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有效性需要满足合同的主体具备相应的法律行为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要求。对于一些特殊性质的合同,应当特别关注法律法规的要求。商务合同范文中的合作模式和合作方式,可以供您借鉴和参考。
存款合同内容篇一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乙方:银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存款协议。
第一条特别承诺。
1、甲方以协议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项,并不包括邮政企业的自有资金,均为甲方吸收的客户存款和中间业务资金。除为了邮政储蓄资金的周转使用对外作担保外,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的担保。
2、甲方以协议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项,不得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欠乙方的债务)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乙方也不得接受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甲方的协议存款所提供的担保。
3、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若与甲方或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发生任何纠纷,乙方及分支机构不得采取任何侵害甲方协议存款利益的措施。
4、乙方是经批准合法存贷款的金融机构,乙方对甲方按合同存入的款项要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承诺应向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总行)报送年度和季度会计报表后的三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该年度季度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6、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协议存款资金不会用于与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相违背的项目。
7、乙方承诺在本主合同项下的协议存款存期到期之前,保证合同(编号:)乙方或出具保函(编号:)的银行发生分立、合并、停业等足以影响甲方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到达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新的由甲方认可的担保方式,如不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方式时,甲方有权要求本合同乙方、保证合同(编号:)乙方或出具保函(编号:)的银行提前连带承担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的责任。
8、甲方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有权签订本合同。乙方对此已完全知晓。
第二条协议存款金额及存期。
1、甲方共分____次合计存入乙方人民币____亿元。
2、协议存款的期限均为____年____天。
3、协议存款起讫日期详见本合同项下乙方出具的“单位定期存款产权证实书”(该证实书即协议存款凭证)。
第三条划款时间及方式。
甲方共分次向乙方划款。期限如下:
第一次划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次划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次划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述划款期限为具体的划款时间及账户等信息,以乙方的书面划款指令为准。
第四条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甲方的资金每一次划拨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为甲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___份,金额为当次划款资金的金额,存款为___年另___天,从每一次划拨资金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算。本合同项下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上应注明“协议存款”和“按___年___月___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和银行签订的协议存款合同条款执行”字样。
在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将“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向第三方质押、转让,甲方质押的目的仅限于邮政储蓄资金的周转使用。甲方转让“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的,在签订转让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将受让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协议存款利率。
(一)协议存款利率确定为___%(浮动利率)。随基准利率变化而浮动(基准利率为协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
在双方确定协议存款利率后,该协议存款到期前,如遇人民银行向上调整基准利率,按以下公式确定利率。
协议存款利率=调整前的协议存款利率+基准利率调整幅度。
基准利率调整幅度=调整后的基准利率—调整前的基准利率。
存款利息自利率调整之后分段计算。
若人民银行向下调整基准利率,协议存款利率不调整。
乙方有义务在人民银行调整利率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如在协议存款合同期限内中国人民银行放开并不再制定人民币存款利率,甲、乙双方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获益的原则,重新协商协议存款利率调整方式。如协商不成,双方按放开人民币存款利率的前一日利率执行。
(三)协议存款到期未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四)协议存款不计付复利。
(五)如在协议存款合同履行期限内,监管部门颁布的规章、规定、政策、制度等导致甲方根据本合同签订时执行的利率获得的收益实际减少时,甲乙双方均同意首先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单方提前终止履行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协议存款期限内,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法定准备金的缴存办法,即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所对应资金的法定准备金甲方缴纳,乙方不再对吸收的邮政储蓄协议存款缴纳法定准备金,则自政策调整之日起,按照协议存款双方“成本与收益不变”的原则,将原协议存款的利率水平进行相应调整,付息方式和浮动方式不变。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利率=(调整前利率—甲方准备金利率*甲方法定存款准备金利)/(1—甲方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第六条利息的支付。
(一)自甲方存款资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开始计息,如甲方依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分次划款,则依据甲方存款资金分期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的时间开始计算签约存款利息。
(二)协议存款的日利率计算公式为:
日利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利率/360。
具体的利率计算方式见本合同附件2,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利息:
乙方按季向甲方支付利息,付息计算至存款中每季度末月的20日,21日入账,遇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到期支取本金时利随本走。若本金归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节假日或休息日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转账方式划入甲方在人民银行的账户。
(四)甲方开户银知。
户名: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账号:
第七条本金的归还。
在合同约定的存款日期日前十日,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本合同复印件,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和相关授权文件。乙方应本着审慎和内部制约的原则,对相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向甲方发出正式的书面通知,明确告知甲方提到的合同、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和授权文件等明细内容,并承诺在合同到期日要归还本金。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须将本金转到甲方在人民银行收取利息的账户。
第八条提前支取及利息。
1、除非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六款、第一条第七款、第五条第五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等影响甲方资金安全的情况或者甲方发生流动性风险等情况,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偿还。
2、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六款、第一条第七款、第五条第五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等影响甲方利益的情况或者甲方发生流动性风险等情况,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协议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偿付甲方。如果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六款、第一条第七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等影响甲方利益的情况而提前支取的,则应同时依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协议存款地点及账户。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该存款存放在___市、存款账户等具体信息以乙方的划款指令为准。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及挂失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果需变更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甲方的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遗失时,必须持单位公函,向乙方申请挂失。乙方受理后,按有关规定应在七个工作日后重新办理新的存款手续,挂失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确需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拖欠偿还到期利息超过五日的;。
