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访部门工作总结(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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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访部门工作总结(专业14篇)
时间:2023-11-20 05:19:10     小编:碧墨

编写总结时,要注重事实的准确性,不夸大事实,不隐瞒问题。在总结中,我们可以结合自己的体验和感受,表达个人的思考和改进的意愿。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总结模板和写作技巧,供大家参考。

环境信访部门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在市信访局的有力指导和帮助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全面领导下,全区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国庆60周年安保、服务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积案化解年、解难题促和谐等实践活动,着力化解了城市、农村拆动迁、企业转属转制、蚁力神养殖户等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有利地维护了全区的和谐稳定。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全年召开书记办公会5次、政府办公会5次、区信访联席会议成员会12次,专题研究信访案件,部署信访工作。

一是领导带头,主动接访。至去年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后,我区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区级领导接访制度,每月向各区级领导报送接访日程表。区级领导也本着接访可串不可替的原则,按时到信访局接待人民群众上访。今年,区级领导亲自接待上访群众320案次,1715人次,亲自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全部办结。尤其在国庆安保期间,区委书记、区长每周到区信访接访一天,解决信访案件20余件。

二是创新方式,强化下访。区委、区政府领导亲自带头下访,深入到信访案件责任单位,与责任单位一同研究、一同接访、一同跟踪结案息访状况,全年区级领导共下访50多次。周忠武区长对全区动迁拆案件全部包案,今年共到各动迁街道下访13次,与街道领导逐一研究拆迁案件,部署和落实解决办法,还与上访人面对面交谈,讲解拆迁政策。区委副书记马培钢针对蚁力神问题,到全区13个街道办事处下访,了解蚁力神重点养殖户稳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养殖户生活实际情况,有效化解了多起蚁力神养殖户越级上访案。

三是全力攻坚,解除积案。区委、区政府对省、市交办案件、积案化解年活动案件、解难题促和谐案件十分重视,全部实行了社区、街道、区、包片民警四级包保。区信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按照各自的分工定期召开信访案件调度会,认真研究案件情况,逐一案件制定解决方案,使全区信访积案全部结案。全年共召开信访案件调度会72次。四是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区级领导上午在信访局接待来访,听取群众诉求;下午研究措施,抓紧解决。接访做到了零距离服务,心贴心交流,依法、依情去接访。同时,区政府加大信访稳定资金的投入力度,年初财政列支信访专项资金100余万元,截至目前,共投入信访专项资金370万元,集中解决了一批重点信访案件。

2、圆满完成国庆安保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国庆安保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加大了协调配合力度,深化工作举措,主动排查,主动化解,实现了进京上访登记为零、进京非访为零、进京滋事为零的工作目标,荣获了国庆安保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是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全区成立了国庆安保工作信访稳定指挥部,下设驻京、驻省、地方稳控、稳控联络、稳控教育5个工作组,形成高层次、全方位、多角度的控访工作格局,有效避免了国庆安保期间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重点排查,落实包案。全区在每月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的基础上,于20xx年8月21日,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做到了不丢一案、不漏一人。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全部实行四级包保,做到不稳定人员24小时稳控在视线内,为实现国庆安保期间进京上访为零提供了保证。

三是突出重点,专项治理。我们以解决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专项治理城市农村拆动迁、企业转属转制、蚁力神重点养殖户等突出问题。针对动拆迁问题,各街道成立了入户宣传小分队,入户宣传拆迁政策;针对转属转制问题,成立下访工作小组,对存在隐患的单位逐个下访,找上访代表谈心,解释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区相关政策;针对蚁力神养殖户问题,对存在越级上访倾向重点人实行了24小时稳控,对有煽动、串联、组织上访行为的重点养殖户依法打击。

四是措施灵活,维护稳定。国庆安保期间,全区各相关单位、部门全部实行值班值宿,每天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坚持实行不稳定信息零报告制度,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不准外出,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同时,对我区存在进京上访隐患的人员及进京被接回人员,集中送到市文明学习班进行学习教育。五是加强驻京,维护稳定。为更好地做好国庆安保工作,我区成立了由区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为组长的驻京工作组,确定了大事不出、小事不出、进京登记为零的工作目标。

在国庆安保期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进京工作在一线,指导协调工作。驻京工作组人员不怕苦、不怕累,有时工作到深夜,毫无怨言。驻京工作组人员还分成多个工作小组,每天到国家信访局、中央纪委、公安部、重要火车站、汽车站等地点,做好稳控劝返工作,有效劝返了6起进京集体访。

环境信访部门工作总结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做好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凝聚人心,以提高教育质量促稳定,以稳定为xx教育形象攀升保驾护航,努力构建稳定、和谐校园,创造良好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我们将和上级党委机关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认真落实好信访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xx、xx。

三、工作目标。

继续实现近年来在职教师和退离休教师无一人越级上访或参与集访的良好势头,进一步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法,努力实现我校xx年无信访案件发生,无一人到县或县以上单位上访或参与集访、群访,以此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

学校成立以xx为组长,xx、xx为副组长,xx、xx、xx、xx、xx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确立领导是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学校领导将自觉担负起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应该解决的`信访问题的职责;担负起把影响稳定的倾向性信访苗头化解在校内、控制在校内的责任;担负起既要坚持改革又要处理好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的责任;负起一旦发生集体上访,立即到一线做工作的责任;担负起抓好领导班子成员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落实的责任。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要抓好上级有关信访工作指示和要求的落实,检查和指导信访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主动协调解决校内的重大信访问题。把信访干部的思想、组织、业务和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

(二)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工作。

信访工作重点要放在真心实意解决实际问题上,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认真做好初信、初访的处理,把问题一次性处理到位,主动引导教职工依法有序进行上访。及时做好信访记录,信息报送,情况反馈和督办落实工作。

1、坚持信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学校采取定期、不定期组织在职教职工学习有关信访工作条例和内容,组织教师认真讨论,营造依法治访和有序上访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条例的有关精神,让他们做到一切能从大局出发,一切从有利于稳定出发,一切从有利于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出发。

2、坚持信访信息搜集回报制度。

3、加大对重点人头的教育、感化和防控力度,确保无一人次去县局以上参与上访或集访。

(三)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为目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月对重点信访排查通报一次。

2、建立健全领导接待群众制度和走访群众制度。继续坚持校长接待日制度,努力提高接待日的实效。

3、建立健全调处督办责任追究机制,积极推广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五定”责任制(定责任部门、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限)。加强与县教育局党委、信访办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整合力量、联合调处、共同督办。重点抓好久拖不决,可能引发群体的性事件的信访问题的协调处理和重复访、越级访、信访积案等“老大难”案件。

4、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落实《处置工作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及时稳妥快速处置发生的各类异常上访。

总之,学校信访工作是密切联系教职员工的重要渠道,是化解内部矛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学校的信访工作。

环境信访部门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条例,根据上级关于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发扬务实进取,锐意创新的工作作风,从源头抓起,从基础工作做起,严格执法检查,强化环境治理,在不断提升环保工作水平的同时,有效促进了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城市卫生环境的改善,推动了全镇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现对照年初环保工作责任状,就我镇环保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进一步增强全镇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今年来,我们十分重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各村(居)委会、中小学校利用公用报栏、

黑板报。

横幅标语等进行宣传,镇还投入1万多元在城区各社区有关醒目地段,统一制作了30块永久性喷绘宣传标语进行宣传。

二是举办环保知识培训班,年初镇组织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各村(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和辖区内的工业三产企业负责人、总帐会计,系统学习了环保工作条例和有关环保方面文件精神。中小学校还开设了环保课,坚持从娃娃抓起。在中学还开展了“清洁校园、美化环境”主题班会活动。

三是抓住“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契机,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世界环境日围绕“营造绿色城市,呵护地球家园”、“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主题,各村(场)、社区各居委会、镇属各单位纷纷通过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环保科普知识、有机食品知识等环保专题宣传,还开展了2—3次环保专项行动,党员干部主动带头走上街头清理垃圾,清除城市“牛皮癣”等,营造了热烈的环保宣传氛围,有效促进了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

根据上级要求,今年我们结合实际,围绕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在改善卫生环境,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同时,有效推动了全镇环保工作的开展。

