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规章制度免费 财务制度相关规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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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规章制度免费 财务制度相关规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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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规章制度免费 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篇一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 公司及公司下属项目部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专职财务人员:会计员、出纳员。

第六条 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第七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八条 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没有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的一律拒绝付款。

第九条 财务人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行业会计规定,结合公司特点,负责拟订公司会计核算的有关工作细则和具体规定,报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准确、及时地做好帐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和总帐。

3、 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具体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和利润分配核算工作。

4、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5、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公司确税金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

7、及时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8、主动进行财会资讯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

9、协助做好部门内务工作,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总经理和会计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工作,并加盖“收、付讫”戳记。

2、及时、准确、逐笔登记现金帐及银行存款账,按时结出余额,并做到账实相符。

3、妥善保管支票、收据、发票及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并专设登记簿,依序登记备查。

4、经常核对银行、帐面发生额及余额。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清理未达帐项,发生差错及时核对,查明原因,做到月末后发生额和帐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

5、熟练掌握银行结算规定和各种收付款方式,认真填制各种银行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银行记帐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帐。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规章制度免费 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湖南省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依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立能力;

(二)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簿,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帐、结帐、报帐,编制财务预决算;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团体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对违法行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检举。

(四)维护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社会团体实行财务自收自支、单独设立帐户、独立核算。社会团体应根据经济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专、兼职财会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人员必须持会计资格证上岗,每年要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五条社会团体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并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对社会团体的全部经济业务收支活动承担责任。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七条社会团体的业务收入包括:

(一)社会团体会费收入:包括个人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

(二)国内外有关团体、单位、个人的捐赠和资助,包括现金、实物及其他有价证券等;

(三)社会团体有偿服务收入:包括科技、信息的咨询与服务、科技开发、技术转让、培训、办学以及举办展览、展销会、比赛和编辑出版刊物收入等;

(四)社会团体创办经济实体的经营性收入和入股红利收入;

(五)政府部门或其他部门对社会团体的经费资助及委托某项事务所拨付的活动经费收入;

(六)利息、社团下属机构上交的管理费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七)主管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社会团体取得的收入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类管理,专款专用。

第八条社会团体业务收入的原则及要求:

(一)社会团体的各项业务收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现行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按规定的范围或批准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社会团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属事业性收费收入的,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纳入各级财政专户储存。

(二)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帐,不得坐支现金和帐外设帐;

(三)社会团体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资助,必须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严禁任何形式的摊派,也不能设置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交换条件。对于国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包括实物),社会团体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捐赠文件的副本和清单。

(四)社会团体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研究院(所)、学校、杂志社、中心等实体,社会团体可通过书面协议向上述实体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五)社会团体每年可向其独资创办的经济实体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其比例最低不少于年税后利润的20%;

(六)社会团体举办国际展览、国际会议和其他交流活动所得的外汇收入为合法外汇收入,可以开立外汇存款帐户。

第九条社会团体会费收取。社会团体收取会费可根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和修改须作为议案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有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社会团体制定的会费标准决议,应在会后30日内分别报送业务主管单位、民政、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条财务支出范围:

(一)业务活动费开支:社会团体开展与其宗旨、任务相关的各项业务活动所需经费,如召开年会、代表大会、理事会、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表彰奖励会等各种工作会议费以及咨询活动费、培训活动费、科技活动费、编辑出版费、接待费、资料费、业务费等;

(二)人员经费及管理费开支: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费、聘用费、办公费、差旅费、租赁费、职工教育费、社会保障费、行业保险费;

(三)社会团体创办经济实体和其他事业性实体的成本费开支;

(四)社会团体有偿服务成本费开支,以及应交纳的税费;

(五)其他合理开支。

第十一条财务支出原则及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按照预算和经费开支范围办理各项支出;社会团体严禁为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小金库”便利,社会团体不得列支与社会团体活动无关的经费。

(二)社会团体按章程规定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可不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

(三)经费收入只能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活动,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作它用;

(四)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并呈报社会团体负责人批准后才能报销;

(五)社会团体应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预算,其中业务活动费(包括有偿服务成本支出)不得低于总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员经费及管理费开支应限于三分之一以内;

(六)社会团体根据经费结余情况,可提取事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其中事业基金不低于50%,职工福利基金不高于30%;

(七)社会团体投资创办经济实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入股其他经济实体的支出从事业基金中列支;

(八)社会团体召开各种会议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参照财政部现行会议费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社会团体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以及离退休后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现行统一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系列标准和有关规定,并根据社会团体的经济状况办理,社会团体必须为专职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住房、养老基金等;在社会团体中兼职的政府部门行政人员不得在社会团体中领取工资和享受劳保福利;

(十)社会团体的外汇开支主要用于出国考察学习费、接待费、进口仪器、设备、材料、资产以及其它用于涉外活动的外汇开支。

(十一)社会团体财务室出纳员必须建立现金收、支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平时除保留少量库存现金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外,其大宗支出和其他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支付现金。

第四章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二条社会团体的货币资金往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在银行开立帐号,办理财务收支的结算业务。

第十三条社会团体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执行钱帐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员办理,并实行会计、出纳岗位分设。建立现金日记帐,逐日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十四条社会团体的现金,除按银行规定库存少量现金备用外,都必须存入银行帐户。社会团体的现金收付,除发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劳酬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以现金收付。

第十五条社会团体的财产物资是资金实物形态,是社会团体开展各项活动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因而应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社会团体的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一)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陈列品、大宗图书音像和其它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物品,可视为固定资产登记造册;

(二)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掉或逐渐消耗掉不能保持原有形态的物质材料。对材料的使用实行定额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较低,容易损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不属于材料范围的各种工具等。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

第十七条社会团体的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按类别或品种设立明细帐,要建立验收、领发、保管和检查制度。

第五章票据管理

第十八条社会团体收取会员会费,必须使用湖南省财政厅印制的《湖南省社会团体会费收据》;社会团体与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往来事项,应使用湖南省财政厅印制的《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收据》,社会团体依照宗旨开展的各项服务性活动的收入,必须使用湖南省地税部门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严禁使用其他票据或收款收据,会费和其他收入票据禁止混用,所收会费和其他收入必须按照票款同步的原则及时上缴社会团休财务室,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帐外设帐。