(3)乙方未按约定接受甲方资金超过十日;。
(4)甲方未能按约定向乙方提供资金超过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起,本合同解除,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条款。
1、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视为违规,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保证按约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应按延期支付的实际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额,以及利率万分之二点一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按第十一条的约定解除合同。
3、乙方若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拒受甲方资金,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拒收金额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
4、甲方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向乙方提供资金,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均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发出划款指令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划款指令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保密责任。
1、除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双方有约定的情况外,双方对协议存款的利率、数量均负有保密义务。
2、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关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等)披露本合同相关内容,不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由于出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遇有前述情况的一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证明文件应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双方应依据不可抗力情况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通讯联络方式。
甲方与乙方之间有关本合同的任何通知应通过专人送达或传真或邮寄的方式。专人送达自另一方签收之时视为送达,传真自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邮寄自投邮后五日即视为送达。双方的通讯及联络方式如下:
甲方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一方通讯及联络地址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本合同各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解决时,甲乙双方均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协议存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存款合同内容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存款协议:
一.特别承诺:
1.甲方以协议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项,不包括邮政企业的自有资金,均为吸收的客户存款和中间业务资金。除了邮政储蓄资金的周转使用外,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
2.协议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项,不得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欠乙方的债务,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乙方也不得接受邮政企业以甲方的协议存款所做出的担保。
3.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若与甲方或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发生任何纠纷,乙方及分支机构不得采取任何损害甲方协议存款利益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扣划,延迟支付利息和本金等行为。
二.协议存款金额及存期:
甲方一次性存入乙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存期为________年____月。
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的____月内,在双方约定的间内,分次,每次存入乙方人民币万元,存期均为________年____月。起讫日期祥见本合同项下的单位元定期存款凭证,自甲方资金到帐之日起开始计息。
甲方在资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开立协议存款凭证。
三.协议存款凭证:
乙方应为甲方开具定期存款凭证,金额为人民币____亿元,存期为____月,本合同项下的单位元定期存款凭证上须特别注明“协议存款”和“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邮政储汇局和银行签订的协议存款合同条款执行”字样。
1.协议存款利率确定为以下第_____种方式。
(1)固定利率:年利率百分之_____。
(2)浮动利率: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为随叮住基层利率变化而浮动,第二种方式为实行一年浮动一次。
第一种方式:在双方确定协议存款利率后,该协议存款到期前,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按以下公式确定利率:协议存款利率=调整前的协议存款利率+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利率调整幅度,自调整之日起分段计息。
法定一年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调整后的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利率—调整前的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利率。
乙方有义务在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种方式:在双方确定协议存款利率后,无论人民银行是否调整利率,第一个存款年度不进行调整;若有利率调整,第_____存款年度将根据原协议存款利率和最近一次的利率调整确定协议存款利率,按以下公式确定;协议存款利率=调整前的协议存款利率+最近一次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利率调整幅度。最近一次法定一年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调整后的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利率调整前的法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利率。以后存款年度均按上述规定调整协议存款利率。如在协议合同期限内中国人民银行放开幷不再制定人民币存款利率。甲,乙双方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获益的原则,重新协商协议存款利率调整方式。
2.协议存款到期未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司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协议存款不计付复利。
4.提前支取利率。
双方签订本协议存款合同后,如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发生严重的经营情况恶化,偿付能力明显降低等情况,幷影响到甲方的资金安全,甲方发生流动性风险等情况时,甲,乙双方可以就此合同项下存款的提前支取,以及相关的利率计算等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五.利息的支付:
1.支取本金时一次性支付,利随本清;。
2.每年支付一次;。
3.在整个存期中每季度支付一次;。
4.在整个存期中每半年支付一次;。
双方商定利息支付方式,利息支付以转帐方式划入甲方在人民银行的账户。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六.本金的归还:
在合同到期日前,甲方向乙方出具本合同,协议存款凭证和相关授权文件,乙方应本着审慎和内部制约的原则,对相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向甲方发生正式的书面通知,明确告知甲方受到的合同存款凭证和授权文件等明细内容,幷承诺在和到期日将归还本金。本金划入甲方在人民银行收取利息的账户。
甲方需办理合同变更,须办理协议存款的变更手续,双方重新签订《协议存款合同书》,乙方收回原协议存款凭证,幷开立新的存款凭证。
甲方的协议存款凭证遗失或单位印鉴遗失,毁损,必须持单位公函,向乙方申请挂失,乙方受理后,挂失生效。
八.违约处理:
乙方保证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按延期支付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额,按日利息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伟约金,甲方幷有权解除合同。
九.协议存款地点: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该存款存放在乙方指定的分行。
十.保密责任:
除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定,或双方有约定的情况外,双方对协议存款利率,数量均负有保密义务。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幷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十二.争议解决:双方同意本协议下的任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幷加盖公章后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协议存款本息完毕日止。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公章: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款合同内容篇三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
