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管理制度执行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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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管理制度执行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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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管理制度执行篇一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6.3.2生产个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遵守有关设备及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规定。

6.3.3生产个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6.3.4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这些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6.3.5设备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制定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检修应包括影响设备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种仪器仪表等。

6.3.6对设备的检修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6.4消防安全。

6.4.1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地点、部位、场所,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设置防火标志或标语,并配备消防器材、器具。

6.4.2应建立明火作业及安全用电制度。电器线路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严禁乱搭乱接。从事电气焊、烘烤作业时,应做好周围的防护措施。

6.4.3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贮存,并严格管理。

6.4.4所有仓库内贮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间隔和通道,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要责任到人,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应每一年、干粉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记录。

6.4.7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除检验救灾用于灭火外,严禁乱动、挪作他用。

6.4.8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检查、保养。

7.1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7.2班前班组长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

7.3各班组长根据员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7.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7.6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1生产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责任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于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8.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9.1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生产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卫生标准,按安全管理目标对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工作业绩并与个人工资挂钩。

S管理制度执行篇二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厂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报销的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厂长审核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厂长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差旅费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厂长请示同意,报帐时由厂长签字认可。

(1)市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超出市区范围的,发出差补助费六十元每一天。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没有正式发票的均不给报销。

(3)车费报销条件:超出市区范围的凭正式发票给予报销,没有正式发票均不给报销。

(4)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5)差人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只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

(6)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1、报帐人须在报销单上填写清楚出差人数、姓名和职称、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及地点。

2、差旅报销按财事字[1997]第011号文件规定办理,出差人员不准超标准住宿和坐飞机,因公确需乘坐飞机、软席卧铺或高标准住宿的,须持有经厂长在机票、软席卧铺及住宿发票背面签审后方可报销。否则一律按火车票价或住宿基本标准执行。

3、出租车票按规定一般不予报销;特殊状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写出状况说明并由厂长在状况说明书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4、出差参加会议的须将会议通知附于报销单后,电话通知的须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单,不得将数次出差合并一单报销。

6、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需加填费用报销单报销,不得合并在差旅费中报销。7、订票手续费不得超过车船等票价的15%,退票费不予报销。

8、车票遗失的须书面说明状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点、时间、票价等)并由审批厂长签字证实,由会计人员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核定金额。

五、本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本厂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厂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S管理制度执行篇三

一、医院办公室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院办公室具体开展的工作,其职责主要是全院的秘书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者应当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努力学习工具书,提高文书知识和秘书业务水平。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面向基层,深入实际,勤政廉洁,搞好服务,尽职尽责地完成好本职工作。

三、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并负责会议事项的催办落实。负责政务信息搜集、整理并撰写会议讲话稿、通讯稿、院内新闻报导,以综合文书资料的统计和上报,为领导决策供给科学依据。

四、负责行政自制公文的处理,综合全院工作计划、总结、规划、草拟宣传资料、草拟有关行政公文、签发工作简报。

五、依据档案管理法规、科学地实施文书档案的利用工作,年终对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负责管理保存好文书档案。

六、负责医院会议室清洁卫生及来宾的接待工作。

七、负责院长、副院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机要保密管理。

执行保密法规进行保密教育。

S管理制度执行篇四

二、餐厅卫生制度。

1、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2、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3、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4、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5、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6、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7、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三、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制度。

1、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3、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5、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6、、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7、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8、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9、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四、初(粗)加工间制度。

1、有专用加工场地,工具、容器要专用,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3、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4、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五、烹调加工制度。

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3、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5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9、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3、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S管理制度执行篇五

2、建立项目资金管理领导责任制和会计核算制,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对擅自变更项目预算、截留、挪用和坐支项目资金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

3、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跟踪检查制度和重大问题上的上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全程跟踪检查各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对发现的资金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二、资金管理机构。

资金管理组参与项目工程资金阶段审计和年终审计,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审核,全程进行监督,保证资金正常运行。

三、资金管理方式。

每年年初和每季度初,由资金管理组分别填制项目请款书和季度项目分月用款计划表、季度项目申请书,逐级上报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申请和季度项目资金。

四、资金拨付方式。

工程施工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拨付。即工程开工前预付款%;工程施工中,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拨付%;工程竣工后,根据验收结果和工程竣工决算,拨付%。

S管理制度执行篇六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做到产品可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加强和规范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

第三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资质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建档备查,同时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第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相关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工作,及时整理有关档案文件,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第五条、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

