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我们所经历和学到的知识进行整理和归纳的过程,是对学习的一种回顾。写总结时,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方法,但要注重创新和个性化的体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修改学籍申请书篇一
××大学学生科:
我是本校系20xx年进校的二年级学生。最近,我父母因工作要调至南方××市工作。我是家里的独生女儿,自小得了小儿麻痹症,腿脚行动有些不便。加上从上学期起又得了风湿性关节炎,一个人独立生活有所困难,需要得到父母的关照。这样,留我一人在北方极是不利,不方便,因此,请求学校将我的学籍转到我父母现在工作的××市××大学。特此申请,恳请批准。
此致
深切的谢意!
申请人:
xx年x月xx日。
修改学籍申请书篇二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用名:_x,性别:x,民族:_;。
户籍住址:
出生日期:_,身份证编号:
由于当初登记之时出现错误导致使用此现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_x名,上学时以及在外打工期间也一直使用_x名,因为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_x,更改为:_x。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愿贵所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申请人深表感谢!
此致
敬礼!
__年__月__日。
修改学籍申请书篇三
学生姓名:,现因学生个人原因,家长要求让学生在校外自行学习,但要求保留学籍,每学期按时缴纳学费,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生伤害事故,家长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保留学籍期间,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父母应教育学生在校外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法律法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交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在家自学期间,学生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保留学籍期限为。
承诺人(家长签名):
修改学籍申请书篇四
敬爱的党组织:
我是在__年_月被批准成为中共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到__年_月预备期满。根据党章第七条规定,今天我郑重地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申请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请党组织予以考察。
在这一年的预备期里我的收获很大,现向组织汇报如下:
首先,在政治思想方面,我努力掌握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作为预备党员以来,我在党组织的严格要求下,在支部党员的帮助下,通过一系列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活动,政治上和思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我深深地认识到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知识、“三个代表”的先进思想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念,只有刻苦学习共产主义理论,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坚定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永远保持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共产主义纯洁性。
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我竖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了自身的党性修养。我一直按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平时与党组织交流思想,经常向身边的共产党员学习经验,按时进行书面思想汇报,积极交纳党费,不断增强组织观念。通过这些形式,使我对一个党员所应具备的责任和义务都有了较深刻的了解,也使我更加坚定了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和追求。
其次,在个人工作方面,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不忘使命,处处表率。
这一年来在急诊科护理岗位上,能够做到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同时在工作中我时刻将视病人为亲人为我的工作主旨,以我的护理知识和能力,热情的为患者服务。
在预备期里,我在党组织的关心下、在支部党员的帮助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知道还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如工作创新意识不够,言行中仍然有疏漏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我还要进一步注意自己的言行,真正做到党员所要求的标准,起到先锋带头的作用。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基本情况,恳请党组织批评指正。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渴望按期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请党组织考虑我的转正申请,我将虚心接受党组织对我的审查和考验。不管党组织能否接受我的转正申请,我都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用党员标准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自己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的称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修改学籍申请书篇五
办理流程:
2、 下载上表填写,并附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3、 由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署“学院意见”栏;
4、 由学生本人持已签署完“学院意见”的表格及申请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手续;
5、 教务处的处理意见将以《保留学籍通知书》的方式到达学生本人;
6、 来年,学生按《保留学籍通知书》的要求到校办理复学手续。
修改学籍申请书篇六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籍贯xx,是xx校的学生。随着我学习的深入,我感到此校的教育方法虽好,但是并不适合我,我无法适应学习生活,加上最近搬家,到学校需要花费更多时间与精力。经多方打听,得知贵校,愿以最豪迈的步子,踏入贵校的校门,以自己的微弱力量,为学校增添一份光彩。
相信这次转校,能够更顺利的逆转我偏离的航向,以最优的姿态,迎接机遇和挑战。并且我保证:我要以最好的成绩,最努力的学习,最精彩的拼搏,赢得大家最真诚的祝贺。
20xx年x月x日。
修改学籍申请书篇七
尊敬的学校领导:
本人原来是×小学的一名学生,因为父母在郑州市××区打工,为了方便我的学习和生活,现向贵校(××小学)提出借读申请,在此我承诺,保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尽快地融入到学校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中去,跟老师和同学和谐相处,通过自己的刻苦学习,尽快让成绩也能有所进步。希望贵学校能够办理并接收我的借读手续,我一定以我的努力不辜负学校对我的培养。
此致
敬礼
学生签名:王。
家长签名:王。
20xx年6月5日。
修改学籍申请书篇八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我是对口1301班的殷xx同学,我来自六安市xxx,家有x口人,母亲xx和我,父母都是农民,家庭贫困,全家以务农为主。没有太多收入的家庭,却遇到父亲的重病,再加上我的学业费用愈发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现父亲因病重刚刚过世,母亲更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加上为父亲治疗的高昂医药费,我们这个家庭陷入了巨大的危机。每当看到母亲忙碌劳累的身影,我感到我的心在一阵阵抽搐。为此,我想尽自己的努力帮助家里,减轻母亲的重担,所以,我想申请xxxxx学期不到校上课但学籍在校保留,在家自行复习。不在校期间,我会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严格自律,提高个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加强自己专业技能,认真复习并争取在期末的考试中考取优异的成绩,不辜负校领导们的关心和厚望,努力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的人,为学校争光。并且个人安全自己负责与校方无关,学校有特殊安排时,我会按时到校,不会给学校添麻烦,望校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20xx年3月4日院(系)领导意见:
(签名):
教务处意见:(签名):
修改学籍申请书篇九
大学学生科:
我是本校系20xx年进校的二年级学生。最近,我父母因工作要调至南方市工作。我是家里的独生女儿,自小得了小儿麻痹症,腿脚行动有些不便。加上从上学期起又得了风湿性关节炎,一个人独立生活有所困难,需要得到父母的关照。这样,留我一人在北方极是不利,不方便,因此,请求学校将我的学籍转到我父母现在工作的市大学。特此申请,恳请批准。
此致
深切的谢意!