为使客户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并约定如下:
一、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协定存款最低留存额为_________元。
二、单位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账户余额超过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为年息_________%,如协议期间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低于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三、甲方单位协定存款户在协议期未满清户,乙方应按清户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并将原已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的`利息扣回。
四、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协议到期日前15日,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或修改本协议的要求,则本协议期限自动延期。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对外不作任何资信证明。
存款合同内容篇四
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
代理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如下房屋租赁保证金条款。
总面积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同意租赁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自愿向甲方和丙方支付人民币首付款。甲方和丙方各自支持乙方支付定金的_______%。
四.乙方向甲方和丙方支付定金后,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收取的房屋押金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分,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不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甲方将向乙方全额返还租赁意向保证金。
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双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争议。
七.本协议自三方签署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根据诚信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
代理:______代理:______代理: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存款合同内容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银行与保险业务的共同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发(1999)351号和报监发(1999)201号文件精神,甲乙方就开展协议存款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存款金额:甲方在乙方存入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二、存款利率:甲乙双方协议存款年利率为 。该协议存款到期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应的合法机构)调整利率,按一年期或五年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在协议存款利率的基础上进行相同方向和相同幅度的调整,其公式为:长期协议存款利率=调整前的协议存款利率+/—一年期或五年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该一年期或五年期存款利率调整幅度以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应的合法机构)公布为准,自调整之日起分段计息。且该长期协议存款利率不低于 。
三、存款期限:存款期为五年零一天。协议存款起息日、到期日以正式存款凭证为准(存款凭证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五、存款凭证:乙方为甲方开具协议存款证实书 张,每张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六、支取方式:存款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支取。若甲方确需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协议存款从起息日起至支取日的整年部分,按协议存款起息日相应期限定期存款利率档次计息,不足整年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已按长期协议存款利率多支付的利息从甲方本金中扣除。提前支取后的其余部分,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甲方如急需用款,也可以以协议存款凭证作为融资质押物在乙方融资,具体事宜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七、违约责任:甲方提前支取按比例退还费用,乙方保证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按照延期支付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余额,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存款地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分行为该存款的存放地点。户名: ;帐号: ;开户行: 分行。
九、协议的变更和解除: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协议,如需变更和解除协议,应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协议条款依然有效。
十、争议解决: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协议的生效及其他: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定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商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存款合同内容篇六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乙方:银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为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存款协议。
第一条特别承诺。
1、甲方以协议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项,并不包括邮政企业的自有资金,均为甲方吸收的客户存款和中间业务资金。除为了邮政储蓄资金的周转使用对外作担保外,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的担保。
2、甲方以协议存款方式存入乙方的款项,不得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欠乙方的债务)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乙方也不得接受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甲方的协议存款所提供的担保。
3、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若与甲方或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发生任何纠纷,乙方及分支机构不得采取任何侵害甲方协议存款利益的措施。
4、乙方是经批准合法存贷款的金融机构,乙方对甲方按合同存入的款项要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承诺应向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总行)报送年度和季度会计报表后的三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该年度季度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6、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协议存款资金不会用于与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相违背的项目。
7、乙方承诺在本主合同项下的协议存款存期到期之前,保证合同(编号:)乙方或出具保函(编号:)的银行发生分立、合并、停业等足以影响甲方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到达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新的由甲方认可的担保方式,如不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方式时,甲方有权要求本合同乙方、保证合同(编号:)乙方或出具保函(编号:)的银行提前连带承担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的责任。
8、甲方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有权签订本合同。乙方对此已完全知晓。
第二条协议存款金额及存期。
1、甲方共分____次合计存入乙方人民币____亿元。
2、协议存款的期限均为________年____天。
3、协议存款起讫日期详见本合同项下乙方出具的“单位定期存款产权证实书”(该证实书即协议存款凭证)。
第三条划款时间及方式。
甲方共分次向乙方划款。期限如下:
上述划款期限为具体的划款时间及账户等信息,以乙方的书面划款指令为准。
第四条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甲方的资金每一次划拨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为甲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___份,金额为当次划款资金的金额,存款为________年另___天,从每一次划拨资金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算。本合同项下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上应注明“协议存款”和“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和银行签订的协议存款合同条款执行”字样。
