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现场处置方案(优秀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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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现场处置方案(优秀21篇)
时间:2023-11-24 20:59:11     小编:翰墨

方案是针对某一具体问题或目标制定的行动计划,有助于解决实际困难。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问题或目标的背景和要求。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方案的关键要素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做出更好的决策。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一

为了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救援,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公司要求,结合餐厅实际情况,拟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职工餐厅厨房、食品库房。

职工餐厅分为餐厅、厨房、小卖部和包间及里面所有房间。

火灾的发生一般会出现:烟、味、光等现象,任何人在餐厅区域内发现火情后,都应迅速做到以下事项: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质(电器、油火、物品)火势情况,报告餐厅管理员;

(2)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灭火,阻止火势蔓延;

(4)报告火情时应报明火警具体位置,火势情况和自己的身份,报告词应迅速、准确、清楚。

(1)、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

(6)职工必须懂得“三懂三会”。三懂(懂得哪些是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险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1)疏散时机:现场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员安全,应组织人员疏散。

(2)疏散方式: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体人员的安全,应组织全体人员疏散。

(3)疏散指令的发出:疏散指令的发出由中心经理或现场最高领导者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报信号。

(4)发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员通知疏散小组的人员,疏散人员用口头通知用餐客人撤离餐厅。

(5)餐厅的疏散:餐厅管理员负责人员疏散的总协调;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餐厅人员疏散;

(6)物资的疏散:保管员负责利用最近的疏散门把重要物资搬离火灾现场。

(7)要掌握好疏散时机和疏散方式,过早疏散易造成影响,过迟疏散可能造成损失;

(10)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方案组织实施,防止遗漏,应确保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11)疏散后,应关闭所有的门窗和防火门,关闭所有电源灯光、电器设备,熄灭所有的炉火和烟头。

(12)事件发生隔天,与学生的沟通没有进展时,该食堂暂停正常的大量供餐,但不许停业,应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并加强与学校各食堂的联系,团结协作,随时准备恢复正常供餐。

根据事故发展情况核实清楚由行政部餐厅主管向行政部分管领导汇报。行政部分管领导接报后,根据情况决策,布置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进行抢救,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抢救需要向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赶往现场或以其它适当方式领导抢救工作。

1、事发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及时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形成正式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2、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火灾原因。

3、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4、事故处理完毕后,由行政部餐厅负责人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的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1、有关人员(厨房大厨或服务员)发现火情后立即向驾驶台或当值驾驶员报告(报告内容如:厨房电烤箱着火,火势较大等),或用就近的手操呼叫点发出报警,并即刻切断有关电源、关闭风机,用就近的手提灭火机或灭火毯进行扑救(若火势很大,应在现场守候,等待施救人员到达)。

2、接到报警后,驾驶台人员立即报告船长并发出火警信号,用船令广播向全船广播,各职人员立即按应变部署携带灭火器材奔赴现场,机舱开启消防泵。船长向总调及就近的主管机关报告。

3、人员到达后,各队队长分别向现场指挥报告人员抵达情况,现场指挥令各小组各就各位,并向发现火情人员询问火情(着火原因、火势大小、已采取的措施、人员情况及其它存在的危险情况等),并向总指挥报告火情及人员准备情况。(各小组准备完毕,队长向现场指挥报告)。

4、总指挥根据现场指挥的报告,命令隔离队切断厨房的总电源,关闭厨房所有通风;皮龙组冷却厨房四周舱壁;视情派探火组进行探火,若火情、火势等明确,应立即命令灭火队进入现场进行灭火(先探测舱门温度,开启门缝观察,然后保持低姿前进,注意进入火场应用开花水雾掩护)。

5、现场指挥按照总指挥的指示分配各项灭火工作。

6、各小组队长完成后向现场指挥报告,并在现场待命。

7、现场指挥向总指挥报告灭火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8、灭火队将火扑灭后向现场指挥报告:厨房火已用手提灭火机扑灭。

9、现场指挥向总指挥报告:灭火队已用手提灭火机将火扑灭。

10、总指挥命令现场指挥派人进行彻底检查灭火的效果。

11、检查人员(灭火队队长)向现场指挥报告:火已彻底扑灭,无复燃可能。

13、总指挥同意后,现场指挥命令打开厨房所有通风,进行现场清理。

14、现场清理完毕后,现场指挥向总指挥报告:厨房已清理恢复正常。

15、总指挥命令集合队伍并进行讲评。

16、如火势大,无法控制,应向上级机关请示増派外援。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二

1、公司地理位置处化工路赤天化成品车间对面靠山一侧,占地面积8000平米,建筑面积7500平米。

2、主要生产厂房六个,消防通道口九个,每一通道口可接纳消防灭火车辆。

3、生产车间及办公楼配置灭火器70具,消防箱2个。

4、主产品编织袋不属易燃物质。

5、公司二部一室、三个生产车间管理各类事务,生技部负责日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6、公司对现场灭火器每周均进行检查,生产班组每班进行交接,对有缺损过期器材及时更换、补充。

7、消防器材摆放在易于取拿的地方,消防通道随时保持畅通。

1、本公司消防工作受赤天化集团公司消防队的监管和指导。

2、防火工作设有领导小组负责日常或特殊情况的领导指挥管理。

3、组建一支有一定的消防救火知识和经验的义务消防队。

4、公司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公司配有专职安全员,三个生产车间配有兼职安全员,各车间班组也配有兼职安全员。消防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学习均有纪录、记载。

根据我公司所处环境,生产属性,机电仪的配置,所用辅料的可燃属性,员工的消防意识等,可能有几种火情:

1、编织袋不是易燃物质,但可燃,一旦有火源同样可出现险情。

2、印刷岗位使用的辅料属可燃物,是公司防范重点。

3、机电仪出现故障产生的火源。

4、不排除雷电产生的火灾。

5、员工违规产生的火源险情等。

1、出现险情值班员工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876119或119和报告公司相关领导。

