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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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实用19篇)
时间:2023-11-21 03:29:09     小编: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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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一

根据5月15日会议要求,解决近期群众中的土地纠纷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我局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情况如下:

为贯彻落实5月15日会议精神,5月16日我局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及各国土所所长会议,对通知进行了传达,并就如何做好这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关股(室)、队、所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对这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细致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为了这项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时效,局成立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万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高峻、岳伟、郭峰、孙雪锋、及纪委书记张大鹏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信访股,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张大鹏兼任,李志远、苗雪锋、徐丽敏、王红霞为办公室成员。

会后,我局迅速开展此项工作,各股(室)、队、所结合村信访信息员逐村逐户进行自下而上,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摸底排查,填写排查登记表,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包案人员和包案领导,共排查出土地矛盾纠纷苗头62起。

1、深入排查,认真梳理。排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国土所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苗头,不论有无解决权限,不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不论是否已经上访,不论是否交办过,只要还没有息访,都要认真排查,不留死角死面。今后发生的上访,发生漏排的,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登记汇总上报。各所把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并填写排查表,明确办案人和办案期限,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到局信访股。

3、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各单位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责成专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政策、按程序处理,并对信访当事人回访,不得无故推诿。对于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移交有关股室处理。

4、实行包案责任制。对于重大案件,明确办案人员和包案领导,限期办结,明确责任,跟踪督导。

切实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一把手”是主要责任。

人,包片副局长第一责任人,各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包案责任制,各股(室)、队、所要对安全稳定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局及各所主要负责人每周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谋划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对每个信访案件督导到位,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压到人头。

1、各股(室)队所务必按要求、按时间组织人员对土地矛盾纠纷进行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对发生无排查上访和无排查事故或有排查未能认真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股(室)、队、所要严格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发生集体访或恶性上访事件没有及时向县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报告的,视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相应处分。

3、对排查出的问题,因承办股(室)、队、所不负责任没有按时解决,甚至造成事态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承办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责任。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使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当成事关全县稳定,事关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全县土地信访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基层所切实加强了责任心,及时处理群众的涉土地信访霄云外问题,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信访事件不出县。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二

xx街道xx社区系原来xx居委会、部分法海居委会,东街街道部分鳌峰坊居委会、水部街道部分xx居委会整合而成。四至范围:东至五一北路,西至新权路、法海路,南至古田路,北至鳌峰坊,总面积37万平方米,1605户,5095人,新村楼院29座,辖区省属单位1个,市属单位7个,医疗单位1个,学校1所,老人活动中心1个,社区内政治文化气息浓郁,有市人大、福州警备区、协和医院、格致中学、xx宾馆等,是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之一。

xx社区自建立以来,社区党政班子始终坚持以增强社区党建活动为核心,采取“抓队伍、强素质、搞服务、聚民心的”方法,紧紧围绕创建中心广泛,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真抓实干,初见成效,突出创建“康乐型”社区特色,着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文个人工作总结体活动极大丰富的快乐园”,社区建有4支志愿者队伍,6支文艺队,各文艺团队在专家的指导下,演出了许多精彩的节目。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社区在xx风景区还设有户外健身活动点,较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活动场所。同时,社区还着重推进“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各项建设活动,呈现出和谐的发展态势。

几年来,xx社区积极倡导居民和共建单位开展争当文明市民、创文明楼院、文明单位活动,设立了党风廉政、消防、综治、计划生育科普、反对邪教等宣传栏,通过教育引导,提高了居民素质。先后荣获省级“企业退休规范化管理达标社区”、市级“巩固国家卫先城市先进单位”、“绿色社区”、“先进社区妇联”、“平安家庭先进示范社区”、区级“卫生达标社区”、“三八红旗单位”、“平安社区”、“计生生育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荣获“二级达标”社区。

20xx年,xx社区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20xx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7起,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社区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小区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所有社区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xx社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即每半年组织召开综治调解专干培训、交流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调解委人员参加培训,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通过会议交流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xx社区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积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截至目前,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13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2196件,调解成功率为99%。

在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网络建设。

一是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目前全县10个乡镇、152个行政村、4个社区的调委会的建设全面达到标准要求。

二是积极推行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今年新增建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11个。通过这两项建设,目前全县共有177个调委会,调解人员633人,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解决了有地方调解,有人调解,有制度规范运行的的问题。为迅速有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抓队伍建设。

调解队伍素质的高低是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关键,因此,我们时刻注重人民调解队伍的建设。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本着分级培训的原则,逐层展开,即县局培训乡镇,乡镇培训村一级,村级培训屯组调解员,一级培训一级,使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三是建立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强化调解人员的责任意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现在全县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排查方式,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络化大排查工作格局: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

