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在面对特定情况时,采取一种系统性的思维方式来解决问题或取得成果。通过调研和借鉴先前的经验,我们可以更好地制定方案。通过阅读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其他人在制定方案时的思考和决策过程。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一
1、倡导绿色出行,享受低碳生活。
2、尘土不要满天飞,城市清洁靠大家。
3、创建文明工地落实扬尘治理美化工地环境。
4、春风凉,秋风起,扬尘防范心中记。抓发展,重实效,财富健康通重要。
5、防火防爆防尘,安心安静安身。
6、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
7、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创建生态宜居城市。
8、工地环境需人人,灭尘治理靠大家。
9、关心扬尘治理,还你清新空气。
10、关心扬尘治理,建设美好环境。
11、环境勤关爱,勿使惹尘埃。
12、环境治理,人人有责。
1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14、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
15、减少煤炭使用,推广清洁能源。
16、口罩有价,生命无价!有效防护,拒绝尘肺!
17、美化人居环境,共建绿色家园。
18、企业要发展,环保须先行。
19、全力打好凉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20、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21、同呼吸,共担当,齐奋斗。
22、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
23、文明施工,杜绝扬尘。
24、武威是我家,环保靠大家。
25、扬尘治理,人人有责。
26、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
27、治理餐饮油烟污染,保护居民身心健康。
28、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29、治理环境污染,共享碧水蓝天。
30、重拳整治污染,实现蓝天梦想。
31、拒绝十面霾伏,还我碧水蓝天。
32、倡导环保,拒绝雾霾。
33、加强环境保护,远离雾霾困扰。
34、雾霾危害大,少放烟花。
35、加强环境治理,赶走雾霾天气。
36、雾霾治理,我们在行动。
37、坚定信心,狠抓源头,重拳出击,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
38、保护空气,就是保护我们的肺。
39、鞭炮少放一串,烟花更得减半。
40、一起扫走雾霾,只为点滴幸福。
41、安步当车,减少雾烟。
42、雾霾完蛋,星光灿烂。
43、扬尘治理,人人有责。
44、远离雾霾环境,建设绿色家园。
45、丽彩创造蓝天,潮流生产白云。
46、保卫蓝天同呼吸,治理雾霾共行动。
47、车辆少出行,健康你我他。
48、坚定信心、做好绿化、关键你我,共创一片蓝天。
49、关心扬尘治理,还你清新空气。
50、下大力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地绿”攻坚战。
51、少排放空气清新,多走路步履轻盈。
52、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53、轻轻挥挥手,送别所有霾。
54、雾霾出门戴口罩,身体健康最重要。
55、坚决打好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战,让天蓝水清地绿目标早日实现。
56、还原清新空气,扫霾齐心协力。
57、寻回往日蓝天,尊享潮流生活。
58、减少雾霾一分钟,增加健康六十秒。
59、雾霾越少,空气越好。
60、创建文明工地,落实扬尘治理美化工地环境。
61、关注雾霾一分钟,珍惜生命六十秒。
62、植绿草原,净化蓝天。
63、请别乱坎树林,让空气更加清新。
64、防治雾霾,从我做起。
65、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66、同呼吸、共担当、齐行动。
67、治雾霾全行动,少开车多骑行。
68、每天少开一次车,清新空气再回来。
69、消除雾霾,保护环境。
70、节能减排,防止雾霾;你我同行,共享蓝天。
71、赶走雾霾天气,还我蓝天白云。
72、科学发展,生态优先,环境改善,环保先行。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于“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实现“管理创新、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的工作目标,全面提高驾驭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交通环境。根据交警支队、县公安局《2010年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规划》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夯实基础建设,在事故预防“七大机制”上求创新。
(一)推进农村派出所管理交通举措。年内对新建派出所管理交通的民警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完善派出所管理交通的考核办法,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
(二)成立乡镇交通管理办公室。抽调乡(镇)政府领导、安监员和优秀村官为交通管理办公室人员,建立县、乡、村三级交通管理网络,形成多方面多层次的管理体系。
(三)客运车“一车一档”实现电子化监管。研发和使用客运车辆“一车一档”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电子基础信息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四)严格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黑名单”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和监管制度,建立与运管、安监协作机制,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安全管理。
(五)推动道路隐患联动排查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安交警排查、交通治理、安监督办”的工作程序,督促落实隐患治理资金,确保85%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六)健全车驾安全责任评估机制。建立驾驶人和车辆数量分析制度、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反馈制度、办理异常业务情况预警制度、套牌车和肇事逃逸协查制度。不断深化全县客运车站、驾校户籍化管理信息拓展、信息研判和应用工作,分级建立车驾安全责任社会评价信息研判系统,不断强化推广应用工作。
(八)大力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3+4”大调解工作。各交警中队建立“3+4”大调解组织机构,落实相关人员和办公场所,从而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保险、财政、民政、卫生四部门共同参与的调解工作机制。
(九)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机制。交警大队和交警中队在九月底前成立组织机构,落实相应人员,并协调相关派出所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推行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向县乡道路延伸。年内出台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有关意见,提高快处快赔效率。
(十)完善矛盾纠纷滚动排查机制。结合“爱民大走访”实践活动,经常性开展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通过完善排查机制,掌握相关动态,并及早采取相应预防和化解措施,推动走访联系群众、化解矛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科技信息化投入,在勤务管理上求创新。
(十一)加强对危险路段的监控。年内在剑南线桥边河的危险路段建设一处超速抓拍监控系统,利用大队互联网、中国移动mas平台(手机短信群发系统),及时发布监控信息,提高对危险路段的监管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十二)加强信息化成果的应用。将县局天网工程监控系统接入大队指挥中心,整合现有的卡口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加强与交通部门收费站信息、道路动态信息、流量监测、重点管理、通行状态、基础路况等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逐步建设、完善全县国省道道路监控系统,实现全县道路的信息化管理。
(十三)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与气象、路政、交通运输、客运单位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预案,做好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恶劣天气、处置突发事件、救援抢险、排堵保畅的能力。
营造“大宣传”氛围,在深化安全教育上求创新。
(十四)推动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化建设。加强与移动部门的衔接,扩充移动mas群发系统发布量。同时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40%的人数,使移动mas群发系统交通安全信息涵盖到全县不同行业部门。同时利用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大队互联网等信息媒体,适时发布各种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和路况信息,提高信息化建设在宣传工作中的应用能力。
(十五)推动宣传阵地建设。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依托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窗口等,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加强与群众“面对面的沟通”。同时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借助多种平台,从行政角度,策划形式多样的媒体宣传和公益宣传,建立与媒体沟通交流机制,改进交通安全宣传模式,推广体验式、互动式宣传,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落实便民服务举措,在提升车管服务能力上求创新。
(十六)推动互联网车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年内,依托大队互联网信息网站,实现办理五大业务功能(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预约驾驶人考试、信息变更备案、处理交通违法)、四大信息查询功能(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查询、交通违法情况查询、交通事故处理情况查询、业务办理咨询)、三大警务公开功能(法律法规、办事流程、表格下载)。
(十七)进一步推进车管业务下放和车辆管理服务站建设。结合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依托农村派出所或基层交警中队,在全县人口集中的片区设立设立车辆管理服务站。把摩托车上牌、驾驶证考试办证延伸到交警中队,加快交警中队的软、硬件设施的安装、联网和调试,争取在11月中旬开办车管业务,尽快服务群众。
(十九)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在10月底前,积极协调城建、物价部门,建立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办公室,落实相关人员,加强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同时制定城区道路停车“差别收费”的政策,11月份开始对城区道路实行“差别收费”。
(二十)强化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以老县城普安镇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调研,研究创新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机制,提出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工作意见。在老县城普安镇、新县城各建设一处红绿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加大监控、交通诱导电子显示屏等高科技设备的运用,提高科学管理城市的水平。(郭子鹏)。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三
各开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15。
条标准》、《馆陶县城区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结合我县的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六个。
100%。
”的要求,实现建设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
1.
