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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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通用21篇)
时间:2023-11-21 00:13:09     小编:ZS文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提出一些方案来解决各种问题。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合理分配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和优势。在制定方案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和案例,了解其他企业或组织是如何成功制定和实施方案的。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一

为应对20__年清明节祭扫高峰,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活动管理,倡导殡葬改革新风尚,实现平安、和谐、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建立平安清明的工作机制。

县直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在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主动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和引导好群众开展祭扫活动。

民政部门作为殡葬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殡葬服务场所各项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消除祭扫场所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积极疏导交通和人流,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并在祭扫期间,作为省市观察点,按时报告情况。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特别是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服务。清明节期间,县革命烈士纪念馆要为社会各界瞻仰先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安排值班人员,制定工作应急预案,确保瞻仰活动井然有序。

公安机关要针对20__年清明节祭扫活动制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派出足够的警力,切实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严防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对因群众祭扫活动引发的各类案件要及时处理;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要及早组织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切实维护好祭扫场所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清明节的客流特点,切实加强客运管理,及时调整班次密度。各客运站要加强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力度,加强对公路、运输情况的监控。

林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近期各地森林火险情况,及时森林火险等级预报,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专业力量对重点地区开展巡查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商部门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城管部门要强化占道经营管理,加大在城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三、宣传引导,形成文明清明的舆论氛围。

清明节是社会各界集中关注殡葬行业的重点时期,也是开展清明文化和殡葬改革宣传的有利时机。各级宣传、民政部门要主动组织开展一些主题宣传活动,及时准确向群众提供错峰祭扫等信息,积极倡导文明现代的祭扫方式,宣传传统民俗文化,宣传殡葬事业的发展成果,宣传殡葬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一要宣传健康文明的清明文化,倡导文明祭扫。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既能满足群众精神需求,又符合殡葬改革方向和精神文明要求的祭扫形式和文明礼仪,引导群众形成爱护自然、尊重生命的意识。二要宣传殡葬政策法规,推进殡葬改革。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支持殡葬改革的社会氛围。三要宣传殡葬事业的社会责任,维护殡葬事业的社会形象。殡葬事业是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特殊领域,承担着保障民生的重要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宣传殡葬事业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宣传殡葬改革的发展历程、宣传殡葬行业的先进典型,传播现念,加强沟通,减少误解,消除偏见,增进社会对殡葬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__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把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提供文明安全有序的祭扫环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是否满意、秩序是否良好、祭扫是否文明、舆论导向是否正确作为判断标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领导。

(二)加强检查,消除隐患。民政、公安、消防、交通、工商、林业、物价等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祭祀服务质量的管理监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丧葬用品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场店摊点,及时销毁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进一步净化丧葬活动社会环境。

(三)强化宣传,倡导新风。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呼吁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和遵守公共安全。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二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

二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清明祭扫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到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文明低碳祭扫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要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者,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相思”等活动,来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减少祭扫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

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各乡镇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订宣传方案,以主动和开放的态度,宣传殡葬工作,采取广播、横幅、标语、宣传栏和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鲜花缅怀先人、文明绿色祭扫,大力倡导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健康文明祭扫方式,大力宣传节地生态葬法,推广“绿色殡葬”。

各乡镇要利用清明节期间对辖区内的违规殡葬行为及殡葬用品加工点进行一次清查,特别是利用清明节期间违规修缮坟墓,要及时阻止,发现违规修缮坟墓的,要严格按照《xx省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各乡镇于20xx年4月7日前将本乡镇清明节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如何开展殡葬宣传和青山白化整治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民政局殡葬执法大队。清明节期间工作将列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三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工作,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根据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今年清明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强化红线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

二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清明祭扫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到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文明低碳祭扫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要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者,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相思”等活动,来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减少祭扫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

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各乡镇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订宣传方案,以主动和开放的态度,宣传殡葬工作,采取广播、横幅、标语、宣传栏和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鲜花缅怀先人、文明绿色祭扫,大力倡导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健康文明祭扫方式,大力宣传节地生态葬法,推广“绿色殡葬”。

各乡镇要利用清明节期间对辖区内的违规殡葬行为及殡葬用品加工点进行一次清查,特别是利用清明节期间违规修缮坟墓,要及时阻止,发现违规修缮坟墓的,要严格按照《xx省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各乡镇于20xx年4月7日前将本乡镇清明节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如何开展殡葬宣传和青山白化整治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民政局殡葬执法大队。清明节期间工作将列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四