第六条、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经营企业提供生产企业有关资质、产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以及产品销售单据等信息。必要时要审查并索取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

第八条、生产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货者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文件。

(二)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涉及进口的,应当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涉及检疫的,应当索取检疫合格证明。

(四)涉及商标、条形码印刷的,应当索取供货者印刷许可证和条形码印刷许可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供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生产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条、经营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经营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注册证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二条、实行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票并存档,建立电子化档案,供各连锁经营企业从经营终端进行查询索证情况。各连锁经营企业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证索票。

第十三条、生产企业购入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经营企业购入保健食品的,应当索取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

第十五条、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六条、销售台账按照每次销售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销售价格、销售日期、库存等内容,或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生产企业和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详细记录购货者名称、住所以及联系方式等流向信息。

第十七条、应当如实记录质量不合格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保健食品的召回、退货、销毁等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S管理制度执行篇七

1.1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公司的办公设备,使现有办公设备在本公司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所有办公室以及附属办公场所(磅房、外来施工、会议室、电教室、门卫室等)。

2.1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空调、网络设施、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音响桌椅、档案柜、饮水机、水瓶、万年历、风扇及附属设施等专用于公司办公、开会及培训所用的设备。

总经理批准执行;办公室负责实施。

3.1办公设备使用人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与保管,

3.2行政部负责办公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3.3公司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的报废处理工作。

3.4办公设备配置,由使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行政部报采购部采购。

4.1办公设备采购后须办理验收、入库、领用手续,行政部负责设备质量的验收,合格后,保管员根据实际入库数量填写“办公设备入库单”入库。

4.2行政部按计划数量核发到所需部门。

4.3行政部对各部门及相关部门办公设备进行登记,部门负责人在台账上签字确认。

5.1办公设备专用于员工办公使用,不得挪于非工作之外其它用途。

5.3计算机使用人要负责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始终处于整洁、无灰尘的状态;

5.4如出现故障需行政部派人专业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安排。

5.5计算机及其他有密码的实施。密码要到行政部备案,不得私自更改。

S管理制度执行篇八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数据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客户,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为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流程,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公司所有聘用的从业人员。

4.对物品管理的有序性、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对物品实行分区存放管理,确保库容库貌;定期或不定期向财务部报告物品存货质量情况及呆滞积压物品的分布,按要求定期填制提交呆滞报废物品的处理申请表。

5.做好仓库各种原始单证的传递、保管、归档工作;

6、负责物品的收发、报检、出入库、退货、储存、防护等工作。

7、售后与营销人员在仓库管理员的指示下负责货物的装卸、搬运、包装、物流提货、发货等工作。

1、公司仓库由指定专人负责。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订购单,收货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核查,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收货人员应及时通知仓库管理员处理。

3、库房物品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4、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5、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仓库管理员的发货清单)。

6、库房物资未经允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

7、每月需对库房进行盘点、整理,对帐实不符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8、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9、库房管理要做到清洁、整齐码放、安全、防火、防盗。

10、库房内严禁吸烟,禁上明火,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相关管理制度张贴于明显位置,禁烟、禁火标识应设置于库房大门外。

11、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物品管理人员应承担不低于物品价值20%的经济损失。

1、物品到公司仓库后仓库管理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型号、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b)三清:配件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3、仓库管理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1、仓库管理人员依据内勤出具的发货单如实向发放相应物品,并确认核对物品的型号、规格、数量等。

2、仓库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入库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当所需物品无库存,应及时与仓库管理员沟通及时订购。

4、任何人未办理出货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仓库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三包件要做好相应的标识与说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内勤与订购单位沟通处理相关问题。

7、仓库管理员在验收物品在入库验收时如有不符由内勤人员联系供货商处理。

8、仓库对已入库的配件、设备进行分区分类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当天内完成。

9、仓库对不合格的物品放在指定的退货区,由仓库管理员和供货商协商沟通确认退货手续相关事项。

10、仓库的物品的出库依据是仓库管理员的“发货清单”进行确认相应的配件。设备。

12、仓库管理员对采购来的不良物品需要及时通知内勤人员,并由内勤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13、对于不良物品不可以办理出入库用续,退货物品的处理,需严格按照“退货通知单”进行操作。

1、货物的品质维护:货物在收货、点数、入库、搬运、摆放、归位、存放、储存、发货过程中遵守安全原则,做到防损、防水、防蛀、防火等安全措施。

2、仓库管理员定时检查货物信息,如发现储位不对、帐物不符、质量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保持货物的正确标示,对于错误标示及时更正。