第十九条社会团体接受捐赠必须与捐赠人订立捐赠合同,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和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湖南省捐赠专用收据》。其中以政府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使用“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条社会团体原则上不得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确因特殊原因须代行政府职能,收取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收取时须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一条社会团体利用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所取得的有偿使用收入,依法纳税后应作为政府非税收入,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二条社会团体除以上(十九)、(二十)、(二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应作为非税收入管理的情形外,依法开展服务活动收取的费用和其他合法收入,不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应当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普通发票,并依法纳税和接受监督;社会团体所取得的收入,除会费收入外的其他收入还应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进行界定,属政府非税收入的,必须全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开展活动的所需财政票据(含会费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由社会团体凭《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购领证》从同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领购;社会团体不按规定范围领用财政和普通发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处罚。

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使用的财政票据(含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及普通发票,由同级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按票据管理规定负责发放和管理。社会团体使用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至少保管5年。

社会团体必须于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接受民政部门组织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年检时应向民政部门报送经费收支和票据使用情况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申请使用《湖南省社会团体会费收据》的社会团体单位,须到民政部门办理会费备案审批手续,财政部门根据会费备案情况发放票据,严格实行缴旧领新。社会团体持税务登记证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到税务部门领购普通发票。民政、财政、税务、监察等部门应定期对社会团体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团体单位通报检查结果。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社会团体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湖南省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和本办法,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对于不执行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社会团体的会计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有经济活动实施财务监督,坚持依法按章办事,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建立总帐、明细帐,做到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凭证、帐薄、报表齐全,数据准确,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会计报表,分别送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社会团体各项重大活动计划的研究制定,如涉及较大的经费收支,都应有会计人员参加,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社会团体的会计人员调动和离职,必须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后共同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社会团体可根据宗旨、任务和捐赠人的意愿设立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社会团体的财务工作接受其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监督,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必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社会团体的财务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受理。社会团体应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财务工作。社会团体的年度预算须经理事会审定后实行。社会团体在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要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社会团体应定期向为该团体提供捐赠、资助资金的国内外组织、单位和个人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社会团体创办经济实体和其它实体,应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社会团体应监督上述实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三十条社会团体变更银行帐号和刻制财务专用章等事宜,按财政、民政、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团体的银行帐号不得出租、外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三十一条社会团体自行终止和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清算资产和债权、债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监察局、常德市地税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规章制度免费 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统一财务政策,控制财务风险,依据《企业财务通则》、《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特点,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总纲,具体管理办法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原则制订。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对象是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和所产生的财务关系。

第五条、财务管理的职能是针对管理对象所进行的预测、计划、决策、控制和分析。

第六条、加强财务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一、建立原始记录的填报及管理制度;

二、建立定额管理制度;

三、建立计量验收制度;

四、建立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

五、建立财务预算、决算编制制度;

六、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二章资金集中控制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财务活动中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则及财经纪律。

2、组织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重大经营活动,确定公司重大财务决策。

3、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支持公司财务人员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开展财务管理活动和会计核算工作。

4、组织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采取措施,确保实施。

5、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6、依法纳税,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7、对企业会计资料的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一惯性负责。

第九条、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配合企业法人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七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中心工作,公司实行集权与分权管理相结合。

1、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要求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2、提出设置财务会计岗位的建议,组织制定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3、组织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开展成本控制,费用管理和会计核算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4、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决策工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5、审核公司主要财务收支事项和财务报告,领导财务部门开展财务分析活动。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开展各项财务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

2、做好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执行、分析和考核等方面的工作。

3、认真编写公司财务报告,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评价指标,搞好公司财务评价工作。

4、全面参与公司各项经营决策工作,审查有关经济合同,促进公司合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各项资产效能,提高理财水平。

5、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各级财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学习掌握与企业财务活动相关的财政、财务、税收、会计等国家政策法规,促使公司财务活动规范合理,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互相配合,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1、认真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各项原始凭证并及时报送财务部门。

2、落实本部门财务预算。

3、定期检查分析本部门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4、接受财务部门在财务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各经营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直接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纳入财务核算,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进行帐外经营。

第三章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第十四条、资金筹集

一、资金筹集的原则

1、集中管理原则:公司所有外部融资活动,必须由财务部集中审批,统一管理。

2、成本收益原则:融资应比较、分析成本,讲求融资效益。

3、风险收益原则:融资应进行风险评估,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采取防范措施,使收益和风险相匹配。

4、融资方式和财务结构相适应原则。选择融资方式必须兼顾公司财务结构,科学合理地运用财务杠杆,保持良好偿债能力。

5、以需定筹,收支平衡原则:根据需要确定筹资数量和筹资时间,根据资金来源平衡资金支出。

二、资金筹集方式包括:

1、吸收投资者投资,即股权筹资。

2、银行借款、签发短期票据和用商业信用等方式筹集资金,即债权筹资。

3、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把部分利润留在公司内部使用的方式筹集资金,即积累筹资。

第十五条、资金管理

一、实行资金计划管理:为使公司资金运用合理,加速周转,各部门应根据确定的

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提出年度资金需求计划,编制需用量的预算和使用进度表,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根据资金来源统筹安排,编制资金收支计划报告企业领导批准后下达执行。

二、实行资金有偿占用和资金使用报告制度。公司应建立资金有偿使用制度,实行

企业内部资金调剂办法,使资金筹措和资金运用合理化。

第十六条、资本金的管理

公司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实行分类管理。投资者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以中介机构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以货币资金出资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帐。

第十七条、资本公积金的管理

公司要按照资本公积金的来源,分别对资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资本汇率折算差额,接受捐赠的资产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分类记录资本公积金明细帐。

第十八条负债的管理

公司对各类负债要按年限严格划分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财务部对各种负债的归还期、利息支付期应及时核对并按期偿还,并按月向总经理提供分类汇总情况。

第四章流动资产

第十九条、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存货、待摊费用等。第二十条、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1、公司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现金收支业务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的收支范围执行。库存资金日清月结,一切营业性现金收入,都应于当日最迟次日送存银行,不允许坐支。

