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买方信贷合同 买方信贷外汇贷款篇一
第一条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借款人”指__________________,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指中国银行总行或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分行,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指__________________,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指_______________
“商务合同”指作为买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公司与作为卖方的__________(公司名称)公司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务合同(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
“国外贷款协议”指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贷款,“贷款人”同_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银行签订的本“项目”的信贷协议;
“工作日”指中国银行总行或其分行以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条贷款的金额和用途
“贷款人”在此同意,转贷给“借款人”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的贷款(大写:__________)。
本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贷款及有关费用。
第三条贷款的期限
根据“国外贷款协议”的规定,本协议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年,其中用款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截止),宽限期为_________年(自用款截止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还款期为___________年(自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最后一次还款后结束)。
第四条贷款帐户
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应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本外币存款帐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地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五条贷款的使用及前提条件
一、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协议项下使用贷款:
1.“国外贷款协议”业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商务合同”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3.“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协议十二条中所做各项保证,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进行外债登记。
二、本协议项下贷款的用款期为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贷款应提前___________个工作日通知“贷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请延长用款期,应在用款期结束前__________天提出,由“贷款人”与国外贷款银行联系。如国外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为“借款人”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第六条利息及费用
一、本贷款的利率为年率_______%,一年以360天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月_______日为收息日。
二、承担费为年率_______%,一年以360天计算。计算期按贷款的未用余额,自签订“国外贷款协议”日_______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每___________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月_______日为收费日。第一次收费日为“国外贷款协议”签订后第_______天。
三、管理费费率为_______%,按贷款总额于签订“国外贷款协议”后_______天内由“借款人”通过“贷款人”对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贷款人”中数向“借款人”收取。
五、“贷款人”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_________%,以与提供本贷款相同的货币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并以与计算利息相同的方法与利息同时向“借款人”计收。
六、“国外贷款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协议执行费用等)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负担。
七、“借款人”应以与贷款相同的货币无条件地按期向“贷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费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贷款人”则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外汇或人民币帐户中主动借记尚未偿付金额。
第七条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提出的还款时间表中列明的金额和日期,按期如数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费用。“借款人”应提前_____个工作日将应偿付款项支付给“贷款人”以保证“贷款人”按时向国外贷款银行还款。
二、“借款人”应以与贷款货币相同的货币还本付息,支付费用。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政府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应将提前还款金额、方式事先通知“贷款人”,“贷款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做答复,即视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
二、买方信贷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提前50天通知“贷款人”。在得到“贷款人”书面同意后,从还款时间表列明的最后一期还款开始倒顺序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应在付息日进行,提前还款金额应为一期还款额的完整倍数。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通知为不可撤销的。已提前还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贷。
四、因提前还款所发生的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第九条逾期利息
“借款人”如未能按本协议第六、七条的规定偿还任何到期的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费用),“贷款人”将向“借款人”计收应付未付部分款项的逾期利息。该利息的具体计收方法为:逾期之日起(包括这一日)至“贷款人”实际收到该笔应付款项日止(不包括这一日),“借款人”按逾期之日“贷款人”公布的半年期现汇贷款利率和适用的买方信贷利率之较高者向“贷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逾期1年以上,贷款人则在上述利率基础上,向借款人收取20%至50%的加息。
第十条保险
“借款人”在“商务合同”生效后,应向“承保人”就该合同项下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人”贷给“借款人”全部贷款的本金。投保险别包括运输险、安装工程险和财产险。“借款人”在投保后,必须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保险赔款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但“贷款人”可视“项目”实际情况通知“承保人”将保险赔款付给“借款人”,继续用于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税收