1.缅怀革命先烈,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2.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培养社会实践能力。

20xx年4月1日星期五下午2:30分。

烈士陵园广场。

五(3)中队(负责人中队辅导员曹静)。

1.参加活动班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活动前的革命传统教育、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因此次活动来回步行约六千米,特殊体质的学生若不能参加,请上交该生家长的书面申请给班主任,可以不到校参加集体活动。

2.班级内选出两名主持人;两名鲜花代表;向烈士献词的一名队员代表;带领全班宣誓的中队长。

3.每人准备一束黄色的.鲜花或者自己制作的精美黄花。

4.活动后写一篇参加活动日记,选部分复印后交到大队部。

5.备用车辆(以防个别学生身体不适)照相杨岳飞负责。

6.活动录像云科伟。

7.活动方案、协调参加班级和烈士陵园赵小培。

1.活动当天2:20分:班主任进行活动前纪律、安全教育,带好鲜花。

2.活动当天2:30分:班主任和带班老师带领学生在学校前操场整队出发。

3.活动当天2:50点:到达烈士陵园后举行祭扫仪式。

4.祭扫活动程序由五年级三班准备5.活动流程。

(1)宣布活动开始;。

(2)队员代表敬献花;。

(3)默哀一分钟;。

(4)队员代表献词;。

(5)班级中队长领全体同学宣誓;。

(6)结束。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五

一、活动时间:。

20__年4月2日。

二、活动地点:。

__校外。

三、活动主题:。

缅怀逝死教师,热爱祖国。

四、活动要求:。

1、课堂自制花环一个(大小自定)。

2、每位同学写“观后感”或“游记”

3、学生自带文具,书面记录活动内容。

五、活动程序:。

1、各班团员、班干部2:30在学校操场集合,讲解活动时间、注意事项,分组活动,到学校门外。

2、为__老师扫墓,团总支书记__老师主持仪式。

3、学校领导致辞,简介__老师生平事迹。

4、各班迅速组织队伍,向老师敬献花圈、全体默哀一分钟,

5、鸣炮致哀。

6、学生代表讲话。

7、学生代表讲话。

8、团总支书记讲话。

9、学校领导__老师总结性讲话。

10、3:20仪式结束,各课堂集合返回校园。

六、人员安排:。

学校全体教师、各班班干部、团员参加。由课堂领导负责本班的学生。

七、注意事项。

1、带班的老师为课堂安全第一责任人;总负责人:x校长。

2、要求:一切行动听指挥。跟班教师负责清点课堂人数;组织好活动;严禁学生单独行动;严禁从事危险活动。

3、课堂领导在课堂强调收集,问题(饮食卫生、环境保护、交通安全、互帮互助)。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六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到了,为了教育小学生们铭记历史,珍惜今天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激发它们向先烈们学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长大报效祖国的`壮志,特组织清明扫墓活动。

1、缅怀革命先烈,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2、欣赏自然风光,感受春的气息,陶冶学生情操。

3、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培养社会实践能力。

组长:沈才。

副组长:周小华、田马扣、陈亚兰。

摄像:包正亚、马荣旭。

20xx年4月4日。

南舍烈士墓。

1、前期准备,指导学生用皱纹纸做小花;

2、下午1:00集合,整队步行前往南舍烈士墓;。

3、各班班主任管带必须清点好各班人数,并强调活动纪律;。

4、学生可自带茶水。

1、整队集合,祭扫革命烈士活动现在开始。

2、教师代表简介烈士及事迹。

3、向革命先烈默哀三分钟。

4、绕烈士陵墓一周,敬献小花。

5、整队,呼号与宣誓。

6、按原路安全返回学校。

1.请师生们注意安全。烈士墓庄严肃穆神圣,是革命英雄长眠的地方。到烈士陵园举行祭扫活动,首先穿着整洁,佩戴鲜艳的红领巾;活动中态度要庄严肃穆,不能在活动中嘻嘻哈哈,打打闹闹;要怀着崇敬的心情参加活动;注意卫生,不能乱吃零食,乱丢垃圾;不能在陵园内乱跑,行走要按顺序。

2.在游玩时师生一定要注意安全。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七

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每班三名学生代表。

1、12:30学校报告厅前集中出发,12:50到达xx市革命烈士陵园。

2、13:00―14:00祭扫烈士墓(向革命先烈祭拜、敬献花篮、参观)。

3、14:00烈士陵园出发,14:30到达xx诞生地纪念馆。

4、14:30―15:30参观xx诞生地纪念馆。

5、15:30从xx诞生地纪念馆出发,15:50到达xx园博园。

6、15:50―16:50参观xx园博园。

7、16:50从xx园博园出发,17:00到达学校。

总负责:

组织者:

带队教师:

1、制定方案:

2、车辆联系:

3、学生编队:

6、老师代表发言:

1、参加活动的学生统一穿校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参加外出活动要注意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并加强纪律性。一起出去,一起返回,要发扬团队精神,未经同意禁止离队私自行动。

3、注意环保,不可乱扔垃圾。

4、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如有不适的成员要及时向老师汇报。

5、带队教师要至始至终随队,指导学生活动,处理偶发事件,清点人数等。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八

各级民政部门要从迎接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工作任务重的地方可以提请当地政府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协调指挥机构,加大对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指挥。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主动沟通,配合宣传、公安、交通、国土、林业、工商、城管等部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严格落实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责任分解到每个人员、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组织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要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服务机构自身无法解决的,要重点盯防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各地要充分利用好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和集中安葬的民俗习惯,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要坚持突出文明主题,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清明祭扫活动管理,倡导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哀思”等公益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群众参加各种先烈纪念活动,不断弘扬烈士精神。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21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因地制宜,积极倡导骨灰撒散、树葬、花葬、海葬等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并实行奖补措施。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并将服务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全年殡葬服务之中。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推动殡葬改革。

各级民政部门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

各地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注重将其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重点强化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推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同时,要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其他殡葬服务,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各地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以主动和开放的态度,宣传殡葬工作,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材料及重要史料图片视频,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清明工作实际,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要重视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节走基层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殡葬服务单位采访,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树立和宣传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总结和宣传殡葬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好做法。

各地要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主动推行“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殡葬服务体验日”等活动,总结经验,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为抓好清明节祭扫保障工作的落实,省厅成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清明节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汇报。清明节期间,民政部在我省设立9个殡葬服务单位群众祭扫观察点。3月24日前,各地要按照《20xx年清明节xx省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上报观察点设置情况,同时上报各市民政局的值班安排情况。各观察点要在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2日至4日,每天下午2点30分前,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xx省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2)。各级民政部门、各殡葬服务单位对清明节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省厅上报。清明节工作总结请4月7日前报省厅社会事务处。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九

各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殡葬管理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从迎接党的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做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检查督导、上报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切实履行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各地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加强督导检查,密切部门协作,必要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成立临时性指挥机构,强化统筹部署和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

服务质量是殡葬行业的生命线。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提升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殡葬服务工作“走前列、争一流、创品牌”,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地要以清明节为契机,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做到清明节祭扫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同部署、同考核。要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按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到实效。殡葬服务机构要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采取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宣传主题,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挂横幅、贴标语、设宣传栏等方式,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优势,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生命文化教育、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加强舆情预警和应对工作,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正确对待媒体和群众监督,对曝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及时回应。对调查属实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和及时公开;对调查不属实的,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好解释工作,增进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提倡殡葬行业协会建立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宣传引导作用。坚持绿色发展,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和低碳祭扫,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倡树尊老爱幼、厚养薄葬、从简治丧的文明新风尚,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激励保障举措,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各地要全面落实清明节安全值班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加强风险防范,强化值班值守,细化实化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全流程工作环节有专人负责,实效全程“痕迹化”管理。为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省民政厅设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各地要继续执行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xx年全省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要求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9个省级观察点要在4月2日至4日的每天14:00前上报观察点祭扫情况(附件2)。各设区市民政局请于4月8日前将本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上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吴兆庆,联系电话:xx(传真),电子邮箱:xx。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__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__〕x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20__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早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提前深入一线实地检查,完善清明祭扫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安全隐患排查中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

三、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积极推行文明生态殡葬。

要把握清明节祭扫和安葬契机,深入宣传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__〕x号)和市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x民发〔20__〕x号)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要在清明前后,对公路田头尤其是国道、省道沿线明坟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平坟还田、迁坟入园。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推广实施生态奖补等激励措施,组织开展树葬、花葬、骨灰撒海(江)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以及周围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陈规陋俗,自觉接受现代文明低碳的祭扫理念。要积极引导群众开展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大力倡导家庭追思、集体共祭、网络祭奠、踏青遥祭等现代文明追思活动。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通过发放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思念墙”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提供便利,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和回应群众关切。

