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器出口合同(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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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器出口合同(优秀15篇)
时间:2023-11-25 04:37:02     小编:书香墨

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用于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下面是一些合同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瓷器出口合同篇一

山东瓷器鉴定。

上海长昊拍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是经上海市工商局核准具有拍卖经营许可证的综合性拍卖公司。公司设艺术品拍卖部和资产拍卖部,主要经营业务包括艺术品拍卖和各类资产拍卖。公司旨在通过拍卖活动,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提高中国艺术品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影响,为海内外收藏家和机构提供一个物畅其流、物尽其用的高层次、高品质的文化交流空间。

上海长昊拍卖有限公司除以拍卖形式帮助藏家达成交易外,上海长昊艺术品展览销售中心展厅销售也占有很大比例,公司拥有自己的藏品展厅,凡高档藏品都可展出,以此吸引更多买家欣赏和购买,公司竭诚为供拍和竞买双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服务范围:

古董,古玩,文物,字画,杂项,艺术品的'鉴定、交流、展览、拍卖、交易等。

征集范围:

历代瓷器、各朝名家字画、翡翠玉器、竹木牙雕、当代艺术品等。

精品陶瓷:历代窑口及各代官窑器,历代瓷器、高古瓷、宋代瓷器、元明清瓷器等。

翡翠玉器:明清和田玉,a级翡翠为上.要求玉质佳、雕工精。高古玉、明清玉、新玉(以和田玉为主,玉质润、透、白,雕工要好)。

名家字画:历代名家书画,油画、水粉画、古代字画、近现代字画、古籍善本等。

明清家具:各种材质的硬木家具,以紫檀和海南黄花梨为最好。

上海长昊拍卖公司为你提供最专业的服务,创造最佳的增值空间,是您最佳的拍卖平台之一。

上海长昊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刘经理。

手机:18221178759。

传真: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858号。

q:2862000309。

民窑瓷器也有收藏价值:

据店主称,这件瓷器最初是一名藏友花3万元入手,放了十年后转让给他,因两人私交甚好,他以10万元的友情价购得。据了解,由于民窑瓷器在装饰上受束缚较少,其图案题材更加丰富多样,山水、花鸟、仕女等运用自如,还有大量采用戏曲、小说为题材的民间故事,而“青云得路”“科场及第”“一帆风顺”“富贵有余”等传统的吉祥寓意的题材,更受收藏界追捧。

在武昌红巷艺术城见到一件有着吉祥寓意的康熙五彩人物梅瓶(如图),线条简练,生动传神。据了解,这件藏品目前市场价值至少在15万元。

武汉资深瓷器收藏家李险峰称,只要是“老货”,即便是民窑,也会有较大升值空间,因此成为一些人投资的渠道。一些制作精美、品相完好、寓意吉祥的精品民窑瓷,在近年来的拍卖会上更是多次拍出高价。

山东古玩鉴定;山东古董鉴定;山东玉器鉴定;山东瓷器鉴定;山东字画鉴定;山东艺术品鉴定;山东古钱币鉴定;山东铜器鉴定;山东古玩拍卖;山东古董拍卖;山东玉器拍卖;山东瓷器拍卖;山东字画拍卖;山东艺术品拍卖;山东古钱币拍卖;山东铜器拍卖;山东资产拍卖;山东鉴定公司;山东拍卖公司;山东鉴定拍卖。

公司服务:鉴定、物理检测、拍卖、展览展销、文化沙龙、藏品交易。

服务项目:瓷器、玉器、字画、木雕、铜器、奇石、古籍、杂项。

公司名称:上海长昊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858号(近宜山路)凯托大厦202室。

征集部经理:袁经理。

咨询电话:15021768058。

qq:2355259773。

邮箱:

用户id:10229067。

公司:江西玉器鉴定地址;古钱币拍卖公司电话;瓷器拍卖公司。

主营:江西字画鉴定电话;江西艺术品鉴定电话;江西拍卖公司电话;江西鉴定拍卖电话。

价格:面议。

发布人:袁云霞。

时间:2012-6-3。

邮箱:。

手机:15021768058。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858号(凯托大厦)202室。

瓷器出口合同篇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服装系列产品,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价格详见附后清单。

