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虫灭鼠合同大全(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15:52:04
防虫灭鼠合同大全(17篇)
时间:2023-11-19 15:52:04     小编:紫薇儿

合同的法律效力使得违约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和经济赔付,从而促使各方遵守合同约定。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为合同的起草提供充分的依据。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约定和规范各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写一份完美的合同需要注意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防虫灭鼠合同篇一

第一条为了对基本草原实行特殊保护,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基本草原,是指依法确定实行特殊保护的具有草原生态功能和适用于畜牧业生产的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

第三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基本草原的规划、划定、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基本草原保护实行科学规划、保护优先、重点建设、合理利用、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草原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基本草原保护工作所需经费。

第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基本草原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草原保护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基本草原保护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草原的义务,有权参与保护基本草原的社会监督,并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基本草原的违法行为。

第八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资金补助、技术扶持等措施,建立基本草原长效生态补偿机制和多渠道增加基本草原建设投入机制。

第九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基本草原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防虫灭鼠合同篇二

野鼠类个体虽小,但数量众多,对草原的危害相当严重.在中国干旱草原、高寒草原和高寒草甸草原地区,被鼠类破坏的'草原面积竟占该地区草原总面积的30%以上.

作者:关娟作者单位: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畜牧兽医站,青河,836400刊名:新疆畜牧业英文刊名:xinjiangxumuye年,卷(期):“”(2)分类号:s443s433关键词:

防虫灭鼠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甲方支付承包服务费用:

2、负责防鼠、防蝇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保养。

3、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鼠虫孳生地的整治和清理鼠迹、蟑迹。

4、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又未有效整改,应主动投诉。

1、按《武汉市市鼠虫害防治条例》、《武汉市灭鼠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在承包期内服务的项目控制在达标范围内。

3、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灭鼠杀虫白蚁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灭鼠杀虫消灭白蚁服务记录卡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

4、在承包期内所服务的项目属下列情况之一未能达标的,应负处罚责任:

5、有责任建议和指导甲方防鼠、防蝇灭蚁设施的`安装和做好日常鼠虫害防治的巩固工作。

6、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向甲方提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此服务合约及补充条款内容,并遵守服务质量的承诺及保证措施。

10、乙方在甲方范围内服务时,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将服务期间对甲方认知的有关设备、现场作业、产品生产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披露。

11、甲方要求乙方增加临时性服务项目,乙方不得推辞。其服务经费不再另付。

13、乙方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交由甲方存档,并保证相对的固定以确保有关人员熟悉甲方的环境以保持鼠、虫害工作控制的连贯性。

15、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临时存放/配制药剂,并保证不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污染用完的容器及施药完毕后的器械和剩余药物,必须带离甲方范围内。

18、乙方应根据灭鼠毒饵情况(如变质或失效)采取更换补充新的鼠毒饵(必须是块状,不能是颗粒、粉末或壳类)、粘鼠板、鼠笼,以确保其有效性,并做好日常的清洁维护。

19、甲方一旦发现鼠类活动增加,应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应该在接到通知的当天到甲方妥善处理鼠类,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跟进措施。针对有活动的地点,乙方应有其周边增加粘鼠胶、鼠笼及鼠毒饵箱,并加强检查,直至一个月的时间内,该处没有发现新的活动痕迹为止,才能撤销该处控制措施。乙方负责将跟进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应的检查表内交甲方保存。

20、乙方负责检查、清理、更换鼠、虫害监察器,对于已经失效的监察器应立即更换并将更换下来的监察器带离厂区,不能随意的抛弃在甲方范围内。换并将更换下来的监察器带离厂区,不能随意的抛弃在甲方范围内。

21、乙方不能将捕获的鼠类遗弃于甲方的范围内。

2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效果进行跟踪巡查,并定期(时间由甲方定)采取谈话/书面等形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评估,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督促本公司的员工改进服务质量,并配合甲方完成鼠,虫害控制计划。

23,甲方质量负责人不定期(时间由甲方定)与乙方对服务范围内鼠虫害控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依据《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检验办法》,考核未达标,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24、当乙方未能按《合同》及合同附件的约定完成服务内容或因违约作业导致甲方人员伤亡,产品及物料的污染和损失,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的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防虫灭鼠合同篇四

草原文化在我国的历史可谓是深远,草原文化来自于游牧民族的生活,它和我国的黄河文化,还有长江文化并称中国的三大文明。草原文化它是民族文化的文化,也是生态文明的反映,但是,近代随着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旅游业的大肆发展,草原文员因为其无界性和脆弱性,已经收到很到的干扰和破坏,并逐渐退化或者沙化,或者出现一片一片的孤岛。

