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是认同作者观点的支持,也可以是对作者观点的质疑和反思。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要多角度思考,有理有据地论证个人观点,并注意避免片面性的评价。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精选读后感,希望可以给你带来阅读的乐趣和启发。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一
我自《刀锋》一开始就对拉里这个人物有怀疑之心。
我们的阅读旅程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代入”的成分,假想自己,或者某个熟识的人就是书中那个左右奔走的主角。这一次,这现象在我心中特别严重。
是这样的,两年多以前,我认识了一个人,被当时的我误认为“拉里式人物”,我怀着顶礼膜拜的心情接受了他所描绘的人生故事:大学辍学,在softcoredrug和宗教之中自我折磨,最信服的长者是一位觉姆,自家庭出走,在另一个大洲转机时毫无准备地离开机场,从此再也没回过家,在数个国家间流浪,寻求生命真谛。。。可是不久前,当我和他断交时,我看到的他却是这样的:一个极度自私,靠父母的救济,每天在幻觉和痛苦中半梦半醒的家伙,给自己许多理由不去做可能会失败的事,不专心做任何事,哪怕是酗酒。
所以,当我看到拉里表示要去巴黎“loaf”之时,嘴角不免浮出一丝嘲讽的笑。是啊,巴黎。我没有办法认为,一个不需劳作,每年便有三千美元固定收入的人消耗其时间的任何方法,会比其他任何一个辛苦挣得每一餐,每一宿房钱的人之度日法要高尚,哪怕前者是把自己关在又脏又破的小房间内,或是成日在图书馆的硬板凳上坐着,发奋研究人生意义。
我必须承认,在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比如两年以前,是很是羡慕那种对未来毫无计划,毫无期待,放下一切已有的环境,“深入”生活的活法。这很大一部分上是为什么我能和上文提起那人成为朋友。在我阅读《刀锋》之前,我都没有意识到我本身的态度已经发生了那么大的转变。我那个曾经的朋友一直是同一个人,变化的只是我看他的角度,所以说,变的不是他,只是我。这不免让我更加迷惑,这说明我终于成为了少年的自己所鄙视的那种人了吗?即是与拉里所代表的东西呈对立面的那一种?我希望不是的。。。
书读到了最后,看到拉里决定回美国,过普通人的生活,做个卡车司机,再去纽约开出租车,我对他的恶意也消失了。我又想了好久,最后把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的范围缩小为,对拉里这个人物单一,呈高度赞赏的态度。毛姆大叔在《刀锋》中,对大部分人物都做到了怀有温情,褒贬皆有之,不论是花了一辈子社交,为一个个晚餐派对鞠躬尽瘁,但对家人关照有加的eliot,还是脸红脖子粗,但是毫无保留地爱着isabel的gary,只有拉里一个人,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被直接描写的人性缺点。文中的作者,对拉里被他人指认为自私的一面,即抛弃在美国等待他的未婚妻和生活,也不以为然,因为“我”是书中少数能够理解拉里精神追求的人之一。除此,他为了塑造拉里高大的形象,还淡化了书中其他有着物质追求之外动机的人物,比如拉里一路上所遇到的种种导师:鲁莽却又受过风雅教育的波兰前军官、法国阿尔萨斯修道院中日夜劳作祷告的僧侣、印度告别家人,踏上乞讨生涯的高级官员。。。
毛姆不忍为拉里添设缺点,也许是因为他把自己太多的情感和对某些美好事物的追求倾注于拉里身上,所以对他要比对其他人要更加宽容一些,顺便也将拉里的人生轨迹写得特别“真善美”。
看清楚自己追求的到底是真理,还是喜欢自己追求真理那个决绝的背影,我觉得这是一件年轻人特别需要警惕的事。当自己放手去追逐梦想时,不要只追逐那个“范儿”(好,我辍学了,好,我辞职了,好,我离家远飞了!),那个最重要的部分:虔诚的心还有努力,有没有做到呢?世上寻求真理的道路,并不只有一种。最后拉里也总结了,只要“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最后“不近女色”一点有待商议),在什么地方,过什么样的日子,都是次要的。
我最终的敬意献给世上每一个所谓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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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用作者的话说就是乡下人特别多,但它不是贬义词。我被从前没有多大了解的家乡,打下了深深的烙印。那么,你读了《乡土中国》后产生了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乡土中国费孝通读后感800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每次拜读费老的文章,他那朴实无华的文风总是让我连连称赞。其实,一个人的文风,也就显示了一个人的阅历。当你经历过了人生的各个阶段,体验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自然就不会用煽情的华而不实的文字去表达你的观点,抒发你的感情。虽然我说出上边的话显得不那么让人信服,但是这些真的是我在读了不同作者的文章之后的想法,率性而发。
还是进入正题吧,《乡土中国》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这可能也是老师极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毕竟多读点经典是对我们的学习大有益处的。而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第一点,“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篇看下来,在我看来,“乡土中国”是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乡土社会。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稳而慢变是它的特点。特别说明的是“稳而慢变”,该书全篇大多依据于此,乡土社会是非常稳定的,人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是渐变的,而且变化的速率是非常慢的。
费孝通先生在序言里就直接说了,他写《乡土中国》的目的就是介绍“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并且他从实际出发,介绍了乡土社会人们的生活、知道、人情、礼俗血缘、道德等的特点,让读者从实际中理解了乡土人们的内心世界。
费老在第一章就提出了乡下人的“土气”,乡下人向土地讨生活,和土地分不开,以农为生的人们,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就是论语说的“生于斯,死于斯”。并且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城里绝对看不到这样的现象,这个是“土气”特色,也是一种习俗。
接下来费老又讲了文字下乡,他说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有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在乡土社会中,他们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并且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
费老也讲到了差序格局在中西方的对比中,西洋的格局是团体,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洋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何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
作者还讲了家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的内容,我觉得这都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所导致的,我们的奉行的是儒家文化,讲的是“和气、礼治”,人情世俗的常态。
最后作者还讲到了血缘与地缘、欲望和需要、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这本书用对比的手法进行叙述,很容易让读者了解,并且也举了许多事例,很贴近人们的生活,容易接受。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我们读了作者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在读了《哈姆雷特》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读完《哈姆雷特》故事的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不报仇,让很多读者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我记得我当初看《哈姆雷特》的话剧时,心里也特别急。正所谓皇上不急太监急,早点报仇,皆大欢喜,也就没有后面那么多事情了。如果我们站在哈姆雷特的角度上来看这个问题,哈姆雷特不能确定杀害父王的凶手就是自己的叔父克劳迪斯,即便是父王的魂灵已经出现,他也不能妄下定论,所以他安排了一场戏中戏,通过戏中戏来观察克劳狄斯的反应,很不幸,自己的叔父真的是自己的杀父仇人。
其实站在哈姆雷特的视角还不够,因为还缺少哈姆雷特的那种优柔寡断的性格。他本身没杀过人,更没杀过自己的亲人,善良的本性让他很难下手,他不愿自己成为一个杀人者。在动手之前,他实在有太多东西要想了,比如他的母亲,比如欧菲利亚。正是因为不断地想,让他变得格外脆弱,也格外痛苦,以至于迟迟下不了手,复杂的人性与人物关系,将他最终推向了死亡的边缘,存在的唯一方式变成了毁灭。
今天,我阅读了莎士比亚的著作:《哈姆雷特》。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多。
哈姆雷特是一个很有孝心的人。他的父王被杀,叔父弑君夺位,父亲的鬼魂来向他说明情况后,仍然拥有继承权的哈姆雷特义无反顾放弃了优越的生活,与叔父展开了对抗。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哈姆雷特有一个致命的缺点——优柔寡断。有绝妙的机会,都被他以各种自我安慰给敷衍过去了。就这样,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哈姆雷特》不愧是戏剧中的一块瑰宝!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突然产生一些感悟,我们可以将心中的千言万语用笔记录下来。一般来说,心得体会就是应用原文做导引,然后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没有可以参考的心得体会范文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最新读后感:小学读后感大全通用版(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在这个寒假读了一本书,相信大家并不陌生,书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的作者也是从所周知的,那就是美国的海伦·凯勒。
与海伦·凯勒相比,我有健全的身体,有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也要向海伦·凯勒学习,有坚强的毅力、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培育我的老师和帮助我的人。
读了这篇课文,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地球是我们人类的母亲,是生命的摇篮,她用自己的甘甜的血液哺育了我们;他无私地给人类慷慨地提供水资源。森林资源、生物资源、而我们人类一如既往的破坏她,伤害她。
她是我们唯一的地球妈妈!
看看我们以前的地球妈妈是多么美丽——广阔的陆地、浩瀚的海洋、茂密的森林、苍绿的群山、绿色的草原、清澈的江河、迷人的湖泊、这是多么美丽!这简直是一个天堂!再看看现在——到处是人们的生活垃圾,以前的那一条小河也变成了臭水沟,水土大量流失,植物被砍伐,到处是生态灾难的痕迹!“这还是昔日那美丽可爱的地球吗?”我问自己。保护地球吧!从小事作起,丛生边做起!
