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沙采购合同(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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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沙采购合同(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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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遵守法律规定的合同成立要件。合同的起草需要全面、准确地表达各方当事人的意愿和约定。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范本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

河沙采购合同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7月日xx年7月日。

河沙采购合同篇二

甲方因建设需要,向乙方购买用于软基处理的排水板,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合同如下:

一.产品型号:c型排水板。(一种可测量深度的塑料排水板)。

二.单价:1.7元/m(不含税)。

三.数量:18万m甲方需要时,再与乙方商定。

四.交货地点:福建省漳州招商局开发区(即漳州港)。

五.工程名称:双鱼岛填海工程a标段。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卡车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检测费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七.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实计算。

八.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排水板包装按乙方产品出厂规定,包装物不回收。

九.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安排专人验收,并填好回单,交押运人带回乙方。

十.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第一车材料到场,经检测合格后付一半货款,以后每车到场结清每车所有货款,排水板工程经测试验收后把乙方货款结清。

十一.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1.乙方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商定的技术指标。并且提供每批次货源的合格证的资料及相关手续。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货款给付时间,方式如期,足额汇入乙方账户。一旦发生货款拖延结算现象,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直至结清全部货款。且甲方逾期按每天2‰的滞纳金赔付乙方。

3.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未违约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计划安排货源,如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到货,乙方须按每批次的金额2‰赔偿甲方。

十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身份证:开户行: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冈西信用社。

账号:电话:

河沙采购合同篇三

卖方:合同编号:买方: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卖方和买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卖方向买方供货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质量标准:

第五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调剂及期限:按国家标准,如出现不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卖方承担。卖方在交货时出具相应厂家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线材按磅重计量交货,螺纹按理重计量交货。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由卖方送货到买方指点的地址。

第八条:卖方提供的产品,买方应指定专人接收,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卖方指定、负责收货,如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买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卖方。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国家标准验收。先检验后使用,如有异议收到货物7日内提出,卖方无条件处理。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本合同钢材前期有卖方先垫资钢材吨,买方收到钢材九十日内,付钢材款%。

第十一条:买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十条之约定付清%的条款,买方应按未付款金额千分之三每日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买方在未付清卖方钢材款,从其他处购货,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买方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每月(次)提货的货物明细及数量,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组织货源,在日内发货到工地。如遇到个别品种货物短缺,卖方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另行组织货源。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日期至年月日止。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产生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年月日:

1.生产厂家必须是合同规定的厂家,所有材料均为定尺(9米或12米)。

2.具体数量由需方按计划确定并通知供方在指定时间内送货。

3.每批钢材的单价按当批双方确认的执行价,执行价包括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供方钢材价格高于市场价经协商不成时,需方有权与其他供应商发生钢材购销关系。

4.结算按当批货物确认的执行价以及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

5.合同采购钢材数量约吨,超出部分双方需另订协议。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钢材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2.供方供应的钢材每批必须提供钢材合格证、材质单、质量保证书(随货同行),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带红章),同时材质单中钢材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必须与送到的钢材上悬挂的.钢标牌相符。需方指派专人对所供钢材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需方将对到场的材料进行二次复检,自复检日起在5日内需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供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出面回复并按照需方要求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供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

第五条:计算方法:线材、直条均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且过磅费用由供方负责。

第六条包装标准:成捆成件,铭牌齐全。

第七条随机备品:附相关产品质量证明书三份,并加盖供方公司公章。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供方钢材进场时必须由需方指定的材料员(身份证:)验收并开具收条,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九条:结算。

河沙采购合同篇四

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1.品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2.品质规格: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及双方协商,乙方应将好果卖给甲方。

3.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4.交货办法:在合同规定日期内,柑桔成熟后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计划采收。

5.验收办法:按国家规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验收办法,在收购点过秤前抽样验收。

6.价款结付:甲方按实收数量、等级在_________日内(除扣回订金、扶持资金外)全部付清。延期按银行付息。

7.费用负担:交货前由乙方自理。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里程运费,由甲方负担。

8.其它:

_________。

9.双方的责任:乙方应努力提高产量、质量,按采收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后,才能自行处理多余产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在十月二十日前提出协商修改合同。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

10.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_________%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作合同一式正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河沙采购合同篇五

需方单位:(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

根据甲方工程进度情况将本工程材料用量的部分河砂、碎石向乙方采购,乙方要根据甲方的采购计划及时供应河砂、碎石材料。

二、材料价格。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现将材料价格定为:送往的河砂供应价格为元/m3、碎石材料供应价格为元/m3(所有单价中均含税及运杂费(开票价))。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负责向乙方提供河砂、碎石采购计划。

