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阅读过程和阅读中感悟的总结和表达。读后感的写作需要我们重点关注书中所传达的思想和价值观,进行评价和思考。以下是一些读者分享的读后感,希望可以激发大家对书籍的兴趣和阅读欲望。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一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二
《荒野的呼唤》讲述的是巴克这条狗原本住在一个大法官家里,生活无忧无虑,就好像国王一般。后来,北方淘金事业发展,巴克被卖去拉雪橇,途中他经受虐待和侮辱,最终他来到了北方,拉起雪橇。慢慢他改变自己以前的生活习惯,懂得了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并且他体内的兽性开始觉醒。后来他杀死了过去的领头狗,当上了领头狗。在巴克的带领下狗队效率越来越高,最终到达了目的地。巴克和狗队又被卖了出去。那群人缺乏经验,没有带足够的狗粮,也没有给狗充分的休息时间,越来越多的狗倒下了,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最后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慢慢融入大自然。
我觉得从作者的写法体现出了巴克的温顺及凶猛的两面性格。巴克它是一只不怕困难,适应能力很强的一条狗。巴克原本住在南方,它来北方许多狗都倒下了,但它没有,它活了下来还成了领头狗。它从弱变成了强,在大自然面前弱肉强食才是生存法则,弱者输,强者胜。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像巴克那种性格的人。遇到困难不放弃,并且迎难而上,坚强不屈,克服困难。就像现在流行的夏令营一样,就是为了让我们体会没人帮助时该如何克服困难,也是为了锻炼我们的'适应能力。
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大自然的弱肉强食和狗的情感世界,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吧!在我度过众多的书籍里,最让我回忆的还是那本书——《荒野的呼唤》。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到书店去玩,妈妈在一边看大人的书,以便在为我选学习资料,我呢!在一边看课外书,突然一本叫《荒野的呼唤》的书吸引了我,我买回来看了后让我受益。
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在那里,你会哭,会笑,会悬念重生,会由衷地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同时,这本书以充满激情和张力的笔触,必定会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成为我们阅读记忆中的永恒。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必须从现在起保护动物和万物,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可人类并不把它们当朋友,还用残酷的方式夺去它的生命。我们一定要为动物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家,把关在笼子里的动物送回大自然,还它们自由,在自由的天地中给动物和睦相处,带给它们和谐舒适的家。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四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进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努力,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五
前几天,我有幸拜读了杰克·伦敦的名作(荒野的呼唤),感触颇深。
文章讲述了一条名贵的家犬布克被贩卖到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当雪橇犬,处尊养优的'它面临重重困难,但他最终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他的原始本能复苏了,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并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的首领。
布克在走向荒野的道路中历经了许多坎坷,承受着人类无情地鞭打,在和同伴的争夺中遭受一次又一次次的挫折,在险恶的环境中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它凭借着顽强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心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成就了它辉煌的一生。
信心和勇气是成功的必然条件,而我偏偏缺乏他们,当我面对困难时,我总是鼓不起勇气,拿不出信心,为此,成绩很难得到提高,有时离成功仅一步之遥,但我却退缩了,放弃了,最后成功也与我失之交臂,失去一次又一次的机遇。
如今的我们像正在茁壮成长的幼苗,虽有老师、父母、朋友的关爱,但成长的过程必须是自已拿出勇气和信心去接受挑战,经历风雨,只有那些接受阳光雨露滋润的小苗才能长成参天大树,而整天呆在温室里的小苗,是需要别人的浇灌和呵护,是适应不了大自然的挑战,最终也将走向毁灭。
同学们,以布克为榜样,拿出勇气和信心,告别昨日的懦弱,勇敢的接受困难的挑战,战胜自我,你也会成为“狼首领”的!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六
