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担保合同(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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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担保合同(汇总19篇)
时间:2023-11-19 18:47:03     小编:念青松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被广泛应用,以确保各方之间的权益得到保护。合同应包括明确的价款或报酬、交付方式、质量标准等商定事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会计担保合同篇一

合同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合同的担保的知识,欢迎阅读。

合同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1.保证。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保证人。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1.保证合同。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2.保证方式。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1)一般保证二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ll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3.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责任的范围

2.主合同变更与保证责仟承担。

3.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的保证责任

4.其他情形下的保证责任。

5.保证人的追偿权。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保证责任的免除。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期限。保证人在与债权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照约定执行。末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牛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侦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债务人或者第共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抵押人只能以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提供担保;法律规定不可以抵押的财产,抵押人不得用于提供担保。

作为抵押物的财产,是指抵押人用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必须是能够转让的财产,且具备法定条件的财产。

1.可以设立抵押权的财产。

2.不得设立抵押权的财产。

1.登记是抵押权的设立条件二

2.登记为对抗第花人的.效力。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1.抵押权对抵押物所生拿息及已存在租赁权的效力。

2.抵押期间抵押物的转让。

3.抵押权转移及消灭的从属性。

4.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或毁损的处理。

5.其他情况卜的抵押权效力。

1.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2.抵押权的顺位及确定抵押权次序的规则。

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人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1.最高额抵押权的转让及变更。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动产浮动抵押,是一种特别抵押,指抵押人以其现在和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债权提供担保,在行使抵押权之前,该设押财产可以自由流转经营,在约定或法定事由发生时,其价值才能确定的种抵押。

动产浮动抵押不得对杭止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抵押人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一r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仆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是以动产作为标的物的质押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共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1.质押合同

2.动产质押的效力。

3.质权人对质物的权利和责任。

4.质权的实现。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r}i有债务人的动产,是一种合同的担保方式。

留置权,是指侦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侦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与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即定金)作为债权的扣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企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信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定金的数额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会计担保合同篇二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劳动者):

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已了解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到甲方从事兼职会计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兼职会计。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地点。

1、根据甲方提供的单据、资料,进行建账、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账簿),计提税金、税务申报、出具税收缴款书;财务管理咨询。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国内或国际地区出差。

第三条合同期限及报酬。

2、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6)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7)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8)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3、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元(大写:),至合同终止,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元(大写:);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4、工资将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个人账户或以其他双方认为适当的方式支付。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乙方工资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缴税款,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部分。

5、甲方每年应支付资料费人民币元(大写:)。(资料费指账本、凭证、报表、申报材料、交通及电话费等)。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4、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协商决定。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工作情况。

2、甲方不得无故解聘乙方,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应聘会计违反合同事项,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应聘会计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3)应聘会计因违法、违纪被撤销会计资格;。

(4)应聘会计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会计资料必须取得符合国家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应当真实、合法、准确,并应配有专人负责日常收支和原始凭证的保管工作。

4、甲方按照约定工资报酬及时足额的支付乙方工资。

5、甲方对乙方要求按国家制度规定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更正补充。

6、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由双方约定进行保管。

7、无论是邮递、乙方上门服务还是甲方送到乙方,对所传递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均由双方签字确认并按要求于当月日日前交给甲方。

8、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或修改适用于乙方的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阅读、理解并予以严格遵守。如果乙方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负责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关财务单据,原始凭证和资料等,税务机关召开会议,培训等事务,除规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场外,均由乙方参加,并及时将会议或培训内容转达甲方。

2、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负责纳税申报及税务年检等工作。

3、为甲方提供会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使客户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税务政策,提高经济利益。

4、乙方仅对甲方提供的各项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5、乙方在录用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信息真实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及保证亦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如有违反,将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6、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与甲方有业务关系或可能将有业务关系的人所给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佣金、回扣、折扣、小额赏金,无论是否以现金形式。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兼职,不论乙方是否因该兼职而获得报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时间。

8、乙方应当赔偿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损害。

9、对在执行会计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0、乙方离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终止合同时有义务与甲方做好账务交接工作。

11、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会计职务。

第七条社会保险和福利。

1、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公积金。

3、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第八条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4、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1、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法定时效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十一条其他。

1、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7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2、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部分)。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会计担保合同篇三

借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______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于:______。

所需外汇资金,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_____)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外币名称)_____万元(大写金额).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__月.

