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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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优质17篇)
时间:2023-11-20 08:17:16     小编:雁落霞

作者在这本书中通过对历史的总结,呈现了一个世界上最大的古代文明之一。在写总结之前,我们需要先梳理出要总结的核心要点和重点部分。以下是一些名人的总结感悟,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启示。

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一

为做好全国老龄办《关于认真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及省、市老龄办关于《老年法》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了解我县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状况,研究如何做好老年人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我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副局长***带领社救股的工作人员突击抓好此项工作,首先是以去年8月份大规模调查的数据为基础,再深入到各乡镇做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我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8470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5%,其中城镇17652人,农村67052人;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0909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2.9%;60岁以上的特困老人有2795人,占老年人总人口的3.2%,城镇特困老人233人,占特困老年人总数的8.3%,农村特困老人2562人,占特困老年人总数的91.7%;无脱困希望,需长期救助的老年人有2712人,占特困老年人97%。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特困老年人的问题还较为严重,且居住在农村的特困老年人数偏大,较难以帮助其解困,但是经过去年以来民政部门的努力,通过低保和临时救助等方法,目前大部分特困老年人基本解决了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问题。

(一)各项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落实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抓好《老年法》的贯彻落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条件老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和贫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等方面均能认真按照有关制度和政策的要求抓好落实,较好地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老年人的家庭赡养状况。农村老年人主要是由子女进行赡养;普遍都能达到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乐。但是一些孤老、中老年时期丧失子女及虽然结婚但无子女的老年人,因年老体弱或常年有病在身无法进行劳动生产,造成生活状况越来越困难;还有一些老年人原本生活不错,有子女供养,但是由于子女不供养或无法供养成了特困老人,主要原因是有子女生活特别困难,又不孝顺,不愿供养老人;有的子女因违法犯罪被抓坐牢,导致老人无人供养。

(三)老年人人身、财产、婚姻等权利受侵犯状况。老年人人身受侵犯的状况主要存在于儿女不供养老人,甚至驱赶老人、不给老人饭吃的现象仍偶有发生;财产方面主要是老人在子女成家立业初期把所有的`积蓄都花在了子女身上,有的还建好了房子,但是子女不供养还把老人赶出老人建的房子;婚姻方面由于几千年的封建残留意识,普遍的老年人在丧偶后均未再婚,主要是子女反对及农村人普遍还不接受;还有的老人在儿子分家时,就两个老人分开居住,一人一家,造成老了反而无伴的现象较为严重。

(四)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情况。老年人优待政策主要是《五保供养条例》的贯彻落实,我县认真按照《五保供养条例》抓好五保老人的供养,全县有276名五保户由光荣院、福利院、敬老院集体供养,1300多人分散供养,基本能解决其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问题。

(五)老年人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保护情况。在老年人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保护方面,我县司法机构虽然有帮助老年人维护合法权益,但是尚无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六)老年维权机构和维权网络建设状况。目前我县设有老龄办门专负责老龄工作,各乡镇也由社会事务办抓好老龄工作,但是整个维权网络尚不完善。

二、几点建议意见。

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关心老年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认为应该采取如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一)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敬老爱老的认识。各级党政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造舆论,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民间的传统节日开展敬老爱老活动,尤其是在“九.九重阳节”期间,通过开展敬老爱老活动促使全社会都来参与敬老爱老。

(二)积极动员和争取社会力量,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要广泛吸纳社会的投入,发动单位、个人开展一帮一的敬老助养工程,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对特困老人进行扶贫帮困活动;认真抓好城乡老年人福利机构、慈善机构、老年人活动中心的建设和完善,真正解决五保老人和特困老人的供养问题;有条件的要设立老年人救助基金,制订相应的救助计划和方案,完善老年人救助体系。

(三)各级政府的司法部门要专门为老年人设立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救助中心和救助点,指定专人负责。保障老年人维护合法权益,使《老年法》真正落到实处。

(四)出台老年人就医方面的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特困老年人医疗救助机构,或由政府拨出专款解决特困老年人的医疗问题;要积极与卫生部门联系对老年人的医疗问题,要尽快制订相应的优惠政策,按特困老人及老人的年龄划分等级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帮助老年人解决医疗问题。

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二

xxx: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会同首都十大行业组织,向全市相关行业组织及广大企业发出倡议:

一、加强行业自律。

行业组织要充分履行其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教育、监督、引导企业以尊重广大消费者权益为前提,正确处理好行业发展、企业利益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关系,为构建、优化消费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经营者是维护消费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经营活动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履行法定义务,诚信自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保证产品及服务质量。

企业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把产品质量和材料进货关,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全过程管理,做到商品和服务质量符合标准,保证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可靠、安全。

四、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

企业要真实、客观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坚决杜绝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消费信息、提供科学的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文明消费。

五、交易公平合同规范。

企业要做到价格合理,明码实价,明折明扣。制定规范合同及约定,忠实履约、平等交易、正当获利、竞争有序。不以垄断或强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六、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

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三包”等售后服务责任。完善服务方式,完备服务设施,建立商品和服务安全突发事故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和有害商品召回机制,最大限度的为消费者提供满意、高效的服务,让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

七、妥善化解消费纠纷。

企业要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建立消费纠纷协调机制和快速调解通道,建立并完善企业内的消费纠纷调解机构,提倡消费纠纷和解为先,及时、公正化解消费纠纷。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接受消费者合理建议。

八、积极开展消费教育。

企业要配合有关政府部门、消费者协会在行业、企业内部开办消费课堂,建立消费教育基地,帮助消费者获取消费知识,提高消费技能,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九、倡导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企业要积极宣传国家“节能减排,低碳经济”政策,生产或提供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企业生产和使用产品要符合环境保护原则,获取利益要以保护社会和自然环境为前提,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消费,服务民生。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xx年十二月三日。

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三

“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籍身份,但已经完全脱离或部分脱离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他们在城镇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一只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但在实际工作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工资被拖欠、企业不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安全得不到保护等问题普遍存在。农民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合法权益天然地来自宪法规定,因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就是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权。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公民权主要包括:经济性的权益。包括: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权、社会保障权、社会福利权等。社会性的权益。包括: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子女平等受教育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休息权、休假权等。政治性的权益。包括: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

各政府部门:

农民工朋友为我们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尤其是城镇化建设他们功不可没,然而他们在工作中普遍面临普遍劳动合同缺失、工资拖欠、工作安全卫生得不到保障等问题,甚至其子女教育也成难题,为了能够保障我市广大农民工群体公平享受合法权益,特此提出如下建议:

1.劳动监测部门要对相关企业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工资现象,要严肃查处并责令改正。

2.工会组织要成为农民工群体的有力保障,全力帮助农民工维权。

3.劳动局、社保局要责成使用农民工的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解决其后顾之忧。

4.市政府积极推动廉租房建设工作,改善农民工管居住环境。

5.公安部门要及时帮助农民工办理暂住证,教育部门应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可以和城市居民子女一样凭暂住证就近入学,相关学校不得乱收费。

xx大学生村官。

xx年x月x日。

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四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xx年4月至6月,我委会同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在全市开展了《劳动法》、《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执法调查活动。现将执法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调查活动的基本情况。

这次执法调查活动,以政府劳动部门为主、工会配合参与,劳动、工会两个系统分别组织,在全市同时展开。调查共涉及市、县(市)区直机关单位410个、事业单位2960个、企业单位16569个,涉及干部职工685877人;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518个,职工人数222625人;集体企业396个,职工人数23319人;港澳台及外商企业12个,职工人数6544人;城镇其他类型企业1136个,职工人数46395人;城镇私营企业3688个,职工人数170767人;城镇个体工商户10819个,职工人数42253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15673人。市总工会积极配合并开展好这次执法调查活动,印发了《关于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两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情况执法调查活动的通知》和《〈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查与自查参考提纲》,召开了动员大会。

调查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和工会建设、职工权益等方面。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1.9%、集体企业91.6%、港澳台及外商企业95.8%、城镇其他类型企业86.5%、城镇私营企业88.7%、城镇个体工商户65.7%、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94%;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0.6%、集体企业89.6%、港澳台及外商企业93.4%、城镇其他类型企业60%、城镇私营企业27.3%、城镇个体工商户16.4%、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81%。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比例分别为4.8%、3.6%和16%。全市共建立工会组织6246家,占应建会企业总数的81%,工会会员达到72.9万人,占职工总数的68%;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及小企业组成的联合工会3367个,入会职工人数24.1万人;在农民工入会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全市已发展农民工会员151799人,比xx年的35981人增加了115818人,入会率达到38%;全市应建工会的187家社区,均建立了工会组织。通过本次调查活动,使我们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市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基本情况。