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把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宣传到位,为移风易俗营造良好的'氛围;把惠民殡葬政策和殡葬工作好的做法宣传到位,凝聚共识、提升民政形象;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在认真调查处理的基础上要及时反馈到位,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市局确定兴化墓园为全省清明节观察点。各市(区)要确定1个公墓为全市清明节观察点,于4月2日至4日每日14:30前上报《20__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请各市(区)于3月17日前上报清明节期间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观察点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4月6日前上报20__年清明节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__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__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各级民政部门要从迎接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工作任务重的地方可以提请当地政府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协调指挥机构,加大对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指挥。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主动沟通,配合宣传、公安、交通、国土、林业、工商、城管等部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严格落实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责任分解到每个人员、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组织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要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服务机构自身无法解决的,要重点盯防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地要充分利用好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和集中安葬的民俗习惯,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要坚持突出文明主题,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清明祭扫活动管理,倡导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哀思”等公益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群众参加各种先烈纪念活动,不断弘扬烈士精神。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__〕21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因地制宜,积极倡导骨灰撒散、树葬、花葬、海葬等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并实行奖补措施。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三、深化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并将服务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全年殡葬服务之中。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推动殡葬改革。

各级民政部门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

各地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注重将其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重点强化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推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同时,要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其他殡葬服务,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以主动和开放的态度,宣传殡葬工作,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材料及重要史料图片视频,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清明工作实际,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要重视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节走基层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殡葬服务单位采访,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树立和宣传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总结和宣传殡葬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好做法。

各地要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主动推行“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殡葬服务体验日”等活动,总结经验,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五、加强值班备勤,建立健全清明信息报送制度。

为抓好清明节祭扫保障工作的落实,省厅成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清明节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汇报。清明节期间,民政部在我省设立9个殡葬服务单位群众祭扫观察点。3月24日前,各地要按照《20__年清明节__省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上报观察点设置情况,同时上报各市民政局的值班安排情况。各观察点要在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2日至4日,每天下午2点30分前,向省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__年清明节__省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2)。各级民政部门、各殡葬服务单位对清明节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省厅上报。清明节工作总结请4月7日前报省厅社会事务处。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二

通过祭扫“烈士墓”,抓住契机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感恩教育激发学生对革命先烈们的深深崇敬和怀念之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更加珍惜现在的学习条件,努力学习,牢固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深刻领会在和平年代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作贡献的.意义。

总指挥:蒙海燕。

副总指挥:黄欢。

后勤保障:陈定奇。

主持人:韦伊倪、梁凯丰。

参加人员:四、五、六年级全体师生。

覃丽云、陈春华老师负责指挥、协调扫墓队伍。协助各班维持队伍秩序。

1.大队旗、中队旗、扩音器、花圈2.各班进行安全、文明礼仪教育。

主持人宣布:

(一)象州中心校清明祭扫活动现在开始。

1.全体队员在烈士墓前集合。(旗帜分列)。

2.请少先队员代表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

3.全体默哀3分钟,礼毕!

4.少先队员代表。

(二)清明扫墓活动结束,集合队伍。

1、四、五、六年级全体师生参加扫墓活动。

2、4月3早下午2﹕30点在学校操场集合。

3、列队集合注意清点人数,活动结束后也要清点好人数。带队老师跟好队伍。往返的途中要保障学生安全。

4、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文明礼仪等教育。

5、各中队在扫墓活动中要保持纪律性和严肃性。

6、扫墓期间,全体师生严肃认真,不讲话,不嬉戏,不追逐,不喝饮料,不吃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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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认真全面做好20xx年全市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甘肃省、兰州市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殡葬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倡导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打造文明、平安、祥和的清明节日,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一)健全安全保障工作机制。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清明节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与公安、建设、消防、交通、林业、工商、两山指挥部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临时性、应急性救助服务。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各区县民政局要突出重点,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具体职责,做到上下联动,狠抓落实。

(二)落实安全管控工作到位。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注重发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大对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力度。各区县民政局和市、区县殡葬服务管理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存在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点防范踩踏火灾事故。紧密结合“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特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加强殡仪馆、公墓(墓区)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管控工作,对重要路段增派人手、增设交通标识、安排接送专车、开辟临时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为切入点,把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57号)和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环保祭祀的公告》(兰民发〔〕28号)精神,深化殡葬改革,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成为新常态,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

