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优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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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优质21篇)
时间:2023-11-23 15:13:16     小编:紫衣梦

读后感不仅是对书籍本身的评价,也是对读者思想、情感、知识的检验和提高。在写读后感时,可以尝试结合自己的经历和感受,给出对作品的个人理解。接下来是一些精彩的读后感摘录,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学习吧。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一

在书的封面上我看到了这样一段话:给不了你天堂,但能给你梦想。给不了你太阳,但能给你希望。给不了你整个海洋,但能给你一滴水的清澈纯净。给不了你转瞬即逝的美丽,但能给你一颗永远善良、快乐、向上的心!从这一段话里,我知道了这一本书所存的知识是那么的大。(.)。

在这一本书中让我印向最深刻的是《有个苹果是烂的》这篇故事,是讲一个人无意中收到一张百元假币,令他心里很不平静,想方法要花掉它,然后决定在买苹果的时候花掉它,卖苹果的是一位大嫂,旁边还站着一位小女孩,那个人向卖苹果的大嫂说:“要10斤。”大嫂马上装好10斤苹果,然后过了秤,那个人刚想把那张假币给大嫂,突然听到旁边的小女孩大声喊:“妈妈,妈妈!”那人吓了一跳,连忙把钱塞回口袋,只听那小女孩说:“你给叔叔的苹果里有一个是烂。”大嫂马上倒出来,重新一个一个地检查,将好的苹果装进袋子里而且向那个人道歉,那人将假币捏烂,拿出一张真币给大嫂。

做得不对也改过了。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人一定诚实,不能为了自己的好处而去骗人,你要是诚实地对待别人,别人也一定会诚实地对待你。

我相信你读了这个故事后一定有所感想的,当然这本书还有许多让人不能忘记的故事,教会我们做人,教会我们应该怎样学习,让我们知道人生的真谛。我会好好珍惜这本书,记住里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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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二

再次就是拜读他的作品了,药是我读的他的第一部作品。这个发生在华夏的故事,发生在华家夏家的故事,在我初次读来是那么陌生,那么不解。“人血馒头”这个当时封闭社会的产物,那么不可思议地出现。然而在这个阴冷恐怖的气氛下的故事中我读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病态,中国公民的愚昧和无知。无知得可笑,无知得可怕。就是在这样一个众人皆醉的环境中,鲁迅不仅保持着清醒,还弃医从文,用笔拯救着国人。

他的爱国让他的小说闪耀着不同的光彩,吸引着人们。

不禁又想起在看表演时,鲁迅对看到自己的国家被侮辱还拍手称好的`国民的无奈和心中油然而生的悲凉。

于是,犀利的笔触,锐利的语言,鲁迅揭示着种种社会现象。中国的高尔基,托尔斯泰就此诞生。

如果说爱国是鲁迅文章的一大亮点,那么塑造的鲜明的形象便是他的作品深入人心的又一原因。

令人同情的孔乙己,精神和肉体都被抹灭的觉悟者夏瑜,永远乐观的阿q,那个高大的车夫……这些鲁迅塑造的耳熟能详的形象,一部分是当时国民的缩影,一部分则代表了他,他对唤醒国人的执着,对迷信的蔑视都在先觉者的身上体现出来,如狂人。

我想有这样的一份执着,有这样的一份无私,没有什么不能成功。多少个废寝忘食的夜晚,鲁迅伏案写作,和衣而睡。笔尖流淌的便是这些充满智慧的文字。

鲁迅不为名利而奋斗,却留在了我们的心里。无论是作品还是行为,这位文学大师启示了我们太多。

那么执着地追逐自己的梦想吧,不言放弃。永远不为名利左右。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三

都说《城南旧事》是一部好书,我认认真真地阅读了这篇小说。小说的作者是著名的女作家林海音,小说主要记载了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经历,它讲述了旧北京的老故事,体现了那么一个小巷子的温馨:一座座可爱的小平房,和蔼可亲的左邻右舍,院子里奔跑嬉闹的小朋友,还有到处耸立着的老树,我陶醉于书中,简直像是身临其境。

小说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人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又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会馆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重病染身而长眠于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经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起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个个悄然离去,英子苦苦思索,但是始终不得其解。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浓浓的相思,深深地印在了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那一幕幕也深深地打动着我,感染着我,令我久久不能自已。

看完《城南旧事》,我感慨万千。回想我的童年,应该说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如果要让我像作者一样去采撷童年的花束,还真有些困难呢!因为我的童年和大家一样,也是在玩耍、游戏、上幼儿园中快乐的度过,生活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无限欢乐,然而我却缺少了作者那份细心,今后我一定要善于观察生活,感悟人生。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四

引入:1880年5月27日,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诞生了。然而,1后,1980年5月29日,在中国南京,另一个即将创造辉煌的生命也诞生了。100年的时光跨越,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使这两个生命有了某种联系。她们中一位是海伦。凯勒,一位是周婷婷。

正文:静心坐下,面对着周婷婷的自传《墙角的小婷婷》,我细细地观赏着。粉色简洁的封面上,印着婷婷的卡-通油画头像。她淡淡微笑着,眼睛是那样的炯炯有神,耳朵竖起,似乎在努力寻找已经遗失的听力。我试着闭起双眼,轻轻地抚摸,并去感受着那封面凸起的字――“墙角的小婷婷”,我用了良久才抚出这个标题背面的深度。不,这不算久,也许用内心去了解周婷婷,会用上比这上百倍的时间。

传记文学《墙角的小婷婷》是作者周婷婷的自传。她一岁半的时候因为药物过敏导致双耳全聋,在托儿所里总是孤零零地蜷缩在墙角;3岁半才开口学会说第一个词;8岁能背下1000位的圆周率;11岁被评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13岁荣获首届中国残疾少年儿童成才奖最高奖;16岁成为中国首位聋人少年大学生;17岁被评为全国自强模范,在人民大会堂作了题为《我要做中国的海伦%26#8226;凯勒》的报告;21岁被《中国妇女》评为首届海内外最有影响力的时代人物,并留学美国;24岁同时被哥伦比亚大学和波士顿大学录取为博士生。