2、各经营公司由财务部负责营业资金的管理工作,设专职稽核员负责

各收银员的业务指导及稽核,餐饮部、康体部、夜总会等经营部门设若干专职收银员,每日营业结束后,各收银台的收银员要编制“营业收入日报表”,连同所收支票、信用卡、现金等按规送交财务部。

3、帐务主管应定期检查出纳员的库存现金与帐薄是否相符,严禁以“白条”抵库,月末编制库存现金盘存表,报财务部经理。帐务主管或稽核员应对各收银点实行经常性或突击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书面报告财务部经理进行处理。

4、

5、公司货币资金的收付,除了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款项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办理结算。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所有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要及时逐项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定期与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对帐由帐务主管与出纳共同进行,帐务主管负责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二十一条、往来结算的管理

1、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明确业务经营部门和财务部门各自在往来结算管理上的责任,建立客户资信调查,客户档案、帐目登记、帐款催收和信用评定等日常管理程序,月底对各往来款项的余额要分户列出债权债务明细表。

2、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每季季末编制债权帐龄情况表,提出债权帐龄分析报告,对逾期未结清的债权要分析情况,检查责任,健全制度,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催收。

第二十二条、坏帐损失的管理,公司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5‰提取坏帐准备金,发生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

第二十三条、存货的管理

1、存货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资,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物料用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①国内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挑选费用和交纳的税金等按实际成本计价。

②境外构入的商品进价成本按进口商品在购进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算,包括进价、进口关税、外汇差价以及支付委托外贸部门代理进口的手续费等。

③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④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评估或者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计价。

⑤盘盈的.存货按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市场价计价。

⑥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帐单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公司负担的运输、保险、装卸等费用和交纳的税金计价;若无发票、帐单,按照同类物资的市场价计价。

⑦存货的领用或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成本。

⑧低值易耗品出库后采用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

3、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

4、存货采购、领用的管理

(1)、进必须由采购部制订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必须填列具体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金额和结算方式等,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汇总审核,编制资金计划,安排采购资金;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实行采购、验货、付款衔接制度。

采购的存货应取得有效发票,并将采购的材料物资连同发票,采购计划单送库房验收入库后交财务部审核记帐。

(2)、的品种数量金额明细核算制

财务部根据仓库验收入库单按品种、数量、金额、登记明细帐,凭各经营部门填制的“领料单”发出存货,在领用时直接计入部门成本。

餐饮部直接采购入厨的小宗鲜、活原料、调味品等辅料,经质检、计量使用等有关人员签字后,直接计入餐饮成本。

经营部门对领用和自行采购的小宗存货应建立领用、发出等内部转移手续,月末财务部成本核算员会同经营部门对领用后未消耗的原辅料等进行实地盘点,编制盘点表,由财务部办理“假退库”手续,减当月成本。待下月初再行冲回。

(3)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见实施细则。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计价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a)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及缴纳的税金确定;进口设备、家俱等的计价还应包括支付的进口

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确定。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入帐,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证所列金额(包括增值税税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入帐。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除房屋、建筑物按规定使用年限外,其他固定资产一律按5年计提折旧。统一采用固定月折旧率,个别核算的方法进行折旧,固定月折旧率为1.6%。计算公式:月折旧额=原值__1.6%

第二十七条、提取折旧时按月初固定资产帐面原值提取,月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内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1、购进手续。各部门每年将所需购置的设备、财产购置计划与工程部门协商后,提交财务部初审平衡,由财务部根据各部门计划和企业发展需要,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至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各部门应当强化计划管理意识,尽量减少计划外购置。对确属工作需要的计划外购置,应严格按照计划外物资请购签批程序进行。对未按照计划购置或计划外未经审批同意的资产购置,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2、固定资产购入后应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验收,同时设置“固定资产登记薄”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详细登记,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经济责任制,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

3、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应填制“物资转移单”,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审核后办理转移手续。

4、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为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实地盘点清查一次,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由工程和财务部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制度规定分别进行财务处理。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修理

1、固定资产修理应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划分为大修理和日常修理。

2、各部门的日常修理由工程部负责,修理费用由工程部按部门划分,报财务部审核后,计入有关部门当期费用。

3、需要大修理的固定资产,由工程部提前在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大修理计划和大修理费用预算报告交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对未列在修理计划中,但又确实需要大修理的临时性项目,应填写紧急修理报告书,报总经理审批;对直接影响经营必须紧急抢修的项目,事后应补填紧急修理报告书报财务部和总经理。

4、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第六章、递延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工程支出等。开办费是指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按有关规定不计入固定资产购建成本的汇总损益和利息支出等。开办费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5年的期限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第七章、成本、费用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成本费用的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司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必须重视和加强成本费用管理,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通过成本和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达到节约各项费用支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各级成本、费用管理目标责任制,实施成本、费用总额控制办法。

财务部设专职负责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的财务人员,经营部门要设专职的计量人员,严格按照消耗定额,领用发出材料,在核算综合成本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积累经验,逐步试行单项成本核算。

第三十三条、制定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例如差旅费开支标准、服装费开支标准、交际应酬费开支标准、车辆电话等的使用规定等。

第三十四条、汇集、计算和考核营业费用等期间费用情况见附件二。

第八章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收入主要包括餐饮收入、康体收入、夜总会收入等,实现的营业收入,应按实际价格核算,当期发生的销售折扣、折让,冲减当期营业收入。

第三十六条、销售预测,分析制度。每年第四季度,要根据以前年度销售情况、市场变化、新开发项目、人员和工作潜力等情况,制订出下年度销售预测、分析和营销计划报告书,报财务部审核由总经理审定后,将有关指标分解下达到各职能部门,财务部负责计划的监督执行,每季度末要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比、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下季度计划。

第三十七条、销售日常管理制度。营销部门在进行整体推销的同时,要注意跟踪营业收入实现情况,加强与财务部的沟通联系,要严格执行企业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进行减免打折,对旅游团队等实行的销售折扣与销售折让,应在制订合同前报至财务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三十八条、建立利润预测与分析制度,明确盈亏平衡点的确定程序和方法,建立基本利润、目标利润的确定与利润计划编制体系和考核奖惩办法,条件成熟的时候逐步试行目标管理,职工收入与目标利润等经济指标挂钩。

