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工作总结(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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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工作总结(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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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以来,我局的统计法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统计局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对全区统计工作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的作用。现将一年来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经济普查和统计“四大工程”等统计中心工作,以中期检查为契机、以重大活动为抓手、以分类指导为重点,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经济普查和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扎实开展统计“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开展对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自查活动。“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从四个方面扎实推进全区统计“六五”普法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二是以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和12月份《统计法》宣传月为基础,既抓重点,又促全面,稳步推进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三是从制度建设、预防违法、违法查处、执法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着手,全面提升统计行政执法水平;四是强化措施,积极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以企业一套表改革为核心的“四大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为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律知识,营造依法组织开展统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积极动员区政府分管区长;区政府各部门、区第三次经济普查成员单位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统计工作人员;区局、办镇统计站两级统计系统全体人员和全区所有“四上”企业统计工作人员参与此次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力争通过全员答题,巩固和提高全区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从10月17日开始动员到现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已上报《答题卡》270余份。

(三)围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局办公会的时机,组织全局人员学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二是利用每个季度召开的全区14个办镇经济形势分析会的时机,将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三是为了更好的推动全区的经济普查工作,加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宣传力度,明确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法向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意识。近日,区局拨专门经费印制了20xx份《统计法规常用条款宣传手册》,宣传册以统计资料的形式下发给全区14个办镇的分管统计工作领导、统计人员、普查员和全区“四上”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而为统计人员了解、学习统计法提供了方便。

(四)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为平台,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区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统计网站、法制宣传专栏等媒介,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五)强化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围绕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等统计中心任务,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力度。结合统计“双基”建设工作,突出对“四上”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通过召开座谈会及下发《统计法规常用条款宣传手册》,切实提高企业的配合程度和依法统计意识。

(六)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一是坚持做到“二个突出”,即突出办案质量,做到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取证材料手续规范,办案过程程序规范,办案文字使用规范;突出执法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是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即执法与统计工作相结合,重点查处平时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不认真,工作配合不默契,自查工作不严肃的单位;平时执法与重点执法相结合,平时主要针对部分统计法制观念淡薄的报表单位,解决他们不能按时报送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重点执法主要查处弄虚作假行为;执法与社会热点相结合,着重查处领导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单位和重要指标;惩处与教育相结合,重在教育,对认识不好,态度不端正的单位重点查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坚持办案原则,又视违法性质、原因的不同灵活处理。

三是大力推行全员执法,将执法检查的任务分解到每个专业,由专业各负其责,形成了法规任务人人有的良好局面。上半年,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为了更好的配合经济普查,对全区“四上”企业的数据质量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截至目前,共对70余家单位开展了统计数据质量及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执法检查,下发《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50余份。进一步维护了全区统计工作秩序,努力实现全区统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二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统计法制工作,依法维护全县统计工作秩序,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公正、真实,使统计工作能够有效的为宏观经济运行和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我县统计法制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广大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用创新的精神,开拓的思路,全面推进统计法制建设。现将我局2013年统计法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认真开展我县的统计法制工作和顺利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一是我局调整充实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统计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六五”普法领导小组,以保证将统计执法和“六五”普法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到实处。二是广泛动员,创新机制,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乡镇统计员牢固树立自己既是统计工作人员,又是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员,壮大普法宣传队伍。

一是利用会议、工作汇报,加大对县领导的宣传,寻求支持重视。二是利用信息平台和简报月刊等,加大宣传。三是利用好每年的宪法法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活动及统计法颁布实施周年,拉条幅,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四是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活动。去年来,我局紧紧围绕“统计法”“四大工程”和“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改革”等为重点,以“请进来,走出去”方式,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去年“进企业”主要开展了机关分管领导与企业统计工作分管领导见面活动,专业统计人员到企业与企业统计人员见面活动和“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知识问答”专项活动;“进农村”“进住户”主要开展了城乡住户调查专项宣传活动,共发放“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知识问答”200份,乡镇、村社区张贴标语、打滚动字幕15条;“进社区”主要采取了“请进来”,开展“住户一体化改革座谈”和基层统计工作服务座谈活动。五是加强乡镇统计员的学习培训力度,全年共举办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十余次、百人次。六是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自身学习学法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局和地方组织的各类普法考试活动。

同时,结合今年三经普宣传,10月24日xx县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推向高潮。宣传咨询活动分两大部分:一是在xx县城主干道繁华街道,设立固定咨询台,挂横幅,设展板,播放音频视频,发放传单,接受群众咨询。二是邀请县腰鼓队,挂横幅,披绶带,深入街道、农贸市场、小区,开展流动宣传。整个活动共发放传单2000余份,接受过往群众、小区居民咨询400余人次。宣传活动深受群众欢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将宣传向枞深推进,10月25日xx县又将宣传咨询台设进了景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向前来游玩的游客宣传经普及依法统计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县电视台、《池州日报·石台新闻》采编室派记者进行了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统计工作,20xx年,县政府制定出台了《xx县企业统计工作考核奖励办法》《xx县乡镇首席统计员考核办法》《xx县工业企业入规、商贸企业纳限申报奖励办法》,均强化了法制建设要求。《xx县企业统计工作考核奖励办法》100分,企业统计法制建设占40分,提升了企业依法统计意识,同时大大提高和细化了“统计法”的贯彻执行的可操作性。

