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消费的心得体会免费(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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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消费的心得体会免费(八篇)
时间:2022-11-21 15:29:32     小编:zd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篇1

我想围绕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这个主题以及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企业的健康发展,谈一谈自己的一点认识。也许能为家居企业创新营销之道打开一些思路。

第一、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根本保障。

大家都知道的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父论里面指出,消费是生产的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促进消费者利益时才应加以注意。市场经济是消费导向型经济,经营者只有关注和尊重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化,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理念,说起来容易,但要落实到行动上却并非易事。近年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牌的产品因为各种的原因发生问题,但在对待消费者方面各个企业却差异很大。有的比较冷漠百般狡辩,拖延处理。在座的都是消费者,我想大家都会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企业一再拖延,使事态一再扩大,最终引发全面的危机。也有的企业正视问题,积极表态,及时与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沟通,积极有效的推出合理解决措施,最终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关键在于理念不同,我们希望众多企业能够真正树立保护消费者的理念,时刻从消费者本位思考和处理问题,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健全消费维权机制,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全国各地消协相继在企业推动建立了一批消协联络站,这些企业自愿接受消协组织领导,健全处理消费纠纷的机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积极的贡献。最近中消协召开了全国消协企业联络站工作会议,在这个会上大家交流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和体会,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鉴。比如说在企业内部建立消费维权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定期培训、组织比赛、提升水平,制定有利于消费维权的制度、规则,推行质量担保、先行赔付,建立消费者维权保障基金,引进冷静期制度,实行无理由退换货,发生消费纠纷用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制度等。综合各个企业介绍,强化消费维权机制,是赢得消费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宝。我们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业在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业在这方面不断创新,作出更大的成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篇2

一、加大宣传力度。

3月15日,该局在县城太极游园广场设立宣传主会场,在各乡镇人口聚集区域设立宣传分会场。通过设立法律法规宣传版面、散发宣传单、设立投诉咨询服务台、设立真假商品鉴别台等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执法人员还在现场为广大群众讲解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教育并引导群众了解消费权益并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天共悬挂横幅25条,设立宣传版面8块,投诉咨询台10个,接受咨询68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7起,现场成功调解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0余元,发放消费维权宣传彩页10000份,各项宣传册1000份。

二、畅通举报投诉平台。

该局开展12315中心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观12315中心,了解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和受理、处理流程,现场参与纠纷调解,亲身感受12315中心消费维权工作。

三、成立应急执法分队。

县局成立应急快速处理分队,上班时间从早上8点到夜晚11点,吃住在单位,随时待命,及时办理中央电视台“3月15日”晚会现场转办和该局受理的申诉举报案件,做到快速反应,查处到位。3月15日晚,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人员在县局一楼大厅、各工商所在所里集中收看了中央电视台播放的3.15晚会直播节目。晚会期间,县局12315热线保持即时畅通,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好接听准备。各工商所执法人员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应急处理。

四、开展行政约谈。

就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问题召开会议,行政约谈城区4家医疗机构、3家商场、超市等,要求大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自律意识,树立依法执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提高自律意识,约束其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该局在县局后院和温县定点垃圾填埋场集中销毁了20类假冒伪劣商品,品种涉及酒类、饮料、服装、鞋、洗化用品、轮胎等共计92092个。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篇3

针对近年来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

(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

(三)消协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着登记管理不明确、编制经费不到位、履职能力不适应的情况。

(四)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维权,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

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xx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xx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

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xx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到了92.3%。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3.7倍。针对这一问题,在完善以消保法为龙头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制,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依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并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行,检查组自此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必将更全面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篇4

20xx年是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一年,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息息相关,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从消费者切身利益出发,以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提高金融稳定性,提升公众金融素质,支持行业发展,赢得社会尊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行为监管,建立和维护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以实现银行也整体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在这一工作中,分行营业部从上至下每一位领导和同事都为此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切实地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了一个高度重要的地位上,从自身工作的点点滴滴做起,发扬了为消费者着想的精神,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在这项工作中,我们也收获了许多工作经验与心得体会。