所以,保护草原文化,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是在保护民族文化还是在保护我国草原面积的生态,也是维护边疆的稳定和发展,少数民族的繁荣和民族之间的和谐。

要保护草原文化,首先的从保护生态环境做起,鉴于草原文化受到破坏的资料,和导致草原文化遗址受损的危害图片以及定位,我们发现以地处典型的草原地带,以半游牧生活方式为主的草原文化破坏最为严重,因此作为我们研究的对象。

根据草原文化格局演变和生态变化风险评估分析,典型地带草原是蒙元文化的代表,这一地带的土地利用特征是林地、耕地、沙地、矿石地。人们对土地的利用具有多样性和盲目性,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不断的除去草皮,采矿耕地,是很多土地沙化或者片状沙化。很大程度的破坏了草原的植被。

对草原文化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就要从根本治理,保护植被,保护人们生活的家园,这样才能保护草原文化和生态环境,国家应该大力提倡,专项拨款,保护草原文化和生态环境。

防虫灭鼠合同篇五

第二十八条自治区实行基本草原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草原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与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基本草原保护责任书。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与草原使用权单位签订基本草原保护责任书。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草原所有权单位签订基本草原保护责任书。

第二十九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基本草原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理检举控告和查处破坏基本草原违法行为的情况,实行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的情况,草原重点建设的情况以及征收、征用、使用或者临时占用基本草原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条草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应当佩戴统一明显标识,出示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防虫灭鼠合同篇六

2、加强草原保护,遏制草原退化。

3、改善草原生态,建设绿色家园。

5、保护草原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6、保护草原,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

8、保护草原光荣,破坏草原违法。

9、保护草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

10、建设秀美山川,草原保护当先。

11、加强草原保护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12、维护草原生态平衡,关爱人类生存环境。

13、草兴牧兴百业兴,山青水秀牧歌扬。

14、珍惜草原资源,构建和谐社会。

15、草山草坡也是草原。

防虫灭鼠合同篇七

第十五条禁止在基本草原上实施下列行为:

(一)开垦基本草原;。

(二)擅自改变基本草原用途;。

(三)毁坏围栏、人畜饮水设施等草原建设保护设施;。

(四)擅自钻井提取工业用水;。

(五)挖鱼塘、挖沟渠、铲草皮、挖草炭等破坏草原植被的行为;。

(六)建造坟墓;。

(八)其他破坏基本草原的行为。

第十六条除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外,禁止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基本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因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确需离开道路在基本草原上行驶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并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基本草原上行驶。

第十七条在基本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的`,应当符合基本草原保护规划,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旅游经营者落实基本草原保护责任的情况进行经常监督。

第十八条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确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基本草原的,必须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征收、征用或者使用基本草原的查验工作,由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在基本草原上进行勘探、钻井、修筑地上地下工程、采土、采砂、采石、开采矿产资源等作业活动临时占用基本草原不足2公顷的,由旗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2公顷以上不足30公顷的,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30公顷以上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临时占用基本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基本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第二十条经批准征收、征用基本草原的,应当支付草原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补偿费。

草原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附着物补偿费按照实际损失合理支付。

第二十一条征收、征用、使用基本草原或者临时占用基本草原未履行恢复义务的,应当依法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保障草原植被恢复。草原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用于恢复草原植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十二条自治区依法实行草畜平衡制度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落实制度的农牧民给予奖励补助。

第二十三条饲草饲料基地建设应当符合基本草原保护规划。饲草饲料种植的种类由旗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十四条在基本草原上从事采集、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和自治区确定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的,应当依法办理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许可。

取得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许可证的,应当按照采集、收购许可证规定的植物种类、区域、期限、数量和方法进行采集、收购。

第二十五条征收、征用、使用或者临时占用基本草原的,应当遵守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基本草原环境保护方案。建设项目批准后,基本草原环境保护方案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时实施。

第二十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草原环境质量和污染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变化趋势的报告。

第二十七条因发生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本草原生态破坏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防虫灭鼠合同篇八

第十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基本草原保护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尊重自然规律、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编制本行政区域基本草原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基本草原保护规划确需调整或者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旗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旗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负责基本草原划定的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下列草原应当划为基本草原:

(一)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生态功能的草原;。

(二)重要放牧场;。

(三)打草场;。

(四)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饲草饲料地、退耕还草地以及改良草地、草种基地;。

(五)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

(六)草原科研、教学试验基地;。

(七)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

第十三条集体所有草原以嘎查村为单位划定,国家所有草原以使用权单位为单位划定。

划定的基本草原,由旗县级人民政府建立档案,绘制基本草原分布图,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四条划定基本草原的技术规范,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防虫灭鼠合同篇九

