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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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模板14篇)
时间:2023-11-25 13:20:05     小编:念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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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为认真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创造有利于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xx学年度,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坚持治理与建设并举,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环境。

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综治办、教育、公安、司法、安监、文化、卫生、工商、建设、城管、规划、通信、交通、团委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市综治办负责协调工作。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也要及时调整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的部署、指导、检查、协调等工作。

1、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结合实施“净化校园文化工程”,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小卖部、饮食店等,强化对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

2、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道理交通安全教育,及时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

3、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检查,加强对校园危房、老化电气线路等方面的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处理,限期整改。

4、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一律限期整改,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达到办学条件和标准后再履行合法办学手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关闭或限期整改,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坚决调离教师岗位。

5、严肃查处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一批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重点侦破、查处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1、动员部署阶段(09年9月1日一9月10日):及时动员部署,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校校皆知、人人皆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构建群防群治的安全工作体系。

2、自查整改阶段(09年9月11日-10月20日):各地、各学校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存在的隐患,采取整改和保障措施。

3、乡镇和部门复查阶段(09年10月21日-11月10日):各部门、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复查。对学校承诺已整改的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并将自查和复查的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组织抽查阶段(09年11月11日-30日):市组织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乡镇和学校责令其重新整改,如学校确有困难的,及时报所属部门或乡镇协调解决。

5、总结整改(09年12月1日-12月15日)。

6、复查抽查(1月-4月):结合常规检查有选择性地进行复查,对该项工作进行跟踪。

7、第二轮自查整改(5月8日-5月30日)。

8、第二轮验收、年度工作验收(6月1日-6月20日)。

9、全学年度工作总结(09年7月-8月):对该项工作未到位的部门限期整改,汇总资料、总结、评比、表彰。

各乡镇(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

综治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协调工作。

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制度、采购索证制度及食品卫生安全月报制度;督促学校加强对门卫的安全保卫意识教育,严格门卫检查、登记制度,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人员,注重加强对维护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并通过建立心理咨询室对在校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

公安部门:把侦破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严防事件发生;合理设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严密防范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接送学生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对机动车的安全检查,保持良好的车辆性能,查禁报废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行驶安全。

司法部门:与教育等部门和学校配合,共同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安监部门:

1、协助教育部门加强各学校的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2、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4、根据市政府的授权,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学校安全事故调查。

文化部门: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违规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卫生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查验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工商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无照网吧的查处和食品销售经营的监管,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前置重要条件的无照经营。

建设、规划、城管部门:依法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市政管理,及时拆除各种违章建筑,查处各种占道经营摊点,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环境的整顿和管理;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淫秽网站。

交通部门:加强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工作,做好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共青团组织: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一)健全制度,强化组织领导。

l、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征求学校的意见,针对问题,及时组织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与生活环境。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工作情况和趋势,研究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解决措施,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各负其责、学校教师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2、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教育部门要与各学校签定《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状》,逐步完善检查督促制度、评比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协调例会制度。各学校也要与内部各处、室、班、组签定相应的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教育部门要对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要坚持“一票否决制”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取消学校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力求防患于未然。要将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确保各类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校园安全,确保师生平安。

3、健全维稳工作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则,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和群体,边处置边上报,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要建立分析预测、事前防范、事初化解、事中处置、信息上报、善后工作等一整套运作机制,做好矛盾化解,有效维护社会持续稳定;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细致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变x为下访,把信访案件和越级x事件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疏导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l、开展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对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开展网吧及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组织教育、文化、工商等部门,对网吧、校园书店的非法出版物进行专项整治,遏制在校生“泡吧”现象,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3、开展校园周边摊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商店、流动摊点、学校周边的饮食店食品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校园商店依法进行整治,对影响学校环境的流动摊点坚决取缔。此外,组织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出租户进行专项检查,彻底排查身份不明人员,消除治安隐患,确保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拓展途径,强化法制教育。

l、以课堂为主渠道,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积极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防止学龄青少年过早流入社会,进一步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展法制讲座(每学期上法制课不少于2次),研究探索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和新措施,增强法制教育工作实效。

2、以活动为主要形式,强化学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宣传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措施,通过演讲赛、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形式,开设“青少年模拟法庭”、“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拒进网吧”和“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提高法制教育工作实效,从根本上降低在校生犯罪率。

3、以“家长学校”为载体,形成法制教育工作合力。采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形式,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家庭、平安社区以及青少年维权岗等系列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社区、家庭,提高家长及社会各界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各成员单位、乡镇(园、区)综治办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积极帮助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学校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正常召开两次会议,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和重要信息。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为扎实推进东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优化环境卫生,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助力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东区治理要求,我局积极谋划、创新治理举措,通过规范市容市貌,维护市政设施安全,改善环境卫生等专项综合治理措施,以解决东区脏、乱、差人居环境问题为目标,着力提高东区精细化管理水平。现结合东区治理现状,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抓住现阶段城市高质量发展关键期,助力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现代化建设进程,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综合提升,以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为着力点,立足实际,聚焦重点、聚焦民生,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主要方向,深入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努力建设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和谐宜居的洁净鳌城。

组织实施“市容环境整治、市政设施维护、环卫设施更新”等三个行动计划。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强化东区综合治理专项整治,以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地、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等工作为重点,以点带面,从细微入手,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确保东区市容环境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并紧紧围绕东区整治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夯实工作责任,以“三个”提升行动为主要任务,充分利用3个月时间,构建完善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市政设施配套完善、园林绿化提档升级、行政执法严格高效的城市管理新体系,全面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城市良好环境。

(一)科学谋划,重点整治(20xx年7月底)。制度科学合理有较强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以前期摸排数据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五化”提升工程,以“三个”专项行动为重点任务,通过整治占道经营、乱堆放、乱张贴、公共设施损坏、公园绿地杂乱、环卫设施更新等城市管理领域突出现象,补齐治理短板,全面提升东区主次干路管理水平,打造东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区,提升城市环境形象。

