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必不可少的合作方式,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在起草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制定应对措施。在签订合同之前,不妨参考一下以下范文,了解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格式。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一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长期供货。
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资讯尽在!
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鉴于: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义。
1.1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
买卖合同。
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合同标的。
2.1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产品名称为:牌型号的。
2.1.2生产厂商为:
2.1.3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产品质量。
2.2.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产品包装。
2.3.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合同价款。
3.1.1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日至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交付地点。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检验及质量保证。
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个月后支付甲方。
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退货。
6.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附则。
10.1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今天,小编为您带来的是长期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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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鉴于: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1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
买卖合同。
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1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产品名称为:牌型号的。
2.1.2生产厂商为:
2.1.3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产品质量。
2.2.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产品包装。
2.3.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1合同价款。
3.1.1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日至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4.1交付方式。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交付地点。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个月后支付甲方。
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1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1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三
本合同下甲方为需方,乙方为供方。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本合同,双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导)、单价、
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发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货时间:甲方提前5天将所需规格和数量(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提交乙方,乙方按约定时间交货。
交货地点:城阳时代广场工地。
交货方式:货到工地甲方负责卸货。
第三条货物接受与验收:乙方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必须提供场地并组织验收,双方办理材料验收手续。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方式:甲方付给乙方20%定金(货款总额),计叁万圆整,货到工地后付清每批次货款(将款打至所指帐户)。
第五条责任承担。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除外)拖延或者拒绝供货,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所供货物按实际工程送货量结算。
3、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检测标准。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须按供货时间,保质保量的按时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5、乙方需提供必须的报验资料。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或者总包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与货物的验收。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在进货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更换供货厂家需按合同在7日内给乙方结算全部货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属于违约行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应付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违约天数)。
第六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单独变更或者更改合同,对象有权拒绝生产或者收货,并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甲、方任何乙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电话:
法人代表:地址:
电话:日期:
地址:
日期: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年度向乙方采购的.产品达成一致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及价格。
第二条质量要求:
第三条货物验收:
到货后日内,甲方检验人员依据经乙方确认的xxxx标准进行现场抽样检,如检验合格,甲方安排人员卸车;如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乙方如在运输途中出现破袋、霉变、潮湿等变化,乙方负责对产品进行调换货或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经上述检验,乙方所供产品质量若达不到本合同质量标准验收要求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调换货或退货要求;若产品不合格或因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甲方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甲方可取消乙方合格供应商资格,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乙方如对甲方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书面提出,并在七日内委托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具备资格的检验机构予以检验,否则视为对甲方检验结果的认可。若第三方检验结果与乙方提出的异议相符则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反之则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计量标准:
甲方不定期对甲方所供定量包装产品进行重量抽检,抽检称重以甲方过磅计量为准。如出现重量短缺,乙方必须依据实际短缺重量进行补量,如乙方经常出现短重现象,需承担订单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五条运输方式、交货期限及费用承担:
乙方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应当在日内完成订单文件的是否确认及回传,根据订单要求负责将货物运送到,该批次货物所有权自甲方验收合格后转移至甲方。货物运输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随货同行单据:。
乙方在每次货物到厂时必须随货提供该批货物的厂检单,送货清单,如乙方未能提供上述单据,甲方视为不合格,并有权拒绝收货。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货到验收通过后日内支付约定合同款项。乙方发票应当在货到后日提供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将付款日相应顺延。
2、甲方在年月日前采购总量小于等于的,自该日后约定产品的价格在本合同约定价格基础上上浮%。
第八条违约条款: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逾期未能及时到货,影响甲方生产的,视为乙方违约。如因乙方逾期未能及时到货,影响甲方生产的,每日按逾期订单交货金额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卖方逾期10天仍未交货的,乙方须向甲支付订单价值%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解除本年度供货合同。
乙方如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无法按时交货,乙方停止供货前10天通知甲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文件。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逾期未能及时付款,每日按逾期付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10天仍未付款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订单价值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解除本年度供货合同。
第九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违约,免除违约责任,但是履行义务方应当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书面证明。
守约方同意免责的。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违约的,乙方应于事发的10日内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商议处理办法。同时乙方需提供由不可抗力发生地政府出具的时间证明,同时乙方应采取切实的补救措施尽快交货。
第十条合同纠纷事宜:
甲乙双方合同执行中如存在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依法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经协商书面确认后合同有效期可自动延续一年,如合同到期后双方有异议,该合同终止履行,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以双方确认的订单文件为生效条件。
如实行变更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附件,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五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甲方向乙方购买以下产品,须共同遵守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本合同另附清单。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保修期限:
2、供方对所提供的产品,保修期(人为因素破坏导致的除外)为一年,终身维护,若因人为因素破坏导致,由供方人员修理,并收取相应的材料成本费。
三、交货时间、地点、验货方法、运输费用:
供方在收到付款后天发货,在年月日前交货,到达站,由需方负责验收,验收期限在到货(安装完毕后)即日起三天内完成,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一式三份,供方两份,需方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应。
需方:供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经办人:联系人:电话:联系电话: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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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鉴于: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义。
1.1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
买卖合同。
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合同标的。
2.1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产品名称为:牌型号的。
2.1.2生产厂商为:
2.1.3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产品质量。
2.2.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产品包装。
2.3.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合同价款。
3.1.1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日至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交付地点。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检验及质量保证。
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个月后支付甲方。
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退货。
6.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附则。
10.1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本合同下甲方为需方,乙方为供方。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本合同,双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导)、单价、
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发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货时间:甲方提前5天将所需规格和数量(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提交乙方,乙方按约定时间交货。
交货地点:城阳时代广场工地。
交货方式:货到工地甲方负责卸货。
第三条货物接受与验收:乙方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必须提供场地并组织验收,双方办理材料验收手续。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方式:甲方付给乙方20%定金(货款总额),计叁万圆整,货到工地后付清每批次货款(将款打至所指帐户)。
第五条责任承担。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除外)拖延或者拒绝供货,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所供货物按实际工程送货量结算。
3、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检测标准。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须按供货时间,保质保量的按时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5、乙方需提供必须的报验资料。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或者总包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与货物的验收。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在进货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更换供货厂家需按合同在7日内给乙方结算全部货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属于违约行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应付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违约天数)。
第六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单独变更或者更改合同,对象有权拒绝生产或者收货,并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甲、方任何乙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电话:
法人代表:地址:
电话:日期:
地址:
日期: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供方: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产品质量标准,并与供方样品相符,如与合同或者样品不符,需方须在两周内通知供方,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一月内可进行退、调货处理,由此产生得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根据市场需要需方可进行调货,由此产生的费用有需方承担。
三、合作方式。
根据双方互惠互利、实现供应得原则下进行友好合作,合作方式为:供方以正常价格提供给需方所需产品,需方在准备购货时,向供货方提出书面购货需求,并交纳定金_____%,供方及时进行备货,货物准备妥当以后,供方通知需方将余款_______%打到供方帐户,款到发货。需方首次进货,可先支付所需产品货款得_____%,剩余______%在下次进货时付清。
四、权利和义务。
供货方在保证此类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以优惠价格给需方供货;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购入此类产品,同时为了维护市场得稳定,需方在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格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规定零售价格的______%,批发价格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格。
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都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交由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六、供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货量而定)备货完毕,需方可以请供方代办运输,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
七、合同有效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七
甲方:签署日期:
乙方:
甲、乙双方经好友协商,就预滚涂铝卷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有相关变化,价格需另行商议,最终以双方确认生效的采购订单为准。
二、货品数量、规格及合同金额:1具体规格、颜色、数量及金额由甲方另行提供订单,订单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订单生效:乙方需于48小时内将甲方有效订单签字盖章回传即确认该订单生效,该订单不得涂改。
三、质量与技术要求: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四、交货地址:乙方成品仓库。
五、交货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签署后再以采购订单的形式明确供货时间,供货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天,乙方应保证订单货品符合双方商定的供货时间要求。需延后供货时,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六、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
七、包装方式:505纸芯,卧式包装!(货物重量结算不含包装费用)。
八、加工费:10520元/吨不变。调价基准线:铝锭价上下浮动100元/吨为界定线。
九、货品验收:按行业标准。
十、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叁拾天内付清全款。
十一、保密条款:本合同为供需双方的商业机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可将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5、本合同为完整打印,修改无效。
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八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长期供货购销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鉴于: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义
1.1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合同标的
2.1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产品名称为:牌型号的
2.1.2生产厂商为:
2.1.3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产品质量
2.2.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产品包装
2.3.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合同价款
3.1.1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日至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交付地点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检验及质量保证
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个月后支付甲方。
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退货
6.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附则
10.1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九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收购海参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乙方全年向甲方交付鲜海参公斤,其中:
分月分旬交售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海参收购价格:甲方以不低于保护价的价格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海参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海参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甲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交售量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5%。
收购地点:公司院内。
运输方式与费用分担:甲方自负。
海参交售当天即按验收凭单支付价款,最迟不超过10天。
1.应当于收购当天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海参质量进行检测;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海参款。
3.确定海参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按双方约定的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4.有权拒收乙方交售的不合格海参,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1.必须按照海参用药规定施用药物,严禁对海参使用高残留、超标药物和催生剂。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养殖海参。
3、海参生产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海参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批海参总价值12%。的违约金。
2.逾期支付海参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季/月合同总数量的%,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海参总价值5%的违约金。
2.交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海参,应按每百斤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海参,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甲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__________年1月1日起至2_______________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订购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v^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时间:时间: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十
根据《^v^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商丘移动生产指挥调度楼工程桥架材料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移动生产指挥调度楼工程桥架分项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与________路交叉口东北角。
