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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的论文篇一
1.1“注册_____”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局注册登记的_____,该注册_____的编号为_________。
1.2“许可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被许可方”是指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产品。
1.5“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_____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6“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字日。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被许可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_____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许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在合同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_____。
2.2许可只在_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_____,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2.3许可方负责向被许可方提供注册_____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_____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
3.3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_%。
3.4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_____天之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可方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_____日内提出质疑,被许可方应及时改正。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被许可方将通过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被许可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_____。
4.2许可方在收到被许可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既支付使用费_________美元给许可方:_________。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
5.1许可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被许可方提供注册_____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方向中国_____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5.2许可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被许可方。
第六条商品质量。
6.1被许可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_____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被许可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以及其_____本身的名声。
第七条侵权和保证。
7.1许可方保证是本合同注册_____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被许可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7.2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_____、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
7.3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_____拥有的权利。被许可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合同产品的_____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第八条标签。
8.1被许可方同意其对_____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_____而取得关于_____的任何权利。
第九条促销资料。
9.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_____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如果许可方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可方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9.2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_____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十条分销。
10.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10.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
第十二条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_____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_____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第十三条破产、违约。
13.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_____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方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终止合同。
13.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讼,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
13.3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
第十四条最后报告。
14.1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14.2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第十五条存货处理。
15.1合同根据第十三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十四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15.2如果被许可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试样不符合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第十六条对许可方的补偿。
16.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16.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法律上的救济。
16.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第十七条税费。
17.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被许可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被许可方负担。
17.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许可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8.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8.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8.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19.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9.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_________分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3_____费由败诉方负担。
19.4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_____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20.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0.3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外,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_____或类似的_____。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_____的权利。
20.4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5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20.6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二十条和附件一至附件三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7本合同用_________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_____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
1.注册_____的有关资料。
2.产品清单。
3.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计算方法。
反倾销的论文篇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买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买x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x支付。
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条件:
4.买x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x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x自理。
第八条买x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x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x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x告知理由。
第九条买x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x承担。
第十一条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x之要求,应向买x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负责。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清单a:
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x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值:..d________________(每公吨价为___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x,以便买x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x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x安排交货。
