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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一
我们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从完善管理体制、提高领导能力等方面着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需要指出的是,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时候,有许多问题是要深入探讨并加以注意的。
第一,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都是在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为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第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科学地理解和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我们党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必将极大地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必须和社会具体实际联系起来,了解和谐社会的内涵。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前提,以安定有序为基础(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以诚信友爱为品质,以充满活力为状态,以先进文化为灵魂,以民主法制为保证。确实解决好现实社会中的医疗、上学、买房、就业等问题。
总之,我们要根据经济发展能够提供的条件来解决好社会问题。这里的关键,是要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正确处理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二
中国特色的和谐社会,是由中国共产领导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中国古代思想家很早就提出“和”的概念,用以描述内部治理良好,上下协调一致的状态。例如,《易传》高度赞扬并极力提倡和谐思想,提出了“太和”的观念。孔子提出了“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思想。孔子及其学生所说的“和”,既是一个哲学范畴,又是一个伦理道德的标准和社会治理的标准,其本质在于统一和协调多种因素之间的差异。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并认为阴阳二气虽然处于不停的冲撞之中,但它们始终能够在“道”的统一下和谐相处。王阳明指出“天理亦有个中和处”。
先哲们的这些经典论,对中国的政治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使和谐观念成了治国安民的重要理想。
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理论武器,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的建设道路进行了有意的探索。1956年,毛泽东同志发表了《论十大关系》这篇重要著作,提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方针。1957年,毛泽东同志发表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篇重要著作,创立了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这些正确的思想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强调,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的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在2004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有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目标又被具体化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今,我们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历史的必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三
[摘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目标。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社会管理体制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同样需要社会管理体制。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
第一个是“民主法治”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就是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第二个是“公平正义”,即“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具体来讲,就是要做到:——城乡、区域发展二元结构扩大的势头不断收敛,高收入和低收入者比重较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不断扩大的“橄榄形”收入分配格局以及确保这个格局的分配秩序逐步形成,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全体成员的人均收入水平普遍提高。
——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实现充分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在提高城市社会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的基础上,基本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更加合理,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的质量显著提高,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政府职能转变有较大进展,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三个是“诚信友爱”,即“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就是要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日益巩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生理心理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基本形成。
第四个是“充满活力”,即“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就是要做到,全社会团结和睦,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更加和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保护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完善创新机制、宽容创新挫折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各方面的创新相互促进、充满活力的国家创新体系基本建立,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逐步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第五个是“安定有序”,即“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就是要做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基本建立,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和秩序相适应的社会体制和秩序基本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基本健全,社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完善。
第六个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即“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就是要做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得到全面落实,能源和其他资源的消耗水平全面降低,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初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重点生态和环境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最后一个层面是总的目标,就是“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前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后者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远目标。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负有重要职责,应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中工作和生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和谐相处。
2、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安定有序。
民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动力机制,法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实践证明,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有赖于完备的法律来引导、规范、约束和保障,而且必须增强全社会的守法意识与法律观念,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督促政府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善于发现和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实施中涉及构建和谐社会全局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要督促政府维护社会公平,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精神文化等活动提供公平的机制、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的发展机会。要督促政府高度重视和处理矛盾,努力建立合理的社会结构、融洽的社会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坚决打击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假冒伪劣、“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禁有令不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使每个人都能从中获得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与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要督促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健全社会组织机制,完善社会管理、服务功能,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社会安定有序的运行机制,使社会运行呈现出持续、连续、平稳的运行态势,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
