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模板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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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模板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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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效果评估是对方案实施后结果的评价和总结,以便对未来的决策和改进提供依据。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和挑战,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方案是指为解决某个问题或达成某个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在实施任何方案之前,我们需要仔细分析问题的性质和特点。一个好的方案能够解决问题,提供解决方案,达成预期效果。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问题的背景和相关的情况。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考虑到各种影响因素,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困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请大家认真阅读以下的方案案例,相信你们会从中受益匪浅。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一

燚智能”共享车位锁解决方案,可以广泛应用于智慧城市、共享车位、智能停车场管理、智能车位地锁等场景。是一套基于nb-iot新一代物联网打造的智慧停车系统,能够快速部署、在线支付、实时管理。

一人一天即可建成无人停车场!

应用场景。

路边划线停车区、无人值守停车场。

店铺门口、自家院子、私人土地、共享汽车车位。

私家车位、租赁车位等。

方案特点:

各地区都有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建设智慧城市、交通智慧化、城市物联网化。

减少80%以上的收费员,避免恶意逃费和纠纷。100个停车位需要至少4名收费员,使用燚智能共享车位锁,搭建无人停车系统,只需要1人巡检即可。一年节约10万的费用。投入仅需5万,半年即可收回成本。

提高停车收费率,减少收费流失。很多停车场晚间至早晨无法实现人工收费,但无人停车系统可以7x24小时收费。收费时间提升50%以上。

先充值再停车,避免恶意逃费,避免人工收费引起的停车纠纷乃至伤亡事故。全程移动支付,没有人工接触现金,避免收费流失。

几个车位也要雇人管理,收费都拿去发工资了,很不划算。燚智能共享车位锁专为零散车位做了优化,尤其适合于1-10个零散车位使用。例如店铺门面的停车位、私人地块、小型零散区域也可以划为车位,开辟无人停车场,灵活利用零散收费空间。无需工作人员也能赚钱。

传统停车场需要接入道闸和车位监控,费用高,安装复杂。而普通车位锁缺乏系统化的管理方案,只适合私家车位防止被占用,不适合批量化管理。

燚智能共享车位锁解决方案,采用无线方案,可以即装即用。买几台装几台,扫码开通即可使用,即装即可收费。不需要复杂的布线和设置,无需购买数据流量卡,也申请支付通道,更不需要自己做任何的开发工作,一天之内就能搭建一个共享停车场。

地图化的停车位标注和导航,用户可以快速查找到附近的共享停车位。

显著的指示标牌,即使不打开手机,也能轻松看到共享停车位。

用户扫描二维码或微信摇一摇,均可以打开车位锁,无需下车操作,简单方便。

一个人可以管理一个城市的共享车位锁:燚智能共享车位锁采用加固三防设计,能经受车辆碾压撞击而不易损坏。车位锁自带运行监控,一旦出现异常会及时通知机主。机主可以通过手机随时看到设备收入状况和运行状况。安装完毕后,除了每年更换一次电池,几乎不需要额外的维护。(太阳能充电版本建议每两个月去清理一次灰尘)。

方案架构:

车位锁、客户端小程序、机主管理端。

辅助配件:

车位隔离桩:安装隔离桩,避免车辆故意碾压车位锁,避免骑线停车绕开车位锁等行为。

引导指示牌:安装指示牌,可以更有效的引导用户关注到偏僻区域的停车位,提升停车率。

监控摄像头:通过手机直接查看车位锁和停车区域的视频影像,无需人工现场巡检,震慑恶意破坏车位锁的行为。

安装和管理方法。

购买设备:联系燚智能洽谈商务,采购设备。单次采购数量不限。

打孔安装:采用膨胀螺栓安装在硬质地面上,普通冲击钻打孔即可。

扫码绑定:使用管理端扫码,即可绑定设备,成为机主,对设备有完全控制权限。

设定收费:根据您当地的政策,选择合理的收费模式。支持按时段计费、一口价计费、加价抢车位等。

开放使用:开放的车位会显示在用户界面中,也可以手动选择不开放。

收入管理:查看停车记录和收费记录。

车位管理:车位开放和关闭、定时。

用户使用方法:

寻找停车位:

根据标牌指示目视查找周边的停车位、使用小程序在地图上搜索周边的停车位、在第三方地图上搜索周边停车场等。

扫码、交费、开锁:

用户车辆开到车位锁附近,扫描车位锁上的二维码或使用微信摇一摇,选定停车位,预付费用,系统自动打开车位锁。

结算离场:

用户离场的时候,在小程序中结算费用,并驶离车位。车位自动升起。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二

1、本停车场管理规定适用于任何使用本停车场的车辆及人士。

2、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服从车场警卫及车场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停放与通行。

3、本车场范围内严禁加油、修车、洗车等行为。严禁烟火,禁止装载(携带)枪械、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蚀性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车场。

4、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均有责任保持停车场内各种交通标志设备、设施的完好,如发生损坏应照价赔偿。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严格按照本车场的交通指示牌、标志、标线行驶。

6、停放车辆须将车辆停放在车位划线范围内。

7、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出入口、车道、预留车位或其它非停车区域。

8、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应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不得将车内杂物倾倒在停车场内,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居住、打闹、赌博及其它影响本停车场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9、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已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无投保车险的车辆如驶入停车场停放,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10、进入小区专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驾驶者须将车辆停放在双方在协议书中所确定之位置,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含通道)停车。

11、车辆停放后,应关闭发动机、锁好车窗,贵重物品请不要留在车内,不得在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摆放物品;不得在本车场范围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停车以外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活动。

12、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适当的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对超过有效停车期限的车辆有权阻止进入。对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的车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13、停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责任双方负责解决。若有争议,可报请交通管理部门或管理公司协调解决。

14、对在本停车场内丢失、损坏的车辆按北京市物业小区地下车场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司有权在紧急情况下或停放车辆超过车位租赁期(7日)以上进行报警处理。

15、停车卡如有遗失,本公司有权依据记录核实驾驶者之姓名、住址、驾驶执照及车牌号码,并收取相关费用后,为其重新办理停车卡。

16、本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及阻止一切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车辆进入及停放。