第三十九条、明确营业外收支的核算内容,列支要求,控制营业外收支发生数额,减少非营业活动对利润的影响。

第四十条、按照税法规定,合理调整、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延续5年未弥补的亏损,用所得税后利润弥补。

第四十一条、税后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下列顺序分配(根据董事会决议)。

1、支付罚没财产物资损失和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款。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金10%。

4、提取公益金。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公司定期编制和报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三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应上交款项表、营业收支明细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等。

第四十四条、公司财务部应利用各类报表所反映的信息,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第四十五条、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包括:

1、基本情况;

2、主要经营指标及简要说明;

3、经营情况分析。

第十章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重视会计电算化管理,逐步将会计电算化作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四十八条、公司正式运转正常后,半年内实行电算化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不少于半年,试运行期间实行人机并行,待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脱离手工帐。

第四十九条、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定,注意密码的保密。严禁

使用未经检查的外来软盘,防止计算机病毒侵入,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行。

财务规章制度免费 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篇四

一、目的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统一规范财务管理和操作程序,结合餐厅的实际情况,对餐厅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作出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餐厅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三、管理规定

(一)餐厅自购原材料的规定

1、餐厅停止使用给供应商代开收款收据的凭据,支付款项时,应尽力要求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如确实无法开具正式发票的,由供应商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并要求供应商在收款收据或收条上盖章(签字及手印)

2、进仓单必须由保管人(指定专人)、验收人、经办人、餐厅经理签名方可有效。

3、所有自购原材料支付货款时,必须先经过餐厅经理审核后,方能付款。注:两店以上管理则须经过区域经理(或总经理)。

(二)餐厅各项费用开支的规定

1、餐厅所有开支的费用必须是餐厅维持正常营运确实需要的,不得开支与餐厅无关的费用。

2、餐厅费用开支由餐厅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事前报告总经理(或区域经理),费用开支经审核后,方可给予报销开支。

3、餐厅费用报销时,所有单据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餐厅经理签名,总经理(或区域经理)审核。

(三)促销费用的规定

1、所有促销费用的开支必须要有确实可行的促销方案,促销计划方案由餐厅经理提出,报区域经理审核,再由区域经理上报公司企划主管审定,经企划主管审定或餐厅审批后方可执行。

2、所有促销活动完成后,必须填写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促销方式、促销费用、促销效果、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等。

3、促销费用的权限:小范围的促销活动,总金额在500元认下,由餐厅经理报区域经理(或总经理)审核后,即可执行。超过500元的按本条第1款执行。

(四)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1、餐厅员工因公出差的费用回餐厅凭票报销。

2、餐费补帖,因公出差,餐费补贴,管理组:20元/人/餐,服务组:10元/人/餐。

3、市内交通费,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打的士,若遇特殊情况打的士,则需经餐厅经理在先在的士车票背面审批签字,然后按规定程序报销。所有市内交通费报销时,必须在车票背后注明日期、起讫站点、何事、报销人签名。

(五)交际应酬费开支的规定

1、餐厅经理的交际应酬费用实行先打单后报销政策,每月应控制在200元以内,特殊事项须经区域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2、交际应酬费用的用途:用于与餐厅和餐可有联系的业务往来和活动,协调、理顺与外部相关部门的关系。不得用于餐厅内部的招待。

(六)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购置规定

1、凡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100元以内的由管理组申报,餐厅经理审核,即可购买。凡超过100元以上的由餐厅经理申报,区域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2、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指定人员采购,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办理。

(七)餐厅“营业外收入”的规定

1、“营业外收入”的范围:餐厅的废弃物但可作为猪饲料、废纸皮等。不属于“营业外收入”的范围:餐厅每天营业收入的长、短款,物料短缺由责任人赔偿的款项,员工过失的罚款等。

2、所有“营业外收入”的来源资金由餐厅出纳管理。

3、所有“营业外收入”只能用于餐厅的集体活动等员工福利,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4、所有“营业外收入”的集体活动费用由区域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5、所有“营业外收入”的收支存情况必须上报财务部知悉。

(八)其他相关规定

1、餐厅与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分开结算,今后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不得在餐厅费用中报支。

2、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中,属餐厅的零星采购和零星费用开支所需的款项由餐厅经理向出纳员的备用金中借款(借款限额暂定500元,期限7天),此项借款必须当月结清,不得跨月。区域经理必须对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必须及时审核,以确保餐厅正常营运,若因执行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无法及时到位,造成餐厅不能维持正常营运的,由区域经理负全部责任。

3、员工借款:原则上员工不得在餐厅借款(除特殊情况外)。

4、财务对餐厅的每项经济业务活动,每月须全面稽查一次,若发现有不符合制度规定、不合理的款项支出,有权要求退回,责成有关责任人退回已支付的款项。若发现徇私舞弊现象,按有关规定处理.

财务规章制度免费 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篇五

一主管会计账务处理、报表制度

1、严格按饮食服务业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设立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备查帐,手工帐和微机帐同时使用。

2、会计记帐程序:

a、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b、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

c、根据汇总的记帐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d、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e、月末要核对总帐与明细帐。

3、会计报表:

a、对外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对内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末现金流量表、月营业收入表、营业成本表、费用明细表。

b、编制报表数字要客观真实、准确可靠、内容要填写完整,各报表的数字之间要衔接一致。

c、需报送的会计报表要装订成册,加盖印章、每月10日前报出,要做到编报及时,每季进行一次财务分析,写出财务分析报告。

二现金、支票借用制度

1、支票、现金的借用限于宾馆采购人员购物时和公派出差人员外出办事时借用。

2、借用人员使用现金限于500元以内,支票限于500元以上。借用时,先填写借支单,写明借支人姓名、部门、职务、借支事由、借款金额、借款日期等。

3、经手人签字后,需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4、请总经理核准后,交于财务部。

5、主管会计审核后,指示出纳支付现金或开出转帐支票,不得将加盖好印章的空白支票借给出差人携带使用。

6、借用人办事结束后,持发票及原始单据按正规手续报帐,清算结束后,抽取借支单。

三费用支出报销制度

1、酒店费用支出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

2、强对费用的管理的控制,酒店各部门应在每一经营期间开始之前,先做出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3、各部门费用发生时,先由经手人填写经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单据及费用明细单粘贴于后面。报销单内容要填写完整、准确、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涂改。

