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的读后感(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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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的读后感(通用21篇)
时间:2023-11-19 12:47:07     小编:飞雪

读后感是对读完一本书后的感受、体会以及思考的总结和概括,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所读的内容,下面应该总结一下读后感了。读后感是对读过的书籍进行归纳总结和个人感悟的一种方式,读完一本好书后,写读后感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来记录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我觉得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之后的心得体会,不仅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书中的道理,还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和表达能力,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必要的。读后感是读者在阅读完一本书之后,对书中内容的思考和感受的总结,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记忆所读的书籍,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益处的。在撰写读后感时,要保持客观公正,不带个人偏见和情绪色彩。接下来是一些触动心灵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示和思考。

红尘的读后感篇一

那一季,她的第一部中文电影原著剧本出版。

那一季,她撰写了凄怆无止的爱情故事。

那一季,她不经意流露出的是自身灵魂的告白。

那一季的她—三毛,那一季的故事—《滚滚红尘》。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他们的爱情发生在那些个战乱的年头。

始知晓开始便注定蒙在时代的阴影中,然而,为了爱他,沈韶华义无反顾。在战争的背景下,任何誓言都太过浮华。那个年代如何承载的起两人一生的许诺。韶华拥有的不过一句哑语“我,爱,你”,电影中的林青霞看着秦汉的嘴型,一脸释然。也罢,还可再奢求什么,只要“爱”便足够了。能才并非懦弱,而是理智。他能给韶华的便只有这么多。一场命定经历生离死别的.爱情,太多的承诺不过是带来更多的不幸与痛苦。

整部影片中,小编感触最深的是韶华与月凤魂魄问答式对话的那一幕。

“叫你们别多管闲事,现在回不去了,值得吗?”

“回不去不要紧,我们永远留在这里。”

“你们还那么年轻。”

“是我们自愿的,他把他的心,交给他的梦,我把我的心交给了他。”

每个人都拥有一个梦,那是心灵的一个寄托。小勇追逐着他的救国之梦,而月凤的梦只是追随着小勇,帮他完成他的梦,而自己欢喜于和他在一起的小幸福,无所谓生与死,只要彼此一起不分离。纵然不能同生,同死也是只属于他们的甜蜜,外人无法涉足。月凤认为的幸福着实让人不知所措,祝福抑或怜悯都称不上她的一汪深情。

这样的对白亦让小编不禁想起了简桢的一句话“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月凤的爱情就是一幕戏剧,她用心用力地演绎,然而,全力付出也终究无法改变悲剧收场。

一抹红尘,滚滚而逝,留给我们的只是缅怀与回忆。

红尘的读后感篇二

所谓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嚷嚷,皆为利往。没有挣钱大钱的本领,只好平民小百姓度日。说太多都是赤裸裸的嫉妒。

今天看完了慕容雪村的《原谅我红尘颠倒》,一出大梦,醒后不知今生为何世。未见识过金钱的力量,便不知它的强大。你视其为粪土,便可任意挥霍,你视其为掌上明珠,最后便由他人来玩赏。一生劳碌命。写的嘻笑怒骂,看完颇多感慨,游戏人间,许多事当不得真,只有属于自己的才会踏实,什么心中有爱便有了一切,糊弄小学生去吧,这个世界已容不下清高,容不下纯洁,大酱缸里出来的只有黑黑的酱,有钱的找个好的广告包装一下,心已黑了,任你爆炒还是清蒸,经过我手,都是一样的颜色,哈哈,万料我为王。

还看过他写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好像还有一本关于传销的书,当时惊为天人,相见恨晚,其实现在写的啥都已经忘记了,只记得这个名字,因为四个字的名字我认得不多。

我真羡慕写故事的人,像上帝之手一样,随手就安排了一个轮回。

红尘的读后感篇三

慕容雪村的《原谅我红尘颠倒》他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社会的黑暗深不见底,社会的现实,生活的残酷,人性的丑陋,尤其是读到精彩的部分让我感到寒冷,迷惘,难道我也要为了适应社会向书中的人一样吗?迷茫。怪不得有:珍爱生活,远离慕容”的说法。

我还是喜欢这本书和他的作者。因为他很现实,他让读者看清了这个社会,我觉得人不能单纯的看待这个世界,到处都是危险,到处都是大灰狼,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要适当的伪装自己,否则会成为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路就在脚下一千个人就会有一千个抉择。我相信呢只要我积极乐观去面对人生找到自己的立场,一切都不成问题,我的红尘之路不会颠倒的。

红尘的读后感篇四

小说《天幕红尘》,作者豆豆,出版于2013年5月,讲述了主人公叶子农在柏林债务会议中,选择担责帮助罗家明的妻子林雪红还债,此决定引发一连串连锁反应以至让自己陷入政治漩涡,最后命丧巴黎的故事。主人公叶子农的这段人生,让我见识到了人的另一种活法,也刷新了我对实事求是这四个字的理解。

柏林债务会议,叶子农可以不担责,他选择了担责;纽约与乔治的见面,叶子农可以避免麻烦的同时拿钱,他选择了承受麻烦;被奥布莱恩算计后,明明回国可以减少遇害风险,叶子农还是选择冒着风险走在巴黎的大街上。叶子农的这种活法,顺从了自己认可的价值观,他觉得很有意义。

这种活法,和叶子农对实事求是的深刻认识是何种关系?我认识浅薄,不明就里。但正是基于对实事求是的深刻认识,让叶子农在突发情况面前,可以在一天时间内,即提出赚取100万美元的可行思路:根据债务目标的设定(100万美元),梳理自己可使用的资源和条件(利用价格双轨制的成功经验,中匈互免签证协议,华人移民形势),通过严密的逻辑推导(地方政府利益驱动,法律风险的规避),充分预估在目标实现中的风险挑战(首担风险,中匈互免签证协议随时作废),进而有的放矢组织变相移民行动,最终实现目标设定。

见路不走是叶子农送给罗家明的一句话。在叶子农看来,见路不走是实事求是的执行和具体。什么是见路不走?即立足自身的条件,以自身的条件可能为判断。不拘泥于经验、教条,只看因果、本质,走条件的可能。叶子农利用价格双轨制获取财富、组织变相移民行动,以及老九的面馆改革,都是实践“见路不走”这个思路的具体案例。

普通人为什么常常得非所愿,难以获得成功呢?就是难以做到实事求是,就好比遇到叶子农之前的老九,在餐馆经营上,放不下执念和偏见,拘于经验和教条,不能把握事物的客观规律。因此也可以说,普通人想要有所突破,就要从认识和实践“实事求是”这四个字开始。