17、本公司有权要求本车场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认可之证据,证明其为有关车辆的车主或有权领取及驾驶该车辆之人士。

18、本公司保留对上述的管理规定随时进行修改的权利。并有最终解释权。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三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效整合利用市区停车资源,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治理服务水平,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连云港市智慧停车建设工作方案》(连政办发[20xx]4号)(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是上级有要求。停车管理是事关城市治理、展现城市文明、关乎交通出行的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专门制定了《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苏办发〔20xx〕48号),提出了大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推动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并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的考核评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停车管理工作,项雪龙书记、方伟市长在调研公安工作时明确提出,要积极研究解决停车难等突出矛盾,全力打造安全顺畅、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是管理有需求。目前,我市停车管理仍处于人工模式,缺少有效的智能化管理手段;停车泊位周转率低,使用效率不高;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挤占道路,影响通行;停车诱导不完备,造成停车资源浪费等等,制约了停车管理服务水平,影响城市形象。(1)停车泊位缺口大,资源利用率低。市区汽车保有量约23万辆,每天递增约175辆,停车泊位仅17.26万个,递增较少,未达到《城市停车规划规范》中“城市停车泊位应为机动车保有量的1.1倍至1.3倍”的标准。目前市区部分居民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且普遍售价过高(15万至20万元),迫使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周边道路,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资源丰富,未对社会车辆开放,造成停车资源浪费。(2)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周转率低。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目前暂停收费,缺乏价格杠杆调节,大部分临时停车泊位被长时间占用,泊位周转率仅2.8次/日,没有充分发挥停车调节效能。(3)停车资源信息共享不足。全市停车资源未能实现共享,无法准确获取停车泊位占用情况、周转率、停车热点等信息。(4)停车信息发布渠道不畅。因缺乏停车诱导体系,居民出行无法准确获知目的地及周边空余停车泊位信息。

三是推行有先例。智慧停车主要目的是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停车乱及其造成的道路交通拥堵问题,进一步加强静态交通管理,提升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部门于20xx年4月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苏城建〔20xx〕151号),要求提高智能管理水平,推广建立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近年来,我省苏州、扬州、盐城、徐州和外省兰州、杭州、郑州、沈阳、深圳等地,已先后开展智慧停车项目建设,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效果明显,民众反映好。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停车建设工作,市委书记项雪龙、市长方伟听取情况汇报、作出批示指示。副市长、公安局长徐敦虎多次召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智慧停车建设工作。

6月17日,市政府办就《连云港市智慧停车建设工作方案》书面征求海州区政府等18个单位意见,对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7月10日,王友君副秘书长召集海州区政府等20个单位研究讨论《连云港市智慧停车建设工作方案》,与会单位一致认为方案切实可行,应尽快推动实施。

市公安、交通控股集团等部门先后到盐城、扬州、深圳等地考察学习。目前,初步完成智慧停车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论证,并在巨龙路开展试点建设,全面完成主城区近3万个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施划,完成市区129家经营性停车场30081个泊位备案。

《方案》主要由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建设内容、建设步骤、建设模式、资金测算、工作要求八部分组成。

(一)建设内容。智慧停车建设主要建设全市统一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供市民使用的停车app,统一的停车收费管理系统,高效的立体化停车诱导体系和智能的停车泊位管理设施。全面汇聚各类停车资源,并与公交系统、交通管理系统、人防指挥系统等衔接,实现立体化停车诱导、大数据交通分析、不停车自动缴费及社会治安防控。具体为6个方面:一是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综合管理系统平台,高度融合各类停车场数据,并汇入政务服务数据中心。二是将符合标准的停车场数据接入智慧停车综合管理系统平台,规范、升级已建各商业、医院、住宅小区等停车管理系统。三是合理布设公共停车场,标准化改造临时停车泊位,科学设置泊位编号、停车信息牌和管理设施。四是充分利用现有监控和杆件,建设高位视频枪机和出入口抓拍枪机。五是建设道路一、二、三级停车诱导和手机app,实现城市立体化停车诱导。六是建设智能收费系统,推行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收费方式相结合的收费模式,逐步实现公共停车场不停车缴费。

(二)建设步骤。智慧停车建设分两期进行,一期建设范围为西盐河路、民主路、朝阳路、东盐河路合围区域,时间为20xx年3月31日前。主要任务:建成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手机app,对2692个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标准化改造,汇聚部分公共场所停车场数据,完成区域停车诱导建设,实现该区域范围内不停车收费和停车诱导功能。二期建设范围为幸福路、人民路、科苑路、海宁大道合围区域和中山路、中华路、海棠路、云和路等连云区4条路段,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善智慧停车系统,全面接入公共场所停车场数据,逐步将市区居民小区、单位等停车资源纳入统一管理,实现停车资源共享,方便市民出行。

(三)建设模式。拟借鉴盐城等地做法,采用政企合作模式,由市公安部门统筹,通过邀标等方式确定由市属国企投资、建设。

(四)资金测算。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经测算,一期建设费用约为1800万元,二期建设费用约为9000万元,每年运营成本约20xx万元,全部由建设主体出资建设。一期建成后预计一年收费约1200万元,二期建成后预计一年收费约9000万元。在公安部门设立专用账户,收费所得优先用于支付智慧停车建设运营费用,盈余部分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预计四年实现收支平衡。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四

为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满足城市停车需求,制定本方案。

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便民利民”原则,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城市新开发建设区域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20xx年底,新增停车泊位1.8万个以上。到20xx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

(一)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城市重点区域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和建设用地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利用公园绿地和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以及安排依法收回、规划用途符合要求的闲置土地建设停车场,一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研究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中心城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在已建成住宅小区内增加停车设施建筑面积、充分利用新建建筑地下空间超标准建设地下停车场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尽快补齐历史停车位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xx年全市新增停车位1.8万个。注重在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公共停车场用地选址要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满足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新建建筑严格执行配建标准。城市新开发建设区域配建指标应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规定。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缓建、少配,发现未按规划许可要求配建停车设施的,勒令停工、限期整改。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水平,定期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动态调整。鼓励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场(配建的附属商业面积除外),在规划审批时可根据总建筑面积、超配建的停车位建筑面积等情况,给予适当容积率奖励,具体规定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实际研究制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

