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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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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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重要性在于提供决策参考和向他人传递信息。事先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数据分析,以支持报告中的观点和结论。这是一份关于市场调研报告的样本,供各位参考。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一

按照都财发【xx】79号文件和xx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xx]5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xx—xx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xx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xx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xx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2.5万元),涉及龙凤村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1.5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2.5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认真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情况的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一是我县涉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如实兑现给农民,没有出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确保了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一贯坚持实行“公示”制,“一事一议”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村民自治办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资金使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运作的。

三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县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如数的将补贴兑现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未发现截留、挪用、克扣、贪污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种摊派等建纪违规行为。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从未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是我县一贯坚持加大农资产品市场管理监管力度,因而未出现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1、强化领导。为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1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

2、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我局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3、认真接待农民收费问题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应的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案件,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查处,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三

为使党和国家惠农政策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其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统一部署,我镇立即落实行动,制定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组成两个检查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20**-20**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镇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民补贴、补偿类资金851.7万元。

20**年,种粮直接补贴9944户,直补资金42.9万元;农资综合直补9941户,补贴资金323.7万元;农机购置补贴8户,补贴金额27.6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2337户,补贴金额9.7万元。

(二)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类资金69.9万元。

20**年,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8万元,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以奖代补资金61.9万元。

(三)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1355万元。

20**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264户,补贴金额5.6万元;农村危户改造补助资金76户,补贴金额142.8万元;困难群众最基本生活救助补助经费1752户,补贴金额279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补贴429户,补贴金额23.7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2村(居),补贴金额224.1万元;全民健身工程经费4万元,村级组织补助资金76.2万元。

20**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224户,补贴金额7.6万元;农村危户改造补助资金76户,补贴金额65万元;困难群众最基本生活救助补助经费1752户,补贴金额240.7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补贴186户,补贴金额27.1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4村(居),补贴金额179万元;全民健身工程经费4万元,村级组织补助资金76.2万元。

通过自查,本镇20**-20**年涉及农户的补贴资金均及时、足额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项目建设均落实。

二、自查的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于4月10日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燕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杨湖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同时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组,由工作组对各村、各单位涉农资金的按排、使用、发放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及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项目实施到位,问题整治到位。为使工作具体,专门制定了《杨湖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以会代训、做好宣传。

镇领导小组成立后,立即召开了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会上,全文学习了《颍上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镇领导要求与会人员要吃透文件,掌握精神,善始善终做好工作指导。204月11日镇专门召开了由各村(居)书记、主任、文书及镇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杨湖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镇长在会上全文传达了《杨湖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要求与会人员做好宣传,提高认识,按时按质完成本次自查任务。

(三)认真自查、不走过场。

检查涉农资金政策宣传、补贴资金落实、实体项目建设情况,另一组核查账目、报表、档案管理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20**-20**年涉农资金落实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仍然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由于客观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涉农资金政策宣传不够深入。

2、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治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好全镇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专项整治,把涉农政策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做好涉农政策宣传工作。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及时开展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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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财农[]12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进行全覆盖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方式、步骤及要求,根据股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以电话、文件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向两个年度的各环保涉农资金项目单位发出《关于报送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报送材料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证了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项目主要为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村”环境综合整治等3类,共18个项目。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996万元。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在《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环[]111号])中就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项目管理工作也在此指导下,规范、阳光地运行,决无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发生。近两年,我局严把项目申报入口关,未发现见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18个涉农资金项正在实施15个,已竣工13个,大部分项目殾能按时启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为了保障环保项目的规范实施,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已实施的项目均按照规定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后期管护投入,确保环保涉农资金项目持久发挥效益。项目施工采取招投标、议标、竞标等方式,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结束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并报县环保局,提出要求验收的申请,县环保局和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预验收,制定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岳西县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统一由县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属县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资金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清单公开招标、竞标采购;乡镇、村及企业项目资金由乡镇、村和企业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县环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据实拨付,乡镇、村项目资金拨付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企业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问题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决算、项目实施等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我们及时拨付环境保护涉农项目资金418万元,其中:中央环境保护涉农资金160万元,省级环境保护涉农资金258万元,没有发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通过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农村环境污染,保障了农民的`环境权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治理村环境状况,提高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问题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了部分村庄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总之,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农村的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自查中我们发现有3个涉农项目未及时启动、3个项目未按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这些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和及时申请验收。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认真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情况的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一是我县涉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如实兑现给农民,没有出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确保了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一贯坚持实行“公示”制,“一事一议”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村民自治办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资金使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运作的。