很没有逻辑的以这句话作为文章结尾:达摩面壁,愚公挖山,各下功夫,各摘果子。希望大家都能过上自己喜欢的生活。

红尘的读后感篇五

昨天和前天用了两天的上下班时间看完三毛的《滚滚红尘》,刚翻开书吓了一跳,怎么是剧本哇,每一场的场景地点人物交代的清清楚楚,这可看得清楚故事脉络不?看了几场便释然了,刚才的担心都是多余,便以为是三毛故意为之,写着玩罢了。

今天为了写这篇读后感,百度了一下《滚滚红尘》,居然发现这本书真的是同名电影的剧本哇,而且演员阵容相当给力:

“电影《滚滚红尘》由严浩导演,三毛编剧,林青霞、秦汉、张曼玉和吴耀汉主演,1990年公映。影片内容影射民国时期女作家张爱玲与胡兰成的感情纠葛以及张爱玲与炎樱的姐妹情感。影片荣获第27届台湾电影金马奖八项大奖,剧本是作家三毛的遗作。

对于度娘说的“影射民国时期女作家张爱玲与胡兰成的感情纠葛以及张爱玲与炎樱的姐妹情感”我之前是真的不知道。只觉得韶华对于能才的爱是真挚又不卑微,如同月凤所说“她和韶华都是爱情动物”。同时又深感“大时代背景”对每个人的影响如同上帝般,个人的力量真是微弱如尘埃。

红尘的读后感篇六

《天幕红尘》是作家豆豆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因为看了《遥远的救世主》,觉得作者的思维、观点很独特,就想要更多地了解一下,所以买来了这本书,开始读后就欲罢不能,一有空闲就捧着书看,基本上每几页就会有一些闪光点让我忍不住去思考一下,对于书中的一些方法、技巧我心里都有在现实中尝试一下的想法。细细品来,书中很多内容都有深挖一下的意义,今天这篇文章我就只是先将我感受深刻的一些部分进行列示,为后续的深入探讨做一个大纲。

一.什么是“有路不走”,有什么意义?

“有路不走”这一概念,贯穿整本书,是书中各个故事线的发展核心,这个词是主人公叶子农提出来的,是实事求是的另一种说法。虽然我们对于实事求是这一概念非常熟悉,但是有没有真正地领会其深意,有没有将其真正应用在生活实践中?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想要“见路不走”,首先你得有路,什么样的路?是适合你的路吗?

二.多米诺推演的实现

利用多米诺骨牌进行推演在书中出现,是奥布莱恩不满于叶子农对其总裁乔治的不礼貌行为,自作主张给叶子农设置的一个考题,这个考题最终导致了叶子农的异乡遇刺身亡。

利用多米诺骨牌来进行推演,条件设置不会混淆,且容易将各种因果梳理清晰。通过一张骨牌就能启动一条社会能量的因果链。记得有一张如下的的gif图片:

动图中第一张骨牌很小、很轻,但是在其推动下,最终产生的力量、影响非常巨大。让人叹为观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三.久悟杠子面的实现流程

久悟杠子面的经营模式作为“见路不走”思想在实际应用中的成功案例,在书中占有重大的篇幅。个人认为在创业经营中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从开店想法的产生、经营模式的确定、合伙人的确定、雇员的选择标准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有全面的描写,这些内容中间穿插了其他故事线的内容,只有看完全书才能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四.人的幸福感从何而来?

我对幸福感的来源进行思考是缘于书中九哥和方迪的一次对话,幸福感来源于比较,通过比较你觉得自己比别人强,你就会有幸福感。孔夫子曾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结束语

上述四条是印象最为深刻的地方,其实整本书中让人脑子里蹦出闪光点的内容很多,在后续的文章中,我会逐一介绍给大家。

红尘的读后感篇七

《净化红尘》是诗人徐培初出版的第二部诗集力作,刚出版就特别赠我一本,并在扉页上留下刚劲漂亮的硬笔书法,叫我"雅正"。当我看到这部由香港国际文化出版社出版的新书,还散发着浓浓的"油墨"芳香,我的第一感觉是受宠若惊,第二为作者辛勤劳动有了收获感到高兴。诗人徐培初是我至今还未蒙面的博客上交往的博友,神交挚友,昵称文曲星,是我尊称的老师。

在网上我经常读他的诗歌新作,时间长了,感觉他的诗有点特别,那就是字简意明,不矫揉造作,我慢慢的竟然喜欢上他的这一种诗风。他的诗歌是有感而发,不是无病呻吟。面对社会,有歌颂,也有鞭笞,面对生活,喜怒哀乐,更有自励。在博客上,我也因为读他的诗多了,给他写过几句:读你的诗,觉得你很仗义,后来读你的诗,觉得她简明,刻意。

《净化红尘》中的《大爱是逼出来的》、《钢一样的党兵一样的娘》、《忆故人邓丽君》、《三岔路口》、《离婚二重唱》、《一个病丑孩的呐喊》、《你我有别》、《祖辈父辈我辈》、《拖着书包上学堂》等很有思想,从诗中感受到作者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诗人,好多诗还赋有哲理。很有趣的是这本诗集共有诗歌191篇,我粗略统计了一下,有关爱情的诗篇有40来首,我又因为他的诗歌有关爱情的比较多,我曾封他是爱神、爱仙、爱圣。这本厚厚的诗集读后感觉也有一些不足,如同湖北诗人刘不朽在《序》中写的,有些诗的韵味淡了点,但它不失一本让人读有所获的诗集,我受益匪浅,在祝贺的同时,希望作者将更多的好诗奉献给读者。

红尘的读后感篇八

《天幕红尘》终于看完了,个人感觉比《天道》好懂,更偏向于叙述性,不过《天道》更具有吸引性。

《天幕红尘》里的方迪是我最喜欢的女性。虽然戴梦岩的章节更让人惊艳,谁都可能有过明星梦。但回归我自身,只是一个普通人,方迪身上有更多普通人的影子,有更多值得借鉴和学习的精神。她的智慧、她的分寸、她的义气、她的选择,很多很多都为她后来的功成,奠定了基础。

01。

家庭背景硬,从小有异于一般女孩的见识,学位高,有留学经历。

图片。

方迪的父亲在我国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年代,担任首长的职务。方迪是高官的女儿,这为她在那个年代能出国留学读到硕士、在国外餐馆打工认识老九、从老九口中知道“见路不走”四个字、有多次帮老九忙的机会、有成为老九合伙人的机会奠定经济基础。

