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使我们更加主动地思考阅读中的问题和观点,提高批判性思维和文学素养。表达个人真实的感受和思考是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必不可少的要素。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对文学作品的兴趣和思考。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一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作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书主要讲述了阿廖沙在三岁时父亲死了被母亲带到了外祖父家,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外公只要发现阿廖沙有错,便会拿树枝抽打他;外公心情不好时,也常常殴打外婆。外婆却对阿廖沙百般疼爱:她常给阿廖沙讲优美的童话故事,保护阿廖沙免遭外公的毒打……阿廖沙还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财产大动干戈,用粗暴的言语互相指责。而且家里的女人永远是男人的出气包,她们一直遭到轻视,这显然是一个俄罗斯小市民家庭……阿廖沙十一岁时,母亲因为肺结核而永远离开了他;不久,外公也破产了他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为了生计,阿廖沙到处捡垃圾,偷建筑材料,在学校还被侮辱成乞丐。他只能边挣钱边学习,赢得了同学的尊重。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而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
在我们的记忆中,童年是美丽、幸福、纯真的。而当我在假期中读完《童年》后,我了解到了一种童年,那是阿廖沙一波三折的曲折童年。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在他三岁时父亲便去世了,他便随着母亲与外祖母一同去外祖父家开始了一段全新生活。但在这个家庭里到处是争吵和打架。因为这个家庭里充满自私、贪婪与粗野。阿廖沙也仅能从外祖母这个和蔼亲切的女人那儿得到一些温暖。他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财产所表现出的自私与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的善恶爱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全书以外祖父叫阿廖沙去要饭结尾。同时也揭露了前苏联人民悲惨的生活。
我一直以为童年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而高尔基的童年却又如此悲惨。我们生活在和平、美好的二十一世纪,我们是多么幸运啊!父母从小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当我们有困难时,父母也会帮助我们解决,和小伙伴们玩游戏,都是我们感到无比幸福,和阿廖沙的生活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我们要什么就有什么,而阿廖沙只能奢望,只能幻想。
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光阴,在这优质的学习环境中努力学习,还不应浪费光阴。说道这里,我就想起以前的一个周末,父母有事不能回家,于是我就高兴极了,心想:反正没有人管,先痛快地玩上一玩。结果一天的光阴被我白白浪费掉饿了。当爸爸妈妈晚上回来时,我的作业还一字未动,每想起这件事情,我就特别后悔。因为,时间就是金钱。丢失、浪费时间是最愚蠢的行为,我们应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那么,从新的一年开始我们不再浪费,珍惜生命中的一切!
我的童年是快乐的,我的童年是甜蜜的,我的童年无疑也是丰富多彩的······可是当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故事,心中不由地涌现出一丝怜悯和由衷的崇敬。
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又把他托给了祖母。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搬运工、面包师······饱览了生活的艰辛的他酷爱学习,在艰苦劳动之余仍坚持写作和阅读。
记得一次,爸爸妈妈在给我耐心讲题。我的思绪却怎么也集中不了。不知怎么着就飘到了晚餐的美食上了。晚上吃什么呢?牛排?我不爱吃。烧烤?不行,不卫生,······“好了,你应该理解了,开始做题吧!”妈妈长舒了一口气,仿佛完成了一项重任。我却仍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还有一次,我半躺在沙发上看书,越看越觉得乏味,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等妈妈回来喊我时,她已经做好了美味的晚餐,而我还有点责怪她打搅了我的美梦。
逆境中的高尔基还能保持这种勤奋、努力和认真学习的精神。今天的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呢?我敬佩高尔基这种自强不息,努力学习的精神!
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恐怖、悲惨的。
高尔基3岁就失去了他的父亲,之后,他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便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
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伊凡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好景不常,小茨冈被两个狠毒的舅舅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不容易结识的好友。
随着时间的运转,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可是人们都觉得“好事情”是无所事事、到处游荡的一个怪人。起先他们的关系不怎么好,可是后来竟然成了好朋友。
后来,这件事又被外祖父和外祖母知道了,“好事情”还是被外祖父赶走了,他又变成了孤单的一个人。高尔基又有了一个继父,非常的凶。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祖母去世了,倒霉的事跟着而来:母亲也去世了。而他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了。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父母就给我们买什么,家里也富裕,根本就不能和高尔基那个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使人们的童年有着巨大的差别:我们的童年有着充足的阳光,有着快乐的气息;而高尔基的童年却到处充满了黑暗。
童年应该到处充满着欢乐,童年应该到处充满了温暖,童年应该是一部值得回忆的影片。
这让我知道了,无论什么事情都要去自己争取,别人不可能会给你想要的东西,就算给了,那也和你想象中的不一样。
最近读了高尔基的作品----《童年》一书。
小说以阿列克谢的视角,讲述了他的童年生活以及身边人给他带来的影响,反映了在沙皇统治下的苏联人民的悲惨生活以及精神世界的空虚,以至于他们以虐待为乐。
阿列克谢幼时因丧父(因为染上霍乱而死)随母亲投靠外祖父一家,外祖父的一家充满着黑暗、仇恨。而外祖母却是阿列克谢小时候生活中的一束光。在这个充满污秽的家庭中照亮了他的内心,给他的人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见多识广,常常给阿列克谢讲关于人性美好的故事。但却对外祖父无比纵容,对他的一些恶习不加阻止,有着封建妇女思想。
小茨冈是阿列克谢进入外祖父家后接触最多,且较喜欢的人。他很善良,天真,活泼,有着小孩子的脾气,阿列克谢很喜欢他,在阿列克谢遭外祖父打时,小茨冈用手臂帮他挡下来。最后,在帮助阿列克谢的舅舅搬十字架时受压而死在阿列克谢面前。
后来,外公卖掉房子,搬到另一处居所时,认识了房客“好事情”,他是一个孤僻的知识分子经常做一些奇怪的实验。刚开始,他不喜欢阿廖沙,后来两人成了好朋友,经常在大自然中静静地陪伴对方待很长时间。他对生活有通彻的理解和深刻的感悟,教会了阿廖沙很多道理。但除了阿廖沙,没有人喜欢他,最终被外祖父赶走了。
在外祖父与外祖母分家后,他与外祖母住在一起。为了赚钱,他常常与一些伙伴去捡东西卖。而这些伙伴同时给他的生活带来一丝光彩。
阿列克谢的童年充满了坎坷和曲折,他经历或目睹了大大小小的事情,使他从小就无比成熟,对社会人生的感悟更加透彻。
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它讲述了作者高尔基在童年时的故事。
高尔基3岁便失去父亲,又随母亲寄居在外祖父家里。后来母亲早逝,外祖父辛苦经营的家业也因为一场火灾而破产,他小学没读完就被迫外出谋生,一直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但是强烈的求知欲望和顽强的精神使他从未而放弃过学习,终于,在他24岁的时候他发表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随后一路势如破竹,最终,他一举成名!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暴躁又严厉的外祖父、慈祥的外祖母、总是喝酒闹事的的两个舅舅、漂亮而又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总是用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被称为“绿老太婆”的所谓的“奶奶”、有孤僻而又执着于化学的房客“好事情”、有自杀的小偷彼得大伯、还有那一群玩儿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的小朋友们……尤其是善于讲故事,性情乐观开朗的外祖母,是俄罗斯文学中最富有诗意的慈母形象之一。
而作者则以一颗脆弱而又敏感的童心在这群人中生活着,体验着生活的酸甜苦辣。而在这其中,苦难让他充满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顽强的意志则让他在逆境中成长!一个个的困难都没有阻碍他学习,他也从不因为自己的条件而气馁,抓住每一个机会,不断地进步,以别人难以想象的姿态走进了文学界,也许很多人都认为名人一定都是名门望族,一定都是一步登天,也许很多的名人都是这样,但是他——高尔基则是一个“市井小民”,通过一点一点的努力,一点一点的积累,积少成多,逐渐的变成了一个有文化的人,最后大获成功!
《童年》第二章讲述了舅舅们吵着分家家产,大人们都是以仇恨为纽带的。之后“我”又犯了一个错误外祖父狠狠地打了“我”。但是后来外祖父又来看我给我讲他那离奇的身世经历过许多磨难但它又是怎样熬过来的。虽然他非常的凶狠但他的身世令人同情。我们现在的生活年代哪能和高尔基那时的年代相提并论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对于阿廖沙而言,他的外祖父家中充满了仇恨。人与人之间总是彼此戒备、提防、攻击,连孩子也不例外。
在阿廖沙与他母亲刚来到外祖父家时,他母亲的两个弟弟正闹分家。一天晚上,他们吵架,外祖父生气,外祖母劝架。阿廖沙没有跟他的表兄弟们出去,而惹到了外祖父,从此以后,阿廖沙便非常怕他的外祖父。
过了几天,娜塔莉娅舅妈教阿廖沙念祷告词。阿廖沙故意将祷词念错,她也不生气。阿廖沙的外祖父要在星期六将萨希(他的表哥)抽一顿,阿廖沙一直都不懂抽和打有什么区别。
阿廖沙对大人们的染布技术充满了好奇,很想亲手试试。萨沙得知这个主意后,让阿廖沙拿白桌布试试。当阿廖沙刚把桌布的一角按进蓝颜料桶,学徒工茨冈一边夺下布,一边让萨沙叫外祖母。星期六,外祖父抽了萨沙,也打了阿廖沙。接着,阿廖沙大病了一场。不久,母亲便消失了。一天,外祖父来看阿廖沙,向他道歉,还哄他高兴。外祖父走后,茨冈来了,他还教阿廖沙一个秘诀,挨打时要放松,还要喊得跟杀猪一样,挨抽时,要随着树枝转动身子,这样才不会被抽掉皮。
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
作者用描写舅舅于外公的矛盾,来揭示了19世纪,沙皇俄国底层的部分市民,由于受金钱的诱惑,亲情沦丧,道德缺失的可悲现象。作者暗示读者,上帝不是万能的,只有砸碎腐朽的制度和观念的枷锁,人与人之间才能相爱,人间的天堂才会建成。
阿廖沙母亲出走回来后,为了引起母亲的注意,阿廖沙用捣乱的方式,希望能得到母爱。因为母亲的事,外公毒打外婆,阿廖沙多么渴望能保护外婆,改变沉闷、痛苦的家庭生活。
作者用描写梦境,来反映出我对外婆的依赖和担忧,在一次外婆醉酒之后的口中得知,父亲怎样与母亲结合,又是这样被两个舅舅陷害离家过程,父亲成了阿廖沙成长路上的楷模,给他动力给他指引。
母亲的再婚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继父打母亲时,阿廖沙想要保护母亲,为此事阿廖沙差点被赶出校门。神甫的出现成了继外婆之后,阿廖沙的又一个心灵导师。
文章的最后,阿廖沙又回到了外婆身边,与之相依为命,阿廖沙为了帮衬外婆,他毫不犹豫的卖掉了自己的奖品书。因为经历了太多的苦难,阿廖沙表现出了超出同龄人的冷静和沉着,有了这样的心境他才能走向人间,独自闯荡。
有人说,童年中,最多的是欢笑与幸福。
是的。儿时的名字是幸福,儿时,就好比自在的雏鹰!