三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县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如数的将补贴兑现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未发现截留、挪用、克扣、贪污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种摊派等建纪违规行为。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从未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是我县一贯坚持加大农资产品市场管理监管力度,因而未出现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1、强化领导。

为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1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

2、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我局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3、认真接待农民收费问题信访工作。

要认真做好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应的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案件,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查处,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霍山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政办[20xx]23号)文件精神及县政府4月16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的统一部署,我镇立即行动,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整治行动。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政分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镇直相关单位各确定一名干部为联络员。各村(居)和镇直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少数违规违纪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性,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自纠的原则,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各涉农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负责职责范围内涉农资金检查工作,同时各村(居)及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检查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各村(居)和相关部门都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扎扎实实开展检查工作。仔细查阅有关账表册据、资料数据,走村入户,认真开展检查。同时加强涉农政策宣传工作,公布监督服务电话,把开展检查和查处农民来信来访结合起来,把宣传涉农政策和了解基层意见建议结合起来,客观公正、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此次自查,共涉及六大类、32项涉农资金,总计5673.25万元,其中20xx年2451.6万元,20xx年3221.65万元。

(三)通过检查、发现问题。乡镇财政收入大头被集中,而支出庞大,已是乡镇的沉重包袱。20xx年我镇完成财政收入2179万元,其中国税调消费税420万元,乡镇真正实际可用财力仅有770余万元,乡镇无税可收现象依然存在。而乡镇供养行政、事业在职74人、退休人员45人,每年基本工资支出近500万元,再加上年休假补助、效能补助、值班补助等没有列入体制补助项目的人员支出,全镇用于人员个人支出就达580万元以上。因此,用于保障办公和事业发展支出所剩无几。但乡镇每年计划生育、招商引资、美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等乡镇硬性考核工作,都须大量财力支撑,基层组织建设、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达标活动也须财力保证;村村通养护、民生工程建后管养、三线三边整治等项目上级财政补助远远不够,镇财政要拿出很大一部分财力配套。所有这些都增加了镇财政包袱,乡镇财力捉襟见肘,税源匮乏,这就使乡镇不得不挤占、挪用部分专项资金。镇村两级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往往由于争取一个项目扶持资金的有限性和完成这个项目所需资金,形成矛盾,造成缺口很大,这就使镇村两级不得不多头申报,争取其他资金弥补缺口,把一个项目干好,不搞半拉子工程。同时项目资金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申报难,乡镇为了自身发展需要,不能等项目、等资金,部分是先干后申报;二是由于乡镇可用财力有限,乡镇配套资金流于形式;三是乡镇重建设轻管护现象仍然存在,镇村两级项目建设积极性高,一建了之,后期管养缺资金,养护不到位,项目建设效益大打折扣。

(四)加大查处、决不姑息。镇党委、政府决定加大对涉农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力度,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截留、挪用、抵扣涉农资金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追回资金外,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涉农资金政策和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纠正到位并如实上报的`,镇政府将不再另行处理,也不列入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内容;在省、市重点检查和县全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镇政府将加大处理力度,并暂停所在村(居)的项目申报。

(五)总结整改、建章立制。通过这次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对个性问题要拿出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逐一整改到位;对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完善政策措施,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以来专项检查发现的三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此次自查发现的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通过自查自纠,创新涉农资金监管方式,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要设立服务监督电话、举报相关信件箱和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开展经常性的抽查审核,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不同形式,对涉农资金开展集中检查,并确定为常规工作,确保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全、资金安全。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七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方式、步骤及要求,根据股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以电话、文件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向两个年度的各环保涉农资金项目单位发出《关于报送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报送材料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证了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涉农资金项目类别和资金额度。