(五)逐步补配补建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设计阶段,优先考虑留足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补齐停车位。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加快清退路内超配停车位。公安机关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做到“还路于民、便利于民”。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公安局)

(七)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为提高人防工程利用率,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有效衔接,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鼓励和引导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用作停车设施。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地下空间利用,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20xx年,完成省下达的利用人防工程新增停车位任务。20xx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执法局)

(八)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制定激励措施。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每年新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中,立体停车设施占比不少于20%。(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内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停车共享示范,将内部停车位面向行政服务对象开放,夜间错时向社会有序开放。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符合相关政策前提下,向社会对外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新建小区富余的配建停车位以租赁方式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

(十)加强停车秩序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收费、经营、管理政策。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逐步实现停车备案数字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加大查处力度,通过“交巡警+城管”及多部门联合执法,规范车辆停车秩序。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推动建设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实现对车辆的动静态管控。鼓励开发移动互联网终端,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完善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方便群众就近停车。鼓励探索实行统一运营模式,20xx年底前,市主城区建成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

(十二)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市主城区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衔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制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差别化收费机制。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在学校、医院、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城市重点区域、交通枢纽等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按有关规定自行确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结合实际,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管理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部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抓紧制定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指导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市城市停车设施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研究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等相应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城市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指导部门要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检查和评价,加强督导调度,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持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五

1、今年年初,我们依次走访在两会上提出提案个各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听取有关我市车辆停放管理方面意见,并对提出的问题做出合理化解答。

2、针对两会委员在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我单位制定出全市统一的停车标牌,并公示了停车场设置编码及收费标准等。对全市停车场施划统一的停车标线,明确停车场范围,为停车场收费员定制了统一制式的收费人员服装,开创了辽宁省停车场收费员统一服装正规化管理的先端,我部门对停车场标准化建设也加大力度,为有条件的停车场安装车辆定位器,从而更加规范、完善停车场管理。

3、我单位同交警停放处共同按照机动车停放规划,对全市所有的停车场进行规范管理。从城市建设管理以及道路畅通方面,对设置不合理的停车场予以取消。

4、通过日常巡视,发现市区主干路及繁华地区机动车仍在人行道上停放,在我单位及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管理下,仍不见效果。针对这种现象,我单位采取措施。在保证行人正常通行的前提下,设置了铁障阻车设施。目前,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

5、人行路机动车停放做为全市机动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广大市民的特别关注。我单位为规范全市机动车人行路临时停放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对解放路等主干路及繁华地点,严格按规定进行管理。对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不具备停车条件的地点,坚决不予批准停车。对具备门前临时停车的单位,必须按泊位线停放,由停车单位派专人负责停车管理。我单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6、针对永丰商业区及周遍地区机动车停放混乱等问题,我单位已经对永丰商业区进行了停车规划,并且协助永丰商业区管委会在中心区设置了49台泊位的停车场。使永丰商业区机动车停放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变。

7、我市公共停车场内有汽车修理厂占用停车泊位修车及换轮胎,影响了公共停车场的日常管理。针对这种现象,我部门致函市综合执法机关,请市综合执法机关予以清理。针对擅自施划停车泊位线及未经批准私自占道停车现象。我部门已经将违规名单致函市综合执法机关,请市综合执法机关予以处罚。

8、根据上级领导指示,我部门对我市游泳馆车辆在园林一号门前乱停停放现象进行调研。针对这种情况,走访了园林一号门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及听取广大市民意见,并组织游泳馆负责人召开游泳馆车辆停放管理会议。针对目前游泳馆车辆停放情况,经多方商议最终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上报建委机关。我部门也将继续对我市游泳馆车辆停放加强管理,并规划出更加合理规范的停车管理方案。

9、我部门所管理的停车场,经过这三年不断改进,停车场管理已日益成熟,但在停车场用人制度上却存在弊端。由于停车场收费员工作要求适应能力强的人员,导致收费员流动性大,无法办理用工手续,以至于收费员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伤、残等事故无法得到妥善处理。因此,为了更好的管理停车场,杜绝因用工所产生的连带问题。我部门借鉴外市停车场管理经验,将我部门管理的停车场委托给专业的停车场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委托给停车场管理公司后,停车场日常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意外事故由停车场管理公司负责解决。

1、我市的`停车场数量及提供的泊位,还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而且由于道路交通以及城市规划方面的限制,停车场的分布不平衡。

2、我市部分商家及业主为了个人利益,擅自改动或损坏禁停地点设置的阻车设施,这种现象十分严重,我们已向公安机关报警,但仍无有效手段解决。

3、去年行政大厅收费停车场在市领导的指示下,改为免费停车场。但目前有二家汽车租赁的车辆24小时占用停车场泊位,由于免费停车场,无法对停放车辆予以处理。使到行政大厅办公的车辆无处停放。针对这个问题,我单位已经向市政府办公厅汇报,市政府办公厅也未给出明确答复。

4、对我市热点地区停车场的规划在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但在实际建设中并未得到实施。

5、同规划等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还存在脱节问题。

1、同规划部门共同制定中远期的停车规划,积极参城市建设、旧城区改造过程中有关停车场的规划及建设。

2、参加相关部门对停车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收集新建停车资源详细资料,为以后停车资源合理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3、继续完善公共停车场建设,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努力为我市的机动车停放创造良好的停车空间。

4、结合现有道路交通状况合理增设停车设施,继续同有条件的单位联办停车场。

5、挖掘我市各类停车资源,在满足本单位停车使用条件下,对社会开放。

6、将已改做其它用途的地下停车场恢复原有使用性质,来缓解我市停车压力。

7、建立更加完善的停车收费制度,从而增强停车位使用效率,使得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在处党委及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在强化工作作风的同时,加强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全体同志都能按上级部署,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今后,我们将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完善城市停车场功能,使我市停车场真正成为城市建设工作中的一处亮点。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做好浦东新区全国文明城区复评工作,持续保持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秩序,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成立由纪委办监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宣传部、团委组成的“三乱”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自9月25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校内出现的“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现象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目前校园范围内,尤其在公共区域,一定程度上存在“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的现象。其中,“乱停车”主要表现在:未在学校划定停车位区域停放车辆,未按照学校保卫部门要求进出学校等现象。“乱摆放”主要表现在:校内活动所临时搭建的宣传广告展板、展台及附属衍生设施等摆放且事后未及时清理,工程建设垃圾未及时清理等现象。“乱张贴”主要表现在:在学校规定地点以外随意张贴各类张贴物、悬挂各类横幅,未经负责部门审批同意进行张贴和悬挂,张贴物、横幅内容过期不清除等现象。

