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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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精选15篇)
时间:2023-11-25 06:34:14     小编:QJ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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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篇一

1.20xx年7月以来,平坝区建立了安顺市平坝区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单位)安排两名工作员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常规事务的办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有序开展落实此项工作。

2.严格依法依程序审批。20xx年7月3日以来,平坝区各乡镇(街道)均受理了农户宅基地申请共计1237户,审批通过560户(包含原址拆建、原址升层、选址新建),未通过677户。并公示告知未通过的原因,或者建议另行选址报批。

3.20xx年3月30日,为了更好更快推进宅基地管理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了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村建站负责同志参加的20xx年全区宅基地管理工作调度会。针对乡镇(街道)工作现状及面临的困难问题分别进行了剖析解答,并认真解读了《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及《中共安顺市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顺市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宅基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4.依据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平坝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xx年工作新举措:一是继续做好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调度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摸准农村合理建房(新增)用地指标,每月统计宅基地审批情况,每月25日前报备区农业农村局,再由农业农村局向区、市人民政府汇报,便于掌握动态,明确思路,执行工作计划。二是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要强化学习掌握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各级文件精神,严格依法依规和法定程序更好的推进宅基地的审批工作。三是持续做好全区严禁农村违规违法建房。严守保护基本农田红线,依法依规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四是保障全区农村建房合理需求。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建房的农村居民,应依法依规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其建房,按规定做好监管。五是加强巡查,区、乡镇(街道)组建巡查队伍,开展全面巡查,早发现、早整治、及早防止农村违规建房发生。六是乡(镇、街道)要及时妥善处理农村建房来访问题,务必做到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难点堵点解决在基层,严防上访事件发生。

5.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宅基地管理机构和队伍现状及面临的工作困难,积极调查、调研全区宅基地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汇报给区人民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力争增强宅基地管理队伍,明确宅基地执法权限。通过与区司法局对接,建议把宅基地管理执法权下放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便于严格高效执法。权责统一归于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站式办理、便民、公开、高效。

6.区农业农村局组建了督查队伍,组成区乡联合督查队深入村寨督促检查,对村民占用基本农田、超平方建房,及早发现、及时反馈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农村违法建房。

1.20xx年7月3日以来,我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经过排查,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17起(鼓楼街道3起、白云镇2起、天龙镇3起、齐伯镇1起、羊昌8起),已全部拆除。

2.省级3月份提取下发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70个,其中贵安新区11个,涉及平坝区59个,目前已经核查完毕,58个疑似图斑问题发生时间均为20xx年7月3日前。1个发生在20xx年7月3日后,已拆除复垦(在我区已排查出来的17起范围)。

3.省级4月份提取下发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26个,目前正在进行核查。

4.市督查督办局等反馈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10个,经核查,1个属于贵安新区,9个属于平坝区,均为20xx年6月前开工建设(其中有2户升层时间为20xx年10月和11月,乡镇已审批),已审批并挂牌的7户。

5.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一支巡查队伍到各乡镇开展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法开采等检查工作,从20xx年1月至3月,共开展检查15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量大、任务重,部分群众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宅基地管理工作涉及新的领域和专业知识,部门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三是前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未有效衔接,农村预留的允许建设用地较少,且宅基地选址需同时符合两个规划,加之前期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理流程,导致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推进缓慢。四是农用地转用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加大了地方财政压力。

(一)监管上再发力。进一步厘清部门和乡镇职责,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拆除复垦到位。

(二)审批上再发力。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20xx年12月28日下发的《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有审查报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农村村民宅基地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宣传上再发力。利用集中宣传日、赶场天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物品,进一步加大电信、移动、联通、融媒体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有关政策措施和宅基地审批管理的知晓率。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篇二

市监察支队:。

安源区环保局根据《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萍环监察字[20xx]1号)要求,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积极创新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组织人员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工业园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安源区紧扣工作任务,对安源区经济转型产业基地内的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排查。截止到目前,安源区环保局局在对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累计检查企业50家。同时,并按照上级《关于印发〈萍乡市污染源“一厂一档”信息系统采集录入。

工作方案。

〉的通知》(萍环监字[20xx]56号)要求对排查的污染源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基础信息档案。

1、开展排污口规范化工作情况。

目前,安源区经济转型产业基地园区内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标示牌设置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当中,并且在开展工作当中监督检查企业污染物排情况,未发现任何不按规范要求私设排污口或通过暗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

2、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情况。

在开展整治工作期间,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计20件,其中查处未批先建及未验生产17件,目前整改到位2家;查处批建不符1件,已整改完成;查处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2件,已整改完成。

3、督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行为情况。

对我辖区涉及危险废物的两家企业江西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萍乡安源旅游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一是在对江西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该企业违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且按照环保要求建设了危险废物储存仓库,并有标示牌、按照规定执行了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转运联单记录详细齐全。二是在对萍乡安源旅游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将少量废机油由个人收购进行处理,而且未能提供危险废物转运联单记录,目前已要求该企业进行整改。

4、监管企业运营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情况。

安源区经济转型产业基地内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只有萍乡市大成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企业,因该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已损坏拆除,正在与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公司洽谈,目前该企业已与萍矿环境监测站签订了委托监测。

合同。

暂时由手工监测代替自动监测;对此我局监察人员要求该企业尽快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备验收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我局将及时进行督促检查。

4、开展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的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开展了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控巡查专项行动,在开展此项工作期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692人次,对辖区内大气重点排放源单位进行每日巡查,按照要求对大气一般排放源单位进行三天一次巡查,对企业进行现场监察共计173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有效改善了20xx年春节期间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了公众健康。

今年以来,安源区环保局通过12369环保投诉热线、网络平台以及上级转办等方式总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20余件,处理办结并回复18件,其余3件正在积极处理当中。在处理信访投诉工作中,始终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着力改善信访工作环境,把信访接待、投诉办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做到接待、登记、反馈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环境信访工作水平,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安源区环保局积极完善工作措施,全面深入推进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并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工作重点,积极探索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工作再延伸,措施再具体,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将正在进行的工作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二是继续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强化环境执法,完善企业“一厂一档”资料。三是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环境敏感区新建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坚决禁止未批先建和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等问题,确保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篇三

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镇成立了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及业务专干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员,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干参加了由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农村乱占耕地相关工作解读和报送系统培训视频会议,并及时学习培训课件,明晰了摸排工作政策及工作方法,提升了摸排人员的工作水平,解决了填报系统时容易出现的问题。

为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我镇加大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宣传力度,在227线沿线镇村主干道等区域悬挂标语14副,在镇村宣传栏张贴县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公告和海报120余份,还利用微信、qq、公示栏等平台扩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提高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我镇采用实地走访入户、集中座谈等方法,对本村内所有占用耕地建房项目进行逐一排查,逐个入户实地核查,做到了排查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问题认真进行甄别,建立台账,及时汇总进行上报。

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规划滞后。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增长,但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由于缺乏规划,村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增大,导致建房布局不合理,人地矛盾日渐尖锐。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部分群众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置之不理,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下一步,我镇将克服一切困难,压实工作责任,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使摸排工作不停止,按照标准和时限再次深入进行摸排,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确保摸排数据全面准确,不瞒报漏报。同时,对能整改的问题不等不靠及时整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遏制新的乱占耕地建房情况。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篇四

在弓长岭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以下简称“违法建设”)。

(二)重点整治任务。

1、堵塞消防通遒、占压市政管线、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2、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的违法建设。

3、居民楼院内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实施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4、在建违法建设。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重点突出、控新拆旧、司法保障”原则,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2022年3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任务总面积的70%;2022年6月底,全面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一)既有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采取“边排查、边认定、边拆除”方式,同步推进排查认定、宣传发动、自拆整改、集中攻坚、检查验收、建章立制等6个方面工作。本着“先易后难、拆除为先”原则,对各方面工作不设启动时间,只设完成时限,合理利用有限时间,统筹推进,压茬落实,全力确保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成效。

1.排查认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以社区(村)为单位,将社区(村)、规划、消防部门及各类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物业公司组成排查工作组,对所有既有违法建设进行摸底排查、鉴别认定,形成包含具体位置、现场照片、建筑形式、违建面积、使用性质及相关人信息等信息的数据台账。在排查违法建设过程中,要注重调查是否有党员、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建设或参与建设、占有或使用情况。完成排查认定后,街道、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报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区自然资通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审核后,报区政府。区政府复核后,经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报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案。全部排查认定工作要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将分别约谈乡(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

2.宣传发动。在排查结束后,区政府统一向全区发布违法建设整治政策的通告和《致全区居民的公开信》,正式启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公布排查结果,设置热线电话,征集群众意见。各相关部门、乡(镇)街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有效发动辖区居民参与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为违法建设排查继续提供线索,补充排查信息。区宣传部门在排查认定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对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进行全面报道,对典型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曝光,全方位向社会传达违法建设危者,营造出全民支持造法建设指除工作的良好氛围。在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宣传发动工作。

3.自拆整改。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思路,高效推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在启动抗法程序至强制拆除期间,不间断开展督促自拆工作。从认定违法建设之日起,督促自拆工作要随之启动。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区党员、网格员、楼长等人员,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和违法建设的“左邻右舍”,想方设法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在排查认定过程中,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运用工商税务调查、取消社保政策、限制房产交易、纳入失信管理等手段,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违法建设占有人)进行惩戒,督促其自行拆除。对违法建设相关人(违法建设建设者、使用者)进行调查,对存在党员干部、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设或参与建设,占用或使用违法建设的,要第一时间向相关人员管理单位报送情况;对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取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资格;对当事人同意自行拆除但无力实施的违法建设,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取得当事人书面申请后进行助拆,但助拆要严格限制次数,并做好评估,优先适用于带头拆除违法建设且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党员干部、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律自拆,不得助拆。