20xx—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项目主要为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村”环境综合整治等3类,共18个项目。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996万元。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在《xx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环[20xx]111号])中就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项目管理工作也在此指导下,规范、阳光地运行,决无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发生。近两年,我局严把项目申报入口关,未发现见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18个涉农资金项正在实施15个,已竣工13个,大部分项目殾能按时启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为了保障环保项目的规范实施,我局制定了《xx县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已实施的项目均按照规定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后期管护投入,确保环保涉农资金项目持久发挥效益。项目施工采取招投标、议标、竞标等方式,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结束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并报县环保局,提出要求验收的申请,县环保局xx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预验收,制定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制定了《xx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xx县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统一由县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属县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资金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清单公开招标、竞标采购;乡镇、村及企业项目资金由乡镇、村和企业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县环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据实拨付,乡镇、村项目资金拨付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企业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问题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决算、项目实施等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我们及时拨付环境保护涉农项目资金418万元,其中:中央环境保护涉农资金160万元,省级环境保护涉农资金258万元,没有发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通过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农村环境污染,保障了农民的环境权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治理村环境状况,提高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问题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了部分村庄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总之,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农村的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自查中我们发现有3个涉农项目未及时启动、3个项目未按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这些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和及时申请验收。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八

为贯彻落实利财[xx]102号关于印发《全县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保障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通过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向乡党委政府领导作了汇报,乡党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陆珂为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农口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主要对我乡xx年-xx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是否通过“一卡通”及时打卡发放到户,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专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抵扣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其他问题。

根据市、县文件精神及涉农资金检查的工作要求,对我乡共计11个行政村,xx-xx年粮食直补资金199.58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154万元,一事一议31个项目资金488万元进行了账面梳理,统计制表,到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享受直补、综补超过20亩的农户进行了重点核查,并走村入户,直接询问农户,并现场记录农户对粮补及一事一议情况的反映。

经对全乡农户补贴信息进行排查发现,大于20亩的农户有25户计555.49亩,其中涉及村干部两名,经调查情况属实,本户承包其兄弟的地亩。因其兄弟长年外出,在南方跑大车,自愿把承包地交给自家兄弟耕种。已经要求这两名干部把详细情况作一个书面说明,报到财政所备案。

通过这次的自查,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今后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坚决做到查出一例纠正一例,真正把党和国家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九

xx年以来,我县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35245.31万元(其中xx年收入12947.65万元,xx年收入17297.66万元,收入5000万元)。支出共计32444.7132万元(其中xx年支出10020.49万元,xx年支出15884.87272万元,支出6539.35048万元)。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县低保对象由xx年的173661人减少到现在的158624人,故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2800.6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第二季度需下拨农低保资金3530.11088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下拨到各乡镇)。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资金收入共计2444万元(其中xx年收入665万元,xx年收入1043万元,收入736万元),支出共计2444万元(其中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出303.7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140.3万元),目前无结余。

xx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0020.49万元,让83960户17366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xx年下拨农村低保金15884.87272万元,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下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xx年以来,我县共下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303.7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925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532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救助对象不确定的,如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然后由乡(镇)造册发放后才到财政部门报账。我县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镇)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农村低保资金以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使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对农村低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把握、理解程度不够,将极少的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救灾资金少,不能满足现阶段救灾救济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创新农村低保工作机制,采取“重心前移,服务上门”,进社区、下基层核查农村低保,实施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努力打造“阳光低保”;二是健全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民政涉农资金规范运行。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制约。坚持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查看台账、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以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形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及早发现并妥善处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救灾救济资金缺乏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帮助解决救灾救济资金。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十