我局不断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开展了《xx县企业统计工作考核奖励办法》《xx县乡镇首席统计员考核办法》考核检查工作,二是强化了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三是开展了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全年共检查单位数68家次立案7件,结案7件。全县“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52家(其中:工业20家、建筑房地产12家,重点服务业1家,批发零售餐饮业19家),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企业38家,持证率为73、1%(其中:工业持证率92%,建筑房地产业100%,批发零售餐饮业47、4%,重点服务业1家为无证)。通过专项检查和宣传及督促,目前无证企业13家已有12家企业统计从业人员(因有兼职,报名人数实为11人)报名参加今年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1家企业未报名。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统计行政执法和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的认识;加强自身学习学法力度,结合三经普工作,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推进企业统计法制建提高企业依法统计意识。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三

(一)发放小册子,走近统计工作。统计,是监测国民经济和社会运转的晴雨表,是描述和记录社会重大变迁的记事本。统计工作几乎关系到每个乡镇和部门,但很多人对统计工作并不了解。秉着让更多人知晓统计、了解统计的精神,我局精心设计《统计月报》、《统计手册》、《二十六个不得》普法宣传册等口袋书,并在宣传册中印制统计相关法律的重要条款,以此扩大宣传范围,2020年向各部门、乡镇、统计调查对象等发放统计月报共计8000余册。

(三)积极开展统计法知识竞赛。一是利用周一夜学,组织开展国家^v^组织的《统计法》知识竞赛,竞赛内容主要围绕《^v^统计法》《^v^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结合宪法宣传周和统计法宣传日活动开展《宪法》、《统计法》宣传,组织全局青年干部在壶山广场举办一年一次现场普法宣传活动,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常识,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折页,开展各类免费咨询。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定了宪法自信,提升了统计法治环境,有效推动了统计“八五普法”顺利开局。

(四)结合年报,深入宣传。各专业年报会在即,县^v^也将充分利用此次契机,和基层统计对象沟通交流统计法律法规,加大宣传统计工作力度。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宣传媒介和悬挂横幅等传统宣传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营造了^v^政府主导,企业协调,社会参与^v^的良好统计工作宣传氛围。

三、

(一)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开展工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等十大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本次自查,一方面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对依法统计的意识,另一方面对不准确的数据予以修正,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

(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共随机抽取35家工业、贸易等专业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5家统计数据存在差错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通过自查、检查和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全县统计人员的统计意识。

综上所述,我局在统计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法治工作也存在特色亮点,但距离县依法治县办、市^v^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特别是在当前经济持续地位运行的现实压力下,致使法治工作开展不够理想,2021年,我局将继续查漏补缺,努力缩短与各部门的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力求统计法治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武义县^v^。

2020年12月22日。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吉林市按照省局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统计重点工作,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增强依法统计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开拓进取,积极为推进“能力建设年”活动和“四大工程”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不断提升全市统计法制工作整体水平,开创了依法统计工作新局面。

全市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统计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地、本系统推进依法统计工作;健全组织指导、考核奖惩、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保证依法统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级统计干部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培养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不断加强新法新规和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研究与四大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法律问题,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吉林市法规处为进一步增强全处统计法制人员素质,从年初开始,组织全处同志集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10余次,主要包括新《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法律文书的使用以及《行政处罚法》等,提高了全处的法律业务能力水平。

根据省统计局的工作要求,确定吉林市20xx年度县级统计基础建设考核评比的县(市)区。按照省局规定的赋分标准,要求各县(市)区做好相关方面的准备工作,加强县级统计基础建设。

(一)启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吉林市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与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协调沟通,将《统计法》以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纳入全市“六五”普法规划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规划之中。做好市、县两级统计普法骨干培训工作。

(二)围绕业务工作做好普法宣传。以四大工程建设为重点,以推进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为主线,着力促进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努力提升普法效果。把统计普法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咨询服务及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全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同时向企业发放《统计法》读本,扩大对统计法律的宣传。

(三)抓住时机开展重大普法活动。《统计法实施条例》出台后,全市各级统计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吉林市局印发普法宣传单2千份,条幅10余条,做好法律宣传;各县(市)区在主要广场和人员聚集地也以板报、条幅和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做了广泛的宣传活动。

(一)加大对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力度。市局和各县(市)区采取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统计基本单位的专项巡查或检查活动,对名录库中的单位认真进行核查,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信息不重不漏、真实准确,为做好“企业一套表”工作打好基础。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贸易、房地产开发、居民收入等专业数据为重点,加强对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督导。

吉林市在10月份对各县(市)区三上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抽查。着重对企业统计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企业是否具有统计台账、企业财务账的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报统计部门的数据对比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强化统计工作责任,促进企业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一年来,吉林市局及各县(市)区统计局,严肃查处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和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全市今年加大查处拒报、迟报、瞒报统计违法行为的力度。同时,积极拓展执法领域,认真查处非法开展统计调查、非法提供或者泄露统计资料、非法公布或使用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针对不同的执法内容,努力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四)不断完善执法工作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吉林市不断细化处罚标准,完善案件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一步完善统计违法案卷评查制度,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案件通报制度,加大对典型违法案例的公开曝光力度。

(五)加大执法工作保障力度。

完善各级统计执法体系,充实执法检查力量;加大执法投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强化对基层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全市整体执法水平。

按省局要求,吉林市对285名统计执法检查员进行核(换)发执法检查证工作,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保障全市统计执法水平。

(六)转变执法理念,突出执法重点

吉林市在统计执法过程中,注重事前预防、事中检查和事后整改的结合运用,将教育、服务、管理融入到执法工作中,努力提高执法的整体效果。

结合全国统计资格考试,利用考前培训以及继续教育培训,把《统计法》的宣传作为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此全面提升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夯实统计基础,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20xx年吉林市法制工作安排要点

