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不仅可以是对文学作品的反思,还可以是对其他领域的书籍、电影、音乐等的感悟和评论。在写读后感时,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精确性,用简练的表达清晰地传达自己的观点。接下来是一些读后感的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和指导。
史记田儋列传读后感篇一
人类的最高追求是对自我价值的认可。在相对和平的现代,寻找个人价值认同的过程相对容易,我难以想象混乱的时代连展现自己个人价值的机会都是奢侈的。但这种时代真是存在过:比如中国的“春秋战国”。
我想,可能大多数民族的特殊价值观和道德观是在乱世中形成的,其中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士为知己者死”的名言,只有在乱世才会有人没有机会证明自己,而如果有人愿意承认他们的价值,那么就是满足了他们最高尚的欲求,他们定愿为贵人、伯乐做牛做马,甚至奉献出生命,那个时代在人情方面和现在相比,是多么可爱呀。现代社会欺骗和背叛屡见不鲜,珍贵的知己难寻。那样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再找不到愿为“恩情”拼命的人了。
但我并不认可所有刺客“士为知己者死”的“侠义”,因为我觉得,做正确的事远比把事情做正确更重要和神圣,如果事情本身性质错误,那么将事情做得越正确就越谬误,比如聂政刺侠累看似是一次成功的刺杀,可聂政自己却家破人亡,荆轲刺秦王也加速了燕国的毁灭。
如果燕太子丹听从鞠武所说的:“疾遣樊将军入匈奴灭口。西约三晋,南连齐楚北购于单于”。燕或许就可战胜秦国,即使无法战胜也可存活较长时间,可丹采用的方式却是简单粗暴的刺杀秦王,就国家利益而言,这不仅不会得到收益,反而会招来秦国的报复,还损失了两个人才,那么,这么愚蠢的行为是什么导致的呢?让我们来分析燕太子丹的初衷是什么?“丹质于秦,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故丹怨而亡归。归而求为报秦王”。(引用原文后,需要转述原文为白话文,以方便读者阅读。)太子丹的初衷就是报一己的私仇,他仅为一己之私而动用大量财力、物力行刺秦王,最终将国家推向灭亡。象太子丹这种人,他的行为看似仗义,可就整体来看,却处处纰漏,比如收留樊於期,我第一次也被丹的“善”所撼动,可长远考虑还是那句话:这除了招来秦国的怨恨还有何用?象这样的冒险的行为他自己却浑然不知。丹的人品也是值得怀疑的,丹对鞠武所说的是私人恩怨,而对田光所说的是:“燕秦不两立,愿先生留意也。自己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将歪理说得名正言顺。他是一位“优秀”的政客。是值得尊敬的“正人君子”他反抗秦国深恶痛绝的掳掠,直至人头点地。
我个人认为在刺客中值得称许得是曹沫,他即没有伤害他人的肉体也没有残身苦行,他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了国家大患。
我也不能对刺客的意义过多妄加评论,他们没有降福于大多数人,可却得到了自我实现,这不能怪他们,只能怪那样的时代塑造出那样的规则,让他们只知道把事情做正确。我为自己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而庆幸,因为我可以通过正常的求学、升学实现自身的价值。
史记田儋列传读后感篇二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史记田儋列传读后感篇三
按照《史记·伍子胥列传》(以下简称《伍子胥列传》)的叙述,楚国骤变来临之时,太子建先避难到宋国,而伍子胥在父兄被楚平王擒获之后,逃亡的路线是先往宋国,适逢宋国内乱,就与太子建一起“俱奔于郑”,之后奔晋。然后太子建在晋顷公的怂恿下又回到郑国,准备作为晋顷公的内应灭掉郑国。阴谋败露之后,太子建被杀,伍子胥携太子建之子仓皇逃往吴国,途中还经过楚国的昭关,险遭楚人捕获,最后在江上渔父的帮助下才得以脱险。
随后的历史,大家都知道了,伍子胥率领吴国的军队攻入楚国首都郢,将楚平王开棺鞭尸,以报父兄被杀这一不共戴天之仇。
可是《左传》关于伍子胥逃亡过程的记录却与《史记》不一样:伍子胥在父兄受擒之后,径直便往吴国去了,并没有和太子建一起,也没有经历了这么多曲折才到达吴。关于伍子胥的逃亡经历,与《史记》叙述相仿的是《吕氏春秋》、《战国策》以及《吴越春秋》等书,可是就史实的可信度而言,这些典籍要比《左传》低。
况且,根据《伍子胥列传》所写,伍子胥在逃亡的最后一程里,竟然冒着巨大的生命危险通过昭关、穿楚抵吴,而不是选择从其他国家抵达吴国,也有点不合常理,毕竟昭关地处“吴头楚尾”,是楚人重兵把守之地。而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显示,伍子胥出奔吴国,事发在昭公二十年,而太子建的被杀,则发生在昭公二十三年。可是在列传里,事情的发生顺序是先有太子建被杀,然后才有伍子胥到吴。这意味着在同一本书里,传和表自相矛盾了,也颇令人迷惑。综上两点,《伍子胥列传》关于伍子胥曲折的逃亡经历这一叙述,在可信度上要打个折扣。
不可思议的是,费无忌和楚平王的对话,以及伯嚭和吴王夫差的对话,在这个传里都写得很详细,尤其是伯嚭在吴王面前中伤伍子胥的那段话(“子胥为人刚暴,少恩……愿王早图之”),更是不加停歇地挥笔就一大段。这在逻辑上是行不通的,因为如此机密的事情,司马迁最多也只能知道个大概,不可能像笔下所写的那样掌握得如此精确。这是史书里面典型的小说笔法,钱钟书先生就以“非记言也,乃代言也”评价《左传》“公言私语,盖无不有”这一做法,对于《史记》此举,钱氏此语同样适用。
在《史记》中,类似这样的纰漏为数不少,前人已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著作,如梁玉绳的《史记志疑》、郭嵩焘的《史记札记》等,都是出类拔萃之作。但即便如此,也丝毫不能降低《史记》的价值,这是因为,《史记》灌注了司马迁刚强不屈的精神以及高瞻远瞩的历史眼光。
史记田儋列传读后感篇四
我姨父去世后,他的女儿海宝很伤心,为了寻找父亲的杀父仇人,她爱上了阅读吏书和学习佛教,慢慢她心里少了很多恨,多了更多的是爱,是的,人活着多好,如果我们的人生中只有仇恨就少了好多快乐和幸福的日子了!亲爱的,我们都为已经离开我们的亲人好好活着吧!此文是她读《史记.伍子胥列传》有感。
《史记·列传》中伍子胥给俺的印象很深刻,他身负家仇,历经磨难,最终于后率吴军攻入楚国,踏平郢城,赶走楚王,终报家仇。
和司马迁一样,俺也很欣赏伍子胥独到的见解,兴国的能力,敬佩其正直的品行,刚毅的人格,更感叹他能忍辱负重,持之以恒的毅力!
