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一种书面材料,通常用于对某一事件、项目或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首先需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中共县纪委、县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纪发[]34号)文件精神,我局首先成立了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全局清理工作。采取定向核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局属各单位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局下设共计2个局属事业单位(和)。根据核查情况,行政机关共有人员13人,其中在职10人,离退休人员3人;为全额事业单位,共有人员14人,均为在职;为全额事业单位,共有人员18人,均为在职。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领导任成员的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局清理工作。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工资情况统计、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20xx]265号)文件精神,我办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环节,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顺利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办自20xx年成立以来,根据“三定”方案,机构编制18人,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3人。现下设3个处室,实有人员16人,其中在职16人(详细情况附后表)。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围绕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20xx]265号)、《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我办及时组织各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宣传动员,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在全办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办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综合处处长为成员的市政府金融办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自查清理工作做到一把手负责牵头,副主任组织安排,综合处具体落实。各处室做好工作协调配合。
(二)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综合处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三)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办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有效开展。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关于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93号)文件要求,专项清理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处理、建章立制等四个阶段,其中自查自纠时间为12月1―10日。目前,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面开展。
按照自查自纠阶段工作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专项清理检查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主要内容是在认真梳理干部职工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的基础上,对单位是否存在以下11类“吃空饷”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2.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4.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5.已调离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6.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7.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8.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9.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10.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11.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为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单位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如实填写自查相关表格,并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责任承诺书》,经单位财务、人事部门负责人和主要领导签字,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各级“吃空饷”专项清理小组。同时,为确保自查结果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做假,各单位还要将10月底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底册、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以及相关举报电话在本单位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
自查结束后,各级“吃空饷”专项清理小组将根据各单位、部门报送的自查结果,对自查自纠零报告单位、被群众举报投诉单位、二层机构较多的单位以及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四
本学期一开学,我校就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清理吃“空饷”人员专项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地组织和开展了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现将其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专门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
我校对清理吃“空饷”工作非常的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工作机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了清理工作,其机构和具体的成员如下:
组长:陈世川。
副组长:麦上福)。
组员:董忠强、董志庆、曾毓荆。
二、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开展清理工作。
我校严格按照以市教育文件的工作步骤和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清理工作: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责任到人,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是及时召开全校教职工清理吃“空饷”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布置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
三是认真对照清理的六项内容和要求进行逐一地清理和开展自纠工作。
四是如实地填写好《三亚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清理自查情况统计表》和撰写好自查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不断地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我校一直以来都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人员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注重对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和工资发放的管理,真正从源头上杜绝吃“空饷”问题的发生,实现了吃“空饷”人员为零的好局面。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的通知》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公办事业编制共58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58人。每位教师都能依照学校分工,认真进行备课和上课,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执教。
二、自查情况。
我校认真学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教职工认识,同时依照“吃空饷”九种情形对每位教职工逐项进行了排查,具体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
自查结果:无。
2、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3、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小病大养、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非组织选派长期离岗学习的在编不在岗、个人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或单位截留拨付工资的。