20xx年,吉林市围绕省和市统计法制工作安排,将主要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外塑形象、内提素质”为原则,加强全市统计执法检查队伍建设,增强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要加强对现有统计执法检查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学懂弄通统计执法检查的程序和法律文书的使用,认真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员培训,不断提高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保证办案质量。

二、对“企业一套表”上报企业进行基础建设检查“企业一套表”上报工作直接影响统计数据的质量,20xx年吉林市将对辖区内上报企业的人员、微机和网络等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吉林市“企业一套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四、加大统计法的宣传,保障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密切关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依法做好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工作。

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期间,对全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做好普法宣传,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

五、加强县级统计基础建设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县级统计基础建设考核评比工作,全面提高县级统计基础建设质量。

六、认真做好其他和临时行工作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五

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指导下,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级中心工作,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努力推进各项统计法制工作。

1、年初,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印发了《xx年全市法制工作要点》,并印发了《统计法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指导全市统计法制工作顺利开展。

2、及时召开了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统计工作。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今年统计法制工作部署,筹备召开了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对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3、认真细致地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部署和要求,认真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清理工作。

4、大力加强了对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3月份,在政府机关机构“三定”中,4月上旬,我局政策法规处与执法检查处分开,正式开始单独办公。为了切实抓好今年的各项统计法制工作,政策法规处研究确立了“服务高效、***务实”的工作目标,并明确了今年工作重点。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5、认真开展省统计管理条理征集意见工作。按照省局要求认真向相关人员征集对《辽宁省统计管理条理》修改意见,并及时将意见汇总上报省局。

按照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我市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在市领导高度重视下,行动迅速,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统一调度,密切配合,认真工作,扎实推进。

1、快速行动。5月底,市统计局接到省统计局《关于组织收听收看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召开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后,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对此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给予了高度重视,责成法规处及时与省统计局和大连市电话局联系,及早确定会场地点,快速布置会场,按照上级要求,快速通知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共计80余人收看收听了国家和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实况。

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党组书记高连同志,代表大连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和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四部门,对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做好全市《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立即着手成立大连市大检查领导机构,着手制定下发全市大检查工作方案。二是与会的各市直部门和各区市县、先导区,回去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全国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立即成立专门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统计执法大检查方案。三是各单位要按照市大检查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为使我市政府统计机构的全体人员,能及时收听收看到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结束的第二天,市统计局就将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实况视频放在局域网服务器上。并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市统计局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所有职工必须上网收听收看。

2、及时报告。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快速起草报告,及时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盛峰专门报送了《关于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肖副市长见到报告后,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在报告上做了批示,要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抓紧研究,认真贯彻落实”。

每年的宣传日活动,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市局各部门领导和调查队的领导,分别深入到各区宣传现场指导宣传活动。分管统计工作的各区市县和先导区领导也亲临宣传日现场参加宣传活动。

“xx”普法期间,市县两级的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都进行了系列报道。市局每年12月均在《大连日报》上大篇幅刊登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高连就《统计法》发表答记者问。xx年还就新修订的《统计法》发表答记者问。大连电视台还就新修订的《统计法》有关问题,对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尹忠科进行了专访。并且在宣传月期间,每天在大连电视台利用滚动字幕宣传新《统计法》。各区市县也充分利用当地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xx”普法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市共设立宣传咨询站近1000个,悬挂宣传横幅近3500幅,张贴宣传标语1500余条,出动宣传车250多台次,制作宣传板1500多块,发放宣传单35万多张,组织群众宣传活动600多次,组织表演队近300个,设立拱门300多个,大型气球400多个,广播站播报800多次,制作宣传板1500多块、板报橱窗近xx个,利用大型电子屏幕近300个,发放宣传册5000册、宣传卡片8万张、宣传画4万张,宣传纪念品近5万个。播发近1200余篇次,报纸采用稿件600余篇次,网络发表稿件100多篇。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及时地办理统计登记。

1、加大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新的《统计法实施规定》的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在局内和系统内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2、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检查和督导工作。

3、待《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颁布后,立即启动我市两个统计规章的修订工作。

4、严格按照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办法,认真做好局发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报备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日常统计登记工作。

6、按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统计案件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六

依法开展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持证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积极展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依照市局统一部署。不时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

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依照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的安排。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时提高执法效能,为全区统计改革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法制保障。

结合我局开展修订《区街乡统计工作考核方法》工作,1依照市统计局《关于修订区县统计业务工作考核方法的通知》津统【7号文件要求。把“统计法制工作”内容列入《街乡统计工作考核方法》中,将统计普法、统计执法检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与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作为统计法制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街乡统计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统计资料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结合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有力时机,2继续深入开展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奖励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机会,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者、企业法人以及广大公民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滤布掀起年度普法高潮,3积极参与全区统一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公布纪念日宣传活动。继续利用《今日 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媒体广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面。为依法统计发明良好的社会环境。

动员各街乡(功能区)及区直综合单位,4抓好街乡(功能区)统计普法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加大对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统计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力度,鼓励、支持各街乡及村居委会自行开展有特色的普法活动,增加统计普法经费投入,确保统计普法宣传取得效果。

把新《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内召开的统计年报会议和布置专项统计业务工作会议上的必讲内容,5认真落实统计普法与开展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宣传制度。不时丰富普法宣传内容。扎实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6依照市统计局统计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要求。