5.检查验收。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排查拆违”双验收机制。一方面,要将摸底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热线电话、公众微信号等途径征求群众意见,并组建巡查组,对群众上报的不在排查结果中的既有违法建设进行核实,对确定属漏报的违法建设上报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将予以追责问责,并责成乡(镇)街立即采取行动,履行法律程序实施拆除。如发现漏报涉及违纪问题,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另一方面,对本地区重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未完成的相关部门报区委、区政府,由区委、区府主要领导分别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在2021年10月底前,将摸底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在2022年8月底前,形成验收报告,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调后、报市委、市政府。

6.建章立制。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研究违法建设方面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2022年8月底前制定出在我区实行违法建设清零的系统方案,确保为后续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提供保障。区综合机法大队会同乡(镇)街要制定常态化的违法建设管控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拆除的违法建设反弹,并坚决杜绝发生新的各类违法建设,自2022年1月起,区政府开始实施违法建设管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对剩余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程序履行准备工作,为执行强制拆除工作打好基础。

(二)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对于在建的所有类型违法建设,严格实行“零容忍”制度,一经发现,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第一时间实施拆除,实现“严打击、停增长”,全面彰显我区打击违法建设的决心和能力,为拆除既有违法建设带好头。

各乡(镇)街、社区(村)要发挥网格员作用,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作用,及时发现新生违法建设行为,及时上报到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由其牵头迅速启动法定程序优先予以拆除。

凡发现行动启动之日后的新生违法建设,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同时,迅速启动法定程序优先予以拆除。

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日常工作,对造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

(一)拆违行动方面。

各乡(镇)街是违法建议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协调机制,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的整治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协调辖区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及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新闻线索和素材,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对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营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配合区自然资源分局对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配合区政府,协调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基层单位对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配合乡(镇)街道对占用绿化区域、压占市政管线的违法建设的鉴别认定工作;对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后的场地进行绿化、硬化和设置便民设施。

(二)配合保障方面。

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公检法部门全力配合区政府拆除违法建设。

区法院负责对接同级法院或上级法院对拆除违法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做好法律解答,对拆除违法建设诉讼案件依法审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保障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出警查处,并配合党委政府及信访部门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法律指导、行政复议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提供整治行动经费保障。

区信访局负责整治行动中接待信访群众和协调调度工作。

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定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督促问责方面。

机关或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区纪委监委负贵对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中违纪行为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区发改局负贵将造法建设情节严重的当事人纳入诚信惩戒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信用惩戒。

区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附有违法建设的房产限制交易。

区人社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行政编制以外公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营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的企业停止审批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的商户停止审批工作;负责依法配合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将实施强制拆除的,责令限期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督促、引导经营者办理注销登记。

区民政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社会组织,按照业务主管单位意见进行后续处理直至撤销其登记;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不自行拆除的当事人,暂缓受理临时救助。

区税务局负责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税务案件进行跟踩检查。

(一)加强领导。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是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城市文明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点评会,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各自职能,全力配合区政府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到“不干预、不阻碍、不纵容”。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信访主体、维稳主体,要按照“项目化标准、工程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总体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各乡镇街道要出台本辖区的违法建设治理方案,并充分征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减少治理工作阻力。依法和谐、安全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整治,遇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三)强势宣传。要制作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发动宣传视频和标语,在各类大中型广告显示屏、企事业单位led显示屏循环播放。组织各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利用网络自媒体,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报道。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自有宣传渠道开展大力宣传,赢得广大市民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示范引领。党员干部、非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人士必须深刻认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自觉主动拆除本人建设或参与建设、占有或使用的违法建设。上述人员管理单位、组织要落实管理职责,督促相关人员在2021年10月30日前履行自拆义务。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要实行违法建设零报告和承诺制度,如实填写“违法建设报告表”和签订“违法建设整治承诺书”,报告表及承诺书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保存,形成情况汇总报区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区委、区政府建立责任迫完制度,对工作中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等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党员干部依法、依规、依纪问责。对党员干部不按规定时限完成拆除违法建设或自拆不达标的,谎报、瞒报、拒报建设的,干扰、阻挠、抗拒或煽动他人干扰、阻挠、抗拒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区组织部、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给予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人士有上述行为的,换届选举时不予提名。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篇五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根据市政协20xx年专题视察调研工作安排,10月25日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王爱萍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管情况汇报,与市区6个国土分局执法大队进行座谈,深入了解相关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视察报告分三个部分。

全市国土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针对用地需求量与耕地保有量的矛盾突出问题,从20xx年第十次土地卫片xxx启动“15号令”实施问责以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犯罪行为,20xx年违法用地面积下降,违反耕地面积下降60%,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从降低到,目前全市违法用地总数控制在11%、未超越国家红线15%的限度、排序全省倒数第二位,违法占用地呈下降趋势,实现“保红线”目标。主要治理措施有四个方面:

(二)强化严厉打击手段。全市各级国土部门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卫星遥感监测、违法用地事前制止、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公开查处、触犯法律追究责任等手段,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犯罪行为。20xx年以来,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移交公安机关涉法土地案件32案33人,查办违法犯罪线索19件,侦破自侦案件48起,移送起诉42人。

(三)持续开展专项行动。20xx年以来,开展卫片执法、查处变更规划、清理规范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专项治理行动,查处148宗违法用地、收缴罚没款万元,没收建筑物万平方米,查处变更规划45宗,收缴罚没款657万元,出让金亿元,累计处置土地34344亩、其中盘活置换用地7420亩,为“国省市”重点工程规范用地手续160宗22887亩、公开出让37宗2266亩、已收回罚没款万元、各类规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亿元。

(四)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全市各级国土部门依法行政,严格建设用地预审预报、约谈承诺制度,审批用地从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把关,谁办理谁监管,建立内部会审、执法监察、反馈预警机制,对违法用地行为实现一票否决制。积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保障,对重点项目应急用地、临时用地、农业设施用地全程跟踪,减少环节,加快审批。结合全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的分析和预测,合理布局,科学分配规划期内主要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各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加强土地监管,主动服务大局,努力争取增量、盘活存量、管好流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法律解释:违法用地指,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或通过非法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违法建设指,建设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擅自改变批准内容的建筑体。

通过调查研究、情况分析,有四方面的问题应该高度重视。

(一)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全市各级土地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基层监管队伍薄弱、人员缺乏,有的国土所只有1人,就市、县两级国土监察执法大队不足120人,监管全市6956平方公里国土资源确实有很大难度,查处违法力量有限,暴力抗法时有发生。

(二)违法用地依然严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在全市10个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小店区、晋源区、尖草平区被市政府确定为违法用地易发区,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开发、非工程建设、国道省道两侧、农村撂荒农田”等区域土地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用地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非法交易、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现象。仅20xx年全市村民宅基地违法用地宗数占到违法总数的18%。

(三)土地违法追究偏轻。《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追究刑事责任。在土地执法实践中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很难执行,多数违法用地行为以行政处罚为主,因违法成本低,追究责任轻,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犯罪行为不断滋长,治理难度加大。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2019年毒品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办通〔2019〕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区中小学中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禁毒预防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学生认清毒品危害,让学生闻毒则惊、见毒则怕,从心里拒绝接近毒品,确保全区中小学校“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充分认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和禁毒的严峻形势,在全区中小学生开展预防毒品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以办公室、综合股、安稳办、各中小学校长等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稳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育系统内警示教育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决策性实施和指导。各学校相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少先队辅导员、政教主任具体负责,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禁毒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保证了学校禁毒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一)本学期我局相继出台了《**区教育系统2019年毒品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区教育系统2019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区教育系统2019年禁毒宣传月工作方案》指导各学校开展禁毒宣传工作,要做好工作台账:1.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举行禁毒教育启动仪式;2.成立领导机构;3.制定工作方案;4.召开校会及主题班会(560多次);5.毒品预防教育展板(300块);6.挂宣传横副及标语(800多条);7.关注中国禁毒公众号(学校关注率100%);8.发放致家长一封信(30000份);9.制作固定宣传栏(200块);10.建设禁毒宣传走廊(10条);11.建设禁毒教育基地(园)5所;12.学校开设禁毒教育课程(100%);13.开展禁毒知识专题教育巡讲(44场);14.开展中小学生禁毒知识竞赛(44场次,其中全区统一组织开展中学生禁毒知识竞赛初赛1次);15.学校开展禁毒教育征文比赛(100%);16.学校链接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达100%。

(二)我局将6月份定为禁毒宣传活动月,要求各学校积极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禁毒教育氛围。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各学校邀请公安、法院、司法、学校法制副校长等到学校以举办禁毒防艾知识专题讲座,积极开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宣传教育活动,召开“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班会,同时动员学生对家长开展“小手牵大手”禁毒知识宣传,使学校禁毒教育辐射到家庭、社区和社会。并且要求学校通过家长微信群、发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要求家长教育自己的孩子自觉远离毒品,防止孩子与社会不良人员来往,切实增强学生对毒品的免疫力。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效。

开学初,我局对全区中小学禁毒教育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学校将禁毒教育与德育教育结合起来;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结合起来;与学校法制教育结合起来。要求各学校针对学生心理、生理和认知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宣传预防工作,让学生“识毒、明毒、拒毒”。根据我局工作安排,辖区各学校围绕禁毒宣传开展工作,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一是在新生入学教育中,把禁毒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军训、开学典礼等时间,为新生上好毒品预防教育第一课;二是利用班队课、升旗仪式等,结合具体事例对学生进行禁毒教育;三是把禁毒教育纳入课时计划,每年安排2课时,并由兼职教师上课;四是通过禁毒宣传黑板报、橱窗、手抄报、标语、知识竞赛等形式,营造校园禁毒教育氛围,时刻提醒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提醒广大学生增强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千万不能去接触毒品。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中,主动与其他部门联动,借助外力,形成合力,提高禁毒教育实效。在常规教育工作方面,我局和区禁毒委每年都会联合开展了禁毒教育活动,组织观看禁毒片、举办禁毒教育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开展禁毒教育征文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禁毒知识竞赛等。