3.买x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x承担一切费用,买x将通过___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买x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x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x直接进行结算。
反倾销的论文篇三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革命为主要标志的新技术革命大大促进了世界生产力的发展,使生产力发生了某种质变。根据摩尔法则,信息技术革命使集成电路的集成度每18个月翻一番,每一代新产品(主要指“新芯片”)的生产成本降低一半。信息产业创造的产值会呈几何级数增长。这不但会带动经济的高速增长,而且会降低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近十多年来,美国经济发展“一高两低”的实践证明了其正确性。自1991年3月以来,美国经济在总数已达7万亿美元的庞大基数上,连续123个月平均经济增长率为4%、平均失业率为4%、平均通货膨胀率为2%,创造了世界奇迹。
信息技术革命及其带来的世界生产力的质变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经济全球化产生了一系列新特征。信息技术革命的蓬勃发展不仅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手段,而且造就了全球经济最具活力的新增长点。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的主导产业。信息产业的优先快速增长会带动全球经济的发展,为经济全球化增添新动力。信息技术及其产业的迅猛发展产生了互联网。互联网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使信息的生产、传播和利用日益扩散到全球范围。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人瞬间就可以与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的人进行沟通和交流;鼠标一点,就可获取几千里甚至几万里以外的信息,从而打破了时间和空间对经济活动的限制,使地球变成了真正的“地球村”。这就大大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提高了经济全球化的质量和水平。世界资本市场的资本金借助国际互联网能以“光的速度”从地球的一方转到另一方,国际资本可以迅速流入一个国家或地区,也可以迅速从一个国家或地区流出,这就加快了国际金融的全球化进程。当前,全球流动资本已达8.2万亿美元,全球证券市值高达29万亿美元。信息传播全球化和金融资本在全球的迅速流动使国际贸易领域掀起了一场新革命,电子商务就是这场新革命的优秀成果。人们坐在电脑屏幕前,就可以进入各种商店,销售或购买商品。经济全球化的主体――跨国公司的领导者坐在办公室里,利用国际互联网管理、组织、协调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小规模厂商也可利用互联网向遥远的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这就足以说明,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已经成为当代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
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使各国各地区各大洲都处于一个联系紧密的生产、商贸、信息和通讯网络之中,迅速消除着经济的区域性,促使资本重新组合,“流动空间”正在取代“地域空间”。换言之,地域正在被网络取代,网络不再对应于某一具体区域,而是被纳入世界市场之中,不再受任何国家的政治限制。政治空间和经济空间在历史上第一次开始分离。这种分离与跨国公司、国际资本、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等)等日益扩大和强化的活动联系在一起,使各国经济政策和法规越来越受制于外部世界的框架条件即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迅速融于经济全球化的洪流中。在新的经济全球化巨大洪流中,经济国际化和企业经营国际化不仅规模迅速扩张,而且质量也日益提高。国际化的内容不仅包括商品、资本、劳动力等,而且包括信息、知识、技能与制造技术等。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日趋多样化,影响越来越大,掀起了大规模资本流动浪潮。
对于生产力质变导致的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专家学者有不同的认识。有人甚至否认这一事实的存在,认为这是某些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媒体的有意炒作。然而,不管某些人承认不承认,这是客观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认识世界生产力的巨大变化、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特别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自觉地发展高科技及其产业,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生产关系的巨变与经济全球化的本质。
有人认为,经济全球化的本质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全球化,主要是美国生产关系的全球化。这种观点值得商榷。笔者认为,从生产关系角度看,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全球经济的市场化,市场化把全球各国、各类经济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经济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基础。经济全球化是经济国际化向全球经济纵深发展、进入高级阶段的产物,是经济国际化的高级表现形式。追根溯源,经济国际化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经济国际化于19世纪产生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巩固和发展,无限扩大的生产经营能力,冲破国界开拓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工业所加工的,已经不是本地的原料,而是来自极其遥远的地区的原料;它们的产品不仅供本国消费,而且同时供世界各地消费。旧的、靠国产品来满足的需要,被新的、要靠极其遥远的国家和地区的产品来满足的需要所代替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生产经营者“奔走于全球各地”,“到处落户,到处创业,到处建立联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4~255页.)。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经济国际化的精辟论述。但是,随着世界科技的进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国际化的范围越来越广、形式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丰富、规模越来越大。近40多年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发展中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社会主义国家都纷纷扩大对外开放,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经济国际化由资本主义国家垄断的局面早巳被打破,它不再受国家的生产关系、社会形态、政治制度、文化差异、国土面积大小的限制,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股潮流,即经济国际化已发展为经济全球化。
在当今世界,商品、资本、服务、技术、信息、人才超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快速流动,实现世界资源的优化配置。哪里环境好、回报率高,资源就向哪里流动,谁也阻挡不住。资源的流动要靠市场。市场背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商品和服务交换关系的总和,是不同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生产关系。因此,从生产关系角度看,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全球经济市场化。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在发展市场经济,都在开拓国际市场。市场化使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经济逐步融合,使跨国商品与生产要素在全球流动的规模不断扩大,速度不断加快,形式日趋多样化,使世界各国(地区)经济的相互依赖性越来越强,最终形成互相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统一体,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没有市场化就没有经济全球化,市场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本质特征。
有市场就有竞争。全球经济的市场化使全球性竞争更加激烈、更加复杂。思想理念竞争、制度竞争、机制竞争、政策竞争和产品竞争、技术竞争、资本竞争、人才竞争交织在一起,使竞争呈立体化趋势。竞争的基础和中心环节是企业。企业之间的竞争特别是跨国公司之间的全方位激烈竞争促进了全球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世界经济的增长,使经济全球化不断上新台阶。日趋激烈的竞争有可能激化企业与企业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矛盾,这就更需要各大企业之间、各国政府之间加强合作,更需要国际机构发挥越来越多的协调作用。现在各种国际组织,特别是国际经济组织越来越多,区域化、一体化经济机构也越来越多。例如wto、imf、opec、apec等,其国际政策协调越来越重要,这也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结。
果。各主权国家应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活动。中国加入wto,积极参加apec的.活动,适应了这一要求。
作为经济全球化主体的跨国公司,为了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纷纷结盟。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原来曾是竞争对手的跨国公司结成联盟,以对付新的竞争对手。如美国ibm公司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合作开发电脑记忆芯片,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与欧洲第二大汽车厂商菲亚特公司相互成为对方的销售代理,欧洲跨国公司每年缔结的合作协定成倍增加,许多中小跨国公司联合起来,共同对付竞争对手。在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之间的结盟也日趋活跃。目前,跨国公司广泛结盟已成为企业经营国际化的一个突出特点,反映丁跨国公司发展的一种新趋势。在跨国公司广泛结盟的同时,全球跨国并购如火如荼。据联合国贸发会议《世界投资报告》测算,在过去里,跨国公司的全球跨国并购增加了4倍。其中,美国、欧盟的企业跨国并购最为迅猛,电信、医药和化工产业是主力军。全球跨国并购使一个个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应运而生,因而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凭借最先进的技术进行的竞争称之为“超强竞争”。“超强竞争”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谁最大胆、最迅速地打破旧秩序,谁就能获胜。用迅速大胆的行动打乱竞争对手的心态和阵脚成为获取市场份额、提高利润总额的重要途径。对手越茫然不知所措,“超强竞争者”就越有时间在对手明白过来或作出反应之前赚钱。“超强竞争者”主要在对手处于惊愕莫名或陷于瘫痪的时间内保持其优势。当对手明白过来并作出反应时,“超强竞争者”原有的优势就可能丧失。“超强竞争”的日益加剧迫使竞争各方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实行最科学的管理、利用最佳手段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从而为经济全球化增添了巨大的新动力。
经济全球化与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平衡,不平衡发展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世界经济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平衡―相对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相对平衡”的互动史。每一个周期从不平衡走向相对平衡,都使世界经济的生产力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使世界经济的规模和质量产生一次新飞跃。近十几年来,全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及其矛盾运动,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多方面质变。整个世界的经济技术水平大大提高,创造的物质财富大大增多。“一个由民族国家组成的世界正让位于一个由全球参与者构建的世界经济。”(注:王烈、杨雪冬:《全球化与世界》,中央编译出版社版,第12页。)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任何国家、组织和个人都无法回避。但是,收益分配的不公在加剧,信息技术的“数字鸿沟”在加深,可持续发展受到日益严重的威胁,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加剧。