一方面,继续搞好有机蟹养殖基地建设,注重在养殖规模和养殖模式上下功夫,在原有1000亩的基础上,今年增扩至3000亩的规模。在养殖模式上,坚持科学化养殖,着力打造绿色生态品牌,大力推广“六小品种”搭配和“稀、大、高”养殖,从而使今年蟹的品质和产量有了较大的提高。

另一方面重视抓好西刘堡村的有机稻米种植基地,实行麦套稻新技术,降低、减少或不使用农药,大力推行生物灭虫,从而使稻米中农药残留降到了最低限度,今年推广的丰优香占品种,面积达2200亩,不仅扩大了规模,而且提高了亩产,让当地农民得到实惠。

我们紧紧抓住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契机,在全镇开展绿色环保社区、生态村、环境优美村的创建工作,分别选择安民、城中两社区为绿色环保社区创建试点,北闸村为生态村创建试点,三里村为环境优美村的试点,坚持从基础工作做起,从每年小事抓起,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和基础台帐,并重视在硬件上进行投入,先后投入20多万元,在全镇20个社区新建了108座垃圾箱和46个垃圾筒,在三里、齐心、大桥等村村新建了28处垃圾池(箱)。

泰山初级中学结合创建省级示范初中,坚持把建设“绿色学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投入15万元,新增了13340平方米的绿化草坪,组织师生开展清理白色垃圾活动,每个班级开设了环保科学教育课,为顺利通过省级示范初中验收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我镇还把加强市民教育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利用市民学校等多渠道加强对市民的文明卫生教育,建立了一支500多人的环保志愿者队伍,并开展了3次较大规模的“清洁家园”、“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活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和市民开展卫生大扫除和环境突击整治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实现了城市的绿化、美化,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有了明显度提高,文明卫生意识明显增强。

围绕“三村联创”,把村庄绿化、美化、改水改厕作为重要方面来抓,作为民心工程,惠民工程来抓,投入300多万元在北港、西刘堡、南闸等村实施改水工程、对农民生活垃圾实行定点投放,严格控制对周围环境造成再次污染。农村改厕工作顺利排进,共改厕794座。夏秋两季重视抓好严禁焚烧农作物秸杆工作,实行就地还田、科学利用,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今年,我们还结合开展全市小康示范村试点工作,把环保工作列入试点的重要内容,并积极配合,确保所有环保指标都达小康示范村的要求。

加强环保执法检查是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来,我们坚持把新建项目、污染项目,以及有关群众举报反映较强烈的环保问题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

并要求镇工业园和镇招商办,对新引进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环保要求,对周围生态环境和人类身体有危害的项目,坚决拒之门外,项目实施前都必须进行环评,在所有环保指标达标后,方准予进园建设。目前,我镇已进园53个项目均已达到环保要求。

对在生产过程中有污染的企配合县环保监测站开展排污达标检测工作。目前,已全部实现达标排放,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对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今年,我们已接待群众来访4批,12人次,收到群众来信1封。

对群众来信来访,除配合县局主管部门处理1起外,其余都已及时调查走访,给予相应的处理。今年7月,我们接到群众反映中港化工厂污染一事,我们立即陪同县环保执法人员登门调查,走访群众,在确认没有环保问题后,认真向当地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赢得了群众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和当地群众的环保意识。

围绕上级要求,我们今年注重认真抓好企业清洁生产试点工作。1、选择试点单位。我们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又在环保方面影响较大的板纸厂作为清洁生产试点。2、搞好试点准备。及时与试点单位进行对接,认真制定了试点。

工作计划。

实施步骤及试点工作有关要求。3开展试点工作。

加强试点企业“三废”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对固体废弃物实行循环利用,从而不仅改善了企业生产环境,节约了企业成本,而且为全镇各企业树立了榜样。在此基础上,我们对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及时向面上进行推广,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我镇在“烟花三月”和“荷藕节”期间,我镇签约的项目共17个,其中:投入2019万元的服装刺绣项目,已建成投产;投入600万美元的食品加工项目部分设备已到位,即将投产;投入7000万元的机械加工项目正在进行跟踪落实;电力非标件项目已竣工投产;冷轧钢带项目,投入6000万元,厂区道路已建成使用,主厂房将于12月中下旬封顶;电缆料、石油机械、油类分装、玻璃工艺品、汽车配件、热弯玻璃扩、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正在建设;交通装饰材料项目正在办理证照手续,即将开建设;翻砂件项目正明确专人进行进一步跟踪;宝泰米业二期工程已付土地定金;纺织配件项目将于12月份开工建设;轴承套件项目已付定金。

环境信访部门工作总结篇四

2019年环保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树立“以人为本”重要理念,不断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着力改善信访工作环境,把信访接待、投诉办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了接待、登记、反馈一站式服务,提升了环境信访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一年来的环境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

为突出信访工作的重要地位,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党的“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把环境信访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程。

(一)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目标分解到职能部门。我局环境举报中心工作主要由监察队负责,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并进行严格考核,形成了高效、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信访工作得到了全局的高度重视,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设立了信访办。我们内设了信访办,腾出办公场所,添置了办公桌凳、电脑及档案柜,并抽出专人专门受理环境信访和投诉;制定了《信访工作人员职责》、《信访工作制度》等,做到了。

规章制度。

上墙,为信访接待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加强人员培训。我局十分重视信访人员的学习培训,购买了有关学习资料,督促信访工作人员加强信访基础知识、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了《信访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信访职业道德、信访工作主要任务、作用、信访办理知识等。通过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强化措施,把信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信访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我们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信访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一)做好接待、受理工作。首先在思想上纠正“好人不信访,信访无好人;好事不信访,信访无好事”的错误认识,持之以恒地开展“开门接访”;二是在行为上确定“六心”要求。根据信访工作的特点,我局在服务公开承诺基础上,提出了信访工作的“六心”要求,即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反映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说明解释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处理问题不偏心。一年来,我局信访接待、投诉受理严格遵守《信访条例》,切实保障了信访者的权利。

(二)认真办理信访、投诉案件。一是印制了专门信访、投诉记录本,做好接待、受理记录;二是领导及时阅批来信来访,做到一般性信访由分管领导批转办理,重要信访事项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处理;三是办理信访、投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了不违反政策,不激化矛盾。

同时,我们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大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检查频次;对全县污染企业的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整治,堵塞偷排暗道;加大处罚力度,对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和拖欠排污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开展捣毁小炼焦、小造纸专项行动。取缔关停塘前虹达燃料有限公司等污染企业。

一年来,我局共受理群众投诉54件(含上级转来的投诉件和重复投诉件),其中废水污染投诉13件,噪声污染投诉20件,废气污染投诉19件,固废污染投诉2件。环境投诉件总量比2019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废气与噪声污染投诉仍居主导位置。在办理群众信访件过程中,共发出26件限期整改。

通知书。

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本着对信访、投诉人“尊重、理解、关心、解难、高效”的原则,做到件件有批示,件件有回复。局有关科室和下属站所都在办公楼以长期固定栏的形成向社会公布了各自的执法职权、执法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和举报相关信件箱及投拆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赢得了社会好评和肯定。

三、畅通渠道,让群众说话,倾听呼声。

不论是群众来访,还是打电话、写信、举报投诉,群众大多言辞激烈,情绪激动,都期望问题能够尽快解决。我局信访工作人员都热情认真听取情况,记录实质性内容,耐心解释回答有关问题。热心服务,坚持做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严格信访投诉责任制,在信访接待、投诉受理等方面实行责任制,严格值班制度,保证做到信访接待、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12369”投诉电话捆绑一部小灵通,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接到电话投诉后,要有记录、有人出现场、有处理结果、有反馈;接听电话用语有礼貌,现场执法做到文明、规范。

一年来,我局在信访工作方面做出了较大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为改善我县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环保局从实践“三个代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严格环保执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提升了环境信访工作水平,起到服务经济、稳定社会的效果。下面将我局2019年环境信访工作汇报如下:。

环境信访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信访调查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局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的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信访工作;二是把信访工作目标分解到职能部门。我局环境举报中心工作主要由监察支队负责,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并进行严格考核,形成了上下共同承担信访工作的局面;三是先后制定完善了《市环保局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和《市环保局领导接待日制度》,支队亦制定了一系列的信访处理的制度、程序,规范了我局信访工作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要求,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努力,四个不准”,即努力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努力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加强环境信访队伍建设,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不准把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

