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督查方案(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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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督查方案(优秀17篇)
时间:2023-11-25 12:46:10     小编:书香墨

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我们对问题的分析与思考。制定方案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时间节点,以便于跟踪和评估实施过程。了解不同行业或领域的方案可以拓宽我们的思维和视野。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一

3月23日,副市长沈志平带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平和、云霄检查漳江流域河长制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逐一整改。

市领导一行详细检查了沿途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河道清理整治及水质以及河道专管员设置落实情况,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采取措施逐一整改到位。

市领导要求,要按照“控源、截污、纳管”的要求,摸底调查辖区干流、支流、小流域等范围内排水(涝)口和养殖业、工业企业及人口数量,建立“一河一档、一段一档”,切实掌握各河段底数。要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打击沿江禁养区禽畜养殖业及牛蛙养殖,全面清理沿江垃圾,探索种植品种更新和农村污水处理办法,切实解决漳江禽畜养殖污染、生活面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突出问题。要按照属地原则,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确保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强指导,全力服务,在资金、项目上给予倾斜支持,确保河长制工作科学有效推进。要不断完善督查机制,市、县、乡要深入开展督查,每半个月通报一次情况,层层落实传导压力,确保漳江水域水质得到改善。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二

为掌握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河长制”工作,县人民政府于5月17日—19日从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等“河长制”县级责任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场)“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对“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能严格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总体情况较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体系逐步建立。

各乡镇场均建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河长”,乡镇场长为“副总河长”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工作要点,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并明确了办公室人员,对本乡镇辖区内河库均由乡、村相关领导担任河库长,并安排了巡查员、专管员和保洁员,落实了河库管理责任。

(二)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各乡镇场均按要求落实了试点河流和试点村,碧溪镇、苏溪镇等乡镇专门出台了“河长制”试点工作方案,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苏溪镇、马市镇、灌溪镇在试点河流显要位置树立了公示牌,将试点范围、河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试点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水质治理有新进展。

大部分乡镇场都能高度重视河库水质治理工作,结合农村清洁工程,对沿河、库边垃圾进行了彻底清扫,大大减少了生活垃圾对水源的污染,如碧溪镇庙石水库借除险加固工程实施的契机,关闭了库尾农家乐餐饮店,苏溪镇马迹塘水库争取到农业部门沼气池建设项目,生猪粪便经沼气池后全部用于周边果树施肥,不再排入水库,水质有明显好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河长制”工作重视仍然不够。“河长制”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涉及范围广,牵涉部门多,协调难度较大,有些乡镇仅把它作为一项水利业务工作对待,对“河长制”工作联动不够,没有统筹协调好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林业、农业等部门力量,齐抓共管“河长制”工作,推动工作办法不多,具体行动不多。

(二)水库水污染治理力度不大。未达标水库水质治理进展缓慢,治理力度不强,治理措施、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目前,全县还有38处水库周边养殖场在进行养殖,绝大部分养殖场未按要求兴建粪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入库现象普遍存在,塘洲、沿溪、禾市、冠朝、螺溪、马市、万合、灌溪等乡镇对未达标水库未逐一制定治理方案,逐一落实治理措施和责任;澄江镇未制定治理方案、无汇报材料;南溪乡卡口水库还存在扩建养殖场等违规行为,乡政府正在处理之中。

(三)试点工作进展缓慢。各乡镇场虽明确了试点河流试点村,但大部分乡镇场未制定试点方案,试点河流“河长制”公示牌没有树立,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行为未进行摸底调查、专项整治。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场要以这次“河长制”工作督查为新起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迅速掀起“河长制”工作新高潮。

一是强化认识,加强领导。“河长制”工作是一项全面、长期、系统的工作,需要各部门联合发力,共同推进。各乡镇场、县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市领导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讲话精神,落实专人负责,建立相关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各级河长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河长会议,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让问题在一线发现、进度在一线推进、困难在一线解决。