二、桥架分项工程承包范围要求和价格。
1、供货范围:甲方提供清单范围内的桥架材料供应。
2、本协议采购数量以甲方通知材料申购单为准(后附)。
3、本协议价格为固定单价,它包括材料价(含桥架盖板、连接片及螺丝,接地线等配套件)、包装、供货、运输、装卸、运输风险等一切费用,货到工地后乙方负责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并堆放整齐。三、供货时间要求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七天内必须保证完成全部供货。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材料验收,乙方材料进场必须附带产品检验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相关技术资料。
2、货到工地,乙方应积极与监理、甲方做好验收,清点及交接工作。
五、验收货地点、方式由甲方对进场货物进行清点,核对数量和产品型号等确认无误后,以甲方开具的入库单为准,作为结算的依据。
六、材料款的支付方式。
1、预付一万元定金,全部桥架(含附件)供货完成,资料齐全并验收合格后付至甲方收到货物总价款的95%。
2、余额5%作为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3、此购销合同为甲方第一批购买桥架,如甲方购买乙方第二批桥架材料,乙方必须保证所供桥架材料与第一批颜色保持一致,如颜色存在色差将扣除本次的质保金。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桥架必须是本厂生产产品。如果乙方委托其他厂家代工生产将被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全部货物退给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供货影响甲方施工进度,乙方应负责赔偿延误工期损失费每天壹仟元。并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退货约定。
甲方有权对产品质量进行任意抽样检查,对未达到合同的规格、型号及产品质量要求的进场材料,乙方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诉讼有关合同或执行合同中发生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十、其他。
1、乙方技术人员应到工地现场提供免费技术服务指导。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十一
立协议双方:
购货方:(简称甲方)。
供货方:(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向乙方定购“一期”建筑用钢材。根据《^v^民法典》和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所需钢材的规格、单价详下表。
1、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需调整钢材的品种,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单价。
2、甲方规定乙方所供钢材品牌为、,若因市场原因导致前两个品牌出现缺货,乙方在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供给、两种品牌。
3、上述合同单价包含乙方送至甲方人员指定地点全部费用。
第二条:质量验收标准。
1、乙方保证钢材质量、规格等达到国家标准及____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合同要求。对甲方特别约定之要求亦要完全予以满足。
2、钢材送到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指定收货人员对供方所供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等进行验收。货到现场若有质量问题应向乙方交涉。
3、产品几何尺寸的偏差必须在验收规范的要求之内,偏差大过要求的为不合格品,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4、乙方对所供钢材质量承担全部责任,若因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未能达到国家标准或满足工地的要求时引起甲方停工带料,甲方可根据当时现场的具体情况,任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措施进行处理:
2、因钢材质量和供应不及时的原因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甲方可以在事发当月计算也可在最终结算时一并计算,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6、由于钢材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复检物资,因此所进的每批钢材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取样复检,且必须与监理工程师一起,若钢材检验不合格则该批次钢材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数量验收。
1、甲方收货人员对所到钢材的数量按实清点或抽查,实际数量以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清点的质量规格都符合合同要求的数量为准。清点的数量与乙方的数量有差异时,按本次清点的实际送货量计算本次至上次清点时间之间所送货的数量。若发生两次以上的数量差异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乙方同意以所欠货款为保证,承诺按甲方要求退场甲方另行选择供应商的工作。
2、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对实到数量清点工作,若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派人抽查,其抽查实到量作为本次计算的依据,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甲方应提前三天将所需品种、数量,以清单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要根据甲方的供应计划组织货物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同时按甲方要求整齐地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承担运费。
2、由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当甲方指定收货人不在现场时,甲方另行委托指定收货人。凡非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所签署的任何与收货数量相关的文件及所反映的内容甲方均不予承认,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1.甲乙双方各自出具的“送货单”或“收料单”均不作为结算之依据,过程中的数量统计以甲方指定人员验收签字并经甲方核算部门负责人确认的《月度数量统计单》为唯一依据。最终结算以甲乙双方办理的《财务结算》为准。
《财务结算》最终价款为:
a、《送货数量认可单》合计数215;对应的材料单价合计数。
b、减去已支付货款。
c、减去违约金(如果有时)。
d、减去应扣除之款项。
e、减去因供应方(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各种损失。
第一个月每吨每天利息215;30天吨位215;。
第二个月每吨每天利息215;15天,以此类推)。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因此停止对甲方钢材的供应。
2、货款的支付付款方式: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乙方出具正式普通发票。
第六条:乙方应提供的资料。
1、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产品送到工地,应随货将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有效《质保书》、《许可证》等提供给甲方。办理上述证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提供的上述证件为虚假或过期证件,则乙方向甲方赔偿不低于壹拾万元违约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甲方通知送货时间及时供货,由乙方承担甲方停工损失及工期延误损失,拖延7天以上,为了工程的工期,甲方有权另找供应商购买钢材。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甲方需要的相关资料,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4、合同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即被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负责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1、乙方承诺对其进入甲方工地的人员甲方负责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保证上述人员按国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甲方的各种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乙方安全防护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负。
