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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政案件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xx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运用案件质量检查等措施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根据20xx年至今的工作安排,现将有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31件,其中刑事指定案件22件,民事9件,提供关于未成年人咨询100余人次。
(一)接待咨询方面。
为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xx镇xx商贸城设立法律援助临街窗口,方便接待群众,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海报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点援制管理办法、律师值班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设置了办公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指派过程中,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检察院、法院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对于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一律开辟“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证明。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第一时间指派,第一时间介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庭外调解等工作手段,力争高效、优质人性化解决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纠纷。
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电话,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心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意见,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及时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心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并通过走访,及时沟通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五)优化援助平台。
加强与区妇联、团区委、残联等单位互动协调对接,建立无缝对接的工作网络。作为妇儿委成员单位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时解答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咨询,积极履行职责,在法律援助工作上站好岗、值好班,承担起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1、中心人员力量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情况后,没有及时给予记录,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临街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建设,抓好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涉政案件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区档案局下发的《关于2009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区纪委监察局对自身档案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到位。区纪委监察局领导始终将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议事日程,明确目标,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常委主抓档案工作,并根据处室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目前,我单位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名,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名,由各处室人员兼任,做到了档案工作机构、人员、职责、制度的“四落实”。
二是借助外力,提高效率。针对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工作任务重、时效性强、比较繁琐的实际,区纪委监察局在不断提高自身档案管理能力的同时,还积极争取区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定期向区档案局通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加强与档案局相关科室业务人员的沟通,请教档案管理工作知识。区档案局还专门指派了一名指导员具体指导区纪委监察局档案管理工作,在此我们向区档案局的相关领导和同事表示感谢。
一是细化管理,健全制度。认真组织处室人员以及专兼职档案员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并依照《档案法》的'规定,先后完善修订了《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文书档案归档制度》、《档案资料借阅制度》、等项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统计、鉴定、查阅、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外,我们还结合区纪委监察局工作实际建立了《密码工作人员保密制度》、《密码设备管理制度》等2项特色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档案管理工作机制,促进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健全制度的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参加市、区档案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档案业务知识培训,并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各室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了人人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各室参与档案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大投入,完善硬件。在硬件投入方面,区纪委监察局在档案室内配置了干粉灭火器、空调,安装了防盗门、窗帘,确保了室内干净通风,达到了档案室防火、防虫、防盗、防鼠、防潮、防强光、防霉变的“七防”要求。同时,先后制备了温湿度计等设备,使档案室在管理、监测方面有了可靠的物质保障。随着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的逐步普及,在领导的重视下,区纪委监察局将计算机运用于档案整理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计算机,设立了信息系统的防火墙、访问控制密码,并责成专人负责,做到了科学、规范操作,保证了档案资源的高效、安全利用。
一是及时完成文件归档入库和分类整理工作。对于各类档案,我们都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做好收集、归档工作,做到所有档案集中管理,各类档案上架管理。
根据国家档案相关分类标准,结合自身档案工作实际,区纪委监察局将档案分为文书档案和案件档案两类。文书档案采用年度——组织机构分类法,案件档案采用年代——问题分类法,分别进行分类组卷,对个别不规范的案卷重新进行了拆装,整理补齐。今年以来,我们又对历年档案进行了清查、统计、整理、鉴定,对应归档而未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鉴定、补归档。
二是加强档案资料保密工作,严防泄密。区纪委监察局始终重视加强对文件材料收集和鉴定销毁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年初与机关各室签订《保密承诺书》,确保做好应归档文件的传阅、保存工作。此外,我们还制定实施了多项保密措施,加强对案卷资料的保管、保密力度,并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档案是历史的真迹,能给我们的工作提供很多经验、依据,尤其是案件档案,是复议申诉案件必不可少的依据。区纪委监察局一贯注重做好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在严格贯彻保密法和档案法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借阅规则》,同时最大限度的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为机关工作服务。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发挥老档案的作用,如利用近年来的案卷档案资源,深入分析新时期下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面临的问题,从中找出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强化。