第三十一条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划定基本草原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按下列规定处罚;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擅自改变基本草原用途的,处以每亩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挖鱼塘、挖沟渠、铲草皮、挖草炭的,处以每亩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建造坟墓的,责令限期迁出,并处以100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七项规定,擅自钻井提取工业用水、向基本草原倾倒排放固体、液体、气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以及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粉尘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辐射污染的,由草原监督管理机构配合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非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基本草原上行驶,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未事先向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未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基本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由旗县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三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正在使用机械和设备开垦和破坏基本草原的,旗县级以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基本草原的,由旗县级以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基本草原,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基本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并处以该基本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九倍以上十二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临时占用的基本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临时占用期满未拆除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旗县级以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二)在实行禁牧休牧的基本草原上放牧的,处以每个羊单位30元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饲草饲料基地建设不符合基本草原规划或者饲草饲料种植种类不符合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每亩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许可证或者未按照采集、收购许可证的规定采集、收购草原野生植物的,由旗县级以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许可证的,吊销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许可证;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无权批准或者超越批准权限批准征收、征用、使用和临时占用基本草原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征用、使用和临时占用基本草原的;。

(四)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六)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防虫灭鼠合同篇十

委托方全称(甲方):

服务方全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仙桃市鼠虫害防治条例》、《仙桃市灭鼠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规定,双方一致认为,必须做好鼠虫防治及日常的巩固工作,为确保服务质量,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月完成作业后由甲方确认服务项目合格,并由乙方提供相关记录,付款方式:每三个月付一次款,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30天内付款(转账)。

1、在承包期内应配合乙方工作,每次投(施)药应派人陪同,并在灭鼠杀虫服务记录卡签名验收。

2、负责防鼠、防蝇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保养。

3、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鼠虫孳生地的整治和清理鼠迹、蟑迹。

4、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又未有效整改,应主动投诉。

1、按《仙桃市鼠虫害防治条例》、《仙桃市灭鼠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在承包期内服务的项目控制在达标范围内。

2、所服务的项目,应有承包前的现场密度检测记录。承包期间服务频次,双方约定4-9月服务频次为4次/月次施药,10-3月服务频次为2次/月,并有记录资料提供给甲方。

3、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灭鼠杀虫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灭鼠杀虫服务记录卡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

5、有责任建议和指导甲方防鼠、防蝇设施的安装和做好日常鼠虫害防治的巩固工作。

6、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向甲方提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所使用的灭鼠杀虫药物按国家规定要有三证或使用全国或市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急性灭鼠药或其他明文禁用药物,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应承担责任。

8、在双方配合下在一个月内完全控制仓库里的鼠害,杜绝鼠害咬坏产品,在第二个月如再有咬坏产品的现象,可在当月服务费内扣除老鼠所咬坏产品的实际费用(按出厂价计算),如不足,应从下月服务费中扣除。

9、乙方技术服务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解决。否则,甲方可终止合同。

10、服务应及时到位,保证服务质量。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防虫灭鼠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二、承包期限: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三、每年(月)承包服务费(大写):甲方支付承包服务费用:

四、结算方式:每月完成作业后由甲方确认服务项目合格,并由乙方提供相关记录,付款方式:每三个月付一次款,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30天内付款(转账)。

五、甲方责任:

1、在承包期内应配合乙方工作,每次投(施)药应派人陪同,并在灭鼠杀虫灭蚁服务记录卡签名验收。

2、负责防鼠、防蝇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保养。

3、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鼠虫孳生地的整治和清理鼠迹、蟑迹。

4、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又未有效整改,应主动投诉。

六、乙方责任:

1、按《武汉市市鼠虫害防治条例》、《武汉市灭鼠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在承包期内服务的项目控制在达标范围内。

2、所服务的项目,应有承包前的现场密度检测记录。承包期间服务频次,双方约定4-9月服务频次为4次/月次施药,10-3月服务频次为2次/月,并有记录资料提供给甲方。

3、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灭鼠杀虫白蚁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灭鼠杀虫消灭白蚁服务记录卡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

4、在承包期内所服务的项目属下列情况之一未能达标的,应负处罚责任:

5、有责任建议和指导甲方防鼠、防蝇灭蚁设施的安装和做好日常鼠虫害防治的巩固工作。

6、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向甲方提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所使用的灭鼠杀虫灭蚁药物按国家规定要有三证或使用全国或市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急性灭鼠药或其他明文禁用药物,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应承担责任。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此服务合约及补充条款内容,并遵守服务质量的承诺及保证措施。

10、乙方在甲方范围内服务时,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将服务期间对甲方认知的有关设备、现场作业、产品生产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披露。

11、甲方要求乙方增加临时性服务项目,乙方不得推辞。其服务经费不再另付。

12、服务记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每次服务记录、每月服务月结报告、每月鼠虫害监测报告及每月鼠虫防治工作计划,并交给甲方质量负责人审阅签名确认。