国家税收部门在“国外贷款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征收的任何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预提税、印花税等)均由“借款人”负担。
第十二条保证
一、“借款人”在此保证:
1.每年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年度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计划;
2.每半年向“贷款人”提供“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的资料;
3.随时将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重大情况,决定和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4.在每年度结束后60天以内向“贷款人”提供“借款人”以及“项目”的该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项目工程支出年度决算报告;
5.应“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它有关资料;
6.在每次偿还本协议项下到期应付本息前60天,将与应付款项等额的资金存入按第四条规定开立的存款帐户中;
7.“借款人”对其与其它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所签贷款协议或担保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任何违约事件应立即通知“贷款人”。
二、“借款人”在此声明并承诺:
1.“借款人”在其它任何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未曾给予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优惠于本贷款协议的偿还条件。“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及其与“贷款人”签订的所有其它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所欠“贷款人”的全部款项,在偿还方面与“借款人”所有其它债务均处于同等受偿地位;
2.“借款人”今后在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签订任何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时,决不接受比本协议项下贷款优先偿还和损害或违背“贷款人”利益的条件和条款;
3.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将其现存的和将来获得的任何资产和权益抵押或转让给他人。
第十三条违约事件
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一、“借款人”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偿还到期本金、利息、费用及其它任何应付款项;
二、“借款人”违反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
三、“借款人”在其与“贷款人”
所签订的其它贷款协议或担保协议项下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
四、“借款人”在其与其它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所签的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
五、“贷款人”有理由判定本协议下贷款的担保人已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资格时,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之一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下述一项或几项措施:
1.限期“借款人”纠正违约事件;
2.中止用款;
3.宣布全部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偿还全部借款。
第十四条放弃
一、“商务合同”项下买卖双方如发生争执或发生其它事件,将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即“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其它事件的影响。
二、“贷款人”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视为放弃该项权利,并且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转让
一、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二、如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时,则任何继承人、代理人、受让人或接管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应无条件地承担“借款人”在本协议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六条协议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协议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予以修改和补充,但在修改或补充协议生效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
二、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发生变化,而影响本协议的正常履行时,则应按国家当时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修改或补充本协议。
三、经“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确认后,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同等有效。
四、本转贷协议中未明确的内容,应按“国外贷款协议”有关条款的规定解释。
第十七条争执
一、借贷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时,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二、诉讼费用,按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的规定办理。
三、在诉讼期间,本协议凡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借口解决争执而拒不执行本协议的具体条款。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
一、在下列条件具备时,本协议正式生效,生效时间以迟者为准:
1.本协议业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国外贷款协议”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二、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借贷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分,副本分送。
四、本协议项下未尽事宜,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总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买方信贷合同 买方信贷外汇贷款篇二
为支持国××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签订中国出口的资本商品、专有技术和有关劳务的贸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应“买方”的要求,中国银行分行同意提供贷款,为上述合同的执行向买方融通部分资金。为此,以买方(以
下简称“借款人”)为一方,以中国银行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为另一方,于 年 月 日在(地点)签订本贷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一条 定义
一、“贷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二、“提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之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
三、“承担期”:自本协议书签字日起,至本协议书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止的期间。