2、快速集结义务消防队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扑救工作。

3、扑救现场指挥由专业消防队统一指挥。

4、由公司防火领导小组成员组织疏散和协调等工作。

5、指派专人在所有通道处疏散救人。

6、快速调集公司灭火器具投入扑救。

7、现场动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析,办理动火证,派专人监护。

8、动火前准备好灭火器材,以便出现火情及时扑灭,避免火情扩大。

1、由公司生技部组织调查事故原因。

2、处理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3、重大事故上报工作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整理材料上报。

4、生技部收集公司所属单位的事故报告并存档。

1、每年组织义务消防队队员参加全国安全月活动,接受各种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

2、坚持开展员工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证上岗。

3、利用公司板报宣传安全消防知识。

4、所属单位应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消防知识。

5、每年对员工进行的安全学习考试必须包含消防知识内容。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三

一、酒店内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将火灾信息传到消防控制中心:

a)中控室人员迅速通知总机(房务中心)报火警情况;

b)中控室人员迅速通知保安员到达火灾地点进行火灾初级扑救;

c)组织保卫人员对酒店内客人进行疏散。

c)火灾扑救疏散总指挥根据火情及时报119火警;

d)火灾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人员看守监督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2)指挥参战人员疏散、灭火及抢救伤员;

(3)根据火势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源。

(4)掌握各部门实施情况。

三、工程部:

a)指派一名技术工在消防泵房,按命令启动、关闭消防泵,并确保消防泵正常运转,消防用水不间断。

b)派出电工控制失火部位的电源,该切断的要及时切断,并设法解决灭火抢险现场必要的照明,同时保证消防用电不间断。

c)将客梯沉到底层关才,消防电梯切换为手动控制交公安消防队或保卫部门使用。

d)关闭空调装置和煤气总阀。

四、房务部: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准备足够的湿毛巾(用于个人防烟呛),组织人员投入灭火。

c)抢救、疏散着火层的宾客并按指令疏散非着火层的各到达指定的案例区域酒店车场空地,在前台人员的配合下准确的统计撤离人员和安抚客人的情绪。

五、营销部: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按指令或视火情转移客人存放的贵重物品和行李;

六、餐厅部: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停止营业,管好钱物;

c)厨房应关闭煤气阀门;

d)准备、提供灭火人员及宾客所需食品。

七、财务部:

a)前台结账停止营业,管好钱物、帐册和旅客登记簿单;

八、消防控制中心和电话总机(房务中心):

在未接到总指挥撤离的命令前,必须坚守岗位,快速、准确、无误地传递火灾信息及指挥部的指令,保证报警、通讯设备的完好。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四

(一)火灾事故地点:采掘工作面、井下各类机电设备场所、主进、主回风巷、变电所等要害场所。

(二)火灾事故的因素:

5、井下油脂库管理不到位以及油脂使用不规范,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6、井下输送机跑偏、打滑、运行阻滞与主滚筒摩擦,托辊滞动等摩擦引发着火;。

7、瓦斯、煤尘爆炸引发着火等。

(三)火灾事故的类型: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四)火灾的发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现为:

1、空气温度、湿度持续性升高,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

2、巷道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行列火灾气味。

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

4、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

5、电器、电缆发热,有胶皮味。

(五)火灾爆故的危险程度的分析:

针对本矿的现有条件和本煤矿取样鉴定得知,本煤矿属于不易自燃煤层,故本矿不易发生内因火灾;矿井井下容易产生人为火花、电火花、摩擦火花和静电火花等,导致外因火灾的发生,一旦发生火灾,以致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应急组织及自救的形式。

1、应急组织。

跟班矿长全面领导采掘巷内瓦斯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跟班矿长。

副组长:班队长、瓦斯员、安监员、电工。

成员:全部作业人员。

2、自救的形式。

应急自救由当班队长在班前会讲述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救方法,以及井下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并且在井下现场作业环境下实操发生事故后的自救方法。

(二)职责。

应急组织与机构组长:具体落实瓦斯爆炸事故的地点、影响范围、伤亡人数,全面负责现场的指挥救援。

瓦斯员:配合组长进行现场指挥,负责现场灾情变化汇报。

安监员:负责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在安全的前提下。

电工:负责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电源。

其他人员:协助现场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

(一)应急处置的原则。

井下现场自救应遵守灭、护、撤、躲、报的五字原则。

1、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2、当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时,及时进行个人安全防护,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鼻、口等。

3、撤:当灾区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选择安全的、距离最近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灾区。

4、躲: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其它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救援,也可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

5、报:发生事故灾害时立即向现场领导报告,或通过电话及其他方法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情及遇险人员情况。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井下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根据火灾的性质,灾区的通风和瓦斯的情况,立即采区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具体的灭火方法有用水灭火、化学灭火器灭火和沙子覆盖等方法控制火势,并迅速拨打6000电话报矿调度室。

2、火灾发生后,火灾范围较大或火势很猛,当现场人员不能采用直接灭火的方法降火扑灭,或者现场不具备直接灭火的条件(或其他地区发生火灾接到撤退命令时)现场跟班矿长、班长要判明和了解着火的原因、地点、范围和受火区影响区域的通风系统等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条件,确定避灾路线,将全部人员撤离,队长、班长要迅速组织避灾和自救。

3、迅速带上自救器,处在火区进风侧者要迎风撤退,处在火源排风侧时,如果距离火源较近且越火源没有危险,可迅速穿过火区冲到进风侧;否则要沿最近的避灾路线躬身快速转移至新鲜风流中。

4、如果烟雾已充满巷道,不可惊慌乱跑,迅速辨别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沿着地俯身摸着轨道或管道有秩序的外撤。

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情况,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人员撤离按以下路线执行:

工作面--主斜井--地面。

工作面--副立井--地面。

工作面--进风大巷--回风立井。

(一)佩戴自救器时的注意事项。

1、佩戴者在使用时,应首先拉掉氧烛启动针使气囊鼓起,然后迅速把口具塞拔掉,含口具,夹鼻夹。

2、在整个逃生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口具、鼻夹夹好,不漏气,绝不可以从嘴中拿出口具说话,需要联络可以打手势。