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收益分配不公的加剧,扩大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平衡。据世界银行《/20世界发展报告》统计,全世界20个最富裕国家的人均收入是20个最穷国家人均收入的37倍,而40年前仅18倍;世界最富的20%的人口的人均收入为最穷的20%的人口的98倍,而40年前仅30倍。不少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物质财富不断增加的历程中,却更加相对贫困,有的国家陷入极端贫困。在全球经济市场化的大趋势下,世界资源的配置和收益分配主要靠市场机制,而市场机制所关心的是“利润最大化”,不是“社会公平”。收益分配多寡的要素排列顺序是先资本、技术和知识,后土地、资源和劳动。发达国家掌握着庞大的资本、垄断着高新技术和新知识,必然获得巨大收益,发展中国家只能靠廉价的土地、资源和劳动获得微薄的收益。这是收益分配严重失衡、收入差距拉大的根本原因。世界新制度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在他的《经济理论与不发达地区》一书中,提出了“循环和积累的因果原理”,以新的视角解释了地区间、国家间收益分配失衡问题。他认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造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不平等,而不平等又进一步加剧了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不平等和水平差距是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并且有积累性。地区间和国家间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经济发展的巨大差距就是由这种“循环和积累的因果关系”造成的。在国际贸易中,完全靠市场的力量无法摆脱这种“循环和积累”,只会扩大差距。发达国家经济实力雄厚,科技水平高,管理先进,产品技术含量高、质量好、附加值高、竞争力强,发展中国家很难在竞争中获胜。在进行自由贸易时,发达国家依靠巨大的竞争力抢占和扩大国际市场,获取高额利润,从而带动国民经济和其他事业的发展,进而形成向上的、越来越强的“循环和积累”。而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落后,企业和产品缺乏竞争力,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市场不断被挤占,工农业生产逐渐衰落,从而形成经济发展下降的、越来越弱的“循环和积累”。经济全球化扩大了市场机制“优胜劣汰、扶强抑弱”的作用,必然导致收益分配的严重不公和经济发展的巨大不平衡。
不同市场经济模式的竞争同时也扩大了发达国家之间的不平衡。在经济全球化蓬勃发展的当今世界,发达国家之间的竞争是相同制度下不同市场经济模式之间的竞争,主要是美国式的自由市场经济、日本式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德国式的社会市场经济之间的竞争。美国经济是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它强调遵循客观经济规律,自由竞争、自由贸易和自由放任,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以达到充分就业和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利润最大化;它强调个人自由、个人发明、个人创造、个人价值的重要性,鼓励创造、发明和创新;它强调个人利益高于集体利益,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所以,这种模式充满生机和活力、创造性和创新性。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和以德国为代表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则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与调控,主张实行混合市场经济体制――国有经济与私有企业并存,政府调控与自由竞争相互补充,效率与公平兼顾,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相辅相成。尤其是日本,政府通过产业政策和经济计划对经济活动、企业决策进行诱导和干预,依靠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通过官民协商、政企交流扶持财团发展;强调工人个人利益与企业集体利益乃至国家利益相结合,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利益。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世界经济趋于市场化、自由化的条件下,美国式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处于优势地位,其经济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而强调政府主导和调控的国家包括西欧国家、日本等国则长期处于经济低迷状态。美国模式的创新性使其抢占了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制高点,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信息产业大发展,从而拉大了与日本和许多欧美国家高技术和经济增长的差距,连续数年雄居国际竞争力排名之首,日本等国的位置则大大后移。据世界银行《2000/年世界发展报告》测算,美国gdp的年均增长率从20世纪30年代的3%提高到90年代的4%;同期,日本gdp的年均增长率从4%降到1.4%,欧盟15国中荷兰、丹麦、芬兰、瑞典的gdp增长率有所提高,而德、法、英、意等国都在下降。这使发达国家之间经济的不平衡加剧。
制。但它们的市场经济模式不同,改革开放的政策各异,因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在加剧。中国、印度、智利、韩国等国经济增长速度较快,菲律宾、巴基斯坦、阿根廷、非洲国家、东欧一些国家经济增长缓慢,有的国家还呈现负增长,因而差距在不断拉大。
世界经济不平衡的加剧引发了一股又一股的反全球化运动。参加反全球化运动的成分比较复杂,其中有反对资本主义剥削的成分,反映了发展中国家人民特别是工人阶级的愿望,这对于改善贫富差距扩大的不合理、不公平状况有一定促进作用。但要真正改变世界范围内的分配不公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主要应靠发展中国家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战略和策略,促进自身经济的发展。
我国应有条件地参与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的蓬勃发展和质变是世界范围内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及矛盾运动作用的必然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我国必须遵循客观规律,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参与。如果我国不参与经济全球化,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断送改革开放的成果。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社会分配不公及其发展不平衡的加剧说明了经济全球化的相对性、有限性和多样性。如果我国五条件地参与经济全球化,就可能受制于人,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同样会断送改革开放的成果。据此,我国必须有条件地参与经济全球化,制定和实施科学的战略和策略,趋利避害,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发展自己。
(一)深化改革,提高国际竞争力。参与经济全球化,必然参与日趋激烈复杂的国际竞争。国际竞争主要是综合国力的竞争。企业是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主体。与发达国家比,我国的综合国力还比较弱,与世界上的大跨国公司比,我国企业的竞争力还不强。因此,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国必须把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作为主要战略任务来抓。其中,在国家层次上,主要是尽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法制,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市场经济的成熟,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同时,还应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信息化,为企业科技进步奠定稳固的基础。在企业层次上,主要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搞好信息化建设、经营管理和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目标是创建一批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依靠跨国公司参与国际竞争。
(二)全面创新,不断提高经济国际化的质量。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是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举措。我国许多省市和行业都已制定和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成效显著。今后,应坚持全面创新,不断提高经济国际化的质量。观念创新是全面创新的先导,面对信息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必须不断学习,更新观念。不但企业应树立全新的观念,而且政府也应树立全新的观念。制度创新是全面创新的基础和前提。抓制度创新,重点抓好宏观制度创新和企业制度创新两个方面,既要符合中国实际,又要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管理创新是全面创新的灵魂,是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永恒课题,必须实行科学管理、全面管理,不断提高管理的水平和层次。技术创新是全面创新的核心和内动力,必须建立健全合理机制,搞好技术开发、技术应用和技术扩散。产品创新是全面创新的载体,是竞争力的外在表现,必须不断改造传统产品,研究开发新产品,培育和宣传名牌产品,依靠名牌打天下。市场创新是全面创新的归宿,必须确立自身的科学创新模式,实现从适应市场到创造市场的转变。
(三)积极参加国际经济合作。经济全球化的新特点和新趋势意味着国际分工更细,更细的分工要求更紧密的合作。我国已经成为wto正式成员,应遵循wto的法律框架和基本原则,与wto其他成员加强经济合作。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
(四)牢牢把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参与经济全球化,必须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必须认真贯彻实施。但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降低对外依赖程度。最主要的是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学会灵活运用经济全球化的规则特别是wto的基本原则和有关条款,发展和保护自己;二是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和市场经济规律,不断深化改革,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经济贸易体制和灵活高效的宏观经济管理机制,卓有成效地化解和消除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
(五)保证经济安全,维护国家主权。经济全球化从许多方面损蚀着国家经济主权,给诸多国家带来了经济安全问题。特别是信息传播全球化的发展使传统的国家观念和主权观念受到了巨大冲击,信息战愈演愈烈,直接危害着国家安全和经济主权。经济主权是国家对本国经济所拥有的最高领导权和决策权,是对国家经济利益的最高权力。而国家经济利益又是国家安全的核心。所谓保证经济安全,实际上就是保证国家经济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保证国民经济正常有序运行。国家主权问题不容讨论,国家主权不允许任何国家、任何集团、任何个人侵犯;国家安全和国家主权紧密相连,不允许受侵害。我们必须制定和实施科学完善的国家经济安全战略和策略,切实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维护国家主权。