五、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禁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在实践工作中也碰到诸多的困难,同时我们也在进行着禁毒预防教育新途径、新方式的思考和探索,以求得更大、更好的禁毒教育成效。如:留守儿童较多,法制知识淡薄;部分家长忙于生计,对毒品的危害认识不足,对子女监管不到位;个别学校领导思想上还不够重视,开展禁毒教育意识不强;学校禁毒宣传教育还不能与德育工作有机结合,个别学校禁毒宣传工作效果不大(主要是没有禁毒宣传专项经费);禁毒教育材料收集不全等。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探索并实践更多形式的禁毒教育活动,扎扎实实做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师生的防毒、拒毒意识,确保学校这片“无毒”净土不受污染。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篇七

市建委:

我单位为确保所承建的各项市政道路建设任务按期完成,近期又呈现出一副大干快上的气象。元旦期间我单位不但在建工程(胜利路南段、建设路东段、西华大道、宏力大道东段、宏力大道中段、宏力大道西段、人民东路赵定排桥七项工程)在全力推进,元旦前和元月一号又新开工程两项(共产主义大桥和南干道污雨水),且卫河清淤工程已基本结束。节日期间处理12319案件一起。

为确保节日期间我市的市容市貌环境整洁,我单位节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处安全文明施工及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与布置。截止到今天下午16点,我们所做的工作已达到预期效果。节日期间我处所做的具体工作如下:

1、严格做到了责任到人,以确保各施工现场节日期间

安全文明施工,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规定,元旦期间各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司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洒等现象的发生,工地围挡要设置到位。

2、进行了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且处工程科每天巡。

查工地,除安排好生产工作外,还要重点检查各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处领导节日期间对全处工地进行不定时抽查,如发

现问题要追查到底,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警告。

4、12319城管信息网络节日期间派有专人值班,以便

接到案件后能够及时处理。

单位:

时间: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篇八

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发展蓝色经济、创建园林乡镇、打造生态新城”的目标定位,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的原则,解放思想、勇争一流,在加快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同时,全力建设最适宜人居的绿色生态新城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高起点规划,全面提升城镇绿化档次和水平。

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组织园林专家进行广泛论证、深入探讨的基础上,我镇充分利用山、海等自然资源,结合全镇总体规划,高标准、高起点制定绿化方案。

一是规划设计突出高。邀请了高水平的园林规划设计单位对全镇绿化发展进行规划设计,并对每个重点绿化工程项目都结合实际进行详细设计。通过高起点规划,使镇域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布局合理,树种层次分明,大小错落有致,点线面结合完美,形成了绿化覆盖面大、立体感强、样式多样、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的镇域环境面貌。

地设计方案12个、新增街路绿化设计方案6个、道路升级改造方案5个。

三是具体设计突出实。在街路设计上,本着驻地绿化与弘扬琅琊文化、近期景观与远期效果、乔木与灌木、针叶与阔叶、重点景观与普遍绿化相结合的原则,打破常规,因地制宜大量栽植法桐、水杉、玉兰、大叶女贞等具有观赏性的树种来提升街路的景观效果,突出了简约、明快、大气的北方园林风格,达到了“春天花团锦簇、夏天绿树成荫、秋天层林尽染、冬季绿意犹存”的效果,为琅琊的未来构筑了美好蓝图。在转角设计上,主要以自然式为主,将绿篱、乔木、灌木和常绿树木进行合理搭配,突出转角的空间感和色彩感。在游园设计上,根据地貌特点,结合周边环境,以常绿树水杉、百日红、紫荆等为主,突出满园锦秀的整体绿化效果,展现了自然、清幽、简朴的设计风格。在道路设计上,结合滨海大道窗口特点,本着“绿化水平有大突破、绿化效果有大改观、绿化品位有大提升”的要求,用较长距离的片林形式展示了常绿树、高大乔木与绿篱有机结合,体现了多层次、多品种、全覆盖的独特风格。

二、坚持高标准建设,全力打造优美环境。

在高起点规划设计的基础上,我们实施了“三大工程”,全力打造优美环境。

一是实施硬化工程。投资620万元对驻地主要道路进行了综合整治。其中,投资360万元,对海城路和天城路进行了荷兰砖铺设,对镇驻地古城路和旺城路等道路进行了硬化。投资78万元,在天城路和海城路敷设污水管道1650米,并安装了古力井和雨水篦子等配套设施。投资1400多万元,完成“五化”建设村庄23个,硬化面积216747平方米。

二是实施美化工程。按照“统筹安排、分工协作,整体联动、重点突破,统一标准、因地制宜”的原则,快速启动和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抓好滨海大道、张泊路、海城路、港城路、天城路、古城路和村村通道路沿线的“三大堆”、废品收购点、修车点、洗车点、残垣断壁和违章建筑等立体环境的专项整治。对镇驻地和重点村庄的卫生死角和垃圾较多的地点进行了集中的清理,采取“户集、村收、镇运”的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调用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对驻地天城路、海城路、港城路、古城路、兴城路等和重要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卫生死角和常堆的一些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了填埋和外运,共调用车辆140多台次,清运垃圾7500多立方。加大了对垃圾收集和清理的力度,新购置垃圾桶120个,由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和清运,做到了驻地垃圾日产日清。对于海城路等驻地主要道路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多年遗留的突出问题,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城管监察中队会同驻地村庄、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市场管理所等相关单位对经营业户发放了《琅琊镇关于规范镇驻地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和《琅琊镇镇区管理规定》等700余份文件,并采取联合执法、分户到人、现场办公等多种办法,克服种种困难,先后开展了多次集中清理行动,共拆除乱搭乱建违法建筑16处,拆除路边售货亭6处,拆除广告牌57个,规范占道经营业户63户,清理小广告120余处,并对沿街26个摊点进行了重新设置和规范管理,较好的改善了镇容镇貌。

三是实施绿化工程。对镇驻地及相关路段,我们邀请了市专业测绘公司和专业园林绿化设计单位进行了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的规划和设计,突出“乔灌结合、层次整合、季节融合”的绿化特点,对驻地五条主次干道进行重点打造,实施每个路段栽植一个街道树种,辅之低灌常绿和花卉植物搭配,形成各具特色景观和绿化模式,切实增强了驻地绿化美化效果,目前,驻地已绿化道路5条,栽植法桐、玉兰、雪松、红叶石楠等高档绿化苗木共计33000余株,绿化道路长度3500多米,并在驻地东部规划了化共绿地一处,面积1680平方米。

三、坚持高质量管理,形成环境综合整治的活力。

高质量的管理是维系优美环境的根本,在环境和绿化管理方面做到“三个明确”,全方位提升人居水平。

一是明确管护队伍。为确保综合整治效果,做到经常抓,抓经常,常抓不懈,建立健全了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从镇机关干部和部队转业军人中选调12名得力人员,成立了镇环境综合整治监察大队,建立了办公室,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配备了车辆,统一了服装,做到依法管理和有人管、管得住。从各村选调20名人员成立了镇环卫中队,对镇域环境实行常年管护,具体负责镇驻地环境清理和垃圾清除。同时,制定下发了《加强镇村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了有章理事,有人干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同时,各村都建立了由2-5人组成的环卫保洁队,对村庄环境卫生实行“定人员、定职责、定制度、定奖惩”,实现长效管理、长期保洁。

二是明确管护责任。为确保管护效果,镇党委、政府先后召开现场调度会三次,多次组织对相关村庄和重点部位的现场检查,进一步细化整治标准,将工作要求明确落实到每一个村、每一条街、每一个路段和每一个管护队员。

三是明确奖惩办法。为充分调动全镇各村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形成全镇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镇党委、政府将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对各村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全镇村庄进行考核,建立加分、倒扣分制度和镇级领导现场督查制度,根据检查考评的得分情况进行表彰奖励。其中,对检查得分列前20名的村居给予资金奖励,并在考核实得分数中加大配分标准予以加分,对得分列后五名的村庄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理,对在环境整治中措施强、投入大、管理好的村居给予重点支持和扶持,确保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促进了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和有序推进。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篇九

今年以来,华山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掀起了一场环境综合整治的高潮,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要事、急事来抓,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狠抓一个“整”字,开展三项治理,彻底改变了街道脏、乱、差面貌。

可以说,从去年街道实施“环卫进农村”以来,我们的环境卫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特别是垃圾中转站的投入使用,实现全街道范围内生活垃圾的集中手机、外运,安排专职保洁员负责路面清理工作,使街道的环境卫生面貌有了一定的改观,特别是对荷花路、华山东路、华山北路等进行了综合整治,街道的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环境管理方面并没有随着街道经济同步发展、同步提高,在环境管理方面,还有不少急待完善和解决的问题。一是街道主要干道脏、乱、差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尤其是一些小街小巷,污水横流,垃圾成堆,乱丢乱倒现象随处可见,市民对此怨声载道;二是居民素质极待提高。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停乱放甚至故意破坏公共卫生设施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问题要解决,单靠常规性的动作远远不够,必须采取超常规的措施,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因此党委政府决定,在迎接十一运会前期,街道全体机关干部集中时间,集中清理,严格治理,力争通过这次整治,使我们的城市面貌明显改观。

一是治脏,发动全街道居民群众,对全街道大街小巷、楼前屋后、场内院外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清扫。扫除垃圾、铲除杂草、清除污水淤泥。全面清理不留死角。还要加大对街道政府驻地、街道街道、集贸市场等所卫生整治力度,对街道主要干道实行保洁员的无缝隙覆盖,全面清除全街道范围内的各种废石乱渣和建筑、生活垃圾及视觉污染。同时强化垃圾的堆放、中转和管将街道多年来累积的垃圾死角彻底清除。理,实行定点堆放,及时中转,并做到日产日清。