伍子胥父亲为费无忌所陷害,楚平王为斩草除根,想以其父名义诱捕伍子胥兄弟俩,其兄性格仁厚,明知此去赴死,但为成孝道,安然入狱,伍子胥则认为象兄长一样徒死无益,于是只身出逃。俺能想象出年轻的伍子胥手拉弓箭,愤怒地朝向使者,就在使者惊慌后退的瞬间,这位身手敏捷的帅哥跳出了窗外,从众人的眼前消失了。
伍子胥投奔了避难于郑的太子健,在郑三年,太子健和伍子胥做错了一生中极其重要的一件事:欲行谋反!郑出于同情收留了被父亲楚平王行将杀害的太子健,并善待太子,而太子健却听从宋国的唆使,准备里应外合,夺权郑定公,取而代之!在这件事上,俺认为伍子胥应该是知情并持赞成态度的,否则东墙事发后太子健被杀,而他和太子健的儿子胜,又怎能有时机出逃呢?由此可见伍子胥已做好两手准备!年轻的太子和伍子胥只因报仇心切,抛弃了做人的基本准则,恩将仇报,结果是太子健失去了自己的性命,终结了原本可以续写精彩人生的机会,伍子胥和胜不得不再次颠沛流离,四处逃难!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所为已经直接影响到下一代——胜,这种刻骨的仇恨开始深植于胜的骨髓,以至若干年后,胜选择了悲剧式的结局来结束自己的一生!
为躲避楚平王的追杀,伍子胥带着太子健的儿子胜一路步行,逃至昭关,因关口已张贴俩人的画像,盘查很严不得出关。形势严峻,前有关卡后有追兵,这位锦衣玉食,出车入马惯了的太傅府公子,一夜之间竟愁白了头!每次读到这段,俺都会不自觉地停下来,深深叹息。要有多少的忧愁才能使头全白啊!伍子胥所忧虑的并非一己性命的丢失,而是家仇不能报,太子不得归,大业未能立!这其中一条就足以令人白发啊!
多亏在东皋公的帮助下,伍子胥才得以混出了关,但还未到吴都便病倒了,可见其心事之重,忧虑之深!俩人此时已是身无分文,只好一路乞讨,受尽苦难,最终到达吴国都城。当事时,平常士人如遇此境地,早以自刎,而太傅府的堂堂少公子居然忍辱行乞,可见仇恨在他的心中埋藏有多深!
这次惊心动魄的经历,为伍子胥若干年后威震群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公子光的引荐下,伍子胥游说了吴王僚,这是一次不成功的游说——因为有公子光的反对。当伍子胥发现公子光有越位的心思后,他推荐了刺客专诸。经历了上次的惨痛教训后,伍子胥看来开始变得成熟了,他退出前线,带着胜隐居乡下耕田去了。
伍子胥也学会了等待。五年后,公子光成功刺杀僚,自立为王,即吴王盍闾。此后,伍子胥终于被封为大夫,与伯噽进行一系列改革,加上孙武的治兵,国力日益强盛,吞钟离国,灭徐划越,威震诸侯。周敬王十四年,伍子胥大军划楚,一直打到郢都,掘楚平王墓,鞭尸三百,以泄父仇。
读到这里,俺不禁为之一震!仇恨这个东西真的是可以让人疯狂啊!俺曾经也有这种类似的想法,但始终无法逾越道德的准绳。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佛学的领悟,仇恨也慢慢平息。伍子胥的行为俺能理解,自家中惨遭屠戮,经历迫害与追杀后,一种紧迫感缠绕着他大半生,他致辞故友申包胥:吾日暮而途远,故倒行而逆施!俺认为申包胥不能算伍子胥的好友,因为在伍子胥被追杀的过程中,申包胥没有做出好友应做的任何措施。如,他明明清楚伍家是被费无忌所陷害,却不向楚平王进言,澄清真相,——因为他清楚事情已到此地步,再上书只能连累自己——怕死的象征;他也没有为伍子胥做出对目前和将来的应对措施,可见他压根就没把友情放在重要的位置,——淡漠的象征;更没有收留藏匿,甚至与伍子胥一起出逃,——因为他不想断送自己安逸的生活,——贪恋富贵的象征!上有昏君,下有谗臣,危难时刻连好友都如此冷漠,伍子胥处于这种孤立无援的境地,所做的选择只能是狠下心来颠覆自己的国家!
伍子胥为了这个目的付出了许多的努力,眼看他很快就要达到目的,但由于申包胥这个“好友”“必助楚国”的誓言,秦王被他七天七夜的痛哭所打动,终发兵救楚,申包胥成功了!这位能连续哭七天七夜不停歇的酷哥,如活在当下二十一世纪,那创新吉尼斯纪录的应该非其莫属了!凭他优异的才能,开拓、发展,并扩大几个哭丧公司应该是信手拈来啊!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申包胥确实和伍子胥有得一拼!
可惜的是,吴王夫差即位后,伍子胥遭太宰噽谗言陷害,夫差令其自刭而亡。临行前,伍子胥仰天长叹: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抉吾眼悬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灭吴也!这位视死如归的男儿,这位何其刚烈的勇士!被大怒的吴王将尸体装入皮袋,漂浮在江中。吴国人怜悯伍子胥,替他在江边设立了祠堂,名胥山。
伍子胥的一生很难讲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生,坎坷或是辉煌,成功或是悲惨?不过,最为重要的一点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也成就了威霸吴国的功业!如果让他从新选择,他或许还会选择同样的人生吧!