(二)巩固提升,闭环销号(20xx年8月底)。根据“三个”专项行动成果,发挥样板示范作用,推进精细化管理扩面提质,从主要道路向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延伸,从道路绿化像公园广场延伸,以重点整治问题清单为基础,彻底解决存在问题,实行逐项消除,闭环管理,着力打造东区环境精品亮点,凸显环境治理成效,使城市面貌迈向更高台阶。

(三)总结经验,长效管理(20xx年9月底)。根据前期治理成效,总结经验、推广做法,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智慧化的城市管理工作新常态,以东区为试点向老城区纵深推广,使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升,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高品质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一)深入开展“序化”行动,促进交通运行畅通有序。

1.市容环境整治。对东区主要道路沿街店铺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展示商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督促店户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区管理。根据《寿宁县临时“摊规点”实施方案》划定摊贩严管核心区,严禁沿街叫卖、占道摆摊,在巩固现有治理基础上,扩大严管核心区域。疏导区要规范管理,对各类疏导点、便民服务点和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按标准规范管理,明确业主单位,落实专项值班人员驻点严格管理,对不符合疏导点设置条件的马路市场坚决予以取缔。

2.城市道路管理。一是加强市政道路维护管理,要积极与国投公司对接,形成联动机制,根据《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组织人员对东区范围内的道路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路面病害,进行快速处置。积极开展精细化管理道路创建,建立长效的养护管理机制,巩固道路整治成效,提高市政设施养护质量。要保障主次道路及背街小巷道路设施完好,确保各类窨井盖并保持与路面平顺相接,逐步规范统一路面材质。同时提高应急快速维修处置能力,强化定期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市政道路安全隐患;二是加强道路挖掘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限制挖掘城市道路,合理组织道路开挖、文明施工,避免重复开挖、野蛮施工,有效维护道路的完好、有序。加强批后监督管理,对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视觉污染的,超范围、超时间的占道、开挖等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罚。对未经审批擅自违章占道、挖掘的严格管理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深入开展“洁化”行动,促进市容环境整洁清新。

1.提升城市道路洁净。按照“机制健全、资金保障、人员到位”的要求,根据《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寿宁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实施细则》等规定,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督导第三方服务公司做好保洁工作,全面提升城市洁化水平。

2.完善环卫设施配套。根据东区现有环卫设施配置情况,对不符合《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设置的垃圾桶、烟蒂箱等环卫设施及时进行更新调整,确保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和管理要求。并加大沿街垃圾桶卫生保洁,要将日常保洁全面纳入道路清扫保洁范围,严禁出现垃圾桶垃圾外溢、污损等情况。同时,要规范环卫作业标准,优化垃圾运输路线,提升垃圾运输效能,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做好东区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规范垃圾分类容器外观颜色、标识,根据《寿宁县生活垃圾减量分类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对东区垃圾分类亭进行科学谋划,合理布局设置地点,增设相关配套设施,同时做好阳光水岸小区垃圾分类试点监管指导工作。

4.加强公厕治理管护。推行公厕统一分级管理,落实免费开放和专人保洁制度,规范公厕标识标志设置,公厕设施及环卫洁具各项卫生指标符合要求,完善公厕导向牌、电子地图等指引服务系统,提升整体样式,努力打造一批设施先进、示范性强、可复制的亮点公厕。

(三)深入开展“美化”行动,促进城市形象优美靓丽。

1.规范户外广告。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依法设置、规范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寿宁县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促进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发展。规范道旗(灯杆)广告管理,统筹东区道路综合整治实际,按照道路区域、等级实施东区道路分类设置管理,严格灯杆商业广告审批制度。同时加强日常执法管理,根据《寿宁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设置行为,督促整改残缺污损的户外广告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沿街立面整洁。根据《宁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此次东区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清理违法搭盖、乱挂、乱摆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加强日常执法管理和监督考核,督促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建(构)筑物的所有者、使用者或管理者,定期对建(构)筑物的外立面进行清洗、修饰。

(四)深入开展“亮化”行动,保障城市景观安全靓丽。

1.加强路灯管理。规范东区各类灯杆管理,对破损杆线、路灯及时进行修复,维护市政路段设施安全,对东区led路灯节能改造,背街小巷、主次干路分期逐步推进实施,并对改造后路灯运行的稳定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估。对东区路灯设施存在安全接地不规范问题,实施tn-s安全接地系统改造,确保路灯安全运行;对部分城市道路、背街小巷存在行道树影响路灯照明效果、安全隐患等情况的,采取行道树树枝修剪或挑灯加长、灯杆改造等方式来提升路灯亮化效果。

2.实施亮化工程。严格执行《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规定,强化属地职能,城市功能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按照归口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消除或增亮城区街巷暗区,由相应城市照明专业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开展亮化示范区块建设,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由属地政府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对东区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蟾溪河段,进行夜景亮化和照明节能改造,并建立景观照明设施日常养护监督检查制度,督促落实亮化长效管理。

(五)深入开展“绿化”行动,促进城市生态生机盎然。

1.魅力休闲空间。以“城在绿中、绿在眼中”为提升方向,以打造“精、细、雅、洁”城市绿地为目标,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高效、完善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运行体系。全面治理东区滨水区域、公园湿地、地质地貌、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风貌的资源,推进东区魅力空间建设。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河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栈道。

2.园林绿化提升。加快对东区主次干道景观进行层次梳理,适当疏减行道绿树和彩化补植,营造色彩丰富、季相分明的植物群落。以东区建设发展为着手,合理布局东区周边公园绿地、水系林地等重点区域园林建设,提升城市的绿化、花化、彩化水平,营造“四季有景、三季有花”的道路景观,有效增加城市绿量,拓展城市绿化空间。