第三条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__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甲方愿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____‰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___‰的承担费.

第七条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__%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__%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履行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共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单位名称:____(公章)单位名称:____(公章)。

签约人:_____(签章)签约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于:______。

会计担保合同篇四

虽然进入了备考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冲刺阶段了,但是基础知识也如是要时常进行巩固的,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合同的担保,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合同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

(一)担保合同的性质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担保合同的尤效

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一)保证和保证人

1.保证。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保证人。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二)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1.保证合同。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2.保证方式。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1)一般保证二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ll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3.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责任

1.保证责任的范围

2.主合同变更与保证责仟承担。

3.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的保证责任

4.其他情形下的保证责任。

5.保证人的追偿权。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保证责任的免除。

(四)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期限。保证人在与债权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照约定执行。末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五)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牛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侦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债务人或者第共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一)抵押合同

(二)抵押财产

抵押人只能以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提供担保;法律规定不可以抵押的财产,抵押人不得用于提供担保。

作为抵押物的财产,是指抵押人用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必须是能够转让的财产,且具备法定条件的财产。

1.可以设立抵押权的财产。

2.不得设立抵押权的财产。

(三)抵押权登记

1.登记是抵押权的设立条件二

2.登记为对抗第花人的效力。

(四)抵押的效力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1.抵押权对抵押物所生拿息及已存在租赁权的效力。

2.抵押期间抵押物的转让。

3.抵押权转移及消灭的从属性。

4.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或毁损的处理。

5.其他情况卜的抵押权效力。

(五)抵押权的实现

1.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2.抵押权的顺位及确定抵押权次序的规则。

(六)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人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1.最高额抵押权的转让及变更。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七)动产浮动抵押

动产浮动抵押,是一种特别抵押,指抵押人以其现在和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债权提供担保,在行使抵押权之前,该设押财产可以自由流转经营,在约定或法定事由发生时,其价值才能确定的种抵押。

动产浮动抵押不得对杭止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抵押人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一r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仆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一)动产质押

动产质押,是以动产作为标的物的质押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共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1.质押合同

2.动产质押的效力。

3.质权人对质物的权利和责任。

4.质权的实现。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二)权利质押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一)留置与留置权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r}i有债务人的动产,是一种合同的担保方式。

留置权,是指侦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侦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与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二)留置权的实现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即定金)作为债权的扣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企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信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定金的数额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会计担保合同篇五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的职务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乙方履行主合同向甲方提供担保,直至主合同终止或解除。

第三条甲乙双方签订主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方,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第四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经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甲乙丙三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就本合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会计担保合同篇六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2、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

3、甲方为×××××食品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万元(合同编号为××××)提供了担保。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部分(即××××万元)提供反担保。

二、如浙江×××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首先由甲方处置《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名下的经营利润,如该处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在该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自银行向×××××食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三、本反担保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会计担保合同篇七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鉴于:风险提示:

某某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某某限制;条款是无效的。

1、乙方将要(或已经)成为甲方的聘用员工,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

2、乙方已经(或可能)知悉公司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公司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

3、乙方进一步承认,如果其离开公司后在与公司竞争的单位工作,将会损害公司的业务,可能给公司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竞争业务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二、某某的区域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乙方的义务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

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

3、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或报道;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风险提示:

虽然某某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某某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某某。

四、甲方的义务。

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某某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某某限制补偿金。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某某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某某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某某限制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约定某某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某某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五、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某某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如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了某某限制补偿金,而乙方不履行某某限制义务,则乙方应按如下方式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某某限制补偿金,同时乙方除了双倍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某某限制补偿金外,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上述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给付并不意味着乙方对甲方某某限制义务的解除或终止。

会计担保合同篇八

甲方(单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及关联公司的秘密的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范围。

乙方对其所接触的甲方及关联公司的秘密负保密义务。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及关联公司的秘密事项主要包括:

双方在招聘期间、远程培训期间及正式入职后乙方所接触到的所有文本资料、电话记录、传真材料、业务合同、电脑软件、档案资料、录音录像(含光盘)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5.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

6.技术、文档资料、计算机内不能公开的资料;。

7.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8.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9.招投标价格、招投标预算、招投标书;。

10.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1.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2.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3.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4.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5.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6.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保密规范。