二、强化服务宗旨,改变工作作风。

为使环境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到超前防范,未雨绸缪。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取得人大、政协的领导和支持。我们在认真办理好人大、政协代表的提案、议案、建议的基础上,还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和部分市政协委员就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和座谈,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减少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审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办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减少环评收费,成立环境评估中心,建立项目审批专家库,面向全国帮助企业探寻先进治理技术,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并采用减征排污费的措施,鼓励企业上污染治理设施。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71项,其中执行报告书报34个,报告表24个,登记表13个,环评执行率100;当年竣工项目33个,实际执行验收33个,验收率100;应执行"三同时"项目47个,实际执行47个,"三同时"执行率100。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的工作。三是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清理取缔“18小”企业,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境信访的事由。

从2019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钢铁、水泥、高载能等行业全面进行清理整顿。针对全市60的烟粉尘污染来源于高载能矿热炉的现状,加大了高载能行业特别是铁合金、电石生产企业的环境治理。对全市73家电石铁合金企业148台矿热炉进行清理整顿,已对37台没有环境治理设施或经治理无法正常运行的矿热炉予以关停;对治理设施还不能达标排放或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76台矿热炉进行停产限期整改;对实现达标排放的38台矿热炉准予继续生产,并对其环境治理设施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在特定阶段采取特定措施,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针对我市危险污染源逐渐增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状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及存在污染隐患的工业企业的调查、摸底、建档工作。

建立了对危险污染源日常监察机制,并制定了《乌海市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的事件工作预案》、《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应急预案。

》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并组织全局学习、观摩了宁波市环保局环境污染应急演练的影象资料,为我市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年7月,市区政府拨款130万元为我局购置功能更加完善的环境污染应急监测车,配备车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一套、水污染快速监测仪分析一台、测定放射源的快速监测仪一台,另外还配有车载发电机、防护服、化验分析台以及车载通讯系统,使我局的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针对我市各工业园区污染企业的特点,我局已经收集整理了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居民自我防护宣传单,并准备向工业园区周边居民发放,提高居民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意识,减少事故危害。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源的环境监管,我局于11月完成了对全市重点源调查建档工作,并制定了《乌海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重点源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内容,使全市重点源管理有章可循。最大可能降低危险污染源污染引发的环境信访案件。五是严格执法,将未按期履行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与法院密切配合,联合办公,被处罚当事人、法官、环保三方公开对话,即坚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做到以理服人,所处理的案件无一例上访,避免了信访事由的发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带来了很多难以回避的环境问题。

——按照国家四部委和自治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市应关闭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共32户。我市考虑到安置职工、维护稳定等压力过大分两步实施。在关闭第一批焦化企业期间,在关停过程中引起焦化企业业主的强烈不满,关停工作一直受阻,并不断引发上访、封堵国道等突发性事件。我局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信息,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业主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在8月30日前关闭16户。2019年11月2日,由国家监察部、环保总局组成的晋陕蒙宁环保清理整顿督查组在我市召开会议,要求我市在会后72小时内对尚未关闭的16家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实施关停取缔,同时提出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做好稳定工作等要求。我局按照要求,启动应对突发性事件紧急预案,及时协调公安、法院、检查院、武警、消防等部门,统一行动,并通过乌海日报、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市区政府下发《关于关停取缔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的通告》,并公布举报电话;在关停取缔期间及时向市委、市区政府上报相关信息。此次关停取缔工作平稳进行,未出现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按督查组的要求完成任务。

——8月18日我局接到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电话举报,从8月13日开始陆续有宁夏的3辆货车拉运一些废矿物质进入千钢地区,将废矿物质倾倒在千钢采矿区附近,并雇用4名人员将废矿物质运往山上的一座废井内,可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前往事发地点,调查了解到,货车拉运的是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采集化验用的部分放射性废料和部分化学试剂、药品、电子元件,数量大约有40多吨。经卫生防疫部门和市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初步监测,放射性物质超标严重,对环境构成威胁,存在安全隐患。我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市委、市区政府、自治区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反馈信息,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分别于8月17日和8月20日抵达我市调查处理。8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就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向我市倾倒部分放射性废料事件组织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宁夏自治区环保局、乌海市人民的政府、乌海市环保局、海勃湾区公安分局、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等有关单位在召开了会议,会议决定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尽快将所倾倒的低放射性废料拉回宁夏。8月28日12点,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已将于8月16日拉运到我市的40吨1688袋低放射性废料清理完毕,并经我局和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后,运往宁夏境内。至此我市圆满处理了这一污染事件,保证了我市的环境安全。

二、强化服务宗旨,改变工作作风。

为使环境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到超前防范,未雨绸缪。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取得人大、政协的领导和支持。我们在认真办理好人大、政协代表的提案、议案、建议的基础上,还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和部分市政协委员就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和座谈,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减少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审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办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减少环评收费,成立环境评估中心,建立项目审批专家库,面向全国帮助企业探寻先进治理技术,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并采用减征排污费的措施,鼓励企业上污染治理设施。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71项,其中执行报告书报34个,报告表24个,登记表13个,环评执行率100;当年竣工项目33个,实际执行验收33个,验收率100;应执行"三同时"项目47个,实际执行47个,"三同时"执行率100。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的工作。三是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清理取缔“18小”企业,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境信访的事由。

从2019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钢铁、水泥、高载能等行业全面进行清理整顿。针对全市60的烟粉尘污染来源于高载能矿热炉的现状,加大了高载能行业特别是铁合金、电石生产企业的环境治理。对全市73家电石铁合金企业148台矿热炉进行清理整顿,已对37台没有环境治理设施或经治理无法正常运行的矿热炉予以关停;对治理设施还不能达标排放或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76台矿热炉进行停产限期整改;对实现达标排放的38台矿热炉准予继续生产,并对其环境治理设施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在特定阶段采取特定措施,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针对我市危险污染源逐渐增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状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及存在污染隐患的工业企业的调查、摸底、建档工作。

建立了对危险污染源日常监察机制,并制定了《乌海市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并组织全局学习、观摩了宁波市环保局环境污染应急演练的影象资料,为我市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年7月,市政府拨款130万元为我局购置功能更加完善的环境污染应急监测车,配备车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一套、水污染快速监测仪分析一台、测定放射源的快速监测仪一台,另外还配有车载发电机、防护服、化验分析台以及车载通讯系统,使我局的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针对我市各工业园区污染企业的特点,我局已经收集整理了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居民自我防护宣传单,并准备向工业园区周边居民发放,提高居民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意识,减少事故危害。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源的环境监管,我局于11月完成了对全市重点源调查建档工作,并制定了《乌海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重点源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内容,使全市重点源管理有章可循。最大可能降低危险污染源污染引发的环境信访案件。五是严格执法,将未按期履行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与法院密切配合,联合办公,被处罚当事人、法官、环保三方公开对话,即坚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做到以理服人,所处理的案件无一例上访,避免了信访事由的发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带来了很多难以回避的环境问题。

——按照国家四部委和自治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市应关闭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共32户。我市考虑到安置职工、维护稳定等压力过大分两步实施。在关闭第一批焦化企业期间,在关停过程中引起焦化企业业主的强烈不满,关停工作一直受阻,并不断引发上访、封堵国道等突发性事件。我局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信息,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业主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在8月30日前关闭16户。2019年11月2日,由国家监察部、环保总局组成的晋陕蒙宁环保清理整顿督查组在我市召开会议,要求我市在会后72小时内对尚未关闭的16家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实施关停取缔,同时提出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做好稳定工作等要求。我局按照要求,启动应对突发性事件紧急预案,及时协调公安、法院、检查院、武警、消防等部门,统一行动,并通过乌海日报、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市政府下发《关于关停取缔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的通告》,并公布举报电话;在关停取缔期间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相关信息。此次关停取缔工作平稳进行,未出现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按督查组的要求完成任务。