我们就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是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摔的心肝宝贝。但是,他却不一样。他生活在一个黑暗又残忍的世界里,生活没有一点光明。他,叫阿廖沙。
阿廖沙从小失去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变得残暴、贪婪,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两个舅舅也是自私、粗野的,整日为了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经常虐待自己的妻子。在这样一个弥漫这暴力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的体会到了人间的黑暗与丑恶,在他的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记。
尽管生活的黑暗,让幼小的他感到恐惧。但是他却体会到了人间的温暖与光明。外祖母给予他的爱,让他重见光明。外祖母如一盏明灯,照亮了他孤独的心灵。虽然,生活的残忍,压得让他喘不过气,但是他对美好的渴望并没有被因此而退缩。他坚信黑暗总能熬过,未来的幸福在向他招手。就是在这样黑暗又沉重的社会里,阿廖沙过早的成熟,过早的自立,让他成为勇敢,富有爱心的人。
在这时,我才体会到什么叫做幸福的童年……。
当我读完《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篇书时,我感到高尔基小时候的生活并不是非常快乐,但他却交到了许多朋友。
因为我从书中知道了高尔基在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善良的母亲因为没有钱去养活他,所以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的家里。然而,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在他的外祖父家走了。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去干各种各样的杂活,比如说:学徒工,洗碗工,面包工,守夜人等等。
有一天,高尔基去了“善良号”的轮船上,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全身穿着白衣服,每个手指上都长着毛,两只大耳朵里也竖着毛,他的名字叫:斯穆雷。他经常让高尔基给他念书听,斯穆雷的那只黑铁皮箱里藏着许多书,比如:《奥米尔训练》、《炮兵记事》、《论臭虫之危害及消灭方法》等。高尔基在那,是一个洗碗工,每次斯穆雷都让高尔基放下手中的活,给他念书听。光替高尔基干活的人叫做:马克西姆。
等高尔基又回到家里时,高尔基已经改变了许多,比如说:他竟然喜欢上了吸烟!他的外祖父见到这样,就给高尔基的外祖母说,外祖母就阴阳怪气的说高尔基:“你怎么抽烟!”还装模作样的打了高尔基一下。高尔基就非常生气,跑到了一个角落里,他的外祖母悄悄地对高尔基说:“我只是做给你外祖父看的,他现在跟小孩子一样。”高尔基扭过头一看,他的外祖父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幸灾乐祸。
在高尔基上大学的时候,他已经长大了,他又认识了一个名字叫做:霍霍尔。霍霍尔是一个有胡子的一个老头。在那里,高尔基和霍霍尔发生了许多事情。我就不一一说了。最后,高尔基到了另一个渔场里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二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草房子》是我觉得最精彩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作家曹文轩所写的。
书中主要讲述了在油麻地发生的种种趣事奇事,书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物,有聪明调皮的`桑桑、温柔贤淑的纸月、头上无发的秃鹤所有的趣事奇事都在他们的身上发生。
在这些人物中,我对秃鹤的印象较深。他本名叫陆鹤,因他的头上没有头发,是个十足的小秃子,所以大家叫他秃鹤,也常常嘲笑,可他毫不在意。一次,校里举行文艺汇演,已定好许多角色,唯独一个角色是演伪军连长。本定好柳三下演,因这角色是个秃子,想了很多办法都没用,最后只能给柳三下剃光头,柳三下知道了就不愿演了。秃鹤得知,去找老师问:“老师我可不可以试演一下?”老师和校长商量了一下同意了。秃鹤没有演过戏,这次他下定决心要演好,令人意外的是,他是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就担起了这个角色。演的那一天,秃鹤演得最好,把角色演得活灵活现。
到这儿时,我想到我的一个好朋友,她自幼就喜爱唱歌。不管在哪里,不管在什么时候,她总是哼着小曲,脸上总洋溢着快乐的笑容。一次,我们几个朋友出去玩耍。她唱了一首歌,唱完后,大家都说他是个噪音大王,她毫不在意。回去的时候,她还是哼着自己编的小曲。星期天到了,她打电话和我说:“我报了一个歌唱班,从今天起,我就开始学唱歌了。”我心里默默地想,她竟然爱唱歌爱到这种地步。之后每个星期天她都不在家,都去学唱歌了。过了一段时日,她唱歌给我们听,竟然能唱出非常美妙的歌声了,我们都陶醉在她的歌声中了。她可真是厉害呀!真佩服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有你下定决心,一直坚持不懈的努力,去学去做,这样你就能有一番大大的成就。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三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我们要多点想想好的。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草房子人物形象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草房子》是曹文轩所写的,大多数人都十分了解,明白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淘气的小桑桑做出的傻事,和同学之间的趣事,生动的写出了田园中的快乐,无忧无虑。
读了《草房子》深深的感受到了桑桑的天真,桑桑那呆呆的情感,他一次次做完错事死活也不肯承认,让人哭笑不得,而我发现了一颗田园中天真的心,令我感动。如今,没有了小时候的那种天真,把心灵和外表没有统一,可能外表对你好,内心却要害你,再也没有童年的那份天真,从不掩盖自己的内心,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从来没有当过两面人,人人都掩盖自己的真心,怕别人看透自己。有的人想得到童年的天真,可是根本不行,他们可能会传出你的秘密,随时可能伤害你,所以人人都把自己的内心掩盖着,不为人看透。
桑桑在草房子中,与他的那一只只鸽子,贯穿文章的始末,都写出了桑桑与鸽子的情感,他与鸽子们心连心,信赖对方,这正是人与动物之间缺乏的。有人用枪打猎伤害动物,破坏森林,使动物无家可归,迫使动物与人类不信赖对方,动物深知人类不可信,而桑桑却和鸽子们有了信赖,这是多么值得珍惜的一种情感呀!
这本书能令现代人体会到《草房子》中人们生活的快乐,感受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的信任,无忧无虑,那是多么令人向往的生活。
在这个快乐的暑期,读了了曹文轩大伯的《草房子》。这本书令我印像十分刻骨铭心,很长时间不能忘记。
草房子的主人翁叫桑桑,这一部著作便是紧紧围绕他写的,写了他难以忘怀,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六年,是他接纳人生道路早期教育的六年。六年中,他亲眼看到了高傲的杜小康对运势的顽强。在这其中,我体会到杜小康和恶运斗争时的悲沧和雅致,更体会到他对专业知识的期盼。
在这里里边,令我体会深刻的人是秦大奶奶,她一直遭受院校里的的眼白,但是,最终却为了更好地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冬瓜而献上了性命。这就是秦大奶奶在性命的最后一刻所闪亮的人格特质风彩。
在里面,我认为我很像里边的桑桑一样,十分的顽皮,有时候也会心胸狭隘。在我念书的情况下,看见了一个同学的朋友十分多,因此就很妒忌他。他常常送一些小玩具或糖块给其他小孩子,我认为他是拿东西来收卖盆友。找到他不对的地区,因为我逐渐仿效他并后悔莫及,取出自身的零花钱和信用卡小玩具去收购她们,让别人不必跟他玩。实际上因为我了解那样的友情是创建在物质条件上的,并不是真正的友谊。这和桑桑与杜小康十分像,让我明白了为人处事不必心胸狭隘。真正的友谊是要对他人真心实意投入无私奉献,他人也会真心实意对你。
看完了这本书以后,我认为大家应当爱惜童年时光,用真心去体会身边的人和事。
最近,我利用空余时间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故事描述的是个叫桑桑的小男孩在油麻地小学里六年的生活,他和小伙伴们一起经历、目睹的一件件令他终生难忘、刻骨铭心的事情。
故事的主角是小男孩儿桑桑,桑桑的父亲是小学校长。桑桑调皮、捣蛋、聪明、善良,桑桑有很多小伙伴:秃头的陆鹤、朴实的陆小康、坚强的细马,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因为桑桑总喜欢做出一些不平常的事情,比如桑桑看到人家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拿走做网,结果当然是免不了受爸爸妈妈的一顿责骂;桑桑发现冰棒在棉衣里不断融化,就穿着棉衣在校园里到处跑,看看是否有奇迹发生,引得同学们哈哈大笑。书中另外一个人物也很可爱,那就是陆鹤。他因为身体上的原因从小就秃头,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随着年龄的增长,陆鹤的自尊心也越来越强,陆鹤的爸爸特意给他买了一顶白色的帽子戴,可同学们恶作剧地把他的帽子传来传去,最后挂在了旗杆上,读到这个场景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们平时嬉戏打闹时的情景。在一次活动中,陆鹤为了弥补他之前的过错,在文艺演出中扮演了秃头伪军连长的角色,演得非常好,为学校、班级争了光。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伙伴之间的友情和家人之间的亲情是弥足珍贵的,书中人物对生活的热爱,积极快乐的人生态度以及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的精神值得我们。
暑假里我按照学校推荐的课外阅读篇目,利用假期的时间认真地阅读,其中曹文轩写的《草房子》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草房子》描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经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可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可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仅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还悄悄得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艾地那一章中的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固执的一个人,她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学校的人把她抬回新家,她又跑回艾地躺着,在大人们的眼里,她就是一个可恶的老太婆,经常把鸡鸭放进学校。可在一个春季,她冒着生命危险救了落水的乔乔,而她自己却生病咯,经过人们的细心照顾,半个月后才勉强能下床。从那以后,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鸡鸭,用拐杖关够不着的窗户,后来,她为了油麻地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并且永远地离开了油麻地小学的人们,是什么让她有如此的变化?那就是——油麻地人们对她的淳朴和爱。
桑桑是个淘气、聪明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把文帐改成鱼网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都非常有意思,经常是使我捧腹大笑。
最让我佩服的人就是肚小康她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可一夜之间,他家变得一贫如洗,杜小康不得不退学,和父亲一起放鸽子。尽管希望一次次破灭,但他十分的勇敢坚强,在校门口摆起了小地摊,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看完这本书,它把我带进了美妙的世界,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更告诉我们美是无处不在的,如果你们喜欢,那就一起来读一读《草房子》这本书吧!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秃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文轩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杜小康,原本是村子里家境最富有的孩子,一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甚至拥有着村子里少有的自行车,但因他父亲生意投资的失败,一夜间负债累累,一下子从原来童真快乐的孩子变成了忧心忡忡的“思想者”。他的肩膀上,承载了太多太多。他害怕过,无助过,忧伤过,但他从未停下步伐,而是勇敢的向前迈进。他用稚嫩的双肩毅然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用柔嫩的心灵去承受种种磨难。挫折、困难使他迅速地成长,使他过早地成熟,使他渐渐的领悟了人生,也让他变得更加勇敢了。他的经历让我们看到了他受挫以后的美丽。
秃鹤却是一个孤僻、心中充满仇恨的孩子,因为自己有一点缺陷而失去自信,变得十分自卑。但他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坚强,在一次演出中为学校争了光,从此变得自信起来,人也活泼开朗了,合群了,对人的仇恨也随之消失了。
《草房子》就是用这些最纯真的情告诉我们、感动我们:彩虹总在风雨后,上天给每个人的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会有过挫折、失败、背叛······但,只要微笑着面对,你会发现其实它并不可怕。
那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坪,在那里有金色的草房子,有苦苦的艾叶,有静静的大河,还有一座油麻地小学,最重要的是,那里有着几个孩子:桑桑、秃鹤、纸月、细马和杜小康等。这正是我在这个暑假看完的《草房子》,书中对这几个孩子生活以及学习生活的描写,给了我很多和自己生活完全不同的感触,我似乎有些明白了成长的意义。
曹文轩的这本《草房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也塑造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形象。比如倔强的陆鹤,孩子气的桑桑,坚强的杜小康和温柔文静的纸月。而这本书的主人公桑桑,他体验了令他刻骨铭心的小学生活。他有孩子的稚气,是非分明但又调皮好动。捣蛋的他剪过家里的蚊帐去捞鱼,也砸过家里的铁锅去换铁卖钱,还有一次居然锯了家里的碗柜给鸽子做窝。但是当他亲眼目睹或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后,他又像是一夜之间长大了。他那个小脑瓜里总是令人猜不透。曹文轩说桑桑的形象其实是按照他自己设置的,其实桑桑的形象又何尝不是为我们每一个人设置的,从懵懂到成长蜕变,正是这么一个过程。
这一路走来,我们每一个人都从不懂事渐渐长大,在经历了更多事情后,变得懂事了。桑桑在生命的陨落间,对生命才有了深切的体悟,并知道了如何做人,如何做好人。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在一次次历练中得到提升,知道更多的道理,这才是成长的真正意义。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四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比如《围城》确实不错。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围城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有一天你也会成为他的围城,我也会成为她的围城?