四、“计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账户第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六个月的期间为一个计息期;
2.每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倒溯至前一个营业日。
五、“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息。
六、“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三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七、“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拨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八、“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元拆放市场营业之日。
九、“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
十、“月”:日历日。
十一、“日”:日历月。
十二、“伦敦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日,伦敦时间上午十一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洲货币市场上的商业银行之间六个月期美元贷款利率,经由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知贷款人和借款人。
第二条 贸易合同
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 年 月 日在(某某地方)与卖方签订下列合同。
合同号码:
金额: (美元)
其中由中国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即(美元)
商品名称:
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
交货条件:
第三条 贷款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万美元的贷款,用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给卖方。
第四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一、借款人组织规章、最近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
二、借款人所在国政府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协议书的批准文件。
三、担保人出具的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
四、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承认该当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协议书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协议书项下各项付款的外汇许可证书(可视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
五、借款人提供,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分款项的银行证明文件。
第五条 提取贷款
一、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第××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三十天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格式见附录一)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
二、贷款人当收到上述加押电报后,即凭以借记贷款账户,付款给卖方并取得收据(格式见附录二)正副本一式二份。
三、本贷款的提取期限截至一九××年×月×日止。
第六条 贷款账户
一、贷款人在其帐簿上以借款人名义开立贷款账户,用以记载全部提款的本金、利息和还款的收付金额。
二、贷款人根据第五条二款借记贷款账户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记通知书、还款付息日程表附卖方收据副本。还款付息日程表内容按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格式见附录三)。
三、贷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条及或第八条的各次还款时,贷记贷款账户。
四、贷款账户的借方余额,构成贷款人债权和借款人债务的正式记录。
第七条 付息和还本
一、借款人根据本协议书规定应无条件地清偿债务,不受贸易合同项下买卖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二、借款人按贷款账户的借方余额,于每期付息日按中国银行伦敦分行通知的参考银行所报六个月libor加年率×%向贷款人支付本期利息。
三、借款人如迟付利息,迟付期间的利率改按libor加年率1%计算迟付利息。
四、借款人应自第一个还款日开始的×年内,按贷款账户借方余额所表示的提取总金额分为××个等分,连续地每半年偿还一个分期金额。
五、各次还本付息,借款人均须于还款日和付息日之当天,不迟于纽约时间上午十一时,通过纽约“票据交换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付给纽约麦迪逊大街415号邮区10017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贷记中国银行总行的1000012—000—7001号账户,并电告贷
款人凭以贷记贷款账户。
六、本协议书项下借款可根据本协议书第八条规定自愿提前偿还。
第八条 自愿提前偿还
一、借款人可在任何一个还款日和付息日提前偿还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应付利息。但借款人必须至少在三十天前以书面或电传通知贷款人。
二、提前偿还的本金须为×万美元的倍数,且不少于×万美元。
三、提前偿还的本金限于归还按还款付息日程表上倒数次序的分期金额。
四、提前偿还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提前偿还的本金不可重行提取。
第九条 费用
一、承担费。自本协议书签字日的九十天后开始,到承担期结束日为止,在此期间凡有未提取的贷款额,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按未提取的实际天数支付年率×%的承担费。
二、管理费。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支付按贷款总额×%的管理费,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后的×天内支付。
三、信贷保险费。借款人应按贷款总额的×%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天内,通过贷款人向中国出口信贷保险部门缴付出口信贷保险费。
四、其他费用。倘若发生如本协议书第十一条所述的要求立即还款事件,借款人同意赔偿贷款人因维护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 税款与扣除
目前或将来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税收、扣除,或其他费用,凡是发生在借款人所在国的,均由借款人负担,凡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均由贷款人负担。
本协议书项下贷款金额(包括应付利息)和应该付给贷款人的承担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应缴付的信贷保险费,不得有任何的扣除或扣押。否则,其扣减部分应由借款人补足。
第十一条 立即还款
遇有下列任何情况时,贷款人可以立即停止或取消贷款承担责任并立即宣告所有贷款账户的借方余额连同应付未付的利息与费用应立即清偿。
一、借款人不能依照本协议书规定,按时偿还任何一期的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二、任何在本协议书内的各项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正确或不真实时,或者借款人不能承担本协议书确定的各项责任时;或者这些意外是能够补救的,而借款人在收到贷款人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有效地作出补救。
三、担保人提供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四、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五、由于任何原因,借款人停止经营其业务,以至对贷款人不能履行其还本付息的责任,或者贷款人根据充足理由,证明借款人不能执行本协议书的规定时。
第十二条 情况变更及本协议书之修改和补充