3、吸气时,气体比吸外界正常大气干热,这是生养剂化学反应造成的,表明自救器在正常有效的工作,对人无害,绝不不可摘下自救器。

4、撤离时,不要惊慌,要匀速快步行走,保持呼吸均匀,在十分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快跑。

5、要清楚记住避灾路线。

(二)现场自救与互救注意事项。

井下急救必须遵循三先三后的原则:对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三)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避灾中,人人都要守纪律、听指挥,严格控制矿灯的使用,要照顾好伤员,沿途要做好标记、信号,以便救护队跟踪寻找。

(四)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掌握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用途,同时负责人要注重对救援器材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失效。

(五)采取救援对策和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措施必须可靠,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要结合现场实际,与井上要保持密切联系;所有措施在平时应注意贯彻落实,是每一位工人能清楚的熟悉现场救灾的方法。

(六)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对现场遗留的痕迹进行分析取证,便于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2、对现场应急救援的过程进行总结。

3、对现场救援的过程进行记录,上交调度室。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五

c)组织保卫人员对酒店内客人进行疏散。

c)火灾扑救疏散总指挥根据火情及时报119火警;

d)火灾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人员看守监督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2)指挥参战人员疏散、灭火及抢救伤员;

(3)根据火势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源。

(4)掌握各部门实施情况。

a)指派一名技术工在消防泵房,按命令启动、关闭消防泵,并确保消防泵正常运转,消防用水不间断。

b)派出电工控制失火部位的电源,该切断的要及时切断,并设法解决灭火抢险现场必要的照明,同时保证消防用电不间断。

c)将客梯沉到底层关才,消防电梯切换为手动控制交公安消防队或保卫部门使用。

d)关闭空调装置和煤气总阀。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准备足够的湿毛巾(用于个人防烟呛),组织人员投入灭火。

c)抢救、疏散着火层的宾客并按指令疏散非着火层的各到达指定的案例区域酒店车场空地,在前台人员的配合下准确的统计撤离人员和安抚客人的情绪。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按指令或视火情转移客人存放的贵重物品和行李;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停止营业,管好钱物;

c)厨房应关闭煤气阀门;

d)准备、提供灭火人员及宾客所需食品。

a)前台结账停止营业,管好钱物、帐册和旅客登记簿单;

在未接到总指挥撤离的命令前,必须坚守岗位,快速、准确、无误地传递火灾信息及指挥部的指令,保证报警、通讯设备的完好。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六

1.1事故类型。

火灾。

1.2事故发生区域。

供应站仓库及区队仓库。

1.3事故发生的时间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

事故发生不受季节影响,本单位仓库主要存放机电设备、化学类以及机械类物品,只是做生产周转用。仓库单独存放。挥发的溶剂蒸汽能与空气形成燃烧性混合物,遇热源、火源有着火危险。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设备设施建筑物损毁、损坏和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发生事故后主要影响是燃烧产生的气体及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1.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事故发生前可能会有浓烟和异味产生等征兆。

1.5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供应站火灾事故可能引发中毒窒息、爆炸、停电等事故。

2.1应急自救小组。

组长:供应站负责人。

成员:供应站全体管理人员及供应站所有人员。

2应急工作职责。

2.1成立事故应急自救小组。

组长:基层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基层单位副职、技术主管、班长。

成员:基层单位全体作业人员。

2.2应急自救小组职责。

2.2.1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2.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2.2.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2.3人员职责。

2.3.1区队长: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积极组织区队人员开展自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及现场救援工作等信息;协调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2区队技术人员:是区队长组织开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区队长领导下组织参与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准备与事故救援相关的技术资料。

2.3.3副队长:根据区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材料、设备等,带领人员进行救援工作;负责完成区长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正在进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区队值班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事故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现场基本情况等详细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区队长、矿调度室,通知区队管理人员以及区队应急自救组织的职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时向矿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协调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2.3.5班长:采取措施控制灾情;及时汇报现场事故及救援信息;积极组织现场救援或者引导避灾。

2.3.6职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下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发生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及现场其它人员要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设置危险警示标识;为救护人员做好向导。

3.1.2矿调度室立即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工作面不得停电),同时向矿长,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通知医疗组赶赴现场待命。

3.1.3立即启动矿级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资、图纸的准备工作。

3.1.4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合待命。

3.1.5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单位清查伤亡人数。派遣救护队员灾区侦查,根据灾区地点及波及范围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救护队救援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人员救治、抢险救灾救灾工作。

3.2.1现场应急处置的核心在于控制火势,防止蔓延扩大。

3.2.2发生电气火灾,立即切断线路供电电源,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3.2.3发生油脂火灾,使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等灭火。

3.3事故报告联系方式、汇报内容。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等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室【电话: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汇报。

汇报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矿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汇报要求:汇报人员不得慌张,汇报时吐字清晰,汇报内容简明扼要。

4.1加强供应站仓库巡检工作,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

4.2供应站仓库应储备足量的抢险救灾物资,严禁挪用。交接班要认真清点消防器材,发现缺少或损坏等问题要及时汇报队值班人员并及时配齐。

4.3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供电电源,清除易燃物等,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如果火灾较大或发展迅速,应立通知救护队救援。

4.4自救人员有权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抢险,但应及时向矿总指挥汇报。

4.5自救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在保证自身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4.6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设施受到损坏时,除为了制止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受伤人员而采取必要措施外,应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完毕后,才能继续处理。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七

火灾。

油品的性质:加油站主要对煤矿车辆提供车用燃料油,即各种汽油、柴油。汽油、柴油均为易燃、易爆、易蒸发、易渗漏、易产生静电和具有一定毒性的液体物质,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汽油、柴油一旦着火,具有爆炸后的燃烧可能,燃烧中又有爆炸的特点,并且在爆炸时伴有较强的震荡冲击波和散发大量的热量。汽油造成的火灾具有强烈的突发性,高热辐射性及燃爆转换发生的特点。对建筑物、设备有较大的破坏力,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