2、乙方应按时提供甲方所需的相关资料,乙方提供的资料交项目资料员,并由材料员在收料单或发票上签字说明资料是否已提供齐全,否则可不予付款。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结清工程价款之日失效。
5、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双方各壹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中国建筑第工程局。
乙方(供方):
合同编号:
鉴于甲方施工生产的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项目的钢材,依照《^v^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厂家、需求数量、单价、金额、进货时间:
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
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约(大写):
备注: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1.交货时间:具体进场时间由甲方根据计划要求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时供货。
2.交货地点及方式:按甲方计划送货至甲方项目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集中加工地点。
3.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转移至需方。
三、运输费用承担:
1.乙方负责汽车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车。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品牌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十二
有些厂家会与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促进双方利益的增长!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爱精心准备的:长期供货购销。
供方: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产品质量标准,并与供方样品相符,如与合同或者样品不符,需方须在两周内通知供方,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一月内可进行退、调货处理,由此产生得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根据市场需要需方可进行调货,由此产生的费用有需方承担。
三、合作方式。
根据双方互惠互利、实现供应得原则下进行友好合作,合作方式为:供方以正常价格提供给需方所需产品,需方在准备购货时,向供货方提出书面购货需求,并交纳定金_____%,供方及时进行备货,货物准备妥当以后,供方通知需方将余款_______%打到供方帐户,款到发货。需方首次进货,可先支付所需产品货款得_____%,剩余______%在下次进货时付清。
四、权利和义务。
供货方在保证此类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以优惠价格给需方供货;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购入此类产品,同时为了维护市场得稳定,需方在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格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规定零售价格的______%,批发价格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格。
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都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交由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六、供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货量而定)备货完毕,需方可以请供方代办运输,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
七、合同有效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鉴于: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义。
1.1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
买卖合同。
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合同标的。
2.1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产品名称为:牌型号的。
2.1.2生产厂商为:
2.1.3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产品质量。
2.2.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产品包装。
2.3.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合同价款。
3.1.1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日至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交付地点。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检验及质量保证。
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个月后支付甲方。
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退货。
6.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附则。
10.1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本合同下甲方为需方,乙方为供方。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本合同,双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导)、单价、
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发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货时间:甲方提前5天将所需规格和数量(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提交乙方,乙方按约定时间交货。
交货地点:城阳时代广场工地。
交货方式:货到工地甲方负责卸货。
第三条货物接受与验收:乙方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必须提供场地并组织验收,双方办理材料验收手续。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方式:甲方付给乙方20%定金(货款总额),计叁万圆整,货到工地后付清每批次货款(将款打至所指帐户)。
第五条责任承担。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除外)拖延或者拒绝供货,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所供货物按实际工程送货量结算。
3、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检测标准。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须按供货时间,保质保量的按时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5、乙方需提供必须的报验资料。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或者总包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与货物的验收。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在进货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更换供货厂家需按合同在7日内给乙方结算全部货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属于违约行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应付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违约天数)。
第六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单独变更或者更改合同,对象有权拒绝生产或者收货,并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甲、方任何乙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电话:
法人代表:地址:
电话:日期:
地址:
日期:
乙方(盖章):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十三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供方与需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见下表。
用需方地磅,需方不向供方收取过磅费),供方须开具合法的税务销售发票。
