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之王读后感(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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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之王读后感(汇总18篇)
时间:2023-11-24 21:50:03     小编:LZ文人

读后感是读者在阅读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后,根据自己的观点和感受所写的一种个人评论和体会。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使用口语化和俗语化的表达方式,保持书面语的正式风格。以下是一些网络上流传的读后感,它们或许能给我们带来新的思考和启发。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一

人类永远是世界的主宰。这部书的一系列悲剧全由人类一手造成。

为了功名利禄而以全家性命为赌注的主人几近失败,濒临崩溃之际,疯狂折磨无辜的猛禽,血的逼迫,使野鸟变成杀手,主人成功了——一本《驯雕秘史》由此诞生!这看似流传下来了功名利禄的获取道路,但却实是人类对大自然的折磨!

《荒野之王》一书中最悲剧性的人物是那可怜的豹子。如果没有那场人为山火,或许它的命运又是另一番景象。火是被人类所驾驭的一批野马,它肆虐的后果如是不容易被金钱估量的损失一般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那么那些受山火所迫害的动物就更加没人去理睬。山火是老豹悲剧的开始,是老豹命运的转折……最后在暮年甚至瞎眼断尾!这一切都拜人类所赐!

我们拉远镜头看看逆风飞翔的隼雕金爪儿:它是《荒野之王》一书的主要角色,被盗卖后,药品的摧残酿成了雕与豹之间的仇恨以及随之而来的悲剧……但试想:如果没有被盗的遭遇,金爪儿或许不会碰到伴侣银脖;如果没有与人相处的“猎伴”思想,或许塑造不了金爪儿的王者风范;同样,金爪儿如果没有这样的经历,和老豹之间也不会结下冤仇!

我不禁想问偷猎者:与动物无冤无仇,捕杀它们是何意?因为钱?钱有一条生命重要吗?

在这篇不可能长的。

读后感。

里,我还很想说说那头豹子。喜欢一本书中的人物不一定是主角。我喜欢《荒野之王》的“人”物就是那头并非主角的豹子,那头因人类逼迫而固执和不识好歹的豹子。我爱它的母爱,爱它面对冷酷的生存法则时的坚强。为了儿女,本可以安享晚年的老豹用血肉之躯当绞索,“诱惑”护犊心切的金爪儿将利爪刺进自己血肉之躯的方式而让金爪儿也陷进泥潭后,欲与其同归于尽。……它因肺部的刺痛而晕了过去,可马上又清醒了过来,世界在它的独眼里渐渐模糊,唯一闪亮的只有儿女那两双闪着豹族强悍的豹眼……它向家的方向投出最后牵挂的一瞥,脚底的泥浆不容它做太多的逗留,一股强大的吸力把它没进了泥潭……这位母亲最后牵挂的一瞥投射出了对孩子的担忧和为孩子争夺到了生存权的死而无憾……。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二

我的暑假生活丰富多彩,打球、看书、游泳、旅游,一样都不落下。其中,阅读课外书当属我最钟情的一样。这不,刚吃过晚饭,洗完澡,我又钻进了《荒野求生》的世界,跟随贝尔・格里尔斯一起去野外探险。

《荒野求生》生动描述了贝尔他从一个热爱冒险的男孩成长为职业探险家的历程。他曾是英国怀特岛上的冒险少年,在荒野和海浪中顽皮而孤独地成长。18岁,他在毕业旅行中徒步横穿印度北部,在喜马拉雅山下暗自发愿,终有一天会登上圣峰之巅。23岁,他从跳伞骨折的噩梦中奇迹般恢复,成功挑战自我,登山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他与探索频道合作,拍摄了世界上最刺激的冒险节目《荒野求生》,足迹踏遍全球最险恶荒芜的绝境。

我轻轻地盖上了最后一页,抬头一看,时针不知不觉地指向了22时,我却没有一点睡意,脑海里依然滚动着贝尔在荒野里步步惊心的一幕幕,不禁让我想起了去年暑假发生的一件事。