本以为,在这样一个传奇的经历中得付出无数的血和泪;本以为,《墙角的小婷婷》将是一部历尽磨难、自强不息的个人奋斗史,但读过之后发现:这本书中几乎看不到苦难的影子,反而婷婷在接受倪萍访谈时说的一句“坚强并不代表快乐,内心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坚强”给人以最深的震撼。耳聋的婷婷面对人生的态度,要比许多健全人的还要健康和积极,取得的成就要比许多健全人的还要多,活得比许多健全人更精彩丰富,为什么?婷婷在书中写下――“没有不幸的人,只有不幸的教育”。只是因为她幸运地受到了最理想的`教育,才“把许多不可能变成了可能”(教育家孙云晓评价)。

在此刻,我有了另一种独特的想法。也许,婷婷并不是墙角的小婷婷,而是广阔天地的小婷婷呢?婷婷又怎么会满足于呆在小小的“墙角”呢?书中,婷婷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写出了身边每一个人的想法、表情,写出了自己的困惑,更写出了自己对他人,对世界的美丽愿望;她甚至能用心中的耳朵,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美好的东西……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活。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无声的环境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持希望,不断奋斗。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学习,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是否值得纪念?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由此可见,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婷婷一样,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何尝不会欢乐、幸福呢!

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并不在于自身条件的好坏,而在于自己是否拥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胸怀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就能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让自己主宰着自己的命运。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五

前不久网上掀起一股遗忘鲁迅的热潮,我看后,不禁哑然失笑。

想起先生在《且介亭杂文》中道:“健忘是中国国民性的一大顽症。先驱者为民众所做的牺牲,改革者为社会所立的功勋很少能在民众记忆中占据永久位置。”

是了,不知从何时起,我们已经习惯遗忘。

我们忘记过去的耻辱和苦难,忘记这一路走来的艰辛与不易,忘记在生命初始时的倔强与赤诚。

我想,此之谓:失之本心。

我看见长沙被害男孩父母无助又愤怒的哭泣,看见章莹颖的母亲泣不成声的带女儿回家,看见为给孩子筹学费凌晨三点送外卖的父亲被割喉;我也看见旁观者是如何窃窃私语却不上前阻止,看见施暴者是如何假借精神疾病逍遥在外,看见人们拿起手机冷漠地按下快门。

明明都是努力生活的人,凭什么要这么被对待?

《阿q正传》里讲“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提着”,百年之后,我仿佛跨越时空,清晰感受到先生那悲凉而又愤懑的心境。列宁有言:“忘记过去就是背叛。”不错的,忘记过去就是背叛过去,背叛曾经历的伤痛,更是背叛了能成为更好自己的未来。

太多的人已经忘记该如何反思过往,又该如何更好的砥砺前行。正可谓灵魂的迷失大于任何形式的摧毁。

儿时游圆明园,残垣破壁一片荒凉,烟沙弥漫间还能嗅到昨日荒凉,在战争中留下的圆明园是失败的姿态,是耻辱的过去,但却是不可忘记的过去。人生如书,一页页被翻过,但后辈的我们也应回头翻翻,翻到曾经的破碎或是辉煌,都应铭记。

所幸,今天的我仍有勇气去和这个世界讨个说法。

是了,前进并不意味着忘却。而是在认清自我后的灵魂升华,正如莎翁所说:凡是过去,皆为序章。过去的种种才成就了一个今天的自己,也许不美好却是完整不可替代的。试想,当我们垂垂老矣,再次想起年少的自己,那些或是悲伤或是幸福,都是我们。

苏洵在《六国论》道:“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矣。”

朋友们,不忘过去,哀之且鉴之。(张墨)。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六

暑假的一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童话》里的故事,名叫《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我的心情非常激动,故事述说了一位小女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平安夜被冻死在墙角边。

“卖火柴,卖火柴,谁买火柴啊…”小女孩可怜的叫卖声传遍了大街小巷,尽管她怎样的喊也没有人来买她的火柴。“小女孩”为什么在平安夜出来卖火柴呢?是因为她的妈妈去世了家里也很穷。看看“小女孩”,再想想我自己,简直就是一个生活在地狱里,一个生活在天堂里。

“小女孩”在寒冷的夜晚里出来卖火柴,而我呢,却在家里享受着妈妈为我做的丰富而温暖的晚餐。小女孩和我的年龄差不多,为什么生活的差距会那么大!那是因为“小女孩”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活,那里有冷酷、无情!没有人愿意买她的火柴,结果“小女孩”在平安夜被冻死在墙角边,死前只能幻想着暖和的火炉,喷香的烤鹅,美丽的圣诞树和奶奶温暖的'怀抱。而我们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活,我们这里有疼爱我们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和许许多多的好心人;我们这里有宽敞明亮的教室让我们读书写字;我们这里有像园丁一样的老师教育我们丰富的知识,良好的习惯和做人的道理。虽然我们身边也有一些象“小女孩”一样困难家庭里的孩子,另外还有一些因为受到大自然灾害不能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的小朋友,比如说受到旱灾的云南的人们,受到地震灾难的汶川和青海玉树的人们。但是我们有很多的好心人和志愿者去捐钱,捐生活和学习物品,并且亲自到灾区去帮助他们,所以他们大多数人都很快的被救了出来,回到了幸福的生活中去。

我们应该好好的珍惜这美好的一切,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答祖国,献出自己的爱心去帮助那些遇到困难的人们!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七

小说的梗概就是某恐怖组织利用一些邪术,将亡者怨念通过通讯塔基站扩散,感染者逐步肌肉萎缩。故事通过死人发短信引出,主人公误打误撞进入了这个局,最后吉人天相抱得美人归。

小说的惊险刺激程度有待提高,语言流畅性尚可,故事杂糅了鬼怪蛊术,多而不精。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八

假期里,我有幸读到了一本好书名为《简爱》。

读了之后,我深有感触。书中反映着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社会的黑暗和寄托作者愿与此作斗争的勇敢志愿。我觉得书中主人公的勇敢、坚强会一直影响着我们。当我们遇到了挫折的时,也要像主人公学习,不应该只会埋怨自己的命运,不应该相信命中注定。我们要勇于反抗,用自己的力量改变命运。要时时刻刻相信自己就是自己命运的创始者。