1、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扩大就业、促进就业。五年来,我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55.7万人次,其中“第三产业”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7.3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为108868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颁发了《再就业优惠证》,为4259名下岗职工发放小额贷款17393万元。今年,又出台了《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实施意见》,至5月底共落实3974户在册“零就业”家庭有1人就业的任务。

2、全面落实“两个确保”,初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到去年底养老、失业、医保、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6万人、59.7万人、67.7万人、38万人和35万人。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持续大幅度增长,五年来,共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88.25亿元,发放各种保险金92.4亿元,其中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65.37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xx年,企业养老保险实现了市统筹,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和统筹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得到了统一,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得到了提高。制定下发了《xx市市属破产关闭撤销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出台了《xx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开展了清理挤占挪用社保基金专项活动,清理回收社保基金1097.69万元,其中清理回收被挤占挪用社保基金982.39万元,收回损失106万元,收回“以物抵费”变现差价9.3万元,撤销违规基金账户35个,基本解决了被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回收问题,保证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6.5%,城镇私营企业88.7%,城镇个体工商户65.7%,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94%。

4、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和工资支付制度,维护劳动者报酬权。围绕贯彻实施《劳动法》,市劳动保障部门颁布了最低工资标准。xx年至xx年,累计清偿劳动者工资5959万元。同时,实施了工资保证金制度,维护了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办公会议制度,下发了《xx市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了xx年底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将企业拖欠工资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实行清理拖欠职工工资月报制度,形成了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截止3月底,全市已清欠职工工资5339万元,其中企业清欠4276万元,劳动监察追讨1263万元。

5、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xx年至xx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7322起,结案7102起,结案率达到了97%以上,处理突发事件278起,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7.5万份,补发工资4696.6万元,清退押金58.73万元,清退童工178人,促缴社保费9433.2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普遍建立并逐步完善,xx年至xx年,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780件,接待群众来访18866人次,结案率保持在99%以上。

6、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和维权工作不断推进。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和维权工作受到了全市的高度关注,相关业务部门倾注了大量心血。至xx年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达139.3万人,全年实现外出劳务收入35.98亿元,农民劳务收入人均1624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3408元的47.7%。以县、乡为重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劳务输出服务体系,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xx年共培训36.59万人,占外出农村劳动力的26.3%。积极培育了一批劳务品牌,提高了全市劳务在外的竞争力。加强了职业安全培训,共培训11300人,其中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等高危行业职业安全培训9200人,占81.4%。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xx年为1.93万农民工清欠工资1009万元。加快推进农民工参保步伐,实施了“平安计划”和医疗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截止xx年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37975人,参加医疗保险32100人。去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民营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将民营企业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范畴,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已达9162人。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至xx年底,全市43.2万农民工中有155439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率达36%。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制度和责任制度,对农民工的案件做到“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快结案”。

7、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为贯彻“两法一条例”和维权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在新修订的《工会法》颁布实施不久,市委两次听取了市总工会的汇报,召开了市委工会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了xx市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全市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方案,推动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部建立了与同级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部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问题,市“两办”及时批转了《关于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的意见》,要求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工会工作要做到组织不断层、工作不断线、经费不断流、资产不流失。

会将工会大楼一楼600多平方米的大厅改建为市困难职工帮扶维权服务中心,采取一条龙办公的方式为职工提供全方位的帮扶维权服务。县级工会也加强和完善了维权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并在乡镇(街道)建立了职工帮扶维权工作站。去年,市困难职工帮扶维权中心被评为全国模范帮扶中心。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局、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社会化维权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农民工维权工作力度。

9、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成效显著。xx年7月,市“两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市政府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创建活动得到了企业的积极响应和广大职工的共同参与,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运作、各方配合、职工参与”的创建格局,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职工队伍进一步稳定,劳动关系日益协调,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职工信访逐步下降。实现了企业和职工的双赢局面。我市被授予全省创建工作先进市。许多新闻媒体对我市的做法都进行了报道,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职工的.好评。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两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劳动保障和工会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城镇化、经济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难度不断加大,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

1、劳动合同制度在有些行业实施不力。劳动合同制度虽然推行多年,但有的行业、特别是非公企业签订率低,有的甚至不签订劳动合同。从调查的情况看,城镇私营企业88.7%、城镇个体工商户65.7%,劳动合同不规范或不履行的现象比较普遍;集体合同实施的范围还比较窄,而且大多流于形式;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的集体合同签订率仅为54.2%、34.1%和41.7%,非国有企业基本没有开展集体合同的谈判。

2、工资差距拉大,拖欠工资问题还比较突出。虽进行了大规模的清偿行动,但拖欠工资的问题仍没有根本解决。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全市欠发职工工资47667人,欠发工资14451.79万元,其中拖欠农民工资1167.1万元;市属、部属企业拖欠职工工资13145万元,拖欠农民工资890万元;县(市)区拖欠职工工资970万元;有的非公有企业随意克扣员工工资、不支付加班工资;有些行业工资差距拉大,有的随意提高生产定额、降低计件单价、变相压低工资,有的多年维持低工资不变,有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明显;机关事业单位的非在编职工工资较低,每月大致为500元。

3、欠缴社会保险费严重,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完善。养老保险一直延续现收现付的模式,个人账户空账规模越来越大,对未来老龄化高峰时期构成重大隐患;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差距拉大,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各项社会保障覆盖面窄,城镇其他类型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险参保率仅为60%、27.3%、16.4%,进城务工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参保率仅为4.8%、3.6%和16.1%,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更加突出;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严重(近7亿元),欠费总额、欠费企业占参保缴费企业比例和欠费大户在全省都位居第一;社会保险意识淡薄,清欠工作无力,在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中,有破产关闭企业无资产变现、资产变现难和特困企业无力缴费,也存在一些单位有钱不缴、以种种理由故意拖欠和前清后欠的问题;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参保率不高,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参保率为:养老80%、失业61%、医疗94.9%、工伤46%、生育17%)。

4、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甚至随意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二是有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突出,损害了职工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三是部分企业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在改制过程中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不按规定及时发放经济补偿金(如:河南三建集团工程公司、黄河机械厂等单位,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改制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时发放经济补偿金,职工意见较大);五是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增多,严重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据统计:xx年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33起,涉及职工xx多人,在全省高居首位,总量占全省的20%以上,比位居第二的xx市高出近一倍,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达32起)。

强,有的不适应新的情况。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少的情况,劳动保障执法力量薄弱。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尚不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一调一裁两审”制度程序多、周期长,各环节衔接不畅。劳动仲裁机构与劳动保障行政机构合二为一,没有形成独立的仲裁队伍,专职仲裁员数量少,专业化程度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健全,人员少,加之缺乏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难以实施及时有效的监察,致使一些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处;即使查实的违法案件,由于法律法规未赋予强制执行措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违法现象难以处罚,影响了执法监察效果;个别地方政府、部门限制、甚至干扰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活动。

6、工会建会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有些非公有制企业和部分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仍未建会;如:高新区卡博陶粒有限公司(外资)、xx区盛唐宾馆和一分利海鲜城(私营),虽经多次做工作,仍拒不建立工会组织。二是部分改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未能及时跟上,有的甚至在改制过程中把工会合并到党群工作部,有的对工会工作人员过渡精简,使工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职工权益得不到应有维护。三是农民工入会率比较低,在我市务工的农民工有39.9万人,加上去外地务工的农民工,总人数达到105万,他们是工人阶级队伍的新成员,大部分仍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

7、基层工会干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安龙钢铁公司工会主席冯献周,因为为企业满以上工龄的职工争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与企业发生摩擦,被免去工会主席职务,上级工会与企业交涉多次,由于种种原因,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再如:洛阳亚洲啤酒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陈新建,xx年12月经党委提名、工会委员会投票选举为工会主席,并报市总工会和商务局党组批准,按有关政策规定应享受公司副总级待遇,但在任职期间一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工资待遇。xx年元月,公司行政方突然指使劳资部门,将陈新建的工资待遇,按公司中层正职“内退”工资发放。xx年3月,在没有按相关程序选举增补的情况下,通知工会主席陈新建交接离职,并停发工会主席手机通讯费,取消其工会经费开支签字权,工会办公室的电话也被停机。