为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执法保证。全年计划检查70家企事业单位,7认真贯彻落实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奖励条例》严厉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检查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对在执法检查中查出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区统计局将严格依照新《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进行处置,工业滤布对典型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将予以曝光,更好地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社会效果。

圆满完成市统计局安排的各项执法检查任务。8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开展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邀请市统计局法规处的领导为街乡及功能区统计办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执法能力的业务培训,9年内组织举办一期区和街乡专、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班。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执法水平,保证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质量的提高。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七

今年以来,国家统计局湛江调查队根据总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实际,努力在制定计划、抓好培训、加大宣传等方面谋求新突破,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制定计划,保证新《统计法》学习有序开展。湛江队制定了详细的学法计划,对学习的时间、内容、方式等都作出具体布置,并采取分组讨论、座谈会等形式巩固学习的效果。将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学习列入队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要求领导以身作则,当好学法普法的表率。

二是抓好培训,努力营造全员学法、守法、执法的良好氛围。一方面,抓好队内干部职工的培训。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的基础上,邀请广东调查总队法规制度处专业人员对湛江队、廉江队、雷州队干部职工进行新《统计法》相关法规知识的专题培训。另一方面,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抓好调查对象的培训。各专业采取数据质量检查、数据回访评估、基层情况调研等多种途径进企业、下基层、访住户,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发放由队内印制的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等资料,进一步增强调查对象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无锡队四明确全面启动统计执法检查。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认真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无锡队制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拉开全年统计执法检查的序幕。《方案》严格按照总队执法检查的要求,对全队的统计执法检查进行全面部署。

一、明确检查对象。一是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各处室,二是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直接管理的各调查样本点。

二、明确检查内容。包括各处室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情况;各专业调查数据质量情况;各处室基础建设工作情况;各调查样本点的基础工作、调查数据上报情况及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情况。

三、明确检查步骤。《方案》明确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自7月初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为动员准备、自查整改、接受检查和。

总结。

提高四个阶段。

四、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次统计执法检查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二是抓好落实,要求各处室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于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整改,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滨海队三措施认真部署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近日,滨海队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由队长任组长的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队10个专业中认真开展基层基础工作检查。

一是提高认识,准备充分。7月4日,滨海队召开队务会,队长郁步生强调,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是推进“三个提高”,尤其是提高数据质量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根据总队的通知要求,明确由综合科牵头负责,制定检查方案,抓紧部署落实。7月6日召开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议,会上下发了《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对这次检查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二是明确步骤,层层推进。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科室自查,时间从7月10-23日。各专业科室严格按照《江苏调查工作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对照各专业基础工作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对各自所负责专业的基础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查找问题和不足。第二阶段,交叉抽查,时间从7月24-27日。全队成立检查小组,由队分管领导负责,对各专业的基础工作进行交叉检查,指出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希望和要求。第三阶段,整改提高,时间7月底。各专业根据自查和交叉检查情况,撰写检查报告,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着力解决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严格要求,确保实效。要求各科室妥善处理好基础工作检查与执法检查、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各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检查报告和检查表,确保全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把整改措施的落实作为基础工作检查的重点和关键,明确责任人,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7月2日,淮安队下发《关于认真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就贯彻落实总队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通知》对检查内容、方式、进度安排、注意事项等予以明确,并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淮安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队办公室总协调。为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推进措施有力,此次检查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处室自查。时间为7月1日到10日,由各处室对本专业源头数据的规范性、帐本及原始记录的完整和准确性、机表数据的一致性等内容进行检查。

第二阶段为领导抽查。时间为7月11日到7月20日,由各分管领导对分管专业自查情况一一过堂,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为处室整改。时间为7月21日到7月底,各处室进行整改,同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扬州队四措并举推进201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扬州调查队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2012年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队领导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明确综合处协调执法检查活动,各专业根据总队相关要求对数据质量、基层基础工作、依法开展调查情况开展全面自查。

二是迅速协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学习总队文件精神,结合扬州实际制定《2012年扬州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时间、检查范围、各专业检查内容、检查要求作出详细规定,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学习规范检查行为。结合统计执法检查证换证培训,对全队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培训,强化全员执法意识,提高全员执法能力。根据《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制定下发《统计执法检查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四是“三个结合”谋求检查实效。根据《扬州调查队2012年法制工作要点》的要求,将调研走访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将基层基础工作自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谋求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部署。胡亚生队长要求各专业思想上高度重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全面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成立以胡亚生队长为组长,施方明、张莉云副队长为副组长,相关专业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全面领导本次检查工作。南通调查队制定了周密的检查方案,对各项检查内容和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

二、加强学习,集中培训。组织了全体检查人员进行学习,对统计执法检查的内容、检查方式、具体要求、检查人员的责权利以及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程序进行了相关培训。

三、深入实际,全面开展自查。按照《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队系统数据质量检查办法》要求,结合南通实际,物价、住户、农业等专业将深入调查点,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法》学习和贯彻执行情况;统计人员的配备、统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等统计调查基础工作情况;统计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及统计调查资料的管理工作情况等。

四、制定措施,及时落实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当场讨论分析,总结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基础工作,为下一步总队质量抽查做好准备。

目前,执法检查工作正有序进行,市队检查工作将于7月底前完成。

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局属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统计执法工作,扩大统计执法影响,维护统计工作秩序,市统计局2007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重庆市统计局200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统计局200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认真履行行政职责,促进统计执法工作,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执法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2007年上半年,市局将举办2-3期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市局和区县统计局执法人员,重点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其他行政法律法规,以如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重点开展执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提供组织保障。

