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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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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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顾客,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为便于有效开展业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定以下协议书:

乙方委托甲方的业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为___________元以本协议为准。

1、如果乙方是为公司或商标起名,甲方将协助乙方通过工商局名称查询或商标局名称检索这一关,如有重名现象,甲方将为乙方在三天后提供新的名称方案。

2、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8个名称方案,标识每次2.5个方案。取名设计师定出方案后,乙方如有其他考虑、要求及希望,可双方商议,另取新的名称方案。

3、如乙方自行提出新的名称方案,则不限个数与次数,由取名设计师负责判断或推荐理想的名称。

4、个别客户如有其它特殊目的,经五次反复后仍举棋不定,建议客户另请高明,费用不退。

5、如乙方收到名称方案后一周内无反馈,甲方即视为已经满意且已通过名称查询或名称标识检索,甲方对乙方业务承诺履行完毕。

6、如果乙方业务为个人起名或改名,则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5个名称方案,如果乙方不满意,c类还可以给付一套方案,b类和a类直至乙方满意为止。

7、甲方采取一次性预先收费方式。

1、乙方经过对甲方公司业务整体了解后,填写相应登记表格,办理交费手续。取名设计师开始正式工作后,中途不退费。

2、为达到最佳效果,建议具有决定权人能够亲自前来,并清楚表达希望和要求,以便双方有效沟通。

3、如时间允许,建议乙方留出足够时间,以便甲方能够更好地构思与创作。领取方案时,请带来全额交费收据证明。

4、乙方收到方案后如有问题,应于一周内及时反馈信息,过期甲方则按新业务对待。

5、凡老客户,如再与本公司有业务接触时,本公司将优先予以安排。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二

甲方:

乙方:

为回报客户,体现中国移动“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校讯通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承诺从年月开始使用中国移动校讯通业务,并承诺至少使用至年月。

1.亲情语音:学生可以使用校园内安装的话机,免费给家长打电话,每月可以免费通话60分钟;可打3个亲情号码,而只需从开通校讯通业务的家长的一部付费手机话费中扣费,其他亲情号码不另收费。

请填写学生在校信息及亲情号码,注意家长付费手机号码为第一个必填亲情号码,且亲情号码必须为本地移动号码。

学生姓名所在学校名称班级。

第一个亲情号码:与学生关系:家长签字:

第二个亲情号码:与学生关系:

第三个亲情号码:与学生关系:

2.平安短信:学生进、出学校刷卡,业务系统自动给家长发送学生到、离校短信。甲方在签订协议10天左右方可收到校讯通卡。

3.家校互动:学校、班主任、科任老师通过校讯通平台将学生在校情况、评语、成绩、作业、通知等向家长发送,学生家长也可以使用手机、校讯通平台进行信息回复,并可向班主任留言,实现学校、家庭互动的教育网络。甲方在签订协议10天左右方可正常接受信息短信。

二、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甲方在业务承诺使用期结束后,若需结束使用此业务,可通过编辑0000发送至10086取消,乙方不主动为甲方进行业务开通或取消操作。甲方转资费品牌、过户,活动中的业务将带入新资费品牌,过户时甲方必须自行取消“校讯通”业务。如因甲方过户不自行取消“校讯通”而引起的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协议到期,若甲方不主动退订该项业务,系统将按照业务资费标准收取费用。

三、甲方须保证所开通的号码真实且为本人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等情况致使协议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三

籍贯:____。

户籍所在地:____。

现住址:____。

身份证号:____。

联系电话: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市场的业务开拓,签订本合作协议,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市场的业务开拓。

(2)乙方为甲方公司所辖部门为:____市场部。

(3)乙方直接上级主管:____市场部经理。

(2)对于业务员带来的客户,经过公司活动才能签单的,10万以下提成500元,10万以上提成1000元。

(3)提成的发放时间:

第一批提成50%,在收到第一笔工程款开工时支付,

第二批提成30%,竣工验收完工,资料归档后支付;

第三批10%年底支付,第四批10%第二年6月发放。

(2)按每人每月完成二单业务签单或一个业务签单达12万以上(主材除外),完成一个签单(不足12万),每月补助只发1200元,未完成一个签单只发放基本补助费的600元;但必须完成6个以上有效单,否则每少一个有效单扣50元。连续三个月不完成任务的,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有效单是指将客户带到过公司,并与设计师沟通量房的。

(4)业务员仅跟业主通过电话,并未能亲自带业主来公司的,不算业务员业绩,业务员来单必须提前半小时在公司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公司来单。全年完成任务100万补发原扣发的补助费用。

(2)在无泄露甲方业务秘密的情况下,解除协议时所有费用将在半年后10天内发放。

(1)按甲方公司作息制度上下班,加班时禁止玩游戏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上班时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款(视情节轻重)20—100元。

(3)服从甲方公司上级主管安排的日常工作和临时交待的工作,并勤奋工作、团结同事。

(4)未经公司许可禁止动用公司电脑或预算等资料,如有违者轻者罚款,重者追究其经济责任。

(5)严守公司机密,不得出卖公司商业信息或公司机密,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并予解除本协议,情节严重者,将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6)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公司制定的办公室管理制度和员工手册。

(7)维护甲方整体形象和利益,不做有损甲方及甲方客户利益的事,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8)每天早晚必须到甲方公司汇报工作,外出随时向甲方报告行踪。

(9)乙方如有连续三个月工作不作为(无业务单)或消极怠工,甲方将无条件终止协议。

(10)乙方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由乙方自行购买,甲方也可以为乙方代买,但所需的费用将从乙方的待遇中扣除。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负责。