二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乡镇要重新明确分管领导,调整好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充实“河长制”办公室人员,确保“河长制”工作有人管、有人干;要加大水库水质治理力度。对水质不达标水库要全面清查水面养殖和周边养殖情况,组织辖区内县城乡建设、县国土资源、县林业等部门执法力量,从是否符合“三区”规划、是否未批先建、是否侵占林地等方面规范养殖场的建设行为;县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大沼气池、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力度,督促养殖业主建设沼气池及污水处理设施,坚决杜绝直排行为。澄江镇乌石岗水库、沿溪镇白马塘水库、马市镇龙山寺水库等三座水库20承包合同到期,相关乡镇要加强监管,坚决制止重新发包或续包行为。要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专项整治,对河道两岸的排污口、违章建筑、侵占河道、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进行排查,摸清“八乱”情况,制订治理方案,全力开展整治;要健全巡查机制,结合全县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要求,落实各村巡查员、专管员和保洁员,做到各司其职,一天一巡查、一天一保洁,并填写巡查记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出现反弹。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微信、报刊等媒介,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月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宣传“河长制”新举措和新做法,宣传党委政府保护河湖生态环境重大决策和部署。为全面掌握各乡镇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请各乡镇场河长制办公室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小结和下月工作情况报送至县河长制办公室,同时积极上报有关工作动态和信息,上述工作资料报送将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依据。

更多。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三

4月7日下午,市长缪瑞林赴高淳区调研检查“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缪瑞林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狠抓责任、组织、任务、监管“四个落实”,协同高效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完成治水目标任务。

今年3月,我市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其中,重要河湖设市级河长,由市领导担任。各河湖所在区、镇街、村社相关负责人分级分段担任河长。检查中,缪瑞林来到由他担任市级河长的水阳江高淳段,查看堤防整治工程,听取水阳江“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他指出,水阳江治理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科学治水、防洪保安,积极探索经验,尽早展现成效,发挥好示范作用。高淳区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补齐短板和薄弱环节,加快推动堤防整治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洪能力,保障安全度汛。

在听取全市“河长制”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后,缪瑞林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创新河湖保护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各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清“河长制”的核心就是责任制,进一步夯实责任,履职尽责,扎实推动工作落实。

缪瑞林要求,加快“河长制”工作推进要在“四个落实”上下功夫:一是抓责任落实。市、区、街镇、村社四级河长要明确责任,亮出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二是抓组织落实。加快建立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管理架构,充实人员力量,确保高效运行。三是抓任务落实。围绕水务工作总体规划和“河长制”目标任务,把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水安全提升和依法治水等各项工作落实到年度计划和具体项目上去。四是抓监管落实。加大对各级“河长”履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考核,强化督查推进,严肃问责机制,为推动落实“河长制”、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有力保障。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四

各党支部: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组长:喻仁峰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国华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员:邓涵玮乡组宣办主任。

胡婉冰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吴鹏飞乡组宣办干事。

罗莉青乡组宣办干事。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五

37。

号)要求,制定。

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

督查工作由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区河长制办公室正式成立前,由区水利局、区环保局联合组织。督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区级责任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级责任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督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交流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全面客观地了解实际情况。

包括组织召开会议情况、乡级领导批示情况、对实行河长制的进度安排等。

包括乡级工作方案是否出台,总体进展如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根据河湖的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确定乡、村两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

区、乡两级级总河长、河长设立情况;村一级设立河长或者管护员、保洁员情况。

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是否建立乡、村信息报送体系。

一是河长公示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竖立在显要位置,河长信息是否明确,任务目标是否清晰,监督电话是否畅通;二是是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河长制工作有关信息,动员公众参与。

一是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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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主要任务细化、实化情况。

二是“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及具体落实情况;三是河湖维护管理、执法监管人员、设备和经费落实情况;四是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培育环境治理、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以及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情况。

一是对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贯彻情况;二是工作安排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三是工作调研、督导、调度情况;四是重点、难点和社会热点问题处置情况;五是取得的成效。

对区领导及上级交办事项落实情况或主要媒体曝光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督查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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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各督查组要根据督查内容撰写督查报告并草拟督查意见提交区河长制办公室,区河长制办公室汇总后形成整体督查报告报送区级总河长、河长。

督查工作结束。

15。

日之内,区河长制办公室将按照一乡一单的方式将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被督查乡镇。

各乡镇要对督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按要求组织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区河长制办公室。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逐项跟踪督促。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六

4月6日,副市长李力深入月湖区、鹰潭高新区、贵溪市等白露河流经区域调研县乡各级“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李力先后来到城西、鹰潭高新区双港口王家、贵溪市彭湾乡小岭村等地,现场查看白露河河道整治提升和保护管理工作,针对督查中发现的沿岸污水排放、乱搭乱建以及乱丢垃圾等问题,现场进行协商。