史记田儋列传读后感篇五
细考历史,不难发现,用小说笔法写史的做法是有其缘由的。中国人注重文献的积累及传承,但在汉代,统治者似乎还没有意识到编修国史的重要性,因此并未设立专职的史官,也没有“修史”这一概念。在当时,太史令这个官职的功能,与后代的史官不完全一样,“固主上所戏弄,倡优蓄之”(《报任少卿书》),地位不高。而《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又《后汉书·百官志》载:“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据此可知,在汉代,太史令只不过是个六百石的小官,主要职责是主管天文历法和祭祀,掌管资料,记载朝廷大事,官方并未赋予其修撰史书的责任。
在东汉,班固因在家私修《汉书》而下狱,随后才是“奉诏修史”.汉明帝时有大臣进谏,要求设立专职的史官修史,但被明帝拒绝,可知修史之事在东汉时仍未引起朝廷重视。一直到了魏晋时期,朝廷设置著作郎一职,才算是有了正式修史的专职官员。
关于《史记》一书,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说得很清楚:“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又《太史公自序》谓:“整齐百家杂语,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圣君子。”从这两处自述可知,《史记》在当时并非官书,否则就用不着“藏之名山”了。
正因为这样,司马迁的创作态度才更自由,感情才更为奔放。他是带着充沛的感情去写史的——《史记》的伟大,有这一方面的原因。其实,这也给了后人一个启示:“无感情、不学问。”做学问跟写诗一样,都需要充沛的感情,才能做好。
以事类入传,是《史记》的一个做法。《伍子胥列传》是复仇事迹的汇集,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灌注了司马迁的感情。他将各种各样的“仇”组合到这个传里去——伍子胥报家仇,夫差报父仇,伯嚭报祖仇,申包胥报君仇,勾践报己仇,白公报父仇。其中“白公报父仇”事发在伍子胥死后,与伍子胥没有多大关系,但仍被司马迁列入此传。
如此多报仇之事合在一起,“复仇”之意贯穿全篇,意在昭示“报仇”是基于人性的合理行为。古人极重人伦,认为那些破坏人伦的人,一定要受到惩罚。我们可以看到,《春秋》赞同复仇,《礼记》明言“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大戴礼记》认为“朋友之仇,不与聚乡;族人之仇,不与聚邻”.今人读史,不能轻率地用今天的法治思想去苛责古人。
司马迁对伍子胥的褒扬,在写伍子胥的两处说话上,很容易就使人察觉到。一处是他与哥哥伍尚说的那一番话:“楚之召我兄弟,非欲以生我父也,恐有脱者后生患,故以父为质,诈召二子。二子到,则父子俱死……不如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俱灭,无为也。”另一处是伍子胥将楚平王鞭尸三百之后,回应申包胥的诘难:“吾日暮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两段叙述,都有“代言”之疑,但让人对伍子胥自然而生“了解之同情”:前者刻画伍子胥的明智及坚忍,后者赞许伍子胥的坦荡。
忍辱负重、坚贞不屈,何尝不是司马迁的品格?
“代言”这一做法,也有其历史原因。唐代设立国史馆,皇家修史制度在法理上确立,修史的人必须遵从朝廷的意志,并且按照严格的程式进行。具体的做法表现为对文本的依赖增加,而对口述材料的引用减少,大段描写人物对话的情景也开始变得稀少。然而,人物对话的情况,在“前四史”当中是很常见的。这是因为司马迁等人在修史的过程中,占有资料的难度要大于后世,尤其是在西汉,其时普遍的文字载体还是竹简,真正廉价实用的纸张尚未问世,雕版印刷术更未产生。因此,即使有文献存在,也难以搜集、保存。
在资料匮乏的前提下,史书中出现涉及秘密的人物对话,也可说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假如没有了这些对话,那么《史记》就会是第二部《春秋》:晦涩简约。学问的发展,其形式一定会有所变化。《春秋》固然卓越,但司马迁不可能再用《春秋》笔法去修史,因为天下遭逢连年兵燹之后,古道变得幽微起来。而以周公、孔子自任的司马迁需要阐发古人的思想、畅论自己的见解。在这个时候,《春秋》那种不温不火、内敛无华的笔法,就显得无法完成这一使命。因此,《史记》掺入小说笔法、行文夹杂时语,就成了一种权变。
只有懂得经权互济之人,才能超越他的时代。孔子如是,司马迁也如是。
雄奇的文字横绝百代,这就是司马迁的业绩。客观来讲,“二十四史”愈往后便愈追求严谨,但后期的史书,在价值上无法与《史记》、《汉书》相提并论,这与其文采的匮乏息息相关。
对于《伍子胥列传》,若用一言以蔽之,可说成是:“弃小义,雪大耻。”此语见于太史公在篇末对伍子胥的评语。可以这样说,整篇《伍子胥列传》都是在为这句话作注脚。而通过这个注脚,很容易发现作者在描写屈原、项羽、韩信、贾谊等优秀人物时,都体现了一种悲悯的情怀。不止如此,即使是小人物或者被定论了的负面角色,只要其人有一丝高贵之处,司马迁也会寄予同情,甚至不惜笔墨为之揄扬。
书以人传,《史记》正因为司马迁的这种悲悯情怀而伟大,它闪耀着作者对高尚人格的追求之光,成为中国人的一个精神符号。
史记田儋列传读后感篇六
伍子胥列传:在“不为节操而轻死,不为天年而苟活”的人生信念上,伍子胥和司马迁可谓前赴后继!伍子胥不应诱诏,弃蝼蚁之死,经宋,郑,晋曲折至吴,历昭关险渡,街市乞讨,乡野躬耕,宫闱惊变,最终联唐蔡,间郧随,破郢都,鞭王尸!若此前所谋,皆为一己恩仇,则以后所虑,关乎一国兴替!不料竭忠尽智,换来属镂之剑;伐梓做器,眼看头颅高悬!司马迁一介文人,忍受宫刑之耻而苟活,成就太史之书以不朽!若苟活,为一己湮没而名不称,今书成,以一家之言而续《春秋》,笔做枪,史为弹,褒贬今古,臧否人物,终为武帝所忌,杳然不知所终!壮哉,悲夫!
仲尼弟子列传:孔子可谓是先秦时代文化的集大成者!以孔子为枢纽,串联出术业专攻,性格迥异的弟子们!只言片语间,众弟子音容笑貌跃然纸上!颜回“不迁怒,不贰过”的修养;子骞“如有复我,必在汶上”的决绝;子路“食其食者不避其难”的忠诚;子夏“绘事后素,礼后乎”的领悟;子贡“一使而五国变”的大气;曾点“春服既成,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散淡;宰予“三年之丧不亦久乎”的愚钝;司马牛“斯可谓之仁乎?斯可谓之君子乎”的执拗!《史记》第一次完整记述孔子的生平事迹,系统梳理众弟子的师承源流,对于后世诸儒,深刻理解孔子及思想居功至伟!