(11)乙方解除本协议时,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并按甲方的要求移交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补助费及所有提成。

(12)乙方的工作范围详见甲方制定的“业务员岗位描述”。

(1)定期对乙方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工作指导。

(2)及时发放乙方的劳动报酬。

(3)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工作条件。

(4)根据运作情况及时做出业务调整。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按时上班,迟到按每分钟罚2元计算,迟到罚款超过乙方当日基本补助时按扣除当日基本补助计算,无请假条或无故不上班按旷工计算,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有权扣发当月基本补助及所有提成。

(2)乙方顶撞、怠慢客户、工作不负责任、私自炒单、向工程队或甲方客户收取不应得费用、泄露甲方机密、违反国家和河源市有关法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并予以留用察看或开除,情节严重者,将送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3)乙方违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手册,遵照规章制度和手册的罚则执行。

(4)如果乙方对甲方散布一些不利于甲方的谣言,一经发现,扣除当月补助,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将其开除并送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5)乙方擅自解除本合作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遇下列情况甲方有权遣散乙方,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或补发乙方半个月的基本补助(主动终止本协议的不享受此列)。

(1)甲方因业务萎缩或转行时。

(2)甲方因业务关系终止合作时。

(3)遇不可抗力因素使甲方无法正常营业时。

(4)甲方资产重组时。

本协议合作期为壹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约期满,双方合作愉快可续签,本合约解释权属于甲方。

甲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甲方:(印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印鉴)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四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务。

第五条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条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最小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为增加之累计单位。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九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奥姆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十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r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费________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各营业。

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电信总局备查。前项详细收费标准,应依电信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甲方之收费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调整后之详细收费资料,应于调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二十一条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而终止租用,致租用期间未满一个月者,应一次补足未满期间之各项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因欠费、违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业务者,暂停使用期间仍应缴纳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移设者,于待移期间各项费用仍应照缴,但因甲方缺乏机线设备办理暂拆者,免收暂拆施工费及待移期间月租费。

第二十三条乙方起租月或终止租用月之当月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其每日租费以全月租费三十分之一计收。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采按年缴费之方式,于租期届满时欲终止使用者,应填写申请表,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承诺续用。

第二十五条乙方若享有签约年限折扣,在合约期间内欲提前解约者,除依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终止租用手续外,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或移设时应缴纳之各项费用,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缴纳,如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业务之服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若已备妥机线设备并通知乙方预定装设或移设日期时,乙方因故申请注销,其已缴之接线费、移设费或工料费概不退还。乙方如说明原因要求延后办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个月,逾期即予注销,所缴建设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八条乙方每月应缴之各项费用,应于甲方通知之缴费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纳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甲方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其月租费结算至拆机日止。乙方同意各项通联记录及帐务纪录均以甲方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是否缴费均以甲方帐务系统内之纪录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所缴纳各项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无息退还之:

一、溢收之月租费。

二、已缴纳之接线费、移设费、工料费、预缴保证金,因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该申请事项办理者。

三、预缴之保证金于租满最短期间者。

第三十一条本业务所需乙方端设备及数据终端设备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备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维持乙方租用之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在限期内尽速修复。甲方若预先计划更动其设备或停机,须于一周前公告于网页上,并寄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时遇有障碍,应即通知甲方查修处理。但乙方自备设备部分应由乙方先自行检验,确认无障碍后,尽速通知甲方查修处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乙方申请拆除、移设所租设备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设前亦同。

第三十四条甲方机线设备发生障碍、阻断或错误而不能通信时,甲方除按本协议之约定扣减租费外,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基于维持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之正常运作,必要时得派员查验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绝。

第三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视其情节轻重于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间内暂停其使用或终止其租用,并由乙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一、乙方通信内容有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治安、违背公众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事,经有关机关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业务,有窃取、破坏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经审查认可,利用其数据通信设备传递他人之数据或供他人作数据交换者。

四、乙方将租用之设备,私自转让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变更租用之设备或改变其性能、业务用途或装设地点者。

第三十七条甲方对因提供本业务所知悉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乙方要求查阅其本身数据,或有下列符合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它相关法令规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前开数据: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第三款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后补之。

第三十八条甲方为紧急应变之需要,得径行缩短本业务之使用时间或暂停其租用,并将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应按缩短或暂停之时间而减少或停收其租费。

第三十九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

第四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损毁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甲方订定赔偿价格时,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四十一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时,应于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报纸公告,并请乙方于二个月内至甲方处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之手续。

第四十二条甲方如因情事变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时得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业务之经营,惟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惟除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外,甲方不负其它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份。

第四十四条乙方如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请求处理,甲方将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四十五条因本协议条款涉讼时,系争金额如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电信相关法令及甲方各项服务营业规章有关规定办理。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五

为维护公司与业务代表相互之间的权益,特此立下协议书。

以下协议内容中“公司”指_______公司

“业务代表”指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代表需要同意以下事项:

1.在_____________地区代表公司去销售_____________产品。

2.对所有现有客户与潜在客户都能代表公司去销售产品并且秉持公司的政策原则。

3.随时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并告知最新进展,并迅速将订单透过电子邮件或任何方式通知公司。

4.在业务所及的区域范围之内,若碰到任何有关公司顾客的问题则需要通知公司。

6.业务代表若想终止此协议,则需要在终止协议的30天前告知公司。

7.一旦终止此协议,则必须迅速归还所有公司所提供之产品相关数据。

公司需要同意下列事项:

1.支付业务代表以下之业务佣金:

(a)除了第5项所列之项目之外,百分之__________的已付款业务金额。

(b)除了第5项所列之项目之外,百分之__________的未付款业务金额。

2.若业务代表与顾客在产品价格与数量上协议特别的折扣时,则未来此份交易的业务佣金百分比例需要重新与公司协议。

3.当公司已与客户完成交易,且公司亦完成付款给业务代表之后,若其客户进行退货或索偿成立,则此部份佣金应在下一次的佣金额度中予已扣除。

4.当公司已收到客户全额的帐款,则公司应将所应付之业务佣金存入业务代表之银行账户。

5.除非双方另有协议, 否则在以下状况成立的时候,公司不需支付任何佣金给业务代表:

6.公司需要提供适当数量的销售文件给业务代表,包括有关公司与产品的相关信息以利业务代表进行产品销售。

7.公司若想终止此协议,则需要在终止协议的30天前告知业务代表。

8.______________有更动产品订价、规格、促销方式与产品政策的权利。

9.经双方正式同意与签名之后,此协议书的有效期间为____年___个月。

公司:______________

业务代表:__________

签订于______________

保险业务居间合约

合约编号:________

立合约书人: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 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 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 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_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 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 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民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地区业务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国内互联网用户群体日趋庞大,为开拓__________的用户市场,给更多用户提供服务,完善会员制度,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决定在乙方所在地区建立航空机票网络销售相关服务的战略合作关系。为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就乙方对“__________会员发展业务”在指定地区进行代理并作市场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基本条件

__________执行单位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双方通过合作,同意由乙方发挥地域优势,为甲方的电子客票用户、网上用户,提供民航机票(国内、国际)航班咨询、预订、出票、确认与更改、当地配送等服务以及相关的其他旅游、酒店订房服务。

乙方确认具有上网条件、具有送票上门能力、具备bsp代理人资格、具备国际航协itat认证资格。并熟悉或通过培训后熟悉__________网会员地区代理制度、会员业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

甲方提供依托中国民航gds系统建立的电子商务旅游网站,在线提供预订机票、预订酒店、预订行程等服务,可供用户在线实时查询国内所有航空公司的实时、多舱位、明折明扣等机票信息功能,同时为乙方提供拓展销售渠道、提高企业知名度、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长销售额的强有力的途径。

二、代理授权形式、期限及费用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年度__________网在______的普通/独家代理,承担__________网在该地区的网站会员发展工作和网站机票销售业务。授权期限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内能正常运营并完成甲方销售指标的,可以续签代理权。

乙方要求成为普通代理的,不需交纳加盟费用;乙方要求成为独家代理的,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应按_____元/月的标准向甲方交纳加盟费。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制定__________网会员发展业务的各项条款;

3.对乙方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技术和业务培训;

6.独家代理在协议有效期内,在乙方代理区域中,甲方不再在该区域中另行征召代理人;

7.甲方将协助独家代理商在该地区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有任何破坏甲方商誉及品牌的行为;

8.甲方推出的其他相关业务,乙方有权优先获得代理资格。

五、有关加盟费及其他费用结算

1.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独家代理商应向甲方交纳不少于_____个月的加盟费;

4.当乙方全年发展的vip收费会员个数超过_____个,甲方另行给于奖励,奖励比例为:

1)超过_____不足_____(含)部分的,奖励该部分会员费的_____%;

2)超过_____不足_____(含)部分的,奖励该部分会员费的_____%;

3)超过_____以上的,奖励该部分会员费的_____%。

5.乙方在订票过程中,如对外收取服务费的,对贵宾会员不应收取;

6.当网站开通网上电子支付后,以网上支付方式付款的客户,其票款划拨到甲方的银行账户的,甲方应该在每月的30号前转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3.本协议部分条款的效力依本协议之规定而被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保密条款及其他条款的效力。

七、违约责任及代理终止程序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4.因乙方连续三个月新入会会员总数未达到_____个,该协议自动终止;

5.因提供服务方的服务原因造成客户投诉并要求赔偿,其全部责任由提供服务方承担;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联合开发汽车团购业务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协议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背景。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为达到共赢的目的,一致同意建立团购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就汽车团购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信守。

二、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战略合作,互利双赢”的合作方式,即甲方运用网络平台以及人脉资源为乙方作北京地区品牌车型的团购型市场推广,乙方以最优的汽车销售价格给予甲方,从而达到战略双赢。

三、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应当对客户数量、最优汽车销售价格等相关商业合作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次商业合作的相关内容,该条款不以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也不以合同的终止解除违约责任。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经乙方授权,在甲方网站上发布相关的车型信息及图片等;。

2、甲方在线上和线下开展各类汽车团购相关的活动,乙方有选择参加的权利。

3、甲方有义务维护其发布的汽车团购相关信息与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保持严格一致,并有义务维护乙方公司一切声誉。

4、因乙方服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5、由于乙方价格体系问题调整未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本站会员损失时,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给予甲方已成交客户相应差额的补偿。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合法经营证明文件;对提供给甲方的车型信息、服务信息等的合法性、真实性和严谨性负完全责任,并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信息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

2、乙方应及时将自己的更新信息(特别是车型价格调整)通知甲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乙方负责与客户达成交易后提供客户所需的发票或收据。