通过自查,区纪委监察局档案管理工作在区档案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了《档案法》、《档案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又有了新的提升。但在自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兼职档案员变动比较频繁,虽然工作都进行了交接,但某些文件没能做到及时归档。档案员在业务上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需进一步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学习贯彻,同时强化业务培训,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努力使区纪委监察局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涉政案件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评查案件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评查案件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我局对20xx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展开了评查工作。通过对案件指导思想、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文书格式、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查,力争通过此次评查,提高我区司法行政的执法水平、办案质量。现将我局开展“案件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我局专门成立了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杨伟国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魏旭峰、李明、闫改莲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业务科室指导辖1区内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所对20xx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的案件装订归档。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局机关召开了工作会议,对评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评查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并把案件评查工作列为今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案件归档结果写出案卷目录,对案件来源、案情介绍、编号等做详细注明,为抽查评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评查工作根据以下六个方面标准进行:
(一)执法思想是否端正。是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文明执法、服务大局;是2否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理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充分,有无遗漏等。
(三)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办理的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规章等是否合法有效,适用法律有无冲突,引用法律条文是否适当、准确、完整,法律文书中的说理论述是否正确充分等。
(四)法律程序是否规范。案件的办理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实体处理是否公正。实体处理是否合法合理,对当事人是否平等对待。
(六)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法律文书有无遗漏、缺失,载明的内容是否齐全,文字有无差错等。
该标准易于理解,便于操作执行,确保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由局案件评查组对案3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
我局从20xx年至今的各项工作案件中抽取了57份案件,案件涉及各个类别,且不重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案件评查严格参照各行业的案件评查标准进行评查,分列出优秀案卷、合格案卷、不合格案卷,对优秀案卷进行表彰,对不合格案卷限期整改。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并从初评案件中挑选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案件各两件;法律援助、律师、公正案件各一件,列明编号、单位、名称上报市司法局。
第一阶段复查案件工作,我们发现通过对各项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也及时予以了纠正,更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案件质量明显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确保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公正廉洁的执法水平。
涉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四
1、下列不属于线索型情报分析的主要方法(c)。
a、线索内容与日常信息的关联分析b、线索关联内容的初步查证。
c、线索使用价值与案件查处的意义d、线索反映内容信息、初步查证信息的汇总和判断。
2、下面不属于强化情报意识途径的是(b)。
a、加强情报的理论学习b、加强情报的运用分析。
c、积极参加情报工作d、吸收、借鉴别人的做法和经验。
3、下面不属于案件调查中的情报利用(b)。
a、“从人到案”b、“从人到人”c、“从案到人”d、“从案到案”
4、对于证据的审查,不属于实践法则的是(d)。
a、实验方法b、辨认方法c、鉴定方法d、测试方法。
5、下列不属于比较法的表达方式是(d)。
a、数字对比b、图示对比c、描述对比d、条件对比。
6、下列不属于综合分析法在情报研究中的主要作用的是()。
a、加工素材b、提示事物本质和规律。
c、再现事件过程d、形成观点。
7、案件稽查终结后为了避免线人的暴露或被追诉,做好刑事诉讼中的线人保密工作,下列错误的是()。
a、移送案卷时要介绍有关线人稽查的情况。
b、在一般情况下线人不公开出庭作证;非出庭不可的,要以检举人或同案犯身份出见。
c、线人提供的材料不能直接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必须使用时应转化为公开的证据。
d、线人档案属机密材料,对其的管理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8、建立健全情报信息安全保护的规章制度。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情报信息保密制度可不考虑()。
a、特定人员管理制度b、特定场所管理制度。
c、信息废品处理制度d、信息分级保管制度。
9、办案中的保密制度不包括()。
a、举报保密制度b、调查保密制度c、立案保密制度d、奖励保密制度。
10、为防止案件线索大量流失,失去破案时机,我们必需建立情报系统。下列不属于情报系统的是()。
a、建立健全信息情报网络管理系统b、构建案件信息情报网络体系。
c、建立信息情报网络运行机制d、建立信息情报网络维护机制。
11、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下列属于累犯是()。
a、执行完毕5年后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b、执行刑期内故意犯罪。
c、执行完毕5年后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
d、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过失犯罪。
12、下列不属于团伙犯罪心理特征()。
a、暗示与模仿的诱发作用b、团伙目标的整合作用。
c、权威与服从的统治作用d、依附与安全的催化作用。
13、不属于被缉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及行为反应()。
a、自首b、潜逃c、对抗d、报复。
14、讯问犯罪嫌疑人错误的策略是()。
a、控制犯罪嫌疑人行动的策略b、控制犯罪嫌疑人意向活动的策略。
c、控制犯罪嫌疑人情绪的策略d、控制犯罪嫌疑人动机斗争的策略。
15、在控制犯罪嫌疑人的认识活动的策略中,下列做法是错误的()。
a、顺水推舟,将计就计b、预防编造谎言和制止撒谎。
c、形成错觉,改变认识d、连续使用证据。
16、开展涉烟刑事案件调查不从哪方面入手()。
a、查清“人流”b、查清“物流”c、查清“信息流”d、查清“资金流”
17、涉烟刑事案件调查后或移送司法机关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法错误的是()。
a、及时将案情上报相关监督部门b、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c、案件遇到阻力时要及时报请相关监督部门协调督办。
d、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款和诉讼程序。
18、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认定表述错误的是()。
a、销售者明示产品存在瑕疵的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商品犯罪。
b、过失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c、销售金额不足5万元的,不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d、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19、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诈骗罪相同点有()。
a、故意犯罪b、犯罪客观c、犯罪目的d、犯罪主体。
20、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共同犯罪认定错误的是()。
b、各共同犯罪人应当对其共同犯罪范围内的销售金额负责。
c、结合具体案情,根据法律对共同犯罪及主从犯的规定确定。
d、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从犯,也要认为是犯罪。
21、下列不属于犯罪未遂的形态特征的是()。
a、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b、犯罪未得逞。
c、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主动停止实施d、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22、根据两高《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a、伪劣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
b、伪劣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
23、正确区分非法经营罪与合法经营行为,表述错误的是()。