读到方鸿渐听到孙柔嘉姑母背着他讲一些话时,意识到接下来的吵闹刺耳,我实在熬不过去,深深睡了下去直到第二天晚上才继续故事,却没想到钱先生将故事戛然而止,容我试想,故事的后来,方鸿渐慢慢被潜意识中的自己逼迫着寻找孙小姐,求得原谅,两人吵吵闹闹,爱意若有若无的度过一生,或是他一心记挂唐小姐,不曾有过的勇气占据了他,白月光貌似也紧握在手中;可故事的故事,还是停在了那个大吵过后的夜晚,杨绛先生说,钱老写围城时是他本痴人的状态,有人说,围城的真义一定要最后沉在唐小姐身上才极好,要我说,如若钱老有一点点他考究学者的样貌,要有多少人像我一般不再偏好方鸿渐更不再偏爱唐小姐,没有这些偏,那故事又如何存在。
有些人,总是不太相信爱情,可当它真的来临那天,相信我你要张开双臂,用尽全力去拥抱,如果,我也会的唐小姐。
看过许多曲折磨人故事,讲爱情,讲初恋与婚姻,心中无不是戚戚然。因着人性丑陋的一面:虚伪、猜疑、嫉妒、不坦诚、冲动易怒、反复多变,导致了爱情与婚姻的不幸,不幸福。
看过钱钟书的《围城》,看过杨绛的《我们仨》,心中想着:钱钟书先生该是一个学识渊博却又幼稚伶俐的孩子,杨绛女士就是一个可亲可敬的大孩子。他们二人的婚姻并非自由恋爱而来,却美满的让人艳羡。
若爱情与婚姻不似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那般纠缠错杂,心神俱伤,而是像钱杨二人那般美好,大抵,也值得期待一番罢。
《围城》书名顾名思义,城被包围起来。被包围的城里有家庭,各种人口,有物品,有人精神的愿望。城,小而言之是一个城市,大而言之是社会。围城体现城内人与物,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
但城绝不是一个固定的地点,由于人精神的愿望在追求理想中,人在不同梦想的城市辗转。跨越种族国籍,为了各自不同的梦想走入各自神往的城市。
有城墙房屋街道,有人群商场各种机构与场所之地谓城。但也有无形的城,功名利禄之地,亲情友爱之所,爱情婚恋之乡,谓之另一种城。精神上的城乡,灵魂上前进之地。
人们奔这个地方前去,学习,工作,交友,恋爱,以期在各个理想之城实现。有自己在城里安身立命,理想在城里扎根。能像将军攻城掠地,突破一处处城池,成为胜利之者。
但一番孙猴子上山学艺连蹦带跳,以为会了七十二变下来。一入人群之中,却是最难攻的是人心,不是学习,事业,而是人与人相处之难。在人心之城,所有美丽的梦想如高天的云彩,美而抓不住。天空有乌云,有闪电,有雷雨,使头顶的天空不是永远光明与宁静。云怎么变幻形状裹不住月亮,月亮圆了又缺。在香桂的枝头,飘然而落。情泛伤,人难做。仰望大海的豪情变得低在尘埃里。以低姿态在城市生存,帆降落似的靠岸,以跳动的眼前的彼岸生活。又似流水翻动不止。
人生存难,生活更难。为了种种目标入城,挣扎一番,在精神物质的城里不堪,又想出城。冲出种种欲望之城。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围城》是一本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副市井百态图。作者用辛辣的笔锋,一针见血地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的中国人展现出来。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位留学回国的学生。他在婚恋的围城中两逃三进。方鸿渐这个人既不高大又不渺小,游走于善良与丑恶毒边缘。用赵辛楣的话来说,就是一颗“墙头草”随风倒。
他的性格充满了矛盾。对李梅亭的厌恶,对韩学愈的怀疑,在他的内心独白与赵辛楣谈话中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这是他正直的一面;在学习中,他的虚荣心又促使他想方设法伪造了一张假博士文凭。他有时对待爱情玩世不恭,就像他跟唐小姐;有时他又十分认真,就像他十分喜爱唐小姐。他的一生就是陷入了爱情与事业两大围城中。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出口,最终变得一无所有。虽然方鸿渐与我们生活的时代不同,但是他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与我们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大同小异。
我们每个人一生都在奋斗,从上学开始。小学时渴望考上一所好的初中;初中时渴望考上一所好的高中;高中时渴望考上一所好大学;大学时又想找到一份薪水高的工作,然后组件幸福的家庭……一次次兴奋地进入所期待的地方,不久后又觉得乏味,想要跳出去,但是最终总是被困到了城中,迷失了方向。希望我们的一生不要总在一座围城里度过。像《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那样,虽然也是进出围城,但是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平凡而又伟大地度过一生。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苏文纨。
人人都在一座围城之中,并且无法逃脱他的束缚。书中男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产生的感情纠纷,一次次因自己的懦弱,刚张开嘴,却又欲言又止。自己却毫不知情,自己挣一步步落入孙柔嘉所设计的圈套,最终自食恶果。感情这座美丽的城池,曾使方鸿渐无限向往,但进入之后,却又无奈与城中的无聊。当他离开自己所在的大学时,迎来的却是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等许许多多构成的混杂的围城,使他感觉力不从心,似乎自己正在被一股力量操控着,只能无奈的面对各种生活的压力,却又无法冲破。唯独他对唐晓芙的追求,能看出他似乎有一点想冲破命运囚牢的思作文/想,剩下的只有他对命运的屈服和软弱无能而已。
书中另一位男角色也希望能够进入苏文纨这座围城,他就是赵辛楣,可却又无法离开结婚生子这座城池。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围城,都只是为了一个面子,但也没有人能够冲破城墙,呼吸到城外的新鲜空气,最终只能等待这些封建思想和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围城》这部小说,凝聚了钱钟书本人对社会腐败,人们思想封建,老人迂腐,学生傲气的感叹。人生就是一座最大的围城,没有人能够逃脱他的束缚,所有人必定在冰冷的城墙下度完一生,既然无法逃脱命运的控制,那么就看你在城墙下活的是否快乐,生活是否精彩。那些想冲破城墙的人,只会失去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
在书中,“待人接物高贵人,起心动念恶心人”,这是很大的讽刺吧。后面他们结婚以后的情节故事,将夫妻俩的“勾心斗角”表现的很突出,我感觉很难受,一对结了婚的夫妻,何以非至此,想到小时候我的父母也经常如此这般,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我就想,他们为什么都不能更加的理解彼此,关爱彼此,都做一个宽容的,包容的人,这不就更好吗?现实总是残酷的,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普通人大部分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所以是关键在个人吧,关键在自己愿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丑恶嘴脸”。
文章的结尾我个人感觉还可以写下去的,有些戛然而止的感觉,作者就是想给读者留下更大的想象空间吧,我是蛮希望故事会有个好结局。在走到某种境地之后,他们都幡然醒悟,其实自己都可以做一个更好的人;不仅仅是书中人物,也更是现实中人。
有的书读了,不用思考什么,就权当是娱乐消遣;有的书读了,确实得思考些什么,当我看着书中人物的生活,我也会想到我的生活,当我为书中的人物感到悲哀的时候,更重要的,是我的现实生活能不能少些悲哀,多些快乐。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从书中,我不仅仅领略了大家的文笔,更让我从中体会到了关于人性的更深层次的感悟。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想出来”,推荐大家去阅读这本经典小说——《围城》。在书中,能够使自己追寻更高境界。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共同体会书的博大,体会文的乐趣!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五
在这个快乐的暑期,读了了曹文轩大伯的《草房子》。这本书令我印像十分刻骨铭心,很长时间不能忘记。
草房子的主人翁叫桑桑,这一部著作便是紧紧围绕他写的,写了他难以忘怀,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六年,是他接纳人生道路早期教育的六年。六年中,他亲眼看到了高傲的杜小康对运势的顽强。在这其中,我体会到杜小康和恶运斗争时的悲沧和雅致,更体会到他对专业知识的期盼。
在这里里边,令我体会深刻的人是秦大奶奶,她一直遭受院校里的的眼白,但是,最终却为了更好地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冬瓜而献上了性命。这就是秦大奶奶在性命的最后一刻所闪亮的人格特质风彩。
在里面,我认为我很像里边的桑桑一样,十分的顽皮,有时候也会心胸狭隘。在我念书的情况下,看见了一个同学的朋友十分多,因此就很妒忌他。他常常送一些小玩具或糖块给其他小孩子,我认为他是拿东西来收卖盆友。找到他不对的地区,因为我逐渐仿效他并后悔莫及,取出自身的零花钱和信用卡小玩具去收购她们,让别人不必跟他玩。实际上因为我了解那样的友情是创建在物质条件上的,并不是真正的友谊。这和桑桑与杜小康十分像,让我明白了为人处事不必心胸狭隘。真正的友谊是要对他人真心实意投入无私奉献,他人也会真心实意对你。
看完了这本书以后,我认为大家应当爱惜童年时光,用真心去体会身边的人和事。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六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艾地那一章中的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固执的一个人,她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学校的人把她抬回新家,她又跑回艾地躺着,在大人们的眼里,她就是一个可恶的老太婆,经常把鸡鸭放进学校。可在一个春季,她冒着生命危险救了落水的乔乔,而她自己却生病咯,经过人们的细心照顾,半个月后才勉强能下床。从那以后,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鸡鸭,用拐杖关够不着的窗户,后来,她为了油麻地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并且永远地离开了油麻地小学的人们,是什么让她有如此的变化?那就是——油麻地人们对她的淳朴和爱。
桑桑是个淘气、聪明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把文帐改成鱼网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都非常有意思,经常是使我捧腹大笑。
最让我佩服的人就是肚小康她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可一夜之间,他家变得一贫如洗,杜小康不得不退学,和父亲一起放鸽子。尽管希望一次次破灭,但他十分的勇敢坚强,在校门口摆起了小地摊,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看完这本书,它把我带进了美妙的世界,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更告诉我们美是无处不在的,如果你们喜欢,那就一起来读一读《草房子》这本书吧!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七
我们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进一步来说,活着的定义是什么?在当今这个年代,我们所想的是如何让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这是我们对活着的理解。然而,当活着都成了一种奢望,当自己生命都不能把握的时候,正如本书作者余华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01故事从这里开始。
《活着》以一个老人的视角娓娓讲述故事,讲述的是一段关于命运与死亡的斗争史。这位经历了亲人相继离世的老人,他内心微小的希望一次次地在现实中破灭,他生命中的温情一次次地被现实所剥夺,直到他唯一的外孙也离开了人世,活着成为了他人生最大的奢侈,他从此和一头垂危的老牛相依为命,故事也至此结束。他的活着是一种结局,同样是一种新的开始。在我看来,这位老人在人世经历了这般遭遇之后,他的灵魂早已没有了生命力,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躯壳,活着仅仅是在维持肉体的生命力。他看淡了世间所有活着之外的事,没有什么能再唤起他的灵魂。他甚至倦于死亡,只是静静地以一种活着的方式度日,不用思考,不用担忧,只是静静等候。我们很难想象与理解主人公当时的心境,但透过文字我们能感受他对生活的无力感,所有的感情融为了一种缓慢的活着方式,一种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生存方式。这种结果的出现必然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密不可分,而主人公福贵正是大部分劳动人民在那个时代的缩影。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总会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为了活着,人们经历着层出不穷的逃亡和失去。为了活着,人们一次次失去了底线。我不禁认为,人本身一定是惧怕死亡的,人本身就是自私的,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
02我们一直在路上。
联系实际生活,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不用为生存而过分担忧,因而我们很少提到“活着”这个词,似乎“活着”仅仅是一种维持生命的方式。相反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人们都在拼命地想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美好,我们提到更多的是“生活”,我们往往忽视了生命的脆弱性,往往会忘记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幸福。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
”可是我想说,不正是这些困难险阻让我们不断成长了吗?无论身在何处,我们都在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挣扎,当我们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我们不曾想过其实是自己的能力越来越差了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但请记得,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在一个和平年代里活着更是一种幸福无论我们将来会遇到什么不如意之事,最起码我们手里握着活着的幸福而接下来,我们需要做的是保护好这最基本的幸福,之后用自己的双手去打拼,获得更大的幸福。
03愿你活出自我。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所以在这个美好奇妙的过程中,让我们把握美好青春年华,努力让自己的人生熠熠生辉!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八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把书合上之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父与子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父与子》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埃。奥·卜劳恩。讲的是秃头、大胡子、和蔼、幽默的爸爸和刺猬头、调皮、可爱的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有趣的故事。在暑假里,它让我爱不释手,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父与子》的漫画中虽然没有文字,但是特别容易读懂,里面所讲的小故事,都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比如,车子坏了便用脚蹬;蛋糕忘放葡萄干了,便用枪射过去;爸爸和儿子刚要睡觉,突然闯进来一个强盗,爸爸和强盗用枪对打,他们中间只隔了一座墙,机灵的儿子在地上洒了一个图钉,便都跑了,强盗见他们跑走了,赶紧追上去,结果踩到了钉子,趁他倒地时,爸爸用绳子绑住了他。
《父与子》不但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而且也给我带来了欢乐。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在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最近就在读一本漫画,叫《父与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人,他以漫画的形式画出了一个又一个幽默风趣的小故事,但他在让我们捧腹大笑的同时,又通过一个个深刻却又是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例子,让我们明白了一个个的道理并深深感受到了那浓浓的父爱。
书中的爸爸讲信用,胸怀开阔,经常与儿子做游戏,总是以理服人。儿子虽然淘气,却十分诚实,有责任感。虽然书的标题叫做《父与子》,可在我心中父亲与儿子却是朋友关系。父亲悄悄的将最好的东西奉献给儿子,儿子又悄悄的将它回馈给父亲。
父亲陪儿子一起捣蛋的那个情节我永远也忘不了:父亲和儿子玩战争游戏,疯狂的跑来跑去,那碍事的枪突然碰倒了花瓶,碎片割伤了爸爸的手,留了许多血,儿子马上飞奔向爸爸,爸爸却抱紧了儿子。
这浓浓的父子情不正如我和爸爸吗?爸爸一直无私的为我奉献着,把最好的爱都给了我。
爸爸与我不正如文中的儿子和父亲吗?爸爸风趣幽默,而我静静的感受着父爱。我想天下所有的父子都与此相同吧!父子的情义,将在这世间永远的传递下去!我也要说一声:爸爸,我爱您!