二是治乱,对影响街道容街道貌的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进行一次大清除。坚决拆除影响街道形象的违章建筑,清理街面、院内的乱搭乱挂,全面清理街道北绕城的户外广告清理工作,完成牌匾整治任务,对墙面、电杆上的垃圾广告彻底清除。清理沿街门头乱堆乱放杂物,取缔占道经营摊点。达到路肩大平整,达到整齐划一的标准。

三是治差,对残缺、损坏的绿化带进行一次修缮。结合街道的生态文明村建设和“户户通”工程,做好村内环境建设,进一步美化村居环境,对村内及街道上的主要干道绿化带进行修补,对枯死的花卉苗木进行补栽,倡导全街道村居多绿化、多植树,总之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该修的修,该整的整,该换的换,为街道建设一批环境优美、文明和谐新村居。

二、严格一个“包”字,强化三级责任,把环境卫生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为确保此次整治活动开展得既快又好,在责任划分上要严格一个“包”字,实行分路段包干,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一是领导包片。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到街道18条主要干道,确定包路领导12名,每条道路由一名包路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路段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并且身先士率,亲身参与整治。

二是机关干部包路段。在每个片区内,又明确了多名机关干部,督促抓好本路段的综合整治工作。这112名包路段机关干部,是街道党委、政府精心挑选出来的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的干部,对抓好各路段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应该不成问题,希望包路段干部要亲自靠上、亲自监督,各负其责。

三是分组负责各司其职。为全面做好街道村环境整治工作,街道此次活动组成13个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切实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这些路段的划分和任务的安排,是街道建委经过认真测算和细致的研究作出的,各包路段领导、干部在具体的工作中要摆正位臵,争当主角,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认真负责,大胆管理,抓好落实,积极配合,牢固树立“全街道一盘棋”的思想,视整治工作为己任,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支持和推动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三、营造一个“合”字,形成街道环境综合治理的合力街道此次环境综合整治共分为宣传组、环卫组、村级环境整治组、渣土治理组等13个组,要求各组通力配合,互相协作,形成全街道卫生综合治理的合力,形成一支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队伍。

一是进一步宣传发动,切实形成人人参与、各部门积极参加的舆论氛围。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全街道再次掀起声势浩大的宣传高潮,切实使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还要向村民积极宣传健康良好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调动居民的整治和保持良好生活环境的主动性。充分调动各双管单位、驻地企事业单位参与环境综合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力争在全街道形成“人人爱护环境,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办事处、村,街道各部门都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全街道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居民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强大工作合力,切实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规范一个“管”字,完善三个制度,全面建立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

环境卫生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稍一松懈就有可能陷入整治——回潮——再整治的恶性循环,必须坚持长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街道环境卫生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要坚持和完善分片包干路段任单位负责制。街道以开展这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契机,建立分片包路段负责制,明确责任,一包到底,以高度的责任感搞好这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这次整治活动中,大家都必须切实负起这份责任来,即使整治活动结束,各单位、各部门对片区、路段的包干责任仍不能消除,要继续按照今天责任地段的划分,坚持不懈地抓好各自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及设施维护和管理,大家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华山街道的环境卫生维护好、管理好。

二要坚持和完善门前五包、门内达标责任制。街道还要继续落实门前五包、门内达标的制度,无论是片区包干,还是路段包干,最终要落到各相关单位门前五包、门内达标的具体要求上来。同时,宣传组要配合迎“全运”的主题,通过明白纸、广播等形式,教育群众自觉美化、绿化家园,建设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广泛开展“华山是我家,建设管理靠大家”、“建设新华山、人人都是参与者”等主题宣传活动,促使广大居民自觉维护门前五包,门内达标制度,积极投身于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的各项活动中来。

三要坚持和完善监督奖励制度。全街道机关干部要以大局为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要把街道保洁,绿化、亮化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全街道广大机关干部要提高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街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实际工作中来。街道环境卫生督察组将不定期对各路段整治情况进行检查,6月份进行全面验收,各包路段机关干部,一定要按照街道环境综合整治标准进行清理,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路段,将进行相应处罚。街道党委政府决定,对整治较早、较好的村给予重奖,对贻误时机进行严厉处罚。同志们,这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现在关键是抓落实。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加强领导,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任务,也希望通过这次整治,街道的面貌有明显改观,以整洁、卫生、有序、靓丽的形象,迎接。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篇十

医院党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五个方面发挥领导作用,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和制度优势全面彰显。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党建阵地。

按照《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党委全面推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紧紧牵住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各支部、党务部门、工会及团委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明晰责任目标要求,确保了党委主体责任和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对支部工作进行月部署、月总结、月考核,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将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与医院的中心工作有机融合,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服务群众、患者的第一线。强化责任落实,严肃问责追究,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切实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明确职责定位,夯实责任落实。

进一步明确党委主要职责、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决策和责任追究等有关内容,正本清源,坚决反对贯彻执行时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行使职权。院长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项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做到会前有预告,会中充分讨论、集体研究形成决议,会后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切实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医院治理统一起来,使党建工作与医疗、科研、教学等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达到“两促进两提升”的效果。

三、健全章程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全院以章程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健全决策机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行政议事决策制度》等,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明确各自决策的具体事项、范围、程序和要求等内容,坚决做到职责清晰、程序规范。

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对照存在问题,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整治重点,组织相关科室传达学习文件精神,逐一过筛子,查摆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紧盯自查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着力增强整改落实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针对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委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做到“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有议题、有记录、有决议,重大问题在提交会议前,党委书记和院长充分沟通、取得共识。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项由党委会研究决定,无违反决策程序、组织原则和不发扬民主的现象和行为,无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会议的现象。

2、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加强党务、院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整改中对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加以完善,确保不出现执行、监督、追责问责不力等情况。

3、整改中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研究讨论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使党建工作要求得到充分体现。

进一步细化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确保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维修、物资采购等具体工作;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制度运行,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三)针对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配备干部,未发现中层干部院内兼职不规范,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兼任职务过多等情况,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不出现此类问题。

1、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2023年6月完成7个内设党支部的换届工作,经多方面考查,选拔调整三名年轻干部担任支部书记,新老支部书记取长补短,共同提升支部工作。党委对其进行了党务专项培训并组织其参加了党校培训教育,党支部书记思想、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正在积极完善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管理、决策相关细则,推动内设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参与科室业务发展、经济分配、职称晋升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进一步完善了支部书记培养激励机制,为支部书记参与科室管理提供政策保障。

3、加强党建活动阵地建设,拟在行政区设立规范标准的党建活动室,做到“有标识、有园地、有制度、有书籍”,配齐软硬件设施,为党员学习提供独立场所,目前选址已完成,设计方案已出,正在等待招标和建设。

党委积极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每年初下发《党建工作计划》,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监督考核,纳入绩效管理,确保了党委主体责任和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是党务部门工作人员短缺,无职称晋升通道。医院党务科室员工无对口职称晋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党务工作后无法继续聘任卫生系列职称,职业发展路径普遍较窄,晋升机会较少,导致难以调动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高职称、高学历人员也不愿意从事党务工作,直接影响工作效果。

二是党务部门机构设置不全。《意见》规定:“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一般应当单独设立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等党务工作机构”,但院行政科室减少了党务部门职数,弱化了党务部门力量,导致党务和行政工作难免顾此失彼,影响党建工作。

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今后,党委将对整改重点持续加以完善,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全面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探索建立务实管用的党建载体,推进党建载体时代化,以科学合理的标准增强党建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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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一

按照《****关于在全区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清理纠治的通知》要求,***街道对照整治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我街道严格落实公务招待管理制度,公务招待实行领导审批,控制用餐标准,外来人员用餐一律在街道食堂安排工作餐,不上烟、不上酒、不上高档菜肴,没有出现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或转移到“农家乐”、高档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现象,无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高档酒水,无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或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及其他违规用公款吃喝问题。根据区纪委要求,立足街道实际,制定了《***街道纪工委关于规范伙食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方面。我街道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目前蔡公堂街道只有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严格履行主要领导签批手续,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也不存在擅用封存公车和长期借(占)用下属单位、企业、个人车辆等情况。

三、公款国内旅游问题方面。***街道不存在虚构名目公款旅游、借务执纪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公款安排旅游、不存在其他用公款旅游的违纪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引资,每次只带1-2名负责招商工作的同志,做到了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按标准报销差旅费用,没有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四、公款出国(境)旅游方面。我街道、村(村居)干部无人持有护照,不存在公款出境旅游。

五、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政教育,坚持元旦、春节、藏历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礼品礼金明察暗访制度,做到逢节必查;建立日常检查、明察暗访,未发现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未发现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节日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等情况。

六、楼堂馆所违规方面。***街道严格落实办公用房制度,不存在超标准使用或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办公面积超标或装修超标,以会议室、接待室等名义另设房间办公、休息,其他楼堂馆所违规等问题。

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方面。区委巡察组于**至**日对我街道及下辖村(居)党委、党支部开展了政治巡察,指出在***年至***期间,我街道两个村(居)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包括超标准使用党建经费、以实物形式变相发放福利津补贴现象、违规发放加班补助问题,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两次整改推进会议,目前正在整改中,前完成整改落实。

八、大办婚丧喜庆方面。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严格履行重大事项申报审批手续,向党员干部所在党委、党支部请示报备,未发现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将宴席化整为零或多次操办,以亲戚朋友等他人名义操办,违规异地操办,私下收受礼金等情况。