4、对预算内的费用开支,经手人填单后,经部门主管(主管经理)签批,由财务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开支报帐,对预算处的费用开支,经主管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审核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5、对于需要预付的款项,由签订有关合同,协议的部门或经手人填写付款单:对涉及其它业务部门的费用帐单,应交有关部门审验查认:对预付款项,会计人员应与合同认真核对后,报总经理批准签字。

6、财务部会计收到手续齐全,填报金额,正确的经费报销单后,由会计核对开出现金付出单或银行转帐支票等,并加盖印章,出纳据以支付现金及转帐。

7、月末,会计根据经费报销单及资金付出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正确归集各部门经营费用,报出本月经营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表。

四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酒店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增加与减少要经过总经理批准,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增加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严格控制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增加,每年新增固定资产不超过当年应提固定资产折旧额。

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购置时,应先提报购置计划,报酒店总经理审批后,进行购置。固定资产报废时,要按严格的审批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上是哪个部门使用哪个部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日常保养、维护归各使用部门负责。各部门要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建固定资产明细帐,专人负责管理。

4、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按照主管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进行计提。

5、每半年对酒店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殊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丢失、损坏、报废等现象要查明原因,报告酒店总经理酌情进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实行“五五”摊子销法,对1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法。

五发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酒店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所用发票分餐饮业定额发票、旅店业发票、其它服务业发票三种。

2、所有发票由酒店财务部统一管理,收银员负责领取、保管开具、上交发票。

3、领取及上交时应登记,登记内容包括:领用(交回)时间、发票种类、发票起止号码、面值,并由收银员签名。发票用完后,要及时到财务部消号,注销后方可领取新的发票。

4、收银员应根据客人实际消费金额如实开具发票,不得擅自多开、虚开。

5、收银员应根据发票格式正确填写,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挖补、随意撕毁。如为作废发票,应保证三联完整交回财务。

6、收银员交接班时,应将发票使用情况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交接班时双方核对无误,签字后方可下班。

六备用金管理制度

1、收银员必须随时保持备用金的种类、数额的完整,不可用白条抵库、私自套用或挪用。

2、交接班时备用金必须当面点清,相互签字认可,丢失自负。

3、专人专时上财务与总出纳兑换零钱用作营业时使用,不可作其他用途。

4、备用金如出现长款,应如数上交,出现短款时,应按酒店有关规定赔偿。

5、领班应不定期检查备用金金额,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财务部。

七收银员交接班制度

1、各点收银员应提前十分钟进入工作岗位,整理仪容仪表,打扫卫生。

2、当面点清备用金及各种单据、票据,并在交接班本作记录。

3、由交班人正确填写缴款袋,并将缴款袋投入滚筒保险柜,进行见证,确认投入后方可下班。

4、把当班发生情况及遗留情况写进交接班记录本,并当面作出交待。

5、交接班本应妥善保存,与营业有关的资料应保密,不许外传。

八收银员交款见证制度

收银员每班工作结束时,所收款项封装收银交款袋交至滚筒保险柜内,特制定交款见证制度:

1、收银袋封面的内容,包括部门、日期、班次、姓名、面值、张数、金额等必须登记清楚。

2、交款必须由收银员本人亲自交款。

3、交款工作必须由收银员做见证。

4、交款人负责把钱袋放在保险柜中,并摇动转柄,确认钱袋掉入保险柜中。然后在见证登记本上签字。

5、见证人在交款人完成上述程序,并确定后在见证登记本上签字。

6、见证工作仅证明投入保险内钱袋的个数,不做其它证明。

7、见证工作不许非财务人员进行。

九计算机网络设备维护及保养制度

为了确保酒店内部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为企业提供的数据、服务管理和经营信息及时、准确,特制定计算机网络设备维护及保养制度。

1、按照正确的步骤进行开关机操作。开机时,先打开ups,当电压稳定后,打开显示器,最后打开主机;关机时,要先从windows退出,主机关闭后,再关显示器,最后关ups。

2、要保持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的清洁,每天使用完机器后,要用干净的软布擦拭机身,对显示屏,要用软纸或棉花进行擦拭。班次结束后,要用布将机器盖好,避免落尘。

3、为使机器分散热,要把机器放在通风处,总台的计算机因工作需要,使用率较高,为使机器充分休息,当晚客人较少时,要关闭计算机半个小时后再重新开机。

4、当出现断电情况时,对正在进行的操作要及时进行存盘,然后按照正确的程序关闭计算机,并要在限定的时间内关闭ups。

5、计算机出现无法解决的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微机管-理-员进行解决,不可自己随意操作。

6、对计算机操作及维护知识要多学习了解,每一个操作员都应对计算机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充分掌握。

财务规章制度免费 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篇六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财务管理要求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严禁铺张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创造利润,增加积累。

第四条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财务工作,必须执行本制度。

二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监督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监督财务部门落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的测算、分析。

(四)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在财务报告上签名盖章并对此承担责任。

第六条财务部机构设置原则

公司按照有利核算、相互制约原则设置财务岗位,按照业务工作量、经营规模等配备财务人员,设会计主管、成本会计、现金会计、仓库保管员等岗位。

第七条内部会计核算形式

(一)财务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独立核算,每周统计一次收入、成本、一次性费用等财务指标,于下周一报公司总经理;每月结账按要求编制各月会计报表。

(二)周报及月报要求:周报统计时间范围为上周日至本周六;月报核算时间

为本月1号至本月月底。

(三)存货购进采用实际成本法,从仓库领用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吧台领用商品的核算采用零售价法。存货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收入、费用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对外业务部门,如税务、银行等相关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办理情况应及时向公司经理及各职能部门汇报。

(六)其他涉及不到的,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

三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如下会计岗位:主管会计、成本会计、出纳员、往来款会计、收银员、保管员、档案管-理-员。