a、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b、行为人通过经营活动所获利润是否在国家法律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d、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客观上具有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不一定构成非法经营罪。
(二)》第三条的规定,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可适用缓刑()。
25、以下不发球劣产品是(d)。
a、在产品中掺杂、掺假b、以次充好的产品。
c、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产品d、以假充真的产品。
二、多项选择题。
1、情报分析的过程可以对情报资料进行整理,可以对情报的()等进行判断,可以产生新的情报。
a、合法性b、可靠性c、确实性d、秘密等级。
2、将涉烟情报分析方法分为逻辑方法和操作方法,下面属于逻辑方法的有()。
a、比较法b、分析与综合法c、数据整合方法d、推理。
3、根据其使用价值、内容涉及的范围、作用等进行分类。一般可分为:()。
a、重大线索b、预谋违法线索。
c、已立案件的线索d、隐案线索。
4、情报利用的条件包括()。
a、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合格的情报资料。
b、情报资料与市场监管、案件查办等工作需求有关联。
c、情报利用者应有明确的情报需求目的d、情报利用者应具有利用情报资料的意识。
5、情报利用的途径,是指从情报系统(包括已获取的情报及其分析研究成果)中获取信息的途径。主要途径有()。
a、查询途径b、加工途径c、传输途径d、分析研究途径。
6、制订科学合理的调查取证方案则有利于()。
a、保证调查取证工作的依法进行b、提高调查取证的效率。
c、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d、保障相对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7、证据的审查包括对个别证据的审查判断和对全案证据的综合审查判断,在审查判断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特性法则b、矛盾法则c、实践法则d、综合法则。
8、证据的证明对象是指违法案件中,需要由执法人员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其内容主要包括()。
a、违法事实b、违法主体c、程序事实d、证据事实。
9、根据行政证据制度,以下不需要证明的事实()。
a、推定事实b、行政认识的事实c、录像记录的事实d、相对人陈述的事实。
10、下列属于行政认知的事实()。
a、自然规律及定律b、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c、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d、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
11、情报意识在情报利用过程中的作用()。
a、情报意识是产生利用情报动机的内在因素。
b、情报意识是发现、识别、创造利用条件的认识前提。
c、情报意识是正确利用情报的思维基础。
d、情报意识是衡量利用效果的重要标准。
12、情报研究具有的特点()。
a、针对性b、综合性c、预测性d、服务性。
13、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密切联系表现(abc)。
a、犯罪行为总是在一定的犯罪心理的影响和支配下发生的,没有犯罪心理就没有犯罪行为。
b、要剖析犯罪心理,必须先了解犯罪行为。
c、犯罪行为的性质往往由犯罪心理状况而定。
d、犯罪行为结束后,犯罪心理就立即结束。
14、一般共同犯罪心理具有以下特征()。
a、犯罪意向的共同性b、目的一致性c、心理趋同性d、心理相容性。
15、犯罪嫌疑人常用的反侦查手段主要有()。
a、精心设计作案时间b、破坏和伪造犯罪现场。
c、改变个体形象特征d、串供和谎供。
16、属于被跟踪、守候的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
a、多疑b、试探c、急欲逃跑的心理d、侥幸。
17、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大致经历哪些阶段()。
a、试探摸底b、对抗相持c、动摇反复d、供述罪行。
18、下列属于认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关键证据的有()。
a、经营卷烟的真伪b、鉴定结论c、相关的烟草专卖许可证d、经营金额。
19、下列属于市场型涉烟刑事案件的调查方法有()。
a、顺藤摸瓜法b、趁热打铁法c、一网打尽法d、关系串并法。
20、下列属于市场型涉烟刑事案件的调查方法有()。
a、顺藤摸瓜法b、趁热打铁法c、一网打尽法d、关系串并法。
21、一般情况下,运输型涉烟刑事案件有以下调查的突破口()。
a、查明人物b、查清路线c、核实次数d、核实运费。
2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认定正确的是()。
a、查获的未销售的伪劣卷烟、雪茄烟,能够查清销售价格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
c、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d、无法查清品牌规格的:由查获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本省(区、市)上一年度在销卷烟价格目录内卷烟的平均批发价格的基础上,按10%的批零毛利率推算零售价格并出具证明。”
23、非法经营罪中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认定正确的是()。
24、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有()。
a、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b、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c、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d、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25、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25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情形有()。
a、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b、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
c、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d、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三、判断题。
1、对战术情报分析而言,情报分析的过程同时是发现情报空缺、再收集情报的过程。(v)。
2、情报有较强的服务性,服务是情报工作的唯一宗旨,而服务的途径就是对情报的利用。(v)。
3、情报利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v)。
4、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合格的情报资料是情报利用的前提。(x)。
5、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合格的情报资料是利用情报的先决条件(x)。
6、综合利用情报资料查案的方式,将“从案到人”和“从人到案”结合起来,反复检索,灵活运用,不断深化。这种破案的方式,称为由案到案方式(v)。
7、对证据的审查应该从证据的非属性入手,审查证据是否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x)。
8、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证据均可作为定案的依据。(x)。
9、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可以收集证据作为定案依据的补充(x)。
10、非本案执法人员均可作为听证主持人(x)。
11、甲烟草公司为了保证国家利益,低价销售烟支带有黄斑的罚没卷烟,既使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但并未构成犯罪(x)。
12、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的危害行为必须是违反特定的刑法规定的行为(x)。
13、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某甲,销售未在当地卷烟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销售金额超过了5万元。由于其是持证经营,所以不构成非法经营罪(x)。
14、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停止执行,由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x)。
15、情报研究根据解决特定问题的需要把分散在各种情报资料上的相关信息进行定向选择和科学抽象的研究活动。()。
16、纵向对比是对同一事物的某些特征或属性在不同时期所取数值的比较,横向对比必须是对不同地区的同类事物的某些特征或属性进行同时期的相应比较。()。
17、综合分析的方法,不仅是科学思维的主要方法,也是情报、信息加强的基本形式。()。
18、情报信息保密不善不仅会使情报信息失去本身的价值,更重要的是会影响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活动。()。
19、线人,是指稽查部门领导和指挥的用于稽查案件、收集违法犯罪情报、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的隐蔽力量。()。
20、线人提供的材料为能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
21、犯罪行为则总是犯罪心理以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外部活动。(22、累犯和惯犯均是受到过法律的惩罚,都具有监禁体验。()。
23、消极的抵触心理使得一些犯罪嫌疑人的情绪失控,表现为行为暴躁,缺乏理智,出言不逊,气焰嚣张。()。
24、一般而言,人员、货物、资金是调查涉烟刑事案件的三条主线(v)。
25、非法经营罪是情节犯,数额是定罪量刑的重要标准而非唯一标准。(v)。
涉政案件自查报告篇五
办案数量和标的额大幅增长,全年共受理案件513件,标的额13.7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7.39%和125.16%,综合指标跨入全国优秀仲裁机构的第一方阵;办案质量和效率稳中有升,共审结案件416件,实际结案率81.09%,其中审限内结案率84.86%,调撤率73.55%;当事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案件中仅有一起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占当年受案总数的0.19%。