2、乙方要根据甲方计划用量及时提供河砂、碎石,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拒绝、延缓送货。

3、乙方负责将碎石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运输过程的安全及运输等费用,否则由于乙方自身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负责赔偿。

四、材料质量的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型号进行供货,并且要保证材料符合工程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接收,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收货方式以甲方指定的过磅地点的过磅数量单据为准,当供应的河砂超过20xxm3或碎石超过3000m3时,可进行结算一次,每月内付当月80%的河砂款,铺底河砂款在工程完工不需供砂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结账时,以经甲方签认的收据来结算材料款,超出上述数量时,剩余的材料款待下次结算时支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合同期已满的;。

3、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5、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仍未履行的;。

6、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供货单位供应的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则提请甲方所在公司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开始至时结束为止。

十一、附则。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河沙采购合同篇六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正常运行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友情链接: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美的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河沙采购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荣成市万隆国际和俚岛关家村关府城堡工程管材、管件的供货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数量价款:

1、乙方供应的管材、管件为威海华纳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实壁(螺旋)排水管(件)。

2、管材的价格按乙方报价(见附表)下浮55%计算。(详见双方确认的报价附表)。

3、供货数量以甲方传真通知乙方的数量为准。

乙方确认的乙方传真号为:

4、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包含发票税率。(乙方根据实际款额给付发票)。

二、产品质量标准。

1乙方供应的管材、管件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三、产品的交付期限交货地点。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供货通知5天内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工地。

四、验收方法。

以甲方当地质监部门验收合格为准,二次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1、乙方同意供应万隆国际和关府城堡项目的所有管材管件的货款全部由甲方开发的房产抵顶。

乙方要求甲方预留的房号为:房屋面积为:房屋单价为:总房款为:人民币。

六、保证于赔偿。

1、自工程验收合格移交至甲方之日起,乙方保修一年,保修期内由产品质量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第三条的要求按时按地交货,甲方有权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从迟交货第四日起每日支付甲方人民币20xx元违约金。上述赔偿不能解除乙方交货的责任,包括因迟交货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的间接损失。如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迟交货,乙方不负责任。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的应每日支付乙方20xx元违约金。

4、当甲方认为乙方供货速度不能保证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

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拒付供货的货款。

七、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威海仲裁委会申请仲裁;

八、协议的解除。

1、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需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2、非依法依约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10万元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双方签字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或补充合同,均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河沙采购合同篇八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甲方因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诚实资源、规范供货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牛皮纸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1、产品规格及价格。

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甲方采购价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

本合同价格还包括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每次交易确认的甲方物品采购订单为准。

乙方提供的货物运输人员费用、邮资费用以及随货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之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费用。

附表如下:

产品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金额。

共计。

合计:

2、质量标准:

甲方授权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生产要求的货物。乙方的货物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和随货文件要求。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或实际订单的要求),在收到甲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仓库。

1、付款方式:甲方以6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

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

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

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

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7、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

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

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

物,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有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1、甲方自提货物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

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意义,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

失。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发货款来冲抵。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本合同自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河沙采购合同篇九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具体灯具参数及要求见附件。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及效果图要求(见附件)。

2、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有更换物料或扣减物料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全部已付货款退回,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1、交付时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星光灯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对货物验收,并签署书面确认文件;对于验收不合格。

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验收日起3日内按甲方要求退货或更换合格货物。因更换货物而迟延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等)。

3、甲方按照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效果图进行产品验收。

4、如双方对货物质量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专业机构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应作为双方必须遵循的依据,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于交付货物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

(1)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

(2)使用说明;

(3)保修证明和维修手册;

(4)产品检测报告。

(5)发票;

乙方须采用确保货物安全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并承担包装和运输费用,因包装导致货物受损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1、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甲方验收确认后起算,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均应免费进行退换货,如甲方同意维修的,乙方给予免费维修。

2、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在只收取材料费的前提下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3、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如因乙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事故,受影响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关政府部门的有效证明,可允许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损失各自承担。

1、任何一方如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

2、乙方累计迟延交付货物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本合同,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产品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一日,按延迟交付货物价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产品价格是向其他客户提供的同质同类产品中最低的,如在甲方订。

单发出之日起一年内发现其产品价格高于乙方向其他客户提供产品价格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差价。

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系假冒伪劣产品的,除免费退换之外,乙方应按照假冒伪劣产品价款二倍进行赔偿,如其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附件。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河沙采购合同篇十