(一)落实责任主体。局各负责股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综合统筹、协调安排东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按照城市管理工作规范规程,落实标准化管理,督促解决有关问题,逐项推进行动部署,并推行城市管理网格责任制,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分级管理、上下联动、主动高效”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

(二)加强制度建设。要针对序化、洁化、美化、亮化、绿化等“五化”重点内容,分门别类、分区分级逐项制定管理标准,切实做到“可衡量、可操作、可监督”的东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规范规程,从行业角度实施标准化管理。并建立主体规范、责任明确、考核严格、监督到位、责权统一的管理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东区精细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完善考核机制。把东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列入领域内环卫保洁、园林管护等服务行业的考核范畴,加大考核占比率,以领域监管考核数据为基础,规范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细化考核项目,提高考核标准,严格日常考核,强化约谈制度,注重整改时效,推动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充分发挥考核在城市管理中的导向激励作用。

(四)注重宣传发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东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引导提高市民群众文明素质,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城市生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导向作用,弘扬社会公德意识,为城市管理提供强大舆论支持。积极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政府官网、单位举报电话等渠道,引导公众主动参与管理,努力营造环境治理齐参与,美化环境共受益的良好氛围。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弘扬“孝”文化,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山七镇试行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重点围绕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综治等几大类别建立积分体系,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以创新基层制度管理体系,以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农户积分制管理,实现农户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由支部书记牵头、支委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做好积分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发动。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为成员的积分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村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农户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确定一名村干部负责农户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

以宅为单位,以家庭为积分主体。农户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综治。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三)积分流程

村里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由村民组长代为申报,其他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明。

2、一月一审核。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农户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农户的积分情况在村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四)积分结果运用

1、积分手册制作、发放、计分,以及物资兑换由积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兑换物品参照附件2,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积分每年度兑换一次,下年度积分重新累积。

3、农户积分排名情况每季度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按照积分排名发布“红”“黑”榜。

4、可兑换的物品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情况,并通过公告发布。

5、对各村年度积分排名前5的农户家庭颁发“年度乡村治理示范户”门牌,并给予一定奖励。

6、对高积分户在项目建设、村级公益性岗位等方面优先安排;在“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美丽庭院等各类荣誉表彰中优先推荐。

7、对申请入党村民落实党员发展随访制度,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积极参与、成效显著的,优先推优入党;对消极应付、效果不佳甚至不达标的,酌情延期或不予发展。

(五)爱心超市

1、标准。

(1)各村建立“孝美积分兑换超市(专柜)”,能够容纳生活用品、粮油等物品即可。

(2)由各村负责超市管理和运营,负责对物品进行积分定价,自负盈亏。

2、物资筹集。

(1)各村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自行支配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依法依规自行采购相关物资。

(2)动员各级组织、社会各界、社团组织自愿捐赠生活用品和钱物,帮助爱心超市补充货源。

(3)有条件的村可从村级集体经济、公益金中列支补贴。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动效应

各村是此次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村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体统筹、安排,切实扛起责任,抓好落实。要加强同群众、社会各界的协调联动,争取广泛参与,形成推进积分管理制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公平公正

各村要将积分管理制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并利用微信群、电子屏、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以户为单位,实现积分管理全覆盖、积分兑现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督查

各村要以积分制管理为契机,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头引领作用,加强村干部、村民组长、志愿者的培训,提高积分制度管理的技能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如下: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认真做好普法宣传、治安防范,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等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力推进“平安村”建设,为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创造更加稳定、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

1、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全面实行领导责任制。

加强村综治维稳工作信息排查队伍建设,确保信息畅通和各项工作及时落到实处;努力完善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计生、民政工作配合协调机制,整合和提高综治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签定综治,创安各种责任书,确保综治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保证工作上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努力维护一方平安。

2、加强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

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抓好治保会、调解会和群众性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着力推进居民住宅区治安防范工作的落实。联合村妇联组织开展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新风户、遵纪守法户等活动,加强群众社会和谐意识。联合共青团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加强民兵组织建设工作,发挥民兵在治安工作中的重要角色,如夜间巡逻等。

3、加大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办事”的原则,深入排查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收集可能造成矛盾的及时信息,掌握社会及群众动态,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防止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众性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的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快速出击处置,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切实防止和避免因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

4、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

加强对青少年和邢释解教人员的教育,认真开展普法活动,村干部带头学法,坚持按月出一期法制宣传栏专刊。今年我们要加强对《农民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劳动、工伤类《合同法》、《划生育法》、《婚姻法》、打击拐儿童妇女等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讲座等。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保证今年的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加强对他们的法律教育,落实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以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5、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完善综治组织网络信息和治安防控网络,强化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作用,维护村的治安和稳定。强化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建立以治安巡逻队为骨干,居民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组织协同配合的巡逻体制,充分发挥巡逻队的作用,增强对违法犯罪的发现和控制能力,重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建立随时排查处理纠纷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一次维稳工作信息排查碰头会,不安定因素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不安定因素的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和早解决。对重大纠纷要实行交办,坚持把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确保社会治安稳定,营造“平安村”,建设“平安村”。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一是加强领导,深入宣传。专门成立了以住村工作组、村“两委”和警务室为核心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治理重点,逐级签订工作责任书,充分调动“十支队伍”力量,形成全村联动、人人参与的良好格局。召开村民动员大会,深入做好思想发动,讲清讲明开展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清讲明“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重大意义和集体责任。专门召开辖区综治工作会议,将水利“南指”片区和辖区内企业—葛洲坝集团预制厂纳入综治管理范畴,要求企业配合做好工作。