——8月18日我局接到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电话举报,从8月13日开始陆续有宁夏的3辆货车拉运一些废矿物质进入千钢地区,将废矿物质倾倒在千钢采矿区附近,并雇用4名人员将废矿物质运往山上的一座废井内,可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前往事发地点,调查了解到,货车拉运的是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采集化验用的部分放射性废料和部分化学试剂、药品、电子元件,数量大约有40多吨。经卫生防疫部门和市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初步监测,放射性物质超标严重,对环境构成威胁,存在安全隐患。我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市委、市政府、自治区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反馈信息,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分别于8月17日和8月20日抵达我市调查处理。8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就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向我市倾倒部分放射性废料事件组织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宁夏自治区环保局、乌海市人民政府、乌海市环保局、海勃湾区公安分局、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等有关单位在召开了会议,会议决定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尽快将所倾倒的低放射性废料拉回宁夏。8月28日12点,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已将于8月16日拉运到我市的40吨1688袋低放射性废料清理完毕,并经我局和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后,运往宁夏境内。至此我市圆满处理了这一污染事件,保证了我市的环境安全。

环境信访部门工作总结篇五

一个良好的环境,一个优美的环境是我们所追求的。因此,我们的环境信访工作是很关键重要的。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环境信访部门。

欢迎阅读。

我局在20xx年环保信访工作中,始终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严格环保执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保信访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提高了信访工作水平,起到较好的社会效果。下面将我局20xx年环保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的领导,全力提高调查处理能力。

环保信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所以信访调查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局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的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信访工作;二是把信访工作目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我局环保举报工作主要由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形成了上下共同承担信访工作的局面;三是制定了一系列的信访处理的制度、程序,规范了我局信访工作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要求,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强化服务宗旨,改变工作作风。

为使环保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审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办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的工作。三是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保信访的事由。

20xx年,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和电话来访17件次,县委政府督查案件3件,市环保局批转案件2件。在处理过程中,局领导及时召开办公会议安排部署,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及时作出处理;对于群众来访和电话来访,每一件都作出了相关处理后及时向来访者回复。这样即坚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做到以理服人,所处理结束的案件无一例上访,避免了环保信访事由的发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信访队伍的建设是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保证,为适应新时期环保信访工作的需要,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环境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为了维护保证社会稳定,我局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执行全年12小时值班,特殊时期24小时的值班制度。二是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增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调处信访案件的能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提高了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应急、公正调处的能力。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的环保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党和人民群众对环保信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因此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始终围绕“保护环境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努力改进和加强环境信访工作。

我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是要认真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规律、特点。立足新的实践,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思路,充实我们的工作经验。二是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我们坚信,有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的领导,有县信访局的正确引导,有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县的环境信访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严格环保执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提升了环境信访工作水平,起到服务经济、稳定社会的效果。下面将我局20xx年环境信访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的领导,全力提升调查处理能力。

环境信访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信访调查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是先后制定完善了《市环保局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和《市环保局领导接待日制度》,支队亦制定了一系列的信访处理的制度、程序,规范了我局信访工作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要求,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努力,四个不准”,即努力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努力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加强环境信访队伍建设,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不准把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

二、强化服务宗旨,改变工作作风为使环境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到超前防范,未雨绸缪。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取得人大、政协的领导和支持。我们在认真办理好人大、政协代表的提案、议案、建议的基础上,还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和部分市政协委员就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和座谈,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减少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审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办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减少环评收费,成立环境评估中心,建立项目审批专家库,面向全国帮助企业探寻先进治理技术,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并采用减征排污费的措施,鼓励企业上污染治理设施。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71项,其中执行报告书报34个,报告表24个,登记表13个,环评执行率100;当年竣工项目33个,实际执行验收33个,验收率100;应执行"三同时"项目47个,实际执行47个,"三同时"执行率100。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的工作。

三是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清理取缔“15小”企业,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境信访的事由。从20xx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钢铁、水泥、高载能等行业全面进行清理整顿。针对全市60的烟粉尘污染来源于高载能矿热炉的现状,加大了高载能行业特别是铁合金、电石生产企业的环境治理。对全市73家电石铁合金企业148台矿热炉进行清理整顿,已对37台没有环境治理设施或经治理无法正常运行的矿热炉予以关停;对治理设施还不能达标排放或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76台矿热炉进行停产限期整改;对实现达标排放的35台矿热炉准予继续生产,并对其环境治理设施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在特定阶段采取特定措施,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针对我市危险污染源逐渐增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状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及存在污染隐患的工业企业的调查、摸底、建档工作。建立了对危险污染源日常监察机制,并制定了《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应急预案。

》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并组织全局学习、观摩了宁波市环保局环境污染应急演练的影象资料,为我市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环境信访部门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市信访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有序、可控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全市实际发生到市以上越级访1411起,同比下降15.3%;信访事项按期办理率和群众满意率分别上升2.5个和10.9个百分点,实现了由重数量向重办理、重满意转变。

一、领导重视程度有新提高。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下发了《关于20xx年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关于20xx年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先后16次对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10次。各县市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信访工作都在6次以上。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到基层走访、接待群众来访,分管领导同志直接组织、安排接访下访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

二、体制机制创新稳步推进。

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继续完善信、访、网、电和信访代理站五位一体诉求表达形式,确保群众话有处说、冤有处诉、事有人管。在xx县召开了爱民便民、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现场会议,大力推行xx县阳光信箱、绿色邮政的做法。建立信访与调解联动机制,在xx市召开全市建立信访与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经验交流现场会议,推动建立信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四位一体、整体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广xx县三包一联工作法,并在全省予以推广,xx县在全省直接联系群众做好信访工作电视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召开全市信访局长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解决农民工工资、依法治理信访行为等意见建议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充实完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和通报考核机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充实完善并修订印发了《全市20xx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计分标准》,对通报制度进行改革,推动各级各部门将更多精力转移到信访事项事要解决上来。

三、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排查13次,排查矛盾纠纷3922件,处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87.8%。深入推进两提升两降低工程,全市进京到省来市上访事项群众满意率达到40.5%,比年初提高7.1个百分点。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严格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四单一记录制度,及时调度案件办理情况,强化跟踪督办,推动了信访事项的有效解决,领导干部接访事项群众满意率达87.6%。全面开展网上信访办理工作,自7月份国家信访局全面放开网上受理群众诉求内容以来,及时做好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合理解决,到期群众网上投诉事项255件,处结率达91.4%。

四、重点信访事项集中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信访积案攻坚活动。通过现场督导、重点调度、集中会诊等措施,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全力推动事要解决和案结事了。交办的247件信访积案已全部办结。开展非正常上访专项治理活动。对62件重点非访案件进行交办、督办,严格落实五个一措施,采取各种手段限期化解。加大进京上访人员集中劝返力度,先后两次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进行集中劝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期,省联席办对重复进京非正常上访重点市进行了约谈,我市是为数不多的没有被约谈市之一。开展重复信访专项集中治理活动。交办的33件重点重复信和34件重复信访事项得到了有效化解。

五、重点敏感时期信访工作成效显著。

全国、全省两会及9.26济南中院审判__案件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及早部署、强化措施,实现了五个不发生的目标。强化信息预警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对排查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全部落实稳控措施;进一步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密度和频次。

六、信访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认真组织开展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组织集中学习28次,每名干部撰写读书笔记都在2万字以上;认真落实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每名机关党员联系5名农村党员和5名普通群众,在服务群众中增强了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自觉树立责任意识、廉洁意识,维护了信访干部良好形象。

环境信访部门工作总结篇七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和县委书记、县长大接访活动,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112月份,全县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26件(人)次,较去年同期的1258件(人)次下降了10。其中,来信8件,较去年同期的10件下降20;单个访214人次,较去年同期的225人次下降了5;集体访55批904人次,较去年同期的60批1023人次分别下降了8和12;集体访占信访总量的80。去市上访4批97人次,没有发生赴省进京上访。办理省、市交办案件4件,现已办结上报,县立案件67件,办结65件,结案率为97,一般信访问题的查处率达90以上,信访总体形势明显好转。现就全年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实现一控制、两下降工作目标。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有效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我们按照省、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及时传达贯彻全市维护社会稳定暨信访工作会议精神。4月23日,全市维护社会稳定暨信访工作会议召开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于5月13日召开了由全县各级各部门负责人300多人参加的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全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详细安排部署了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我们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以排查解决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代课教师、复退军人、退耕还林、城镇女子户、乡镇八大员等引发的信访问题;涉法涉诉和社会治安引发的信访问题;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引发的信访问题;一些部门和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的信访问题为重点,每季度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及时摸排掌握了一些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重点事、重点人和一些苗头性、动态性问题,做到了未访先知、接访有备。全年全县共排查出各类信访案件97件,对排查出的问题,我们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原则,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坚持三位一体,超前主动地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妥善协调处理了部分征地补偿、城镇拆迁改造等一大批重点信访案件。