13、乙方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交由甲方存档,并保证相对的固定以确保有关人员熟悉甲方的环境以保持鼠、虫害工作控制的连贯性。

14、在服务期间,乙方所使用的灭鼠、杀虫灭蚁药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禁止使用禁令的灭鼠、杀虫药物,并且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如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临时登记证明、灭鼠、杀虫药安全技术说明书、配制方法等。须保证所使用的灭鼠、杀虫药在有效期内,若有变动或更新,请及时向甲方提供最新的版本。每次服务完成后,必须在服务记录表上注明所使用灭鼠、杀虫药的生产批号、生产厂商、产品有效期限、产品浓度、配制浓度、配制用量、使用地点。

15、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临时存放/配制药剂,并保证不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污染用完的容器及施药完毕后的器械和剩余药物,必须带离甲方范围内。

16、室内仅限用粘鼠胶板/捕鼠笼及驱鼠器,而灭鼠毒饵仅限厂区外围使用并确保其密封性完好,布防位置依据乙方提供鼠虫害、白蚁防制服务实施技术方案。

17、粘鼠胶、捕鼠笼、灭鼠毒饵箱的编号,摆放位置与图纸上的编号必须一致,乙方有责任根据鼠害活动情况合理分布灭鼠器械/药剂的位置,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新后的分布示意图,并保证其准确性。

18、乙方应根据灭鼠毒饵情况(如变质或失效)采取更换补充新的鼠毒饵(必须是块状,不能是颗粒、粉末或壳类)、粘鼠板、鼠笼,以确保其有效性,并做好日常的清洁维护。

19、甲方一旦发现鼠类活动增加,应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应该在接到通知的当天到甲方妥善处理鼠类,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跟进措施。针对有活动的地点,乙方应有其周边增加粘鼠胶、鼠笼及鼠毒饵箱,并加强检查,直至一个月的时间内,该处没有发现新的活动痕迹为止,才能撤销该处控制措施。乙方负责将跟进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应的检查表内交甲方保存。

20、乙方负责检查、清理、更换鼠、虫害监察器,对于已经失效的监察器应立即更换并将更换下来的监察器带离厂区,不能随意的抛弃在甲方范围内。换并将更换下来的监察器带离厂区,不能随意的抛弃在甲方范围内。

21、乙方不能将捕获的鼠类遗弃于甲方的范围内。

2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效果进行跟踪巡查,并定期(时间由甲方定)采取谈话/书面等形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评估,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督促本公司的员工改进服务质量,并配合甲方完成鼠,虫害控制计划。

23,甲方质量负责人不定期(时间由甲方定)与乙方对服务范围内鼠虫害控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依据《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检验办法》,考核未达标,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24、当乙方未能按《合同》及合同附件的约定完成服务内容或因违约作业导致甲方人员伤亡,产品及物料的污染和损失,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的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防虫灭鼠合同篇十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灭鼠杀虫服务承包合同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

乙方:

一:承包项目及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每年(月)承包服务费(大写):甲方支付承包服务费用:

四、结算方式:每月完成作业后由甲方确认服务项目合格,并由乙方提供相关记录,付款方式:每三个月付一次款,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30天内付款(转账)。

五、甲方责任:

1、在承包期内应配合乙方工作,每次投(施)药应派人陪同,并在灭鼠杀虫灭蚁服务记录卡签名验收。

2、负责防鼠、防蝇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保养。

3、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鼠虫孳生地的整治和清理鼠迹、蟑迹。

4、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又未有效整改,应主动投诉。

5、其他:服务标准及验收标准见附件叁 服务报价见附件 四。

六、乙方责任:

1、按《武汉市市鼠虫害防治条例》、《武汉市灭鼠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在承包期内服务的项目控制在达标范围内。

2、所服务的项目,应有承包前的现场密度检测记录。承包期间服务频次,双方约定4-9月服务频次为4次/月次施药,10-3月服务频次为2次/月,并有记录资料提供给甲方。

3、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灭鼠杀虫白蚁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灭鼠杀虫消灭白蚁服务记录卡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

4、在承包期内所服务的项目属下列情况之一未能达标的,应负处罚责任:

5、有责任建议和指导甲方防鼠、防蝇灭蚁设施的安装和做好日常鼠虫害防治的巩固工作。

6、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向甲方提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所使用的`灭鼠杀虫灭蚁药物按国家规定要有“三证”或使用全国或市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急性灭鼠药或其他明文禁用药物,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应承担责任。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此“服务合约”及“补充条款内容”,并遵守服务质量的承诺及保证措施。