二是加强力量,争取支持。协调上级部门足额配备了村警、协警,专门成立由12人组成的民兵队伍,并邀请县公安消防大队官兵指导日常训练,提高整体应急处突能力。申请建立了水利南指“社区”,选拔配备了5名社区干部,增强了维稳工作力量。工作组与乡、村两级组织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水利“南指”片区的特殊情况,得到阿克苏地委的高度重视,安排地委政法委负责人一行专程到库西吐尔村进行专项调研,协调解决“南指”片区综合治理工作,为加强该区域集中整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关注重点,强化教育。按照“坚持打击的一手要硬,疏导教育的一手也要硬”的.要求,安排村干部、住村干部与重点人员、收押人员亲属结对子,深入细致做好走访和思想引导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按照“分类联系、重点宣传、以点带面”的原则,认真做好妇女和青少年“两个群体”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专门举办了双语夜校学习班,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吸引孩子与父母们一起学习“充电”。

四是全面清查,重点整治。住村工作组与县、乡、村三级组织联合启动“安全大清查”专项行动,出动警力、民兵和乡村干部、住村干部共100余人,分6个组对辖区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整顿清查。按照“无漏洞、无死角、不漏人”的原则,逐户逐人进行检查登记,重点对葛洲坝预制厂、“南指”片区等综治问题突出的区域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并对常年无人居住、无人管理的空房张贴了整顿告示和封条。通过综合整治,片区社会环境得到有效净化,重点区域稳定工作得到全面强化,进一步增强了各族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六

1、组建工作网络。乡镇、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专抓;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工作班子,安排专人,加强指导督促;村组、居委会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理事机构和保洁员队伍,确定议事管理、检查监督、组织实施等相关责任人员。

2、完善工作制度。乡镇、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制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整治区域、主要工作内容、实事建设任务,出台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并在季末兑现奖惩。乡镇和相关部门将年度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务)预算,分期分批安排配套经费,确保投入需要,各村出台资金筹措方案。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全县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职能,制定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和制度,4月10前报县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构建信息平台。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编印工作简报,开辟手机报和电视专栏并设立曝光台,及时宣传典型、交流经验。乡镇和部门信息上报情况纳入工作考核。

4、层层召开会议。各乡镇召开党员、村组干部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工作,各村(居委会)以村(居)民小组或屋场为单位,召开群众会或户主会,全面发动群众,安排部署环境卫生整治的具体事务,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5、加快阵地建设。各乡镇、村设立固定宣传栏,公路沿线和集镇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每村刷写5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温馨提示统一张贴到户。各村、企业、机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或卫生公约,并上墙公布。

6、加强引导督导。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课堂”和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文明传帮带”宣教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维护环境卫生。乡、村、组环境卫生督导员定期开展拉网式督导,通过卫生劝导和文明督导,营造环境卫生大整治的浓厚氛围。

7、全面配套集镇和旅游景区环卫设施。合理设置集镇街道垃圾收集池和果皮箱,配备门店垃圾存放桶,合理选址建设垃圾处理场。4月10日前,乡镇完成垃圾消纳场建设。

8、各村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联合建设垃圾填埋场,重点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交通要道沿线村、集镇所在地村)户用垃圾焚烧池(户用垃圾存放桶)和垃圾收集屋(池)配套到位。

9、全面开展集中治“脏”行动。确定4月份为全县“乡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结合“四定四带头活动”,全面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拉网整治,5、6月份各开展一次集中大清扫活动。乡镇和旅游景区全面清理路边、沟边、水边、屋边垃圾,规范村庄、养殖场区、企业、机关单位内排污沟渠,专项治理污染排放;全面清除房前屋后、公共场所、道路两侧、渠塘周边的杂草、杂物和村庄内杂乱,对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实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全面整治乱扔、乱倒、乱贴、乱摆放、乱停靠行为,消除卫生隐患。

10、全面开展专项治“乱”行动。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有针对性地开展摊点乱摆乱设、亭棚乱搭乱建、广告横幅乱贴乱挂、墙面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靠、渣土乱堆乱运、垃圾乱堆乱倒、废品乱丢乱烧、污染乱排乱放的专项治理活动。

11、加快推进村庄“四化四改”。因地制宜、分步推进重点区域的乡村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路灯亮化建设。重点村加快推进改水、改厕、改厨、改栏建设。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按照“清洁村庄”和“清洁农户”标准,制定秀美之村建设工作方案,大力推进村庄洁化、绿化、美化建设,引导农户争创清洁卫生家庭,打造清洁家园亮点。

12、按照一月一检查的要求,各村(居委会)以村(居)民小组或屋场为单位,每月组织开展农户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活动,逐月张贴“最清洁”、“清洁”、“较清洁”标识,并设置公布栏,公示检查结果;乡镇组织开展村(居委会)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月末向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村(居委会)环境卫生检查排名情况和“清洁村”、“最差村”名单;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上报情况进行考查核实,季末评选40个“环境卫生清洁村”和40个“环境卫生最差村”。

13、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乡镇和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暗访。结合二季度县人大视察环境卫生整治和上级工作检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效果不明显的乡镇(景区)责令限期整改。

14、按照一季一考核的要求,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二季度考核细则,6月底对乡镇、旅游景区和相关部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排出名次。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七

为切实做好全市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防范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教办〔20xx〕497号)精神,按照平顶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20xx年平顶山市消防工作要点》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决定,自6月xx日至7月xx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订本方案。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推动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开展一次教职员工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属地排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对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改善幼儿园消防安全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市教体局、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市教体局纪检书记张广清、市公安局纪检书记王广耀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教体局、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乡镇中心校、各派出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幼儿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教职工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够正确熟练使用灭火设施。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幼儿园,控制室应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

(二)场所合法性。场所应当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依法在当地教育部门登记注册。

(三)建筑防火。幼儿园宜独立建造,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应设在建筑的首层及二、三层,不应设在地下、半地下室及四层以上。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及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四)多产权管理。与其他场所合用的幼儿园,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有关要求,保证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且与其他场所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各使用单位应协商确定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人,认真落实日常消防管理责任。