(二)以上产品数量为估算量,需方按月向供方提报月计划量,供方必须保证月计划需求量。实际到货数量以工地现场验收后与供方共同确认的数量为准。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一)供方交付石油沥青的质量及技术须符合gb50092-199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jtj052-20xx《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的标准要求。
(二)供方交货时应提供沥青的检验报告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供方公章。
(三)供方送货时每车沥青均须附有磅单(注明毛重及净重)。货到需方对每车沥青进行重新过磅,如需方过磅数量与供方磅单数量误差在千分二以内,则以需方磅单数量为准。若误差超过千分二,供需双方有权在第三方的公平地磅(即经市级技术监督局认可的营业性地磅)对其进行重检,数量则以宜春市的公平磅磅单为准,结算时以需方验收员签收的磅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四)需方将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并由供需双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三、交货方式:
(一)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底,如遇不可抗因素,交货期顺延。分批交货,产品具体交货时间、数量以供方收到需方电话/传真通知为准。)。
(二)交货地点:需方沥青拌和场,需方每需要一批货应提前二天(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需方所通知的计划数量以后,应在48小时内按合同要求将约定产品交付需方)。
(三)运输方须具备相应运输资质和职业资格证,同时产品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需方一次性支付总额70%订货款(3136万),供方按需方施工现场的需求通知组织供应到需方拌合站,最后一批供货结束后,供方及时开出发票给需方,开票采取三票制,一是沥青费,二是仓储费,三是运输费,仓储费和运费由仓储单位及运输单位直接开票,供方代收代付。需方应在三个月内付清货款,超期付款,需方每天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给供方作为赔偿。
(二)供方按需方月报计划供货,价格不予调整,需方提货数量差额不得超过上下5%吨。
五、违约责任。
(一)供方交付的产品经需方验收不合格,需方将拒收退货,供方须于48小时内将不合格产品调换为合格产品,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责,并按逾期交货处理。
(二)若需方因使用了供方不合格的产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货到时,需方配合供方及时安排验收接卸,卸货应在八小时内完成(遇到不可防御的情况下除外),避免热沥青在槽车内因温度下降而凝固,否则,由此给供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四)供方应按需方的通知计划(提前时间按合同规定)保证到货的及时性,若供方到货不及时造成无法满足需方生产需求,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没有及时付清货款除外)。
(五)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责任。
(六)其他违约责任按《^v^合同法》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如对本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双方应以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使用词句、合同有关条款、合同目的等协商确定合同条款真实意思。
(二)合同执行期间,供需双方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三)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陆份,需方肆份,供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义务履行完毕效力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十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厂电缆桥架购置项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厂电缆桥架购置项目。
2、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玖仟伍佰零伍元叁角伍分整(小写:元)。
3、主要货物一览表: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总金额75%的货款;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货款;满质保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余款。
三、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30天内到货,30天完成桥架的安装。
2、交货地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圣工业科技园。
3、乙方应尽量配合甲方的工期要求调整供货时间。
四、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标及规范要求、国家建材行业相关标准,并完全满足甲方设计使用要求。如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退货更换,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乙方对其按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及服务保证如下:
(1)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采用优质材料及先进的工艺制造的;。
(3)货物在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修保养的前提下,在使用寿命期内运行正常、良好;。
2、甲乙双方在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对产品的数量、外观和相关资料进行清点检查,如发现因产品包装和运输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数量不符、资料不全的,由乙方负责尽快解决,并重新交付验收。
3、乙方应对所供的产品按规范进行包装;并制定运输方案,确保所供产品安全、完好运输至甲方制定地点。如果因包装和运输原因导致的产品丢失、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合同所供产品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设备通过甲方的验收之日计起),质保期内所有费用由我方承担(含差旅费、住宿费、服务费及更换零配件费用等)。如在质保期内因甲方人员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但要酌情收取材料费。
5、属于质保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时起24小时内派人维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每延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质保金1%的违约金。
六、产品验收:
1、货到工地后,甲方对货物的外观、数量、型号、规格进行初步验收,验收结束后,甲方即时出具验收报告。如有异议七日内提出,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七日内作出回复。对一次性开箱不合格的货物乙方予以换新,并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费用。
2、货到工地安装完毕后,进行调试,甲乙双方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验收,并于调试完毕之日起七天内出具验收报告。
验收标准:第一阶段的验收标准为货物外观无损坏,数量、型号、
第二阶段的验收标准为相关设备技术符合文件要求。
3、货物内在质量由乙方负责,保证达到企业标准及国家标准,产品保质期为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12个月。
七、安全、保证:
乙方在设备到货、仓储、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间应接受甲方的协调和管理,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货物包装:出厂原包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造价款的的。
2、经甲方验收(第二阶段验收),乙方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维修或调换,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造价款20%的违约金。
3、其余有关违约约定,均按照《^v^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有纠纷,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交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违约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产品检测不合格或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2、乙方必须于发货前两天通知甲方送货时间并在货到工地后及时通知甲方联系人。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质期满后失效;。