8、有的基层工会经费不能按时足额拨付,开展工作十分困难。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会没有依法单独开设银行账户。xx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改革,取消了各单位的工会账户。违背了《工会法》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制度”的规定,造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不能独立管账,退出了工会预、决算体系,致使工会经费不能按《工会法》规定用于职工活动。二是部分大中型企业,不能及时足额拨付基层工会留成的经费。个别企业将工会财务工作由行政代管,取消了工会的经费管理权,使工会工作和活动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三是破产企业拖欠的工会经费,绝大多数未按规定列入企业破产清偿序列。四是市财政未按《河南省工会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负担市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9、基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部分企业至今尚未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有的虽然签订了集体合同但履约率不高,有的存在形式主义,一个文本管多家,一份合同管多年,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改制后的中小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出现滑坡,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实行这一制度或者有形无实。三是基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运作不够规范,作用发挥不到位。

10、“两法一条例”的执法力度尚不到位。一是对“两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有待加强,企业经营者自觉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的意识淡薄,部分职工依意识不强。二是“工会法”执法主体的有些职责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是工会法的执法主体,有的领导却模糊地认为只是工会的事情,导致工会法执法主体错位,影响了工会法的全面贯彻实施。三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依然是《工会法》实施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修改后的《工会法》虽然增设了法律责任一章,但仍有一些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者把工会法视为“软法”。四是基层工会干部自身素质不高,部分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工会意识不强,致使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显得软弱无力,工会组织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四、关于深入贯彻“两法一条例”和进一步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建议意见。

问题并及时纠正问题。

2、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确保中央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着力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要把再就业扶持政策转化为促进就业的长期政策,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职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和企业培训;要加强就业服务,强化劳动力市场管理,统筹城乡平等就业。

3、着力解决欠费突出问题,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继续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巩固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当期无拖欠的成果;以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重点,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完善征收体制,严格基金监督管理。

4、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要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推动和监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劳动合同范本,指导和推动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和督促企业重组改制后及时与职工变更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积极推动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全面开展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指导改制企业做好重签、续签集体合同工作;认真做好集体合同的督促、审查、备案和统计管理工作。

5、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和劳动保障监察。要认真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审核、备案制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调整机制;加大查处拖欠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力度,严肃处理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力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加快推进劳动仲裁实体化建设,充实职业化仲裁员队伍,促进行政职能与办案职能分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完善监察执法程序,充实监察办案人员,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参加的劳动保障监察与拖欠工资协调机制,采取预防和打击违法行为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大力推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

6、要大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要不断扩大创建的覆盖面,在创建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参与率,重点向非公企业和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延伸;要广泛开展“和谐机关”、“和谐医院”、“和谐乡镇(街道)”、“和谐社区”、“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创建成果,以在全社会形成创建氛围。

7、健全和完善维权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与地方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府部门、地方工会和企业代表参加的三方协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以职代会为主要内容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维权工作,进一步畅通职工、农民工的诉求渠道;要建立健全职工困难帮扶和依机制,加强地方工会、政府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的配合,建立起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同地方工会的协调、合作,切实为职工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要高度重视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的查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协调劳动关系,把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五

20xx年4月29日、5月19日、6月3日三批川籍民工共176人分别向**县政府及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其工资被拖欠,导致百余名民工滞留**,形势严峻,**县按照市长朱广平和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李中杰的重要指示,积极行动,精心部署,坚持依法处理,最终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以快速化解矛盾,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维护。

一、案情。

国家电网重点工程晋东南——**——荆门特高压线工程途径**。20xx年10月23日,发包方河北省送变电公司与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石垭建安总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20xx年4月,建安公司授权岳池县江华为项目经理,设立项目部,具体负责施工事宜。随后,该项目部在四川省招录民工,民工由8位民工班长带领,劳务派遣至**县皇后乡施工。工程发包方、承包方、项目部和施工队均非**县境内法人。

20xx年4月29日,四川省美姑县28位彝族农民工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施工队共拖欠其工资9万余元。县劳动监察部门立即致函四川省劳动保障厅,请求协查,并向发包方下发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建议暂停拨付施工队工程款。5月6日,28位少数民族民工终于从发包方项目部暂扣工程款中领到工资9.076万元。5月19日,又有44名川籍民工到县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因家乡发生地震急欲返乡,但其工资未能兑付。县劳动监察部门再次出击,经不懈努力,5月26日,劳动监察部门将16.5万元工资款发放至44名民工手中。

真正的考验其实才刚刚开始。6月3日,县劳动监察部门再次接到报案,称建安公司法人授权项目经理江某于5月25日去向不明,导致多名川籍民工无法领取工资,现有104名民工滞留**。县劳动监察部门在迅速立案调查的同时,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面对104名川籍民工滞留**的严重事态,**县沉着冷静,积极应对。

一是高度重视。县政府在了解事情原委后,迅速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请求支持,市长朱广平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计解决好欠薪和滞留问题。县委书记赵景然、县长鄢国宾得知情况后,指示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予以解决,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并明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具体负责。

二是措施得力。6月10日上午,县政府召开会议,常务副县长汪天喜要求政府办、公安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深入调查,采取得力措施,依法从快处理。要求公安部门立即行动,经调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侦捕,每天向县政府汇报行动情况;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督促协调,树立“宣传、劝告、协调也是执法”的观念,积极宣传法律政策,督促工程发包方在未找到项目部经理江某之前尽快垫付104人的工资,动员8个民工班长协助做好民工稳定工作,并责成项目部保证解决民工临时生活安置问题;施工所在地皇后乡政府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工资讨要和民工安抚工作。另一方面,**县及时与岳池县取得联系,要求迅速派人来召协助。

三是解决彻底。6月10日下午,事情迅速取得重要进展:第一是发包方同意预先支付工资总额的一半,约45万元;第二是公安部门经调查取证,认为江某涉嫌合同诈骗,决定立案查处;第三是岳池县政府同意迅速派人来召协助解决问题。6月11日,经过努力协调,积极协商,问题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工程发包方和农民工代表达成协议,发包方、项目部同意垫支85万元用于民工工资发放。从当日起,104名民工怀揣血汗钱分三批由劳动监察部门统一购票并护送登上火车,陆续返乡。

二、思考。

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县的努力,从4月29日起至6月11日,共有176名民工的拖欠工资合计170.576万元被追回,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但在整个执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疑难,暂时还无法回避和解决。

(一)违法行为发生地执法部门管辖存在障碍。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行政执法部门管辖,**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依法对拖欠民工工资的项目部进行处罚;但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管辖。本案用人单位项目部作为二级法人,应依法承担拖欠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可是项目部在四川省岳池县境内,**县劳动监察部门虽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执法机关,但不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执法机关,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法规规定,没有法定管辖权,从实际情况来讲,也不可能直接到四川省境内开展执法活动。这样,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该违法行为的监管就出现了管辖障碍,不能依法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民工拖欠工资不能依法予以强制追回。因为执法手段过于单一和软弱,仅靠宣传、劝告和协调,毕竟不能有效地解决所有问题。

(二)制度存在缺陷。国家电网工程没有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一旦出现工资拖欠问题,不能有保障地及时支付拖欠工资。

(三)缺乏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联动平台。由于没有全国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平台,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疑难和障碍时,信息不能互通,工作不能联动,执法障碍不能迅速消除,不能有效制约须承担责任的企业,工作效率和质量得不到提高,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有效的予以保障。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今天,在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过程中,绝对是一个遗憾。

三、建议。

(一)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体系。有关立法部门应针对法律法规中的模糊地带或冲突,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清除执法障碍,使其更有操作性和实践性,便于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尽快建立国家电网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增多,尽快建立电网及其他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迫在眉睫。这一点,可以参照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有关制度,一旦遇到类似问题,可动用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建立全国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平台。企业不管在哪里违法,监管部门都能快速反应,予以制约,促进工作联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对违法企业施以高压态势,便于采取更加有效的惩治举措,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更加有效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六

##市农业人口占76%,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市。今年来,我市工商系统认真履行职能,以实施信用监管为主要载体,积极探索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新路子,在农资打假护农、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证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突出监管重点,强化执法力度。

