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够明确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维护交易的公正性和稳定性。合同应包括明确的价款或报酬、交付方式、质量标准等商定事项。合同的具体格式和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木耳购销合同篇一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标的。
1、乙方向甲方订购甲方生产的_____学生(制服、运动)装产品。
(3)规格、标准及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订购数量_______套(冬装、夏装),订购单价_______套,总计货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验收方式、交货时间及地点。
3、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如果发现货物的型号、布料、颜色、款式、质量不符合约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收货后_____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所交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4、甲方向乙方交货日期为_________,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
三、货款结算方式。
5、货款结算款时间:乙方收到甲方货物经查验无误,应于____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甲方。
6、货款结算方式:乙方转账支付或电汇支付,勿以现金支付。甲方也不得委派人员擅自向乙方收取现金。
四、面料价格标准。
7、给学校的返利_________元/套。
8、提供给学校的售后服务有:(1)如有尺寸偏大或偏小在货到后____日内可以调换;(2)如有质量问题在货到后___日内可以换。
9、贫困学生赞助_______套。
六、合同修改、终止及其他。
10、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的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1、如对本合同执行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1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同具法律效力。
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月___日。
木耳购销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
买方: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卖方: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客房布草类。
二、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详见布草订购清单(共页项)。
三、运输方式:卖方代办汽车或铁路运输,保险和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如买方要求空运或者其他特殊运输方式的,其费用由买方承担。
四、包装方法:纸箱、胶袋。
五、验收方法:
1、包装完整,按卖方提供的规格书或经买方确认的样板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卖方应在一个月内负责退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卖方应以合同实际数量进行生产送货,交货数量与合同数量允许有以下的误差,最终以实际到货数量及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3、卖方布草(纺织品)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及商业惯例,定制漂白、染色产品依据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偏差,在标准的允许范围内会有一定的缸差、色差,则产品其实际交货颜色和色卡或样板允许有少许偏差。
4、根据星级酒店用纺织品国家标准,产品规格允许有以下的偏差,毛巾类产品公定质量允许有3.5%的偏差(10条称重),水洗尺寸变化率允许有+3%~-5%的偏差。
5、货到。
六、产品质量标准:卖方生产的所有布类、毛巾类产品,符合各相关国家标准。羽绒产品符合欧洲标准(en12934)。
七、交货及仓储:
1、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并且样品经过买方确认后天内分批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即。
2、如因买方工程延期、仓储等各种原因,使得买方需要卖方推迟送货的,买方应在合同约定供货期满前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可代为存储一个月,此一个月仓储费用由卖方承担;超过一个月的,超出时间段内的仓储费按每日30元/m3由买方承担。但买方延期收货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否则卖方有权加倍增收仓储费。有鉴于布草产品的特性不耐久存,如经沟通后买方仍要求继续推迟送货的,卖方有权先自行处理相应货物,待买方提前通知送货时再另外生产,且此时不属卖方违约。
3、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从买方书面通知卖方推迟送货、且卖方代买方入库储藏之日起算。
八、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买方须付合同总金额的给卖方做预付款。
2、货到天内,买方需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余款作为质保金,于货到60天内无质量问题(非正常洗涤和人为因素除外),买方一次性付清。
3、为使买方得到合理保障,本合同所有货款由买方直接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卖方指定的账号。
九、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rmb:元)。
十、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条款。
1、卖方承诺尽最大的努力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所有货物送至买方指定地点,但若有不可抗拒力,以致影响进度,卖方将把实际情况及时告知买方,并与买方协商需要顺延的时间。
2、如果买方没有在合同指定的日期内将货款汇入卖方账户,卖方有权推迟送货并无须交纳违约金。
3、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追究违约方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买卖双方之任何一方在尽其职责的情况下,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其余两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之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公共暴动、洪水火灾、罢工、停工或其它劳资纠纷或其它相似的情况。
十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以书面方式签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未征得对方认可,买卖双方不得单独更改合同内容。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买方执份,卖方执份。
买方:(盖章)。
买方授权代理人:(签字)。
卖方:(盖章)。
卖方授权代理人:(签字)。
木耳购销合同篇三
甲方(需方):
需方所在地乙方(供方):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文件精神,为保证餐饮消费中食品安全,保证餐饮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对学校购进的面粉等原料,有一个追根朔源的地方,现制定食品采购供货合同: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定时、不定量向供方采购面粉等生活用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单价说明:
(一)、该单价为交货价格,包含供方的成本、运费、税费等所有价格构成部分;。
(二)、该单价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变动;。
二、质量要求:
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确认的需方标准,需方标准没有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上述标准都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及需方实际使用之目的。