就这本书而言,故事情节并不烦琐,但它的措辞和所创造出的意境,给了我深深的感触和震撼,主人公的那一份理智,以及其内心的感情波动,欲进又退,欲退又进,尤其有一段把主人公概括的最完整,就是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家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是呀,自从简进了桑菲尔德府这样的景况就一直持续着,直到罗切斯特经过灾难后与她相间,才打破了这似乎贯窜她整个感情生活的信条。她最终胜利了,是用她的理智,可对这理智最后的结果却是一份“心酸的浪漫”简很能干,也很有主见,有头脑,似乎从一开始就有一种东西烘托着她,使她总比常人理智,比常人更有洞擦力和感受力,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创造的简的形象吧。

那前半部分呢,在她姑妈家和洛伍德学校呢,我想这是后半部分的基石吧,涂色,添充,素描,把简刻出并赋给她那样的性格,简从一开始,就注定在现实的孤独之中,使她懂得拥有和珍惜,使她知道亲情友情和爱情的重要性,他对这些的渴望是她在孤独生活中表现出的最强烈的愿望,为了这些她甚至压制住了自己的主见和理智。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九

(一)。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先生《俄文译本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先生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二)。

鲁迅先生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起泼下来。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相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可以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先生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因为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先生不是切格瓦拉,鲁迅先生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先生才成为今天的鲁迅先生。那是不公平的,因为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先生,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先生。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先生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可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子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先生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子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先生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先生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先生,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可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先生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现在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先生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先生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先生,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面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先生,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面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先生,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面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先生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三)。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先生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先生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而《孔乙己》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帮他来还呢?封建社会欠下的债,又有谁帮它去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传》,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它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它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农民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的消息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性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愤慨。

《呐喊》所包含的,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小说,他们都引人深思。鲁迅先生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十

去读这本书源于偶然之间看到了这样的一段引文,很有感触,同时也很好奇怎样的一生会让作者有如此结论。莫泊桑1850年8月5日生于法国西北部诺曼底省的一个没落贵族家庭。莫泊桑出生不久,父母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父亲侵吞了母亲的财产,最后两人婚姻关系彻底决裂,这或许是莫泊桑日后写了大量以父母离异而造成家庭悲剧的短篇小说的原因。

《一生》是莫泊桑知名的长篇小说,风格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了描写一位出身同样是破落贵族的纯洁天真、对生活充满美好憧憬的少女雅娜嫁为人妇后,历尽沧桑,在对生活的失望中逐渐老去的过程。这一生被总结为前面那段引文。

主人公雅娜,她家世不差,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也许觉得那就是她的真爱,便迫不及待地结婚。婚后,丈夫与自己的使女偷情,和伯爵夫人偷情。纯真的主人公万般没有想到,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现实。雅娜逐渐变得消极,丧失了对生活的热爱、对明天的希望。丈夫无法依靠,所幸还剩下儿子。于是儿子成了她唯一的希望,她把自己的深爱都给了儿子。如文中,“我的保尔,你就是我的希望,你能不能回来看看我。”而最后,她的老年生活却是孤独悲惨的。

小说中有这样一个小情节让我印象很深刻,老年的女主只能和使女一起依偎着生活,有一次她偶然翻出过往的日历,一个人对着日历想着以前发生了什么,可除了她最初几年的幸福时光,后面的日子却都已经记不起来了,毫无痕迹的生活只留空白。

生活是什么呢?在老人家眼里是记忆的拼凑和对继续生活下去的满怀热情吧。生活没有你想的那么好,也没有那么糟,希望失望都是并存着的吧。像女主人公就是不断地在希望与失望之间反复徘徊。对婚姻和爱情充满希望,却惨遭背叛,阴郁度日,丧失希望。又重新在儿子即代表生机与活力的青年人身上寻找希望,又只得失望,孤苦度日。其实人也是,没有你想的那么好,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坏,尊重与被尊重都是平等着的。

纵观雅娜这一生,也许女权主义者会说她不够自立自强,把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可只要还有希望就不是消极吧,或者其实是虚假积极也说不定,无从定义。我只觉得作者想写出一个悲剧,却又毫无保留地加了一点甜。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着作――草房子。由于是太喜欢这本书,我读了没多长时间就读完了。文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比如说光头的陆鹤、调皮机灵的桑桑、笛声优美的蒋一轮、温文尔雅的温幼菊、美丽动人的白雀等等,让你一看就可以记下来,并且印象深刻。

我被杜小康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杜小康虽然知道家境很不好,但是他仍没有忘记读书、忘记学习。因为不能读书,竟违背良心去偷别人的书,偷虽然不对,可是这一点可以体现出什么?体现的不就是杜小康对学习深深的渴望吗?我们有些孩子,很不喜欢读书,都希望一辈子呆在家中,永远不去学习。我们都应该知足了!和杜小康比起来,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杜小康想读书都不能读啊!

让我们也向杜小康学习,变成一个热爱读书的好孩子!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十二

当读完《亮剑》之后,让我感动了,我被它征服了,《亮剑》是一部英雄传奇,《亮剑》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亮剑》是一部弘扬无产阶级革命主义精神的小说。

中国人强调仁,包括对敌手。所以大敌当前,很多人逃之夭夭并美其名曰:保存实力。但李云龙说:“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这个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你明知不敌该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当然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这就对了,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叫做亮剑”。

任何一支团队,一个国家都要有自己的传统。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这种传统和性格是由这支团队组建时首任长官的性格和气质决定的。他给这支团队注入了灵魂,从此不管岁月流失,人员更迭这支团队灵魂永在。这就是魂。中国人现在太需要一种敢为人先的精神,一种勇立潮头不倒的精神,一种敢想敢说敢做的精神,一种铁嘴铜头橡皮肚的精神了。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亮剑”精神,就是我们的魂。

和平年代的“亮剑”精神,应该是强国面前不卑不亢的国家形象,应该是团结拼搏、奋勇争先的民族风貌;应该是敢于攀登,善于啃硬骨头的不畏艰难的英雄主义精神。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把振兴中华作为己任,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祖国竭尽全力,民族崛起指日可待,中华民族必将岿然屹立于世界之林!和平年代,不再需要我们以命相搏,但是,英雄主义精神绝不能丢!亮剑,是在金钱权势面前保持纯洁高尚的情操;亮剑,是在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时遇挫折不气馁、敢于向科学最前沿发起猛攻;亮剑,是在国内国际经贸战场上的斗智斗勇寸利必争;亮剑,是在思想领域和其他意识形态的坚定不动摇;亮剑,就是在中华民族崛起的征程中,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什么样的艰辛,我们都敢于面对它,研究它,战胜它,哪怕失败无数次!