我局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依法管理好种子、农药、化肥等重点农资商品市场,集中力量查处九种违法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护农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农资市场秩序。截止八月底,全市系统共检查各类农资市场、经营网点932家,规范农资市场和经营网点45家,立案25起,涉案金额100多万元,罚没款13.6万元?其中5万元以上案件1起,查封涉嫌不合格化肥2000多吨,查处不合格化肥720吨、冒用他人登记号农药45箱、不符合包装规范种子140公斤,受理举报案件10起。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肥,追根溯源,及时予以追回,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达21.64万元。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确定工商所为农资执法的主力军。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工商所作为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省、市、县级工商局登记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并建立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台帐,全市工商系统查处的`农资案件70%是由基层工商所查处的。二是开展化肥质量监督抽查。春耕期间,##市农资市场化肥质量问题突出,该局将化肥质量抽验作为今年农资检测的重点,积极配合省局开展农资抽验活动,在第一时间将省中心检验所的检验报告中8种不合格化肥及生产厂家的名单、处罚依据和处罚幅度下发给县(市、区)工商局,组织力量查处,并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农民使用质量合格的化肥。三是尽心尽力为农民减少损失。通过建立农资进销台帐备案制度,及时将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农资通知购买农户,督促销售商召回问题农资,今年来共召回问题农资121吨;通过实行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与农户签订农资质量承诺书,明确赔偿标准,进一步加大农资维权力度,上半年沙县工商局根据农资质量承诺书的规定,责成农资经营单位做出赔偿,184户农户挽回损失8.8万元。四是建立案情联系制。加强农资案件查处信息资源的共享,各工商所和检查大队(支队)在辖区内如发现可疑农资,必须在##红盾在线网发出预警公告,通报其他办案单位;对已明确的不合格农资,查清流向,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络,通报案情;对已结案的案件,在全市办案系统范围内公布案情和处罚结果,交流办案经验,积累办案资料。

二、实施关口前移,建立准入制度。

1、切实把好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一是以实施准入制度为重点,实现与行政许可工作的有效衔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严格核准经营范围,把好市场准入关,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农资生产、经营者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二是对国家允许经营农药、化肥等农资的农业“三站”和基层供销社的农资经营主体进行规范。三是对缺乏有效管理和不符合法律规定,以挂靠、承包、代理、分销等形式从事农资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清理。严禁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对未放开前置审批的品种,不能搞挂靠经营。对国家允许个人承包经营却挂靠经营的,督促办理变更登记。四是建立农资主体电子“经济户口”档案。利用企业年检换照和档案清查等手段,建立健全专门的农资市场生产、经营主体电子"经济户口"档案资料。目前我市共有农资经营主体2177户,其中内资企业826户,外资企业14户,私营企业148户,个体工商户1189户,经营化肥971户、种子535户、农药698户、农机具94户、农膜400户、经营饲料671户。

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七

(××年月日)。

我今年月份从政协调入妇联工作。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我很快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并和领导同志们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做好妇联各项工作尽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妇联的一项重要职能,我对这项工作始终高度重视,结合“平安钢城”的创建、两纲的实施、信访等工作的开展,使全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应有的保护。

一、积极参与“平安钢城”建设。年初,与区委及镇(处)妇女组织层层签定责任状,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逐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良好机制,并把一票否决做为考核内容。利用“妇女维权周”集中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婚姻法》及“两纲”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美在家庭、美在社区“活动,开展家庭美德建设歌曲歌谣征集活动及“我心中的父母”征文活动,通过优秀歌谣、优秀文章的评比、传诵,净化家庭成员的心灵。今年还积极推广“学习型家庭”的经验,提高家庭成员的整体素质。我们与区教育局联合,认真开展“优秀家长学校”创建活动,并表彰了所“优秀家长学校”、名“优秀家长”,为提高每个家庭的教育水平,预防未成年犯罪提供了有效保障。另外,还利用“三八”节、“六一”儿童节、“九九”老人节等有利时机,组织巾帼文明队、学生演唱队为社区居民、敬老院的老人演唱耳熟能详、爱唱常唱的歌曲,使大家愉悦身心、陶冶情操,激励广大群众热爱生活、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文明城市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全力推动“两纲”实施。为便于“两纲”的贯彻落实,区政府除了制定了目标职责分解意见外,还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的职责,制定本系统实施“两纲”的具体方案,把任务目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分级、分项、分年度实施“两纲”目标责任制。今年,我们按照省市妇联的要求,认真填报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有关数据。结合村两委换届,扎实做好妇女进两委的工作,提高妇女进两委的比例,提高广大妇女的参政意识。广开渠道,推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立了“妇女就业服务中心“,与莱城区妇联联手向淄博,广州,莱芜六合等地输出劳务余人,大大增加了农村家庭的收入,提高了妇女的自立意识,也开阔了她们的眼界。继续做好了“春蕾”女童的救助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全区失学女童的底数,为他们积极寻找救助对象,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多女童受到各界救助。我们还认真开展了反家庭暴力活动,与区司法局,区人大等部门联合下发了“预防和制止家庭家庭暴力”的文件,举办了“反家庭暴力”、“生殖保健”等知识讲座,提高广大妇女的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

三、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信访是群众放映问题的正常渠道。做好信访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始终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一是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把信访工作列入区、镇(处)、村妇联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并作为年终实绩考核的一个方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层层建立了信访组织网络。区妇联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领导亲自靠上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镇(处)妇联主任、村妇代会主任都是兼职的信访员,形成了区、镇、村三级妇联系统的信访组织网络。对接待情况每月调度一次。三是认真接访,切实为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今年以来,我们共接待来访案件起,处结率达。对每起来访,我们都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认真听取来访人的申诉,并按照《山东省信访处理暂行规定》和《山东省人民群众上访程序》,及时拿出处理意见,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来访群众,给他们满意答复。今年月,里辛大庙一妇女因丈夫有外遇离婚,反映离婚财产分配不合理。我们当即与法院处理此案的法官联系,要求财产分配时倾向受害方。结果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女方对妇联非常感激。

下一步将按照省市妇联的要求,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继续抓好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她们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八

实现好、保障好、维护好法律赋予妇女的合法权益,事关妇女成长进步、社会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安宁。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具有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方面的工作职能。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执法为民”的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妇联等有关部门以服务妇女,提高其维权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以及家庭纠纷调解等工作。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市共组织有关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活动340余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6.8万余份,展出图板680余块,及时调解家庭纠纷5万多件次,提供法律援助562件。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深受广大妇女的好评。具体做法是: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大力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保障妇女的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正,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的宣传工作中,我们一是周密部署,把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全市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在“四五”普法规划和各年度普法计划中,把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重点普及内容,列入普法规划和计划,列入检查考核项目。二是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十五”期间,我们针对大部分妇女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知识缺乏、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加大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先后开展了广场咨询、以案释法图板展、发放宣传资料、“送法入户”、“送法下乡村村行”等活动。先后多次组织普法宣传小分队、普法义务宣讲团等深入社区、农村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知识。使广大妇女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素质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三是拓展载体,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氛围。妇女权益的保护,是个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权益的良好环境,妇女权益才能得到保障。近年来,我们注重整合资源、创新形式,特别是在全市“大普法宣传月活动”中,我们以“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办”为主题,会同市妇联等部门开展了“维护妇女权益、营造和谐家庭”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还运用法制文艺、法制图板巡展、遵纪守法提示牌等形式,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促进了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良好氛围的形成。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政府关爱、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和手段。近年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妇女作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一项内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制度,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一是建立健全妇女法律援助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工作网络。在全市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12个,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69个,聘请了160余位青年律师担任中心法律援助工作者,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二是发放爱心卡,开通维权咨询热线。为使妇女及时得到法律上援助服务,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渠道,我们发放了《法律援助爱心卡》,开通了12条法律咨询热线,及时解答、受理和协调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和问题。三是为妇女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我们以服务为宗旨,用“热心、耐心、细心、爱心”来疏导化解来访者的忧怨,为来访者答疑释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仅去年,全市共办理妇女维权案件153起,接待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较好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一是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纳入大调解工作机制。要求农村每十户、社区每单元、企业每一班组选配一名人员担任信息员,全市基本建成了由信息员、村(居)调委会、镇(街道)调处中心、县(市)区调处中心为主体的四级网络,及时掌握和了解家庭、妇女维权方面的矛盾纠纷。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各县(市)区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排查,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期及时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逐一登记,制定出预案,及时调处。为使调解结果得到落实。定期开展“大回访”活动,每个调解人员都要回访调解对象,进行纠纷调解回头看,严防矛盾纠纷反弹。三是动员广大公证、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调解。仅去年,全市共成功调处婚姻家庭纠纷3263件,占全年排查矛盾纠纷隐患的17.33。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家庭稳定和妇女的合法权益。四是认真做好两劳释放妇女的安置帮教工作。发挥各级基层司法所及帮教人员的作用,维护其合法权益,建立了妇女刑释解教人员登记录入和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安置帮教责任和安置帮教工作内容,确保解教人员不漏管、不失控、不重入歧途。同时,深入监所,超前帮教,每年市安置办组织人员到徐州籍人员较为集中劳动教养管理所看望服刑、教养人员,带去法律书籍和学习用品。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继续把该法作为重点宣传普及内容之一,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持之以恒地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心和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妇女维权意识,加强妇女自立自强的意识和能力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妇联等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法律救助和司法保护,扎实做好妇女法律援助、家庭纠纷调处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活动,严惩犯罪分子,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全市妇女的平等地位和法律权利做出积极贡献!