二、产品质量标准、特殊工艺要求及费用负担:。

三、交货时间及方法: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个工作日内交货,送达方式另行协商确定,交货时由甲方确认,并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字。

四、验收标准及期限:甲方自收货日内按样衣标准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此间提出,逾期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六、交(提)货方式地点:

七、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自收货日内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付清货款。

九、服务承诺:

1、产品交付使用一月内,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2、本次批量生产之后,如甲方提出增补制作要求,在布料规格质量及价格与本次产品相同的基础上,乙方依样衣标准制作,经双方协商另签订合同。

十、违约责任:

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交货日期。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乙方可以不予制作并相应延长交货期限,直至甲方交付预付款后,按合同相应要求开始制作;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款,甲方应按欠交货款的5%/月利率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2、中途如因乙方原因提出的需要更换布料及款式、色彩等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延长交货日期,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由于不可抗力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交易完毕(含付清货款)本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瓷器出口合同篇三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装运期限:

第四条装运口岸:

第五条目的口岸:

第六条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瓷器出口合同篇四

立契约书人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x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组。(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xx元整,次级品每组xx元整,合计xx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xx市xx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x元酌收运送费用。

八、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买方(甲方):xx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卖方(乙方):xx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xx。

住址:

瓷器出口合同篇五

乙方(买方):

一、基本情况:

二、 质量标准:每件艺术品样式、材质、规格等均要与在甲方店内

观看实物为同一物品。

三、 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卡转帐

四、 运送:甲方负责运送,运送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交货时

督促乙方对物品的各项指标进行核对,如乙方发现问题需当场提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运送过程中发生的损坏由甲方承担。

五、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乙方规定的时间规格交货(交货时间

以全部货款到账的三日内为准),每延误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六、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

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

同执行期间双方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瓷器出口合同篇六

瓷器鉴定是一门新学科,我国文物考古工作者四十年来做了很多工作,发掘了很多古遗址、古墓葬,出土了大量陶瓷器,尤其是纪年墓出土的瓷器为我们鉴定提供了典型的标兵和样板。陶瓷鉴定本身也是一门科学――器物学。国内一些大学目前教授这方面的课程,为瓷器鉴定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我根据自己四十年研究陶瓷的亲身体会与经验,摸索出从以下五个方面鉴定瓷器,即瓷器的造型、纹饰、胎釉彩、款识、支烧方法。这五方面互为补充,不可偏废,偏重一方面而忽视其它方面,鉴定会有误差。五方面联系起来看,对瓷器的年代、产地的判断,其可靠系数就比较大。过去,比较偏重明、清瓷器的鉴定,投入了不少精力,出版了《明清瓷器鉴定》等书,对明、清以前瓷器的鉴定很少涉及。二十年前,我曾写过,后由于种种原因而中断。今后,我想利用两三年时间,把明以前历代瓷器鉴定的关键问题写出来,对同行会有些用处。

首先谈鉴定瓷器最重要的两个方面――造型和纹饰。造型与纹饰二者密不可分,是鉴定瓷器的关键问题,抓住这两方面,鉴定的可靠系数可达百分之八十五。一般来讲,胎、釉、彩、款识、支烧方法只占很小的比重,但在某个时期有些器物则例外。

一、魏晋南北朝瓷器的造型、纹饰特征。

自汉代出现瓷器以来,发展到六朝时期,从墓葬出土情况可以看出,青瓷逐渐代替青铜器、漆器。大陆很多省分的汉墓出土的陪葬品以青铜器、漆器占主要比重,而江南六朝时期的墓葬出土的器物绝大部分是青瓷器,它已经成为当时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用具。出土的这一时期的瓷器,其造型、纹饰与汉代陶器、青铜器有很密切的继承关系。

演变为壶柄。壶的高度明显大于腹径,故给人瘦长的感觉。除青釉以外,还有黑釉鸡头壶。黑釉汉代已经出现,东晋继续烧造,目前发现烧黑釉的仅有浙江的余杭、德清两窑,两窑同时也烧青釉。到南朝时期,鸡头壶壶身更长,柄向上发展,装饰上出现复线莲瓣纹。莲瓣纹的出现与东汉佛教传入有关。这一时期其它器形如盘、碗、罐等也饰有莲瓣纹,形成了这一时期的装饰特点。东晋除鸡头壶以外,还有羊头壶,其数量少于鸡头壶,但目前出土数量逐渐增多。东晋香薰,此器型两晋墓出土不少,西晋造型继承汉代特征,球体上有楼孔,球体与承盘之间有三足。东晋改为以支柱连接球体与承盘。