1.公司财务部门需向外部报送的会计资料必须填写报送台账(台账需明确报送日期、报送人、报送资料概况、办理事项、接收单位、接收人或部门、审批人),加盖公章后予以报出。每月5号前财务须将上月台账报董事长审阅。

2.财务部门内部不符合审阅权限的人员需使用相关资料时需进行相关登记并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使用。财务部门以外任何人员需要查阅、审查、借阅、复印、拷贝会计资料的,根据保密级别和资料性质需填写借阅单履行审批手续后方能执行。

3.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绩效奖金制度、员工工资福利及其奖金情况、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此保密协议。

4.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的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保管,两个会计年度后,主管会计必须及时移交给公司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董事长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5.公司的任何财务动向,包括但不限于预算、收款、付款、工资福利发放,资金计划均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或定期向董事长汇报,必要时需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取得董事长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保密要求。

1.不泄露、不使用保密资料。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关联公司的秘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本岗位涉及保密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等信息不私自透漏给任何保密权限以外的人员;聘用期终止之后,未经董事长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任何人泄露甲方及关联公司尚未被公知或公开的商业秘密,决不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2.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3.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值。

3.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乙方应主动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五、违约责任。

1.在实习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实习;试用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将乙方调离涉密岗位,并予以行政处分。

2.乙方违反此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在劳动合同期内的,甲方可据此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甲、乙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根据争议的性质可向津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津南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会计担保合同篇九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担保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详见编号为_________的购房合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四条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下)浮_____%,执行年利率为_____%。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贷款人将对法定贷款利率进行公告,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本款所述基准利率以实际放款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准。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清偿之日止,按照以下第_____种方式计收罚息:

(1)按照万分之_____(大写)的日利率计收罚息。

(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直至清偿之日为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第五条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并办妥相关手续。

2、购房首期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费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4、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条划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账号或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划入售房人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售房人__________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贷款金额划入开立在贷款人处的指定账户内,账号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还款。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以下第_____种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采用利随本清还款法。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_____日。

3、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月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的_____日。

4、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归还本息。借款人以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周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月的(定日/借款对应日)为还款日。没有借款对应日的,以每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种规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借款月数。

每月还款金额=————————————————————————————。

(1+月利率)借款月数-1。

(2)等本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3)其他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人的每月还款金额参照还款计划表。

(三)、借款人保证每个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的款项,以偿还当期及逾期本息,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当期及逾期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及逾期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及划收金额。贷款人不划收的,当期及逾期借款本息全部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四)、如借款人因存折(或银行卡)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账户变更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借款人应在下一个还款日前将变更原因和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从新的还款账户划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借款人承诺按本条第2款约定支付补偿金、遵守贷款人关于提前还款规定的前提下,贷款人可同意提前还款。

2、借款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_____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应按提前偿还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3、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还款时执行年利率不变,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调整。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最低数额为三万元,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或还款期限。

第九条借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要求调整借款期限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担保等变更手续。

第十条债权债务转让。

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后即可将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未隐瞒涉及的未结诉讼或仲裁、承担的债务和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

3、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

4、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违约而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进行扣收。借款人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款项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费用的顺序。

5、当抵押物价值减少、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接受贷款人的检查与监督。

7、当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

(1)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单位等联系方式。

(2)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

(3)借款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而引起诉讼、仲裁。

(4)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买卖双方就本合同第二条所述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阶段性保证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1)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3)当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须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6、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担保能力的,保证人须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

1、抵押人自愿以下列财产(详见编号的《房地产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3、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抵押物处置费、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人声明与保证。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5、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或其他任何可能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如抵押人要将抵押物出租的,须事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转让、出售或其他形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抵押人过错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若抵押人拒绝恢复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若抵押物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无过错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

7、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应在与贷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险公司处办理有关保险,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贷款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费用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抵押人账户直接划收上述保险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8、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预登记或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贷款人保管。

9、抵押权的实现。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第十五条贷款人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3、4款的约定对借款人计收罚息和复利。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任何一期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六个月。

(4)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5)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6)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声明与保证。

(7)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或其他任何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

(8)保证人未履行第十三条第6款的约定义务。

(9)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3、保证人、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七条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八条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各方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涉及的费用,采用下述方式承担:

(一)由签约方约定由承担费用。

(二)由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以方式承担费用。

(三)由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承担费用。

1、保险、评估费用。

2、保险、评估、登记、公证费用。

3、保险、评估、登记、公证、鉴定、鉴证费用。

4、其他费用。

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其他管辖方式。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担保,自登记之日或抵押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_____份,登记部门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条提示。

贷款人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可向贷款人进行征询。贷款人应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会计担保合同篇十

接受方:

担保方:

为确保______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1、抵押物价值(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整)。

2、抵押物:______牌______型汽车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抵押的车辆为______所有。

3、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车辆登记证交给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项下义务,乙方被宣布解散、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理其抵押财产。

5、乙方如出现未按约定还款期还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财产。

6、乙方对抵押物提供切实证明,抵押物完全为乙方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纠葛致使甲方遭受损失时,可归责于担保物提供单位,或借款合同中的连带担保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7、所得款项不足以弥补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权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8、抵押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接受方:

担保方:

年______月______日。

会计担保合同篇十一

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丁方(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

戊方(抵押物提供人):__________。

甲、乙、丙、丁、戊方各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丙方提供抵押,戊方提供抵押物,丁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达成以下协议,供甲、乙、丙、丁、戊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条款。

1、今借款人甲方向出借人乙方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整(小写:rmb_____万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利率为每月_____%,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小写:rmb_____元整)。

2、全部借款本息定于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不减免)。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甲方应向出借人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大写)_____万元整(小写:rmb_____万元整),并继续按照上述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直至还清本息之日为止,承担出借人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第二条抵押条款。

抵押人丙方同意作为担保出借人乙方实现上述所有债权,由抵押人丙方提供抵押物,为出借人乙方设定抵押权。各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抵押物:__________汽车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车架号为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所有。

二、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元及其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丙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丙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丙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丙方负担。

五、丙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戊方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丙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戊方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丙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丙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戊方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丙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戊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丙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戊方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_,丙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丙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戊方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丙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戊方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丙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丙方限期偿还,丙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第三条保证条款。

一、保证人丁方同意为借款人甲方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二、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其他条款,其他条款无效不影响本保证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同时为借款人甲方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二、借款人甲方与担保人丙方、丁方以及担保物提供人戊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均以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四、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

五、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担保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丁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戊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订日期:

本合同签订地点:

会计担保合同篇十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保证乙方与丙方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丙方提供担保。经审查,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甲、丙、乙三方根据以下条款,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同意以其名义将(该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给予乙方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保证。

三.抵押登记。

3.抵押登记和保管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不动产抵押借款保险。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为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保险期限应比主合同的保险期限长。主合同期限延长的,甲方应当办理延长保险期限手续。被保险财产发生灾害性损失时,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先追偿丙方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侵犯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人身份和控制保险费的权利。

2.甲方负责支付保险费;

4.乙方可以直接向丙方索赔,无需先索赔保险赔偿金。

抵押的解除。

2.与解除抵押关系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不及物动词抵押财产的处置。

(1)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处分抵押财产:。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

2.丙方依法解散、破产或被撤销,无人代其承担债务。

(二)处置方式:乙方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同意甲方折价转让;

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出售或拍卖抵押财产,并以所得款项予以补偿;

4.乙方向乙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处分抵押财产的补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支付处置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给托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扣除上述金额后,如有余额,乙方应将余额返还给甲方..

(4)甲方同意,乙方按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与抵押财产的买卖、租赁有关的文件和合同,并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5)如果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因此要求损害赔偿。

七.特别商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

2.甲方财产已遭受或可能遭受查封或没收;

3.丙方无还款能力或可能破产;

4.甲方放弃抵押财产;

5.丙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变化时,乙方认为有必要。乙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丙方限期改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按照本合同第6(2)条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八.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和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5.抵押财产贬值或不履行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进行再抵押、出售、出租、捐赠、转让、抵减债务、信托、出借或处分。

8.允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进入抵押物进行检查;

9.变更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时缴纳与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税费;

12.根据乙方的法律要求,采取一切措施,签署一切相关文件,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甲方发生合并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变更后的机构应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照第七条所述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九.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迟均不得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在主合同和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所有权益,也不得视为乙方对甲方或丙方违反主合同和本合同的任何许可。也不视为乙方放弃对甲方或丙方违反主合同和本合同的任何行为采取法律措施。

xi。违约责任。

1.如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该财产恢复原状或提出经乙方同意的新的抵押财产..