九、其他类问题。

我街道目前暂未发现其他类型的违规违纪问题。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二

按照市林业局《关于全市涉林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林发[2019]70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略政办发[2019]40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林业系统专项清查整治部署会,警醒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扎实开展清查整治涉林违建别墅问题。并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印发了《略阳县林业局涉林违建别墅工作方案》(略林发[2019]166号),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同时,成立略阳县林业局涉林别墅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一)强化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局系统各单位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内容及要求,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公告等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共悬挂横幅80余副、张贴宣传标语400余副,同时在县广播电视台滚动播出省秦岭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工作督查举报电话,在基层林区内张贴举报公告800余份。为专项整治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二)工作机制。一是根据方案要求各林场、自然保护区、天保中心及五龙洞森林公园结合工作实际,对各自重点区域地段,认真开展涉林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建立台账,依法依规查处整治,逐案销号;二是是建立涉林违建别墅工作周报机制,要求林业系统各相关单位每周向局涉林别墅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局专项行动办公室汇总上报市局和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形成涉林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常态化。

(三)整治成效。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聚焦“违建、位置”两个要害,对县域内林地、嘉陵江省级重要湿地、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灵岩寺风景名胜区、五龙洞森林公园、6个国有林场进行了违建别墅问题拉网式全面摸排和定期巡查,通过全面摸排,我县未发现涉林违建别墅问题;同时,对市局反馈我县的疑似图斑及时进行现场实地核查。专项整治以来,市局反馈我局涉及陕西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县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疑似违建别墅图斑,经实地核查,无涉林违建别墅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好清查整治政策,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涉林违建别墅排查,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规上工业总产值*亿元,同比增长*%;

*技术企业达到*家,占全市的*%;

财政总收入*亿元,同比增长*%,位居全市第*位;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同比增长*%,位居全市第*位。

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高新区党工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在市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对标对表,精心组织,统筹推进,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一、扛牢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高新区党工委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坚持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专项整治全过程。

(一)高站位组织。党工委*次召开工委会,*次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多次在相关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查改治”工作,印发《高新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查改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责任、*执纪、*审批、*建设、资*管”*个工作专班,每个专班由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在党工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个责任单位对口成立了相应的工作专班,同步实施“查改治”各项工作,做到了开局有力、组织有序、推进有效。

(二)高频率调度。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实时调度进展情况。结合*工作提示以及*调度会提出的重点工作,*区整治办及时印发工作提示*期,为各办事处、各单位开展重点工作提供指引。加强与市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小组的联络,做到日常工作一日一对接,重要事项随时沟通,对中央、省指出的共性问题以及各级反映的个性问题及时协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高标准实施。紧扣“四聚焦”这一根本要求,围绕“四查四看”重点内容,将全面从严治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干部担当作为等*个方面*个重要文件,编印成册,分送学习,指导全区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在高新区机关、三个办事处张贴“查改治”公告,设置举报信箱,发动干部群众参与、监督“查改治”工作。对201*年*月以来至20*年*月,涉及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及审计反馈等*件问题线索深挖起底,所有问题线索都已按规定进行了处置。对各办事处、各单位自查发现的*类*个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管理。

二、坚持刀刃向内,推进问题整改。

围绕自查发现的*类*个典型问题,高新区党工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整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

(一)挂图作战擂进度。制订《自查问题整改推进调度表》,将*家责任单位的*项整改清单分解到具体的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对工作进度落后的单位,及时提示督导,确保工作进度不掉队。

疫情防控发现问题线索*件已办结,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件,已进入初核;

自查问题整改追责问责*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目前已办结*件,在办*件。

(三)对照清单抓整改。*类*个问题中,*责任*个问题,涉及推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制度改革、统筹经济发展等方面,完成整改问题*个,占比*%。执纪问责*个问题,涉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纠四风树新风,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等方面,完成整改问题*个,占比*%。监督责任*个问题,涉及资金监管、法制化执法、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完成整改问题*个,占比*%。权力运行*个问题,完成整改*个,占比*%。涉及旧城改造、闲置土地、租金收缴、产权转让和社区三资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推进难度相比其他问题大,尤其是涉及旧城改造等*个项目已移送司法处理,整改推进情况主要依赖法院方面的工作进度。总体来说,*类*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个,完成整改率*%。

三、推进建章立制,规范权利运行。

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区党工委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查改治”重点工作贯穿始终。截至目前,先后出台*项制度文件,其中,修订完善原有的制度*个,新制定16个,有力推动了高新区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推进*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一)健全完善政治建设制度,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是修订《高新区党工委议事规则》,明确了坚定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推动净化*区政治生态,确保*区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制定《党工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工作要点》和《党工委*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调研督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修订印发《*区202*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年学习计划》,确保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在规范依法文明执法方面,编印《*建设制度汇编》和《*综合执法支队工作制度汇编》,督促城管队伍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确保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二是在督查督办和安全生产方面,研究出台《*督查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编制《*区202*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加强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双七条”法定职责的督查检查,持续深入推进高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工作目标。

(三)健全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权利运行,进一步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招商引资方面,成立*区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招委会),强化项目可行性论证。研究出台《*区招商引资项目合同评审办法》,建立科学论证机制,重点对产业政策、入园条件、环境安全影响评估、建设规划、土地利用、经济效益、科技含量、能源消耗、优惠政策、项目合同表述等各个方面进行评审。

二是落实优惠政策方面,印发《*区推进园区产业集中集约发展实施方案》,推进完善园区管理机制。根据产业不同特点修订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政府已草拟《*招商引资政策汇编》,高新区将参照执行,同时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支持政策,针对不同产业的独有特点,研究制定各园区的产业扶持政策,形成“一个园区+一个*+一套*政策+一个管理办法+一个落地流程+一套决策机制”的标准模板,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政策文件。

三是规划管理方面,*区规划分局按要求起草《*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决策制度》,待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审议批准后印发执行,规范土规委会议事规则。

(四)健全完善清廉机制,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作风保证。

一是坚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接待制度》、《*管理制度》及各种法律服务办案程序规则等防控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是推进《*负责制》、《*承诺制》、《*办结制》等八项行政效能制度建设,推进构建“亲清”关系。

三是印发《*区社区居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社区政务公开。

四是加强社区“三资”管理督促各办事处研究制定《*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五)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资金安全,进一步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一是制定《*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预算部门(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同步编报预算绩效目标,使预算资金使用目的明确,资金效益得到提高。

二是按照要求制定《进一步规范*决策和*资金审批拨付流程》,从而强化项目资金单位主体责任,资金申请拨付流程规范。

三是制定《*区征收资产评估评审委员会工作规程》,对高新区房屋征收价格做到有理有据、公平公正,减少房屋征收过程中矛盾和纠纷,促进拆迁工作有力开展。

(六)健全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强化绩效管理,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一是印发《*区岗位聘任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实行全员双选聘岗、竞聘岗位,建立聘任岗位与工资挂钩制度,与绩效管理办法相配合,打破平均主义,树立实绩导向。

二是强力推进*区管理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区管理机构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处与各*部门之间职能职责关系的意见》,推动办事处改革后职能职责与工作机制进一步顺畅。

三是探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双轨制”管理办法和员额管理选人用人机制,研究兑现年度人事*制度改革入额人员绩效工资,有效激励各类员额人员担当作为。

目前各项工作虽然全面开展,但对标中央、省委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解决。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区因机构不健全、人少事多等原因,在社会治理、规范管理等方面着力不够,未能创造性开展工作。二是破解难题办法不多。旧城改造等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推进不快,成效不明显。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高新区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且近年新录用工作人员占比较大,部分干部职工存在工作不专、业务不精的问题,导致部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

下步工作中,高新区将贯彻落实好本次督导要求,保持定力,持续发力,确保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一是抓好统筹结合,稳住*大盘。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与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指示要求,统筹抓好专项整治、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发展工作,全力稳经济大盘、助企纾困解难,确保完成“双过半”任务,奋力实现“硬过半”目标。

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整改内容,紧盯不放,长管长严;

对于尚不具备整改完成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任务件件落实到位。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高新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查改治”工作为契机,加快推进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四是注重运用成果,增强*实效。充分运用好工作成果,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促进标本兼治,着力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助推工作落实,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篇十四

根据《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行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精神实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以实际行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我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使党员干部明确党纪党规的要求,认清违法界限,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抵制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违规公款国内或出国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

认真查找和梳理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自查表,由各股室和分管领导开展廉洁自律自查活动,深入清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觉接受廉洁自律监督,遵守政治纪律规定,严守廉洁自律底线。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把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党员领导干部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配套规定精神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加强党性修养。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加强学习,使领导干部和党员进一步明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的要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思想认识和党性修养。

按照《****关于在全区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清理纠治的通知》要求,***街道对照整治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我街道严格落实公务招待管理制度,公务招待实行领导审批,控制用餐标准,外来人员用餐一律在街道食堂安排工作餐,不上烟、不上酒、不上高档菜肴,没有出现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或转移到“农家乐”、高档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现象,无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高档酒水,无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或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及其他违规用公款吃喝问题。根据区纪委要求,立足街道实际,制定了《***街道纪工委关于规范伙食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方面。我街道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目前蔡公堂街道只有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严格履行主要领导签批手续,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也不存在擅用封存公车和长期借(占)用下属单位、企业、个人车辆等情况。

三、公款国内旅游问题方面。***街道不存在虚构名目公款旅游、借务执纪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公款安排旅游、不存在其他用公款旅游的违纪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引资,每次只带1-2名负责招商工作的同志,做到了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按标准报销差旅费用,没有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四、公款出国(境)旅游方面。我街道、村(村居)干部无人持有护照,不存在公款出境旅游。

五、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政教育,坚持元旦、春节、藏历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礼品礼金明察暗访制度,做到逢节必查;建立日常检查、明察暗访,未发现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未发现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节日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等情况。

六、楼堂馆所违规方面。***街道严格落实办公用房制度,不存在超标准使用或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办公面积超标或装修超标,以会议室、接待室等名义另设房间办公、休息,其他楼堂馆所违规等问题。

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方面。区委巡察组于**至**日对我街道及下辖村(居)党委、党支部开展了政治巡察,指出在***年至***期间,我街道两个村(居)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包括超标准使用党建经费、以实物形式变相发放福利津补贴现象、违规发放加班补助问题,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两次整改推进会议,目前正在整改中,前完成整改落实。

