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华人中华魂演讲稿(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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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华人中华魂演讲稿(通用14篇)
时间:2023-11-25 06:58:10     小编:飞雪

演讲是练习普通话的好机会,特别要注意字正腔圆,断句、断词要准确,还要注意整篇讲来有抑有扬,要有快有慢,有张有弛。演讲的直观性使其与听众直接交流,极易感染和打动听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演讲稿模板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中华人中华魂演讲稿篇一

“中华人民一家亲”是中国人民共同的美好愿望,也是实践全国团结进步的必要条件。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和实践“中华人民一家亲”的精神?在我的成长历程中,我渐渐明白了“中华人民一家亲”的深刻含义,同时也体会到了它所带给我的益处。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家庭教育中“中华人民一家亲”的体现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也是我们建立感情的地方。在我小时候,父母经常告诉我要珍惜家庭和睦,父母是互相关爱,互相包容的。家中有什么矛盾应该及时化解,并在家庭中营造和谐的氛围。逐渐地,我明白了这种精神,学会和家人沟通、互相包容。这种亲情感染我们,让我们体验到了一种温馨的感觉。

第三段:外界交往中“中华人民一家亲”的体现

“中华人民一家亲”的精神不仅在家庭中有体现,在我们周围的环境中也时时可见。在我读书的过程中,经常能听到老师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种教育让我们明白了友谊的可贵,学会了分享与帮助,不会因自己的成功而心生嫉妒,也不会因别人的失败而得意忘形。每当看到邻里互帮互助的场景时,我都会想到“中华人民一家亲”的口号。

第四段:国家文化中“中华人民一家亲”的体现

“中华人民一家亲”也被认为是中国民族文化的一种特质。春节是中国传统的节日,也是中华人民团结一家亲的时刻。在这个节日里,家家户户都会摆上饺子、汤圆等传统的年菜,一家人齐聚在一起,共同迎接新的一年。这样的活动不仅带给我们欢乐,更让我们对家庭和亲情有了更深的认识。

第五段:结语

“中华人民一家亲”的精神是我们的共同理想,也是展示中国特色的文化标志。不管身处何地,只有我们的内心充满了亲情、爱情、友情,也才会让我们充满自信、热爱生活,积极向上。对于我来说,“中华人民一家亲”的体现与地方有关系,有时候也和个人的体验有关系。但总的来说,这是中国的一种独特文化,是凝聚了数千年历史的传统文化,是我们应该好好继承和发扬的一种现象。

中华人中华魂演讲稿篇二

第二段:了解人民保护法

人民保护法是一项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的法律,它保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很多矛盾纠纷。人民保护法规定了人民的私人权利,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人格尊严权利、荣誉权利、名誉权利、隐私权利等等。同时,它也规定了行政机关和相关法律职能机关治理的权力限制和程序标准,以防止过度行使权力和损害人民利益。人民对于行政机关权力的监管和约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三段:认真理解人民保护法的意义

保护是人民幸福的保障。人民保护法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权利而制定的法律。通过保护,能够有效地维护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自由和尊严权利。此外,也能够维护民主法治,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和限制,使得政府和公民的关系更加平等、公正、协调、稳定。这正是人民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所在。

第四段:落实人民保护法的方法和策略

人民保护法只有在具体实施中才能发挥效力。我们应该始终牢记,作为一个有理性和仁慈的社会成员,要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利益、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遇到与此相反的情况,必须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权者可能需要积极获取法律知识,转而通过诉讼、申诉或者上访解决问题。同时,也需要留意危险,并适时组织自我保护和舆论抵制行动。有时候,我们也需要有人才或者法律知识的指导,更好地落实人民保护法的精神。

第五段:总结

人民保护法是近年来社会稳定的措施之一,对于促进全社会和谐发展和人民精神文明进一步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只有在全国人民统一意志、共同努力,才能更加完善、更加精细地贯彻落实人民保护法,使其真正成为保护人民权益的一把 “利剑”。

中华人中华魂演讲稿篇三

中华人民共同体是指中国人民在共同经历了漫长而艰苦的革命斗争以及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团结、和谐、共同奋斗的精神状态。作为近年来中国社会发展的重点概念之一,中华人民共同体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并在实践中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中华人民共同体的重要性和深远影响。以下是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首先,中华人民共同体强调了个体的主体性和集体的一体性之间的平衡。这种平衡是建立在共同利益和共识的基础上的,在实践中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当代中国的快速发展需要广大劳动者的奋斗和创造力,而这些劳动者的利益也是中华人民共同体理念的核心。通过不断加强个体的主体性和权益,使得个人的价值在社会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同时,中华人民共同体也强调了集体的一体性,将个体的发展与民族、社会的发展相结合。只有集体的利益得到保障,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体的发展。

其次,中华人民共同体倡导个体的自我实现和社会责任的平衡。作为一个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中华人民共同体强调了每个个体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的梦想和幸福。然而,这个梦想和幸福不应该仅仅局限在个人的范畴内,而是应该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相结合。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理念,中国的社会发展才能够实现普惠性,让每个人都能分享到国家发展的成果。每个人都有责任为社会作出贡献,在个人的实现中也要承担起社会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共同创造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第三,中华人民共同体是一个宽容和包容的社会实践。作为一个多民族、多文化、多宗教的国家,中国的社会具有丰富多样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同体的理念强调了不同文化的平等、相互尊重和包容。这种包容不仅仅是在思想和观念上,还体现在对待不同群体的态度上。在中国,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人民都享有同等的公民权利和机会,他们的文化和传统也得到了充分的保护和发展。这样的宽容和包容使得中国成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使得不同文化能够共存、交流和融合。

第四,中华人民共同体是一个奋斗和拼搏的社会精神。这种精神是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中形成的,体现了对于劳动、奉献和创造的高度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同体的理念中,每个人都是奋斗者,都有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做出贡献的责任。这种奋斗的精神,激发了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了中国的快速发展。

最后,中华人民共同体是一个共同前行的社会信念。这种共同前行并不仅仅是在物质上取得进步,更是在精神上实现价值的升华。它体现了个人的追求和社会的进步相互促进、相互依赖的关系。作为一个整体,中华人民共同体努力实现自身的发展,同时也积极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信念,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始终秉持着和平、发展、合作的原则,为维护世界的和平稳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力量。

中华人民共同体的理念和实践,让中国走上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在中华人民共同体的构建过程中,我们看到了每个个体的恢弘和价值,也看到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进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仅是个体的追求者,更是一个共同体的建设者。只有让每个人都真正感受到中华人民共同体的理念,才能让中华民族真正实现伟大复兴的目标。

中华人中华魂演讲稿篇四

曹操败走华客道——不出所料

曹操败走华容道——走对了路子

曹操背时遇蒋于,胡豆背时遇稀饭——倒霉透了;真倒霉

曹操不宛城——大败而逃

曹操吃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曹操的人马——多多益善;越多越好

曹操杀蔡瑁——上当受骗;操之过急

曹操杀华佗——讳疾忌医

曹操杀吕伯奢——将错就错

孙权定下招亲计——赂了夫人又折兵

孙权定下招亲计——赔了夫人又折兵

孙权招妹夫——弄假成真

刘备编草鞋——内行

刘备的兄弟——红的红,黑的黑

刘备对孔明——言听计从

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

刘备三上卧龙岗——就请你这个诸葛亮

刘备杀人——心慈手软

刘备摔孩子——收买人心

刘备有舅子——孙权

张飞摆屠案——凶神恶煞(杀)