4、乙方确保给甲方介绍客户的价格不高于甲方实际操作价格(店内实际成交价)。

5、凡经甲方组织介绍到乙方的客户达成的交易,乙方均应对每次成交的日期、数量、成交金额、顾客姓名等作出详细如实的登记,并提供这些资料的副本给予甲方,以便核对存档。

六、支付与结算。

1、甲方向乙方推荐客户,乙方即按照相应比例返还甲方报酬。

计算方法:按照甲方介绍团购客户在乙方实际成交金额提取%计算。

2、结算日期:以每月作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1日为双方对账日期,如遇节假日,对账日期延后至下一个工作日,甲方于该日前把上个月所成交的客户名单传给乙方,乙方在接到名单明细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报酬。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结款,则乙方需每天支付当月支付结款额1%的滞纳金给甲方。

3、支付方式:汇款、支票或现金。

备注:甲方提供正规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与服务的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组织介绍的客户的汽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不得欺骗甲方组织介绍的客户或降低服务标准,如出现乙方欺骗甲方客户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

2、乙方提供不低于其他客户的相关服务标准给甲方组织介绍的客户。

3、因乙方提供的汽车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的客户纠纷,包括赔偿、法律诉讼等,乙方独立承担所有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八、协议签订与争议:

1、双方合作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5、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务。

第五条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条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最小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为增加之累计单位。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九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奥姆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十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r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费________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各营业。

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电信总局备查。前项详细收费标准,应依电信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甲方之收费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调整后之详细收费资料,应于调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二十一条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而终止租用,致租用期间未满一个月者,应一次补足未满期间之各项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因欠费、违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业务者,暂停使用期间仍应缴纳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移设者,于待移期间各项费用仍应照缴,但因甲方缺乏机线设备办理暂拆者,免收暂拆施工费及待移期间月租费。

第二十三条乙方起租月或终止租用月之当月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其每日租费以全月租费三十分之一计收。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采按年缴费之方式,于租期届满时欲终止使用者,应填写申请表,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承诺续用。

第二十五条乙方若享有签约年限折扣,在合约期间内欲提前解约者,除依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终止租用手续外,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或移设时应缴纳之各项费用,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缴纳,如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业务之服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若已备妥机线设备并通知乙方预定装设或移设日期时,乙方因故申请注销,其已缴之接线费、移设费或工料费概不退还。乙方如说明原因要求延后办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个月,逾期即予注销,所缴建设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八条乙方每月应缴之各项费用,应于甲方通知之缴费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纳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甲方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其月租费结算至拆机日止。乙方同意各项通联记录及帐务纪录均以甲方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是否缴费均以甲方帐务系统内之纪录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所缴纳各项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无息退还之:

一、溢收之月租费。

二、已缴纳之接线费、移设费、工料费、预缴保证金,因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该申请事项办理者。

三、预缴之保证金于租满最短期间者。

第五章维护与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业务所需乙方端设备及数据终端设备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备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维持乙方租用之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在限期内尽速修复。甲方若预先计划更动其设备或停机,须于一周前公告于网页上,并寄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时遇有障碍,应即通知甲方查修处理。但乙方自备设备部分应由乙方先自行检验,确认无障碍后,尽速通知甲方查修处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乙方申请拆除、移设所租设备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设前亦同。

第三十四条甲方机线设备发生障碍、阻断或错误而不能通信时,甲方除按本协议之约定扣减租费外,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基于维持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之正常运作,必要时得派员查验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视其情节轻重于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间内暂停其使用或终止其租用,并由乙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一、乙方通信内容有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治安、违背公众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事,经有关机关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业务,有窃取、破坏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经审查认可,利用其数据通信设备传递他人之数据或供他人作数据交换者。

四、乙方将租用之设备,私自转让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变更租用之设备或改变其性能、业务用途或装设地点者。

第三十七条甲方对因提供本业务所知悉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乙方要求查阅其本身数据,或有下列符合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它相关法令规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前开数据: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第三款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后补之。

第三十八条甲方为紧急应变之需要,得径行缩短本业务之使用时间或暂停其租用,并将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应按缩短或暂停之时间而减少或停收其租费。

第三十九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

第四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损毁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甲方订定赔偿价格时,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四十一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时,应于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报纸公告,并请乙方于二个月内至甲方处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之手续。

第四十二条甲方如因情事变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时得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业务之经营,惟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惟除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外,甲方不负其它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

第八章广告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份。

第九章申诉服务。

第四十四条乙方如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请求处理,甲方将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因本协议条款涉讼时,系争金额如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电信相关法令及甲方各项服务营业规章有关规定办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八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甲方对电信综合业务服务的需求,共同促进信息服务业的不断发展,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电信综合业务合作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中国电信综合业务。

二、项目地点: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协商的时间内,按照甲方认可的技术方案的要求开通。

业务,所有业务必须符合中国电信综合业务办理要求。

(2)甲方有权通过客户服务热线(10000)咨询乙方所办理业务、服务、资费方。

面的信息,对乙方进行监督考核。

(3)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每天按时正常营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所要求的业务任务,并保证业务质量符合中国电信行业。

标准的要求。

(2)乙方按照信息产业部统一规定的资费标准向用户收取相关通信费用。

(3)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相关业务标准。

(4)乙方应保证每天按时正常营业,每项业务信息保证真实有效。

服务原则用户至上,用心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若发生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变更,从而影响到本协议的合作和经营,变更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及时向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受让方移交本协议,以便继续履行本协议相应条款。任何一方变更,都不影响本协议履行;如果任何一方变更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变更无效。

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顺延的期限为年。若任一方希望在期限届满时终止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双方将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修改、调整本协议之内容或终止本协议。