我们应该;见到垃圾就要捡起来;在家里可以让水多次使用;工厂的工业垃圾不能排到河水里;多种植树木;少使用一次性物品。
“我们这个地球太可爱了,同时又太容易破碎了!”这是宇航员遨游太空目睹地球时发出的感叹。
这句话印证了现在的这个地球。顾炎武曾经说过,“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担任起保护地球的重任,让我们手挽手、肩并肩、心连心地筑起一道绿色大堤,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保护我们唯一的地球吧!
我最喜欢想象篇和记事篇,记事要把事情写完整,还要真实具体,选材要新颖。想象要大胆,联系生活,注意选择适当的表达方式。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打雪仗》写了冬天打雪仗的乐趣和女生用智慧战胜了男生。还有《童年趣事》我发现猫饿了,就把自己的雪糕给小猫吃,捉知了同家吃饭发现小猫在呜呜叫。他爸爸问他给小猫吃了什么?他说:人家想让猫猫凉快凉快嘛。把我逗得哈哈大笑。想象也很好笑。比如狐狸和乌鸦后传,狐狸骂小乌鸦,把小乌鸦惹怒了,他刚开口肉就掉了,狐狸又骗到肉了。《奇怪的事》也很有趣,讲城市的人不爱护环境,鼻子都跑掉了,后来人们知道了原因决定清理城市,鼻子又回来了。我们一定要保护环境,不然我们的鼻子也会跑掉哦!
原来作文这么有趣,这么好玩我也要写好作文。
我非常喜欢《史记》这一本书,因为它不仅有很多有趣的故事,还可以增长历史知识,是一本非常好的书。
史记》的作者是汉朝史官司马迁和他的父亲司马谈。司马谈最开始着作《史记》。司马谈去世后,司马迁继续着作《史记》。但是有一次,因为李陵事件,汉武帝以侮辱皇帝的罪名将司马迁关进大牢,服了宫刑(割掉生殖器官)。受了刑的司马迁忍辱负重,写下了着作《史记》!司马迁的事让我感到:没有博大的胸怀,是不会有大的作为的!还不不畏强暴,如实记史。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作文300字《史记》是一本史书,记述的是自皇帝以来3000年的历史,共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共有130篇,52万多字。里面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大禹治水》、《国人暴动》等等。
史记》是一本在历史上非常重要的史书,如果没有《史记》这一本书,估计没有《史记》,现在的人都不知道原来的历史。
史记》是一本举世闻名的史书,仍在传授着历史的往事!
《童年》是由无产阶级苏联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所写。《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三部自传体小说。描述了阿廖沙童年,少年和青年的生活。《童年》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在他很小时候父亲生病去世了,随母亲寄居在外祖父家的经历。
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自利的小染坊主。在这段岁月里,他见证了外祖父家业的没落,性情的转变,两个舅舅因为担心母亲会要回原本为她准备的那份假装。虽然那份假装因为母亲违逆外祖父指定的婚事而被外祖父扣留,他们觉得这份嫁妆应该归他们所有。因此他们闹得不可开交。也正是了两个舅舅的表现揭露出了人与人之间为了利益所暴露出的人性中的贪婪与自私。阿廖沙在这样的家庭饱受虐待,真实地反映了当时沙皇统治下社会的黑暗以及社会各阶层的生活状态。
当然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阿廖沙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外祖母用她的体贴与关爱抚平了他心灵上的床上,也收到了小茨冈和格里格力乐观,正直精神的感染。正是这黑暗中微弱的光明,塑造了阿廖沙坚强,善良的性格。
这本书真实再现了一个成长中的孩子眼中的世界,我们会感动于阿廖沙渴求知识的精神,会怜悯他痛苦的遭遇。尽管书中弥漫着凄凉压抑的气氛,但在这背后却仍旧蕴育力量和生机。我坚信早晚有一天这份人性的光明力量会打败所有的黑暗。
最近我读了一本漫画书,它的名字叫《父与子》,是德国的卜劳恩画的,看了让人忍俊不禁。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按次序来》这篇故事,一天,儿子犯了错,父亲气得把他拖过来准备一顿打,结果发现他裤子上划了一条长长的口子,父亲放下儿子,命令他:站好了,别动!然后拿来针,儿子以为父亲要拿针戳他,吓得直发抖,父亲说:弯下腰!儿子这才明白原来父亲是要帮他补裤子;后来父亲一上一下地给儿子缝好了裤子,这才把儿子架在腿上打。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的爸爸和书中的父亲一样,其实爸爸并不是我心里想得那样凶,他也是一个很爱我的好爸爸。
父与子读后感;他们过着无忧无虑,快乐温馨的生活,从一对普通的父子成了200万马克和宫殿的继承人,又漂流到无人的小岛,但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深深的父子情一直伴随着他们到漫画结尾。这部漫画以深深的父子情感动了数亿读者,但其间又不失搞笑之风。那就让我来介绍父子俩吧!
爸爸。
这位爸爸深爱着自己的儿子,虽然没有真正为我们说明,但在他的每一个举动中,都可以看出这一点。他非常善良,也非常幽默,同时带着一种傻乎乎的感觉,让人一见到他就有一种想笑的冲动。哦,对了,他还经常为了一些小错误,打儿子。不过,棍棒底下出孝子,儿子非常爱他的爸爸;俗话说;打是情,骂是爱。爸爸因为把孩子当做亲人,所以才打孩子。这是一位十分爱自己孩子父亲。
儿子。
这是一个聪明、淘气的小男孩,他时常会捉弄老爸,但同时他又会使用他的小聪明替爸爸解决问题。但有时却会被爸爸误解,招来一顿痛打。他爱他的爸爸,当他的爸爸受到别人嘲笑时,他总会替他的爸爸打抱不平。这个小男孩虽然有一点小聪明,却总是想找机会不学习,哦,对了,他还很贪吃。就像我一样,会偷偷拿零花钱买东西,他和我一样有着纯真的遐想,有着无限的幻想。我们唯独不同的是:他有的是快乐的童年,巨大的空间。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突然产生一些感悟,我们可以将心中想要表达的话记录下来。心得体会就是应用自己的话语,把读过的东西,浓缩成简略的文字。优秀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热搜读后感:输赢读后感简短通用版六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第一:强烈的团队意识一头狼带领的一群羊可以打败一头羊带领的一群狼。勇敢,自信,不屈,团队,这就是周锐的性格的写照,一个充满了激情与智慧,责任和勇气的领头狼,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在敌人面前绝不退缩,带领着自己的团队驰骋疆场。在一个一盘散沙的局面下接受重任的周锐,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方面,加强纪律,整顿士气,重整旗鼓,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每个个体的主观能动性,用了一周的时间重整了团队士气,让每一位成员的才能与角色相匹配,团队成员必须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胜任能力,并且善于与其他团队成员合作,这样一下子将团队的潜力激发出来,取得初步的胜利,他在后面说出了这样的一段话:“当每个个体都主动的去为自己的目标奋斗的时候,他们的力量是无法抵抗的,他们虽然会遇到挫折,但是只要有坚强的团队,失败并不可怕。暂时失败之后,只要舔舔伤口聚拢在一起,还可以向另外一个方向冲去”。的确,在今天这个竞争异常激烈的社会中,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我们每一个个体的作用都显得有限了,毕竟一个人的能力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团队协作就显得更加重要了。就像销售一种药品,销售人员在前方冲锋陷阵,打下了江山,销售上来了,假如没有商务的协助配合保障,马上会因为一些断货或窜货等问题影响到后续的销售。所以销售人员就要很好的和商务协作好,才能将市场做得扎实稳定,细水长流。因此,在现代的销售中,一定要有强烈的团队意思,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
第二:高超销售技巧——崔龙六式在书中,周锐向读者传达了崔龙六式,这就是“无论做什么产品的销售,都有六个关键的因素:情报、客户需求、产品价值、客户关系、价格以及客户使用后的体验。销售人员首先要建立关系,然后才能挖掘需求,然后有针对性地介绍价值,等客户接受之后进行价格谈判,最后通过服务让客户满意。这就是销售的最基本的六式。”这个崔龙六式贯穿了本书的始终,对我们这些奋战在销售一线的同仁们来讲这无疑是金科玉律了。首先是情报的收集,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对市场的情报收集就显得至关重要,我们的竞争对手的产品的主线,价格,促销手段等等都是我们要收集的材料,这些是对品牌间的信息的收集。除此之外,还要收集对手的代理商的情况,其网络渠道情况和人事组织架构等等。在产品的价值和价格、产品组合以及促销手段上都要与对手进行有效的分析,通过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对手的长处和短处,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要避开对方的优点,抓住对手的.缺点予以致命打击,这样才能取得市场的胜利。