根据《霍山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政办[20××]23号)文件精神及县政府4月16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的统一部署,我镇立即行动,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整治行动。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政分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镇直相关单位各确定一名干部为联络员。各村(居)和镇直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少数违规违纪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性,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自纠的原则,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各涉农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负责职责范围内涉农资金检查工作,同时各村(居)及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检查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各村(居)和相关部门都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扎扎实实开展检查工作。仔细查阅有关账表册据、资料数据,走村入户,认真开展检查。同时加强涉农政策宣传工作,公布监督服务电话,把开展检查和查处农民来信来访结合起来,把宣传涉农政策和了解基层意见建议结合起来,客观公正、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此次自查,共涉及六大类、32项涉农资金,总计5673.25 万元,其中20××年2451.6万元,20××年3221.65万元。

乡镇财政收入大头被集中,而支出庞大,已是乡镇的沉重包袱。20××年我镇完成财政收入2179万元,其中国税调消费税420万元,乡镇真正实际可用财力仅有770余万元,乡镇无税可收现象依然存在。而乡镇供养行政、事业在职74人、退休人员45人,每年基本工资支出近500万元,再加上年休假补助、效能补助、值班补助等没有列入体制补助项目的人员支出,全镇用于人员个人支出就达580 万元以上。因此,用于保障办公和事业发展支出所剩无几。但乡镇每年计划生育、招商引资、美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等乡镇硬性考核工作,都须大量财力支撑,基层组织建设、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达标活动也须财力保证;村村通养护、民生工程建后管养、三线三边整治等项目上级财政补助远远不够,镇财政要拿出很大一部分财力配套。所有这些都增加了镇财政包袱,乡镇财力捉襟见肘,税源匮乏,这就使乡镇不得不挤占、挪用部分专项资金。镇村两级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往往由于争取一个项目扶持资金的有限性和完成这个项目所需资金,形成矛盾,造成缺口很大,这就使镇村两级不得不多头申报,争取其他资金弥补缺口,把一个项目干好,不搞半拉子工程。同时项目资金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申报难,乡镇为了自身发展需要,不能等项目、等资金,部分是先干后申报;二是由于乡镇可用财力有限,乡镇配套资金流于形式;三是乡镇重建设轻管护现象仍然存在,镇村两级项目建设积极性高,一建了之,后期管养缺资金,养护不到位,项目建设效益大打折扣。

镇党委、政府决定加大对涉农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力度,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截留、挪用、抵扣涉农资金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追回资金外,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涉农资金政策和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纠正到位并如实上报的,镇政府将不再另行处理,也不列入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内容;在省、市重点检查和县全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镇政府将加大处理力度,并暂停所在村(居)的项目申报。

通过这次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对个性问题要拿出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逐一整改到位;对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完善政策措施,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20xx年以来专项检查发现的三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此次自查发现的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通过自查自纠,创新涉农资金监管方式,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要设立服务监督电话、举报信箱和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开展经常性的抽查审核,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不同形式,对涉农资金开展集中检查,并确定为常规工作,确保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全、资金安全。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一

县纠风室: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通知》黔纪办发201210号精神和县纪委《关于转发的通知》龙纪通201233号精神,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安排下,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监管意识不主动。领导主要精力在于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

2、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3、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

定时审查、季度复查、随机抽查的方式,从农村低保工作申请、审核、审批三个环节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乡社会事务办审查、乡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发放十个步骤着手,对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复核。此次复查复核明确由乡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信用社、包村干部、村两委、群众代表等共同参与,主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三类情况进行复查复核。经复查复核属实的,坚决予以清退。此外,将在调查中发现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接受复查复核,取消“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的低保户115户197人,新增符合条件的低保户129户241人。