自查结果:无。
4、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调整工作单位、长期不按规定迁转工资关系,已到退休年龄不办退休手续的,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5、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其家属或单位有意隐瞒、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6、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
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7、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领取财政拨付工资、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8、除以上治理对象外,有违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情形之一的。
自查结果:无。
9、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三、主要做法。
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管理常态化。
(二)是规范管理制度。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严格每日考勤签到制度,有事、有病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不准代签或者无故旷工。
(三)设置了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四)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经过认真自查,我校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六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商务局“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局清理工作。
2、认真自查,不走过场。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对我局“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九项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查,并如实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格,确保我局清理整治工作实效,不落于形式。
3、公开公示,接受监督。我局将在编在岗人员情况、“吃空饷”人员自查情况在局机关公示栏进行了公示,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举报电话。
4、建章立制,防患未然。我局以此次“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纪律相关制度,对干部人员编制、档案管理、人员核减手续办理方面严格监管,防止和杜绝我局“吃空饷”现象发生。
我局按照工作要求,经过认真自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市委要求,今年一月下旬,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的通知》(巴纪发[xx]5号)文件,经过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全面清理,至7月底初步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我市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自查处理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和建章立制阶段。纳入此次全面清理共计2882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市级328个,县(区)2554个。涉及清理对象65574人,其中:市级7437人,县(区)58137人。清理“吃空饷”对象150人,其中:市级13人(行政3人,事业10人);县(区)137人(属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128人),分别为:巴州区36人,南江县54人,通江县19人,平昌县28人。截止目前,返回工作岗位13人,完善相关调动或病退等手续9人,已辞职(辞退)或解聘75人,待处理对象53人(其中:市级待处理8人,县、区待处理45人)。累计涉及金额40.26万元,自查收回资金30余万元。在此项工作中,市级和县(区)部门均按照清理工作要求,积极建章立制,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整个清理工作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赢得群众的普遍认同和支持。
(一)认识到位,强化领导。
我市清理工作文件印发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识明确,落实责任。一是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四县(区)均由纪检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转发了巴纪发[xx]5号文件,使清理工作有章可循,分别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抽派专人办公,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二是深入引导,形成合力。四县(区)负责清理工作的协作部门细化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分系统包片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通过会议、电视、网络等形势大力宣传,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形成广泛的公开的和强有力的清理势头,为全面清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三是强化领导,严格“三问”。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在清理工作中坚持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总责,任务落实到人事科、计财科和监察科具体负责实施,明确提出对清理组织工作不力或主观意识造成漏报瞒报的,将严格按照“问事、问人、问责”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认真实施,不走过场。
“既写在纸上,又讲在口上,还要必须落实在具体行为上”。这是此次清理工作中各级的一个共同特点,突出反映在实施清理工作的扎实推进,认真实施。
一是周密部署,协同有力。
南江县专门召开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凯作动员讲话,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并从部门自查、重点抽查、制定处理办法、实施分类处理等四个阶段开展全面清理。与此同时,部门适时报告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使清理工作迈好第一步。
二是自查自纠,阳光运行。
市县(区)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坚持分四步进行。即,首先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文件要求,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上报市县(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县(区)清理工作办公室对自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和汇总。其次重点抽查。由清理协作机关派员组成数个工作组,综合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中采取调阅单位“三定”方案(规定)、机构编制人员手册、工资表和职工签到花名册,查看人员是否在编在岗一致。
第三对应处理。
按《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和《xx省人事厅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分别给予辞职(辞退)、解聘和返回工作单位上班等处理措施。第四区别对待。严格按照政策,尊重历史和现实,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情况清楚的部分人员及时处理。通过清理,全市已返回工作单位上班13人,已办理辞职(辞退)或解聘人员75人,待处理人员53人,并经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在网上和部门进行公示,使辞退人员工作阳光运行。三是敢于碰硬,严肃纪律。针对个别人员长期因故在编不在岗,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和管理的问题,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招商局和市国土资源局以全市开展“吃空饷”清理为契机,敢于碰硬,力排阻力,共对1名行政干部、2名工勤人员和2名事业人员共5人呈报人事管理机关予以辞职(辞退),并对8名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列入待处理中,从而有效维护了人事管理的严肃性。平昌县落实清理工作5个成员单位,6名分管领导和5名联络员,对8个县级部门进行督办,严格依照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认真甄别、严肃处理。在“钱”的问题上,对“吃空饷”证据确凿的人员一律清退其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在“人”的问题上,对自动离职和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擅自离岗超过政策规定期限借故未上班的,一律作组织处理。在“责”的问题上,对单位管理混乱,造成单位“吃空饷”问题严重,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及时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在“权”的问题上,严禁假借各种名义停薪留职、批假离岗和发放任何钱物,领导干部越权审批的,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诫勉谈话。截至目前,全县共清理“吃空饷”人员28名,通过深入细致的清理工作,有9名同志返回了工作岗位,1人被辞退,18人正在处理中。四是强力推进,不留隐患。通江县结合近年来清理规范财政供养人员的成功经验,不断巩固已有成果,强力推进清理工作。在清理中,他们坚持清理是基础,处理是关键的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不再追究处理。对不按期返回的,严格按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处理,清理工作始终做到高度公正,处理透明,及时准确。清理中,全县共有2人返回工作岗位,对未返回工作岗位的17名事业编制人员办理了辞职(辞退)手续。巴州区对清理出的36名事业编制人员经通知本人限期未返岗的,按规定程序全部予以辞退,且无一例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扎实开展专项清理防治工作,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现将工作开展自查情景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情景。