这本小说的书名很吸引我《荒野的呼唤》,我开头就想,荒野有什么好呼唤的,于是就因好奇而看了这本书,然后又是书中狗狗“巴克”的悲惨遭遇令我十分同情,最后“巴克”是选择与人类生活,还是回到荒野?令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谜底。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讲了一个发生在人与动物之间的故事。有一只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温顺家犬“巴克”,却因一次仆人的叛变,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野狗。它也慢慢回归到了大自然,这回归到野性、从返荒野的过程令人惊讶。充满了野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授性占了主导,这本书深刻的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我知道了在丛林生活,必须要弱肉强食。强者是王者是胜者,而弱者因受不了这样艰苦的生活而死。我们的学习也是这样,用功读书不怕困难的人就是“强者”,而不用功读书,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的人是“弱者”。做任何事都要不怕困难,敢于面对,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七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冬日里苏醒,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部书,立刻被主人公巴克这种做生命的强者,命运的主宰者的这种精神所震撼。
小说讲述了大狗巴克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被卖到了北极,开始与弱肉强食的世界相接触。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回归。当它面临死亡时,被桑顿所收留,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在艰辛的道路上,被困苦所磨练,但最终,却成为了生命的强者。这充分体现了作者对个人奋斗最终将会获得成功这一观点的深信不疑。同时,巴克的经历也从侧面反映了我们人类的生活,告诉了我们:在经历了各种磨练与挫折后,弱者只能永远被欺压,成为悲剧,只有强者才能成为命运的主宰者。
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顽强地,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
再一次拜读这篇伟大的著作,我明白了作者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写狗的世界中的斗争,不是为了写巴克,而说的是人。原始的求生本能以及情感的宣泄告诉我们:想要生存,就要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守则。
“热望本已在,蓬勃托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八
它讲述了被卷入阿拉斯加淘金梦的冒险生涯中的一只叫布克的狗,经历了种种惊心动魄的遭遇,终于野性复苏,变成了一只“狼”。“野性沉入长眠,希望终难泯灭,挣脱习惯铁链,越进荒原冰雪。”这是开头的一篇小诗。布克比狼的个头大很多,也重很多,它曾经当过皇家犬、雪橇犬等。它在野狼的嗥声中本能地引起了对远古祖先的记忆,逐渐在灵魂深处复活了狼的野性,并且是在野狼的引诱下,一步一步走近了荒原。
狗是我们忠实的伙伴。布克当雪橇狗时的主人,就一点儿也不懂狗,只知道盲目的使唤它们,惩罚它们。我想,人类不该这样,使唤和惩罚也应该有个度,不至于让他们拉着很重的物品整天整天的跑,却只能吃一点点鱼干和休息一两天,这样对狗来说很不公平。
看完了这本书,我很感动,也有些愤慨。虽然书本不算厚,只有116页,但却令我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这真是一本值得、美妙的书啊!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九
今年寒假休业式,班主任王老师奖励了我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上个星期,我刚把它看完,这本书前面大部分描写了一只叫巴克的狗经历艰难险阻的故事。有一天,巴克被附近的一个坏园丁卖给了一个戴礼帽的男人,被买去后,先是乘上了一列火车,然后有坐上了汽车,一路辗转,巴克感觉有很多只手都在搬它,最后被落到一位红衣男子的手里,紧接着,又有一个瘦小的人把他和另一只纽芬兰狗买走了,最后巴克落到新主人的手里,新主人很爱它,可是这位新主人却被印第安人杀害,最终巴克忍无可忍,将印第安人全咬死,自从没有了主人后,他骨子里的狼性释放出来,从此,他消失在丛林里。
读了这本书,感受到动物也是通人性的,虽然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但也能做出让人感动的事情。看完这本书,我被巴克的这种精神所感动,动物是如此忠心,懂得报恩,我们也要像巴克学习,成为一个勇敢坚毅、懂得感恩的人。
“熊”:呼唤自然意识和社会道德。
化学教学中呼唤创新教育论文。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十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加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也就是现实主义动物故事的创始人之一,在这本书里有12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小故事,里面写着一些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一家。每次****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大王来自投罗网。****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鸟儿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我从****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我是小学生,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好好学习、勤于思考。在学习上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克服,永不退缩。我们在学习和成长的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锻炼自己的胆量,提高自己的能力,磨炼自己的意志,让理想变为现实。