一、转让店铺位于位于________,建筑面积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店铺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店铺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原甲、丙双方所签《租房协议》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店铺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店铺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房协议》,约定的租期为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_____.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租房协议》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租房协议》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营业设备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该店铺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或经营状况,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或再次转让。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另注:如前承租人即甲方转让店铺时有隐情,(比如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或是有其它会给乙方经营造成影响的问题,但在转让时未能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转让费。

甲方签字:____乙方签字:____丙方签字: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

河沙采购合同篇十一

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根据苗x价格与质量综合评议,甲方确定从乙方处采购苗x,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苗x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

第二条苗x规格(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苗x规格应与本协议中。

第一条规定的苗x规格型号相一致。

第三条苗x的交货方法、期限。

1、交易时间及地点:所购苗x需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运至。

2、收货方式:乙方将苗x拉至后由甲方负责卸车,在此期间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清点确认实际苗x数量。

第四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最终结算总价以实际交易苗x数量产生的总造价为准。

2、甲方采用预付定金的方式,在签订本合同后支付元作为购苗定金,余款在乙方将合同内所有苗x拉至收苗现场后____日内付清。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在乙方将苗xx至收货现场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清点确认苗x数量。

2、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付款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责任。

1、确保苗x品种纯正率99%。

2、确保苗x无明显病虫害。

3、确保苗x符合表内所列的规格要求。

4、乙方须提供苗x检疫证明。

5、乙方不提供发票给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反合同的规定,不能按时付款,则需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二倍的罚金给乙方。

2、如果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苗x调运至,乙方需赔偿给甲方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壹次性结清完毕时合同终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河沙采购合同篇十二

合同编号:(略)。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在参考国家《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如表7-7所示。

表7-7所购材料的具体情况。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

1.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及经设计师确认的材料封样样板。

2.特殊材料还要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使用该项材料的文件。

3.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按产品质量标准或封样样板验收。

三、供货方式。

1.交货时间:年月日。

2.交货地点:

3.送货人:;电话:;传真:。

4.收货人:;电话:;传真:。

5.运输方式及费用:货到工地后由甲方组织人员卸货。

6.包装要求及费用: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五、乙方要为甲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不得对甲方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变相回扣,如违背本条,甲方将取消合同或不支付材料余款。

六、供货方必须取得收货方数量、质量双签字的有效单据(即《入库单》)。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

2.甲方按合同规定接受材料,组织卸货。

(二)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费用。

3.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河沙采购合同篇十三

供方:签订日期:年月日 需方:

3.交货地点、方式:送货到需方仓库。

4.供货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5.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货物送达需方仓库或供方地区货运站,费用由供方负担。

6.包装标准:原产地包装。

7.验货方式及提异议期限:按样按样,如有异议应在三天内书面提出。 8.交货时间:按供方生产情况及客户方使用情况分批交货。 9.结算方式期限:按实际数量验收。以现金或银行汇款结算。

10.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后失效。

1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免责条款:遭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交货(履行合用),供方不承担该损失。 13.其它约定事项:请保持产品完好无损。若合同出仓数量有误差,则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供方: 需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河沙采购合同篇十四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验收方法:货到验收

第四条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预付定金20%,余款结算后提货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自取

2、交货地点:汽车南站货运部。

3、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内45日

4、运输费:由需方自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河沙采购合同篇十五

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负责施工王山镇王新城房建工程需要,现向乙方采购水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宜宾市兴文县王山镇王新城房建二、三期工程。

二、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三、技术标准:水泥质量按国家、四川省规范要求及本工程设计要求。

四、货到工地后,甲方派管理人员按要求验收合格后,点清数量、签好送货回单。

五、供货期限及运输方式: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施工要求确保水泥正常供应;运输由乙方负责将水泥送至施工现场。

六、验收质量标准、资料提供:甲方按国家、四川省规范要求及本工程设计要求进行验收;乙方及时提供水泥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甲方每月25日按实进行计量,次月(15—25)日支付乙方全额货款(乙方需出据相关发票及收据等手续)。

八、运输方式、地点和费用负担:乙方负责送至宜宾市兴文县王山镇王新城房建二、三期工程;水泥运输费及装卸至甲方指定现场施工位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车辆运水泥至甲方施工指定地点所需通行证等相关证件。

(2)因水泥质量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和损失。

(3)乙方供水泥时随带出厂合格证和有关资料,如因水泥质保资料影响工程验收的。

(4)乙方必须保证水泥供应做到保质保量;若经甲方发现乙方水泥供应水泥存在数量不。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全部货款结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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