暑假到了,妈妈带我去森林书屋借了一本叫做《父与子》的漫画书。这本书特别有趣,我拿回家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书里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漫画故事,总让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记得里面有一个最有趣的漫画故事叫“一误再误”。讲的是父亲和儿子一起踢球,父亲踢给儿子,儿子踢给父亲,玩的不亦乐乎。因为儿子踢的太用力,不小心把球踢到下水道里去了,父亲只好爬下去捡球。当儿子看到球露出地面一半时,着急的一脚踢上去,砰!只见父亲的头上鼓起了一个大包,原来踢中的是父亲的光头!儿子伤心的哭着说:“爸爸对不起”!父亲说:“没关系”。父亲抱起了儿子和球到别的地方去玩儿去了。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不管我们犯了多大的错误,父亲都会原谅我们,继续爱着我们的。
还有一个好玩的漫画故事是“骇目惊心”。父亲和儿子突发奇想,要搞个特别引人注目的装扮。儿子看着地球仪,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把地球仪刷成肉色,粘上胡子、眉毛,画上眼睛,做了一个和爸爸的头一模一样的模型。父亲用纸做了一个高领的衬衫领,领子刚好可以把头和脖子遮住。做好后,父亲就把衬衫领套在衣服里就好像一个没有头的人在走路。儿子把这个地球仪套在了自己的头和身体上,只露二只脚好像头在走。路旁的人都惊讶不已,说:“天啊,这是真的吗?”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被假象所迷惑,看到的不一定都是真的。
我很喜爱这本有趣的漫画书,书中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等着我们去品读。我们一起去读读吧!
很多与我同龄的孩子们都读过《父与子》。虽然整本书没有一句话,但作者简单易懂的画面使我们觉得十分清新,有趣,一翻开它,就迫不及待的想读完整本书,马上就上瘾了,实在很好看!它的作者一定是一位非常幽默可亲的人。
书中讲述了一对父子之间发生的趣事,有时候有趣的故事不一定要用文字来表达,用美丽的画面更使我们入迷。慈祥、又令人发笑的父亲,调皮、特别会动歪脑筋的儿子,他们的形象全都展现在我们眼前,我特别想感叹一句:父子情深啊!这对怪异的父子的性格也十分相近,他们有着对事情不同的看法,不同的处理方式,使读者们看着看着就不禁大笑起来。书中有讲到一个故事,父子俩在一次乘船旅行时救了一个“人”,结果救上的却是一个指路标,却不幸使自己漂流到了一个小岛上。面对困难,父子俩还是相依为命,他们甚至都没有感到绝望,这种心态令人佩服啊!他们努力在小岛上开辟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小天地,父子俩不但没有颓废,还过得十分有乐趣。读着这个故事,我甚至也希望有一次这样的漂流经历了!
儿子的调皮使我们欢笑阵阵,他为了不做作业、不上学,想了许多有趣的办法。一次失火,他顺便把自己的作业全都扔进火里烧了,还有一次装病,父亲为他请假,但他其实活力十足,还在床上荡起秋千了呢!
是的,这是一位奇怪的父亲,这是一位奇怪的儿子,合起来就是超级奇怪父与子!这是一本让人忍俊不禁的书,这也是一本讲述父子俩真挚感情的书,一翻开,便喜欢上,这是我最喜欢的漫画书!
这一本书应该邀请爸爸和孩子一起阅读,让现实生活中的爸爸对比一下书中的爸爸,看看自己是否像书中的爸爸那么亲近宠爱孩子。看了这一本书,我很喜欢书中的爸爸,有严厉也有慈爱,有睿智也有低能,有幽默也有古板……这是一个多面的惹人喜爱的爸爸,每一个小孩都希望自己的爸爸和书中的爸爸一个样。
书里的爸爸是像个孩子似的,两父子一起做了一件又件让人捧腹大笑的傻事,别人眼里的傻事,父子俩却乐此不疲津津有味。书里的爸爸和孩子相处时就把自己变成孩子,他是孩子的朋友,怀着孩子的好奇冲动,一起策划一件件搞笑的事情。特别是父子俩一起骑马的情景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浮现,为爸爸的童心未泯而感动。
最让自己印象深刻的是父子俩困在荒岛的画面,虽然身处荒岛他们却没有怨天尤人坐以待毙,而是想方设法在荒岛求生。他们即使在荒岛也同样充满了欢乐,驯服野马,猴子穿爸爸的衣服,用音乐制服猴子……父子俩遇到的种种困难都没有摧毁心底的乐观和坚强,身处绝境却不绝望这是一种何等强大的精神境界。
成长中有爸爸陪伴的孩子是幸福的,是快乐的,也有研究证明爸爸陪伴成长的孩子智商更高,父亲对于孩子的成长像妈妈一样重要。现实生活中的爸爸却往往忙着为一家生计奔波,根本无心育儿之事。但是我相信时间是挤出来的,只要有心去做就一定能做到。我们8090这些孩子的童年几乎都是没有父亲陪伴的,让我们缺失了很多快乐,也拉远了父与子彼此的距离。我希望我们孩子的成长有爸爸陪伴的身影,让父爱不再深沉厚重,而是让孩子沐浴在父爱中成长。
最近几天我在家里看了一本书叫做《父与子》,书里面有很多个小故事。今天我就给大家分享其中几个小故事。
故事1——《梦游》。
故事中的儿子很想吃糖,于是他就假装梦游好让大人给自己买糖吃,最后他的办法成功了,他吃到了糖。
通过这个故事我认为,想得到自己的东西就必须付出劳动,不能投机取巧。虽然儿子最后吃到了糖,但是这个方法一点也不好,会让他养成不劳而获的习惯。
故事2——《想逃学的儿子》。
故事中的儿子为了逃避上学,就假装头疼,当他爸爸识破他的计谋后十分的生气,最后还是让他去上学。
现在其实很多小朋友为了不想上学也想出了很多办法,其中就包括在家里装病。如果家长发现我们装病不上学,以后就算是我们真的生病了,爸爸妈妈也会认为我们的在装病,最后吃亏的还是我们自己。
我觉得从小我们就应该做个诚实的孩子,如果养成撒谎这个习惯,身边的人会认为我们是骗子,以后无论我们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情都不会被人相信的。当大家不再相信我们,我们就会交不到朋友,没有朋友的生活会让我们很可怜的。
故事3——《领带还是领结》。
故事中的儿子不小心把镜子打破了,他怕被父母骂,就画了一幅领结的画挂在镜框上面。当他爸爸打着领带去照镜子时,发现镜子里面的领带变成了领结时,吓了一大跳。
虽然这是个好笑的故事,但我从故事中也学到了一个道理,做错了事情就应该去道歉,不能怕挨骂就隐瞒。打破镜子是个小事情,如果我们不能坦诚的面对,以后更大的事情我们也会如此对待。我们从小就要学习勇于担当,做错事情我们改正就好了,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也是这个道理。
这个书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书,我建议大家也看看这本书,可以让你放松放松。
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父与子》全集,里面的一个个故事幽默搞笑,充满温情,我经常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
书里的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还有点童心未泯,儿子留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父与子之间发生的故事处处蕴含着父亲与儿子之间深深的爱。而我更喜欢那个顽皮,有点爱捣乱,却又透着机灵的儿子。在漫画《绘画的局限》中儿子的顽皮捣蛋和机灵就表现的淋漓尽致。
一天,儿子在家里打曲棍球,一不小心打破了镜子,几块碎片掉在了地上。儿子害怕父亲批评,焦急的坐在地上冥思苦想。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先用曲棍球棒把镜面全部打碎,再用颜料在原来的在原先挂镜子的墙壁上画上父亲的样子。画好后,父亲正好来照镜子,儿子看着父亲,生怕他看出破绽。父亲一边照“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打着长长的领带,当他身时,突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带着领结的,可他刚才明明是打领带的呀!儿子观察到父亲疑惑的表情,急忙溜走了。
“瞧,文中的儿子机灵吧!”
还有一集特别好玩,父亲带着孩子去拾破烂,被门前的管家拦住了,管家气愤的说道:“唉,唉这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父亲愤怒的拉着孩子走掉,换了一件新衣服。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管家见了忙说:“贵宾,你请。”到了里面父亲说了一句:“这下可以安心捡破烂了吧!”
其实这篇小说没有说明什么,它也没有什么特殊含义。只是记录了一对父子的美好生活,记录了这位父亲对孩子的付出,父亲对孩子的期盼。他带领着孩子跨向了成功的道路!