3、加强干部任免监督,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各级领导干部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担负着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艰巨任务。能否选准、用好、管好干部,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事业,带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是代表人民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择和确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关系。坚持干部德才标准和任职条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群众公认,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经过法定程序选举、任命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要通过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有效的监督形式,加强对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使选举、任命干部按照人民意愿和社会需求依法用公共权力,促使他们廉洁勤政,依法行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组织,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国家对农业和农村投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大扶贫力度,完善扶贫机制,加快改善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控制征地规模,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提高补偿标准,探索确保农民现实利益和长期稳定收益的有效办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2。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结构,推动各地区共同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扶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尽快使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改善,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支持。支持经济发达地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转移,扶持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项目,加快这些地区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扩大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对口援助,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的互惠互利机制。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开发开放。建立健全资源开发有偿使用制度和补偿机制,对资源衰退和枯竭的困难地区经济转型实行扶持措施。
3。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实行促进就业的财税金融政策,积极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深化户籍、劳动就业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完善人员流动政策,规范发展就业服务机构。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扩大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
4。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农村并逐步在城市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全面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城乡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保持高等院校招生合理增长,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完善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鼓励社会捐资助学。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
5。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加强医学研究,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收支管理,纠正片面创收倾向。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和人员执业资格审核,引导社会资金依法创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
6。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突出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培育国有和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发展,推动集约化经营,提供价格合理、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强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资源,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统筹城乡环境建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加快环境科技创新,加强污染专项整治,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搞好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价格政策,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和补偿机制,强化企业和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公布环境状况信息,严肃处罚违法行为。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等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和谐建设美好的家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全党同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锐意进取,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四
的舞台。有差异,但未必有冲突,更精确地说,正因为有差异,所以才可以不冲突。这种对差异的积极的、建设性的或者说非冲突化的处理,正是中国自古以来所推崇的“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理想社会的核心构想,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从方法论意义上看,这种极具智慧的解决方案就是保持差异与和谐之间的张力,寻求两者间的平衡点,以此促成个体有最大作为、社会得到最佳整合这样一种充满活力的局面,从而,最大限度地争取经济活力与社会稳定的并存和互补。为了保持差异与和谐之间“必要的张力”,需要以制度性安排来调整市场在利益分配上的失衡。差异说到底是利益的差异,和谐自然包含对利益的协调。不在利益分配制度上对市场自发机制采取一定的弥补,就不可能引导和影响差异的走势,追求和谐社会的努力就很难产生效果,和谐社会就没有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也将被虚拟化。具有自发性质又获得了经济上主导地位的市场体制,客观上为掌握各种经济—社会资源的个人或群体提供了发挥自身优势的机会,因此,当前迫切需要搭建建设性的政策架构,由国家制定公共政策和发展社会事业,发挥政府作为各种利益群体中介人和协调人的作用,通过立法和行政等方式,促使社会财富适度转移,扭转差异扩大的趋势,缓和利益矛盾,争取适度差异基础上的社会和谐。有差异必有矛盾,有矛盾难免发生冲突。差异基础上的和谐,不需要绝对排除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谐社会不是没有冲突的社会,而是冲突被良性化、制度化了的社会。除了由国家或政府担任中介人,采取直接介入的方式之外,还可以采取法律的,社会的等不同方式,借助明确的规则约束,让不同的利益群体通过体制化的平台,如集体协商或谈判机制等,直接沟通乃至博弈,从中产生能够为各群体所接受的利益分配格局。经过制度化、无害化和建设化的处理,可以有效利用冲突的激活效应,同时又可避免由冲突所带来的破坏性后果,实现差异基础上的社会和谐。无论差异还是和谐,它们都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个人或群体对差异与和谐的认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差异与和谐的实际效应。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在承认个体或群体间的差异、承认不同个体或群体的基本权利和权益的基础上,对已经存在的差异格局作出合理、合情的解说。和谐社会需要利益协调,但利益协调也是有限度的。一切现存的秩序都需要合理化的过程,需要经过一个解说而被相关方接受和认可的过程。只有综合发挥利益协调、良性冲突和合理解说的作用,才能够在利益分化和差异的基础上,实现认知层面和现实层面的社会和谐。在这一点上,执政党的研究工作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实践过程,也是一个理论过程。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五
虽然还没进入社会,还是一个在学校读书的一名普通学生,但是通过这个学期的毛论课的学习,我明白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以下就是我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些见解。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高高地举起了和谐的旗帜。对外,我们倡导建设一个和谐的世界;对内,我们把建设和谐社会摆上突出位置。和谐,成为中国内政外交重要的价值追求,也成为新时期中华民族为人类文明进步贡献的新智慧。
人心和善,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世界和平,是相互关联的整体。人,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体。和谐社会整体的要求,归根到底,要靠千千万万个体的人去践行。一方面,建设和谐社会是亿万群众的实践,他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准则能不能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他们能不能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参与者和自觉实践者,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另一方面,个体内心世界的和谐及同外部环境的和谐,也就是人生的和谐,本来就是整个社会和谐的组成部分,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越来越多的人实现人生和谐,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就越来越高;和谐人生的代际交替和传承,就是和谐社会的永续发展。因此,在从宏观上准确把握建设和谐社会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要高度重视个体和谐,切实关注个体和谐,着力促进个体和谐,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和引导,帮助尽可能多的人们树立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以个体人生的和谐推进整个社会的和谐。