商君列传:相对于后世众多变法人亡政息或中途夭折的结局,商鞅变法无疑是成功的!在战国这个大争的时代,他通过铁血政令和铁腕执行,使秦国短时间内建立起强大的国家军事机器,为秦始皇一统天下奠定坚实基础!
商鞅本身则具有浓烈的悲剧色彩!客观因素,先是在嫉贤妒能的公叔痤手下长期雪藏;以贵族身份不得已通过宦官景监引荐才得以出仕;怀揣帝道、王道、霸道,三易其稿才摸透秦孝公的用意;不惜得罪太子等宗室贵戚,陷自身极度危险之中以成投名状!主观因素则是性格上刻薄少恩,冷酷无情,政治上贪位贪名,排斥异己,生活上奢侈铺陈,膨胀越礼!最后作法自毙也是应有之义了!
不过商鞅更深层的悲剧在于,他不过是秦孝公统治国家的工具和棋子而已,他所坚定推行的制度,他自身也逃不出请君入瓮的宿命!
史记田儋列传读后感篇七
读完史记,能让我们读出历史的真实,读懂一点点历史发展的规律。读书活动很容易让人产生诸多感想,你知道如何写一篇史记读后感?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史记的刺客列传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我最爱的就是《史记》。静静地,如同静静的流淌的河,流过我的心底。
也许是因为历史书本的空缺,也许是遗落了太多太多,许久许久的共鸣,我便爱上了《史记》。
没有太多的伏笔,没有太多的伤愁。它留给我的,只是书上没有写的,然是在读后,一种百感交集的情绪充斥着身心,一种莫名的回首,忘却自我。在你读它时,它便慢慢在浸渍着你,控制着你的思想,直到心底,它便深深地留下了烙印,怎样也挥之不去。
我喜欢吕后的狠毒,喜欢她对戚夫人的所做。那才是真正的的女人。正如《史记》所说,“那总比虚伪的为丈夫找小老婆,却又背后耍心计得要来的强。”我喜欢楚霸王在生命的最终,用尽自我的最终一点余力来拼搏。然后在乌江,回忆,惜别。“力拔山兮,气盖兮……虞兮虞兮奈何兮。”楚歌的凄凉回荡。我喜欢亡国之帝——溥仪,在皇太后颤抖的将玉玺交出时,他正在爬树、嬉笑。然后尽自我所能,普天下众生。直到他没有了故宫一角,颠沛流离。
或许我曾梦见历史,却没有亲生经历。可是我明白自我喜欢什么人物,因为《史记》。以前我总是在历史的小黑屋,没有阳光,没有雨露,可此刻,我懂了。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礼貌古国。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以往的惊心动魄,思量以往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5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可是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持天下秩序,国家需要周武王这样一位领袖。恰恰相反,淮南王刘长醉心权势,不满已有的封地,引发战乱,最终也可是是不成气候的过江龙。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曾怀疑这个缤纷的世界,重耳在外流亡十九载,却终登帝位,名垂青史;勾践卧薪尝胆,最终报了灭国之仇;孙膑膑足,撰述了《孙膑兵法》;吕不韦流放蜀地,留下了《吕氏春秋》有生亦有死,有正亦有邪,有战争亦有和平,事物总有两面,我深信上天的公正。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在许多本教师规定的海量阅读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史记》,因为它的里面有一个个能改变人心灵的历史故事。
《史记》中有三大类:本纪、世家、列传。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平原君列传》中的《赵胜惜才》,体现了平原君赵胜的知错能改和珍惜人才的高尚品格。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是汉朝的太史令,我很佩服他,首先是因为他能博览群书,归纳出这么多的历史故事,是很了不起的。其次是因为他能在富有哲理的历史故事后,加上那几句振奋人心的话,真是让人无法挑剔,赞叹不已呀!
在《韩信被杀》的故事之后,太史公写道:假使韩信能够谦恭退让,不夸耀自我的功劳,不自恃自我的才能,那就差不多了。我以前一向以为韩信是一个英雄,原先他也有狂妄的一面,让我重新认识了他。从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才能的人,既然已经显现出了自我的光芒,就不要太骄傲,不然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史记》里有许多这样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人生的道理。这本书振奋了我的精神,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启发了我的人生,还彻彻底底地改变了我的心灵!
史记田儋列传读后感篇八
《史记·列传》中伍子胥给俺的印象很深刻,他身负家仇,历经磨难,最终于后率吴军攻入楚国,踏平郢城,赶走楚王,终报家仇。
和司马迁一样,俺也很欣赏伍子胥独到的见解,兴国的能力,敬佩其正直的品行,刚毅的人格,更感叹他能忍辱负重,持之以恒的毅力!
伍子胥父亲为费无忌所陷害,楚平王为斩草除根,想以其父名义诱捕伍子胥兄弟俩,其兄性格仁厚,明知此去赴死,但为成孝道,安然入狱,伍子胥则认为象兄长一样徒死无益,于是只身出逃。俺能想象出年轻的伍子胥手拉弓箭,愤怒地朝向使者,就在使者惊慌后退的瞬间,这位身手敏捷的帅哥跳出了窗外,从众人的眼前消失了。
伍子胥投奔了避难于郑的太子健,在郑三年,太子健和伍子胥做错了一生中极其重要的一件事:欲行谋反!郑出于同情收留了被父亲楚平王行将杀害的太子健,并善待太子,而太子健却听从宋国的唆使,准备里应外合,夺权郑定公,取而代之!在这件事上,俺认为伍子胥应该是知情并持赞成态度的,否则东墙事发后太子健被杀,而他和太子健的儿子胜,又怎能有时机出逃呢?由此可见伍子胥已做好两手准备!年轻的太子和伍子胥只因报仇心切,抛弃了做人的基本准则,恩将仇报,结果是太子健失去了自己的性命,终结了原本可以续写精彩人生的机会,伍子胥和胜不得不再次颠沛流离,四处逃难!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所为已经直接影响到下一代——胜,这种刻骨的仇恨开始深植于胜的骨髓,以至若干年后,胜选择了悲剧式的结局来结束自己的一生!
