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能够帮助我们高效地完成任务并达到预期的效果。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有逻辑性和可追溯性。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的总结方案,值得借鉴和思考。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一
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业主单位:
承建单位:依法公开招标确定。
建设地址:
建设时间:20xx年2月至20xx年10月。
总投资:800万元。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随着城镇的发展,市场附近居民日益增多,原有农贸市场配套设施老旧,服务管理能力滞后,存在市场摊位布局不优、风貌陈旧驳杂、车位等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周边群众及业主迫切希望对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改造。
市场内基础设施建设、风貌整治、配套建设农贸市场智慧化系统一套。
市场改造完成后,交易环境明显改善,服务功能更完善,将对周边居民产生明显消费引力,促进农贸市场“流量”提升、收入增加。此外,该农贸市场将划置专门的自产自销区,为流动商贩提供交易场所,以此促进商贩增收,促进农产品交易繁荣。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二
合理设置交易区域,实行分区经营,严格分区管理,规范市场商品摆放,做到各类商品陈列有序,完善商品进货查验、劣品退市、质量承诺、检验检疫、分类监管、索证索票、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同时市场管理者要建立服务台账、顾客投诉处理台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账等。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启动阶段(2015年3月1日—3月25日)。
工商所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4、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9月26日—2015年9月30日)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内容进行汇总上报。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三
(一)20xx年上半年取消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大集和占道经营、以路为市,规划定点摊点群、早夜市。中心城区确定两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每个县城确定一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各乡镇驻地规划出农贸市场专用场地,硬化地面,满足天天市场需要;中心乡镇首集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20xx年下半年到20xx年,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农贸市场全部改造完毕。各乡镇天天市场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始建设地面硬化的农村大集,并逐步向天天市场过渡。
(三)在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居民区建设、改造一批高中低档并存、大中小相适的生鲜超市,引导现有超市调整内部布局,增加生鲜商品品种、数量,促使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转移。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四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照公益先行、便民惠民的准则,依法开展我镇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通过整治活动,实现我镇农贸市场功能布局合理、卫生设施齐全、环境卫生整洁。
采取牵头单位组织、其他单位协调、群众参与、科学管理、法制监督等措施,通过分阶段集中整治,使我镇农贸市场达到城镇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标准,并建立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全面提升我镇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整治范围是农贸市场。整治重点是市场内乱搭乱建、经营秩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占道经营等。
(一)成立领导机构(9月3日前)。
成立镇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人大副主席、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派出所、工商所、国土所、城监大队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略
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具体负责镇农贸市场整治实施行动的组织协调、实时调度、情况收集反馈等工作。
(二)实施集中整治(9月3日-10月31日)。
1、宣传动员阶段(9月3日-9月23日)。召开“镇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和标准宣传,正确引导市场承包方和各商户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达标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自查整改阶段(9月23日-9月30日)。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场承包经营者、市场摊位承包者、市场四周后门临市场道路铺面经营者下达自查整改通知书,查找市场功能规范、环境卫生、交易秩序、车辆停放、乱摆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在一周时间内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指导。
3、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依法开展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重点要对照标准一项一项检查规范,做到检查一项,规范一项,确保达到标准要求。查找出来问题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将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集中清理。
4、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继续巩固提高整治成果,指导市场承包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行自主规范管理,完善部门监督管理的责任和措施。
(一)农贸市场外围居民房违规占用市场区域的自建铁棚全部拆除;
(三)卖猪肉区域四周的两米高的铁棚全部升高与房顶持平,并内退1.5米;
(六)对市场内占道堆放的木材、建筑垃圾等杂物一律进行清除。
(七)对市场过道占道经营者限制搬离。
一是提高认识,统一行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专司其职,按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各阶段的各项行动。
二是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大力发动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镇政府和市场管理者在市场出入口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公示栏,对配合的经营商户予以表彰,对整改不力的经营商户进行曝光,督促其尽快整治。
三是加强调度,注重长效。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和存在问题,以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从整体上了解情况,协调各方力量,及时处理各类问题。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五
主义职业规划学习计划社会主义了致辞意见书反义词概述:黄庭坚教案贺信具体内容短语了回复文化建设食品形容词入团申请的杜甫自我介绍说课贺词了任职材料离职报告条例阅读答案;文案古诗心得体会助学金了一封信发言先进规章评语。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六