1.2事故发生区域。

加油站。

1.3事故发生的时间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

事故发生不受季节影响。加油站主要对煤矿车辆提供车用柴油。柴油为易燃、易爆、易蒸发、易渗漏和具有一定毒性的液体物质,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柴油一旦着火,具有爆炸的可能,并且在爆炸时伴有较强的震荡冲击波和散发大量的热量。柴油造成的火灾具有强烈的突发性,高热辐射性及燃爆转换发生的特点。对建筑物、设备有较大的破坏力,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设备设施建筑物损毁、损坏和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影响局部安全生产。

1.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主要是油脂火灾,发生前会有异味、起明火等征兆。

1.5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加油站火灾事故可能引发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

2应急工作职责。

2.1成立事故应急自救小组。

组长:基层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基层单位副职、技术主管、班长。

成员:基层单位全体作业人员。

2.2应急自救小组职责。

2.2.1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2.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2.2.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2.3人员职责。

2.3.1区队长: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积极组织区队人员开展自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及现场救援工作等信息;协调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2区队技术人员:是区队长组织开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区队长领导下组织参与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准备与事故救援相关的技术资料。

2.3.3副队长:根据区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材料、设备等,带领人员进行救援工作;负责完成区长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正在进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区队值班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事故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现场基本情况等详细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区队长、矿调度室,通知区队管理人员以及区队应急自救组织的职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时向矿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协调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2.3.5班长:采取措施控制灾情;及时汇报现场事故及救援信息;积极组织现场救援或者引导避灾。

2.3.6职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下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发生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及现场其它人员要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设置危险警示标识;为救护人员做好向导。

3.1.2矿调度室立即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工作面不得停电),同时向矿长,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通知医疗组赶赴现场待命。

3.1.3立即启动矿级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资、图纸的准备工作。

3.1.4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合待命。

3.1.5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单位清查伤亡人数。派遣救护队员灾区侦查,根据灾区地点及波及范围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救护队救援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人员救治、抢险救灾救灾工作。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现场应急处置的核心在于控制火势,防止蔓延扩大而发生爆炸危险。

3.2.2发生电气火灾,立即切断火灾机组或线路供电电源,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严禁使用水灭火。

3.2.3发生油脂火灾,使用灭火器、水、沙袋等灭火。

3.3事故报告联系方式、汇报内容。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等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室。

汇报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矿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汇报要求:汇报人员不得慌张,汇报时吐字清晰,汇报内容简明扼要。

4注意事项。

4.1加强加油站巡检工作,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

4.2加油站应储备足量的抢险救灾物资,严禁挪用。交接班要认真清点消防器材,发现缺少或损坏等问题要及时汇报队值班人员并及时配齐。

4.3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设备供电电源,清除易燃物等,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如果火灾较大或发展迅速,应立通知救护队救援。

4.4自救人员有权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抢险,但应及时向矿总指挥汇报。

4.5自救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在保证自身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4.6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设施受到损坏时,除为了制止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受伤人员而采取必要措施外,应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完毕后,才能继续处理。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八

1、1、1矿井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内因火灾主要是煤层自燃,外因火灾主要是设备着火。

1、1、2内因火灾多发生在采空区或通风不良的巷道中。外因火灾多发生在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或地面煤场中。

1、1、3火灾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火灾还可能会引起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或引发瓦斯煤尘爆炸,造成很的损失和人员伤亡。

1、1、4火灾的发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现为:

(1)空气温度、湿度持续性升高,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

(2)巷道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行列火灾气味。

(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

(4)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

(5)电器、电缆发热,有胶皮味。

1、2地面火灾。

1、2、1地面火灾主要发生在煤场、办公楼、木场、食堂、宿舍等场所。

1、2、2一般是由明火或电器设备造成的。

1、2、3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能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此类事故可防可控,要以预防为主。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

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2、2、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2、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九

本预案适用于职工餐厅厨房、食品库房。

职工餐厅分为餐厅、厨房、小卖部和包间及里面所有房间。

二、火灾的发现。

火灾的发生一般会出现:烟、味、光等现象,任何人在餐厅区域内发现火情后,都应迅速做到以下事项: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质(电器、油火、物品)火势情况,报告餐厅管理员;

(2)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灭火,阻止火势蔓延;

(4)报告火情时应报明火警具体位置,火势情况和自己的身份,报告词应迅速、准确、清楚。

三、消防灭火方法和注意事项。

(1)、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

(6)职工必须懂得“三懂三会”。三懂(懂得哪些是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险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四、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

(1)疏散时机:现场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员安全,应组织人员疏散。

(2)疏散方式: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体人员的安全,应组织全体人员疏散。

(3)疏散指令的发出:疏散指令的发出由中心经理或现场最高领导者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报信号。

(4)发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员通知疏散小组的人员,疏散人员用口头通知用餐客人撤离餐厅。

(5)餐厅的疏散:餐厅管理员负责人员疏散的总协调;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餐厅人员疏散;

(6)物资的疏散:保管员负责利用最近的疏散门把重要物资搬离火灾现场。

(7)要掌握好疏散时机和疏散方式,过早疏散易造成影响,过迟疏散可能造成损失;

(10)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方案组织实施,防止遗漏,应确保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11)疏散后,应关闭所有的门窗和防火门,关闭所有电源灯光、电器设备,熄灭所有的炉火和烟头。

(12)事件发生隔天,与学生的沟通没有进展时,该食堂暂停正常的大量供餐,但不许停业,应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并加强与学校各食堂的联系,团结协作,随时准备恢复正常供餐。

五、核实上报。

根据事故发展情况核实清楚由行政部餐厅主管向行政部分管领导汇报。行政部分管领导接报后,根据情况决策,布置各有关部门,有关餐厅进行抢救,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抢救需要向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赶往现场或以其它适当方式领导抢救工作。