为躲避楚平王的追杀,伍子胥带着太子健的儿子胜一路步行,逃至昭关,因关口已张贴俩人的画像,盘查很严不得出关。形势严峻,前有关卡后有追兵,这位锦衣玉食,出车入马惯了的太傅府公子,一夜之间竟愁白了头!每次读到这段,俺都会不自觉地停下来,深深叹息。要有多少的忧愁才能使头全白啊!伍子胥所忧虑的并非一己性命的丢失,而是家仇不能报,太子不得归,大业未能立!这其中一条就足以令人白发啊!
多亏在东皋公的帮助下,伍子胥才得以混出了关,但还未到吴都便病倒了,可见其心事之重,忧虑之深!俩人此时已是身无分文,只好一路乞讨,受尽苦难,最终到达吴国都城。当事时,平常士人如遇此境地,早以自刎,而太傅府的堂堂少公子居然忍辱行乞,可见仇恨在他的心中埋藏有多深!
这次惊心动魄的经历,为伍子胥若干年后威震群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公子光的引荐下,伍子胥游说了吴王僚,这是一次不成功的游说——因为有公子光的反对。当伍子胥发现公子光有越位的心思后,他推荐了刺客专诸。经历了上次的惨痛教训后,伍子胥看来开始变得成熟了,他退出前线,带着胜隐居乡下耕田去了。
伍子胥也学会了等待。五年后,公子光成功刺杀僚,自立为王,即吴王盍闾。此后,伍子胥终于被封为大夫,与伯噽进行一系列改革,加上孙武的治兵,国力日益强盛,吞钟离国,灭徐划越,威震诸侯。周敬王十四年,伍子胥大军划楚,一直打到郢都,掘楚平王墓,鞭尸三百,以泄父仇。
读到这里,俺不禁为之一震!仇恨这个东西真的是可以让人疯狂啊!俺曾经也有这种类似的想法,但始终无法逾越道德的准绳。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佛学的领悟,仇恨也慢慢平息。伍子胥的行为俺能理解,自家中惨遭屠戮,经历迫害与追杀后,一种紧迫感缠绕着他大半生,他致辞故友申包胥:吾日暮而途远,故倒行而逆施!俺认为申包胥不能算伍子胥的好友,因为在伍子胥被追杀的过程中,申包胥没有做出好友应做的任何措施。如,他明明清楚伍家是被费无忌所陷害,却不向楚平王进言,澄清真相,——因为他清楚事情已到此地步,再上书只能连累自己——怕死的象征;他也没有为伍子胥做出对目前和将来的应对措施,可见他压根就没把友情放在重要的位置,——淡漠的象征;更没有收留藏匿,甚至与伍子胥一起出逃,——因为他不想断送自己安逸的生活,——贪恋富贵的象征!上有昏君,下有谗臣,危难时刻连好友都如此冷漠,伍子胥处于这种孤立无援的境地,所做的选择只能是狠下心来颠覆自己的国家!
伍子胥为了这个目的付出了许多的努力,眼看他很快就要达到目的,但由于申包胥这个“好友”“必助楚国”的誓言,秦王被他七天七夜的痛哭所打动,终发兵救楚,申包胥成功了!这位能连续哭七天七夜不停歇的酷哥,如活在当下二十一世纪,那创新吉尼斯纪录的应该非其莫属了!凭他优异的才能,开拓、发展,并扩大几个哭丧公司应该是信手拈来啊!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申包胥确实和伍子胥有得一拼!
可惜的是,吴王夫差即位后,伍子胥遭太宰噽谗言陷害,夫差令其自刭而亡。临行前,伍子胥仰天长叹: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抉吾眼悬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灭吴也!这位视死如归的男儿,这位何其刚烈的勇士!被大怒的吴王将尸体装入皮袋,漂浮在江中。吴国人怜悯伍子胥,替他在江边设立了祠堂,名胥山。
伍子胥的一生很难讲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生,坎坷或是辉煌,成功或是悲惨?不过,最为重要的一点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也成就了威霸吴国的功业!如果让他从新选择,他或许还会选择同样的人生吧!
读后感。
史记田儋列传读后感篇九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司马迁是西汉时期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他在汉武帝时任太史令。他早年就心怀大志,为写《史记》漫游各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一言的《史记》。
《史记》一书被鲁迅先生评价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本史书从上古传说到汉武帝,3000多年历史,二十六史之首。《史记》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大部分,讲述人物的分别是:本纪,世家和列传。它们讲述的对象分别是帝王,诸侯大臣和平民。
五位刺客可以说都是“士为知己者死”,其中最具名气的刺客就是荆轲了。
荆轲是燕国人,他喜好读书,擅长剑术。但是,他在外游说,可不为他人所重用,直到太子丹的谋士田光把他引荐给太子丹。田光先后用了很多技巧,为荆轲成功刺杀秦始皇找到了机会,但荆轲刺杀秦始皇未成功,反被秦始皇刺死。最后,秦国来攻打燕国,灭掉燕国。
从个人品德上来看,他是个集勇气、智慧、爱国情怀于一身的英雄。为什么这么说呢?荆轲不是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只是一个普通的游侠,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做的举动——刺杀秦王。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仿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但是秦始皇很强大,也说明了秦国最终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能力。
其实我觉得荆轲是有实力刺死秦王,其实他真正的目的是代太子丹逼迫秦始皇签下盟约,所以他并没有把带毒的剑直接刺向秦始皇。说明他一味地追求最完美的结果,而丢失了绝佳的机遇直至丢了性命。所以他爱国,剑术也好,只是缺乏随机应变的能力。
像荆轲这样,不畏牺牲为国捐躯的刺客,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很多,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精神,才会在历朝历代都有杰出的英雄。虽然他们并不一定成功,但是他们的光辉事迹,会在历史的长河中永远流淌,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
史记田儋列传读后感篇十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史记田儋列传读后感篇十一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史记·列传》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伯夷列传:夷齐让国的事迹因孔子闻名,七十列传中的众多人物也会因太史公之笔而名垂千古!司马迁有这个自信,也有这个责任!
管晏列传:管仲为相的齐国,政令不唱高调,政策与人民好恶相同,不别出心裁。知道执政者给老百姓的好处,其实就是给自己的好处;晏婴顺便搭救越石父且延为上宾,并能推荐自己的司机做官,而司马迁落难之时竟无一人能施以援手。难怪司马迁感慨愿意给晏婴当司机了!