10、乙方在甲方范围内服务时,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将服务期间对甲方认知的有关设备、现场作业、产品生产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披露。

11、甲方要求乙方增加临时性服务项目,乙方不得推辞。其服务经费不再另付。

12、服务记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每次服务记录、每月服务月结报告、每月鼠虫害监测报告及每月鼠虫防治工作计划,并交给甲方质量负责人审阅签名确认。

13、乙方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交由甲方存档,并保证相对的固定以确保有关人员熟悉甲方的环境以保持鼠、虫害工作控制的连贯性。

14、在服务期间,乙方所使用的灭鼠、杀虫灭蚁药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禁止使用禁令的灭鼠、杀虫药物,并且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如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临时登记证明、灭鼠、杀虫药安全技术说明书、配制方法等。须保证所使用的灭鼠、杀虫药在有效期内,若有变动或更新,请及时向甲方提供最新的版本。每次服务完成后,必须在服务记录表上注明所使用灭鼠、杀虫药的生产批号、生产厂商、产品有效期限、产品浓度、配制浓度、配制用量、使用地点。

15、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临时存放/配制药剂,并保证不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污染用完的容器及施药完毕后的器械和剩余药物,必须带离甲方范围内。

16、室内仅限用粘鼠胶板/捕鼠笼及驱鼠器,而灭鼠毒饵仅限厂区外围使用并确保其密封性完好,布防位置依据乙方提供鼠虫害、白蚁防制服务实施技术方案。

17、粘鼠胶、捕鼠笼、灭鼠毒饵箱的编号,摆放位置与图纸上的编号必须一致,乙方有责任根据鼠害活动情况合理分布灭鼠器械/药剂的位置,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新后的分布示意图,并保证其准确性。

18、乙方应根据灭鼠毒饵情况(如变质或失效)采取更换补充新的鼠毒饵(必须是块

状,不能是颗粒、粉末或壳类)、粘鼠板、鼠笼,以确保其有效性,并做好日常的清洁维护。

19、甲方一旦发现鼠类活动增加,应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应该在接到通知的当天到甲方妥善处理鼠类,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跟进措施。针对有活动的地点,乙方应有其周边增加粘鼠胶、鼠笼及鼠毒饵箱,并加强检查,直至一个月的时间内,该处没有发现新的活动痕迹为止,才能撤销该处控制措施。乙方负责将跟进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应的检查表内交甲方保存。

20、乙方负责检查、清理、更换鼠、虫害监察器,对于已经失效的监察器应立即更换并将更换下来的监察器带离厂区,不能随意的抛弃在甲方范围内。换并将更换下来的监察器带离厂区,不能随意的抛弃在甲方范围内。

21、乙方不能将捕获的鼠类遗弃于甲方的范围内。

2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效果进行跟踪巡查,并定期(时间由甲方定)采取谈话/书面等形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评估,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督促本公司的员工改进服务质量,并配合甲方完成鼠,虫害控制计划。

23,甲方质量负责人不定期(时间由甲方定)与乙方对服务范围内鼠虫害控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依据《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检验办法》,考核未达标,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24、当乙方未能按《合同》及合同附件的约定完成服务内容或因违约作业导致甲方人员伤亡,产品及物料的污染和损失,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的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防虫灭鼠合同篇十三

一:承包项目及范围:

二、承包期限:20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20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每年(月)承包服务费(大写):甲方支付承包服务费用:

四、结算方式:每月完成作业后由甲方确认服务项目合格,并由乙方提供相关记录,付款方式:每三个月付一次款,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30天内付款(转账)。

五、甲方责任:

1、在承包期内应配合乙方工作,每次投(施)药应派人陪同,并在灭鼠杀虫灭蚁服务记录卡签名验收。

2、负责防鼠、防蝇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保养。

3、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鼠虫孳生地的整治和清理鼠迹、蟑迹。

4、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又未有效整改,应主动投诉。

六、乙方责任:

1、按《武汉市市鼠虫害防治条例》、《武汉市灭鼠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在承包期内服务的项目控制在达标范围内。

2、所服务的项目,应有承包前的现场密度检测记录。承包期间服务频次,双方约定4-9月服务频次为4次/月次施药,10-3月服务频次为2次/月,并有记录资料提供给甲方。

3、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灭鼠杀虫白蚁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灭鼠杀虫消灭白蚁服务记录卡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

4、在承包期内所服务的项目属下列情况之一未能达标的,应负处罚责任:

5、有责任建议和指导甲方防鼠、防蝇灭蚁设施的安装和做好日常鼠虫害防治的巩固工作。

6、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向甲方提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所使用的灭鼠杀虫灭蚁药物按国家规定要有“三证”或使用全国或市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急性灭鼠药或其他明文禁用药物,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应承担责任。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此“服务合约”及“补充条款内容”,并遵守服务质量的承诺及保证措施。