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小菜儿

张飞吃豆芽——一盘小莱

张飞穿针——粗中有细

张飞穿针——大眼瞪小眼

张飞的妈妈——无事(吴氏)生非(飞)

张飞翻脸——吹胡子瞪眼

张飞贩私盐——谁敢检查

张飞哈气——自我吹嘘(须)

关羽降曹操——身在曹营心在汉

关羽卖肉——没人敢来

关羽失荆州——骄兵必败

关羽打喷嚏——自我吹嘘

关羽赴宴——有胆有魄

关羽看《春秋》——一目了然

关羽流鼻血——红上加红

关羽卖肉——没人敢来

孔夫子拜师——不耻下问

孔夫子搬家——净是书(输)

孔夫子背书籍——里面大有文章

孔夫子吃粥——心里没数

孔夫子出门——三思而行

孔夫子当教授——古为今用

孔夫子的背包——准是书(输)

孔夫子的`褡裢——书呆(袋)子

中华人中华魂演讲稿篇五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高,人们对于中华人民共同体的概念越来越熟悉。中华人民共同体是中国实现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一种新体制,它强调人民对于国家的作用和责任。在我个人的观察和体验中,中华人民共同体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更是一种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让我深刻感受到了团结、和谐和共同发展带来的力量。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经历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程。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人民的力量和努力。中华人民共同体强调人民是社会的主体,人民的利益应该放在第一位。无论是在经济发展还是社会保障方面,中国政府都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最大程度上满足人民的需求。我曾亲身体验到这个体制的好处。当我在医院就诊时,我感受到了政府投入医疗资源以保障人民健康的用心。不仅是我的病情得到了妥善的治疗,还有一系列政府提供的福利措施,让我减轻了经济负担。这个例子只是众多中华人民共同体的实践之一,它使得人们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儿女般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同体的核心思想是团结。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上,团结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都至关重要。中华人民共同体强调人们应该团结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下,共同努力奋斗。作为一个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我也能感受到这样的团结力量。每年春节,全国各地的人们都回家过年,呈现着一个庞大的人口流动。这种规模和力量是任何其他国家所没有的。这让我感觉到中国人民的凝聚力和共同努力的精神。无论是在家庭还是社区里,大家都在一起庆祝,感受到归属感和团结力量。

除了团结外,中华人民共同体还强调和谐。和谐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作为一个中国人,我经常看到社会各界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无论是企业与员工、政府与民众、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关系,大家都努力寻求共同进步和共同发展。当我在城市中看到高楼大厦与公共绿地同在,我深感到和谐发展所带来的舒适和美好。在中华人民共同体的理念下,每个人、每个组织都应该为整个社会的和谐做出贡献,让每个人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最后,中华人民共同体强调共同发展。中国在过去几十年里取得的巨大发展是无可争议的。但这个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人民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在中国的大街小巷,你会看到人们艰苦努力地奋斗着,而这些努力最终汇聚在国家的发展上。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同体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更是一种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十分重视人民的利益和团结和谐。在我个人的体验中,中华人民共同体使得人民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儿女般的责任,同时也让我体会到了团结、和谐和共同发展带来的力量。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为生活在一个中华人民共同体的国家感到骄傲。我相信,只要我们始终秉持中华人民共同体的理念,我们的国家将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中华人中华魂演讲稿篇六

中华人民医师法于2018年6月29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被誉为中国医疗行业最严格的法规,对执业医师的职业行为,医疗纪律,技术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和明晰定义。作为医学界的从业人员,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医师法,并将它落实到我们的日常工作中。本文旨在分享我对中华人民医师法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对医疗行为规范的认识

医师行为规范是医师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师的行为规范包括诊疗行为规范、药品使用规范、病历书写规范、隐私保护规范等等。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觉,严格遵守医师行为规范,保证我们的工作不受到法律约束和监管,并增强公众对医师的信任感。

第三段:对技术安全的理解

技术安全是医师行业道德规范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医师必须在提供医疗服务时,确保运用安全、有效和合理的医疗技术,医疗技术所带来的医疗利益应当大于其可能造成的损害。此外,医师还应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器械和设备,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该不断提高自己医疗技术的水平,增强医疗技术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四段:对隐私保护的重视

医师是诊疗的主要责任人,随之而来的是患者病情、隐私等隐私信息的保护。医师法要求我们在医疗过程中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这需要我们在医疗过程中保持清醒和谨慎,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在工作中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以确保患者隐私的安全。

第五段:对医师职业精神的尊重

医师职业精神包括医德、医风、医术等方面。医师法对医师职业精神的要求是:坚持中医药传统特色,通晓现代医学理论和技术;恪守职业道德准则,不懈弘扬高尚医德;致力于医学教育科学研究,积极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医师职业精神是我们职业的基石,我们必须不断学习和提高,发扬职业精神和医者仁心,不断拓展我们的医学知识和技术,更好地服务于患者。

结语:

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我们必须始终严格遵守医师法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我们应当始终坚持职业道德,增强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的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素养,力争成为一名优秀的医师。

中华人中华魂演讲稿篇七

从中国古代开始,西方国家就十分尊崇中国的文化,为美丽的陶瓷沉醉,被神奇的文字吸引。于是派各国使节前来学习交流,沟通了国际联系,传播了世界文化,也将中国古老的四大发明带回了自己的国度创新研发。最热闹的春节,时至今日仍有大批的国外游客争先涌入庙会、集市,和中国友人一起赶着年集,提着花灯,走入浓郁中国风情的四合院,吃着热腾腾的饺子,体会着团聚的欢乐与喜悦。中国传统文化,古代传统建筑和各具特色的各朝服装在国外人的眼里都是神器美丽的。日本被唐服的色泽艳丽和雍容华美所吸引,将它带回了自己的国家加以改进,今天的和服就是真实的写照。中国也被西方友人称为东方最古老神秘的国度之一。

可现如今,文化风貌与古人完全背离。当小学生改编了《静夜思》,当中学生篡改了《木兰辞》,当越来越多的

唐诗

宋词被学生被社会所调侃,我们获得欢乐的同时国际友人又在做什么呢?当一所所的孔子学院在世界各地林立;当儒家思想不再只为我们所知;当一件件包含中国元素的作品被摆上展架……我们的心态是否还如从前一般淡定自傲?当国外友人摇头晃脑地背着《

弟子规

》,当越来越多的白色人种身着唐装走上国际的舞台,我们麻木无知的内心啊,是否有那么一丝的震撼和颤抖!