方迪的背景在那个年代无疑是幸运的和方便的,她因此有出国留学的机会、有在老九开口求助调查叶子农时相助的能力。为卷入布达佩斯劳务输出计划好久悟杠子面计划奠定基础。

02。

独立、有自己的思想。

方迪虽然出身好,但留学期间选择住的房子却是简陋的,生活费也是自己在老九餐馆打工挣来的,而其它非富即贵家庭出来留学的孩子根本不是这种情况。

在相亲对象谭总拜访他的章节,谭总看到方迪宿舍的条件之后,告诉方迪以后再也不准她苦自己,给方迪留了些钱让她先用着。方迪理解他的行为,但他误解了方迪。

方迪说:“谭总,大家都不是少男少女,说这话就没意思了。

我刚才在跳舞,干嘛?发骚呢。发骚、烧菜、做饭,练女人的基本功,就是为了伺候我爷们儿,养肥他,掏干他,怎么能说我没女人味呢?我没想对您不礼貌,但是您太过分了。我那样说话只是想让您知道,难听话我也会说。”

尽管谭总财力雄厚但方迪有自己的思想,不是传统中国女性那一套,她渴望拥有自己的价值,这份渴望为她提出成为久悟面馆合伙人奠定了思想基础。

03。

有情有义有分寸。

当老九向方迪求助想要调查叶子农的背景,探叶子农的底时,方迪借助自己的背景帮老九拿到了资料,但并没有拿一分多余的钱,全都是成本费。

在那个敏感的转型时期,方迪不能给父亲添乱,但九哥一直很照顾自己。方迪只收成本费就会排除牟利的嫌疑,无动机的嫌疑也容易得到证明,以免以后拖父亲后腿。由此可见方迪做事很有分寸。

当董丽想凭借情分让方迪同意自己的男朋友到她创业的餐馆工作时,方迪虽然顾及老朋友面子,但仍是要考察对方的思想、认识是否符合“实事求是”、“见路不走”、“不唯经验、教条”的根本性原理,对方对此的不认同,让方迪无法仅凭情分录用对方。

毕竟餐馆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开张,是否能成功还是个未知数。想要实现每一个细节都把控到位,在用人上就不能有丝毫差池。

方迪的成功不是偶然的,所有的步骤都是基于条件的可能。在那个年代,很难想象方迪会决定把面馆作为自己的事业,放弃进入央视当主持人的机会。不过就连这个决定也是基于条件的可能。

想要成功,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方迪把握住了时机、把握住了时代的机遇。

红尘的读后感篇九

这篇文章,有意思,来讲讲梦姐和叶子农的恩恩怨怨,梦姐自从见识过叶子农的挣钱能力,认识事物能力后,爱上了这位有思想的邋遢男人,有思想的人,跟他聊天虽然讲理讲不过他,但是真正去面对现实生活中方方面面的事,人家的角度是正确的,按照人家的理论指导实践,未来的‘果’是可喜的。

接下来,我们看看叶子农利用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理论指导梦姐的开店梦,直接降维打击梦姐,说服的她服服帖帖的。核心还是叶子农的话符合市场的.真实规律,梦姐内心折服。

梦姐作为红透两岸三地,世界华人圈的大明星,自我感觉很好,她想着以后人老色衰了,可以开个服装店,卖点时尚的女装,店名就叫‘浮华散尽-你还是你’,定位就是风情女人,品味女人,人家要经营自己的极品女装。

叶子农听到这些云山雾罩的定位,形容词,就明白了,梦姐也是一厢情愿的想做点喜欢的事,其实对这件事的本质并不了解。

叶子农直接怼梦姐:你这么土,干不了这事。

梦姐:直接蒙圈了,啊?我土?(世界级女明星,竟然被人评价土)。

叶子农:什么是境界?什么是品味、风情?什么是极品?

梦姐:境界就是境界,品味就是品味,我有感觉而说不出来。

叶子农:浮华散尽?荣华,豪华,奢华,哪个人能舍弃?

本一,出离境界,豪华等等,这些平时听起来感觉懂了皮毛的词,其实绝大多数人连皮毛都没懂,更不要提这些虚拟词汇背后的本质意义了。

何为‘出离’?在品味,风情,浮华等等这件事上就是不属于雅俗的判断了,进入一个更大的区间属性,属于平常与不平常的判断了。何为极品女装?论可表达操作的起码也该是出离荣华的不需。出离荣华不是没有,是不属于。浮华散尽也不可能是你,是穷光蛋(依然看不懂)。

极品女人需要啥?她需要你别人知道她什么都不需要,你就得找一个比荣华富贵更高的,可以俯视荣华富贵的。你不再是卖衣服,是颁发身份,凡是准备进你店的,都是准备抛头颅撒热血的。而你必须赔的起,撑得住。

这篇文章写到此,可能要反思一下,在自己从事的行业中,我们是否天天活在了表层的现象中,行业的本质是否有心情,有时间能静下心来好好思量。如果不知道如何入手去看行业的本质,那应该再去看看前几篇文章,叶子农是如何看透事情本质的。

红尘的读后感篇十

豆豆的书一向是上乘之作,天幕红尘便是至今三部中的集大成。每个人物都少了些故弄玄虚的清高感,虽说还是用僻径拨大道,却有了更多四两拨千斤的合理性。天幕红尘可贵便在每个人都不努力逃脱红尘,出世入世的问题在一点儿也不做作的环境里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

豆豆引导我们看到的问题部分与《悉达多》一书中传递的思路不谋而合。自我意识强烈、试图出世之时,悉达多听身旁自然之声,是蛙声、水声、鸟声、虫的窸窣声和风的过往声,种种声音分割开来,具有清晰之美,却缺少大成之象。自觉意识渐强、出世后再入世,蛙水鸟蝉,融为一体,再也无需分辨各种,自然之音在耳畔心中。

叶子农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灵魂中没有丝毫道德制高点或思维包袱的两袖清风。“不求死不求活“,没有《遥远的救世主中》那自知高明、以低调作为赎罪的姿态,也没有《背叛》里那处心积虑的阴谋和最后英雄主义化的遵循因果。叶子农不扶贫,也不复仇,不为了爱报答,也不为了爱妥协。静下来想一想,每一个在这幕中出现的人于叶子农都有所求,求他悟的能力、道的渠道、爱的呈现、智慧换取财富的可能和真理的存在与疯狂。叶子农呢?他不要,也不拒绝。实事求是,因果论与经验论的辨析,叶子农是最好的实践者。