东晋青釉羊头壶。

南朝仰覆莲双系壶,短流,柄上翘,出土数量不多。北方青瓷以河北景县封氏墓出土的莲花尊为代表。莲花尊北魏墓出土两件,北京故宫博物院、中国历史博物馆各收藏一件。通体饰上覆下仰的莲花,洞窟艺术中的飞天也出现在莲花尊上,还有团花、兽面纹、叶纹等,装饰极为丰富。莲花尊南方亦有出土,没有北方的气魄雄伟,北方莲花尊胎体厚重,釉厚的地方近于黑色。可以肯定,南北朝时期,南北都烧造这种器物,但窑址在南北方都未发现。河北只发现有类似莲花尊特征的标本,在山东淄博窑发现了浮雕莲花瓣,这只是一点线索,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北朝青釉莲花罐,上有浮雕莲瓣,莲花瓣是印好后贴上去的,肩部六个桥形系,沿用东晋时的,但较东晋时的粗壮。这类器物出土日益增多,北朝晚期釉中含铁量较低,故釉色为浅青色,与隋代的较为接近。北朝贴花罐,含铁量高,釉为黑褐色并有窑变。河南北朝北齐墓出土的黄釉绿彩罐,是唐三彩的前身。唐三彩一般为黄、绿、白(蓝)。其发展过程是:从汉代单色釉到北朝的黄釉绿彩再到唐三彩。北朝褐釉印花扁瓶,高七公分,两面印舞蹈人物纹,其人物形态、串珠纹具有西亚地区作风。此种扁瓶北朝晚期出现,隋唐都有烧造。

二、唐五代瓷器的造型、纹饰特征。

隋青釉印花四系壶,高35厘米,盘口,长颈,长圆腹,平底。肩部四个双条形系,颈、肩、系、腹部作四层印花装饰,印花为扇形花瓣组成的团花和叶纹。这是隋代瓷器的装饰特点。釉施至腹部,厂半截露胎,是隋代青瓷施釉的―般规律。湘阴窑、淮南窑、安阳窑产品多采用印花装饰。常见的有杂花、草叶、莲瓣几何纹等,多为独立的花、叶,连续的花纹不多见。

隋青釉高足盘,南北方瓷窑大量烧造,是隋代具有代表性的器形。隋青釉四系罐,施丰釉,肩有四个双系形系,系高于罐口,是隋代器物的造型特点。

瓷器出口合同篇七

邮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装运期限:

第四条装运口岸:

第五条目的口岸:

第六条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瓷器出口合同篇八

需方:供方:

合同签订地址:南宁市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经供需双方共同商议,本着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共求发展的原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需方订购的陶瓷产品供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二、供货时间:签订本合同后供方及时组织货物,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计划完成第一次供货。以后按工程进度要求供货。

三、质量要求:供方按厂家优等品供货,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相关产品资料。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点费用负担:汽车运输。供方负责货到需方工地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其它费用由需方负责。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供、需双方现场验收人员实际验收的供货产品规格、数量为结算数量。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根据合同的产品规格、数量,按国家gb/t4100-陶瓷砖标准验收。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可当场与供方商谈更换,否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签订时需方向供方预付本合同总价款20%作为定金,剩余货款按每次所到货的实际数量全部进行结清。

八、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纠纷,首先应本着友好、公平、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供货。

完成,货款结算之日。

供方:需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瓷器出口合同篇九

甲方:

地址:

tel(电话):

fax(传真):

乙方:

地址:

tel(电话):

fax(传真):

甲、乙双方愿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本合同。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进口行为。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甲方自行与境外供货商确认进口商品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所有内容。