10、乙方在甲方范围内服务时,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将服务期间对甲方认知的有关设备、现场作业、产品生产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披露。

11、甲方要求乙方增加临时性服务项目,乙方不得推辞。其服务经费不再另付。

12、服务记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每次服务记录、每月服务月结报告、每月鼠虫害监测报告及每月鼠虫防治工作计划,并交给甲方质量负责人审阅签名确认。

13、乙方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交由甲方存档,并保证相对的固定以确保有关人员熟悉甲方的环境以保持鼠、虫害工作控制的连贯性。

14、在服务期间,乙方所使用的灭鼠、杀虫灭蚁药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禁止使用禁令的灭鼠、杀虫药物,并且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如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临时登记证明、灭鼠、杀虫药安全技术说明书、配制方法等。须保证所使用的灭鼠、杀虫药在有效期内,若有变动或更新,请及时向甲方提供最新的版本。每次服务完成后,必须在服务记录表上注明所使用灭鼠、杀虫药的生产批号、生产厂商、产品有效期限、产品浓度、配制浓度、配制用量、使用地点。

15、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临时存放/配制药剂,并保证不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污染用完的容器及施药完毕后的器械和剩余药物,必须带离甲方范围内。

16、室内仅限用粘鼠胶板/捕鼠笼及驱鼠器,而灭鼠毒饵仅限厂区外围使用并确保其密封性完好,布防位置依据乙方提供鼠虫害、白蚁防制服务实施技术方案。

17、粘鼠胶、捕鼠笼、灭鼠毒饵箱的编号,摆放位置与图纸上的编号必须一致,乙方有责任根据鼠害活动情况合理分布灭鼠器械/药剂的位置,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新后的分布示意图,并保证其准确性。

18、乙方应根据灭鼠毒饵情况(如变质或失效)采取更换补充新的鼠毒饵(必须是块状,不能是颗粒、粉末或壳类)、粘鼠板、鼠笼,以确保其有效性,并做好日常的清洁维护。

19、甲方一旦发现鼠类活动增加,应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应该在接到通知的当天到甲方妥善处理鼠类,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跟进措施。针对有活动的地点,乙方应有其周边增加粘鼠胶、鼠笼及鼠毒饵箱,并加强检查,直至一个月的时间内,该处没有发现新的活动痕迹为止,才能撤销该处控制措施。乙方负责将跟进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应的检查表内交甲方保存。

20、乙方负责检查、清理、更换鼠、虫害监察器,对于已经失效的监察器应立即更换并将更换下来的监察器带离厂区,不能随意的抛弃在甲方范围内。换并将更换下来的监察器带离厂区,不能随意的抛弃在甲方范围内。

21、乙方不能将捕获的鼠类遗弃于甲方的范围内。

2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效果进行跟踪巡查,并定期(时间由甲方定)采取谈话/书面等形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评估,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督促本公司的员工改进服务质量,并配合甲方完成鼠,虫害控制计划。

23,甲方质量负责人不定期(时间由甲方定)与乙方对服务范围内鼠虫害控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依据《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检验办法》,考核未达标,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24、当乙方未能按《合同》及合同附件的约定完成服务内容或因违约作业导致甲方人员伤亡,产品及物料的污染和损失,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的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虫灭鼠合同篇十四

灭鼠保粮、保健康。为消灭老鼠传播疾病,把猪场、宾馆、超市一切娱乐场所建成和谐单位,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甲方:

乙方: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在投药一个月后,要达到甲方灭鼠范围内基本无鼠。

2、合同期内,乙方负责现甲方灭鼠范围内无鼠患,如小范围内出现鼠类增多,乙方接到甲方通知需及时赶到灭鼠。

3、投药时使用国家受卫会支付宝的无环境污染的灭鼠杀鼠剂,如乙方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猪场牲猪照价赔款)。

1、甲方给乙方提供配制毒饵的工具和场地照明手提灯。

2、乙方投药所需的毒饵(谷物)由甲方免费侍应。

3、乙方每次来甲方灭鼠免费食宿。

采取晚上直观法和粉剂法。

全年报酬:万仟佰拾元。

投药后付款:万仟佰拾元。

半年付款:万仟佰拾元。

合同期满付清余款。

1、如乙方未成到甲方要求,乙方退还所收的款项。

2、合同期满验收后,如甲方不能按合同如期支付款项,每推迟一天,计付乙方100元1天的滞纳金,以此类推。

3、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将灭鼠工作转让他人承包或自行灭鼠,其合同商定金额不变。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防虫灭鼠合同篇十五