第三:坚韧不拔的精神在这个方面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方威,他是一个销售天才,酷爱竞争,也知道竞争有输有赢,也准备接受输赢的惩罚和奖励。这就像出生入死的将军,面临强大的难以取胜的对手时,也要勇敢地大吼一声向前冲去,向对手毅然亮剑,即使战死疆场也要面带微笑马革裹尸。这就是销售员的宿命,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如同选择成为古代的战士一样,战死疆场是每个战士的一种归宿和荣耀!软弱、绝望和放弃只能使自己面临被人奴役的失败命运。商场如战场,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常胜将军,既然选择了战斗就应该做好最坏的打算,无论是多么惨烈的结局。是啊,其实在我们的销售工作中,每天面临的都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对手每天都在研究我们,想打垮我们,所以我们随时都要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坚韧不拔的精神,不管面对多么残酷的竞争,都要拿出十二分的精力和敌人做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赢在市场。第四:恪守人生原则和社会准则书中塑造了两个主要的反面人物——陈明楷和刘丰,整部作品以争取经信银行的订单为主线组织材料,以周锐和陈明楷的两人的矛盾为辅线,输赢既是争取经信银行订单的较量,也是周锐和陈明楷之间的输赢的较量。陈明楷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不惜牺牲自己的战友,将一个个优秀人员赶出捷科,培养亲信,以实现自己的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作为经信银行的一把手刘丰也是为了私利,接受贿赂,操作采购订单,终导致身败名裂,“多行不义必自毙”,最后的结果在书的序言里就有所暗示,那些在利益面前就忘记自己人生原则和社会准则的人必然是要被惩罚的。
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推进,当今的社会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那就是一些人利用职权来牟取私利,不按照相应的规则办事,从而使竞争失去了原有的公平公正。本书对此社会现象也做了深刻揭露,起到了警示世人的作用,完成了它社会意义的升华。总之,在书中,作者精彩的再现了在现代社会中从事大客户营销工作的精英们的心路历程,他们不择手段,为了赢取订单,可以舍弃一切,为了不输给对手,宁愿做嗜血的豺狼;他们巧妙布局,为了完成任务,坚忍不拔,永不放弃,为营销工作者树立了榜样。让我们在欣赏文章同时产出强烈的投身营销工作的冲动,无疑是作品最成功的地方。
第一部可用于培训学习的商战小说所有销售人员的屠龙宝刀谢谢kim的推荐,《输赢》的确是本销售培训学习的精彩商战小说,每次商场竞争的精彩演绎都能让我怦然心动。一本真正的好书应该从头到尾都让读者酣畅淋漓,《输赢》的结尾却多少有些让我失望,感觉作者忍耐力不够,最终被自己设计的情节套牢,虎头蛇尾。可是好书终归是好书,至少我学到很多销售技巧,正如介绍所言“个人和团队、能力和手段、原则与变通、交易与规则都得到了最鲜活的展示”,除此而外,有很多感情片断让我潸然泪下。文章主旨:“人生本是过程,结果并不重要”,拿出来与各位共勉。
输赢》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三个人:周锐,骆伽和方威和周锐的销售绝招“天龙六式”。毫无疑问,周锐是个成功的管理者,人是最难管的,可是周锐做到了。他的沟通能力,洞察力,亲和力让他成为销售精英。周锐把自己多年销售经验提练成“天龙六式”:
第五式赢取承诺,与客户进行妥协和交换,以达到最后赢得合同的;
第一是骆伽和周锐在文中的初次碰面,
第二是骆伽和周锐的妻子黄静的唯一一次见面,
第三是小说结束时,周锐怀念骆伽所说的话。文中两人的初次碰面:十个厂家的近百位代表密密麻麻地挤在会议室。捷科公司的团队都穿着正装,坐在会议室中间不起眼的地方。
方威刚从上海过来,几乎一个人都不认识,却东张西望寻找着骆伽。自从来到北京,他已经感受到了这个高手中的高手的魔力,当他提到骆伽主持这个项目的时候,工程师们居然吓得要当场放弃,各位将她说得神乎其神。会议室里没有她的身影,方威的目光又转向大门,看着陆续进来的厂家代表,最后终于等到了骆伽。方威见过骆伽的照片,留在他脑海中的是她在高尔夫球场上的装束和形象,并将她的形象和那辆宝马x5连接在一起,动感,线条优美,有冲击力。今日方威看到的却是另外一个骆伽,优雅的西服和西裤掩盖了身体的曲线,步伐轻柔,难道她竟然已经修炼到可以改变自己气质的程度?方威不由得想到了《聊斋》中美丽的狐仙。方威紧盯着骆伽,发现她也在四处看着,然后和身边的同事打个招呼,朝自己方向走来。方威看着她越走越近,心里不停地打鼓:她是不是在高尔夫球场见到我了?方威从不害怕和别人对视,仍然昂头直视骆伽,心里却已经虚了。赵颖和骆伽谁更漂亮一些呢?方威发现自己在胡思乱想。
骆伽越来越近,方威只能收回目光。渐渐地,方威的耳鼻之中充满了淡淡的香味,是香水还是骆伽的体香?香水不可能这么轻柔也不能这样沁人心脾。她走到自己背后要干什么呢?方威已经全线失守,知道无论骆伽说些什么做些什么,自己都无法拒绝。“我很想念你。”骆伽的声音轻轻地从右耳飘来,方威耳边酥麻,半边身子都被这个声音化掉了,遇见狐仙的书生也一定是在听到这样的声音后,不可救药地拜服在狐仙的脚下。方威用手将自己的脑袋推向右侧,突然一幅完全出乎预料的画面让方威灵魂出壳。骆伽两只手搭在周锐肩膀上,嘴唇贴在他的耳边,就像最亲密的朋友一样,刚刚轻声地吐出方威听到的.那句话。
周锐没有转身任由她抓住自己的肩膀,问道:“是你吗?伽伽。”“你为什么要去上海呢?既然去了,为什么还要回来呢?”骆伽的声音只有身边的人可以听见,林佳玲侧了一下身体,似乎也注意到了骆伽。“我回北京,是因为在北京有我牵挂的人。”周锐回答。“是谁呢?”“你觉得我们应该在这样的场合谈这些吗?”“我很想知道,不过我们可以以后再谈,可是你为什么又要来这里呢?”“你知道的。”“为了这个订单,你能赢吗?”骆伽的嘴唇几乎贴到了周锐的耳边,就像亲密的朋友说着悄悄话。“我能。”“你不能,因为有我的存在。我可以不计代价地去赢,你却不可以,你有太多的放不下的事情。”“的确,有的事情我做不出来。”周锐坦白地承认。“这就是你致命的弱点。在较量之中,你的犹豫和懦弱将使你失去机会。”“我可以接受失败。”周锐平淡地回答。“所以你将是失败者,我本来对你寄托了希望。”“我不会辜负一个最信赖我的人,将一生托付给我的人。”骆伽轻轻按了按周锐的肩膀,细心地帮他掸去西服边上一点点灰尘,动作缓慢几乎到了不能分辨的程度。她在给周锐最后一个机会,方威心里想。周锐像被冰冻住一样静止不动。骆伽的手从周锐的肩膀缩回,用嘴唇在周锐耳边轻轻碰了一下转身而去,方威看见了她眼边的泪花。骆伽和黄静的文中唯一一次见面当骆伽出现在餐厅,看见黄静和周锐手拉手坐在一起的时候,心中涌出难言的痛苦,那个本来属于自己的座位却坐着另外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曾经是自己的好朋友。骆伽勉强挤出笑容,与周锐和黄静打了招呼,坐在他们对面。骆伽打量着黄静,她完全不像嫁作人妇,好像比二年前更加年轻,皮肤也更加白皙,这么冷的天气居然穿着低领的紫色衬衣。
骆伽很识货,知道黄静穿得都是最顶尖的品牌,骆伽曾经在国贸的专门店转了几次,都没有舍得出手买下,黄静轻易地拥有了这些自己梦想已久的东西。骆伽从办公室里出来,穿着正式的蓝色套装,忽然发现居然与餐厅的服务员的制服差不多,她低下头,在黄静面前失去了自信。黄静亲切地向骆伽招呼:“伽伽,这两年我们一直在上海。你在北京过得好吗?”骆伽点点头应道:“还好。”黄静斜靠在周锐身上关心地问道:“还在惠康工作吗?忙吗?”骆伽看着黄静亲昵地靠在周锐身边,控制着心中涌出的怒气,面无表情点点头:“挺忙的,你呢?”黄静立即笑着回答:“我也挺忙的,去杭州陪父母住了一段时间,然后去香港去购物,专门去上海听了音乐会回来。你都在做什么呢?”骆伽这段时间白天绞尽脑汁地做经信的订单,夜里还要通宵赶经信银行的建议书,听到黄静的问题心中忽然产生一种不平衡的感觉,口中应付说:“没忙什么。”黄静接着说:“我妈妈很想你呢,不停地问到你,她把你当做我妹妹一样了。”周锐轻轻捏了一下黄静的胳膊,示意她不要提起父母,这个话题对于失去父母的骆伽十分敏感。骆伽却一直处于突然见到黄静的被动之中,她忽然发现黄静拥有一切自己梦想拥有的东西。突然听到黄静提起父母,骆伽心中想起父亲的模样,眼泪已经在眼眶内打转。黄静意识到自己说走了嘴,心里十分后悔,希望能够挽回局面,伸手抓住骆伽的胳膊:“伽伽,我的家就是你的家,我的父母就是你的父母,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是吗?”骆伽眼泪涌了出来,带着哭声说道:“你的家就是我的家?你的父母能取代我的父母吗?周锐是你的老公,也能是我的吗?周锐,你找我出来什么事?”周锐看着骆伽已经在与黄静的较量中落在下风,想起骆伽从小失去母亲后又失去父亲,心中不忍立即说道:“我请你出来,有特别重要的事情,你一定要答应我。”骆伽心绪已乱,大声说道:“什么事,你说。”周锐始终不知如何开口,现在被逼到这种局面,只好缓慢而坚定说出:“请你立即出国。”骆伽难以置信地望着周锐:“你为什么要我立即出国?”周锐伸手抓住骆伽的手掌,一字一句说道:“我不能解释原因,但是请你务必立即出国,日后你自会明白。”骆伽眼眶中还带着眼泪,摇头回答:“你为什么要我出国?我已经一无所有,只有这份工作了,你让我出国做什么?”周锐已经不顾一切,大声说道:“你就要出事了,快走吧。”骆伽疑惑地看着周锐说道:“我不知道你说得是什么意思,但是我不会走的,我要彻底打败你。”骆伽说完站起来转身离开座位向门口走去,周锐急得一下站起来,追过去拉住骆伽,大声喊道:“你走吧,我求求你。”骆伽转身面对周锐,泪珠正从眼边一点一滴留下:“我不会在纠缠你了,我也会走的,你不要担心。”看着骆伽离开,在周锐眼中她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战无不胜的高手中的高手,自从返回北京与她正面较量之后,周锐在与骆伽周旋的过程中一直处于下风。现在方威帮助自己就要在经信银行的订单上打败骆伽,黄静又在感情上摧毁了她的攻势,周锐心中不但没有任何兴奋的感觉,心中却开始怜惜起骆伽,也更加为她担忧起来。