(六)努力发展科教事业,积极培养优秀人才。国际竞争的实质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高素质的人才、控制高新技术的制高点,谁就能把握经济全球化的主动权,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越战越强。经济全球化中的不平衡,主要是科学技术和人才的不平衡。贫富差距、强弱差距,主要是科技和人才的差距。因此,我国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最根本的策略是继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发展科技特别是高科技事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努力发展教育事业,积极培养各级各类优秀人才。培养人才周期较长,难以满足当前的急需,因此,在积极培养人才的同时,还应积极从国外招聘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比培养和招聘人才更重要的是使用人才,应深化改革,强化竞争机制,健全激励机制,创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才能用好人才、留住人才。
【参考文献】。
(1)王烈、杨雪冬:《全球化与世界》,中央编译出版社19版。
(2)世界银行:《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经出版社2001年版。
(3)卢新德:《信息传播全球化与中国企业经营国际化战略》,人民出版社版。
(4)联合国贸发组织:《2001年世界投资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版。
(5)余永定:《世界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评析》,载《世界经济》年第3期。
(6)赵景峰:《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竞争及我国的应对策略》,载《当代亚太》2002年第7期。
反倾销的论文篇四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及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当前的企业发展模式已逐渐呈现出密切联系、信息互换、合作共赢的特点。面临更加开放的市场和更多对手的参与。企业要在竞争中获胜,必须引进保持企业长期竞争上风的新型治理模式――价值链治理。
1价值链治理及价值链会计理论。
1、1价值链治理思想的提出。
1985年,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michaele,por―ter)在其《竞争上风(competitiveadvantage)一书中首先提出价值链概念。波特指出:“每一个企业都是在设计、生产、销售、发送和辅助其产品的过程中进行种种活动的集合体。所有这些活动都可以用一个价值链来表明。”按照他的观点,价值链一般包括内部后勤、生产经营、外部后勤、市场销售与服务等五项基本活动和采购、技术开发、人力资源治理与企业基础设施等四项辅助活动。
价值链治理是一种集成的治理方法,它以价值链为基本工具,通过对企业间信息的交换处理分析,对业务流程的有效整合优化,从而降低企业经营本钱。进步整个价值链的效率,终极实现价值增值。它注重企业间的合作,以为合作将不再是以前的“零和”博弈,而是一种共赢的结果。价值链治理思想着重于将整个价值链拆分为多个价值活动,即作业加以治理。作业是连接上下游企业的纽带,也是价值链增值的来源。
1、2价值链会计的提出。
价值链会计的概念是由我国已故著名会计学家阎达五教授首先提出来的。他以为所谓价值链会计就是;对企业价值信息及其背后深层次关系的研究。具体可表述为:是收集、加工、存储、提供并利用价值信息,实施对企业价值链的控制和治理,保证企业的价值链能够合规、高效、有序运转,从而为企业创造最大化的价值增值和分配的一种治理活动。
价值链会计并非会计学下的一个分支学科,而是传统会计治理在信息化时代下,基于价值链理论的延伸。它的提出开创了会计研究的新局面。
1、2、1价值链会计理论框架。
阎达五教授等研究了构建价值链会计理论框架的思路题目。他们以为,构建价值链会计的理论框架是价值链会计研究的基本题目之一。其基本思路是,以强化价值链治理为主线,分别沿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重构会计治理框架。在空间维度上,把原来的以单一企业形式存在的会计核算主体扩展为以价值链同盟形式存在的会计治理主体,把原来的以货币为计量手段的各会计核算对象扩展为以价值链形式存在的一切可以量化的会计治理对象。这样,会计治理的视角就大为扩展,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就同一为价值信息。
1、2、2价值链会计维度分析。
(1)时间维度分析。
价值链治理之所以较于传统治理有更科学之处,不仅在于它将治理的空间范围延伸至整个价值链,从而有利于在完整作业链下把握重要战略环节,并产生协同效应;还在于它符合信息化时代治理要求,以事中适时控制为主的时间治理上的有效性。在时间维度上,应用信息技术,以会计实时控制为核心,以治理过程的时间序列为依据,分别以事前治理的统筹规划、事中治理的实时控制和事后治理的分析考评为内容广泛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会计治理。
(2)空间维度分析。
价值链的空间维度分析,可根据分析对象及角度不同分为企业内部价值链分析、横向价值链分析、纵向价值链分析,通过三个分析来确立企业的竞争上风和发展战略。企业内部价值链治理夸大优化内部作业间的联系,辨明价值驱动因素及利润驱动因素,进步整体效率,控制战略本钱,达到内部协同。横向价值链分析指把企业置身于整个行业环境中,与行业内的其他企业通过一定的作业联系起来,或仅仅通过对竞争对手的上风分析,找出企业在横向价值链中的战略环节,构建企业特有的竞争上风。纵向价值链分析将核心企业看作是整个行业价值环节中的一个,与上、下游相互依存,它的中心思想为构造价值链体系,帮助企业建立更持久的核心竞争力。
2作业本钱法上风分析。
2、1作业本钱法的核心思想。
作业本钱法(activity―basedcosting)简称abc,是最近二十年来本钱治理理论发展的主要方向和成果。作业本钱法的核心思想就是首先将企业耗费的资源分配到作业上,再将作业分配到本钱对象上。由于引进了“作业”这一载体进行本钱的分配,作业本钱法相对于传统的本钱分配方法更客观地描述了资源与本钱对象之间的关系,使本钱核算的结果更加正确。作业本钱法不仅能够提供正确的产品本钱、客户本钱,也能够提供部分本钱、职员本钱和作业本钱。这些丰富的本钱信息,为企业的治理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持。
作业本钱法的基本思想是四要素:资源、作业、动因和本钱对象;三个层次:包括资源到作业的分配,即资源动因:作业引起资源消耗,当多个作业共同使用同一资源时,资源动因便是分配资源耗费给各个作业形成作业本钱库的依据;作业到本钱对象的分配,即作业动因:将作业本钱库中的本钱分配到本钱对象的依据;资源到本钱对象的分配,这里指可以直接回集到本钱对象的资源耗费。
2、2作业本钱法与价值链会计的契合。
作业本钱法区别于传统本钱法,将作业作为本钱核算对象,以本钱动由于用度分配基础,克服了过往的以产品、产量为核算对象,以工时和机器台时为用度分配标准的弊端,能够提供更为精确的本钱信息。
价值链思想即通过对作业的有效评价和整合,在各个作业自身增值与作业的协同效应过程中带来整个价值链的增值。价值链会计既是一种本钱计算方法,又是一种本钱治理制度。它与传统的本钱计算方法不同之处在于它从以“产品”为中心转为以“作业”为中心,通过对作业本钱的确认,通过对价值创造的作业活动进行评价,以识别:盈利作业与非盈利作业,高盈利作业与低盈利作业;哪些是价值链上的关键环节或作业,哪些作业活动适宜企业自己做,哪些作业应该转于其他企业做。尽可能地消除不增加价值的作业,改善作业,从而尽量减少损失和浪费,增加作业价值。它旨在帮助企业建立一套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数字化的治理模式,优化核心业务流程,降低企业组织和经营本钱,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作业治理的目的在于增加顾客价值以及从提供价值中获利,它以作业本钱计算为主要信息源,包括作业分析、动因分析和绩效评估。这正符合了价值链会计治理思想最核心的要求,以作业为元素,不仅对于企业内部各环节整合,更是企业间,各价值链环节的结合点。
3作业本钱法与价值链会计的有机结合。
3、1价值链会计中的作业本钱法。
价值链会计中的作业本钱法突出了“过程治理”的作业治理,脱离了核算这一单一功能。它是建立在“过程观”基础上来熟悉作业和本钱的关系的,所指过程实在就是作业的集合即作业链。为了有效的控制本钱的发生以及进一步降低本钱,作业本钱治理把本钱视为“作业过程的本钱”,借助于作业过程分析全面实施联系的、动态的治理控制。
3、2作业本钱法在价值链会计中的运用。
3、2、1作业本钱法在价值链会计中的实施。
识别价值链是有效使用作业本钱法的第一步,也是回集作业本钱的条件和依据。确定作业本钱法基本四要素,区分产品作业,将作业分为基础作业和支持作业,明确资源动因、作业动因,有效地进行本钱回集。并进行标杆比较,核算产品本钱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控制,为决策提供依据,应采用行业比较及自身比较,通过行业比较可以找出企业本钱控制的努力方向。通过自身比较可是找出企业内部降低本钱的突破点,通过行业标杆比较可以找出各项增值作业的行业最佳本钱,从而客观地评价企业本钱水平,并正确熟悉到产品本钱的增值空间。事后评价是价值链会计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业标杆比较即体现了该过程的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是对之前本钱的精确核算的总结,又是下一步作业增值的出发点。
价值链会计中的作业本钱法要求从价值链角度分析企业本钱行为的结构性影响因素。企业是环境的产物,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中的诸多因素在对企业的价值行为发生着影响,并进而影响企业的本钱。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了企业的价值行为,但同时又没有哪一种因素能成为企业本钱水平的唯一决定因素。分析其作业价值的影响因素,有助于企业从来源上判定其本钱行为,并对如何改变其本钱行为有一个深层次的熟悉。这包括水平一体化。即企业通过控制其规模、市场份额和影响的.地域范围进行水平整合;垂直一体化,企业向上下游扩展和收缩核心业务;还有企业在整个价值链网络中的定位治理,包括业务定位、技术定位、制度定位等。这些是企业在价值链中的定位,也是本钱的终极来源,通过重构企业价值链,有利于从战略高度降低企业本钱。
3、2、2作业本钱法在价值链会计维度上的应用。
(1)作业本钱法在内部价值链中的运用。
分析企业内部价值链,应用作业本钱分析方法,有效降低内部本钱。同时在对价值进行战略治理、营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条件下,根据企业各个作业活动在价值增值中的不同作用,将其细分为直接增值作业活动、辅助增值作业活动和非增值作业活动。对于直接增值作业活动在保持其增值效果不降低的条件下,尽可能进步运行效率,减少资源耗费与占用;对于辅助增值作业活动在维持其辅助作用不变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资源占用;对于非增值作业活动应尽可能减少和清除。
(2)作业本钱法在横向价值链中的运用。
通过与竞争对手作业本钱水平或增值水平的比较,制定适合自身的竞争策略。比如当竞争对手本钱较高时,企业可以采取低本钱扩张战略,求得生存与发展。当竞争对手具有低本钱上风时,企业可以避其锋芒,专注增值水平高的环节,采用差异化战略取得竞争上风。可应用标杆瞄准技术,通过将企业的业绩现状与已存在的具有可比性的最佳业绩进行对比后找出差距,以寻求精益求精企业作业活动、业绩水平的有效途径。最佳经营业绩通常有三类:内部标杆、竞争对手标杆、通用标杆。企业主要分析竞争对手的价值链构成,以及作业动因和本钱水平,分析对手得以取得较高的增值水平和较低的作业本钱水平的原因和途径,明白自身面临的机会与威胁,明确企业需要改进的方面,为企业持续性的改进提供动力和方向。
(3)作业本钱法在纵向价值链中的运用。
企业的价值生产过程可以向前、向后延伸至供给商、顾客环节,企业最大的竞争上风可能就来自于对上述企业价值生产延展环节的分析。因此纵向价值链分析立足于企业,除了关注自身已参与的那一部分价值链的优化外,还要关注从最初的原材料生产到终极产品销售及其再循环之间的所有价值生产环节。纵向价值链概念将终极产品看作是一系列作业的集合体,企业是作业链中的一环或几环。这种价值链是随着广义的“作业链”的形成而形成的。这样企业可以从最基本原材料的取得到终极产品使用后废弃这一整体价值链的层次上分析产品的本钱和收益,从公道分享利润的角度进行战略规划。分析纵向价值链,一方面可以寻求企业在价值链上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建立起企业间的协作关系,增强企业同盟内所有成员的市场竞争力。企业纵向价值链分析主要分析从资源到产品直至顾客的价值运动,综合考虑本钱价值因素,通过价值分析、作业本钱分析寻求出企业内外部、上下游各个环节或活动的本钱、收进及报酬率,发现哪些环节或活动具有较大的增值空间,哪些环节或活动价值较低,由此决定向上下游并购或将自身价值链中一些价值较低的环节或活动外包或出售,重构企业价值链,从根本上改变企业价值链构成。达到多方共赢,进步企业的竞争力和增值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讲,纵向价值分析的本钱决策是战略层面的、宏观本钱决策题目,这一本钱决策对未来经营本钱的高低起决定作用。
(4)作业本钱法在时间维度上的运用。
价值链会计时间、空间两个维度的治理是同步进行、相互渗透的。作为作业本钱法,事前规划主要在于企业作业定位、价值定位。对各项作业进行猜测和规划,哪些作业企业应该进进,哪些作业企业应该缩减,哪些作业增值空间大,哪些作业不具有增值能力,哪些是主要作业,哪些是辅助作业。作业的事前规划治理是企业作业本钱法公道有效回集本钱的条件。作业的事中实时控制是价值链会计的核心,也是作业本钱法的核心。摆脱原来的核算单一功能,价值链会计中的作业本钱法夸大作业的过程治理,不仅仅是回集本钱,更多的是如何控制作业本钱。如何根据作业进度情况,有效治理、及时调整本钱战略,从而以最快的反应速度将本钱降到最低。而事后评价则既是对以完成作业本钱的精确核算与本钱治理方法总结,也是下一个治理过程制定的条件。