八、大办婚丧喜庆方面。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严格履行重大事项申报审批手续,向党员干部所在党委、党支部请示报备,未发现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将宴席化整为零或多次操办,以亲戚朋友等他人名义操办,违规异地操办,私下收受礼金等情况。

我街道目前暂未发现其他类型的违规违纪问题。

中共****委员会。

****年*月**日。

问题窨井盖整治工作汇报篇十五

截至2020年5月,渭南市运行政府网站共55家,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派出机构网站34个,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县级部门网站20个。按照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现将专项整治排查梳理阶段问题清单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依据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征求相关牵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渭南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目前文件已印发执行,并按省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报送了整治方案。

二是根据《省政务公开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基本情况调查通知》要求,对市、县两级政务公开专门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部门以及队伍组成情况进行了调查,基本摸清了机构设置现状和人员队伍情况,并要求上报了调查汇总表。

三是指导市扶贫办按程序做好网站开办工作。目前网站开办申请已征得省政府同意,正在进行域名分配、上线检查、系统填报等工作。

四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任务,5月中旬对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抽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市政府网站进行通报。

二、问题整改情况。

政府网站方面,渭南市应急管理局、渭南市发改委、渭南市商务局、渭南市文旅局、渭南市人防办存在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已及时告知问题单位,并督促其完成了整改;渭南高新区管委会、渭南经开区管委会、渭南卤阳湖管委会、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域名正在注销中;渭南市人社局、渭南市公安局、渭南市商务局原域名因涉及业务未迁移,尚未注销。部分单位icp备案信息在工信部查询系统中无法查到。以上两个问题,已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研究细化措施,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方面,渭南商务微信及今日头条号,渭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渭南公安法制、渭南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微信账号超过2周无更新,已督促问题单位完成整改;白水发布、法润渭南、渭南水务、渭南市场监管、渭南行政服务中心、渭南禁毒、渭南网警巡查执法、大荔公安、白水公安公众号子栏目无法访问或长期不更新、无互动栏目,渭南生态环境、渭南市旅游局、渭你而来账号认证信息不准确。已要求相关单位建立问题清单,落实责任人员,推进问题整改。

三、下步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以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围绕重点整治任务,加大督促协调,按照时间任务划分,一步一步整改,一项一项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有效果,整体建设上台阶。同时,将按省政务公开办要求,做好整治情况上报工作。

为深入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巡视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坚决整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形变异“私车公养”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区委统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问题举一反三,对“私车公养”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和打擦边球等典型案件,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以各种方式违规用公务用车加油卡、油票、油本等(以下统称“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私车加油后公款报销等“私油公供”问题;。

(二)违规将私车到定点维修厂维修、装饰,费用签字挂账等“私车公修”问题;。

(三)将私车私用产生的路桥费、保险费、年检费、违规罚款等发票公款报销,或捆绑在公车上报销等“私票公报”问题;。

(四)名义上将私车租赁给单位使用,燃油、税费、维修等所有费用借“公用”之名,由本单位“消化”,或由下属单位买单等“私车公用”问题;。

(五)利用其他各种方式“私车公养”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从2018年12月12日开始,2019年2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6日)。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讲明政策、明确要求,把专项清理整治精神传达至每一名同志,切实做到“三清”,即:讲清自查自纠政策、说清违规行为后果、查清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同时,彻底打消顾虑和观望心态,按照要求积极行动,把握时间节点,主动清查整改。要对本单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务用车费用等有关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清理整改阶段(12月17日至1月11日)。各单位要对照清理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清理整治,列出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附件1),严格把握政策要求,该纠正的纠正,该退缴的退缴,该处理的处理,确保在自查自纠窗口期(12月17日至1月11日)内清理整改到位。局纪检室、财务股要加强督促指导。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书面专题报告(附问题清理整改清单及台账),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月9日中午12:00前报局纪检室,电子版发送。

(三)监督检查阶段(1月12日至2月13日)。区纪委将对各部门、单位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全覆盖式”监督检查,通过扎捆滚动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特别对自查自纠阶段“零报告”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月14日至2月28日)。各单位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清理整治与巡视整改相结合,针对清理发现的问题,在彻底整改的基础上,及时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同时,要认真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紧盯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落实,紧盯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紧盯“四风”向题,特别是工作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住典型,坚决问责。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会把握“五个持续”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具体协调、亲自督办,采取有力措施,在清理整改阶段切实做到真查真纠、严查严纠,确保专项清理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规定,针对清理整治重点进行全面起底,确保不留死角死面,积极主动清理整改,把握“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原则,在自查自纠窗口期内整改到位的,可以免予处理或从轻处理;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后再次出现违纪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

(三)督导检查全程覆盖。局纪检室、财务股要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彻底进行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力求科学精准。区纪检监察机关将结合当前正在全区开展的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督导工作,对专项清理整治进行全程督导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甚至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究问责。

(四)强化工作反馈报告。各单位要明确专项清理整治的主管领导,同时指定具体联络人员负责上传下达情况反馈上报等事宜。认真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各项工作。

这次“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是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要求及省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的一次全面的清理整治。

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耳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对农民自建自用,用于存放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具的看护房,且符合“每栋单层不超过15平方米”标准的,不纳入此次清理整顿范围。

2018年8月30日,省农业厅决定从9月―12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下发了陕农业发(2018)83号文件,对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等方面做了说明,文件明确要求省级抓总、市级牵头、县级落实。随后,省市相继印发了《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对行动任务、时限、责任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重申和强调。要求各级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高度,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违规违法问题以“零容忍”,动真碰硬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

11月3日,省委83号文件中,对清理整治的措施、标准做了严格的要求:

三是对于改变日光温室耳房用途,进行商住开发出租的,一律拆除产。

四是对各类园区中,建设农业生产辅助设施占地超过5%、上限超过10亩的,坚决整改到规定标准以内。

五是各类园区辅助设施占地未超出标准,但备案手续不完备的,务必于11月底前完善备案手续。

六是耳房面积不超过19.5平方米、实际为农用的,不纳入整治范围。

七是将温室生产功能改变为生态餐厅的,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规范。

省委文件中指出,各市、县必须成立清理政治行动领导机构,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第一责任人”领导机制,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党委主要领导承担,工作专班负责人由政府领导担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清理整治任务和责任要逐级压实到乡镇(街道)村组。

9月份以来,全县各级坚持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扎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精心部署安排。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作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具体行动,及时成立了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牧局等相关部门和各镇办为成员的“北海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北海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治工作范围、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县农牧局、国土局抽调干部成立了5个包抓督导组分赴各镇办抓落实。10月6日、11月11日、11月23日先后召开专题安排会议和专项推进会议,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促进了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耳房232个,平均每个面积3.1平米。经排查发现私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从事餐饮营业问题1处,占地3.86亩。再未发现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和超标准建设耳房等行为。

三是依法进行整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的3家责任主体,由国土部门按程序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的行为,由国土部门依法查处,特别是对已排查出的李家大院私自改变设施农业用途的问题,11月25日,县国土局已向问题主体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今天已督促其及时自行拆除整改。对用地未备案或备案手续不全的已责令责任主体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二是农业用地备案管理等基础资料不够规范,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排查范围不全面,宣传氛围不浓,群众参与度不高;

四是对已发现的疑似问题和经过核实的问题,坚决查处、依法整治的力度不够大。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建议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核清问题底数。对全县“大棚房”问题底数进行全面核准,以镇办为主体,以村组为单位,对“大棚房”再进行一步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实行网格化管理,坚决杜绝漏查漏报。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果园看护房、农业园区财政资金投入情况一并进行排查。镇办党政负责人要对排查结果负总责,核查报告必须有经手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实行谁核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是梳理问题清单。根据排查结果,严格按照中、省、市规定,由农牧部门、国土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甄别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督促镇办按照所属辖区范围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三是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按照省委办公厅陕办字2018(83)号文件中的七项具体要求,分门别类进行逐一清理整治。各镇办党政一把手做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做到相关问题件件亲自过问、整改结果逐一亲自审核。同时,坚持“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非农设施占用的耕地,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农牧、国土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是做好干部培训。县农牧部门、国土部门要积极组织系统工作人员开展自学,同时,邀请省、市专家领导,在我县开展专题培训,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对相关表格填写、数据上报和资料台账收集等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能明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掌握工作方法。每个镇办抽出一名副职干部、两名干事参加培训会议。

五是做好督促检查。由县两办督察室牵头,县“大棚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各镇办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清理整治任务,确保全县“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按照时序节点要求落到实处。

六是构建长效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

七是加强信息报送。实行专项行动信息周报制度,各镇办确定专人负责,于每周一上午9时前向农牧、国土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在认真总结排查清理整治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项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连同清理排查调查表一并报专项行动办公室。县农牧局负责汇总整理,并形成县级专项报告后,报送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政府办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2019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首次政务新媒体自查、抽查、整改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我市正常运行政府网站总数46个,随机人工抽查16个,抽查率34.8%。从抽查结果看,11个政府网站合格,合格率68.8%,略高于一季度。延津县、原阳县,市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网站为不合格网站,其中市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网站2019年连续两个季度抽查为不合格网站。

2019年二季度“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收到网民有效留言6条,总体办结率达100%。

从检查情况看,各级各部门能认真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有关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有效推进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但部分政府网站存在日常监管不到位、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组织对全市上报的405个政务新媒体(其中,微信275个,微博99个,客户端6个,第三方应用25个)进行自查和人工抽查,共抽查122个,抽查率30.1%。各级各部门均能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取得较好成效。但仍然发现一些问题:如有的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够规范,更新不及时,集约化程度较低。

二、具体问题。

(一)部分单位日常监管不到位。本次抽查的不合格网站依然是因为单项否决问题。原阳县政府网站出现严重错误字,延津县政府网站和市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网站首页栏目2周未更新及空白栏目超过5个。