2.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该房屋恢复原状或要求丙方提前支付主合同规定的金额,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未付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被共有、争议、查封、扣押或抵押,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1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属无效。甲方、丙方及其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甲乙丙三方应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在协议签订之前,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仍然有效。

十三.如果本合同在任何情况下在法律上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将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以各种合法方式)立即向丙方追偿欠款。

十四.纠纷调解。

甲、乙、丙三方的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约定一致。

1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会计担保合同篇十三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乙方):

代表人:

鉴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诉讼保全财产担保的相关手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配备并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处置权的担保财产,并按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协助财产所有人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承担担保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条担保的范围、金额和责任承担。

1、甲方的诉讼保全标的为:2、3、乙方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担保期间。

担保期间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担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担保财产之日为止(包括以和解和调解终结的案件),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四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用人民币:项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生如管辖权争议、公告、鉴定、中止等情形延长审理期限,甲方须自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纳担保费用。)若担保时间超出6个月,以人民币4166元/月收取。

2、甲方应承担此次担保所产生的财产评估费,计人民币。

3、甲方应预交结果反馈保证金人民币,保证及时向乙方反馈有关信息(包括:担保财产的查封日期、查封对象的清单回执、案件开庭日期、审判日期、审理情况及解封情况)。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保证担保财产的及时解封。保证金在乙方担保财产解封后三日内无息退还给甲方。

4、上述费用甲方应在该合同签定之日全额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帐户上。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财产所有人的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法院未认可,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退还上述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户名: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提供的资料包括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拟查封标的与本案关联性证据材料。担保发生之后及时提供查封的裁定书、开庭传票、判决书、解封的裁定(复印件即可)。

2、在担保期间,不受甲方内部任何事件变化而使乙方受到损失。

3、甲方与被告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与被告恶意串通骗取乙方的担保责任。

4、甲方具备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与乙方签定的本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因担保事宜,被申请人向乙方及担保财产所有人索赔,甲方将无条件全部承担乙方因履行该担保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索赔款违约金罚金)。

2、甲方必须无条件在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索赔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担保财产所有人已向被申请人赔偿的全部款项。

3、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经收取的担保费,未支付的部分有权要求支付。.

4、若法院实际查封的对象与合同约定的保全标的不一致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回。.如果甲方变更查封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约定的担保到期三日内,甲方应向法院申请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并跟踪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担保裁定书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6、双方约定的担保期间到期三日内,甲方不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同时申请解封担保财产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两倍的担保费,并承担本合同第六条第5项的责任。

第七条如果二审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担保的,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

同的条款仍然有效。担保费按照第四条第一款约定。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补充、修改、变更、解除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署日期:年月日

会计担保合同篇十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受乙方委托,甲方愿意为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经审查,丙方确认并同意由甲方作为乙方还款的担保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名)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担保金额和期限。

1.根据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条的相关规定_________甲方愿意向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货币)的担保。

二.甲方提供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为:。

_________。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一、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在甲方保证金额内偿还丙方到期款项。

(1)如果主合同到期时,乙方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丙方必须首先要求乙方偿还。只有在乙方未能偿还且丙方申请并强制执行乙方财产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清偿,甲方应在担保金额范围内并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代为清偿不足部分。

(2)当主合同到期乙方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且确实无力偿还或无法偿还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偿还,甲方应在保证金额内并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代为偿还。

二.在甲方保证期内,超过甲方保证金额和保证期的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本合同规定的担保金额应在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时按期偿还,或甲方按前款约定代为偿还,()或丙方应扣除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责任。

除甲方外,如有其他担保人为乙方债务提供担保,甲方只对本合同约定的担保金额承担份额保证责任,不与其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索赔权和代位权。

1.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甲方有权在代表乙方向丙方偿还债务后立即对乙方行使索赔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偿还以下款项:。

(1)甲方担保金额的本金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_______);

(2)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

2.同时,甲方有权取代丙方的地位,并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对乙方行使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为丙方贷款债权设立的一切抵押物,以及向为乙方担保贷款的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

第五条乙方和丙方的义务如下:。

1.丙方应严格履行主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按时足额向乙方提供贷款;

3.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将主合同和本保证合同转让给他人;

(1)发现乙方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被宣告需要提前履行的;