列强侵华的历史,我们在历史课堂上一遍遍的熟知,我们唾弃着列强的残暴行径,痛恨着清政府的懦弱与腐朽,更被国人的麻木不仁落后无知所震撼。多少人因为自己的麻木不仁沦为刀下亡魂?又有多少人流落异乡却目不识丁?列强的侵略,是中国人认清了中国政治文化外华内空的现实。于是,教育先行者认识到了封建教育的不足,开始效仿西方的教育模式开始创学堂,正学风,使中上阶级的子弟接触到了先进的西方教育,被送出国外,与世界接轨。但这毕竟是少数人才能接触到的先进教育。

难道我们的中华文明就此失落了吗?毕竟是有醒着的人的。近几年广电局一扫浮夸低俗之风,删减各类选秀炒作节目,越来越有文化内涵的趣味智达节目被搬上荧屏,走进百姓的意识中。中国的历史足迹,文化习俗,风景名胜被还原以最接近真实地面目呈现给国人。更有志愿组织自愿的当做文化习俗的传播者。中国人在提升文化素养的同时更要注重品德素养。礼仪的传播与塑造极其重要,而这就更需要群众的力量。传播文化的正能量,让中华子孙乃至国际友人都能够深谙中华礼仪文化底蕴的力量。让更为朴实的中国文化之风吹进国人心中,成为炎黄最赤诚的后代。

我们相信,很多年以后,国际上会尊崇并广为推行这个古老的文化,一个个颇具谦和之风的人,他们,没有其他称谓,他们,是中华人。

中华人中华魂演讲稿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四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五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第七条 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管理,建立节约用水技术开发推广体系,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

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九条 国家保护水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先进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第十一条 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

第十四条 国家制定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规划分为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包括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专业规划;区域规划包括区域综合规划和区域专业规划。

前款所称综合规划,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编制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前款所称专业规划,是指防洪、治涝、灌溉、航运、供水、水力发电、竹木流放、渔业、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防沙治沙、节约用水等规划。

第十五条 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兼顾各地区、各行业的需要。

第十六条 制定规划,必须进行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由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的动态监测。

基本水文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第十七条 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编制,分别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编制,报本级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征求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政府批准。其中,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批准,依照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时,必须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工程的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水工程的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水工程建设涉及防洪的,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二十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二十一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

第二十二条 跨流域调水,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的实际情况,按照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调度开发、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和污水处理再利用的原则,合理组织开发、综合利用水资源。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第二十四条 在水资源短缺的地区,国家鼓励对雨水和微咸水的收集、开发、利用和对海水的利用、淡化。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灌溉、排涝、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在容易发生盐碱化和渍害的地区,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和降低地下水的水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或者承包土地上投资兴建水工程设施的,按照谁投资建设谁管理和谁受益的原则,对水工程设施及其蓄水进行管理和合理使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在水能丰富的河流,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多目标梯级开发。

建设水力发电站,应当保护生态环境,兼顾防洪、供水、灌溉、航运、竹木流放和渔业等方面的需要。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水运资源。在水生生物洄游通道、通航或者竹木流放的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拦河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时修建过鱼、过船、过木设施,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妥善安排施工和蓄水期间的水生生物保护、航运和竹木流放,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在不通航的河流或者人工水道上修建闸坝后可以通航的,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时修建过船设施或者预留过船设施位置。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水工程建设移民实行开发性移民的方针,按照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移民安置应当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安置地区的环境容量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经依法批准后,由有关地方政府组织实施。所需移民经费列入工程建设投资计划。

第四章 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调度水资源时,应当注意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第三十一条 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等水事活动,应当遵守经批准的规划;因违反规划造成江河和湖泊水域使用功能降低、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水体污染的,应当承担治理责任。

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对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拟定,报同级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该水域的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的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第三十五条 从事工程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第三十六条 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可以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或者限制开采区。在沿海地区开采地下水,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因建设前款工程设施,需要扩建、改建、拆除或者损坏原有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负担扩建、改建的费用和损失补偿。但是,原有工程设施属于违法工程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条 禁止围湖造地。已经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有计划地退地还湖。

禁止围垦河道。确需围垦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本级政府批准。

第四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工程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等工程设施。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工程,特别是水坝和堤防的安全,限期消除险情。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国家对水工程实施保护。国家所有的水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管理的水工程,由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工程,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划定工程保护范围和保护职责。

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宏观调配。全国的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经国务院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地方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经本级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应当依据水的供求现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流域规划、区域规划,按照水资源供需协调、综合平衡、保护生态、厉行节约、合理开源的原则制定。

第四十五条 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流域管理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订,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他跨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地方政府制订,报本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政府必须执行。

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批准。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有关地方政府必须服从。

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应当纳入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订本行政区域内行业用水定额,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九条 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第五十条 各级政府应当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第五十一条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国家逐步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具体名录由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中的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列入名录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五十二条 城市政府应当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第五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第五十四条 各级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城乡居民的饮用水条件。

第五十五条 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供水价格应当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制定。

第六章 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

第五十六条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政府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在水事纠纷解决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批准,在行政区域交界线两侧一定范围内,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取水和截(蓄)水工程,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

第五十七条 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水事纠纷解决前,当事人不得单方面改变现状。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在处理水事纠纷时,有权采取临时处置措施,有关各方或者当事人必须服从。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并依法进行查处。

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履行本法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就执行本法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

(四)责令被检查单位停止违反本法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第六十一条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水政监督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六十二条 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向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出示执法证件。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政府或者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本级或者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有违法或者失职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核发许可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

第六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生产、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第七十条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 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 侵占、盗窃或者抢夺防汛物资,防洪排涝、农田水利、水文监测和测量以及其他水工程设备和器材,贪或者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汛、移民安置和补偿及其他水利建设款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在水事纠纷发生及其处理过程中煽动闹事、结伙斗殴、抢夺或者损坏公私财物、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十五条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拒不执行水量分配方案和水量调度预案的;

(二)拒不服从水量统一调度的;

(三)拒不执行上一级政府的裁决的;

(四)在水事纠纷解决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上一级政府批准,单方面违反本法规定改变水的现状的。

第七十六条 引水、截(蓄)水、排水,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对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有关河道采砂许可制度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国际或者国境边界河流、湖泊有关的国际条约、协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七十九条 本法所称水工程,是指在江河、湖泊和地下水源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第八十条 海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一条 从事防洪活动,依照防洪法的规定执行。

水污染防治,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二条 本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中华魂演讲稿篇九

以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肇端,中国经过连续40年的改革开放,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熟悉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自秦统一中国进入封建社会,中国历史发展进程十分缓慢,被称为“超稳定结构”。而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什么呈现出跨越发展的态势?只有深刻了解中国的国情、中华人文精神以及中国社会运行的规律,才能解释其原因。中国是一个有着5000多年文明史的古国,中国的发展并不是单一的经济现象,而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中华文化厚积薄发的结晶。

中国奇迹是中国人民用智慧和汗水铸就的历史辉煌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在古老的东方大地上,中国人民以自己的勤劳、坚韧、智慧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令人赞叹的“中国奇迹”,这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壮举。

195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只有679亿元,到1978年增加到3645亿元,居世界第十位。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经济总量迅猛扩张,gdp连续跃上新台阶,1986年超过1万亿元,20xx年超过10万亿元,20xx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xx年人均gdp超过8000美元,迈进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

人类社会已经进入精细化时代,数字最有说服力。但在数字之上,人们的亲身感受更为重要。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没有几年,农民不但吃饭不发愁,而且有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特别是,农业税的取消不但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而且从精神上使农民获得彻底解放。农村真正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孩子上学不但不用交学费,有的还免了课本费和住宿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行,使农民小病不发愁,大病也看得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行,使农村一步跨过了一个时代。实行“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脱贫政策,真正解除了后顾之忧。20xx多年前我们的祖先描绘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理想正在变为现实。