老子韩非列传:老、庄、申、韩四位大思想家生平一笔带过,却将韩非《说难》全文照录,可知司马迁认为让当政者明白,甚至接受自己的意见太难了!韩非毒酒逼死,自己蚕室受辱!
司马穰苴列传:立军威敢拿国君之宠臣开刀,用实际行动说明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道理!
孙子吴起列传:孙武用吴王阖闾宠妃的生命,说明了兵者,国之大事,死生存亡,不可儿戏!孙膑用围魏救赵和减灶假象两场战役,实现了庞涓“遂成竖子之名”的嗟叹!吴起辗转多国,在卫母丧不归,与曾子分道;在鲁杀妻求将,名声扫地;在魏镇守西河,谏在德不在险,却与田文论功;最后相楚,实行变法,为他人作嫁衣裳!感觉兵家诸公,多工于谋国,拙于谋身!
伍子胥列传:在“不为节操而轻死,不为天年而苟活”的人生信念上,伍子胥和司马迁可谓前赴后继!伍子胥不应诱诏,弃蝼蚁之死,经宋,郑,晋曲折至吴,历昭关险渡,街市乞讨,乡野躬耕,宫闱惊变,最终联唐蔡,间郧随,破郢都,鞭王尸!若此前所谋,皆为一己恩仇,则以后所虑,关乎一国兴替!不料竭忠尽智,换来属镂之剑;伐梓做器,眼看头颅高悬!司马迁一介文人,忍受宫刑之耻而苟活,成就太史之书以不朽!若苟活,为一己湮没而名不称,今书成,以一家之言而续《春秋》,笔做枪,史为弹,褒贬今古,臧否人物,终为武帝所忌,杳然不知所终!壮哉,悲夫!
仲尼弟子列传:孔子可谓是先秦时代文化的集大成者!以孔子为枢纽,串联出术业专攻,性格迥异的弟子们!只言片语间,众弟子音容笑貌跃然纸上!颜回“不迁怒,不贰过”的修养;子骞“如有复我,必在汶上”的决绝;子路“食其食者不避其难”的忠诚;子夏“绘事后素,礼后乎”的领悟;子贡“一使而五国变”的大气;曾点“春服既成,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散淡;宰予“三年之丧不亦久乎”的愚钝;司马牛“斯可谓之仁乎?斯可谓之君子乎”的执拗!《史记》第一次完整记述孔子的生平事迹,系统梳理众弟子的师承源流,对于后世诸儒,深刻理解孔子及思想居功至伟!
商君列传:相对于后世众多变法人亡政息或中途夭折的结局,商鞅变法无疑是成功的!在战国这个大争的时代,他通过铁血政令和铁腕执行,使秦国短时间内建立起强大的国家军事机器,为秦始皇一统天下奠定坚实基础!
商鞅本身则具有浓烈的悲剧色彩!客观因素,先是在嫉贤妒能的公叔痤手下长期雪藏;以贵族身份不得已通过宦官景监引荐才得以出仕;怀揣帝道、王道、霸道,三易其稿才摸透秦孝公的用意;不惜得罪太子等宗室贵戚,陷自身极度危险之中以成投名状!主观因素则是性格上刻薄少恩,冷酷无情,政治上贪位贪名,排斥异己,生活上奢侈铺陈,膨胀越礼!最后作法自毙也是应有之义了!
不过商鞅更深层的悲剧在于,他不过是秦孝公统治国家的工具和棋子而已,他所坚定推行的制度,他自身也逃不出请君入瓮的宿命!
苏秦张仪列传: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的“赞论”中说:“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扬雄在《法言》中先肯定司马迁实录精神,又提出“子长多爱,爱奇也”的观点!《史记》关于苏秦、张仪的人生记录和言论多采用《战国策》的文本,导致词赋化倾向明显,史实相对弱化的情况!
通过苏秦张仪列传,让我们充分见识“一怒而诸侯惧,安居则天下息”的纵横家的风采!苏秦张仪都是社会底层小人物,凭自己对时局的理解和能言善辩的才华,纵横捭阖,任意挥洒,深刻影响了历史走向,标志着中国社会文化主体由贵族阶层逐渐走入平民世界!
当初苏秦被兄弟嫂妹妻妾嘲笑,到后来身披六国相印,周显王恐惧,除道,使人郊迎;张仪被人诬陷,侮辱,毒打,到后来将楚怀王君臣玩弄于股掌之间。这其中经历了多少传奇不由得令人惊叹!但成为萧何,败也萧何,苏秦张仪的人生始终浮沉在政治的漩涡和权势的倾轧中,波诡云谲的局势,翻云覆雨的`君王,都让他们如履薄冰!最后结局能免于刑戮已属善终!
难怪庄子拒绝楚庄王的高官厚禄:“子独不见郊祭之牺牛乎?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大庙。当是之时,虽欲为孤豚,岂可得乎?”
苏秦张仪列传:这两个纵横家的代表人物,除了以口吐莲花的辩才,江山在心的谋略,穿梭于国际政治外交舞台之外,私下里的小花絮也特别有意思!
苏秦回邯郸复命途中,顺便回洛阳老家显摆一下,嫂子前倨后恭的表现,让苏秦感慨万千:当初假设我有二顷好地,估计也不会出来奋斗,也就不会有身披六国相印的事儿了!看来有时候成功真是逼出来的!
当初苏秦去燕国求功名的时候,借了别人一百块,现在发达了,把那人找来,还了一百万块钱!看看,苏秦很有情有义吧!
当随从们都得到奖赏之际,有一个人却被苏秦晾那了,找苏秦理论。苏秦平静的说:在我徘徊易水河边,那可是我最困难的时候,好几次你都要弃我而去,让人刻骨铭心,所以让你久等了!这事用“睚眦必报”好像不太妥当,但和鲍叔宽容管仲的境界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张仪学成先去了楚国,想在贵族聚会上混个脸熟,倒霉催的碰巧主家一块玉璧丢了,转一圈就张仪穿得寒酸,那偷东西的就你了,打了一顿也没承认,回家赶紧问老婆看舌头还在不?老婆笑着说还在,张仪这才放心的说了声“足矣”!妥妥的“一技在身,走遍天下”的节奏啊!