3、2、3作业本钱法与业务流程重组的结合。
业务流程重组的内涵是指基于信息技术的、为更好地满足顾客需要服务的、系统化的企业组织工作流程及相关活动,它突破了传统劳动分工理论的思想体系,夸大企业组织形式以“流程导向”替换原有的“职能导向”,为企业经营治理提出了全新的思路。
业务流程重组是伴随着价值链治理思想的成熟和企业引进信息及计算机技术而形成的erp环境的要求而进一步深化的。它以顾客价值为导向,结合价值链分析,在明确战略环节的基础上,集中企业资源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核心业务和具有竞争上风的战略环节,同时把自己不具有竞争上风或非核心的价值增值环节分离出往,外包给社会上具有比较上风的企业。在满足客户服务的基础上,使企业在本钱、质量方面取得明显改善,并建立持久竞争上风。这完全符合价值链治理的主旨。在企业业务流程重组的同时,也伴随着会计业务流程的重组,这也对作业本钱法的应用提出了新的要求。
业务流程重组夸大流程导向,实在也可以理解为多个作业组合为导向,流程的再造也是作业的重整,突破了企业内部的职能部分,更是延伸到了上下游企业之间。作业本钱法在价值链会计中的有效运用,也必须和这些新兴的治理思想结合起来,全面整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4结语。
竞争、顾客、变革已成为当今全球化市场的三大主要因素。面对信息化时代的企业治理要求,伴随会计治理思想的变革,价值链会计已越来越受到业内人上推崇。作业本钱法是目前较为科学的核算体系,它的治理思路正符合了价值链会计对于本钱核算及本钱治理的要求,二者的有机结合必将为企业建立持久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反倾销的论文篇五
1、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的宏观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基本建设投资快速增长,投资主体由单一走向多元化。提高投资效益成为各投资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迫切需要,规范投资管理是国家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前提,这些都需要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业、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提供服务。因此,从外因上来讲,宏观环境因素为工程造价咨询业提供了发展空间和动力。
2、我国经济增长需要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业。
工程造价咨询是为基本建设投资服务的社会中介,而以基本建设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主要的拉动作用。我国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呈逐年增长趋势,投资规模的扩大加大了投资管理的难度,需要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为基本建设投资服务。
3、我国实行市场经济需要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业是保证在基本建设投资领域实行市场经济的关键。
4、规范我国建设市场需要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业。
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诸如此类的问题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共同点是都在工程资金管理上出现了问题,同时也突出地反应了我国现行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变革和发展。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工程建设资金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因而需要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业,为工程建设资金的有效管理和合理控制提供专业服务。
二、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起步较晚,市场准入、消除制度,公平交易保障制度,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尚欠完善;相应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执业人员知识体系和继续教育制度等相关政策法规还未完全配套;行业管理尚欠规范,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国家定价”的惯性仍然起着重要作用。咨询服务在社会上仍得不到理解和接受,国内社会甚至部分造价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对工程造价咨询的认识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预结算上,这种对工程造价咨询的误解制约着工程造价咨询,特别是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发展。造价咨询企业自身在经营管理、业务范围、服务意识、咨询人员业务素质上与国际竞争对手还有较大的差距。
三、促进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的对策。
1、政府及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的对策。
良好的宏观环境和产业环境是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的必要条件。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发展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针对我国造价咨询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政府及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主要应在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完善对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工程造价的市场定价模式等几个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以改善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发展状况,为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行业协会的对策。
中国工程造价协会应加强对业内咨询企业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在促进行业发展、为业内企业服务的意识上应改变以往“二政府”的作风,真正发挥为业内企业服务的行业协会的职能。加强行业协会的服务意识,为迎接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必须尽快实行行业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建立为国家、行业及业内企业服务的意识,做好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间桥梁的作用。建立行业自律制度,建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机制,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咨询人士的行为受到自律以及外界的约束,从而使工程咨询行为就趋于规范,使造价工程师自觉并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完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组建成立工程造价师学会,使造价工程师有自己的组织,并注重工程造价师的后续教育培训提,高整个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为国内工程造价咨询的发展壮大创造最基础的条件。
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构建工程造价管理学科。
1、新形势下工程造价咨询业对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的'要求。
从目前国内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现状出发,根据市场竞争的要求,国内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特别是造价工程师应该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和法律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专业人士,其业务素质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能力的上:1.具备市场调查和预测分析的能力;具备经济评价和风险分析的能力;较好的人际关系技能和沟通协调能力;能正确协调处理业主、承包商的关系;有技术创新意识;熟悉和运用国际惯例的能力。与上面所要求的能力相比较,我们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工程造价咨询业行业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努力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创造良好的条件,每个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特别是我们的造价工程师也要认清竞争形势,积极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水平、适应行业发展和竞争的需要。
2、构建工程造价管理学科。
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可设置工程造价管理的本科和研究生专业,招收有志于在工程造价管理领域发展的学生,通过规范的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教育,为工程造价咨询业培养专业人才。应加强与成熟的国际工程造价咨询协会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引进并利用其成熟的学科体系和教育经验,培养掌握国际工程造价咨询专业知识的人才,为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素质提高提供人力资源的保障。
反倾销的论文篇六
中国已经连续十几年景为全球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中国企业由于国外的反倾销调查而伤痕累累,损失惨重。中国遭受到国外反倾销的产品不仅种类繁多、涉及面广,从小到烛炬、光盘大到钢材都是被外国进行反倾销的对象,而且还遭到国外多个国家的反倾销起诉,例如美国、欧盟、印度尼西亚都对中国的钢铁材料提起了反倾销诉讼;另外中国产品遭受的反倾销税是比较高的,都明显高于wto成员国的均匀水平。如12月25日印度尼西亚热轧板卷反倾销案于3月做出终极判决,此次最高获判税率为56.51%,中国在3.86%-42.58%之间。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威尔・马丁曾说:“中国内地有70%的出口产品贸易轻易受到反倾销措施的攻击,未来10到内,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反倾销。”从目前中国的产品结构和产业增长发展趋势看,中国将迎来国际对华反倾销的一个高峰,出口企业将面临欧美国家反倾销的严重威胁,仅在,欧盟对华反倾销案件就超过130起。中国出口商品遭受反倾销的主要原因是商品价格相对于其他西方国家的低廉(这主要是由于国内的生产资料价格和劳动力低廉造成的)。企业在应诉反倾销的工作中需要提供具体的出口产品的本钱计算方面的资料,这就需要会计职员的积极参与。在遵守游戏规则的框架下,切实做好防范和应诉举证工作,充分利用会计本钱资料有理有节有据地进行反“反倾销”。
二、反倾销会计应诉中会计本钱举证的要求。
根据wto反倾销协议的有关规定:“假如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低于出口国旨在用于本国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也即以低于其正常价值进进另一国的贸易,则该产品即被以为是倾销;假如出口国国内市场在正常贸易过程中不存在该同类产品的销售,或者该项销售由于该市场的特定情况,或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销售量太少,而不能用于适当的比较时,则倾销幅度应通过与向一个合适的第三国出口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假如该价格是有代表性的话)进行比较而确定,或者与原产地国的生产本钱,加上公道数额的治理费、销售费和一般本钱并加利润进行比较而确定。”
根据以上的规定,在企业遭受到反倾销诉讼时,主要需要提供的产品资料为:
第一,假如本国事提起诉讼国家承认的“市场经济待遇”国家,则该产品在本国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就可以作为本企业进行反倾销应诉的价格。也就是说该企业可以运用其原有的本钱会计资料进行反倾销应诉。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需要花太大的精力往取得该产品在本国消费的可比价格,而是需要花很多的精力往证实本国事“市场经济待遇”国家,在这个证实的过程中也需要提供大量的相关本钱资料。