县城主城区所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
2.
集中整治时间为。
9
月
6
日
---30。
日。
经研究,成立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军(局长)。
副组长:殷振月(副局长)。
杨建平(副局长)。
张华云(副局长)。
李建庆(办公室主任)。
成
员:解学岩(质安站站长)。
李书恩(建管站站长)。
张
伟(稽查站站长)。
赵学斌(城建科科长)。
武贵峰(墙改办主任)。
王春雨(供热燃气办主任)。
1.
施工现场须设置硬质围挡;围挡整齐、美观、无破损;施工围挡底部应封闭,外侧地面必须硬化或绿化。
2.
施工现场须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公示牌应标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洒水抑尘责任人及电话。建立洒水抑尘制度,专人负责。
3.
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必须清扫整洁,严禁使用软质材料铺设应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4.
施工现场出入口须设置冲洗地排、沉淀池和集水箱。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5.
施工现场堆放的土方、砂石料、易飞扬的其他建筑材料须及时清运或覆盖;大面积裸漏场地须固化或绿化。
6.
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清理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倾倒。
7.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全县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禁止焚烧垃圾等有害物质,禁止使用煤炭、木材及油毡、油漆等材料作为燃烧能源。切割石材等产尘作业应采取降尘措施。
8.
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工地场区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
9.
脚手架外立面及临边防护密目网破旧的要更换,主体。
6
层及以下外网采用无孔网全封闭。
1.
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应保持整洁美观无破损。
2.
脚手架外立面及临边防护密目网破旧的要更换,主体。
6
层及以下外网采用无孔网全封闭。
3.
4.
脚手架外立面及临边防护密目网破旧的要更换。
5.
施工工地现场堆放的土方、砂石料、易飞扬的其他建筑材料须及时清运或覆盖;大面积裸漏场地须固化或覆盖。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重点为砂石料堆场和厂区内道路积尘。具体标准如下:
1.
未全封闭的砂石料场,应当采取密目安全网或蓬布等进行覆盖,并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做到整齐有序;料场前场地及时进行洒水清扫,并根据生产和外界环境风力等级情况适当增加洒水清扫次数,达到粉尘不上扬的标准。
2.
砂石料仓(上料口)三面封闭,减少铲车上料时产生的粉尘污染。
3.
场区内混凝土罐车、装载机、车泵等大型机械车辆设备停放区域以及场内道路和地面应一律混凝土硬化,避免扬尘和雨后泥泞。
4.
混凝土罐车出场区时需检查轮胎,轮胎如带泥必须清洗后方可出场,从工地出场后也应执行此规定。
1.
主城区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由质安监站负责,
2.
市政工程由城建科负责,
3.
供热供气工程由燃气供热办负责。
召开主城区在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对集中整治活动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项目整治任务的建设、施工单位,县住建局将实行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从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招投标、竣工验收等方面闭合管理,严肃查处。
县住建局组成督导小组,对施工工地实行项目分包责任制,对分包项目现场督办、跟踪整改直至问题全面解决,确保把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持续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加大重点区域的建设工程巡查力度,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责任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一律停工整改,整改不到位不能复工,并按照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加强社会宣传力度,公布。
为施工扬尘治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对扬尘治理工作较好的企业进行正面报道,对屡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时曝光。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水利站要迅速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严格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落实责任。把扬尘治理工作列入本站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改善环境,提高大气质量,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
(二)督促检查,考核问责。
我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各站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行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进行通报,对行动迟缓,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水利站要认真组织开展扬尘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大力营造治理氛围,制作宣传专栏或橱窗,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完善资料,及时报送。
2、各水利站要召开专题研究会和业主会议,确定扬尘专项治理的重点区域,并将召开会议的图片、简报及重点治理区域内容于4月25日前报局政策法规股。各水利站每半月(每月12日、25日前)将扬尘日常治理工作资料从无纸化平台个人资料交换报送局政策法规股。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五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统一组织、部门职能、乡镇属地、齐抓共管”和“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综合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空气环境问题。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丰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要求,用半年时间,重点治理涉及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教育收费监管行为、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把专项治理与落实我校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与全县开展“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案件,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丰城市上塘第三小学。
三、治理重点和工作分工。
(一)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并收取相关费用;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并收取相关费用;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
3.中小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
4.各级各类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教育基金及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上述费用;擅自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违反规定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办理学生商业保险,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
5.学校和教师在办学和收费中牟取集体和个人利益,以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等问题。
6、有关学校在落实“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惠民政策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四、工作步骤。
按照市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结束)。
1.召开专门会议。在2012年4月30日前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建立工作机构。明确领导责任,相应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
3.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治理范围、工作进度。
4.学校举报电话:6430856。
5.开展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专项治理和教育收费政策,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6.加强宣传引导。学校各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系统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专项治理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曝光违纪违规收费典型案件,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7月31日)。
1.查摆问题。对照本《方案》指出的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剖析、查摆各自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落实整改。对自查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对自查发现的各种违规收费,要及时组织清退给学生,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
3.组织填报。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确保数据真实,并按规定上报市文化教育局。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
学校专项治理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并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总结,梳理我校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找到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途径,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铲除教育乱收费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扎实推进全省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校成立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在治理工作中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精心部署,纠建并举。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有针对性的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工作中立足自查自纠,重点在问题整改,坚持宽严相济、惩防结合。
(三)把握原则,源头治理。专项治理期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并能及时纠正整改到位的,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对被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专项治理期间及专项治理结束后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在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调整,对在新的政策和规定实施前发生的行为,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
(四)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要注重治理工作实效,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等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特点、形式及规律,从制度、政策和管理上提出具体思路和对策,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附:
丰城市上塘第三小学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丰城市上塘三小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罗爱平。
副组长:夏芝泉。
兰云保。
成员:刘志伟。
唐娟。
王龙娟。
陈玉玲。
凌云。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七
(一)砂石生产场、砂石囤放点要规范管理,防止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从源头上管理。整治标准:1.各场地应用硬质材料实施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且牢固美观;2.各场地内部和出入口的道路必须实施硬化宽度不小于4米长度不小于15米;3.各场地要有冲洗设备(设施)和设置污水沉淀池并安排专职保洁人员,严防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运输砂石的车辆要有覆盖扬尘的设施。
(二)各砂石生产场业主要按照县城管局的要求对从事砂石运输的车辆进行督促和管理,不准车辆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脏车入城、沿路撒漏等行为。整治标准:运输车辆应取得运输资质,各系统运行完好,外部清洁完好,后挡板要高出10公分,装载货物低于10公分,箱体要加装盖板或蓬布,在运输时要按指定路线行驶。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八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审批日期:
目录。
1一、前言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环保方案。
工地砂土不用时必须100%覆盖;
工地路面必须100%硬地化;
拆除工程必须100%洒水压尘;
出工地车辆必须100%冲净车轮车身;
施工现场长期裸土必须100%覆盖或绿化。
三、工程概况。
序号项目内。
容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设计单位。
4勘察单位。
5监理单位。
6质量监督。
7施工单位。
8建筑面积。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施工现场环境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对社会的承诺,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组成管理领导小组如下:
2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小组联系方式姓名联系方式。
五、应急响应与准备范围。
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2.洒水降尘;
3.垃圾存放、运输;
4.材料、土方覆盖;
5.车辆清洗;
6.施工围挡;
7.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六、响应与准备重点。
1.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门前及围挡附近及时清扫。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
3.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4.外脚手架按要求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5.施工现场按要求进行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机械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易产生扬尘的建材按要求存放在库房或者严密遮盖。
6.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手续齐全。
7.楼内清理垃圾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38.施工现场按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9.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按规定及时清运。
10.施工现场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11.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专业化洗车设备或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
七、现场环卫体系及责任化分分。
八、现场环卫小组职责。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防尘器材,以保证防尘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防尘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防尘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项目经理监督员垃圾清运。
机械设备。
材料保管。
现场卫生。
生活区卫生。