去年假期过半,我家在漳州新买的房子也已装修完毕,我跟随爸爸妈妈去打扫卫生,当中我偷了个懒,跑到小区三楼的空中花园玩体育器材,毕竟不太熟悉这个新小区,我估摸玩了该有半个钟头了,就急忙往家赶。当电梯刚到六楼,电梯门还没开,就听“砰”的一声,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坏了,不会是爸妈忘记了我,先走了吧?果然,电梯门一开,原本我出来故意留着一条缝的大门已经被关了个严严实实。我急忙又往电梯里钻,拼命按一楼按钮,可是电梯却不听话地继续往上升,直到顶层接完最后一名乘客才又慢悠悠地下来。一到底层,我飞快地向小区跑去,两只眼睛强力地搜索着,大街上车水马龙,却没有找到那熟悉的身影,我的心一沉,眼泪也在眼里不停地打转。我沮丧地回到家门口,孤独地坐在角落里等爸爸妈妈回来接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眼皮开始不停地打架。突然,只听“吱呀”一声,门开了,妈妈从门后探出了头。我扑到了妈妈身上,“哇”的哭出了声,害怕、委屈、孤独,所有的心情在此刻都化成了流不尽的泪,我抽噎着向妈妈描述了事情的经过。妈妈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孩子,刚才是风把大门吹上的。在以后的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更多类似于今天的突发情况,你首先应该冷静,向信得过的人求助,比如楼下的物业工作人员,大门口的保安,而不是一味地等待呀。”

是的,生活中时时处处都存在着危险,如何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避免伤害,显得至关重要。《荒野求生》不仅教会了我在荒野逃生的技能,更传递出了化解危机永恒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充分运用智慧!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三

《荒野求生》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本冒险家传记,作者是英国人贝尔格里尔斯。书中描写了他如何在危险的地方求生的故事。

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位慈善家,空手道高手,英国特种部队成员,还是一个什么都敢吃的人。书中写了他的很多冒险故事,在我看来,他就是为了进行野外体验而生的。他翻越过珠穆朗玛峰,从沙漠中死里逃生,大胆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他不是在探险,就是在去探险的路上。

贝尔格里尔斯在书中告诉我,要成为探险家也不是容易的事。首先要有强壮的身体。贝尔格里尔斯很小的时候身体是很弱的,但他相信自己的'身体不比别人差,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后来还进了英国特种兵部队。另外,他的曾外祖父是海军司令员,在一次海上风暴中为了救助别人而牺牲了,这让他非常想练就一种在危险状态中生存下来的本领。同时,探索世界上不为人知的地方,是他的人生目标。

贝尔格里尔斯还是一个有勇气、细心的人,他的经验告诉我:努力和坚持不懈是成功的关键。在学习、生活中也是一样,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要尽自己所能,把困难通通解决掉。记得有一次做数学作业时,我碰到了一道难题,考虑了半天也没有结果。我一会儿看书上例题,一会儿在草稿纸上画图计算,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解答出来了。这次作业,班里只有几个人全对,其中一个就是我。听到老师的表扬,我感到自己比吃了一顿大餐都舒服。

读了这本书,我仿佛从贝尔身上获得了勇气,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我们必须学会沉着冷静。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四

在暑假期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叫《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刚拿到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它,第一眼我在封皮上看到的是两只有着黑白相间的绒毛的大狗,它们都在冰天雪地里生活着,一个坐立的遥望远方,一个则吃力的向前行走……看了封面我就有种迫不及待打开书的感觉,之后我捧起书细细的阅读。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吃不饱的恶劣环境抗战。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舟共济,共度坎坷。但是,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宋顿收留,布克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宋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最后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加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印第安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布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中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看到这儿,我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刷啦啦的往下掉。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有:它生动描述的介绍了一个人与狗的故事,主人公布克为了生存,在一次次的拼博与战斗中,都坚持下来。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小菜一碟。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五