血性男儿,勇于亮剑。于今而言,在中国大地,英雄主义精神,不是多了,而是屈指可数!作为当代的青年,我们不能把历史忘记,因为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一个民族更不能把党一脉相承的精神忘记!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中国人!

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介莽夫,而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看到的是英雄的气魄,看到的是多少中华儿女在当的领导下,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优秀的党的儿女,在他们身上,我还看到了,他们对祖国无比的热爱和对人民无比忠诚,在艰苦的战争年代里,他们仍然以信当头。

有一句话叫“没有诚信你将一无所有”,这就是诚信的力量。这毫不夸张,一个“信”字,赌上了一个人的全部人格,连人格都失去的人还能拥有什么呢?做人要诚信,做事要诚信,做企业更要诚信,但是如今我们国家的企业最缺的就是诚信。要想做一名成功的企业家毫无诚信是不行的,没有强烈的爱国精神也是不行的,现在的企业经营都讲究诚信,一部分企业虽然有时会因不讲究诚信而暂时获利,但是长久之际他必然会走向失败;企业没有爱国精神,那么他就会不顾一切后果的经营,虽然获利“颇丰”,但是,他们却是有损我们在国际上的形象,从而,我国的企业想要在世界占有一席之地是非常艰难的。看看海尔公司,他们为什么能够进入“世界五百强”,不就是因为,他们不仅有诚信,而且还有一颗爱国心,他们才能够做大做强;再看看“雀巢奶粉”,看看“三鹿奶粉事件”,看看“双汇瘦肉精”,等等,他们只是为了眼前的利益,就不在乎诚信,更不要谈爱国了。

总而言之,“亮剑”精神亮的并不只是剑,而是亮的一种勇气和魄力,一种大气、豪气,一种壮志豪情,一种威信,一种精神气概。所以,成功的企业的管理者要具备这种“亮剑”精神,并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努力拼搏,创造出一片天地。我们的民族企业更需这种“亮剑”精神,这样我们企业才会永远的走在世界先进行列,我们的经济发展才会发展的更好,民族企业才会走的更远。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十三

深秋的最后一场雨,在夜幕中把冬天拉进了村庄的睡梦里,车声喧哗的归学途中。明天立冬,漂亮的裙子都要彻底收起来了,准备好冻手冻脚!

忽而忆起昨夜的梦,因为一些话,伤心地远离了小城,去往一个大城市重新开始生活,宽阔陡然的.阶梯,左边是厨房餐厅,右边是书房卧室,为了电梯的事情,跟新邻居交涉良久。醒来怅怅。

今夜无事,将莫泊桑的小说略略翻遍,十九世纪的法国,与清王朝的中国相比,人们的生活状态可谓截然不同,绚丽平和的乡村,混乱动荡的城镇,肆意放荡的军人,下作猥琐的男人。莫泊桑笔下的女人大多可怜又可爱,哪怕是那些出卖身体的女人,卑微却也真实。《小树林》那篇里,五十五岁的女人在生活安定下来之后,把他的丈夫拉到第一次约会的小树林,在鲜花和鸟鸣声中重温旧梦,我欣赏她不老的诗意;《一个女长工的故事》里被抛弃的罗莎生下了一个私生子,她长久的心里隐痛,大段的心里描写,我仿佛跟她一起深陷里泥潭里面,她还算好运,嫁给了农场主,几年后,没有孩子的农场主非常高兴地接纳了她的私生子;《真实的故事》里,女仆爱上了富家子,怀孕后被骗嫁给一个混蛋,受尽了心里和身体上的折磨,富家子却丝毫没有愧疚感,以看客的心态说起女人每周都要到他的旧房子里去打听他的消息,说起她一年后就凄然死去,孩子也跟着死了,这男人着实叫人生气,实在是太无情无义了。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十四

看完了《呐喊》这本书,我深刻的体会到在三年自然灾害和十年**的背景下,他们的无知和愚昧。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他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他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他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面对饥饿,面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己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己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只要达到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么能知道,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己,为了让自己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他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他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大家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十五

《史记》记载了许多古代的名人名将:汉高祖刘邦,西楚霸王项羽,“烈丈夫”伍子胥,助秦称霸的李斯,商人政客吕不韦,横扫齐国的乐毅,以奇制胜的田单,“至圣先师”孔子,贤相管仲、晏子,枉死的`彭越等等生动形象的人物,而且每个人都有描述他们各自的故事,使这本书更栩栩如生。读起来,就好像回到了那一战争连连、动荡不安的历史场面,使我身临其境。

《史记》最吸引我的人物是“烈丈夫”伍子胥。伍子胥是吴国的大臣,毕生都对吴王忠心耿耿,常向吴王献良策,吴王也十分重用他,这就是吴国为什么多年来都国泰民安的原因了。可是好景不长,到了吴王夫差的时候,吴王居然听信奸臣的谗言,不再重用伍子胥,还赐伍子胥宝剑,命他自杀。伍子胥死前,老泪纵横,悲愤交加,他说:“我毕生都对吴国忠心耿耿,我献良策,夫差反而觉得我烦闷,整天就顾着饮酒作乐,国家政事一点儿也不理,再这样下去,吴国迟早会被邻国越国吞噬啊!”说完便自刎而死。终于,果然不出伍子胥所料,过了不久,越王勾践率领大军攻打吴国,打败吴军,吴国灭亡。从中我体会到夫差没有慧眼识人,把奸臣收入国家,那也算了,还要听信他,把忠臣全杀光了,以导致吴国灭亡。我觉得,这简直就是自取灭亡!