近年来,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已取得长足进展,基本形成了专业与综合、批发与零售相配套的农贸市场体系,在促进全市商贸流通基地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网安置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农贸市场建设工作中缺乏规划、无序建设、硬件设施差、设施不配套、市场要件不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问题依然突出。为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步伐,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现有的农贸市场,采取改造、新建和拆迁等方式逐步治理,彻底取消城区内的大集和占道经营,定点规范摊点群、早夜市,尽快改造完善乡镇首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贸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建立与菏泽商贸流通基地和城市化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市场框架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与城市规划、建设相结合。农贸市场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符合市场设置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着眼发展,设施配套,与城市化建设水平相适应。(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的天天市场,先改造产权明晰的,后改造产权不明晰的;先改造占道市场,后改造其他市场。对各乡镇首集,先改造中心乡镇的市场,后改造边远乡镇的市场。(三)社会投资与政府扶持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改造市场,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服务”的原则。政府在市场用地、税费等方面予以扶持。乡镇首集改造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四)农贸市场规模、数量科学合理。以方便群众生活、有利于市容市貌为原则确定农贸市场规模和数量,对规模小、档次低的农贸市场,在改造中要有步骤地予以合并、取缔。
三、目标和任务。
(一)20xx年上半年取消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大集和占道经营、以路为市,规划定点摊点群、早夜市。中心城区确定两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每个县城确定一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各乡镇驻地规划出农贸市场专用场地,硬化地面,满足天天市场需要;中心乡镇首集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二)20xx年下半年到20xx年,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农贸市场全部改造完毕。各乡镇天天市场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始建设地面硬化的农村大集,并逐步向天天市场过渡。(三)在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居民区建设、改造一批高中低档并存、大中小相适的生鲜超市,引导现有超市调整内部布局,增加生鲜商品品种、数量,促使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转移。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贸市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经贸、规划、环保、市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改造任务如期完成。(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目的、意义,为农贸市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三)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农贸市场改造要与城乡改造统筹安排,新建城市居民区和人口密度大、社会购买力强、社区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已建居民区,要预留生鲜超市规划用地,乡镇驻地要规划农贸市场建设专用场地。有关部门要搞好市场建设的规划布局,对已批准确定的市场建设用地,不得随意占用或改作它用。(四)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农贸市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投资力度。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参与农贸市场改造。
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市政府农贸市场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七
农贸市场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符合市场设置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着眼发展,设施配套,与城市化建设水平相适应。(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的天天市场,先改造产权明晰的,后改造产权不明晰的;先改造占道市场,后改造其他市场。对各乡镇首集,先改造中心乡镇的市场,后改造边远乡镇的'市场。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八
对农贸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切实解决农贸市场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实现场内场外环境同步改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同步提升,逐步建立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基础设施改造。
1、对破损地面对破损的地面进行修补;
2、对操作台进行改造;
5、对供排水设施及排水管道进行改造,确保排水畅通;
6、对供电设施进行改造。铺设管线,禁止经营者私拉乱接电线;
9、对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加强消防人员知识培训,配备灭火器材。
(二)入市商品管理。
入场商品进货管理。场内经营者应当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对劣质商品的清退,场内经营的商品无过期、变质、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及制品。
(三)经营行为管理。
合理设置交易区域,实行分区经营,严格分区管理,规范市场商品摆放,做到各类商品陈列有序,完善商品进货查验、劣品退市、质量承诺、检验检疫、分类监管、索证索票、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同时市场管理者要建立服务台账、顾客投诉处理台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账等。
1、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25日)。
工商所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2、升级改造阶段(20xx年3月25日—20xx年9月10日)。
按照工作任务的要求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3、市场秩序提升阶段(20xx年9月11日—20xx年9月25日)。
加强对市场的经营行为、经营商品、市场卫生的管理,建立健伍各项规章制度;
4、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26日—20xx年9月30日)。
为确保农贸市场和南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股,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挥协调、进度汇总、资料上报等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务必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同时业主要积极参与,主动承担工作任务。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工商所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部分经营户的摊位安置工作,要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九
各级政府要把农贸市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投资力度。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参与农贸市场改造。
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市政府农贸市场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现有的农贸市场,采取改造、新建和拆迁等方式逐步治理,彻底取消城区内的大集和占道经营,定点规范摊点群、早夜市,尽快改造完善乡镇首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贸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建立与菏泽商贸流通基地和城市化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市场框架体系。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一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干200天,实施市容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大力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档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对市区农贸市场的经营设施、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彻底整治,达到“整洁、卫生、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整治标准。