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事前预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责任心放在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才能做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为重、依法维权、协调处置”为原则,在营销过程、服务质量、内控管理上进行优化,保证每一位银行从业人员深刻理解,充分认识消费者权利保护的重要性,提升银行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此外,我们也做到了对全社会的消费者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教育,以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为目的,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产品的认识水平,消除由于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惯例的不了解而导致的误解与矛盾。近年来公众对于银行服务的许多方面通过舆论、媒体都体现出了一定的意见,而这其中绝大多数问题都是由于公众对于银行业务、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造成的,这既对消费者享受金融服务造成了不便,也在侧面促成了部分群众对银行的消极态度。因此通过对消费者进行教育,能够较理想地提升银行的行业信誉和公信力。

对于消费者已经出现的问题,我们应继续深入投诉纠纷调解处置。在工作中我们做到对每一起投诉与反馈,均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切实体会对方的问题,通过疏导消费者的情绪,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纠纷,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缓解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与此同时,我们对于自身工作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也要加强自我检讨,提振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

在20xx年,我们必将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运筹百步,始于一步”的工作思路,本着“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完成任务”的精神状态,着力推进工作纲要的贯彻落实,稳步开展各项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篇5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做什么都有一个心理活动过程,心理学包括了很多,而消费心理学就是其中之一。我觉得学习了消费心理,无论是自己在从事以后的营销路,还是自己在作为消费者时都是有用的,起码不会那么容易上当或者说是花必要的钱买不必要的东西,而作为市场营销者对自己了解顾客的需要而做相应的措施,在市场中处于不败的地位也是有必要的。而现在我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的,那么懂得消费心理是必须的,对于自己推销自己的产品有着不可轻视的作用

比如说:青年人消费者心理

在我国,青年消费者人口众多,也是所有企业竞相争夺的主要消费目标。因此,了解青年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特征,对于店铺的经营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青年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特征具有以下几点:

1)追求时尚和新颖:青年人的特点是热情奔放、思想活跃、富于幻想、喜欢冒险,这些特点反映在消费心理上,就是追求时尚和新颖,喜欢购买一些新的产品,尝试新的生活。在他们的带领下,消费时尚也就会逐渐形成。

2)表观自我和体现个性:这一时期,青年人的自我意识日益加强,强烈地追求独立自主,在做任何事情时,都力图表现出自我个性。这一心理特征反映在消费行为上,就是喜欢购买一些具有特色的商品,而且这些商品最好是能体现自己的个性特征,对那些一般化、不能表现自我个性的商品,他们一般都不屑一顾。

3)容易冲动,注重情感:由于人生阅历并不丰富,青年人对事物的分析判断能力还没有完全成熟,他们的思想感情、兴趣爱好、个性特征还不完全稳定,因此在处理事情时,往往容易感情用事,甚至产生冲动行为。他们的这种心理特征表现在消费行为上,那就是容易产生冲动性购买,在选择商品时,感情因素占了主导地位,往往以能否满足自己的情感愿望来决定对商品的好恶,只要自己喜欢的东西,一定会想方设法,迅速做出购买决策。

老年人消费心理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中,如果企业必须注重分析中老年消费者的心理特征。中老年消费者所具有的心理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

1)富于理智,很少感情冲动:中老年消费者由于生活经验丰富,因而情绪反应一般比较平稳,很少感情用事,大多会以理智来支配自己的行为。因此,他们在消费时比较仔细,不会像年轻人那样产生冲动的购买行为。

2)精打细算:中老年消费者一般都有家小,他们会按照自己的实际需求购买商品,量人为出,注意节俭,对商品的质量、价格、用途、品种等等都会作详细了解,很少盲目购买。

3)坚持主见,不受外界影响:中老年消费者在消费时,大多会有自己的主见,而且十分相信自己的经验和智慧,即使听到商家的广告宣传和别人介绍,也要先进行一番分析,以判断自己是否需要购买这种商品。因此,对这种消费者,商家在进行促销宣传时,不应一味地向他们兜售商品,而应该尊重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向他们“晓之以理”,而不能希望对他们“动之以情”。

4)方便易行:对于中老年人来说,他们或者工作繁忙,时间不够用,或者体力不好,行动不便,所以在购物的时候,常常希望比较方便,不用花费很大的精力。因此,店铺应该为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以增加他们的满意度。