《父与子》是德国漫画家埃。奥。普拉恩的作品。
当我拿到这本书一口气就看完了,其中把鲸鱼当成金鱼养、偷偷在表演者屁屁上钉上钉子的儿子,躲雨蹭伞把别人举到肩上、喝醉酒买了四张儿童票的父亲,以及把父子屁屁的照片改成头像的摄影师……都让我笑得前仰后合。
《父与子》讲的是一个秃头、大胡子、慈祥、和蔼、幽默的爸爸和一个留着刺头、淘气、聪明、可爱的儿子发生的有趣又搞笑的生活故事,一个个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书中我看到了一对像朋友一样的父与子,他们这种善良、幽默、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值得我们学习。
父与子像一束阳光,始终照耀在人们心灵的最深处,因为在那里,孕育着一颗爱的种子。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九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空城计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这天,我终于看完了《三国演义》的故事。整个故事讲了魏蜀吴之间的战争,并最后被晋国统治的故事。
里面有很多有名的故事,比如《草船借箭》、《七擒孟获》、《赤壁之战》、《三顾茅庐》……还有许多故事。里面最吸引我的.故事是《空城计》。
故事讲了诸葛亮的城里兵只有2500人,其中一半去搬运粮草,城里剩下不到1500人。这时候来并报告司马懿带着十万大军快到城下。将士们都慌了,城里只有不到1500人,怎么跟司马懿的十万大军的抗衡呢。大家都劝诸葛亮弃城逃跑。诸葛亮想了想,叫将士们扮成普通百姓,打开城门。将士们没办法,只得照办。司马懿率军来到城下,看到城门大开,几名百姓在清扫地面。诸葛亮坐在城门上弹着古筝,身边跟着两个书童。大军要司马懿进攻,司马懿想了想,说:“凭我对孔明的了解,他绝对不是个爱冒险的人,今日他打开城门,城中必有埋伏。”说完,便带着十万大军撤走了。诸葛亮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不费一兵一卒就把司马懿的十万大军撤走了。
通过这件事,让我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我进货会多搜集些关于诸葛亮读故事。
在四大名著中《三国演义》可谓举世闻名,里面也有很多经典片段,但我最喜欢的,是历史上很有名的——“空城计”。
诸葛亮驻守西城只有二千五百余士兵要面对司马懿率领的十几万大军,这西城肯定是守不住的,但诸葛亮想到了一条妙计,他用琴声让生性多疑的司马懿怀疑城里有伏击,就下令撤退了,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空城计”。
诸葛亮遇到危险临危不乱,沉着应对,我们要向他学习,遇到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应当有序的安全撤离,不能拥挤,如果有人摔倒了应该迅速把他拉起来,不然会发生拥堵,还会有更多隐患。
诸葛亮知己知彼,思虑周详,俗话说的好: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诸葛亮就是这样的人,我每当读到:诸葛亮苦思冥想的时候,我也会幻想自己下象棋时,只要对有一点破绽,就把他战胜的象样高手,但诸葛亮也是从小苦读百书而成了现在料事如神的军师,我也更应该向诸葛亮学习,学习他沉着冷静,宽容大量,思虑周详,遇事不慌的性格。
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很让我佩服,我们也应该好好学习,成为诸葛亮那样的人。
他确定地认为必有重兵埋伏,于是马上就把所有兵马撤走了。
这个故事奉告我们:碰到困难务必不要动作忙乱,假如那是诸葛亮有一丝急忙,琴声出了问题,司徒懿就肯定会清楚这是诸葛亮慌了,便带兵杀进城里,这是诸葛亮也生命保不住了。所以我们要真真假假。
《空城计》讲的是自从孔明用草船借箭以后,司马懿总想为曹操打孔明,可是孔明的兵被自己调到其他地方。孔明知道司马懿的心思,用了一个计策,将司马懿骗走了。司马懿后来才明白自己上当了,他心里很佩服孔明。
故事发生在一天中午,司马懿带领二十万大军来攻打孔明。虽然此时城中没有多少兵马,孔明却不慌不忙地叫人们穿上普通百姓地衣服,到城门外边去扫地。大家不明白孔明地心里想些什么。扫了不到一会儿,看着一支大军朝这边行进。大家很紧张,问孔明有什么事,怎么有一支军队打过来了。孔明说:“你们听我的,不要慌张,你们继续扫,我把敌人吓跑。”大家一头雾水,只好听孔明的安排。孔明悠闲地弹着琴,这让司马懿惊疑不定,以为城里有伏兵,就回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司马懿性格多疑又不懂得亲自实践,最终功亏一篑。所以我们要亲自实践所有事物,这样做事才踏实。其实司马懿差一点就能打败诸葛亮,但是他却败在自己多疑的性格上,被诸葛亮骗了。如果他派几百人先进去看有伏兵没,就一定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所以我们要学会实践出真知的道理,知行合一,才能真正掌握本领。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诸葛亮巧学空城计》。内容是说:诸葛亮的营里接连发生了几次偷粮的事件,诸葛亮下令全城搜查,他领兵来到一家酒店时,只见店门打开,几个伙计正在像往常一样扫地、抹桌,就没仔细查,谁知,诸葛亮抓到贼之后盘问,才知道粮食就在那家酒店里,诸葛亮吃了一惊,没想到竟被一个小贼轻而易举地骗了。
后来有一次,司马懿率领大军扑向诸葛亮的城门,当时,城里只有一些老弱残兵,无力抵抗,诸葛亮想起偷粮贼使用的计谋,他立刻下令:撤下城墙上的卫兵,收起旗帜,打开所有城门,只派几个老兵在城门口若无其事地洒水、扫地,诸葛亮在城楼上弹琴、喝酒,唱起了空城计,司马懿的大军看到这情景,怕有埋伏,猜不透诸葛亮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最后退了兵,诸葛亮在事后安排偷粮贼在军中做谋士。
读了这个故事我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诸葛亮手下无兵却敢大胆地设了这样一个“空城计”,让老谋深算的司马懿上了当。我想,我也要像诸葛亮一样,机智勇敢,遇事不慌,碰到困难自己想办法解决。
《空城计》主要讲评了诸葛亮自失了街亭在这以后,准备离开西城县。司徒懿率领十万兵马,气焰汹汹地向县城迫临。诸葛亮此时手底下只有两千多枯木朽株,可是诸葛亮卑躬屈膝,眼看魏军正向县城蜂拥而来,他却叫人民代表大会开城门,在门旁安置了二十来个士兵扮作百姓扫街,而后他自个儿衣冠楚楚地在城楼上燃香抚琴。司徒懿的部队赶赴城门下,只见城门大开,老百姓只管扫地,诸葛亮却坐在城头目中无人、烟卷儿袅袅,琴声悠悠。司徒懿深知诸葛亮做事小心,他确定地认为必有重兵埋伏,于是马上就把所有兵马撤走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对诸葛亮钦佩的五体投地,他晓得硬拼肯定拼然而,假设逃也会很快被追上,于是,他急中生智,想了一个“空城计”,司徒懿晓得诸葛亮一辈子慎重做事,不敢有半点马糊,他一看这架势,就很快分辩断定肯定有诈,于是便退兵了。我想,我也要像诸葛亮同样,机灵勇敢,遇事不慌,遇到困难自个儿设法解决。所以,当碰到危险的时刻,务必不要不知所措、慌手慌脚,应当冷静沉着、慢条斯理、机灵有谋。
我喜欢看历史方面的书记,前两天,爸爸又送给我一本《空城计》。
看到书名,我还真迷茫了,《空城计》?什么意思?应该是没有人的城市里面发生的故事?还是……算了,还是让我看看吧,猜不出来。
哦,原来,故事讲的是,诸葛孔明大出祁山,不想先锋官马谡误失街亭,致使前线大军节节受困。情急之下,孔明决意退守汉中。大军尽去,时孔明身边只剩五千兵马驻守西城县。一日,忽接探马飞报,说魏国大将军司马懿引十五万大军正望西城蜂拥而来。这时,孔明身边别无大将,只有一班文官,驻城的五千兵马也已分出一半运粮去了。众官听罢尽皆失色,唯孔明镇定自若,当即下令将旌旗藏匿起来,城门四开,每门分派二十军校扮作百姓,洒扫街道。其余士兵不得妄出,不得擅自高声喊叫。一切准备就绪,孔明引二童携琴登上高楼,凭栏而坐,焚香操琴。好一副闲情惬意!
这就是著名的“空城计”。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人不光要有渊博的知识,还要有过人的胆识,这也是所谓的“艺高人胆大”。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才能成为有用的人,俗话说得好“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诸葛亮草船借箭,祭东风,三气周公瑾……已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读了《空城计》这个故事,我对诸葛亮更加佩服了。
司马懿带领十五万大军朝西城进攻,诸葛亮驻守西城,身边只有一班文官和二千五百兵马留在城中。诸葛亮临危不乱,镇定自若,摆下空城计,把司马懿的大军吓得狼狈逃窜。当我读到“司马懿带领十五万大军朝西城这边蜂拥而来。这时诸葛亮身边无大将,只有一班文官,所带的五千兵马,已分一半去搬粮草,只剩二千五百兵马留在城中……”时,我就想:这下诸葛亮该怎么办?他神机妙算,一定会有办法的。
佩服诸葛亮了。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十
我听到老师说我们要读水浒传的时候,心里非常激动。心想,终于可以读到传说中的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了。
但事实没有那么简单。可能因为买这本书的人太多,所以开始读水浒传好几天了,书还没来到我手里,我只好借其他同学的书来读。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是,有一次,宋江出兵攻打淮西,宋江故意把军队驻扎在树林里让敌方烧。结果烧完后敌方才发现中计,可已经晚了。宋江的军队杀了出来,把淮西打败了。为什么我觉得这件事印象最深刻呢?因为宋江办法很多,先把敌方引过来,再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攻击,很容易就取胜了。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宋江,因为我很喜欢他疾恶如仇的性格。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宋江写了反诗,结果被人发现了,马上就要被斩首。梁山好汉们听说了,都要来救宋江。成功救下宋江,以后,宋江让梁山好汉再帮他一次忙。这次宋江要让梁山好汉帮他干什么呢?原来,宋江本来没有想造反,结果差点被黄文炳害死,宋江要报仇,想把黄文炳杀了。
我非常佩服这本书里面的“智多星”吴用,他能想出那么多的点子。一次,宋江攻不下祝家庄,愁眉苦脸的。吴用献上了一条计策,让人假装拜访,潜入祝家庄,然后用里应外合攻破祝家庄。一切按照吴用的计划进行,非常顺利。
我们王老师开了一个走班课,叫做一起读水浒。在那里,王老师会给你讲解水浒传的原著。听说后,我非常想知道水浒传的原著是什么样的。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十一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受戒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们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
最近,我读了《叶森格伦受戒》一文。课文主要讲了:雄狼叶森格伦(朋友都叫它老狼)到了列那狐家门口,闻见鱼肉味、喝奶酪的味道。老狼很想走到列那狐家里去,这样就可以直接偷鱼肉和奶酪了。老狼把鼻子贴在门上,那鱼味和奶酪味使它如痴如醉。狡猾的列那狐识破了老狼的计划。见老狼可怜巴巴,就给了它一块最小的。可老狼吃得太快连鱼腥味都没尝出来。
老狼不甘心,想在列那家要点奶酪。饿得饥肠辘辘的老狼,被列那家的奶酪香围得团团转。老狼把头伸进门窗,列那拿了一盆热气腾腾的开水泼到了老狼头上。列那一边笑一边鼓励老狼修成道士。可怜的老狼到了这般地步还没有识破列那的鬼把戏。
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深深地懂得:做人不能太愚蠢,知道人家聪明,千万不要任意让别人摆布。这个故事与《安拿生和傻子的故事》差不多。安拿生本来很聪明,傻子也不傻。只是安拿生的贪心,让自己无家可归。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人要做有用的人,善于识别真假,不断提高自己。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平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上班路上听许子东讲《20世纪的中国小说》,讲到汪曾祺,是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但我之前并不了解。谈到一个短篇《受戒》,讲的是一个男孩小明子和一个女孩小英子的故事,小明子家里排行老四,生下来父母就决定让他去当和尚,因为做和尚包吃住,能养活自己。这故事便是讲了和尚在头上烧戒疤的故事前后。
故事不长,十多分钟就看完了,看完后心头先是一甜,再是一酸,后是一苦。甜,因是结尾处小英子说要给小明子作媳妇;酸,因是两小无猜的感情再难寻觅;苦,因是他们的命运自小已注定,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
这让我想到了费孝通描绘的乡土中国,“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于是我们看到汪曾祺笔下的小明子在出生时被安排去当和尚:
小说中虽然一些人有专门的职业,但还是免不了自己种地的,小明子只是在有空的时候才去“当和尚”。另外,和尚也是可以娶妻生子的,到了炎热的季节还能把老婆孩子接到庙里避暑。而和尚这个职业的需求在于做法事。
和尚要做法事,做法事要收钱,——要不,当和尚干什么?常做的法事是放焰口。正规的焰口是十个人。一个正座,一个敲鼓的,两边一边四个。
而说到小明子去受戒,其实也是为了吃上口饭,看这段小英子问的话:
“不受戒不行吗?”“不受戒的是野和尚。”“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褡。”“什么叫‘挂褡’?”“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
我们每天去上班和小明子去寺庙当和尚,是不是一样的动机?