一、变更:知另一方,若另一方对变更的协议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一周内与变更方协商,另一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变更方将视为双方同意新的协议条款。

二、延续: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顺延的期限为年。

若任一方希望在期限届满时终止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终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遇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本协议自行终止:

1、2、3、4、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因一方严重违反协议,损害双方利益的;因一方严重违反协议,致使本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的。

四、本协议有效期年,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算。期限届满后,若双方在本协议终止前,甲乙双方应向对方付清所有应付的款项,在款项结清前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对方追回所欠的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

一、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协议的内容。

二、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需要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删改、复制对方的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一、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在本协不可抗力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在该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的,不免除责任。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应在合理期限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四、本协议履行期间,由于政府行为(禁止性)或国家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一方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但仍可部分履行协议的,继续履行。

五、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发生后,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双方通报情况,以最大程度地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按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要求的,非违约方有权同时采取以下任何救济措施:

一、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

二、要求违约方采取及时、合理的补救措施;

三、要求违约方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同意,因本协议有关事宜引起的任何争议按如下方式解决:

二、若协议各方未能就争议达成一致时,则双方中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适用该会仲裁规则。

一、甲乙双方须真诚合作、互利互惠以为用户提供最佳电信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届满后,考虑到双方投资合作的基本权益保证的因素,甲方若与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二、乙方承诺提供优质的电信服务,若乙方服务标准不能达到国家信息产业部相关规定,由此引起用户投诉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任何一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若一方违反该条款,其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书面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九

甲方:

乙方:xxx移民留学服务中心。

双方就合作开展有关到xxxx技术移民/留学业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负责向甲方提供由澳洲政府批准的有关营业执照,移民代理执照等文件;

2、负责向甲方提供xxxx国情,移民政策与法规的详细资料;

4、负责终审与鉴定定居申请人(以下简称“客户”)的申请资格;

5、负责指导客户准备各种必要的申请材料;

7、负责定期将定居申请人的申请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甲方合作者;

8、当客户获得签证后,为客户提供有偿的后续服务,如接机,安排住处等服务。

1.作为乙方在中国的代理,开展有关xxx的定居代理服务;

2.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业务推广手段(包括广告宣传),进行业务推广活动;

3.组织“定居报告会”,由乙方负责派专家赴会,向客户讲解有关国家的定居法律政策;

6.将客户准备的各种材料,及时递交乙方;

7.将客户提供的各种前期必须支付的申请费用,及时支付给乙方;

8.负责监管客户所交的服务费用;如果客户申请成功,及时负责将属于乙方的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或由乙方指定人员前来提取;如果客户申请失败,负责按与客户签署的合同规定将款项及时退还客户。

3、服务费,技术移民xxxx美元。此项费用为甲方与乙方共同业务收益,并按以下的比例进行分配:甲方得xxxx美元,乙方得xxxx美元。如非客户个人原因申请失败,退xxxx美元,扣xxxx美元,甲方得xxxx美元,乙方得xxxx美元。如因客户中途中止申请,或提供虚假材料,被移民局查出,或不能提供应该提供的材料(如护照、无刑事犯罪公证、存款证明、合格的体检表等),或因其他各种原因不能成行,所收费用不退。以上费用在客户获得签证后由甲方支付乙方。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十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湖南华信求是地产矿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委托评估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评估目的:

二、评估范围:

三、评估基准日: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签章)受托方(签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彩铃服务相关事宜特签定本协议,供双方信守。

1.“彩铃(个性化回铃音)业务”是一项由被叫客户定制,为主叫客户提供一段音乐歌曲、其它特别的声音或其他录音来替代普通回铃音的业务。当客户申请开通彩铃业务之后,可以自行设定个性化回铃音,在其做被叫时,为主叫客户播放定制的个人铃音,来代替普通的回铃音。

2.彩铃有效期:每首彩铃的有效期为内容提供商自相关版权人处所获得的该个人铃音作品的有效许可使用期限。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

3.帐期:每月1日0时至当月末最后一日24时。

甲方本地_________网络移动电话用户。

当前为试用期,试用期甲方免收乙方相关信息费,试用用户总规模为_________户,每天开户限制为__________户,暂定试用期截止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公布信息。

1.月租费:乙方申请开通彩铃业务后,甲方按月收取乙方彩铃业务月功能费(待定_________元/月),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整月收取该月月租费。

3.乙方拨打特服号码(_________),甲方按各品牌现行网内通话费标准收取通话费。

4.乙方应于甲方规定的每月交费期内向甲方交纳上述通信费,试用期间免收月租费和铃音下载等信息费。试用期结束开始正式商用时,将收取相关信息费。

1.甲方对订制彩铃业务的移动电话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并向该移动电话机主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位于甲方_________网络覆盖范围且不处于关机、不在服务区、客户忙、呼叫转移、呼叫等待、以及其它无法接通的状态时,呼叫乙方的主叫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主叫方可听到乙方定制的个人铃音:

(1)拨打乙方移动电话时处在甲方移动网络覆盖范围内的甲方移动电话客户;

(2)位于_________行政区域范围,使用_________其他电信运营商号码拨打乙方移动电话的主叫方。

3.每首彩铃标注的有效期为内容提供商自相关版权人处所获得的该个人铃音作品的有效许可使用期限。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彩铃的期限以该彩铃有效期为限。彩铃下载入乙方“个人铃音库”后,只要乙方不删除,且未到达该彩铃版权有效期,即可使用;若该彩铃版权有效期限届满,则版权有效期过期的彩铃将被删除且被系统默认彩铃代替,但在乙方向甲方申请取消“彩铃(个性化回铃音)业务”并经甲方确认前,甲方继续按照约定标准收取月租费。