当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民主法制。民主法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和政治保障。“民主”一词的原意,就是“大多数人的统治”。民主一定要尊重和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只有这样,才能发挥人民群众和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社会主义民主是体现绝大多数人意志的新型民主。我们党在总结国内外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党的十六大把社会主义民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六届六全会再次强调,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发展形式,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基本要义,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各项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公平正义作过深刻和全面的系统论述。他们认为,人类千百年来所追求的真正公平,“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公平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生产决定分配,分配的前提取决于可供分配的产品;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公平及其实现的程度是不一样的。他们还认为,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公平及其实现还有自身的特点:一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分配的依据只能是劳动,也就是马克思讲的“按劳分配”。但是,由于每个人的劳动能力和家庭状况不尽相同,分配的结果必定是不公平的。二是机遇和环境是公平的,社会主义社会最大的公平就是阶级差别已经不存在。只要是有劳动能力的人,社会都会为他们发挥才干提供平等的条件,也就是马克思所讲的“各尽所能”。三是社会调剂,也就是说,在社会成员分配之前必须作必要的扣除。扣除下来的劳动产品用于再分配,包括救济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从现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规则看,它必须包含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四个原则,是一个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这四个原则是:第一,保证基本权利的原则。这里所讲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和受教育权利等。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这就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建立在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证的基础之上。与此同时,必须保证经济社会发展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受益,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避免只有少数人受益的“有增长无发展”的情形。第二,机会平等的原则。也就是说,要从总体上保证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平等发展机会,具有大致相同潜能和相同意愿的社会成员应当有着大致相同的发展机会和发展前景。在参与社会财富等社会资源分配之前,机会平等的原则要求摒弃先赋性因素(比如身份、家庭出身、性别等)的影响,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能力。第三,按贡献分配的原则。也就是说,要根据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具体贡献进行有差别的分配。在社会财富等社会资源的形成过程中,每一个社会成员所投入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所投入的生产要素是有差别的,因而,每一个社会成员对社会的贡献也是有差别的。按贡献进行分配,就是要把每一个人的具体贡献同自身的切身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这样做,有利于调动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有利于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第四,社会调剂的原则。也就是对一次分配后形成的利益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社会成员普遍地共享发展的成果。在现实社会中,由于人们能力、机会以及具体环境的千差万别,由于制度和规则等方面的不完善、不配套,由于社会特别是市场经济中存在种种不确定性因素,在初次分配之后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不合理乃至不公正现象。因此,在初次分配之后,社会有必要进行再调剂。这就必须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特别是建立健全有效的以所得税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转移支付体系。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我国现在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只能是相对的公平。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些比较突出的社会公平问题,比如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农民、工人(特别是失地农民和下岗失业工人)等社会群体为改革发展所承担的代价与应得到的补偿不对等。对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公平问题,要做全面、科学的分析,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来解决。对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来解决,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对一些敏感性问题,既要克服视而不见、无动于衷的官僚主义,又要防止进行人为炒作,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六
摘要:心理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实质,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心理和谐是人的一种积极向上、健康的人生态度和生存状态,对内协调和对外适应是心理和谐的集中体现。心理和谐主要涉及自我和谐,人际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以及人与社会和谐四个层面,四个层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心理和谐是一个持续变化的动态过程,是一种相对的理想状态,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本质特征;主观幸福感是心理和谐的重要心理指标。
关键词:和谐;心理和谐;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一个时代主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要注重人的心理和谐的培养与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1]。这一论断强调,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指的是社会生活和状态的和谐、安定,也包括社会成员心理的和谐和安定。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以人为本就不能不重视社会成员的心理和谐问题。和谐心理向社会释放的是向心力,而不和谐心理带给社会的是离心力。因此,和谐社会孕育心理和谐,心理和谐造就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多种要素相互配合、相互统一的系统工程。其中保持心理和谐是这个系统工程的基础和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精典作家曾说过,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起点也是终点。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已成为基本的治国理念,尊重人、关怀人、发展人成为时代发展的要求。了解社会成员的心理状况,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说,人们的心理状况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影响,保持人们的心理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是由个体的人所组成的,离开了人的健康和谐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健康和谐。人的心理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实质,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1心理和谐的界定。
1.1和谐。
在《辞海》中,和谐与协调并称,指配合(或搭配)得适当、匀称、协调而不生涩、不别扭。中西方自古就有许多和谐的理念。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整个天就是一个和谐”,“和谐的最高境界是灵魂的和谐”[2]。而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许多思想家已把“和谐”视为重要的哲学范畴。中国自古就有“家和万事兴”,“和为贵,谐为美”的思想。儒家学派倡导“和而不同”,即事物的对立统一,即具有差异性的不同事物的结合、统一、共存。总之,和谐是指存在差别的各组成成分相互协调地联系在一起,处于一种平衡、协调、融洽、统一的状态,是事物在多样的变化中呈现出的内在的统一[3]。
1.2心理和谐。
人的心理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复杂系统。它由许多错综复杂的心理过程和内容组成,各心理过程和内容的相互作用形成了各种心理现象。因此,心理和谐就是指基本心理过程和内容彼此之间,或者各部分与整体之间保持动态的均衡、完整、协调一致的自在的轻松状态,以及认知、情绪情感、意志和行为以及人格的完整协调,同时能够与外界环境进行有效的沟通,较少内部或外部冲突[4]。心理和谐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心理构成要素上的协调性。主要指知情意上的协调、人格上的协调以及心理过程与人格之间的协调。2)为人处世上的理智性。表现为没有或很少有过激行为。3)心理体验上的愉悦性。心理和谐的人也有喜怒哀乐,但积极愉悦的体验占主导地位。4)表征意义上的总体性。心理和谐的人也有心理矛盾、冲突的时候,心理的某些成分之间也有一定程度的不和谐,但它能将这样的冲突和矛盾控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和尽可能小的范围。5)持续时间上的稳定性。总体意义上的心理和谐在一定时期相对稳定地表现出来,甚至构成了一个人相对稳定的特质。
总之,心理和谐是人的一种积极向上、健康的人生态度和生存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的生命充满活力,内心体验积极,社会适应良好,潜能得以充分发挥。心理和谐的人善于调节自己的心理,坦诚地看待外部世界和自我内心世界,能够愉快地接纳自我,承认现实,欣赏美好的事物,而且能够大度平静地生活和接受生活中的各种挑战。总之,对内协调和对外适应是心理和谐的集中体现。
2心理和谐的结构体系。
从结构上看,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它由三个关系空间组成,即自我关系、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和个人与社会的关系[5],如图1所示。就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而言,每个人都生活在这三个不同的空间里面。林崇德认为,从心理和谐的角度上说,围绕这三个空间,心理学必须研究以下六大关系的相关课题:人与自我的关系,人与他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机器的关系以及中国与外国的关系[5]。由此,有学者认为,心理和谐主要包含自我和谐,人际和谐和人与自然的和谐[3]。还有学者认为,从结构上看,心理和谐是一个系统,它由个体内部心理和谐、人-事心理和谐和人际心理和谐三个子系统组成[6]。综上所述,心理和谐主要涉及四个层面,即自我和谐,人际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以及人与社会和谐,如图2所示。
2.1自我和谐。
自我是指个体对自己存在的觉察。觉察是一种心理经验,是一种主观意识,在人们的经验中,觉察到自己的一切而区别于周围其他的物与其他的人,这就是自我。自我和谐是rogers人格理论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它是指自我内部的协调一致以及自我与经验之间的协调[7]。roger认为,自我和谐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而自我与经验的不和谐是心理障碍的重要原因。因此,自我和谐是构建心理和谐的基础,是心理健康的本质特征。