在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将“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向第三方质押、转让,甲方质押的目的仅限于邮政储蓄资金的周转使用。甲方转让“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的,在签订转让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将受让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协议存款利率。
(一)协议存款利率确定为___%(浮动利率)。随基准利率变化而浮动(基准利率为协定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
在双方确定协议存款利率后,该协议存款到期前,如遇人民银行向上调整基准利率,按以下公式确定利率。
协议存款利率=调整前的协议存款利率+基准利率调整幅度。
基准利率调整幅度=调整后的基准利率—调整前的基准利率。
存款利息自利率调整之后分段计算。
若人民银行向下调整基准利率,协议存款利率不调整。
乙方有义务在人民银行调整利率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如在协议存款合同期限内中国人民银行放开并不再制定人民币存款利率,甲、乙双方将本着长期合作、共同获益的原则,重新协商协议存款利率调整方式。如协商不成,双方按放开人民币存款利率的前一日利率执行。
(三)协议存款到期未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四)协议存款不计付复利。
(五)如在协议存款合同履行期限内,监管部门颁布的规章、规定、政策、制度等导致甲方根据本合同签订时执行的利率获得的收益实际减少时,甲乙双方均同意首先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单方提前终止履行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协议存款期限内,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法定准备金的缴存办法,即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所对应资金的法定准备金甲方缴纳,乙方不再对吸收的邮政储蓄协议存款缴纳法定准备金,则自政策调整之日起,按照协议存款双方“成本与收益不变”的原则,将原协议存款的利率水平进行相应调整,付息方式和浮动方式不变。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利率=(调整前利率—甲方准备金利率x甲方法定存款准备金利)/(1—甲方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第六条利息的支付。
(一)自甲方存款资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开始计息,如甲方依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分次划款,则依据甲方存款资金分期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的时间开始计算签约存款利息。
(二)协议存款的日利率计算公式为:
日利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利率/360。
具体的利率计算方式见本合同附件2,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利息:
乙方按季向甲方支付利息,付息计算至存款中每季度末月的____日,____日入账,遇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到期支取本金时利随本走。若本金归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节假日或休息日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转账方式划入甲方在人民银行的账户。
(四)甲方开户银知。
户名: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账号:
第七条本金的归还。
在合同约定的存款日期日前十日,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本合同复印件,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和相关授权文件。乙方应本着审慎和内部制约的原则,对相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向甲方发出正式的书面通知,明确告知甲方提到的合同、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和授权文件等明细内容,并承诺在合同到期日要归还本金。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须将本金转到甲方在人民银行收取利息的账户。
第八条提前支取及利息。
1、除非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六款、第一条第七款、第五条第五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等影响甲方资金安全的情况或者甲方发生流动性风险等情况,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偿还。
2、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六款、第一条第七款、第五条第五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等影响甲方利益的情况或者甲方发生流动性风险等情况,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协议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偿付甲方。如果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六款、第一条第七款或者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等影响甲方利益的情况而提前支取的,则应同时依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协议存款地点及账户。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该存款存放在___市、存款账户等具体信息以乙方的划款指令为准。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及挂失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果需变更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甲方的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遗失时,必须持单位公函,向乙方申请挂失。乙方受理后,按有关规定应在七个工作日后重新办理新的存款手续,挂失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确需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拖欠偿还到期利息超过五日的;。
(3)乙方未按约定接受甲方资金超过十日;。
(4)甲方未能按约定向乙方提供资金超过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起,本合同解除,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条款。
1、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视为违规,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保证按约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应按延期支付的实际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额,以及利率万分之二点一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按第十一条的约定解除合同。
3、乙方若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拒受甲方资金,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拒收金额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
4、甲方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向乙方提供资金,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均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发出划款指令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划款指令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保密责任。
1、除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双方有约定的情况外,双方对协议存款的利率、数量均负有保密义务。
2、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关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等)披露本合同相关内容,不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由于出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遇有前述情况的一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证明文件应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双方应依据不可抗力情况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通讯联络方式。
甲方与乙方之间有关本合同的任何通知应通过专人送达或传真或邮寄的方式。专人送达自另一方签收之时视为送达,传真自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邮寄自投邮后五日即视为送达。双方的通讯及联络方式如下:
甲方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一方通讯及联络地址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本合同各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解决时,甲乙双方均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协议存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款合同内容篇七
金融机构间约期存款怎样写一份合同,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以下本网提供一份金融机构间约期存款合同书参考。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
负责人,行长。