****,我真的敬佩你!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十一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的发出醒来的欢呼--题记。
巴克是一只贵族交犬,纵使它的父亲有多么的强壮,母亲是多么的机灵,从南方来的巴克始终不被人看好,从南方来的所有狗不是被咬死就是被冻死,更何况贵族马克一下变成了苦役巴克,但巴克,是例外,是传奇,是神话!是的,巴克不但生活了下去,还成为了出色的领头犬,加入了儿狼群,成为狼群之首。
是什么让巴克有这样的成就呢?是一层又一层的困境。困难是我们最好的导师,巴克在矮胖子血淋淋的棍棒下学会放下尊严;在与斯皮茨明争暗斗时学会隐忍;在四千八百多公里的狂奔中学会挣扎;在桑顿惨死的悲伤中学会放下和尊寻本心。
像巴克一样,我们也会在人生低谷中徘徊上一段时间,但这段时间里,决不能被困难给打败,失败将一无所有。战胜它就是通往成功的必经之路。
或许你会抱怨上天待你的不会,让你的生活索然无味,给了你多少的困难,却并没有给你成功,但是你想一想你有没有越过困难呢?困难就像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在熊熊大火中燃尽方可重生。人也一样,渡过了那层层困难,方可成功。
巴克不仅给予了我鼓励,也让我明白了人生哲理。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十二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向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刻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刻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善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发奋,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就应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但是陌生人,只好服从。之后,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之后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之后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之后,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那只牧羊犬巴克的每走一步都会生死攸关。它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会是掉进冰窟窿,饿死在冰雪地或被其它同类咬死。随时随地都会孤独的离去,不会得到一丝的怜悯。正因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使环境变的极端的冷酷,周围许多曾在一齐拉雪橇的爱斯基摩犬,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但是悲惨的命运,哪怕是最后遇见的善良人桑顿,还是受到印第安人无情的攻击。脱逃当中几乎与荒野上饥饿的野兽一样艰难的垂死挣扎着。
巴克最后还是回归了原始,桑顿也回到了正常社会,他一边向人们诉说着自己的悲惨纪历,一边流着眼泪,语无伦次,不停的念叨自己的家人,内心产生了,深深的恐惧。贪婪的看着食物,以往的一切对桑顿来说是恶梦。对我来说也是,我厌恶什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这天我的拳头硬就能压倒一切,我就是王者,就能够随意掠夺所有。明天我老了,或来了个拳头比我还硬的人,我就成了奴隶,结果人人都将处于极度危险境地,那将是最为悲哀的。很多周围的现代人还以这样丛林法则的思维去衡量他人,来保护自己,结果只会造成书中所描述的恶劣环境。人类应向自由、平等、宽容、礼貌的方向前行,只有这样,幸福、安全才会来到每个人的身边。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杰克。伦敦用这样的方法告诉我们,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界。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兽性化与人性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兽性占了主导,借此深刻的反应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暗喻了作者对人类的告诫。
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的破坏。
人类常以开发礼貌,为社会做奉献为借口,破坏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人类停止虐待野生动物是人们最好的选取。谁都免不了杀生,但在它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的为我们干完一天的活后,善待它们,好吗?还它们一点权力,行吗?你如果是那头可怜的耕地牛,会这么幸福吗?动物和人是平等的,人不必须能控制动物,正因它们有应有的自由。
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已经让地球无法理解。地球对人类提出警告,草原沙漠化、全球变暖带给人们的伤害是可想而知的。最大的起因是人类对科技开发的向往,但忘记了保护环境与动物。像《荒野的呼唤》中,巴克被转卖了多少次,被人们使用,有的淘金者直接想让它累死。是人们这种自私贪婪的心理使地球受到破坏。
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自己。不好让最后的泪成为对地球的保护。我们说的话也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要实际行动起来,才能做到。最后忠心祝愿大自然的地球能受到人类永远的保护。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正因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此刻时代不一样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呀!