二、承包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每年(月)承包服务费(大写):甲方支付承包服务费用:

四、结算方式:每月完成作业后由甲方确认服务项目合格,并由乙方提供相关记录,付款方式:每三个月付一次款,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30天内付款(转账)。

五、甲方责任:

1、在承包期内应配合乙方工作,每次投(施)药应派人陪同,并在灭鼠杀虫灭蚁服务记录卡签名验收。

2、负责防鼠、防蝇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保养。

3、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鼠虫孳生地的整治和清理鼠迹、蟑迹。

4、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又未有效整改,应主动投诉。

六、乙方责任:

1、按《________市鼠虫害防治条例》、《____市灭鼠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在承包期内服务的项目控制在达标范围内。

2、所服务的项目,应有承包前的现场密度检测记录。承包期间服务频次,双方约定4-____月服务频次为4次月次施药,10-____月服务频次为2次月,并有记录资料提供给甲方。

3、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灭鼠杀虫白蚁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灭鼠杀虫消灭白蚁服务记录卡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

4、在承包期内所服务的项目属下列情况之一未能达标的,应负处罚责任:

5、有责任建议和指导甲方防鼠、防蝇灭蚁设施的'安装和做好日常鼠虫害防治的巩固工作。

6、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向甲方提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所使用的灭鼠杀虫灭蚁药物按国家规定要有三证或使用全国或市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急性灭鼠药或其他明文禁用药物,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应承担责任。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此服务合约及补充条款内容,并遵守服务质量的承诺及保证措施。

10、乙方在甲方范围内服务时,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将服务期间对甲方认知的有关设备、现场作业、产品生产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披露。

1

1、甲方要求乙方增加临时性服务项目,乙方不得推辞。其服务经费不再另付。

1

2、服务记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每次服务记录、每月服务月结报告、每月鼠虫害监测报告及每月鼠虫防治工作计划,并交给甲方质量负责人审阅签名确认。

1

3、乙方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交由甲方存档,并保证相对的固定以确保有关人员熟悉甲方的环境以保持鼠、虫害工作控制的连贯性。

1

4、在服务期间,乙方所使用的灭鼠、杀虫灭蚁药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禁止使用禁令的灭鼠、杀虫药物,并且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如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临时登记证明、灭鼠、杀虫药安全技术说明书、配制方法等。须保证所使用的灭鼠、杀虫药在有效期内,若有变动或更新,请及时向甲方提供的版本。每次服务完成后,必须在服务记录表上注明所使用灭鼠、杀虫药的生产批号、生产厂商、产品有效期限、产品浓度、配制浓度、配制用量、使用地点。

1

5、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临时存放配制药剂,并保证不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污染用完的容器及施药完毕后的器械和剩余药物,必须带离甲方范围内。

1

6、室内仅限用粘鼠胶板捕鼠笼及驱鼠器,而灭鼠毒饵仅限厂区外围使用并确保其密封性完好,布防位置依据乙方提供鼠虫害、白蚁防制服务实施技术方案。

1

7、粘鼠胶、捕鼠笼、灭鼠毒饵箱的编号,摆放位置与图纸上的编号必须一致,乙方有责任根据鼠害活动情况合理分布灭鼠器械药剂的位置,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新后的分布示意图,并保证其准确性。

1

8、乙方应根据灭鼠毒饵情况(如变质或失效)采取更换补充新的鼠毒饵(必须是块状,不能是颗粒、粉末或壳类)、粘鼠板、鼠笼,以确保其有效性,并做好日常的清洁维护。

1

9、甲方一旦发现鼠类活动增加,应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应该在接到通知的当天到甲方妥善处理鼠类,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跟进措施。针对有活动的地点,乙方应有其周边增加粘鼠胶、鼠笼及鼠毒饵箱,并加强检查,直至一个月的时间内,该处没有发现新的活动痕迹为止,才能撤销该处控制措施。乙方负责将跟进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应的检查表内交甲方保存。

20、乙方负责检查、清理、更换鼠、虫害监察器,对于已经失效的监察器应立即更换并将更换下来的监察器带离厂区,不能随意的抛弃在甲方范围内。换并将更换下来的监察器带离厂区,不能随意的抛弃在甲方范围内。

2

1、乙方不能将捕获的鼠类遗弃于甲方的范围内。

2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效果进行跟踪巡查,并定期(时间由甲方定)采取谈话书面等形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评估,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督促本公司的员工改进服务质量,并配合甲方完成鼠,虫害控制计划。

23,甲方质量负责人不定期(时间由甲方定)与乙方对服务范围内鼠虫害控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依据《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检验办法》,考核未达标,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2