在我的大书库里,有令人回味无穷的,有令人伤感流泪的,还有教会你人生道理的书,而我最喜爱的书是贝尔・格里尔斯的《荒野求生》。

当我第一次在图书馆看到它时,我就买了下来,以前在电视上也喜欢看有关荒野求生的节目。所以,当发现有关求生方面的书我就义无反顾买下来。《荒野求生》这本书作者贝尔・戈利亚斯是不仅仅是一个探险家,他的历险包括攀登珠穆朗玛峰,围绕着英伦岛屿玩水上电单车,乘坐小艇跨越结冰的北大西洋,以及攀登被艾德蒙。他的这些经验对人们的生活起了很大的作用,使他成为世界上最年轻和最成功的励志演讲家之一,同时也成为了一名出色的作家、主持人。而《荒野求生》这本书讲的则是他年轻时的经历。贝尔的爸爸是军人,和贝尔一样都喜欢探险,贝尔自幼胆大,喜爱探险,常常跟朋友去探险,长大后,他去了sas空兵,他经历了严酷的考验,终于入了团,但是因一次任务失败,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不得不退出。后又四处探险,带着他的一些“哥们”攀登珠穆朗玛峰,成为英国最年轻的成功登顶珠穆朗玛峰并活着下来的人。贝尔经常探险,教给我们野外遇到危险时该如何保护自己,怎样逃出困境,他甚至自己跳进去给我们示范。贝尔说:“在我探险时,我会带3样东西,打火石,刀,还有藏在鞋底的家人照片。”因为,为梦想而奋斗,在前进的道路上,还要照顾好家人和朋友。贝尔还说过:“只有狂妄自大的人才会说我什么都不需要带。”

在《荒野求生》这本书后面,有著名家写给贝尔的一句话:贝尔简直就不是人,他是种信仰。贝尔不平凡的经历中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最受益的莫过于梦想,或是兴趣,贝尔没有太多规矩的学校学习,但是喜欢探险。当我看完这本书时,贝尔在危险时决不放弃的精神告诉我们:不要忘记自己的梦想,几遍无法把它变成你的生活,也不要完全放下。还有他的品质、自律、坚持、谨慎!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六

《荒野求生》这部书讲的是主人翁贝克和他的好朋友彼得的求生故事。他们在参观自然保护区里的红毛猩猩时,被突然但我喷发的火山包围,为了生存和逃出这去,他们生吃虫子,用手表来辨别方向,睡在红毛猩猩的巢穴里,把裤子打结,然后在河上洒上白蚁引来鱼群并捕获它们充饥,他们还要穿过沼泽地等等。但是非法伐木者发现了他们为了隐藏犯罪证据,伐木者们开始追杀两个手无寸铁的小男孩,最后是老虎救了他们把伐木者给咬死了,经过他们一番摸索终于离开回到了文明世界。

《荒野求生》教会了我们如何在野外生存,而这本书的可贵之处在于这是作者亲身经历的.野外生活所写的,作者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融入精彩的小说中,在动人心魄的情节中,描述了很多种求生技巧,还告诉了我们“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生活中也是这样遇到苦难,不要退缩,要微笑面对,往后我遇到难题也一定会学习贝尔的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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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之王读后感篇七

读后感。

人类永远是世界的主宰。这部书的一系列悲剧全由人类一手造成。

为了功名利禄而以全家性命为赌注的主人几近失败,濒临崩溃之际,疯狂折磨无辜的猛禽,血的逼迫,使野鸟变成杀手,主人成功了——一本《驯雕秘史》由此诞生!这看似流传下来了功名利禄的获取道路,但却实是人类对大自然的折磨!

《荒野之王》一书中最悲剧性的人物是那可怜的豹子。如果没有那场人为山火,或许它的命运又是另一番景象。火是被人类所驾驭的一批野马,它肆虐的后果如是不容易被金钱估量的损失一般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那么那些受山火所迫害的动物就更加没人去理睬。山火是老豹悲剧的开始,是老豹命运的转折……最后在暮年甚至瞎眼断尾!这一切都拜人类所赐!