二是采取普通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普通排查主要是对村组、社区、厂矿、企事等进行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重点排查相结合主要是对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村、屯、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针对的排查,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排查要求各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以上的排查,专项排查主要是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排查。

四、抓调解工作:

一是坚持以前创新的“三种方式”,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效性。1.坚持以百育镇九合村“流动调解”为示范,指导乡镇、村调委会推广“流动调解”和“调解工作包”工作方法,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及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收到了“调解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二是坚持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了“走访”活动。全面掌握了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三是坚持“以农事村办”为平台,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更趋于合情、合理、合法。

二是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要求各调委会就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或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认真制定相应的调处方案,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健全“三项机制”,发挥“三项机制”作用。一是预防机制。坚持把工作主体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充分利用基层调解员,及早发现矛盾纠纷,采取多种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及时普法预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调处机制。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做到小事不出组,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一般纠纷,由村(社区)及调解小组及时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司法所及政策法律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实行联合调处。三是督办机制。实行了领导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等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专门工作汇报,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部署,确保了排査调处工作的连续性。。

五、抓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县司法局对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工作经费保障有力。我县将人民调解业务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还根据工作情况适时下拨业务经费。制定《田阳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及奖励办法》,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为贯彻市局“三夏”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通知精神,我们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积极化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为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党工委专门召开了机关干部、居主要干部会议进行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办事处书记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汇总工作。

二、提高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

为了营造这次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全体干部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的依法行政水平。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真正做到了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进村入户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各包居干部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普法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沁园”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思想环境。

三、强化基层建设,发挥群防群治力量。

我们在工作中尽可能的将一些小矛盾就地解决,按照依法及时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尽量把潜在的隐患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工作中按照以民为本的原则,做到不扰民、不惊民,耐心认真的做好思想工作,树立社会良好风气,使广大群众道德观念有了进一步提高。针对当前农村宅基地、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重点问题明确了领导和调处小组及时跟踪调处,综治办、司法所做到定人定点,排查调处,积极防范,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上报制度,促进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此次矛盾纠纷集中活动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6起,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现已调处解决5起,移交有关部门处理1起,其中防止集体、越级上访1起2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调解成功率达100%。

四、完善机制,促进调处工作开展。

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司法所将按市局要求,继续深化对居级的调解组织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做好聘用居级专职调解员的前期准备工作。结合综治工作,协调好各部门,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建立矛盾排查的长效机制。完善好各项。

规章制度。

认真做好当地矛盾纠纷的调处和预测见意工作全面提高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上半年,永安社区在东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以创建永安平安年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永安社区按照东山街道党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社区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并就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具体分工,做到职责分明,使得各成员从根本上认识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要性。

在开展调解工作中,我社区在抓好社区调委会的组织网络建设,规范了调委会的各项资料的同时,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了“四个及时”,学习、会议及时记录,矛盾、纠纷及时排查登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调解纠纷及时归档。坚持规范化运作是做好标准人民调解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坚持“调解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化解民间纠纷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我们能够做到对组里可能存在和发生的问题提前预防,有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决不瞒报、漏报。

矛盾纠纷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突出矛盾,我们力争做到不让矛盾激化,我们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做到如下几点:

(1)、对发生纠纷的事实加以认真调查,听取周围群众的看法与意见,

(2)、双方个别谈话作思想工作,必要时举办法律法规学习班,

(3)、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4)、想办法让双方和好,矛盾就地解决。

20xx年上半年我社区纠纷发生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100%。今后我社区调解委员会将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乌东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街道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和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街道和社区共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3起,调解53起,受理率达100%。民间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52起,成功率达98%以上,无一人重新犯罪、无民转刑案件、无一人进京上访。

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充实街道调委会,健全了社区调解组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懂法律、有政策水平、有工作能力的同志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对11名人民调解员充实调整工作。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制定培训学习计划,把每星期二下午作为培训的时间,雷打不动;开展岗位练兵,要求每个调解员一月一篇调解卷宗。使他们都能迅速了解社情,串百门,知百家事,解百家难;经常性的开展业务交流,规范人民调解程序和工作记录,制订了较为完善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坚持基层调解“一把手”负责制,做到“哪里有人群,哪有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就做到哪里”,确保调解工作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抓早,抓小,抓苗头,以确保小纠纷不出楼栋、大纠纷不出社区,疑难纠纷不出街道,在各个居民小区设立调解小组,调解小组里设调解信息员,形成了“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的四级调解网络。促进了社区稳定和谐发展。