第九条财务部的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税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合本公司行业特征,科学合理地组织财务活动,制定统一、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二)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拟订相应的资金需求预测计划、财务预算计划,为满足公司运营、投资的需要,合理分配、调度资金,积极筹措资金。

(三)遵照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制度,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对各种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核算,经营收支、费用成本的计算,要按会计核算程序,正确办理会计手续,如实快速登记入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证相符。

(四)根据制定批准的财务开支计划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认真审核各项原材料采购,准确、及时地做好成本核算的审查、控制、结算,努力降低成本。

(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控制库存现金额。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财务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按照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

(六)按时完成会计财务工作,及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按税法规定按时完成税金的测算、申报、缴纳、减免工作,如有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七)审核、计算、发放公司人员的工资,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报损、折旧管理。

(八)负责公司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根据公司资金情况统筹公司对外投资,负责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估、审核和费用控制。

(九)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做好对各种会计帐册、凭证和报表进行归档、立卷、调阅等工作。

(十)定期对公司会计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公司运营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提出公司经营存在问题,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经营状况和合理化建议。

(十二)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在次月5日前报出。

2、负责公司总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核对无误。

3、考核仓库日常单据上报及效果。

4、监督公司往来账的对账、收付工作。

5、配合公司经理调度公司资金。

6、负责对其他会计人员所做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稽核,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无误。

7、负责编制公司员工工资表。

8、按税法规定按时完成税金的测算、申报、缴纳、减免工作,如有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9、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出纳岗位职责

1、在主管会计的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现金的提取和保管,完成现金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业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在月末做银行存款调节表,做到与银行对帐单相符。

3、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4、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和批准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5、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帐凭证,及时传递给会计记帐。

6、配合做好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7、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不开空头支票。

8、按照提供的职工工资名册,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发放公司职工工资。

9、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帐册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0、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

11、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抽查厨房原材料、仓库材料和吧台商品的盘点情况。

2、月底组织统一进行仓库、厨房和吧台原材料、库存商品盘点,并负责相关账务处理。

3、月底将各部门领用的原材料、库存商品与市场购买单、各仓库发料单相核对,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性。

4、及时核算每周、每月的原材料成本率,如发现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上报公司负责人。

5、及时完成成本项目的凭证编制和记账工作,并按月将有关科目与总账核对。

6、负责对仓库保管员进行业务指导。

7、及时与保管员、厨师长、餐饮部经理进行沟通,以便能更好的查找原因、控制成本。

第十三条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消费关系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并根据有关签字消费协议,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2、负责及时催收、结算公司消费单位的消费账款。

3、及时做好往来款项台账工作,并保证与总账核对无误。

4、对公司出现的坏账、呆账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主管,待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四条收银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岗位商品领用、盘点、摆放、检查工作。

2、负责备用金的清点领用工作。

3、负责结账收款与营业日报表的填写并上报工作。

4、负责餐厅的信息传递工作。

5、负责本岗位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6、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保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商品和物资的验收、贮存、发放工作,及时办理出入库手续,不得不入先出。

2、负责及时记录商品保管账及填写商品标识卡。

3、负责商品库的日清月结和物料的月底对账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商品调拨。

4、负责将出入库成本单每周报送一次。

5、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十七条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十八条公司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可以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财务主管进行监交;财务主管的交接,由公司负责人进行监交。

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务。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会计科目,并统一编号。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四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同时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利润表(年、季、月);

4.利润分配表(年);

5.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年度);

6.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年度);

7.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年);

8.现金出纳年终盘存表(年);

9.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二十五条报表编制的时间要求:报表应于次月5日前报公司领导

第二十六条公司及各实体报表须加封面,封面上加盖单位财务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制表人章并注明日期。会计报表上须加盖单位财务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制表人章。

四内部牵制牵制度

第二十七条内部牵制的原则

(一)凡是公司的财务收支、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各种活动,其管理部门之间都要相互约束、相互监督。凡是涉及款项、财物的收付、保管、结算、登记工作的各岗位,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

(二)对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和权限进行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监督。

(三)制定的内部牵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实际情况。

(四)能够明确各项经济业务的牵制手续和牵制责任人,并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八条资金管理规定:

(一)货币资金的支出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办人签章后才能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非全额报销凭证,应由会计人员注明大写人民币实报金额。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付业务,除现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外,1000元以上的款项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支付现金。

(三)除财务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无货币资金收付职权。

(四)严格审核付款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业务。

(五)当天的收支业务,必须当天做完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且各类付款凭证上必须加盖付讫章、出纳员章。

(六)非出纳人员代收款项,必须与出纳员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七)10000元以上的付款必须先做凭证,经领导签批后方能付款。

(八)出纳员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九)各吧台及财务人员使用发票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十)工资表等须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发放。

第二十九条采购员采购的物品,交保管员验收,根据物品验证标准,对数量、质量、价格逐一核对,在验收单上签名。

第三十条各类物品(原材料、物品、商品)须有两套以上的账进行管理。其中保管员根据验收单、领料单收货发货,登记保管账,成本会计或记账会计根据验收单、领料单登记账本,两者定期核对。

第三十一条使用人领用物品填写领料单,保管员审核后,根据领料单发放物品,领料人核实品种、数量后,在领料人处签字。领料单一式三联,要求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存根联及财务联留保管处,营业结束后,由保管将财务联送财务,存根联保管据此记账,领料人一联由领料人保管。

第三十二条公司之间物品调拨,由需方填写调拨单,负责人、领料人、发料人签字必须俱全,第一联为领料方保管记账联,第二联为领料方财务记账联,第三联为发料方财务记账联,第四联为发料方保管记账联。

第三十三条主管会计负责登记总账,成本会计等登记明细账,出纳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由主管会计负责核对总账与明细账,并由主管会计监督出纳盘点现金。

第三十四条账务人员外出结算,如遇客人要求优惠时,须填写优惠审批单,并报总经理批准,将审批单附在记账凭证上。

第三十五条收银员负责收款,顾客签单时,核实签单人的签单权限,结算收款时有房间服务员在结算底单上签字。财务人员负责每天对吧台收入进行复核。第三十六条吧台保存餐饮账单的收款联,作为计算当天收入的依据,并与厨房联核对,防止出现无账单出菜现象。

