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之后,对书中内容的感受和思考的总结。写读后感需要我们具有批判性的思维,能够提炼和总结作品中的重要信息和观点。下面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一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我非常钦佩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面对一个个案件,十分冷静,从不心急。他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比如一个鞋印、一块血迹,还有一些对于我们来说跟案件没有关系的东西,他都能从中找到一个个证明。如:一个鞋印有多长,鞋底的纹路有多深,他便能立刻知道凶手大约有多高,体重是多少。从这个案例中我感觉到我们要处处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面对再复杂的事情,我们都要冷静对待,不能心急,因为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有条有序的进行。因此,我想到一件事情。
由于七月份我要钢琴考级,所以七月份没有做什么作业,大部分作业都堆到了八月份,眼看就快要开学了,我还有好多作业没做,我心里难免会有些儿发慌,一发慌就心烦,然后就不想写作业,可当我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后,我就不这么想了,在最后仅剩的半个月里一直努力,每天都把时间安排的仅仅有条,没过几天就写了一大半了。这样坚持下去,我还会有几天玩的时间呢!
正是因为我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后,我学会了沉着冷静的面对任何事情,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
同学们,我建议你们有空也去书店看看这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二
在每个故事中,都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成熟、冷静、机智、善于观察等等一系列的特点,每个罪犯都会被他的智慧、勇敢所折服,大大地挫败。每个案件福尔摩斯都要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入微的调查,尽管有些案件很是扑朔迷离,曲折复杂,而且还会涉及到侦探的个人安危,但是福尔摩斯凭着他一往无前的胆识,过人的机智,敏锐的洞察力,一次次地化险为夷,让那些逍遥法外的罪犯们闻风丧胆,个个落入了法网。可是有的时候有的人把他的功劳抢走了,但他可以一笑了之,照样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于是不断有人向他求助,甚至国王……。
成功需要观察,危险时候呢,尤其需要冷静。福尔摩斯面对那重重危险,复杂的案件时总是能不慌不忙,顺顺当当地就把案件给破了。在巨大的危险面前,冷静就像一张无形的盾,让我们有时间拔出智慧之箭。大家听说过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吧,在游戏时,有个小伙伴不小心掉到大水缸里去了,其他小朋友都吓得不知所措了,有的哭,有的逃回家了,唯独司马光很是冷静,急中生智,想到了用石头把缸砸破,救出了小伙伴。
福尔摩斯还有很多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广泛的学识,勇敢…….感兴趣的朋友们完全可以买本来看看。当然我不是搞推销的啊,只是好东西要大家一起分享的嘛。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三
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现在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侦探,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能力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而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可以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四
“全部生活就像一条巨大的链条,不论什么时候我们只要见到一环,就可以推断出整个链条的性质。”这是谁说的话?原来就是鼎鼎大名的福尔摩斯。使福尔摩斯独享“世界第一侦探”的美誉,并使侦探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人,正是该书的作者——英国的柯南道尔。
这个暑假,我沉浸侦探故事的世界里。这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四册,全部讲述了一些探案的故事和过程。柯南道尔以其细腻的文字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一位思维敏捷、谨慎、有正义感的大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位家喻户晓的人物,他工作起来非常认真,观察细致,一旦发现一点点关于案件的线索,他都不会放过——哪怕是地上的一层尘土。在每一件案件中,总能听见他井井有条地说明问题,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和案件有关,富有深意。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线索,却成为了福尔摩斯破案的好助手。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都非常仔细,因为一字之差就会让案件陷入不一样的局面,一不小心,就会遗漏掉一些重要的信息。
书中非常有趣地描述了福尔摩斯平时生活的情景,尤其他热爱研究一些化学产品,在许多领域都有接触,并且拥有非常实用的知识。他的助手华生也和他成了莫逆之交,每次都共度难关、共同破案。
在生活学习中我们也应该做到认真研究,扩大知识面,这是我们学习中所不可缺少的。他的沉着冷静也是我们要学习的一种态度,遇到事情不要慌张,要学会运用所学到的知识层层分析,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平时我们在学习中,如果能通不断的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一定会有新的发现。比如语文这一门课程,假如我们能大量地阅读一些课外书,不但能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也会大大提升。记得有一次我在写一篇关于“美”的作文的时候,脑海中突然迸出了一句我很爱看的一部小说中的话:“花容月貌不是美,只有善良的心和有教养的举止才是美。”我觉得这句话非常适合这篇文章,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引用了上去,为这篇作文增光添彩。不仅是小说,我们平时大量阅读的诗词也可以灵活运用,让我们的知识面更为丰富。“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说的正是这样的道理。