小说结束时,周锐怀念骆伽:她的名字叫做骆伽,是我的初恋女友。在五六年前,她像你们一样年轻,充满活力,而且与你们一样加入一家世界顶尖的公司担任与你们一样的职位,她不但聪明而且很擅长于各种客户打交道,收集情报,投其所好建立关系,寻找竞争对手的缺陷击败对手,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就成了这个行业的顶尖高手。从她开始做销售以来,几乎保持了不败的纪录。在那段时间里,所有公司的销售人员可以说是闻风丧胆,都不敢与她正面交锋。这家公司为了表彰她的成就,计划将她派到美国培训学习之后让她退出江湖,担任公司的公关总监,她将成为最年轻的跨国公司公关总监,成为最耀眼的明星。为了赢,她可以不择手段,全方位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她刚开始做销售时陪客户吃饭,总是很晚回家,回家之后就抱着洗手间的马桶扣嗓子将酒精都吐出来。我们开玩笑说女孩子不能带客户卡拉ok,不适合做销售,她不服气,偏偏带着客户去最豪华的夜总会,只要客户看中了哪个小姐,她就出钱买单,她学会了各种各样的技巧,她在这方面确实是个天才。随着关系越来越深,她觉得吃饭,送礼,打麻将已经是虚的了,现金才是最实在的。她的销售业绩就是伴着这种事情不断地提高。我要一个正常的妻子,难以接受她这样的生活方式,我们最终也因此分手。
两年后,她终于想通了准备退出,她的公司却希望她能够为公司做成最后一个超大的经信银行的订单。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我将骆伽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不敢触动,当我决定进行这次培训学习的时候,才开始整理她留下的物品。我看了她的日记,才知道我在两年前离开她之后,她的每一页日记都纪录着对我们在一起的时光的回忆。她经常会这样写:今日是国庆假日,去年这个时候,我们一起自驾去青岛;今日是新年夜,我们去年今日一起彻夜狂欢。这时候她已经明白,生活中最重要的不是去赢,而是和自己最喜欢的人在一起。……看到这里,我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泪水,痛痛快快大哭起来。骆伽好傻,她如果能早点明白,就不会和周锐分手了,失去真爱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现实就是那么无奈,不经历痛苦的过程,人就永远不会清醒,可是后悔有用吗?人生本是过程,输赢并不重要。
读完付遥的小说《输赢》,掩卷唏嘘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诚如编者所言,这是一部惊心动魄的销售小说,催人泪下的情感大戏。作为一般读者看到的是为了赢得一个大订单,敌我双方展开复杂和精心动魄的较量,在这个较量的过程中,亲情友情爱情错综交织,最后正义战胜邪恶公理得到伸张的一个精彩的故事。作为一名销售人员看到则是,炮火连天的销售战场上怎样不畏艰险冲锋陷阵,运用各种销售技巧,最终克敌制胜绝处逢生的一个商场作战经典实例。
在这个故事当中,捷科公司的销售人员方威是关键人物,没有他捷科公司就不可能战胜惠康公司,而周锐领导的团队就会土崩瓦解,周锐按照规则也必须离开捷科。是他左右了很多人的命运,包括惠康公司的骆伽,经信银行的刘丰行长,空中小姐赵颖和赵颖的未婚夫刘国峰,甚至是他的老板陈明凯。方威逆转败局甚至把局势搅得的翻天覆地,方威揭露了一个惊天大案,而他只是一个没有任何背景普通的销售员。这个人既令人佩服,又令人叹惋,他身上有一种魔力,让我痴迷的同时,不禁想探个究竟。
方威的出场也带着他鲜明的个性,周锐带领的上海团队完成了季度销售目标,周锐很绝,奖励他们竟然从一场当众请他们洗脚开始,他们之中有的诧异,有的忸怩,且看方威“从队伍当中站出一个身材高大的小伙子,他跨上讲台,不客气地直接坐在沙发上,脱掉皮鞋‘普通’一声将双脚放进木桶。”周锐眼中的方威是,“他冲劲十足,只要发现销售机会就会像豹子发现猎物一样迅速扑上去。”
所以称方威是一个天生的销售员一点不为过,他与生俱来的优点就是勇气。这是一个销售人员的基本素质,商场如战场,稍一胆怯,稍一犹豫就会被敌人占了先机,一个个销售机会就是这样被错失。同时,勇气也代表自信,不论在怎样的场合,遇到怎样高级别的领导和行业里的专家,都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坚持自己的立场。所以,方威的第一特点就是具备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气。
周锐敢于把经信银行这单生意交给方威就是看中了他这种勇气。此时周锐的团队在北京面临的是非常不利的处境。就外部环境来说,经信银行一直是惠康公司的阵地,而且,他们在经信的内部一直有着深厚的人脉关系。而自己这边除了肖芸和经信银行信息中心的工程师陈刚有一层同学关系知道一些内部消息之外,就没有再深得关系了。而且时间紧迫没有过多的时间来运筹帷幄了。在捷科公司内部,周锐受到排挤,只给了极少的销售人员。在这种腹背受敌的不利的情况下,可以说败多胜少,希望渺茫。方威临危受命,他是怎样表现的呢?“他酷爱竞争,也知道竞争有输有赢,也准备接受输赢的惩罚和奖励。这就像出生入死的将军,面临强大难以取胜的对手时,也要勇敢的大吼一声向前冲去,向对手毅然亮剑,即使战死疆场也要面带微笑马革裹尸。这就是销售人员的宿命,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如同选择成为古代的战士一样,战死疆场是每个战士的一种归宿和荣耀,软弱、绝望和放弃只能使自己面临奴役的失败的命运。”方威就是这样一种战士的心态,投入到与惠康公司的竞争当中去的。
当他把从赵颖处获得的刘丰的材料交给吕传国的时候,他还没有忘记交换条件,他甚至威胁他们如果不帮他,他就把材料交给刘丰,面对着纪检委,你说他胆大不胆大。直到见到总理,他虽然害怕,可是他极力压下心中的胆怯,像见客户一样习惯地把手伸向总理,还抬头看着总理大声说道:“总理好。”就连吕传国也下了一跳,我们读者何尝不被吓了一跳呢?扪心自问,在这种场合我自己能做出来吗?恐怕魂儿都被吓倒爪哇国去了。接着更精彩的一幕出现了,总理问他的时候,他还没有忘记介绍自己是捷科公司的销售员,看来销售的理念已经融化到他的血液之中了。最后他还没有忘记自己的目标,向总理争取到了一个公正招标的机会。他连总理都生磕下来了,可以说凭的是过人的胆量,而不是技巧。
方威的第二特点是他的执著,他的百折不挠,越是觉得困难的事情,越要去挑战,令人惊奇的是看似毫无希望的时候他总能够绝处逢生。首先,他接手这个似乎是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就连肖芸他们一听对手是骆伽,禁不住就先打了退堂鼓。这不仅没有吓住方威反而激发了他的斗志。就在发现骆伽居然能够约出经信银行行长刘丰打高尔夫的时候,他没有放弃。在刘丰推翻了一次评标的结果,发起二次招标的时候,方威也没有放弃。同样,即便是刘丰立挺惠康公司不惜动用党委会的名义的,致使党委会做出了几乎无法更改的决议的时候,所有的人包括周锐在内都将要放弃的时候。方威却觉得还有一丝希望,为了这一丝希望,他争取的到了一周的时间,虽然他不知道利用这一周的时间他能做些什么,他是习惯性的不肯承认失败。这就是方威,他扳倒了刘丰之后,经信银行的订单似乎无限期的延期了,这几乎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换了别人也就认了,可是方威不认输,他要兑现他的承诺,在一周之内获得订单,于是,他和纪检委的人开始讨价还价,最终在总理那里争取到了一次难得的机会。
他一步步逼近自己的目标,无论前面有什么阻挡,这不正是一个优秀的销售员所需具备的品质吗?有一句话是简单的真理“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