我好像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雪域,狭长幽静的小径,笔直的云杉以及雪域上那一点点的小脚印,宁静、神秘、美丽的大森林深深地吸引了我。动物们之间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
留意谨慎的野兔子在雪地上你追我赶的嬉戏。很爱小动物而最终亲自设陷阱抓了兔子的小男孩,以及男孩醒悟以后的痛苦,让我深深的为他惋惜。孤傲的大秃鹰虽然被印第安人设计抓走了,但它勇敢,顽强的最后自救了,又飞回了它的家里,并继续为它的孩子捕食,并照顾着它们。还有那一群在厚重的积雪里艰难迁移的驼鹿,其中一个孩子掉到坑里了,鹿妈妈毫不犹豫的留下来守着它的孩子,给它安慰,陪着它一齐等死。最终鹿妈妈被猎人打死了,而小鹿让猎人留了下来,鹿妈妈为孩子舍身的伟大母爱感动着我,我鼻子酸酸的,最终,又是我们人类伤害了它们。一只在农家长大的野天鹅克航克,千辛万苦的追赶着同类,最终筋疲力尽而被狐狸给叼走了。书中还写了刚生下孩子的母鹿,怎样等待着孩子站起来吃奶。及一个小男孩设计最后捉到了猫头鹰静翅。还有那为了给孩子捕食,同母牛做生死搏斗的母熊……。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森林,爱上了雪域,爱上了动物。动物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有感情,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好再随意的捕捉及杀害它们了。请给动物一个安静的家,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吧!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最近,我读了一部小说——《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是《荒野的呼唤》。我读后深有感触,可谓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最后有一天,巴克不留意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情绪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个性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巴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孝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向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忙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正像书中那首诗:
热望本已在,
蓬勃脱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巴克带给我的启示是巨大的,内涵也是丰富的。此刻我正在阅读《荒野的.呼唤》的第二部分----《白牙》,它与上一个故事完全相反,坚信它也能给我带来不小的收获。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潜质,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就应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正因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正因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正因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期望大家必须都要看一看。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
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此刻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能够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生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能够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能够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十分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十三
故事的主角巴克从贵族般的'生活中由于一场拐卖被送到了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之间的争战后,认识到了弱肉强食的残酷道理,在求生意识的逼迫下,野性萌发,回归荒野的故事。
我们透过书中血淋淋的战争,看到了弱肉强食的道理,在生活中,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好好学习,刻苦向上,这样才能不被生活无情的淘汰,我想杰克·伦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吧。以后我们要好好学习,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十四
看了题目,你一定倍感怀疑:狗就狗嘛,怎么叫“妖狗”啊?可是,拥有体型魁梧巴纳德狗和高贵无比的苏格兰牧养犬的血统,那可谓“锦上添花”,既高大威猛又仪表堂堂,巴克就是其中之一。
原本巴克生活在一个富贵人家,可是因为庄园的.帮手马纽儿家里缺钱而把它偷卖给了一个红衣男子,红衣男子又把它卖给了波奥特,从此巴克就开始了它拉雪橇生涯。在一次拉雪橇期间,由于巴克太优秀,领头狗斯贝斯经常挑衅,俩狗由此结下了恩怨。后因为实在馈乏食物,由斯贝斯领导的拉雪橇狗和途中的爱斯基摩狗一起劫粮,巴克借此混乱打败了斯贝斯,取代了头狗的位置。