六、抢救结束后的处置。

1、事发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及时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形成正式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2、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火灾原因。

3、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4、事故处理完毕后,由行政部餐厅负责人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的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十

1.1事故类型。

火灾。

1.2事故发生区域。

压风机房。

1.3事故发生的时间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

事故发生不受季节影响,矿压风机房安装有aed90a型三台压风机和四台注氮装置,担负着矿井掘进、洗煤等压风动力供应和矿井注氮防灭火任务。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财产损失,也会涉及井下人员及设备安全;压风机房发生火灾时将造成压风机房停电和停机事故,影响矿井压风供应和注氮,将危及井下人员和矿井安全生产。

1.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火灾主要为电气或油脂火灾,发生前可能会有焦糊味、冒烟等征兆。

1.5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压风机房火灾事故可能引发中毒窒息、爆炸、停电等事故。

2.1成立事故应急自救小组。

组长:基层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基层单位副职、技术主管、班长。

成员:基层单位全体作业人员。

2.2应急自救小组职责。

2.2.1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2.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2.2.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2.3人员职责。

2.3.1区队长: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积极组织区队人员开展自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及现场救援工作等信息;协调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2区队技术人员:是区队长组织开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区队长领导下组织参与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准备与事故救援相关的技术资料。

2.3.3副队长:根据区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材料、设备等,带领人员进行救援工作;负责完成区长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正在进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区队值班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事故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现场基本情况等详细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区队长、矿调度室,通知区队管理人员以及区队应急自救组织的职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时向矿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协调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2.3.5班长:采取措施控制灾情;及时汇报现场事故及救援信息;积极组织现场救援或者引导避灾。

2.3.6职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下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发生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及现场其它人员要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设置危险警示标识;为救护人员做好向导。

3.1.2矿调度室立即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工作面不得停电),同时向矿长,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通知医疗组赶赴现场待命。

3.1.3立即启动矿级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资、图纸的准备工作。

3.1.4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合待命。

3.1.5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单位清查伤亡人数。派遣救护队员灾区侦查,根据灾区地点及波及范围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救护队救援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人员救治、抢险救灾救灾工作。

3.2.1现场应急处置的核心在于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设备安全。

3.2.2发生电气火灾,立即切断火灾机组或线路供电电源,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严禁使用水灭火。

3.2.3发生油脂火灾,使用灭火器、水、沙袋等灭火。

3.3事故报告联系方式、汇报内容。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等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室【电话: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汇报。

汇报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矿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汇报要求:汇报人员不得慌张,汇报时吐字清晰,汇报内容简明扼要。

4.1加强压风机房巡检工作,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

4.2压风机房应储备足量的抢险救灾物资,严禁挪用。交接班要认真清点消防器材,发现缺少或损坏等问题要及时汇报队值班人员并及时配齐。

4.3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设备供电电源,清除易燃物等,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如果火灾较大或发展迅速,应立即汇报矿和消防队请求救援。

4.4区队自救人员有权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抢险,但应及时向矿总指挥汇报。

4.5自救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在保证自身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4.6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设施受到损坏时,除为了制止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受伤人员而采取必要措施外,应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待公安、劳动部门检查完毕后,才能继续处理。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十一

1、锅炉房建立备用供水系统,该系统应能保证在日常供水系统出现重大的故障时向锅炉内紧急补水。

2、尽快完善高山水池水位自动监测装置,避免高山水池因补水不及时导致的缺水问题。

3、锅炉房配备突然停电时的报警电源,保证全面停电时报警信号能立即报警。

4、加强日常培训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及锅炉房全体员工处理锅炉重大事故的技能。

5、每年组织一次锅炉事故演习。事故演习要提高制定演习项目,认真实施。

6、保证足够的设备投入,加强日常检修,使设备不带病运行。

7、搞好锅炉定检和大修工作,并保证质量。

8、完善锅炉应有的各种保护,尤其是三大安全附件必须灵敏可靠,且要定期效验与试验。

9、认真执行锅炉各项规章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

10、各级干部要加强上岗查岗力度,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并积极组织排查处理。

11、完善消防系统和逃生系统,且要有明显的标志,并要求作业人员熟悉这些设施。

12、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使锅炉处于更加安全的状态。

13、加强供水管网及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与改造,保证供水系统正常运行。

14、防止超压运行

(1)保证锅炉负荷稳定,并进行定期手动排汽和自动排气试验,做好记录,防止骤然降低负荷,导致气压下升。

(2)定期效验安全阀,防止安全阀失灵。

(3)定期效验压力表,保证读数准确。

15、防止过热

(1)防止缺水。每班冲洗水位表,定期清理旋塞阀及连通管,防止堵塞,定期维护检查水位警报器或超限警报设备,使其保持灵敏可靠。严密监视水位,万一发生严重缺水,绝对禁止向锅炉内进水。

(2)防止积垢。正确使用水处理设施,保证损炉水质达标。认真进行青面排污和定期排污。

16、防止腐蚀。采取有效的水处理和除氧措施,保证给水和锅炉水质便格。加强停炉保养。

17、保持锅炉燃烧稳定,避免锅炉骤冷骤热。加强对封头扳边等应力集中的部位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裂纹和起槽必须立即处理。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十二

中国铁建。

编制:审核:余小周。

批准:刘勇。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lhyz2项目部。

二零xx年六月十日。

1.1用电线路老化,液化气、天然气、油料泄(渗)漏、用火不当,电器引起的火花,天干物燥等容易发生火灾事故。

1.2事故主要发生在办公区、生活区、厂房、库房、用电设备较多的施工现场等区域。

1.3火灾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危害:四季均有可能发生,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

1.4火灾事故发生前,天气干燥或雷电天气,机械设备和电线老化,出现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等征兆。

现场火灾事故应急自救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见图1:

2.1应急自救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2.1.1应急自救领导小组。

组长:刘勇。

副组长:宋云波、杜昌盛、余小周。

(2)自救组:钟杨、刘发家及作业队指定人员组成。

(3)救护组:王林、王盼、李玉及作业队指定人员组成。

(4)调查组:胡忠豪、杨敏剑及各作业队指定人员组成。

(5)疏导组:王献伟、向惠彬及各作业队值班人员组成。

(6)保障组:沈宏喜、马相红及各作业队指定人员组成。

(7)善后组:郭威、李句林及各作业队指定人员组成。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lhyz2项目部。

应急自救领导小组组织机构框图。

2.2应急岗位职责。

2.2.1组长的职责:。

a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

b随时掌握项目现场事故灾害及险情;

d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应急演练,指挥项目应急行动。

2.2.2副组长的职责:。

a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b组织编制现场处置方案,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组织搞好培训和演练;

c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d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2.3自救组职责:。

实施现场处置,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2.2.4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2.2.5疏导组职责:。

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2.2.6保障组职责:。

提供技术保障,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畅通,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供给。

2.2.7善后组职责:。

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配合公司做好理赔工作。

2.2.8调查组职责:。

按要求提供事故情况和相关资料,参与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当发生险情时,值班或目击人员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小组长迅速上报公司应急指挥部。

3.1.2报警方式采用警报器、喊话或其它方式疏散人员,并采用电话向值班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天然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警报器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

3.1.3当事故有扩大趋势时,应急领导小组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申请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联络方式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3.1.4现场应急自救领导小组通过上述联络方式向有关部门报警,报警的内容主要是: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燃烧物品及燃烧范围,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内容。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十三

根据火灾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需求,对我市现有的各种专业消防机构、应急资源和信息渠道进行有效整合,建立健全市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我市的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适用于双辽市内发生的各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突发火灾事故。

(一)组织指挥、警力编程、警务保障、出警时限四到位,快速反应、跨区增援、统一指挥、有效处置,应对有序,保证火灾应急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以人为本,专职队伍和群众相结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火灾事件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实现群众自救与专业救援相结合,提高全市突发火灾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水平。

(三)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依法规范。建立健全配套的火灾突发应急体系,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合力,提高对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预测分析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突发火灾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分工负责,协同市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资源整合,平战结合。按照经常性战备、重点建设的要求,把平时的突发火灾应急处置与部队执勤战备工作结合,在应急准备、指挥程序和救援方式等手段上,实现火灾应急救援与平时执勤战备的有机统一体。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职责:执行法律、制订预案、检查督导做好应急工作,承担市政府安排的其它应急工作,研究确定全市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命令下达;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指挥决定突发火灾事故重要事项,并检查落实情况;在发生突发性重、特大火灾事故时,决定启动总体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

快速反应力量由市消防大队组成。职责:按危险重点目标的危害性组建一定规模的救援队伍。主要任务是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监测、估算、报知;进行事故应急救援以消防大队为大体;协同事故单位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人员;扑救火灾事故,协同事故单位营救人员和进行处置。

基本救援力量由企事业单位消防队组成。职责:根据需要实施支援,主要任务是协同公安消防大队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人员,扑救火灾,协同处置。

社会救助力量由市卫生局和医院组成,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受害人员的急救和后送治疗,必要时在现场开设现场救护所;市卫生局直属各医院除负责事故现场的急救任务外,担负受害人员的收治、医疗任务。

运输队由市客运、公交、运输公司组成。职责:主要任务是运送疏散人员,后送伤者及救援物资,转运物品。

治安交通队是由市公安局交警、治安队伍组成。职责:主要负责应急救援时交通救援进交通顺畅和主要目标的警戒,以及必要的交通管制。

气象组由市气象局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提供救援现场的气象参数。

医药组由市药监局组成。主要任务是提供足量的.救治受伤、中毒人员用的药品、器具。

(一)一般级和较重级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消防大队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按照事件种类和性质,调动相关责任部门赶赴现场,按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组织实施抢队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和蔓延,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基层中队要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开展灭火救援,并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初步封闭,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消防支队、市政府、市公安局和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果事故向严重级和特别严重级发展,事故发生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当较重级突发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时,要及时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向上级指挥部请求支援,提出提高响应等级,扩大响应范围的建议。上级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现场情况和事态发展,及时提高预警等级,增加响应部门,扩大响应范围,如发生跨市区突发火灾事故或我市无力自行解决时,由市政府向上级政府提出支援和扩大应急的请求。

(三)指挥程序:以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为主导,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辅助,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楞同配合,根据现场紧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市指挥部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并提供现场指挥部动作的相关保障(信息、通信、治安等)。

主要任务是根据现场情况、相关预案和领导指示,组织指挥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的各单位的行动,迅速控制或切断事故反应链,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实施属地管理,加强治安管理和交通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抚民心、稳定群众;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调查工作,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或次生、衍生灾害,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将紧急处置情况报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和支队值班室。

(四)现场指挥部应设在突发火灾事故现场周边适当的位置,也可在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内开设。现成指挥部周围要部署相应警力,建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禁止非指挥部人员进入工作部位。

(五)各协调管理机构和电力、通信、公安、人防、环保等专业性强的部门要根据职责,按照突发火灾事故的种类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指挥相关科研工作,不断开发更新设施设备,提高指挥平台的等级,为紧急指挥决策咨询和现场技术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十四

1.1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预测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4.2.1.1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4.2.3.1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sz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十五

为了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一)一般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按照本乡镇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省、市、县(市、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2.正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林业科研单位、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报告程序。

(一)县级、乡镇、村森林防火组织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公布报警电话。

(二)乡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县(市、区)、乡(镇)、村、小地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三、处置程序。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八)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长办公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由会议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指挥部和市防火办。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指挥。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县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以上领导在县防火办坐镇指挥,县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同时,应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县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县指挥联络中心。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三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建的义务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公安,由县级指挥部调动,并组织干部、群众扑救。

第三梯队为驻军、公安、武警、消防及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县指挥部调动,驻军、公安、武警、消防由县指挥部商请支援。

(四)通信联络。县、乡两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应与有线、无线通讯。

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无阻。通讯部门应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