1、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不得影响交通。

2、车辆在校内行驶要遵从保卫部门的指示和引导,不能任意行驶。

3、严禁共享单车进入校园。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七

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服务短板,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xx〕4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xx〕1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到2025年,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规划。组织开展城市停车普查,摸清现有停车设施数量、布局和利用情况,完善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中心城区和各县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要求,2022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停车规划。在城市停车规划、详细规划中,要合理确定公交场站的用地规模和布局,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的有效衔接,结合公路、铁路、机场、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规划换乘停车设施,优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市城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落实配建停车要求。2022年底前,组织制定或修编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医院和大型商场、文体中心、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应适当提高配建标准。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明确停车配建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许可证(附图)中要明确配建车位数量、位置,商住一体小区要详细区分商业和住宅配建停车位数量和区域;对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严禁少配或挪作他用。中心城区公共建筑、旅游景区、市场、商住一体小区、商务办公楼等未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建停车设施的,应当予以补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在公共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居住小区、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办公、旅游景点等周边区域,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零星地以及绿地、口袋公园、广场、操场、体育场馆、人防等现有设施场地,发挥其复合功能,大力建设立体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和露天林荫停车场。将新增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制定年度计划,明确组织实施主体。(市城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既有配建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小区,可统筹利用业主共有用地施划停车位、增建停车设施,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制定沿街开放区域停车泊位施划导则,统筹利用沿街开放区域施划停车泊位,统一规范建筑物退线区停车泊位设置,纳入全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统一运营管理。(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临沂城发集团、属地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科学制定路内停车策略,平衡停车需求,在老城区、老旧小区等刚性需求区域,合理增加道路泊位,灵活设置全天停车、夜间免费停车、非高峰期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分时段泊位。建立路内泊位公示制度,完善停车泊位标志标线,综合运用现场查处、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措施和智能检测方法,加大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不规范停车、擅自改变道路停车泊位用途、挪作他用行为等查处力度,及时拆除私自用于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地桩、地锁及各类杂物。完善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政策,让利于民,加大路内停车免费时长,降低夜间收费标准,缩小计费单位时长。新改建公共停车设施营业后,减少或取消周边200米范围内路内停车泊位。(市公安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临沂城发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共享共用。分批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涉密及重点安保单位除外)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免费开放。制定相关政策和配套管理服务制度,采用黑名单、信用评级等方法,加强停车秩序管理。2022年8月底前,公布第一批名单,2022年10月底前公布第二批名单。鼓励有条件的商业区、居民区的车位所有人、管理人错时对外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停车服务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停车平台,制定智慧停车联网接入技术规范和标准,取消经营性停车场登记备案制度,实行停车设施信息联网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全市停车信息全面联网,停车设施统一监管。依托智慧停车平台,建设智慧停车诱导服务系统,为公众停车提供实时引导、泊位搜寻、收费信息、无感支付等停车全流程服务。加强停车难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将停车设施规模和布局纳入详细规划编制审批,通过在换乘停车场增设摆渡车、限定停车时长、鼓励工作人员乘坐班车、合理施划道路停车位、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及时发布车位动态信息等方式,缓解公共场所周边停车难。加强对公共停车场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私设停车场、无照经营等行为的查处。加大违法停车治理处罚力度,及时依法拖移违停车辆,切实根治车辆乱停乱放。加快停车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停车行业协会出台停车场管理行业规范,引导会员企业加强停车行业自律建设。(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临沂城发集团、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优化停车场建设模式,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措并举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将停车项目打包,规模化运营。研究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在符合城市停车规划前提下,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场的,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划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符合产权办理条件的,可整体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不符合当前停车设施管理形势的制度文件进行清理或修订,推动制定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健全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标准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停车收费定价应实行差异化定价,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机动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停车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其车位场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确定;长期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位或占用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月收取停车服务费或者车位场地使用费;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小时收取,但停放未超过二小时的应当免费。其他停车场鼓励30分钟以内短时停车免费。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推行电子计费,推广使用视频桩、高位视频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加强对停车设施收费公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未按定价或公示价格乱收费的行为。建立完善公共资源停车收费管理体系,严防停车收费中的群众身边腐败。(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属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间的政策协同和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县区政府(管委会)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落实配建停车标准的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主管部门;市城管局是城市停车规划编制和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进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是道路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是制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机动车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是停车收费的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八

航空路等八个停车场均由xx运营有限公司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2月15日,xx运营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制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

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以上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等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8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20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500元。

(4)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钻石大道停车场、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4小时内(含)收费5元,4—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5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7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35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15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00元。

(4)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一)风险评估情况。一是停车服务车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社会效益提升;二是优惠幅度更大。全省执行30分钟免费停车,对新能源汽车,多数规定2小时免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停车超过4小时,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综合评估,本方案无风险。

(二)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xx年7月25日。

(一)邮寄:。

(二)联系人:。

(三)邮箱:。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东区20xx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出行难、停车难问题,更好地打造有序和美的生活秩序,确保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结合我区停车场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的“高质量建设和美金东,高水平打造希望新城”总要求,牢固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全域停车场建设工作,努力完善市区、集镇停车基础设施,加快我区静态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构建与城市规模、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动静态交通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实现市区停车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新建停车场6处。万达南侧停车场、东兴路欧源原墅对面停车场、实验中学北侧停车场、康济桥南侧停车场、康济桥北侧停车场、丹溪路牛皮塘停车场。

(二)提档改造停车场10处。山垅头社区停车场、凤凰社区停车场、金东老村停车场、东关菜场停车场、下于社区停车场、王宅埠社区停车场、驿头社区停车场、十二里社区停车场、金东菜场西侧、蝶景湾停车场。