他不像丁元英一样登庙堂求道,却在追求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参透了这一切。也许,当人以一件事为本身而非工具之时,见路不走便是唯一而又自然的选择。他不像背叛男主角一样在最初拒绝麻烦,抗拒爱最后不能自拔沉溺爱,他设计他参与他识穿阴谋他成全阴谋。因为他的底线在求是而非求生。故事的精彩之处便是叶子农此番棋逢对手。美国新闻人看到他的道,以政治国家搏斗,道走下神坛,叶子农维护道的精神却永远停在了一个让人惊叹的高度。

天幕中,没了一个绝决、聪慧、为了爱的占有挑战爱人生存逻辑的女性。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有条件无心智的追求者,和一个有洞察却几乎无交集的暗恋者,影星的追求和两者相处的模式自然而等距,她永远不懂他,他也不因为有人懂或奋力懂自己而爱上她,这样的自由让人肃然起敬。方迪无意中得知叶子农的”见路不走“,远远地懂他,关注他,最后在他的坟上迎风流泪,也只是一句默默狠狠的好喜欢你。读到最后,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俞飞鸿的形象,要是这部小说能够变成银幕之作,我希望是她扎一个马尾,走在纽约街头,晴朗,坚定。超越了感情,这样的情感让人觉得我们可以是高级的动物,流泪,犯错,也是高级动物。

从《背叛》《遥远的救世主》到《天幕红尘》,守道法却不守法,看似吊诡,却也似乎正当,作者没有为良好的终极目的过多辩护,所以最后都将主人公推向死亡或孤家寡人的隔绝。到了天幕中,豆豆更懂爱了。实事求是的道法如来如此浪漫又高深,犹如那消散在柏林风中的薄雾。

红尘的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读完了继《遥远的救世主》豆豆的第二本小说《天幕红尘》,心里暗自赞叹豆豆的惊世之才,真tmd的牛逼。他的小说涉及到众多领域,金融市场、社会学、佛法、法律、政治、爱情、音乐、饮食......有浅谈有深入。充满了思辨,发人深思、启迪心智。

小说让我影响最深刻的就是谈论“见路不走”,老九让叶子农拿面条打比方,

老九说:“手擀面就是比机器面好吃,这还算不算路?”,

叶子农说:“我给你擀一个,你看好吃不好吃。”

老九说:“你这不是抬杠嘛。”

叶子农说:“这不是抬杠,你不能说我的手就不是手。说手擀面比机器面好3吃,是由经验归纳出的教条,不为错,也很管用,用来判断面条很方便,但是我们说它有漏。实相是什么呢?是软硬度,是薄厚宽窄,是给面团做功的方式和方向,是面的结构……总之只要你满足了好吃的面条所要求的那些条件,不管你是用机器的方式还是用人工的方式,他都出那个结果,这取决于你需要哪种方式,如果你是大规模的连锁店,机器方式的产量、成本和质量的稳定性就有优势。如果你的思维被界缚在手擀面比机器面好吃的教条里,你这个好吃的面条要想实现大的市场系数就很困难。”

所以要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

“见路不走”是整篇小说的核心思想,无论是利用中胸互免签证协议钻法律的空子办理签证进行劳务输出解决了罗家明遗留的债务问题还是老九面馆改革都充分体现它的规律,见路不走是实事求是的通俗版,是提醒你不要唯经验、教条,要走因果,走条件的可能。

“见路不走”说起看起来容易做起难,因为人都是有劣根性的,自认高人就容易背离条件的可能。

见路不走,透过现象看本质,条件的可能,是我读完这篇小说最大的收获。是的呀我就反问“成事是不是条件的可能?!”,比如方法、途径、时间,尽乎关联的因素。所以你失败的时候就别在宽慰自己,运气不好啦!

红尘的读后感篇十二

太矫情,无论是从女主的心理历程还是故事情节。汪舸的的确确是不小心撞上飞到马路上的昭觉,邵青羽和他谈恋爱这些人没必要小题大做。女主在分手后和齐唐在一张床上睡过后,看到前男友和女配都在前男友工作室却感觉世界都对不起他。而她在刚分手时披着齐唐的外套穿着昂贵的裙子从齐唐车上下来时碰见简什么烨(记不清楚名字了,就是前男友),简误会了应该是合情合理,女主还是感觉全世界都欠了她。女主同时又拒绝齐唐,打死不干,然而看到齐唐以前的暧昧对象frances又仿佛身体被掏空。

我将这看做,女主既逐渐沉沦于齐唐,而仍留恋于前男友。这就造成了两个男的她都看不惯他们和别的女人暧昧而她自己又同时与这两人暧昧,但她口中却说,抑或是她的纠结矛盾让她口中同时拒绝这两人。

同时,女主开店,地租说涨就涨的违约金就这么不值一提,那签合同意义何在?说违约就违约。再者,女主也完全可以拿着那笔违约金换个店面。团购网破产分毫不赔,在我看来不合理,但这个我不懂,那你既然写,就应交代清楚。

还有,名牌的堆积,掌握不好,容易造成不好的影响。

红尘的读后感篇十三

电视剧《一粒红尘》在上海举行媒体超前看片会,第一、二集提前曝光。同时,现场发布一支采访特辑,吴奇隆表示,颖儿和印象中完全不一样,每天自己就像在和一只小猴子在演戏。该剧将于将于6月11日起,每晚19:30登陆东方卫视,腾讯视频同步更新。

《一粒红尘》讲述了出身贫寒却独具天赋的女孩叶昭觉(颖儿饰),在天才设计师齐唐(吴奇隆饰)的赏识与帮助下,逐渐成长为一名珠宝设计师,并与齐唐收获爱情的故事。

看片会上,首度公开的第一、二集获得了现场媒体的高度评价。第一集里,吴奇隆与颖儿初次相遇就互看不顺眼,两方互怼火药味十足、颇具看点。而“为闺蜜揍渣男”、“被房东扫地出门”等桥段也制造出强烈的戏剧冲突,剧情一波三折。同时,剧中人物个性也颇为鲜明,比如齐唐稳重谦和、叶昭觉伶俐机敏、还是简晨烨孤傲清高等等。

最新发布的主创采访特辑中,吴奇隆和颖儿也表达了对各自角色的理解。吴奇隆欣赏齐唐斯文外表下的坚强内心,表示齐唐的内敛、成熟、执着与他自己的个性有着相通之处。颖儿则佩服于叶昭觉勇敢追梦的坚韧,认为叶昭觉就是所有想要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女孩的缩影,而她也希望能通过自己的演绎还原每个女孩的梦想。