以上是方威作为优秀销售员的基本品质,但光有这些品质远远不够,他还具备高超销售技巧,甚至还有非同一般的销售手段,有时候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先不说,方威是如何的收集客户的资料,不久他就把经信银行研究的通通透透,甚至这成了银监会吕传国信赖他的理由,他比银监会掌握的资料还要详尽。也不提他活学活用销售技巧将赵颖身边的何玲也发展成内线,这样赵颖的一举一动就了如指掌了。方威成功的运用了销售技巧结识了空中小姐赵颖,假想赵颖是客户,赵颖的爱情是定单,那么方威是如何接近客户,获得订单的呢?他天才的想象出一个托运小孩的方法,这个方法不仅能够使他和赵颖有了一次交流机会,同时,也给后来的继续交往埋下了伏笔,可谓高明。他善于捕捉并挖掘客户的需求,赵颖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她需要浪漫,需要刺激,这些方威都能给她,这是老实八交心地纯良的刘国峰不具备的。方威祝福赵颖生日快乐的方式那么特别,竟然让一个5、6岁的小男孩念他的生日贺卡“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赵颖觉得刘国峰永远做不出让自己这么惊喜地事情,接下来,他带着赵颖去嘉年华玩足了一系列刺激有趣的游戏,逐步俘获了赵颖那颗悸动的心。但是,方威和赵颖注定没有结果,因为赵颖其实需要的是一个能够托付终生,靠的住的男人。这个人不是屡次打着爱的名义来欺骗过他的方威,而是那个曾经富有现在贫穷,经历了变故对她矢志不渝的刘国峰。方威失败了,败的很惨,其实到了他还没有明白,对一个女孩他真正的需求是什么。另一方面,方威追求的经信银行的订单成功了吗?作者留了一个尾巴给我们去回味,我们可以做这样一个设想,方威成功地拿到了订单,一如他想要的那样,他赢了,可是他也输了,试想作为销售员的他还能继续在这个行当里干下去吗?这个能把天捅个窟窿的人谁还敢与他打交道。
所幸作者没有做这个假设。因为,结果已经没有意义了。最后,作者借方威之口作了一番关于过程与结果的形而上的思考,这也是每一个做销售的人值得深思的事情。
来公司上班已经十来天了,公司每人发了一本《输赢》看,并让写出读后感。
煎熬了几夜,终于读完了《输赢》这部小说,真的很不错,这本书通过一个精彩的案例体现了销售人员的辛酸、无奈、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
小说以两大夸国企业争夺银行的超级订单为背景,生动的讲述了销售高手周锐、方威以银行的订单争夺为主线,冲刺销售目标而引发的公司内部斗争、团队建设、业务攻关以及幕后较量,深刻呈现了当代社会状况下业务销售人员的生存环境和现状。
商场如战场,销售是现实生活中最残酷,同时也是最伟大的职业,因为在有人成功的时候,就意味着有人失败,就像在战场上,一场胜利的战争往往会建立在牺牲了成千上万人的基础之上。由于条件的限制,我也没有得到什么专业的训练和培训就走上了销售这条路,凭着自己的悟性和一点经验在惨烈的竞争中奋斗,输赢之间殊为不易,通过阅读此书,方知自己为什么不能成功,什么是销售精英,高手中的高手。
以前对付客户的方式无非是请客吃饭,给佣金,就像书中所说的三板斧,读了此书,豁然开朗,茅塞顿开,精辟而实用。需求、信赖、价值、价格和体验是客户采购的五个关键要素,销售人员必需满足这五个要素才可以成功赢取订单,再加上销售前的收集资料情报就构成了成功的六个关键要素,每个步骤又包含四个具体的行为,共计六式二十四招,称为摧龙六式,这是向客户销售的基本流程,尚需以内功心法为基础,并以销售技巧为辅,销售人员方可以纵横天下,摧枯拉朽,笑傲商场。
书中对销售情景的描述,一看就是销售精英所为,读罢让人热血沸腾,找到了自己的好多不足之处,骆伽、方威都是我们销售人员的榜样,在经信银行订单大局已定的情况下,方威仍然毫不放弃,寻找机会,最后彻底扭转乾坤,绝处逢生,笑到最后。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到国家总理,但他不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的心态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还不是怎么完善,以及存在各种各样的行业潜规则的情况下,无论你怎么会推销产品,做了多么好的演讲或方案,招标时的表现多么突出,都不完全足以制胜,因为左右结果的人和因素太多了。因此,书中骆伽的形为虽以触犯了国家法律,但在现实情况中,她的业务流程,攻关策略,仍然值得我们借鉴。
市场是残酷的,竞争是激烈的,我们既然选择了这充满挑战性的职业,就要永不放弃,永不言败,学习推销的技巧和方法,并把它用运到实际的工作中去,一定会成为一名所向披靡的销售精英。
读完《输赢》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强有力的团队是制胜的关键。
一群狼的战斗力甚至可以超过一只健壮的狮子。勇敢,坚强,自信,不屈,正是这样一个周锐,一个充满了激情与智慧,责任和勇气的领头狼,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在敌人面前绝不退缩,带领着自己的团队驰骋疆场。在一个一盘散沙的局面下接受重任的周锐,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严明纪律,整顿士气,重整旗鼓,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每个个体的主观能动性,让每一位成员的才能与角色相匹配,将团队的潜力激发出来,取得初步的胜利。
他在后面说出了这样的一段话:“当每个个体都主动的去为自己的目标奋斗的时候,他们的力量是无法抵抗的,他们虽然会遇到挫折,但是只要有坚强的团队,失败并不可怕。暂时失败之后,只要舔舔伤口聚拢在一起,还可以向另外一个方向冲去”。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二
“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对于拉里来讲,用这句话形容他最恰当不过。经受过战火的考验,经历过战友拿命相护的震撼,他看似迷茫,实则顿悟,物质的繁华,安稳的现状难敌内心的空虚,于是他选择“闲晃”,深入书海,走南闯北,做他人不屑一顾的劳力,以身体的疲惫换取精神的舒展。甚至最后散尽积蓄,亦在所不惜,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始终都在路上,似乎无论落脚何处都能心安,又似乎哪里都不足以让自己真正的完全的歇落。
关于苏菲最后的结局,也许不能说是最好的归宿,但那也算是一种解脱吧。本应满满的幸福在一夕之间分崩离析,原来从天堂到地狱之间也不过一步之遥。痛失所有,生无可恋之处,选择游戏余生也许不可取,可也轮不到像伊莎贝尔那样的人去指手画脚。(就算她也经历过不幸,丈夫格雷受到经济大萧条的冲击,遭遇破产,而她的不离不弃一样让人动容。但和苏菲的遭遇相比,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伤口不在你的身上,你又如何知道那究竟有多疼?好不容易苏菲有了从良的一线生机,终究也毁在伊莎贝尔的一己私欲上。本来可以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不成想却做了压死骆驼的那根稻草。果真是优雅迷人的皮囊下依旧藏着人性深处的恶。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平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看了《火蓝刀锋》这部电视剧的好几集,看完以后我的感想特别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介绍吧。
《火蓝刀锋》是一部描写军旅生活的电视剧,是海军陆战队的新兵为了锻炼成为”蛙人“,经过千锤百炼得到成长的故事。其中主人公蒋小鱼为了更好地给他妈妈治病,于是他报名参了军,又因为一次意外的救人行动而阴差阳错地进了陆战队。其中我喜欢蒋小鱼、鲁炎、张冲这三个角色。蒋小鱼做事冷静,头脑灵活,嘴皮子能说会道是他最锐利的”武器“。鲁炎也十分冷静,但他和张冲一碰面就吵架。张冲莽撞冲动,喜欢打架。其中有一个故事情节最让我感动,感受到战友间那兄弟般的情义。
由于要选拔人员参加马尔斯国际侦察兵大赛,而且只能选出最优秀的8名队员去参赛,所以必须在36名精英之间进行淘汰较量。蒋小鱼的兄弟张冲和鲁炎都相继受伤,最后他和”战神“向羽一路打败了各路英雄豪杰,但最后仍然剩下10名队员,向羽因自己有伤最终选择主动把机会让给了队友。我想,原来战神不只是能够打败所有的对手,更重要的是他在关键时刻能够顾全大局,牺牲自己成就队友,维护集体荣誉,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战神“。
看完这部电视剧,我体会到了军人叔叔们为了保卫祖国,为国争光付出了艰辛的汗水和鲜血。我耳边仿佛总是能听到那嘹亮整齐的口号,更感受到他们把自己的每一滴热血都流进祖国的大海的牺牲精神。
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祖国的荣誉而努力奋斗不止。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五
《刀锋》的作者也写了《月亮与六便士》,游走于现实与理想的人会喜欢这两本书。《刀锋》里有句话“连艾略特这样轻松致富的人都认为人是要勤勉的”,背景是他看不惯拉里的无所事事。
“勤勉”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精神上的思考,拉里显然在列,他没有像格雷一样投于生计,选择了身体闲晃,精神勤勉,按说接近于《无问西东》里说的“精神和内心”,不同的是电影中的人物在现实中是且思考且前行的,而拉里是纯无业地向天地、自己、书本发问。