施工队食堂。
施工队库房。
施工班组。
4九、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
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5)每个施工段抽出5名工人对场区主要道路进行打扫、洒水工作,每日8:30之前清扫、洒水完毕。小组成员重复做好巡查督导工作,对清理不力、不到位的部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问题。
2、洒水降尘:
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3、垃圾存放、运输:
3)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4)。
现场建筑垃圾因故不能外运的,必须在指定区域内堆积并全部覆盖。
54、材料、土方覆盖:
3)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5)本市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本市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它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5、车辆清洗:
2)在施工现场设置洗车池和沉淀池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b、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应当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
6、施工围挡:
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
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2)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6及时对工地门前及围挡附近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7、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检查标准:。
1)按照《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推广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8、其它情况:
1)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3)正在使用或正在装卸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可暂不覆盖,可酌情采取降尘措施。
十、防尘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当遇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现场启动防尘应急预案。
1.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队安全负责人对现场高处作业及大风天气危险工种责令停工。
2.生产经理组织现场卫生负责人对现场清理工作责令停工,对现场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恢复,并及时洒水降尘。
3.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队食堂管理员对食堂卫生及封闭垃圾池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恢复。
4.材料保管负责组织施工队库管员对水泥及易飞扬材料的覆盖进行检查,如有覆盖未到位材料立即进行覆盖,直至全部覆盖到位。
5.安全员负责将现场所有搅拌工作停止,并与电气工长同巡视现场临电有无异常,如发现问题处立即改正到位。
十一、监督检查。
1.安全组对水泥及易飞扬材料的储存、发放、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组对搅拌机的搅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安全组对施工现场的防尘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4.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人进行说服教育;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并且要求各项负责人对自己所辖范围内的问题进行整改。
7环境保护工作,达到环境保护考核标准,顺利完成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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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九
根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和中国铝业公司(简称中铝公司)《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及实施办法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纠防并举”,“统筹协调、完善机制”的原则,以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健全公司内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专项治理范围:公司所属机关部室、二级单位、驻外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专项治理内容: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作为治理内容。重点自查和抽查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一)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1、截留、转移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营业收入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办法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本办法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6月初)。
各级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2009年6月初至2009年6月底)。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本办法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
《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各级和部门、单位“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逐级上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于6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统计表、报告表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2009年7月初至10月底)。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10%,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30%。
重点检查对象: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4.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
5.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6.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做到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年10月20日前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2009年11月初至11月底)。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部门和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中办发〔2009〕18号文件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
市里成立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牵头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人民银行烟台分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烟台银监分局等部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范围内“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见附件1)。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机制,并于2009年5月30日前将领导机制建立情况报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搞好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治理“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举报制度。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等事宜,依法及时办理,特别是对“小金库”举报线索的核查取证工作,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
(四)强化工作督导。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公司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分赴各相关单位加强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验收治理效果。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十
关于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
公司各部门:
根据《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局党委和纪委的工作部署,为规范我司收费和服务行为,促进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公司将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全面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治理供水行业中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力求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上有新成效、在源头防治不正之风上有新进展,促进供水行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创造和谐、舒心的消费环境,确保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服务软环境明显改善。
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情况汇总的方法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1年9月15日至30日)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工作内容、方法步骤、目标任务、完成时段、工作要求,公开服务承诺和举报电话。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紧密联系实际,围绕“七查、七纠、七建”开展自查自纠。
1、查经营服务收费,纠正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价格听证、审批制度。经营科、安装公司、计量科、稽查科对照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对供水行业的经营服务收费进行清查,纠正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和罚款,坚决取缔未经物价审批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禁止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严格实行价格听证、审批制度,合理定价,依法收费。
2、查服务质量,纠正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建立优质服务机制。各窗口部门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程序繁琐、态度蛮横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典型问题要严肃处理。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深入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等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水平。
3、查经营行为,纠正强制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供水服务长效监管机制。窗口部门严禁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限制竞争、与民争利。
4、查格式合同,纠正违法格式合同,建立公共服务行业格式合同备案审查机制。生计科、安装公司等部门对各类格式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查,及时纠正和清除故意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公平原则的不平等“霸王”条款,坚决纠正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
5、查广告宣传,纠正虚假欺诈行为,建立健全广告内部审查责任制度。对服务广告、服务承诺和宣传进行检查、监测,监督兑现宣传的承诺,纠正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建立广告内容审查责任制度,保障广告宣传的内容真实、合法。
6、查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情况,纠正漠视消费者投诉的行为,建立高效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监察科作为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负责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和监督网点投诉处理工作。对供水行业及其网点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对投诉推诿、拖延等行为。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处理时限、质量要求和相应责任。
7、查廉洁经营情况,纠正商业贿赂行为,建立有效的廉政监督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加大抽查、暗访力度,做好商业贿赂的预防、查处工作,做到有报必查、有案必报。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对各部门进行服务大检查,对自查自纠阶段整改不合格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接受上级督查组的督查,按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四)情况汇总阶段(2012年2月1日至3月1日)认真分析。
总结。
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特别是专项治理的做法、成效、发现和纠正的主要问题以及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为今后的工作建立良好的制度基础。
三、
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市****公司2011年10月11日。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十一
(一)彻底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加工场及堆场,严格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砂石堆放场地的审批,对不依法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的砂石堆放场地依法予以取缔。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省、市、县关于扬尘治理有关要求和管理标准,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将扬尘治理巡查纳入水行政执法巡查内容,于每月20日前将巡查记录报送局政策法规股。通过建章立制,使扬尘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用可行。
(三)狠抓标准化管理。砂石场标准化建设规范,防尘措施落实,污染源头进出通道及周边无污染。对不按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和运行的砂石堆场,不予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查。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十二
(一)政策法规股负责对全县沙石生产场及砂石堆场的巡查和监管工作;各水利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监管和督查工作。
(二)相关业主须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按照整治要求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工或营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妨碍和阻挠执法工{}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十三
本文目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引导广大教师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维护良好的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对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从重从快处理一批顶风违纪的在职教师,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有利于通辽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公办幼儿园、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及在职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