除了齐唐与叶昭觉外,“红尘家族”的其他成员也都有着自己的专属故事线,每条故事线都独立而丰满,这恰恰是最吸引吴奇隆的地方:“这个戏里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个性,有他的优点和缺点,有自己的故事,这是我喜欢这个剧本很重要的原因。”

采访特辑中,吴奇隆还意外化身“爆料吴”,与导演宋洋爆出不少片场趣闻。在片场,他们热衷于给演员起各种各样的外号,颖儿就因为早上起床会犯迷糊而获封“颖懵懵”,不犯懵的时候又会被比作各种猴子。“颖儿和我以前见到她的印象完全不一样,每天就像在和一只小猴子一起拍戏。”吴奇隆笑着回忆道。颖儿也坦然接受了诸如“大嘴猴”、“瘦皮猴”之类的昵称,她不仅没有反感,反倒很开心自己能给剧组带来快乐:“在戏里我演一个努力向上的角色,戏外我就给大家当开心果。

红尘的读后感篇十四

今天下午天气闷热阴沉。我坐在店里的小沙发上,手边放着一杯开水和几多零食,终于翻开了一粒红尘。

张嘉佳的序让我开始思考我会不会为了食物放弃爱情,然后我沮丧的发现,我没有爱情--。这是一个让我比较难以启齿的事情。

然后,我看见了叶昭觉,她的人生。

有些东西我觉得我真的能感同身受,今天我爸爸和我师傅说起我弟弟的教育问题,他说我真不懂现在的小孩为何有如此好的条件却不能够好好的读书好好的生活,一定要把自己弄成特立独行的妖怪(这是我自己的总结,大致意思就是这个)我师傅说,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苦日子是怎么过来的。我无比赞同这句话。所以当我看见叶昭觉那么努力的赚钱的时候我会觉得是感同身受,她说我第一爱的是钱,第二才是简晨州烨。我不知道一本好书的定义是什么,但我知道能让读者感同身受的书一定不会差。

从叶一直压抑自己,让简去追求梦想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们不会长久,因为越压抑爆发越厉害。

关于闺蜜的定义是什么呢?在这个防火防盗防闺蜜的年代里,好多人都开始玩男闺蜜了,所以女闺蜜都开始不值钱了,所以当邵清羽变成叶昭觉不认识了的样子的时候,我心里没有多少的感觉。也可能是因为我的的闺蜜都不会这样对我~哈~我有一个如同邵一样在学校就开始交往的闺蜜,还有一个如同乔楚那样,见面之前听到的都是关于她的不好,她也一直听到关于我的不好,但见了几次面后就开始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友情。的确神奇。

但我不知道她和邵那算不算是闺蜜,至少,我不会如此对待我的闺蜜。很多人都说闺蜜之间会有羡慕什么的,我不否认,但不会嫉妒成这样。让我十分怀疑邵和叶之间其实根本就不是闺蜜。她们只是都缺少人关心和爱。

在开头,叶昭觉她说她如果有可能不想和如此尖酸刻薄的人有交集,但现实是必须和这样的人有所交集,并且,有可能你还需要仰仗与她。

她还说:我将来,绝对绝对不能变成她这种爱搬弄是非的女人。但在万丈红尘中,你就是那么渺小的一粒,如果生活再对你苛刻些,你就不能不变成这种女人,因为,生活,会帮你打磨你的棱角,气质,思想。

红尘的读后感篇十五

她说这本书的名字本来应该属于飘零的小册子,最后她觉得名字很大气,就拿来做了长篇名字。

我甚至不太敢去评论这本书。这并不是一本都市小说,或者说,不全是。

曾经我和一个很喜欢阿花的姑娘讨论,那个姑娘谈及到她的才气,我也忍不住赞同。她说:“阿花的才气不是那些人轻松能赶上的,她的身世决定了她不是一个平凡的人。”

有三个作者,我爱她们甚于爱她们的书,其中一个就是独木舟。叶昭觉是她,也不是她。可以这么说,叶昭觉是深海之前的她。那个时候她家庭环境的恶劣,每每提及她都觉得心酸。那个时候她肯定像叶昭觉一样,希望能有一个安静的'、舒适的、有爱人的、属于自己的,家。

叶昭觉当时跟乔楚说过一句话:“简晨烨是我第二爱的,我第一爱的,是钱。”她简直真实得过分,她就是这个时代里某一部分人的缩影。她努力,她认真,她想逃出属于穷人的世界,她平凡,却不平凡。书看到一半的时候,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女生。可能她和简晨烨分开的理由有很多人都会觉得可笑,但对于我来说却预料到了。

一个过分现实的人和一个对生活抱有幻想的人,是没有办法走到一起的。她的努力没有在金钱上得到回报,却得到了爱。齐唐和简晨烨的爱,那样的感情,是邵清羽无法体会的。

看完之后第二个感触,觉得独木舟一针见血,写的太真实了。

闺蜜之间的情感总是微妙,我在甲处低于你,那么在乙处就要高过你。我有钱的时候你生活在穷人的世界里,但是你拥有爱,所以我们是好闺蜜;但一旦我发现有一天我有的你也可以拥有,并且还是我给你的这样一个机会,我的心里就会极度地不平衡。

所以我要和你讨厌的人在一起,我要让你也体会一下这样的不平衡。

而让邵清羽有这样情感的,就是齐唐。我记得阿花的闺蜜白槿湖曾宣传过这么一段话,她说:“从齐唐一出场我就知道了,叶昭觉会爱上他的。”

一个再坚强的人,也会在孤单的时候需要后盾,在痛苦的时候得到安慰,齐唐之于叶昭觉,就是这样的存在。至于乔楚和闵朗以及闵朗深爱的,这样复杂的三角恋也是我所纠结的。乔楚为了他肯抛弃一切,但他深爱的,却另有其人。

我喜欢乔楚这样的女子,想要的东西就奋力得到,自理果敢,当机立断,为人仗义;却也心疼她的结局。

但爱过,就是最好的结局。

红尘的读后感篇十六

1、我们风尘仆仆又各自翻越多少山川河流,当我们的人生再度重合交集,却已然对生命有了完全不同的诉求。我越来越认清自己,与此同时,却也越来越看不清你。

3、如果说爱情是一次朝圣,那么我们都是其间一拜三叩的苦行僧。

4、在不知不觉之中,在我懵懵懂懂尚未察觉之际,有些什么东西真的变了,不管我愿不愿意正视,我都必须要坦率地承认,真的变了。它不是一朝一夕之间发生的变化,而像是滴水穿石,那些我说不清楚的东西,像缓慢却不间断的水滴,在我一直以为坚实的爱情上慢慢地凿穿了一个洞。