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九

毕业生的就业权益保护主要分两个阶段,一个是求职择业过程中(即首次就业)的权益保护,另一个是就业上岗后(即劳动关系)的权益保护。不同阶段的权益保护有着不同的侧重内容:前者主要集中在就业协议的签订、试用期的纠纷方面,后者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方面。

一、首次就业维权建议。

毕业生在首次就业过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了解和掌握就业方面的知识和政策,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的保障而不致轻易受到侵害。

1.端正求职心态。

毕业生求职时,往往会出现焦急、浮躁和盲目的心态,直接影响了他们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态度和表现:或为不惜委曲求全;或不敢再“斤斤计较”;或被花言巧语诱骗而轻信对方。虽然不是“一次就业定终身”,但如果首次就业就令权益和身心都受到伤害,则必然会给自己未来的发展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

2.掌握政策,学习法律。

在求职、择业、签约之前,一定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储备。如此,才能在应聘和签约时保持思路清楚和条理明晰,及早识破不法单位故意设下的陷阱;如此,才能懂得如何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手段解决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全面了解用人单位。

毕业生享有全面、真实了解用人单位的知情权。签约前,毕业生应该尽量多方面打听、了解用人单位的运作状况、招聘信誉、用人意图、岗位职责以及企业文化等情况。

如果有可能,最好去实地考察工作环境,尤其是颇为陌生的单位,未雨绸缪地将未来实际就业中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4.慎重签订协议。

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落笔要慎重,仔细研究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确认合理合法后再签字;重点注意试用期及违约条款的约定;尽量不要在协议书中留下空白条款;对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要尽可能在补充协议中予以书面注明,并明确将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此予以确认。

5.敢于据“法”力争。

如果在求职应聘和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发现有权益受侵害的不公平现象,不要害怕失去就业机会而忍气吞声,要学会积极运用法律的武器,力争自己的合法权益。缺乏诚信、用心不轨的用人单位不去也罢,否则将来吃亏的还是毕业生自己。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是阻止侵犯毕业生就业权益的现象泛滥的根本途径。

6.借鉴专家意见。

如果在首次就业的过程中遇到疑惑和困难,要及时咨询有关专家、老师和家长。毕竟大学生在社会阅历方面还是一片空白,而法律专家的专业视角、学校老师的指导经验,对于毕业生来说不啻为莫大的帮助。此外,往届校友在就业中的经验和教训,也是可供应届毕业生就业维权参考的一笔宝贵财富。

二、劳动关系维权建议。

初涉职场的大学生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在注重调节职业适应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了对。

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免给自己职业生涯的发展造成不必要的阻滞和损失。

1.学习劳动法规。

我国的《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及各地方性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调整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法律法规,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之前应对这些法律常识有所了解。“法盲”是侵权者最为青睐和觊觎的猎取对象。

2.重视劳动合同。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到毕业生在实际就业过程中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的保障。

最后,要保存证据。签订劳动合同后,毕业生也要持有一份合同,作为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以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3.善用救济方式。

掌握合法的维权手段是解决合法权益受损最有效的途径。一旦在实际就业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对于用人单位一般的违规行为或争议不大的问题,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向该单位所在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如果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中遇到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还可以及时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12333”,咨询劳动保障的政策,获取有关的信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十

面对xx名川籍民工滞留**的严重事态,**县沉着冷静,积极应对。一是高度重视。县政府在了解事情原委后,迅速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请求支持,市长朱广平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计解决好欠薪和滞留问题。县委书记赵景然、县长鄢国宾得知情况后,指示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予以解决,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并明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具体负责。二是措施得力。6月0日上午,县政府召开会议,常务副县长汪天喜要求政府办、公安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深入调查,采取得力措施,依法从快处理。要求公安部门立即行动,经调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侦捕,每天向县政府汇报行动情况;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督促协调,树立“宣传、劝告、协调也是执法”的观念,积极宣传法律政策,督促工程发包方在未找到项目部经理江某之前尽快垫付04人的工资,动员8个民工班长协助做好民工稳定工作,并责成项目部保证解决民工临时生活安置问题;施工所在地皇后乡政府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工资讨要和民工安抚工作。另一方面,**县及时与岳池县取得联系,要求迅速派人来召协助。三是解决彻底。

二、思考。

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县的努力,从4月29日起至6月日,共有76名民工的拖欠工资合计70.576万元被追回,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但在整个执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疑难,暂时还无法回避和解决。

(一)违法行为发生地执法部门管辖存在障碍。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行政执法部门管辖,**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依法对拖欠民工工资的项目部进行处罚;但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管辖。本案用人单位项目部作为二级法人,应依法承担拖欠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可是项目部在四川省岳池县境内,**县劳动监察部门虽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执法机关,但不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执法机关,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法规规定,没有法定管辖权,从实际情况来讲,也不可能直接到四川省境内开展执法活动。这样,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该违法行为的.监管就出现了管辖障碍,不能依法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民工拖欠工资不能依法予以强制追回。因为执法手段过于单一和软弱,仅靠宣传、劝告和协调,毕竟不能有效地解决所有问题。

(二)制度存在缺陷。国家电网工程没有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一旦出现工资拖欠问题,不能有保障地及时支付拖欠工资。

(三)缺乏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联动平台。由于没有全国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平台,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疑难和障碍时,信息不能互通,工作不能联动,执法障碍不能迅速消除,不能有效制约须承担责任的企业,工作效率和质量得不到提高,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有效的予以保障。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今天,在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过程中,绝对是一个遗憾。

三、建议。

(一)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体系。有关立法部门应针对法律法规中的模糊地带或冲突,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清除执法障碍,使其更有操作性和实践性,便于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尽快建立国家电网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增多,尽快建立电网及其他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迫在眉睫。这一点,可以参照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有关制度,一旦遇到类似问题,可动用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建立全国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平台。企业不管在哪里违法,监管部门都能快速反应,予以制约,促进工作联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对违法企业施以高压态势,便于采取更加有效的惩治举措,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更加有效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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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十一

在现代社会中,师生关系是教育系统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良好的师生关系不仅有助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师生关系的发展和维护离不开对师生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尊重。我作为一名教师,深深地体会到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并从中汲取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了解法律法规。

要维护师生合法权益,首先需要了解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是一个与人的发展紧密相关的领域,所以教育法规定了教育工作的法律保障。作为一名教师,我时刻关注教育法规的变化,并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了解法律的同时,我也要通过学习相关课程和参加培训,提高对教育法规的理解和适应能力,确保自己的教育工作合法合规。

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核心是尊重。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权益和教育权益,不能侵犯学生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同时,学生也应该尊重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决策权。只有双方相互尊重,才能建立和谐、互惠、互利的师生关系。我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尊重学生的思想、个性和兴趣,鼓励他们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同时,我也尊重学生的学习进度和个体差异,给予他们适当的支持和帮助,鼓励他们发展自己的特长和潜能。

第四段:建立有效沟通渠道。

维护师生合法权益还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有效沟通不仅有助于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的需求和问题,也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教师的教学意图和要求。我会定期组织班会、座谈会等形式,与学生进行深入沟通,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和困惑,及时提供帮助和解决方案。同时,我也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互动,主动与我交流思想和问题,建立起彼此信任和理解的良好关系。

第五段:依法维权。

在教育工作中,我们不能仅仅依赖于自己的努力和付出,有时也需要依法维权。面对侵犯师生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要坚决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尊严。如果遇到侵权行为,我会毫不犹豫地采取合法手段进行维权。这可能包括与学校、学生及家长进行沟通,报告相关部门并寻求帮助等。我相信只要我们坚守原则、勇于维权,就能够得到应有的保护和支持。

总结:

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是教育工作者的责任,也是促进良好师生关系的关键。通过了解教育法规、尊重师生权益、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和依法维权,我们能够在教育工作中更好地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我相信只有保护好师生合法权益,才能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让每个学生都能够健康成长、发展潜能。