(二)部分政府网站在季度抽查前未进行自查整改。第四季度只有少数政府网站进行自查并报送了自查报告,大多数政府网站未按要求进行自查。

(三)网站及新媒体管理、采编队伍能力不强,有待进一步提高。尽管当前在网站及新媒体方面投入一些人力、物力、财力,但随着老百姓公众意识的日益提高,仍不能满足现实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相关部署,认真对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查缺补漏,确保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责调整,对我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涉及本地、本部门的栏目和信息及时核对、更新、完善,及时办理网民咨询。切实做好相关网站改版、整合、迁移、下线等工作,不再使用的网站及时关停并注销域名,并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信息。

(二)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规范政府网站开办、整合、备案流程,抓好所属政府网站的检查、整改和提升工作。深入开展查遗补漏工作,加强对问题网站的督促整改,确保监管无死角、问题不反弹。

(三)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对新媒体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无力维护的应予以关停。

按照《关于深入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农“大棚房”发〔2018〕1号)文件精神,我县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了三次全面排查,现将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11月12日,国家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召开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各镇、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前一阶段“回头看”的基础上,再次深入开展了第三次全面排查,确保排查工作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经再次排查,全县塑料大棚813个,面积691.8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25.5亩;其他11个,面积15.51亩,无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无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情况。存在1处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该处位于皇冠镇双河村河心堡渔业现代农业园区,修建非农设施占地0.66亩,于2018年10月中旬拆除,已全部覆土恢复为耕地,种植了农作物。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国土副县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办公室均设在县农水科技局,由廖文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落实等日常工作。

(二)认真排查梳理。在前一阶段“回头看”的基础上,按照县委、县政府《宁陕县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宁办字〔2018〕109号)要求,以镇为单位,逐园逐棚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拍照留痕,建立问题台账,由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报县清理行动整治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汇总。在农水科技局设立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了各园区稳定。

(三)严厉督导复核。县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各个环节进行了督导复核,对工作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的,要求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成效。同时,把本次专项行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各镇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

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8〕165号)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漳政办发〔2018〕80号)有关要求,南靖县于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本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清查基本情况。

南靖县共清理排查设施农业温室大棚23361个,占地总面积18393.58亩。其中,塑料大棚23274个、面积18100.08亩;连栋温室21个、面积77.2亩;日光温室0个、面积0亩;其他类型大棚66个、面积216.3亩。全县发现“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8宗,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面积64.2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面积0.5亩。

(二)图斑核查情况。

上海督察局下发南靖县疑似“大棚房”问题图斑3994个,其中疑似建设用地图斑3092个,疑似设施农用地或临时用地图斑902个,总面积8067亩,其中耕地面积5478.4亩。目前,全县已完成全部“大棚房”问题疑似图斑核查工作,共发现“大棚房”问题3宗,图斑面积2.8亩,占用耕地面积0.9亩。其中疑似图斑“4410”为已上报金山镇东建村迎达物流停车场;“2257”为已上报山城镇六安村刘阁兰园管理房;“2261”为已上报同兴兰园管理房,均已整改完成。另外发现不属于“大棚房”问题的一般违法用地15宗,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已另案查处。

(三)整治情况。

南靖县共排查出“大棚房”问题8宗,占地面积101.68亩,其中耕地面积64.22亩、基本农田面积0.5亩。上海督察局下发2宗,2019年度新增排查6宗。截止目前已上报整改到位8宗,整改到位率100%,占地面积101.68亩,其中耕地面积64.22亩、基本农田面积0.5亩。全县8宗“大棚房”问题的整治情况如下:

1.南靖迎达物流有限公司停车场。业主南靖迎达物流有限公司,位于金山镇东建村,在耕地上非法建设停车场,上海督察局下发图斑为18.6亩,图斑中包括厦蓉高速改扩建工程高速护坡,这部分不属于大棚房整治范围,非法建设的停车场面积为9.31亩,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2.路虎(福建)小镇旗舰体验中心。业主厦门明大路虎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龙山镇棠溪村,违法建筑作为路虎(福建)小镇旗舰体验中心使用,该项目为福建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项目规划红线范围522.4亩,为旅游休闲项目。2016年11月南靖县人民政府与厦门明大路虎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该项目的投资协议书。2017年4月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准予备案,2017年5月该项目开工建设。该项目规划为三部分:1、路虎接待中心:占地2.95亩,建设配套简易木屋,在龙山镇(2006-20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允许建设区,地类为水田及有林地,建成后作为接待中心使用。该地块已于2018年8月22日完成用地报批,报批面积7.0755亩,其中耕地2.0895亩,批文为闽政地(2018)685号;2、路虎赛道:主要利用原有林间小道、森林防火通道进行改建,平均宽度4米、全长2.2公里,埋设枕木作为防滑障碍设施,道路护坡及道路边缘局部绿化,全程无硬化;3、旧鱼塘改造:项目区域内原有3口旧鱼塘共64.3亩,于2017年6月起进行清淤改造及边坡绿化,2018年2月已重新注水恢复原状,无重新开挖、无硬化。该项目已整改完成。

3.锦绣庄园休闲餐饮场所。业主庄静凯,位于龙山镇奎山村,违法建筑作为休闲餐饮场所使用,为两层活动房一座,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4.赖达峰同兴兰园管理房。业主赖达峰,位于山城镇六安村,在兰花园内非法建设管理房及埕地,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5.黄海源开心菜馆餐厅。业主黄海源,位于山城镇六安村,违法建筑作为餐厅使用,现状为彩钢板板房一座,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6.黄海源海园兰花合作社管理房。业主黄海源,违法建筑作为管理房及埕地,位于山城镇六安村,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7.黄志伟祥绿菜馆农家乐。业主黄志伟,位于山城镇下潘村,违法建筑作为休闲餐饮场所使用,为砖混墙体彩钢板顶建筑一座,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8.刘顺理刘阁兰园管理房。业主刘顺理,位于山城镇六安村,在兰花园内建设看护房作为住宅及经营场所使用,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一)成立领导小组,多部门联合督导。

县政府明传《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靖政办发〔2018〕57号)通知,成立由副县长刘升蔚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尤炎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简国顺任副组长的南靖县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调度通报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清理整治任务,总结进展和成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日常工作。

(二)出台行动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经县政府同意印发《南靖县农业局、南靖县国土资源局、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靖农〔2018〕150号)文件,成立由县农业局局长尤炎辉任组长的南靖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596-7822710、县自然资源局12336、县两违办0596-7823518)。各镇(园)政府承担实施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镇(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三)召开行动部署会,提高行动成效。

1.2018年8月31日和9月7日分别召开全国和福建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副县长刘升蔚进行强调要求各相关部门、各镇(园)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按照会议精神提前做好摸底排查工作。

2.2018年9月21日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视频会召开后,副县长刘升蔚在会上对“大棚房”问题进行强调并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认真解读掌握“大棚房”问题的整治范围,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不择不扣按市政府部署全面开展整治行动。

3.2018年9月12日召开南靖县“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副县长刘升蔚强调“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土地管理利用秩序的重要举措。县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详细解读整治方案,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全面排查,做到无遗漏、全覆盖、无死角;各镇(园)要细化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4.2018年10月12日召开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县农业局局长尤炎辉强调要求准确摸排,找准问题,把握政策,实事求是,认真扎实抓好落实,部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具体工作,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5.2018年10月22日县长钟科主持召开县政府2018年第9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各镇(园)、各部门要严管严控农地非农化现象,尽职尽责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把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6.2019年1月11日召开全省落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春季攻坚战”工作视频会,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何东平,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后县委常委副县长何东平要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要分清各自职责,督促各镇(园)抓紧对各自辖区的“大棚房”疑似问题进行排查确认。

7.2019年1月14日召开南靖县落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春季攻坚战”工作会,会上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简国顺强调,一要深化认识,提高思想站位;二要学懂弄通,及时如实上报;三要扎实推进,切实整治整改。

8.2019年3月1日召开全国、全省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暨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视频会,会后县委常委副县长何东平、副县长刘升蔚再次强调要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四)遵照属地原则,各镇(园)开展自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园)充分利用土地遥感监测成果,组织精干人员和力量,运用卫星图斑逐一对照核实、逐一现场勘查,在辖区内开展“大棚房”问题全面清理排查工作。各级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对近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明察暗访及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疑似“大棚房”问题线索,进行分解梳理核查,将涉及“大棚房“问题范围的违法组织力量整治整改到位。

(五)全面严格分类整治。

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分类明确处理,做到一事一档,逐一对应建立整改整治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整改整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反弹回潮。对违法违规占用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恢复农业生产条件,做到农地农用。

(六)进一步开展深入查彻底查。

2019年1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通知,“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延长至2019年3月份。全县对各镇(园)再次进行了地毯式再排查,共发现并上报“大棚房”违法违规项目20宗。2019年2月1日,经漳州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召开的培训指导会现场确认,南靖县上报的“大棚房”违法违规项目,认定属于“大棚房”问题8宗,不属于“大棚房”问题12宗由县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另案处理。

构建长效机制,强化耕地用途监管。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将于201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带动和推进村容村貌提升。为此,研究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根据省纪委《关于纠正“私车公养”问题的通知》和市纪委《唐山市“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综合所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等相关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对/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全体干警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自查自纠我院四张加油卡,加油卡由办公室统一交钱,七辆公务用车,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无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驾驶员在公务用车运维费中违规报销费用等情况。

具体如下:

1、按照规定我院完成公务用车新标识喷涂工作。

2、我院无将购置的公务油卡发至个人供私车用;。

3、无单位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

4、我院无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油卡变卖套现;。

5、无报销私车维护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整治,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院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私车公养”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我院领导针对“私车公养”问题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车管理制度,为全体干警做好榜样。我院全体干警严格按照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