史记田儋列传读后感篇十二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史记田儋列传读后感篇十三
中华民族几千年积累下来的商业文化可谓是博大精深,在悠久的商业历史中逐渐培育出了商人自有的经营谋略,而这些经营谋略同样适用于当代的各种商业经营者。
(一)、知地取胜,择地生财。
兵法有云:地形,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上将之道也。知此而用战者必胜,不知此而用战者必败。可见,地形是决定作战胜败的一大关键,作为一名领兵作战的将领,必须深谙此道。古有云商场如战场,商场上的经营者就如同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帅,智慧的将帅往往能抓住有利时机,占据有利地形,最终取得战争的胜利。
作为春秋战国时期大谋略家的范蠡,更是深谙此道。他以谋略家的眼光,认为陶地为天下之中,诸侯四通,是理想的货物贸易之地,所以把陶地作为营销点,果然,十九年间他三致千金,成为市贾。陶朱公的美名也由此而饮誉古今,留名青史。
《史记“货殖列传》中所载,秦国灭了赵国之后实行了移民政策,当时有许多人贿赂官吏,不愿搬迁,要求留在原地,唯独富商卓氏要求迁往较远的纹山之下,他看中那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民风淳厚,居民热衷于买卖,商业易于发展。几年后,卓氏成了远近闻名的世富。这种不惟任时,且为择地的观念已为后世商人所接受,并有了较好的发展。
(二)、时贱而买,时贵而卖。
魏文侯时,国人注重农耕,而白圭却乐于观时而变。粮食丰收时他买进谷物,卖出白漆,待蚕丝上市时他就大量收购蚕丝,售出粮食。他曾说:”我做买卖,就像伊尹和姜太公那样有谋略,如孙膑和吴起那样善于判断,还能像商鞅变法那样说到做到。有些人的智慧不能随机应变,其勇敢不能当机立断,其仁爱不能恰当地取舍,其倔强不能坚持原则。所以这种人跟我学经营之道,我也不会教他的。“这段话,把他掌握贱买贵卖时机的”时断“与”智断“阐述得淋漓尽致。白圭的经商原则和经验,都被后世商人所称道。他凭着自己的这套经营谋略,精心经营,以至家累千金。
(三)、见端知未,预测生财。
春秋时期的越王勾践,为雪亡国之耻,终日卧薪尝胆,励精图治,当得知吴国大旱,遂大量收购吴国粮食。第二年,吴国粮食奇缺,民不聊生,饥民食不裹腹,怨声载道,越国趁机起兵灭了吴国。苦心人,天不负。越王终成霸业,跻身春秋五霸之列。这里越王勾践作的是一桩大买卖,他发的财不是金银财宝,而是一个国家和称雄天下的霸业,是商贾之道在政治上运用的成功典范。
《夷坚志》载,宋朝年间,有一次临安城失火,殃及鱼池,一位姓裴的商人的店铺也随之起火,但是他没有去救火,而是带上银两,网罗人力出城采购竹木砖瓦等建筑材料。火灾过后,百废待兴,市场上建房材料热销缺货,此时,裴氏商人趁机大发其财,赚的钱数十倍于店铺所值之钱,同时也满足了市场和百姓的需要。管中窥豹,略见一斑,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是经商者财富永不干涸的源泉,也是经商者必备的能力之一。
(四)、薄利多销,无敢居贵。
我们在曼昆所著的《经济学原理》中有学到,当需求曲线富有弹性时,价格下降,总收益增加,则富有弹性的商品可以薄利多销。
先秦大商理论家计然认为,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主张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司马迁说过:贪买三元,廉买五元,就是说贪图重利的商人只能获利30%,而薄利多销的商人却可获利50%。
汉高祖刘帮的谋士张良,早年从师黄石公时,白天给人卖剪刀,晚上回来读书,后来他觉得读书时间不够用,就把剪刀分成上、中、下三等,上等的价钱不变,中等的在原价的基础上少一文钱,下等的少两文钱。结果,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卖出剪刀的数量比平日多了两倍,赚得钱比往日多了一倍,读书的时间也比往日多了,所以民间有句谚语:张良卖剪刀——贵贱一样货。
由此看来,致富并不靠固定的行业,而财货也没有一定的主人,有本领的人就能够集聚财货,没有本领的人则会破败家财。
史记田儋列传读后感篇十四
我在课余时间看了货殖列传,在该列传中司马迁认为社会经济活动不以人们意志转移的客观过程,因此,即利用货物的生产与交换,进行商业活动,从中生财求利。司马迁所指的货殖,还包括各种手工业,以及农、牧、渔、矿山、冶炼等行业的经营在内。史记中影响最深刻的是,两大著名商业家计然和白圭。
“人弃我取,人取我予”就是白圭提出的,白圭认为商业成功的第一要素就是要善于观察变化和利用变化,他主张利用规律性变化获利,所谓规律性变化就是不要关注引起变化的具体原因,要把握必定如此的变化,白圭提出的“人弃我取,人取我予”的商业策略,就是必定如此的规律性变化,这里面的规律是,由于有大量的人弃,价格必定就掉下来了,而价格掉下来,就是上涨的理由,上涨的理由具备,上涨就是迟早的事!只要发生大量的抛售,就买入,至于这种抛售是属于全球金融危机引起的呢?还是巨额投资亏损造成的呢?还是原料涨价引起的不关注,只要人弃,我就取。
另一位商业家计然提出贵极则贱,贱极则贵,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价格贵到极点,就会返归于贱;价格贱到极点,就要返归于贵。当货物贵到极点时,要及时卖出,视同粪土;当货物贱到极点时,要及时购进,视同珠宝)。至于是什么引起的贵贱变化,这些商业家们并不关注。而我们的投资人则长期沉逆于引起价格变化的原因中不能看清全局,忽视了价格下跌本身就是上涨的'理由的规律。
说来说去凌通最想要说是,重要的是把握必定如此的规律性变化,跌多了就是涨,涨多了就是跌这是基本规律。人们都不敢买的时候,都弃之的时候就是最好的买入机会这也是规律。不要寻求具体的上涨理由和买入理由,一旦有具体的上涨理由和买入理由,实际股票就没有买入价值了,一旦有上涨的理由的时候,人们就不要抛售了,也就没有机会了。所以真正的把握机会一定要在完全看不清具体利多的困难阶段下手。同时要理解相信价格的变化总是向反方向变的,上涨总会转化为下跌,反之下跌一定会转化为上涨!