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方式。一是在集中祭祀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思念墙”等免费或奖励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追思活动,推广鲜花、植树、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二是做好集中祭祀点位的设置管理工作。按照居民居住密集程度、历年祭祀惯例以及去年清明节期间设置的集中祭祀点位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科学设置集中祭祀点位和祭祀设施、清理工具,以巩固提高去年主城区集中祭祀点宣传引导的成效,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五是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二)持续推行生态安葬方式。持续深入的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根据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县要积极探索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区县民政局、市殡仪馆要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指导和推动公墓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葬式改革探索,积极开辟骨灰可降解树葬、格位存放、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大力宣传和倡导祭扫群众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殡葬用品。

三、坚持优质服务,扎实开展殡葬服务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要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借清明节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有利时机,切实强化服务保障,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并贯穿于全年殡葬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一)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要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把清明节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殡葬服务提升行动的一次集中演练,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水平。坚持服务为先,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各公墓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二)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坚决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严格落实《甘肃省殡葬价格管理办法》,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有力地监督促进殡葬行风建设,争取涌现出更多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三)努力做好清明祭扫服务工作。要加强清明祭扫期间公墓周边交通疏导,协调增开祭扫公交专线,延长公交运营时间,增加临时性停车场所,及时疏导集中祭扫服务场所的周边交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用电、食品等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四、大力开展殡葬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今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在全市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清明节殡葬宣传月活动。要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要大力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植树缅怀、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宣传倡导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要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二)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要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殡葬宣传进街道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按照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五、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在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多,违法土葬、偷埋乱葬、非法运尸和寄存骨灰、违规建墓及乱摆、乱挂、乱售、乱烧殡葬用品等违反殡葬法规政策的现象将会增多,直接影响到清明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各区县民政局、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要引起高度重视,要落实好殡葬属地管理原则,主动邀请公安、工商、国土、城管、林业、物价等殡葬管理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殡葬执法检查及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依法制止。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要联合区县民政局及殡葬管理相关部门对全市跨区县及重特大殡葬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依法制止和查处,确保全市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市民政局将在清明节期间对各区县、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巡回督查,节后对清明节工作进行总结,对于巡回督查中存在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除不到位、突发事件督办不力、服务不周引起群众上访等问题予以通报。各区县民政局、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市殡仪馆要对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于4月10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四

以党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指导,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宣传引导、优质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任务。

认真宣传贯彻《意见》精神,围绕“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的主题,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建立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协调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推动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规范化、祭扫方式多样化、祭扫行为文明化,大力倡导殡葬新风尚,确保群众文明祭扫,安全祭扫,努力实现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过一个文明祥和的平安清明节。

三、工作目标。

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平安、和谐、文明、有序,提倡健康环保的祭扫方式。树立殡葬新观念,新风尚,增强群众自觉进行殡葬改革、改变不良祭祀陋习的积极性。

四、工作重点。

(一)确保祭扫安全。

确保群众祭扫安全是清明节工作的核心内容。镇、各街道办事处和殡葬服务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意识。特别是万水泉镇、万泉公司和共青公墓要积极联合区公安、消防、交警、工商、城管、林业等部门提前做出规划,对公墓道路交通、停车场、骨灰堂等处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各单位要制定祭扫接待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区公安、城管、交管、消防、公用事业管理处等部门在祭扫高峰期间要加大对区内各主要路口、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祭祀行为的巡查管理力度,引导群众在安全地点进行祭祀,防止火灾发生,引导绿色祭扫,净化社会生活环境。

(二)强化服务保障。

充分认识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在推动殡葬改革、特别是做好清明节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行风建设月”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实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镇、各街道办事处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以清明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机制,主动向社会宣传殡葬改革和惠民的内容和要求,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努力提高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三)倡导文明祭扫。

清明节是加强文明祭扫宣传引导的有利时机。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推广小墓穴、壁葬、骨灰寄存等节地葬法,着力营造文明科学的丧葬新风尚。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踏青遥祭等文明健康文明的现代葬扫新方式,减少因燃放鞭炮、焚香烧纸而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办量,各单位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更多的群众所接受。

(四)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果。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舆论关注度高、殡葬服务接待场所人流量大的有利时机,通过展板、宣传栏、宣传资料、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在节约土地、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移风易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行殡葬惠民新政策、新做法、新经验。各殡葬服务场所要帮助群众正确区分基本服务项目与选择服务项目、殡仪馆服务与市场中介组织代理服务之间的差别,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明白消费,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通畅。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殡葬用品检查力度。

今年清明节期间,区社会事务局在共青公墓设立群众祭扫观察点。在观察点向区社会事务局报送情况的同时,镇、各街道办事处也要主动报送辖区内清明节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以便及时总结新经验、好做法。同时,从3月31日-4月4日由社会事务局协调公安、工商、城管等各执法部门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我区的殡葬用品市场进行一次大排查,对无营业执照的商铺坚决取缔,对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全部没收并给予处罚,占道经营的进一步规范,严厉打击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