我觉得发展的驱动力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思维,并且这种竞争是没有目的的,竞争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多地摄取他人的劳动力。
但如果一个人想脱离这种没有目的的竞争,现代社会还有一个角落能让他去自在的生活吗?我们是不是回不到以前封闭而又纯朴的社会了?马克思预言不同社会阶段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规律,如果是真的,那么我们只能从汪曾祺的笔下再回味旧社会“美好”的一面。
寒假看了《受戒》一书,受益匪浅。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受戒》一篇和沈从文的《边城》,都是饱含诗情的小说,歌颂了人性之美。秋水般的文字,纤尘不然的意境,汪曾祺的《受戒》一篇与沈从文一脉相承。都是让人感动的名篇。
小说描写的内容包括和尚们的宗教生活和民间的世俗生活两部分。和尚们的宗教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烟火气或者说世俗性的。聪明漂亮的主人公明海在家叫小明子,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因为当和尚有很多好处,可以吃现成饭,可以攒钱,将来还可以还俗娶亲。不仅出家的目的是世俗的,寺庙里的生活方式也如此,充满了尘世的气氛。
荸荠庵的小和尚过着很清闲的日子,连早课、晚课也不做,只是敲几声磐,然后挑水、喂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和尚中,大概只有一个老和尚最守规矩,他是吃斋的,但过年时也破戒。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当家的",掌管寺庙里里外外的俗务。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夫妻俩在庙里过起了逍遥自在的小日子。三师父精明能干,风流倜傥,能玩牌,会"飞铙",还长于唱山歌小调。这个庙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有人提起。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他们也举行宗教仪式,可那欢快的场面更像是人生的舞蹈。有时,"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
对和尚们的生活习俗作了充分的铺叙后,作品又以小英子家为中心,展开了明丽的田园牧歌式的水乡世俗生活画卷。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社会,人与环境自然和谐。小英子一家4口人,尽管性格不同,但都禀承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格。小英子热情泼辣,心灵手巧,热爱劳动。她和常往她家跑的明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明海会画花,小英子就把它们绣出来。他们共同劳动,一起薅草,车水,"扌歪"荸荠随着岁月流逝,春去秋来,他们的心田里渐渐长出了爱情的苗子。
《受戒》这个题目是带有反讽性的,"受戒"本来是和尚表明接受佛门戒律的仪式,而就在明海受戒的同时,两个小主人公的爱情也走向成熟。明海在受完戒与小英子划船回家时,两人表白爱情,把船划进了芦苇荡。小说结尾处以写景暗示了性的成熟。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
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
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
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
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作品中两个部分的内容是相通的,具体的联结就是明海的行动;不仅如此,两个部分还互相印证,流贯着共通的精神——中国人的求生意志。《受戒》有着一种内在的欢乐,浸润着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现世主义精神,令人想起《诗经》和古代乐府中那些欢快的民歌。这是一首人生的赞歌,赞颂了纯朴健康的人性之美。
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提高个人内涵,定会有一番收获。
这次换书,我们组每人拿到的都是不一样的书,我拿了一本名叫《受戒我的家乡》的书,我随便翻看了几页,没想到仅看得入迷了。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文章就是“异秉”了,主要讲了一条街的发展,生动的写出了好几个主要人物的生活,工作。我很喜欢文中写到的王二这个人,他生活朴素,每一天早早的就要起床,去保全堂药店门口摆一个熏烧摊子,一只摆到晚上很晚。中途他妻子还来给他送饭吃,他也是急急忙忙吃的。其他好多小摊都开不下去了,唯有他的摊子越铺越大,卖的东西也越来越多,来买的人也越来越多,他甚至明白什么时候会有什么人来买什么。我也应当向他学习学习,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刻苦、努力地去把它完成,不能前功尽弃,半途而废,我经常写作业写到一半就觉得累了,就去休息一会儿,休息一会儿之后看看作业,看着还有那么多作业,心烦意乱,又去休息去了。
我推荐大家也看看。
这本书,是作者地域文集写高邮,是作者的故乡。位置江苏省扬州市在京杭大运河下面,作者的作品大多受故乡的影响,小说总是有水感觉。作者的家长是一个水乡,在水边长大,耳目之所接,无非是水,水影响作者的性格,也影响作者的作品风格。每个人的故乡都会对个人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每个地方的人性格都与地方有关,在外拼搏的游子都有故乡情怀。
作者为什么用《受戒》作为主题?他主要写家长人物事件,其中写到寺庙尼姑庵比较多,寺庙就会有和尚,在那个年代穷人家的孩子养不活了都会要孩子们另外自己谋生。作者家乡的人另外谋生就是送去当和尚吧。作者祖父父亲也经常去寺庙,祖母也经常去尼姑庵还吃斋饭。家里有人去世也会请和尚做法超度,家里遇事或有人生病,去寺庙请愿还愿。
家乡最难忘的就是人和事物、食物。
首先就是自己的家人,和家人生活在一起点点滴滴,作者家庭在当时是还算殷实之家,家里有田产铺面,人口也不单薄没有分家,住在一起也很热闹。作者幼年就丧母,过继在二伯母名下。这对作者也是影响不小。那时候能上的了学的都是家境不错的,作者就上了幼稚园、小学、初中,后来去外地求学。老师的启蒙教育对他有深刻影响的,初中学了画画,国文老师对他看好,数学不太好,幼稚园那时候就教唱歌跳舞了。家乡的其他人丰富作者的生活。
高邮也是多水灾的地方,作者记忆中就经常发大水,现在修了水坝解决了水灾问题,作者也很欣慰。作者记忆中高邮名胜古迹秦少游台、高邮八大景,寺庙众多。
家乡美食大家都最怀念,母亲做的家常便饭。作者记忆中家乡野菜多,祖母做的野菜斋菜。
现如今,大家小时候的家乡记忆和现在家乡样子是否一样呢?家乡的人和事还记得多少呢?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受戒》主要描写了农家孩子小明子当和尚及菩提庵和尚的日常生活,同时展开了小和尚与小英子间朦朦胧胧的爱情故事。小英子活泼胆大,话多的像喜鹊,不经意间把小和尚明海的心弄乱了。明海出家四年后去善因寺“受戒”,是小英子陪他去的,也是小英子划船来接他,回程路上的简单对话达到小说的高潮,处处渗透着少男少女初恋般的美好。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受戒》是汪曾祺1980年的作品,当时汪老已经60岁,真想不到写出这样青涩美好故事的却是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这应该源于他少年时期优雅闲适的心态,心中一直保留着一片美好的天地。
他曾在采访中坦言:“写《受戒》主要想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像小英子这种乡村女孩,她们感情的发育是非常健康的,没有经过扭曲,跟城市里受教育的女孩不同。她们比较纯,在性的观念上比较解放。这是思无邪,《诗经》里的境界。”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十二
寒假看了《受戒》一书,受益匪浅。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受戒》一篇和沈从文的《边城》,都是饱含诗情的小说,歌颂了人性之美。秋水般的文字,纤尘不然的意境,汪曾祺的《受戒》一篇与沈从文一脉相承。都是让人感动的名篇。
小说描写的内容包括和尚们的宗教生活和民间的世俗生活两部分。和尚们的宗教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烟火气或者说世俗性的。聪明漂亮的主人公明海在家叫小明子,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因为当和尚有很多好处,可以吃现成饭,可以攒钱,将来还可以还俗娶亲。不仅出家的目的是世俗的,寺庙里的生活方式也如此,充满了尘世的气氛。
荸荠庵的小和尚过着很清闲的日子,连早课、晚课也不做,只是敲几声磐,然后挑水、喂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和尚中,大概只有一个老和尚最守规矩,他是吃斋的,但过年时也破戒。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当家的",掌管寺庙里里外外的俗务。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夫妻俩在庙里过起了逍遥自在的小日子。三师父精明能干,风流倜傥,能玩牌,会"飞铙",还长于唱山歌小调。这个庙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有人提起。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他们也举行宗教仪式,可那欢快的场面更像是人生的舞蹈。有时,"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
对和尚们的生活习俗作了充分的铺叙后,作品又以小英子家为中心,展开了明丽的田园牧歌式的水乡世俗生活画卷。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社会,人与环境自然和谐。小英子一家4口人,尽管性格不同,但都禀承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格。小英子热情泼辣,心灵手巧,热爱劳动。她和常往她家跑的明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明海会画花,小英子就把它们绣出来。他们共同劳动,一起薅草,车水,"扌歪"荸荠随着岁月流逝,春去秋来,他们的心田里渐渐长出了爱情的苗子。
《受戒》这个题目是带有反讽性的,"受戒"本来是和尚表明接受佛门戒律的仪式,而就在明海受戒的同时,两个小主人公的爱情也走向成熟。明海在受完戒与小英子划船回家时,两人表白爱情,把船划进了芦苇荡。小说结尾处以写景暗示了性的成熟。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
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
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
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
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作品中两个部分的内容是相通的,具体的联结就是明海的行动;不仅如此,两个部分还互相印证,流贯着共通的精神——中国人的求生意志。《受戒》有着一种内在的欢乐,浸润着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现世主义精神,令人想起《诗经》和古代乐府中那些欢快的民歌。这是一首人生的赞歌,赞颂了纯朴健康的人性之美。
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提高个人内涵,定会有一番收获。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十三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我们对于一些事物产生了刻板映像。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许多感想,记录收获与付出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西游记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我读了《西游记》,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孙悟空因嫌官太小,回了花果山,并且自封为“齐天大圣”,没想到惹怒了玉帝。玉帝派了托塔天王和哪吒三太子带领天兵天将前去捉拿孙悟空。托塔天王派巨灵神前去挑战。孙悟空把巨灵神的斧头打断了,于是巨灵神逃回去了。托塔天王见状忙叫哪吒前去应战。哪吒变成了三头六臂,手持六样兵器向孙悟空打来。孙悟空也变成三头六臂前去应战。他们大战了几百个回合,哪吒遭孙悟空偷袭败下阵去。托塔天王没招了,忙回天庭找玉帝。玉帝没办法,忙向众神征求好的方法来降伏孙悟空。后来太白金星献策,让孙悟空封一个有名无权的“齐天大圣”。玉帝答应了,后来孙悟空上了天庭。孙悟空看蟠桃熟了偷吃了几个没想到吃了还想吃就吃光了蟠桃,大闹了蟠桃会,并且吃了太上老君的仙丹,返回了花果山。后来玉皇大帝大怒,最后得到如来佛的帮助,将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压了五百年,直到观音点化唐僧前去西天取经,孙悟空才得以脱身,保护师傅唐僧西天取经。
读了《西游记》这几个章节后,使我受益非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如果要想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分辨是人是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没有擅长水性的沙河尚帮助,孙悟空的水中捉妖也没有那么顺利了。八戒力大无比,也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然不懂人情世故,但始终以慈悲为怀,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取得了真经。看了《西游记》真的让我懂得了许多。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
《西游记》里的故事充满了离奇,当然是很精彩的。在我读起西游记时,会情不自禁地融入其中。
在小时候,自己才五六岁时,特别喜欢看《西游记》的电视剧,想起来,好像有看了二三遍了。小时候,总问妈妈:“我是从哪来的?”可妈妈总说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人都听过这样的答案吧。当我看见孙悟空打败了妖怪,救出了唐僧。我心里很兴奋。为他欢呼;可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时,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齐天大圣,可当师弟,猪八戒,沙僧告诉孙悟空去救唐僧时,孙悟空也会去救唐僧。看到这里,我心里很难受,因为,我把孙悟空想象成了自己,慢慢融入其中了。
看到后面,知道了,唐僧、孙悟空、沙僧、猪八戒师徒四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城开工了。虽然很艰苦,可就像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布满了荆棘。最终,我们战胜了一个个难关,取得成功。“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的身上,最合适不过了,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不怕困难,要有坚持到底的决心,就会取得成功的。
我想到了我们了我们的学习,其实我们的学习就像取经,有着像孙悟空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一样性格的人。比如,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什么事都是马马虎虎。还有,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的。有的还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是心地善良,不会气馁的人。我们在学习方面都像唐僧、沙僧、孙悟空一样,有对学习的'信念,一定能取得成功。
我觉得《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中最适合少年儿童读的了。《红楼》过于缠绵,《三国》太多欺诈,《水浒》太过冲动。它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尽艰难西天取经的故事。
俗话说:好书不厌百回读。暑假我又重温了一遍《西游记》。孙悟空的机灵的忠心,唐僧的善良仁慈,猪八戒贪吃可爱,沙和尚忠诚老实让我记忆犹新。其中的章节萦绕于心: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三件芭蕉扇、盘丝洞除妖、收服红孩儿……最吸引我的还是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情节生动曲折,白骨精先后变成农家姑娘、老婆婆、老公公来欺骗唐僧,但每次都被孙悟空识破,最后落得个一命呜呼的下场。当读到唐僧因为听了猪八戒的挑唆误会悟空,念起紧箍咒,悟空痛得直求饶时,我既着急又气愤,急的是唐僧的善良仁慈被人利用,气的是猪八戒的是非不分、好色贪吃;读到白骨精终于现了原形,我情不自禁地大叫一声“好”。生活中也有不少假象,不要被表面现象和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蒙骗,特别在如今社会里,有些人的表面是虚伪的,内心是阴暗的,常常想方设法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却使用各种卑鄙手段。有些人常常用某种利益引诱你,又可能挑拨你和朋友之间的交情。所以人时时刻刻都要擦亮眼睛,要知道“害人之心不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一部由射阳山人撰写的神魔小说,出神入化,师徒四人的九九八十一难,使我身临其境。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是最能振奋我的了。
“俺乃是齐天大圣孙悟空,身如玄铁,火眼金睛,长生不老还有七十二变……”他话音未落,我早已蹦了起来,瞪大眼睛,攥紧双拳,屏住呼吸,仿佛心都停止了跳动,我站在电视机前注视着那金箍棒。我也渴望有一个可以变化自如的金箍棒,更想要他那通三界的本领。维妙维肖的孙悟空也给了我很大的鼓舞。
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孙悟空便会首先从我脑海中浮现——他告诉我,生活中的困难或许有很多,但如果我们足够努力,那就没有什么攻不破的坚石。顶天立地的他也使我有所改变。从一个幼稚的小孩变成一个懂事的青年;从一个调皮的小孩儿变成一个稳重的青年;从一个无知的小孩儿变成一个成熟的青年。总而言之,这本书陪伴了我的成长。
人生不会因为生来完美就顺风顺水,也不会因为生来不完美就此生无望。转瞬即逝的初中三年,中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这是我们人生的第一次“面试”,或许我们有许多疑问,这些都交给时间吧,时间从来不语,却回答了所有问题。
孙悟空虽然是个神话人物,是虚无的,但人人都可以做孙悟空。我们不免会做错事,但只要你改正过来,脚踏实地,就能像孙悟空一样勇敢无畏。这真是走出个“通天大道宽又阔”!