1、调解结案情况。20xx年以调解及撤回方式结案的案件共306件,调撤率达73.55%,比去年增加2.05%,该指标已连续三年增长。调解结案率较高的案件类型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撤率为92.6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调撤率为73.69%;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调撤率为66.67%。
2、裁决结案情况。20xx年以裁决方式结案的.案件共101件。以裁决方式结案的主要案件类型包括:保险合同纠纷,裁决率为52.17%;买卖合同纠纷,裁决率为41.86%;承揽合同纠纷,裁决率为38.46%。相较去年而言,保险合同纠纷裁决率上升,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裁决率明显下降,承揽合同仍属于争议较大的纠纷。
3、案件审理周期。20xx年已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01天。审理周期较短的案件类型为还款协议纠纷、合作合同纠纷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天数分别为7天、49天和55天。审理周期较长的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股份转让合同纠纷和营运车辆经营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天数分别为490天、358天和265天。
1、案件数量和标的额取得新突破,办案质量和效率稳中有升。在20xx年本会案件数量和标的额取得大幅增长的基础上,20xx年受案数量增势明显,仲裁标的额历史上首次突破10亿元关口。在案件数量连续两年创新高的同时,审限内结案率保持稳定,调撤率连续三年稳步上升,司法监督撤销率小于1%。
2、加强案件督办,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坚持每月召开案件推进会,对办案秘书在手案件进行结案排期,增强案件审理的计划性。同时,通过案件推进会对拟结案件实行跟踪督察,及时指导。案件审理周期相较去年进一步提速15%(20xx年平均审理周期为119天、20xx年平均审理周期为173天)。
3、案件类型多样化,商事纠纷数量增多。今年受理的案件类型高达40种(20xx年为38种、20xx年为36种),新出现的纠纷类型有工程代建合同纠纷、抵押借款合同纠纷、股份转让合同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等。案件按合同类型划分涉及我市城乡建设、房管、国土和金融等8个行政主管部门。商事纠纷的处理更能彰显仲裁程序简便、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保护当事人商业秘密等优势。
4、20xx年本会认真贯彻执行办案责任制考核办法,不断提高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了仲裁公信力。20xx年本会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的疑难案件论证机制,做好对社会有重大影响和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工作,再创南通仲裁事业发展的新辉煌。
涉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六
***人民政府:
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并已办结的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此次评查活动高度重视,按照案卷评查要求及标准,及时组织安排自查自评及重点检查。经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共实施并已办结税务行政处罚16件(见附件),未发现存在违反处罚程序、文书使用不当、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案卷整体质量较高。
二、主要做法。
务总局制定的《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同年,我局积极开展各岗位人员在职练兵、能手竞赛活动,较好地提升了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了责任意识。
(二)坚持人机结合,强化执法监督。2011年以来,我局依托税收综合征管软件数据集中的优势,在全系统范围内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包括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在内的具体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自动预警提示和自动监控考核,实现了执法监督人机结合的管理要求,大大提高了执法监督的效率。同时,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税收执法重点检查、税务执法案卷评查等手段,健全人机结合的监督检查模式,加大对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以考核促管理,以检查促规范。
(三)严格责任追究,发挥制度功效。为了对执法过错行为实施严格、公正的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广大国税人员的执法责任感,保证各项责任追究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我局制定了《柞水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办法》,重点规定了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的责任追究形式,将税收执法各环节中常见、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追究范围,同时明确了责任区分的标准和实施追究的程序。从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看,我局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对查实的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存在问题。
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归档后移交时个别案卷无签字,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四、今后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程序意识。要求全市各级国税机关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结合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督促广大税收执法人员不断增强执法程序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监督制约制度,综合运用信息化监督考核、日常监督检查及年度重点检查等手段,重点抓好对税务行政处罚权、税务行政许可权实施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跟踪检查,进一步推动税收执法监督检查的全面化、日常化。
(三)进一步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兑现经济惩戒,落实行政处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请审阅。
涉政案件自查报告篇七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查处质量和办理效率,根据中央及省、地、县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办理信访,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凡上级批转督办的信访件和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镇纪委直接收到或镇上主要领导接待受理的群众来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班子成员及各分管领导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查处的工作责任制,组成3人以上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处工作负领导责任。
2、实行失察责任追究制,因调查不深入、偏听偏信、取证、核对证据不到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查办失实,造成当事人重复信访、上访,甚至越级上访者,分管领导和调查人员要负连带责任,实行责任追究。轻者做出检讨,重者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3、重要信访的查处要按照查前领导办公会议集中研究,制定调查方案,调查中分管领导要及时汇报调查情况,调查结束后镇领导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讨论确定处理意见,分管领导和调查组人员不得自作主张。一般信访件的查处由各分管领导把关负责,调查处理报告经镇党委书记审阅后方可上报。
4、查办信访件要严格按照“实事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二十字方针进行办理。
1、凡信访件一律由镇党委秘书负责拆阅、登记后,转交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阅示,批转各分管领导负责查处。
2、镇党委书记依据信访件所反映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和相关情况,做出是否专题研究,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的决定,需专门研究的,应及时召开镇领导办公会议研究调查方案,组成工作组,属于一般性的信访件可直接批转分管领导组成调查组负责查处。
3、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及时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重要案件经镇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确定,一般案件经镇领导办公会议或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确定处理意见,形成正式调查处理报告,上报备案。
4、调查处理结果的上报:报告形成后,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纪委书记把关审核后打印上报。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信访室以及县上主要领导批办的信件,上报时直接报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落款为“中共长赤镇委员会调查组”。属县上有关其它部门转办的信件,上报时直接报有关部门,报告落款为“长赤镇人民政府调查组”。属县纪委、监查局转办的'信件上报时直接报县纪委,报告落款为“中共长赤镇纪委调查组”。