一、由于本协议书双方中任何一方政府的有关法令、规定、官方指示的更改或变动以及贸易合同的修改,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立即进行诚意的磋商,对本协议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使本协议书能继续执行至完
毕。
二、如果在三十天内,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协议书项下未付的全部分期金额和应付利息立即到期。借款人须于宣布之日起天内清偿全部悬欠的贷款本息。由此而引起贷款人的任何损失,均应由借款人负担。
三、本协议书的修改和补充,需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仲裁
有关本协议书项下的任何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解决。
如上述争执不能在第十二条第二款贷款人宣布之日起天内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执事项提交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由三方成员组成:
一方由借款人指定;
一方由贷款人指定;
第三方由双方共同指定。当双方对指定第三方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主席指定。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上诉或反对。借款人在此特别放弃其被控告的财物没收的任何豁免权,放弃给予其本身或其财产免除宣判执行的任何权利。该裁决可通过任何一家有权力的法庭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通知方法。
所有需要的或发出的书面通知必须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为之:
1.专差送达;
2.经电传及(或)电报;
3.已支付挂号邮费的航空函件。
通讯地址是:
借款人:公司全称:
地 址:
负责人名:
电 传:
电报挂号:
贷款人:银行名称:
地 址:
负责人名:
电 传:
电报挂号:
双方同意用最快捷的通讯方法通知更改上述地址。
二、协议书生效。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还清全
部借款本息时终止。
三、协议书及通讯使用的文字。
1.本协议书以英文缮写。
2.本协议书有关各方之间的通讯以及往来文件以英文缮写。
附件:附录三件。
贷款人 借款人
中国银行分行 国××公司
(签字) (签字)
见证人 见证人
(借款人指定的银行)
(签字) (签字)
附录一
提取贷款电报
发报人:借款人指定的银行
收报人:贷款人(中国银行分行)
日 期:
密 押:(提取金额)
兹转去××公司(借款人)电报如下:
quote
贵行经我指定的银行交来号托收单据美元已收
妥。根据贵行与我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买方信贷
协议书,兹按上述金额的%向贵行提取贷款u.s.$ ,
并授权贵行将该款付给中国(城市名)×公司,注明合同
号,付讫后请通知我们。
我们保证按照协议书第七条的规定,按期付息和还本。
××公司(负责人)
unquote
附录二:卖 方 收 据
19xx年 月 日
收 据
兹收到中国银行分行付来 (大写) 美元(小
写),系属本公司和×国(城市名)××公司第号合同项
下装运单据第 号的%货款。此致
中国银行分行
中国(城市名)×公司
(签章)
附录三
还本付息日程表
预计付息 应付利息(按参考银行的
序号 分期还款金额
还本日期 libor加年率×%计算)
1 ……19xx us$_______us$ ______
2 ……19xx _______ ______
3 ……19xx _______ ______
4 ……19xx _______ ______
5 ……19xx _______ ______
6 ……19xx _______ ______
________
提取金额us$____
___________
附注:上述预计日期如遇非营业日,均应按协议书第一条第四款
进行调整,并照予付款。
买方信贷合同 买方信贷外汇贷款篇三
全文
为支持国××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签订中国出口的资本商品、专有技术和有关劳务的贸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应“买方”的要求,中国银行分行同意提供贷款,为上述合同的执行向买方融通部分资金。为此,以买方(以
下简称“借款人”)为一方,以中国银行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为另一方,于 年 月 日在(地点)签订本贷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一条 定义
一、“贷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二、“提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之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
三、“承担期”:自本协议书签字日起,至本协议书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止的期间。
四、“计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账户第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六个月的期间为一个计息期;
2.每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倒溯至前一个营业日。
五、“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息。
六、“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三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七、“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拨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八、“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元拆放市场营业之日。
九、“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
十、“月”:日历日。
十一、“日”:日历月。
十二、“伦敦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日,伦敦时间上午十一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洲货币市场上的商业银行之间六个月期美元贷款利率,经由中国银行*敦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知贷款人和借款人。
第二条 贸易合同
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 年 月 日在(某某地方)与卖方签订下列合同。
合同号码:
金额: (美元)
其中由中国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即(美元)
商品名称:
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
交货条件:
第三条 贷款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万美元的贷款,用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给卖方。
第四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一、借款人组织规章、最近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
二、借款人所在国政府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协议书的批准文件。
三、担保人出具的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
四、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承认该当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协议书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协议书项下各项付款的外汇许可证书(可视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
五、借款人提供,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分款项的银行证明文件。
第五条 提取贷款
一、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第××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三十天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格式见附录一)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