我们拉远镜头看看逆风飞翔的隼雕金爪儿:它是《荒野之王》一书的主要角色,被盗卖后,药品的摧残酿成了雕与豹之间的仇恨以及随之而来的悲剧……但试想:如果没有被盗的遭遇,金爪儿或许不会碰到伴侣银脖;如果没有与人相处的“猎伴”思想,或许塑造不了金爪儿的王者风范;同样,金爪儿如果没有这样的经历,和老豹之间也不会结下冤仇!

我不禁想问偷猎者:与动物无冤无仇,捕杀它们是何意?因为钱?钱有一条生命重要吗?

在这篇不可能长的读后感里,我还很想说说那头豹子。喜欢一本书中的人物不一定是主角。我喜欢《荒野之王》的“人”物就是那头并非主角的豹子,那头因人类逼迫而固执和不识好歹的豹子。我爱它的母爱,爱它面对冷酷的生存法则时的坚强。为了儿女,本可以安享晚年的老豹用血肉之躯当绞索,“诱惑”护犊心切的金爪儿将利爪刺进自己血肉之躯的方式而让金爪儿也陷进泥潭后,欲与其同归于尽。……它因肺部的刺痛而晕了过去,可马上又清醒了过来,世界在它的独眼里渐渐模糊,唯一闪亮的只有儿女那两双闪着豹族强悍的豹眼……它向家的方向投出最后牵挂的一瞥,脚底的泥浆不容它做太多的逗留,一股强大的吸力把它没进了泥潭……这位母亲最后牵挂的一瞥投射出了对孩子的担忧和为孩子争夺到了生存权的死而无憾……。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八

“睿睿,你睡着了吗?嗯……什么!你又躺在床上看书,还拿手电筒!快把书交出来!”妈妈怒气冲冲地对我吼着,我惊慌失措地把手中的《荒野求生》扔给她,躺下之后,却久久不能入睡。

《荒野求生》是我最喜欢看的书了。这是一本冒险家传记,书中介绍了哥伦比亚雨林、阿拉斯加山脉、撒哈拉沙漠、印度尼西亚雨林、南非草原、喜马拉雅山脉等众多世界自然风光,单这些地方环境恶劣、令人恐惧,而书中的主人公贝克却在世界上最险恶荒凉的地方,面对未知的危险奋力寻求生存,其却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跨越”这些险境,因为他有自己坚定的信念———生存。

其实,这套书跟我们生活也是息息相关。让我明白了面对生活,要保持微笑,只要有信心,生活总是充满希望。无论面对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轻言放弃。

妈妈曾经给我看了汶川大地震的纪录片:地震中,有三名中年男子被埋在了废墟中,他们是同事,被掩埋后,三人随即开始自救。他们一直不断扒土,用尽各种办法,凭自己的力量让生命延续,他们喝完了身边的矿泉水后,三名男子居然喝自己的尿。七十五小时后,终于被救出来了。看完纪录片以后,我不禁震撼了!是什么让他们有了如此顽强的勇气,哦,那是对生命的勇不放弃的信念。

我还知道当贝多芬感到自己耳朵听不见的时候,他几乎绝望了。对于一位音乐家来说,没有比这更不幸的事情了。但后来贝多芬战胜了困难,他对音乐的不离不弃和坚持,让他成为了著名的音乐家,他创作了《第三交响曲》和《英雄交响曲》等等世界名曲。敢于跟苦难命运作斗争,真是个不平凡的人。

是呀!人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总要经历些困难,只要我们坚持不放弃,永远心存希望,保持坚强、微笑、决心与智慧,没有什么困难是战胜不了的。当然,这本书还讲述了各种生存技巧,会让你大开眼界,让我懂得许多野外求生知识,真是受益匪浅!希望大家也都来读一读吧!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九

第一次见到这套书是在我的同学孙正烨那里。

“你好像很喜欢这本书。”

看着我捧着他的那本《荒野求生》,爱不释手的样子,孙正烨说话了。

“要不借给你看吧!”

