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水质管理制度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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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水质管理制度范文(17篇)
时间:2023-11-20 18:34:09     小编:文锋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价值和作用。9.总结要具备积极向上的态度和积极的行动方案下面是一些经典的读书推荐,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阅读的乐趣。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一

一、蒸汽锅炉与热水锅炉都必须有水处理措施。运行锅炉的给水、炉水必须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二、水处理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三、水质化验员,必须每2小时化验一次锅炉给水。

四、原水的硬度、碱度、ph值每月最少测定一次,有条件的单位应做全分析。

五、用离子交换器处理的软水,水质硬度,氯根等每2小时化验一次,在交换剂接近失效时,应增加化验次数。

六、炉水的碱度、ph值、氯根等每2小时化验一次。同时应定期对炉水的溶解固形物和相对碱度进行校验。

七、水处理人员必须根据化验结果,制定并督促司炉人员执行定期排污制度。

八、水处理人员必须根据化验结果调整水处理措施,使其符合水质标准,水处理措施达不到水质标准时,应及时报告锅炉房主管人员,加以解决。

九、水质处理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做好化验记录,不许弄虚作假、抄袭、涂改化验记录。

十、水质化验人员必须爱惜一切化验设备,严禁非操作人员乱动,缺少的化验设备、化学药剂要及时补充。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二

1、蒸汽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蒸汽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锅炉和蒸发量1t/h以下(含1t/h)卧式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和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于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用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三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1576工业锅炉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对锅炉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锅炉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

4、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5、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指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6、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7、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害有毒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8、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9、化验室和水处理向应保持清洁卫生,有放火措施。

10、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四

3、负责实验数据的整理,并对报告结果进行分析评价。

1、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2、熟悉水质全部指标的分析,有分析经验。

3、具备较强的结果评价及报告审核能力,能进行水质异常分析。

4、有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实际检验工作两年以上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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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五

1、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订的.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操作制度,不擅自脱岗,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3、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升温、供暖的操作步骤,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4、锅炉运行必须保持水位正常、压力稳定,根据负荷、油质变化,合理调节燃烧状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供洗浴热水、饮用水工作。

5、定期做好锅炉水位、测量仪表、保护装置、电机设备的检查工作。保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并做好以下工作:。

(1)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回水系统压力、燃油情况等巡检一次。

(2)定期维护、更换电机附件。

(3)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6、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保证设备运转良好,并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7、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

8、司炉人员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立即报告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六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掌握《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熟悉水处理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工作原理,性能及操作程序。

3.根据化验项目的具体要求,备齐化学药品和试剂,并认真检查其成分、浓度、有效期等。

4.备齐化验所需的各种仪器、量具,应标定合格,保证其准确、可靠性。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洗涤,保证清洁无污染。

5.采集水样用的容器应是玻璃或陶瓷器皿。采水样时应先用水样冲洗三次后采集。采集水样的数量应能满足化验和复核的要求。

6.采集原水水样时,应先冲洗管道5―10分钟后再取样。每天化验一次硬度。采集锅炉给水水样时,应在水泵的出口或给水流动部位取样,每班化验一次硬度。

7、采集炉水水样时,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耐热器皿,缓慢开启阀门,人员避开水流。方向。

8、化验的水质应符合标准的规定,达不到要求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在使用具有腐蚀性药品时,严格按药品使用规定执行。

9、离子交换器输出的软水每运行2小时化验一次硬度、ph值和碱度,炉水应每2小时化验一次碱度、ph值和氯根。

10、根据炉水化验结果,由化验人员监督锅炉排污或向队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

11、认真填写水质化验记录。清洗化验用具,整理并妥善保管化验药品及仪器,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2,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热水烫伤、被药品腐蚀受伤。

13,作业过程中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有效。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七

(1)公司防火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堆放或烘烤易燃、易爆物品。

(3)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照章作业。

(4)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等仪表设备,发现有裂痕、空隙或漏水漏气等不良情况时,要立即进行检修。

(5)机房内的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电源、电线、照明设备要与热力设施保持相应距离并采取隔热措施。

(6)司炉人员在清理锅炉、设备时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引起火灾。

(7)司炉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饮酒、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擅离职守。

(8)每日交班前要做好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的位置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挪用消防器材。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火灾报警程序、火灾疏散程序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现火险要及时报警和扑救。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八

1、为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护企业资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包括燃煤蒸汽锅炉、燃油蒸汽锅炉、燃气蒸汽锅炉。

3、使用锅炉的工厂应按照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使用登记办法》逐台办理登记手续和锅炉技术档案,包括安装锅炉的技术文件和施工质量证明资料。