(一)经营设施。
1、市场门头统一形象设计,清晰、美观,整齐、大方;
2、市场进出口处设立导购图、公示栏、服务台、复秤台;
3、摊点、货架设置布局合理、整齐划一,商品摆放无“伸舌头”堵塞通道现象;
4、用电设施状况良好,电线无乱拉乱扯现象,照明灯具规格统一整齐;
5、房屋、墙面、地面、设施无破损现象。
(二)环境卫生。
2、每个摊位内设保洁桶(袋);
3、市场内无卫生死角,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渍,干净整洁。
4、市场内无乱吊乱挂、乱堆乱放现象。
(三)消防安全。
1、在市场内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宣传“明白纸”;
2、消防设施完备,好用;
3、市场内无违章用火用电,无违章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现象;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占用防火间距现象等。
(四)食品安全。
1、市场内食品经营单位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3、食用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公示栏公布;
5、市场内熟食摊位、营业房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及洗手、消毒等设施。
完成时限:整治阶段20xx年6月;巩固阶段:7-8月。
责任单位: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
督查部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商部门。
三、工作措施。
各区要按照市商务局年初下达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年内争取再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6-8处,使市区农贸市场达标率达到70%左右。
(二)明确责任主体。
按照《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青岛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和《青岛市农村集贸市场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市场主办者应履行市场经营、服务和安全、卫生设施建设、维修及日常管理职责,是第一责任人。对此,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整治活动。
1、应加大投入,对经营、环境、消防等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美观大方。
2、对市场的卫生实施全程全天候保洁,实行定岗定责定人“三定制度”,全面推行垃圾收集袋(桶)装化,并对市场垃圾随产随清,时刻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场负责人每天应不少于2次对市场卫生情况进行巡查。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市场主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建设,在市场内张贴“明白纸”,市场管理人员和业户要熟知其内容要求。
4、要坚持进场农产品检测、公示和索证索票制度,协助商务和有关执法部门搞好食品安全监管。
5、要配合城管、街道等部门做好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清理,创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1、强化属地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此项工作按属地管理实施。各区要与市场主办单位签定市场卫生管理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应达到的目标,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搞好整治和日常管理。同时,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市场标准化建设、消防安全(会同消防部门)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工商分局主要负责市场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和商品索证等工作,根据商务、农业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的抽检结果,对违法销售者作出处罚。在工作中,各区商务、工商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把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3、加强舆论监督。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期间,市里将每周进行一次抽检,并在平面媒体设专栏,将检查情况予以曝光。
(四)建立奖惩制度。
市商务局和市工商局对在国家省和市检查中被扣分的、一年中市区检查二次不合格的、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农贸市场,将依法给予处罚;对管理优秀的区和市场将给予奖励。按照原市经贸委和市工商局《关于建立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制度的通知》(青经贸〔20xx〕75号)规定,对年度内有两个以上季度(含两个季度)综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场,市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和市场所在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工商分局进行通报批评。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二
一、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幼儿的生活经验,提高幼儿对农贸市场的感性认识,注重社会教育资源利用,丰富学生生活,开阔学生视野,增长学生的课外知识,让孩子的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得到很好的培养和锻炼。我园决定举行“参观农贸市场”系列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8日。
三、活动主题:
四、活动安排:
1.参与对象:大班、中班。
2.活动要求:
(1)、让家长给孩子准备一个小书包,里面放少量的食品和水。
(2)、穿便于运动的服装。不用大人陪同,统一组织排队过去,每队前后各一名老师陪同,结束后返回幼儿园。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三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优良市容环境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整治疏导为主要形式,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确保效果。
二、工作任务。
按照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农贸市场整治的考核要求,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长效化管理。
三、工作标准。
1、市场应在规定的区域和界限内经营,不得随意向外延伸,造成涨市,影响市容和交通。
2、市场内应统一规划设置经营摊位,不得擅自变更、移位经营。业户经营物品应在车体内整齐摆放,车体外严禁摆放经营物品。
3、市场内应统一配备遮阳、遮雨伞具,保持统一完好,不得破损、陈旧、脏污。
4、市场内不得有乱搭乱建、乱设亭棚,乱扯乱挂、乱堆乱放杂物、乱写乱画等行为。
5、业户应自备垃圾器具,不得沿街随意乱丢垃圾,市场内应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做到定时普扫,随时保洁,垃圾清运要及时,绿化带不得有垃圾废弃物。
6、市场内要保持交通畅通,停车有序,不得造成交通阻塞。
7、市场应按规定统一向垃圾转运车排放市场内产生的垃圾。
8、市场管理人员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管理,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
9、市场内管理人员和经营业主对管理规定所列条款知晓率和执行率应达到百分之百。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科长、副科长及相关社区主任为成员的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责任。城管科是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科长具体负责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检查、协调、督促和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日常检查工作和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制定整治方案。按照市城管局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农贸市场整治的相关内容,对照整治要求,结合辖区现有农贸市场的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使农贸市场取缔有理由,疏导有去向,规范有标准,提档有成效。