拉里是一战时期的一名飞行员,他出身名门,曾经无忧无虑,后来他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后,他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想弄清楚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于是他在周游世界中阅读与思考,这是一条无人理解的孤独之路,后来在印度受到启发,回到美国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
我没勇气选择这条路,怕当头脑承担不了思虑时会出现瓶颈,所以要自己保持身体上的勤勉,哪怕是拖拖地,进阶高点工作养家,再境界点就做自己喜欢的事,身心合一投入时会有“心流”,这个过程中忘了时空、周遭和自己。但又不会一直务实,我希望步步向前再仰望天空时,心里依然有悦,有对天空的敬畏。就这样踏实生活,又疏离于现实,挺好。几年前的除夕,我在老家,远方的朋友微信发来一张图片,说“你抬起头,我们都能看到这星座”,我时常想起这一幕,有暖在呀。
拉里敢于选择和放弃,他在追寻的路上解除了婚约,不是不爱,而是爱成为牵绊时就了结了,这是没有对错的选择,因为每个人都有各自向往的幸福之路,你不是他,你不好定义他,致敬这世界上曾经的、现在的、未来的和拉里一样勇敢的人。
不写了,因为柴米油盐在召唤。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六
除去宗教和寻找终极答案的部分,看到拉里就好像看到我的大千本人。怪,自由,真诚,从不把外在眼光当回事。讨厌包装自己,不费力迎合他人的喜欢。作为一名普通人,抛不下虚荣心的伊莎贝尔没有和拉里结婚是必然的,往后的大半生里她却仍然苦恋也是必然的。而我认为还有一件必然的事是,伊莎贝尔从未真正了解过拉里的内心。所以她未曾真正拥有过他。拉里愿意娶放逐自己的苏菲为妻,愠怒的伊莎贝尔因而用尽了恶劣的言语诋毁她,贬低她,耍心机手段拦截她的幸福。我毫不意外。也更加明白为什么可怜的伊莎贝尔配不上拉里的灵魂。
另一位值得感慨的是艾略特。辛苦一生跻身名流社会,当作这辈子最高的priority,和最后临终时的孤独形成了好不心酸的对比。毛姆在阐述这个人物事迹时的客观让我由衷钦佩。非但没有让读者对艾略特的人生价值观形成偏见,还甚至能从他精心维护的奢靡生活中看到此人很多可爱的闪光点。临终时他回邀请函上写道,“甚感遗憾,事先与天主有约。”事先与天主有约,这份和他离世前physicalcondition极其相对立的优雅又怎么不让人佩服和难过呢。如果他年轻时料想到自己将孤苦伶仃得离去,还会奋力追求这样的一生吗?会的。他还是会的。
很久以前有一次我自言自语了很多烦恼,大千说,那就读书吧,你所有的烦恼早就在前人的书里有了答案。我当然不敢对每本书都带着功利主义去读,指望读了就能解决我某部分难题。但无疑毛姆这本确实给心里带来了清风。最后,我很喜欢他留给苏菲的那句诗。
“宝贝,走吧,去看看那朵玫瑰花。”
路漫漫其修远兮,迷途时我准会想起这句话。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七
寻求真知的道路总是充满层层险阻的,通过寻求真知来解救自我的人,就像是艰难地行走在锐利的刀锋上,因此,智者才会说:“救赎之路难行。”
但对于真理的信徒来讲,纵然身心的折磨无法逃脱。在“刀锋”这一条得救之道上不停前行,仍是他们命中注定的选择,解救自我的必由之路。
《刀锋》的主人公拉里,正是这样一位坚毅而虔诚的信徒。
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若救赎之路必经刀山,找到答案的代价为何?
这个名字的答案,叫做拉里。
主人公拉里·达雷尔是一位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
在军队的生活中,拉里结识了同为飞行员的爱尔兰好友。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好友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
好友的意外去世让拉里陷入了迷惘与困惑,既然世间有善,为何恶亦相生?对战后生活的不理解使得他更加深入地去追求探寻解答自己内心的疑惑。
为此他抛下了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以至于后来未婚妻改嫁他人。他放弃了自己能放弃的一切,包括本可以优渥的上层人生活,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
毛姆的笔下的故事总是这样带着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色彩,从《人性枷锁》到《月亮与六便士》,再到《刀锋》,他笔下的主角都是特立独行的修道者,是捍卫信念的战士,是理想的狂热信徒。
而现实中的大众又何尝没有过对生活的困惑与迷惘呢?只不过绝大多数的人选择了沉默,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爱丽丝·门罗在《逃离》中所描述的一次又一次闪念,就像二度选择逃离的卡拉最后还是回到了原地,轻轻叹上一声,“日子总是要这样一天天的过下去的。”
而拉里从未被物质的生活驯服过,他是自由的。拉里抛却了一切投入哲学,终于在印度领悟到了人生真谛。拉里给我们看到了一种普通人的希望:即使是没有鸿鹄之志的普通人,身上也能折射出一种属于芸芸众生的,隐秘的伟大。
我很喜欢那个把人的生命喻为鸿毛的比方,或许我们每个人本身就是灵魂的飞鸟擦过天际时落下的一片羽毛,轻柔地躺在身下的这片土地上,土地踏实存在,但曾为飞鸟的痕迹还在,那未曾忘却的天空同样难以割舍。
天空与土地的距离,是梦想与现实的遥远,也是自我救赎的“刀锋之路”。
我想用priest写过的一句话来结尾,是期望,也是祝愿:
“愿你在冷铁卷刃前,得以窥见天光。”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八
毛姆的小说《刀锋》《月亮与六便士》里,就有这样不同常人的晃膀子之人。他的笔下,总是有那么多非常另类的人物,他半真半假的用调侃或讥讽的口吻描写着,却又是那么的感人至深,发人深思。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作者读这本书的感受吧。
一度怀疑译者那句晃膀子有点太中国化,用眉山土话,类似于逛子娃儿。
通指那些游手好闲之人。
在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的小说《刀锋》《月亮与六便士》里,就有这样不同常人的晃膀子之人。
这是一个非常有态度和责任感的作家,他的笔下,总是有那么多非常另类的人物,他半真半假的用调侃或讥讽的口吻描写着,却又是那么的感人至深,发人深思。
月亮与六便士》取材于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经历,后人认为作家有丑化之嫌,不过,在小说里,随时都可见作家对高更的敬佩。或者说对这样有追求的人的由衷敬意。以高更为蓝本的画家思特里克兰德原本是一家证券公司经理,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生活富足,事业顺利,突然一天他离家出走,因为他感觉这样的生活缺乏活力,不是他所想要的。
他想要做什么呢?想学画画!
一个中年人,突然一天想学画画,从此抛妻别子,经历贫穷、饥饿、疾病,众亲叛离,流落在一个小岛上和土著人生活在一起。
看起来那么荒唐那么不切实际,但是在他死后他的画作却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他活着的时候没人看好他的画,他死后,他的画价值连城。
为了他自己认为的理想,他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和痛苦。
作家在小说里对艺术和生活的各种冲突做了深刻的描写,给予了极大的同情之心。
你可以不喜欢甚至反感小说里的主人翁,但是你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不敬佩他!
刀锋》取材于剑桥大学哲学教授维特斯坦,小说写了一个曾经参加一次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在一次战役中他的好友为了救他而死,拉里因此陷入困惑和迷蒙。弄不清楚世界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复员后他只依靠微薄的津贴生活,不肯进大学不肯就业。用他自己的话,就想过:晃膀子的生活!过常人眼里的游手好闲的生活!!为此他和漂亮的未婚妻解约,漫游世界各地,在印度找到吠陀经哲学,了悟人生返回美国,过着隐士般的生活。
------他想知道,世界上到底有没有上帝,为什么有那么多恶?
我们的灵魂会不会灭?
他和他们那类人,从来不会把钱、名、利看得重要,一点不放在眼里,他们每天只喜欢学习、思考,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思考。
获得知识才是他们的最终乐趣。
这一切看起来都那么不切实际,但是在他们眼里,这些都充满乐趣!
这是一些有高贵灵魂的人!
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我们焦虑得如同烂泥的生活才显得有意义,我们的平庸的心灵才会得安慰和提升。
一个人缺什么就喜欢补什么,我一直特别留意和关注这类群体,这些不同于我们常人的精神极其丰富的高人,他们隐士一般的隐藏于我们的生活,令人敬佩!