1、坚持原则,执行政策、秉公执纪、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认真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做好思想工作。
2、保障当事人的权力。根据《党章》、《宪法》和党纪政纪的条规、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信访件要切实保护信访当事人(包括检举人、控告人和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3、严格保密制度。除查办案件人员和领导外,办案人员不得向其它人员泄露检举、控告和申诉人员的姓名、信件和调查取证的情况。
4、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行为。
5、按照已转已办的原则,除个别限定了查办时限以及案情比较复杂的信件外,其它信访件从交办到办结,上报结果办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
涉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八
为贯彻总行关于行风建设的有关安排,我们分行营业部在行长的带领下对我机构各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已经对其中业已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整顿。为了改善今后的工作质量,提高今后的工作效率,更为了以此为戒,警示自我,本人将在此次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归纳如下:
第一,由于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自己放松了对服务的要求,遇到业务高峰期,容易引起烦躁心理,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对于标准化服务中要求的站立服务、微笑服务以及“唱收唱付”标准服务用语的使用都做的不够。通过自查,我决定从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入手,进一步提高自我的服务规范化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从即日起按规范化服务的标准为客户服务,争做服务之星。
第二,创新意识不足。通过自查以及与同事们的互查后,我深刻的感觉到自己在平日的工作中只专注于自身工作,而对营业部整体的规划以及其他员工的关心和帮助做的还有所欠佳。作为一名老员工,在工作中不仅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更重要的是要有能组织整个机构条理工作的能力,以及做好本机构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能力。特别是自己做为一名党员,在工作中一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为领导工作中的好助手、部门工作中的业务骨干、同事工作中的好榜样。
第三,思想有所松懈,学习意识不强。首先是学习理论不够,不能真正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其次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钻不进去,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不深不透,不能精益求精。工作一忙就对业务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有所放松,导致近来自己的业务技能水平没有显著进步。
涉政案件自查报告篇九
认真学习农村信用社的有关法规和各项金融方针政策。通过本次学习联社印发《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17号)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银监办发[]77号)。
精神。
等文件,使我充分了解和明确执行规章制度、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现按照要求对自身在案件专项治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并报告如下:
首先在。
思想。
上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法乱纪之事;不参加任何xx组织,不参加赌博、xx等非法行为。认真执行好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按时上下班,保持社容社貌的整洁、工作态度端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新一天的工作。
其次是在日常的工作中,和同事和睦相处,互相信任,互相督促,但不以感情代替制度。作为分社一名记帐员、电脑操作员,在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好电脑,保管好柜员卡及密码,上班时坚持“四双”制度,坚持当时记帐、帐折见面、按日轧帐、总分核对,做到“五无”、“六相符”。办理存取款、转帐业务时,能按规定进行查询操作;对领取大额现金时,要求出示证件,并及时登记,大额的按权限审批;在办理开、销户、挂失定期存款未到期支取等业务能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实行双人复核、双人轧帐、双人临柜等制度,坚守岗位,不脱岗;实行印、证分管,管理好重要空白凭证,及时清点,认真核销;临时离岗时,印、证入箱,营业终了,认真核对帐务,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按照手工帐簿,认真进行登记;管理好会计凭、会计帐簿、报表,做好会计凭证、报表等装订保管工作,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完整、有效。
但是,通过本次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我也从中发现了自己存在不少问题:
1、有时怕麻烦,临时离柜时电脑没有退至初始状态。
2、有时个人印章没有及时保管好。
3、办理业务时,有时较为粗心,较忙时常忘记让客户。
签名。
或
签名。
同音不同字,致使凭证要素存在不齐全或不规范等情况。但通过这次自查,我已改正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优点,努力改正缺点,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坚决不让感情代替制度,杜绝各类事件发生,以小心谨慎的态度做好每天的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涉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
通过对20xx年年末和20xx年一、二季度末上报县人民银行(及市农金体改办)科目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基层信用社和基层社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
1、认真贯彻《统计法》、《金融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系统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4、依法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数据、报表、统计资料。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联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计划信贷股负责,计划信贷股配备专职统计员一名,各基层信用社的统计工作基本上是由信用社主办会计、内勤主任或信贷会计兼任,未配专职统计人员。
2、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状况。
联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一般是利用举办会计,信贷培训班时,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今年统计局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联社以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培训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县基层信用社统计人员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统一考试,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意识,提高了统计人员素质,对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未建立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统计制度,使得统计人员职责不明确。由于统计人员大都是会计兼职,在统计上报工作中遇到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情况,就存在一些估报、漏报、迟报等有违统计法规的现象。
3、农村信用社的许多统计数据仍处于手工操作状态,工作效率不高。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建立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统计制度,加强法律建设,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加快农村信用社统计电子步伐,使他们尽快改变手工统计的落后状况,逐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以适应金融统计发展的需要。
涉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xx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运用案件质量检查等措施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根据20xx年至今的工作安排,现将有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31件,其中刑事指定案件22件,民事9件,提供关于未成年人咨询100余人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接待咨询方面。