3、货物的.单据、物、帐由仓库管理员把电子档和手工单据一同交到财务。每月的单据由其分类保管好,原则上单据保管2年,在此期间不得销毁。做到帐、物一致。

1、由于销售或售后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报废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员人员根据"报废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2、盘点过程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需入库和发货统一按内部盘点安排操作。

3、盘点时保证做到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公正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严禁更换不同的盘点人员,以免少盘、多盘、漏盘等。

4、盘点分初盘、复盘,但所有的盘点数据都需盘点人员签名确认。

十、物资贮存与防护。

1、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物资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2、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避光、远离火源、热源防止产品损坏变质。

3、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

4、做好物资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严防误用。

5、对于长期库存(既超过质保期限的库存物资)在电脑帐及手工帐中做好标并及时及通知财务部。

6、非工艺损耗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物品多余,仓库管理员必须及时配合售后做好退库工作,退货需查清余料原因,核对材料的应余数,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及入帐。

7、对于残余的物品或不满包装的材料根据实际包装情况,进行封口或封箱处理。

1、仓库每天都对仓库区域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的东西和损坏的东西,并将仓库内的物品整理到指定的区域内,达到整洁、整齐、干净、卫生、合理的摆放要求。对仓库内货物摆放做出合理的摆放和规划。仓库卫生可以在仓库空闲的时间进行。

2、仓库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可有堆积物,保证人员安全。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非仓库人员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

3、仓库内的规划区域要有明确标识(如:配件摆放区、安全通道、储气罐摆放区、空压机摆放区、除垢机摆放区、维修区、机油存放区、消防设施摆放区等),其中物品摆放区内要分类存放,且有清楚的标识。

4、上下班锁上仓库门。做好及时检查物货,如有异常或者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仓库内需要高空作业时做好安全防范。

(一)遇到紧急情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值班领导,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S管理制度执行篇九

第一条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减少合同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责任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

(一)财务部为公司各类合同的总管理责任人,即合同管理责任部门。

(二)合同相关管理部门及职责:

1、销售部门负责产品销售类项目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2、供应部门负责生产原材料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3、设备部门负责各类生产设备、设施购进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4、财务部门负责公司房地产类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5、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方面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6、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及上述五部门未涵盖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第四条合同签订原则。

(一)签订合同应在公平原则的前提下,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不得签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合同。

第五条合同的基本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付款方式;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六条对于合同中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1/3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对于原材料供应在总体合同不变的前提下,价格随行就市调整亦必须签订专门的价格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一并履行并归档备查。

第八条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可作修改。修改好的合同必须注明原合同废止条款。

第九条公司不以口头合同(协议)作为履约依据。所有的履约依据必须是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生效的文本文件及其相关附件。

第十条对于销售中少量的销量(一般以商砼300立方左右为限)及现金交易等口头合同,必须以《销售合同评审表》予以登记并由分管领导批复后作为履约依据方可履行。本《销售合同评审表》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保管、存档从正式合同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当事人起草合同文本并经分管领导初步审查确定之后,必须按流程组织合同评审。销售项目按《销售合同评审表》、物资采购项目按《物资采购合同评审表》所列流程执行,合同评审表会签后方可进入正式合同签订程序。

第十二条合同的签订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即法人代表)、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字方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签字后必须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保管,合同专用章管理与使用按《公司印章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在当日将合同正式文本交付财务部存档,同时,财务部复制合同影印件交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交接表》上签字确认。《合同交接表》由财务部制发、填写、保管,作为各类正式合同的目录备案。

第十六条各部门所存合同影印件为履行合同的法律依据,与正式合同文本同属公司商业机密文件,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存档要求:

(一)合同完整齐全,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与之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相关单证等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二)财务部对所有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实行统一编号,各合同存档部门应建立合同管理档案,作好合同存档、移交等记录。

第十八条财务部每季度组织专人对各部门合同管理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监督、整改,对管理不善者配合人力资源部予以考核。

第十九条合同的履行由合同相关管理部门与当事人负责,主要检查监督合同履行全过程是否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履约偏差,合同相关管理部门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并提请双方作偏差修正。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中如发现合同条款疏漏,需及时起草并按合同签订流程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严密规范。