5)品牌忠诚度较高:中老年消费者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生活习惯,而且一般不会作较大的改变,因为他们在购物时具有怀旧和保守心理。他们对于曾经使用过的商品及其品牌,印象比较深刻,而且非常信任,是企业的忠诚消费者。

女性消费心理

在现代社会,谁抓住了女性,谁就抓住了赚钱的机会。要想快速赚钱,就应该将目光瞄准女性的口袋。店铺在市场销售中,应当充分重视女性消费者的重要性,挖掘女性消费市常女性消费者一般具有以下消费心理:

1)追求时髦: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对于女性消费者来说,就更是如此。不论是青年女子,还是中老年女性,她们都愿意将自己打扮得美丽一些,充分展现自己的女性魅力。尽管不同年龄层次的女性具有不同的消费心理,但是她们在购买某种商品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这种商品能否展现自己的美,能否增加自己的形象美,使自己显得更加年轻和富有魅力。例如,她们往往喜欢造型别致新颖、包装华丽、气味芬芳的商品。

2)追求美观:女性消费者还非常注重商品的外观,将外观与商品的质量、价格当成同样重要的因素来看待,因此在挑选商品时,她们会非常注重商品的色彩、式样。

3)感情强烈,喜欢从众:女性一般具有比较强烈的情感特征,这种心理特征表现在商品消费中,主要是用情感支配购买动机和购买行为。同时她们经常受到同伴的影响,喜欢购买和他人一样的东西。

4)喜欢炫耀,自尊心强:对于许多女性消费者来说,之所以购买商品,除了满足基本需要之外,还有可能是为了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向别人炫耀自己的与众不同。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她们会追求高档产品,而不注重商品的实用性,只要能显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她们就会乐意购买。

以上三种人群是较大的消费市场,所以要特别的注意了解。

消费心理学与很多方面都有联系,比如说广告与消费心理。有句话说:成功的广告必然是遵循消费心理规律的广告。有一则广告在我脑海中。女儿为年迈的老母洗脚,孩童见此,转身端来一盆水,稚嫩地说:“妈妈,您洗脚”,画面与语言的配合,烘托出一个感人的主题:献给母亲的爱。虽然整个广告只字未提产品的优点,但却给人以强烈的情感体验。这个广告巧妙地把对母亲的爱与产品相连,诱发了消费者爱的需要,产生了感情上的共鸣,在心中留下深刻美好的印象。因此,在广告有限的时空中以理服人地呈递信息,固然显得公正客观。但以情动人的方式,更容易感染消费者,打动他们的心。

人的心理真的是如海底捞针,难以捉摸。所以学习心理学是有必要的,无论是什么心理学,而且我觉得心理学是有趣的,去猜别人在想什么,当你知道了他想什么时,他会把你当神一样的或者把你当神经病,不过这跟我国情有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有了新的变化,如绿色消费的兴起。这又是一个新的营销路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篇6

为了与国际接轨,3月15日也定义成了我国的消费者权益日。日常消费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掌握的信息过少,往往容易掉入各种误区与陷井,为了维护消费者权利、曝光不法黑心厂商、彰显媒体的责任与公信力,315打假晚会自1991年在我国应运而生。30年的积累和沉淀,3月15日俨然已成为一个特殊的日子,在这一天里商家小心翼翼,民众满心期待。

那么,作为普通消费者的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我认为,“315”不仅是消费者的盛大节日,更是消费者权益的“提醒日”。我们广大消费者也需要主动维权、积极维权,捍卫自己神圣的权利。宪法与法律赋予了公民权利,公民就有责任维护好、行使好,“永不放弃”就是责任担当。公民的维权,是捍卫公民权利的尊严,是捍卫市场秩序的尊严,同时,还能够“倒逼”市场监管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具体到“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主题上来说,就是要从自身提高意识、注意风险。在使用、存储、分享个人信息时,及时鉴别和防范各种可能的危险源,防止个人信息被窃取。一旦个人信息遭泄露,网民也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唯有如此,才能使互联网真正成为让公民放心的安全之网,才能让每位消费者都能放心消费,才能让公众都享有“稳稳的幸福”。