全书有许多地方令人感动。当巴克为了桑顿而拼尽全力游到河中救他时,我震惊了,巴克只是一条狗,是什么使它一听见主人的呼唤就立刻从昏迷中惊醒,并奋不顾身再一次跳入河中?又是什么巴克可以舍弃一切,奇迹般得拉一千磅的货物走马100米?是对主人的关心吗?是对主人的依恋吗?还是对主人深沉的爱?好几次,我都无法相信,巴克是一只狗!虽然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可“朋友”一词还是低估了巴克的情感,它们不是一般的关系,便似亲人的关系。
巴克对主人是主仆之间的爱,在世间,还有一种爱更强烈,那就是——母爱!你可曾听说过,一位母亲为了救被压在车底的孩子,单手抬起了一吨多重的车子,一手拉出自己的孩子。别以为这是开玩笑,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可以改变一切的母爱!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十五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荒野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的欢呼。”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叫巴克。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进了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样子。巴克是一条很大的杂交狗,它是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然后卖掉的,成为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经过残忍的,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后终于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深情厚谊。最后,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它这一路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他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虽然巴克是一只狗,但是他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
《荒野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的始终。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十六
我好像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雪域,狭长幽静的小径,笔直的云杉以及雪域上那一点点的小脚印,宁静、神秘、美丽的大森林深深地吸引了我。动物们之间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
小心谨慎的野兔子在雪地上你追我赶的嬉戏。很爱小动物而最终亲自设陷阱抓了兔子的小男孩,以及男孩醒悟以后的痛苦,让我深深的为他惋惜。孤傲的大****虽然被印第安人设计抓走了,但它勇敢,顽强的终于自救了,又飞回了它的家里,并继续为它的孩子捕食,并照顾着它们。还有那一群在厚重的积雪里艰难迁移的驼鹿,其中一个孩子掉到坑里了,鹿妈妈毫不犹豫的留下来守着它的孩子,给它安慰,陪着它一起等死。最终鹿妈妈被猎人打死了,而小鹿让猎人留了下来,鹿妈妈为孩子舍身的伟大母爱感动着我,我鼻子酸酸的,最终,又是我们人类伤害了它们。一只在农家长大的野天鹅“克航克”,千辛万苦的追赶着同类,最终筋疲力尽而被狐狸给叼走了。书中还写了刚生下孩子的母鹿,怎样等待着孩子站起来吃奶。及一个小男孩设计终于捉到了猫头鹰“静翅”。还有那为了给孩子捕食,同母牛做生死搏斗的母熊……。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森林,爱上了雪域,爱上了动物。动物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有感情,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要再随意的捕捉及杀害它们了。请给动物一个安静的家,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十七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篇十八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温顺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借此深刻地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自从看了这本书,就把以前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远远抛在后头了好久。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阳刚之气,和沈石溪的作品截然不同。当然,这也不代表沈石溪写得不好。只是杰克·伦敦并不会把故事的结局写得如此悲伤,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生死关头的境遇下,把尾声转为欢乐,给读者一种感叹的心情。
这可是500公斤重的雪橇啊!足足有半吨重,还要在冰天雪地上行走100米。至此,也可以表现出巴克对主人桑顿深深的爱,那个时候,相信所有人都可以明白他们这对主仆之间深刻的感情,似乎除了死亡,再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了。
除此之外,作者描写巴克外貌的句子也十分生动——所有人都被巴克吸引住了。巴克实在超凡出众,它身材匀称,身上没有一块赘肉,每一块肌肉都显示出过人的勇猛和力量;它的皮毛闪现出丝绸般光泽,美的令人着迷。
此刻,它脖子和肩头上的毛都竖立着,蕴含出无限生机和活力。好奇的人们纷纷挤到巴克身旁,伸出手去触摸它坚硬如铁的肌肉,都对巴克赞不决口。
看着这些跳跃得字,可见作者下的功夫可不少,也能让人感受到巴克在荒野弱肉强食的法则下求生的欲望使它锻炼的艰辛。
哎呀!要是我也有这么一匹好狗哦不,好狼就好了,唔!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3219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