第二,假如本国不存在该产品的销售或销售量太少或不是提起诉讼国家承认的“市场经济待遇”国家,则该产品在本国消费的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不可以作为反倾销应诉的价格,而是以第三国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或以本国的生产本钱,加上公道数额的治理费、销售费和一般本钱并加利润以后的价格作为反倾销诉讼的价格。
在第二种情况下,假如以第三国的同类产品可比价格作为反倾销诉讼的价格,企业反倾销工作的重点是如何寻找一个合适的第三国来取得该出口产品的可比价格。而假如是以该产品在本国的生产本钱,加上公道数额的治理费、销售费和一般本钱并加利润以后的价格作为反倾销诉讼的价格,则企业反倾销应诉的工作重点是提供相关的本钱资料。
综上所述,企业产品本钱的会计认定是企业能否在反倾销应诉中取得胜利的关键因素。因此,企业应该在如何取得“市场经济待遇”国家需要提供的产品本钱资料和“本国的生产本钱,加上公道数额的治理费、销售费和一般本钱并加利润以后的价格”的本钱资料方面下功夫,研究并善于利用本钱资料进行陈述,取得反倾销组织的认可,这是取得应诉成功的关键要素。
三、企业在“市场经济待遇”国家条件下的本钱举证。
(一)企业争取“市场经济待遇”国家需提供的本钱资料。
应诉企业为了证实自己基本上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展开经营活动,首先要申请“市场经济国家”待遇。应诉企业在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才能被调查机构认定为企业是在“市场经济国家”条件下展开活动。这5个条件是:
1.企业所作有关价格、本钱和包括诸如原材料、技术和劳动力的本钱投进、生产、销售和投资的决定是根据反映了市场供求关系的`市场信息,并且不存在国家的行政干预,在计算重要的本钱投进时基本上按照市场价格。
2.企业必须建立一套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账目清楚的会计账簿,该账簿需要按照国际通用会计准则进行独立审计并具有通用性。
3.企业生产本钱和财务状况不再由于过往的非市场经济制度而遭到严重扭曲,特别得考虑设备折旧、其他折旧、非货币***易和债务重组方式所列的支出。
4.企业受所有权法和破产法的管辖,由此保障企业治理的法律安全和生产的稳定。
5.货币兑换按照市场汇率。
从以上需要提供的会计资料中不难发现,企业提供资料的重点应该是有一套具体的并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账簿,至于其他四个方面的资料一般企业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比较轻易取得。只有关于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账簿这一条就需要企业在反倾销的应诉中提供一系列的证据来证实企业的产品本钱计算过程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比如,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的规定:“存货的加工本钱包括与生产量直接相关的本钱,如直接人工。他们还包括在将材料加工为产成品过程中发生的固定和变动间接生产用度的系统分配额。固定间接生产用度,指产量发生变化时仍相对保持不变的间接生产用度,如厂房和设备的折旧和维修、工厂治理用度和行政用度等。变动间接生产用度,指随产量直接或几乎直接变动的间接生产用度,如间接材料和间接人工等。”从国际会计准则关于存货本钱的规定中发现,该规定与我国关于存货本钱认定的最大不同之处就是规定的间接用度中关于行政治理用度的规定,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的行政用度一般不计进产品的本钱之中,而是作为企业的期间用度直接列支。如何解决这一有争议的题目呢?笔者以为可以从国际会计准则中关于不应包括在存货本钱中而应在其发生确当期确以为用度的项目的有关规定中得到解决,国际会计准则在不应包括在存货本钱中而应在其发生确当期确以为用度的项目中规定:“无助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间接行政治理用度不能作为存货的本钱进行计量,而是作为企业当期的期间用度处理。”有了这一规定,企业在证实自己的会计账簿是符合国际通用会计准则的过程中,重点就是举证企业所发生的行政用度是与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无关的,尽量争取“市场经济待遇”国家,维护企业的利益。
(二)企业在取得“市场经济待遇”国家后的本钱举证。
假如企业取得了“市场经济待遇”国家的资格后,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的工作重点是举证企业所出口产品的全部本钱可以从销售价格中收回,并不是对出口国进行倾销的一种行为。根据wto反倾销协议中关于:“在出口国国内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或者向一个第三国销售,其价格低于每单位(固定的和可变的)生产本钱加上行政治理费、销售费和一般用度,其销售可作为不是由于价格原因而处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并且只有由当局决定该项销售的很大部分是在持续的长时期间内作出的,且该项销售的价格未能预计可以在一段公道期间内收回其全部本钱的,则在确定正常价值时可不予考虑。假如在销售时,其价格低于单项本钱,但高于其在调查期间的均匀单项本钱,则该价格应被以为是在一段公道的期间内收回了本钱”的规定。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的重点应该是:
1.提供企业的具体本钱核算资料包括产品的原材料本钱。不一定要夸大企业购进原材料的历史本钱,应该选用原材料现有的市场价格更有说服力。
2.企业生产产品的人工本钱。人工本钱的提供一定要考虑到现有的正凡人工本钱和时间地域对人工本钱的影响。也就是说不能只是考虑企业原有的人工本钱,要结合本国国内的具体情况对企业的人工本钱进行举证。
3.企业必须提供各种间接本钱的分配方法。在提供间接本钱的分配资料时应该对企业间接本钱分配方法的科学性、公道性、规范性进行具体的论述,尽量让对方同意企业的方法是公道、科学、规范的。
4.对于企业的会计政策的变更,应该提供符合国际会计惯例的理由,企业应该尽量不变更其会计政策,以便在遭遇反倾销诉讼时处于比较主动的地位。
5.在提供有关资料时应该留意,国际通用的做法是对于企业的产品销售本钱是否能够收回所规定的一段公道的期间是6个月的时间。
四、企业在遭遇“非市场经济待遇”国家条件下的本钱举证。
反倾销的论文篇七
环境成本研究是一个新的领域,环境成本研究的发展是与环境会计的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环境会计研究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以1971年比蒙斯撰写的《控制污染的社会成本转换研究》和1973年马林的《污染的会计问题》为代表。
1.1国内研究情况。
90年代初期,葛家澍教授曾在《会计研究》上发表《九十年代西方理论的一个新思潮――环境会计理论》,葛家澍教授在这篇文章中主要介绍西方国家环境会计的理论和方法,将环境会计理论首次引入我国。我国在环境成本内涵、确认、计量、会计处理方面的研究比较集中。郭道扬教授将环境成本定义为:由于环境恶化而追加的治理生态环境的投入;因重大责任事故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环境治理费用和罚款;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投资项目所造成的罚款;环境治理无效率状况下的投资损失和浪费。徐泓认为环境成本是产品生产过程中耗费自然资源的价值和相关生态资源价值减少的货币表现。
反倾销的论文篇八
信息的公平性,在薪酬管理中,主要表现为企业管理者应给员工提供详细具体的薪酬信息,而且对于薪酬管理中员工存在的疑问,应耐心的进行解答,不可对员工的咨询敷衍了事,及时解决员工的疑虑,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可,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程序的公平性。
所谓程序的公平性,即员工对企业薪酬管理程序和方式等方面的评价。根据莱文塞尔的评判标准,主要有6个基本原则,包括道德性、一致性、准确性、纠错性、代表性以及无偏向性。除此之外,薪酬管理者与员工的沟通,薪酬制度的公开程度以及员工参与企业薪酬管理的机会等,都是员工用于判断企业薪酬管理是否公平的重要方面。
(三)结果的公平性。
企业薪酬管理结果的公平主要包括两方面,即薪酬水平和薪酬增加的幅度。员工通常会将自己的薪酬情况与公司其他员工进行对比,以此作为判断企业薪酬管理是否公平的依据。如果差距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员工会觉得分配公平;如果差距与实际情况不符,则会引起员工的不满,从而产生消极心理,影响员工的工作绩效。所以,企业在进行薪酬分配时,应根据员工的等级、工作性质、工作能力等进行公平性分配。
(四)交往的公平性。
交往的公平性,顾名思义就是管理人员与企业员工沟通交流的公平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态度会直接影响员工对公司的评价和工作的积极性。所以企业管理者在与员工沟通时,应真诚和礼貌,给予员工充分的关注,使员工能够认可薪酬管理的决定,同时不可伤害员工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以平等的姿态与员工进行沟通,对于公司薪酬管理以及其他与公司相关的决策,应及时告知员工。
二、薪酬管理公平性对员工工作绩效的影响分析。
(一)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执行力。
企业薪酬分配代表的是员工所处岗位的工作价值,也是员工对自身价值进行评定的重要标准。但是在一个企业中,往往有很多的部门和职位,对这些职位的薪酬分配非常重要。员工会认为薪酬的高低意味着自身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价值,所以如何对不同部门、不同职位的薪资进行有效协调和公平分配非常关键。薪酬管理的公平会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产生巨大影响,从而影响员工的执行效率和质量。以煤炭企业为例,在实际薪酬管理过程中,不公平的问题一直都没有根除,平均主义倾向仍然存在,绩效与职位之间没有建立科学的联系,相同级别员工薪酬平均化。另外,有的员工由于与领导是亲戚或是关系好,工资高晋升快,这些都会造成员工对薪酬分配产生不满和抱怨的心理,觉得自己付出劳动再多和别人付出少结果还是一样的,会大大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在工作中产生惰性和不作为,影响工作效率。所以,企业在薪酬管理过程中应高度注重公平性,合理分配薪酬,使每一个员工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发光发热,实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
(二)影响员工工作绩效管理标准的制定和员工的薪酬满意度。
公平的绩效管理标准是有效开展绩效评定的前提,但是在制定该标准时,企业薪酬管理的公平性对其具有直接影响。因为只有充分了解企业薪酬管理的内涵和公平性要求,才能保障绩效管理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才能使员工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价值,使绩效管理更具人性化,起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作用。因此,企业在制定工作绩效标准时,应充分考虑薪酬管理的公平性,与企业具体实际相结合,保证绩效管理的科学合理性。企业薪酬管理的公平性会直接影响员工对薪酬的满意程度,而员工对薪酬的满意程度又会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产生影响。通过实际情况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员工频繁跳槽都是因为对薪酬的不满意,所以如果企业薪酬管理存在不公平,不可避免会加剧员工的不满情绪,造成企业人才的大量流失,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对于煤炭企业,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更应注重员工绩效评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实施人性化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绩效。
(三)影响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度和归属感。
如果员工能够感受到企业薪酬管理的公平性,并且能够接受企业的.这一薪酬标准,那么员工就会对企业产生充分的信任,会在实际工作中更加投入,把自己真正的融入到这一集体中,把自己视为企业的一份子,能够在企业中找到归属感,从而为企业的发展付出自己最大的努力,促进企业的高效发展。比如,对于煤炭企业来说,当前市场经济不景气,企业的发展受到很大影响,企业利润也在大幅下降,其结果必然会导致所能带给员工的利益也随之减少。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管理人员应与员工做好沟通,告知员工企业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瓶颈,得到员工的理解和接受,消除员工对薪酬的不满情绪,使员工能够与企业站在同一战线上,同舟共济,共同面临市场带来的挑战与难题。
三、结束语。