(一)严禁全市各中小学校利用假期或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在校内集体补课;严禁全市各中小学校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或上新课;严禁学校默许、指使班主任、科任教师在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奥数、特色英语、作文等有偿辅导。
(二)严禁各中小学校以任何理由为借口,为违规办班提供场所;严禁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开办以面向中小学生为主要授课对象的补习班、提高班和兴趣班。
(三)严禁全市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举办有偿补课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受聘参加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教学活动,也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任何便利;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提供有偿办班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以家属、亲友等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组合成不同学科的教学班,组织学生集体有偿补课。
四、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通辽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监察室;各单位要强化工作措施,做到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各地各校都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纪检书记带头抓,监察室要直接抓,确保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二)做好宣教,提高认识。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治理“三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珍惜工作岗位,自觉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切实要将本次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与加强中小学生教育和管理紧密结合,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活动,坚决抵制有偿补课,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市教育局各有关科室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调度各单位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通过座谈会、专项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加以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要在教育网页、校刊校报、学校网页上及时宣传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及时规范和完善制度,争取通过此次整治活动,形成治理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xx年1月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全面部署阶段(1月10—20日)。
各地各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召开会议、政治学习、橱窗展板、悬挂条幅、广播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全市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违规有偿办班补课”专项整治活动。要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治理。
工作方案。
落实工作责任排查重点对象设立公开的投诉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阶段(1月20—25日)。
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违规有偿办班补课的问题。要做到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在自查自纠期限内,根据违规事实的情节、影响及认识态度等情况,予以区别处理,情节轻微或虽有问题但能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追究或给予从轻处理;对于隐瞒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月25日—3月1日)。
各地各校要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校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根据群众投诉情况,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科室对全市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和治理,对于一些群众反映多的学校要重点检查。
第四阶段: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3月1日—10日)。
各地各校要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开展下去,可通过组织相关人员跟踪督查,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抬头反弹现象发生,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要于3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上报通辽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监察室)。
六、处理办法。
(一)对违纪教师的处理。
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取消当年绩效工资和评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评聘;三年内不得晋升工资;
2.调离教学一线岗位或原工作单位;
3.对取得“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的违规教师,按授予权限建议取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对于中层以上干部免去现任职务,三年内不予提拔。
4.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待岗。
(二)对所在单位的处理。
实行专项整治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查实有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办班补课行为的所在单位,取消当年实绩考核优秀资格,并通报。
(三)对学校主要领导的处理。
一年内查实有一起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责令校长作出书面检讨,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查实有两起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一年内查实有三起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免除校长职务。
(四)对其他情况的处理。
对违规办班补课过程中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和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xx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83。
xx市教育局举报邮箱:tlsj@。
附件:xx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xx年1月15日 。
返回目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杏花岭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构建良好的教育环境,根据杏教发[]9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治理实施方案》,在全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综治魏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杏花岭区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二、组织领导。
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成员如下:
组 长:申。
副组长:李 王。
成 员:张 崔 王 李芳。
幼儿园的园长是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李新芝(幼儿园后勤主任)具体负责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期间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园办。
三、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主要任务。
1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
2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定点采购、索证、记录及饭菜留样制度。
3严格执行幼儿园幼儿接送卡制度。
4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日志》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幼儿园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食堂等重要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完善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幼儿上海事故。
8.建立完善的幼儿园视频监控报警制度。
9.建立健全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10严格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1.建立幼儿园内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预案。
12.完成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13.对照《杏花岭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考核标准》认真学习,逐条对照自查,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四、方法步骤。
时间:.6.1——6.30。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1——6.6)。
1.参加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
4.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全面实施(6.7——6.20)。
1.消防安全。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重点为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2.校园设施设备安全。定期维护,正常运转,重点为锅炉,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情况,体育场地,幼儿园大型玩具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使用、维护情况等以及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教室、厕所及楼梯等场所设施安全状况。
3.幼儿园门卫管理。实行专业保安持证上岗制,幼儿园配备一名保安,传达室配备2名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查制度。
4.幼儿园用房安全。重点为校园内危房的维护情况,尤其是教学用房隐患排查情况及记录,幼儿园于汛期或恶劣天气对用房的安全管理有预案。
6.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幼儿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7.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重点为幼儿园安全领导机构、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安全协议签订、预防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等健全与落实情况。特殊场所(如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等)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
8校园周边环境。建立校园警务室,积极主动与社区、派出所联系,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规章建制(6.21——6.30)。
幼儿园自查自评,建立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总结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管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物防与技防结合起来,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和措施,严防排查治理期间发生事故。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的主题责任,严格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标准细化责任。
围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对师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的培训,落实标准,细化责任,形成层层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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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汲取近期发生的11.5吉林商业大厦火灾、11.15上海静安公寓火灾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我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区政府下发的《xx市xx年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学校校务会研究,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3月底,在全学校范围内开展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新政办【】24号文件精神即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火灾形势的总体要求,以降低火灾总量、遏制重特大火灾为目标,使我校教育工作全面消除现有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新华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行动的领导,成立学校校长齐建国任组长,学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主任、副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安稳办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防”行动实施方案的起草、组织、协调、行动信息的搜集、汇总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1月25日前)。学校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1月26日至xx年3月20日)学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一是开展班级、科室自查。各班级、科室从即日起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发现和督促整改,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专项检查。各班级、科室要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学校要集中整治学生宿舍、会议室、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总务室、仓库、锅炉房、学生食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各班级、科室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管理、整改火灾隐患,维护消防设施,强化师生防火教育,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整体素质,打牢消防工作社会化基础。
四是加强防火检查。各包年级(处室)干部要深入到所包地方进行检查冬季防火工作,督促设立防火巡逻组织,加强看护巡逻。
(三)总结验收阶段(xx年3月21日至xx年3月28日)班级、科室要认真总结冬季防火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成效。学校要进行检查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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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省、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增强公用事业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和规矩意识,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公用事业局党委决定在公用事业系统开展“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守纪律、讲规矩”为重点,不断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沿,严格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规范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习惯,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内生活上讲规矩、工作上讲表率,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委、市委、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