二、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工作长效运行机制。

一是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预约接待制度。各乡镇把本乡镇逢集日确定为领导信访接待日,实行分级接待、归口办理。对涉及面较大的案件,在每周一的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进行集中接待办理。对确因问题复杂,需要相关部门协调办理的,由乡镇或归口部门报信访局分类汇总梳理后,确定为县级领导信访预约接待事项,并向来访代表告知接访领导、职务和具体接待时间、地点,通知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参加接待,做到了群众信访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对县级领导接待的信访事项,以纪要形式下发落实,按照大案两个月办结、一般案件一个月办结、急案速查速结的要求,逐案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定专人跟踪督办、协调,保证了信访案件能够按期办结。全年,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共接访群众87批278人次,受理各类信访案件87件,办结85件。二是坚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调处理来县赴省市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等重大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共召开信访联席会议12次,协调处理重大信访案件8件。三是建立和完善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对中、省、市交办案件和县立重点信访案件,按照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个专门班子、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实包案领导和办案部门的责任,限期办结上报,做到了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案案有结果。同时,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接访事项办理情况的通报》,对重视查办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办理工作不及时导致引发群众越级上访、领导到现场值班,确保信访工作不出问题。今年以来,先后参加了各类会议值班10余次,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五是建立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乡镇、部门一把手负责制,把信访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签订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是本乡镇、本部门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真正做到了责任、措施、工作三到位。

环境信访部门工作总结篇八

xx年,在城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局领导班子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污染减排为重点,以便民行动为突破口,监管与服务并举,依法行政与强化治理并重,深入推进老污染源整治和新建项目环评工作,全力促进我城区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圆满完成了城区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各项目标任务。现述职如下:

一、班子和成员总揽全局、驾驭全局的执政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一)班子团结,有凝聚力,能总揽全局、把握全局。一年来,环保局领导班子坚强团结,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共同目标,齐心协力,牢牢把握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正确处理好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强大合力,逐步建成一个善打硬仗、敢于胜利的领导班子。

(二)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形成齐心协力促发展的良好局面。环保局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有凝聚力、敢打硬仗的集体。班子成员既有与时具进、开拓创新的工作能力,又有沉着应对、果断决策的工作魅力,更有团结互助、顾全大局的协作精神,真正做到分工不分家,有事大家一起做,班子成员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团结协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今年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在班子和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城区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1、xx年我城区环保局共受理新办项目149项,其中审批工业项目42项,第三产业项目78项,市政与区域开发类18项,不批项目11项;核发排污许可证103项,排污申报215项;已建成项目93项,在建项目45项,已验收93项,合格91项,责令停止试运行进行整改项目2项,项目验收率达100%,验收合格率97.85%。

2、xx年共受理群众投诉826件,结案785件,结案率95%。

3、对违法排污企业立案26件,处罚20件。

4、继续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专项检查;开展重点企业、三产服务业环保设施专项检查;开展挂牌督办项目整治工作;开展建筑工地扬尘和粉尘污染等专项整治工作。

5、城区环境管理权限内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

6、开展绿色环保系列的创建活动,辖区6所学校被命名为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1家医院获得市级绿色环保医院称号。

7、做好“6·5”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策划组织xx年xx区纪念“6.5”世界环境日暨“节能减排科学发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拉开xx年环境保护宣传月的序幕。

8、开展好“节能减排科学发展”活动。在辖区各镇和多个社区进行巡回宣传活动,共发放环保宣传资料1万多份,环保标语牌15块。

9、根据上级普查办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作。我城区共有普查对象2889家,其中工业源497家,生活源828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家,农业源1562家(种植449家,畜牧水产1113家)。xx年主要是普查总结验收阶段,建立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发布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等。

10、按照城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制定并认真落实《xx区环境保护局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参加有关计生的各项工作活动,履行计生工作的程序和职责。

11、完成辖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

三、具体措施和效果。

(一)紧扣“三个年”政策要求,认真为企业服务。

1、环保部门作为窗口单位,如何从管理型部门向服务型部门转变,如何创新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成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内容。从项目审批、环境监管、环境执法、到生态保护建设等工作,根据各岗位的特点,创新发展模式和服务方式,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清理、简化、完善和规范项目审批程序,使之更加趋于科学严密。所有受理业务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无一件出现差错或超过承诺时限,实现了“零投诉”,从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来看,均比较满意。同时,我们主动与企业交朋友,引导他们到我城区投资,热情为企业服务。在项目受理前,环保局工作人员先到现场看点,同意后再签租赁合同,如原来选址不当,对环境保护不利的,则建议另行选址,使企业少走弯路。

2、依照南宁市环保局《关于开展xx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托南宁市“项目建设年”有利契机,为实现城区淀粉企业及村镇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xx区环保局积极推进辖区内7家淀粉企业和8个生态建设类项目的申报工作。

参照南宁市环保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结合城区淀粉企业节能减排、村镇环境现状,我局主要挑选了木薯渣干化处理、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和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示范工程等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进行申报,围绕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确保所报项目切合申报要求,材料齐全、规范、准确,体现出环保部门为企业争资金、谋发展,为村镇环境建设创条件、办实事的工作态度。

(二)突出重点,狠抓节能减排工作。

节能减排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各级环境保护部门重中之重的一项工作任务。我局始终将节能减排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予以落实。

1、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制定节能减排长效措施。

(1)继续抓好淀粉生产企业的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南宁市淀粉生产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今年我局继续抓好淀粉生产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对7家淀粉厂废水和锅炉烟气的治理,削减cod约41364.7吨,so2排放量约1249.9吨,对保护南宁市的饮用水源(左、右江及邕江)和大气环境质量起到了重大作用。为做好今年榨季我辖区淀粉生产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工作,xx年9月17日召开了我辖区淀粉生产企业监管工作会议,确保开榨前废水处理设施能正常投入使用。

(2)从源头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城区经济部门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计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xx小”和“新五小”企业,坚决进行关停。我局严把环保准入关,对重污染企业和没有环境容量的企业一律不批,今年共受理工业项目41个,其中审批40个,否决1个。

2、加大执法力度,对一些违法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对辖区重点检查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进行依法处理。

(三)继续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1)认真贯彻国家《钢铁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控制钢铁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开展钢铁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经查辖区内没有发现属于城区监管的钢铁企业。

(2)对涉砷、涉锰行业(硫化物、磷矿开采、选矿、冶炼,硫化工,磷化工,砷化物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

针对近年来砷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对于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备案登记的企业,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查处。

经查我城区有5家涉锰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露天堆放原材料和产品。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已督促其完善原料、矿渣“三防”设施,消除矿渣等对周边水质、土壤环境的污染隐患。

责成南宁市松岩贸易有限公司完善冶炼废渣的“三防”设施。由于历史原因,南宁市松岩贸易有限公司露天堆放有约2.4万吨冶炼废渣。这些废渣浸出液中含有砷、汞、锌、镉等成份,这些废渣一旦因雨水冲涮或其它原因流入心圩江或邕江,将会严重污染邕江一级饮用水源,造成砷、汞、锌、镉的重金属污染,危及南宁市民的饮水安全。今年市环保局将该公司移交我城区监管后,城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8月17日上午城区官祖林副区长带领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研究,决定就地搭建铁皮棚屋将这些废渣遮盖,待广西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成投产后,再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南宁市松岩贸易有限公司正在搭建铁皮棚屋将这些废渣遮盖,我大队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2、开展粉尘黑烟污染等专项整治工作。

为保证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市容景观,我城区开展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工业企业烟囱专项检查工作,我局对辖区高速外环两侧、快速环道两侧33家企业的烟囱进行了专项检查。责令南宁市正昌木业有限公司等4家烟囱冒黑烟企业进行限期整改。