随后,在彭湾乡政府召开白露河“河长”第一次会议,各河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分别对白露河保护管理情况进行通报,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李力对下阶段河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落实工作提出要求。李力指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要在责任上再落实,牢固树立“谁污染谁担责”的原则;要在问题上再查实,全面梳理河道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要在措施上再强化,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全力抓好河道整治和深化提升工程建设。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七

按照《临沂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费县对辖区内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模式,为确保迎淮工作不失分,认真开展对辖区“河长制”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现将费县水利局“河长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费县境内共有大小河流103条,其中祊、浚、温凉、涑为四大主干河流,属于淮河流域,境内总流域面积1903.8平方公里。作为水利大县,我县高度重视河流治理和“河长制”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辖区水环境保护责任,积极制定《费县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费县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抓好抓实,严格各级“河长”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层分解任务,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考核。通过自上而下,层层努力,我县在“河长制”方面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

县迎淮指挥部与全县各级“河长”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我县28条主要河流实行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出台了《费县“河长制”实施方案》和《费县“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了“河长”职责。24位县级领导担任了县级“河长”,40位乡镇(街道)领导担任了乡镇级“河长”,并。一是在每条河道的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公布“河长”姓名、举报电话。全县共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42块。二是建立河道档案,做到“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摸清底数,有效治理。对县域内28条主要河道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建立档案,掌握河流状况;针对各河道情况不同的特点,实行“一河一策”,因地制宜,确保水质达标,水清岸绿,要求做到对重点河流实行“六个一律”,即:入河排污口一律封堵、河流沿线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企业排放一律达标、小养殖等土小项目一律取缔、支流水质一律达标。

(二)切实搞好河道水域环境确保迎淮工作不失分。

1.做好河道清洁绿化工作。今年开展迎淮工作以来,各级“河长”认真落实责任,积极参与包干河道的环境治理工作,共治理了河道19条,清淤长度达111.9公里,清淤垃圾608.8吨,河道栽植水生植物14450棵,河岸绿化173400平方米,栽植各类树木763600棵,改造河岸护坡30公里,筑坝10座,有效美化绿化了河道周边环境。

2.开展河道非法养鱼网箱清理工作。我县浚河、祊河等。

主要河流有非法养鱼网箱2110个,涉及费城、胡阳、探沂3个乡镇(街道)。相关乡镇都派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确保了5月20日前河道非法养鱼网箱清理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为防止非法网箱养鱼出现反弹,在河道的醒目位置设立禁止河道非法网箱养鱼的公示牌,并加强河道巡查,坚决杜绝非法网箱养鱼的反弹。

3.加大污水垃圾清理力度。污水、垃圾是河道水域环境的重。

要污染源。根据迎淮工程项目进度安排,我县加大对城区污水直排封堵和河道清淤力度。县住建局对建成区温凉河、护城河、钟山沟、洪沟及许家崖干渠的污水直排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排查直排口50处,涉及15家责任单位。目前,污水直排口封堵工作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部完成,有效地减少了城区污水入河直排量。同时加大了对建成区河道沟渠淤泥垃圾的清理力度,动用机械1200余台次,完成护城河、钟山沟等河道的垃圾清理,共清理垃圾20万方;完成县城25条道路、100余公里的排水沟内垃圾清理工作,清理垃圾方,有效避免了道路垃圾流入河道。

4.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费县全县共有畜禽养。

殖户4371户,截止11月份,全县禁养区域内养殖户1826户,现已拆除604户,停养897户,棚舍清理完成82.2%;限养区域内养殖户1402户,现已停养729户,整改验收203户,整治完成率66.48%;适养区域内养殖户1143户,现已停养682户,整改验收65户,整治完成率65.35%。目前,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尚未完成。其中,全县养鸭户950户,停养446户,拆除352户,整改验收152户,整治完成率100%,养鸭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水政执法监管力度。

为切实落实“河长”责任,全面做好河道综合治理工作,我局不断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加大河道水政执法和监管力度。