xx年x月xx日。
修改学籍申请书篇十
章程修改申请书给修改章程时使用,以下的章程修改申请书范文提供给大家,欢迎借鉴。
关于要求核准我会修订后章程的
申 请 书
上犹县民政局
我会按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要求,并结合本会实际对原章程进行了修改,于 年 月 日召开了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对所修订的章程进行审改和表决,一致通过了新的章程,并已报上犹县宣传部同意,现特报请贵局核准。
请审批
上犹县 筹备小组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经全体股东讨论,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住址: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年。
第六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自然人或者企业)
姓名(名称)住址、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由下列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自然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 %
自然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 %
自然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 %
自然人:姓名: 出资方式: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二、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方增加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三、参加股东会会议并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四、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五、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九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二、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股东在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四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
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将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股东
只有两个的,转让出资必须征得另一股东同意);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全力机构,依照
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行
使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定期会议每年 月份召开
第十六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情,
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与会议展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本公司因规模较小,所以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第五十
一、五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设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一名,由股东会选举 产生;监事 一 名。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包括其他雇聘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其中第六、七项的方案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实施,执行董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规模较大需要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由公司按照公司法有关章程的规定,参照本规范章程另行拟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已经担任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公司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其他个人的.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同时,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公司股东。
第二十五条:董事、经理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六条: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根据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九条,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条: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清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二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券。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工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四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三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六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公司首届全体股东会议通过,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设立登记,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除本章程规范章程载明的事项外,股东还可以另行拟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如:公司的财务和会计,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等。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修改学籍申请书篇十一
尊敬的学校领导:
本人原来是xxx小学的一名学生,因为父母在郑州市xx区打工,为了方便我的学习和生活,现向贵校xx小学提出借读申请,在此我承诺,保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尽快地融入到学校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中去,跟老师和同学和谐相处,通过自己的刻苦学习,尽快让成绩也能有所进步。希望贵学校能够办理并接收我的借读手续,我一定以我的努力不辜负学校对我的培养。
此致
敬礼!
学生签名:王xx。
家长签名:王xx。
20xx年x月x日。
修改学籍申请书篇十二
尊敬的xx各位领导:
您好。
我叫xx,籍贯,是校的学生。随着我学习的深入,我感到此校的教育方法虽好,但是并不适合我,我无法适应学习生活,加上最近搬家,到学校需要花费更多时间与精力。经多方打听,得知贵校,愿以最豪迈的步子,踏入贵校的校门,以自己的微弱力量,为学校增添一份光彩。
相信这次转校,能够更顺利的.逆转我偏离的航向,以最优的姿态,迎接机遇和挑战。并且我保证:我要以最好的成绩,最努力的学习,最精彩的拼搏,赢得大家最真诚的祝贺。
此致
敬礼
修改学籍申请书篇十三
关于要求核准我会修订后章程的。
申请书。
上犹县民政局。
我会按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要求,并结合本会实际对原章程进行了修改,于年月日召开了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对所修订的章程进行审改和表决,一致通过了新的章程,并已报上犹县宣传部同意,现特报请贵局核准。
请审批。
上犹县筹备小组。
申请书范文公司章程【2】。
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经全体股东讨论,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住址: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第六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股东(自然人或者企业)。
姓名(名称)住址、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由下列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自然人:姓名: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自然人:姓名: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自然人:姓名: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自然人:姓名:出资方式: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二、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方增加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三、参加股东会会议并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四、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五、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九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二、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股东在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四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
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将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股东。
只有两个的,转让出资必须征得另一股东同意);。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全力机构,依照。
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行。
使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定期会议每年月份召开。
第十六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情,
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与会议展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本公司因规模较小,所以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第五十。
一、五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设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一名。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包括其他雇聘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其中第六、七项的方案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实施,执行董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规模较大需要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由公司按照公司法有关章程的规定,参照本规范章程另行拟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已经担任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公司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其他个人的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同时,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公司股东。
第二十五条:董事、经理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六条: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根据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九条,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条: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清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二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券。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工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四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三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六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公司首届全体股东会议通过,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设立登记,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除本章程规范章程载明的事项外,股东还可以另行拟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如:公司的财务和会计,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等。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修改学籍申请书篇十四
尊敬的学校领导:
本人原来是小学的一名学生,因为父母在郑州市区打工,为了方便我的学习和生活,现向贵校(小学)提出借读申请,在此我承诺,保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尽快地融入到学校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中去,跟老师和同学和谐相处,通过自己的刻苦学习,尽快让成绩也能有所进步。希望贵学校能够办理并接收我的借读手续,我一定以我的努力不辜负学校对我的培养。
此致
敬礼!
学生签名:王。
家长签名:王。
20xx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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