事实上,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主要就是增进了亿万普通老百姓的利益。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居民收入的大幅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从基本消除贫困,到解决温饱,再到实现总体小康,正在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迈进。与人民生活关系最密切的“衣、食、住、行”最能反映出改革开放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一是衣着类消费实现成衣化、时尚化,农村居民人均购买各种服装支出增长43倍,城镇居民增长了11倍。二是食物结构逐步优化,更加重视食品的营养搭配和绿色环保要求。20xx年,我国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29.3%。三是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显著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增加到36.6平方米,增长了近4.5倍;农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增加到45.8平方米,增长了4.6倍。四是出行更加便捷,家用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已经进入普通家庭。20xx年,我国汽车销售超过2880万辆,居世界首位。

随着城乡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开始不断追求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休闲娱乐方式更加多样,闲暇生活更加丰富,过去只在电视上见过的现代娱乐方式现在也成为普通中国老百姓的生活内容。旅游成为人们陶冶情操、增长见识的重要文化生活,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和推崇。随着运动场所的不断增加,随处可见的社区健身一角、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成了人们的锻炼场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奠定了创造中国奇迹的制度保证

社会制度是维护和保障一个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的规范体系。国家政局稳定、社会稳定,这是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首要条件。中国奇迹的“奥秘”就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我们必须用历史的观点、发展的眼光和比较的方法来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这是一个与时俱进,顺应人民意愿,随着实践发展不断改革、自我完善的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侧重于维护公共利益,也保护合理的个人利益,能够实现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有机平衡;既能维护国家大局,又能使社会充满活力,形成了支撑国家发展的持续动力。中国的改革开放之所以产生巨大经济发展动力,其背后是人性的力量、人的思想的解放,激发和调动了亿万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热情和积极性。

这是一个以人为本,由建立在共同理想信念基础上的领导集体来管理和运转的制度。在中国,经济的发展不但与政治制度密切相关,而且与领导者密切相关。在新中国成长起来的中国共产党人,从小就接受马克思主义教育,对马克思主义怀着坚定信仰,是马克思主义的坚定捍卫者和忠诚实践者。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形成的一系列理念,如发展是硬道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等,经过几十年耳濡目染的熏陶,已经融入灵魂深处。这些信仰坚定的共产党人,忠诚于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方略,成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这是一个有利于维护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整合国家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在充分吸纳群众智慧基础上形成正确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有利于保持政令畅通,能够把中国现有的社会力量、社会资源最大程度地调动起来,整合起来,服务于国家发展、人民富裕。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应对各种挑战和危机等方面的表现,在兴建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作为,充分展现了这种制度的效能和作用。

这是一个有利于形成经验丰富、务实有为的领导集体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选贤任能”,能够使有着丰富实践经验、务实有为的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这种选拔加选举的干部制度,符合中国的国情和文化传统,也包含对其他国家经验的借鉴。中国还实行干部交流制度,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干部相互交流、相互学习,有计划、按步骤地定期安排干部到各级党校培训,读原著、悟原理,时刻提醒自己不忘初心。这对于领导干部及人才的培养和成长,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这种制度优势还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的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制度,保证了发展的正确方向和连续性。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凝聚了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先进分子,有了更深厚的社会基础。与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形成和谐的政党关系,形成促进社会发展的合力。中国每五年制定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明确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路径,然后,举全国之力而为之努力。既敢于突破传统理论的框框大胆创新、谨慎试验,又兼收包容、海纳百川。这是中国奇迹的又一重要原因。

长期积淀的中国传统文化,培育了中华民族创造奇迹的人文素养

解释中国奇迹,有一个根本性的重要因素,那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作用。这是中国一切成就的总根脉。因此,要解释中国奇迹的奥秘,还应该认真研究中国的传统文化,找出文化上的基因之所在。

中华文化具有强大的忍耐力。中华文化的忍耐力是保持中华文明持续发展的品质和能力,它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中华文化发展的进程中逐步锤炼形成并不断强化的,是中华文化独特的品性。数千年积淀起来的宏大而丰厚的价值底蕴所形成的独特的中国智慧,始终为中华文明摆脱困境并实现持续发展提供前进的方向和动力。

中华文化具有很强的包容性。中华文化是在连绵不断的民族融合中不断充实发展起来的,这就决定了它天然的包容性,从而也是中华文化不断兴旺发达的内因之所在。中华文化的包容性,不但使自身力量加强,使对外的抵抗力强化,还能融合外来民族,不断发展壮大。这就是我们中华民族必然能够实现伟大复兴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中华文化崇尚亲和友善的人际关系。中国的哲学重人生实践,强调人际关系的调整。中华文化的这一精神,即所谓人文道德精神,成为中华传统文化之基本精神,也成为对待其他民族的基本政策。诸如宽容好客、朴实无诈、艰苦强韧、守望相助等等,使我们不但可以接受外来民族,而且可以与之友善相处,在融合发展中逐步凝为一体。

中华文化具有博采众长的品格。中华文化善于研究吸收改造借鉴外来文化。儒学不是封闭的文化学说,儒学和中国历史上其他思想学说都是与时俱进的。它主张“和而不同”,倡导“博采众长”的文化会通精神。儒学重视教育,相信人们经过教育和自身努力都可以成才,这使得中华文化在博采众长中更加丰富和坚韧。

中国文化的以上特点构成其特有的品格。这一品格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人文精神。人文就是以诗书礼乐来教化人民,由此建立起一个人伦有序的文明社会。中国人更注重的是精神生活,而不是受神和物的支配,这使得人的自我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中国文化的核心,就是强调人在天地万物中的核心地位,突出了人,并进而尊重人生存的环境,尊重万物。中华文化的忍耐力、包容性,中华文化崇尚亲和友善的人际关系,中华文化博采众长、与时俱进的品格,都是人文精神的体现。

底蕴深厚的传统文化,锻造了中华民族创造奇迹的坚定信心

信心就是人类精神的升华,是人类主体意识的觉醒。中华民族之所以历经磨难,屡挫屡奋,国家没有灭,民族没有散,文脉没有断,在历史的长河中一路走来,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与其有坚定的民族自信心是不可分的。

我们的信心来自以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党的xx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这些历史性变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我们的信心来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经过多年探索,终于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这是我们发展的保证,也是我们独特的优势。只要我们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稳定安宁的政治环境,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走下去,中华民族就会有一个光明的前景。

我们的信心来自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承载一个民族历史的优秀传统文化,是民族自信心的源泉。它能够激发爱国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我们是一个有着五千多年文明史的古老国家,有着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文化积淀。这是民族自信心的不竭源泉。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形成和不断丰富的伟大民族精神,曾鼓舞和激励着中国人在一次次灾难和挫折中奋起,传承着中华文明的薪火。只要我们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弘扬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就一定会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任何艰难险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我们的信心来自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雄厚物质技术基础。经过40年改革开放,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抵御各种外部风险的能力不断加强。我国劳动力素质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产业技术水平和企业研发能力大幅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明显增强。过去在物质技术基础都很薄弱的情况下,我们没有被困难所吓倒,靠着自力更生克服艰难险阻走了过来。今天,我们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华民族更不会在各种困难和挫折面前退缩和屈服。中国现代化的航船一定会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博大精深的中华人文精神,赋予中华民族创造奇迹的无穷智慧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中始终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华传统文化所凝结的仁爱、和谐、务实、整体、重史、责任、勤奋的民族性格在改革开放后得到发扬,中华民族团结起来致力于现代化事业,创造了中国奇迹。

