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签署合同,双方可以避免纠纷和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合同的编写应全面考虑各方权益,确保公平公正。请注意,合同的有效期限和解除合同的方式应当明确约定。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一
电话:_________。
乙方: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1.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1.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1.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6.乙方服务。
16.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6.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8.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二
托修方(下称甲方):
承修方(下称乙方):
甲方确定乙方为汽车维修定点单位,为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甲、乙方双方依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记备案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3、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来乙方进行检测。
4、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5、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四、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收费标准。
附工时收费标准,零配件则按具体维修时再行报价。
六、材料提供方式。
维修的材料由乙方统一采购。
七、质量保证期限。
根据我国标准执行,小修10日或20xx公里;二级维护30日或5000公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100日或20xx0公里(以先到为准)。
八、验收标准。
经乙方按自检、互检、总检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试车验收。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实行定时结算,即每月15日结算上月维修费用。
2、甲方可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维修费用。
十、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十一、争议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直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决。
十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壹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视执行情况再续期。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三
依照本公司设计的华耀科技新建无尘车间净化装修工程项目的全套设计图,根据我们提供的工程预算清单,该工程如由我公司承包施工,我公司愿意就保修服务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承诺保修期限。
(1)内装安装工程、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电气系统安装工程各为壹年;
(2)保修期过后,终身提供维护保养(酌情收取材料人工费)。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工程竣工时除竣工资料、图纸外,提供一套《净化工程使用保养手册》:手册主要就该工程的各部位材料及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进行说明,及重点分析各系统的运转方式。确保工程在投产后能够满足贵司的设备正常使用。提供工程使用的培训:工程竣工,各专业系统工程试运行后,派专人对贵单位用户进行培训后移交。
4、公司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5、工程竣工验收后,公司售后服务部按照售后服务工作流程和合同要求,对工程进行回访或保修。
除正常的保修维护外,公司每三个月对工程进行一次回访,业主有权要求在保修期内任意时间进行回访。
6、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备案,以备逐项进行修理。并在完成维修保养后将问题发生原因以及修复措施的具体安排情况和有关保养措施用书面报告形式递交贵司。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省交通厅、省运管局和市安委会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有关精神,落实您单位的车辆统一管理与维修,创造一个良好的行车安全理念,确保一切车辆统一管理与维修,创造一修良好的行车原则,汽修厂向您承诺如下:
一、材料质量:
原材料的采购,根据该车的实际发生和损坏情况,修理方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报修计划交给送修方,出送修方车辆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由任一方购买。如送修方自购,该车出现任何材料质量问题,所在返修的工时及材料费由修理方承担。对配件的质量好与坏,由双方认可后,方可装车,在配件的价格上(如有修理方购买同类虚作假,以假弄真,送修方可拒绝付款或终止合作伙伴。
二、修理质量:
对所送修的车辆,根据送修方的要求,决定所维修的项目、接车时间或在维修过程中增加的其它项目。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车方指定的维修事项。凡在我厂进行大修、总成修理的车辆。在客户使用过程中出现维修问题根据质量承诺书的各项条款或车辆质量保修卡中所注明的`保修时间修理部位,由我厂免费维修调试。
三、质量跟踪服务:
及时听取客户对维修质量、服务态度的反馈意见,定期跟踪服务,进一步善各提高我厂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反急馈意见,定期跟踪服务。
四、“三检”制度:
认真落实“三检”制度,对维修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许出厂,详见车辆进修过程一览表。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五
多年以来,我厂承蒙贵单位惠顾,我们以优质的服务,纯正的配件,优惠的价格为贵单位承修车辆,贵单位通力配合,互惠互利,和谐共存并达成共识,我们将以如即往地为贵单位诚信服务,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们会热情承接贵公司的机动车辆维修养护,认真做到“四优”,即:时间优先、质量优先、服务优先、价格优惠。
二、我们会严格执行《陕西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管理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计算工时费用,绝不提价和虚算工时,及时提供厂商关于各类零部件的最新报价单,维修更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及时返还贵单位。维修清单如实填写所更换配件的部位及材料、工时费。
三、我们会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关于机动车辆维修技术管理的各项法规、标准。对送修车辆所用配件均为原厂配件,并经过国家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绝不使用“三无”产品。
四、建立定点维修养护机动车辆电脑档案,做到“一车一档”,保存期两年,档案内容完整,查询方便。根据客户需要和修理类别开展跟踪服务、提醒服务,并做好用户走访和信息反馈工作,认真听取客户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客户及车管人员。
五、我们会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及行业技术标准。坚决做到:
a、维修质量。
1、长期不懈努力地对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是企业生命”和“敬业爱岗”等方面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职工质量意识,严格执行交通部七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和gb/t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质量管理法规,确保维修质量的稳定和提高。质量保证期按交通部七号令执行,即: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2、每部维修竣工的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在确认符合技术规定标准后交付用户使用。
3、严把质量关,在维修中使用的零部件,全部采用原厂和国家注册的正规厂家生产产品,绝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b、维修进度准确预计维修工作量,抓好技术指导及配件供应等工作环节,确保各工序按计划进行,我们对贵单位所托修的车辆随到随修,急用急修,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预定期限,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维修时间,保证用户及时用车。c、在安全方面我们保证做到:
1、修车期间,所有维修车辆及车上物品、装饰件、标志等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污染。
2、配件、油料、密封件材料等质量纯正,所有维修项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做到仪表准确,润滑到位,密封不漏气、不漏油,紧固件不滑丝、不松动,扭矩、胎压符合标准,搭铁、接头接触良好,导线无裸露,方向、刹车等直接涉及安全的装置操作灵敏、稳定、可靠,确保交付用户使用后车辆无故障。