2.乙方不承担甲方委托进口产品的质量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若由于甲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而造成乙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之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报关商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并符合归国家对 (地区名称)小额商品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将商品的具体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在境外卖方发货期前5个工作日将订货通知单交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商品进口的审批手续和进口报关的有关手续,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签订外贸合同。在执行进口合同过程中,随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并会同甲方及时处置。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6.本委托合同规定的代理手续费为货值的 ,不包括办理外贸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外商破产事宜所需的任何费用,及码头、船务、商检、仓储、运输等其他费用。

7.乙方代理甲方从 进口( )一批。数量( )吨,价值 ( )美元。

8.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签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瓷器出口合同篇十

委托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出口货物的具体明细,由甲方另以书面的方式提供给乙方,并应在货物装船前_________ 日、装飞机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飞机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将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给乙方:

1、合同;

2、发票;

3、装箱单;

4、提单、空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

5、提货单;

6、货物的hs编码;

7、贸易性质;

8、手册,批件,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证,免税表,证明等;

9、报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0、报关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三、甲方需要变更有关报关等事项的,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上的内容一致。如委托的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甲方应承担由于委托内容与报关单不一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货物的报关、报检及报验等信息。

七、对于进口货物,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如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前述费用。

八、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应收取的具体每票业务的报关、报检和报验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业务,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内将该税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最后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甲、乙双方另行结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或货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由于海关、卫生检疫、动植检部门的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乙方报关、报检、报验等延误的,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四、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五、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十六、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就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_(签字)

瓷器出口合同篇十一

甲方:

地址:

tel(电话):

fax(传真):

乙方:

地址:

tel(电话):

fax(传真):

甲、乙双方愿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本合同。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进口行为。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甲方自行与境外供货商确认进口商品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所有内容。

2.乙方不承担甲方委托进口产品的质量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若由于甲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而造成乙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之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报关商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并符合归国家对 (地区名称)小额商品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将商品的具体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在境外卖方发货期前5个工作日将订货通知单交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商品进口的审批手续和进口报关的有关手续,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签订外贸合同。在执行进口合同过程中,随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并会同甲方及时处置。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6.本委托合同规定的代理手续费为货值的 ,不包括办理外贸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外商破产事宜所需的任何费用,及码头、船务、商检、仓储、运输等其他费用。

7.乙方代理甲方从 进口( )一批。数量( )吨,价值 ( )美元。

8.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签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瓷器出口合同篇十二

借款方: 法定地址:

贷款方: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 年 月 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同意为其安排 银行(下称“出口地银行”)的买方信贷。为此,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以资遵守。

1.1 本贷款用途是为出口商 与进口商 在 年 月 日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编号: )融通资金,用于进口商为 项目,购买 设备。

1.2 贷款总金额为: ,其中:

(1)用于商务合同项下支付的金额为 (大写: ),为商务合同金额的 %

(2)用于付给 的本贷款保险费的金额为 (大写: )

(3)

2.1 借款方根据商务合同的有关规定提款。

2.2 借款方满足了本合同第六条列明的各项陈述与保证。

2.3 借款方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列明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2.4

3.1 借款方在收到商务合同支付条款规定的有关文件和单据,并按规定时间审核无误以后指示出口地银行将贷款直接支付给出口商。

3.2 提款期从 开始,至 截止,过期。

3.3 每次提款最小金额为 (大写: )

3.4 提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在每次提款发生后,由贷款方编制《提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1)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3.5

4.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地,没有任何扣除地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条款的费用。

4.2 贷款按 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一年按360天计算。

贷款金额的 %即 (大写: )按固定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一年按360天计算。

还款期以前的利息每 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其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提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还款期的利息每 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编制《还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2)通知借款方。《还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4.3 承诺费费率为 %。承诺费自 开始按未提贷款余额计算、支付,以后每 个月计付一次。

4.4 管理费费率为 %。管理费自 内按贷款总金额计算,一次付清。

4.5 本贷款保险费

4.6 每次支付利息和费用,借款方必须在支付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账户上。

4.7

5.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地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并且不受商务合同项下进、出口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5.2 本贷款还款期为 年,每 个月等额偿还一次,分 次还清。还款期从 开始,其开始日最迟不超过 。每次还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还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5.3 借款方必须在还款前 个月通知贷款方,并征得贷款方同意后可以不按《还款通知书》的规定提前归还贷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4 每次还款,借款方必须在还款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账户上。

5.5

6.1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结算账户。借款方日常经营的资金通过该账户结算。贷款方可以主动从该账户划转资金用于偿还、支付本贷款项下到期的贷款、利息和各项费用。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还款保证账户。借款方将下列资金存入该账户。在本贷款项下的所有债务和费用偿清以前,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存入该账户的资金是:

1.