4、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大宣传力量,积极营造整治的舆论氛围。安排人员深入到农贸市场区域,向广大居民和经营户宣传整治农贸市场的意义和要求,加强与摊点经营户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动员工作,争取广大居民和经营户的支持。
5、在宣传发动、做好教育动员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疏导整治。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和苏食药监食通〔20xx〕90号《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在县城区各农贸市场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措施,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建立检测室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各农贸市场主办方要严格上级有关食用农产品准入制度,规范我县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把住餐桌前最后一道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确保市民吃上放心的农产品。
工作目标:城区各农贸市场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检验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县城外乡镇的农贸市场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定期抽检。
工作计划:8月底前设立检测场所配备检测设备仪器,6月中旬对检测人员培训,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9月底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农贸市场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的检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
建立不少于15平方米以上检测室,配备与本市场相适应的速测仪2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2人以上,实施蔬菜进场交易前检测。具体要求为:
(2)检测室对提供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产地准出卡”等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抽检。无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单或未取得相关认证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前批批检测;苏北批发市场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经营户随机抽检不少于20%户次,不少于2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60批次。
(5)经营户在销售农产品时必须开具销售凭证。
建立15平方米以上的检测室,配备速测仪1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1名,实施销售前检测,具体要求为:
(1)销售前经营户向市场提交相关证明(产品品种、产地、数量、证明等);
(2)检测室对未取得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批发市场销售凭证的产品,实行销前批批检测。对农民自产自销产品按农业部门要求对重点品种批批抽检;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摊位随机抽检不少于10%个次,不少于1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30批次。
(3)经营户在批发市场购买产品时必须索取票证。
(一)设立场所。各农贸市场主办方在场内明显处按检测室标准设立检测室一间。
(二)配置设备。各农贸市场自行采购或委托相关部门统一采购,费用由各农贸市场主办方支出。
(三)人员培训。为了提高检测效能,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举办检测人员培训班。农贸市场检测人员都要经过岗位专业培训。
(四)规范管理。各农贸市场要按照农药残留检测制度,做到按规范抽样检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检查考核。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检测室建设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督查。并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农产品市场准入中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厉查处。
各农贸市场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农残检测工作。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五
社区农贸市场是反映城市形象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窗口,加强社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是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味、改善消费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惠及千家万户。针对当前农贸市场的现状,我社区将结合城市管理的实际,按照“疏堵结合,方便市民,规范管理”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抓好疏导和整治工作: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蔡财生同志任组长,蔡志辉、蔡伟平同志任副组长,蔡美福、蔡耀华、蔡秀云任成员。
1、对市场业主要按“三优一规范”的要求促进其规范到位,摊、店划行归类,卫生保洁落实,喇叭口秩序良好,场内无乱牵乱挂乱堆现象,保持主干道通畅(3米以上)。
2、市场内要有良好的治安秩序、良好的'交易秩序及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加强商品市场安全管理,组织市场业主及经营户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检查各市场消防安全情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督促业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市场安全。
3、市场内要有完善的配套设施、政策法规的宣传栏、复称(尺)设施要建立完善,协调工作要及时,办事效率要高。
4、市场内管理人员要实行定岗、定责、定任务、定奖惩、佩牌上岗,制度建全,设立“一表八簿”。
5、市场内投诉处理及时,开展“放心门店”“文明(示范)经营户活动,无欺行霸市现象。
6、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市场内经营户要按规定亮照亮证,商品摆放要卫生、整齐、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各类上市商品要划行归类、明码标价,重点加强对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肉食品、粮油、水产品、豆制品、酒、饮料、糕点等商品的监管。严防“白条肉”及假冒、劣质商品上市,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重点商品(肉食品等)要建立购货台帐,实施信誉制度,市场内无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商品现象。
三、整治实施办法。
1、以市场主办单位为主,改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逐项排查在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家禽笼、防蝇防鼠防尘、公厕、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防火防盗等方面的缺项,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对需要解决硬件设施的重点市场名单,区政府要协调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
2、以市场为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日常管理。
市场负责人是创卫达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照创卫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要做到市场布局合理,场牌、标牌、指示牌、公告栏美观醒目,摊位摆放整齐,卫生制度健全、落实,建立台账管理。食品摊位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受过卫生健康教育,食品销售符合卫生规定;肉类商品经过检疫,票据(红票、白票)、验讫章齐全;豆制品挂牌经营;蔬菜经检测农药残留不超标后上市。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和及时进行卫生保洁。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及时清运垃圾,进行药物消杀,降低四害密度。取缔无证照经营,严禁溢摊和占道经营。各类市场管理资料和创卫资料保存完好,建档管理。