企业薪酬管理公平性,会直接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影响员工工作质量,另外还会影响员工工作绩效管理标准的制定和员工的薪酬满意度,从而影响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度和归属感。所以企业在薪酬管理过程中,应高度注重公平性,应根据员工具体职位和实际工作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使员工的付出都能得到回报,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的效率。只有员工工作效率提高了,企业才能更好的发展。
反倾销的论文篇九
1963年通过的《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为的公约》(下移《东京公约》)对机长授予了三项特权,一是机长可以对不循规旅客采取“合理措施”包括必要的“管束措施”(measuresofrestraint)。二是将不循规旅客“下机”(disembark),三是将不循规旅客“移交”(deliver)主管当局。为鼓励机长在对不循规旅客的扰乱行为时能迅速、有效地决断,公约对机长赋予了“豁免权”,“对于根据本公约所采取的措施,无论航空器机长、机组其他成员、旅客、航空器所有人或经营人,或本次飞行是为他而进行的人,在因遭受这些措施而提起的诉讼中,概不负责”。同时,公约对机长特权也制定了相应限制。“虽然《东京公约》背后的用意是赋予航空器的机长充分的权力,但这决不意味着给予了航空器机长“无限行动权”。必须在《公约》的背景下,在《公约》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这些权力。正如下文所解释的情况,不这样做不仅可能触发航空器机长的责任,还可能触发航空器经营人的责任。”第一,时间上的限制,机长治安权的行使时间公约限定在航空器的“飞行中”,公约第三章“机长的权力”规定“虽然有第一条第3款的规定,在本章中,航空器从装载结束、机舱外部各门关闭时开始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任何时候,应被认为是在飞行中。航空器强迫降落时,本章规定对在航空器上发生的犯罪和行为仍继续适用,直至一国主管当局接管该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时为止”。
可以看出,虽然公约在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航空器从其开动马力起飞到着陆冲程完毕这一时间,都应被认为是在飞行中。”。但就机长特权的开启时间节点上,公约同其后的《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保持了一致性。机长行使特权的时间是航空器关舱门到开舱门之间(即“门到门”原则)。也就是说,只要航空器机舱门尚未关闭,或者飞行结束已开启机舱门,机长便不得行使特权的。机长特权的时间节点门到门原则是由不循规或扰乱性行为的特征所决定的。公约所规制的不循规行为,通常包括了诸如:抽烟、饮酒、吸毒、吵闹、未经机组同意换位等等。但是,这些不循规行为在平时的社会生活中有的常常并未被视为违法,由于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安全的特别保护,才授权机长将这些行为进行规制。“地面上可能不重要的轻微违法,在空中有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影响。为此,航空器上的犯罪值得特别注意。在这一点上是没有争议的”。而在登机或者离机过程中,这些不循规行为并不会对航空器飞行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东京外交会议筹备工作期间,曾有提议将航空器机长权力时限扩大到登机开始直至登机过程结束。但东京外交会议拒绝了这项提议“因为当时认为,如果登机过程开始到舱门关闭的期间发生任何事,航空器和机长以及机组成员可以获得地面当局的协助”。第二,空间上的限制。公约对机长特权空间的限制有两个方面,一是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公约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供军事、海关或警察用的航空器”。
即机长特权只能在民航航空器上行使,某些情况下,国家航空器搭载旅客的,由于《东京公约》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机长不享有依公约所授特权,而仅受该航空器国内法调整。二是机长对不循规旅客的管束措施只能在航空器内进行。公约规定“按照第六条规定对一人所采取的管束措施,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在航空器降落后以外的任何地点继续执行”。不循规旅客由于其扰乱行为,通常不适宜继续留置在航空器上。机长根据不循规旅客的扰乱行为,只能要么将不循规旅客“下机”,要么将其“移交”降落地国相关当局。也就是说,航空器降落后,除了公约规定了几项特殊情形外,机长必须决断对不循规旅客采取“下机”或者“移交”的行动。而一旦决定后,即应当解除对不循规旅客的管束措施。民用航空器降落于任一国境内,不循规旅客对危及飞行安全的威协已解除,此时再对不循规旅客进行管束亦不必要。进一步地,根据一般国内法和际际法的授权,机长只是航空器的管理人和最高指挥官。一旦离开航空器,机长即只具备一般私法上外国自然人的地位。离机被“下机”或“移交”进入该国的不循规旅客即受该国的属地管辖权管辖。此时,机长特权即必须让渡于国家属地管辖权。
二、公约要求机长承担的义务。
第一,机长负有通知和报告义务。公约规定“机长应尽快并在可能时,在载有按第六条规定受管束措施的人的航空器在一国领土上降落前,将该航空器载有一个受管束措施的人的事实及其理由,通知该国当局”。“机长按照本条规定使一人在某国领土内离开航空器时,应将此离开航空器的事实和理由报告该国当局。”国际航班中,降落地国很多时候并不是被“下机”不循规旅客国籍国或居住地国,或者降落地国此前并未有允许其进入的法律许可,机长的通知报告义务是尊重降落地国主权的必然要求。“不履行这些职责有可能使航空器机长丧失其豁免因为他将被视为未在《公约》的`范围内行事”。第二,机长负有提供证据的义务。“机长依照本条规定,将嫌疑犯移交当局时,应将其按航空器登记国法律合法地占有的证据和情报提供该当局。”同前述理由,由于《蒙特利尔议定书》扩大了降落地国和经营人所在国管辖权,《蒙特利尔议定书》删除了航空器“登记国”措词。需要指出,icao法律委员会《东京公约》现代化包括不循规旅客问题特别小组委员会曾试图附加机长的“请求起诉”义务,“在移交犯罪嫌疑人时,机长请求着陆国主管当局起诉该嫌疑人。有几个代表团认为没有理由为了让着陆国获得管辖权而将这一要求列入草案,因此,建议删除这一要求。它们指出,这一要求还为机长施加了不适当的责任,因为这需要机长做出法律分析。”
三、对机长豁免权的评价。
事实上,在东京外交会议上,对是否应当赋予机长豁免权发生了严重分歧分歧,支持在草案中将豁免权完全删除的动议仅3票落败(16票比19票)。在《东京公约》现代化修订的研究和数次会议过程中,一度试图以“专断和恣意”或以“必要和适度”来清晰界定机长的豁免权,以消除不同国家法院对机长行使特权时主观“合理理由”理解的冲突裁判。icao法律委员会东京公约现代化包括不循规旅客问题特别小组委员会在其第一次会议提出的草案备选条文三——顺从标准中规定“对于根据本公约所采取的行动,无论是机长、机组任何其他成员、旅客、航空器所有人或经营人,在因对此人采取这些行动提起的诉讼或代表此人提起的诉讼中,概不负责,除非以恣意和任性的方式采取这些行动”。小组委员会考虑到“《东京公约》中设想的合理性标准在大多数管辖区域得到了充分和普遍的理解。”“《东京公约》原有文本(笔者注:指豁免权条款)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应该予以保留”。“与会者达成普遍共识,即《东京公约》为机长、机上乘务人员、旅客以及飞机所有人和经营者提供的现有豁免权应予以保留”。小组委员会认定无需为机长的豁免权更改《东京公约》第六条或第十条的用语。最后,《蒙特利尔议定书》未对豁免权进行修订。
四、结语。
为保障航空器飞行安全,规制不循规旅客、授予机长特权的同时,应当尊重国家主权、保护国际旅客权利,需要国际民航界进一步总结相关文献,以在实际履行公约时符合公约目的。
反倾销的论文篇十
目前,国际外汇储备发生了明显的结构性变化,许多国家已经形成了高储备的局面,这给各国外汇储备管理当局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外汇储备管理成为许多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经济体和石油出口国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国际外汇储备管理目标。
(一)战略目标。
1.将外汇储备作为汇率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工具。一国货币当局为了本国的利益通过动用外汇储备来干预外汇市场,使本国货币汇率稳定在政府所希望的水平上。特别是实行钉住汇率制的国家,往往需要持有较多的外汇储备调控外汇市场来维护汇率的稳定。
2.维护国际收支的平衡。在一国由于政治、经济及自然等因素而造成的偶发性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动用储备来加以弥补;如果一国国际收支发生结构性不平衡需要采用调整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环境等较长时期后方能见效的政策措施来平衡国际收支时,也可以动用储备资产加以缓解,一定程度上可减轻因调整而给国内经济带来的冲击。当一国国际收支出现顺差,特别是经常项目出现顺差时,通过增加储备资产总额,发挥“蓄水池”的调节作用。
3.支持国内货币,作为本国货币偿付的保障。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很少国家使用外汇储备(或黄金储备)作为本国货币的偿付保障。但香港货币局制度,使用美元作为港币保障。
4.保证本国的国际信誉地位。充足的外汇储备存量是维持本国正常开展对外经济往来的物质基础。拥有雄厚的储备,将增强国外贸易商和投资商与本国开展经济往来的信心,有利于吸收利用国外投资,有利于对外支付,有利于定期偿还债务。良好的外汇储备可以提高该国的国际信誉。外汇储备存量的变化也是国际有关资信评估机构确定一国信用等级的重要指标。
5.持有外汇储备作为投资基金,主要为了获取资本收益。有极少数国家,如石油出口国将此作为持有外汇储备的战略目标,通过科学管理外汇储备实现保值增值,分散国家资产,降低未来对油气收入的依赖。
(二)操作目标。
imf在9月20日公布外汇储备管理领域的指导性文件《外汇储备管理指南》认为,科学有效的外汇储备管理,应当(1)能够满足指定一系列目标的、可及时获取的外汇储备的充足性;(2)确保流动性、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得到审慎的控制;(3)在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通过中长期投资获取合理的收益。
参考imf的标准,从国际实践中可见,适度规模内外汇储备的管理,应该注重安全性和流动性。在安全性和流动性得到保障后,可以适当考虑储备的收益性。
二、国际外汇储备管理模式与运营投资分析。
(一)各国外汇管理模式。
根据外汇储备管理战略目标及操作目标,一般认为国家对外汇储备的管理大体有两类:一是传统的管理模式,即持有的外汇储备分布在高流动性,安全等级最高的资产上,来实现本国的战略目标。二是积极的管理模式,在兼顾外汇储备的流动性与安全性目标的前提下,追求外汇储备的收益性。
1.欧盟、日本(还有美国)等储备货币国家都奉行相对传统的外汇储备资产管理政策,侧重于利用储备资产干预外汇市场。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储备货币国家大多奉行浮动汇率制,汇率的小幅波动无需干预,储备货币国家经济发达,国家信誉很高,一般不持有高额的外汇储备来于预外汇市场(日本除外)。而且不会为了稳定汇率而影响货币政策对国内经济的调控作用。
例外的是,日本持有较高的外汇储备,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日本政府担心日元升值影响日本产品的出口竞争力,采用抛售日元购进美元的方式干预外汇市场,从而导致美元等外汇持有量大幅增长。
2.新兴市场国家与石油出口国家一般奉行较为积极的外汇管理模式。
新加坡、等经济体属于小型的高度开放经济体,对外经济部门占gdp比重相当大,所以把政策重点放在汇率的稳定上,因此持有较多的外汇储备。由于外汇储备持有成本较高,近年来,这些国家对外汇储备都采取了较为积极管理的模式。
挪威等石油出口国家与新加坡等经济体类似,通过石油贸易持有了较高的外汇储备。在挪威,外汇储备还承担社会福利职能,因此对外汇储备收益性要求也较高。
(二)外汇储备的运营模式。
各国外汇储备管理采取不同的运营模式,一般分为两种:
1.由政府机构成立相对独立的投资实体。如新加坡的外汇储备管理,是财政部主导下的`gic+temasek+mas“三驾马车”的模式。外汇储备中积极管理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和淡马锡控股负责。而新加坡货币管理局(mas)持有外汇储备中的消极管理的部分,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发行货币的保证。
2.向市场机构分包,这种模式一般是结合第一种模式实施。如挪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国家石油基金的20%委托给国际知名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
(三)外汇储备的投资对象。
国际上对外汇储备的管理趋于积极。而对于外汇储备的投资,无论是币种选择还是金融投资工具选择,近年来确有变化。这从另一侧面进一步印证了国际上外汇储备管理风格的积极化。
从美国国债投资情况和全部国家国际储备(黄金除外)的增长情况对比可以看出,近年来,外汇储备增长大大快于美国国债市场。二者差距无论从绝对量还是相对比例走势来看,都显示美国国债作为外汇储备的投放场所的重要性有所下降,也说明了各国注意对外汇储备在金融工具投资选择上的多样化。
如果进一步研究美国金融市场的统计数据,可以发现,各国货币当局只将接近一半的外汇储备投资到美国国债,而在存款、大额存单、回购、商业票据、政府机构债券、公司债券甚至股票上,有大量的投资。
在期限上,长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竟然高达64.8%.值得注意的是,股票作为长期工具,投资规模比公司债券还大,在长期资产中的比例超过25%.