在当前试用阶段,我们不对铃音的有效期做承诺。试用期结束,使用视内容提供商与甲方之间的续约情况,以及与相关版权人之间的续约情况而定。如续约后乙方拟继续使用已订制的个人铃音,是否重新收取信息费以内容提供商规定为准,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乙方月租费。

4.在特定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资源不足、音源故障等)甲方系统可能不播放个人铃音,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接受。

5.如因甲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造成甲方无法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乙方同意不视为违约。但甲方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6.乙方承诺于甲方规定的每月交费期内向甲方足额交纳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

7.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申请停机或因发生欠费被停机满一个自然月时,免收乙方当月的彩铃业务月租费;乙方停机、开机当月,按整月收取彩铃业务月租费。停机期间甲方中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

8.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在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9.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为确认业务使用者的真实身份,彩铃业务在网站受理时采用相关认证鉴权,甲方已采取现行有效的技术手段保障乙方资料的保密和安全,但甲方并未承诺网络的绝对安全。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密码泄漏、他人盗用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客户使用_________客服热线、_________自动服务系统办理彩铃业务,甲方有权且有合理充分理由相信使用手机办理该业务者为该手机机主,且甲方只为拨叫上述系统时所用的手机号码办理彩铃相关业务;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手机丢失、他人盗用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彩铃服务限于通信服务,彩铃业务中所有个人铃音内容及音源的合法使用授权由相应的个人铃音内容提供商提供,内容提供商负责其提供的个人铃音内容合法性、音源使用的合法性和铃音的质量。因个人铃音提供商提供的铃音内容不合法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利或存在质量瑕疵而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如甲方彩铃业务服务内容有扩充或其他变动,以甲方网站所发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2.在提前30日于甲方网站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协议约定之彩铃业务的前提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此协议试用于彩铃业务试用期,对彩铃业务正式商用仅有参考价值。

4.中国_________公司对本协议保留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解释权。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十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1.按协议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协助乙方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3.按协议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

4.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业务;

2.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出具审计报告;

3.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1.根据北京市物价局最新规定和委托项目的工作量、难易

易及风险程度确定审计费用。

2.经协商,双方确定本项目的审计费用及付款时间如下:审计费用:_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审计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元,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即大写_________元。

3.因业务需要由乙方垫付的.费用,如差旅费等,由甲方另行全额支付,不计入上述费用。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乙方所收费用不再退还甲方;

4.如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

4、通过智能手机的推广,为_________公司后期的_________(项目)做前期培育工作。

2、负责相关智能手机培训工作(包括智能手机的使用,操作,软件的下载等);

3、负责其他有关技术的协调;

4、负责_________(业务名称)相关代理业务的办理收款及人员的安排;

5、对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1、负责硬件的提供(场地/宽带/电脑/办公设备)及相应应用操作程序的提供;

2、负责人员相关业务流程的培训工作;

3、负责对外的宣传和推广;

5、对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4、手机邮箱代理:发展一个用户支付甲方_________元/个。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本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2、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3、协议签订后,双方均负有严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由违约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2、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3、甲方所开发的手机软件程序不得有涉及侵权或其它法律规定的非法行为。因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十四

甲方:

乙方: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xx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xx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xx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xx服务,必须填写xx国xxxx网上xx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xx国xxxx网上xx章程》和xx国xxxx个人网上xx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xx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xx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xx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xx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xx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xx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xx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xx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xx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xx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xx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xxx"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xx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乙方(xx盖章):

有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租赁协议书模板汇总五篇。

日常业务核算简历模板。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十五

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务。

第五条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条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最小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为增加之累计单位。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九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奥姆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十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r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费________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各营业。

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电信总局备查。前项详细收费标准,应依电信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甲方之收费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调整后之详细收费资料,应于调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二十一条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而终止租用,致租用期间未满一个月者,应一次补足未满期间之各项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因欠费、违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业务者,暂停使用期间仍应缴纳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移设者,于待移期间各项费用仍应照缴,但因甲方缺乏机线设备办理暂拆者,免收暂拆施工费及待移期间月租费。

第二十三条乙方起租月或终止租用月之当月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其每日租费以全月租费三十分之一计收。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采按年缴费之方式,于租期届满时欲终止使用者,应填写申请表,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承诺续用。

第二十五条乙方若享有签约年限折扣,在合约期间内欲提前解约者,除依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终止租用手续外,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或移设时应缴纳之各项费用,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缴纳,如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业务之服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若已备妥机线设备并通知乙方预定装设或移设日期时,乙方因故申请注销,其已缴之接线费、移设费或工料费概不退还。乙方如说明原因要求延后办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个月,逾期即予注销,所缴建设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八条乙方每月应缴之各项费用,应于甲方通知之缴费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纳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甲方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其月租费结算至拆机日止。乙方同意各项通联记录及帐务纪录均以甲方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是否缴费均以甲方帐务系统内之纪录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所缴纳各项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无息退还之:

一、溢收之月租费。

二、已缴纳之接线费、移设费、工料费、预缴保证金,因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该申请事项办理者。