(一)规范化。停车场地面要求平整、硬化;停车线、停车指示牌、方向引导指示标识齐全;停车场进、出入口设置合理规范。

(二)智能化。收费的停车场要采取智能化管理,实现与市区停车诱导系统的对接,配有车牌识别、信息屏、车辆检测器和道闸系统等基本配置。

(三)生态化。停车场实现绿化、亮化、美化、洁化,鼓励建设生态型停车场,突出生态有序主题,长效常态管理制度健全,实现垃圾不落地、分类处置好。

(四)人文化。充分利用停车场的地理优势,设立富有金东人文特色的宣传图文、信息服务,设置相应的便民设施。

(一)科学布局、细化方案。停车场建设相关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的区块、面积、泊位数、投资金额、建设标准和完成期限。要充分挖掘现有闲置区块,打开围墙建设停车场地,实现闲置用地效率化。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停车场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充分发掘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区块的停车潜力,完善静态交通配套设施建设。

(二)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为进一步推进全域停车场建设,通过明确各职能部门、建设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停车场建设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区财政局做好建设经费的统筹和保障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实施方案制定、年度计划任务安排、后期监督考核、宣传引导等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停车场选址、建设指导监督、政策处理、项目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及后期运维等工作,承担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停车场建设工作。

(一)补助标准。新建停车场6处,资金补助共210万元。其中,给予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处新建停车场资金补助160万元,给予多湖街道新建牛皮塘社区停车场资金补助50万元。万达南侧停车场建设经费由多湖街道中央商务区补助。

提档改造停车场10处,资金补助共200万元。其中,给予多湖街道5处提档改造停车场资金补助100万元;给予东孝街道5处提档改造停车场资金补助100万元。原则上提档改造停车场每一个停车泊位给予的奖励补助不超过2500元。

(二)补助方法。停车场建设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程序招标、组织竣工验收、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并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送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东区财政局资料审查及现场核实通过后,予以资金补助。资金补助申请截至8月30日,未按期提交视为放弃,不予补助。提档改造停车场项目预先给予50%的补助经费,待审查核实通过后,再给予剩余部分。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十

为改善城市停车环境,解决停车难问题,促进全省城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原则上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规划停车位,切实解决停车难、收费乱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城市新开发建设区域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新城区、新建筑不欠新账。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不少于20万个,补齐历史欠账。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逐步降低路内停车位比例。力争到20xx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和资源共享,中心城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得到显著改善,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

1.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和完善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要依据城市及交通发展的目标和战略,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制定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总体目标,明确停车设施布局、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时序。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城市中心区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合理布局停车设施,解决结构性供需矛盾。按照差别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综合考虑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不同分区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

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和建设用地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以下责任单位均为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中心城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各地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分类推动建设,加大设施供给。

1.加快补齐公共停车设施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xx年全省新增停车位20万个,补齐公共停车历史缺口。注重在城市中心区的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城市中心区建设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40%。公共停车场用地选址要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满足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建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城市新开发建设区域严格执行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配建指标应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规定,一律不欠新账、不留缺口。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足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停车设施缓建、少配。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水平,定期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动态调整,适度提高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各地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场(配建的附属商业面积除外),在规划审批时可根据总建筑面积、超配建的停车位建筑面积等情况,给予适当容积率奖励,具体规定由城市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实际研究制定。(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逐步补配补建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阶段,留足配建停车位。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结合小区实际补齐配建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更新改造,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清退超配路内停车位。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尽快置换清退超配的路内停车位,还路于民。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指导部门: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有效衔接,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鼓励和引导各地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用作停车设施。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停车位2万个以上。20xx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各地要研究制定立体停车场、停车楼项目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制定激励措施,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每年新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中,立体停车设施占比不少于20%。(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停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既有停车位效能,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停车共享示范,工作日鼓励内部人员公交出行,将内部停车位面向行政服务对象开放,夜间错时向社会有序开放,和附近居民小区共享停车资源。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夜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新建小区富余的配建停车位以租赁方式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局、省国资委、省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各地要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收费、经营、管理政策。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指导部门: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完善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停车。鼓励各市探索实行统一运营模式。20xx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全部建成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区及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以上。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衔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指导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差别化收费机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差别化收费政策,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综合考虑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城市中心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属地城市政府确定。(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修订《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实际,编制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管理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为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供支撑。(指导部门: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县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抓紧制定本地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防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省城市停车设施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研究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城市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评价,加强督导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价,督促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十一

(二)编制依据《xxx中央xxx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xxx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xxx〕xx号);《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环发〔xxxx〕xxx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环发〔xx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的通知》(x政办发〔xxxx〕xxx号);《xx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xx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x环函〔xxxx〕xxx号);《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xx县“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三)规划范围本次实施方案规划范围为xx镇所辖行政区域,xx镇下辖xx个(村)社区,其中:x个城市社区、x个转型社区、xx个行政村,总面积xxx方公里。本次申报范围包括其中xx个村和x个社区。

一、指导思想。

以xjp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乡风文明”创建目标,围绕建设“宜居宜业新城镇、美丽幸福新xx”的总体目标,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实施生态保护、恢复和重建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倡导低碳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全力建设生态宜居小镇。

二、基础条件xx镇位于山东半岛东北部,东营市中部,垦利区西部,距离垦利区城区xx公里,距东营市区xx公里。西倚黄河与利津隔河相望,北与胜坨镇接壤,南于郝家镇毗邻,东与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交界,西南与东营区龙居镇连接。镇域东西最大横距公里,南北纵距公里,总面积平方公里。xxx省道、郝纯路从辖区内穿行而过,联系中心城、垦利区、利津县及各乡镇,xxx国道由xx镇西南过境公里。

地形地貌:xx镇地处黄河三角洲,东临渤海,黄河由域地西侧过境入海,土地较为宽广,地势平坦、四季分明。境内土地均为黄河於地,黄河为农业命脉,是发展农林牧副渔的巨大优势。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呈扇形微微倾斜。整个镇呈现出南展大堤、临黄大堤线状凸起,其余位置平坦开阔的地形特征。