这句话正中我下怀,因为这时的我已经被这本书迷得神魂颠倒了!书上竟然还标明是系列丛书,这真是勾起了我强烈的“猎食”欲望,馋得我口水直流。不过,他只有《中国雨林的惊天一跃》这一本,但是想想,有总比没有强,面对孙正烨的话,我立刻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嗯嗯嗯!”

在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一个比我大三四岁的小男孩(对我来说是大哥哥)在雨林的小溪旁躲避一条离他不远的眼镜蛇,联系书名一看就知道,这又是本我最爱的冒险书。翻开书才知道,里面不仅有冒险故事,还有可恶的钻石者、绑匪、非法伐木者、犀牛盗猎者和想置主人公贝克·格兰杰于死地的坏蛋……正文后面还有贝尔·格里尔斯(本书作者,一流荒野生存大师)的求生技巧和求生实用秘籍供我们学习生存知识,每册还赠送四枚“生存任务对战牌”,让我们可以在课间十分钟跟好朋友好好较量较量。真是又能长知识,又能娱乐的一套好书,让我越看越喜欢。于是我决定,让爸爸给我买下全套《荒野求生》。

“等你什么时候考个好成绩就给你买。”爸爸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是也是带有条件的。我很失落,不过,我早有对策!

过了好几个星期,在圣诞节前夕,我问爸爸:“爸爸,你说圣诞老人会送给我一套我最想要的《荒野求生》作为我的圣诞礼物吗?”

“我想会的。”爸爸回答我。

“听岳景涵说,我这次考试是97分。”我轻轻地补充了一句。

过了几天,试卷发下来了,我只考了92分,并没有达到爸爸的要求。回到家,爸爸看到成绩后对我说:“我还真以为你会考97分呢,看,整套《荒野求生》都给你买来了,你却只考了92。快写作业吧!写完可以给你看《荒野求生》,但是今天只能先给你一本了!”

虽然不能一次把整套书抱回自己的书房,但是一听到我今天只要乖乖把作业写完,还是可以看一本的,我的整颗心又飞了起来。好不容易把作业写完,我立刻向爸爸要来一本,一下子就钻进书里。里面的故事实在是太精彩了,以至于我睡觉时还把书放在我的床头,期待着我梦中与它相遇呢!

我现在正在看《猛虎火山的生死逃亡》,掩卷而思,这段“求书记”还真好玩,想着想着,就写成了这篇作文。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

《荒野求生》系列是由著名求生专家贝尔。格里尔斯写的。他曾是前英国特种兵,登山家,演说家等。这一系列书中融入了他多年来的求生经验,再加上有趣的故事剧情,让书本更加吸引人。读的是这套书中的其中一本:《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克,阿尔伯伯和他的好朋友缇勘尼坐飞机时遇到了暴风雪,飞机坠毁后驾驶员死亡,阿尔伯伯的腿受了伤,贝克和缇勘尼为他搭了一个避护所和准备了充足的.食物后便踏上了寻找救援队的征程。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冰凉的小溪,开裂的冰川和冰冻的湖面。在冰凉的小溪旁,他们用自制的树枝捌权穿过水流急促的雪水小溪;在开裂的冰川上,他们用背包做钩子,钩住裂缝的另一边,再从裂缝间的“冰桥上”通过,结果缇勘尼掉入了三十米深的冰川内。幸运的是,被深深埋在雪里的背包拉住了,才捡回了小命。在冰封的湖面上,他又掉进了水里,差一点被冻死了。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求生技巧,知道了在求生时,如果体温过低,死神不久后就会降临,还知道了如何在淡水中捕鱼。贝尔说过一句话:在求生时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一

这个暑假,我沉浸在《荒野求生》的世界里。我的梦想是去荒野闯荡,彰显男子汉气概,但现在我还太小,我只能在这一系列书里面慢慢感受,慢慢体会。如果你被迫在野外求生,你会和贝克一样,拥有求生本能。但在求生本能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自信、勇敢和技能。