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文化的实力首先体现在民族精神上。民族精神主要是一个民族的精神状态,包括责任感、凝聚力和自信心;民族精神还包括每个国民的素质,体现在个人的修养、行为和能力上,即人格的力量。中华文化高度重视个人修为与教化在培育民族精神中的作用。人们在家庭和社群中承担的角色自然而然地起到启迪与培养德性的作用。君子人格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所谓民族精神,其内涵就是一个民族的整体道德理性,即共有的道德。我们民族道德高尚,作为民族精神支柱的道德理念在今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具有重要作用。

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治国理念。中华传统文化提炼积淀了许多具有永恒价值的治国理念,这是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值得挖掘和弘扬。一是和而不同的理念。善于听取各种不同的声音,独立思考,加以判断,在相互影响中使事物得到发展。二是勇于担当的责任,强调个人对于他人、对社群,甚至对自然所负有的责任。三是经世致用的胸怀,把国家和民族与个人联系在一起,表现为民族气节和操守。四是改革创新的意识,在漫长的历史中形成了吃苦耐劳、勤奋好学、坚韧不拔、追求卓越的优秀品格。五是尊师重教的传统,宁肯节衣缩食,也要供孩子上学。六是大同社会的理想,以“天下为公”为最高准绳,强调大家相爱,守望相助,共同事务由大家来办理。

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高超的施政良策。中华传统文化是实践的文化,其起源于对生活经验的积累和总结。在中国,国和家是不能分离的,在治家的经验中蕴含着宝贵的治国理政的智慧。一是“以人为本”的仁政思想,强调“民为邦本”,“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二是“知行合一”的实践智慧,始终坚持智慧与德性、智慧与善的一致,强调理论必须转化为实践的行动,达到知行合一的境界。三是“内圣外王”的贤能政治,强调内强修养,外重教化,将完美的人格理解为内在德性与外在能力的统一。四是“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强调人对自然的担当,强调人参赞化育的责任。中华文明提出的“协和万邦”这一主张,就意味着以和平共处、和谐交往为协调天下不同政治实体之间关系的原则。

我们深信,一个具有如此博大精深、厚重深沉的内心世界的民族,其潜质和能力是不可估量的,从而能创造出当代中国发展这样的人间奇迹,也就不足为怪了。改革开放改变了当代中国,改革开放也必将进一步发展未来的中国,只有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中国的明天才会更加美好。

【思想宣传范文】二

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指出,党的xx大以来,我们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在对外工作上进行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思想。中央外事工作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确立了外交思想的指导地位。外交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在外交领域的重大理论成果,是新时代我国对外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和贯彻好外交思想是外交外事战线最主要的政治任务,必须牢牢把握理解外交思想的几个维度,自觉以外交思想武装头脑、推进工作,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1.继承与创新

外交思想不是凭空产生的。党的xx大以来,在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面对国际形势风云变幻,我国对外工作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波澜壮阔,开创性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经历了许多风险考验,打赢了不少大仗硬仗,办成了不少大事难事,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外交思想就是在系统总结党的xx大以来对外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这其中既有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关于对外工作思想精髓的继承,更有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实践的理论创新。就继承性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外交致力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从来没改变过;改革开放以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一直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就创新性而言,提出的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正确义利观、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真实亲诚”的对非政策理念以及新发展观、新安全观、新合作观、新文明观、新全球治理观,等等,既是对中国传统外交思想的超越,也是对传统国际关系理论的超越,既蕴含着中国智慧,也针对人类问题提供了中国方案,把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推进到新高度、新境界。

2.中国与世界

外交思想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深刻地回答了新时代的中国要与世界建立什么样的关系以及如何构建这种关系的重大问题。自人类历史成为世界历史以来,如何处理与外部世界关系的命题就摆在每个民族国家面前。近代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交也是围绕这一问题展开的。

进入新时代,随着中国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前所未有地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发生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变化,国际关系中的中国因素空前增加,中国在国际上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履行什么作用备受国际社会关注。外交思想就是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其理论创新也主要集中在这些问题上,从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到坚持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倡导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到打造全球伙伴关系,从坚持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到坚持以公平正义为理念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从服务民族复兴到促进人类进步,从向世界承诺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到呼吁其他国家也走和平发展道路,等等,这一系列思想都是着眼于把中国发展与世界的共同发展结合起来,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与人类社会的长远利益统一起来,把实现中国梦与实现世界梦联系起来,努力在中国与世界的良性互动中实现自身发展,推动形成一种新型的中国与世界关系。

党的xx大以来,一再强调:“世界好,中国才能好;中国好,世界才更好”“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用鲜活生动的语言表达出中国同世界各国同舟共济、携手并进、共创人类美好未来的真诚意愿,深刻体现了外交思想融通中外、兼济天下的世界情怀。

3.时代特征与中国特色

要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中国与世界关系,必须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也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把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有机结合起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国际形势和时代特征作出重要判断,强调指出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各国相互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国际力量对比更趋平衡,和平发展大势不可逆转。同时,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突出,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贫富分化日益严重,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恐怖主义、网络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人类面临许多共同挑战。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作出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转型过渡期的重大判断,进一步深化了对和平与发展这一时代主题的认识。与此同时,外交思想的中国特色也更加突出,如坚持以维护党中央权威为统领加强党对对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使命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把对外工作与民族复兴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根本增强战略自信,使对外工作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在对外工作中注意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和价值理念,既将其融入中国倡议、中国方案中,又坚持以对外工作优良传统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为方向塑造中国外交独特风范;坚持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定位,强调广大发展中国家是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天然同盟军,要坚持正确义利观,做好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的大文章,推动形成携手共进、共同发展新局面等。总之,外交思想既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又具有浓厚的民族性,实现了两者的完美结合,展现出深刻的时代洞察力和强劲的历史穿透力。外交思想的生机和活力及真理价值即在于此。

4.世界观与方法论

指出,把握国际形势要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角色观。所谓正确历史观,就是不仅要看现在国际形势什么样,而且要端起历史望远镜回顾过去、总结历史规律,展望未来、把握历史前进大势。所谓正确大局观,就是不仅要看到现象和细节怎么样,而且要把握本质和全局,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避免在林林总总、纷纭多变的国际乱象中迷失方向、舍本逐末。所谓正确角色观,就是不仅要冷静分析各种国际现象,而且要把自己摆进去,在我国同世界的关系中看问题,弄清楚在世界格局演变中我国的地位和作用,科学制定我国对外方针政策。这清晰地表明,外交思想之所以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关键在于它既提供了一种世界观也提供了一种方法论。它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不仅聚焦当前,也回顾过去,更展望未来,深刻分析和洞察人类社会发展轨迹背后的大逻辑、大动力和大趋势;它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本体论,将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视为一种具有高度主体性和能动性的创造活动,超越西方国际关系中的大国兴衰循环论和大国对抗宿命论,强调在中国与世界的互联互通与良性互动中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它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从国际政治格局、世界经济发展、全球安全局势和人类文明交流碰撞等角度切入,深入分析世界转型过渡期国际形势的演变规律,准确把握历史交汇期我国外部环境的基本特征,强调既整体布局又突出重点,既多点开花又精准发力,发挥综合积极效应,从而更好地统筹谋划和推进对外工作。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只有把外交思想提高到哲学思维的角度来认识和把握,才能发挥这一思想的指导作用,不断开创对外工作新局面,也才能完成好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服务民族复兴、促进人类进步的神圣使命。