三、验收:
(一)、货到后,需方依所示验收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需方有权依具体状况作扣罚接收、罚款或退货处理。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复检,复检发现不合格、品质不一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况,可以直接退回该批货物,造成其他损失供方应赔偿损失。
(二)、若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需方质量要求,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损失。
四、合同解除:
合同期内供方必须保证及时、充足的供应需方货物,如供方连续两次无法正常供应货物,除非有正当理由,需方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违约责任:
如因供方质量问题造成食源性疾患或重大食品卫生事件的,供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需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由于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采购方负责。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至年月日。如此期限内合同执行完毕,可续签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
七、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木耳购销合同篇四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木方模板供应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不含税)。
二、交货地点、运输费用。
乙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三、供货质量、时间及收货。
1、供货质量:乙方必须确保销售的木方、竹跳为全新原材料加工制作的成品,木方的质量、规格型号均按照乙方送甲方封存的样板标准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送到工地的产品进行初检,未达到标准的材料退回。如因乙方供应的竹跳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其相关则责任和经济。
2、供货时间:甲方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将每次材料需求的数量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保证在接到通知后五天内将产品送到甲方工地。
3、甲方指定(身份证号码)为收货人,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的单证为甲乙双方结算和付款的唯一凭证。除非甲方对指定收货人有书面变更通知,否则,非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或者签收提货单证(指乙方的发货单等交货凭证)的,乙方应予以拒绝,甲方亦有权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方式。
竹跳由乙方全部垫资,甲方在21天内付清全部款项;木方费用视甲方资金实际情况采取一部分付现金,一部分欠款,欠款部分视为乙方垫资,其利息为40元/m3/月。
五、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按欠款金额的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采购货物,由此造成的价差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销售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约定: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可以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木耳购销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木地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地板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1.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武冈市东升路甲方工地。
3.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地板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运输方式及费用: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交货时间与数量: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如乙方产品经上海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1.预付款:合同签订时乙方预付10%的订金。
2.乙方以转帐方式支付货款。
甲方临时帐户:户名:
3.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1.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木耳购销合同篇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乙方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株,金额为人民币。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
桃:
梨:
苹果:
樱桃:
蓝莓:
葡萄: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
四、付款方式: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双方责任:
1、乙方所供苗木必须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________年月日。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木耳购销合同篇七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满足经营需求向乙方采购以下产品: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木耳榨菜,由甲方提供干木耳、包装袋、纸箱致甲方(均印上委托方、受委托方)。
2.乙方应付干木耳款(每斤*元)给乙方,可从甲方货款中抵扣。
3.木耳泡水后与榨菜配比约为4比6,并按相关标准生产合格产品木耳榨菜。
5.每批订单需提前安排,生产完成按实际数量结清,交货完毕。
二、本次万袋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立即向乙方支付采购定金50%。,确认乙方生产完成后,按实际产量甲方再付款50%,乙方收到款后立即发货,并在7个工作日内开取发票并寄至甲方。收到原料后5天内交货。
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每批产品进行抽检,对于感官抽检7天内不提出异议的(节假日来货除外),乙方视为该产品为合格产品;甲方以产品包装标识的标准其中的感官检验标准为检验依据,抽检结果如有异议,送第三方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为准,产品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产品不合格,乙方承担检测费用,由此产生的费用(如物流费、包装费等)亦由乙方负责。
四、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提供本单位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有效的厂检报告,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则退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收款帐号: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木耳购销合同篇八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中沙和细沙,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价格经双方商定为中沙每立方元,细沙每立方元。(注:包括运费)。
2、按甲方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乙方购进所需沙、甲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所需沙,经乙方确认后,乙方保证在24小时内将甲方所需沙送达指定工作地点。