《史记》里记录了许多栩栩如生的。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十六

我在读这本《摆渡人》之后,有了些许感想,也明白了英国卫报对这本书的评价的意思。

整本书,都描绘了主角二人相互引领着对方,前半部门是男主人公保护并带领着女主人公去“家”;而后半部门,却是女主人公抛却了“虚幻的城堡”,原路返归,找到了男主角,并一路鼓励和带领如最初的自己的男主,得到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关于书名和男主角的职称名摆渡人,实际上是以希腊神话中冥王哈迪斯在冥河上安排的摆渡者卡戎,他有权判定和决定亡灵们是否应入进地府。而令人惊讶的是,希腊神话中与宙斯等同级,十二星座中的射手座,亲身教导出数位闻名的'的大英雄,拥有“大神的聪明”的喀戎在名字上有与之有着骇人的相似度。这一切,好像将“摆渡人”指向了同样具备“聪明”的男主角。但是,无论是书中明面上的表述仍是网上一些闻名的评价,都或多或少指向“通过摆渡人这一个表面的词汇,来表现真正的主旨”这个方向来。摆渡人是为何人,渡者惹人至己身已至之地,而孤返。“汝为何人,是本来的面貌,仍是期看之形体,又要接谁,引至何方?”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望法,“摆渡人”亦是如斯。

何谓“摆渡”,正似接引,佛度众生,然众生皆为佛之转世,哪怕是书中“恶魔”所为,亦可言之为“摆渡”。

众生皆渡者,人渡众生时,众生渡人日。众里寻他千百度,回顾回头,此处。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十七

生活不会像你想象得那么好,但也不会像你想象得那么糟。——莫泊桑。

两间茅屋并排坐落在小山脚下,离一个有海滨浴场的小城市不很远。两个庄稼汉为了养活他们的孩子,终年辛辛苦苦地在肥沃的土地上劳动。他们每家都有四个孩子。从早到晚这一帮孩子聚在贴近的两家门口玩耍。两个最大的六岁,两个最小的十五个月左右。这两家人结婚以及后来养孩子时间差不多都相同。两个母亲在这堆孩子里勉勉强强可以认出哪些是自己的。两个父亲则完全分不出来。八个名字在他们的脑袋里跳动,不停地混杂在一起。他们需要叫某一个孩子的时候,常常要叫错三个名字以后才叫对。

从罗尔波尔的海滨浴场过来,两所房子中头一所住的是蒂瓦什夫妇,他们有三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另外一所住的是瓦兰夫妇,他们有一个女孩和三个男孩。

两家人全都勉强靠着汤、土豆和新鲜空气活下去。早上七点、中午十二点和晚上六点,两家的主妇像养鹅的人赶鹅那样,把孩子们吆喝到一块,喂他们吃的。他们按年龄大小坐在那张用了五十年,磨得发亮的木头桌子前面。最小的一个嘴刚够得到桌面。在他们每人面前放一个盆子,盆里盛满用汤泡着的面包,汤是用土豆加上半棵白菜、三个洋葱煮的。所有的孩子都吃得饱饱的,最小的一个由妈妈亲自喂。星期日,汤里熬上块牛肉,对大家来说就跟吃酒席一样丰盛;这一天父亲会留在饭桌上,迟迟不肯离开,一遍遍地说:“我不反对每天都这么吃。”

八月里一天下午,有一辆轻便马车突然停在两间茅屋前面,一个亲自赶车的年轻女人对坐在她身边的那位先生说:“啊!亨利,你看这堆孩子!他们像这样在尘土里打滚,有多么可爱!”那男的什么也没有回答,他已经听惯了这种赞赏。对他来说这种赞赏是痛苦,甚至可以说是责备。年轻女人又说:“我要去吻吻他们!啊!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够有一个,有那一个,顶小的那个。”

她说着从车上跳下来,向孩子们跑过去,抓住两个最小的孩子中间的一个——蒂瓦什家的那一个,把他抱起来,亲热地吻他肮脏的脸蛋儿、沾满泥土的黄金色鬈发和为了躲开她讨厌的爱抚而不停挥动的小手。后来她登上马车,嗒嗒嗒赶着马儿走了。但是下个星期她又来了。她也坐在地上,把那个娃娃抱在怀里,拼命塞他吃蛋糕,把糖果分给其余的孩子。她自己也像个孩子似的跟他们一起玩耍,她的丈夫耐心地坐在轻便马车里等候。她又来了一次,和那个孩子的父母认识了。以后每天都来,口袋里总是装满糖果和零钱。

她叫亨利·德·于比埃尔太太。

一天早上,来了以后,她的丈夫跟她一起下车。那些孩子现在已经跟她很熟,可是她却没有在孩子跟前停下,径直走进了乡下人的茅屋。他们在家,正忙着劈柴烧饭。他们大吃一惊,立起来,搬椅子让坐,然后等着。于是那个年轻女人用发抖的、断断续续的声音开始说:“我的好心的人们,我来找你们,是因为我想……我想把你们的……你们的顶小的男孩……带走。”

那两个乡下人一惊之下,听不懂是怎么回事,没有回答。她喘过气来,继续说下去:“我们没有孩子,我丈夫和我很孤独……我们想把他留在身边……你们答应吗?”那个乡下女人开始明白了。她问:“您想带走我们的夏洛?不行,绝对不行!”

于是德·于比埃尔先生出来调停:“我的妻子没有说清楚。我们想收养他,不过他以后会来看你们的。从各方面看来他以后会有出息,如果真有出息,那他将来就是我们的继承人。如果我们万一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也一样跟他们平分。

不过,如果他辜负我们的一片心意,我们到了他成年以后会给他两万法郎,这笔钱可以立即用他的名义存在公证人那里。我们也考虑到你们,我们要送给你们一笔终身年金,每月一百法郎。你们听明白了吗?”

那个农妇勃然大怒,站了起来。“你们是要我把夏洛卖给你们吗?啊!不行。这种要求根本就不应该对做母亲的提出来!啊!不行!那简直是太卑鄙了!”那个男的表情严肃,沉思着,什么也没有说。但是他不断点头,表示赞成他妻子的话。

德·于比埃尔太太惊慌失措,哭了起来。她朝她丈夫转过身来,用抽抽噎噎的嗓音,百依百顺惯了的孩子的嗓音,结结巴巴地说:“他们不愿意,亨利,他们不愿意!”于是他们作最后一次努力。“但是,朋友们,请考虑考虑你们孩子的前途,他的幸福,他的……”那个乡下女人怒不可遏,打断了他的话:“都看见了,都听见了,都考虑过了……给我出去,以后别让我再在这儿看见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夺走人家的孩子!”