1、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共青公墓对本辖区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和组织行风建设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各自相应的安全保障应急方案并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月15日前各街镇、殡葬服务场所将清明期间“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报送区社会事务局。

2.今年全市在各个旗县区都设有观察点,我区今年的观察点为共青公墓,要指派专人按时报送观察点数据,并于3月31日前将观察点数据报送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连同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一并报区社会事务局1812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4月10日)。

1、各相关单位要全力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合理安排人员警力,确保群众文明祭扫的交通疏导和安全保障工作,合理安排人员祭扫,祭扫安全有序。

2、主动联系主要媒体宣传清明节工作,实时发布清明节工作安排和各观察点群众祭扫信息,为群众祭扫提供便利服务。利用展板、宣传栏、电视广播等对“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的主题进行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方式,倡导殡葬改革新观念,让厚养薄葬观念深入人心,让文明祭扫方式深入人心。

3、自4月3日起至4月7日,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信息上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及时报告区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社会事务局(民政)。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4、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资讯,并对相应情况进行通报。4月5日至7日,各观察点按要求上报群众祭扫情况日报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

(三)总结阶段(4月8日-15日)。

及时对清明节工作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进行总结,并及时将工作总结上报区社会事务局,以便及时汇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各单位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各部门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街道、村(居)委会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群众祭祀的管理引导工作,消除祭扫场所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万水泉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共青公墓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共青公墓要完善各项安全设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的准备工作,并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服务质量,及时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维护群众殡葬权益。

(三)做好祭扫监测信息报送。

为及时掌握清明节期间群众开展祭扫活动情况,把握祭扫活动特点,观察点数据报送员务必在4月5日-7日按时报送《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有效。各街镇应主动报送本地清明节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相关活动。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充分发挥传统节日在学生德育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今年清明节期间,我校继续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活动方案安排如下:

慎终追远缅怀先辈奋发有为。

“我们的节日”是我校“黄河精神”德育教育品牌系列活动之一,清明是中华民族悼念逝者、缅怀先人、寄托思念的传统节日,以清明节为契机,充分挖掘运用节日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学生学习历史、传承文化,缅怀先辈、向往未来,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倍加珍惜今天幸福生活,发扬“自强不息、开拓进取、拼搏奉献”的黄河精神、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人生信念。

3月31日至4月5日。

1、探寻圣迹,缅怀先烈。清明节期间,鼓励各团支部及班级开展烈士纪念碑公祭活动,校团委将组织高一年级学生代表到高青革命烈士纪念馆扫墓、献花、重温入团誓言,以此缅怀民族英烈、共和国功臣,了解他们的丰功伟绩,学习他们的高尚情操。

2、感恩思源、敬贤思齐。各团支部及班级积极倡议同学们要学会知恩感恩、回报社会。感悟父母、老师、社会、他人给予自己的知遇之恩,感悟人与人之间的.真情可贵,以此表达知恩感恩、回报社会的美好心愿。

3、组织签名寄语。各支部广泛组织同学们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中国文明网设计了专门页面,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了“清明祭英烈”栏目和央视网科教频道。

4、各班广泛开展以歌颂、描绘和放飞“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组织学生就近慰问帮扶复退军人和烈士家属。

5、“明清明习俗,做清明小食”主题实践活动。清明节的习俗是丰富有趣的,除了讲究禁火、扫墓,还有踏青、荡秋千、蹴鞠、打马球、插柳等一系列风俗体育活动。开展“明清明习俗,做清明小食”主题实践活动,使学生感受清明,了解清明,并了解哪些习俗是作为文化传统可继承的,哪些又是封建迷信活动应破除的?让清明这样一个有意义的节日能够更加深入人心。(有兴趣的班级可做一份清明节调查报告)。

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相应活动,也可在注意安全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开展其它形式教育活动,借清明节日契机,对学生进行深刻的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六