乙方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主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复[2002]90号文件精神,促进双方经营顺利开展,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约期存款合同:
二、甲方在存款到帐当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项的.金额开具约期存款定单交付乙方。
三、约期款项存入期限为个月,自存单记载日当日开始计息。
四、双方约定存款利率为月利率‰,合同履行期间,在无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该利率不得变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况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帐户。
六、约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时一次性支取,特殊情况经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业往来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约期存款定单为本单位及乙方客户进行质押、提供担保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办理核押等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而发出通知、征得同意、达成补充协议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人民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盖章)。
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存款合同内容篇八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复[]90号文件,促进双方经营顺利开展,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约期存款合同:
二、甲方在存款到帐当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项的金额开具约期存款定单交付乙方。
三、约期款项存入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存单记载日当日开始计息。
四、双方约定存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合同履行期间,在无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该利率不得变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况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
六、约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时一次性支取,特殊情况经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业往来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约期存款定单为本单位及乙方客户进行质押、提供担保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办理核押等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而发出通知、征得同意、达成补充协议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人民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存款合同内容篇九
男女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现双方就工资以及存款事宜作如下约定:
一、工资情况。
1、男方每月取得工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由女方享有。
2、女方每月所取得的工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由自己享有。
二、存款情况。
女方名下的存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由自己享有。
三、其他。
为能力。
2、签订本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4、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5、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存款合同内容篇十
甲方中国xx银行 县支行。
负责人 ,行长。
乙方 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 ,主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复[_________]90号文件精神,促进双方经营顺利开展,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约期存款合同:
二、甲方在存款到帐当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项的金额开具约期存款定单交付乙方。
三、约期款项存入期限为 个月,自存单记载日当日开始计息。
四、双方约定存款利率为月利率 ‰,合同履行期间,在无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该利率不得变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况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帐户。
六、约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时一次性支取,特殊情况经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业往来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约期存款定单为本单位及乙方客户进行质押、提供担保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办理核押等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而发出通知、征得同意、达成补充协议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人民银行备案一份。
存款合同内容篇十一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存单情况。
1.存单种类_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_____________。
3.存单期限_____________。
三、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
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二、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定期存单确认书;。
三、存单签发行出具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应将存单和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二、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三、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六、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七、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存款合同内容篇十二
本文目录。
商业银行个人存款(国债)质押借款合同。
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急需资金,以出质人个人储蓄存款/国债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贷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质押率: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放款日期以贷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如遇银行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借款利率:_______月利率:________%,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在借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______月______日调整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不变。
第五条质押担保。
1.质物。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质人自愿以其处分权的上述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3.质物移交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当质物出现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借款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或处置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5.质押的撤销。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贷款人将质物退还出质人。对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由贷款人、出质人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条借款归还。
1.借款期一年(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偿还,以方式还本付息。
3.提前还款:借款人若要提前还款,须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借款人可以提前还贷,贷款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逾期还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即为贷款逾期。对逾期贷款,贷款人将自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罚息。逾期超过一个月时,出质人授权贷款人无征求借款人和出质人的意见,由贷款人主动将本合同约定的质物按序号由小到大顺序变现,以归还贷款人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出质人负责。
第七条贷款人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供给借款人。
2.妥善保管质物。