德·于比埃尔太太朝外走着,忽然想起顶小的男孩一共有两个,于是她这个宠坏了的、想要什么就要立刻到手的任性女人噙着眼泪,固执地问:“那另外一个小的不是你们的吧?”蒂瓦什大伯回答:“不是,是邻居的;你们愿意的话,可以到他们家去。”说完他就回到自己的屋里,从屋里传来了他的妻子气愤不平的声音。

瓦兰夫妇正在吃饭;饭桌上在他们两人中间放着一碟黄油,他们用刀子挑一点,十分节省地抹在面包片上,慢慢吃着。德·于比埃尔先生又一次提出他的建议,不过这一次提得比较婉转,比较谨慎,比较巧妙。

两个乡下人摇头拒绝,但是知道每个月可以得到一百法郎以后,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使着眼色互相询问,决心已经有七八分动摇了。他们在苦恼中长时间地保持沉默,心里犹豫不决。那女的最后问道:“孩子他爹,你看怎么样?”他一本正经地说:“我看这并不丢脸。”

德·于比埃尔太太急得浑身哆嗦,她跟他们谈起了孩子的未来,他的幸福,以及他以后可能给他们的钱。

那庄稼汉问:“这一千二百法郎的年金在公证人面前立字据吗?”德·于比埃尔先生回答:“当然,从明天就开始。”那乡下女人想了想,说:“每月一百法郎换咱们一个孩子太少了一点。

再过几年这个孩子就可以干活儿了;我们要一百二十法郎。”

德·于比埃尔太太已经急得直跺脚,她听了以后立刻就表示同意。

她想把孩子带走,因此在她丈夫立字据的时候,又额外送了一百法郎。

立即请来了村长和一位邻居,他们也很乐意当证人。

年轻女人欢天喜地,像从铺子里买到一样喜爱的小玩意儿似的,抱着啼哭的小娃娃走了。

蒂瓦什夫妇立在门口,望着那孩子给抱走,他们一声不响,也许心里有点懊悔不该拒绝吧。

从此以后就再也听不到小让·瓦兰的消息了。

他的父母每个月到公证人那里去领一百二十法郎。

他们和邻居闹翻了,因为蒂瓦什大婶骂他们无耻,挨家挨户对人说,除非是丧失人性才会出卖自己的亲生儿子,这简直是一件骇人听闻的事,一件卑鄙龉龊的事,一件伤风败俗的事。

有时候她故意炫耀自己,抱着她的夏洛,好像他听得懂似的,大声对他说:“我没有卖掉你,我没有卖掉你,我的孩子。我不卖我的孩子。我没有钱,但是我不卖我的孩子。”

一连多少年天天都是如此。

她天天都要到门外含沙射影地骂几句,让隔壁这一家人在屋里也好听见。

蒂瓦什大婶到最后竟然相信自己比当地任何人都高出一等,因为她没有卖掉夏洛。

人们谈起她,都说:“我知道那条件可是非常吸引人的。尽管如此,她当时的表现真像个好母亲。”大家都引用她做榜样。

夏洛已经十八岁了,他从小就听惯了这种别人不断重复对他说的意见,他也认为自己比他的那些同学都高一等,因为他没有给卖掉。

瓦兰夫妇靠了赡养费生活得很舒适。蒂瓦什夫妇无法平息下去的怒火就是从这一点来的,他们一直很贫困。他们的长子服兵役去了,第二个儿子死了,剩下夏洛一个人和上了年纪的父亲辛勤劳动,养活她的母亲和两个妹妹。

夏洛二十一岁的那年,有一天早上来了一辆华丽的马车停在两间茅屋门口,一位挂着金表链的年轻先生从车上下来,搀扶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老太太对他说:“那边,我的孩子,第二所房子。”他走进瓦兰家的茅屋,就像是他自己家一样。老妈妈正在洗围裙,身体衰弱的老大爷在壁炉旁边打盹,两个人都抬起了头。

年轻人说:“你好,爸爸。你好,妈妈。”他们不胜惊讶地立起来。那乡下女人激动得连肥皂都掉在水里,她结结巴巴地说:“是你吗,我的孩子?是你吗?我的孩子?”他搂住她,一边吻她,一边又说了一遍:“你好,妈妈。”这当儿,老头儿全身哆嗦着,用他那从来没有失去过的平静声调说:“你回来啦?”好像一个月以前还见过他似的。他们相认以后,做父母的一定要立刻领儿子出去见见当地的人。他们领他去见村长,见村长助理,见教堂神父,见小学教员。

夏洛站在自己的茅屋门口,望着他走过去。晚上吃饭的时候,他对两个老人说:“你们一定是傻瓜,才会让人家把瓦兰家的孩子带走。”母亲固执地回答:“我们不愿意出卖我们的孩子。”父亲什么也没有说。儿子又说:“做这样的牺牲真是太可惜。”蒂瓦什老大爷于是生气地说:“你要责备我们把你留下吗?”年轻人粗暴地回答:“对,我要责备你们,你们简直是糊涂虫。像你们这样的父母,只会给孩子带来不幸。我要是离开你们,这也是你们自作自受。”

老妇人眼泪哗哗流到汤盆里,她用勺子舀起的汤到嘴边有一半已经洒掉。她低声哭着说:“累死累活把孩子们养大了,落这么个下场!”那小伙子冷酷地说:“与其像现在这样,还不如不生下来。我刚才看见那一个,肺都要气炸了。我对自己说:瞧,我本来应该是这个样子。”

他站起来。“噢,我最好还是别再留在这儿了,因为我会从早到晚责怪你们,我会使得你们的日子不好过。你们看,这件事我永远不会饶恕你们!”两个老人垂头丧气,流着眼泪却一声不响。他接着又说:“不行,想到这件事太痛苦了。我宁可到别的地方去谋生。”他打开门,一片说话声传进来。瓦兰一家正在庆祝孩子的归来。于是夏洛跺了一下脚,朝他的父母转过身来,嚷道:

“土包子!”