3、对不在报修项目内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立即通知托修单位征得同意后进行排除与维修。
4、漏报不漏修。对客户报修维修项目后,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或故障隐患,经通知客户确认并及时维修。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六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1.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1.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1.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6.乙方服务。
16.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6.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8.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所用车辆委托乙方维修保养工作,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维修服务合同:
一、甲方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各级维护,小修,维修求援和专项修理工作。
二、送修手续:
5、《送修单》、《工时费用清单》和《配件材料清单》,并输入电脑,根据送修单,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结算清单,乙方以正式发票作为甲方报销凭证和结算依据。
三、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材料管理费等;。
2、材料管理费收取比例为乙方的材料进货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5、甲方车辆因故障抛锚,乙方应及时安排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区范围内50元/次,*区内100元/次,超出*区范围以4元/公里计算费用,如遇我厂无法给予故障车辆拖车,拖车费用则由甲方自行支付给拖车公司。
四、质量保证。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福建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规范》(文号:闽运管车辆[20xx]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2)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3)机动车辆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五、结算方法。
2、车辆维修费用的结算一般采用转账方式办理。
六、甲方的权利。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将待修车辆送到乙方维修场所维修;。
2、必须及时接收已完工车辆;。
3、必须及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必须按《送修单》上的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3、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4、保证维修质量,并为每部定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
5、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
7、所有更换的维修的旧材料甲方可自行带回单位处理,如超过一周乙方不予保留。
九、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是否延长期限。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八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在甲方做定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确保送修车辆一切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二、协议服务车辆:各类小型汽车、面包车、中型客车。具体协议服务车辆见附件。
三、车辆服务项目: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汽车小修和专项修理、24小时救援以及相关汽车维修的服务。
四、双方义务:
1、甲方保证优先对乙方进厂车辆进行维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登记油量,里程数,在维修期间,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检业务外,甲方不得将车开出,如违反一次,甲方应赔付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元,同时甲方还要对违纪当事人做出处罚并通报乙方。
3、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内物品进行登记核实,清点后由乙方授权送修人确认签字,乙方不应该将贵重物品放入车内,如有遗失与甲方无关。对竣工车辆,甲方保证维修质量并确定维修保修期,保修期内如确认为甲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甲方承诺免费修复。协议可续签。
五、算方式:
六、其他事项。
1、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含各型车用润滑油名称、型号及价格)。给甲方备案,经甲方备案后,本协议中所规定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仅限于该附件上的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
2、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给甲方备案。在甲方处从事车辆维修业务时具有确认权利的乙方授权送修人仅限于该附件二上的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对于非乙方授权送修人送修的车辆,甲方有权不予签单。
3、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附件一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乙方签署确认之送修单及算单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九
送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车辆维修合同:
一、甲方将车辆的各种修理、维护、装潢、车辆年审和其它有关的汽车保养维修服务项目定点至乙方维修。
二、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送修手续:
1、甲方出具《送修车辆表》一份,如增加或更换车辆,须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填写“送修单”,注明送修车辆型号、车辆号码、送修项目,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如路上施救等特殊情况由甲方驾驶员以电话等联系方式告知主管领导并取得同意后方可维修,并补办“送修单”。
2、乙方依据“送修单”送修项目进行维修,并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主管领导同意方可维修。
四、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工时费、材料管理费;。
2、人工工时单价:元/小时;。
3、材料管理费收取比例为:%。
五、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车辆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1、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20xx0公里或100天;。
2、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30日;。
3、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维修:20xx公里或10日;。
4、材料配件:一年(易损件除外)。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在交付竣工车辆时,由乙方技术人员和甲方驾驶员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驾驶员在结算单上签字。
2、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驾驶员签字的结算单和“送修单”在每月末向甲方结算。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质量保证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
4、甲方必须将待修车辆送至乙方维修。
5、必须按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送修车辆出示“送修单”。
2、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
4、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5、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6、保证维修质量。
7、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8、已竣工车辆,乙方应打印“结算单”,注明竣工时间、维修项目、材料价格和管理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和期限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如延迟支付,则以当月维修费用为基数,按每月1%支付违约金。
2、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a、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c、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d、乙方经营条件、场地、技术人员等发生变动时而不及时告知甲方的。