3、以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消灭农贸市场的溢摊现象。
农贸市场溢摊现象,是由于经营者为逃避交纳管理费用,市场管理者对其缺乏制约手段,少数街道受利益驱动任其泛滥等多种因素造成。溢摊现象不消灭,必然侵害市场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农贸市场整治中,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根本性措施,解决市场溢摊问题。要推广“场街共管”模式,由各农贸市场出资,由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负责对溢摊问题实施全天候死看硬守。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各中队要克服以罚代管,以收费代管等不负责行为,各自履行好自己的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长效化日常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1、重视整治中的宣传教育工作,注重执法技巧,讲究方法,避免矛盾激化。
2、对整治中出现的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寻衅滋事的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经研究决定,升级改造现有的春江区农贸市场(共25个农贸市场),方案如下:
春江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已纳入“百项工程兴韶关”活动项目表中。春江区将通过农贸市场的改造,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的落实,初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不到位、占道经营、商品划行、摊位摆放、从业人员自身卫生、食品摊位卫生、除四害、卫生保洁、消防通道等重点、难点问题。此次改造,要把市场环境卫生改善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创文达标相结合,把近期硬件设施改善与远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目前我区的农贸市场25个(包括4个专业批发市场),大部分为社会办市场,普遍存在摊位设计不合理,地板潮湿肮脏,基础设施简陋及脏、乱、差等问题。远远满足不了居民的生活需要,此次改造就是要使农贸市场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农贸市场的检查标准,升级改造后的我区农贸市场一定要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对农贸市场的标准要求。升级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1、主体建筑改造与装修;
2、经营区域布局调整;
3、供水、供电、照明设施达标配置;
4、排污系统改造、垃圾处理设施配置;
5、摊位改造与装修;
6、检验检测设施配套;
7、便民服务设施设置;
8、完善管理规范和制度;
9、配备职能管理人员。
(一)准备阶段(7月10日至7月20日)深入开展动员、摸底工作,认真做好新农贸市场的规划、设计、预算等工作,确定好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和目标,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和责任,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整治阶段(7月21日至7月30日)做好现有农贸市场摊位的分类搬迁工作,尽量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三)市场硬件改造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改造市场的硬件设施,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等项目。
(四)摊位全面进入运营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市场摊位全部进入改造后的新农贸市场经营,撤销临时菜市场,为居民提供一个卫生、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
(一)区城管局:负责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协调工作。
(二)区经贸局:做好农贸市场改造的规划、预算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五)区城管执法分局:做好对占道经营摊点的管理工作。
(六)区工商局:做好农贸市场的证照登记发放工作。
(七)区公安分局: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八)区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江区农贸市场的改造事关广大人民的生产生活便利、乃至整个春江区的形象,对韶关市能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至关重要,因此各部门领导要提高认识,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升级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配合,强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报信息,努力做好市场的改造和摊位的搬迁,尽量做到不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建立健全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优化居民购物环境,使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整治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四)资金支持,奖罚分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通过合作、参股、贷款等多种形式筹集建设资金。凡动工改造建设的农贸市场,由区财政奖励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进行标准化改造验收合格的,区财政再奖励5万元。为鼓励各责任单位加大监督改造建设的工作力度,每个农贸市场验收合格的,奖励责任单位1万元;对逾期不动工改造建设的,由区经信局报区政府发文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动工改造造成农贸市场卫生状况差的,由区工商局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直到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对不按期完成改造建设农贸市场的,由区经信局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在3个月内仍不整改的追缴启动资金5万元,并处罚一定的罚款。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七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镇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的目标,根据市、县关于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关文件精神,镇政府定20xx于1月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原则,紧紧围绕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卫生、经营秩序、车辆管理、占道、私拉乱搭等问题,依法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把市场内整治与抓好周边秩序、环境卫生相结合,把抓好市场环境卫生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相结合,努力提高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
镇农贸市场,重点突出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
通过整治,解决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商品划行归市、摊位管理、车辆管理、商品摆放、卫生保洁、安全隐患、私拉乱接等重点、难点问题。农贸市场实现“管理规范、秩序井然、卫生整洁、消费安全”的目标。
采取自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月5日至7日)。镇整治市场领导小组要结合专项整治的要求,在镇农贸市场内广泛宣传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并制定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月8日—10日)。由龙华居委会结合工作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对市场集中有序地开展自查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0日—2月6日)。由镇市场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成立龙华镇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镇长高伟强同志任组长,镇委副书记徐献基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镇委委员陈振武、周海东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村建所、规划办、派出所、安监所、供电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市场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村建所:负责对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进行清理、取缔。