5.党的领导与立体外交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同样,做好新时代的对外工作,关键也在党。强调,外交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必须坚持外交大权在党中央。党的xx大以来,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取得历史性成就,推动中国与世界关系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原因在于以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有力的领导。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越是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越是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确定不安定的一面突出,就越需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越需要坚持外交大权在党中央,越需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令行禁止、步调统一。与此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随着国际关系行为主体的日益多元化,特别是随着我国全方位外交的不断开展,更加需要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各方面的能动性,使对外工作成为一个系统工程,政党、政府、人大、政协、军队、地方、民间在其中要强化统筹协调,各有侧重、相互配合,形成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对外工作大协同局面,确保党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并不断推进对外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加强对外工作队伍建设。这是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时代华章的根本政治保证。

【思想宣传范文】三

深刻指出,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也是领导干部必须普遍掌握的工作制胜的看家本领。“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他要求中国共产党人,“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不断从中汲取科学智慧和理论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思想上、精神上鲜明的时代标识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它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新时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探索和回答了新时代要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大的时代课题,为发展马克思主义作出了中国的原创性贡献,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掌握和提升“看家本领”,既要认真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要认真学习和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当前,最重要的就是从如下十个方面学精悟透用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物质统一性的理论

承认无限多样的世界是统一的,而且统一于物质,这是辩证唯物论的基石。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存在的具体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包括外在于人的客观世界及其发展规律,以及客观存在着的社会实践和实际情况等;任何意识或认识、理论或思想,都是对物质的反映,都是对客观世界、客观规律、客观存在的反映。基于这种辩证唯物论的观点,马克思主义提出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根本思想方法。

要掌握和提升我们的“看家本领”,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物质统一性的理论,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即如所言,“要学习掌握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制定政策、推动工作”。特别要总结四十年来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以实事求是为前提,以解放思想开道,把新时代的改革开放推向新的境界。

马克思主义关于客观世界发展规律特别是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论

不但自然界的发展是有规律的,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发展也要遵循自身的规律性。规律是事物及其发展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它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但又是可以认识、把握和利用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要遵循相应的客观规律。我们首先要把握这种规律,并按规律办事。指出,马克思主义“照亮了人类探索历史规律和寻求自身解放的道路”,我们“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思想”,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今天特别要在掌握社会历史发展客观规律、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及其相辅相成上狠下功夫,并争取在认识或理论上实现新的突破。

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与认识关系的理论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乃至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的和第一的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认识的来源、动力,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认识的目的。

我们要善于通过实践,去探索日趋广泛的世界的奥秘,去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实践的新鲜经验,以不断及时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出,“要学习掌握认识和实践辩证关系的原理,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并用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推进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其中有两点特别重要:一是要积极投身实践、特别是各类深化改革的新实践,并勇于在实践中建设新时代的中国;二是要坚持与时俱进,在实践探索中不断总结新经验,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不断丰富、发展和创新。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作用的理论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马克思说,“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也明确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人类社会历史说到底就是一部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艰苦奋斗史。在新时代,这部历史还在延续,中国共产党也正在领导着人们继续谱写这一伟大的历史。作为“看家本领”,中国共产党的优势就在于能够坚守人民的立场,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彻底解放全人类为最终目的,尊重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依靠中国人民的力量去追求中国梦,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乃至实现共产主义。明确强调,我们“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坚守人民立场的思想”。这不但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性决定的,而且是由马克思主义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的。

当前,特别要注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坚决杜绝对其任何形式的诋毁和损害;要注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中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要注意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加切实、更有成效地实施人民民主。

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生产或生产方式的理论

在马克思主义那里,“社会生产”与“生产方式”是一致的概念,都是历史唯物主义表示社会发展决定力量的范畴。恩格斯曾经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马克思也曾明确说过:“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社会生产或生产方式,是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统一体。其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可以能动地反作用于生产力,二者的相互作用形成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正如马克思所说,“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其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可以能动地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二者的相互作用形成上层建筑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规律。

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生产或生产方式的理论,实质上就是所强调的“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思想”,特别要注意突出两个重点:一是认真把握和运用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和上层建筑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规律,它们是我们国家实行全面深化改革的客观依据;二是要科学理解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从而深刻认识在新时代依然要把经济建设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

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化建设的理论

马克思指出:“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相互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在不同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中,人们生产不同的思想和文化,思想文化建设虽然决定于经济基础,但又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

在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首先,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化建设的思想”,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其次,要有文化自信,这“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从而更加自觉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再次,要把文化自信和理论自觉高度统一起来,不断增强社会意识形态领域马克思主义的主导权和话语权,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指引。

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建设的理论

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未来社会的“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恩格斯甚至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应该“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

进入新时代,我们仍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诸如此类关于社会建设的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努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创造条件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特别要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全体人民在摆脱贫困中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断迈进。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

在这方面,马克思、恩格斯有着非常多的论述或说明。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和“他们与自然的关系”;“人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中的一部分。马克思强调,“人靠自然界生活”;恩格斯也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在他们看来,人属于自然界的一部分,而外在于人的自然界则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环境,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人虽然可以“靠科学和创造性天才征服自然力”,但违背客观规律的行为会遭到自然力对人的报复。所以恩格斯警告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而要防止自然界对我们的“报复”,就要改善人同自然的关系,建立“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

进入新时代,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让中国更加美丽。其中特别要注意端正“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建设关系的认识,一方面确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理念,并坚决摒弃那种“只要金山银山而罔顾绿水青山”的思想或行为;另一方面要努力在“两山”中构建由此达彼的“通道”或“桥梁”,促进“两山”建设相辅相成。有些人往往把它们截然割裂甚至绝对对立起来,也有人容易把它们等同起来,这是片面、错误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马克思主义关于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

恩格斯指出:“要使无产阶级在决定关头强大到足以取得胜利,无产阶级必须组成一个不同于其他所有政党并与他们对立的特殊政党,一个自觉的阶级政党。”这就是共产党。如马克思所言,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是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为建设共产主义社会而奋斗。

在新时代,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的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当前,我们特别要注意继续保持党执政为民的初心,始终同人民站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历史的理论

这是一种充满科学预见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不但物质生产如此,而且精神生产也是如此。生产力迅速发展促成了世界性的文化交流与文明进步,随着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他们的这些预见后来都转化为现实。

特别是在今天,人类交往的世界性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深入、更广泛,各国、各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彼此依存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频繁、更紧密;世界文化也在各国、各民族的相互接触、相互交流或相互碰撞中,以共同价值为基础而形成了许多共识。正如所说:“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我们应该遵循“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原则,同各国人民一道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把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思想宣传范文】四

在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是为推进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决策。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在走向现代化进程中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成功实现了从工业化初期到工业化后期的历史性跨越。进入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面临新矛盾新挑战。党中央支持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是希望在改革开放上做一篇大文章,发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的重大作用,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改革开放,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先行先试。