《西游记》一书鼓舞了我他告诉了我:人生就要有所追求,为了实现理想而披荆斩棘,不畏任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直至胜利的彼岸。
《西游记》一书使我受益终生!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讲的是唐三藏西天取经的故事。
一路上,又有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个徒弟。取经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在这段时间中,师傅多次被妖怪捉去,但孙悟空巧用计谋,保证了唐僧的安全。
他挥舞着能伸能缩的金箍棒,不辞辛苦,好药承受师傅的不信任。
师徒四人来到山下,要找吃的,一个妖精见了,就变成妇女,悟空一棍子打死了她,她把假尸留着在那里,师傅却以为他在乱杀人。白骨精又来了两次,都把假尸留在那里,师傅执意要悟空离开,悟空一气之下回到了花果山。后来唐僧遇到了危险,八戒用了激将法让悟空打败妖怪,师徒两人又和好了。
孙悟空聪明勇敢,八戒憨态可掬,滑稽可笑,沙僧吃苦耐劳,每个人都让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添加了乐趣。
《西游记》是我国文化的瑰宝,每个故事都生动有趣,让我念念不忘。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西游记》,这是四大名著之一。
在取经的路上,一共经历了100回,在100回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巧过火焰山那一回,我买的这一本《西游记》里面内容特别的深奥,幸好旁边还有解释,不然的话我会连一个字的意思都不知道,这一本书一共有746页,看这一本书如果不干其他事情,也要看一两天,在封面上,这么几行字,盖天地之数有,功须看西游记。欲知造化会无,明万物皆成善……想了老半天也不知道什么意思?哎?还是别想了吧!
从这一本书中我还知道了,唐僧又叫三藏,孙悟空是孙行者,沙悟净是和尚,猪悟能是八戒。
孙悟空为老大,八戒第二,和尚第三,当然唐僧比他们都要强。
我认为这本书特别的好看,所以我推荐你们看哦!
书,是人们最有益的朋友。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吴承恩写得《西游记》了。它不仅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化民族的魁宝。
《西游记》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不平凡的出生,以及他在花果山逍遥自在、称王称霸的生活。后来,孙悟空大闹天宫,结果被如来佛祖狠狠地教训了一顿,让他知道做事不能无法无天还被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以后被去西天求取真经的三藏法师唐僧所就。自此,孙悟空保护唐僧,踏上了去西天的艰难道路。不久之后,猪八戒、沙和尚也加入了去西天取经的对伍之中。师徒四人一路降妖除魔,他们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到了真经。
在这一本书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我觉得孙悟空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他天不怕地不怕,具有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你看,他不仅敢和玉皇大帝争斗,并为自己争来了“齐天大圣”的美称,还不惧怕任何妖魔鬼怪,面对困难也绝不低头退缩。
我觉得,孙悟空虽然只是个神话英雄,但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和他的勇气,也同样值得我们去学习。在学习、生活,我们也会遇到这样的困难,就拿我的作文水平来说吧。以前我的作文就像记流水账一样,基本上没有几个好词,没有几句好句,写得很不好。当时我想退缩,可是孙悟空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我便想起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了九九八十一取得真经的故事,于是我又坚持了下来,现在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不在像记流水账了,也增加了许许多多的好词佳句。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这个道理:迎难而上,这样才能取得“真经”!
《西游记》主要讲述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再取取经的途中,他们遇到了无数的妖魔鬼怪,这些妖魔鬼怪听说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便想尽一切办法抓唐僧。他多亏有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观音菩萨、如来佛祖等人的帮助,经历种种磨难,终于取得了正经的故事。
在《西游记》这部古典名著里,主要人物共有四人: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他们各有特点:唐僧诚心向佛,极为善良;孙悟空坚强勇敢,敢作敢为;猪八戒自私自利,好吃懒做;沙和尚诚信可靠,十分老实。在这四人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神通广大,敢作敢为,时时刻刻保护着唐僧、猪八戒还有沙和尚的安全。遇到妖魔鬼怪时,他从来都不心慈手软,总是能把那些妖魔鬼怪打得个人仰马翻。如果实在打不过的话,他就会请他的救兵——观音菩萨来帮忙。只要有了观音菩萨的帮助,唐僧师徒总是会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西游记》这本书也教育了人们要团结合作、同心协力的精神。您想想看,如果唐僧不是诚心诚意要取得真经,他骂你还会取到真经吗?如果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不是一心要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他们还有可能会取到真经吗?所以,这本书也教育人们要团结互助、同心协力。
以实现生活中每人都要有一本真经去取。学生有学生的真经要取,教师有教学的真经要取,医生有医学的真经要取,科学家有科学的真经要取……我们既然有去取得自己职业上的那一本真经的志向,那我们就要向着这个志向出发,不达到目标决不放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更加辉煌的明天!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十四
一缕风柔柔地拂过窗前,一抹斜阳淡淡地洒在桌面。我静静地坐着,捧着《海蒂》,去邂逅那个善良、真诚的姑娘——海蒂。
海蒂是一个善良活泼的小女孩,我记得最深的是在高山牧场,彼得因为见到了“金翅鸟”逃跑到悬崖边差点掉下去,很是生气,拿起鞭子去打“金翅鸟”。它的身上立马起了血印子,“金翅鸟”疼得咩咩直叫,真诚地、可怜地看着彼得,请他手下留情,海蒂见了,很是心疼,冲上去说:“不可以,不要,你不要打它,你看它现在怕成什么样了!”在海蒂地劝阻下,彼得只好放弃了,不过,要海蒂能给他吃一些东西,海蒂答应了。
后来,在海蒂善良的影响下,彼得的心也像被春雨滋润过一样,充满了温暖和善意。如果没有海蒂,羊儿可能会被彼得打得伤痕累累,如果没有海蒂,彼得的脾气也会越来越坏,当然他的收获也会越来越少,可知善良是多么的可贵!