第三十七条服务员对账单中商品、菜品变动情况进行监督,出现划、退必须有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点菜员对账单上菜品、商品划改进行监督,出现变动时签字证明。

第三十八条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第三十九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四十条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财务规章制度免费 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篇七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分店(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并督促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考核指标。

(四)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在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对此承担责任。

(六)表彰奖励会计人员。

第六条财务部机构设置

(一)财务部设置原则

公司按照“三统一分”的原则来设置,即“人员统一、机构统一、核算分离”。公司财务部对所有实体的财务机构实行隶属关系的集中统一领导,实体财务人员业务上受公司财务部领导,行政上受各实体领导。按照业务工作量、经营规模等对大的实体可称“财务部”设财务部经理岗位,小的实体可称“财务室”,设会计主管岗位。

(二)会计工作组织机构

会计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略)

第七条内部会计核算形式

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散核算”的结账体制,具体核算形式如下:

(一)各实体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独立核算,每周统财务管理计一次收入、餐饮成本、一次性费用等财务指标,于周日下午报公司财务部汇总;每月结账按要求编制各月报,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汇总合并会计报表。

(二)周报及月报要求:周报统计时间范围为上周日至本周六;月报核算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三)存货购进采用实际成本法,从仓库领用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吧台领用商品的核算采用零售价法。存货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收入、费用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对外业务部门,如税务、工商、银行、财政等相关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到各实体收费,实体只有接待权,无决策支付权,并应及时向公司各职能部门汇报。

(六)其他涉及不到的,全面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

第三节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如下会计岗位: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副经理、主管会计、成本会计、往来款会计、资产会计、出纳员、稽核主管、稽核员、收银员、保管员、档案管-理-员等。

第九条财务部的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税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合本公司行业特征,科学合理地组织财务活动,制定统一、健全的财务规章体系。

(二)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有关投资计划和项目进度安排计划,负责拟订相应的资金需求量预测计划和各种财务预算计划,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的需要,最合理地分配调度资金、积极筹措资金。

(三)遵照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实行会计监督,对各种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发生的核算,基金的增减和经营收支、费用成本的计算,要按会计核算程序,正确办理会计手续,如实登记入帐,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由物相符。

(四)根据制定批准的财务开支计划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认真审核各项原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准确、及时地做好成本核算的审查、控制、结算,努力降低成本。

(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控制库存现金额。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各种人价证券和财务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按照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

(六)按时完成会计财务工作,及时财务管理编制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完成税金的申报、测算、缴纳、减免工作,负责社会集团购买力下的控购商品的采购审查、报批、登记工作。

(七)审核计算和发放公司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及保险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添置、调拨、清产核资、报损、折旧管理。

(八)负责公司的资金筹集、融通、使用、管理,统筹公司对外长期投资,负责项目投资的财务评估,审核和费用控制。

(九)公司经济合同归口管理,参与主要经济合同的洽谈、拟订、审核、签约,做好合同登记、立卷归档工作并负责组织检查、督促经济合同的履行。

(十)主持或参与下属企业经营(承包)方案的谈判、签约工作,以及各部门目标计划责任制财务指标的确立、考核,并实施过程监督、评价和向公司领导及时反馈。

(十一)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稽核工作。

(十二)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对各种会计帐册、凭证和报表进行归档、立卷、调阅、销毁等作业管理。

(十三)定期进行会计资料汇总、整理、统计,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揭示企业运作存在问题,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经营状态和合理化建议。

(十四)负责领导财务部下设的预决算部门、财务结算中心、内部银行机构。

(十五)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财务部除做好公司总部的财务核算工作外,负责对下属实体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规范,对整个公司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总监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审核上报财政、税务、工商等各部门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财务资料。

第十一条财务部经理领导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财务总监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及各项费用,审核监督资金的运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分店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

5.协助财务总监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开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二条财务部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下属公司、分店的财务部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十四条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一)公司总部主管会计职财务管理责

1、负责编制公司汇总报表及财务分析工作。

2、负责公司总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核对无误。

3、考核各实体日常上报公司财务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及效果。

4、督促各实体与公司往来账会计对账。

5、配合财务经理调度公司货币资金。

6、负责对其他会计人员所做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稽核,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无误。

7、负责公司签订合同的保管工作。

8、督促各公司会计完成本职工作。

9、在财务经理安排下办好外部协调工作。

10、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下属实体主管会计职责

1、负责编制公司财务分析工作。

2、负责公司总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核对无误。

3、督促本单位各会计完成本职工作。

5、负责对其他会计人员所做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稽核,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无误。

6、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7、负责除货币资金、资产、成本、往来款之外的'其他明细账的登记工作。

8、在财务经理安排下办好外部协调工作。

9、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出纳岗位职责

1、在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业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在月末作出相应调整,做到与银行对帐单相符。

3、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4、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融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市内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5、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帐凭证,及时传递给会计登帐。

6、配合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7、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不开远期支票和空头支票。

8、核算人事部提供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入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

9、负责及时、准确解缴各种社会统筹保险、公积金等基金的工作。

10、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帐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1、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

12、完成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抽查厨房原材料、仓库材料和吧台商品的盘点情况。

2、月底组织统一进行仓库、厨房和吧台原材料、库存商品盘点,并负责相关账务处理。

3、月底将各部门领用的原材料、库存商品与市场购买单、各仓库发料单相核对,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性。

4、及时核算每周、每月的原材料成本率,如发现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上报财务负责人。

5、及时完成成本项目的凭证编制和记账工作,并按月将有关科目与总账核对。

6、负责对厨房核算员、仓库保管员进行业务指导。

7、及时与保管员、核算员、厨师长、膳食部经理沟通,以便能更好的查找原因、控制成本。第十七条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一)公司总部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消费关系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并根据营销部有关签字消费协议,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2、负责鉴定各实体转交的签字消费账单的真实性,并负责及时催收结算由公司管理的关系单位的消费账目。

3、及时登记往来款项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4、每月核对一次各实体往来款余额,并保证于次月20日前核对完毕。

5、每月与客户对账一次,以免遗留问题。

6、每周四上午10:00之前制定出应付账款明细表,及时准确的反映公司对外欠款情况,给公司付款决策者提供依据。

7、对公司出现的坏账、呆账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待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8、负责公司总部及各实体应收款项催收工作的考核总结,上报财务经理。