自我和谐涉及个体与自我的关系,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自我和谐反映的是构成心理内部的各个成分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统一的关系状态。人的心理本来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各个心理要素即认知、情感、意志、个性等有机地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共同反映客观事物,又直接或间接地被客观事物所刺激。协调和统一常常是人近乎本能的内在的心理要求。狭义的自我和谐是指自我意识的和谐。自我意识是一个人对自己以及自己与他人关系的觉知。自我意识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相当复杂的心理系统。自我意识和谐就是要做到正确的认识自我,产生积极的自我体验,恰当的调控自我,延伸自我并创造自我。自我和谐的人善于平衡心理,理性、乐观、豁达。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我,明确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充分发挥自身的潜能;能够善于调节自我,以坚韧不拔、知难而进的态度对待困难,以百折不挠、积极向上的精神对待挫折,以欣喜有度、谦虚谨慎的作风对待荣誉[8]。
2.2人际和谐。
人际和谐反映的是个体与他人的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条件。马克思曾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社会的人,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里的人,人的本质只能在人与人的各种交往关系中得到充分体现。人际和谐决定着人的本质,决定着社会的质量,决定着社会的发展方向。人际和谐的特点包括人与人之间能够保持适当和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在集体允许的前提下,有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个性;能够在社会规范的范围内,适度地满足个人的基本需求[3]。
人际和谐的人乐于与人交往,具备良好的交往技巧,悦纳他人,尊重他人;同时也为他人和集体所接受,能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与所生活的集体融为一体,从而满足自己的归属感和安全感的需要。每个人都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社会归属感是一个社会人的心理需求,个体希望得到群体成员的认可与支持。当个体被他人或某一团体所接受时,会增加个体的正性情绪,缓解个体压力,降低负性情绪[9]。人际和谐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人与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个体对群体产生归属感,人的心理上产生安全感。
2.3人与自然和谐。
人与自然和谐就是保持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模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因此,人与自然和谐就是亲近自然和关怀自然[10]。人类与自然是矛盾的统一体,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对自然界的影响与作用,包括从自然界索取资源,享受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向环境排放废物;二是自然界对人类的影响与反作用,包括资源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自然灾害、环境污染及生态退化对人类的负面影响。两者之间的关系只有协调在“适度”的范围之内,社会才能正常发展。
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主流。中国儒家提出“天人合一”,注重“人道主义”;道家提出“道法自然”,侧重于“天道主义”。天道与人道的互补合构,孕育了‘天人合一’的大思维、大理念、大文化、大命题,充分体现了炎黄子孙超时空、贯天地、通物我、保太和的大智大德。所以,“天人合一”是儒道哲学所期许的宇宙生态和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也是中国文化综合思维模式的最高、最完整的体现。从深层内核看,环境问题是个涉及到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问题。“天人合一”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理想境界,此一深层价值内核在今日中国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马克思指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及其与自然关系的协调是理想的社会发展模式。与自然和谐的人能够善待与人类共同存在的生物和人类所赖以生存的环境,尊重和认同其他生物乃至环境的价值,欣赏大自然的美丽,对造化怀有敬畏之心,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发展,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状态[8]。
人与社会和谐涉及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人与社会和谐,包括个体的群体归属感、人际关系和谐、个人地位发展、社会角色适应、环境安全感等内容[10]。人与社会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这是因为人不但有自然属性,而且还具有社会属性,既是独立的自我,同时又是社会的一份子。所以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和谐就是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都必须建立在人与社会和谐的基础之上。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尤其党内腐败、行风不正、贫富悬殊等问题。而与社会和谐的人,能够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以包容的心态面对新生事物,以积极的姿态紧跟时代步伐;同时,与社会和谐的人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形成与该社会文化相适应的人格,自觉遵守该社会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树立和实践正确的荣辱观和是非观,努力推动社会有序发展[8]。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人。社会发展史是个人与社会统一发展的历史。个人全面发展是个人与社会和谐的基础,社会公正是个人与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只有个人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社会才能实现全面发展和进步,个人才能获得全面自由发展的条件,从而才能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
3关于心理和谐问题的几点思考。
3.1心理和谐的四个层面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有机统一体。
心理和谐是一个开放的多元系统,四个层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自我和谐是心理和谐的基础,是个人心理健康的标志,它的和谐与否会影响到个体与他人、与自然及与社会的关系;反过来,人际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以及人与社会和谐又会促进自我和谐。人与社会和谐本身就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际关系直接会影响到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与否会影响人们对社会的看法,影响人与社会的关系;反过来,人与社会的和谐又会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只有在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中,才有可能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天人合一。因此,心理和谐的四个层面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系统,人的心理和谐要注重四个层面的全面和谐。
3.2心理和谐是由不和谐——和谐——不和谐连续不断循环往复的动态过程。
心理和谐和其他事物一样,是会发展变化的,没有绝对的一成不变的和谐,它是一种持续变化的动态过程。人的心理和谐即可以从相对的比较和谐变成不和谐,又可以从不和谐变成和谐,因此,心理和谐与否是反映某一段时间内的特定状态,而不应认为是固定的和永远如此的。人就是在心理和谐——不和谐——再和谐这样循环往复中成长进步的[11]。当心理和谐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由于内外部因素的变化,会出现新的不和谐,个体通过自我调节系统,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来解决不和谐问题,消除不和谐因素,以达到新的心理和谐。心理和谐还具有时空特点,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心理和谐也会发生变化。因此,人更多的时间处于和谐与不和谐之间。
3.3心理和谐是一种相对的理想状态。
心理和谐是比较而言的,绝对的心理和谐是不存在的,人们都处在较和谐和极不和谐的两端连续线中间的某一点上。一个人偶尔出现的一些不和谐的行为和心理,并不意味着心理不和谐。心理和谐指较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的状态,而不能只看一时性的偶然现象。心理和谐还是一个发展的、变化的概念,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也因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而存在差异。心理和谐作为一种理想的状态,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努力方向和参照标准。
3.4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本质特征。
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集中体现和本质属性。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心理健康是以人的自我关系状态为心理内容,以和谐状态为健康标准的。而传统的心理健康观是现代中国人心理健康观的重要基础。因此,现代中国人心理健康的本质就是自我关系世界的全面积极和谐,它包含了个人自身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及人与意义世界和谐四个方面的内容[10]。这与心理和谐的结构体系是一致的。但心理和谐不等同于心理健康。心理和谐存在于两种或两种以上心理要素的相互联系之中,侧重于要素之间的横向关系;而心理健康则侧重于各要素相互作用所呈现的特性或状态。但是,心理健康促进心理和谐,心理不和谐将影响心理健康。
3.5主观幸福感是心理和谐的重要心理指标。
主观幸福感是衡量个人生活质量的重要综合性心理指标。diener等认为主观幸福感是个人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总体性评价,反映了个体的社会功能与适应状态[12]。心理和谐是人的一种积极向上、健康的人生态度和生存状态。心理和谐的人有着较高的生活满意度,较多的积极情绪,较少的消极情绪。因此,主观幸福感作为一个综合的心理指标,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个体的心理和谐程度。主观幸福指数已经逐渐成为了评价一个国家国民幸福程度的重要指标[5]。
4结论。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实际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心理学基础。因此,心理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心理学工作者应该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关注中国社会面临的现实问题[5],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关注人的心理和谐的构建。心理和谐是一个持续变化的动态过程,是一种相对的理想状态,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本质特征;主观幸福感是心理和谐的重要心理指标。因此,建立恰当的参照体系、确立适当的期望值、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塑造积极的人生观是促进心理和谐的有效途径和方法[9]。
参考文献。
2罗素著,何兆武,李约瑟译。西方哲学史(上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75.