县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挂靠县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1个科级单位、县职工教育办公室1个科级事业单位,工信局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运行股、规划投资股、财务股、行政审批股、安全生产监督股、信息化股、中小企业股等8个股室。
(二)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景。
1、核定编制情景:工信局行政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中小企业局行政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职工教育办公室事业编制5名。
2、实有人员情景:共有全额财政拨款人员25名,行政编制人员19名,事业编制人员6名。
(三)财政供养情景。
工信局共有在职人员25名,财政供养人员25名。在财政供养人员中,其中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6名,截至目前实有上班财政供养人员25名。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按照县人社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进取宣传动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党政办公室主任为组员的防治“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建立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总体情景。
根据《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局党组及时将预防、治理“吃空饷”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
(二)严格人员日常管理情景。
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县人社局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脱岗、旷工、值班及请销假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惩治办法,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印制《县工信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审批(备案)表》,做好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并留档,经过年度考核汇总,截至目前,严格执行婚假、产假、年休假等法定假期时限,不存在超期享受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的情景。
(三)严格工资发放管理情景。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对工资管理发放情景进行了全面自查。重点对长期不在工作单位工作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补贴的;退休人员仍领取在编在职工资的;调离人员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或在调入、调出单位重复领取工资的,已故人员延期领取工资,离退休费以及遗属补助对象死亡仍领取遗属补助或不贴合条件的遗属领取遗属补助的等情景逐人逐项进行了清查。经过自查,我局未发现职工违反上述规定领取工资补贴的情景。
(四)严格离岗人员管理情景。
针对“吃空饷”七种情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排查、核实、统计“吃空饷”和不在岗人员情景,经认真自查,我局不存在违规借调人员、进修培训、挂职锻炼、离岗创业等问题。
(五)严格监督管理情景。
进一步明确干部日常监督工作任务,强化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情景的监督,强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景的监督,强化遵守党内政治生活规定情景的监督,强化履行岗位职责情景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干部日常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及时发现问题和提醒纠正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重要事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问责追究制度。按照通知要求,局党政办公室配合局纪检组对全体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
根据相关干部人事管理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问题发生。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普教发[20××]107号《印发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意见的通知》、普教发[20××]108号《普宁市教育系统“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为切实搞好我校“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整理好我校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打印《20××年7月份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印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认表》。
2、召开动员会。我校于8月2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布置“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并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并要求所有到会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认表》签名确认。
3、进行自查。我校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认表》和《20××年7月份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中所列人员进行自查,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4、进行公示。通过自查,我校将单位编制数及使用情况,在编在岗等人员情况于8月3日至8月8日在我校进行公示。
三、我校一直以来都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人员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注重对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和工资发放的管理。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十
根据区纪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关于清理“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回头看”工作的紧急通知》(涪区委组〔20xx〕17号)精神,区公路局开展了清理“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回头看”工作,并及时将清理结果上报。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的”10+5”专项整治工作,区公路局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下,通过开展清理“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当时共清理出在编未在岗职工27名,随后,对清理结果作出分类处理:一是对清理出的4名“吃空饷”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二是对23名在编未在岗人员的处理情况。23名在编未在岗人员经清理后,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回到区公路局上班,安排在基层一线养护站工作。这部分人上班几个月后,从实际效果看,状况不理想,效果很差,现实工作中存在以下的问题:一是部分职工长期未从事体力劳动,因年老体弱多病等原因,不具备从事公路养护生产工作的能力,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完不成工作任务;二是这部分职工回来上班后,有的人工作态度不端正,不安心从事养护生产工作,不遵守劳动纪律,局机关业务科室下去检查才回到养护站,平时基本未到岗到位,或者在岗出工不出力,影响了绝大部分基层养护职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三是这部分人员管养的公路路况质量差,大大地影响了区公路局管养的全区国省县道干线公路的整体养护生产质量,进而影响涪陵公路养护工作在全重庆市的考核排名地位。
鉴于以上原因,210xx年8月,区公路局党委权衡利弊关系,本着既不影响基层养护职工的稳定,又搞好公路养护生产的原则,从抓养护生产的角度考虑出发,经研究同意,原清理出的23人外加新产生的2人,共计25人养护职工不上班,不领取工资(“两不来”),其工作关系全部放在养护承包站,将他们的工资及其相关费用全额下划到承包养护站,用于日常养护支出。