二、执法检查对象及数量。

(一)市统计局检查对象和单位。

1、政策法规处、统计执法大队检查对象和单位。

(1)检查行政机关3个;

(2)检查企事业单位30个左右。重点查处工业、建筑业、能源、投资、服务业、房地产、社会事业发展和农业普查等领域中的统计违法行为。

(3)检查单位的初选名单由市局各专业处和区县统计局提供。市局法规处、执法大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单位。

2、各有关处室检查对象和单位:各有关处室围绕本部门专业分工分别选择5个单位进行检。

查(不在法规处、执法大队检查对象范围内)。

各有关处室指按照《重庆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的规定,除政策法规处、统计执法大队外具有统计执法检查职能的部门,即统计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交通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就业统计处、社会科技统计处、普查中心和培训中心。

(二)各区县统计局检查对象和单位。

每个区县统计局全年检查单位不得少于25个。检查单位要考虑分布,主要涵盖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商业、高技术产业、教育卫生、金融保险、交通通讯和国家机关等行业和部门。

三、执法检查内容。

(一)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对国家机关着重检查:统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统计制度化建设情况;统计原始记录及台帐建立情况;统计资料归档和服务情况;统计人员学习培训情况;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和监督职权的情况。

对企事业单位着重检查:是否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依法履行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管理等职责;统计人员是否拥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重点检查2006年年报和2007年定期统计报表中有关数据质量。检查组下基层检查时可根据被检查单位行业性质不同,选择重点指标进行检查。如地区生产总值及其构成指标、工业总产值、能源消耗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建筑业总产值等指标数据质量。

四、执法检查方式。

2007年,统计执法检查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一)联合检查。市和区县统计局与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联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形式主要为联合发文,由统计部门牵头),借助部门力量扩大统计执法的影响。

(二)集中检查。市统计局抽调区县统计局执法骨干,组成检查组,打破区域统计执法障碍,对2006年集中检查余下的20个区县开展集中统计执法检查。

(三)独立检查。市和区县统计局抽选部分重点单位独立开展执法检查。

五、检查时间安排。

统计执法检查时间主要集中在2007年4—10月期间。

六、执法检查要求。

(一)坚持面上检查与重点查处相结合市局统计执法工作以法规处、执法大队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进行。分工如下:

1、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面上的检查。

各有关处室下基层检查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时,要以执法检查的方式先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通知书》,然后对其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可作出如下处理:

(1)没有发现问题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撰写书面执法检查报告,报本处室负责人批准后,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执法检查结论书》,并提出客观、公正的检查结论。

(2)违法行为轻微的,不足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撰写书面执法检查报告,通过本处室负责人审核把关,报分管局长批准后,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统计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较重,需要追究统计法律责任的,由各处室将前期相关材料及《统计违法案件移交通知书》提交统计执法大队。

2、市局法规处、执法大队重点负责重大案件、举报案件和各有关处室移交案件的立案调查及后期处理工作,并做好案件回访工作。

各区县统计局要参照市局的做法,以法规人员牵头,专业人员配合开展全员执法,将面上的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市局各有关处室、各区县统计局在执法检查前,要对统计管理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统计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要求统计管理对象对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在执法检查中要坚持把普法教育贯穿其中,使被检查单位主动接受统计法律监督和进一步了解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统计法制意识,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三)坚持统计执法与规范统计工作相结合。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要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四)统计执法检查应当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重在教育统计管理对象自觉守法。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各有关处室和各区县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是统计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监督和促进基层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捍卫政府统计和统计法的权威。

(二)加强领导。各有关处室和各区县统计局要加强统计执法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确保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创造条件。各有关处室要配备2-4名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由法规处、执法大队进行业务培训。各区县统计局要明确至少2人以上的专职或兼职统计执法人员,并落实执法经费和办案设备,确保统计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加强考核。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将分别纳入市局各处室全年综合考核和区县统计工作考核内容。各有关处室和各区县统计局要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地区的统计执法工作,全面完成2007年统计执法工作任务。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八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

坚持依法统计,反对弄虚作假。

依法统计光荣,虚报瞒报可耻。

搞好统计稽查,制止统计违法。

关注统计数据,了解中国经济。

依法诚信统计是最好的信用证明。

统计连着你我他,数据准确靠大家。

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

坚持实事求是,恪守统计职业道德。

严格执行统计法,确保数据准确及时。

弘扬统计法治理念,营造依法统计环境。

关注统计就是关注未来,关心统计就是关心发展。

准确及时报送统计资料是每个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九

统计法制是指厘定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各方面的数量特征,采用利用数据、方法论和信息技术,对各个因素进行测量、分析和研究,并通过尽可能减少误差和扭曲来展示其关系和趋势的规律。法制则是在国家制度框架下为了保护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规定的法律和法规。融合两者的统计法制,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如何体现?这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第二段:立足实践。

统计法制在实践中的运用可以发现,它不仅是对数据采集的监督与规范,更是反馈问题、留存历史、预测趋势、支撑决策的重要依据。这种“本分,"需要基于可靠基础数据、科学统计方法和有效制度,链结起来。例如,实现可比、可信数据的重要前提是严格的维护数据、不断升级智能化统计系统和完善的标准规范。而监督统计活动的正当性和公正性,则是制定法律法规和建立处罚制度的关键所在。

第三段:解决问题。

时至今日,随着人们对信息的渴求和量化需求的增长,社会上出现了各种违法违规的统计活动,干扰了准确反映经济社会运行情况、指导决策的发展方向,也影响到了商业活动和个人权益。因此,数据保护、造假打假、制度监督等才是统计法制的现实应用方向与切实措施。政府和社会各界需要摆脱谎言和敷衍推卸责任的作风,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将公共统计工作纳入法制大家庭。