地质条件:因xx镇处于黄河下游,土壤母质是由黄河水从黄土高原搬运而来,填充了渤海洼陷而成陆。故形成一次性生碳酸盐风化壳。解放前由于黄河泛滥频繁,砂粘间隔,层次复杂,且受矿化地下水的影响,季节性升降,氧化还原反应交替进行,形成了隐域性的潮土土类和盐土土类。

气候条件:xx镇地处中纬度,背陆面海,受亚欧大陆和西太平洋共同影响,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基本气候特征为冬寒夏热,四季分明。

土地资源:全镇土地总面积亩,其中农用土地总面积为亩,建设用地面积为xxxxx亩,未利用土地亩。

农用土地中有耕地xxxxx亩,占土地总面积的xx%,占农用土地的xx%;林地亩,占土地总面积的,占农用土地的xx%,其他用地(含水田、水浇地、旱地、菜地)为亩,占土地总面积的,占农用土地的。

水资源:全镇历年平均降水量毫米,自产净量亿立方米,且绝大部分是汛期产生,自然降水年均利用量万立方米。

黄河流经xx镇,上起xx罗家,流经垦利全区xxx公里注入大海,年径流量xxx亿立方米,该镇工农业和生活用水全部来自黄河水。

境内南展大堤以东还有清户沟和五六干合排两条广利河的支流。区域内部没有自然河道。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十二

低碳发展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实现2020年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唯一途径,同时也是社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做好xx社区低碳试点工作,探索社区低碳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低碳社区试点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镇是一个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城郊镇、交通重镇,镇区位于博乐市以xx公里处,东距xx公里。全镇辖区总面积x平方公里,辖x个行政村,总人口x人,其中少数民族占人口总数的x%,耕地面积x亩。xx社区位于镇区以东x公里处,距市区x公里,占地面积约x平方公里,x个自然村。社区常住人口约x户x人,由汉、蒙、维、哈、回组成。

二、社区基础条件。

(一)社区建筑节能改造。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广泛开展低碳发展理念和低碳文化教育,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引导社区居民对老旧建筑进行低碳化改造、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改造等。

(二)社区低碳出行。倡导人们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1行、用等方面,从传统的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尽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以步代车。倡导生活简单、简约化,减少“面子消费、奢侈消费”。推进住房节能装修。引导采用节能的家庭照明方式和科学合理使用家用电器。

(三)优化社区能源结构。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两个结构。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工程,推动能源生产结构向煤炭和水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并举的方向发展。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在生产、生活领域积极推广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的使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三、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低碳社区试点的要求,以培植全镇生态经济社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加强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优化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和增加森林碳汇,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出一条符合xx社区实际的低碳发展之路,为全区低碳发展探索经验并发挥示范作用。

2发展的体制机制,低碳发展转型取得初步成效,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内容。

xx社区倡导绿色理念,即“少开空调,多开窗”、“一水多用”等绿色生活理念,极推进低碳节能社区建设,采取以下主要做法: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节能减排降碳、应对气候变化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培育生态文化,珍爱自然,保护生态,建设美丽家园,转变生产生活方式。节能宣传周期间,我市紧紧围绕“节能有道、节俭有德”这一主题,组织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效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现将有关的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20x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及省和潍坊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要求,我市制定了宣传周活动方案,并印发了《关于20xx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明确了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安排、宣传重点和分工。要求各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本单位宣传重点积极筹备,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了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顺利开展。本次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降碳为重点,广泛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讲排场、摆阔气等行为,树立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节约理念。

一是开展街头宣传活动。6月15日,市经信局等16家部门和单位在泰丰购物广场主门前两侧沿街处设立政策宣传咨询区,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并结合自身职能紧扣各自宣传主题印制了宣传材料,悬挂了宣传横幅,布置了宣传图板,普及节能常识,倡导绿色消费。

二是开辟了节能宣传专栏。通过宣传媒体开辟了节能宣传专栏,面向全社会大力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节能节水知识,弘扬节能减排典型,推广节能技术产品,播放节能减排公益广告。

三是开展了“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6月15日定“能源紧缺体验日”,当天8:00—18:30。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号召工作人员当日步行或乘公交车、骑自行车上下班;在2—5层办公的工作人员步行上下楼;办公区域停开空调一天。此次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共同体验能源短缺带来的不便,通过活动提高了能源危机意识,促进了节能意识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今后的节能宣传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坚持节能减排不动摇,把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扩大内需、培养新的增长点的重要方面,深入企业、社区、商场、学校、农村和军营,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力求宣传范围更广、方式更灵活、影响更大、效果更好。

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成功举办,有效地增强了全民的节能意识,形成了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促进了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了我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金川区委《关于开展20xx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区团发〔20xx〕16号),深入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辖区青少年的.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我社区于6月13日至20日开展了20xx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为确保宣传周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全体社区干事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宣传周活动的监督、指导,为宣传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节能活动。

昌泰里社区高度重视,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社区工作人员大会,对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单位要以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结合社区自己的实际,认真落实节能宣传活动。

(二)大力宣传,增强节能减排意识。

(三)采取措施,落实节能减排行动。

为进一步组织引导辖区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以实际行动践行节能宣传周活动。一是开展“节能减排、青年当先”为主题的趣味活动。6月20日,社区联合金昌印象房产开发公司,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旱地赛龙舟趣味活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以及辖区居民群众积极参与,亲身感受了节日气氛,培养了青年们团结、合作的能力,提高了节能意识。二是采取措施,降低能源消耗。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增强和养成节能减排自觉性。6月15日,社区通过停开公共区域照明、合理使用电脑、打印机、复印件等办公用具、出门随手关灯、人走灯灭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社区全体干部职工还自觉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本次节能宣传周活动顺利进行,达到宣传周活动的目标,增强了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在团员青年中形成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点滴事情做起,“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的氛围。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十五

从事餐饮、加工、修理、商品销售等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此次行动主要排查以下问题和隐患:

(一)违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搭建夹层用于生产、经营和人员违规住宿;