城区建设局组织负责对城区建设局审批(1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地扬尘进行专项整治,防止建筑扬尘污染环境。

3、巩固饮用水源的专项整治成果,继续开展保护饮用水源的专项整治行动。

对xx年和xx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根据《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重点做好邕江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内的网箱养殖、砂场的整治工作,做好安置水上人家,规范船舶管理工作。

根据南宁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于今年7月至9月对金陵镇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水质监测和基础数据调查,为确保邕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划分提供有力依据,保障了南宁市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为了从源头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一是由我局牵头举办了一期xx区饮用水源安全知识培训班,请各镇、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各村的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各村民小组组长参加培训班。城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农林水利局分别从不同方面讲授了保护饮用水源的重要性、如何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如何保证饮用水源安全等知识,大大地提高了城乡居民对保护饮用水源重要性的认识和保护饮用水源的`知识。二是协助城区政府制定印发了《南宁市xx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清理辖区内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网箱养殖和排污口;清理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非法种植的农作物;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对不符合饮用水源地要求的取水点,重新规划建设;积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砂场进行整治;根据南宁市的统一部署做好水上人家的搬迁工作。

4、抓好挂牌督办工作。

对严重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影响面大、居民长期投诉的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今年我城区共确定了4个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为城区挂牌督办企业。

(1)解决南宁市胡才拉面馆和南宁市宁口福螺餐饮店油烟污染问题。

南宁市胡才拉面馆和南宁市宁口福螺餐饮店分别位于南宁市大学东路27号8栋一层4号和7号商铺,都是餐饮经营项目。这两个饮食店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而且二层以上全是居民住宅,并且没有直通楼顶的专用烟道,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油烟、噪声影响楼上居民,周边几十名居民多次联名投诉,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我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取缔这两家餐饮店,6月15日两企业已被xx区人民法院强制查封取缔。

(2)南宁市吉祥泡沫制冰厂锅炉烟气整治。

南宁市吉祥泡沫制冰厂生产泡沫包装箱和工业冰块,由于该企业2吨锅炉烟气除尘设施简陋,排放烟气不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污染周边环境。城区环保局要求该厂限期完善除尘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否将依法对其进行关停。9月份该厂的泡沫车间已经停止生产,并进行异地搬迁。

(3)解决南宁市飞龙豆腐加工厂烟气污染问题。

该厂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在南宁市新阳路上尧七队福延坡82号建设豆腐加工厂,并投入生产,因选址不合理,造成烟气污染环境,引起群众强烈投诉。我局已于6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目前该厂已经搬迁。

(四)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1、加大信访查处力度,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将集体来访、联名来信、同一问题来信来访3次以上,以及上级部门转来、领导批示的案件列为重要环境信访案件,集中力量及时进行调处。截止至10月31日,共受理群众投诉826件,其中结案785件,结案率95%。对于每件信访问题都能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信访处理率达100%,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如及时、妥善处理了坛洛镇下楞村“4.9”网箱死鱼事件、南宁市粤西羽毛粉饲料有限公司恶臭污染、南宁市俊达物资公司噪声污染等群众信访案件,有效防止了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把社会矛盾化解于基层,维护了社会稳定。

2、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召开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促成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收到人大议案1件,已按时办结。

环境信访部门工作总结篇九

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严格环保执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提升了环境信访工作水平,起到服务经济、稳定社会的效果。下面将我局20xx年环境信访工作汇报如下:

环境信访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信访调查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是先后制定完善了《市环保局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和《市环保局领导接待日制度》,支队亦制定了一系列的信访处理的制度、程序,规范了我局信访工作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要求,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努力,四个不准,即努力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努力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加强环境信访队伍建设,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不准把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取得人大、政协的领导和支持。我们在认真办理好人大、政协代表的提案、议案、建议的基础上,还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和部分市政协委员就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和座谈,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减少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审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办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减少环评收费,成立环境评估中心,建立项目审批专家库,面向全国帮助企业探寻先进治理技术,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并采用减征排污费的措施,鼓励企业上污染治理设施。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71项,其中执行报告书报34个,报告表24个,登记表13个,环评执行率100;当年竣工项目33个,实际执行验收33个,验收率100;应执行三同时项目47个,实际执行47个,三同时执行率100。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的工作。

三是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清理取缔15小企业,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境信访的事由。从20xx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钢铁、水泥、高载能等行业全面进行清理整顿。针对全市60的烟粉尘污染来源于高载能矿热炉的现状,加大了高载能行业特别是铁合金、电石生产企业的环境治理。对全市73家电石铁合金企业148台矿热炉进行清理整顿,已对37台没有环境治理设施或经治理无法正常运行的矿热炉予以关停;对治理设施还不能达标排放或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76台矿热炉进行停产限期整改;对实现达标排放的35台矿热炉准予继续生产,并对其环境治理设施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在特定阶段采取特定措施,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针对我市危险污染源逐渐增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状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及存在污染隐患的工业企业的调查、摸底、建档工作。建立了对危险污染源日常监察机制,并制定了《乌海市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的事件工作预案》、《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并组织全局学习、观摩了宁波市环保局环境污染应急演练的影象资料,为我市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环境信访部门工作总结篇十

2019年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以人为本”重要理念,不断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着力改善信访工作环境,把信访接待、投诉办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了接待、登记、反馈一站式服务,提升了环境信访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一年来的环境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

为突出信访工作的重要地位,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把环境信访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程。

(一)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目标分解到职能部门。我局环境举报中心工作主要由监察队负责,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并进行严格考核,形成了高效、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信访工作得到了全局的高度重视,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设立了信访办。我们内设了信访办,腾出办公场所,添置了办公桌凳、电脑及档案柜,并抽出专人专门受理环境信访和投诉;制定了《信访工作人员职责》、《信访工作制度》等,做到了。

规章制度。

上墙,为信访接待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加强人员培训。我局十分重视信访人员的学习培训,购买了有关学习资料,督促信访工作人员加强信访基础知识、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了《信访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信访职业道德、信访工作主要任务、作用、信访办理知识等。通过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强化措施,把信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信访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我们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信访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一)做好接待、受理工作。首先在思想上纠正“好人不信访,信访无好人;好事不信访,信访无好事”的错误认识,持之以恒地开展“开门接访”;二是在行为上确定“六心”要求。根据信访工作的特点,我局在服务公开承诺基础上,提出了信访工作的“六心”要求,即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反映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说明解释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处理问题不偏心。一年来,我局信访接待、投诉受理严格遵守《信访条例》,切实保障了信访者的权利。

(二)认真办理信访、投诉案件。一是印制了专门信访、投诉记录本,做好接待、受理记录;二是领导及时阅批来信来访,做到一般性信访由分管领导批转办理,重要信访事项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处理;三是办理信访、投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了不违反政策,不激化矛盾。

同时,我们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大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检查频次;对全县污染企业的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整治,堵塞偷排暗道;加大处罚力度,对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和拖欠排污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开展捣毁小炼焦、小造纸专项行动。取缔关停塘前虹达燃料有限公司等污染企业。

一年来,我局共受理群众投诉54件(含上级转来的投诉件和重复投诉件),其中废水污染投诉13件,噪声污染投诉20件,废气污染投诉19件,固废污染投诉2件。环境投诉件总量比2019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废气与噪声污染投诉仍居主导位置。在办理群众信访件过程中,共发出26件限期整改。

通知书。

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本着对信访、投诉人“尊重、理解、关心、解难、高效”的原则,做到件件有批示,件件有回复。局有关科室和下属站所都在办公楼以长期固定栏的形成向社会公布了各自的执法职权、执法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和举报的信箱及投拆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赢得了社会好评和肯定。

三、畅通渠道,让群众说话,倾听呼声。

不论是群众来访,还是打电话、写信、举报投诉,群众大多言辞激烈,情绪激动,都期望问题能够尽快解决。我局信访工作人员都热情认真听取情况,记录实质性内容,耐心解释回答有关问题。热心服务,坚持做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严格信访投诉责任制,在信访接待、投诉受理等方面实行责任制,严格值班制度,保证做到信访接待、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12369”投诉电话捆绑一部小灵通,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接到电话投诉后,要有记录、有人出现场、有处理结果、有反馈;接听电话用语有礼貌,现场执法做到文明、规范。