为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xx镇甘化商贸城设立法律援助临街窗口,方便接待群众,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海报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点援制管理办法、律师值班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设置了办公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xx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指派过程中,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检察院、法院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对于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一律开辟“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证明。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第一时间指派,第一时间介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庭外调解等工作手段,力争高效、优质人性化解决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纠纷。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电话,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心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意见,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及时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心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并通过走访,及时沟通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五)优化援助平台。
加强与区妇联、团区委、残联等单位互动协调对接,建立无缝对接的工作网络。作为妇儿委成员单位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时解答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咨询,积极履行职责,在法律援助工作上站好岗、值好班,承担起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三、
困难与不足:
1、中心人员力量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情况后,没有及时给予记录,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临街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建设,抓好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局及***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为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08年11月至今,共为贫弱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3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xx00多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各项主要工作简单。
总结。
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08年以来***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着重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规范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对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二、坚持服务大局,突出抓好困难职工、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的法律。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援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已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30余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10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0件。受援人中:残疾人xx人,未成年人10人,农民工xx0人。
三、推动法律援助向基层拓展,逐步形成基本覆盖各类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网络。
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拓展。全市已建立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点22个,在册法律援助志愿者1xx名。法律援助工作站已覆盖全市xx个乡镇、办事处,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率已达100%,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国防利益、农民工等专门工作站也相继建立,全市法律援助网络初步形成。
四、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不断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向困难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展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题宣传活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对比较关心的劳动争议、工伤等工作、生活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详细地解答,散发宣传资料xx00余份(册);在***人民广播电台播出了四期《法制与生活》栏目,参与***电视台录制典型案例1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和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在办案中,教育法律援助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办案程序,各个环节都做到认真、严谨,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对每个援助案件都发放和收集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卡”,还对10%以上的案件进行了旁听庭审;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援助案件,实行了集体研究制度,办案质量均达良好以上。
根据xx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本中心认真依照xx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的《法律援助服务和质量评估参考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接待咨询方面: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起,中心承办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还将纳入效能办网上审批系统,接受效能办的随时督查。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援助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动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如今,基本上实现了与劳动仲裁衔接以及与司法救助的对接,与法院基本上做到互查互免。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开辟了诉前介入等法律援助程序,保证了与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畅通。此外,由于长乐没有相关鉴定机构,我们也积极协助当事人向xx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减免或缓缴相关鉴定费用申请,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根据xx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本中心认真依照xx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的《法律援助服务和质量评估参考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接待咨询方面:
本中心以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局机关底层设置了专门的法律援助接待场所,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设立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单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接待、值班、岗位责任、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统计分析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志愿者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佩戴统一上岗标识,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四楼设置了接待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xx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并在大厅公示监督电话等基本监督内容。5月份起,中心承办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还将纳入效能办网上审批系统,接受效能办的随时督查。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保证法律援。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论文联盟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援助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动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如今,基本上实现了与劳动仲裁衔接以及与司法救助的对接,与法院基本上做到互查互免。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开辟了诉前介入等法律援助程序,保证了与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畅通。此外,由于长乐没有相关鉴定机构,我们也积极协助当事人向xx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减免或缓缴相关鉴定费用申请,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四、案件监督方面:
为了保证律师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律师以及法援机构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并在《告知单》上附上投诉电话,我们还逐案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依托局机关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办结案件,中心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反馈意见,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对审查合格的案件,及时予以发放办案补贴。此外,中心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加强与兄弟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并通过走访,及时沟通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补缺,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自查,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了目前我市法援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困难与。
不足之处,主要是:
1、中心人员力量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中心编制3人,由于调动或辞职,当前中心无人占编。中心人员依托局机关公务员进行管理运作。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中心还没有放置盲文宣传资料,也未设置电子触摸屏、闭路电视等。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情况后,没有及时给予记录,并且在与公安部门协调中,还无法做到诉前调阅、复印案件相关材料,造成法律援助的浪费和成本的增加。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助中心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建设,抓好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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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二
经摸底排查,我院尚未执结的涉民生案件共有25件,执行未结标的元,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4件,涉案标的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18件,涉案标的元,劳务报酬纠纷案件1件,标的元,抚养费执行案件2件,标的元。未结案件中赣州中院指定执行案件3件,其他法院委托执行1件,未结案件执行期限全部超一年以上,未结标的少的几千元,最多的达63.5万元。
二、执行情况。
件,结案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
件,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案件。
件,分文未执的案件。
件,部分执行的案件。
元,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拘留被执行人。
人,限制高消费人,并对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资金。
三、存在问题。
截至目前,我院涉民生案件的执结率仅4%,远未达到上级法院要求的3月份之前完成70%的阶段性目标要求,进度慢,任务重,离6月份完成全部执结的时间也不多了,困难较多,表现在:一是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涉执行标的额巨大,而且被执行人已判了重刑,有的被执行人尚未成家,但已经是成年人,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有的除了在审判阶段赔了部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外,执行阶段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没有偿还能力,没有办法执行结案;二是大部分未结案件经四查措施后,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提供不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线索,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只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三是有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能够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但分期分批履行的期限较长,申请人同意按协议执行,因为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只有部分偿还能力,要全部履行到位也不现实,但执行和解又不能作结案处理,是非常矛盾的事情。建议上级法院要从案件的实际出发,申请人已同意法院执行方案的应作问题解决妥当,不要搞“一刀切”处理;四部分案件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举家外出打工,难于查找被执行人确切的居住地址,造成案件难以执行或无法执行,调查其财产状况也没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五是执行人员自身对该类型案件存在畏难情绪,方法措施不多,案件久拖未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认真对照目标,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扎实推进,把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司法为民情怀,回应弱势群体社会重大关切的一项重要举措。具体来说,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体执行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涉民生案件活动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增强执行人员责任感、紧迫感,改变目前工作落后不利局面,把开展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大对未结案件的督查力度,扎实推进,把开展活动做实做细,务求实效,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要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院已成立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执行庭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物质和经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加强请示、报告,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
(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要充分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重点运用强制执行人报告财产、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罚款、拘留等威慑执行措施,促成其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抗拒执行等构成犯罪的,要适用《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及“两院一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法发[2007]29号),与公安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做到快捕、快判,形成对抗拒执行人的刑罚威慑。
(四)加强宣传,形成威慑声势。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发布敦促执行令、召开债务人大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这次活动的宣传。对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典型案例可以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形成威慑执行的强大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对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的协助执行人,及时予以宣传报道。
涉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三
调查检查、勘察人员签名。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违法事实。