9、负责登记ldquo;拨付所属资金”明细账,并与各实体财务部门协商对账时间。

10、随时协助公司总部出纳到各实体收款,并于每周五经总经理批准后协助总公司出纳对外付款。

11、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实体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1、及时登记往来款项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每月与客户对账一次,以免遗留问题。

3、对公司出现的坏账、呆账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待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负责本实体应收款项催收工作,按月做出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及催收工作总结报告,上报财务经理。

5、负责登记“上级拨入资金”明细账,并定期与公司总部财务部门对账。

6、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资产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明细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每月到各部门对实物进行盘点一次,保证固定资产账与低值易耗品账与实物相符。

3、对在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及时上报并按要求处理。

4、对所管辖区的闲置财产负责保管好,并建立闲置资产备查账,每月末上报闲置资产库存统计表,协助主管上级做好闲置资产的调配工作。

5、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无利用价值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

6、认真、准确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及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工作,并及时做好报废资产的账务处理工作。

7、公司总部资产会计负责公司仓库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的每月盘点及财务核算工作。

8、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记账会计岗位职责

1、及时登记除货币资金、资产、往来款之外的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及时分类归档、保存完整。

3、及时清理各明细科目,如有异常及时上报。

4、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稽核岗位职责

1、认真审核吧台及厨房的账单,仔细核对吧台收入是否与账单相符。

2、对账单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相应部门及财务经理。

3、核对账单的优惠及打折权限,是否按公司规定执行。

4、对各吧台商品进行不定期盘点,每月不少于四次,盘盈商品充公,盘亏商品由吧台人员赔偿。

5、不定期抽查收银台备用金金额,是不与公司规定相符。

6、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收银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岗位商品领用、盘点、摆放、检查工作。

2、负责备用金的清点领用工作。

3、负责结账收款与营业日报表的填写并上报工作。

4、负责餐厅的信息传递工作。

5、负责本岗位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6、负责本岗位的卫生清理工作。

7、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保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商品和物资验收、贮存和发放工作。

2、负责及时记录商品保管账及填写商品标识卡。

3、负责商品库的日清月结和各实体商品与物料的月底对账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商品调拨。

4、负责本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负责仓库区域的安全工作。

5、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二十四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二十五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分店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负责人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监交;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公司财务部经理会同本单位负责人进行监交;总公司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进行监交。

第四节科目报表及会计核算原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二十九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增设“1212物料用品”、“1213燃料”、“1135拨付所属资金”、“2323上级拨入资金”等会计科目,并统一编号。

第三十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折算。

第三十一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公司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三十四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三十五条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三十六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三十七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十八条公司以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详见《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以预留5%的残值后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三十九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加上安装调试费。进口设备还应包括关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四十一条公司每年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四十二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利润表(年、季、月);

3.现金流量表(年度);

4.利润分配表(年);

5.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年度);

6.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年度);

7.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十三条报表编制的时间要求:各实体报表于每月29日下午前报公司财务,公司汇总报表于每月1日前编制完成。

第四十四条报表编制程序和质量要求:由各实体财务先编制,报公司财务汇总。会计报表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纪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四十五条公司及各实体报表须加封面,封面上加盖单位财务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制表人章并注明日期。会计报表上须加盖单位财务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制表人章。

第五节内部牵制牵制度

第四十六条内部牵制的原则

(一)凡是公司的财务收支、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各种活动,其管理部门之间都要相互约束、相互监督。凡是涉及款项、财物的收付、保管、结算、登记工作的各岗位,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

(二)对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和权限进行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监督。

(三)制定的内部牵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实际情况。

(四)能够明确各项经济业务的牵制手续和牵制责任人,并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股东按《公司法》规定行使监督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经营者行使监督权。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总个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任命,对公司财务行使监督权。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根据各项经营指标对各实体主要负责人考核、监督。

第四十九条资金管理的内部牵制规定:

(一)货币资金的支出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经办人签章后方能办理。收付程序要首先经稽核人员审核无误后,才能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非全额报销凭证,应由稽核人员注明大写人民币实报金额。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付业务,除现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外,1000元以上的款项支付,通过银行转账,不得支付现金。

(三)除财务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无货币资金收付职权。

(四)严格审核付款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业务。

(五)当天的收支业务,必须当天做完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且各类付款凭证上必须加盖付讫章、稽核员章、出纳员章。

(六)非出纳人员代收款项,必须与出纳员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七)10000元以上的付款必须先做凭证,经审核员审核后方能付款。

(八)出纳员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九)各吧台及财务人员使用发票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十)工资表、奖金表须经实体财务填制并上报公司人事部审核无误

签章,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发放。

(十一)第五十条材料采购由三人以上共同办理,定价员做到货比三家,材料物美价廉,以最低价格,买到质优物品。付款员负责按约定价格付款。复核监督员负责检验材料质量,观察付款员付款金额是否正确。财务部不定期(每周至少两次)派询价员,到市场询价,询价结果交保管员及财务部门核对。

(十二)第五十一条采购员采购的物品,交保管员验收,根据物品验证标准,对数量、质量、价格逐一核对,在验收单上签名。

(十三)第五十二条各类物品(原材料、物品、商品)须有两套以上的账进行管理。其中保管员根据验收单、领料单收货发货,登记保管账,成本会计或记账会计根据验收单、领料单登记账本,两者定期核对。

(十四)第五十三条使用人领用物品填写领料单,交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员审核后,根据领料单发放物品,并当即填写单价、金额及合计金额大小写,并在保管处签字,领料人核实品种、数量后,在领料人处签字。领料单一式三联,要求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存根联及财务联留保管处,营业结束后,由保管将财务联送财务,存根联保管据此记账,领料人一联由领料人自行带回保管。

(十五)第五十四条实体之间物品调拨,由需方填写调拨单,负责人、领料人、发料人签字必须俱全,第一联为领料方保管记账联,第二联为领料方财务记账联,第三联为发料方财务记账联,第四联为发料方保管记账联。

(十六)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购置,由需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请求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交工程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取得正规发票,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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