5、对邵清羽那样的女生来说,最惨的状况,是把男友捉奸在床,而对我来说,是在相当漫长的时光里,扎根于贫瘠的土壤里仰望着物质天堂。

6、时间在乔楚的公寓里仿佛失去了流动性,小小的房间里充斥荒原的寂寥。

7、世界上所有的富家女都是害人精。

8、自怜容易泄气,我没有脆弱的资格。

柔和的光线从车窗投射进来,我张开手掌,让它安静的落在掌心里。

9、红尘不是用来杀进的,后来我们才想通这一点。

它不偏不倚,浩瀚如海,但属于你的那条路,细而窄地铺设在水平面以下。

你颤颤巍巍,胆战心惊,你只是奢望自己是独木舟,顺水而行,随波逐流,把自己交给命运。

我们知道这些的时候,其实我们知道的事情已经很多了。

10、屋子里并不乏奢华的摆件,以我这样的穷人眼界也能认得出一两样东西的来历,但妙就妙在她并不是一味的堆砌,而是在不经意的细节处稍作修饰,这些看似随意的点缀恰恰提升了整间屋子的气质,起到了点睛的作用。

11、但我坚持下来了——这个世界上,所有伟大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优点,那就是坚持!

12、你要肉加馍还是要爱情?

13、“我们不匹配。”

“匹配是什么意思?”

“就是用安卓数据线无法给苹果手机充电的意思。”

14、我抑起头来看着天空,严重的雾霾导致能见度几乎为零,我看不见其他任何东西,只看得见孤零零的太阳挂在空中,颜色那样浅那样淡,就像假的一样。

15、万物之上是否真的有神灵存在?

如果有的话,他真应该睁大眼睛好好看着这个千疮百孔的人间,看看这些小人物的悲喜。

16、仇人相见,分外眼红,顷刻之间,她仿佛超级赛亚人附体,一个箭步就冲了过去,她狰狞的面孔,敏捷的身手,都让我想起了曾经在纪录片里看到的饿虎扑食的场景。

17、逃避和抱怨是没有任何益处的,唯有振作起来全力以赴地去解决问题才是上策。

18、从我坐的地方看过去,车厢里已经腾不出一点空余了,可是大家就是有办法挤出一点地方,再挤出一点地方,每个人脸上都混合着不耐烦、焦灼、嫌弃,每张脸都是对世界的控诉。

19、每次搬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放弃一些东西,丢掉一些东西,或者在无意遗失中一些东西。我落泪的原因不在于这些琐碎的物件值多少钱,而在于它们是某些记忆的线索。

20、要在很久之后我才懂,当晚乔楚那种冷静,其实是一种故作镇定地克制,是她有意营造出来迷惑旁人的假象,甚至可以说是山雨欲来之前的沉闷和压抑。

21、寂寞叫人无所适从,唯有夜行的车轮飞速碾压路面的声音能够证明我没有失聪。

22、我当然知道那种东西是什么,来自童年的缺乏,一种与实际年龄毫不相符的愁苦、坚硬、漠然,那不是一个正常少女应该有的样子。

就是那个叶绍觉,她让我心里顽强的生存下来,这么多年都不肯离开。

她逼我咬牙切齿地活在这个世界上,用一种穷凶极恶的姿态来苟责自己,也苟责身边的其他人。

她从不允许我软弱,认为软弱是一种耻辱,她认定了要做成的事情,觉不容许我失败。她用衣衫褴褛的面目时刻提醒我,你必须努力,豁出性命地努力才有可能让你获得那些别人天生就已经拥有的东西。

她手中紧握着一把荆棘,每当我稍稍想要松懈一下的时候,便会对准我贫瘠的背部狠狠地抽下去,每一次,从不迟疑。她主宰我。

24、他与我的犹豫和迟疑对峙我听见他在说我卑微,我贫贱,做我都接受了,所以我努力改善我的生活,努力从泥潭里爬出来——当我付出了这样多的努力,当我终于看到了一点光亮,生活逐渐步入正轨的时候——为什么——为什么我要去赌那一次可能把我拉回到贫贱的机会?”

25、记得值班的那些凌晨,我经常捧一杯浓茶,站在窗口眼睁睁的看着黑夜的颜色慢慢地由浓转淡,明晃晃的太阳升空之后,人声嘈杂,生活又恢复成井然有序的模样,而我身后通宵未关的电脑屏幕上依然闪着幽蓝的光。

26、而我的脑海中,却是千军万马呼啸而过,继而是惊涛骇浪拍岸而来,犹如海啸一般吞噬着天地万物。

27、就像是小时候练完书法,把毛笔放进水里洗的那一瞬间,笔尖刚刚触碰到水面,黑色的墨汁便一圈一圈地荡漾开来,由浓转淡却绵绵不绝。

28、有谁能明白上课后我躲在桌子下数钱的心情?放眼古今中外,只有葛朗台懂我。

29、余生里的每一天,短信里的每一个字,都会成为深深扎在心脏里的小刺,永远不会遗忘,也不会消失。

30、他是如此美好,我只有在看见他的时候,才会相信苦难的人生中还有美好。

31、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活的像一个战士,而生活像是一个遍地残骸的战场,我刚才在这里劫后余生,又得马不停蹄地赶去那里冲锋陷阵。

32、这双手虽小,却是我一生中最牢固的依靠。

33、这是一个穷人没有资格休息的时代。

35、照片里的乔楚穿着一条希腊式的长裙,面无表情地置身于一片荒野,大风吹乱了她披散的长发,一只眼睛被掩藏在头发的后面,另一只露出来的眼睛深邃,瞳孔里似乎藏匿着无限的痛楚,很美,很哀怨。