安监所:负责对市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理。负责消防通道的清理及消防器材的监管,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居委会:负责抓好专项整治的宣传、自查自纠和日常监管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推进监管到位、防范责任风险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把农贸市场整治作为推进市场规范化管理、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严密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多方协调,合力推进。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较多的市场行为,相关部门更要密切配合,理顺关系,依法处理,使市场管理走上正轨。
3、健全机制,强化巡查。一方面,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市场责任人制度的落实,做到市场要有人抓、有人管、有督促、有考核、有落实;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对农贸市场进行经常性地、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八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市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4、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严禁在场内外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经营者载货的车辆务必在当日早晨七点钟前将货卸玩并立即退出场外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管理者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方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确定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店前应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或摊位证,特殊规定的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许可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1、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实行垃圾装袋或桶状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10-100元从押金中扣除场内环卫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
2、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违规者在交纳200-1000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若在保证期一年内再次违反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所交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退。
3、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
4、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经营者视情节分别给予10-3000元罚款、没收商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逐出市场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于收到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不同处罚一年累计超过三次的经营户将清除出市场且在下一年市场招租中不予以登记不允许进入市场经营。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九
为加强城乡统筹发展,完善我镇农村商贸服务体系,促进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农产品流通,加快商贸物资流转,进一步改善及提升农村消费环境。依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建设管理的意见》及响应**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八件实事中新建改造十个农贸市场的要求;经翻江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翻江镇中心地域新建翻江镇农贸市场。
一、翻江镇基本情况。
翻江镇位于**省**市西北部,距市城区45公里,地处褒忠山西麓,东临月山镇,南接壶**。总面积133.39平方公里,下辖47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451个村居民小组。年末总人口42880人,耕地面积30199.14亩,其中水田面积25783亩;粮食总产量25万吨。经济以农业为主,粮食主产水稻、豆类;近年来翻江镇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翻江镇农贸市场地处乡镇行政中心,临近s311省道及x045县道旁,交通十分便利。为了培养和提升我镇农村商贸流通及村(居)民购物环境和市场经济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秩序,繁荣乡镇市场经济,确保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和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且基于本镇中心两居委会均无一个较好且具规模的农村商贸市场及群众对日益高涨的消费须求,为进一步加快我镇农村农产品流通及商贸的发展,并为农村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农产品交易平台及消费购物环境,结合本镇当前的小城镇发展规划,决定引入社会资源建设一个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功能齐备、管理规范,融经济、社会、生态于一体的新型农贸市场显得非常必要。
翻江镇农贸市场的新建规模用地约为9.5亩,约合6300平方米。包括新建市场商住楼一栋,面积为1500平方米,农贸市场农产品交易楼一栋,面积约为4800平米,市场容积人;其中行市划分为:1、农副产品市场;2、牲畜及禽类交易市场;3、生产资料市场;4、家用农机电市场;5、便民生活超市卖场。
四、项目预算情况及资金筹措。
1、土地的征收:9.5亩×35000=322500元。
2、市场建设手续的报批办理:9.5亩×80000=760000元。
3、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约150000元。
4、市场建筑建设:约8500000元。
5、市场附属设施建设:约300000元。
(二)市场资金的筹措及解决。
新建翻江镇农贸市场合计须投入资金约10032500元,()市场商住楼销售资金约5600000元,引入社会投资约2000000元,申请上级部门支持解决1200000元。
五、新建农贸市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经济效益评价:在该市场铺面及摊位的全部正常出租的情况下,可安排就业人员1000人以上,年销售农产品总额3000万元以上,每年能为本镇新增财税6万元以上,保守预计即可收回成本。
(二)社会效益:该项目建设规模大,建设周期短,经济效益好。依据市场调查资料的汇总分析,农贸市场的建成还能带动运输、金融、餐饮等行业的同步发展,项目建成后可新增1500名以上农民进场经营,既能使部分农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较大地带动了当地百姓的创业激情,从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同时方便了本镇居民的生产生活所需。并且通过市场的'建设能彻底改变本**来有“市”而无“场”的商业环境,为翻江镇增添了新的发展活力。同时翻江镇兴建农贸所在地既是翻江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周边乡镇的物资交流中心,流动人口较多,所以本镇农贸市场的开发建设不仅极大地促进了本镇商品流通,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改善了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增强了人们经商创业意识,提高了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还能促进了市场及周边村镇近3万农民农业生产的发展及商品消费需求。
翻江镇农贸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翻江镇人民政府对于农贸市场食品流通质量安全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中。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交易费用,并随时给农民提供避暑、防晒、防雨措施和开水供应实。