3、林卧愁春尽,开轩览物华。——孟浩然《清明日宴梅道士房》。

4、旗亭唤酒,付与高阳俦侣。——周邦彦《琐窗寒·寒食》。

5、欲共柳花低诉,怕柳花轻薄,不解伤春。——黄孝迈《湘春夜月·近清明》。

6、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只生愁。——黄庭坚《清明》。

7、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晏殊《破阵子·春景》。

8、时霎清明,载花不过西园路。——吴文英《点绛唇·时霎清明》。

9、洒空阶、夜阑未休,故人剪烛西窗语。——周邦彦《琐窗寒·寒食》。

10、恻恻轻寒翦翦风,小梅飘雪杏花红。——韩偓《夜深》。

11、贫居往往无烟火,不独明朝为子推。——孟云卿《寒食》。

12、双缕绣盘金,平沙油壁侵。——陈子龙《唐多令·寒食》。

13、六曲阑干偎碧树,杨柳风轻,展尽黄金缕。——冯延巳《鹊踏枝·清明》。

14、清明上巳西湖好,满目繁华。——欧阳修《采桑子·清明上巳西湖好》。

15、怀家寒食夜,中酒落花天。——赵长卿《临江仙·暮春》。

16、乌啼鹊噪昏乔木,清明寒食谁家哭。——白居易《寒食野望吟》。

17、庭轩寂寞近清明,残花中酒,又是去年病。——张先《青门引·春思》。

18、况是清明好天气,不妨游衍莫忘归。——程颢《郊行即事》。

19、蹴球尘不起,泼火雨新晴。——白居易《洛桥寒食日作十韵》。

20、禁烟不到粤人国,上冢亦携庞老家。——赵鼎《寒食》。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七

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学生不忘革命先烈,珍惜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远大的理想,磨练顽强的意志,练就过硬的本领,成人成才,报效祖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在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团结互助等行为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和组织纪律观念。

二、扫墓地点:__烈士陵园。

三、扫墓时间:4月1日下午12:20。

四、参加对象:四、五、六年级全体学生(步行)。

五、活动安排:

12:10集合(内操场),12:20分从学校准时步行出发。

每个班班主任外加一个跟班老师。另外前后各加两名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祭扫烈士墓程序安排:(主持:__)。

1、全体师生向纪念碑敬献花圈、默哀。

2、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3、学校领导讲话。

4、呼号。

5、绕墓一周。

六、活动要求:

1.学生必须系红领巾、带好中队旗。要求各中队辅导员也要佩带红领。

2.各中队辅导员在活动前,需对“清明扫墓”的有关知识向同学们做好介绍。

3.各中队辅导员要求对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要求有组织、有纪律地活动。

4.队员活动期间不能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说笑,(尤其是在默哀时)。

5.学生自带饮用水(一瓶),不带任何食品和饮料。

祭扫烈士墓活动程序。

1、鸟儿鸣,红花开,阳光照苍柏。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学校高年级全体师生,满怀崇敬的心情,来到这里隆重集会,纪念为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寄托我们的哀思,激扬我们的斗志。现在我宣布学校祭扫烈士墓活动现在开始:下面请少先队员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2、清明雨洗烈士墓,风吹松柏苍竹劲,缅怀先烈英雄事,热泪盈眶祭英魂。下面让我们向长眠在此的烈士们致默哀。(大约一分多钟)。

3、礼毕。

4、烈士精神永不朽,烈士光辉照长空,烈士墓前思英雄,无限悲痛无限情。下请少先队员代表讲话。

5、下面请_校长为我们讲话。

6、请大队辅导员带领我们呼号:“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时刻准备着!”

7、烈士业绩照千秋,星星火炬指向前,千言万语表决心,革命遗志我继承。烈士们,我们全体少先队员将牢记你们的丰功伟绩,继承你们的遗志,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了祖国更加强盛,家乡更加繁荣,而奋发努力,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来告慰你们的英灵。今天的祭扫活动到此结束。下面请全体师生绕墓一周。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八

“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争做高素质的当代中学生”

1、告诫新时代的学生勿忘国耻,在和平时期仍应弘扬和继承老一辈革命家和先烈们舍己为国的精神。

3、通过此次活动使其更加了解我党团的历史,指导思想和宗旨,激发同学们的入团、入党积极性,进一步端正入团、入党动机,争取更多的优秀学生加入中国共青团、中国共产党组织。

新沂市马陵山风景区。

20xx年4月1日上午。

新沂市高级中学部分师生。

新沂市高级中学学生会成员。

红旗、鲜花、喇叭。

1、苏北大战纪念碑前活动安排:

主持人宣布:

(一)新沂市高级中学清明祭扫活动现在开始。

第一项:奏国歌。

第二项:全体肃立,默哀一分钟,同时向烈士碑敬献鲜花。(主持人解说)。

第三项:学生代表献词。

第四项:学生宣誓(主持人领誓)。

第五项:团委书记刘书记讲话。

第六项:学校领导赵校长讲话。

第七项:瞻仰烈士墓,然后自由活动。

第八项:集合归队回校。

2、集体活动,安全第一;。

3、遵守队伍纪律,不得擅自离开队伍;服从学生会的管理.