(二)生产经营场所与人员住宿场所相互连通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三)厨房等使用明火的房间与场所其他部分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五)存在用火、用电不安全行为,电动自行车在场所内充电,超量或违规存放液化石油气、汽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十六

xx乡(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苏政发〔2012〕32号),进一步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推进消防安全社会管理创新,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要求,决定在我社区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在全乡(镇)推行以居民小区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实现消防安全“六有”,即有组织、有制度、有设施、有队伍、有检查、有宣传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组在综治办或安监办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本乡(镇)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宣传、实施工作。

三、明确职能定位,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一)统筹推进。将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予以统筹推进。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二)村(居)民委员会具体落实。各村、居委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各村、居委会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明确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人员,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立消防工作窗口,为群众提供消防工作咨询、消防常识宣传等“一站式”社区消防安全服务。

居民楼院(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服务对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宣传工作;没有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楼院(小区),村(居)民委员会要组织业主、使用人签订防火协议,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四)社会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三合一”场所等小单位、小场所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的管理或者使用单位要在租赁合同等文书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统一的机构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进行管理。

组、居民楼院(小区)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村组、居民楼院(小区)及其物业服务企业要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要加大对“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城中村等火灾易发、多发场所和区域的检查频次,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农业收获季节和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防火灭火常识宣传,每年组织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在沿街道路、居民楼院(小区)、市民广场等场所设置固定消防宣传设施,依托农村文化室、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要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队伍和老年活动团体、群众性自发团体等群团组织的作用,为其提供消防宣传资料,有条件的配发统一的消防宣传服装、标志、旗帜等,走街串巷开展消防宣传,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三)发展基层防火灭火力量。村、居委会将建立志愿消防队,明确工作制度和集结方式,定期组织训练。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保安队员要结合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工作。

四、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火灾防控水平。要明确目标、细化方案,确定时序进度,全力抓好落实。要选择基础较好的网格开展试点,进行重点培育、树立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强化检查督导,建立逐级分包制度和定点联系制度,指导基层落实好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任务。

兼职管理人员、警务室民警、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消防管理能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要积极配合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十七

(一)全体开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动.行动措施:各村(居)及时对照林木采伐许可证查采伐数量、范围是否相符,并题出查处意见.对滥伐林木的要做到及时上报,胁助林业执法部门统一处理.

(二)全体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动.行动措施:对全镇全部擅自改变林地用处,要点是占用林地乱建房、乱修路、毁林开垦等占用林地行为,及时上报和胁助林业执法部门查处.

(四)加强火情预警做好护林防火.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xxx打得早、防得住xxx,全体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瞭望监测力度,真实做到有火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要真实做好人为火防范工作.镇上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能购讯速出动、具有较强战斗力的扑火队伍,各村(居)也要建立以青状年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镇上要结合实际,要配备必要的森林草原防火风力灭火机、铁锹、防火服等防火物资和灭火器具,为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提供基础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变成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防火工作格局.

(五)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在全镇范围公布举报电话xx,对举报案件一经查实移交森林公安局处理.对全部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到快侦、快破,从严打击.

(六)突出要点.各村(居)要明确各自的森林资源保护要点区域、要点地段.要将特色林果基地、退耕还林区域、公益林区、通道绿化、育苗基地等作为今年森林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确定专人巡护,竖立防火宣传标牌,加大xxx五禁xxx巡查力度.

(七)加强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破坏和火灾案件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值班和灵导带班等制度.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确定为本村(居)带班负责人,坚决落实24小时直班制度.要有祥细的值班、巡查记录.一旦发现值班空缺、联络不通等现像,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真实做到有滥采乱伐和有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十八

为指导园区编制实施方案,特制订本指南。

(一)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探索园区低碳发展模式、提升碳生产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结合园区产业特色和当地基础条件,明确创建国家低碳工业园区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编制可行性、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探索形成一批园区低碳发展模式。

二、基本原则。

编制实施方案,应落实国家和园区所属地区低碳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园区现状和目标,坚持以下编制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方案的编制应突出重点,以提高碳生产力为核心,以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为支撑,以提高碳管理能力为着力点,以政策综成和机制创新为保障。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应基于园区自身现状,有所侧重。

二是突出创新。园区应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积极。

在政策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等方面提出创新做法。鼓励园区以实现低碳发展为目标,突破限制,体现各相关方的努力,形成低碳工业园区创建的合力。

三是突出特色。结合园区各自的地域特色、产业特色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具有针对性、特色鲜明的实施方案。方案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应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四是突出落实。实施方案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园区的发展现状,提出的目标和措施要具有现实可操作性,避免盲目追求形式;提出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应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和效果预期。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试点实施方案框架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园区总体情况1.园区基本情况。

(1)园区概况:园区性质、行政区划、地理特点、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占地规模、空间布局、园区集约程度及规模效益,以及相比国内、国际同类园区的比较优势介绍等(附园区区位图和园区空间布局图)。

售收入比重、研发能力简介等。

(3)能源消费与碳排放状况:近三年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情况(能源消费总量、能源消费品种结构以及行业构成、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以及行业构成、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主要产品单耗水平及行业对标情况等)。

2.园区试点创建的工作基础。

总结园区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梳理园区在组织机构、政策措施、保障机制以及能源和碳排放统计、计量和监测体系构建等能力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成效。

3.园区试点创建面临的形势。

分析园区未来发展的战略定位、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变化趋势、节能减碳增汇潜力等;分析园区的温室气体排放现状,并采用定量分析方法预测未来排放趋势;分析园区创建低碳工业园区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结合园区特色和优势,总结试点创建的示范意义和价值。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1.指导思想。

明确园区低碳发展的工作方针和战略思路,体现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

2.主要目标(1)总体目标。

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及能耗下降率。目标应体现试点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原则上要高于所在地区同期碳减排和节能目标。

园区在设定定量化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应进一步说明在工作层面以及试点意义层面的总体目标。

(2)具体目标。

在确定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园区应结合实际,提出合理的指标体系。二级指标应同主要任务协调一致,可包括园区产业低碳化、能源低碳化、管理低碳化和基础设施低碳化等方面。三级指标应在二级指标的基础上展开,提出可量化、可核查的指标,例如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主要产品单耗下降目标、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率、工业企业能源三级计量普及率、能源结构调整目标、绿色建筑认证比例、相关管理措施目标等。