二、治理范围。
局机关、市热力公司、濮阳华润燃气公司。
主要治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党规以及党的有关制度、规矩的问题,重点治理违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超越权限办事,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要求的问题和“四种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逾越政治规矩的问题。
(一)违反党纪党规问题。遵纪守规意识不强,违反《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纪律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问题。
(二)政治意识不强问题。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涉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的负面言论随声附和、人云亦云,在党不言党,在党不护党,公开发表或传播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省、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评头论足,口无遮拦,毫无顾忌,妄加议论,甚至与党组织唱反调等问题。
规章制度。
以及本地本单位的制度规定,执行不力,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想当官,不愿担责,想的是自己的利益,打的是自己的“小九九”,甚至各行其是,各自为政,阳奉阴违,表面拥护,行动抵制,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四)党内生活弱化问题。规矩意识淡薄,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好人主义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了表扬与自我表扬,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党内生活制度成摆设等问题。
(五)组织纪律松弛问题。组织纪律意识淡漠,不主动接受组织监督,重大事项不按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虚报;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非组织活动,甚至对抗组织;个人主义严重,自恃位高权重,把自己当“特殊党员”,不受纪律约束,违规违纪等问题。
(六)履行责任不实问题。党委(党支部)在落实政治纪律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领导干部管党意识淡漠,奉行明哲保身的处事原则,对违反纪律的问题不敢抓不敢管,不愿抓不愿管,执行不力、责任不实,导致出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自xx年5月下旬开始至8月15日结束,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5月下旬至6月15日)。局、基层单位要召开动员会议,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学习教育月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是关于“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等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省委书记郭庚茂、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市委书记何雄、市纪委书记阮金泉在“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方面的讲话精神等。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安排,对局机关、各基层单位科级和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组织一次知识测试,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并制定。
学习计划。
严格学习纪律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党员干部要做好。
读书笔记。
和撰写学习心得。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局机关和基层党委要重点查规章是否健全、制度是否落实;查履行职责是否到位;查工作态度是否端正、责任心是否尽到;查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是否遵守、中央执行“八项规定”是否严格。通过民主生活会、个别谈话、走访群众等形式,采取上级点、群众提、自己查等方式深入查摆,对号入座,突出查找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找透。要围绕查摆出的问题,逐一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方案,逐项、分类、分步骤进行具体整改落实,明确时限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党员干部要对遵守党纪党规进行公开承诺,按照管理权限,党组织负责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承诺报备,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向本单位党委或纪委承诺报备,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和评议。
(三)重点检查阶段(7月16日至7月底)。局纪委要对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持续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阶段要求抓好落实。同时,做好迎接市纪委检查的准备。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效果差的单位,要在追究主体责任的同时,追究监督责任。
(四)建章立制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各单位党组织要围绕“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治标与治本、当前与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重点发现薄弱环节,弥补制度漏洞,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和纪律建设,实现以制度规范纪律、执行纪律,努力形成“严守纪律、严明规矩”的制度体系。要善于从问题中发现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执行纪律、规矩的刚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纪律、规矩执行到位,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五、职责分工。
专项治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构建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一)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各基层党委要增强执行党的纪律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把政治纪律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开展经常性、长期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夯实思想基础。对照专项治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内部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有效整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遵守纪律的约束性措施,探索建立教育、监督、管理、考核、问责追究等长效机制。加强对党的纪律监督检查的指导,严格要求,严细管理,严明纪律,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二)纪检监察机关负监督责任。局纪委、各基层单位纪委要发挥监督责任,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治理,细化监督检查具体措施,牵头落实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纪依法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方面的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督导检查各级党组织自查自纠情况,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督促党组织完善内控措施,强化制度约束,探索建立纪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执行纪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三)相关职能部门负监管责任。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挥职能优势,各负其责,履行职责范围内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监管责任,以及监督检查的直接责任。
1.人事部门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围绕专项治理活动的学习内容,对党员干部集中组织教育培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考察、考核与管理,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抽查核实力度,对违反规定、瞒报虚报等问题进行治理,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2.局办公室负责利用非法宣传品、互联网等途径传播违反政治纪律不当言论等专项监督工作,同时加大对党的政治纪律相关法规制度、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委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把专项治理工作放在整体工作之中来谋划部署。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市委“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安排,细化工作任务,严格教育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统筹组织好有关工作,确保实现党组织、党员干部全覆盖。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和明确分工,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带头守纪律,带头讲规矩。要坚持从自身做起,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作出表率。要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彻底破除“特殊党员”的思想,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脱离党组织的监督、脱离党规党纪的约束。遇到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要坚决反对、坚决斗争。
(三)突出问题导向。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传导压力、形成震慑。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认真查摆遵守政治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党员干部梳理成明细表,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认领整改,坚持“跟踪查”、“回头看”,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重点检查阶段,要与巡察、信访、审计紧密结合,带着问题线索开展监督检查,查细、查深、查实、查到位。
(四)严格责任追究。把责任追究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一律先免职,再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调查处理,并进行“一案双查”,对其所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问责。对存在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突出问题敢于揭短亮丑,对反面典型点名道姓通报,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在全公用事业党员干部中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上报情况。各基层单位要对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建章立制等阶段性工作进行小结,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局纪委;对好的做法、鲜活典型和经验要随时报送动态信息;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突出特色,突出成效,形成工作报告;于8月20日前报送局纪委,局纪委将工作情况汇总后报市委和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不滑坡,按照《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10号)和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兰州市扬尘防治技术的指导意见》(兰污指办[2013]1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区及周边区域扬尘管控工作指令的精神要领,为改善我区的城市环境,提高大气质量,降低空气污染指数,现今结合我公司生产场区所在区域现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一、工作目标。
有效的控制生产现场扬尘,严格控制生产废气排放,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生产现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具体措施。
1、落实目标责任制:生产现场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要实行目标责任制,拌合公司经理要亲自抓,并派专人负责扬尘作业及废气排放的控制管理。
2、加强对生产人员的宣传教育,并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体制”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意识教育,生产作业前对作业工人进行扬尘控制技术交底。提高生产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使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3、加强进出场车辆管理,对进场的运输石料车辆以及出场的运输拌合料车辆要加盖篷布,并且要清洗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拌合料和石料在运输途中洒落,督促进场运输沥青、燃油的车辆做好防漏检查。
4、对生产场区内烟气排放严格执行各项标准,确保排放达标,要定期检查拌合机的除尘降噪设备,确保每次生产能够正常运转。
5、对场区车辆来往密集的区域要经常洒水降尘,每次生产完后要及时清扫场区。
三、组织机构设置。
1.1部门设置。
(1).工程部、技术部、财务部、总工办,是实施本方案的主要控制部门。
(2).拌合公司是实施本方案的主体,负责方案的审批、实施指导,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3).财务部负责对本方案实施提供资金支持。
(4).工程部是本方案实施的重要部门,拌合公司经理是第一责任人。
1.2人员设置。
为全面实施本方案,使其达到目标、指标及本方案的要求,公司成立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石国雄。
副组长:辛守利。
组员:郁青山王根超常学鑫李刚徐龙善。
子,对拌合公司进行包干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并对本方案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目标、指标。
建立奖惩制度,对扬尘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对不按拌合公司规定操作造成环境污染不利于扬尘治理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罚款。
3.方案编制与实施。
3.1方案的编制。
(一)、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方案的编制。拌合公司必须按照《生产现场管理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施工,确保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
(二)、生产材料堆放:生产现场的生产材料、设备应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存放,设置标识牌,生产材料、设备的存放、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整齐有序、稳定牢固,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和构件,应采取有效措施,按时撒水,加以覆盖。
(三)、控制粉尘污染:生产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按规定进行地面硬化。进一步强化商砼的使用,严格控制砂、石、水泥的使用,最大限度的减少粉尘污染。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禁止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充分利用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定期对表层进行雾化喷水,遇干旱天气和大风天气,应随时喷水防止扬尘。对现场硬化道路安排专人对道路进行清扫,并及时洒水,进而使现场道路时常在湿润状态,以防扬尘飞起,污染环境。