十、经甲、乙双方认可,可更改本合同。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可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或增加条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送修方:承修方: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年月日。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部队相关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协商自愿就部队营区营房日常维修定点合作服务,一致确定以下条款:
一、标的和数量。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铁艺维修服务,以日常施工实际产生的建筑装饰材料数量及人工费用为准。
二、价格及维修款支付。
2.1甲方在乙方享受定点维修服务的结算价格应按照定期审计后结算的原则确定。
2.2货款按照审计一次结算一次的方式执行,当一次结算金额或累计额度较大时,也可适时审计结算。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维修款。
2.3因定点维修服务的相关结算凭证遗失等导致无法结算,责任由乙方承担。
2.4甲方应按照既定结算原则结算支付,有特殊原因推延时,应及时向乙方做出说明。
三、服务地点、时间和方式。
3.1维修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需负责无偿配送相关人员、维修材料。
3.2维修服务时间:根据营区维修状况实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3服务方式:乙方依据甲方通知组织维修服务。乙方负责将人员、维修材料配送至维修地点、组织维修并保证验收合格。
4、验收。
4.1乙方提供的维修材料需经甲方维修监督人负责验收,无异议后方可组织维修。
4.2乙方提供的维修服务结果由甲方负责验收,若维修服务结果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五、法律权利及有关规定。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维修材料或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相应合法权利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乙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5.2乙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维修材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六、质量保证。
6.1乙方应保证供应所提供的维修材料是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6.2在甲方正确操作、使用和保管情况下,所提供的维修服务在履约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无偿维修或更换。若产品超出履约期,或甲方对乙方定点范围内相关产品提出维修需求,乙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维修材料或服务费用按本合同第二款第一条规定确定。
6.3若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上述两条要求,第一次,乙方须重新按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甲方按审计结算的50%结算,扣除部分保证金;第二次,乙方须重新按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按审计结算的30%结算,扣除全部保证金,终止合同。重新服务期间发生的检验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履约延误。
7.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维修服务。
7.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被扣除保证金或终止合同。
7.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乙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付材料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适当形式将拖延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
八、不可抗力。
8.1.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并于事实发生________日内将有关证明交对方确认。
8.2由于甲方撤销、调动、换防、战备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9、合同生效。
9.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保证金后生效。
9.2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合同有效期。
除终止合同外,合同有效期__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争端的解决。
11.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1.2如果调解不成,则应到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承担责任一方支付。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十一
托修方(下称甲方):
承修方(下称乙方):
甲方确定乙方为汽车维修定点单位,为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甲、乙方双方依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记备案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3、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来乙方进行检测。
4、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5、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附工时收费标准,零配件则按具体维修时再行报价。
维修的材料由乙方统一采购。
根据我国标准执行,小修10日或20xx公里;二级维护30日或5000公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100日或20xx0公里(以先到为准)。
经乙方按自检、互检、总检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试车验收。
1、实行定时结算,即每月15日结算上月维修费用。
2、甲方可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维修费用。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直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决。
1、本协议有效期壹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视执行情况再续期。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十二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服务范围。
1.1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保养、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救援。
1.2乙方向甲方提供“维修工时配件费报价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价单”),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维修项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配件价格标准按此优惠执行。表中列明维修车型、人工费用、配件价格、所需工时、配件厂家、规格、优惠幅度等内容。
1.3乙方保证按时完成维修任务,工时标准按照“报价单”中列明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2.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_______________ 市维修行业管理暂行规定》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为甲方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维修所用材料使用汽车生产厂家全新标准合格配件,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填写“送修审批单”(附件2),审批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接修,紧急情况时可根据甲方车队主管领导电话通知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除试车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
3.2乙方对车辆进行初检,初检完成后提出相应维修方案和“报价单”,经甲方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始维修和保养,维修项目按照报价单所列内容执行。
3.3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经甲方经办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修理。
3.4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第四条出厂检验。
4.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按照甲方审核确认的“报价单”填写“车辆维修结算清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质量保证期、优惠幅度等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认可。此单多联复写备查。甲方经办人为车辆司机或者车队主管领导。