3.当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关系解除后,贷款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借款人、出质人。
第八条借款人义务。
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帐户或办理银行卡,并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帐户或银行卡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3.所借款项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4.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第九条出质人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
2.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3.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第十条出质人声明。
1.质物即质押的存款/国债为合法取得,出质人有权独立处置,否则,出质人将对本合同约定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是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质押担保将继续有效。
3.贷款人对质押担保所享有的权益不会因为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质物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质物。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变现、转让质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1.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2.本合同贷款总期限届满,但借款人尚有欠款未还的;。
3.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5.质物价值明显减少且借款人不提供相应担保的;。
6.借款人或出质人不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7.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出质人;如不足以清偿,贷款人对借款人有追索权,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返回目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急需资金,以出质人个人储蓄存款/国债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贷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质押率: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放款日期以贷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如遇银行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借款利率:_______月利率:________%,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在借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______月______日调整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不变。
第五条质押担保。
1.质物。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质人自愿以其处分权的上述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3.质物移交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当质物出现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借款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或处置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5.质押的撤销。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贷款人将质物退还出质人。对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由贷款人、出质人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条借款归还。
1.借款期一年(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偿还,以方式还本付息。
3.提前还款:借款人若要提前还款,须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借款人可以提前还贷,贷款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逾期还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即为贷款逾期。对逾期贷款,贷款人将自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罚息。逾期超过一个月时,出质人授权贷款人无征求借款人和出质人的意见,由贷款人主动将本合同约定的质物按序号由小到大顺序变现,以归还贷款人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出质人负责。
第七条贷款人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供给借款人。
2.妥善保管质物。
3.当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关系解除后,贷款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借款人、出质人。
第八条借款人义务。
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帐户或办理银行卡,并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帐户或银行卡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3.所借款项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4.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第九条出质人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
2.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3.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第十条出质人声明。
1.质物即质押的存款/国债为合法取得,出质人有权独立处置,否则,出质人将对本合同约定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是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质押担保将继续有效。
3.贷款人对质押担保所享有的权益不会因为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质物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质物。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变现、转让质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1.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2.本合同贷款总期限届满,但借款人尚有欠款未还的;
3.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5.质物价值明显减少且借款人不提供相应担保的;
6.借款人或出质人不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7.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出质人;如不足以清偿,贷款人对借款人有追索权,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的变更,须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借款人、出质人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借款人、出质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生效。本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协商或诉讼期间,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或出质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三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盖章、依法设定质押权、质物交付贷款人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全部还清时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出质人对本合同全部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义,并对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指印)。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指印)。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返回目录。
甲方:信用社。
乙方:
根据区委区政府作出的村级财务由乡镇(街道)代管的决定,为了提高乙方在甲方存款收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开设结算存款账户和协定存款账户两个账户,并同时使用。结算存款账户的留存额度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二、协定存款账户的款项收支一律经过结算账户,即每日营业终了,由甲方将结算户存款余额中超过额度的部分自动转入协定存款账户内,转入协议存款户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万元以下的金额不转;当日营业终了,如果结算户的存款余额低于留存额度时,甲方将不足部分从协定存款户自动转入结算户;营业过程中,如果结算户的存款余额不足支付时,甲方主动将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转入结算存款账户内用于支付。
三、利率:结算帐户的利率执行国家活期存款利率政策;协定存款的利率为1.44%,按季支付,合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从利率调整日按新利率分段计息。