3王登峰,黄希庭。自我和谐与社会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心理学解读。西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33(1):1-7.
5林崇德。“心理和谐”是心理学研究中国化的催化剂。心理发展与教育,2007,23(1):1-5.
6陈赵阳。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和谐心理建设探析。攀登,2007,26(3):94.
7rogerscr.atentativescaleforthemeasurementofprocessin:steinmyork:freepress,1961:184-256.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七
最近,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怎样理解胡锦涛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六个方面,概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呢?笔者认为,其中,民主法治既是其他五个方面的前提,又是它们形成和确立的基本要素和基本保障。特别要强调的是,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特征的民主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而非有些人所力主的那样,是具有所谓普世价值的西方式的民主法治。当前我国民主法治建设面对着许多问题,任务繁重,但基本方向已经明确,基本途径已经确定,关键是把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逐步落到实处。在此前提下,笔者从公平、友爱、有序、活力四个方面,来谈谈自己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特征的认识。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八
公平是人类构建理想社会的一个古老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在理念和制度上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地方,主要就是体现公平。但由于我们经济文化的相对落后,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建立了以利益差别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在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等方面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群体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变动加剧,形成了欠发达地区、“三农”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社会稳定,潜伏着很大的社会风险。因此,体现公平,从利益协调入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风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社会、行政等手段,抑制收入差距、贫富差距的扩大,重点解决好合理税负、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缩小城乡受益差距、增加就业等直接关系利益协调的各种问题。当然,公平是相对的,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相适应,但体现不出公平,就没有正义,就绝对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九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社会和谐必定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没有活力的和谐,是一种死寂的、毫无价值的美。
社会活力来自社会成员、社会组织和社会机制的有效作用,表现为政治活力、经济活力、文化活力、人的发展的活力等等。在当前,制约我国社会活力的主要是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社会流动性差、利益分配失当等因素。促进社会充满活力的办法,关键还在于改变那些影响和束缚活力的制度供给和政策设定。摆在第一位的是要大力营造有利于创业和创新的机制和环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去推动各个领域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创业、创新、创造,是社会活力的来源;社会活力是社会和谐的来源,和谐的达成本来就依靠活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人民中寻找发展动力、依靠人民推动发展、使发展造福人民,深刻揭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深刻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深刻彰显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凸显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
任何理论都有体现其本质的突出特性,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马克思主义第一次创立了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以科学的理论为最终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平等、人人自由的理想社会指明了方向。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为人类求解放。
马克思主义植根于人民,指明了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的人间正道。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提出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的根本标准;等等。这些都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始终是人民的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同志鲜明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系统论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进一步凸显人民性这一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以人民为中心,生动诠释了我们党的根本立场,生动诠释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进一步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它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无论处在什么历史方位,都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都不会忘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论发展到什么历史阶段,都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作为不变的初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团结带领人民共同创造历史伟业。这是尊重历史规律的必然选择,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必然要求。
彰显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以人民为中心,既是理论命题,又是基本方略;既是政治立场,又是根本要求。它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标准,强调把人民摆在心中最高位置,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深刻彰显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习近平同志指出:“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们要时刻不忘这个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以真挚的人民情怀滋养初心,以牢固的公仆意识践行初心,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我们党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政治论断,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习近平同志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力量就无比强大,我们每个人为实现自己梦想的努力就拥有广阔的空间。这深刻揭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之间的紧密关系。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始终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力量所在。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虚心向人民学习,倾听人民呼声,汲取人民智慧,让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航船一定能够劈波斩浪驶向光辉的彼岸。
努力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仅希望中国人民过得好,也希望各国人民都过得好。中国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反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以强凌弱。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支持和赞同,正在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产生日益广泛而深远的国际影响,成为中国引领时代潮流和人类文明进步方向的鲜明旗帜。作为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一带一路”建设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正在造福越来越多国家的人民。
筑牢党长期执政最可靠的基础。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要担负起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责任,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永远保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本色,永远走在时代前列,永远做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新时代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根本要求,而且是新时代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的根本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筑牢我们党长期执政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和群众根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使我们党具有自我革命的巨大勇气和魄力。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我们党之所以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是因为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才能从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检视自己;才能不掩饰缺点、不回避问题、不文过饰非,有缺点克服缺点,有问题解决问题,有错误承认并纠正错误。应当认识到,党面临的长期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具有尖锐性和严峻性。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坚定不移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敢于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使党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把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作为重要着力点。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我们党来自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必须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把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作为重要着力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直面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连续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并加强经常性教育。在自我革命过程中,始终坚持真开门、开大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诚恳让人民群众评判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刹住了一些曾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顽瘴痼疾,党风政风不断好转,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密切。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十一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三中全会提出树立发展观的基础上,又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角度,明确提出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执政的重要目标,并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高度,从而使党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奋斗目标,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三位一体的总体格局,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总体格局,这无疑是我们党在执政理念上的又一次大的飞跃。