通过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的梳理,达到了底数清,无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公款私存等问题。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了监管意识不主动、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等行为,进一步发挥了财政涉农资金效益。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财农[]12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xx年度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进行全覆盖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方式、步骤及要求,根据股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以电话、文件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向两个年度的各环保涉农资金项目单位发出《关于报送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报送材料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证了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xx年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项目主要为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村”环境综合整治等3类,共18个项目。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996万元。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在《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环[]111号])中就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项目管理工作也在此指导下,规范、阳光地运行,决无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发生。近两年,我局严把项目申报入口关,未发现见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18个涉农资金项正在实施15个,已竣工13个,大部分项目殾能按时启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为了保障环保项目的规范实施,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已实施的项目均按照规定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后期管护投入,确保环保涉农资金项目持久发挥效益。项目施工采取招投标、议标、竞标等方式,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结束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并报县环保局,提出要求验收的申请,县环保局和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预验收,制定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岳西县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统一由县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属县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资金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清单公开招标、竞标采购;乡镇、村及企业项目资金由乡镇、村和企业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县环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据实拨付,乡镇、村项目资金拨付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企业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问题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决算、项目实施等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我们及时拨付环境保护涉农项目资金418万元,其中:中央环境保护涉农资金160万元,省级环境保护涉农资金258万元,没有发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通过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农村环境污染,保障了农民的环境权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治理村环境状况,提高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问题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了部分村庄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总之,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农村的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自查中我们发现有3个涉农项目未及时启动、3个项目未按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这些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和及时申请验收。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财农〔〕339号)、颍财农〔2015〕44号文件精神,我局以颍牧〔2015〕18号文件成立了涉农给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编制了实施方案,在局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20xx-20xx年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农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20xx年涉农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20xx年蓝耳病疫苗省级配套经费20万元,18万元用于招标采购60台冰箱、6吨消毒药品,2万元上交县财政。

2、20xx年防疫员工资,中央35万元,省财政34.7万元,已全部发放到防疫员手中。

3、20xx年畜牧良种补贴资金,中央财政140万元,已经县财政局拨付县庆丰余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种公猪站。

4、20xx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总投资26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40万元,县级配套24万元。目前已拨付项目实施单位211.2万元,验收审计结束后,拨付剩余资金。

5、20xx年注苗反应补偿4万元,已补偿到户。

6、能繁母猪补贴配套50.8596万元,与中央、省财政资金,一同已打卡拨款到42383头能繁母猪养猪户,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

7、20xx年县财政180万元,已拨付到全部到12个养殖场。

8、省财政种禽场补贴25万元,已拨付到3个种禽场。

9、20xx年国家生猪调出大县资金470万元。用于奖励新建扩建246万元,供精点4.6万元,引种补贴64.63万元,粪污处理38万元,猪舍改造22.17万元,发酵床9.6万元,防疫服务经费55万元,贴息贷款30万元。

10、20xx年防疫储备经费90万元。用于招标采购狂犬病疫苗6万头份,羊痘疫苗20万头份,耳标钳400把,防护服200套,消毒药10吨,防疫员防护工作服780套(春秋各390套),资金通过采购中心已拨付中标单位。

11、月至20xx年10月中央财政分二次拨付资金175.3万元,省财政配套52.6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2.7万元,合计281.264万元,资金已于20xx年10月由县财政局直接打卡拨付给养殖户。

12、20xx年11月至20xx年5月规模养殖场及生猪定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中央160.2万元,省级配套52.6万元已到县财政,待县配套资金到位,由县财政通过一卡通拨付给养殖户及屠宰场。

(二)20xx年涉农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20xx年农产品质量监管资金10万元,县财政局已拨付到县庆丰余畜牧养殖公司。

2、20xx年畜牧良种补贴120万元,县财政局已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县庆丰余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种公猪站。

3、20xx年防疫员工资中央35万元,省38万元,已发放到防疫员手中。

4、20xx年老兽医工龄补助已通过县社保局发放到人。

5、20xx年防疫物资储备经费60万元。用于采购疫苗和其他防疫物资及防疫工作开支。

6、20xx年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572万元,目前未验收,资金未发放。

7、20xx年生猪标准化项目资金23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招标,资金未发放。

8、20xx年畜禽遗传资源与利用项目资金15万元,项目已验收,正在审计中,资金未拨付。

9、20xx年基础母牛扩群增量资金863万元。按省农委文件规定,6月底开始验收,然后发放资金。

10、20xx年省财政拨付1万元,已用于抽检畜产品质量28批兽药,8批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蛋白饲料原料中三聚氰胺5批。