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县迎淮指挥部抽调工作人员,督促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治工作,加大河道水域环境检查力度,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乡镇,共下达督导问题表12份;各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治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河长”定期对全县15条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进行巡查。密切跟踪各部门单位的河道治理进度,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县水利局严格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加大对河道执法巡查和涉水案件的执法力度。,先后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6起,其中查处河道非法采砂12起,非法开采地下水资源4起,破坏水利工程6起,其他水事案件4起,维护了水法规的尊严和水事秩序的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我局“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先污染后治理”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河道水域环境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既没有改变长期形成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习惯,也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中,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河道治理的财力物力投入不足。彻底的河道治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而投入不足是我们治理过程中的一大软肋。因为没有专项经费,也没有专人负责,各级“河长”的河道治理工作困难重重。

三是“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河长制实行“一河一长”工作机制,但是辖区内有多条河流是跨区域的,且河流具有流动性、不稳定性等特点,使“河长制”管理河道范围因跨区域造成管理不便,特别是在河道环境治理上,分别治理,分片包干,易治标不治本,不能取得有效成果。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迎淮考核工作指挥部的要求,制定下步工作计划,并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使群众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

二是统筹协调治理力量。实施“河长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水环境质量改善。要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需要加强部门与区域间的理解和配合,协调好各方力量同步治污,“河长”之间既要分级管理,又要强化配合,共同做好流域河流治理工作。

三是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实施“河长”应责权统一,明确“河长”考核目标。制定“河长制”考核机制时,要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建立系统化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实施的保障条件。要合理确定工作考核指标与水质考核指标的关系,做到“河长”责权的一致。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八

4月10日,厦门市副市长、市副总河长张毅恭带队前往同安、翔安区检查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查看了同安芸溪、翔安浯溪黑臭水体治理,并对推行河长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推行河长制工作,切实按照省、市工作方案要求抓紧落实机构、人员和各项工作制度。二要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进度,抓紧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河道集中清理拆除整治工作,关停一批小工厂小作坊,确保及时完成工作目标。三要切实提高各项工作标准,尤其是要提高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标准,确保完成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四要创新考核机制,建立与水质挂钩的差别化考核机制,奖励先进、制约后进,并纳入年终河长制考核内容,提高各区各部门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效能督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整顿纪律、转变作风”督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对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二、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为办公室成员。效能督查工作在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一)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1、签到考勤制度是否落实。

2、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失职追究制)。

3、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中午饮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4、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松弛问题(包括服务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遇事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备。

2、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3、工作人员的去向是否明确。

4、政务公开的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全面。

(三)各所节假日值班情况。

1、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3、是否认真落实电话变更和外出报告制度。

(四)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内容。

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xx月31日。

督查采取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七、督查结果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被通报一次的扣发当月各项补助,被通报二次的扣发半年各项补助,被通报三次的扣发全年各项补助,已领取的将予收回。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十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xx]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十一

为确保《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方案》、《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围绕“五十百千”活动的目标要求,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部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破解城乡创建中的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动“五十百千”活动的深入开展。

活动期间,每月的1—日。

根据我市“五十百千”活动工作实际,围绕《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方案》、《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开展督查。具体为:

(一)安排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动员会召开情况、实施方案制定、领导机构建立以及按时间段进行专题部署情况等。

(二)资料统计情况。主要包括台帐建立、整改清单等档案建立情况,整改任务的落实,资料和表格的上报情况等。

(三)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按照国家、省创建标准、各项指标和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边整边改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特别是目标任务完成后,分县、乡、村,分类型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五)宣传报道情况。主要包括各单位通过电视、网络、电台以及版报等宣传工具,对好经验、好典型的宣传报道、后进曝光的情况。

(一)实行“周督周清月汇报”制。各督查组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汇总并填写问题清单。本周督查问题清单,一般下周全部办结清账。一月向市领导组汇报一次督查情况。每周五将台帐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合理安排督查程序。

一是听取汇报。每周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是查阅资料。查阅、台帐、问题清单等相关档案资料。

三是实地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整治现场,一线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问题清单,提出整改目标和时限。及时向本县市区整治领导组反馈,并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备案,逐项建帐。

四是边整边改。对问题清单要逐项检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对落实的要销帐。对不落实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如属主观因素,要提交有关单位问责。