总之,消费者权益还需要宣传与普及,不能只在315这天强调消费者权益,要让消费者认识到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消费者权益不能单单只靠政府部门的力量,还需依靠群众,曝光更多通过欺诈虚假宣传从中获利的企业,呼吁更多人关注、提倡、重视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们能会用、懂用、善用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向不良商家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说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篇7

春节前,我与父母到超市备年货。水果、保健品、酒水饮料、鸡肉牛肉羊肉什么的,还有各式各样的零食,就像不用钱似的,买了整整一车!付款时老爸好像回过神来,对老妈说:“是不是太多啦?”妈妈毫不犹豫:“不会不会,你忘啦?去年正月十几菜就不够啦,而且那时买还特贵!你看现在超市促销,还不多买点?”爸爸无言以对,而我,巴不得再多来点!于是,一大堆年货就搬回了家。春节期间大吃大喝自不必说,可到了元宵再打开冰箱,满满当当,竟不见有少的迹象!再看客厅的茶几上、储物间,我的妈呀,好像比年前还多了!因为来的各位亲朋好友都没空着手呀。而一些尚未开箱的水果已经开始飘出别样的气味了……白白浪费了这么多食物,唉!

生活中还有好多盲目消费的例子,比如:偶尔吃到一种东西,觉得特好吃,没吃过瘾,于是下次就发了狠地多买一些,可当真到随你吃时又感觉很一般了,于是剩下的就变成了收藏品,直到有一天,腐烂味从某个角落飘出,才让你忽然想起它……

最近电视里的公益广告一直在播放餐桌上各式各样的浪费,看了真是让人震惊,同时也让我们脸红!正是我们没有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才使得这么多宝贵的资源白白浪费!

在此,我要向所有人呼吁:珍惜资源,理性消费!简单地说就是购物前要有规划:要买什么,要买多少?不要到了商场超市后边看边买,否则在看到琳琅满目的商品及各种各样的促销后就很容易失控,造成日后的各种浪费。特别是食品,因为食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过了保质期没有吃完,就只能成垃圾了。吃多少买多少,这样既保证了食品安全,又能减少浪费,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科学理性消费不仅是为自己省钱,而且也达到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利家利国,多好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篇8

昨天是3月15日消费者的节日,我昨天晚上看了央视的三一五晚会以后,我十分的感慨,这次和往年一样,都曝光了很多黑心商人的一些令人十分不齿的行为,看了这一次的晚会我对这些可怜的消费者感到十分的同情。

这次令我最寒心的就是麦当劳,麦当劳它是全球连锁的,没想到他们会这么黑心,这样的快餐店应该尽早曝光他。记者就去调查了一下,到了里面,工员们虽然看着特别忙,其实他们闲得很,他们炸出来的所有的薯条什么的,全都已经超过了保质期,它们的机器都发出了嘀嘀嘀嘀的响声,他们也不管,继续把更多的油炸类食品放进了保温箱。而且,令我们更加不齿的是,一个员工他拿出了很多牛肉,但是不小心掉在了地下,但是他们仍然不以为然的把那掉在地上了的牛肉给顾客吃。这是多么的恶心呀,这样的,应该趁早把他在全球的店都给拆了,以免他再一次祸害人间。

然后讲的就是金子,千足金、三个九,这些都是我们经常在黄金销售商店里看到表示黄金纯度的字眼。央视3.15晚会曝光黄金行业乱象,所谓的千足金,它意味着我们购买的黄金首饰是由纯度能够达到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黄金打造出来的。

但是加了“铱”就不行了,很多都没达标,而是添加了另一种元素,“铱”在化学元素周期表当中与黄金紧挨着,它的密度与黄金非常地相似,但它的价格是黄金的五到十分之一。有很多很多的厂家把“铱”缠在金子中,做成首饰来卖给消费者,他们那这些金子就当真正的金子一样买,甚至价格还比金子还贵,如果大家都去买他的金子,那他就赚大了。

在我们的身边,有很多很多不良的企业家,他们会在很多很多的商品上做手脚,但是卖的价格比真品的还要贵,所以,以后我们就不要买他们的,让他们的奸计永远的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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