11、20xx年县财政拨付扑杀补偿资金6万元已拨付给红星镇陈新发养羊场(扑杀120只)。

12、20xx年县财政拨付扑杀补偿资金12.9万元已拨付给谢桥镇吴广琴蛋鸡场(扑杀蛋鸡2.8万只)。

13、20xx年县财政拨付扑杀补偿资金4万元,还差5.85万元未拨付。

14、20xx年省财政拨付13.7万元,我局已拨付20万元给慎城镇曾朋蛋鸡场。

二、资金使用的措施及做法。

(一)县畜牧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照实施方案进行落实检查,并与财政局配合进行逐一验收,不弄虚作假、不徇私。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奖补。

(三)奖补资金有县财政局直接打卡,减少中间环节,严禁挪用。

三、奖励资金使用后的成效。

(一)大大激发了规模养猪场的生产积极性,新建猪场数量多、质量高,老场按照要求进行积极整改,全县生猪标准化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全县规模养殖的比重已超过70%。

(二)生猪改良的步伐明显加快,猪的人工授精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对规模猪场开展的猪人工授精点和乡、镇改良点每处补贴5000元,大大调动了生猪改良的.积极性,三元杂交猪比重份额明显提高。

(三)动物防疫体系养殖场(户)健全完善,抗体检测能力不断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得到明显控制。

(四)通过无害化处理补偿减少了养殖户经济损失;阻止动物疫病传播,减少养殖风险,对维护我县公共卫生安全起到一定作用;大大增强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建议。

(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验收,是正确使用奖励资金的关键。

(二)畜牧、财政部门加强协作,有力配合,合理使用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加强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对养殖户的指导力度,让养殖户既得到实惠,又十分满意。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十四

按照财农村〔20xx〕232号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20xx-20xx年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粮食补贴资金在发放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测算、发放到户,具体是:先由各村摸清当年实际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底数,报镇农业站初审,并在各村张榜公示,按公示的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后,由农业站经办人员提供电子、纸质数据(镇长审批)各一份给财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导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系统,打印出补贴清册,与相关电子数据一起报送县局有关股室审核,经县局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县农村局委托农合行把补贴资金经“一卡通”存折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均由各职能部门把关,如五保、低保、救灾资金由民政部门;合作医疗资金由镇合管办严格按程序、按对象、按标准落实。

二、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和入户核对方式开展,对申报补贴面积大于10亩的农户进村入户核实了10户,补贴资金均足额,及时兑付到位,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自查中没发现多头申报、虚假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涉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上级用于强农惠农的涉农补贴资金均按文件要求的规范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卡中。

五、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82万元,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11万元,均已全部上缴村“三资”账户,用于村民生工程投入。20xx年10月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全部取消非在册面积补贴。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五

县纠风室: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通知》黔纪办发10号精神和县纪委《关于转发的通知》龙纪通201233号精神,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安排下,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监管意识不主动。领导主要精力在于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

2、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3、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

二、整改情况。

定时审查、季度复查、随机抽查的方式,从农村低保工作申请、审核、审批三个环节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乡社会事务办审查、乡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发放十个步骤着手,对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复核。此次复查复核明确由乡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信用社、包村干部、村两委、群众代表等共同参与,主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三类情况进行复查复核。经复查复核属实的,坚决予以清退。此外,将在调查中发现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接受复查复核,取消“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的低保户115户197人,新增符合条件的低保户129户241人。

三、整改成效。

通过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的梳理,达到了底数清,无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公款私存等问题。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了监管意识不主动、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等行为,进一步发挥了财政涉农资金效益。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十六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相关单位文件精神,为规范涉农经费的正确使用和科学管理,提高涉农经费的使用效益,学校对20xx—20xx学年度的涉农经费使用情况及今年营养午餐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组织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这次自查重点是检查20xx——20xx年的涉农资金分发情况及20xx年春季营养午餐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一)涉农资金分发情况:

国家于20xx年秋季补助了我校8名特困学生,每生200.00元,此款作为8名特困生过冬购买服装及床上用品款。我校采取了由学校领导班子(三人)带领学生到商店购买的形式,将每生200.00元的补助资金用足用实,给每个学生购买了过冬用的鞋、袜、保暖内衣裤等物品。学校未挪用和占用学生补助经费,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营养午餐投入使用情况