4、未尽事宜,双方另议补充协议;。
5、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
乙方: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十五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根据《^v^合同法》之规定,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遵守公平和诚信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以上单价供方无权根据市场行情单方调整产品价格。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验收方法: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提货或交货时,需方有权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
四、付款方式:提货预付1万元,余款在产品验收合格需方接收后一周内付清。需方扣留2万元保证金,待消防验收合格后,一周内返还。
五、交提货地点:智慧谷b1#楼工地现场。
六、供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满足上表的规格尺寸。
七、供方需提供产品材质质量检验报告。
八、违约责任:
1、供方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有权要求更换,由此延误的时间供方每天按总货款金额的3%支付需方违约金。
2、供、需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需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供方提供的产品在投入使用一年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产生安全事故。供方必须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需方的全部损失。
4、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对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6、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和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销售经理: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十六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桥架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及数量。
1、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详见合同“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2、供货数量: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二、价格。
1、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合同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2、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预计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按本合同单价执行。
三、货物清单。
四、交货时间和地点。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货物清单”中的货物(包括数量增加部分),在接到甲方的当批交货通知后2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甲方施工地点。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并注明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同时开具有效单据。
2交货地点甲方施工现场五、支付。
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送货数量,而且每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结算,货到付款,同时乙方需提交下列完整单据和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六、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包装和装运。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八、质量标准。
1、根据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
2、以货物的型号规格及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提供的封存清单样品作为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标准。
九、验收与质量保证。
1、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钢性镀锌板,纯板材厚度为)。
b)、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提供的封存样品、技术性能参数、质量参数和国家质量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2、检验方法。
a)、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照合格证书对产品进行检验。
b)、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c)、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3、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30年,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七天内免费负责更换,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索赔与赔偿。
1、误期索赔。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到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2天,甲方有权对超过2天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货的货款以每满一天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限额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
2、质量索赔。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甲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建材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3、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4、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十一、合同变更与修改。
1、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2、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3、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十二、争议的解决。
1、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平邑县人民法院起诉。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十七
一年的驾驶工作中,我严格遵守道路安全相关法规和有关章程,并在工作中不但学习新的车辆维护、维修技术和驾驶技能,在驾驶实践中逐渐树立起严守规章、安全第一的观念,认真完成公司交派的各项工作,一年来从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回顾多年的工作,我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年来,我紧紧围绕安全行车、服务至上,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给领导的车辆服务工作。为了更好的为领导服务,我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了领导的工作、生活习惯等,并按照新的要求,积极调整自我的服务方式,做到了随时用车、随时出车,没有发生各种由于出车不及时而耽误领导工作的事情。同时,我把为领导服务和为单位服务紧密结合起来。
(二)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一年的驾驶员经历使我认识到,做好车辆保养和日常维护,是安全驾驶的保证。为此,我坚持把功夫下在*时,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这样,一方面,使车辆在*时始终坚持干净清洁,给领导以舒适的感觉;另一方面,经过对车辆的保养,及时发现存在的毛病,小问题自我动手,大毛病立即向领导汇报后修理解决,做到了有病不出车,出车保安全。