合上了《海蒂》,我的脑海中浮现了那个善良的画面。在一场倾盆大雨中,我赶车回家,没有带伞,雨水从我的脸颊流过,我浑身湿透了。在我已经绝望时,一个高年级的姐姐把伞我这边递,我看着她,心里突然温暖不已,虽然我不知道她的姓名,但我很感谢她,因为她让我明白善良无处不在。
也许,善良是一个朋友的安慰,也许,善良是一句简单的话语,也许,安慰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但身边有这样的人,足令我深感骄傲!我希望世界上多一些善良的人,让我们的心像“沐浴”在春风中一样舒服,让美好遍布每一个角落!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十五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在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最近就在读一本漫画,叫《父与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人,他以漫画的形式画出了一个又一个幽默风趣的小故事,但他在让我们捧腹大笑的同时,又通过一个个深刻却又是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例子,让我们明白了一个个的道理并深深感受到了那浓浓的父爱。
书中的爸爸讲信用,胸怀开阔,经常与儿子做游戏,总是以理服人。儿子虽然淘气,却十分诚实,有责任感。虽然书的标题叫做《父与子》,可在我心中父亲与儿子却是朋友关系。父亲悄悄的将最好的东西奉献给儿子,儿子又悄悄的将它回馈给父亲。
父亲陪儿子一起捣蛋的那个情节我永远也忘不了:父亲和儿子玩战争游戏,疯狂的跑来跑去,那碍事的枪突然碰倒了花瓶,碎片割伤了爸爸的手,留了许多血,儿子马上飞奔向爸爸,爸爸却抱紧了儿子。
这浓浓的父子情不正如我和爸爸吗?爸爸一直无私的为我奉献着,把最好的爱都给了我。
爸爸与我不正如文中的儿子和父亲吗?爸爸风趣幽默,而我静静的感受着父爱。我想天下所有的父子都与此相同吧!父子的情义,将在这世间永远的传递下去!我也要说一声:爸爸,我爱您!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十六
《名人传》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整本书共有三个部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从《名人传》中,使我们看到他们和常人一样有他们的痛苦﹑挣扎和矛盾。人生最艰苦的生活里充满了贫困﹑忧虑﹑孤独和辛劳。名人在他们的丰功伟绩背后,也同样存在着许多常人难以了解的酸楚。
其中我最喜欢列夫·托尔斯泰。托尔斯泰容貌丑陋,这使他自己都感到伤心绝望,但他绝对真诚可靠,勇于尽责,胸中燃照着热情之义和爱国之心,为了自己的祖国他甘愿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在文学上他是一个巨匠,他想法独特﹑大胆,精力充沛,永不放弃艺术,从没有中断他的艺术创作。但他时时对自己贵族出身的无聊的骄傲和自大,会本能的反对大家所承认的一切判断,对于一般的潮流感到厌恶,对于人群表现出猜疑,对于人类理性暗藏着轻蔑,他永不相信别人的真诚。但他伟大,因为他博爱,渴望得到真正的幸福,同情群众,从不以斗争的态度对付他的含有挑战性的对手。托尔斯泰诚实,倔强,是一个有着一颗纯粹的基督使徒灵魂的英雄。
想要成为一名为众人所知的人,付出的要多于常人很多很多的辛苦和努力。所以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学习,这样才能为国家效力,成为有用的人。要学习那些名人的忍耐和付出。不说苦,不说累。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十七
品味名著后,我们会记住书中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昆虫记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法布尔不仅是个昆虫学家,还是一个文学家。我想,这本书之所以耐读正和他那细腻风趣的文笔有关。很显然,在他的眼里,这个昆虫的世界是如此有趣,他是那么地热爱这些昆虫,所以笔下的昆虫都是生机勃勃、充满生命力的。他对昆虫充满了感情,在这里,昆虫就是他的朋友。
当他想去挖黄蜂的窠巢时,选择早上动手,因为这时候“我希望清晨的冷气多少可以为它们降降火气,削弱它们的恼怒和气焰。”他说“螳螂天生就有着一副娴美且优雅的身材。”说到蜜蜂的寄生虫,法布尔愤愤不平:“这些心狠手辣的强盗鸠占鹊巢,把别人的家占为己有,却毫无羞愧之心。到了来年,巢穴的主人早已惨遭不幸,而坏事做尽的恶棍却顺利地迎来了自己的幼虫。”清道的甲虫犀头母亲时时刻刻照顾自己的孩子,连续四个月不吃不喝,实在困了就在旁边睡上一小会儿,打个小盹。法布尔对这样的牺牲精神赞赏有加:“这位母亲就是这样辛苦地看守它的卵,为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真是操碎了一颗心。”这样的文字,读起来会是觉得在读科普文章吗?不,这就是文学作品,有趣神奇的文学作品。
读着《昆虫记》,我不得不为法布尔对昆虫的痴迷和牺牲精神所震撼。他可以为了观察捕蝇蜂,站在烈日下半天不动;他可以为了了解蜣螂的做球过程,躺在地上与蜣螂为伍,脏?那算什么;他可以冒着被黄蜂蜇伤的危险(实际上经常被蜇),无遮无挡地站在蜂窝旁看蜜蜂如何喂养它们的孩子;他可以在松树林里和松毛虫相伴到深夜;他可以整天整天地呆在昆虫室,眼睛不敢眨一下地观察那些幼虫的孵化过程……也许任何人的人生都该这样吧,一生只做好一件事,为之付出,为之牺牲,才能最终达到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理想。当然,我相信他是快乐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吃再多的苦,也是一种乐趣。
读完这本书,我想说,感谢法布尔,因为这世界有这么个奇人,有他一辈子的观察和研究,我们才可以读到这本奇特的书。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我惊叹于作者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细腻的写作手法。这些小昆虫在作者的笔下像人一样有灵性,肚子饿了它是闷声不响,捕到昆虫吃起来又风卷残云一扫而光,吃饱了它又会高兴地“瞿瞿瞿”地高唱起来。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对孔雀蛾的描写,只见它“全身披着红棕色的绒毛,脖子上有白色的领结,翅膀上有灰色和褐色的小点儿”。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我想到了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他在贝格尔号舰上旅行了5年,一路仔细地观察和记录,采集了大量多的珍贵的样本。他就是通过仔细地观察,最终才得出了伟大的结论——《生物进化论》。我又想到了新中国初期,地质学家李四光也是通过千山万水对多地地质的采样,仔细地观察和研究,预测到中国60年内将有4次特大地震,且都一一应验。
联想到自己,我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每次老师叫我写作文时,总是想不到好的题材。有一次,我在小区里,一阵风吹过,树枝被吹得歪歪斜斜,一只蚂蚁摔倒妈妈的衣服上,地上也有多个摔下的蚂蚁。哦,蚂蚁是被大风从树上吹下来的,经过仔细观察,蚂蚁们在搬家,它们都急急忙忙的排着队搬着东西往树上赶。妈妈说:“看这情况,蚂蚁往树上搬家,是天要下大雨了。”果不然,天气预报明天有大到暴雨。想不到小小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需要细心观察,更需要理性思考,从而获取鲜活而丰富的生活经验和写作素材,这是我读完《昆虫记》后的感想。
相信大家都见过昆虫吧,昆虫在大千世界无处不在和我们一起生活在这个五彩斑斓的星球上,它们大小不同,形态各异,颜色各异,习性各异,有益虫也有害虫,形形色色成千上万种。
正是因为昆虫种类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花费了足足三十年的时间和精力,对昆虫进行了深入细致研究,终于写成了共十卷的昆虫巨作——《昆虫记》。书中记载了各种各样昆虫的一些鲜为人知的奥秘。像禅在地下“潜伏”四年才钻出地面,却只能在阳光下活五个多星期;螳螂善于利用“心理战术”心理战术制服敌人;切叶蜂能够不凭借任何工具,精准地剪下大小适当的圆叶片来做巢穴de盖子:食粪虫的粪球的奥秘所在……为了研究这些昆虫的独特习性,法布尔长期坚持追踪昆虫才知道的。一般的昆虫学家是把昆虫关在木盒里,浸在酒精里,然后观察昆虫的样子,或是开膛破肚进行研究,而不去注意去思考它们的生活习性和本能。但是法布尔则和他们不同,他不是简单的把昆虫抓来放在实验室进行研究,而是到大自然中去观察昆虫,长年累月和它们朝夕相处、耐心细致的观察它们的生活规律、习性爱好,把对昆虫的了解做到了极致,对昆虫的了解就好像他是它们其中的一份子。正是他对自己理想和信念的坚持、执着使他的这本《昆虫记》获得了大家的喜欢和认可,让这本书成为人们了解昆虫的窗口。
作者法布尔对每种昆虫都观察的非常细致入微,描写的手法也令我们耳目一新,把原本百无聊赖的昆虫介绍描写的生动有趣,他对昆虫的形态、习性、劳作、繁衍和死亡无不显的让我们普通读者一下子就了解了看似普普通通的昆虫其实在它们的世界里也是丰富多彩的、生机无限,使我们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些平淡无奇的昆虫,昆虫的世界也是精彩的!在书中处处洋溢着对生命的尊重,对自然万物的赞美,正是这些可爱的昆虫给我们的世界带来了生机与活力。
今天我偶然读到了《昆虫记》这本书,刚读完第一个故事,我立刻被书中各种各样的充满传奇色彩的昆虫深深吸引了,嘴中不由惊叹:“大自然是多么奇妙无穷啊”!
在法布尔的笔下,勤劳的蜜蜂,威武的螳螂,唱歌的蝈蝈,凶猛的狼蛛……这些昆虫仿佛都活了过来。在你面前嬉戏、捕食,让你身临其境,留恋忘返。
粪金龟是大自然的清洁工,关于他的故事法布尔费了不少心思,当粪金龟搬运它的圆球时,作者用他那丰富的想象力与出色的观察力为我们描绘出这样一幅画面:它用后腿抓紧这个圆球,再用前腿行走,倒退着前进,每次他都选择走险峻的斜坡,攀登那些简直不可能上去的地方。他一步一步艰苦的到了相当高的高度。一不小心,努力便成为泡影。此时一个固执勤劳的形象,跃然纸上,我钦佩不已。
我不禁想到,作者能用笔将昆虫们的一举一动记录的如此详细,难道不是依靠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观察吗?看来《昆虫记》不仅教会了我众多的昆虫知识,还有发现昆虫的秘密的诀窍---耐心和观察。当你对昆虫看久了,再回忆起来昆虫的样子,名称、生活习性都已烂熟于心,水到渠成了。
我又想到,昆虫记这本名著,是建立在“有昆虫”这一层面上的,如果人类肆意破坏森林、河流、田地,那么昆虫变成了化石,往昔一切不复存在,那还怎么观察昆虫?《昆虫记》中各式各样的昆虫,包括法布尔在内,他们都不想让这部著作消失吧!
昆虫记用那奇幻的语言带我走进昆虫们的世界,它包含了各式各样生机勃勃的昆虫,让我懂得珍惜自然的可贵;他记述了昆虫复杂多变的生活习性,使我学到了知识、明白耐心观察的重要性。读到它,真是我的幸运。
有那样一本书,它即是一本认真细致的科普书,也是一部唯美的文学类经典著作。也许你猜猜到,它便是“虫类萨福”法布尔的佳作——《昆虫记》。
法布尔从小钟爱亲近大自然,他不管不顾别人讽刺,一心一意地科学研究这些小昆虫和各种各样花草植物———日夜不停的演唱家蝉,田园风光中的钢琴家蝈蝈,自然界的舞姬孔雀蝶……在他眼里全是最亲密无间的盆友,在他唯美的语言表达上都看起来那麼活泼开朗。
大家总把要锲而不舍啦,求真务实啦,仔细观察啦挂在嘴上,可真真正正切切实实去贯彻落实的人却非常少,可是法布尔却保证了。从书中的希望之弦都能反映出他观察的专心致志、细腻,把小宝贝们叙述得这般谨小入微。想来是没见过的人,也可以根据惟妙惟肖的描绘对虫类有很品牌形象的掌握吧。它从随便得出结论一直历经了不计其数次试验,要到铁证如山,才肯罢手。这种观察试验也是极其艰辛又艰辛的,他的这一份毅力是多么的极大啊,可以说前空后绝,过去没人做了,以后也许也没有人敢想敢干吧!
以前,爸爸给我买来植物种籽,规定写观察纪录。最初,深厚的兴趣爱好支撑点了我一个星期,求知欲一过,我便懒散起来了。这植物一天、二天不都一个样吗?每日不全是只高了一点点,变大一丢丢,何苦在意这若有若无的一丁点呢?再加上循环往复的浇灌、照阳,使我十分烦厌。便把管理方法植物的重担卸给了母亲,日记也就估计着胡写一通做为适应。一天,读了到《昆虫记》中的一个精彩片段。书中说法布尔在“荒石园”废尽思绪培养出来了一种植物,平常常去观察、搬石,忽然,我想起了家里的那盆植物,禁不住后悔莫及起自身对它的不承担,也感受到坚持不懈这个词说说非常容易,做一做难,这更为深了我对法布尔优秀品格的钦佩。
说《昆虫记》是科普小知识的一部优秀作品绝不算过,而法布尔唯美简约语言表达的应用和启发性的讨论也是将这一部书推上去了文学类宝殿的顶峰,变成人们中国文学史上的灿烂耀眼明珠!
童年人物形象读后感篇十八
《名人传》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整本书共有三个部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从《名人传》中,使我们看到他们和常人一样有他们的痛苦﹑挣扎和矛盾。人生最艰苦的生活里充满了贫困﹑忧虑﹑孤独和辛劳。名人在他们的丰功伟绩背后,也同样存在着许多常人难以了解的酸楚。
其中我最喜欢列夫·托尔斯泰。托尔斯泰容貌丑陋,这使他自己都感到伤心绝望,但他绝对真诚可靠,勇于尽责,胸中燃照着热情之义和爱国之心,为了自己的祖国他甘愿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在文学上他是一个巨匠,他想法独特﹑大胆,精力充沛,永不放弃艺术,从没有中断他的艺术创作。但他时时对自己贵族出身的无聊的骄傲和自大,会本能的反对大家所承认的一切判断,对于一般的潮流感到厌恶,对于人群表现出猜疑,对于人类理性暗藏着轻蔑,他永不相信别人的真诚。但他伟大,因为他博爱,渴望得到真正的幸福,同情群众,从不以斗争的态度对付他的含有挑战性的对手。托尔斯泰诚实,倔强,是一个有着一颗纯粹的基督使徒灵魂的英雄。
想要成为一名为众人所知的人,付出的要多于常人很多很多的辛苦和努力。所以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学习,这样才能为国家效力,成为有用的人。要学习那些名人的忍耐和付出。不说苦,不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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