检查核实在建设开工前未到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并建设经我局工作人员多次督促至今仍未办理此行为违反了《_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_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_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_8月29日我局依法下达了《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环限纠字【】h-74号。
当事人违法的证据。
1、现场调查询问笔录一份2页。
2、现场调查勘察记录一份1。
3、《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回证一份1页违法行为等次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将违法行为确定为一般。
应收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该行为违反了《_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_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_的规定。
行政处罚建议1、处伍万元罚款。
环境监察大队。
涉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四
一、凡到市赴省进京信访事项、接待大厅接待的重要上访事项,都要立案查处。接待大厅自立案件,不少于年信访总量的.15%。
二、上级交办案件和接待大厅自立案件要及时填好立案登记卡,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自办、联办或交办。交办案件要及时下发交办(督办)函,自办联办案件要制订好查办方案,及时查办。对重大信访访问题或疑难信访案件,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处理或接待大厅联合处理制度。
三、客观公正办理信访案件。办案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办案人员若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四、按期保质办结信访事项。对立案交办的信访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承办机关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办结,办理结案报告经大厅主任审核签批后,书面上报交办机关。情况复杂,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及时向交办机关说明原因和报告办理情况,但不得超过90天。
五、自办案件的结果经办公会讨论后,写出结果报告。上级交办案件结案报告,经接待大厅领导签发后方可打印发出。
六、每一个信访案件都要形成完整材料,并及时整理归档。
七、做好案件的保密工作。不得随便携带案件材料外出,不得对无关人员泄露案情。
涉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五
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x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x府法〔20××〕2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情况汇报如下:
一、率先垂范健全机制。
为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公众参与机制,调动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性,推动行政处罚依法、规范、公开、合理实施,我市自20××年8月就全面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由群众公议团成员来参与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履行评议、监督职责,我局在全市执法机构中率先开展群众公议工作,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为扎实、有序地开展城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活动,我局从制度建设入手,印发了《xxx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和《xxx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规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所属各执法大队每月至少有1件行政处罚案件纳入群众公议,每年群众公议案件不低于总案件的20%,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群众公议,从制度上确保城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常态化。
积极推行群众公议制度与规范自由裁量权阳光运行的各项政策措施相结合,完善《xxx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稳步推进城管系统标准化建设,要求做到执法用语、执法流程、行政处罚的标准统一,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取证意识和执法规范化意识,使所办案件经得起群众的检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更为规范。
二、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截至目前,20××年我局共计组织了4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公议了13件行政处罚案件,其中11件案件,公议员一致认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额度合理,对处罚意见无异议,有1件案件公议员经评议认为处罚金额偏低,有1件案件公议员经评议认为处罚金额偏高,我局法制科工作人员会同具体案件办案人员再研究,认真吸收了公议员的意见,并向群众公议团成员作了书面说明,同时将处理决定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让公议员走进城管部门,和城管人员展开充分的交流,让群众监督城管工作的开展,让群众了解城管工作真实情况,让群众认识到城管工作的艰辛和困难,促进群众对城管执法和城管队伍的.理解和支持。
三、暴漏瑕疵整改提升。
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有力的促进了我局的法制化建设,同时也暴漏了我局案件办理中存在瑕疵,主要体现在:案件证据单一,自由裁量权执行不够准确,汇报案情不规范等。我局将采取相应的培训措施,提高执法队员的执法水平,完善执法队员的执法手段,改善执法队员的执法装备,实现多方式多途径采集证据。
规范办案人员行政处罚群众公议汇报程序,按照先汇报案号案名,后汇报案情,再汇报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权的确定等一系列顺序来汇报,从而让群众公议员听得懂听得明白,以便履行评议、监督职责。
今后,我局将更加规范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在我局进行的更好,以此来促使城管执法工作更上新台阶,提升城管执法公信力。
20××年××月××日。
涉政案件自查报告篇十六
【导语】本站的会员“9991cpu”为你整理了“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你有参考作用。
自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20多年以来,我一直以一名合格的员工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社兴我荣、爱社如家”的主人翁精神,认真学习农村信用社的有关法规和各项金融方针政策。通过本次学习联社印发《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17号)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银监办发[]77号)精神等文件,使我充分了解和明确执行规章制度、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现按照要求对自身在案件专项治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并报告如下:
首先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法乱纪之事;不参加任何xx组织,不参加赌博、xx等非法行为。认真执行好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按时上下班,保持社容社貌的整洁、工作态度端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新一天的工作。
其次是在日常的工作中,和同事和睦相处,互相信任,互相督促,但不以感情代替制度。作为分社一名记帐员、电脑操作员,在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好电脑,保管好柜员卡及密码,上班时坚持“四双”制度,坚持当时记帐、帐折见面、按日轧帐、总分核对,做到“五无”、“六相符”。办理存取款、转帐业务时,能按规定进行查询操作;对领取大额现金时,要求出示证件,并及时登记,大额的按权限审批;在办理开、销户、挂失定期存款未到期支取等业务能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实行双人复核、双人轧帐、双人临柜等制度,坚守岗位,不脱岗;实行印、证分管,管理好重要空白凭证,及时清点,认真核销;临时离岗时,印、证入箱,营业终了,认真核对帐务,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按照手工帐簿,认真进行登记;管理好会计凭、会计帐簿、报表,做好会计凭证、报表等装订保管工作,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完整、有效。
但是,通过本次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我也从中发现了自己存在不少问题:1、有时怕麻烦,临时离柜时电脑没有退至初始状态。2、有时个人印章没有及时保管好。3、办理业务时,有时较为粗心,较忙时常忘记让客户签名或签名同音不同字,致使凭证要素存在不齐全或不规范等情况。但通过这次自查,我已改正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优点,努力改正缺点,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坚决不让感情代替制度,杜绝各类事件发生,以小心谨慎的态度做好每天的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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