五是打分排队。每月各县市区的创建整改工作督查结果要一条龙排队。排队的分数构成:进度任务落实率和整改问题落实率两项相加。

设立7个督查小组。

第一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环保模范城创建和离石区“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二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卫生城市创建和方、临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三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森林城市创建和石楼、交口“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四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明城市创建和孝义、汾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五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园林城市创建和柳林、中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六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百村示范”和兴县、岚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七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千村整治”和交城、水“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每个小组由领导组办公室从市卫计委、住建局、林业局、农委、环保局、明办抽调组成,组长由副县级领导担任,组员由相关部门业务科长担任。

(一)坚持问题导向。督查组要敢于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确保督查任务落实。

(二)实行专职专责。督查期间,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沟,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工作任务。

(三)严格纪律要求。督查组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遵守工作纪律,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效能督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整顿纪律、转变作风”督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对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二、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为办公室成员。效能督查工作在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一)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1、签到考勤制度是否落实。

2、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失职追究制)。

3、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中午饮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4、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松弛问题(包括服务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遇事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备。

2、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3、工作人员的去向是否明确。

4、政务公开的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全面。

(三)各所节假日值班情况。

1、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3、是否认真落实电话变更和外出报告制度。

(四)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内容。

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xx月31日。

督查采取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七、督查结果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被通报一次的扣发当月各项补助,被通报二次的扣发半年各项补助,被通报三次的扣发全年各项补助,已领取的将予收回。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党建工作督查通报范文。

乡镇督查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禁毒工作督查简报。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环境治理督查通报。

小学年度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十三

各县(区)农委、新站区经贸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局、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室(局):

为全面加强对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改革及减轻农民负担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察,根据《关于建立委领导和机关处室联系县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合农[2oo8]37号)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禁烧工作。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落实情况。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情况,乡村宣传车、磁带、条幅、标语准备情况,一封信发放到户情况,乡村干部上门宣传发动情况,农民知晓情况。

3、综合利用落实情况。秸秆离田措施、收购经纪人、机械、堆放点落实情况、综合技术落实情况。

4、巡查组落实情况。县、乡成立禁烧巡查组、乡村组织搬运突击小分队,禁烧期间安排值班情况。

5、县(区)农委负责人及分工督查区域,县(区)农委分管责任人、具体承担科室联系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6、乡镇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政府办公室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7、生产进度。包括午收进度,总面积,当日收割面积,剩余量;秋种进度,当日种植面积,累计种植面积。

8、综合利用情况。集中堆放数量,打捆数量,入库数量,堆肥、还田等综合利用数量。

9、督查焚烧情况。市农委督查组督查焚烧情况,气象局卫星监控焚烧情况。

10、好经验和典型人物介绍。

(二)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类补贴是否及时发放到户,基层对补贴政策等的反映和意见。

2、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的执行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预算安排情况;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农村公路、农民建房、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等方面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制止。

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展情况。

(三)新农村建设。

1、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2、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

3、“五个一批”的筛选、确定和分类推进情况;

4、今年村庄环境整治的重点村、整治内容和主要措施;

5、县(区)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额度、增减情况;

6、20xx年省、市支持项目进展情况,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项目库建设情况;

7、涉及9个万亩土地复垦和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二、责任分工:

必要时可从委属事业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参加督查。

三、督查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县区乡镇日常联系,每天(早晨8:00)向扶贫处报送前一天督查内容(文字或电子)。(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一日一报表)。

2、各督查组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有调整须经本组组长批准同意。

3、各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真督查,报实情,不怕得罪人。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

4、各组全面了解情况后分别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报扶贫开发处、政策法规处、新农村建设指导处统一汇总整理。

四、时间安排:

5月8日至6月3o日。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十四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县镇党代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生态环保、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项目建设、产业培育、民情民生等重点工作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集中优势资源,整合督查力量,持续开展明查暗访,下功夫解决担当意识不足、压力传导递减、形式主义抬头、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着力提高各项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组织领导。

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石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智文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文辉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韩天灵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索占军镇纪委书记。

张志强镇党委组织委员、党建工作站站长。

赵虎忠镇武装部长。

杨永胜镇政府副镇长。

陈兵镇政府副镇长。

迭目江俊镇政府副镇长。

王临文镇政府副镇长。

鲁绍安镇科技副镇长。

刘占纬镇党政办主任。

马格年草党政办干部。

华琴镇组建干事。

宋金海镇纪检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韩天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的组织、统筹协调工作,宋金海同志负责活动具体开展过程中相关文件、表册资料的起草、报送、搜集以及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完成镇“明察暗访督查年”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市、县“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督查配合和联络工作。