他消失在黑夜里。

小酒桶【2】。

埃佩维尔镇上开客店的希科老板在玛格卢瓦尔老婆婆的农庄门前停下了他的两轮轻便马车,他是一个高大的汉子,40岁、满面红光,腆着个大肚子,本地人都知道他阴险狡猾。

他把马拴在栅栏门的木桩上,进了院子。他有一块地紧挨着这位老婆婆的地,好久以来他就看中了她这份产业。他曾经不下数十次地试图把它买下来,可是老婆婆总是固执地拒绝了。

“我生在这块地上,我也要死在这块地上,”她说。

他进去的时候,她正在屋门前削土豆。她72岁了,满脸皱纹,全身干瘪,伛偻着腰,可是像个年轻姑娘一样,永远不懂什么叫累。希科像好朋友似地拍了拍她的背,然后坐在她旁边的'一张小矮凳上。

‘“喂!老婆婆,身子骨儿老是这么硬朗?”

“还算不错,您怎么样,普罗斯佩老板?”

“唉,唉!就是有点儿风湿病,要不然可就称心如意了。”

“那太好了,太好了。”

她再也不说什么。希科看着她干活。她那像钩子似的、满是筋疙瘩的、和螃蟹爪子—样坚硬的指头,跟钳子一样从筐子里钳起了一块灰色的土豆,飞快地转动,另一只手拿着一把旧刀子削着,长条的皮就挨着刀刃削下来了。等土豆整个都变成黄色时。她就把它扔在一个水桶里。三只胆大的老母鸡一个跟着一个走过来,一直走到她的裙子底下拾土豆皮,然后叼着食急急逃开。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十八

不知为何,这一部小说在金庸的作品里算是相当低的了,我觉得挺好的。这一步小说线索非常清晰,如果说有败笔的话,我觉得最大的败笔是温青青这个人的塑造,比较拧,我觉得不太讨好读者。

小说的开头从浡泥国的两位来中土赶考的书生写起,这一侧面反映了外面国家对大明王朝的向往,然而很遗憾,他们没赶上好时候,险些赔上命;小说的最后,这两个人和上次跟着一同回去的镖师再次来到中土,因为他们听到中土太平了,他们想亲睹一下太平盛世,很遗憾,李自成的盛世名不符其实,自始至终中土反而不如他们的小国家的人民生活幸福,在最后,袁承志偕同众友离开了中土,说是去南亚的那个小海岛上落脚生活去了,他们开辟了一个新天地,颇有世外桃源的味道,这是一种逃避,不过也是无可奈何的逃避,清兵入关,他们不愿降服,只得离开。树欲静而风不止。

我们可以把这部小说理解为是对袁崇焕将军的致敬,大家都知道,金庸先生非常崇敬袁崇焕,一个爱国将领,最后被皇帝错杀,更重要的是受到了百姓的错怪,何其委屈。袁崇焕死后,其子袁承志发挥余热,继续驱除鞑虏,以一代大侠的身份,这就注定了他的反抗很有局限性,因为这是打江山,不是称霸武林,一人之勇用处甚小,除非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才有资格跟清兵对抗,袁承志没有军队却不能归咎到他的眼界低上,因为他们所有人,都以为闯王李自成就是那个为天下苍生奋力拼搏的将领,袁承志以为自己的使命只是以一代侠士的身份协助李自成打天下,但是他们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李自成的境界,原来是这样低,所以失败,所以我们看到,故事的结局是国家哀鸿遍野,黄钟毁弃,最多,只是袁承志一行人,去了南亚小岛,维持他们的乌托邦去了。

看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不自觉的联想到《书剑恩仇录》,其实挺像的,都是反清,然后都有一帮为此奋斗的侠士,但是我更喜欢书剑,因为那里面的所有人最后是生活在一起的,互相扶持,以图下一次对抗,他们也是一种桃花源,境界却比《碧血剑》的高,因为前者始终是与现实接壤的桃花源,是不会放弃信念的桃花源,后者呢,不是所有人都在一起了,很多侠士没有同去,比如,华山派众多门人,还有,阿九,所以我觉得,看似结局是个桃花源胜地,但是是有局限性的,是一种离别。

金庸的很多作品都有一种桃花源意识,到底,人是为了美好生活而存在的。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十九

今年暑假我读了法国小说王莫伯桑的短篇小说《皮埃罗》,这篇小说可是他一百二十年前写的不朽名著。时至今日我读来深有感触,同时也非常气愤。

后果大家可想而知。我最痛恨这些没有良知的人,认为钱比什么都重要。文章中的勒费弗尔太太就是这样的人,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最后变成一个血淋淋的侩子手。当今社会这样的人也不少,街上的流浪狗、流浪猫都是主人抛弃不要的动物。想当年,他们和猫狗是朋友,爱护备至,翻脸就把它们视为累赘弃掉。甚至还有人连流浪狗也要欺负,我看见这样一条信息:南京某住宅小区几个丧心病狂的人用汽油浇在一家三只狗的身上,点燃现场,危难之中,母狗不顾危险从火堆里救出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而另一只难逃此劫,在熊熊大火里挣扎而死亡。悲痛的母狗在肇事者家门口一动不动,上百名小区用户指责这让人类不耻的行为,几名小孩吓得不敢睁开眼……世界上每天死去的小动物有很多,有些是生老病死的,更多是人为造成而被害、被抛弃死去的。多么悲惨可怜啊!他们害死不是小狗、小猫,是对人类良知的蔑视。如果人们都向勒费弗尔太太这样,这世界将不会有人和动物的和谐。

我看过这样一句话:“你的世界有朋友,狗狗的世界只有你。”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二十