(五)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形式、数量以及疏散距离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上严禁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应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严禁违规设置铁栅栏、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

(六)建筑消防设施。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大中型幼儿园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与具备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机构签订合同,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七)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应规范敷设,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并定期开展检测,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违规使用“热的快”、“小太阳”、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厨房应独立设置,或与儿童活动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定期清理油烟道,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柴油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设置应符合要求。

(八)应急力量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幼儿园,应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其他幼儿园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一)单位自查自纠。各派出所和乡镇中心校要澄清辖区幼儿园底数,建立台账,督促各幼儿园对照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分别向教育和公安消防部门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二)开展联合检查。对城市建成区内的幼儿园,公安、消防、教育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同时邀请电力部门派员,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全面排查。对农村乡镇的幼儿园,由所在乡镇中心校和辖区派出所、供电所联合开展排查治理。

(三)依法整改隐患。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辖区教育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深化培训教育。在辖区所有幼儿园张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附件3)。分级建立幼儿园教职员工目标人群,常态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醒和安全常识,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例。督促各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三个一”活动,观看消防主题教育影片,制作消防主题板报和学习园地,利用所学知识查找家庭和幼儿园火灾隐患。

(五)集中约谈警示。提请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组织宣传曝光。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消防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幼儿园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各辖区公安派出所和乡镇中心校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

(二)严明治理责任。各派出所和乡镇中心校主要领导是本地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园长是本单位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派出所和乡镇中心校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全面摸清辖区幼儿园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督促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立应急处置力量,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排查整治期间,各单位要每天将《全市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报专项治理办公室(市消防大队)。6月23前报专项行动部署情况,7月17日前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八

按照县教育局下发的《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局“十八大”消防安全检查方案》通知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具体部署落实了此项工作,现结合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定如下工作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学校的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坚决打赢“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组长:苗永生。

副组长:赵金贵刘瑞龙舒军胡亚娟。

成员:法制安全办工作人员和各班主任。

(一)部署发动阶段(xx年7月7日至7月10日)。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检查范围,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专人组成检查组开展全面排查。学校积极通过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等阵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全面检查阶段(xx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学校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迅速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在暑假时间,学校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天不定期巡视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检查消防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在排查检查的基础上,要及时梳理校园内消防安全状况,形成合力督改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要明确主管领导加强督办,督促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完成。

(四)验收总结阶段(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学校对前期检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在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学校组织力量对学校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的范围主要有: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

排查要求: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实行分“模块”排查、落实责任人制度,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是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责任人,排查要认真落实登记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绝不允许走过尝图形式。

学校将通过黑板报、橱窗、讲座、国旗下讲话、消防演练、校园网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通过组织消防培训,教会师生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和防火措施。

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网络,结合实际,制定一套完整、规范、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保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各班级利用班会课时间专门组织住宿生进行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开展义务消防队培训,开展实战演练,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精神,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动员全乡上下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志愿者参与,立即行动起来,打一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攻坚点,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为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市、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到全民参与、全民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构建严密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为我区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首善之区、生机盎然的魅力之都、群众公认的幸福之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近期目标:一个月内,破获一批重特大刑事案件,抓获一批刑事犯罪嫌疑人,乡派出所要让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各类刑事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违法犯罪受到有效打击和有力震慑,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中期目标:今年底前,刑事案件发案数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破案数、打击数比去年同期明显上升,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达到86%以上,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远期目标:20xx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向好,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末群众安全感超过90%。

1、重点区域:二戈寨片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等区域。

2、重点部位:沿街机动车停放点、餐饮娱乐场所、散居楼群院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企业及周边、公路和铁路沿线、集贸市场、商场、公交车站(场)、出租屋、网吧、汽车租赁市场、二手物品交易市场等场所。

(一)乡综治办。

1、集中开展治安排查整治。集中梳理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并进行重点整治,强化综合治理,减少和消除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召开二戈寨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工作联席会、云关乡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整治工作会议、云关乡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整治工作会议,对今年上半年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做到“五明确、一挂钩”:即明确整治问题、明确整治目标、明确整治措施、明确整治工作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明确奖惩措施;重点整治工作效果与年终专项工作考核相挂钩。对重点整治区域实行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实行一个重点整治区域一个档案,并按照要求完善档案资料。

2、全面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单位、群众全面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社会矛盾联调、社会治安联防、治安问题联治、重点工作联动、基层平安联创、服务管理联抓”为目标,完善社会面巡逻防控体系、村治安管控体系、重点部位防范体系、单位内部安全保卫体系、校园及周边防控体系、以居住地管理为主体的特殊管理体系、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的治安监控体系等九大防控体系。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要督促沿街铺面经营人员和公共户单位值班人员佩戴治安防范红袖标,大力开展综治志愿都活动。在散居户、经营性门面推行“邻里关照”、“十户联防”、“二十户联保”等载体的群众自防措施,扎实推进群众自治(自助)防范工作。

3、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继续开展“平安村”、“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各村要按照党支部牵头、乡政法委组织、村及公共户单位实施的原则,依据《南明区“平安居(村)”、“平安单位”评选标准》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做到积小安为大安,不断提高我乡的平安创建整体水平。

4、切实提高村民住宅防范水平。依法加大对物业公司落实安保措施的督促力度,引导鼓励无物业管理的楼栋、院落落实基础防范,大力开展预防入室盗窃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平安e家”报警电话入户工程,切实提高村民住宅的安全防范水平。20xx年技防入户覆盖率要达到20%。

5、大力弘扬见义勇为风尚。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适当增加见义勇为基金的规模,提高见义勇为奖励标准,及时按照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乡政法职能部门。