行24小时市场值班业务咨询,及市场买卖纠纷及时调解、公平交易,确保自产自销农户放心交易。
六、聘请农业专家对市场内的客商、当地种植户进行农产品检测知识的培训,学习。科学有效的引导农民科学致富。
翻江镇人民政府。
翻江镇对农民农产品自产自销优惠措施。
翻江镇农贸市场积极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对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减免相关交易费用,以提高农民对农产品市场发展思想观念,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切实把好处让利于民众,以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化迅速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市场潜力,为客商和农户提供一个管理规范、秩序良好、运转正常、交易活跃的“定点市场、平安市场、和放心市场”。
二、认真做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准确掌握市场运行监测信息和市场供应情况,及时调节本地农产品大批量上市而导致价格太低,农民低收的问题,积极向主管部门反映调节农产品的生长期,让农产品按时节有序上市,让老百姓种植一年,丰收一年。
三、市场管理上,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减免农民进场交易费,及市场摊占用费、停车费,对自产自销农民适当收取卫生费。让老百姓受益,让当地自产自销的菜农得到实惠。
四、在市场不断的扩大和潜力深化的同时,给农民提供较好的就地就业的工作岗位,从精菜加工、包装、运输、装卸、场内拉运、计量、卫生到住宿、餐饮,让农民真正认识到绿色市场发展的巨大潜力,极大的增强农民参加农产品生产销售的积极性。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二十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干200天,实施市容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大力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档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对市区农贸市场的经营设施、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彻底整治,达到“整洁、卫生、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一)经营设施。
1、市场门头统一形象设计,清晰、美观,整齐、大方;
2、市场进出口处设立导购图、公示栏、服务台、复秤台;
3、摊点、货架设置布局合理、整齐划一,商品摆放无“伸舌头”堵塞通道现象;
4、用电设施状况良好,电线无乱拉乱扯现象,照明灯具规格统一整齐;
5、房屋、墙面、地面、设施无破损现象。
(二)环境卫生。
2、每个摊位内设保洁桶(袋);。
3、市场内无卫生死角,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渍,干净整洁。
4、市场内无乱吊乱挂、乱堆乱放现象。
(三)消防安全。
1、在市场内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宣传“明白纸”;
2、消防设施完备,好用;
3、市场内无违章用火用电,无违章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现象;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占用防火间距现象等。
(四)食品安全。
1、市场内食品经营单位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3、食用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公示栏公布;
5、市场内熟食摊位、营业房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及洗手、消毒等设施。
完成时限:整治阶段20xx年6月;巩固阶段:7-8月。
责任单位: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
督查部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商部门。
各区要按照市商务局年初下达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年内争取再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6-8处,使市区农贸市场达标率达到70%左右。
(二)明确责任主体。
按照《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青岛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和《青岛市农村集贸市场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市场主办者应履行市场经营、服务和安全、卫生设施建设、维修及日常管理职责,是第一责任人。对此,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整治活动。
1、应加大投入,对经营、环境、消防等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美观大方。
2、对市场的卫生实施全程全天候保洁,实行定岗定责定人“三定制度”,全面推行垃圾收集袋(桶)装化,并对市场垃圾随产随清,时刻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场负责人每天应不少于2次对市场卫生情况进行巡查。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市场主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建设,在市场内张贴“明白纸”,市场管理人员和业户要熟知其内容要求。
4、要坚持进场农产品检测、公示和索证索票制度,协助商务和有关执法部门搞好食品安全监管。
5、要配合城管、街道等部门做好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清理,创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1、强化属地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此项工作按属地管理实施。各区要与市场主办单位签定市场卫生管理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应达到的目标,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搞好整治和日常管理。同时,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市场标准化建设、消防安全(会同消防部门)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工商分局主要负责市场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和商品索证等工作,根据商务、农业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的抽检结果,对违法销售者作出处罚。在工作中,各区商务、工商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把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3、加强舆论监督。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期间,市里将每周进行一次抽检,并在平面媒体设专栏,将检查情况予以曝光。
(四)建立奖惩制度。
市商务局和市工商局对在国家省和市检查中被扣分的、一年中市区检查二次不合格的、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农贸市场,将依法给予处罚;对管理优秀的区和市场将给予奖励。按照原市经贸委和市工商局《关于建立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制度的通知》(青经贸〔20xx〕75号)规定,对年度内有两个以上季度(含两个季度)综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场,市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和市场所在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工商分局进行通报批评。
会议方案本站合九篇。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二十一
农贸市场是经营生鲜农产品的市场,其以自然状态出售农产品,是完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接近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务设施之一,它的形象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近年来,县城区市场布局与建设步伐严重滞后居民实际生活需要,为彻底改变这一现状,经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特提出县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布局的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县城区范围内的市场进行总体规划,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步伐,逐步改变现有农贸市场人车混杂、交通混乱、购物环境差、硬件设施简陋、容量狭小等问题,满足我县城区居民日益增多的生活需求,逐步以环境优美、设施标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新型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规划与建设原则。