4.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可拒绝验收并可单方解除合同。
4.3乙方应将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退还甲方。
4.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第五条维修费用。
5.1乙方提供“报价单”,经甲方确认后,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收,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1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中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第六条结算方式。
6.1经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确认过的“结算清单”作为结算依据和凭证,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结算清单”应包括维修项目、维修技工、质量保证期、费用清单等内容。
6.2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累计万元或在个月内应与乙方结算一次,以任一条件先达到者为准,结算比例为95%,剩余部分作为质保金,在合同履行期满或者终止后月内结算,不计利息。
第七条质量保证。
7.1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质保期采用以下列两种方式计算,如有约定不一情况,按照质保期长的约定执行。
7.1.1保养项目质保期为天或者公里,小修项目保养期为天或者公里,大修项目保养期为天或者公里,日期和行程里程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7.1.2具体维修项目质保期也可以“结算清单”列举的质保期为准。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乙方应在8小时内负责解决,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经济损失。
7.3乙方应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7.4甲方车辆在××市区内发生故障可享受乙方提供的24小时救援,乙方须随时提供救援服务,××市区内免除里程费,按实际作业项目收取工时费,路桥费按实际发生金额收取。
7.5对甲方的车辆,乙方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特别维修服务。
第八条索赔。
8.1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4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乙方双倍承担补救措施的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支付维修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未支付维修费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9.2乙方不能按照“报价单”中约定工时完成承修项目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的,每延迟一日扣除本次修理费的____%。逾期超过 ____ 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照已产生维修费的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按照已产生维修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a.提交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12.2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2.3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
13.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如需修改或者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3除甲方实现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履行的合同义务。
13.4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附件1:(该表原则由乙方提供,此表仅作参考)。
维修工时配件费报价一览表。
序号车型主要零配件名称配件价格所需工时工时费备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
送修审批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修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车型车辆故障描述维修项目驾驶员审批人备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公开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1、相同客户要服务;同类维修项目、要价格最低、质量、速度最快。
2、对甲方维修车辆大保的发动机,要保证3.0万公里不出问题。如出现技术和配件问题由乙方承担。如驾驶员造成的机械故障由甲方承担。
3、做好甲方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对维修后出现的问题,要优质、快速、无偿的给予修复,并办二级维护发票。
4、做好甲方上线车辆年审的办理,确保合格通过。
5、负责协调交管部门,及时解决甲方车辆因此而造成的交通滞留问题。
6、乙方对甲方车辆要优先给予经维修,对抛锚在路上的甲方车辆能够随叫随到,及时给予抢修。
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
2、甲方车辆维修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的姓名。
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需经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签字或盖章后一并交于甲方司机。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甲方交乙方大保的车辆3.0公里运转正常后,乙方可执维修报告与甲方对所修车辆费用进行结算,其他维修车辆零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十四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及我国《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达成甲方车辆(详见《定点维修车辆信息表》在乙方进行定点修理的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确定其在乙方进行维修的车辆,并依据车辆实际情况享有车辆维修自主权;。
2、甲方可指定日期由乙方对其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并将车辆技术状况及时通报甲方;
3、甲方有权查看所属车辆在乙方的维修信息;。
4、甲方应教育驾驶人员按章操作,定期维护保养车辆,确保行车安全,降低维修费用;。
6、甲方应根据合同时间要求及时与乙方完成维修费用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乙方为甲方驾驶员尽可能提供良好的修车环境和休息环境;。
5、乙方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结算维修费用。
三、维修费用及结算方式。
1、每个月结算一次或每达到________元结算一次;。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特别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方考虑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一)甲方车辆配件费优惠8%,工时费优惠20%。
(二)享有配件优先使用权。
(三)维修费用税率为增值税3%。
二、维修方式:
(一)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通知单;。
(二)乙方应对送修汽车进行细致检查,并在《车辆送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及维修材料费。
(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四)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司机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五)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司机。
(六)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结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维修车辆费用实行记账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次月初将甲方上月发生配件及维修费用清单送到甲方财务,甲方在收到乙方每月记账单后,如无其他争议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配件及维修车辆费用汇入乙方账户。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有权获得优先权;。
(四)必须将待修车辆送到乙方维修,送修车辆必须填写《车辆送修单》,按规定与乙方结算汽车维修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有权要求送修车辆的人员出示《车辆送修单》;。
(二)有权要求甲方按规定结清汽车维修费用;。
(三)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四)必须认真做好汽车定损鉴定工作,不得以换代修,不得将送修车转厂维修;。