1、乡派出所。

(1)强化破案攻坚。组织精干力量加大对大案、要案的侦破力度,对重点案件实行所长挂牌督办,侦破一批重点、恶性刑事和违法犯罪案件,健全完善刑事侦查、刑事技术、技术侦查、网络侦查“四位一体”同步上案、合成作战工作机制,提高精确打击能力。同时,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要第一时间报告乡委政法委,进展情况要落实续报制度。

2、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针对“两抢一盗”案件的发案特点和规律,采取集中行动和专项行动,坚决遏制“两抢一盗”案件高发势头。

(3)加强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见警时间。要建立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机制,建立以村为格、派出所为片、警区为网、多层力量、多种形式合力的三级“网格化”治安巡逻防控长效机制,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有效控制,有效遏制街面犯罪行为。调整工作思路,将巡逻防范的重点向城郊结合部、复杂地段场所延伸。制定并实施巡逻防范工作考核制度,最大限度的调动各方参与社会面防控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效能。

(4)强化重点区域整治。采取“集中行动与区域性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区域和行业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主力军作用,明确派出所重点区域和行业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及任务,制定本辖区的重点整治工作方案。

(5)加强驻村警务工作。以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以警民议事会制度和村民议事会制度为载体,推行“七小”工作法,对参会的群众代表要适时更换,扩大群众对驻村警务的参与面,提高群众对村警务的知晓率,充分发挥驻村警务在治安防范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以重点人员信息化管控、流动人口管理为重点,强化社区基础信息采集,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奠定扎实的社区工作基础。

(6)加强禁毒工作。严格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行动。加大打击娱乐服务场所贩卖、吸食毒品行为的力度,依法严惩容留吸毒、贩毒的经营业主。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配合政法、禁毒部门加大“阳光工程”建设力度,有效稳控安置吸毒人员。

2、司法所:建立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各村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其重新犯罪;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协调指导对在校学生、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等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制副校长的辅导力度,把学校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的主阵地,把城郊结合部及民办中小学作为主战场,切实开展法制进校园、进家庭活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及未成年人违法和轻罪记录消除工作。

(三)综治委部分成员单位。

1、乡人武部:组织民兵开展巡逻防范;开展军地、军民共建平安活动。

2、城管办:在开展市容环境巡逻中,充分发挥综治志愿者作用,协助公安机关制止现行犯罪和扭送犯罪嫌疑人。

3、文化站: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大“网吧”管理力度,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清理整治“黑网吧”。督促网吧、文化、体育、娱乐场所落实治安防控措施,落实值班保安人员佩戴治安防范红袖标。

4、社会事务办:加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防止其被组织、引诱和胁迫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督促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落实治安防控措施,落实值班保安人员佩戴治安防范红袖标。

5、林业站:加强林区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

6、人口计生办: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网络作用,建立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平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信息;按照《贵阳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办法》,加大《居住证》办理力度,今年底办证率达80%以上,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动员计生网络力量在入户走访中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识,广泛征求居民对社会治安的意见建议并反馈属地公安部门。

8、乡工会:协助企业制定、推行各种形式的安全保卫责任制,动员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保卫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深入开展平安建设。

9、乡妇联:在各村广泛开展千户带万户“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号召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市民,以家庭的平安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10、共青团:大力实施“打好综治攻坚站、团员青年总动员”青年志愿者系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闲散青少年就业培训,加大对刑释解教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教工作;广泛招募维护社会治安青年志愿者,促进形成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11、乡护路办:指导各村对重点、复杂区段的于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盗抢铁路设备设施犯罪,维护铁路运输治安秩序。

12、其他单位:紧密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围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防范、治理等工作,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督促监管服务的行业落实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值班人员佩戴治安防范红袖标。

(四)村。

充分发挥各村党支部的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建立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范机制,加强农村警务工作,推行民警包村、保安驻村和“治安中心户长”等做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护活动,加强城郊结合部村民出租房的管理,构建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农村治安防控网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乡委政法委要定期听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村支两委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乡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全力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强化队伍保障。各村委配齐配强综治力量,及时增加、补充辅警力量并提高辅警待遇,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3、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强化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绩档案制度》要求,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管理监督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4、明确工作责任。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乡属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自我管理,加强自身防范,规范内部安全保卫制度,督促值班人员在岗尽责,并佩戴治安防范红袖标,切实做到各单位内部无盗窃案件发生。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用自身的行为来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来统筹区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不配合、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单位,要下达综治工作建议函,同时抄报其主管部门。对仍不整改的单位要报乡综治办,由乡综治办会同上级综治部门下达综治工作建议书,与其上级部门一起督促整改。

5、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过程中存在问题,要进行通报或警示,并责令其整改;乡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导致社会治安混乱、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严格按照《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制的规定(试行)》,对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各村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敷衍塞责、无所作为、效能低下,导致本村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要严格按照《贵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对主人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对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攻坚站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追究其责任。

(二)加强督查考核和信息报送。

1、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村、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内容,严格检查考核和兑现奖惩,由党政办牵头,乡综治办参与,对各村、乡属各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并进行通报,督促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各村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报送,每月上报工作信息、进展情况和有关数据,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三)加强人大、政协监督力度。

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作用,有计划的组织人大代表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视察,提出意见和监督建议,失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组织政协委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进行视察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

各村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

朝农街道办事处地处西湖区朝阳新城,目前管辖10个社区居委会,面积4.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8万人,近几年,因朝阳新城的快速发展,新建楼盘多,且大部分楼盘已完工并交付使用,业主正在陆续入住,现都由新光、五坊、天琴湾西苑、天琴湾东苑、隆泰苑、向阳社区代管新建楼盘,共管辖新建楼盘14个,总住户1万4千余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xx]13号),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以“推进社区分类治理实现服务精准施策”为主题,大力推进街道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为确保我街道实验目标如期完成,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中发[20xx]13号文件精神,以强化党建工作为引领,以扩大居民参与为基础,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居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优化社区服务为重点,以深化居民自治为内核,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以营造和谐温馨社区氛围为追求,切实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为建设美丽幸福西湖提供有力保证。