区纪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关于清理“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回头看”工作的紧急通知》(涪区委组〔20xx〕17号)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并就如何贯彻执行文件精神作了详细的安排,认真从上到下开展清理“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回头看”工作。根据涪区委组〔20xx〕17号文件中的阶段性安排,我局此次共清理出在编不在岗职工25名,其中,23名职工已于20xx年3月1日前回到单位上班,经局党委会研究,已安排到不同的工作岗位。另外,对于逾期不归的2名职工,我局将按照有关的人事政策规定程序,办理解聘等手续。同时,按照文件要求签订了“回头看”承诺书,填报了“吃空饷”人员情况“回头看”统计表和登记表,上报到区交委经汇总后,分别上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
针对回到单位上班的23人,我局严格加强管理,并落实以下管理措施:一是严格加强管理,本人签订了《回单位上班后工作纪律执行承诺书》,相关科室段所负责人层层签订《加强监督管理责任书》;二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坚决查处在编不在岗再次出现反复的情况;三是严格加强监督检查,将由局纪委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监督检查这部分人员回单位后的工作纪律遵守和工作完成情况,一旦发现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和违法违纪行为,将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及时处理。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县教育局《祁东县教育系统20xx年进一步治理“吃空饷”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祁教通〔20xx〕58号文件的要求。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吃空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响”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我校严格按照以祁教通〔20xx〕58号文件的工作步骤和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清理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
2.及时召开全校教职工清理吃“空饷”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布置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
3.认真对照清理的六项内容和要求进行逐一地清理和开展自纠工作。
4.如实写好相关表格和撰写好自查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我校一直以来都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人员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注重对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和工资发放的管理,真正从源头上杜绝吃“空饷”问题的发生,实现了吃“空饷”人员为零的好局面。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防止单位和个人套取财政资金,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成县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政办发〔20xx〕173号)文件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镇认真开展了“吃空饷”人员清理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镇现有在职在岗人员 人,其中行政编制干部 人、事业编干部 人、工人 人。通过对照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管理卡、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自查自纠,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等10类形式的“吃空饷”问题,无涉及财务的问题。同时,自 月 日至 月 日对在编在岗人员情况和“吃空响”人员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示,未收到任何举报电话和信件。
(一)高度重视,领会精神。县政府文件下发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体职工参加的动员部署大会,及时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方法步骤、工作要求、10类清理对象等内容,广大职工深刻认识到了清理整治“吃空饷”人员问题的重要性,增强了参与、支持、配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组织,加强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为加强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各站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我镇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了具体人员、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和纪律责任,做到了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方法,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形成了广泛的、公开的清理整治机制,确保了清理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三)自查自纠,规范运行。按照规定程序,我镇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三定”方案、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资料,认真逐一排摸“吃空饷”人员,如实填写报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工资情况统计、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确保清理工作阳光运行。
(四)建章立制,防患未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巩固清理成果,自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镇党委、政府一是着力完善内控内管机制,修订了《黄渚镇干部考勤制度》,进一步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责任人等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并着手酝酿制订其它配套制度。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激发机制,鼓励二线领导干部和老同志破除各种思想障碍,发挥好他们参谋指导和传帮带作用,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做到关心、帮助、重用三同步。三是接受监督,阳光操作。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了自查,并公布了人员信息,适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严格按政策规定进行,使清理工作高度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一)加大管理力度。长期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那些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误工的人员,与人事、财政等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及时处置存在的问题。
(三)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认真借鉴经验,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杜绝出现“吃空饷”人员现象。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十三
根据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的通知》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公办事业编制共58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58人。每位教师都能依照学校分工,认真进行备课和上课,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执教。
我校认真学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教职工认识,同时依照“吃空饷”九种情形对每位教职工逐项进行了排查,具体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
自查结果:无。
2、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3、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小病大养、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非组织选派长期离岗学习的在编不在岗、个人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或单位截留拨付工资的。
自查结果:无。
4、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调整工作单位、长期不按规定迁转工资关系,已到退休年龄不办退休手续的,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5、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其家属或单位有意隐瞒、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6、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