(五)气象服务。县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及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七)扑火工具。县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各乡镇指挥所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

(九)秩序维持。公安机关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县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

(十一)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导,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新闻单位在报道森林火灾事故时,要将有关新闻稿件等材料报县防火办严格审查后再作报道。

五、善后处理。

对处在危险地段群众的抢救、疏散、安置,对扑救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妥善处置。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十六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1、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或其他电器设备。

2、液化气、煤气泄漏,食堂油锅过热、操作不当。

3、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实验操作不当。

4、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5、人为故意破坏。

1、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组织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乱堆物。

一旦发生火灾,分两种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i、若白天学生上课日发生火灾:

1、门卫或指定老师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局办和有关科室,并由打电话者到聚丰园路二村弄堂口接消防车。

2、校内由校长和消防干部任总指挥,有序采取应急措施:

年部主任负责指挥各班班主任、搭班老师带领学生按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线路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

消防干部负责带领义务消防队员先去切断火灾部位电源,关闭食堂煤气总开关。并利用校内备用灭火器、消防水龙带先行灭火,控制火势。尽可能地搬出火灾附近部位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

3、如有伤者,及时送往附近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家属。

4、待消防车到后,配合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做好善后处理。

ii、若晚上或节假日发生火灾:

1、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打“119”报警电话,同时电告学校几位主要领导及时到场。

2、楼内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切断火灾部位电源和食堂气源,立即打开各楼道口防盗门。

3、视火势情况尽力搬出附近易燃易爆物,用备用灭火器控制火势。

4、待消防车到场后,及时指点消防栓接口。

5、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十七

1.1报警:所有员工应熟悉报警程序,发现事故征兆,如电源线产生火花,某个部位有烟气,异味等。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负责人)按报警器报警,现场人员进行自救、灭火、防止火情扩大。

1.2接报: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接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自救灭火。并报告企业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现场灭火处置工作。

1.3火情已被扑灭,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待有关部门对事故情况调查后,经同意,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2、火灾处置程序。

2.1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快速反应履行各自职责投入灭火行动。

2.2按指挥人员要求,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及向有关部门报告,派人接应消防车辆,并随时与救援处置领导小组联系。

2.3各灭火小组在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继续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加强冷却,撤离周围易燃可燃物品等办法控制火势。

2.4在有可能形成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火灾时,应佩戴隔绝式氧气呼吸器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救援灭火人员中毒,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听从指挥积极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灭火任务。

2.5疏散组应通知引导各部位人员尽快疏散,尽量通知到应撤离火灾现场的所有人员。在烟雾弥漫中,要用湿毛巾掩鼻,低头弯腰逃离火场。

2.6火灾现场指挥人员随时保持与各小组的通讯联络,根据情况可互相调配人员。

2.7进行自救灭火,疏导人员、抢救物资、抢救伤员等,救援行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无能力自救时各组人员应尽快撤离火灾现场。

3、电气设备着火处置措施。

3.1电线、电气设施着火,应首先切断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电源。

3.2电气设备着火,灭火人员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装备器材投入灭火战斗。

3.3及时疏散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及抢救疏散着火源周围的物资。

3.4着火事故现场由熟悉带电设备的技术人员负责灭火指挥或组织消防灭火组进行扑灭电气火灾。

3.5扑救电气火灾,可选用卤代烷1211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3.6扑救电气设备着火时,灭火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毒面具等措施加强自我保护。

3.7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同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抢险。

4、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的处置。

4.1被救人员衣服着火时,可就地翻滚,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盖措施灭火伤处的衣、库、袜应剪开脱去,不可硬行撕拉,伤处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棉布覆盖,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4.2对烧伤面积较大的伤员要注意呼吸,心跳的变化,必要时进行心脏复苏。

4.3对有骨折出血的伤员,应作相应的包扎,固定处理,搬运伤员时,以不压迫伤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难为原则。

4.4可拦截过往车辆,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救治。

4.5抢救受伤严重或在进行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抢救伤员的工作,并派人接应急救车辆。

5、灭火结束。

灭火结束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调查处理完毕后,经有关部门同意,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6、灭火处置原则。

6.1火势很小,可以用手提灭火器、消防水源进行扑救,员工接受过灭火训练。

6.2切断火源、电源,撤离未着火物资。

6.3不能自行灭火时,立即报火警(119)。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十八

中国铁建。

编制:审核:余小周。

批准:刘勇。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lhyz2项目部。

二零xx年六月十日。

1事故特征。

1.1用电线路老化,液化气、天然气、油料泄(渗)漏、用火不当,电器引起的火花,天干物燥等容易发生火灾事故。

1.2事故主要发生在办公区、生活区、厂房、库房、用电设备较多的施工现场等区域。

1.3火灾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危害:四季均有可能发生,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

1.4火灾事故发生前,天气干燥或雷电天气,机械设备和电线老化,出现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等征兆。

2应急组织与职责。

现场火灾事故应急自救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见图1:

2.1应急自救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2.1.1应急自救领导小组。

组长:刘勇。

副组长:宋云波、杜昌盛、余小周。

(2)自救组:钟杨、刘发家及作业队指定人员组成。

(3)救护组:王林、王盼、李玉及作业队指定人员组成。

(4)调查组:胡忠豪、杨敏剑及各作业队指定人员组成。

(5)疏导组:王献伟、向惠彬及各作业队值班人员组成。

(6)保障组:沈宏喜、马相红及各作业队指定人员组成。

(7)善后组:郭威、李句林及各作业队指定人员组成。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lhyz2项目部。

应急自救领导小组组织机构框图。

2.2应急岗位职责。

2.2.1组长的职责:。

a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

b随时掌握项目现场事故灾害及险情;

d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应急演练,指挥项目应急行动。

2.2.2副组长的职责:。

a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b组织编制现场处置方案,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组织搞好培训和演练;

c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d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2.3自救组职责:。

实施现场处置,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2.2.4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2.2.5疏导组职责:。