1.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方向。推进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社区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团结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靠居民,依法有序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3.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积极推进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4.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自身资源、条件和人文特色,制定针对性工作思路和推进策略,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街道社区分类治理模式。

5.坚持统筹推进,重心向下。动员协调各方力量、各个层次、各项工作,统筹结合,共建共享共进。把眼光、资源、管理、服务向下,真正做到基层“吹哨”、部门“报到”。

根据朝农街道的实际,结合社区房屋结构、人口密度、环境设施及居民结构等要素,对社区进行细化分类,根据不同类型社区的优势、短板和特征,充分考虑不同类型社区居民特点及需求差异,制定针对性治理方案和措施,配套个性化治理方式和方法,尤其在社区治理资源配置、社区服务供给、社区居民自治等方面实施共性差异化相结合治理,提高社区治理的精细化程度和精准化水平。通过二年探索实践,将“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理念融入社区治理全过程,着力打造社区分类治理西湖模式,为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城市社区探索实施分类治理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

(一)推行社区科学分类。

组织开展社区情况专题摸底调查活动,对全街道10个社区进行全面摸底和梳理。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人口、地域、文化、设施等社区基本要素,依据人口密度、居民构成、小区特征、物业模式等差异情况,将全街道10个社区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超高密度开放式老旧社区。

凉伞树社区、红苗社区、灌婴路社区、五坊社区、新光社区。主要特点:社区内无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大于20%;“4050”下岗人员多,居民交往密切,相互熟悉,对社区有较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具有浓厚的文化地域特色。

存在的主要问题:生活环境脏乱差,房屋老化、基础设施不配套,物业管理缺位,人员复杂、利益诉求多样,居家养老需求、困难人员生活保障需求等“刚性”需求不断增加,社区资源处于“僧多粥少”的境地。

2.中低密度封闭式商品房社区。

天琴湾东苑社区、天琴湾西苑社区。主要特点:社区内封闭式商品房小区居民占社区居民总数的50%以上,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在5000至10000人之间,各类群体分布比较均衡,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10%左右,失业率低于2%,居民平均收入水平位于中等以上,主要分布于新城区,大部分有专业的物业公司管理,社区基础设施完善,生活环境优美。

存在的主要问题:邻里关系较为冷漠,居民与物业公司矛盾冲突不断,业委会难以获得大多数业主的认同,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得不到很好的监督整改;街道和居委会对小区的治理,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和指导作用;职能部门对小区的管理各自为政,与居民、居委会、业委会未建立有效的衔接沟通机制;一些小区日常生活并不便利。

3.低密度回迁式安置片区。

隆泰苑社区、向阳社区、悦湖社区。主要特点:是典型的城市化进程中兴起的居民区,一种是农场社区居民集中安置区,土地被征用,由本场建成安置小区集中居住;另一种是保障房小区,提供给保障房申请家庭。地段主要集中于新城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一般在5000人以下,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大于10%,失业率大于4,5%。

存在的主要问题:人户分离现象普遍,空心化程度较高;居民之间关系疏离,对社区缺乏归属感,公共事务没人管理;社区配套设施缺失,社区建设层次相对较低;拥有非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社区自治水平低下,人居观念落后,农民变居民的进度缓慢,平房进楼房适应能力不够;精神生活贫乏,麻将室、棋牌室、茶室散布小区,甚至黄赌毒偶有发生。

(二)推进多元主体、更好服务辖区居民。

实施社区“大党委”工程。在所有社区全面推行“双向服务、全域融合”的社区“大党委”。

在坚持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打破原有以条为主、条块分割的封闭式党建模式,在横向创建以社区“大党委”为组织核心,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组织设置新架构;在纵向理顺街道综合党委—社区“大党委”—网格党支部—“党群微家”党小组“四位一体”的党组织网络,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全覆盖,推动街道社区党建、驻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促进责任联动、组织联席、资源联享、党员联管、活动联办、民事联商,实现全区域统筹、各方面联动、多领域融合,着力提高城市基层党建整体效应,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

实行社区公共资源优化整合。探索“一委一站多居”扁平化社区管理体制,针对人口密度较高的超高密度开放式老旧社区,整合现有邻近的两个社区的场地资源,集中设置一个区域化中心社区工作站,专职从事社区公共事务服务;剩余的原居委会的社区服务和办公用房,用于居委会开展居民自治和服务场所,并对社区人财物进一步合理调配,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效果。

探索“全岗通”社区综合服务模式。对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全科业务培训,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制定“首问接待”等制度,打破社区专职工作条线壁垒,实行“全天候接待、全方位受理、全过程负责”,让居民群众始终“找得到人、办得了事”。

在所有社区逐步实现“1+5+x”社区邻里中心全覆盖。20xx年在兰宫路社区尚水花园小区建设一个“1+5+x”社区邻里中心。围绕生活便捷化目标,逐步构建“15分钟+24小时”生活服务圈,以党建为统领,配套教育、医疗、助老、商业、文体5类基本服务形态及若干衍生业态;使“邻里中心”成为营造社区文化、荟萃社区精神、增进邻里和睦的客厅;成为汇聚生活服务、为老服务、健康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的综合体。

实施“老旧小区环境提升”工程。针对超高密度开放式老旧社区存在的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老旧缺失问题,优先将该类社区纳入到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投入资金实施一批社区环境改造项目,积极推进微改造、美丽楼院打造。达到“路平道净、线齐物整、灯亮墙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3月)。