街道工委、办事处经常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街道“创安维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明确了街道“一把手”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司法所长具体抓的机制,形成了: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解决的时限,有督促检查的“四有”机制,强有力的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性运转。

第一是发挥人才优势,在各社区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基础上,积极整合地区内调解人才资源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注重吸纳地区内离退休的老法官、老干部、老党员等“三老”人员作为志愿者,发挥他们懂法律、威望高、情况熟、素质好、群众信任的优势,从而使很多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二是发挥网络优势。通过人民调解为主的四级网络的联调联动,一方面可以立即查清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及当事人,分析出矛盾纠纷的成因,事态情况及影响,另一方面矛盾发生地的“网络”首先获得信息,反映事件准确、及时,便于纠纷的迅速排解。

建立领导与公安、信访、司法、劳动、民政等部门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度,纠纷激化过错责任追究督办责任制,民情分析报告制,定期回访制等规章制度,使大调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大调解工作成为积极预防、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街道、司法所制订了各类突发事件维稳工作预案,如:拆迁、上访等工作预案。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六

xx县妇联在省、市妇联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坚持“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工作方针,以建设平安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工作总结如下:

1、切实履职,强化主动意识。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既是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职能,更是新形势下党和政府交给妇联组织的重要工作任务,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因而我县妇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主动跟进,积极创新。我们在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重视后,积极主动地与民政、司法等部门衔接取得支持,下发了《关于成立xxxx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将婚调工作纳入县妇联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制定了《xxxx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在机构设置、人员组成、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婚调委的有效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我们与民政多次沟通协调,在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县民政局在婚姻登记处提供了一间房作为婚调委办公室,完善了办公场地的硬件设施。10月份,举行了xxxx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仪式,举办了成立大会,选聘了人民调解员,并进行了相关培训。

2、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调解婚姻家庭纠纷需要依托多元化的社会力量,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正是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是人民调解、诉讼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是道德、文化、法律、经济等手段综合运用的有效载体。在婚调委成员单位召开多次协调会后,妇联、民政、司法三家达成共识,形成了合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应。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利用联系家庭、联系妇女的群众工作优势,切实抓好婚调委的具体运作和日常管理,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吸纳有特长和热心公益的个人加入到调解员队伍中来,进一步推动社会资源、行政资源、群团资源有效整合。民政部门变被动为主动,驻点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调解员,发现属于职责范围的纠纷后主动介入进行调解,对于那些因为冲动或者考虑欠成熟而一心要离婚的夫妇,起到了及时有效的缓冲作用。司法部门积极开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提供维权咨询服务和相应的法律援助,在相关培训和工作会上加强业务指导,使调解员能掌握更多司法调解的专业知识,提升人民调解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县妇联充分发挥联动成员单位的作用,实行资源互补,切实做好诉调对接等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对接有序、协作联动、合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应。

3、健全机构,依法规范运作。有了婚姻登记处的婚调委办公室后,为了能更好地为全县广大妇女提供维权服务,县妇联办公用房紧张地情况下安排出一间办公室做婚调委办公室,又在甘棠桥社区组建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办公室,建好用好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阵地,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巾帼志愿者”等服务团体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便捷、热情的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纠纷调解等维权服务。

注重平安和谐创建,融洽家庭关系。平安家庭创建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载体,也是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重要手段。县妇联积极开展平安家庭、书香家庭、和谐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吸引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主动参与,在预防婚姻家庭纠纷、创建和谐幸福泰安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县妇联积极利用“六一”、“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爱心结对帮扶贫困单亲母亲、贫困儿童“关爱春蕾女童”等工作,丰富创建内涵,打造关爱品牌。

在今后的工作中,xxxx县妇联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更高标准、更实工作、更好状态的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开创妇女维权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七

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汇报县纪委:

根据5月15日会议要求,解决近期群众中的土地纠纷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我局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情况如下:

为贯彻落实5月15日会议精神,5月16日我局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及各国土所所长会议,对通知进行了传达,并就如何做好这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关股(室)、队、所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对这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细致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为了这项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时效,局成立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万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高峻、岳伟、郭峰、孙雪锋、及纪委书记张大鹏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信访股,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张大鹏兼任,李志远、苗雪锋、徐丽敏、王红霞为办公室成员。

会后,我局迅速开展此项工作,各股(室)、队、所结合

村信访信息员逐村逐户进行自下而上,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摸底排查,填写排查登记表,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包案人员和包案领导,共排查出土地矛盾纠纷苗头62起。