第二十二条对于无法履行、必须提请诉讼的合同纠纷,由合同相关管理部门与当事人负责组织材料并进入法律程序。

第二十三条借阅程序、责任。

(一)合同借阅人限于总经办人员及部门经理。

(二)因工作需要借阅合同档案,须填写“合同档案借阅单”,注明查阅合同档案的名称、编号、查阅人等。经合同存档部门经理签批后方能借阅,当天借阅当天归还,归还时应认真核对,如需延期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阅档人对所借阅合同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四)如借阅期间合同遗失,公司将追究其行政及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对当事人予以考核处罚。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归属财务部。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S管理制度执行篇十

一、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二、工程部主管或当值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三、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员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工程部。

四、工程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五、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六、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当值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当值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七、工程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当值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若影响营业,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S管理制度执行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项目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第五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第六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七条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第八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九条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开头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违约责任等条款。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双方的签署日期。

第十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十二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三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十四条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七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二十一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二条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二十三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四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五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二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十七条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二十八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二十九条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三十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第三十一条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二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三条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第三十四条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三十六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S管理制度执行篇十二

一、设备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二、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三、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工程部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四、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五、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S管理制度执行篇十三

为保证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

写清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

确保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运输、装卸、陈列和贮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食品应与有害物品分开运输、存放。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同时设置标牌,标明食品的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销售人员应当穿着隔离衣,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经营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或隔断,并保持卫生整洁;

我单位从事xx经营,整个经营过程分x个环节。分别是:(例子)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采购(责任人:)。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相应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7、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每一批次的进货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二)食品储存(责任人:)。

1、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责任人:)。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责任人:)。

1、每天对上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食用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要集中摆放,并作出明确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相应资料应当及时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责任人:)。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8、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我单位由张xx、李xx、赵xx等?个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张xx负责食品采购环节和食品储存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李xx负责食品运输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赵xx负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S管理制度执行篇十四

一、为延长锅炉使用寿命,节约燃料,达到安全运行的.目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水处理。

二、软化罐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罐体各部的检查、反腐处理和压力试验。

三、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原水硬度经过水处理设备的处理后,必须符合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每小时化验一次。

四、严格控制给水与锅水指标,按规定进行排污和定期清洗。

五、化验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和水质标准,确保百分之百合格率。

S管理制度执行篇十五

为了建设民主、自治、文明、祥和、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的新型社区,今年我社区认真落实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推行民主决策,实行民主管理,以居务公开为手段,以民主管理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促进我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社区两委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有力地推动了和谐社区建设,依法保证了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我机北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多次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组织学习上级有关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文件精神,及时总结社区自治工作,社区班子成员正确看待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信心,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同时,积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认真开展了“学习制度促执行”活动,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必须熟知制度规定的程序,以及运用和操作方法。通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广泛宣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居务公开和居务监督制度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程序和要求,同时,利用社区宣传橱窗、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居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公开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消除社区居民的疑虑和误解,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为制度的落实、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我社区认真执行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对社区事务,特别是居民最关心、最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捐款捐物、收取垃圾卫生费情况等向居民通报。会议决策均按照制度依照程序进行,居民代表参与决策率达到95%以上,在会议上代表针对决策事项,踊跃发言,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制度的落实和民主决策程序的规范实施,广大居民关注社区事务,“我爱社区,社区为我”的观念普遍增强,私下议论社区事务、上访咨询的居民少了,理解社区、参与社区、服务社区的居民多了,社区建设与服务得到推进,社区与居民,居民与居民的关系更加融洽,更加和谐。

按照“多样、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把居务公开工作同社区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公开形式:其一,在社区附近设置相对规范的居务公开栏;其二,通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党员代表会议、等形式来通报社区的各项工作和要求;其三,以楼栋、楼门为单位,各楼门长征求居民对居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记录收集。设立居务公开意见箱,指定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定期开箱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制定严格的操作流程,把公开办事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推动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定期以传单的形式向居民公开社区事务,让广大社区居民了解情况,以此增强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民主决策的积极性。监督措施到位:对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和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社区居民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捐款捐物情况、社会救助情况等的公开情况,均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审查,监督居务公开按照程序严格实施,确保真正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通过社区“三会”制度的落实,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得到全面推进,居民自治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一是通过居民广泛参与社区决策,使广大居民深层了解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届期规划、社区居委会成员职责分工、办事程序等内容,极大提升了社区服务质量。

三是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的实施,加强了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维护了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赢得了民心,取得了信任,最大限度地调动社区居民关心社区、支持社区建设的热情,有效提高了社区居民的自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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