(2)乙方书面通知丙方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拟转让该房产;

(3)乙方被司法机关宣告破产的;

(4)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或法院裁决扣押其财产并执行;

(5)乙方严重影响向丙方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其他事件。

七.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偿还全部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丙方有权委托甲方开户金融机构直接从甲方账户中扣划,并按甲方担保金额的____%酌情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解除甲方的后续担保责任。

三.如果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甲方的所有担保责任自行解除,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如果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并要求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规定的,丙方应按甲方担保金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丙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同时,甲方也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担保责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担保合同。

六.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甲方有权通知丙方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甲方的部分或全部担保责任,并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

七.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委托乙方开户金融机构扣划其应付款项及相应的违约金、赔偿金,并有权通知丙方停止发放其未分配贷款,并解除甲方此后的担保责任。

第七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一、本合同规定的各方义务和责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或命令,或其地位和财务状况的变化,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或主合同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无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时,被变更方应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的义务和责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不因本合同任何一方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或免除。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果甲方、乙方或丙方因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他方,说明未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便根据情况免除责任或延迟全部或部分履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乙方已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条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2.甲方因本合同第六条第2、3、4、5、6、7款规定的情形终止担保责任时;

3.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4.仲裁机构决定或法院决定解除本合同;

5.主合同被宣告无效;

6.由于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中的所有义务。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端的解决。

一、本合同如有争议或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协商和调解失败,可以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委托代理机构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应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由三方签订书面补充或变更协议。本补充或修改协议生效后,如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或修改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主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

会计担保合同篇十五

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证人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银行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_________币信用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约:

一、保证人承认《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并履行本合约。

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用_________卡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人的资信情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

三、保证人中途不愿继续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否则,保证人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原因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继续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继续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会计担保合同篇十六

根据担保法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5种方式。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可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会计担保合同篇十七

出借人:

保证人1:

保证人2: (以称债权人) (下称保证人)

鉴于借款人 (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了编号为《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且保证人已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台向的内容,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圆台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1.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下债权人发放给债务人的借款本金(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二、保证担保范围

2.1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债权人实现值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三、保证方式。

3.1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4.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本台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办理借款展期予续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权人主张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证责任

5.l如果主合同项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应付款项,保证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立即清偿保证范围内的所有应付款项。

5.2保正人款及时履行保证责任的,还应承担债权人向其索偿的诉讼费用、律师谢、差旅费、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3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它担保方式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其它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债权人是否向其它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能因此减免,债权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提出异议。

5.4主合同项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各保证人之间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保证人的承诺和保证

6.1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债权人对其资信、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6.2签署和履行本保证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证人碰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6.3.1保证人或家庭成员发生对经济状况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证人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6.4保证人承诺: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变更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增加借款金额、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办理展期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仅按主合同原约定的借款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2、保证人保证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续,否则,由此而造成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应往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全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债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解决。

8.2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9.1本合同主债权设定了其他担保权的,则债权人可以选择使担保权的顺位(包括同时或先后)以实现债权。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方各执一份。

10.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部分无效、被撤销、被解除,则保证人同意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两年。

第十一条、提示及声明

11.1债权人己提示保证人详细阅读本合同条款:

11.2保证人声明,债权人已就合同条款作必要说明,保证人在合同条款与债权人理解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否则已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清楚。

债权人:

地址:

保证人1: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活:

保征人2: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会计担保合同篇十八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一、可抵押的财产。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一物可同时抵押多次吗?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三、土地抵押和房屋抵押。

(一)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二)以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投标和挂牌)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三)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四、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三、抵押合同的禁止条款:

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四、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

(三)以林木抵押的;。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

五、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当事人希望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七、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抵押与出租。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三、抵押与转让。

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四、抵押权转让。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五、抵押权与债权。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六、抵押权的实现。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七、抵押权实现的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依照本法规定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

九、拍卖划拨土地。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十、追偿。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会计担保合同篇十九

抵押担保合同范本_担保合同。下面小编为大家献上抵押担保合同的范本,欢迎大家参考!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债务人(乙方或者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签订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方签订的_________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 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 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 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 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_________保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_________,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 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 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抵押财产被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

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3.登记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_________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 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1.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2.以下财产变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3.以下财产拍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4.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a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

b 罚息或者复利

c 主债权利息

d 主债权

第八条 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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