三、预缴之保证金于租满最短期间者。

第三十一条本业务所需乙方端设备及数据终端设备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备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维持乙方租用之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在限期内尽速修复。甲方若预先计划更动其设备或停机,须于一周前公告于网页上,并寄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时遇有障碍,应即通知甲方查修处理。但乙方自备设备部分应由乙方先自行检验,确认无障碍后,尽速通知甲方查修处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乙方申请拆除、移设所租设备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设前亦同。

第三十四条甲方机线设备发生障碍、阻断或错误而不能通信时,甲方除按本协议之约定扣减租费外,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基于维持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之正常运作,必要时得派员查验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绝。

第三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视其情节轻重于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间内暂停其使用或终止其租用,并由乙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一、乙方通信内容有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治安、违背公众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事,经有关机关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业务,有窃取、破坏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经审查认可,利用其数据通信设备传递他人之数据或供他人作数据交换者。

四、乙方将租用之设备,私自转让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变更租用之设备或改变其性能、业务用途或装设地点者。

第三十七条甲方对因提供本业务所知悉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乙方要求查阅其本身数据,或有下列符合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它相关法令规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前开数据: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第三款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后补之。

第三十八条甲方为紧急应变之需要,得径行缩短本业务之使用时间或暂停其租用,并将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应按缩短或暂停之时间而减少或停收其租费。

第三十九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

第四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损毁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甲方订定赔偿价格时,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四十一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时,应于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报纸公告,并请乙方于二个月内至甲方处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之手续。

第四十二条甲方如因情事变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时得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业务之经营,惟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惟除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外,甲方不负其它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份。

第四十四条乙方如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请求处理,甲方将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四十五条因本协议条款涉讼时,系争金额如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电信相关法令及甲方各项服务营业规章有关规定办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十六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1.按协议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协助乙方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3.按协议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

4.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业务;

2.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出具审计报告;

3.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1.根据北京市物价局最新规定和委托项目的工作量、难易。

易及风险程度确定审计费用。

2.经协商,双方确定本项目的审计费用及付款时间如下:审计费用:_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审计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元,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即大写_________元。

3.因业务需要由乙方垫付的费用,如差旅费等,由甲方另行全额支付,不计入上述费用。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乙方所收费用不再退还甲方;

4.如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关于业务经理辞职报告汇编八篇。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十七

受聘人姓名:籍贯:所属部门: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签订日期:自起止

甲方:(用人单位)郑州鑫基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姓名: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通行规则,本着协商、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商定,聘用乙方作为甲方公司的专职业务。双方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作形式。

以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员,按甲方指定的市场运行模式要求,承接公司制造的商品销售业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薪酬与提成如下:

1、每月底薪元:一切因业务运作而产生的费用自理,前三个月以底薪加提成方式结算工资,三个月后,工资结算分为以下两种形式:1、提成高于底薪,则按提成金额发放工资。无底薪。2、提成低于底薪。则仍以底薪标准发放工资,无提成部分的薪酬。

2、公司规定客户结款方式为:按合同方式结款,不能超出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十五天,如超出最终期限,按客户实际未付金额0.5%扣除业务员该单提成。

3、业务员收回货款未上交财务私自带钱离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5、业务员因特殊原因要请长假:须把自己所接手的客户款确定已向财务付清才能离开。

5、提成结算方式:在客户付款并公司收款入账后一月结算。扣除12%税点。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按乙方业务开拓需要,提供宣传资料和相关证书;

3、负责乙方所接业务的设计开发工作。

4、努力控制、降低产品成本,确保其产品价格适合市场一般需求行情。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努力开展业务、开拓市场,完成任务目标;

2、做好工作日记,记录每次拜访客户资料,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

四、解除后合同义务。

本协议解除或终至时,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式无形资产;3、向甲方完整移交截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所有客户的资料信息;4、其他:处理其他应了未了的事物。

五、劳动争议与其他。

2、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郑州鑫基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乙方(签名)年月日贴身份证复印件。

关于业务经理辞职报告汇编八篇。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十八

甲方(公司代表签字):

乙方(业务员签字):

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被甲方聘用为专职业务员。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规定,不得做出有损于甲方形象和经济效益的事情、不从事与甲方利益发生冲突的工作,不得在其它工厂兼职。

二、甲方负责提供本公司业务往来的商品价位,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价位浮动范围之内对外进行业务往来(如该价位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1、乙方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2、在试用期三个月内,月薪为xxxx元,对外一切差旅费,业务接待费,由乙方自付。试用期三个月内,乙方需累计完成的业绩定额为:rmbxxx万元以上,若乙方业绩未达到,否则月薪扣减xxxx元。甲方可以选择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而不做任何赔偿或补偿,也可以选择和乙方另立正式的劳动合同。

上签字,即代表乙方确认:上个月及以前的薪资(含加班工资)均已发放齐全,乙方自愿承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请求加班费。

三、乙方的义务:

1、每天必须到公司打卡上班,否则试为旷工处理;

2、每日出去拜访客户前,必须在业务助理登记;

3、拜访客户回来后,必须将客户名片及相关资料复印,交由业务助理存入公司客户资料库,业务助理每月将不定期对公司客户资料进行回访,如果发现乙方交回的`客户资料不真实,上述行为超过两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不做任何赔偿或补偿。

4、公司严禁业务员炒单、窜单。一经发现,公司有权:

(1)、不予支付乙方所有未发业绩提成;

(2)、没收所有诚信金;

(3)、立即解除双方关系而不做任何赔偿或补偿。

四、负责收回入帐;乙方对外的业务往来,有技术或维护方面的,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对外的业务往来需用甲方名义签订合同的,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六、乙方每周向甲方汇报自己的业务开展情况,以作为甲方下一步市场业务开展的参考。