自信,是最重要的东西。假如贝克没有自信,他就绝对不可能在野外生存,甚至有可能连第一天都挺不过去。大家都说技能十分重要,大多数人都因此而敬佩贝克。我也认为技能很重要,但我不会单单因此而敬佩他,因为我认为自信更重要。是贝克的自信,让他渡过难关。使他成名!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开始相信了:在野外生存,只有求生本能是不够的。只有成为一个自信的人,一个勇敢的人,一个有高超的求生技能的人,才能成功地活下来。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二

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荒野求生--黑犀草原的绝地反击》,我非常佩服里面的主人公-贝克格兰杰,他虽然只有十四岁,但他对如何在野外生存的了解比很多军事专家还要多。

在贝克还小的时候,他就跟着自己的父母前往南极,非洲等世界上最偏远的'地方。沿途的生活居民教会了贝克很多野外生存技能。后来又一次,他的父母去野外考察时发生了事故,再也没有回来,从此贝克成了一名孤儿。但有一位好心的阿尔伯伯开始照顾贝克。

贝克十四岁生日时候收到了一封信,上面说自己是萨穆拉,是阿尔伯伯的朋友,让他和他的朋友们立即去南非。同时,南非真正的萨穆拉同样也收到了一封信,告诉他说贝克要来南非。贝克来到南非后,才发现是一个骗局,原来是有人想把贝克骗到这里杀死他。萨穆拉为了保护贝克,只有把贝克带到了基地。

接着,贝克和萨穆拉一起去野外看黑犀牛,发现了偷猎者,而他们同样也被偷猎者发现了,被偷猎者绑架。后来,贝克带领萨穆拉逃了出来。茫茫荒野,甚至分不出东西南北!在异常艰苦的条件下,贝克和萨穆拉开始了野外生存之旅,他们吃斑马肉,喝大象尿,在蛇洞里烤肉,依靠星星辨别方向。最终,贝克凭自己的生存技巧找到了家。

在我的心中,贝克是一个英雄!他勇敢,聪明,善良,机警。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三

晚上,微风拂过树梢,发出美妙的声音。我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讲的是一架飞机撞进了亚马逊森林,着起了大火,机上四个小孩幸运地活了下来,开始了荒野冒险。

亚马逊森林是世界上最大的热带雨林,里面荒无人烟,危机重重,有杀人蜂、子弹蚁、食人鱼,以及许多从未见过的'致命昆虫和危险动物,但他们团结一致,凭借聪明才智,一次又一次地化险为夷。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们做了一条木船,在河中航行。一开始他们很顺利,后来水越来越急,他们中有两个人掉入了水里,情况十分紧急。有一个同伴奋不顾身地跳下去救,而另一个人在后面接应,最后成功地把他们救了上来。

读到这里,我紧张得不能再紧张了。如果出了意外怎么办?幸运的是,最终他们都安然无恙。他们多么勇敢多么团结呀!后来机缘巧合下,他们又学会了开飞机,平安地飞回了家。

这本书非常精彩,让我百看不厌。我虽然没有荒野飞行的机会,但我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勇敢,懂得团结的重要性。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四

从科技的角度讲,比隔了一个世纪还要久。作者没有网络去查询所有的相关信息,没有gps来导航,甚至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就凭着一本旅游指南类的书籍、一个指南针,应该还有一个大大的勇字,徒步于人迹罕至的荒野1100英里。佩服佩服!

觉得作者超级有胆!26岁,lady,一路上遇到过公牛、黑熊,n条响尾蛇……风餐露宿,没有地方洗澡。背着一个超过自己体重一半的背包,遇到过严寒酷暑、山体滑坡。忍受身体的各种疼痛,还有寂寞。我超级担心的生理期,她居然只用一块海绵搞定。徒步初期,都没给自己买一根登山杖。半路还丢了一只靴子。十天半个月遇到一个补给站也只能收到区区的20美元,完全没有可以好好放松一下的资本。所有这些她都坚持下来了,了不起!