1、深入排查,认真梳理。排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国土所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苗头,不论有无解决权限,不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不论是否已经上访,不论是否交办过,只要还没有息访,都要认真排查,不留死角死面。今后发生的上访,发生漏排的,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登记汇总上报。各所把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并填写排查表,明确办案人和办案期限,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到局信访股。

3、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各单位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责成专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政策、按程序处理,并对信访当事人回访,不得无故推诿。对于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移交有关股室处理。

4、实行包案责任制。对于重大案件,明确办案人员和包案领导,限期办结,明确责任,跟踪督导。

切实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一把手”是主要责任

人,包片副局长第一责任人,各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包案责任制,各股(室)、队、所要对安全稳定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局及各所主要负责人每周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谋划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对每个信访案件督导到位,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压到人头。

1、各股(室)队所务必按要求、按时间组织人员对土地矛盾纠纷进行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对发生无排查上访和无排查事故或有排查未能认真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股(室)、队、所要严格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发生集体访或恶性上访事件没有及时向县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报告的,视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相应处分。

3、对排查出的问题,因承办股(室)、队、所不负责任没有按时解决,甚至造成事态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承办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责任。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使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当成事关全县稳定,事关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全县土地信访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基层所切实加强了责任心,及时处理群众的涉土地信访霄云外问题,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信访事件不出县。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八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代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解决影响学校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我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于4月份至6月份在全校范围内,通过动员摸查、核实分析、集中整治、自查总结等方式,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为查缺补漏、总结得失,学校经回顾、自查反思,特将活动的具体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本次活动效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学校结合县局文件精神,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实施、情况反馈等工作。对具体工作的落实实行分年级块状包抓,具体由年级包抓领导分项负责落实、督查。学校建立相应考评机制,对包抓领导及教师的活动落实情况进行具体考评,并纳入学期末绩效考核。有力加强了活动领导,夯实了活动职责,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安全隐患等不稳定因素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并对突出问题逐件进行了造册登记,建立台帐,明确了办结时间。

为切实解决学校内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学校在深入摸查、公开信访的基础上,组织小组成员及教师代表对排查记载的新、老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弄清了新问题的产生根源,研究出了解决办法,商定了解决时限,制定出了妥善解决老问题的工作方案,为矛盾纠纷及问题的逐项化解提供了有力准备。

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学校以化解矛盾、整治隐患、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为目标,围绕尚未解决的老问题、排查出的新问题,结合既定的解决办法和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实际,切实化解了潜在的矛盾纠纷。对学校教师提出的合理信访要求,工作小组严把政策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使其接受处理意见,妥善解决了存在矛盾;对教师坚持不合理要求的,工作小组尽最大努力进行维稳,将矛盾纠纷很好地化解在了萌芽状态,有效地确保了学校的和谐与稳定。

出了工作的得失及经验。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学校将结合本次活动的经验、得失,进一步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在狠抓工作水平,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引导教师正确信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子,切实促进我校和谐与稳定,努力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而不懈奋斗。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九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本中心的具体分工下,现将本人上半年的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分工本人财务辅导、票据审核、审计、失地农民保障、土地矛盾纠纷调解等。

今年上半年以来,本人主要以拆迁工作为主,从新年上班的第三天即正月初九,按照魏镇长的统一安排,到红枫园解决遗留问题,至5月初结束。夏季收款结束后即安排参加车马湖意大游艇项目的拆迁工作。在此期间,本人能严格执行因工作需要而及不规则的作息时间,共同解决了红枫园几例比较棘手的遗留问题。同时,在领导的安排下,和拆迁组的同志们一道,在游艇项目拆迁工作中做了大量的、细致的工作。

关于审计。按照市委农办全镇农村财务每年审计不低于三分之一的村的要求,在本中心的`统一安排和审计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序时任务;重点审计的村,正按照领导的指示有序进行,具体审计事项本人起到了协调作用。

关于失地农民进保工作。由于该项工作在我镇是一项新生事物,进展非常艰难。目前,前期业务工作己准备就绪。在此期间,本人做了大量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关于土地矛盾纠纷调解。今年来,凡是接手的土地矛盾,无一搁置。连续解决了顾桥、谢楼等村相关农户的土地矛盾。没有发生一起因为自己处理不当而引起的越级上访事件。

今年上半年,虽然本人以拆迁工作为主,但对交办工作做到穿插兼顾,从不借故推诿。然而,由于精力和时间的冲突,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本办公室同志的工作量和辛苦程度。同时,通过自我总结和与同志们对比,以及对照领导的要求,还存在许多不足。本人决心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扬长避短,争取更大的成绩。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十