第四段:总结。

如今,每个人身边的各种计算器、手环、APP、金银财宝、饮食、运动、购物数据,以及社会各种规模数据、调研报告、可视化分析、历史档案等,统统都是数据的载体。它们正在把数据量化的力量无限撬动出来,而统计法制作为数据处理工具的重要环节,则承载着更多责任和任务。统计法制意味着要在权利与义务、监督与罚责、质量与效益等诸多方式上追求平衡、提高效能,使统计成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自觉公众、实现共同利益的强力支撑。

第五段:未来展望。

未来,统计法制将会继续推动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社会福利、文化体育等各个领域的深化发展。它将是一个不断迭代、仪器、方法、制度与人才同步提升的动态过程。同时,也将是一个不断挑战、防范风险、严守诚信、感知社会享有与担负纳税义务平衡的实践过程。最终,它将以人的全面发展、财务健康和社会稳定为根基,推动公共事业的宏愿得以实现。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十

2010年以来,**县统计局法制工作根据县政府法制科及省、市统计局法制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扎实地推进统计法制工作,取得了新的可喜的成绩。现有一年来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全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契机,既抓重点,又促全面,稳步推进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县统计局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以全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为契机,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普法工作既要有重点,又要兼顾全面性,开封县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专栏等新闻媒体,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在全县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期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在县、乡政府所在地主要地段、人口普查培训场所悬拉宣传横幅,制作宣传版块,扩大宣传面。二是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全县统计调查人员等踊跃参加全国《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全县有200多人参加了竞赛。三是努力抓住全国人口普查业务培训,实施统计“五五”普法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统计“五五”普法培训,并且全部通过了普法考试。四是认真组织局全体人员参加县政府法制科举办的法律知识考试。五是县局联合乡镇和各县直有关单位,开展以《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活动的扎实开展,努力提高各级统计、调查人员依法进行统计调查和准确、及时、全面填报统计调查资料、及各项重大普查资料的自觉性。

二、从制度建设、预防违法、违法查处、执法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着手,全面提升统计行政执法水平。

截止目前,县局共对196家单位实施了统计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单位48家,立案查处3起,其中罚款1起,警告41起。案件涉及建筑业、人口劳资、贸易业、工业、能源等各行业。开封县统计局法制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统计违法单位依法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一)加强统计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今年年初县局根据《开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对《开封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理清行政执法职能,明确统计行政执法岗位、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法制工作提前介入统计业务工作,有效预防了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县局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各专业科室密切配合,加强统计监督,督促统计单位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做好对统计单位所报送填报统计数据的监测工作,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并不断强调政府统计部门的保密义务,切实预防了统计数据的弄虚作假,有效保障了报表数据质量和报送的及时性。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规范化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确保办案质量。在统计执法工作中重视执法程序的规范合法,对办案程序严格要求。在今年的案件查处过程中,县局执法人员不仅认真做好当事人的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使笔录更加符合法定要求,而且更加重视收集各种物证材料,力求做到各类证据齐全,相互印证,让所办案件不留疑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开封县统计局在2010年以来的统计法制工作实践中积极开拓,进行了普法、执法方法的有益探索,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起了正确的执法理念,规范了办案程序。通过统计法制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提高了统计工作地位。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十一

20xx年上半年,**县统计法制工作在州、县局领导的指导下,工作开展顺利,在规范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宣传统计法规上作了大量的工作。

上半年,全局狠抓了基层统计制度上墙,统计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2月26日,局法规股制出台了《关于20xx年**县部分定期统计报表上报时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来统字[20xx]2号)。规范了统计报表时间和任务,为统计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1、今年是全州统计基层规范化重点建设年,我局对统计双基工程建设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大量措施狠抓基础工作规范化和基层统计人员培训,提高统计队伍的业务素质,局法规股工作人员配合全局做了大量工作。

2、对基层统计人员执证上岗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和调查,为下半年全县统计员的培训工作做好准备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开局之年,我们认真搞好“五五”普法实施方案和今年计划。建立领导小组,上半年利用乡镇培训、外网建设等多种形式宣传了统计法律法规。并为下半年的统计执法大检查打好基础。

今年在“五五”普法中搞好三个重点,一是引起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和统计数据的重视,二是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三是认真落实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为搞好我县城乡代码划分工作,我们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搞好汇报,制定了《城乡代码划分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城乡代码划分培训工作,并组织落实,保证城乡代码划分工作的顺利实施。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十二

20xx年是国家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年。为检验“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国家统计局已将20xx年确定为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并拟于下半年组织开展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为迎接国家统计局对我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同时为推出本市普法宣传工作的创新典型和经验,为下一步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总结评比工作奠定基础,考核验收工作拟分三步进行:

工作部署:4月上旬,由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并征集意见;4月中旬印发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考核验收办法以及相关文件;4月下旬,进行工作部署。

自查自评:5月上旬,各区县按照考核验收办法完成对本地区普法工作自查自评,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

全市验收: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成对各区县普法考核验收工作;6月底前,提出全市考核验收结果及工作报告。

全市普法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普法骨干、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和经济普查对象(规模以下报表单位为主)不同层面开展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其中,以组织开展规模以上报表单位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为考核验收重点。

考核验收采取填报自查自评表、上报报告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实物实据检查、审阅档案资料、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xx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修改进程、动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情况和观点,要自下而上组织各种类型座谈会、研讨会,积极发动、广泛参与立法、修法工作,结合实际,提出有价值的立法、修法建议,使统计立法、修法过程成为统计普法、学法的过程。