福尔摩斯的一言一行深入我的心灵,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真正体会到。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五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述福尔摩斯所探案的过程和结果的书。
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更成为我心中的英雄。
之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次牵动以及眼睛的每一次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类案情,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符其实的神探。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仔细观察、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榜样。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六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名叫福尔摩斯的侦探家,他用智慧解开了一件件谜案。烦恼着他;伪装事情隐瞒着他,苦恼着他。但他没有放弃,用冷静和智慧侦破这些案件,使得真相大白。
我要向他学习很多:面对大火时他的勇敢;破案时的冷静;探案时的机智;说话时的幽默……我决定长大后当名侦探家,把所有谜案侦破,超过福尔摩斯,超过所有的侦探家。
让我们学习福尔摩斯的有勇有谋,读完这本书之后,仿佛听到福尔摩斯好像对我说:“加油!你一定会成功的!我支持你!”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七
这本书的最大看点除了跟随福尔摩斯以及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去进行思考推理外,还有两个看点是原著所没有的。那就是书中的大字体很适合孩子阅读,保护眼睛。每一篇情节里都会吧关键字重点词语用特殊的颜色和字体标注出来,看起来非常的醒目,让读者可以有重点的去阅读分析和进行思考;书中的插图也是夸张有趣,很能吸引读者的目光,让读者一拿上书就不忍放下了。第二个看点就是每一节故事后面的科学小知识以及数学小知识。这些小知识对于小学生有着很大的知识面扩展的帮助,既拓展思维又增长知识,真的非常棒的一本书。
清瘦的高个子,身披大氅,嘴衔烟斗,鹰钩鼻,目光锐利,思维慎密。相信大家对福尔摩斯绝不陌生,而这本历河写的而福尔摩斯却另有一番味道。
m博士再度现身,福尔摩斯凭借一根长棍面包,从海滨公园成功救出了他的朋友。工人罗拔被强行克扣工钱,福尔摩斯凭借一堆零散的数字替罗拔逃回了公道;一宗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成了致命的投毒案,背后*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心酸。
这些看似很难侦破的案件,福尔摩斯却能轻松侦破,实在让人佩服不已啊。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与大胆的假设和非同凡人的联想让我叹为观止。
福尔摩斯的这种思维方式在做数学题时也能用到,比如:一道题很难,看起来根本无法继续下去,我们就可以借鉴福尔摩斯的思维方式,大胆展开想象,进行假设,这样的话问题应该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从福尔摩斯身上,我们也可以学习到迎难而上的那种精神。遇到困难,毫不退缩,这也正是福尔摩斯在推理之后的性格光辉。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八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xx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现在的世界多么复杂,福尔摩斯却为我们大开眼界,我喜欢这部书!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九
轻轻的合上了书,经过了一个星期的努力,使我终于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侦探小说我也读了不少,如《罗杰疑案》,《名侦探柯南》等,但唯独《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为之心动。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精彩的破案经历,篇篇情节曲折,内容动人心弦。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深深的打动这我。同时也让我悟出了一些人生的道理。
很多年以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心目中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拉人们心中的神探,成拉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成拉我心中的梦想。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中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两人进行搏斗时一起坠入深渊,而他则留给华生留拉一封信,告诉他能除掉这样一大祸害我非常高兴,就是牺牲自己也值得。”这段话我了解到福尔摩有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虽然我们不能也像他一样和敌人,坏蛋同归于尽,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和发扬他的那种伟大精神。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
在人们的脑海里,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是正义和智慧的化身。他断案了得,有如神助,一直是男孩子们心中的偶像。
今天,我有机会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虽然与小说初次碰面,心中却像遇见一位久别重逢的老友一般亲切。说也奇怪,读完整篇小说,福尔摩斯这个名字留给我的神秘光环却是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却是对他无限的敬仰。首先,他是一位充满理性的人,从不感情用事,无论遇到什么事,他总是表现出令人赞叹的自信和从容。
其次,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敏锐细致的观察力,不仅能使他对一个刚刚谋面的人做出极为精确的判断,在侦察案件过程中,更能将一团乱麻般的众多线索迅速清理、归类、抽丝剥茧、去伪存真,使得沉冤得以昭雪,剑指真凶绳之以法。