2.

3.

6.2 借款方定期向贷款方提供项目进度报告;按月向贷款方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收支表以及贷款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

6.3 借款方未隐瞒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担保、财产抵押以及其他影响借款方还款能力的行为。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为第三方承担任何债务或对借款方的资产设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行为。

6.4 借款方在财务、经营方面的重大决定、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重大决定影响贷款方权益时,须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5 借款方在组织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定或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决定或变化影响到贷款方权益时,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6

7.1 下列任何事件发生,借款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且,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和处以下列注明的罚息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处罚和补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对被挪用的贷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和费用。贷款方对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加收 %的罚息。

3.借款方未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陈述与保证的各项规定。

4.借款方改组、解散、终止其业务经营,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发生贷款方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经失去其抵押价值,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6.担保人已经失去其担保能力或担保人提供的保函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终止,以及更改后而产生相反效果,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7.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诉讼行为。

8.借款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借款方不按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借贷合同偿还第三方债务的行为。

9.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费用和借款方必须支付的一切赔偿、罚款被清偿后失效。

8.2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借贷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修改无效。

8.3 本合同壹式肆份,借贷双方各执两份。

借款人: 贷款人: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

瓷器出口合同篇十三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商品业务事宜,签定本合同,委托出口合同。

一、出口商品描述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价格条款: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出口合同条款(编号_________)规定商品品质、数量、包装及时组织货物。

2、承担出口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并按乙方指令时间、数量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仓库或集装箱场地。

3、凡属商品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及交货期原因产生的客户索赔,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必须保证所提供商品的商标、品牌、所涉及的专利及专有技术符合有关知识产权之规定。

5、如该商品享受国家的出口退税待遇,由乙方办理退税时,甲方需提供完整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与甲方共同制定对外成交合同条款,并负责对外签约。

2、随时掌握备货情况,负责接受国外客户开出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以t/t方式汇来的货款。

3、办理出口货物报关、报检及制单结汇手续。

4、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5、如退税由甲方办理时,乙方需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出口发票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合同范本《委托出口合同》。

6、乙方根据税务局认定的退税证明,可为甲方办理出口退税贷款。委托出口退税贷款协议另行签订。

四、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乙方按出口商业发票的_________%收取委托手续费。

2、出口收汇后,乙方扣除委托手续费、报关、报检费和其它应收费用后与甲方结算。

3、经双方确认后,根据对方所提供的书面汇款指示以支票或汇票形式及时办理结算。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编号_________的出口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结算完毕后终止。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瓷器出口合同篇十四

供方:

需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出口商品特点,经协商,供需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质量标准及包装要求:

货物描述数量单价总金额质量标准包装要求。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交货时间:见电汇底单传真后5日内送货到加工厂;。

交货地点:供方自费将货物送到加工厂。

三、结算方式,供方须凭真实、合法、有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证的要求按国家税务局有关政策执行)及时进行结算。以上及相关一切票证在需方向银行办理付款或向供方支付票据前交付需方,供方所提供票证若有虚假或非法、无效的,应依法向需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货款期限,带款提货。

四、检验、验收:在需方对货物检验并接受货物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费用由供方承担,发生不可抗力应即时通知需方。需方凭供方办理检验报告、码单和供方提供的其他验收所必须的能够证明货物品质状况的技术资料、证明等货到后验货。必要时应根据需方要求凭供方办理提供的由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需方、外商的验收标准和方式验货。如合同货物的出口外商、需方的检验与供方所办理提供的检验标准、方式或检验结果有差异时,以前者为准。需方的检验、验收不在任何意义上解除供方所依法应该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

五、为保证需方出口履约,供方所交货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及外商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鉴于需方出口远途运输的实际情况,需方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为货到需方和外商指定地点、港口且需方和外商验收之日起六个月。