法制宣传工作要着力抓好宣传作品稿件的采编发和网上普法阵地栏目的定期维护,栏目内容做到保证数量、注重质量、讲求时效。

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全社会及系统全体人员学习、培训。

一要充分利用现有普法宣传阵地和办公区场所,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宣传气氛。

二要紧紧抓住统计年定报布置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的有利时机,播放普法宣传片;开展会前讲法、学法活动,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上街头宣传活动,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

四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优势,通过组织座谈、演讲,举办讲座、论坛、展览等宣传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月初,下达开展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知,11月下旬,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上报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要结合本局队中心工作,对20xx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4月底前,以局队文件形式上报本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二)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扩大宣传影响,提高普法效果

20xx年,国家统计局拟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创新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届时,市局、总队将组织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积极参加。要求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扩大普法宣传影响为宗旨,积极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

(三)加强考评工作,定期通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情况

全面落实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已明确纳入《北京市区县(开发区)政府统计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今年要加强对普法宣传工作的考评力度,按照考评内容、标准和要求,认真细致做好考评记录,定期通报市和区县及开发区宣传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为做好本年度及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比、表彰提供依据。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十三

20xx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按照泰州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安排,现结合20xx年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xx市统计系统中心工作,将20xx年xx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在20xx年统计普法工作中,局政策法规科结合年度中心任务,负责普法宣传统一部署和安排,各科室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员的作用,通过集中培训、讨论、座谈、发放宣传材料、媒体宣传等形式,坚持面向各级领导开展统计普法宣传;面向调查对象抓“四结合”和“一联合”(与布置年定报工作培训结合、与工作指导和执法检查结合、与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结合、与网报平台宣传结合、与市相关部门联合);面向社会抓契机(利用专业调查、定期发布数据等机会),带动统计普法工作,掀起统计普法宣传新高潮,努力营造依法统计氛围,使统计普法宣传能够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

利用法制宣传的重要时点,在统一使用省统计局、泰州市局编印的普法教材基础上,以统计法律法规和执法案例等为主要内容,编印xx市普法补充教材和富有创意的学习宣传材料,各乡镇统计站也要积极组织编印能够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具有本地区特点的普法学习宣传材料,下发给调查对象和基层单位,还要充分利用本地区媒体、报刊和微统计等网络普法宣传阵地,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以“企业一套表”为重点的常规统计业务、基层规范化建设指导、统计检查以及专项调查等全过程,切实提高乡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严守统计红线的自觉性。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人员业务技能专题培训,做好新增执法检查人员资格培训认定工作。

20xx年,全局要围绕全市统计调查单位诚信建设的主题,继续推进树典型,促后进活动,创建有地区特色的“诚信统计”品牌,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强化鼓励守法与惩治违法并重的工作理念,正面引导社会以及调查单位关注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以及自觉遵守统计法的意识,以先进引领带动和扩大统计工作影响面。各科室要根据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各专业业务人员主力军的作用,实施全员执法,充分发挥统计执法为专业服务的作用,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纠正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扩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面,推进全市统计工作法治化进程,全面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各乡镇统计站,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程序,坚持被推荐单位和个人要有突出业绩,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坚持优中选优,培养和树立在全市统计系统都公认的先进典型,尤其是要动达到以点带面,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局面。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统计普法宣教工作的领导,市局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成员的市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七五”普法宣教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本地统计“七五”普法宣教工作的领导,充实统计普法宣教人员,适时建立统计普法宣教工作机构,认真抓好本地统计普法宣教工作。

在抓好经常性统计普法宣教工作的基础上,以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及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学习贯彻新《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为重点,深入开展统计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各乡镇要紧抓各主题宣传日的有利时机,通过微信微博、悬挂横幅、现场咨询、文艺演出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教活动,增强统计普法宣教的知晓度。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十四

第一段:引言(200字)。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统计数据在各个领域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统计法也在逐渐完善和落实。作为一名在校学生,我在学习统计法时深受其启迪,意识到合法的数据采集和管理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且,在模拟法庭课程上的仿真听证环节中,我深刻地领悟到了统计法在社会中实践的重要性。

第二段:法治统计的基本要求(200字)。

统计法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法治”思想。法治统计的基本要求是保证统计法的合宪性、严谨性、重法制、注重技术规范、提高信息公开度和保护“隐私权”。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些基本要求的实现与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安全性等方面是紧密联系的。

第三段:统计法对于社会管理的作用(300字)。

统计数据对于社会管理来说是不可或缺的。统计法在社会管理中,可以对不同领域的数据进行收集、处理、传播和使用。通过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可以形成科学的决策依据,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例如,在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方面,浙江、江苏、上海,三省一市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可以利用数据进行更为详尽的分析和评价,从而使得各地理解和支持合作发展战略,并形成政策推进和执行的支撑。

第四段:统计法对于公正司法的意义(300字)。

同时,在司法实践中,统计法也有着重要的意义。比如,诉讼中争议事实的证明,统计数据往往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当然,合法采集的数据应当严格保护隐私权和数据安全,确保数据本身的可信度和合规性。我的仿真法庭课程中就体现了这些应用场景:在典型的商业合同纠纷案件中,数据采集和分析越来越成为诉讼双方争议解决的必需和捷径。有时候,甚至不需要经历持久的漫长诉讼,只要数据就能解决纠纷,充分体现了统计法的作用。