(三)主要任务。

1.加强产业低碳化发展。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加快重点用能行业低碳化改造,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低碳新型产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制定严格的低碳生产门槛,对高碳落后产能和企业进行强制性淘汰,对入园企业和新建项目实行低碳门槛管理。

大力推进低碳生产。推行生产过程全流程低碳设计,构建低碳产业链;强化企业节能技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原料替代和生产工艺调整,合理控制工业过程排放;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积极推广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先进适用低碳技术,降低产品碳排放强度;建设低碳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和创新;支持重大原创低碳技术研发,引领我国产业低碳发展。

2.加强能源低碳化发展。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十九

低碳发展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实现2020年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唯一途径,同时也是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做好区低碳试点工作,探索社区低碳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社区位于街道西北部,占地面积约平方公里,6个自然村、大小街巷60多条,以及拥有高标准建设的社区文化广场,联达购物中心等多家大型商业企业,新城、阳城、宁越花园等宜商宜居小区。辖区内还有供电局、地质队、市住建委、市农村信用社、等市直、区直单位10多个。社区常住人口约10993人,其中农业人口约1947人。2012年以来,先后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党建示范点”、“全区先进调解委员会”和“绿色环保社区”等多种荣誉称号。

二、社区基础条件。

(一)社区建筑节能改造。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广泛开展低碳发展理念和低碳文化教育,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引导社区居民对老旧建筑进行低碳化改造、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改造等。

(二)社区低碳出行。倡导人们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从传统的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尽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以步代车。倡导生活简单、简约化,减少“面子消费、奢侈消费”。推进住房节能装修。引导采用节能的家庭照明方式和科学合理使用家用电器。

(三)优化社区能源结构。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两个结构。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工程,推动能源生产结构向煤炭和水电、沼气能、太阳能、风能、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并举的方向发展。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在生产、生活领域积极推广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的使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三、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广西省开展低碳社区试点的要求,以培植全区生态经济社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加强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优化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和增加森林碳汇,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出一条符合白水塘社区实际的低碳发展之路,为全区低碳发展探索经验并发挥示范作用。

2低碳生活、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力争到2016年,万元gdp碳排放量比2014年减少60%,非化石能源消费占35%。初步建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市场机制和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低碳发展转型取得初步成效,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内容。

街道倡导绿色理念,即“少开空调,多开窗”、“一水多用”等绿色生活理念,极推进低碳节能社区建设,采取以下主要做法: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二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加强我镇消防力量,提高我镇防御和扑救火灾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和2019〕1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定此方案。

以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应急救援实施办法》和益阳市、桃江县建设乡镇消防应急救援队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从快从优构建消防机构,有效预防控制灾情。

为确保全镇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政府决定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锋;

常务副组长:王良军;

成员由综治、安监、派出所、城建、消防、农业、武装、创建办等部门主要责任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消防站,具体负责全镇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根据《乡镇消防队标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南省应急救援实施办法》以及县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三级乡镇专职消防队筹备初步组建工作,并逐步加以完善。

依照国家《乡镇消防队标准》(gb/t35547-2017)和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按照“有人员、有营房、有车辆装备、有执勤、有训练”的“五有”标准进行组建。

1、场地建设。

镇专(兼)职消防队队址设在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院子内,大院前坪分两部分,右边部分设置两个消防车停车位,每个停车位宽4米,长10米,左边部分设置为训练场地,宽10,长10米。院子内场地整平并黑化,在场地边缘处做好绿化工作。

2、营房和功能室建设。

镇专(兼)职消防队营房设在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办公楼3楼,灰山港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办公楼1楼设置两间办公室,一间(小)作为值班室,一间(大)作为备勤室和装备室,装备室内的器材按照“同类”的原则进行摆放。

3、装备配备。

镇专(兼)职消防队配备水罐消防车2辆(配备车库2个,内含停车位2个),其他灭火消防车和消防摩托车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灭火救援设备、通信装备、训练装备和通用设备等要达到《乡镇消防队标准》中规定的器材配备标准。(消防器材装备明细见附件)。

4、人员配备。

每队设置2个班,每班不少于5名消防员,其中班(组)长、驾驶员各1名;

通信员由应急管理值班人员担任。(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5、管理体制。

按照“政府组建、应急管理、消防指导”的原则,由政府统一领导,同时邀请县消防大队加强对镇专(兼)职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督导检查,抓好业务培训、新招聘队员集训及执勤备战秩序建设等工作。

乡镇停车场建设方案篇二十一

料,严禁在墙面和房顶上大量悬挂粘贴可燃易燃装饰物。

2.场所夹层的承重构件、楼板和楼梯必须为不燃材料。

3.在建筑1层搭建的夹层,必须在夹层外墙上设置可供人员应急疏散的窗口;在建筑2层以上搭建的夹层应至少设置2个与场所内其它部位或室外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出口。

(二)“三合一”整治要求。

1.场所与人员住宿场所之间应当使用砖墙、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

2.场所内确须安排值守人员住宿的,值守人员不超过1人,住宿地点应当靠近场所的疏散出口。

3.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人员住宿房间。

(三)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要求。

1.每个场所应配备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或等同效能的水基型灭火器。面积超过75㎡的按照75㎡/每具的标准配备4kg以上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或等同效能的水基型灭火器。

2.餐饮场所应在炉灶附近配备1块灭火毯。

3.按规定应设置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的场所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保持设施完好有效。

(四)用火安全整治要求。

1.设有厨房或使用明火房间的,厨房和使用明火房间的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

2.餐饮等需要烹饪加工的场所,不得超量储存液化石油气、生物柴油、酒精等燃料。

(五)用电安全要求。

1.严禁在配电盘下堆放可燃物品。

2.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按使用说明违章使用电器。

3.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插线板、电热器等电器产品。

4.严禁电动车在场所内充电。

(六)人员消防安全能力要求。

1.场所应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培训。

2.新聘用上岗人员应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经营者和员工掌握消防安全“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3.餐饮场所的经营者和员工应当掌握油锅着火和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泄漏的正确处置方法。

各地对场所夹层、“三合一”等隐患问题的整治,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整治标准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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