一年来,我校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局安全办的正确指导下,我校十分重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不断地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构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在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了我校教学秩序稳定的好局面,为全校师生的工作和学习提供了一个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我校一年来调处排查的情况如下:

20xx年以来,我校调整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的员职责。

一年来,我们一直把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学校安定稳定的首要环节来抓。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随时排查制度相结合,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了解掌握全校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一年来,共排查调处学生与学之间矛盾导致家长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3件,调处学生之间矛盾纠纷2件,成功调处2件,实现了调处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预防在先,苗头性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基本上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班,大纠纷不出校。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我们坚持推行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协调会议制度、责任片区包案制度。对学生影响面大,学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学校政教处和校综治办包干,限期办结,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我们坚持紧紧依靠学校党支部及广大家长的支持,与公安派出所加强联系,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了我校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按照抓源头、抓苗头的思路,关口前移,重心小移,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

按照司法部、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和省、市、县、乡的要求,加强我校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校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夯实我校调解工作基础。

一年来,虽然我校的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我校调解人员的课时量重,调解时间很紧。二是目前学生间的纠纷矛盾日趋复杂化、多样化、易激化,稍有处理不当,就可能引起家长之间的大矛盾事件。所以,调解工作一定要十分重视。应加强对全校师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宣传化解工作。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十一

2010年,在上海世博会即将召开、广州亚运会紧张筹备之际,全区启动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这一活动的开展,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预防、调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我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精心组织,全力投入,为协调衔接“三调联动”工作,制定了“三调联动”工作方案,在法院、检察院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工作窗口,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8个,并撰稿12篇,市级新闻媒体出稿2篇,特别是在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调解联动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今年来,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8起,其中:诉前调解20起,法院委托人民调解13起,治安行政调解21起,刑事和解15起,人民调解247起,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112起,调处成功率97.6%。防止群众性上访10起,防止群众性械斗5起,防止民转刑1起。

过去,我区只有村和社区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企业这一块只的少数大中型企业有,个体、外资和民营企业没有建立,事业单位和乡、街道这一块没有启动,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不平衡。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狠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一是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和一名主管司法工作的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委、区政府等23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了石鼓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在乡、街道以司法所所长为调委会主任,成立了乡、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年来,全区共建设健全乡、街、村(居)人民调解组织79个。8个乡、街、28个行政村、43个社区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配齐首席调解员196名,村(居)民小组还设立了调解小组791个,村各屋场院落、社区各楼栋设立了纠纷信息员1980人。三是试行在处资、民营企业、集贸市场、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医院、交警、消费者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63个,在农业、林业、国土、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和相关台帐。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我们一是按照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2004]86号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学习例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报告、纠纷调解督办、跟踪回访、人民调解组织岗位责任和考评制度、优秀人民调解员考评办法等11项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受理登记、人民调解工作机构及人民调解员、矛盾信息员名册等5种台帐。为统一一民调解工书格式,印制了10000本“人民调解工作卷宗”。为使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践中提高技能,在要求基层调解组织严格执行调解委员会在实践中提高技能,在要求基层调解组织严格执行调解工作相关原则、程序、纪律的同时,还建立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审查评阅制度,即:凡由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在正式出具前必须报司法所备案,由司法所对其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每半年派人对调解协议书进行评阅。帮助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了区每两月一排查,乡、街每月一排查,村(居)每周一排查制度,并坚持经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地段的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企业改制、征地拆迁补偿等纠纷及时部署心项排查。三是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的责任人,“三调联动”工作以来,我区各级出来的,如农业养殖、企业改制、学校周边矛盾、拆迁安置赔偿、医患等94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全部得到了调处,成功率为100%。

三年来,我们在探索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在辖区内选拔一批法律素质好的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一般民事调解。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还请领导、专家、教授授课,组织调解员观摩庭审等形式,对司法助理员、基层调解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连续四年共培训人民调解员346人,其中2010年85人。在此基础上,培育出首席调解员和一批按不同专业划分、不同领域设置的专家型人民调解员81名,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412人,配发徽章412枚。实现人民调解员“四统一”,即统一培训、统一发证、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二是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诉前调解的有机衔接。与区法院协调,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制定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制度》,明确了司法局、法院在诉前调解联动机制中的职责分工,并探索形成区法院与司法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自受理民事案件和民间纠纷的情况,把握纠纷发展变化规律,共同加强人民调解和诉前调解工作。今年来,以调解方式结案的33起,其中诉前调解20起,法院委托人民调解13起,调处成功率100%。三是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公安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年初以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6起,其中:治安行政调解21起、刑事和解15起,调处率100%。xx街道xxx交通事故赔偿、xx拆迁征地补偿、xx大厦股民兑现、xx乡xx村xx的儿子因公死亡等54起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和重大疑难纠纷都得到了及时化解,缓解了法院民事诉讼压力,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十二