记得《阿甘正传》里面的阿甘遇到处理不了的事情就一直跑步,一直跑步,他觉得只要跑下去就可以解决,跟作者的想法倒是有点相像。表面上看他们是在回避,实际上一直跑下去和一直走下去,都需要莫大的勇气,能够坚持,这本身就是强者的表现吧。还有《乱世佳人》里的斯嘉丽,她的口头禅就是“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在当时的情况下,能有勇气去迎接新的一天,也着实让人钦佩。放弃比坚持容易太多了。

还有作者在一个宿营地遇到的一位老人家,他每年会有几个月出去乞讨,也会有几个月固定在这个宿营地给步道徒步者提供帮助。呃,自己都吃不饱饭要去乞讨了,还有心思去管不相干的别人。不理解啊不理解。这应该跟美国的特有文化有关系吧,还有这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从骨子里没有为吃饱饭发愁,这算不算一种解释?荣格他老人家的书还是要再认真读一读。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五

妈妈把“爱的教育”买回来时,也给我带回来了一本“荒野求生”。我看书的速度是如风的快,一天下来,一本书已经看完了。我在书中学到了关于积极、勇气、决心和智慧的一课。这些特质不仅适用于野外生存,对人生而言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本书中的主人公贝尔。格里尔斯带他的妹妹,为了躲避偷猎者的袭击,他们来到了南非草原,展开了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之旅。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求生方法,比如:为什么在野外探险中要随身携带打火石?白蚁能吃吗?怎样追踪足迹?如何用玻璃制作一把刀?为什么在干枯的河谷盆地里要提防下雨?但我知道我学会的这些求生方法是远远不足以在野外生存的,更是告诉了我们生命是多么的宝贵。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吃大象的粪便和虫子,吃蚂蚁,吃腐肉等恶心的'东西,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生存下来。前七篇每一篇他们都存活了下来,只有最后一篇他们因为被路莫斯阻挡,最终留在了南非草原。他们在这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偷猎者、非洲野犬和火灾阻挡了他们的命运,然而他们的求助工具只有树枝帐篷,椅子腿,骨头和泥巴。

这让我感受到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本书里有生命的基石,除此之外,在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要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有希望。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六

每当我看到连绵起伏的山脉,望着那无边无际的茂密树林,还有那笑傲蓝天的苍鹰时,总让我想起《荒野之王》书中的隼雕金爪,它那矫健强壮的身姿,羽翼丰满的翅膀,锋利的鹰嘴发出尖锐的叫声,嘶鸣着天空,尽显王者风范,它英俊的面容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从我翻开《荒野之王》第一刻时,我就像一块磁铁一样被牢牢地吸引住了,这本动物小说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让我天天手不释卷,如痴如醉,故事中金爪的命运一直将我的心揪得紧紧的,金爪是一只被人搭救的小隼雕,童年时期的它在大自然健康成长,可是,在一次意外事故中金抓被偷猎者贩卖到大西北并为下毒品变得凶残好杀,在那它结识了雌雕银脖,获救后,金爪的本质天性逐渐复苏,可是好景不长,金抓误食了偷猎者的激素,与丛林之王金钱豹结下仇恨,它欲和金爪同归于尽,在这危难之时金爪机警脱身担任起抚养小金钱豹的重担。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我既为金爪被坏蛋为下毒品而感到气愤不已;又为它担任抚养小金钱豹的'职责而感到无比敬佩。金爪是一只集善良、勇敢、大度、又具王者风范的雕王。它机警过人,在与坏蛋的搏斗中斗智斗勇;它善良大度,屡次放过前来报仇的金钱豹,并担任起抚养小豹职责,在小豹危难之时拔刀相助,把大自然的一切美好品质展现得淋漓尽致!可以说金爪是大自然中的骄子!