36、有一个很模糊很模糊的东西在我混浊的脑海中渐渐成形,我尚未能够清晰地捕捉住它,便已经感觉到了一种恐惧,前所未有的寒意让我感觉犹如冰天雪地里肉身临街。

37、我不知道她用了多大的勇气,或者说是害怕到了什么程度,才会说出这么卑微的话来,我听得都想哭了。

38、事已至此,我黔驴技穷,唯一还能用的,只有真心。

39、有什么是比做一个穷人个可悲的吗?让我告诉你,有,那就是做一个玻璃心的穷人。

40、如今城池瓦解,盟友离她而去,她只能独自面对这一堆废墟,一砖一瓦再砌生活。

42、曾在青草地里被蛇咬过的人,在伤痛愈合之后,也许还能够有勇气再接近那块草地。但一个仅仅只是旁观了这一切的人,却将终生绕着那一处走,因为他弄不清楚,危险的疆界在哪里。

43、有些人的分手是今晚原本想吃的那道菜售罄了,有些人的分手,是失去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

44、红是世界的,尘是自己的,没有阳光的季节,连影子都看不见。

45、正对着窗口,有一棵年份久远的梧桐树,叶子都黄了,秋风一刮,窗外的整个世界都弥漫着一股萧瑟和肃杀,我的心里也缭绕着百转千回的叹息。

46、会被忘记和忽略的,只能说明并不重要。

47、等我们从小孩长成大人了,青春一词都成了明日黄花时,我们才发现那些故事真的不过只是故事罢了。真正的命运是一条湍急的河流,人在其中,不过是随波逐流的渺小石子。你以为不会离散的那些,终究还是离散,你以为能够紧握在手中的那些,原来只是过眼云烟。

48、胜负已分,没有人再说话了,没有人再叫嚷着要讨个公道了,陈姐之前的威风已经全然不见,此时,她形同丧家之犬,仿佛被抽走了脊梁骨,一瞬间苍老了十几岁。

49、我曾经对这段感情有多笃定,而今对人生就有多灰心。

50、有的时候生活能成全一段爱情,有的时候生活能逼疯一段爱情。

有的时候青春能成就我们的理想,有的时候青春只是黑暗的坟墓,理想至此剧终。

从此人生漫长,得到的尚未得到,失去的就此失去。

红尘的读后感篇十七

很多人都会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人的一生该如何渡过?而一个人的出身是否真的会影响。身处高位是否一定能获得所有如意,身处低洼是否就注定一无所获。手拥富贵是否一定幸福安乐,贫穷是否意味着永无出路?我从剧集,《一粒红尘》里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中找到了答案。

个性开朗、坚强努力的叶昭觉,受“尘世”珠宝总经理兼首席设计师齐唐的赏识,凭借着自己的设计天赋终成为了一名受人认可的珠宝设计师。“变脸”女律师乔楚以其善良获得了众人的友谊,也收获了一份爱情,纵被嫉妒与猜疑蒙蔽了双眼,但醒悟不算太迟。性格直爽的富家女邵清羽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姑娘,似乎拥有着人们所羡慕的一切,但她却并不快乐,知心的朋友也屈指可数。经历了感情、家庭的变故,他似乎归于平静,获得了真正的幸福。同样享有令人惊羡的家庭与宠爱的林微微却在身份卑微但自强不息的叶昭觉面前失去了所有的光华。四个都市中的女人,四种不一样的境遇,倒影了我们类似的.人生。面对坎坷,我们需要活如叶昭觉;看着手中的权利与财富,我们如清羽、微微最后释然一般,学会感恩,学会品味平淡的幸福。

言曰:人生如戏。生活中确实如此但不同的是戏可以重来,人生难以倒带。所以如今的我们便企图借鉴别人的人生,看看如何才是最正确的道路。有人说,中学是一个人一生的第一个转折点。人的一生被赋予了三次回首的机会,高中—大学—暮年。高中时候的我们被给予选择走向何方的机会,大学的我们将会被给予成为何人的机会,而当一切如流水东去,如秋叶化为春泥,我们又被给予了如何离去的机会或流传千古或遗臭百年。大多数的我们身上都有叶昭觉得影子,但往往我们缺少叶昭觉得灵魂——执着。一群平凡的人都在拼博,但却少有成功,只能甘于平淡,究其因,他们往往缺少执着。只有执着才是通往成功的钥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在一个农民的家庭。由于家里很穷,他没机会上学。他回忆说:“我一生中进学校的时候,加在一起总共不到一年。”但林肯对于学习是执着的,一有机会就向别人请教。

长大后,林肯离开家乡独自一人外出谋生。他诚实、好学、谦虚,每到一处,都受到周围人的喜爱。后来在他25岁时他当选为伊利诺斯州议员,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1836年,他又通过考试当上了律师。最后更是成为了影响者世界的一代美国总统!

一粒红尘,无限可能。纵然是沧海一粟,飘渺于红尘,但凭着足够执着,定能创造无限可能!

红尘的读后感篇十八

三毛的最后一部作品《滚滚红尘》,这是她唯一的一本电影剧本,完成于她自杀的前一年1990年。是部电影纯粹是感情戏,不是政治戏,它是三毛一身爱情故事的缩影:她是一个为了爱情追求一生,付出了一切的人,但却并没有获得真正的爱情,就像影片中的女主角一样,明明知道自己所爱的人不值得爱,对自己不是真心,还是义无反顾地去爱。

读三毛的《滚滚红尘》,能明显感觉三毛是在用灵魂写作,是一首血泪的挽歌,满含对爱情的悲悯,是那种动荡的大背景下对渺小无助的小人物的悲悯,时代判决的爱情,可是忠贞的人们将它们缝补起来继续爱下去,就因为这样,我觉得韶华的爱情特别的值,因为她能遇到一个跟自己灵魂相互依托的人,还能轰轰烈烈爱一场,哪怕他是汉奸,哪怕他背叛过她,可是很值得,就是值得。他们彼此懂得,彼此珍惜,足够了。

《滚滚红尘》中能才有一句台词“不逃了,死好了”依稀记得三毛剧本中另有一句注解,能才对韶华说:“韶华,你就是我的故乡。”这句注解极好,可惜片子没有放出来。韶华毁家千里寻能才,这情节取自爱玲千里温州寻兰成,爱玲曾对兰成有此一说“我在船上想到你在温州城里,那城里仿佛含有宝珠在放光。”“回思至兰成薄情”这话只愈发透出了悲凉。爱玲和韶华都是至情至性的女人,一旦爱人,便是如火如荼,如生如死,全身投入而忘了一切,所爱之人在何处,便是只把他乡作故乡,爱人所在即是“家”。