在21世纪初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理念,这是我们党在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深刻洞察国际国内形势变化趋势、顺应人民群众根本要求的基础上所做出的战略性举措。
从国内情况来看,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的社会生产力整体水平跃上了新的台阶,综合国力得到了巨大的提高,人均gdp已经突破1000美元大关,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但是,同时应当看到,在我国由传统的二元社会结构向多元社会结构转化、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这一进程中,随着社会经济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社会阶层分化十分迅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许多社会问题开始显现,如弱势群体问题、地区发展平衡问题、收入差距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等,新情况新问题可谓层出不穷,各种各样的、大量的矛盾甚至会集中出现,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潜在威胁。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程显示,从人均gdp1000美元到3000美元这样一个时期往往是多事之秋。可以说,中国的发展面临关键的临界点,能否顺利地度过这一临界点,将决定着中国社会能否进入一个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的轨道。在这一特殊时期,我们党要带领全国人民稳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就必须巩固和扩大自己的执政基础,保持和提升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
从国际环境变化趋势来看,和平和发展将依然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但总体上国际社会也并非一片太平,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少数国家在国际社会上的单边主义行径使得局部地区冲突不断。另外南北贫富差距问题、全球生态环境问题、人口问题、恐怖主义问题、贩毒问题等诸多国际问题还十分严重。中国置身于这样一个国际背景之中,必须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努力为自身营建一格和谐有利的外部环境,为我们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创造条件,这是我们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国家要富强、民族要振兴、社会要和谐、人民要幸福,在中国发展的关键时期,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便成为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声。中国共产党顺应人民的意愿,适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全新理念,这一理念提出,适应了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也符合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就是要不断提高党在管理国家过程中的各种能力每一种能力都具有独立性但只有各种能力协调运用、相互配合才能达到执政能力的完美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广泛而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综合运用各种能力、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础上建构一个和谐的社会则同样是一个重要能力这一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能力。这一能力建设的提出完善了党执政能力建设体系体现了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成熟。
其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了一个更具号召力和亲和力的奋斗目标。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不同时期,党带领人民确立了不同的奋斗目标,有远期目标也有近期目标、有经济目标也有政治、文化目标,这些目标对于鼓舞全党斗志、激励人民士气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当前,我们党正在带领人民朝着我们所确定的各个既定目标前进,不同的目标对于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这一目标体现了小康社会的根本特征,既是我们为之奋斗的长远目标,也是现阶段人民要求实现的社会状态,更加有利于将全国人民凝聚在党的周围,为我们共同的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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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提供了更加科学的标准。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不仅具有宏观意义,也具有微观意义。在微观意义方面,它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提供了更加科学的标准,这一标准是“三个有利于”标准的丰富和发展,也是“人民利益”标准的科学再现,更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标准的应有之意。以此作为衡量领导干部的政绩标准,将使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利益,更加自觉地坚持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党全国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进这个伟大工程的过程中,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党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抓住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之核心,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带领全国人民实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共同理想。
这一主体包括的范围相当广泛,可以说,一切能够对和谐社会构建起积极作用的人、团体、阶层、阶级都可以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自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主体的成员,党自身建设的成败,对于能否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这个伟大的工程,只靠执政党是万万不行的,和谐社会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家园,每一个人、每一个团体、每一个阶层都有为这个家园的和谐美好贡献力量的责任和义务。因而党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不同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动员一切积极力量为构建一个和谐社会而共同奋斗。
在发挥不同主体成员作用的过程中,执政党要有掌握整合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的能力。既要注重效率,也要兼顾公平,力求使所有社会阶层的人们能够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各得其所”,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各个社会阶层的人们和谐相处于社会主义大家庭中,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具体讲,就是既要维护全局的利益,又要照顾局部的利益;既要保持保护发达地区的利益,又要照顾比较落后的地区的利益;既要保护优势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又要扶持比较困难的企业获得生机;既要保护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人们的利益,又要关心普通群众,特别是农民、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的利益。
需要指出的是,党还要提高认识社会发展规律的能力,大力扶植和培育对构建和谐社会有利的主体。在现阶段,这些主体主要是指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社会组织,特别是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团组织,我们要支持和培育这些组织的发展和成长,并善于发挥这些社会组织在实现社会的和谐方面的作用。
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障,我们主要应创新和完善两种制度体系,一种是社会管理制度体系,另一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体系。在效率和公平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是构建这两类制度体系所要遵循的共同原则。
织等等。不同社会管理体系的完善要依靠政策、法律法规作用,通过合适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和规范社会管理体系自身的发展,通过法律来确定不同管理组织在整个社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就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体系而言,这一体系由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体系、社会预警体系、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司法机关和群众性治安管理体系构成。任何社会中都会存在一些矛盾,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声音,解决这些矛盾和将不和谐的声音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之内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体系的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体系是保持社会安定、维护社会和谐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根据法律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完善这一体系建设工作。
从国内环境来讲,这里的环境主要指与制度环境相区别的“软环境”,即整个社会的道德、文化、习俗环境,我们可以统称为人文环境。良好的人文环境不仅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社会向和谐发展的重要动力,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意识,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敬业奉献、诚信负责、扶贫济困的精神,积极倡导和睦相助、友爱向善的良好风尚,努力形成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要在全社会营造生动活泼、文明高雅的文化氛围,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最终通过道德意识的积淀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形成全社会、全民族高度认同的积极向上的民风民俗。人文环境的营造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的作用。
从国际环境来讲,当今世界,全球化浪潮势不可挡,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交往日趋紧密,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不可能不受国际环境的影响。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中国社会的和谐同样离不开世界社会的和谐,我们要创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努力为自身营造一个和谐的国际环境,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需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十二
机械设计制造机器自动化专业。
2007级3班。
王玉麟。
自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国际形势新局面的大局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构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理论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我们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是向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迈进的过程。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把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想逐步变成现实,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社会和谐,达到整个社会的平等、互助和协调。
从历史唯物主义来讲,和谐的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前期,不和谐的的社会是和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所表现的内容不相符的,所以,我们的社会应该是和谐的社会才是正确的。从辩证唯物主义来说,和谐应该是动态的,这才符合运动的绝对性,事物的矛盾性的特点。我们要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说明我们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还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思想因素,需要我们不断努力,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想贯彻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中。
胡锦涛强调:“要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
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哪些基本特征呢?胡锦涛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哪些基本要求呢?