1、营养午餐购物:我校中午为学生准备的营养午餐形式多样化,主要以米粉、鸡蛋,面条、面包为主。购物形式主要采取专人配货送货。

2、营养午餐资金的管理办法:我校营养午餐专项资金采取专人管理,统一核算。

(1)由专人负责采购,验收货物质量。

(2)由专人做好实物收发帐,做到账实相符。

(3)实行专款专用,与学校公用经费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对当天就餐资金进行估算,若开支资金低于3.00元标准,第二天适当增加;若超过标准,第二天适当减少,月底进行统一核算。让学生吃好吃足每天3.00元的营养午餐补助资金。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七

根据《县农工办关于转发《xxx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乡(镇)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开展专项审计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张翔为组长,分管领导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由xxx、xxx负责对项目支出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着力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xxx、xxx林区公路补助等。

我乡xxx、xxx林区公路补助等由林业局拨付资金93万元,累计支出93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二)集体公益林补偿金。

我乡集体公益林补偿金由林业局拨付资金29.83万元,已兑付支出14.83万元,累计结余15万元(因有林权纠纷正在调查处理暂未兑付)。

(三)20××、20××年经果林种植补助金。

我乡20××、20××年经果林种植补助金共拨付资金38.79万元,其中:财政局拨付资金38.21万元,林业局拨付资金0.58万元;全乡已兑付地支出17.35万元,累计结余21.44万元(正在核对农户卡号,核对完毕就对农户进行发放)。

(四)林下养殖户补助。

我乡林下养殖户补助由农业局拨付资金3.6万元,已兑付给林下养殖户3.6万元。

(五)20××年“一事一议”80%奖补。

我乡20××年“一事一议”80%奖补由财政局拨付资金44.8万元,累计支出34.8万元,累计结余10万元(西南联户路未验收暂未兑付)。

(六)20××年“一事一议”20%奖补。

我乡20××年“一事一议”20%奖补由财政局拨付资金12.88万元,累计支出64.4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二是由于财政专项资金到位较迟。三是由于财政资金分口、分部门来源渠道较多,缺乏整体规划,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足,规划、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粗糙,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整体效益。

三、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二是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三是切实加强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四是建立一套完善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机制。

我乡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都是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性质安排支出,无挤占、挪用现象。财政涉农资金为我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十八

省财政厅:

为了保证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根据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自20xx年6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涉农资金检查工作,目前,我市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各项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开展涉农资金检查活动,是加强涉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召开后,市财政局党组及时听取会议主要精神汇报,并作出具体安排。成立涉农资金检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王赵春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张志国、王思丰、丁卫星担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涉农资金检查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村局,舒广宏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联络员为李世杰、制定《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传达全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动员布置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

召开会议。20xx年5月27日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国受王赵春局长委托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丁卫星主持会议并对《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进行了布置提出了要求。在市局的局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财政局分管涉农资金工作的副局长、经建科(股)长、农业科(股)长、社保科(股)长、教科文科(股)长、综改办主任、农发办主任、农村局长,市直相关单位财务科长以及市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制定方案。《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主要检查20xx-20xx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情况,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和其他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查找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抵扣和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从20xx年5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县自查自纠、市重点检查、省重点检查、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市直相关涉农部门也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采取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市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县自查自纠(5月21日-6月30日)。各县(市)、区要按照涉农资金管理规定和本次检查的内容,会同县直相关涉农部门,对本辖区的涉农资金开展全面检查。自查自纠阶段的重点工作:

1、全面发动,全方位检查,不留“死角”。按省厅统一部署,对27大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的`申报,补贴对象的确定,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发放(拨付)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环节,确保了检查效果,防止走过场。

2、边检查,边整改,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本次检查效果如何,关键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市)、区都认真扎实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纠正,及时上报。

3、及时总结,完善整改,巩固检查成果。各县(市)、区要及时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总结工作,及时收集情况,归集资料,完善整改,在确保数字准确、完整、真实的前提下于6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以及各检查表(附后)。