1.制定实施方案。在对全街道10个社区进行调查摸底并广泛听取街道、社区意见基础上,根据西湖区民政局申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朝农街道开展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调研学习。组织有关人员赴国内社区治理先进地区进行学习考察,注重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完善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政策措施。

3.成立领导机构。建立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协调机制,统筹领导协调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

(二)深入实践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2月)。

1.开展试点(20xx年4-12月)。结合社区分类,选取2个社区进行分类治理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2.全面实施(20xx年1-12月)。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街道10个社区全面推行分类治理。

(三)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

对三年实验成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对发现的瓶颈和短板提出针对性举措,予以完善,在总结中推动实验成果落地;对照实验各项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成立朝农街道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书记总负责,街道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街道各科室等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分管民政领导担任。各社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符合社区特色的方案,强化组织指导,切实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实验任务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各项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朝农街道办事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研究讨论实验任务推进情况;各成员科室要结合各自职责,密切协作,分工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二)保障资金,加大投入。积极推进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奖励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中的优秀“社区带头人”、“居民领袖”、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先进个人,扶持社区治理重点项目,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朝农街道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水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查,推进工作。加强工作督查,将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社区治理工作、共建共商共管共治工作纳入社区书记每年述职内容。各社区每季度向街道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社区开展社区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和督查。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园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适时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监管。督促村企业和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宣传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短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属地企业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灭火救援。指导属地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职工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园区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使用企业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属地企业和部门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园区企业:要督促企业职工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企业车间、库房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园区协调小组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示范区安监局牵头,园区党工委书记朱晓文为组长,各片区片长为副组长,各部门有关同志组成“园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园区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组长:朱晓文。

副组长:姜清华李正清于怀亚嵇明来。

成员:沈海霞孟炳才朱从茂吴阳。

(二)严格督导检查。园区协调小组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片区和企业,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企业,园区协调小组将派出专人驻点督导、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片区片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工作人员和属地企业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xx〕13号)要求,区安委会决定自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在全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严格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推动规划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区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主要承担日常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区房管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单位要成立或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调度,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6月开始至20xx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0日前)。各单位要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要对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台账,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区城乡建设局、各派出所要对居民社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新旧住宅小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各单位要于12月22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区安委会将牵头组织对本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区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综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予以通报。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专项治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单位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严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严把市场入口关,集中查处无证生产、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产品等行为。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单位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相关技术标准。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生产单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问题:生产单位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伪造电动自行车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专项治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销售维修领域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单位无照经营;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明确标注厂名厂址的;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销售的产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要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回收、维修经营场所,依法查处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依法查处维修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标准更换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违法行为。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由各街道办事处、区城乡建设局、区房管局、区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区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分局要牵头负责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各街道办事处、各派出所等部门报告。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要依法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负责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道路管控,对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教育。各派出所要督促居民委员会、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违规行为拒不改正,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交、楼宇视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区广电中心要负责指导、协调各级主流新闻媒体播出相关电动自行车安全节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各派出所要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进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二)认真履责强化配合。要坚持齐抓共管,压实属地街道办事处、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检查强化督导。区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协调督促和工作督查职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要加强检查督导力度。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在综合整治期间,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三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连年增加,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群众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领域的火灾呈多发趋势,极易引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辖区电动自行车火灾也时有发生。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消防工作不容懈怠,安全意识不可忽视。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xx〕49号)文件要求,杏滨街道决定即日起在本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二)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起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物业小区、群租房等公共区域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使用者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使用者一旦遇到电动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加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辖区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摸排使用管理等领域存在的隐患和风险,抓好实施,并进行整改。在社会面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对综合整治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一)规范停放充电行为。各社区要督促村(居)民、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继续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较大影响的,要依程序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积极推动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因地制宜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二)紧盯重点场所人员。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三)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要集中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的“保命墙”工程,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现象,强化源头防范。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应每月定期开展“纠违停、清飞线”集中整治行动,并邀请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街道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对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内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20xx年8底前,要摸清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点及生产、销售、回收、改装、修理等场所数量,完善基础台账。整治期间,要积极推广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设施。

(三)要加强情况报送。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四

在总结我村在上年度综治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与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村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的现状,现具体安排工作计划如下: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认真做好普法宣传、治安防范,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等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力推进“平安村”建设,为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创造更加稳定、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

1、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全面实行领导责任制。

加强村综治维稳工作信息排查队伍建设,确保信息畅通和各项工作及时落到实处;努力完善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计生、民政工作配合协调机制,整合和提高综治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签定综治,创安各种责任书,确保综治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保证工作上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努力维护一方平安。

2、加强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

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抓好治保会、调解会和群众性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着力推进居民住宅区治安防范工作的落实。联合村妇联组织开展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新风户、遵纪守法户等活动,加强群众社会和谐意识。联合共青团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加强民兵组织建设工作,发挥民兵在治安工作中的重要角色,如夜间巡逻等。

3、加大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办事”的原则,深入排查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收集可能造成矛盾的及时信息,掌握社会及群众动态,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防止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众性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的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快速出击处置,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切实防止和避免因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

4、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

加强对青少年和邢释解教人员的教育,认真开展普法活动,村干部带头学法,坚持按月出一期法制宣传栏专刊。今年我们要加强对《农民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劳动、工伤类《合同法》、《划生育法》、《婚姻法》、打击拐儿童妇女等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讲座等。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保证今年的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加强对他们的法律教育,落实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以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5、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完善综治组织网络信息和治安防控网络,强化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作用,维护村的治安和稳定。强化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建立以治安巡逻队为骨干,居民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组织协同配合的巡逻体制,充分发挥巡逻队的作用,增强对违法犯罪的发现和控制能力,重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建立随时排查处理纠纷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一次维稳工作信息排查碰头会,不安定因素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不安定因素的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和早解决。对重大纠纷要实行交办,坚持把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确保社会治安稳定,营造“平安村”,建设“平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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