七、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双方均明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签署纯属自愿,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同等法律力。

甲方:

乙方: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日日效。

校讯通业务协议书填篇十九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qq:_________。

汇款地址(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鉴于:

乙方是拥有大量用户群互联网信息提供商,拟采用短信等移动通讯方式,向自己的会员及手机用户及时发送各类娱乐资讯及相关活动的短信息。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拥有短信息特服号通道,技术力量和移动数据通讯管理平台。

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为最终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公平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签订本协议。

1、1甲乙双方就短信业务开展合作。乙方确保在双方协议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否则将视为违约。

1、2乙方负责和决定对最终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内容和用户宣传推广工作,甲方通过其渠道资源为乙方提供市场推广的支持。

1、3乙方应保证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息及相关服务质量优良并及时更新,如因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其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此类投诉的客户服务工作。

1、4甲方负责提供短信服务的全部技术及设备,并负责技术平台搭建,用户数据库管理及对乙方的技术支持、技术接口,保证满足业务需求。

1、5甲方负责通过移动运营商为乙方完成信息费的代计费和代收费工作。

1、6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和“_________”两家移动运营商,保证信息发送的及时和不丢失,凡因信息下发通道不畅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运营商网络和用户手机设置等问题造成的投诉,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确认,并向用户合理解释,获得谅解。

2、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项目短信平台,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维护工作;

(3)甲方负责信息接入标准的制订,并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接口标准;

(5)甲方负责乙方接入短信的透明传输,并保证所传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送的信息量进行统计及监控。

2、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以及所发送短信内容的编辑及提供;

(2)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及短信内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息的内容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本合作项目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如单纯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信息接入通道来传送未经最终用户同意接收的任何信息;

(5)乙方负责自身业务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6)乙方负责最终用户各种信息资费标准的最终确定,并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

2、3甲乙双方均应保留推送信息内容历史资料_________个月,以提供有关部门查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双方费用结算以甲方多业务平台的统计结果为准,以乙方统计结果为二次核定依据。

3、3本合作项目产生的业务收入,双方按比例分成,具体如下:

(1)按3、1、3、2项规定,每月从移动通讯运营商处结算回来的实收短信息费,扣除相应税负后(以下称可分配收入),甲乙双方按如下办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实收短信息费定义:在sp定价的信息费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项费用后,付给甲方的实际净收入。扣除费用为:(a)代收服务费: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费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条标准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参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执行。)(c)坏帐:以当月移动,_________结算提供的坏帐比例为准。

(3)短信服务费按月进行计费,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起至本月月底24时止(即下月1日0时前),对不足一月的应按当月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结清相关费用。

3、5结算时间:甲方每月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后,以传真或快递/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进行收入分成确认。甲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支付款项到帐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1)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并结算。所以甲方应在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于计费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计费完成一个月内)完成与乙方的对账结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计费应在3月15日前结清,依此类推。

(2)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下下月结算。所以甲乙双方应在甲方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的月底前结清费用。例如:1月份计费(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应在3月底前结清,依此类推。

3、6甲方按上述期限与乙方结算费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如甲方自结算终止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未能完成与乙方的结算工作,将视为违约。

3、7关于包月计费和信息发送条数:乙方对包月计费的信息发送条数应有严格的控制,包月一项业务发送的信息条数,所产生的不均衡通道费不应大于该业务的包月信息费价格。

3、8如果移动,联通的收费政策发生改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条款。

4、1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都不得单方面解除合约,以下情况除外:当一方不能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并经对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不能补救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4、3若合作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终止合作,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以及善后义务的处理。

4、4合作期间,如因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须终止或修改本协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共同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5、1乙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一人应在网站上向使用网站服务和接受信息的手机用户公布自己的客户服务体系,并及时解答短信息内容及网站服务方面的问题,同时向甲方客服中心反映因信息下发通道引起的客户投诉。

5、2甲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二人在接到乙方客户投诉后,应在最短时间内与运营商协调并解决由于通信网络问题引起的乙方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甲方有义务经常监督,检查并指导乙方短信内容,以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合作要求。

5、3甲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乙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

6、1为保证本协议合作的良性发展,甲乙双方有必要就技术支持和提高短信息流量,扩大用户群和加强售后服务问题保持经常的联络,交流和培训。

6、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7、1对于上述约定条款,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执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赔偿守约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7、2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发送的短信息内容不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要求(按“_________”和“_________”管理办法执行),经甲方协商提醒不能及时改正时,按照_________,_________要求,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向乙方用户发送信息。并要求乙方赔偿为此甲方所遭受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7、3乙方在增加或减少与在本协议项下短信业务和价格时,必须先向甲方申报,通过甲方向_________运营商进行更改和测试申报,如因乙方未申报和测试造成运营商对甲方处罚,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4乙方通过甲方通道发送的信息内容和条数要严格按照已经_________受理和测试通过的要求执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规定群发,做纯代收费业务,利用包月计费超多条数发送信息及违反_________和_________短信发送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乙方赔偿。

7、5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证所提供的短信通道的质量,或因甲方责任影响保质保量传送乙方的短信时,经协调无效,乙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和合作,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甲方赔偿。

8、1凡涉及商务及技术的专有保密信息,未经信息的所有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不遵守该条款而引发的后果,由披露方负责,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1甲方、乙方就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达成的任何补充协议,实施方案等文件,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甲方、乙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3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违约(不包括不可抗拒情况)和变更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9、4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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