(三)多措并举,强化检查。

我院不仅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制定针对性方案,也对公车各项安全措施予以认真落实,绝不允许酒后驾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在车辆维修上,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四)日常监管,举报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用车,按照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用车和“私车公养”的有关规定,我院对公车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日常监督,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一个严谨的监控环境。

为落实“四抓四促”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全年整治取得实效,结合镇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各级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解决农村广大群众最急需、最关切、最直接的环境卫生难题,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通过长期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综合整治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与“四抓四促”、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三城同创”结合起来,到2020年底,按照规范建设、改善环境、分类实施、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发动全镇广大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主干道路、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强化农膜源头防控,提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水平,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网格化管理逐步完善,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卫生习惯基本养成的农村工作新局面。

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污水和厕所。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参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努力实现“三清两改一提升”的工作目标。以村庄清洁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从而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倒,污水、粪污不乱流,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完善,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文明意识普遍提高的工作目标。

(一)集中清理整治全镇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保洁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作用,对辖区内道路沿线、河道、沟渠及房前屋后的垃圾以及乱堆乱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整治,不留死角,彻底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基本做到无成堆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垃圾车负责全镇垃圾每日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促使全镇环境卫生状况随时保洁。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人清理、专人检查,做到单位院内保持整洁美观,办公场所环境优美,窗明几净,无垃圾污水、杂物堆放。(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委会、村镇中心、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二)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加大镇村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全面清除道路两侧的垃圾、杂物,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整治沿线小卖部、小厕所,清理公路沿线违规小广告,不断提升对外形象。进一步落实公路巡查制度,重点抓好农村公路沿线的巡查,杜绝在公路沿线两侧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设障碍、打场晒粮、放养牲畜、焚烧秸秆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公路管理所)。

(三)全面开展河道沟渠及大环境绿化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对河道排污整治力度,对河流沟道沿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对河道垃圾及漂浮物进行集中清理。采取生态修复等措施净化流域水质,美化河道环境。落实日常管理维护责任,定期巡查,严肃查处取土采砂、损毁河堤、偷排污水废液、倾倒垃圾杂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巡查和清理大环境绿化区域内的垃圾杂草、白色污染,切实整治绿化区域内垃圾乱堆现象,巩固城镇绿化成果,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农服中心、村镇中心、环保站、安监站)。

(四)全面开展辖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工地内施工物品堆放整齐,工地出入口整洁有序,垃圾杂物清理及时。工地围墙围挡标准统一,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目标要求,集中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及周边环境,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加盖防尘网、洒水降尘、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和硬化路面及出入口,做到车辆不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环保站、安监站)。

(五)全面清理整治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镇内建有部分规模化养殖场所,为防止畜禽粪便直排现象发生,需要加强对养殖户教育宣传和惩处力度,坚决杜绝畜禽散养行为和粪便直排,加大对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责任单位:畜牧站、环保站、各村委会)。

(六)全面开展门头牌匾和沿街摊点环境综合整治。

1.加强门头牌匾、广告设施的规范和管理。对各路段建筑物、公共场所的公告牌、电子显示屏(牌)、橱窗、灯箱、条幅、实物造型等形式的广告牌匾进行规范整治,解决杂乱无章、年久破损、一店多牌、布局混乱、求高求大、视觉污染等问题。(责任单位:村镇中心、食药所)。

2.对在建筑物、市政设施上乱贴、乱喷以及利用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小广告进行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对电力设施、通信设施进行清理整治,对乱拉乱挂的线缆,废弃线缆、线杆等设施进行清理拆除,消除街道上空“蜘蛛网”。(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电信所)。

3.严格实施“门前三包”制度,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加强对沿街小旅馆、小餐馆、美容美发店和生产加工店的监督管理,坚决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违章搭建、乱设广告牌等行为,取缔无证加工点和无照经营户,对造成环境污染、销售不合格食品、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坚决按规定进行罚没关停。加大对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夜市摊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责任单位:食药所、村镇中心、交管站)。

(七)积极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牢固树立“小厕所、大文明,小厕所、大民生”理念,按照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以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精细、人民满意为目标,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意愿,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旱厕改造,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厕所革命”是一项系统工作,是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对文明生活习惯的养成,普及卫生知识。(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

(八)扎实开展农村拆违治乱整治工作。切实将拆违治乱与乡村振兴和全域无垃圾整治等结合起来,到2020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全面清查处理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全面治理镇村范围内乱堆、乱倒、乱占、乱摆、乱贴、乱画、乱停、乱养、乱拉、乱架、乱接、乱排、乱施工等现象,着力维护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良好秩序,努力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的镇村环境。(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

(一)全面启动实施。即日起开始在全镇范围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镇村两级建立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村庄清洁行动做到家喻户晓。

(二)开展集中整治。各村要广泛发动广大干部党员群众集中力量开展“三清两改一提升”,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抓住重点组织集中开展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及各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和节点,组织全镇干部群众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镇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需资金630万元,现因镇财力有限,特申请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资金630万元。

李德金指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有关领导同志批示、讲话精神,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清理整治工作。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李德金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施策、分类处置,坚决彻底整治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所有“大棚房”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对疑似“大棚房”问题的图斑逐一对比,一宗一档,逐宗逐条梳理、排查、整治、销号。要加快整治整改进度,对标对表、挂图作战;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全面完成整治整改任务。要健全联防联控、联合执法、联合监督的工作机制,研究完善相关用地政策,从源头上解决“大棚房”问题。要加强宣传引导,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1月18日上午,我区举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传达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区委副书记、区长侯富光主持会议并讲话。

侯富光指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侯富光强调,要认真学习吃透中央精神,把握政策要点层层落实责任,迅速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要全面开展整治“回头看”,排查工作要再深入、再仔细,应查尽查,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环节进行深入彻底排查核实,并摸清每一宗“大棚房”面积、违规事实等情况,做到精准归类。整改落实要迅速到位,分类推进、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切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任务。

据了解,去年10月,我区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整治违法占用农用耕地的建房行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主要包括三类问题: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的问题,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的问题;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的问题。

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了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整治工作及整改措施。

庞新秀说,“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事关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大棚房”问题的严峻性、危害性,坚决治理农业用地违规建设,着力解决好农地非农化的问题。

庞新秀说,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高度警醒,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按照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分析研判,确保不折不扣整治整改到位;要强化领导,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以乡镇为单位,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深入查、彻底查、反复查,认真甄别,核准问题底数,坚决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县领导小组组长,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实地看、现场看,督促各乡镇落实清理整治任务和要求。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辖区内专项清理整治负总责,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严格把关。县公安局要将整治工作与扫黑除恶统筹结合,依法从严惩处阻碍清理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切实为整治工作保驾护航。县国土局等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准确把握清理排查类型,全面排查清理,切实做到“逢区必核、逢园必进、逢棚必查”,确保排查清理整治整改全面彻底。同时,要正风肃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村委:。

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有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宜游美丽乡村,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府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全乡所有行政村基本做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美观协调,村内无残垣断壁,无“蓝棚顶”,无乱搭乱建,垃圾及时清理,无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无黑臭水沟、池塘,无露天粪坑,无直排污水管口,房前屋后菜园、果园、花园围栏规范,无塑料袋破布乱披或彩条乱挂。

(一)清理“蓝棚顶”。对于农民群众搭建的功能设施性质的“蓝棚顶”,采取改建坡屋顶等方式进行风貌塑造。对于私搭乱建“蓝棚顶”,逐步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二)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开展摸排,引导房主进行归整。在充分尊重房主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户对破旧房屋通过流转、退出宅基地进行复垦等多种形式加以盘活利用。

(三)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堆。动员农民群众自行清理房前屋后、室内外的各种杂物,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将柴草码放整齐,杂物摆放规范整洁,实现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整洁有序。

(四)清理田间地头废弃物。引导农民群众对田间地头乱搭乱围的围栏、围挡等统一进行清理、规范,及时规整废弃瓜果架、大棚架等。回收利用田间地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农药、肥料、饲料等包装废弃物。

(五)清理管线“蜘蛛网”。梳理规范房前屋后、室内外的有线电视、通信、电力等管线。对于条件允许的地方开展管线规范入地,需架设外露部分采取归类捆扎、贴墙、穿管等方式进行规整。

(六)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投入爱国卫生运动,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境,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农民群众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突出清理死角盲区。强化示范引导,大力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开展健康乡村建设,建设一批健康示范村镇。深入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进一步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一)宣传发动。即日起至2021年2月11日,利用村民大会、走访入户、宣传标语、村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宣传方式,抓住农民返乡过年有利时机,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广泛宣传“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良好氛围。

(二)建立台帐。2021年3月底之前,以行政村为单位,完成对“五清理”方面的问题全面摸底排查工作,事项化、清单化分类分档建立明细台帐,逐项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落实整治责任。

(三)重点区域整治。根据乡情实际,重点围绕沿主干道(石厚路)、沿主河道(石溪河)、沿龙盘村景区周边、沿乡场镇周边作为重点区域,2021年6月底之前,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内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蓝棚顶”清理率达到90%;无人居住的废旧房清理率达到80%;房前屋后杂物堆整齐规范;田间地头废弃物明显减少;管线“蜘蛛网”规整有序;常态化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

(四)全域覆盖。坚持先易后难,由表及里,纵深推进,在完成示范村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全域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2021年12月底之前,基本完成各行政村台帐任务,将问题清零。

(五)强化考核。在全域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开展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计分。

(六)建章立制。总结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明确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义务;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肖体勇  党委书记。

        詹 科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贾 飞  党委专职副书记。

        冯宗宇  副乡长。

        袁加伟  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 唐楷明  副乡长。

        袁维静  纪委书记。

        邓占英  民政办主任。

        各村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城环办,由高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信息上报。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村年度考核,各村每季度末将工作开展情况(附件1)报送乡城环办。

(三)加强资料收集归档。各村建立专卷,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注意保存各类资料(附件2),按照序时进度做好收集归档工作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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