三、督查重点及责任分工。

1、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改落实。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改落实、水源涵养林保护与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严格贯彻落实《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武威段建设项目清理排查及整改意见》,落实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保护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做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石门段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华隆林场。

配合单位:华藏中心土管所、金强水管处石门水保站、畜牧兽医站、各村、各护林站。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2、主体生产模式提质增效。深入开展设施农牧业提质增效,积极推动设施农牧业健康发展和整体升级,完成养殖暖棚310亩建设任务,设施农牧业提质增效350亩。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畜牧兽医站、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3、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1+17+3”规划方案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村、各相关站所加快完成各项脱贫指标,提高脱贫质量,杜绝“数字脱贫”,巩固提升已脱贫的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效,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年内完成减贫任务409人,组织劳务输转1631人,实现劳务收入3869万元,培训271人。

牵头单位:扶贫工作站。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4、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对县、镇列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分期分批进行督查,加快马营坡村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供暖建设、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建设进度工作的督查,督促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具体问题,确保按计划进行。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5、提升招商引资效益。对落实招商引资任务,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开工投产率,着力解决用水、用电、用地及手续办理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任务数。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6、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全镇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收缩居住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以及收缩居住后续工作的任务。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7、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对全镇各村及天互公路沿线、村组巷道、河道沟渠、田间地头和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所有村建成环境整洁村,上级督查不出问题。

牵头单位: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8、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全镇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颁政、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供给体系。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各村。

9、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大力推进特色中药材种植,加强优质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稳步扩大中药材种植成为新的收入增长点,全面推广马铃薯脱毒技术,年内完成马铃薯种植4600亩(其中:旱作农业2200亩),中药材种植750亩,高原有机绿色蔬菜种植6110亩,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7100亩,饲草料种植14010亩。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畜牧兽医站、各村。

10、完成“下山入川”工程。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再摸排、再动员,积极协调完成在建的移民住宅,确保年内完成25户81人的搬迁任务。同步抓好产业培育,紧盯户均3亩棚的目标,实现搬迁入住农户富民产业全覆盖。

牵头单位:移民办。

配合单位:项目办、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11、“生态文明”建设。对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工程、生态公益林补偿等生态治理项目,实施人工造林1200亩,义务植树9万株,通道绿化5公里,禁牧9917亩、草畜平衡127568亩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水源保护和水土流失等水生态治理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华隆林场。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12、社会民生保障。严格程序要求,规范农村低保动态调整以及民政急难救助等资金的评审工作,结合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救助。积极宣传新农合和新农保政策,动员群众参与新农合、新农保,确保完成参合、参保任务。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政策等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基础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

牵头单位:民政办。

配合单位:合管办、计生站、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13、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

牵头单位:安委办。

配合单位:食药所、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1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对各党支部学习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落实“4883”主体责任体系、细化实化“866”衡量检验标尺、开展“四述”约谈等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以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党支部、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长期持续督查。

15、维护社会稳定。对各村、各单位综治(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网格化管理和“十户联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反邪教工作、禁毒工作、宗教工作、依法治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落实政法委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两个共同”示范县建设。

牵头单位:综治办。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16、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对各村、镇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长期持续督查。

17、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从严治党各项制度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建党建示范村、“五好党支部”、实施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双带”工程、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工作进行督查,全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牵头单位:党建工作站。

配合单位:各党支部。

四、方式方法。

(一)强化信息收集。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设立举报电话(电话:3185271),在镇政府门口设置固定信箱,各村、镇属各单位也要向全镇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镇党政办、纪检监察室每周对收集到的信息和线索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报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摸排核查,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

(二)深入明查暗访。紧扣省、市、县、镇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督查重点,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联查、专项督查、部门督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频次,全年度全方位盯紧看牢抓落实。通过开展“群众监督随手拍”活动,拓宽信息搜集和抓督查促落实的社会参与度。充分调动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村联络员联系面广、接近群众的优势,及时掌握中央和省、市、县、镇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拓宽眼神抓落实的广度和深度,切实保障督查工作出结果、有效果。