首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正确把握我国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高度重视,又要从国情出发,不要脱离实际的口号。我们要构建的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和谐社会,也不是社会主义发达阶段的和谐社会,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和谐社会。在这个发展阶段构件的和谐社会不可能尽善尽美,我们所讲的和谐只能是相对和谐,这种和谐只具有相对合理性。既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阶段,那么,构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谐社会就不是短期内能够实现的,必须经过长期艰苦奋斗才能实现,绝不可能一蹴而就。
再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必须有效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不断正确认识矛盾、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求得社会和谐的过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点。当前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一些值得重视的新问题,如社会差别问题特别是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别;社会成员贫富差距趋于扩大,社会贫困凸现;出现新的阶层和利益群体,社会成员流动性加大;构成结构重组,呈多元化利益格局,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以上这些问题一直会贯穿于党的执政治国的全过程,是中国共产党治国必须加以重视并解决的课题。因此,构建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就是要着重解决好这些新情况、新问题。
最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中国共产党。
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于治国的领导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更为重要的是对中国共产党来讲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国共产蛋是执政党,执政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必然体现。它要求中国共产党要充分发挥执政党的功能,发挥党在治国理政的领导作用,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治国的重要位置,通过提高自身的执政治国理政的能力,激发社会活力,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除上述基本要求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需要许多其他方面的建设。
首先,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
江泽民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在第三次全国科技大会上,胡锦涛又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这是在新时期新阶段提出的全新的国家发展道路与国家发展目标,是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
技术的战略基点,走出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激发全民族创新精神,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我国特定的国情,特定的需求决定着中国不可能选择资源型或依附型的发展模式,而必须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道路。
如何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它要求我们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坚定不移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要求企业能够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推进国家创新体制的建设;要求国家为创新增加投入,持续增加科技的投入,创新对科技投入的机制。
胡锦涛还指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在人才,尤其在创新型科技人才。
其次,要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建设。
历史表明,任何政党的兴衰存亡,归根结底取决于它在推动历史前进中的作用,取决于人民群众对这种作用的认可程度,也就是取决于它是否具有并且保持了先进性。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历来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重大课题。
“一个政党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探索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使我们党永葆蓬勃朝气和青春活力,永远走在时代前列,是当代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和不懈追求。
第三,要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建设和谐世界。
什么是和平发展道路,怎样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呢?首先,中国和平发展道路,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其次,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既要坚持对外开放,勇敢地参与经济全球化,又要把发展的基点主要放在自己的力量上,即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方针。
最后,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就是以和平的方式实现中国的发展,以中国的发展促进世界和平和共同发展。中国的和平发展,是为中国的发展创造和平的国际环境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四,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尤其是重视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十一五”其间将是我国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也是社会主义在新的历史征程中难得的战略机遇期,胡锦涛总书记根据新时期社会主义发展的具体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八荣八耻”社会主义新型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一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委、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我们指明了人生追求的价值目标,为今后的道德建设确立了明确的价值标准与评价体系,这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和谐社会的构建,最重要的方面之一是经济关系的和谐。而落实荣辱观又是营造一个规范健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关键。
最后,还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邓小平曾经指出,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整个中国的全面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是处在和谐社会的治国目标之中的一个具体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为治国的前提与基础,以社会和谐为目标的治国大思路下的一项具体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共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遏制城乡差距拉大趋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和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社会和谐离不开广阔农村的社会和谐。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我们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表达了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观念,反映了十几亿中国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望。建设一个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使人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使改革和发展所创造的社会财富为全体人民所共享,使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使安定团结的局面更加巩固。实现这一任务,必将极大地推进我们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十三
提纲:
班级:a1045姓名:白艳彪学号:1100702053。
3摘要:新世纪新阶段,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基于我党密切党群关系,巩固执政基础,完成执政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之举。
提出了具体要求。讲话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资本主义社会是片面发展和严重失调的社会,其中充斥着分配的不平等,存在着尖锐的阶级对抗,其社会发展以牺牲工人阶级及其他劳动人民的利益为代价。马克思恩格斯深刻揭示了这种不平等、不和谐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他们在批判继承前人、尤其是空想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对和谐社会进行了探索。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和自由人联合体的理论,实质上是一种追求和谐社会的理论: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理想社会的本质特征,是消除阶级对立和脑体差别,使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与社会发展和谐一致,是“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马克思将其概括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表明,每个人自觉地将其能力自由而全面发展定向在促进人类社会发展这一目标上。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要改变工人阶级生存和发展的命运,进而使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人和人的关系达到和谐一致,在实践上必须高度发展生产力,而且无产阶级必须联合起来并通过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革命来反对统治者。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资本主义发展的特殊规律的研究,为工人阶级以及每个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指明方向和道路。所以,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和谐一致、人与人的和谐关系,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和谐社会的核心思想,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
列宁领导十月革命成功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使社会主义从理论变成实践,从而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制度前提。列宁根据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指出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要走向社会主义道路,首先必须从政治上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夺取政权。但要建成社会主义这种新型的社会秩序,就必须从经济、政治和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方面,为这条道路提出完整的总体构想和行动纲领。然而,在后来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过于强调集中、统一、斗争,忽视民主、人的个性、和谐发展,因而没有从根本上真正解决好社会的和谐发展问题。
中国共产党进一步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毛泽东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提出了统筹“十大关系”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强调要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应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稳定压倒一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做到多方面的综合平衡”等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江泽民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们党所肩负的新任务,提出我们建设的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进步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社会,是“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社会。