一年来,我局在信访工作方面做出了较大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为改善我县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环保信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所以信访调查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局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的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信访工作;二是把信访工作目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我局环保举报工作主要由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形成了上下共同承担信访工作的局面;三是制定了一系列的信访处理的制度、程序,规范了我局信访工作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要求,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强化服务宗旨,改变工作作风。

为使环保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审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办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的工作。三是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保信访的事由。

xx年,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和电话来访17件次,县委政府督查案件3件,市环保局批转案件2件。在处理过程中,局领导及时召开办公会议安排部署,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及时作出处理;对于群众来访和电话来访,每一件都作出了相关处理后及时向来访者回复。这样即坚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做到以理服人,所处理结束的案件无一例上访,避免了环保信访事由的发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信访队伍的建设是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保证,为适应新时期环保信访工作的需要,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环境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为了维护保证社会稳定,我局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执行全年12小时值班,特殊时期24小时的值班制度。二是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增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调处信访案件的能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提高了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应急、公正调处的能力。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的环保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党和人民群众对环保信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因此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始终围绕“保护环境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努力改进和加强环境信访工作。

我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是要认真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规律、特点。立足新的实践,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思路,充实我们的工作经验。二是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我们坚信,有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的领导,有县信访局的正确引导,有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县的环境信访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环境信访部门工作总结篇十一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年度目标,着力解决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扎实推进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现将14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全面落实减排责任。通过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环保工作大会,与责任单位签订《减排责任书》,分解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制定减排工作考核办法,加强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减排措施。二是圆满完成减排任务。积极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全面完成了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管理、落后产能淘汰、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等13项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全面开展"清霾"、"碧水"、"静音"三大环保行动。通过开展燃煤锅炉与秸秆焚烧整治,落实绿色工地创建、淘汰黄标车行动,大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我市14年空气质量优良率在98%以上。通过加大对涉水企业、作坊、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督查督办乡镇、园区污水厂建设运营情况,我市辖区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联合多部门多次组织联合执法,加强了对高噪音场所的监管,两考期间全体干部职工日夜巡查,推进了"静音"行动的实施。结合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大力推进造纸、食品、涉重金属和畜禽养殖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58家造纸企业全部实行停产整改,立案查处7家。组织对全市123家食品企业进行环境安全整治,查处环境污染问题企业76家,立案查处3家,督促镇头食品工业园企业投入近千万元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多次开展涉重金属企业监管检查,特别是对群众投诉多的枨冲金矿、七宝山博隆公司等企业,实行领导带队,监察队员定点组织重点整治,实行现场指导。积极治理尾砂库,全力关闭淘汰企业,如长沙阳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xx市宏鑫矿业有限公司均已实行关闭。我局牵头联合国土、畜牧、水务等17个部门组建了畜禽污染治理办公室,14年完成7万平方米栏舍治理,组织联合执法53次,拆除栏舍87户,约计面积18000平方米,特别是对xx河流域的大溪河小溪河两岸养殖场加大了治理力度,制定强制退出方案,14年退出800余户,达到了治理的预期目标。积极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加快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我市大瑶、永安污水处理厂依托园区运行,达浒、沿溪等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太平桥镇、中和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金刚镇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大瑶造纸基地宏宇热能水务有限公司热电厂项目和污水处理厂项目已通过三同时验收,热电联产厂目前外排二氧化硫达到新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实现达标排放。蕉溪岭含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已基本完成,正在申请验收。七宝山重金属废渣治理一期工程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二期工程于14年年底竣工。原湘和化工厂土壤修复整改项目,我局全程参与指导协调,安排专人现场值班,督促施工,加强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实现了整改工作平稳推进。

环境信访部门工作总结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办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和其他正常活动。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周围和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市公安、工商、交通、文化以及海事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噪声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检举、控告的权利。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限期查处并答复举报人。

第八条对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维护城市环境安静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

第九条凡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排放噪声设备、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噪声的噪声源种类、数量和噪声强度,并提供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有关资料。

在市区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15日以前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国家规定的排污申报事项。

违反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凡从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必须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有效控制措施,使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边界排放标准。

噪声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企事业单位,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关闭或停业。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实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防治噪声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投产前,其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验合格。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险、抢修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事先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在作业前公告附近居民。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使用锤击方法施工桩基础。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不得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时要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在市区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技术性能良好,整车噪声不得超过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

不符合噪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年审手续,交通部门对已取得营运资格的车辆,不予办理年审手续或取消营运资格。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各种机动车辆在市区行驶时禁止鸣喇叭。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经批准装有警报器的消防、警备、抢险、救护等特种车辆,必须按照公安部门规定使用警报器。非执行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凡在市区通航水域或港口水域航行、停泊的船舶,应当按照船舶安全航行的有关规定使用声响信号,禁止使用高音、怪音喇叭。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海事行政主管部门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新建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违反前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关闭或者停业。

第二十条禁止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开办经营性质的露天歌舞厅、露天影剧院、露天录像放映厅等娱乐场所。

违反前款规定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擅自开办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根据造成危害的后果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由市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关闭或停业。

第二十二条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以及疗养区、风景名胜区,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使用大功率的广播喇叭和广播宣传车。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在室外架设使用广播喇叭。车站、码头、学校等单位确因需要经批准架设使用的,应当按照批准的范围,控制音量和播音时间,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禁止从事商业及其他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区使用音响设备发出高大声响招揽生意。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禁止任何人在居民住宅区使用高音喇叭、聚众大声喧哗或者敲击器具。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违反本条第一、二款规定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执法人员有权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门有义务为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二十七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未在期限内依法查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条本办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信访部门工作总结篇十三

近年来,虽然我们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信访问题还未能做到及时处理;二是对基层信访的实际情况了解的少;三是信访工作的制度规范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特别是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我们认为,在组织人事方面的信访量会呈一个抛物线的趋势,即先是信访量加大,然后慢慢减少。但在其他方面的投诉,特别是落实政策和待遇方面的,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呈增长势头。

为了进一步做好组织部信访工作,2012年,我们认为必须进一步做好以下一些工作:

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部门的信访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要求工作人员既要熟悉政策,又要懂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技巧和方法。所以我们在明年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培训,或通过以会代训、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为部里的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一个相互学习沟通的平台。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要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构建一个群众信访便捷、单位处理信访高效的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信访工作格局,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做到既简化程序,又规范管理。要建立与信访函询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密切跟踪信访案件的查办程度,逐步完善信访案件的催查督办制度。要建立信访信息沟通平台,完善信访通报机制。很多信访内容具有一定的共性,要善于总结好的办法和做法,通过信息交流,及时提供案例和经验,以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

三是要认真研究新时期组织部信访工作的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信访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调研,分析信访产生的社会原因,并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工作做在前头,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信访的发生。

环境信访部门工作总结篇十四

环保局从实践“三个代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严格环保执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提升了环境信访工作水平,起到服务经济、稳定社会的效果。下面将我局2019年环境信访工作汇报如下:。

环境信访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信访调查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局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的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信访工作;二是把信访工作目标分解到职能部门。我局环境举报中心工作主要由监察支队负责,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并进行严格考核,形成了上下共同承担信访工作的局面;三是先后制定完善了《市环保局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和《市环保局领导接待日制度》,支队亦制定了一系列的信访处理的制度、程序,规范了我局信访工作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要求,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努力,四个不准”,即努力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努力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加强环境信访队伍建设,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不准把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

二、强化服务宗旨,改变工作作风。

为使环境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到超前防范,未雨绸缪。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取得人大、政协的领导和支持。我们在认真办理好人大、政协代表的提案、议案、建议的基础上,还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和部分市政协委员就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和座谈,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减少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审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办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减少环评收费,成立环境评估中心,建立项目审批专家库,面向全国帮助企业探寻先进治理技术,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并采用减征排污费的措施,鼓励企业上污染治理设施。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71项,其中执行报告书报34个,报告表24个,登记表13个,环评执行率100;当年竣工项目33个,实际执行验收33个,验收率100;应执行"三同时"项目47个,实际执行47个,"三同时"执行率100。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的工作。三是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清理取缔“18小”企业,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境信访的事由。