3、货到工地甲乙双方应当面点清数量,并保证每次每批达到按甲方要求的质量、重量、尺寸大小及强度并达到国家规范,且由甲方负责人签收送货单,以经甲方确认签收的送货单据作为甲乙双方的结账凭据。如不是按甲方要求所送沙,一律不签单。
1、乙方无条件承诺给甲方垫资工程全部所需沙到工程竣工验收才可以结算沙款,并保证供应甲方所需沙充足,如有违约愿承担一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效果,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有权不给予结算。
2.、方承诺并保证,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及时给予乙方对帐结款并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结清全部货款,如若甲方没能力支付,甲方愿意按所欠乙方货款金额割同等金额楼房方式支付乙方货款作为偿还,甲方不得有异议(楼房抵换价格按当时市场行情价同等条件折算)。
1、乙方必需保证所供沙为合格砌筑沙和抹灰沙,沙必需以甲方名义送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由乙方承担其费用,并提供甲方验收所需厂家资质及所有资料。
2、双方签定合同后,甲方工地所需的沙必须向乙方订购,如发现甲方向其它供应商购货(注:在乙方供货不足的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责任)乙方可控告甲方违约,但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应灰沙保质保量情况下不得高于市面价格,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给予结帐。
1、甲方有权退换货。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间日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了的,甲乙双方可在签约地管辖区内人民法院起诉,调解。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供方(乙方):__________。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木耳购销合同篇九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合同签定日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制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订货范围:
货号及货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板面高度。
备注。
平方。
总计人民币:
二、交货时间、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付款,应按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罚率对甲方进行罚款)。
四、保修及其他注意事项:
1、乙方提供的产品在非人为因素下,壹年内免费保修,但由于施工人员或使用人员人为造成的损坏,乙方有义务提供服务,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或责任人承担。
2、乙方提供《防静电地板工程交叉施工方案》及《防静电地板日常使用操作技术规范》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甲方应按相关条款执行,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或责任人承担。
五、其他约定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合同,如甲方不按合同的付款方式把款项支付给乙方,乙方有权利在不退回甲方的进度款的情况下,把全部地板托运回工厂。
甲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传真: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
税号:
乙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传真: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
帐号:
木耳购销合同篇十
供方:需方:
地址:地址:
邮编:467300电话:邮编:467312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法定代表人:职务: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2、合同金额包括了设备本身、运输、安装调试费用支出。
3、合同金额不包含税金。
4、设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收到定金之日(以汇款实际到账为凭)起,1周内交贷。
2、交货地点:鲁山县晟兴工贸有限公司。
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输费和保险费均由供方负担。
4、设备卸运:设备到位后由需方负责卸运。
1、如设备本身内,外有明显破损,配件欠缺或破损,机器无合格证或技术资料不全,需方可不予签收,需方就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供方。
2、在需方场地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时,需方应配合供方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如免费提供调机材料。
3、设备到达需方厂内且需方提出安装要求后,供方要在3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设备正常使用且符合验收标准后,需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
4、验收后,机器若发生人为损坏导致不能正常工作,发生的维修费用或换机费用由需方负担。
设备免费保修期限为自签字验收后一年。如期间发生设备本身质量问题,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响应,处理方式包括不限于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提供处理指引,通过邮递提供更换部品,但需方拥有要求供方到现场处理的权利。
供方向需方提供免费操作技术培训、常见故障处理。
1、合同生效后支付供方人民币伍万元作为定金。
2、设备到位且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余额。
3、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或电汇、
1、如需方延迟支付应付款项,每延迟一日按迟付金额的0.5%支付滞纳金。
2、如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条件交货,或延迟安装调试,每延迟一日按合同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3、若供方延迟交货或延迟安装调试时间满二十日,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终止合同,供方除退还需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外,应返还定金,并赔偿可能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应向当地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日期:
木耳购销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为发展高优农业,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乙方为甲方落实种植青贮玉米,甲方进行收购。本着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青贮玉米收购合同条款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为甲方安排青贮玉米种植户,具体种植面积以乙方同农户签订合同为准(乙方同农户签订的《青贮玉米种植收购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收获方式及收获时间:甲方务必在8月25日至10月10日间全部收割完成,因未能收割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收获机械有甲方提供并进行免费收获。
标准:干物质32%以上价格:0.17元/斤。
四、付款方式:甲方收购时每车过磅后即可给予付款,因无法付款造成的一切损失有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甲方保证按合同的标准要求全部收购,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信用,任何一方不得有借口违约合同,甲方违约不进行收购,按照普通玉米每亩1000斤玉米产量与实际产量的差额进行补偿。