这是一种极端高尚品质的人,是值得我们怀念和尊敬的人。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九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therazor’sedge),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平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十
早就知道有这本书,但是,如果不是儿子在微信阅读中推荐我阅读,读它不知道是何时的事,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了阅读小说的兴致。但是,把它读完,却忍不住想说点什么,因为,这是一本认真探寻人生意义的“三观”教科书;因为,我曾经和儿子讲过,要本着“三观一致、个体相当、门当户对”的原则找女朋友,至于是谁,看两个人的缘分,但愿他能够听进,适时遇到。
在我看来,书中的各个人物(拉里、伊莎贝尔、艾略特、苏珊、索菲、格雷以及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的毛姆……),拉里无疑是作者要树立的一个标杆、一面旗帜、一个理想中人。他不愿意听任陈规套路的摆布,甘愿在社会规范的量尺下做一个有责任心而无公害的普通螺丝钉;他超然随性,热爱知识,不以劳动为苦,他的眼里没有阶级之分,没有上下贵贱,只有善恶,是人世间少有的那种纯粹。
如拉里所说,活着的最高境界,是自我的完善、精神的进化。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人,我们上有老下有小,逃避不了赡养父母的义务、养育子女的责任。即使是坚持精神至上的人,羡慕拉里的生活,但有勇气迈出拉里式生活第一步的人,总是寥寥。我们周遭的人大都是物质大于精神,在萧山这样的经济发达县区更是如此,很多人随波逐流、挣扎徘徊。
如何活的明白、快乐,并不是看几本书就可以掌握的技能。无论毛姆虚构的故事情节多么引人入胜,刻画的人物形象多么栩栩如生,读后的结论只能是:不管怎样的人生,都要享受这个在刀锋上行走的过程,活好当下,人人都是拉里!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十一
毛姆写这本书带给他极大的乐趣,原因为终于可以一吐为快,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
读罢一月有余,拉里的身影一直在脑海萦绕,我唯有一吐为快,才下的眉头,安心,舒心。
《刀锋》背景是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局势不安,一派乱世,美国逐渐壮大,一派繁荣。拉里在乱世寻求生命的意义,追求某种哲学,某种宗教,可以满足身心的人生法则。他一点不爱钱,没有物质上的抱负且淡泊名利,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是精神生活。他的形象与伊莎贝尔、格雷、艾略特等形成强烈的反差。艾略特显得可悲至极,活着以社交为目的,宴会即是他的氧气,未受邀是奇耻大辱,独处是丢脸难堪。艾略特、伊莎贝尔代表的是实用主义,物质主义。
爱情与理想,物质与精神,两种价值观的撕扯,碰撞。让我们深度思考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爱情与理想,物质与精神。人自出生不同阶段亦有不同的需求,拉里年少参与作战,直面伙伴的战亡,诚然拥有一付二十多岁的皮囊,但他的心饱经沧桑,满是皱纹,已不能与同龄人相提并论,他与伊莎贝尔有隔阂,与艾略特有鸿沟是必然。他的经历让他不再是一般人,他想体验,想探究,想找答案。然而他只要觉得精神上的吸收达到了饱和,能学的都学了,此时做做杂役也显得特别快活,又回归了自然。
拉里的一生要么读书修行冥想,要么旅行,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在路上,自我觉醒,自我完善,自我探究,再觉醒,再完善,再探究……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度过一生。
世界是个多元结合体,各自独立又各自影响,物质基础推进精神生活,精神要求限制物欲泛滥。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无所谓成功与失败,无所谓对与错,适合自己的就好。
比如:阅读非常适合我!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十二
花了两周时间终于读完毛姆的《刀锋》。对小说主人公拉里的传奇人生特别艳羡,欣赏拉里无牵无挂的游荡,花大把的时间去追寻生命的意义。拉里是完美的化身,他富有主见,善解人意,待人真诚,爱憎分明。他从不活在别人的嘴中,而是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内心,不循规蹈矩,追寻着理想生活。
男主人公拉里在经历过好友开战机丧命的事件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探索活着的最终目的。他背井离乡开始他的“晃荡”之旅。当别人询问他要去巴黎干什么时,拉里只说去“晃荡”。这在大家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荒唐之举,认为拉里不负责任,游手好闲。拉里在巴黎的几年基本上是泡在图书馆,看各类哲学书籍,汲取大量的知识;当他觉得看书累了的时候又去各国游荡,找体力工作去让自己的精神重新振作,如此循环往复很多年。最终,他在印度之行中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救赎与自我救赎,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同时,他渐渐明白: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如果说拉里是追寻精神世界的代表,那么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则是追寻物质享乐世界的代表,她和母亲通过叔叔艾略特的帮助跻身上流社会。她很美,执着地爱着拉里,但是她的价值观不允许她和拉里结合。最终两个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但是圆满的一面是她和拉里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她最后嫁给大家口中的最合适,且最门当户对的格雷,在爱情和面包的抉择中,她还是选择了面包。嫁给了格雷果然是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很满足,可再次遇到拉里,并且得知他要娶别的女人时,她的内心便不再平静,嫉妒之心让她恶毒地拆散了拉里和未婚妻,未婚妻没有得到救赎,最后惨死在大海中。虽然作者毛姆在文中反复提到很欣赏伊莎贝尔,可言语之中还是很透露出伊莎贝尔的世俗,甚至狠毒的一面。从客观角度分析,不能说伊莎贝尔的价值观不正确,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力。
另一位主人公艾略特是一个靠自己的努力经营爬到上层社会的人,他有雄心壮志,苦心策划各种上流社会的奢华聚会,跻身于上流社会赚取钱财,最后还获得了国王的赏赐。他有鲜明的个性,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在伊莎贝尔和格雷破产的期间他也照样给予各种帮助,帮助伊莎贝尔夫妇度过难关。当艾略特得知自己曾帮助过的一个年轻人忘恩负义时,他也嗤之以鼻,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农夫与蛇的故事。
艾略特在垂死之时还在关注是否被邀请参加新型贵族的`聚会,可见他一生的追求一直没有变——对名利的渴望与追寻。他的一生也圆满画上了句号,一生追求名利且在名利中死去,也是一种完满。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刀锋》是一部有完美结局的小说,每个人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无论选择怎样,请无悔于心。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十三
拜服艾略特的执着,折服苏姗的豁达,佩服苏菲的彻底,羡慕拉里的追逐,也理解伊莎贝尔的世故。
尽管每个人的人生从彼此对立的角度看来都是疯魔的,不被理解的。但那的的确确,真真实实是他们的人生啊,他们倾其一生追逐的人生不是么。
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成功的。
艾略特对社交的执着,让他在生命的尽头,还惦记着一封邀请函的回信。
苏姗的豁达让她最终跻身于上流社会。
苏菲歇斯底里的堕落让她如愿以偿。
拉里按自己的意志,茕茕孑立,踽踽独行。
伊莎贝尔过上了幸福的贵族生活。
每个人都以自己独有的自传体写完自己的刀锋人生。让人感叹又让人唏嘘。芸芸众生,我们自己的人生传记又何尝不是刀锋人生呢。
皮囊只有一面,而人性一人多面,千人千面,所以艾略特在社交场所如鱼得水,所以苏姗在大染缸里活得游刃有余。所以苏菲在苦难来临后堕落宣泄。所以拉里重新寻找人生的意义。所以伊莎贝尔嫁给现实和世故。
刀锋人生割伤了每个人,也重塑了每个人,最后成全了每个人。
人生的意义在哪儿?也许就是按自己的意志,心无旁骛地走完这如刀锋般的人生吧。唯有心无旁骛才会做到忘我,才不被生活本身所伤害。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十四
这部书,涉及了若干个人物,也是若干种人生,小人物、大人物,平庸、辉煌,奢靡、简约,时间是在二战左右,当时的美国还不是老大,英国依旧是小说的中心,包括法国,也有作者威廉·毛姆是英国人有关吧。
拉里在追寻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生活的意义,为何而活?活泼的战友的离去,让他开始审视世界、审视生命!善恶的界限在哪儿?恶由谁来惩戒?善由谁褒奖?不知道,并且现实中,往往恶长存,牺牲的是善。
拉里最终找到了答案,这个答案就是拉里想要的答案。可能读者、世人,对此答案并不满意。
答案的主体思想,就是,有善必有恶,二者共存,恶的存在是衬托善。活泼的'战友,这是善;战友逝去,这是恶。为什么要让善逝去?上帝为何要允许此恶发生?因为恶的发生,让大家更加珍视善,更加善待爱你的人,珍惜你的家人,你的朋友。
以下,摘取拉里答案的原文:
拉里啊,小老弟,”我说,“你这段漫长的旅程,始于对邪恶的叩问,才能坚持下去。但说了老半天,你却没提到有没有找到初步的答案。”
“可能原本就没有答案,也可能是我不够聪明,因而找不到答案。罗摩克里希纳把世界当成神的游戏。他说:‘世界好比一场游戏,有喜有忧,有道德有罪恶,有知识有愚昧,有善有恶。若创世之初缺乏罪恶和痛苦,游戏何以继续?’我不同意这个说法。真要我说的话,世界既然脱胎于梵,善恶自然相伴而生。如果没有骇人的地壳变动,就见不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中国工匠能把花瓶烧得薄如蛋壳,并赋予优美的造型,点缀美丽的装饰,着上迷人的色彩,涂上灿然的光泽,但是蛋瓷不改易碎的本质,只要失手掉在地上,就成了满地碎片。同理可证,我们在世界上所珍视的价值,也只能跟邪恶并存,不是吗?”