4、必须高度重视锅炉安全工作。各工厂厂长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职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按照规程的要求搞好锅炉的使用管理工作。根据锅炉的结构型式、燃烧方式和使用要求制订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处理办法,并按其严格实行。严禁酒后和上岗饮酒及脱岗。

5、制订和实行锅炉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制度,对具有自动控制系统的锅炉以及锅炉安全的各种仪表,还应建立巡回监视检查和定期进行校验检修的制度。

6、按照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对司炉工人进行管理。没有与锅炉相应类别的合格司炉工人,不得使用锅炉。锅炉水质化验员须经法定机关考核取证方可上岗。

7、锅炉受压元件损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至下一个检修期,应及时组织修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有安全隐患的锅炉投入运行,司炉工有权拒绝操作,并可直接向生产总部设备管理部报告。锅炉受压元件的重大修理,如锅筒、炉胆、封头、管板、下脚圈、集箱的更换、矫形、挖补、主焊缝的补焊等,应具有国家职能部门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方可进行修理。修理前应有图样和施工技术方案。修理的技术要求参照锅炉专业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修理完工后,应将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修理质量检验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存入工厂的锅炉技术档案内。

8、对于提高锅炉运行参数和锅炉受压元件的改造,施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有关技术标准。由于结构和运行参数的改变,水处理措施和安全附件应与新参数相适应。

9、为了确保锅炉的正常运行,须制订司炉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严禁在有压力或炉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止气、水喷出伤人。

10、非锅炉房操作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场所内(含锅炉房、煤场)。外来人员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或陪同方可进入。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九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二、司炉人员必须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司炉证方可上岗,工作中要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和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日报记录、清点用具。

四、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五、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六、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七、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十

根据综治委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一、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订的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二、严格遵守各项操作制度,不擅自脱岗,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三、做好生火点炉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生火、升压、供汽、供水的操作步骤,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四、锅炉运行必须保持水位正常、汽压稳定,根据负荷、煤质变化,合理调节燃烧状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供汽、供水工作。

五、定期做好各测量仪表、各阀门检查工作。保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并做好以下工作:

1、水位表要经常清洗,保持水位清楚,不漏水、漏汽。

2、保持压力表清洁(工作压力用红线标清)定期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定期送监察部门检验。

3、安全阀须定期做好手动或自动排汽试验,保证安全阀灵敏可靠。

4、定期排污,排污时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根据炉火品质,合理控制排污率。

六、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附属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运转良好,尽量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做到低损耗。

七、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一旦锅炉发生重大事故,除立即处理和报告外,应注意保护现场。

八、锅炉工要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并妥善保管好。

九、锅炉要定期检测,形成检测结果,上报相关部门和学校。

十、若有违返规定造成后果的,按有关的规定追究承租人的责任,损失自负。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非锅炉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锅炉房。外来及参观人员必须先同主管科室领导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锅炉房。

二、操作人员在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做与锅炉运行无关的事情。

三、锅炉房的一切安全设施,非操作人员严禁乱拉乱用,对不安全的设施应及时报主管科室处理。

四、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对锅炉运行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主管科室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违章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五、值班司炉换班吃饭,严禁班前、班后饮酒,值班室严禁闲杂人员滞留、闲聊。

六、对违反以上制度者视情节轻重,按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锅炉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为了加强在用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使用固定式承压锅炉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锅炉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电力系统发电用锅炉按水利电力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地的省级电力局办理登记手续,并报省级劳动部门备案。铁路系统内工作压力小于0.1mpa(1kgf/平方厘米)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供热量小于或等于0.70mw(60×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的使用登记由铁路监察部门自行办理。

第三条使用单位申请办理锅炉登记手续时,应填写一份《锅炉登记表》和《锅炉登记卡》,并应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资料:

(2)安装质量检验报告;

(3)锅炉房平面图;

(4)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5)锅炉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锅炉结构示意图及需核算强度的受压部件图;

(2)锅炉受压元件强度及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资料;

(3)锅炉检验报告。额定蒸气压力小于0.1mpa(1kgf/平方厘米)的蒸汽锅炉和额定供热量小于0.06mw(5×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在登记时,只需交验制造厂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第四条登记机关对送审资料审查合格后即应给使用单位签发《锅炉使用登记证》,并在《锅炉登记表》上盖章后连同全部送审资料退使用单位保管。《锅炉登记卡》留登记机关存查。

第五条锅炉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使用单位须携带《锅炉登记表》和修理或改造部分的图纸及施工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或变更手续。

第六条锅炉拆迁过户时,原使用单位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的全部安全技术资料应随锅炉转至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应重新办理锅炉登记手续。

第七条锅炉报废时,使用单位向原登记机关交回《锅炉使用登记证》,办理注销手续。因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而报废的锅炉,严禁再作承压锅炉使用。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收回《锅炉使用登记证》:

1.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未经许可逾期不检者;

2.有危及安全的严重隐患在限期内不修复者;

3.管理混乱,违章操作,屡教不改者。

4.经检验确认,必须报废的锅炉。

第九条没有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准投入使用。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查封或经济处罚。

第十条《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登记表》和《锅炉登记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办法附录统一印制。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十三

1、水中含有的各种杂质会危及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因此需要对水进行处理,提高水的品质,减轻或消除锅炉结水垢和金属被腐蚀的现象,使水成为比较适合或完全适合锅炉使用的水。

2、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严格执行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结合本单位炉型、运行参数,定出每台锅炉的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4、水处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准时、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6、在保证锅炉防垢、防腐、蒸汽合格的前提下,不断降低各项消耗指标(如盐耗、水耗等),认真做好停用锅炉的防腐保养工作。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十四

1.锅炉工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锅炉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到你不来我不走。

3.接班后,要仔细检查锅炉的各个零部件是否齐全、牢固,水位计、气压表是否正常,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打气时要注意锅炉内的水量,不能因缺水造成事故,否则,由本人负责全部责任。

5.锅炉工班中要仔细检查锅炉运行中的具体情况,对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及各阀门应保持正常。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电机是否有卡碰等异常声音,发现问题及时给维修工报告,确保锅炉安全运转。

6.交接班时,必须将本班锅炉运行情况及发生的问题认真地填写记录。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

8.随时掌握特殊情况处理,尤其按照措施对返料中止处理,厂用电中断处理、汽水共腾处理、锅炉满水处理、锅炉缺水处理、锅炉结焦和灭火处理等。

9.搞好自主保安,良好的安全个人行为,搞好互助保安,一旦发生险情,有责任相互帮忙,按照事故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进行撤退和抢险,在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抢救受灾员工,并及时间向矿调度室室报告情况。

10.熟悉设备完好标准,并参加设备的检修和验收,不符合质量标准,有权杜绝使用。

11.注意煤种和煤质搭配,作好消烟、除尘,达到环保要求。

12.锅炉和辅机的润滑部位要定期添加润滑剂。

13.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个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十五

一、司炉工及其他人员由办公室负责招聘,实行班长负责制。班长负责司炉人员的管理、锅炉操作等项目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司炉工应持国家劳动部门签发的司炉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司炉。

二、司炉工操作中要坚守岗位,服从班长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职责,积极探讨操作技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三、加强司炉工业务培训学习,熟悉锅炉运行系统及运行参数,安全经济操作运行,节约用气、用电、用水,杜绝浪费。

四、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故障立即修理,严格监视锅炉水位、压力,值班人员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水系统等设备巡检一次,做好记录。

五、司炉工应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六、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

七、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班长负责督促司炉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九、对因违规操作、操作不当或不执行规章制度等出现的责任事故,值班司炉人员负完全责任。

一、服从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带领职工积极工作、加强学习,提高思想和工作水平,树立为公司全体员工服务的自觉性。

二、保障公司区域供气正常运转,严格按照锅炉操作程序操作,坚守岗位,督促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探讨锅炉操作技术。

四、负责督促定期维修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五、定期巡回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发现故障立即修理,并及时上报。

六、加强核算,精打细算,节约能源,杜绝浪费。

七、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锅炉运转、性能记录,确保锅炉正常运转。

一、服从公司办公室领导,服从班长管理。

二、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安全生产,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按规定时间,保证供气、洗浴热水及职工饮用开水的供给。

四、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降低气、电、水的消耗。

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保持锅炉房内外场地清洁。

七、定期维修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一、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交班。

1、锅炉燃烧稳定,压力、水位都在正常范围内。

2、各设备安全附件、仪表等运作灵敏可靠。

3、各辅机及附属设备运转正常。

4、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5、各项记录认真填写清楚。

二、交班人员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问题和注意事项。

三、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认真查阅运行记录,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四、交接双方应共同巡视一次,检查锅炉运行情况,确保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五、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

六、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以免发生事故。

七、接班人员未按时上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班长,但不得擅自离岗。

八、双方交接完毕,应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名。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十六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工作人员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及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及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l、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每天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4、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优美。

5、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指在不停炉的情况下进行正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洁及时更换。

(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维修的及时维修及更换。

(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及保护装置。

(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篇十七

一、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接班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

二、锅炉司机交接班时必须严格执行在工作岗位面对面交接班制度,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交班人在交班前,必须把设备和操作现场清扫干净,做到环境干净、整洁。

四、交班人在交班前,要把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告知接班人,当班发生的问题应尽可能在当班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协助接班人员或维修工进行解决,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五、交班人在交班前,要对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要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六、接班人在接班前,要对接班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后没有发现问题时,在“交接班”本上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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