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十二

[摘要]《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一部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它是一部保障妇女人权的法律;它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全面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妇女权益包括妇女的人身权、财产权、劳动权、政治权、文化教育权、婚姻家庭权利。维护妇女权益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尺度,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妇女合法权益维护在新时期表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和问题。

[关键词]妇女权益;合法维护;新问题。

我国提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妇女是改造社会,创造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重要主体之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力量。因而,妇女权益的有效保护,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的四化建设,同时也是衡量社会文明与和谐的天然砝码。

一、妇女权益保护的现有问题。

1.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的侵蚀和影响。

2.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可操作性还不强,一旦发生损害,缺乏相应的救济机制。

3.相当一部分妇女自身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淡薄。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妇女生活在农村,所受教育不足以使其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不断完善立法、司法,建立健全司法救济机制。

(二)营造有益于妇女权益保护的社会文化。

法律的运行不仅是国家意志的实现,从更大的环境来说,也是文化的实现。妇女权益保障法在现实生活中能否得到实现,其关键要看它所体现的价值取向是否与社会的价值取向一致,是否为社会文化所接受。先进性别文化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和对社会发展所具有强大的.助推作用必须得到社会共识。否则,在一个男女不平等、女性被性符号化、女性形象被商品化、两性关系被庸俗化、女性的身体价值观被扭曲的文化氛围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就会在这种落后的文化中被实际上的“废止”,从而绝难落到实处。所以充分认识到建设和倡导平等、和谐、文明的先进性别文化的重要意义,可以使社会主流的性别文化成为促进性别平等的强大助力。

(三)提高妇女自身法律素养。

我国妇女目前仍处于弱势地位,婚姻家庭、工资报酬、劳动就业、个人隐私等方面都受到不平等待遇。要使法律上的男女平等成为事实上的男女平等,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养必不可少。尤其是加强农村、基层的薄弱地区妇女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当地妇女的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使妇女敢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

参考文献:

[2]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人权只是干部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十三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意识到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师生之间的合作和尊重有助于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这对于学生的成长和教师的发展都至关重要。然而,我们常常面临各种形式的权益侵犯,如学生的欺凌、教师的工资拖欠等。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到师生的利益,也会对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应该积极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为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和谐的教育环境而努力。

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必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这是为了维护学生的尊严和权益。教育应该是一个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发展潜能的过程,任何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当学生面临欺凌、歧视或其他不公平待遇时,我们必须站出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以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而对于教师来说,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也是保障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只有在得到公正的待遇和合理的工作环境下,教师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

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途径多种多样。首先,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重要的保障措施。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明确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权益,以及侵犯权益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确保这些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其次,教育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推行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师生沟通和互动,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学生和教师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和教育部门的帮助。

维护师生合法权益虽然重要,但实现起来也并非易事。一方面,存在法律规定不完善、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侵权行为难以得到制裁。另一方面,社会舆论的压力和观念的滞后也是维权过程中的难题。对于学生来说,很多人对于欺凌事件存在着不敢揭发、怕报复的担忧;对于教师来说,可能会面临雇主的报复或其他不公正对待。因此,我们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并倡导全社会关注和关心教育领域的权益保护,共同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努力。

第五段:个人体会和总结(250字)。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深深感到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艰难和重要。在实践中,我遇到过学生在校园暴力和家暴问题上的困境,也见证了教师因薪资问题导致工作动力不足的现象。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争取,我以及其他同道女教职工将问题暴露出来,并寻求了相关援助和支持,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虽然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许多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我们心怀信念,始终坚持为师生权益发声,相信我们的努力终将得到回报,建设更加公正、和谐的教育环境。

(共计1200字)。

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十四

师生关系是一个特殊而重要的关系,在这个关系中,师者有责任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而学生也应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从个人的角度出发,分享我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上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互相尊重与信任。

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第一步是建立互相尊重与信任的关系。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尊重教师的权威,不论是在课堂上还是校园其他场合,做到言行举止得体,尊重教师的教学秩序和言论权。同时,教师也应该对学生给予信任,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并认真倾听和尊重学生的声音。

第三段:建立有效沟通渠道。

为了更好地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渠道至关重要。学生应该主动与教师交流,当有任何问题或困惑时,应及时向教师求助。在课堂上,学生可以提出问题、发表意见和提供反馈,这有利于改善教学和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同样,教师也应该积极倾听学生的需求和关切,主动与学生进行沟通,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

第四段:维护权益的合法途径。

当师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应该采取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学生可以通过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生工作部门反映问题,求助与寻找帮助。教师也应该通过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咨询法律意见或寻求同事的帮助来解决问题。同时,学校也应该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保护师生合法权益。

第五段:共同营造和谐校园环境。

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是一个全校师生共同的责任,每个人都应该为此做出努力。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不在课堂上做出损害教师权益的行为,同时要积极参与学生自治组织,为维护师生权益发声。教师则要将学生视为自己的朋友与伙伴,倾听学生的声音,给予学生尊重和关爱,共同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

总结: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过程中,互相尊重与信任是基础,同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是关键。当遇到问题时,我们应该采取合法途径寻求解决办法。最重要的是,我们都要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共同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只有这样,师生关系才能更加紧密,教育质量才能得到提高,整个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美好。

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十五

镇妇联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工业兴镇,经济强镇”这个长远目标,在“党政所需,妇女所急”上下功夫,把服务大局与履行职能结合起来,积极为妇女同胞争取就业岗位、小额贷款、项目培训,帮助妇女创业就业。

(一)强化服务,促进妇女就业。20*年起镇妇联就采取送政策、送资金、送信息等服务形式,为妇女创造相宜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帮助妇女创业。在镇妇联的帮助下,做大做强了以女性劳动力为主的'*香菇、*时鲜蔬菜种植项目,帮助她们成立了消费协会,选举产生了协会会长、副会长和理事,及时为菇农、菜农提供资金和技术服务。五年来,镇妇联共帮助她们从农村信用社获得小额贷款累计达35万元之多,为菇农和菜农增收达150万元以上。

(二)拓宽领域,广辟就业渠道。镇妇联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广辟就业渠道,帮助妇女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一是依托劳务站,大力发展劳务输出。五年来,共向广东沿海等地输送女性劳动力达3万余人次,向衡阳市家政服务公司输送女性劳动力达300余人次,极大地帮助当地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总结《乡镇妇女工作半年总结》。二是架起民营企业与下岗失业妇女之间的桥梁,向非公有制经济要岗位。五年来,镇妇联共帮助女性朋友100余人进入*、*公司、*等民营企业就业。20*年*月镇妇联牵头引进长沙幸福(本文来自范文家,请保留此标记。)工艺绣品公司的手工刺绣项目落户x镇,让富余的妇女劳动力不出家门也能增收致富,每年解决了300名女性富余劳动力就业。

二、妇女、儿童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生活环境明显得到改善。

(一)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镇妇联通过开展“巾帼建功”、“关爱贫困母亲健康”、“春蕾计划”等活动,争取积极开展结对扶贫奉献爱心活动。五年来争取资助女性健康普查和贫困母亲医疗救助项目和濒临失学儿童救助资金达20万元左右,受益妇女、儿童达300余人。

(二)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以妇代会为依托,以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美德在农家”等活动为截体,以黑板报、横幅、镇有线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在全镇范围内树立了一面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光辉旗帜,妇女在消费中的作用日益加强。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成功选举出一批年轻有为、学历较高的女性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中,配齐配强了农村妇代会组织,充分发挥了女性参政、议政的能力。二是以关怀弱势群体为主题,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镇妇联为方便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将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定为信访接待日,及时解决妇女儿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在制止***老人、女孩等家庭***问题上,更是不遗余力。五年来共接待妇女来信来访、处理婆媳纠纷、做好夫妻之间的调和劝解工作80余起。

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十六

一、认知目标。

识记:

1、正当防卫的含义。

2、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能。

3、我国三个诉论法律的名称。

理解:

1、用事实表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2、用事例表明,青少年要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3、列举事例和有关资料表明,公民依法行使揭发检举权的重大作用。

运用:

通过走访,参观或其他活动,了解诉讼和审判的基本程序。

(一)能力目标。

初步培养运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觉悟目标。

教学重点。

1、“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框题内容。

2、控告检举违法犯罪。

3、“受到非法侵害要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教学难点 。

1、实施正当防卫同犯罪分子做斗争。

2、行政诉讼的含义和特点。

课时安排:4课时。

一天晚上,中学生刘爱娟、田玲、张萍看完电影骑车回家。突然,一个黑影从小树林里窜了出来,朝骑在后边的田玲扑去,“阿!救命!”田玲惊叫一声,连人带车被推倒在地。刘爱娟赶紧下车,一边叫喊着:“抓坏蛋!”一边奔边来,附近没有人家,又没有过路人,所以无人来相救。骑在前面的张萍,已在夜幕中消失。“一事实上要保护田玲。”此时,刘爱娟只有一个念头。她使劲揪住坏蛋的头发往后拉,那坏蛋不得不腾出一只手来对付爱娟想;“应该给坏蛋留点伤,好让警察叔叔抓住他”。她急中生智朝坏蛋的手咬去,“呀!”坏蛋疼得松开了手。爱娟又从地上抓起一泥土朝坏蛋脸上扬去,坏蛋被泥沙眯得睁不开眼,田玲乘机挣脱了。张萍害怕,骑车飞也似地跑回家。其父得知此事抄起一把铁锹在张萍的带领下骑车赶往出事地点,刚一出村就碰到刘爱娟和田玲。当天晚上,刘爱娟在父亲和村长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了案。第二天下午派出所根据刘爱娟提供的线索,抓住了坏蛋。

提问:(1)上述案例刘爱娟同学的行动为什么受到同学和教师的好评?(2)张萍同学的做法对吗?为什么?(设计此问题的目的:(1)让学生用自己的眼光去分析身边的案例,引起对本节课学习内容的思考;(2)从学生的困惑点入手,引发学生对社会上违法犯罪这一社会现象的关注;(3)在扩散性思维的过程中,使学生对社会上违法犯罪现象由无奈到理性的思考。)(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刘爱娟同学的行动这所以受到同学和教师的好评,因为她用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的武器保护了同学田玲、战胜了罪犯。好的行为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张萍同学在危急关头,没有停车相救,反而飞车回家的做法是不妥的,但她叫了人也是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方法之一。

导入  新课。

同违法犯罪做斗争对于公民个人和国家利益有什么意义?法律给我们哪些武器?

这就是本课要解决的问题:

1、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板书)。

2、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板书)。

提问;上述染例中刘爱娟同学咬伤坏蛋的手,又在当天晚上在父亲和村长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了案,对破案有什么作用?刘爱娟同学保护同学劝壮举歹徒的事迹受到学校的表彰,也受到法律的支持和鼓励在哪些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学生回答后,老师归纳。)。

3、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具有重要意义。(板书) 。

(1)既可以协助执法机关及时地侦破案件、惩处违法犯罪;

(2)又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

(3)公民还可以从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

教师讲述:我国宪法第41条、刑法第254条、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鼓励和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投影片二)昆明市人民银行分理处的营业员林茨、戴书华值班时,与持刀抢动的歹徒拼死搏斗。戴书华不幸牺牲,林茨身负重伤12处。但就在罪犯纵为时,林茨仍以惊人的毅力坚持斗争,用身躯扑灭火焰,然后,跌跌撞撞前去报案,使公安机关及时抓获了罪犯。

提问:营业员林茨、戴书华奋不顾身保护的是谁的财产?林茨在身负重伤12处的情况下仍用身体扑灭火焰,并跌跌撞撞前去报案表现了什么样的精神和觉悟?(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4)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有高度的社会主义觉悟和集体主义精神的表现。

(5)青少年必须从小培养这种高尚品德,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做斗争。

4、有人看到违法犯罪现象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这是十分有害的(板书)。

(投影片三)武汉人广播电台记者、共产党员杨威在汉口闹市区的一家餐馆就餐地,发现一个正在扒窃的歹徒。杨威一把抓住歹徒的衣领,大喝一声:“快把钱包交出来!”在杨威的威逼下,歹徒连声求饶。这时,杨威向被盗人说:“同志,您的钱包被盗。”可是被盗人否认自己钱包被盗。歹徒立刻反扑过来,气势汹汹地说:“你诬陷好人!”七八个歹徒蜂拥页上,向杨威劈头盖脸打来。杨威一面死死抓住作案歹徒,一面大声疾呼:“共产党员、革命同志帮我抓坏蛋!”可是竟无一人出来相助,杨威全身多处受伤。事后,被盗人给杨威跪下说:“我对不起您。”公安人员采访了店主和当时的就餐才:为什么见到违法犯罪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时,有人说:“雷锋早就过时了,市场经济嘛,就该自己顾自己。”

提问:这种看法对吗?为什么?(学生讨论发言之后,教师归纳。)。

第一,这种看法是十分有害的。因为采取这种态度,不仅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而且会在客观上纵容和支持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这也是懦夫、自私的表现,应该受到谴责。

第二,自己顾自己的原则和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因为市场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而社会化大生产造就了协作这样一种劳动方式,所以协作性劳动的过程就像一条一环扣一环的链子,把人和人紧紧联系在一起,社会生产越发达,对协作与互相帮助的要求越高。到了今天,劳动的协作性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甚至成为商品生产条件下一种普遍的文化。一种公认的道德准则。上述案例中的店主和就餐者面对歹徒行凶而袖手旁观。客观上纵容和支持了犯罪分子,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的利益,是十分有害的。

(投影片四)某日,一架中国民航的客机刚起飞数分钟,机上一名乘客突然冲向驾驶室,一手举枪项着驾驶员的脑袋,另一只手则拉着捆在腰上的足以使飞机炸毁的炸药导火索,命令驾驶员将飞机飞往目的地。而对劫机犯,驾驶员以及其他机组人员意识到,如果与他硬拼,必然会导致机毁人亡,造成重大的损失和牺牲。要制服罪犯,保全收音机和全体机组人员、乘客的安全,必须采取机智的斗争策略。因而,驾驶员对于罪犯“言听计从”,想尽办法稳住罪犯,并镇静自若地与罪犯聊起天来,在聊天中,将劫机情况通知地面,在聊天中发现罪犯对地形不熟悉,于是驾驶收音机在原来起飞的机场周围上空绕圈子,最后将飞机降落在原来起飞的机场,并告诉劫机犯,飞机已经抵达他要到的地方。劫机犯听后高兴异常,当他快步走下飞机时却被我公安人员擒获。

提问:上述事例说明了什么道理?事例中哪些情节体现了驾驶员善于斗争呢?日常生活中勇敢机智地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好方法还有哪些?(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提问:你知道哪些情况应打“110”报警电话?(学生讨论后发言,老师归纳。)。

当公民、国家、集体的合法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或者发生交通、火灾等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具体范围为:一是杀人、抢劫、抢夺、盗窃等刑事案件;二是扰乱车站、商场、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秩序;三是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事件;四是自然灾害事故;五是群众的求助。

课堂小结。

我这节课我们学习了两个基本知识;公民同违法犯罪斗争的重要意义;青少年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懂得了一个重要道理:看到违法犯罪现象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是十分有害的。

巩固新课。

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的义务。

课后练习。

请同学结合课上讲的知识,做《思想政治学习指导》(学生用书)中与本课时相关内容的练习。

复习提问。

(投影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提问:这一规定说明了什么?如何解释“有权利也有义务”?(设计此问题的目的;(1)通过对法律条文的解析引发学生对本节课要学习内容的思考;(2)使学生从对法律条文的讨论中把握本课时的内容。)(学生回答后,老师归纳。)。

这一规定表明每个公民都有控告、检举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义务的含义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去做的。这一规定同时表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嫌疑人,没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的是违法行为,严重的将构成犯罪。

导入  新课。

本节课我们来学习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控告检举,正当防卫。

二、控告检举,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板书)。

1、控告检举违法犯罪(板书)。

提问:什么是控告检举?控告检举有哪两种形式?(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1)控告检举:是接线员公民为了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向执法机关控告违法犯罪事实,检举嫌疑人,并要求依法处理的行为。

2)控告检举的两种形式:控告检举既可以用局面形式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

事实证明,公民积极控告检举违法犯罪,有利于执法机关迅速侦破案件,及时制裁违法犯罪分子。

(投影片二)1997年,《半月谈》的法律咨询台收到这样一封信:内容如下:一天,我去某储蓄所取款,一歹徒在光天化日这下抢动了一中年妇女的两叠人民币就跑,值勤门卫拦截,歹徒吼道:“谁管,捅死谁!”说着守门欲逃。我骑上停在门前的摩托车追击,猛力将歹徒撞倒,随后行人、巡警赶来抓获了歹徒。但是,我很后悔,怕撞死了歹徒惹麻烦,弄不好自己违法。

提问:刘永一如撞死歹徒是合法还是违法?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哪四个条件?(学生看书讨论发言后,教师归纳。)。