六、合同的变更或终止,须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供方违约,需方有权自行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供方承担。

七、合同一经订立,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对供需双方的各项规定和义务均规定有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有多项违约,违约金累计计算。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八、需方支付定壹万元。需方不履行合同,相应部分定金不再返还;供方违约,除双倍返还全部定金,引起需方的外商索赔的,还必须接受索赔并承担违约责任。如需方已结清货款,供方在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或任一规定义务履行时,供方应双倍返还全部定金。供方向需方提供担保时,则担保方与供方一起向需方连带承担本合同责任和义务。担保书(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无论供需双方是否提供担保,不影响本条款所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九、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带来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字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签字的,视为合同正本签字。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瓷器出口合同篇十五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人民币资金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双方约定的提款日起算,至双方约定的最后一个还款日为止。如果双方约定的提款时间为特定的期间,上述“提款日”系指提款期的起始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借款利率为年率________________%。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利率不变。

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借款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息:

(一)借款人每季支付利息一次,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为付息日。

(二)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每月20日为付息日。

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付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三)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以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为付息日。

借款人未满足下列条件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二)本借款合同及相关附件已正式生效;

(四)本合同第十条所规定的担保合同或担保协议已经生效;

(五)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的账户;

(八)未出现第十一条所规定的违约事件;

(九)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已经满足。

借款人应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时间提款:

(一)借款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提款。

(二)借款人应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数额提清所有款项。

超过上述时间未提用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贷款人同意放款的,有权就迟延提取部分按日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担费;贷款人拒绝放款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按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担费。

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交提款申请书,并办理其他提款手续。

借款人必须严格按如下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

还款次数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还款次数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借款人如需就上述还款计划的任何部分作调整,必须在相应贷款到期1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除另有约定外,还款计划的任何变更须经贷款人书面确认。

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顺序。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________________日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部分的应收利息的________________ 的比例计收补偿费。提前还款的金额首先用来偿还最后到期的贷款,按照倒序还款。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由借款人将其经国家税务部门确认的惟一的出口退税专用账户委托给贷款人管理,以借款人的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并由双方另行签订《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协议》,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此外,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还同时采用如下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担保:

(一)由________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由________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物以及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借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在。

(二)借款人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要的授权。

(三)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

1.与借款人或其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3.借款人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一)按贷款人的要求每月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年度财务报表;按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二)如果借款人已经或将与本合同保证人就其保证义务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将不会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三)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减少注册资本或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合资、合作;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进行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经营方式的变更),需事先通知贷款人。如上述行为将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五)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借款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承诺其担保的债务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的________________倍。

(六)借款人对贷款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股东对其的贷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

(七)借款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3.借款人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借款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5.借款人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八)借款人不迟于每一笔本息到期前________________天存入足额资金以备支付。

(九)借款人在本贷款项下的有关结算业务应在贷款人或中国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办理,其结算业务量达到贷款人的要求。

(十)在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净利润为零或负数,或者税后利润不足以弥补以往会计年度累计亏损的情况下,或者税前利润未用于清偿借款人在该会计年度内应清偿的本金、利息和费用或者税前利润不足以清偿下一期本金、利息和费用时,借款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

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乙方达成协议,乙方有权就逾期部分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比例计收利息。逾期利率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如借款人未按期足额付息,贷款人有权就到期未付利息额按贷款合同利率按月或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逾期利率日息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计收复利。如本金按期收回而利息逾期的,对逾期的利息仍按逾期利率计收复利。逾期利率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的比例计收违约金。该违约金遇利率调整分段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借款人提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用的借款额度,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___________日;

(二)借款人逾期及挪用款项总额达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借款人在第十条中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四)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六)借款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七)借款人或保证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八)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或冻结,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

借款人同意:

(一)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的任何款项,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开立在中国银行各机构的账户上直接扣划。

(二)无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是否到期,贷款人均有权依照本合同第九条指定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协议》直接扣划借款人委托给贷款人管理的出口退税账户上的资金,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税收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利息预提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

借款人应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不得提出抵销的主张。但贷款人同意的除外。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能免除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如下第________种方式加以解决:

(一)依法直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借款人已经与贷款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贷款人已经应借款人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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