《滚滚红尘》里“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的苍凉,取材于张胡的爱情故事,却不在上海拍摄,而取景于北国长春的漠漠雪景,我原来不懂,现在懂了。只有北国冰封的地方才拍的出这种悲凉大气的片子,大时代下小人物命运不由自主的无奈与苍凉,震撼人心的力度,被奉为爱情文艺片的经典是极有道理的,张胡的倾城之恋,三毛的生命悲歌,林秦的爱情绝唱,三笔这么重的底色即使其一已经够叫人回味终身了,何况还是三者俱全,所以才成就了这出绝唱的“爱与恨的千古愁”,只留下“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的生命感伤,如同红楼梦尾宝玉离去前的碣语:

我所居兮,青梗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

谁与我逝兮,吾与谁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归彼大荒。。。

归彼大荒。。。

爱的火焰是不会熄灭的,即使在历史最曲折的时候,爱也是不可以忘记的。爱是心灵的寄托,更是一种人生境界。《滚滚红尘》这部电影,在娓娓道来的故事中,展现给观众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关于爱的主题。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我们不要忘记爱,爱是温暖的,可以捂热我们曾经冰凉的心;爱是惬意的,可以让我们重新找到人生的自信;爱的闪光的,可以照亮前方崎岖的山路。我们的那份爱要给自己、给朋友、给恋人、给伟大而美丽的祖国!

红尘的读后感篇十九

但是转念一想,我并没有资格要求舟舟去写什么样的小说,当然这些话也只是自己看完书之后做的一个记录,也并没有要求谁来看,没有要获得谁的共鸣。

舟舟说她的每本书里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叶昭觉身上应该有她的影子吧。那个因为贫穷的生活环境而时刻感到自卑的人,那个不断地在生活中挣扎努力的人。她刻意为叶昭觉安排了一个拥有截然不同生活环境的闺蜜邵清羽,又为邵清羽和叶昭觉安排了两个身份和理想截然不同的情侣。不得不说的是,里面的人都很单薄,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理由通常在于一眼之缘分。

看完之后我并没有感到哪个情节对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乔楚这个形象在第二部里面完全崩掉了,很可惜。

结尾也不是很喜欢,我想看到叶昭觉得到幸福,可是她的生活刚刚翻开另一个篇章。

希望她和齐唐幸福吧。

红尘的读后感篇二十

《滚滚红尘》的歌曲为许多人所熟知,而同名电影本身却并不特别出名。至于剧本,也许只有耐心读完的人才能品味出其中的味道。

女主人公韶华因与小健恋爱,被其父禁足。他在房中闭关写书,连载后获得了男主角章能才的注意,章能才拜访了韶华后,两人相恋。后来,韶华、章能才与月风三人出门,遇日军搜查,章能才的汉奸身份被发现。抗战胜利,韶华因与章能才的纠葛被邻人殴打。月风投身革命运动被杀。解放南京后,章能才试图带韶华去台,韶华却在登船前拒绝了,一向倾慕她的余老板也放弃船票,留在大陆。最终,韶华死于。

有人说,此剧的原型是张爱玲与胡兰成的爱情故事。但最值得深思的,是在那个年代,知识分子的迷惘,以及个人抉择与历史洪流间没有悬念的斗争。

论迷惘,章能才最具代表性。他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细腻周到。然而他身为汪伪文化部长,实在是众矢之的、民族罪人。但他自己对韶华的告白却发人深思:“我只是个要口饭吃的人。”作为一个有相当地位和良好知识水平的人,他不可能不知道“民族大义”、“民族气节”,但他同样明白日军的威力和手段。他无论选择什么,都将带来灾难——无非是来自何方、何时发生的问题。他选择了失节,不然就得没命。众人咒骂他的行为,但人们并不知道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与官员所受到的来自日军压力不是普通人可比的。但失节事大,章能才自始至终从良心上都未给自己找到开脱理由。表面上投诚了,实际上,那七年,他始终浑浑噩噩,他之所以热爱韶华,一定程度上是服一剂安定,让自己远离政治的丑恶与自己的虚伪。

韶华的情感是迷惘的。也许第一个小健只是她年少气盛时的情人,那么章能才便是在精神与肉体上都为她所热爱的足以终身相随的人。但她无法调和汉奸与情人的关系,她因此陷入彷徨。余老板终究与她不在一个频道上,灵魂之间的火花终究只属于章能才。

而这一切迷惘,根本来自于个人抉择与历史选择的冲突。章能才选择活命——无可厚非啊,不然四万万同胞都得自尽吗?韶华选择精神充实——只有章能才可以满足她。月风选择跟随“先进”,余老板跟随内心。这一系列在和平年代听来不算太坏的决定,终于在那个的故事里让他们付出了惨痛代价。因为历史的洪流缺乏怜悯,转动的历史齿轮由每一个人构成,但它却会碾碎许多无辜的个体。而个人无法在知道结果前,保证抉择正确。红尘万丈,人的悲剧性在于,在某些特殊历史时期,跟随公理、常理走,依然会成为历史的祭品,并且永远湮没于岁月之中。

红尘的读后感篇二十一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题记。

一阵微风,将我从那个年代带出,我虔诚的合上书本,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红”,正如韶华一样,红的惹人愤懑,红的惹人心疼......我不忍好奇观看了电影,林青霞、张曼玉、秦汉将韶华、月凤与能才演的活灵活现......

心中想道:我以为韶华会老会死,可是没想到她会死到另一个**的时代,他把生命换给了国,可在最伤心的时候,她只有自己,也许,唯一的安慰,就是整个民族陪她一起受难。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生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本应属于你的心,它依然护紧我胸口,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爱情是一条主线,而另外一条主线就是友情。月凤与韶华从刚见面时的疯狂,再到后来的谈笑,一字一句一言一行中都表现出两人的浓厚友情。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当月凤对自己的新发型不满时,韶华竟用电熨斗去烫直月凤的头发,这一段滑稽又不失风趣,读书时只能凭空想象但当我看到电影时张曼玉与林青霞演技让我对那一段更加难忘,这两个女人还只是姑娘,她们在一起嬉笑,打闹,一起疯狂!可是就是这样,月凤在得知能才的身份后,毅然离开,而当能才不得已离开韶华后,她又一次出现抱住韶华说:“他走了,我来了。”这一段深深感动了我。有一种友情叫做韶华与月凤......

最后的最后,韶华年华老去,这个半生思念的女人,已随风而逝。而韶华的书中玉兰将自己的孩子取名为月凤,她说:“生下娃娃的那一夜,月亮白白的,照着孩子,好像月娘娘送来的凤凰一样。”这一幕感动无数人,纪念了月凤,善良纯真永远回不来的月凤。

“来易来去又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至少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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