1、规划先行、以人为本。按照县城居民的实际生活需要,对农贸市场进行先期规划,形成科学合理便捷的菜市场网点布局。在整个市场完成配套后,达到居民每行走10分钟有一个菜市场的总体目标。
2、与县城区其它商业网点相结合。形成以市场为基础、超市为重点、便利店相补充的菜市场体系。
3、分区合理、功能完备、配套完善。每个农贸市场要求根据各自地区的消费特点、区域特征,做到经营重点突出,市场内分区合理,功能完备,并搞好各自水电路及车辆停靠区等相关服务设施的配套。
4、科技支撑,设施齐备。强化农贸市场科技、信息建设,重点在市场内配备微机管理系统,包括电子屏幕显示器、电子秤、导购图计价监控、产品质量检测系统等。使用已经研发出的活禽屠宰封闭设备,提升农贸市场档次。
5、管理科学、制度健全。对建设完成的农贸市场实行积分制、押金制、招标制等具体的管理措施,做到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确保管理出水平、出效益。
三、实施方法及范围。
(一)实施办法。按照现有居民区居民生活需要的紧急程度,采取先期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进行。
(二)实施范围。县城规划区范围。
四、规划选址意见。
(一)规划新建零售农贸市场3个。
已选址于护城社区南面朝阳街与泉坪路交界处。总占地面积7亩,有效使用面积4。5亩。考虑城东地区人流相对较多,建议市场部分建设两层,建成后市场交易区4200平方米左右。城东市场建成后,可以覆盖安福东路、朝阳东街、人民医院附近、县职中近10000户2。8万人的居民生活所需,同时可以辐射杨板、烽火等地居民。
选址于汽车西站现有场地,建设面积9000平方米,有效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左右,项目建成后可以覆盖城西近2。5万人的生活需求,并可辐射佘市、文家、陈二等地居民。
选址于文塘社区居委会后坪。此处空间较大,土地为集体所有,适宜市场布局,可以建设1个4000平方米左右的市场,市场部分投资300万元左右。城南市场建成后,可以辐射文塘社区附近近1。5万人的居民生活需求,并覆盖四新岗、陈二、太浮等地居民。
(二)规划建设农产品超市2个。
1、工业园农产品超市。项目与工业园商贸中心一同布局,超市面积500平方米左右。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工业园内厂家企业进行配套服务。
2、外滩新城农产品超市。与已规划的外滩商业步行街一同布局,面积300平方米,主要为小区居民服务。
(三)规划建设农产品便利店15个。
主要建于已开发的楚天豪园、星情湾、金牛、梅之源等各个小区及各主要街道中心地段。面积在20-50平方米左右,主要销售大米、食用油、作料等相关生活必需品,为居民提供就近服务。
(四)规划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
选址于临岗公路以东区域,控制面积100亩左右,总投资1亿元以上。主要面向常德、辐射湘西北,进行农产品批发贸易。
五、建设年限。
20xx—20xx年2年内完成城东、城西、城南三个市场的新建任务及朝阳市场的改造任务。
六、相关要求。
由住建规划及商务部门编制各农贸市场规划选址地形图和红线图,住建、国土部门根据红线图对市场选址区域进行规划控制,严格限制选址地从事其它建设,确保全县市场配套。
2、对新建市场科学定位。
建议对新建市场功能科学设定,其中城东市场突出干货及本地农特产销售、城西市场突出水果批发销售、城南市场突出水产品、海鲜产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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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二十二
时近年底,重要节日密集,近期受持续低温雨雪等恶劣气候条件、生产和运输成本上升、新冠疫情散发等不利因素影响,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需求刚性增加,保供稳价面临较大压力。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xx〕1043号)精神,现就切实加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明确如下:
建立健全部门会商协调机制,发改、交通、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职责分工,定期不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切实抓好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生产、流通、供应等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互通,合力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确保到明年全国“两会”期间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大幅上涨。
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全面监测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变动情况,深入分析研判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形势,提出针对性政策措施。一旦发现价格异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第一时间启动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调运、储备、销售等环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本地区保供稳价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区蔬菜生产情况,及时组织蔬菜收获,切实做到应收尽收。要抓住一批规模化蔬菜生产重点企业、合作社,制定蔬菜应急保供基地清单,合理确定冬春淡季蔬菜生产规模,重点发展速生叶菜和地方特色蔬菜,做好茬口衔接,扩大生产供应。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蔬菜应急保供预案,加快启动“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及时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实际困难,稳定提高蔬菜自给能力,确保关键时刻产得出、运得了、供得上。
各地商务部门要加强货源组织,依托本地区重点保供企业,全面掌握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密切关注本地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场量、交易量和库存量,准确掌握本地区可供货源。要鼓励引导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发挥社会责任,加大采购力度,增加商业库存。要指导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针对短缺蔬菜品种,尽早与产区签订保供协议,落实可供货源。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政府蔬菜储备,通过耐储蔬菜实物储备和不耐储蔬菜在田储备等多种形式,合理确定具体储备品种、数量、方式,全力保障本地区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路网运行监测与分析,围绕蔬菜运输,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关键节点、运输通道实施重点监测。不断优化完善联动调度机制,及时开展疏堵保畅,确保运输重点通道、重要线路畅通。严格执行蔬菜“绿色通道”政策,保障蔬菜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行,全面掌握进入本地区“绿通车”流量。要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运力储备,一旦发生蔬菜滞运时,及时保障蔬菜运输。
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和巡查。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各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各种违法行为。
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民政、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1553号)精神,增加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保障对象,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达到启动条件时迅速启动联动机制,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要特别关注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根据实际情况,经报请政府同意,可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新闻媒体等载体,广泛向社会发布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产供销及价格信息,稳定市场预期,消除群众疑虑,引导舆论导向。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出现负面舆情时,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当事人沟通,说明情况,争取理解,依法严厉打击对于散布涉及市场供应和价格方面虚假信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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