今年以来,张汪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平安、大稳定”的发展意识,着眼于“富裕张汪、和谐张汪、平安张汪”的发展目标,以硬措施夯实综治基层基础,以硬任务推动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起,成功调处34起,防止民转刑案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5起,没有一起矛盾纠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纪委书记徐钦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张汪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的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张汪镇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张汪镇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共有综治宣传员85名、纠纷调解员248名、治安联防员621名、案件协助员91名,形成了“层层有人管综治,层层有人抓综治”的良好局面,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张汪派出所每天都出动治安巡逻车,对村24小时监管,保证了各村的社会稳定。三是措施前移。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五步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十三

20xx年,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基层基础为重点,广泛开展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不断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三项机制及建设,全力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营造了安定欢乐祥和的社会氛围。

——强化了预警、排查、化解三新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社会稳定工作体系。20xx年,我社区充分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切实加强了情报信息工作,依托社区的基层综治、调解组织,广泛发动群防群治队伍,及时收集涉及社会稳定、治安防范方面的情报信息。

——加强了信息汇总和研判工作。今年以来,我社区重点抓好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敏感问题的提前预警,确保影响稳定的因素无一遗漏,为党政决策提供了及时信息和有效依据。

——今年以来,我社区大力加强了排调室和基层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做到了有牌子、有场所、有登记、有案卷、有人员,应配尽配,全面覆盖。我们建立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矛盾调解保障机制,积极落实专项经费,努力提高基层矛盾调解工作活力和效果。今年内,各类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90%,以社区为主调解成功率达到90%。 ——今年我们重点做好了“三项矛盾纠纷排查”:一是加强了针对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项目施工、企业改制等过程中可能形成的重大群体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了对安全重大隐患的排查,尤其是对重点人重点场所进行监控,化解相关矛盾,有效防止一切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了对困难群体稳定问题排查。重点排查了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待业大学生、军队退伍人员等困难群体中的矛盾纠纷问题,做到掌握苗头、控制及时、处置得当。

——今年以来,我社区严格执行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做到了每周一排查一报告。在特定时期和重大节假日,组织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认真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认真开好每周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不断拓宽调解工作领域。

——健全了情报信息反馈机制,密切掌握影响稳定的纠纷动态和苗头,做到了一月一研究、半月一报告。集中排查活动专题情况报告,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报告,敏感时期做到一日一报,实行“零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报表列入了综治责任制考核范围。

——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制度的落实,对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全面掌握,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考核范畴。

——落实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学习培训机制,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了培训工作,重点培养骨干力量,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调解能力和业务素质、工作水平、调解能力,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四、加强宣传教育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今年以来,我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全面、准确、客观地宣传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将矛盾纠纷排查与五五普法宣传等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识。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十四

今年,我镇围绕“平安罗渡”建设总体目标,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罗渡镇的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工作成效。

我镇继续加大在对各级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由综治委指导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今年,全镇已建立各类调委会25个,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在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建成了“杨甲银”老干部调解活动室、315消协调解室、工青妇调解室及宙龙化工调解室等。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全镇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据统计:全年我镇共录入85件矛盾纠纷,每件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调处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有效地提高了调解成功率,维护了我镇的和谐稳定。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镇综治办每季度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村调委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镇调处中心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督导机制。专门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司法、信访、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组,每季度下基层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镇调处中心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的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镇调处中心专门下文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镇各级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对不胜任或长期缺位的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建立镇定期派人参与重点区域内村居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社区)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落实了调委会的“五有、六统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镇调处中心及时指导各村普遍建立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月专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3月、5月、6月、8月、11月、12.4都在镇十字路口开展了大型的综治、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制资料1万余份及平安建设门板报3000余份),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大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调解个案,运用生动的调解案例在基层和群众中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把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变成法制教育过程。充分运用广播、墙报等各种宣传形式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编印有关法律常识分发到社区,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运用调处信息简报等宣传活动载体,及时反馈基层的工作动态,介绍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经验。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我镇针对结合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级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排查调处久调不决的纠纷积案,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的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一是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排查调处。在开展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各级调解组织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问题上,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的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各级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劳资关系等突出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做好生产经营纠纷化解工作。调处中心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劳资问题、工伤赔偿、工程款拖欠等纠纷问题的整治力度,及时化解经济类纠纷问题,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本区劳资纠纷比较突出,与相关单位协调一致,加强劳动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的劳资纠纷。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构建充实了劝调员队伍。继续充实了劝调员队伍,规范了劝调员的职责是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矛盾纠纷相关情况。强化了调解文化大院的硬件建设,在各村落实1个调解文化大院试点,完善了文化大院的调解员、劝调员的公示及职责,继续开展了和谐文化大院建设活动,并制定计划正在落实。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3月,我镇召开了调解员、劝调员及综治维稳防邪信息员培训工作会,邀请罗渡司法所所长为参会的所有调解员、信息员及劝调员代表等进行了精彩的讲课。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镇调解员、劝调员的业务素质,为大力弘扬调解文化构建“和谐稳定罗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资源,设立专门电子信箱,积极鼓励各村、社区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