4、不准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嬉戏打闹;要以崇敬的心情参加活动,了解烈士事迹;。

5、讲卫生,不准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吃零食,乱丢垃圾;不要乱跑,不破坏绿荫草地。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九

缅怀先烈、珍惜幸福。

四月五号是中国民族传统节日清明节,我们要继承这一传统文化习俗。悼念为国捐躯的先烈英灵,缅怀革命前辈的`丰功伟绩,继承先烈的光荣传统,激发大家的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坚定大学生志愿者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4月5日下午3:00—5:00。

2、活动地点:xx市烈士陵园。

3、下午1:30参加扫墓的师生在学校门口集合去烈士陵园。

4、主办:共青团许昌学院委员会。

5、承办:许昌学院学生会。

6、参加人员:校团委领导老师,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协、艺术团以及各院系学生分会学生干部、广大青年学生。

7、主要负责人:。

1、完成活动方案策划。联系陵园管理处,联系媒体。

2、做好宣传工作,做好活动前的活动人员统计、清洁用品的安排。

3、召开扫墓活动动员会议,强调安全、纪律等问题,要穿戴整洁(穿校服),带团徽;言行文明。

4、准备团旗、学生会旗帜;照相机一只;横幅、花圈,扫把、簸箕、等清洁工具。

1、向烈士默哀并三鞠躬。

2、领导讲话。

3、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敬献鲜花.

4、在烈士陵园内做义务劳动,主要是协助工作人员清洁陵园.

1、活动中态度要庄严肃穆,.爱护周边的一草一木,不损坏公物。不能在烈士陵园中嘻嘻哈哈,打打闹闹。

2、参加本次活动的同学要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切勿迟到,提前离开或其它特殊情况,请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3、参加活动的同学必需遵守现场负责人的活动安排和调度,如有问题或意见和建议,请私下提或活动结束后再反映,一切以保证活动能够正常举行为目的。

4、如有原因无法参加者,务必及时告知组织者。

5、活动结束后合照留影。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二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精神,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不断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程度的一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市文明办要求,经研究决定,清明节期间认真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清明节系列活动的主题是“亲近自然、弘扬传统、关爱家人”。

二、活动时间。

20--年3月31日——4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各支部要发动网络志愿者进行网上祭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网上祭奠活动,表达对先烈的感恩和敬仰,同时各支部要自行开展各种形式的缅怀活动,至少上报一篇信息和图片。

责任支部:局属各支部。

2、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责任支部:机关支部。

3、在局大厅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开展“文明祭奠”倡议,引导干部职工用鲜花、植树、网上扫墓等文明生态等方式开展祭奠活动。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支部。

4、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爱护资源环境等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储备(整理)中心支部。

四、活动要求。

各科室、站、单位、执法队要认真宣传清明节开展“文明祭奠”的重要意义,将文明祭奠和为革命先烈扫墓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干部职工道德修养的有力抓手,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

街道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篇二十一

各市(区)民政局、医药高新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17〕x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2017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明节是广大群众缅怀先人,传递亲情的重要节日,清明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要从迎接党的十九届大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提前深入一线实地检查,完善清明祭扫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安全隐患排查中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

要把握清明节祭扫和安葬契机,深入宣传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14〕x号)和市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x民发〔2016〕x号)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要在清明前后,对公路田头尤其是国道、省道沿线明坟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平坟还田、迁坟入园。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推广实施生态奖补等激励措施,组织开展树葬、花葬、骨灰撒海(江)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以及周围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陈规陋俗,自觉接受现代文明低碳的祭扫理念。要积极引导群众开展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大力倡导家庭追思、集体共祭、网络祭奠、踏青遥祭等现代文明追思活动。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通过发放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思念墙”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提供便利,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

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把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宣传到位,为移风易俗营造良好的氛围;把惠民殡葬政策和殡葬工作好的做法宣传到位,凝聚共识、提升民政形象;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在认真调查处理的基础上要及时反馈到位,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市局确定兴化墓园为全省清明节观察点。各市(区)要确定1个公墓为全市清明节观察点,于4月2日至4日每日14:30前上报《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请各市(区)于3月17日前上报清明节期间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观察点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4月6日前上报2017年清明节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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