其他人物,各有人生,大多生命的终点,还是圆满的;不幸者,也确令人扼腕。
暂且写这么多吧,时间,时间,时间,稀缺。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十五
《刀锋》这本书,个人看完觉得塑造了三个人物:拉里,伊莎贝尔和苏菲。
苏菲,因车祸丈夫去逝后,开始沦落。拉里试图从沦落中救出苏菲,而平时优雅迷人的伊利贝尔却把她推向死亡。作者并没用太多笔墨叙述这一段,却用对比手法刻画出人心的善恶。
伊莎贝尔,在这个故事里伊莎贝尔代表着大多数身上有着凡俗生活中女人所蕴藏甚至显现的更多特质。她清楚自己的追求,但她并不真正的了解自己所爱的人“拉里”。
拉里:代表着那一些思考自身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的少数人们。有时这些问题的无解会让很多人感到羞耻,甚至被深深的孤独感包围,就像在辽阔的生命荒原里,我们只是模仿别人的样子前行,却从来都不知道为什么前行,于是思索的无果让我们放弃了思索。是的,世俗是如此的强大,强大到让你误以为世俗的就是一切真实的,当你被他人禁锢时,当你被世俗左右时,当你被时代打击时,你变得彷徨,你变得迷茫,你变得沮丧,你甚至搞不清楚是这时代错了还是你错了,可穿越时间的长河,那些先贤的思想给了我们方向,无论动荡还是安稳,我们都不应该忘记一件事,那就是保持对生命的思索和对自我的真实,拉里从他的角度来说做到了。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十六
外国的经典小说一开始阅读时总是有点絮絮叨叨的感觉,如果能静下心来一口气读个好几章,对于我来说才能真正进入作者所营造的那个世界。前段时间读了《月亮与六便士》,对于作者所塑造的那个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非常不理解,读了《刀锋》之后,才大概对毛姆这种非常聪明的写法有了一定的理解。
这两本小说都是按照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我”同主人公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聊得来,而且一般会跟主人公的亲人或朋友有着非常亲密的来往,使“我”能够从第三方听到关于主人公的不同阶段的故事。
说实话,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都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会非常崇拜,但永远不会去尝试成为的一种人,我看到有一些人说他们看毛姆的书会有种想要立马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冲动,但是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的这样做。“我”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在拉里的生命中是一个寻常的过客,“我”时常劝说他走常规的路,“我”不能理解他散尽家财的做法,当听到拉里说他要去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觉得他真是疯了,和拉里去辩论钱的重要性,然而主人公若是这么容易被左右的人,恐怕就不是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了。
在《刀锋》这本书中,主人公拉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男主人公,恐怕所有的少女都会喜欢这样的一位阳光少年,他同青梅竹马伊莎贝尔一开始有着让人艳羡的爱情,那是少年时代纯粹直接的吸引,而当拉里一心要追寻自我、全然不在意物质生活时,伊莎贝尔也很理智地选择了能够给她体面生活将她奉为女神的格雷。两人在巴黎重逢及分手的场面,拉里对于精神生活的描述: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利和荣耀来交换的。”
但这种精神生活我想一般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若非拉里能够一直头也不回的在精神世界闲逛,他也无法体验到这种从容与无穷。而伊莎贝尔想要的是现实世界的从容。他们非常自然的分手,两人之间没有一丝不快,还能体面地参加社交活动。
毛姆写拉里讲述自己去印度走走逛逛的五年,一些奇遇,一些想法,作为读者我们跟着“我”去听他讲故事,“我”问出读者想问的问题,就让这样一个人好像与我们有着似远而近的距离,这是毛姆的聪明之处,他作为一个普通俗人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的眼光去聆听拉里的故事。
但我还是没有理解《刀锋》这个书名该理解为什么意思,可能还只是读小说读了个热闹,只能用扉页的这句话再做个结尾:
“剃刀之刃难以逾越;
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十七
书中讲述了性格各异的中青年的人生故事,而作为主人公的拉里在不同时期或多或少的出现在他们的人生中。就像作者在本书结尾总结的那样,无论每个人追求的是什么,但都获得令自己满意的结局。
我们要坚守自己,拉里不顾周围人的反对,甚至不惜放弃婚姻,一直寻找着内心的充盈。书中人物与拉里都有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也多半喜欢上了拉里亲善独立的人格,但他们并没有过多的受拉里的影响而放弃自己的观点或追求,他们都是勇敢而幸福的人。
我们更无法评判别人的价值观,汲汲于名利的艾略特、沉溺于被爱与享受的伊莎贝尔、在绝望中放纵自我的苏菲、站在黑暗却面朝光明的苏珊,还有不断追求精神满足与自我本真的拉里,纵然每个人的价值观念不尽相同,但他们都清晰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不受外界影响的去追逐。价值观并无高下之分,不能说追求物质就是俗不可耐,追求精神就是高雅超凡,能遵从本心就值得歌颂。正是有了这些形形色色各不相同的目标与追求才组成了我们的大千世界,我想这也是拉里重返尘世的理由所在。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十八
舅舅艾略特社交名流,一生追求的是與社會上流的名人貴族交往,雖然那副有時道貌岸然和老奸巨滑的嘴臉實在不討喜,但是他的確是處處為親人們著想,對姐姐和外甥女一家照顧的無微不至。最後病重心裏還念念不忘的是無法赴王室的約,看到這一幕的時候的確還挺心疼這個小老頭的,畢竟他對毛姆還是挺友好的:而女主之一的伊莎贝尔在毛姆笔下精神正常人格齐全的女子也算得上女子里出类拔萃的',就像毛姆在前面那章写的“生性有个缺点,对于外表欠佳的友人,怎么都看不惯,无论他的个性再好,与我有再多年的交情,如果有一口烂牙,或是鼻子长歪了,我就怎么也看不顺眼;而另一方面,对相貌姣好的友人,我则是永远都看不腻,即使认识二十年之久,我依然看不厌他们饱满的额头或线条柔和的颧骨。因此,每次见到伊莎贝尔,我都一再惊艳于她那标致的鹅蛋脸、白嫩的肌肤、淡褐色的既明亮又温暖的双眼。”可惜的是,她從頭到尾要的都是金錢與地位,逐漸被浮华吞没,與心愛人拉里漸行漸遠。可能真的像書友說的那樣,伊莎貝爾是水瓶座吧,對愛的控制慾太強,自己得不到拉里也不讓別人得到。由此讓蘇菲喪了命。
全劇最羨慕的是就是格雷和苏姗·鲁维耶了吧,格雷靠著伊莎貝爾的舅舅留下的財產又東山再起,有了穩定工作,他眼中的伊莎貝爾也永遠美麗動人,溫柔可人。而蘇珊也有了事業與愛情。
而拉里呢,真的是個迷,就像一陣風一樣,你看不見摸不著,你永遠不知道他在哪裏,在做什麼。在外苦修了半輩子就只是想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麽。到最後原來一切都是未知。对于拉里来说,一辈子很长,他要做的事很多,但是每件事都不是任務。要是把每件事都當成任務,的確人生也就太沒意思了。
毛姆刀锋读后感篇十九
有个说法是三十岁到四十岁读刀锋,但是没办法啊,我读完了才知道这一说法。
但是三十岁到四十岁,人们也不一定读得透彻啊。在第六章里我完全是云里雾里,但除去一些颇显不切实际和梗概性的东方哲学,和一大堆罗列的术语和历史人物,我还是对故事情节有了些肤浅的了解。
我想,现实中一定没有拉里这样的人,为了一个“答案”,放弃物质生活,翻山越岭,颠沛流离。
“在他身上我看到年轻人少有的沉稳”“他的微笑永远温暖而真挚”“他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并不是刻意的疏离感”
毛姆在书中大致这样评价他,抛给我一个遗世独立,内心深沉似海的飘飘然的形象。
书中运用大量的对比和反讽手法突出他的单纯和坚定,用绝对的毛姆式旁观者视角纵观他的心路历程,总之,让人对拉里各有各的看法,敬佩也好,不能理解也好,他至始至终活在他的世界里,他的思想里,活在这本书里。
结局的“圆满”也让人十分怅然。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和归宿,到最后,没有谁过得更好,或过得更坏,拉里也不例外。精神的高度不是为了在世界上有什么亮眼的成绩,也不是在旁人眼里有光鲜的外表,也没有什么好坏高下之分。
或许拉里会继续开着卡车在心里思考梵的意义。但那又怎样呢,我们也在寻找着自己的“答案”,无论我们身在何处,从事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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