特立本合同。

一、基本要求。

1、店铺面积(含厨房):_______平方米以上。

2、加盟费:一次性付清______________元。

3、特许权使用费:_______元/月,按年交。

4、本铺保证金:一次性付清。合同期满后加盟无任何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总让应全额退还,不计息。

5、合同期限:_______年(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经营应到总店另签合同)。

6、加盟店无权受理其它加盟店,如需加盟或开分店应向总店提出申请。

二、适用区域。

1、县级城市。

2、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乡镇,工业园区。

3、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

三、保护区域。

总店保证省会城市,直辖市受权_______家,地级市受权_______家,县级城市受权一家。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同等品质,品牌,价格的物质上在加盟店当地就近购置。

2、凡属总店经营特色的物资供应,由总店统一配送。

总店收费标准为:收取物资物品在当季当时市场进购价的基础上,另平均加收不高于_______%的费用,其相应产生的交通运输费也由加盟方承担。

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厨师进行专业培训(不另行收费,乙方交通费用自理)。

4、甲方负责有偿提供经营特色菜品的物资供应,以确保加盟。

店口味与总店一致。(如:______________的专业调料)。

5、甲方提供产品组合:川式香辣蟹、川式香辣海虾、香辣鸭唇、盆盆虾等特色菜肴。

总店收费原则为: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进行配送。

乙方一次性付清加盟费甲方履行上述义务。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店面招牌进行装修。

2、按规定缴纳费用(即甲方提供的物资)。

3、乙方不得自行进行对外加盟(如另行加盟导致总店受损,则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4、乙方需及时付清甲方货款及其它所产生的费用,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技术支持。

1、付清加盟费后按照要求加盟店打总店的招牌。

2、由加盟店派厨师到总店进行集中培训,时间_______天左右,不收培训费,但产生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加盟方承担。

3、加盟店随时可派厨师来总店参加培训,不收培训费,但食宿、交通费自理。

4、甲方提供产品制作技术,有偿提供_______专用调料,在厨师指导下购买其它配料。

5、甲方提供电话咨询。

6、开业前总店会为加盟店的营销出谋划策,并按照当地的消费实力菜谱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7、甲方菜品调整支持乙方同步。

七、双方关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总店和加盟店的关系纯属加盟,加盟店不能代表总店,由此而致使总店受损,则越权的加盟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如有毁约按有关合同法处理纠纷,如有合同内容的修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乙方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篇十四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xxx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服装店加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河豚条甲方为拓展______服装品牌在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______品牌系列服装。

第二条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_____年度我们将以外套为主,大家可适当搭配其它品牌的种类。_____年度我们的种类将向多样化发展。

第三条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四条乙方预存金在_____元以上,用于支付______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

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篇十五

特许人(甲方):。

受许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将“__”商号及商标权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释义。

1、商品: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产品;。

3、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画、海报、各种告示牌、购物袋、各种广告礼品等。

二、特许授权。

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开设“__”商号连锁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商品;。

4、甲方的授权非独家特许,甲方有权在同一地区或其他地区同时授予任何第三方特许经营。

三、加盟优惠。

本合同的乙方为本行政区域内第家特许经营方,享有【】不享有【】该优惠方案;。

2、享有上述优惠方案的受许人须连续经营“__”品牌三年,如第二年提前终止,店内的所有货架等材料及配置归甲方所有,受许方已支付的装修款项作为使用的折旧费不再退回;如受许方继续经营,则受许人须在经营期的第二年及第三年的10月份前分两次结清余下甲方垫付的70%装修费用(即每年付清35%),甲方同意不收该笔费用的利息。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商品进行合理的调配;。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加盟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约定支付货款或其它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加盟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甲方义务:

(1)负责店内展示柜装潢、货架摆设、协助人员招聘工作;并向乙方人员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包括店务管理、财务管理、店铺陈列、pos系统操作等)。

(2)负责商品的开发或生产,并负责向乙方配送;。

(3)提供乙方成立“__”连锁店时需由特许人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订购甲方经营的商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所加盟的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得权益;。

(3)负责加盟的连锁店的人员招聘、财务监督管理及业务拓展;。

(4)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所有加盟商会议和组织的活动。

2、乙方义务。

(1)按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货款;。

(4)积极配合和参予甲方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它活动;。

(6)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经营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方有权提供当地的市场信息供甲方参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为适销的商品。

六、特许加盟费、保证金。

七、供货、配送、调换及运输。

1、甲方对全国的所有的加盟商实行按商品零售价的折(不含税价)供货给乙方;。

3、为充分发挥连锁经营的规模效应,所有连锁门店的商品均。

由公司销售监控部统一、合理地调配,以尽可能地减少各店的商品库存;。

4、甲方每次发货的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调换货及调换货率:乙方的订货由甲方统一配送,乙方每批订货可享有10%的调换货率(包括甲方的首批发货),调换货期限为天,过期不予调换货(注:以发货时间为准);所有的调换货须无损坏、无污渍,所有附件全齐,吊牌吊粒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当季度货不可跨季度调换。

八、承诺及保证。

2、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加盟保证金以作违约处罚并自动解除本合同结算货款,且立即停止对乙方供货,甚至由此而产生的断货或被迫停止营业,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1、未按期结清货款或装修费;。

2、乙方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未经甲方同意;。

3、乙方擅自仿造“缘说”品牌自行生产并销售;。

4、在加盟店中销售中夹杂其他品牌的服装。

十、退出机制及续签。

2、乙方期满退出,在结清所有的往来帐目后,甲方应将合同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4、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退出的,甲方已收取的加盟保证金不再退回,如有未付清的货款乙方在退出前应一并结清。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一般条款。

1、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4、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服装店加盟合同协议篇十六

授权方:******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邮编:******。

被授权方: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xxxxxxxx年xx月xx日至xxxxxxxx年xx月xx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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