4、当乙方未能按《合同》及合同附件的约定完成服务内容或因违约作业导致甲方人员伤亡,产品及物料的污染和损失,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的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灭鼠保粮、保健康。为消灭老鼠传播疾病,把猪场、宾馆、超市一切娱乐场所建成和谐单位,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合同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灭鼠范围:

三、甲方要求标准质量:

1、在投药一个月后,要达到甲方灭鼠范围内基本无鼠。

2、合同期内,乙方负责现甲方灭鼠范围内无鼠患,如小范围内出现鼠类增多,乙方接到甲方通知需及时赶到灭鼠。

3、投药时使用国家受卫会支付宝的无环境污染的灭鼠杀鼠剂,如乙方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猪场牲猪照价赔款)。

四、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给乙方提供配制毒饵的工具和场地照明手提灯。

2、乙方投药所需的毒饵(谷物)由甲方侍应。

3、乙方每次来甲方灭鼠食宿。

五、验收方法:

采取晚上直观法和粉剂法。

六、报酬及付款方式。

全年报酬:万仟佰拾元。

投药后付款:万仟佰拾元。

半年付款:万仟佰拾元。

合同期满付清余款。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成到甲方要求,乙方退还所收的款项。

2、合同期满验收后,如甲方不能按合同如期支付款项,每推迟一天,计付乙方100元1天的滞纳金,以此类推。

3、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将灭鼠工作转让他人承包或自行灭鼠,其合同商定金额不变。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防虫灭鼠合同篇十六

委托方全称(甲方):

服务方全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仙桃市鼠虫害防治条例》、《仙桃市灭鼠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规定,双方一致认为,必须做好鼠虫防治及日常的巩固工作,为确保服务质量,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二、承包期限: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每年(月)承包服务费(大写):甲方支付承包服务费用:

四、结算方式:每月完成作业后由甲方确认服务项目合格,并由乙方提供相关记录,付款方式:每三个月付一次款,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30天内付款(转账)。

五、甲方责任:

1、在承包期内应配合乙方工作,每次投(施)药应派人陪同,并在灭鼠杀虫服务记录卡签名验收。

2、负责防鼠、防蝇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保养。

3、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鼠虫孳生地的整治和清理鼠迹、蟑迹。

4、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又未有效整改,应主动投诉。

六、乙方责任:

1、按《仙桃市鼠虫害防治条例》、《仙桃市灭鼠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在承包期内服务的项目控制在达标范围内。

2、所服务的项目,应有承包前的现场密度检测记录。承包期间服务频次,双方约定4-9月服务频次为4次/月次施药,10-3月服务频次为2次/月,并有记录资料提供给甲方。

3、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灭鼠杀虫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灭鼠杀虫服务记录卡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

5、有责任建议和指导甲方防鼠、防蝇设施的安装和做好日常鼠虫害防治的巩固工作。

6、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向甲方提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所使用的灭鼠杀虫药物按国家规定要有三证或使用全国或市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急性灭鼠药或其他明文禁用药物,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应承担责任。

8、在双方配合下在一个月内完全控制仓库里的鼠害,杜绝鼠害咬坏产品,在第二个月如再有咬坏产品的现象,可在当月服务费内扣除老鼠所咬坏产品的实际费用(按出厂价计算),如不足,应从下月服务费中扣除。

9、乙方技术服务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解决。否则,甲方可终止合同。

10、服务应及时到位,保证服务质量。

七、其它:见附件一。

八、本合同书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违约。

九、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采用的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同一编号)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外,上报协会、辖属区(县级市)爱卫办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防虫灭鼠合同篇十七

甲方:乙方:

为消灭老鼠传播疾病,把猪场、宾馆、超市一切娱乐场所建成和谐单位,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灭鼠范围:

三、甲方要求标准质量:

1、在投药一个月后,要达到甲方灭鼠范围内基本无鼠。

2、合同期内,乙方负责现甲方灭鼠范围内无鼠患,如小范围内出现鼠类增多,乙方接到甲方通知需及时赶到灭鼠。

3、投药时使用国家受卫会支付宝的无环境污染的灭鼠杀鼠剂,如乙方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猪场牲猪照价赔款)。

四、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给乙方提供配制毒饵的工具和场地照明手提灯。

2、乙方投药所需的毒饵(谷物)由甲方侍应。

3、乙方每次来甲方灭鼠食宿。

五、验收方法:采取晚上直观法和粉剂法。

六、报酬及付款方式全年报酬: 万 仟 佰 拾 元投药后付款: 万 仟 佰 拾 元半年付款: 万 仟 佰 拾 元合同期满付清余款。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成到甲方要求,乙方退还所收的款项。

2、合同期满验收后,如甲方不能按合同如期支付款项,每推迟一天,计付乙方100元1天的滞纳金,以此类推。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3393912.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