在这点上,古代商业家计然和白圭分别提供了更伟大的思想,计然指出:天旱资舟,天涝资车,这才是商业和经营的规律。在古代商业家的眼里,所有的商业行动都是为次年或者很多年后所做的准备,等待时间的推移,实现收益。白圭则提出,当货物过剩低价抛售时,就收购;当货物不足高价索求时,就出售。谷物成熟时,买进粮食,出售丝、漆;蚕茧结成时,买进绢帛绵絮,出售粮食。两位商业家都不为明天操心,他们的商业行为都不是为明天挣钱做准备,而是为更长久的未来做的准备。
计然和白圭认为经商一定要利用,“时用”关系,“时用”关系指的是,人们需要某个商品的时间和这个商品处于充足的时间不是同一时间,东西多时大家往往不需要,价格就低了,大家需要时东西往往不足,商人们就是利用这个时间差,在供给充足价格下跌是买入,然后随着时间的变化自然会出现东西少,大家又要用,价格高的情况,这时商人就卖出。凌通认为“时用”变化其本质就是充分利用在不同时间或空间商品的供需关系不一样,从而导致价格不一样,来获取利益。在两位大商业家眼里,价差是时间创造出来的,价差是时间的函数,时间是价差之母。
在一个极端的困境中,极端的抛售中,采取人弃我取的策略,然后等待时间的推移,创造出新的供需关系和价格,自然会挣钱。不要试图在某个低价买入后,次日就获利,这是不可能的。不要等待什么具体的利多才买入,那是已经晚了。在极端的困难和极端的悲观,极端的抛售和极端的利空情况发生时,就是最佳的买入时机,而时间逐步推移之后利多自然会出现。根本就不需要投资人去寻找、去发现、去预测什么利多,只需要投资人等待!这是商业和投资的基本规律也是凌通阅读了《史记货殖列传》之后的心得。
史记田儋列传读后感篇十五
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至今已经有2100多年了,可仍然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货殖,即经商,做买卖,靠贸易以生财求利之意。在《史记·货殖列传》里,司马迁详细地介绍了汉代及其以前有货殖的种种情况,如商贾怎样致富,各地有什么货物,以及经济状况怎样影响人民的生活,形成什么样的社会风气等。它是关于古代社会经济的重要文献。
本文主要论述了货殖的重要性及其不得不然的道理。它说明为积累财富而努力发展生产和贸易,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形成好的社会风气和巩固国家统治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并指出不断发展生产和贸易是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司马迁很早就能够注意社会的经济生活,并且清楚地认识到发展生产、交换贸易和积累财富等等的重要性,反映了他的卓越的经济思想,这是十分可贵的,很值得重视。
文章一开头就否定了老子所设思的理想社会,老子说:“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司马迁认为:这种理想美好的情形,不能光靠教化,也要靠发展经济。
人是讲利益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你看,大家热热闹闹地、高高兴兴地、忙忙碌碌地云集又离散为了什么?还不是实惠。你光空头政治行吗?农民种地,人们就有饭吃,工人做工,就会有生产日用品、矿山、铁路、高楼,商人经商,货物就流通,市场经济下,价格自动调节,比如,今年大蒜贵了,明年种蒜的就多,猪肉贱了,喂猪的就少了,南方的菜贵了,其他地方的菜就流向南方。北方的劳动力稀少,劳力就开到北方,并没有人强迫和组织他们这样做,这就是司马迁说的“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
文章还谈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在这里,司马迁虽然过分强调了财富对道德的影响,而他的见解也不无道理,有饭吃,生活幸福,出去做盗贼的就少,从小不教育,没能力抚养,不学好的可能性就大,谚曰:“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此非空言也。如果我们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的.需要,加以教育,宣传道德的榜样,社会就会长治久安。
文章据事论理,颇能服人;结构谨严,层次分明;语言精美,明快畅达,时而援引经典,时而征引民谣,雅俗并用,不仅论理性强,且亲切自然,活泼生动,故虽属说理文章,读来亦颇觉有味。
史记田儋列传读后感篇十六
“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后人如此评价韩信的一生,精辟而独到。早就听闻有关韩信的故事,不过那是道听途说,以及通过影视剧得来的,最近才去翻开了那篇《淮阴侯列传》,一窥淮阴侯之功过。
韩信之死首先与其性格有关,他很有才,也正因为有才,才有些心高气傲。刘邦问韩信自己可统多少兵时,得到的回答却是“多多益善”。也许他在半开玩笑,也许是对自己过于自信,可惜他在最不能说这话的人面前说了这话。太史公评价其矜功伐能,可谓一针见血。韩信知道刘邦不善统兵却善御人,他自己知道却做不到啊!
如果韩信性格收敛,那么他能锦衣玉食地过下去吗?很难。韩信的军事才能刘邦是明白的,即使他没了兵权,军中仍有许多旧部。连樊哙见了韩信都十分恭敬,其他将领可想而知。大汉家的天下姓刘,有了这种人物在,那“刘”字大纛还能安稳地在风中飘扬吗?即使韩信性格收敛,他的下场应该也可以预见。功高震主,军心所归。可惜伴君如伴虎。
对于韩信“谋反”一事我觉得值得推敲。
当然,对于太史公治史的态度,我们不该怀疑。太史公吃的是汉禄,而且经过李陵事例后他也看清一些东西。所以即使了解真相,太史公为了完成《史记》,怕也只能让韩信谋反了。从太史公叙述蒯通事件来分析,他是否想借此让后人发现什么呢?也许这正是太史公的高明之处。
韩信的被杀让我想起了古代的将军。
中国古代的将军一般只有两种下场:要么解甲归田,安享晚年;要么被以各种理由杀害,最多的是谋反。
宋太祖杯酒释兵权的故事仍在宋朝的天空里回荡,抗金名将岳飞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害于风波亭。有人说这是秦桧干的,但若无皇帝的默许甚至支持,他敢对一个手握重兵的将领下手吗?岳飞太直了,过刚易折。不贪财不好色,这样的人想要什么?当皇帝的不得不思考了。相反,韩世忠们则聪明得多。广置田产,兴修豪宅,与美姬欢乐,这种将领才让皇帝放心。
古代的将军是一把无柄之剑。皇帝用权力为柄,运掌此剑。青锋所指,敌军闻讯而逃。但毕竟此剑无柄,权力也不一定掌控的了,为了不让这把无柄之剑到时伤了自己,他们要么把剑折断,要么用财色让剑生锈。有的将领聪明,用自污的方法,自己生锈,而有的将领,却等着皇帝将其折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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