(三)狠抓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建立督办清单制度,对省、市、县、镇明查暗访转交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全面整改。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涉及面广的'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确保整改到位。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庸政懒政、不作为、慢作为和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考评问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把明查暗访督查情况列入年度政绩考核范围,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作为评价班子和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选择性落实和工作进展缓慢、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和部门、站所有关负责人,由镇纪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横幅、公示栏、手机短信、“两微一端”平台广泛宣传“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大力宣传在“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发现的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典型问题,要及时汇报活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营造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

五、具体步骤。

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从20xx年2月开始,20xx年12月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xx年2月至3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分解全面任务,确定总体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督查推动(20xx年4月至10月)。紧紧围绕督查工作重点,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持续开展大范围、高频次、强力度明查暗访工作,督促各村、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20xx年11月至12月)。结合年终考核,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同步考核,抓好成果运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是推动中央、省、市、县、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重要部署,是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美丽石门进程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努力在抓执行上下功夫,在抓落实中求实效,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位、把问题排查到位、把整改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党委、政府以及各村、各单位是抓好“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的责任主体,“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是实施主体。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将亲自带头督促抓落实,各村、各单位主要责任人都要亲自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破题指向,切实做到在明查暗访和推动整改落实上积极主动上手、不消极被动应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制止正在发生的问题、整改已经发生的问题、关注长远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大范围、深层次、多层面的排查整改,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

(四)强化保障支撑。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于律己,注意保密,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开展暗访督查不得提前告知被查村和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暗访工作有关内容。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十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18]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18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安排,决定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本次督查,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差距,分析原因,追加措施,确保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6月21日至6月28日。

(一)党建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

(二)《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xx]11号)。

(三)州县实事完成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xx]11号)。

(四)全县45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xx]4号)。

(五)全县产业发展进展情况(责任单位:产业工作专班及相关部门、乡镇)。

(六)“三大战役”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县旅游局、县建设局)。

(七)信访、综治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信访局、综治办、安监局及各乡镇、各部门)。

(八)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第一组:负责督查沿渡河镇、溪丘湾乡、东壤口镇、官渡口镇。组长:谭祖锋,成员:覃业东、张孝勇、税锋、侯培军、张世元,车辆:政府办、交通局各1台。

第二组:负责督查信陵镇、茶店子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组长:薛昌斗,成员:黄本槐、税世春、向真典、王先银、刘传俊,车辆:县委办、党校各1台。

第三组:负责督查野三关镇、清太坪镇、水布垭镇、金果坪乡。组长:谭显爱,成员:向秀忠、高云、向贤明、谭明平,车辆:人大办、财政局各1台。

第四组:负责督查县直相关部门。组长:陈正顺,成员:单大礼、汪义柏、谭本华、王祖迁、贾锐治,车辆:政协办、发改局各1台。

(一)听取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对督查事项的书面情况汇报。

(二)对照相关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查看资料并实地检查。每个乡镇以随机抽样的形式抽查3个村,每个村2个组。重点项目建设必须到现场了解。

(三)各组督查内容有交叉的,分头督查,互通情况,督查结束后共同汇总。

(四)督查组现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交换意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对未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一)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根据督查的重点事项,逐项对照检查,将各项工作详细的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策建议,结合巴政办发[xx]27号文件要求,形成半年工作总结,于6月25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网报县委办秘书科(联系人:谭先吾)、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田祚立)。县发改局、县统计局要一并提交重点项目完成情况通报和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二)督查工作专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作风扎实。严禁不深入实际,闭门造车,弄虚作假,确保督查结果真实。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将本组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28日前报县委办、县政府办汇总。县委办侧重汇总党建工作情况、信访、综治和安全生产情况、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政府办侧重汇总《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州、县十件实事完成情况,45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产业发展进展情况,“三大战役”进展情况。

(三)严肃纪律。督查工作专班工作时间内禁止饮酒,不准赌博和出入娱乐场所。各单位抽调人员要服从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河长制督查方案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以督导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学校等。

安全督查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根据季节特点、校园安全形势,市教育局每月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一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专题内容安排如下:

七、八月份,对暑假安全教育及工作部署情况抽查;

十月份,开展校车集中整治活动;

十一月份,结合“11·9”消防安全日对校园冬季安全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根据《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学校进行年度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县、本学校的安全督查活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党建工作督查通报范文。

乡镇督查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禁毒工作督查简报。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环境治理督查通报。

小学年度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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