从2019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钢铁、水泥、高载能等行业全面进行清理整顿。针对全市60的烟粉尘污染来源于高载能矿热炉的现状,加大了高载能行业特别是铁合金、电石生产企业的环境治理。对全市73家电石铁合金企业148台矿热炉进行清理整顿,已对37台没有环境治理设施或经治理无法正常运行的矿热炉予以关停;对治理设施还不能达标排放或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76台矿热炉进行停产限期整改;对实现达标排放的38台矿热炉准予继续生产,并对其环境治理设施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在特定阶段采取特定措施,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针对我市危险污染源逐渐增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状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及存在污染隐患的工业企业的调查、摸底、建档工作。

建立了对危险污染源日常监察机制,并制定了《乌海市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的事件工作预案》、《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并组织全局学习、观摩了宁波市环保局环境污染应急演练的影象资料,为我市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年7月,市区政府拨款130万元为我局购置功能更加完善的环境污染应急监测车,配备车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一套、水污染快速监测仪分析一台、测定放射源的快速监测仪一台,另外还配有车载发电机、防护服、化验分析台以及车载通讯系统,使我局的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针对我市各工业园区污染企业的特点,我局已经收集整理了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居民自我防护宣传单,并准备向工业园区周边居民发放,提高居民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意识,减少事故危害。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源的环境监管,我局于11月完成了对全市重点源调查建档工作,并制定了《乌海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重点源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内容,使全市重点源管理有章可循。最大可能降低危险污染源污染引发的环境信访案件。五是严格执法,将未按期履行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与法院密切配合,联合办公,被处罚当事人、法官、环保三方公开对话,即坚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做到以理服人,所处理的案件无一例上访,避免了信访事由的发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带来了很多难以回避的环境问题。

——按照国家四部委和自治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市应关闭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共32户。我市考虑到安置职工、维护稳定等压力过大分两步实施。在关闭第一批焦化企业期间,在关停过程中引起焦化企业业主的强烈不满,关停工作一直受阻,并不断引发上访、封堵国道等突发性事件。我局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信息,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业主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在8月30日前关闭16户。2019年11月2日,由国家监察部、环保总局组成的晋陕蒙宁环保清理整顿督查组在我市召开会议,要求我市在会后72小时内对尚未关闭的16家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实施关停取缔,同时提出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做好稳定工作等要求。我局按照要求,启动应对突发性事件紧急预案,及时协调公安、法院、检查院、武警、消防等部门,统一行动,并通过乌海日报、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市区政府下发《关于关停取缔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的通告》,并公布举报电话;在关停取缔期间及时向市委、市区政府上报相关信息。此次关停取缔工作平稳进行,未出现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按督查组的要求完成任务。

——8月18日我局接到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电话举报,从8月13日开始陆续有宁夏的3辆货车拉运一些废矿物质进入千钢地区,将废矿物质倾倒在千钢采矿区附近,并雇用4名人员将废矿物质运往山上的一座废井内,可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前往事发地点,调查了解到,货车拉运的是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采集化验用的部分放射性废料和部分化学试剂、药品、电子元件,数量大约有40多吨。经卫生防疫部门和市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初步监测,放射性物质超标严重,对环境构成威胁,存在安全隐患。我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市委、市区政府、自治区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反馈信息,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分别于8月17日和8月20日抵达我市调查处理。8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就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向我市倾倒部分放射性废料事件组织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宁夏自治区环保局、乌海市人民的政府、乌海市环保局、海勃湾区公安分局、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等有关单位在召开了会议,会议决定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尽快将所倾倒的低放射性废料拉回宁夏。8月28日12点,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已将于8月16日拉运到我市的40吨1688袋低放射性废料清理完毕,并经我局和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后,运往宁夏境内。至此我市圆满处理了这一污染事件,保证了我市的环境安全。

二、强化服务宗旨,改变工作作风。

为使环境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到超前防范,未雨绸缪。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取得人大、政协的领导和支持。我们在认真办理好人大、政协代表的提案、议案、建议的基础上,还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和部分市政协委员就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和座谈,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减少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审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办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减少环评收费,成立环境评估中心,建立项目审批专家库,面向全国帮助企业探寻先进治理技术,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并采用减征排污费的措施,鼓励企业上污染治理设施。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71项,其中执行报告书报34个,报告表24个,登记表13个,环评执行率100;当年竣工项目33个,实际执行验收33个,验收率100;应执行"三同时"项目47个,实际执行47个,"三同时"执行率100。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的工作。三是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清理取缔“18小”企业,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境信访的事由。

从2019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钢铁、水泥、高载能等行业全面进行清理整顿。针对全市60的烟粉尘污染来源于高载能矿热炉的现状,加大了高载能行业特别是铁合金、电石生产企业的环境治理。对全市73家电石铁合金企业148台矿热炉进行清理整顿,已对37台没有环境治理设施或经治理无法正常运行的矿热炉予以关停;对治理设施还不能达标排放或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76台矿热炉进行停产限期整改;对实现达标排放的38台矿热炉准予继续生产,并对其环境治理设施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在特定阶段采取特定措施,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针对我市危险污染源逐渐增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状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及存在污染隐患的工业企业的调查、摸底、建档工作。

建立了对危险污染源日常监察机制,并制定了《乌海市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并组织全局学习、观摩了宁波市环保局环境污染应急演练的影象资料,为我市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年7月,市政府拨款130万元为我局购置功能更加完善的环境污染应急监测车,配备车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一套、水污染快速监测仪分析一台、测定放射源的快速监测仪一台,另外还配有车载发电机、防护服、化验分析台以及车载通讯系统,使我局的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针对我市各工业园区污染企业的特点,我局已经收集整理了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居民自我防护宣传单,并准备向工业园区周边居民发放,提高居民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意识,减少事故危害。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源的环境监管,我局于11月完成了对全市重点源调查建档工作,并制定了《乌海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重点源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内容,使全市重点源管理有章可循。最大可能降低危险污染源污染引发的环境信访案件。五是严格执法,将未按期履行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与法院密切配合,联合办公,被处罚当事人、法官、环保三方公开对话,即坚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做到以理服人,所处理的案件无一例上访,避免了信访事由的发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带来了很多难以回避的环境问题。

——按照国家四部委和自治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市应关闭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共32户。我市考虑到安置职工、维护稳定等压力过大分两步实施。在关闭第一批焦化企业期间,在关停过程中引起焦化企业业主的强烈不满,关停工作一直受阻,并不断引发上访、封堵国道等突发性事件。我局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信息,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业主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在8月30日前关闭16户。2019年11月2日,由国家监察部、环保总局组成的晋陕蒙宁环保清理整顿督查组在我市召开会议,要求我市在会后72小时内对尚未关闭的16家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实施关停取缔,同时提出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做好稳定工作等要求。我局按照要求,启动应对突发性事件紧急预案,及时协调公安、法院、检查院、武警、消防等部门,统一行动,并通过乌海日报、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市政府下发《关于关停取缔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的通告》,并公布举报电话;在关停取缔期间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相关信息。此次关停取缔工作平稳进行,未出现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按督查组的要求完成任务。

——8月18日我局接到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电话举报,从8月13日开始陆续有宁夏的3辆货车拉运一些废矿物质进入千钢地区,将废矿物质倾倒在千钢采矿区附近,并雇用4名人员将废矿物质运往山上的一座废井内,可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前往事发地点,调查了解到,货车拉运的是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采集化验用的部分放射性废料和部分化学试剂、药品、电子元件,数量大约有40多吨。经卫生防疫部门和市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初步监测,放射性物质超标严重,对环境构成威胁,存在安全隐患。我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市委、市政府、自治区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反馈信息,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分别于8月17日和8月20日抵达我市调查处理。8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就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向我市倾倒部分放射性废料事件组织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宁夏自治区环保局、乌海市人民政府、乌海市环保局、海勃湾区公安分局、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等有关单位在召开了会议,会议决定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尽快将所倾倒的低放射性废料拉回宁夏。8月28日12点,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已将于8月16日拉运到我市的40吨1688袋低放射性废料清理完毕,并经我局和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后,运往宁夏境内。至此我市圆满处理了这一污染事件,保证了我市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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