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2.2.6保障组职责:。

提供技术保障,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畅通,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供给。

2.2.7善后组职责:。

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配合公司做好理赔工作。

2.2.8调查组职责:。

按要求提供事故情况和相关资料,参与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当发生险情时,值班或目击人员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小组长迅速上报公司应急指挥部。

3.1.2报警方式采用警报器、喊话或其它方式疏散人员,并采用电话向值班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天然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警报器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

3.1.3当事故有扩大趋势时,应急领导小组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申请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联络方式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3.1.4现场应急自救领导小组通过上述联络方式向有关部门报警,报警的内容主要是: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燃烧物品及燃烧范围,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内容。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十九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4.2.1.1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4.2.3.1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sz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二十

火灾。

1.2事故发生区域。

主井驱动机房。

1.3事故发生的时间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

事故发生不受季节影响,强力胶带机,接头开裂,钢芯断股,皮带打滑.导致断带、磨擦而引起火灾,以及发生电器火灾,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财产损失,也会涉及井下人员及设备安全;影响整个矿井安全生产。

1.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火灾事故发生前会有浓烟和异味产生等征兆。

1.5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事故可能引发中毒窒息、井下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事故。

2应急工作职责。

2.1成立事故应急自救小组。

组长:基层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基层单位副职、技术主管、班长。

成员:基层单位全体作业人员。

2.2应急自救小组职责。

2.2.1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2.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2.2.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2.3人员职责。

2.3.1区队长: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积极组织区队人员开展自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及现场救援工作等信息;协调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2区队技术人员:是区队长组织开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区队长领导下组织参与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准备与事故救援相关的技术资料。

2.3.3副队长:根据区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材料、设备等,带领人员进行救援工作;负责完成区长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正在进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区队值班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事故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现场基本情况等详细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区队长、矿调度室,通知区队管理人员以及区队应急自救组织的职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时向矿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协调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2.3.5班长:采取措施控制灾情;及时汇报现场事故及救援信息;积极组织现场救援或者引导避灾。

2.3.6职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下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发生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及现场其它人员要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设置危险警示标识;为救护人员做好向导。

3.1.2矿调度室立即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工作面不得停电),同时向矿长,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通知医疗组赶赴现场待命。

3.1.3立即启动矿级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资、图纸的准备工作。

3.1.4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合待命。

3.1.5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单位清查伤亡人数。派遣救护队员灾区侦查,根据灾区地点及波及范围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救护队救援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人员救治、抢险救灾救灾工作。

3.2.1控制室发生电气火灾时,首先利用控制室内的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然后根据火势情况利用消防沙灭火。

3.2.2发生油类火灾时,灭火人员应就近取材,进行灭火自救。

3.3事故报告联系方式、汇报内容。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等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室【电话: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汇报。

汇报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矿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汇报要求:汇报人员不得慌张,汇报时吐字清晰,汇报内容简明扼要。

4注意事项。

4.1发生火灾时应先断电再进行救援工作。

4.2电气类和油类火灾严禁使用水灭火。

4.3当火势较大无法救援时,应当立即撤离并请求外部援助,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4.4救火时,人员应当站在进风流中。

4.5使用灭火器前应先拔掉保险销,使用时握紧喷嘴,向火源根部喷射。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篇二十一

火灾。

1.2事故发生的区域。

副井井口房20m范围内。

1.3事故发生的时间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

事故发生受季节影响较小,任何时间,副井检身房20m范围内吸烟、设备烧焊产生明火及机电设备管理不善引起的电火花等有可能引起火灾,会威胁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生产,有可能引起井下火灾;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国家财产损失,也会涉及井下人员及设备安全,影响全矿井安全生产。

1.4事故前可能发生的征兆。

事故发生征兆有浓烟和异味产生。

1.5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副井口火灾事故可能引发井下中毒窒息、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事故。

2应急工作职责。

2.1成立事故应急自救小组。

组长:基层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基层单位副职、技术主管、班长。

成员:基层单位全体作业人员。

2.2应急自救小组职责。

2.2.1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2.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2.2.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2.3人员职责。

2.3.1区队长: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积极组织区队人员开展自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及现场救援工作等信息;协调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2区队技术人员:是区队长组织开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区队长领导下组织参与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准备与事故救援相关的技术资料。

2.3.3副队长:根据区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材料、设备等,带领人员进行救援工作;负责完成区长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正在进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区队值班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事故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现场基本情况等详细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区队长、矿调度室,通知区队管理人员以及区队应急自救组织的职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时向矿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协调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2.3.5班长:采取措施控制灾情;及时汇报现场事故及救援信息;积极组织现场救援或者引导避灾。

2.3.6职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下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发生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及现场其它人员要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设置危险警示标识;为救护人员做好向导。

3.1.2矿调度室立即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工作面不得停电),同时向矿长,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通知医疗组赶赴现场待命。

3.1.3立即启动矿级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资、图纸的准备工作。

3.1.4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合待命。

3.1.5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单位清查伤亡人数。派遣救护队员灾区侦查,根据灾区地点及波及范围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救护队救援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人员救治、抢险救灾救灾工作。

3.2.1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立即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消防沙进行灭火自救。

3.2.2自救小组成员接到命令后,立即携带抢险工具在检身房前集合,按照矿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到达事故地点抢险自救。

3.2.3当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的性质选择灭火器、消防沙或用水灭火,并通知受火灾威胁人员撤离险区。

3.3事故报告联系方式、汇报内容。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等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室【电话: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汇报。

汇报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矿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汇报要求:汇报人员不得慌张,汇报时吐字清晰,汇报内容简明扼要。

4注意事项。

4.1当火灾发生时,为保证迅速而可靠地灭火,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切不可惊慌失措、擅自行动。

4.2发生火灾时应先断电再进行救灾工作。

4.3电气类和油类火灾严禁使用水灭火。

4.4当火势较大无法灭火时,应当立即撤离并请求外部援助,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4.5灭火人员应当站在上风流中进行灭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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