第五段:结语(200字)。

综上所述,统计法的意义无法高估。对于国家、社会、甚至个人来说,都有着不同的作用和意义。我们非常看重数据的权威性以及合法性,采用合规管理,让数据更能够引导社会发展,指导司法实践,使数据走向真正的食用门槛。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够认识到这些,学会如何使用它们,并将他们紧密的结合起来。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篇十五

今年是《统计法》颁布xx周年。xx年来,统计机构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以《统计法》为核心,以《统计法实施细则》、《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行政法规、规章为补充的,比较完备的统计法律体系,促进了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和社会公众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我市统计法制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有法难依、违法难究的现象比较突出。因此,加强统计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和实行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在维护统计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做好统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统计法》赋予了统计部门执法职能,使统计工作有了法律保障。但是,在我市不少地方,统计执法力度弱化,统计法的.威慑力没有得到正常发挥,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比较淡薄,统计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一)一些部门或单位为了自身利益有法不依。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局部和小集团的利益,或者受地区排序或目标考核的影响,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虽经统计部门多次纠正,却是一犯再犯。一些单位的负责人或统计人员虽然也了解统计法,知道违反统计法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他们认为统计部门无权无势,难以对其处罚,屡次出现迟报和拒报统计报表的行为,这些统计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统计数据失真,使统计工作的社会信誉受到严重影响。

(二)执法力度普遍弱化。目前,全市统计执法普遍存在重“执法检查”,轻“执法处罚”现象。一是执法人员存在着避重就轻的思想观念。上级没有直接要求的不愿查,看得见但管不了的不想查;二是对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够。主要原因是统计系统的一些领导腰杆不硬,不敢动真,不敢碰硬,存在着畏权、畏势的心态。尤其是对一些“重点保护”单位、招商引资引进的单位、和该地区领导有某种关系的单位等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尽量回避。导致有案不办,避重就轻、查而不处的现象。

(三)统计部门的领导对统计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任何一项工作离开领导的重视与支持都举步维艰,统计执法同样需要领导的大力支持。《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是统计执法的主体部门。作为统计执法主体部门的“一把手”,从某种程度上决定着这个地区统计执法工作的优劣。目前我市部分县区统计部门的领导对统计执法的作用认识模糊,没有把统计执法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影响了全市统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基层统计执法机构力量薄弱。统计法制工作包含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计违法案件的检查、处理,统计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但县级基层统计部门的现状却令人担忧。目前全市11个县区大部分没有独立的统计法制机构和专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多数统计执法人员同时兼任其他统计业务工作,且以其他统计业务工作为主、以统计法制工作为辅。由于统计执法机构力量薄弱,且统计业务任务日益繁重,造成这些地区统计法制工作弱化,甚至从不执法。

(五)统计执法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人员少、装备差、办案经验不足等方面。一是县区统计局大多只有一名兼职执法人员,达不到科室单独办案的最低要求;二是缺乏执法车辆、照相、摄像、录音等办案工具,执法人员常常骑车送法律文书,造成执法工作效率低下。而缺乏执法所需的调查取证设备,既不利于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又不利于对违法单位的违法问题实施证据保全;三是受多种因素影响,一些县区统计部门常年不办案,统计法制人员普遍缺少办案经验。

新时期搞好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应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方针,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为重点,以推进依法行政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统计,加大执法检查和统计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统计工作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统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依法统计是对每一个统计工作者的普遍要求,是统计部门特别是领导班子的职责,一把手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市县统计部门的领导要以身作则,起带头和表率作用。要带头学法,带头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带头执法,敢于执法,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动员部署,加强组织协调,排除统计执法过程中的一切干扰,妥善解决统计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大力提高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从而促进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随着工作任务的不断增加和统计法制工作的逐步深入,统计执法的队伍建设已无法适应统计法制工作的需要。目前我市市县两级在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和办案条件方面不仅远远落后于郑州、洛阳等地区,与三门峡、开封、许昌等地区也相差甚远。要搞好统计执法工作,必须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有关要求,建立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配备与统计执法任务相适应的执法人员,解决必要的办案经费及办案工具,有计划地举办法制讲座或执法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办案能力,加大统计执法的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三)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一是强化统计法律宣传教育的计划性。按照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增强统计普法工作的针对性,确保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二是突出统计法律宣传的广泛性。要区分不同普法对象,通过各个层面,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提高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三是提高统计法律宣传的有效性。紧密结合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和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等中心工作,开展好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法律法规和政府统计权利义务的宣传。重点做好对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利用统计数据的社会影响力,采取有效的宣传手段,使广大群众感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统计法制宣传;四是确立统计法律的权威性。在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中,还要密切结合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作用,通过对典型违法案例以案说法,用实例警示警戒教育企业、单位和统计人员,使其明白统计违法行为的后果,形成尊重法律和遵守法律的习惯。

(四)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大力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制定完善的统计执法责任目标考核评议办法并严格考核,保证市县两级政府统计局内设职能机构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要求,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促进统计执法与统计业务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真正把统计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积极进行统计执法方式的探索创新,结合工作实际,每年确定一些重点地区、行业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科室积极协助统计专业科室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保障相关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执法工作来规范统计行为,促进统计工作法制化进程;三是着力开展全员执法。针对目前市县两级统计部门普遍存在专业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的现状,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必须充分调动统计专业人员的力量,以统计专业工作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现象为着眼点,执法人员与专业人员紧密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搞好统计执法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涉统案件的转办、督办工作。对群众上访、举报和上级转办的统计违法案件线索,统计部门要认真调查处理,纠正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统计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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