比如: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当中,靠一个用鲜血写成的字,一枚神秘的金戒指、一个醉醺醺的马夫、足迹和车轮印等线索,来推断凶手是一个身高6英尺多,面色发红的中年男人,与被害者是仇敌关系……福尔摩斯通过线索,最终锁定了案件的凶手。
注意细节,微处入手。福尔摩斯之所以断案如神,是因为他往往能在调查过程中经常发现常人无法发现的蛛丝马迹,而在生活中,那些往往被人们忽略掉的.琐碎细节,他却也能过目不忘。最可贵的是,他能将搜集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他的推理当中来。
他为什么能够做到这一点呢?除了他智慧的头脑外,还因为他掌握了比我们更正确,更有效的思维方式,还有细心和永不放弃的决心。
能细心肯动脑,方能百战百胜。这部小说让我认识了一位全新的福尔摩斯。他不是神,而是一位有血有肉,心细如丝的智者。从这本书,我懂得的道理:爱自己的岗位,才能有所成就。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一
福尔摩斯收了一封信,弗克森上面说是要福尔摩斯调查吸血鬼的事.我认为吸血鬼不一定是什么吸血鬼怪.有个女人生了个孩子,她竟咬婴儿的.脖子,咬出了血,福尔摩斯就开始探案.有一天,一个叫杰克的儿子中了毒,他拿毒箭在狗身上做实验的目的地是要杀婴儿,拿毒箭在狗身上探试,狗腿瘸了。
福尔摩斯终于查出来了,杰克毒伤了婴儿,妈妈吸毒液是要致病.真相大白了,他们和好了.感谢了福尔摩斯。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二
因为他把他的幼儿,脖子咬伤了,咬伤的同时,她的嘴不停地吸幼儿的血,这样就让别人看上去很像吸血鬼,福尔摩斯他觉得世界上根本没有吸血鬼,我告诉大家答案吧!因为那个妇女是非洲人非洲有毒箭那个婴儿被扎伤会致命,母亲吸她的血是可以身体毒素快点消除。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三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
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
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四
福尔摩斯探案选警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警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五
福尔摩斯也很勇敢,他不但在面对困难时不会退缩,而且能够迎难而上,用他聪慧的头脑,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
在我们的心目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在柯南道尔笔下,他是一个侦破无数案件的侦探。
就像他一直在思考一样,他的大脑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思考,当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助手——约翰·华生时,仅仅一个握手,就知道华生是个医生。直到现在,我还记得读到这一幕时我惊讶的表情。我在心里发问,这是一个人吗?但这应该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吧。但慢慢地,我否认了自己的想法。他不仅仅是一个角色,他还是个侦探,一个活生生的人物。
他在一个精英的环境中长大,他就读于贵族学校,在那里他集中精力学习,偶尔会参加击剑和拳击。他在19岁的时候就已经破了很多案,这让我很惊讶,因为19岁离我们并不遥远,也许我们很快就会19岁,但是那个时候,19岁的我们可能正在大学校园里徘徊,与福尔摩斯有着天壤之别。
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他解决了很多案件,解出了很多代码。在跳舞小人中,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智慧,解读了暗号。也许在我们看来,那一排排矮小的人可能被认为是某个人的涂鸦,从来没有想过它的深刻含义,我的心中不禁再次充满了对他的敬意。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笔下的著名侦探,一个令人不得不敬佩的人物。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六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六年级:张晟源。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七
最近,因为一个女演员的死,我被卷入了一场无名火灾。
老板让我做调查,解决案件,所以我急忙赶到现场。我发现一位同事已经开始了事故调查,我打电话给他,问他是否移动了现场。他摇了摇头,于是我和他一起走进房子,开始调查。
同事问我要不就是要去窗户下面通过看看问题线索,我摇摇头。叫他把女明星的鞋拿过来。一对脚印正好吻合。我立马想起了社会我们学习书上也有过这样类似的事情,我问他对于这个没有房子里面还有什么工作时候开始建造的。他说1943年,我又问他有没有暗室,他点头。
我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撕下面具的女演员,而不是看女明星,马上问我的同事暗室,他说在床上。所以,我摸来摸去的床,我不知道在哪里暗室触摸被打开了。内药物女主角,至今我在世界知名的。
我突然一个惊醒,原来是梦,不过福尔摩斯却给我带来了影响很大问题启发。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八
寒假里,我读了由英国最著名的探案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特别好看。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很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刺激,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在《四签名》中,你会以为凶手有四人,而实际上只有一人。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会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
在我看福尔摩斯这本书的时候,我想到了名侦探柯南。柯南在福尔摩斯的影响下,也破了许多奇案。
初识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九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
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
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
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
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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