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显现,不仅要靠较高的劳动生产率,而且要解决好社会与人的和谐发展问题。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矛盾容易凸显的时期,由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更加复杂的形势。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我们既要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又要做好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还要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在深入总结历史经验、全面分析现实情况和科学把握社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和谐社会理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把治国理政的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的发展各个方面,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政策和道德等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和谐既包含稳定、协调,又高于稳定、协调,它是稳定和协调的本质与核心;既包含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又包含社会发展的平衡机制,它是动力机制与平衡机制的统一;既体现公平,又促进效率,它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既是一种价值目标,又是一种不断推进的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它是价值目标和社会历史过程的统一。所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各尽其能、尊重诉求、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和共生共进的社会。它具有以下五个层面的特征: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各尽其能并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民提供了各尽其能的舞台,极大地激发着人们的创造活力。在这方面,我们党从制度和政策上采取了一系列方法和措施:一是尊重劳动,即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二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三是尊重创造,坚决破除各种障碍,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四是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即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尊重人民诉求的社会。在各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同时,各个阶层和群体也必然表达他们的权利诉求、民主诉求、公正诉求以及政治诉求。对于这些利益诉求,我们党充分尊重,并积极整合他们的合理要求,努力凝聚他们当中的有效力量。这有利于形成一种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各得其所的社会。尊重人民诉求必须做好“整。
合和凝聚”工作。而整合和凝聚的目的是使人们能“各得其所”。其基本特征是,力求保持各种因素、力量以及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协调与平衡,使公平和正义的理念得到体现。各得其所,指每一个社会成员按照一定的规范,能公正地得其所应得。公正是各得其所的本质,公正产生和谐,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根据有的同志的观点,各得其所主要包括一个社会能使社会成员各得其岗、各司其职、各守其则、各得其位和各享其成;各得其岗,就是人有其岗,而且使人的能力与岗位相匹配,得到合理配置;各司其职,就是社会成员要具有职业精神,能够认同并恰当地承担自己的职业角色和社会角色,在其职尽其责,做好本职工作;各守其则,就是每个社会成员要具有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遵循社会规则、角色规范和规章制度,以及合法的公共秩序;各得其位,就是社会成员应根据能力和贡献来获得相应的职位和社会位置;各享其成,就是社会成员既能合理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使其付出能得到相应的尊重和回报,也能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和谐相处的社会。只有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才有可能使社会成员做到和谐相处,各得其所是和谐相处的前提条件,和谐相处是各得其所的结果。“和谐相处”,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种必然要求。其基本特征是以各种关系的和谐来维持社会的稳定与秩序。从外延来讲,和谐相处主要包括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人和社会的和谐相处,人和人的和谐相处,人和组织的和谐相处,人自身内部各要素的和谐相处。而人和人的和谐相处,又主要包括党和人民的和谐相处、干部和群众的和谐相处、党员干部之间的和谐相处、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个人和他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民族之间的和谐相处、代际之间的和谐相处等。这里,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是根本,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是关键,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是基础。从内涵来讲,和谐相处是指人人平等、和而不同、互惠互利。人人平等,即人们之间在人格、权利、机会、规则和分配上的平等,而机会、规则和分配上的平等是核心。和而不同即尊重个人、包容个性差异,并通过协商共识,使多样性之间达到协调、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即社会各阶层、群体和成员之间能保持一种互惠互利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健全民主法治的基础上,在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多样性的统一产生和谐,以人为本既尊重多样性,又在多样性中寻求统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这一方面增强了各类主体的主体意识和竞争观念,从而使整个社会充满活力;另一方面,如果处理不好,就会造成严重的社会矛盾。作为科学发展观本质的以人为本,就是从价值观上解决这些问题的一种大思路:它具有谐合性,在社会多样性和统一性的关系上,强调在社会多样性中追求协调合作、共赢共进;它具有公正性,要求增富济贫;它具有亲和性,在人和社会的关系上,主张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它具有包容性,在人和人的关系上,尊重人们之间的共同性和个性差异。显然,以人为本有利于人们在多样性中达成认同和共识,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为民难于落到实处。从当前看,应健全政府科学施政制度,确立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健全社会利益协调制度,找准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健全以关注困难群众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及预警机制等。执政为民,促进社会和谐,要求确立“以民为本”的干部人事制度:开放式选人,给人们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让人民群众参与选人,适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选举的范围;凭能力和业绩选人,使人们认识到自己的能力发挥和全面业绩能得到公正回报;公正选人,通过“赛马”的方式,使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这种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把执政为民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把领导干部的行为引向执政为民实践中去。
第三,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公共性产生和谐,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政府行为中,就是要求政府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一要注重民主协商,尊重民众在政治生活中的民主权利和独立人格。二要为个人能力的充分发挥提供相对平等竞争的机会与平台、政策与规则、管理与服务,使人们认识到在这样的机会和平台、政策和规则、管理和服务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会得到公正回报,而且使自己承担竞争的后果。成者回报社会,败者承担责任,从自身找原因,这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三要注重使公共权力受法治的约束,限制公共权力运行中的随意性。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3、《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人民出版社。
4、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十四
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的新概念。“和谐”成了我国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调。因此,从更深层次的理论上把握“和谐社会”的要点也随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从广义和狭义的区别上来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并列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是狭义的。包括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在内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则是广义的。正因为这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既是并列关系,又是包含关系。
从社会学角度界定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和谐社会就是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正确的原则。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六个必须坚持”: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障公民平等地享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和谐社会问题的关键。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不发展就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
必须坚持改革开放。我们能有今天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得益于改革开放;创造中国更美好的未来,仍然要靠改革开放。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在改革开放、开拓创新中实现和谐。
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促进政党、民族、宗教、阶层、海内外同胞关系以及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和保证。
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稳定就没有和谐。稳定与否,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保障。
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理论意义:第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第二,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第三,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党执政理念的升华。
实践意义: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部署,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第二,使社会更加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抓好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第三,促进社会和谐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四,社会和谐是应对外部挑战的重要条件,保持国内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它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要带领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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