在生活中,我也梦想着像金爪一样鹏程万里去帮助关心别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把爱逐渐融入到生活中,那样世界会更和谐美好,邪恶的硝烟终究一天会散尽。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七

谁能在一望无际的滚烫沙漠、万年冰封的茫茫荒原、步步惊心的热带雨林中不靠任何外力独生?贝克·格兰杰能。

就在几小时前,他还在晚会上狂欢,和朋友们一起谈笑风生。可是,一场意外袭来,使贝克不得不向那危机重重的热带雨林进发,寻找和他失散的阿尔伯伯。而在此之间,他遇到的凶险不计其数,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就是那令人闻风丧胆的鲨鱼和雨林之王美洲豹也没有阻止他前进的脚步。最终,他解救了阿尔伯伯,并归还了属于印第安人的圣物。

本书的作者为世界一流的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作为“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他拥有着超高的生存能力。“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是他的座右铭,这句话使我深深感受到即使你被困在一个寸草不生的地方,当你已经彻底绝望时,那就想想,其实活着就是人生中莫大的幸福,只要活着,就可能有希望逃脱,不要往悲伤的一面想,应该积极乐观,往好的一面想。

有道是“人无信不立”。那么这个“信”指什么呢?原本这个“信”指“诚信”,但对于这本书来说,“信”自然理应为“自信”。其实,荒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那颗已经绝望的心,它会把你带到死亡的边缘。其实,有些人不是因为食物短缺而死,更不是被猛兽所害,而是缺乏自信,最终丧失了本性,只好自生自灭,所以不要畏惧自然,要和它抗争到底,不要轻易屈服,在天灾面前不要叹气,要敢大声地说出自己的心声,敢和命运做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

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想呢?因为我也曾经历过因不放弃而成功的事。

一天下午放学,老师布置了一道题目,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我想过放弃,想去问爸妈,可是我一想起贝尔·格里尔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最终,我成功了,我终于尝到了因不放弃而成功的甜头。

人生确实坎坷,正因为它坎坷,所以我们才要学贝尔·格里尔斯那永不放弃的精神,让崎岖的人生大道变得平稳而光明,让未来的梦想不再遥不可及。

荒野之王读后感篇十八

今天,我读完了《荒野求生》系列之《黑犀草原的绝地反击》感受颇多。

受到邀约到南非草原拍摄保护犀牛的公益宣传片的贝克在和阿西娜的对话中惊讶地发现这一切竟然是一直在追杀自己的路莫斯安排的。为了保护犀牛,贝克说服阿尔伯伯,毅然投入到绿色组织的这一公益活动中,在克格鲁国家公园,贝克经历了偷猎者的绑架、路莫斯的“追杀”、野狗的围攻以及森林大火的焚烧,他凭着丰富的野外生存的经验、乐观的精神和坚韧的毅力在大森林中活了下来,并联合詹姆斯为一场秘密的绝地反击拉开了帷幕。

我为贝克的精神和毅力喝彩。这时,我想到了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往事。

我上幼儿园时的夏日里的一天,刚刚下过一场大雨,我和几个小朋友在幼儿园草地边上的灌木丛旁边玩耍。突然,一个小朋友惊呼道:“一只大肚子蜘蛛!”大家围了上去。一只蜘蛛拖着一个大大的灰白色的肚子,在一张破碎的蜘蛛网上缓缓地移动着。它好丑陋!看着它,我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估计其他小朋友也不会太喜欢它。这时,一个胆大的小朋友从地上捡起一截小木棍,把蜘蛛拨到地上,然后用木棍戳了一下,它的大肚子破了,许多小蜘蛛你催我赶四散开来,人群中发出一阵惊呼。那个小男孩赶紧蹲了下来,他把小蜘蛛连同它们的妈妈用木棍快速地赶到了小水洼里,蜘蛛妈妈站在水中,不顾自己生命的安危,使劲的往上推挤着它的孩子们,当所有的小蜘蛛脱离危险后,蜘蛛妈妈的腿收拢在一起,一动不动的站在了水洼边。

“‘永不放弃’,不论现在的情况看起来多么糟糕,我们都绝不能放弃。”“只要活着就有机会。”贝克的话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乐观、坚强、勇敢,这是贝克和蜘蛛妈妈走出险境的法宝。这些精神和品质也成为了我心灵的一煲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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