二、贷款人当收到上述加押电报后,即凭以借记贷款账户,付款给卖方并取得收据(格式见附录二)正副本一式二份。
三、本贷款的提取期限截至一九××年×月×日止。
第六条 贷款账户
一、贷款人在其帐簿上以借款人名义开立贷款账户,用以记载全部提款的本金、利息和还款的收付金额。
二、贷款人根据第五条二款借记贷款账户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记通知书、还款付息日程表附卖方收据副本。还款付息日程表内容按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格式见附录三)。
三、贷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条及或第八条的各次还款时,贷记贷款账户。
四、贷款账户的借方余额,构成贷款人债权和借款人债务的正式记录。
第七条 付息和还本
一、借款人根据本协议书规定应无条件地清偿债务,不受贸易合同项下买卖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二、借款人按贷款账户的借方余额,于每期付息日按中国银行*敦分行通知的参考银行所报六个月libor加年率×%向贷款人支付本期利息。
三、借款人如迟付利息,迟付期间的利率改按libor加年率1%计算迟付利息。
四、借款人应自第一个还款日开始的×年内,按贷款账户借方余额所表示的提取总金额分为××个等分,连续地每半年偿还一个分期金额。
五、各次还本付息,借款人均须于还款日和付息日之当天,不迟于纽约时间上午十一时,通过纽约“票据交换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付给纽约麦迪逊大街415号邮区10017中国*行纽约分行,贷记中国银*总行的1000012—000—7001号账户,并电告贷
款人凭以贷记贷款账户。
六、本协议书项下借款可根据本协议书第八条规定自愿提前偿还。
第八条 自愿提前偿还
一、借款人可在任何一个还款日和付息日提前偿还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应付利息。但借款人必须至少在三十天前以书面或电传通知贷款人。
二、提前偿还的本金须为×万美元的倍数,且不少于×万美元。
三、提前偿还的本金限于归还按还款付息日程表上倒数次序的分期金额。
四、提前偿还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提前偿还的本金不可重行提取。
第九条 费用
一、承担费。自本协议书签字日的九十天后开始,到承担期结束日为止,在此期间凡有未提取的贷款额,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按未提取的实际天数支付年率×%的承担费。
二、管理费。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支付按贷款总额×%的管理费,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后的×天内支付。
三、信贷保险费。借款人应按贷款总额的×%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天内,通过贷款人向中国出口信贷保险部门缴付出口信贷保险费。
四、其他费用。倘若发生如本协议书第十一条所述的要求立即还款事件,借款人同意赔偿贷款人因维护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 税款与扣除
目前或将来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税收、扣除,或其他费用,凡是发生在借款人所在国的,均由借款人负担,凡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均由贷款人负担。
本协议书项下贷款金额(包括应付利息)和应该付给贷款人的承担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应缴付的信贷保险费,不得有任何的扣除或扣押。否则,其扣减部分应由借款人补足。
第十一条 立即还款
遇有下列任何情况时,贷款人可以立即停止或取消贷款承担责任并立即宣告所有贷款账户的借方余额连同应付未付的利息与费用应立即清偿。
一、借款人不能依照本协议书规定,按时偿还任何一期的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二、任何在本协议书内的各项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正确或不真实时,或者借款人不能承担本协议书确定的各项责任时;或者这些意外是能够补救的,而借款人在收到贷款人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有效地作出补救。
三、担保人提供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四、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五、由于任何原因,借款人停止经营其业务,以至对贷款人不能履行其还本付息的责任,或者贷款人根据充足理由,证明借款人不能执行本协议书的规定时。
第十二条 情况变更及本协议书之修改和补充
一、由于本协议书双方中任何一方政府的有关法令、规定、官方指示的更改或变动以及贸易合同的修改,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立即进行诚意的磋商,对本协议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使本协议书能继续执行至完
毕。
二、如果在三十天内,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协议书项下未付的全部分期金额和应付利息立即到期。借款人须于宣布之日起天内清偿全部悬欠的贷款本息。由此而引起贷款人的任何损失,均应由借款人负担。
三、本协议书的修改和补充,需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仲裁
有关本协议书项下的任何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解决。
如上述争执不能在第十二条第二款贷款人宣布之日起天内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执事项提交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由三方成员组成:
一方由借款人指定;
一方由贷款人指定;
第三方由双方共同指定。当双方对指定第三方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主席指定。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上诉或反对。借款人在此特别放弃其被控告的财物没收的任何豁免权,放弃给予其本身或其财产免除宣判执行的任何权利。该裁决可通过任何一家有权力的法庭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通知方法。
所有需要的或发出的书面通知必须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为之:
1.专差送达;
2.经电传及(或)电报;
3.已支付挂号邮费的航空函件。
通讯地址是:
借款人:公司全称:
地 址:
负责人名:
电 传:
电报挂号:
贷款人:银行名称:
地 址:
负责人名:
电 传:
电报挂号:
双方同意用最快捷的通讯方法通知更改上述地址。
二、协议书生效。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还清全
部借款本息时终止。
三、协议书及通讯使用的文字。
1.本协议书以英文缮写。
2.本协议书有关各方之间的通讯以及往来文件以英文缮写。
附件:附录三件。
贷款人 借款人
中国银行分行 国××公司
(签字) (签字)
见证人 见证人
(借款人指定的银行)
(签字) (签字)
附录一
提取贷款电报
发报人:借款人指定的银行
收报人:贷款人(中国银行分行)
日 期:
密 押:(提取金额)
兹转去××公司(借款人)电报如下:
quote
贵行经我指定的银行交来号托收单据美元已收
妥。根据贵行与我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买方*贷
协议书,兹按上述金额的%向贵行提取贷款u.s.$,
并授权贵行将该款付给中国(城市名)×公司,注明合同
号,付讫后请通知我们。
我们保证按照协议书第七条的规定,按期付息和还本。
××公司(负责人)
unquote
附录二:卖 方 收 据
19xx年 月 日
收据
兹收到中国银行分行付来(大写)美元(小
写),系属本公司和×国(城市名)××公司第号合同项
下装运单据第 号的%货款。此致
中国银行分行
中国(城市名)×公司
(签章)
附录三
还本付息日程表
预计付息 应付利息(按参考银行的
序号分期还款金额
还本日期 libor加年率×%计算)
1 ……19xx us$_______us$ ______
2 ……19xx _______ ______
3 ……19xx _______ ______
4 ……19xx _______ ______
5 ……19xx _______ ______
6 ……19xx _______ ______
________
提取金额us$____
___________
附注:上述预计日期如遇非营业日,均应按协议书第一条第四款
进行调整,并照予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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