2、实施正当防卫同犯罪分子做斗争(板书)。

1)正当防卫的定义(板书)。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当时的危急时刻,刘永一如果撞死了歹徒,表面看来,似乎符合犯罪的牲,但是,由于夺回了人民币,避免了中年妇女的损失,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不认为是违法犯罪行为。相反它是有利于社会的行为,因而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2)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板书)。

第一、必须是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提问:什么是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举例说明。(学生看书回答后,教师归纳。)。

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是指法律所保护的国家、集体的利益,或本人,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或违法行为的侵害。例如,上述例子中的刘永一就是看到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而用摩托车猛力将歹徒撞倒,属于正当防卫。

需要注意的是;两个流氓集团聚众斗欧,一方先动手,另一方将其打伤,则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流氓集团聚众斗欧是非法行为,非法行为无权行使正当防卫。另外,张三故意用挑拨、挑衅等不正当手段激怒李四,诱使李四进行侵害,尔后予以反击,将李四打伤,也不是正当防卫。这种情况叫做“防卫挑拨”(即有预谋地进行故意犯罪),由此构成的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第二、必须是非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提问:什么是非法侵害正在进行?非法侵害尚未发生或已经结束,能否实施正当防卫?(学生看书发言后,老师归纳。)。

非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是指客观存在着非法侵害已经着手实行,法律所保护的公共利益或公民的个人权益正处于直接的、实在的威胁状态中,例如上述事例中,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了一中年妇女手中的两叠人民币,夺门欲逃之时,这是客观存在着非法侵害已经着手实行。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的非法侵害,或者属于主观想象、推测的危害行为,都不能实施正当防卫。例如,张三对李四有仇,张三天天在这诅咒李四,搞封建迷信活动,由于张三的诅咒不具有客观的社会危害性,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开始,因此李四不能以此为借口实施正当防卫。

如果发现非法侵害处于预备阶段(即尚未开始),应该立即向执法机关告发、检举,以使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非法侵害已经结束,可以及时将人犯扭送执法机关处理,绝不允许再将人犯打伤,否则应法律责任。

第三、实施正当防了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第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提问:什么是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为什么对于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不能过于苛求?(学生看书对投影事例展开讨论,老师归纳。)。

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一般可以理解为应以防卫行为能够足以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采用比较缓和的手段就可以制止住不未能侵害,则不宜采邓激烈的防卫手段;对没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或国家重大利益的不法侵害行为,不要采用重伤、杀害的手段实施防卫。

另外,对于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不能过于苛求。只要是为了制止侵害所必需的,即使防卫的强度大于侵害的强度也是允许的。上述投影事例中的刘永一,是对正在进行抢劫的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刘永一在抢劫犯欲逃走的紧急关头,骑摩托车追击,猛力将歹徒撞倒,如果撞死了歹徒,也属正当防卫。因为我国刑法还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3)我国法律鼓励公民敢于实施正当防卫同犯罪分子做斗争。

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了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那就是防卫过当了。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课堂小结。

这节课们学习了两个基本知识,正当防卫的定义、正当防卫的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懂得了一个重要道理:正当防卫是公民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一种有效手段。

巩固新课。

课后作业 。

简要回答什么是正当防卫?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哪四个条件?

中学生小明6岁学画,11岁时,他画的一幅画被少年宫选送参加六省市少年儿童美术作品展,而且还得了个一等奖,考上中学后,一天小明又来到少年宫美术班看望自己的美术启蒙老师。王老师说:“你的画编入《少年儿童美术作品选》,你应该收到出版社寄来的样书和稿酬了。”

小明回家告诉了爸爸,不久小明爸爸正好到这家出版社所在省城出差,他却了那家出版社询问此事,接待他的那位编辑却说:“一个10来岁孩子有什么著作权呢!还提什么稿费、样书。”小明的爸爸听了这话,他找到版权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告诉他:著作权无论大人小孩一律平等,出版社这种不尊重小朋友著作权的做法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小明的爸爸又找到那家出版社论理论法,一位负责同志向他做了自我批评,向这本画册的每个小作者赠送了一本画册,并补发每个作者15元稿酬。

小明还可以用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著作权?(设计此问题的目的:(1)让学生从分析身边案例入手,思考本节课要学习的内容;(2)培养学生分析归纳的学习方法。)。

小明的著作权受到侵害后,他和父亲运用《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同出版社论法、论理,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明还可以到执法机关控告、起诉。

导入  新课。

在我国执法机关有哪些?它们的共同任务是什么?各自职能有哪些区别?这是本节课重点要解决的问题。

三、受到非法侵害要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板书)。

受到非法侵害应去执法机关控告、起诉(板书)(请学生看书第109页第3自然段至110页第1自然段并回答下列问题后,老师归纳解释。)。

提问:我国的执法机关指哪些机关?它们的共同点和不同点有哪些?

国家执法机关的类别(板书)。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它们都属于国家的执法机关。

公、检、法三机关的相同点(板书)。

性质相同:它们都是国家的执法机关。

公、检、法三机关的不同点(板书)。

职能不同:

第一公安机关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案件。凡属上述案件,公民可以到公安机关检举控告。

第二,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以及渎职等犯罪案件。凡属上述案件,公民可以到人检察院控告、举报。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自诉刑事案件,即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捍的诉讼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老人和儿童,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主要是离婚、赡养等案件和继承、赔偿等纠纷案件。

经济纠纷案件。主要是经济合同纠纷、农村与企业事业单位承包合同纠分等案件。

凡属上述案件,公民可以本人或委托律师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论或民事诉讼。

(4)公、检、法三机关的内在联系(板书)。

三机关又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

(组织学生看投影片二)王某是北京市某中学的一名高三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很好,但就在高考前夕,弟弟被人打伤了,王某作为一名共青团员,本应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此事,但他却纠集了几个人,将打他弟弟的人打成重伤。结果,王某因“伤害罪”受到法律的制裁,其报考大学的意愿化为泡影。

提问:对王某的法律制裁只是人民法院一个机关完成的吗?为什么?

王某纠集几个人,将打他弟弟的人打成重伤,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派警方将王某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立案、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开展侦查工作,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分行判决。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三机关始终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

提问:法律还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这一规定说明了什么?(学生回答后,老师归纳。)。

课堂小结。

巩固新课。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a.忍气吞声b.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c.报复对方d.到执法机关去控告、起诉,以便得到法律的救济。

课后练习。

公\检\法三机关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是什么?

(组织同学看投影片一)法律咨询台:

提问:马明的朋友因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说明什么?法院说诉讼已超过时效给我们什么启示?(设计此问题的目的:通过提问使学生明确受到不法侵害知道去执法机关控告\起诉还不够,还应了解诉讼程序和诉讼时效。)(学生回答,老师归纳)。

四、受到非法侵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板书)。

导入  新课。

通过上题的分析,我们发现,了解诉讼程序和时效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条件,那么诉讼分几类?它们的程序、主要阶段、特点各是什么?怎样写起诉书?判决书和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一样吗?这些就是这节课我们要学习的内容。

诉讼按其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程序(板书)。

1)刑事诉讼定义(板书)。

刑事诉讼:是国家执法机关为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维护合法权益倡议书篇十七

周四,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这几天,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央视也会一如既往的举办"3.15"晚会,曝光一些没有良心、没有公德心的企业和事件。经营者这两天也很注意,也在尽力避免自己被投诉,避免自己的商品上了工商局的黑榜单。当然,各地工商局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这两天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很重视,也在加强市场检查力度,避免自己的辖区出现大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当然,每一位工商执法人员都知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仅靠工商局单干很难做到。昨天和一位同事谈起此事,同事说:不知道消费者如何想。

在平时,除了工商局,有哪个单位会想到消费者?消费者投诉时,谁会看到他们?"3.15"到了,突然会冒出很多单位,他们都在抢着宣传自己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职能,大有高过工商局之势。同事的话反映了当前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分现状。消费者投诉时,除了想到工商局,恐怕想到的就剩下到法院提起诉讼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到的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除了工商局在不折不扣的落实,不知道还会有那个部门也在落实。

我也希望自己的认识是片面的,毕竟,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越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大的保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不是只能靠处理投诉来实现?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想,处理消费者投诉,是一种被动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更应该主动。实际上,工商部门、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只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就是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的最大的贡献。

法律法规宣传、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等工作,有哪一项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关?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市场经营行为合法有序,经营者与消费者消费纠纷会减少,消费者投诉事件也会减少。一旦遇到投诉,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和解、能够依法作出赔偿或者补偿,工商局的处理投诉工作量也会减少,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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