四、奖励:如乙方代管工作较好,甲方将给予奖励,具体办法是:按结息日的结息积数乘以结息利率与甲乙双方约定利率1.98%差额支付。
五、乙方提取大额现金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将保证支取。
六、本合同期限一年,自签之日起生效。到期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视为自动延期。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区信用联社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0* 年 *月 *日。
返回目录。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急需资金,以出质人个人储蓄存款/国债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贷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币种及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质押率:___________。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放款日期以贷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如遇银行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_______月利率:________%,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在借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______月______日调整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不变。
1.质物。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质人自愿以其处分权的上述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3.质物移交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当质物出现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借款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或处置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5.质押的撤销。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贷款人将质物退还出质人。对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由贷款人、出质人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1.借款期一年(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偿还,以方式还本付息。
3.提前还款:借款人若要提前还款,须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借款人可以提前还贷,贷款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逾期还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即为贷款逾期。对逾期贷款,贷款人将自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罚息。逾期超过一个月时,出质人授权贷款人无征求借款人和出质人的意见,由贷款人主动将本合同约定的质物按序号由小到大顺序变现,以归还贷款人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出质人负责。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供给借款人。
2.妥善保管质物。
3.当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关系解除后,贷款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借款人、出质人。
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帐户或办理银行卡,并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帐户或银行卡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3.所借款项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4.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1.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
2.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3.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1.质物即质押的存款/国债为合法取得,出质人有权独立处置,否则,出质人将对本合同约定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是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质押担保将继续有效。
3.贷款人对质押担保所享有的权益不会因为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质物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质物。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变现、转让质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1.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2.本合同贷款总期限届满,但借款人尚有欠款未还的;。
3.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5.质物价值明显减少且借款人不提供相应担保的;。
6.借款人或出质人不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7.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出质人;如不足以清偿,贷款人对借款人有追索权,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的变更,须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借款人、出质人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借款人、出质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生效。本合同同时终止。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协商或诉讼期间,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或出质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三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盖章、依法设定质押权、质物交付贷款人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全部还清时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出质人对本合同全部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义,并对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指印)。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指印)。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存款合同内容篇十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主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复[xx]90号文件精神,促进双方经营顺利开展,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约期存款合同:
二、甲方在存款到帐当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项的金额开具约期存款定单交付乙方。
三、约期款项存入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存单记载日当日开始计息。
四、双方约定存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合同履行期间,在无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该利率不得变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况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帐户。
六、约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时一次性支取,特殊情况经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业往来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约期存款定单为本单位及乙方客户进行质押、提供担保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办理核押等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而发出通知、征得同意、达成补充协议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人民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县支行(盖章)
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乙方: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存款合同内容篇十四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
负责人 ,行长。
乙方 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 ,主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复[20xx]90号文件精神,促进双方经营顺利开展,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约期存款合同:
二、甲方在存款到帐当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项的金额开具约期存款定单交付乙方。
三、约期款项存入期限为 个月,自存单记载日当日开始计息。