环保”的要求,建立施工现场废水再利用系统,合理布置管线,定时对现场进行雾化喷淋洒水,净化现场空气环境。
(五)、清运垃圾:生产现场的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确保清运到规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垃圾和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在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尽门长度,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并加湿,进入施工场地所有车辆带泥轮胎冲洗干净后,运输散装货物必须覆盖,不得遗撒,避免行使途中污染道路,方可驶出工地。
四、工作要求。
开展扬尘专项整治,是做好城市环境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实现生产现场环境净化的有效途径,要充分认识抓好治理现场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治理目标和措施的细化。防止扬尘污染要结合安全生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上,防止扬尘要做到方案审批到位、日常教育到位、技术交底到位、物资配备到位、措施防范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生产现场扬尘和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实施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腾厦沥青拌合公司。
2014年3月1日。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十五
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5、《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二、具体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总负责:王国勇,联系电话:18329588193。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三、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五、管理控制措施。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全面加强街道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加强扬尘管控的指示精神,助力市、区扭转当前大气环境的严峻局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区城区扬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改善民生、提升大气质量为核心,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总体目标任务,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社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最严肃的责任,确保辖区扬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新作出积极贡献。
全面压实扬尘污染防治属地社区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分工负责制度,形成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总架构。
按照城管办发〔2020〕30号文件要求,此次整治范围为街道辖区的重点工程(老旧小区改造)、房屋征收拆迁工地、存量建设用地裸露泥地、露天作业工地、居民小区公共区域和临时散落堆料场等扬尘易发高发区域。
(一)重点工程扬尘整治。重点整治街道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未进行湿法作业或湿法作业标准不高,工地裸土未进行及时有效覆盖,易造成扬尘污染的物料未有效覆盖,现场施工时无人员监管扬尘等问题。
裸露地面未进行绿化或覆盖,前期已覆盖的防尘网已风化、损坏等问题。
(三)露天作业工地、存量建设用地及临时散落堆料场扬尘整治。重点针对辖区集体土地存量建设用地及原农园片区已拆迁的建设用地。重点整治未按标准设置围挡围墙、物料堆放随意杂乱,土方或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施工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未进行覆盖或绿化,露天作业未采用喷淋抑尘、降尘设备。周边生活、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存量建设用地上,裸露地块防尘网未覆盖或覆盖不全。对临时散落的物料未有效覆盖,料场无喷淋、除尘、降尘措施,场地出口无硬化等问题。
(四)居民小区扬尘整治。重点整治国控站点或扬尘问题较为突出的周边小区。主要整治小区保洁人员不足、保洁效果不到位问题,未履行4次/天的小区洒水降尘等问题。
各社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属辖区内各类扬尘污染的整治工作,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及时与社区做好对接,协同做好各类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辖区扬尘治理工作统一领导,成立街道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街道人武部部长、四级主任科员为副总指挥,城管办、征收办、社区办、环监办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社区党委书记为成员。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根据方案要求排定序时进度,细化工作思路,严格标准要求,落实推进措施,做到任务目标明确,逐级责任明确,工作措施明确,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扬尘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标准高,各社区、各单位既要主动履责,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细致排查。各社区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对辖区内存在扬尘污染隐患的地块、区域要做到一口清。同时,要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要对扬尘管控的相关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并安排专人对各类扬尘污染源全面排查登记,对前期已整治的区域和问题展开“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补救,预防成果反弹风险。
(四)强化考核,严肃奖惩。街道纪工委将全程参与到此次大气扬尘管控整治行动,严格落实督查问效,考核通报,对扬尘管控整治工作推动不力造成影响的,严肃问责,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现就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公募基金会,以下同)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任务目标。
1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要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年底前完成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时间步骤。
2011年要继续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时间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1年5月25日)。
2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各地各部门治理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所属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国资监管企业的全面复查。省国资委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的全面复查。各地各部门治理机构要加强对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坚决扫除治理工作死角。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结合正在进行的资金管理安全排查工作,对本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未经有批准权限部门批准的银行账户要按规定坚决取消。凡隐瞒不报或拒不整改的银行账户视同设立“小金库”问题予以处理。
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见附件1),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同时填报《银行账户基本信息表》(见附件8)并附文字说明。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见附件2)逐级上报。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在6月10日前将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导抽查(截至2011年7月25日)。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原则上利用。
3本级单位,还要关注所属地区和部门。
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对有关地区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成效不大、工作不力、举报较多的地区。对有关单位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4.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
8.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4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组织的督导抽查,由纪委、财政、审计、民政、国资委各抽调若干名检查人员,各成员单位抽调部分干部,并聘请一定数量的注册会计师共同实施;既要抽查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又要抽查有关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并对部分线索具体、情况严重的举报件进行重点督查。
抽查“小金库”的时间,要按照《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赣纪发[2009]10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赣纪发[2010]17号)的规定掌握,必要时可追朔到以前年度。
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督导抽查结束后,《“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见附件3)、《“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及有关文字说明要逐级上报,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汇总后,于2011年8月10日前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截至2011年8月25日)。
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从年初开始首先抓好2010年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的5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并针对2011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
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抓紧完成处理处罚等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和文字说明,于2011年12月10日前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机制建设(截至2011年11月20日)。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各地各部门以及纳入治理范围的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
6效机制研究成果,抓紧制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将制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抓紧督促实施。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工作,结合实际,将“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加强和完善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监管相结合,研究提出源头治理的措施,切实推动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以及纳入治理范围的单位要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坚持立说立行,注重实际效果。2011年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在2011年12月10日前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见附件6)及文字说明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验收(2011年12月)。
按照《意见》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上级治理领导机构要对下级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检查、评价和验收过程中要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治理工作情况,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以实实在在的治理工作成果取信于民。
72011年12月10日前报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彻底清理“小金库”。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继第四次、第五次全会之后对“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出了部署。近期贺国强同志又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以及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之中,从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今年的治理工作中。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动员部署,层层抓好落实,保证在4月底之前提出落实意见,制定落实方案,层层落实到位。落实过程中,应采取问卷调查和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8院和省委、省政府坚决惩治“小金库”问题的决心,反映“小金库”治理成效,进一步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治理工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最高标准,切实取信于民。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规律,坚持统一组织部署、统一集中审理、统一处理政策、统一对外宣传、统一汇总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国资委等成员单位必须抽调精干力量到“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专职从事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治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协调、服务和督导,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地区和部门开展督促指导。要善于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检查等有效措施解决不重视、走过场等问题。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
各地各部门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9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治理工作,要把垂直管理单位较多的部门当作重点,并按层级不同以基层预算单位为重点;社会团体的治理工作,按登记管理机关不同要以省级社会团体为重点,按性质和任务不同要以行业性社会团体为重点;国有企业的治理工作,按层级不同要以省级国有企业为重点,并重点关注二级以下子企业;按监管主体的不同,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的国有企业外,还要重点关注各级政府直接管理或其他部门和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
各地各部门在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协调推进,努力提高治理工作效率。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势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三公消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相结合;要与纪检监察、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出资人监管、行业监管等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附件7的《日常监督发现“小金库”问题统计表》12月5日前上报),切实扩大治理工作成效。