“我爱你”“我也爱你”;“我不爱你”“我还是爱你”。爱情,就是这样吧。总有一个人在坚持着,可是会不会有一天,那个人也会累呢?恋爱的时候,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可是我不想停下不想放弃,这时你能不能回头看看我,然后牵起我的手,带着我继续走下去呢?所以爱情呢,需要两个人配合。以下的十个小故事,每个,我都好喜欢。感人微小说,十个超感人微小说十个超感人微小说,看完会泪奔一、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相恋两年,不管是上学放学,还是一起逛街。他总是风似得在前面走。而她,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终于的终于,她累了。“我们,还是适合朋友呢。”她说道。“为什么?你不爱了吗?”他使劲抓着她的肩膀问道。她笑了笑,“爱,很深。但,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二、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被他抱着,温暖的怀抱,使我感到好安全。有天,他突然问我:“你说,如果爱情是一场战争,那输的人,会是谁啊?”我想了想,坚定的说:“我。”他回过头,疑惑的问:“为什么阿?”我正视着他,说:“因为在你面前,我会变的好安静,只想听你一个人说话。因为你笑的时候,我会忘记呼吸。因为你跟其他女生说话时,我会不开心。因为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我也会高兴不起来……”他抱的我更紧了:“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三、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记得他第一次送我的花是彼岸花。我笑着问他为什么要送这种花。他说:“因为这花的花语是纯洁优美啊。”两年后,我们分手了。同第一次送我花一样,他送了一束彼岸花给我。说:“你知道么,彼岸花其实还有一种花语。”我淡淡的问道:“还有什么啊。”他笑了笑,一如两年前:“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四、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他在公司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左手拇指上涂成红色的指甲他脑海中天马行空的想象又开始不停的琢磨她为什么涂红色?为什么单单一个手指?慢慢的,他开始对她感兴趣,一点一点接触着她她的特别充斥着自己满满的好奇心,一来一往他们在一起了。结婚那天,她问他为什么会爱上自己。他很诚实,告诉了她那个红色指甲的事情她突然大笑起来说:“傻瓜,那是朋友买指甲油我帮忙试用而已。”笑着笑着她又哭了,她说,“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五、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他们是抗战时期的一对夫妻,渴望过着平凡的生活。这天鬼子到了他们的村子,他和别的男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人。死在了村口,听外面的人捎来的话她躲在地窖里哭了很久很久。鬼子走了之后她在一堆被践踏的血肉模糊的尸体中,找到了他。他们问她为什么能分辨的这样准确.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在万千人之中,他的背影,他的呼息,他的心跳,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你都会分辨的一清二楚。六、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我们分手吧。”她完全不在乎这个一曾陪她吃苦的男人。“为什么,不是很幸福么?”他只想留住她,一分希望都好。“你不明白么,咱俩不合适,你没钱。你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咱俩的红线断了。”她本不屑他的表情,不远处的宝马里还有人在等着她。他恨恨的转身,攥了攥手中中奖五百万的彩票。过了几天,人们发现了她。干涸的血液在地上凝结成殷红,让人作呕。裸露的身躯上,缠满了红线。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七、爱我就带我去哈根达斯。他爱她,但一直羞于说出口。有一天,他请她帮讲道题,成绩优异的她轻松解答。他要回座位时,她拉住他的衣角说:我给你讲题没啥好处昂?他问:什么好处?她说;请我吃饭吧。他问去哪吃。她轻声说:哈根达斯。八、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她年轻的时候很爱高跟鞋鞋柜里摆满了各式各样七八厘米的高跟鞋,衬的她的身材更加高挑舞者,天生高贵的气质。后来,她嫁了他,渐渐地离开了高跟鞋,渐渐地成了平常的主妇。过年他们一同上街,她在一双高跟鞋旁边犹豫了好久。他开了口:买下吧,走路累的时候我可以背着你。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但爱情一定是相守到老不离不弃。九、躲到你看不到的地方。他在母亲的葬礼上认识了她。两个人在一起半年后他对她说分手原因是每次他应酬喝多时她都没有尽到女朋友的职责,没有陪伴着他。她安静的同意,默默的收拾东西走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有一天他出去应酬,喝多了独自坐在酒吧的沙发上。拿起手机下意识的长长的按了2号键,电话接通了。他喊妈,嘟嘟囔囔的说了很多。电话那头的她默默的听着什么都没说。以后,接电话时再也不用躲到他看不到的地方了。十、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明天他就要去日本了,临行前,她和他在网上聊天。她对他说:“明天就要去日本了,什么时候教我几句日语吧。”“好啊,你想要学什么?”屏幕上他发来一个可爱的表情。“日文的我爱你怎么说?”“私はあなたが好きです”看完这句,她匆匆的下了线,不敢再多看屏幕一句。爱了他这么久,听到这一句我爱你也好,哪怕不是说给自己听。第二天,她没有去机场送他,在家里,登陆了qq。这时,弹出了一个对话框,是他的留言。整整一篇的我爱你,她一个一个的看完。最后的最后: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看完后心里不怎么好过。有惋惜,有感动,有生气。爱一个人,哪有那么难呢?多包容一点,就不会分开了啊;再坦白一点,就可以在一起了啊。爱情不能有太多与金钱有关的想法,那样是走不了多久的,纯良一点,温暖地相守到老,又有什么问题呢?爱一个人,并没有那么难,你再好好地想一下。

读英语小说的读后感篇二十一

十五岁的迪伦,家中父母离异,与母亲交流甚少,关系紧张,学校里同学嘲笑她,老师对此也不管不顾,学校里唯一的好朋友也转学走了,迪伦没有可以倾诉的。人,于是她决定去许久未谋面的父亲那里。

她逃了学回家换衣服,准备坐火车去父亲那,但是命运总喜欢捉弄这个年仅15岁的女孩,火车行驶在隧道的过程伴随着灯光熄灭发生了事故,她成了唯一个没有躲过这场灾难的人,让人心生怜悯。幸运的是,她的肉体留在火车上,灵魂走出隧道后,碰到了在那里等待她的摆渡人,崔斯坦。他要引导她穿过自己的荒原,护送她到那个叫家也叫天堂的地方,以免遭到恶魔毒手。

迪伦决定回去找崔斯坦,尽管路途艰险,恶魔无数,也阻碍不了她已经决定的心。这次迪伦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她鼓励崔斯坦和自己一起穿过荒原,走到荒原的另一头,回到当初事故发生的隧道。迪伦成功了,她和崔斯坦回到了人间。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是你灵魂的摆渡人?也许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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