六、因天气原因机械无法进地收获,甲方不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起诉方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木耳购销合同篇十二
甲方:宿迁三顺轻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钢板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四、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现款提货方式,甲方支付相应货款后,乙方交付相应货物。
五、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公司地址:公司地址: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木耳购销合同篇十三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种和规格: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1.产品数量:由甲乙双方临时协商确定..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现场称重。
第三条产品的交付单位和到达地点:。
1.产品交付单位:。
2.到达地点:乙方营业地。
乙方要求变更目的地或收货人的,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5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制供货计划;产品的运输、装卸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双方应做好记录并签字,明确双方的责任。
第四条产品交付(交付)期限:。
第五条产品价格结算和货款支付:。
1.产品价格:。
2.产品付款结算:产品付款根据现场称重和单价计算后实时结算。
第六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到达时;
2.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1.乙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应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要求。
2.如因使用、储存和维护不当导致产品质量下降,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八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交付的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同意使用的`,按质量评估价格;如果乙方不能使用,甲方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负责更换,并承担更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2.如果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要求而不得不重新包装产品,甲方应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费用。乙方不要求重新包装并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低于合格包装的不合格包装价值。如果货物因包装不符合要求而损坏或丢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3.逾期交货的,甲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如果甲方提前交货,乙方收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如甲方逾期交货,甲方应在交货前与乙方协商,如乙方仍需,甲方应按数量补足,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如乙方不再需要,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送达。
第九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只销售甲方供应的蔬菜,不得使用其他供应商的蔬菜假冒甲方的蔬菜,否则视为违约。
2.逾期付款的,乙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违反合同拒绝收货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4.如乙方错误通知目的地或收货人,或向甲方提出错误异议,乙方应承担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将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告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11条其他。
按照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仓储维护费及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按照银行规定的结算方式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货或支付货款。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地址: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木耳购销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形象店购销合同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令的规定,就成立美安形象店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基于诚信互惠的原则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授权、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县)境内成立美安______店,并独家垄断经销"延臻青"胎盘素系列产品。
(二)乙方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其法人须具有相应学历,诚信经营,热爱美安事业,具有一定从业经验,且应维护美安的良好企业形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三)乙方向甲方首批进货______万元以上的产品,享受______折进货权,配送______盒产品和______元的宣传资料。
(四)乙方必须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市场管理经验,具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相关经营手续,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的ci策划进行店面装修,并拥有业务员活动和培训场地,经甲方审核、批准后,颁发《经营许可证》。
(五)乙方在本区域内招商,可获得其进货额10%的招商补贴。乙方为所辖区域_______配货,可提取其进货额10%的配货补贴(医务中心和省、市、县三级代理形象店首次进货除外)。
(六)乙方必须贯彻执行甲方颁布的业务员招聘制度,并建立业务员聘用及销售档案;业务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持证上岗。
(七)甲方收取乙方收入的10%,作为乙方使用甲方市场运营管理系统的服务费用。
(八)乙方所进产品在一周之内,可无条件申请退货;办理换货时,如产品外包装损坏,甲方将扣除20%的货款。
(九)乙方有在当地树立和维护甲方良好企业形象的责任与义务,有在当地建立好与各级主管机关、行政监督机关、领导机关良好关系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在当地必须遵守各级主管机关、行政监督机关的政令法规,如出现在当地被工商、质检等处罚及各种新闻媒体曝光等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的.法律与经济方面的责任。
(十)乙方每月度应完成______万元产品的销售定额,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者将取消其形象店经营资格。
第二条:订货、付款和发货。
(一)乙方每次订货须将订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并向甲方提交订货信息,经甲方确认后,根据订货数量和种类在五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发货。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二)甲方发货方式为采用货运发货,乙方自提,甲方负责全部运费。乙方如申请快递发货,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自付。
(三)乙方如发现货物数量短缺,应由物流部门出示相关证明,然后及时与甲方物流部联系,经过核实后进行妥善处理。