(二)市重点检查(7月1日-7月20日)。由市财政局各项涉农资金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检查(农林水部门的涉农资金检查按安徽省财政厅财农[20xx]387号执行)。从总体上看,我市严格按照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要求,做到了补贴资金分配及时足额,补贴对象摸底核实准确,张榜公示基本到位,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不真实等影响惠农政策落实现象的发生,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在我市得到了有力地贯彻落实,农民群众满意度较高。

20xx年至20xx年我市27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总额为916776.26万元,其中20xx年发放资金237549.28万元;20xx年发放资金307411.12万元;20xx年发放资金371815.86万元。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562043.95万元,其中20xx年155543.11万元;20xx年189105.85万元;20xx年217394.99万元。

20xx—20xx年涉农项目资金拨付总额为855617.42万元,其中20xx年全市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184490.1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162007.73万元,市、县级安排22174.41万元,当年拨付使用167897.07万元,累计结余18001.2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0xx年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395501.15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251651.86万元,市、县级安排141759.86万元,当年拨付使用374080.3万元,累计结余23414.0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0xx年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275626.0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231769.6万元,市、县级安排43946.97万元,当年拨付使用248953.47万元,累计结余35913.1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由于涉农资金种类多、数量大,又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在资金管理上还存在缺位现象,造成少数涉农资金违规使用。一是20xx年个别乡镇的村违规虚报冒领涉农资金,用于发放村民小组干部工资;采用伪造土地承包合同,虚报承包面积等方式,套取国家粮食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二是家电经销商违规骗取财政补贴。三是部分项目进度缓慢影响资金拨付。

通过检查,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在落实党中央、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各项涉农项目资金都能按计划执行到位,各项惠农补贴资金能及时足额兑付到位,但在管理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惠农政策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还存在死角。二是对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镇村干部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不截留、不挪用,实实在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就行了,管理缺乏系统性、连续性。三是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导致强农惠农数据核实上存在不合理情况,特别是在粮食种植面积核实上由于涉及千家万家户,仅靠镇村组干部到户核实确实难于保证100%准确。四是农村低保办理不公,在不同程度上会出现“关系保”、“人情保”的不公现象。五是少数项目存在多头申报,在使用上存在移花接木现象;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帐务处理不规范,未能实行分项目核算;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现象;少数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

(一)加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主要整改措施为:一是对照政策规定,不偏不倚,严格整改;二是按照问题性质,统一措施,分类整改;三是结合资金使用,自查自纠,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业务培训工作。在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局拟组织全市各级财政及涉农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涉农资金管理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大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后续检查力度。要求各级财政对在本次检查中未安排的检查项目和内容,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逐一检查,不留死角,做到资金到哪里,检查延伸到哪里,要通过检查进一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积极构建涉农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九

20xx年以来,我县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35245.31万元(其中20xx年收入12947.65万元,20xx年收入17297.66万元,收入5000万元)。支出共计32444.7132万元(其中20xx年支出10020.49万元,20xx年支出15884.87272万元,支出6539.35048万元)。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县低保对象由20xx年的173661人减少到现在的158624人,故20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2800.6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第二季度需下拨农低保资金3530.11088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下拨到各乡镇)。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资金收入共计2444万元(其中20xx年收入665万元,20xx年收入1043万元,收入736万元),支出共计2444万元(其中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出303.7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140.3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20xx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0020.49万元,让83960户17366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20xx年下拨农村低保金15884.87272万元,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下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20xx年以来,我县共下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303.7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925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532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救助对象不确定的,如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然后由乡(镇)造册发放后才到财政部门报账。我县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镇)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农村低保资金以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使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对农村低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把握、理解程度不够,将极少的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救灾资金少,不能满足现阶段救灾救济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创新农村低保工作机制,采取“重心前移,服务上门”,进社区、下基层核查农村低保,实施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努力打造“阳光低保”;二是健全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民政涉农资金规范运行。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制约。坚持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查看台账、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以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形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及早发现并妥善处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救灾救济资金缺乏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帮助解决救灾救济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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