(四)坚持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继续坚持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要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10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对复查纠正整改情况和处理处罚处分情况,特别是责任人员追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应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员的组织处理,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办理;对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结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检查,从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11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和审计厅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动参与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附件:1.“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2.“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3.“小金库”重点抽查统计表。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十八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也使部分学生误入歧途,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这些近期发生的恶性校园欺凌事件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处理和教育,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根椐《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要求。为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经研究,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本校全体学生。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xx年6月―7月。
1.开展专题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播放法制录像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召开主题班会。各班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各班于6月21日前上报摸底结果和班队会照片。
3.完善方案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教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xx公众号和各班的qq群、乐教乐学等途径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
5.排查疏导建档。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同时禁止学生带学习工具意外的任何物品(包括零食)进入校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及时处理警示。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保安、班主任、家委会值班人员和少先队值周班对校园进行巡视,并发动学生进行举报。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约谈家长并上报街道中心校。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7.及时信息上报。按照中心校布置,各班每月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和家长、学生举报。学校对摸底情况及时作出处置,并按时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街道中心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以上事故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4.班主任对发生在班级中的欺凌事件存在敷衍、应付和不及时上报、瞒报和漏报的,要记入班级考核。
5.本项工作设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开展。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十九
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分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在分局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为加强组织领导,分局决定成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分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分局“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工作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
三、具体要求。
一是要提高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治腐倡廉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不仅要严令取消,而且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制定切实措施,杜绝“小金库”的发生。
二是要不断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好国家、单位、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把整治“小金库”提高到反腐斗争的高度,作为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大事常抓不懈。不断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把查隐患、堵漏洞、搞整改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
三是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强化内部约束机制,狠抓法制的落实和完善管理工作,把监督关口前移,在制度上保障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适用性、有效性,合理使用单位的资金。在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同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建立统一协调的监督检查机制。
问题的原因,堵塞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二十
我镇各校地域狭窄,人群密集,易燃易爆物品(主要在实验室)和木制房屋较多,存在着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工作条例》规定,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要求我镇各校必须进一步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克服麻痹思想,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增强隐患意识,确立防范意识,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按照我校工作计划中的“六个月报制”要求,各校必须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一次常规检查和一次安全汇报工作,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和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1、适当安排安全防范常识课程内容。
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全体师生员工掌握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和自救互救的能力方案。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树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意识。
群防群治,其抓共管,经常检查,警钟长鸣,消除火灾隐患。
3、让师生熟悉全国统一的火警电话“119”的拨打,报告形式为:“xxx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确保火情化险为夷,减小损失。
4、在与上级汇报的同时,要派人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5、在消防车辆到来之前,以校内消防安全员及教职工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消防车辆到来之后,要安排校园人员配合消防人员做好辅助工作。
6、要组织好扑救使用器具。
如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扑救时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灭火器具;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油类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水浸的棉被等,决不能用水扑救。
(2)、扑救时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3)、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并立即切断电源。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同时,适当安排消防安全设施的使用演习,确保师生对消防安全设施的应急使用。
熟悉环境,记住出口;。
保持冷静,寻路逃生;。
毛巾妙用,过滤烟毒;。
明辨方向;逃离火场;。
敲盆晃物,寻求救援。
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疏散,同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救火救灾,使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二十一
机房消防系统要求根据国内外实际经验要求使用七氟丙烷(fm200)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时各种管道及阀门必须按照国际标准执行,投标时要求注明各种附件的规格,安装结束后,必需经相关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1)整体机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2)整体机房必须设置火灾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安装在值班人员随时可以发现的位置。
(3)主机房的消防系统按要求分成三个消防区,即天棚吊顶上方为一区,机房空间为二区、活动地板下为三区,在每个消防区内应按相关要求设置烟、温感探测器和灭火气体。
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变形缝和伸缩缝不应穿过主机房,室内顶棚上安装的灯具、风口、火灾探测器及喷嘴等应协调布置,并应满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机房围护结构的构造和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等要求。
机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当机房与其它建筑物合建时,应单独设防火分区机房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设于机房的两端,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及第一类辅助房间的装饰材料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应采用难燃烧材料保温。
机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应设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灭火系统,并应按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执行,机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与空调、通风系统联锁。空调系统所采用的电加热器,应设置无风断电保护,机房的安全设计,除执行本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用于非常重要的场所或发生灾害后造成非常严重损失的机房,在工程设计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设置二氧化碳或卤代烷固定灭火系统及火灾探测器的机房,其吊顶的上、下及活动地板下,均应设置探测器和喷嘴,主机房宜采用感烟探测器,当设有固定灭火系统时,应采用感烟、感温两种探测器的组合,当主机房内设置空调设备时,应受主机房内电源切断开关的控制,机房内的电源切断开关应靠近工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或主要出人口,主机房出口应设置向疏散方向开启且能自动关闭的门。
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打开,凡设有卤代烷灭火装置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机房内存放废弃物应采用有防火盖的金属容器,机房内存放记录介质应采用金属柜或其它能防火的`容器,根据机房的重要性,可设警卫室或保安设施,还有电子计算机机房应有防鼠、防虫措施。
加强消防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护机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机房管理人员要熟悉消防法规、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强磁、有毒物品等危险品进入机房,认真巡视检查,做到人走关窗、断电、锁门。
初期火灾扑救,必须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遇火情时应积极扑救,及时向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消防中心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机房管理人员对机房消防设施、器材要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3、发现异常情况,遇到有人破坏,要马上采取措施并报告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不得延误。
4、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为确保机房安全与稳定,以保证正常运行为宗旨,按照“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机房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因各种原因发生的火灾事件等。
1、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2、机房全体人员应有高度的防火意识,禁止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机房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禁止在机房内乱拉电线。
3、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未经许可,禁止擅自移动。
4、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开关、电器和线路的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消除安全隐患。
1、确认机房设备区域火情后,根据现场情况实施机房区域气体灭火操作。
2、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进入现场,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在消防人员未到达火灾现场时,应打开应急通道,组织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设备,充分利用中心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机房发生火灾,应遵照下列原则:首先保人员安全;其次保关键设备、关键数据安全;三是保一般设备安全。
3、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听从消防队的指挥,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
4、机房消防与大楼值班室相连接,值班人员发现报警器报警或发现火情时,应在迅速确认后电话通知大楼监控中心,并根据火情直接报119火警。
5、电话通知应急指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后,应根据火势情况,向周围人员发出火警信号。
1、火灾消除后,应将抢运的设备物资放置在安全场所,并登记造册,计算火灾损失。
2、火灾消除后,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消除烧毁物资,杜绝火势复燃。
3、灾后值班人员和安全主管人员应配合消防部门和公安部门分析火灾原因,明确火灾责任人。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二十二
制:
审
批:
审
核:
**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二〇一六年六月。
为做好集团所属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树立**集团的良好社会形象,根据《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针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筑工地达到“六个百分百”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集团所属房屋建设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筑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在建工地围挡率100%,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率100%,施工现场裸土覆盖或绿化率100%,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率100%,施工现场出入口冲洗设备率100%,渣土运输车辆公司化、智能化、密闭化率100%,并在扬尘治理的基础上,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河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3、《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5、《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三、实施内容。