第三条:违约条款。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不得低价位冲击市场和违反区域销售政策。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价格与区域政策,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授权,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根据市场变化需变动价格时,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二)甲、乙双方任一方若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者,另一方可以书面催告限期改正,若经催告仍不改正则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依法索求损害赔偿。若双方在合同执行中产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而诉讼,则由甲方注册所在地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条:合同之终止与变更。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增删。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若续订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新的经销合同。双方中有一方破产、清算、解散或被银行列为拒绝往来户者,另一方可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涂改或转让。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甲方因战争、叛乱、民间xxx、攻击、停工、劳资纠纷、火灾、盗窃、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因征收或政府等组织所发表之类似命令,而造成经济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导致部分履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以违约论处。
第六条:双方之关系。
甲、乙双方充分认识双方之间并非代理人或代表人之关系,且无权代表他方以任何方式或目的签署任何契约,双方之间亦不构成合伙或者合资。
第七条: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订补充合约,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壹年。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耳购销合同篇十五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及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水泥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品种、数量、价格。
二、计量方法原则上以甲方清点数据(净重值)作为结算依据,
三、交货事项。
1、购货时间:xx年7月29日到xx年7月30日止。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龙川火车站旁)。
3、乙方货车到达时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按指定地点卸料,未经甲方验收,司机擅自卸料(卸错地方)的,其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及费用,一概与甲方无关。
五、发货通知及数量确认。
1、甲方每次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发货:
2、乙方提供《送货单》给甲方签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七,价格随行就市,遇有价格波动时,双方协商而定。协商不成,本合同自动终止。
八、若有未详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提请惠州市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于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木耳购销合同篇十六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二、供货时间及数量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需方在供方仓库内自提。
四、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总重量千分之三计算。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需方要求,包装物由需方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货异议期限:按实际生产尺寸,规格验收,异议期限供货后10天内。
八、合同内单价包括运输费。
九、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此批建材系按需方要求生产,已经需方认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耳购销合同篇十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库房。
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按第二条标准验收。
产品验收合格后,凭增值税发票,通过银行承办。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内江仲裁委员会仲裁。
木耳购销合同篇十八
甲方(购货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三、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五、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期限: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共计天。
六、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七、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年月日。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八、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年月日。
木耳购销合同篇十九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果品数量合计(小写:)。
第二条、果品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货方式:根据每次的实际需要来支付货品。
第四条、运费承担:运输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期限:一星期内分三批交货。
第六条、结算方式:货款在每批水果交货后60日内通过汇款支付。
甲方帐号:。
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交货量不足,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总价值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逾期10天,应向乙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20%的违约金。
(3)甲方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当返工,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负。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收货,否则,应向甲方偿付少收部分总价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压级压价收购,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向甲方偿付压价部分总价值10%的违约金。
(3)乙方在甲方交货后,应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未付款部分总价值10%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乙双方由于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互相协商修订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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