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在海南建设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也是新形势下我国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新挑战的重大战略举措,彰显出我国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

还要看到,海南具有特殊的区位优势,可以利用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契机,推动泛南海经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以及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在优化我国对外开放格局中服务海洋强国建设。

指出,“新时代,海南要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创新思路、凝聚力量、突出特色、增创优势,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这为海南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以开放为先,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指出,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要体现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海南发展定位,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为此,应研究形成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体制度框架。借鉴国际成功自由贸易港经验,构建适应自由贸易港要求的法律法规制度。应以自由贸易港为总体目标,高质量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应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进行全岛布局,明确全岛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功能区划和产业重点。当前,发展服务贸易既是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的重要举措,又是我国推进开放转型的新要求。海南可以以服务贸易创新为主导,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为我国补上服务贸易这块短板发挥特殊作用。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提出,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海南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为此,要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下大气力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先行先试,在调整深层次利益格局的重点难点改革上啃“硬骨头”,为海南推进高水平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为全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努力实现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突破。例如,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重点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创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打破区域、城乡体制壁垒,形成整体发展优势;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出发,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市场活力;等等。

【思想宣传范文】五

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走过风雨历程,谱写了人类历史上惊天动地的壮丽史诗。在我们党领导下,中华民族实现了从东亚病夫到站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的,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强大的领导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新时代,我们党要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必须进一步锻造新时代党的领导力。

强大的领导力是中国共产党的显著标志

截至20xx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956.4万名,比上年增加11.7万名;党的基层组织457.2万个,比上年增加5.3万个。这样一个成立97年、执政69年的大党,带领亿万人民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带领亿万人民走过40年改革开放伟大征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靠的是什么?靠的就是我们党强大的领导力。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大就要有大的样子。”在“大的样子”中,党的强大领导力无疑是一个重要标志。

中国共产党强大的领导力,说到底是由党的指导思想决定的。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创造性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第一次创立了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理论,指引着人民改造世界的行动;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始终站在时代前沿。在人类思想史上,没有一种思想理论像马克思主义那样对人类产生了如此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决定了我们党必然具有强大的领导力。

中国共产党强大的领导力,说到底是践行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所要求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始终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力是一种大“道”,而非小“术”。这个大“道”植根于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在新时代则植根于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力,就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运用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来观察和研究领导力问题。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党建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和党建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紧密结合的产物,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体系,内容十分丰富,其中蕴含的领导理念、领导价值观、领导方略和方式、领导制度和艺术,深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强大领导力。

强调锻造新时代党的领导力,是由我们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所决定的。我们党清醒地认识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前进道路上还面临许多矛盾、困难、风险和挑战。我们党要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始终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必须始终过硬。为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这个重大课题提到全党面前。锻造新时代党的领导力,就要不忘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牢记中国共产党人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想得更实,把我们党建设好、建设强,形成更加强大的领导力。

锻造新时代党的领导力要以提升政治领导力为灵魂

毫无疑问,政治领导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力的核心范畴。中国共产党是有政治信仰、政治纲领、政治路线、政治纪律的政治组织,政治属性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属性。从我们党带领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经验看,党的政治领导力集中体现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用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体现在正确制定并执行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路线,推动党的事业朝着正确方向前进;体现在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体现在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等。因此,党的政治领导力理所当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力中居于首要的、核心的位置。

党的政治领导力不能孤立地存在和发挥作用,必须同党的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等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党的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寓于党的政治领导力之中,受党的政治原则、政治规矩的指引和约束,并为提高党的政治领导力提供实现途径和有力保障。只有自觉把政治领导力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力的灵魂和统领,才能真正形成中国共产党强大的领导力、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正因为党的政治领导力如此重要,党的xx大以来,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建设,强调“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指出“讲政治,是我们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排毒杀菌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更是强调“党的政治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不抓党的政治建设或背离党的政治建设指引的方向,党的其他建设就难以取得预期成效。”在实践中,党的xx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展示了高超的政治领导力,形成强大的政治导向、政治定力和政治引领,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我们要深入总结和研究其中的经验和规律,在新时代不断提升党的政治领导力。

锻造新时代党的领导力要以提升领导干部的领导力为基础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没有领导干部领导力的提升,就没有党的整体领导力的提升。从某种意义上说,领导干部的领导力是党的全部领导力的基础。因此,提升领导干部的领导力,是提升党的领导力必须下功夫完成的重要任务。

领导干部的领导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治过硬,二是本领高强。所谓政治过硬,主要是指对党政治上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理想信念坚定,始终坚定“四个自信”;注重政治担当,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做到政治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此外,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提升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提升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做到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尤其需要强调的是,领导干部做到政治过硬,就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党的xx大以来,在领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领导开展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赢得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爱戴和坚决拥护,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导干部要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维护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所谓本领高强,要求领导干部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并从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八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这些要求最终都要落实到领导干部身上。比如,领导干部要增强改革创新本领,就要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领导干部要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就要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勇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领导干部要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就要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勇于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锻造新时代党的领导力要以人民群众对党的拥护、支持和追随状况为标尺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党的领导力体现为党对社会、对人民群众的影响力。没有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和追随,领导力必然落空。党的xx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可贵的政治勇气全面从严治党,以一系列带有突破性的重大举措开辟管党治党新境界,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和支持,党的领导力不断彰显,党的威信日益提高。

中国共产党能够由一个最初只有50多名党员的政党,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迅速发展壮大,不仅夺取了全国政权,而且领导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从一穷二白走向繁荣昌盛,就是因为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获得了永无穷尽的力量源泉。一个能够得到最广大人民拥护、支持和追随的政党,必然是一个具有强大领导力的政党。锻造新时代党的领导力,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把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作为重要着力点。广大党员、干部要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中华人中华魂演讲稿篇十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上海久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硕人海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挪威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远大能源利用管理有限公司、新时空(北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鹏程、陈海红、赵明、谌树忠、李铁牛、钱靖、于力、王康、程丹明、聂海亮、刘昕、何生、范莉莉、贾洲平、刘秋生、罗丽芬、李明奎、邢向丰。

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

本标准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587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13234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17166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3.3节能服务公司energyservicescompany;esco

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3.4能耗基准energyconsumptionbaseline

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3.5项目节能量projectenergysavings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4技术要求

4.1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状况诊断、能耗基准确定、节能措施、量化的节能目标、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测量和验证方案等。

4.2用能状况诊断可按照gb/t2587、gb/t3484、gb/t15316、gb/t17166及相关标准执行。

4.3能耗基准确定可按照gb/t2589、gb/t13234及相关标准执行,并应得到双方的确认。

4.4节能措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以及工艺、设备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4.5测量和验证是通过测试、计量、计算和分析等方式确定项目能耗基准及项目节能量、节能率或能源费用节约的活动。测量和验证方案作为合同的必要内容应充分参照已有的标准规范成果,并遵循以下原则:

a)准确性。应准确反映用能单位实际能耗状况和预期的及达到的节能目标。

b)完整性。应充分考虑所有影响实现节能目标的因素,对重要的影响因素应进行量化分析。

c)透明性。应对双方公开相关技术细节,避免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的争议。

4.6项目节能量的确定可按照gb/t13234及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4.7能耗基准确定、测量和验证等工作可委托合同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审核。