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十五

20__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

1、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20__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17起,调处11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2、挂牌督办调处按期办结率。20__年全乡没有挂牌督办案件。

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机制衔接运作情况。

(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处理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时,首选调解、协调工作模式,并视具体情况,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联合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调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关行政机关配合、协助的,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取得联系,让其配合、协助解决问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和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行缓解或疏导;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规则,请当事人陈述纠纷事实,向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当事人认可事实、分清责任、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诉中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签订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行政机关对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人民法院对可进行行政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先进行行政调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引起的信访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门调解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时主动采取联调行动,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应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要求每天排查,发现苗头及时报告,立即安排人员立即介入调处,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守住第一道防线。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边调处边稳控,并及时向乡综治工作中心报告,争取联合解决。综治工作中心通报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问题化解和信访接待群众情况,对分流、转办、交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明确人员、时限和解决要求,加强督办,确保真正解决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办、转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求本周内解决。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进综治信访稳定工作,促进全乡全年平安稳定和谐。

二、今年以来,乡、村干部深入群众家中,访民情,解民忧,化纠纷。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统一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工作制度牌、标识、标牌、印章等,不断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到调解委员会中,配强人民调解力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调解专家讲解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调处的技巧方法,发放《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四抓”做实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预防。要求各村、各单位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手,及时掌握信息,消除隐患,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级调处组织定期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司法所。抓包案处理。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三包”,即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抓督查。乡综治办、司法所组织人员督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任务。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十六

我校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我校认真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总结如下:

1、我校有代课教师。我校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代课做好安抚工作,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关心他们工作和生活,鼓励他们自立自强。

2、学校与周边居民没有纠纷,相处融洽。

3、我校严格收费标准,没有在收费问题上引发矛盾纠纷的情况。

4、我校无因教师、学生发生意外伤亡事件引发矛盾纠纷情况。

5、我校无因学校校园和学校周边治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情况。

1、我校无校园周边治安混乱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情况。

2、我校周边没有经营场所安全隐患存在。

3、我校无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和暴力恐怖势力在校园渗透破坏情况。

4、我校无校园和校园周边存在引发各类治安事件和治安案件安全隐患问题。

5、我校消防通道畅通。

6、我校无校车也无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情况。

7、我校电气、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维护正常;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存放规范。

8、我校无学校危房使用;我校无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

9、我校每天利用集队、集会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有兼职法制副校长。

10、有应急预案,每期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

11、我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到位,认真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2、 建立及执行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十七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计划》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无疏漏、大排查”调处工作,认真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对排查数据进行了细致分析研判,完善了调解工作机制,健全了调解组织机构,今年上半年,未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和处理不当转化为民事或刑事案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年**月,县信访局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相比分别下降%和%,其中:个体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和%;集体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和%,信访总体形势明显好转。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调解机构。

随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元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增多、涉及面广,具有很强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特点,仅靠一个部门或单一的调解方式已经无法解决问题,因此我局严格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化解信访案件的重要抓手。同时,我局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调解工作,做到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二)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下访活动,实行县、乡领导坐班接访制度,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1名县级领导在县信访局坐班,1名乡镇领导在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对每一件信访案件,要求每名接访领导互换角色,设身处地的为上访者着想,带着感情、拿出诚意去倾听、去解决、去帮助,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加强初信初访接待办理和重信重访复查复核工作,切实做到信访问题“案结事了”

二是对全县上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有效缓解各种矛盾,实现了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三是层层落实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实行责任包干,做到了有信必复、有访必答、有求必果,有效的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四)深入排查,及时调解纠纷。