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7、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领取财政拨付工资、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8、除以上治理对象外,有违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情形之一的。
自查结果:无。
9、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一)是严格加强了日常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严格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管理常态化。
(二)是规范管理制度。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严格每日考勤签到制度,有事、有病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不准代签或者无故旷工。
(三)设置了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四)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经过认真自查,我校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十四
20××年1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深刻指出了干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从严管理干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和《关于全面清理超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等5个问题的通知》(毕组通〔20××〕22号)、《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党发〔20××〕18号)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以及维新镇教育管理中心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冒充人头、吃空饷”清理工作,现将清理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的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有在职教职员工13人,其中男教师10人,女教师3人;食堂工勤人员2人,学校安保员1人。
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是一项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为坚决纠正和查处“冒充人头、吃空饷”等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干部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扫除,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推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维新镇教育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特成立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督查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本次清理范围为我校全体教师、工勤人员、安保员。
2、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工作安排部署,我校于20××年5月29日中午1点组织全体教师、工勤人员、安保员认真学习了《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党发〔20××〕18号)文件精神,并传达了维新镇教育管理中心528会议精神。
3、本次会议应到16人,实到xx人,病假1人,事假3人。
4、按照《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党发〔20××〕18号)文件精神如实对我校教职工、工勤人员、安保员进行清理排查,并认真对照《纳雍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冒充人头、吃空饷”人员登记表》填写。
我校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领导小组根据《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党发〔20××〕18号)文件精神逐一进行排查清理,排查情况如下:
1、我校全体教师、工勤人员、安保员正常上班,并无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人员。
2、我校无未经有管理权限部门批准和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离岗或带薪学习人员。
3、我校13名教职工中有xxx教师经纳雍县教育局批准请病假,具体假期截止到20××年6月5日。我校已于20××年5月27日上午9时37分去电通知该教师于病假结束的次日上午8点准时到校上班。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xxx教师请病假超过规定时间未执行病假工资。
4、我校无被开除或已辞职、辞退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或未及时办理解除关系人员。
5、我校无在职人员、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和被宣告失踪逾期仍领取工资的人员。
6、我校无受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后,未按规定降低工资或停发工资人员。
7、我校无不经批准到县内其他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8、我校无跨地区交流后未迁转工资人员。
9、我校无借用及抽调人员。
10、我校无原批准停薪留职、留薪留职人员。
11、我校其他人员均在岗工作,无其他形式“冒充人头、吃空饷”人员。
1、提高认识。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是一项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各相关人员要认真对待清理,多支持、不干预。
2、认真落实。严格按照《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清理“冒充人头、吃空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党发〔20××〕18号)文件精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贯彻执行。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十五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x人社发【20xx】xxx号文件)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认真进行了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景汇报如下:
市编办核定xx党校行政编制x人,事业单位编制xx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xx人。其中行政编制在编在岗x人,事业编制在编在岗xx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
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职责。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职责,建立了相应的职责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理解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篇十六
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富机编办字〔20xx〕15号)和关于《关于在xx县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富机编办函字〔20xx〕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经自查无“吃空响”问题。现将自查情景汇报如下:
我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对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认识。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派专人负责,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
对照文件要求,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组织人事档案、工资基金管理手册、财政统发工资数据库等为基础依据,结合实际情景,在对照编制使用单、工资表、在编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和汇总,从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景做到全面排查。经自查,我单位没有“吃空饷”人员。
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职责。我委着手制定关于加强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讨论研究制定防止“吃空饷”的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清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以及备案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职责人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
9月1日-5日,我委在政务公开栏将在编人员名册、当月工资表、自查自纠报告、xx县财政自聘人员情景统计表、xx县财政供养遗属人员情景统计表、xx县吃空饷部门(单位)自查表、xx县吃空饷人员自查表等资料一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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