(一)施工围挡。施工现场须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围挡表面应整洁、美观,色彩和周围的环境相协调,不得使用彩条布、竹篱笆或者安全网等。在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等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高于2.5米的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四周连续设置高于1.8米的围挡。临时道路挖掘,采用不得低于1.1米的警示护栏。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设置整齐、清洁的密目式安全网,鼓励采用不透尘材质的安全网。
(二)道路硬化。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场地应实施地面硬化处理。
(三)冲洗设施。出入口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水枪,推广使用自动冲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确保净车出场,禁止带泥土上路。保持排水通畅,清洗车辆的污水应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或者进行覆盖。
(五)施工现场远程监控。施工现场要安装至少两个远程监控头。一个对着大门,一个装在施工现场最高处(如塔吊顶部)。
(六)渣土运输车辆公司化。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垃圾或渣土运输前,必须选定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或渣土运输公司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须明确防治扬尘污染条款。
四、工作职责。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组长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副组长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洒水降尘、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综治员: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五、工作措施。
(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的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四级(含四级)以上大风导致的扬尘。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二)落实目标责任。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专人负责扬尘作业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形成层层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的局面。
(三)编制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编制的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照《郑州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标准》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要求进行编制,确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扬尘措施。
(四)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每天至少1次(不下雨情况下),确保路面清洁;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1)施工现场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2)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3)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4)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2、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可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3、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
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产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砂石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六、整治标准。
(一)、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
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要推广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
6.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绘制车辆运行平面图,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7.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9.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10.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1.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应安装使用喷淋装置,确保裸露地面全覆盖喷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和湿法作业措施。全时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
12.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3.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14.新开工工程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单独编制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目标、重点、制度措施以及组织机构和职责等,并将其纳入安全报监资料之中。
(二)、渣土、垃圾运输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
2.对施工工地、从事渣土、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必须持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运输渣土、垃圾的车辆应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和双向登记卡。
3.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运输达到无垃圾外露、无遗撒、无扬尘、无高尖车的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倾倒。
4.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场地进出口应当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防止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环境清洁。
(三)、露天堆放场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露天堆放易扬撒物料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现场对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围墙,并予以覆盖。配备喷淋或者其他降尘设施,保持现场湿润,无明显浮尘。
3.采用密闭输送设备,在落料、卸料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降尘、防尘设施。
4.装卸、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货物车辆,应当配备密闭装置或者其他防尘设施。进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5.有条件的堆场应当设置绿化隔离带,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篇二十三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效率,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xx〕29号)、《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xx〕175号)要求和《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鲁卫医字〔20xx〕6号和聊卫医〔20xx〕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包括各类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等,下同)行为,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制度规范,探索建立重点监控目录和超常预警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的其他机构。
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工作,重点整治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和明显不合理的检查行为。
(一)整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的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设备器械开展的医疗检查,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使用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技术开展的医疗检查,未按标准收取费用的医疗检查,违规捆绑收费的医疗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整治无依据检查和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对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整治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的检查行为。引导医疗机构强化落实知情同意和院务公开要求,重点整治违反相关规定,未经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特殊检查行为。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四)整治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绩效分配方案,对医疗机构向科室或个人下达业务收入指标,将医务人员收入与检查检验直接挂钩的分配方式和实行“开单提成”等做法严肃查处。
(五)整治违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对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即购置使用该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整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医疗检查行为。全面整治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和明显不合理的检查行为,重点突出“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的三假行为,对不合理医疗检查导致医保基金损失的,依法依规依约严肃查处。
采取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县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组织专家飞行检查、有因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专项治理行动由卫健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卫健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具体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检查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依规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卫健部门。
医保部门负责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涉事人员。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20xx年7月至2022年3月,分5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7月)。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制发我县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并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边查边改。自查自纠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疗机构覆盖率100%。
(三)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8月-11月)。县卫健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抽查,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检查发现涉及医保基金使用问题,指导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退回医保基金,多收取患者的费用及时退还患者或作相关处理。组织检查医疗机构的数量为: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100%,一级医疗机构抽查30%,门诊部、诊所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四)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022年1月)。各医疗机构对自查和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查补漏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医疗机构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
(五)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2月-3月)。县卫健局牵头,对全县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固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形成相关材料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和相关部门。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对于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联合协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处置,督促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行动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对相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督促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三)推动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日常监督、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持续改进的长效闭环管理机制。要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对不合理医疗检查的自动发现、自动提醒、自动干预,引导医疗机构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方式和医疗绩效评价机制。统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制度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形成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良好政策环境。
(四)发挥社会监督,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准确解读相关政策,提高专项整治活动的知晓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举报电话或开辟专门举报通道,广泛征集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对于典型案例及情节严重案例等要予以通报曝光,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卫健系统大力宣传专项治理行动,引导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检查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不断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各单位要组织好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建立的制度化成果和取得的成效等,形成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分别于20xx年8月20日、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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