(五)必须按《车辆送修单》上的要求按时完成维修工作,保证送修汽车的安全,保证维修质量,不得以次充好、以旧换新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六、合同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合同期为年。
七、争议及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年月日年月日。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十六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服务范围。
1、1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保养、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救援。
1、2乙方向甲方提供“维修工时配件费报价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价单”),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维修项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配件价格标准按此优惠执行。表中列明维修车型、人工费用、配件价格、所需工时、配件厂家、规格、优惠幅度等内容。
1、3乙方保证按时完成维修任务,工时标准按照“报价单”中列明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2、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_______________市维修行业管理暂行规定》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为甲方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维修所用材料使用汽车生产厂家全新标准合格配件,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填写“送修审批单”(附件2),审批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接修,紧急情况时可根据甲方车队主管领导电话通知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除试车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
3、2乙方对车辆进行初检,初检完成后提出相应维修方案和“报价单”,经甲方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始维修和保养,维修项目按照报价单所列内容执行。
3、3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经甲方经办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修理。
3、4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第四条出厂检验。
4、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按照甲方审核确认的“报价单”填写“车辆维修结算清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质量保证期、优惠幅度等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认可。此单多联复写备查。甲方经办人为车辆司机或者车队主管领导。
4、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可拒绝验收并可单方解除合同。
4、3乙方应将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退还甲方。
4、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第五条维修费用。
5、1乙方提供“报价单”,经甲方确认后,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收,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1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中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第六条结算方式。
6、1经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确认过的“结算清单”作为结算依据和凭证,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结算清单”应包括维修项目、维修技工、质量保证期、费用清单等内容。
6、2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累计万元或在个月内应与乙方结算一次,以任一条件先达到者为准,结算比例为95%,剩余部分作为质保金,在合同履行期满或者终止后月内结算,不计利息。
第七条质量保证。
7、1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质保期采用以下列两种方式计算,如有约定不一情况,按照质保期长的约定执行。
7、1、1保养项目质保期为天或者公里,小修项目保养期为天或者公里,大修项目保养期为天或者公里,日期和行程里程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7、1、2具体维修项目质保期也可以“结算清单”列举的质保期为准。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乙方应在8小时内负责解决,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经济损失。
7、3乙方应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7、4甲方车辆在××市区内发生故障可享受乙方提供的.24小时救援,乙方须随时提供救援服务,××市区内免除里程费,按实际作业项目收取工时费,路桥费按实际发生金额收取。
7、5对甲方的车辆,乙方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特别维修服务。
第八条索赔。
8、1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4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乙方双倍承担补救措施的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支付维修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未支付维修费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9、2乙方不能按照“报价单”中约定工时完成承修项目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的,每延迟一日扣除本次修理费的____%。逾期超过____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照已产生维修费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按照已产生维修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a、提交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12、2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2、3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
13、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如需修改或者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3除甲方实现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履行的合同义务。
13、4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附件1:(该表原则由乙方提供,此表仅作参考)。
维修工时配件费报价一览表。
序号车型主要零配件名称配件价格所需工时工时费备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
送修审批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修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车型车辆故障描述维修项目驾驶员审批人备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动车定点维修合同篇十七
甲方确定乙方为汽车维修定点单位,为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甲、乙方双方依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记备案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3、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来乙方进行检测。
4、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5、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附工时收费标准,零配件则按具体维修时再行报价。
维修的材料由乙方统一采购。
根据我国标准执行,小修10日或xx公里;二级维护30日或5000公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100日或xx公里(以先到为准)。
经乙方按自检、互检、总检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试车验收。
1、实行定时结算,即执行费用月结,每月()日结算上月维修费用。
2、甲方可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维修费用。
3、乙方提供收款发票。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直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决。
1、本协议有效期壹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视执行情况再续期。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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