(三)是积极做到外出期间为领导的服务工作。领导外出期间的服务工作,很大程度上就由司机来承担。一年来,在随领导外出过程中的食宿、对外联络等,我都不推委,认真去做,没有发生任何让领导不满意的事情。
(四)积极做好单位值班工作。根据办公室的安排,我在自我的值班期间,不随意外出,不^v^朋友,如果有出车任务就立即出车,如果没有出车任务,也在值班室值班,没有发生因为各种原因而影响值班出车的情景。
(五)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本事,做到干一行爱一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我在本岗位上,按照单位要求准时安全地完成各项出车任务,努力做好自我的本职工作。作为一名龙晖员工除保证了公务用车外,还要积极参加各项义务劳动。在日常的行车、保养方面要为节能降耗做积极工作。要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要做到任劳任怨,在工作需要时不论早晚或节假日都要随叫随到,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严格遵守出车制度,按时出车,认真保养车辆,使车辆性能坚持状态,熟练掌握日常保养和驾驶车辆的性能,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听从交通警察指挥,不酒后开车,礼貌驾驶、礼让三先,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
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学习驾驶技术和车辆维修、维护以及现代化汽车管理方面的知识,多年如一日,不断学习和充电,克服了自我文化基础差的弱点,靠着自我的钻研精神,为单位解决了众多的车辆故障和疑难问题,节省了开支,保证了行车的安全。
我热爱汽车驾驶工作,爱护车辆,工作一向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遵章守纪,具有强烈的工作职责感、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总之,多年来,我能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公司坚持一致,团结同志,宽以待人,认认真真学习,踏踏实实工作,使所从事的工作一年一个台阶,不断向前发展,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我深知,取得的一点成绩,是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老同志的精心指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忙下取得的,我只是做了我应当做的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改善工作方法,更加努力地做好工作。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十八
甲方(供应商):
乙方(购买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迪泰元手机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提供产品的培训、销售方案及售后服务予乙方,乙方购买甲方的产品后,在没有得到甲方的允许下,严禁串货。
二、由双方确认共同签订合约当日,乙方付人民币3000000元整(大写:叁佰万元整)。日后如需售后服务维修,则运费由发货方承担。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授予经营权——甲方只允许乙方进行单店经营(如需授权专利连锁加盟,于后页备注附加条款共商签订),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加干涉及参与。
2.培训——由乙方交付订金日起,甲方给与乙方人员培训2天。
3.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
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乙方提出维护(更换)申请,并将需要维修(更换)的产品邮寄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寄出维护(更换)设备给予乙方。
5.保密协议。
为维护甲乙双方及加盟商户之利益,乙方及其人员除了正常从事商业经营之需要外,不可将甲方任何部份内容透露给他人、其它公司或团体,乙方须承认这个经营系统的任何部份的机密性属于甲方的专利。
四、甲方在三个月内给予乙方价保。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十九
首先是对股票交易方式的了解。在实际的证券交易业务中,证券交易的方式可繁多,各种交易方式应有尽有。按交易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相对买卖、拍卖标购、竞价买卖,按订约与清算期限的关系划分为: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保证金信用交易;按证券交易地点不同,将证券交易方式分为:局部交易、柜台交易、拍卖市场的买卖、交易所在场交易等。以下为几种基本的股票交易方式:
(1)相对买卖。相对买卖是一个买主对一个卖主的交易,大多数商务交易都采取这种方法,是属于原始交易方法。买方或卖方根据各自的标准选择合适的卖方或买方,以达成交易合同,直至合同履行。
(2)拍卖标购。拍卖标购使买卖某一方变成多个,要么一个卖主对多数买主,要么一个买主对多个卖主,在这种条件下,不仅有买主或卖主的竞争,而且有买主与买主,卖主与卖主之间的竞争。在一个卖主与多个买主的交易中,买主竟相出高价,谋求购买某种出售的标的物,卖主则与出价最高的买主达成交易。
(3)竞价买卖。竞价买卖与拍卖标购的区别在于:交易的双方,即买主和卖主,都是多于一个的多数买主与多数卖主之间的交易,竟价买卖把全国或某地区的证券供求集中在证券交易所,使很多买主与很多卖主相互竟价,以实现出价最高的买主与报价最低的卖主达成交易。由于这种买卖方式集中了多数的买主和卖主,并以相互竞价的方式达成交易,因而比相对买卖和拍卖、标购都较好地体现出均衡、公*合理的价格。
(4)现货交易。所谓现货交易就是买卖成交后,立即(一般指当天)履行合同的交易。
(5)期货交易。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不同,它是成交与履约间隔开来的一种交易方式。
(6)期权交易,又称选择权交易。即按契约规定的期、价格和数量,买卖某一特定有价证券的权利所进行的交易。
(7)信用交易。也称“垫头交易”。指股票投资者通过交付保证金得到经纪人的信用而进行的交易。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二十
供方:
需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___年__月__日。
根据^v^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二、交货时间:由于交货时间原因产生港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际标准,如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外商索赔由供方负责及承担全部损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赔书为准。
四、包装要求:内外包装必须适合陆运和海运,如因包装引起的.货物破损致使外商索赔,供方赔偿需方全部实际损失。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运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按国际标准,由需方抽验货。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当天,卖方需支付卖方伍万元的定金,剩余货款由买方直接转账到卖方指定账户内。款到发货。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处理。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确方式:本合同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订地法院提出上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依法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20___年__月__日20___年__月__日。
冻品购销合同冻品供货合同篇二十一
依照^v^合同法及其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香溪茗苑楼电缆桥架供应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供货地址:
1.电缆桥架:约人民币:元,大写:
2.最后总价以实际使用数量结算(含税)。
1.电缆桥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附件一桥架技术参数要求的要求,并保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2.电缆桥架的数量、规格详见附件二桥架报价单。并付产品合格证及产品检测报告。
3.防火涂层必须在桥架技术参数要求中钢板厚度标准之上涂层。
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货物到现场后按批次付至货款价的95%,待全部电缆桥架全部安装完毕后结清余款。
乙方应于年月日供货完毕(全部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如乙方到期未完成产品供应,延误甲方工程进度,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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