(五)突出重点,狠抓项目纠纷调处。

对重点重大项目建设、群体性的事件、上访苗头的纠纷案件进行排查、调处,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力争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对一时未能调解的纠纷,采取“搁置争议、保全证据、支持开发、利益不变”的方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权属争议,保证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六)坚持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建立了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一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予以解决;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依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三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司法部门给予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公正解决问题,对进入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人大、政法、信访部门跟踪督办,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各乡(镇)驻村干部积极深入到农户家中,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帮助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再次宣讲了《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从而有效遏制了越级上访和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

我县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形成了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化解的机制,但离地区、县委和县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四是在群众中广泛宣传《信访条例》,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上访群众按《信访条列》规定依法有序逐级反映诉求,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十八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积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截至目前,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13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2196件,调解成功率为99%。

在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网络建设。

一是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目前全县10个乡镇、152个行政村、4个社区的调委会的建设全面达到标准要求。

二是积极推行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今年新增建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11个。通过这两项建设,目前全县共有177个调委会,调解人员633人,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解决了有地方调解,有人调解,有制度规范运行的的问题。为迅速有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抓队伍建设。

调解队伍素质的高低是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关键,因此,我们时刻注重人民调解队伍的建设。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本着分级培训的原则,逐层展开,即县局培训乡镇,乡镇培训村一级,村级培训屯组调解员,一级培训一级,使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三是建立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强化调解人员的责任意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现在全县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排查方式,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络化大排查工作格局: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

二是采取普通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普通排查主要是对村组、社区、厂矿、企事等进行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重点排查相结合主要是对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村、屯、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针对的排查,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排查要求各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以上的排查,专项排查主要是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排查。

四、抓调解工作:

一是坚持以前创新的“三种方式”,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效性。1.坚持以百育镇九合村“流动调解”为示范,指导乡镇、村调委会推广“流动调解”和“调解工作包”工作方法,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及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收到了“调解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二是坚持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了“走访”活动。全面掌握了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三是坚持“以农事村办”为平台,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更趋于合情、合理、合法。

二是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要求各调委会就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或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认真制定相应的调处方案,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健全“三项机制”,发挥“三项机制”作用。一是预防机制。坚持把工作主体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充分利用基层调解员,及早发现矛盾纠纷,采取多种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及时普法预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调处机制。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做到小事不出组,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一般纠纷,由村(社区)及调解小组及时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司法所及政策法律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实行联合调处。三是督办机制。实行了领导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等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专门工作汇报,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部署,确保了排査调处工作的连续性。。

五、抓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县司法局对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工作经费保障有力。我县将人民调解业务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还根据工作情况适时下拨业务经费。制定《田阳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及奖励办法》,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十九

**街道**社区系原来**居委会、部分法海居委会,东街街道部分鳌峰坊居委会、水部街道部分**居委会整合而成。四至范围:东至五一北路,西至新权路、法海路,南至古田路,北至鳌峰坊,总面积37万平方米,1605户,5095人,新村楼院29座,辖区省属单位1个,市属单位7个,医疗单位1个,学校1所,老人活动中心1个,社区内政治文化气息浓郁,有市人大、福州警备区、协和医院、格致中学、**宾馆等,是xx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之一。

**社区自建立以来,社区党政班子始终坚持以增强社区党建活动为核心,采取“抓队伍、强素质、搞服务、聚民心的”方法,紧紧围绕创建中心广泛,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真抓实干,初见成效,突出创建“康乐型”社区特色,着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文个人工作总结体活动极大丰富的快乐园”,社区建有4支志愿者队伍,6支文艺队,各文艺团队在专家的指导下,演出了许多精彩的节目。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社区在**风景区还设有户外健身活动点,较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活动场所。同时,社区还着重推进“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各项建设活动,呈现出和谐的发展态势。

几年来,**社区积极倡导居民和共建单位开展争当文明市民、创文明楼院、文明单位活动,设立了党风廉政、消防、综治、计划生育科普、反对邪教等宣传栏,通过教育引导,提高了居民素质。先后荣获省级“企业退休规范化管理达标社区”、市级“巩固国家卫先城市先进单位”、“绿色社区”、“先进社区妇联”、“平安家庭先进示范社区”、区级“卫生达标社区”、“三八红旗单位”、“平安社区”、“计生生育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荣获“二级达标”社区。

20xx年,**社区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xx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7起,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社区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小区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所有社区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社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例会制度的确立。

即每半年组织召开综治调解专干培训、交流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调解委人员参加培训,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通过会议交流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社区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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