四、双方约定存款利率为月利率 ‰,合同履行期间,在无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该利率不得变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况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帐户。
六、约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时一次性支取,特殊情况经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业往来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约期存款定单为本单位及乙方客户进行质押、提供担保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办理核押等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而发出通知、征得同意、达成补充协议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人民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盖章)
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存款合同内容篇十五
甲方:。
负责人:行长。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号文件精神,促进双方经营顺利开展,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约期存款合同:
二、甲方在存款到帐当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项的金额开具约期存款定单交付乙方。
三、约期款项存入期限为个月,自存单记载日当日开始计息。
四、双方约定存款利率为月利率‰,合同履行期间,在无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该利率不得变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况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帐户。
六、约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时一次性支取,特殊情况经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业往来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约期存款定单为本单位及乙方客户进行质押、提供担保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办理核押等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而发出通知、征得同意、达成补充协议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人民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存款合同内容篇十六
为使客户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并约定如下:
一、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协定存款最低留存额为_________元。
二、单位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账户余额超过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为年息_________%,如协议期间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低于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三、甲方单位协定存款户在协议期未满清户,乙方应按清户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并将原已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的利息扣回。
四、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协议到期日前15日,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或修改本协议的要求,则本协议期限自动延期。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对外不作任何资信证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存款合同内容篇十七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
负责人 ,行长。
乙方 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 ,主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复[2002]90号文件精神,促进双方经营顺利开展,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约期存款合同:
二、甲方在存款到帐当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项的金额开具约期存款定单交付乙方。
三、约期款项存入期限为 个月,自存单记载日当日开始计息。
四、双方约定存款利率为月利率 ‰,合同履行期间,在无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该利率不得变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况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帐户。
六、约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时一次性支取,特殊情况经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业往来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约期存款定单为本单位及乙方客户进行质押、提供担保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办理核押等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而发出通知、征得同意、达成补充协议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人民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盖章)
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存款合同内容篇十八
其实不是这样的,递交申请的时候人民币存款30万就可以了,因为签证官会考虑家庭的稳定收入,30万或者30万多一点支付孩子读两三年。在两三年的期间,家长如果有稳定的收入,又可以攒下来一部分钱供孩子读第四年或者第五年的书。所以,家庭的现有存款和父母有持续稳定的收入对于签证申请来说是同等重要的。
留学贷款证明是签证官认可的材料,存款证明不仅仅说家里有40万,还必须能够解释存款的历史来源。在交签证之前,这笔存款至少要有六个月以上的银行历史,此外还需要家庭解释这些资金的来源是什么。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很有可能要求父母提供工资存折、工资收入证明信。
存款合同内容篇十九
乙方:
根据区委区政府作出的村级财务由乡镇(街道)代管的决定,为了提高乙方在甲方存款收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开设结算存款账户和协定存款账户两个账户,并同时使用。结算存款账户的留存额度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二、协定存款账户的款项收支一律经过结算账户,即每日营业终了,由甲方将结算户存款余额中超过额度的部分自动转入协定存款账户内,转入协议存款户金额以xxx万元为单位,xxx万元以下的金额不转;当日营业终了,如果结算户的存款余额低于留存额度时,甲方将不足部分从协定存款户自动转入结算户;营业过程中,如果结算户的存款余额不足支付时,甲方主动将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转入结算存款账户内用于支付。
三、利率:结算帐户的利率执行国家活期存款利率政策;协定存款的利率为1.44%,按季支付,合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从利率调整日按新利率分段计息。
四、奖励:如乙方代管工作较好,甲方将给予奖励,具体办法是:按结息日的结息积数乘以结息利率与甲乙双方约定利率1.98%差额支付。
五、乙方提取大额现金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将保证支取。
六、本合同期限一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视为自动延期。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区信用联社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存款合同内容篇二十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金融机构存款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号文件精神,促进双方经营顺利开展,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如下约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存入单笔不低于人民币______万元的约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帐当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项的金额开具约期存款定单交付乙方。
三、约期款项存入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存单记载日当日开始计息。
四、双方约定存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合同履行期间,在无国家法律禁止规定的情况下,该利率不得变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况征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结算帐户。
六、约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时一次支取,特殊情况经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业往来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约期存款定单为本单位及乙方客户进行质押、提供担保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办理核押等相关手续。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而发出通知、征得同意、达成补充协议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后自动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人民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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