5合同文本

合同能源管理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参见附录a)、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混合型等类型的合同。合同文本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的重要载体。项目各相关方可参照附录a参考合同的格式,开发专门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合同文本。

中华人中华魂演讲稿篇十一

中华人文精神是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文化的核心,代表了中华民族传承和发扬优秀文明的精神实质。这一精神孕育于长期的历史沉淀中,它集中体现了中华文明的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和人伦关系,对于当代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影响作用。在多年的学习和生活中,我深切领悟了中华人文精神的深刻内涵和丰富价值,下面我将从孝、礼、敬、廉、谦五个方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是孝。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标识,在中华文化中被尊为头等大事。作为中华人民的基本情感,孝既体现在对父母的尊敬爱戴,又包含了对长辈、师长的尊重和感激之情。在成长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父母对我的关怀和付出。他们为了我能够有更好的成长环境,不辞辛劳地工作,不求回报地付出。所以,我相信只有通过孝心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才能体现中华民族孝道的真正内涵。

其次是礼。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礼是中华人民的精神象征。礼仪之于中华民族,就像内涵之于外表一样,是文明的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观察到了人们对待他人的态度和行为,发现了一些问题。有时候人们往往容易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而发生争执甚至冲突,缺乏平等和尊重。因此,我认为中华人文精神中的礼是弥补这些问题的关键。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价值和尊严,学会欣赏他人的优点而不是只看到他们的缺点,通过礼节来缓和彼此之间的关系。

再次是敬。尊敬是中华民族传统的基本美德,也是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的基础。在我所处的环境中,我常常能看到一些友善和尊重的行为。例如,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互动是基于相互尊敬和良好沟通的基础上建立的,这种关系的表现使我们之间的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古人说:“礼敬相生,礼敬相重。”只有学会敬重他人,才能收获他人的尊重。在今天的社会,敬重他人是传承中华人文精神的重要方式。

另外是廉。廉洁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品质之一,体现了中华人民坚守道义和崇尚正直的立场。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廉洁是处理人际关系和处理权力问题的基础。作为一个年轻人,我时刻警醒自己要保持廉洁的品德,不私心从事贪污和不正当活动。廉洁不仅有助于个人的奋斗和事业的发展,也对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具有积极的影响。

最后是谦。谦虚是中华人民的重要品质,也是传承中华人文精神的核心。在学习和交往中,我始终保持谦虚的态度,尊重他人的学问和经验,虚心接受他人的批评和指导。我相信谦虚是知识进步和人际关系和谐的基石,只有保持谦虚,才能真正成长,发挥自己的潜力。

总之,传承中华人文精神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中华文明继续繁荣的根基。通过对中华人文精神的深入理解和体会,我认识到了中华文明的独特之处和珍贵之处。只有以这种传统的精神为指导,我们才能够充分发挥个人的作用,为社会的和谐与进步作出贡献。

中华人中华魂演讲稿篇十二

中华人民医师法是我国医师法律制度的重要法规之一,自颁布以来已经历多次修订和完善,旨在规范医师的行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在学习医师法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医师法对医师的职业规范和道德要求,这不仅关系到医师自身的职业发展和利益,更影响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发展进步。

第二段:医师的职责和义务

作为诊疗工作者,医师的职责是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医师要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医师法律法规,保护患者的人身安全和隐私权。此外,医师还要积极参与医学教育和科研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水平,为医疗卫生事业做出贡献。

第三段:医师的职业操守

医师的职业操守是衡量医师道德行为的标准。医师要保持一颗医者仁心,不断提高对患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同时,医师还要勇于接受挑战和承担责任,正视医疗事故和纠纷,回避不良行为和诱惑,坚决抵制虚假宣传和违法操作。

第四段:提高医师素质

医师法提倡医生参加继续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医学伦理等培训,提升医生素质,再加上各级医疗机构的内部培训和考核机制,无非就是要让医生在职业发展过程中有机会接受各种培训,保持专业水平,提高业务水平,逐步成为一名更出色的医师。

第五段:结尾

中国是医疗卫生大国,医师法的实施和落实,不仅需要医师本身的努力,更需要卫生部门及各级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应该立足整个中国医学事业的发展,时刻牢记医师的铮铮誓言,把自己的人生和事业融入到医师的行业中去,为患者的健康和幸福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华人中华魂演讲稿篇十三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八次会议于20xx年6月29日,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去年在苏永照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学习了《劳动法》这门课程,苏老师结合教材与事例,给我们讲述了劳动关系中所规定的权利,我们应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及当权利受到损害时,该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系统的阅读了《劳动合同法后》深有感触,因为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后,我觉得对我们来说用处很大,尤其是我们即将踏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就应该懂得劳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过程以及应注意的事项。

该法规定,用人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劳动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而且还要看自己签订的是有固定期限的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怎样转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怎样的劳动合同算无效合同等等。如果我们不懂这些,不去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即使用人单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也不知道。如果一帆风顺还好,但是如果遇到什么事情,我们也应该知道怎样拿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当然我们也应根据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我们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等,我们也应该不做触犯法律的事情,以至于让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该法中,还让我了解到了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劳动合同法》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益,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平常加班应是平常工资的150%,周末应是平常工资的200%,节假日应是平常工资的300%。所以,我们应该努力争取我们的劳动所得,依法获得我们的劳动报酬,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应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还有,随着时间或者环境等一些原因,我们经常会面临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该法中规定了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解除时用人单位应该怎样做才算合理,以及解除之后劳动者可以获得哪些权益: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之后应该履行什么义务,及保留那些材料等等,更值得我们了解清楚的还有用人单位的哪些做法违反了法律,应对劳动者做出哪些赔偿,例如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五条用人有下列情形的,由劳动行政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百分百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等,以及劳动者因不了解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或其他原因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的,也应负有相应的责任。

这些都对我们以后的职业生涯有重要的指导帮助意义。我们应严格遵守《劳动法》中规定的各项法规,并能在自己在劳动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知道怎样拿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中华魂演讲稿篇十四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在191月29日发布和191月14日修订的原条例基础上作了全面的修订,共八章五十四条,下面是详细内容。

(199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3号发布根据1997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特别提款权;

(五)其他外汇资产。

第四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第六条国家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对国际收支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公布国际收支状况。

第七条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客户开立外汇账户,并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

第十条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遵循安全、流动、增值的原则。

第十一条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第二章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十四条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第十五条携带、申报外币现钞出入境的限额,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章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从事有价证券或者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定,并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十七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

第十八条国家对外债实行规模管理。借用外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债登记。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外债统计与监测,并定期公布外债情况。

第十九条提供对外担保,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申请人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对外担保登记。

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对外担保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其他境内机构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

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二十一条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

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第二十三条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使用和账户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金融机构经营或者终止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经营或者终止经营其他外汇业务,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经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五条外汇管理机关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第五章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

第二十七条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第二十八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条件的其他机构,可以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

第二十九条外汇市场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十条外汇市场交易的币种和形式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全国的外汇市场。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外汇市场的变化和货币政策的要求,依法对外汇市场进行调节。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二)进入涉嫌外汇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直接有关的交易单证等资料;

(七)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冻结或者查封。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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