三、国际外汇储备管理对中国的启示。
(一)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目标。
从各个国家实践经验可以看出,非储备货币国家为了干预外汇市场、稳定汇率、保证国家信誉等战略目标,一般倾向于拥有较多的外汇储备。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石油出口国家通过出口贸易积累了较多的外汇储备。但外汇储备持有成本较高,因此在近些年的实践中,这些高储备国家在确保外汇储备安全性、流动性同时,也开始重视外汇储备的收益性。
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约相当于全球国家外汇储备总量的四分之一,而我国gdp仅占全球的5%.此外,我国当前的外汇储备余额能满足16个月的进口需求,是外债3.24倍。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增长趋势没有逆转的迹象,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外汇储备继续增长的局面还将持续。
尽管外汇储备增长迅速,但我国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尚不完善,金融体系也较为脆弱,尚不具备开放资本项目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条件。持有较高的外汇储备来调节汇率,保证国家经济金融体制稳定,推动对外贸易,的稳定增长仍是我国现实的政策选择。
目前,我国外汇储备主要投资于收益相对固定的金融债券,据估算,扣除通货膨胀率和对冲成本后,实际收益率仅为0.7-1.7%,而同期国内资本平均回报率约在10%左右。可见,我国在外汇储备满足安全性、流动性目标之后,提高收益性已成为重要课题。
(二)我国外汇管理体制。
我国未来的外汇储备管理基本组织架构将主要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由中央银行保留大部分外汇储备,以满足对外汇储备的交易性需求和预防性需求,应付国际收支逆差、进行货币政策操作、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二是由外汇储备管理实体管理和运作部分外汇储备用于投资,追求尽可能高的收益。
这种组织架构的基本特征是进行专业化分工,将外汇储备按汇率管理功能和投资功能划分为两个层次,进行分层次管理。多层次、多目标的储备管理,需要处理好体制上的诸多问题。如管理权分解统一问题。国外的储备资产虽然归属于多个部门,如新加坡的外汇储备分散于gic、淡马锡和mas,但是由于新加坡政府特殊的权力结构,可有效保证外汇储备管理在分权基础上的有效集中。这样,确保既有明确的功能分工又有相互的密切合作,从而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和战略意图。政府的结构和权力配置与新加坡不同,因此,要对现有体制进行重新的规划整合,形成统一、分层的管理体制,顺利实现外汇储备的科学分层管理,并将决策机制、操作程序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进行规范。
(三)我国外汇储备投资建议。
1.调整外汇储备结构。
第一,调整外汇储备币种结构。欧元已取代美元成为国际债券市场上的主导货币,自以来欧元债券的市场份额连续两年超过美元债券。未偿付欧元计价债券占全球市场的45%,而美元债券只占37%.增加欧元等币种在我国外汇储备中的比重是我国外汇储备资产多元化的必然选择。
第二,美元资产内部结构的调整。将部分美国政府债券储备转换为美国抵押债券、企业债券以及股票,由于后者的收益率大大高于美国政府债券,通过提高收益来对冲美元贬值的损失。
2.扩大外汇储备的投资范围,但要注重防范投资风险。
综合目前我国一些专家学者的主张,不少人建议将部分外汇储备运用于战略性领域,如购买石油、黄金、矿产、高科技设备和技术,或参股相关国外公司。这些建议尚需进一步论证。
一方面上述部分投资资产变现能力较差,已经不算是外汇储备,因此要注意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根据历史经验,特别是日本政府与民间1980年代投资美国资产的教训,还需考量资产价格波动的风险。
3.外汇储备投资要配合国家经济金融政策。
第一,支持国内企业对外发展,特别是金融机构的国际化进程。
我国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性银行的平台,加大对国内企业向外投资、贸易的支持力度,也可适当通过指定外汇储备存放的方式支持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化进程。
第二,配合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
目前,我国外汇储备投资主要集中于纽约、伦敦、法兰克福、香港等成熟的国际金融市场。我国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就需要一个发达的离岸金融市场,而我国的巨额外汇储备可成为这个市场发展的助力。
4.注意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香港、韩国、巴西等国家和地区都是小型经济体,对于外汇储备资产的变动,可能不影响到市场的变化。但是对于中国这么大的经济体和巨额的外汇储备,所作的每一步改变都需要考虑市场和其他国家的反应。
反倾销的论文篇十一
论文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倾销最初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法律意义上的倾销是以价格歧视为基础,形成了有其特定内涵与外延的概念。1947年关贸总协定(gatt)第6条的规定最具权威性,认为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输入到另一国家的行为。构成倾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2.由此给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以上统称损害);3.低于正常价值的销售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满足了以上所有条件,进口国可以提起反倾销控诉。〔1〕在国际贸易中的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21世纪初期,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wto成员国范围的扩大,各国间的贸易摩擦日益频繁,国际反倾销出现一些最新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倾销的规模来看,由过去传统的几个贸易大国指控倾销转变为反倾销全球化趋势。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反倾销不仅具有防御性特征,它的进攻性与对抗性也是保护国内市场、促进公平竞争的有效武器。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管是贸易大国还是贸易小国,也不管是富国还是穷国,都把反倾销作为主要贸易保护手段,国际反倾销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熟悉和运用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
(二)从反倾销运用的手段来看,由过去单一的关税壁垒转变为以反倾销为主导的多元化的非关税壁垒。
gatt和wto在经过总共8论的多边贸易谈判后,wto各成员国的关税率已大幅度降低。税率的下降,使得利用关税壁垒的作用日益下降,新的更有效的贸易壁垒,如反倾销、反补贴、反规避、技术壁垒等层出不穷。反倾销作为其中手段之一越来越受到关注,成为21世纪国际贸易壁垒的主导。
(三)从反倾销的应诉情况来看,由过去怠于应诉转变为积极应诉。
20世纪80年代以前,反倾销的应诉率极低,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发起的反倾销。但随着多边贸易体制的不断发展,反倾销作为世贸组织认可的贸易保护措施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识。许多国家和企业从具体的个案实践中认识到,应诉与不应诉的结果差别很大,应诉就有双赢的机会,不应诉就等于承认倾销,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后,很可能会失去原来开拓的市场。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世界反倾销应诉热情高涨且有不断攀升趋势。
国际反倾销的发展变化,也使得反倾销法日臻完善。所谓反倾销法是指进口国为了保护经济和本国生产者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对倾销行为进行限制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国际反倾销立法上看,1947年关贸总协定(gatt)第6条创立了世界第一个反倾销保护的国际规则,成为各国反倾销立法的指导性法律文件。由于当时时代背景和立法实践的局限,该条款规定得过于简单和笼统。1967年《反倾销守则》从内容上丰富和发展了gatt第6条的规则。1973年开始的东京回合多边谈判,讨论通过的1979年《反倾销守则》是对1947年的gatt反倾销规则的重大发展〔2〕。乌拉圭回合制定的《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即“wto反倾销守则”在继承1947年的gatt原有规则的基础上,对东京守则作了重大修改和补充,提高了透明度和法律的预见性,强化了反倾销规则,形成一套包括实体和程序规则的完整体系,成为世界各国制定和修改国内反倾销法的主要依据。从各国反倾销立法上看,20世纪80年代,许多国家都未颁布反倾销立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反倾销立法史短,在处理倾销案件时,随意性大,透明度低。而wto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法制的统一性,它是不允许不同地区不同法律规则的存在,不容忍对不同市场主体不同法律规则的存在,不允许相互矛盾的不同阶位的法律规则的存在,一切相同的市场行为均应遵守同样的法律规则。因此,当今各成员国在制定反倾销政策时为避免与国际规则发生误解和矛盾,大量参照国际惯例和规则,使本国的反倾销政策透明、严密而倾向一致,以便有效地保护本国贸易市场。
中国作为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中亚洲国家,各国的反倾销法旨在维护其国家利益,而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条例也主要是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制定的。据统计,从1995-2017年3月,针对中国反倾销立案数量占了全球总数的14%以上,高居榜首。而目前中国在世界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仅有4%〔3〕。自入世以来,从温州打火机在欧盟遇阻事件,到号称“入世第一战”的钢铁临时保障措施的出台,再到dvd专利纠纷以及针对中国纺织品、农业产品设置的“绿色壁垒”等非关税贸易摩擦,都昭示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新成员国的对外贸易,机遇是潜在的,挑战是现实的〔4〕。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反倾销的形势越来越严峻:首先,对我国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主要是欧盟、美国、墨西、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而这些国家和地区也是我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其次,我国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服装、棉布、棉针织品、粮食等,质量和附加值不高;而且缺少品牌商品,轻易就被外国以种种理由拒之门外。有数据显示,由此国外对我国反倾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亿美元。再次,由于中国企业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见到某种商品畅销便蜂拥而上,竞相低价出口,是短期内进口国的某一商品猛增,从而引发反倾销指控。最后,我国企业应诉、起诉少,我过企业在2017年前大约有1/3的反倾销案件无人应诉。不应诉等于不战自败。因为不应诉,起诉国政府直接适用“最佳可获得信息”裁决征收反倾销税。
由此可见,对中国的反倾销立案不会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消失,相反可能会有增无减。中国正面临着被他国反倾销的一系列问题,面对这些,我们应从多角度采取措施:
(一)我国政府应采取的对策。
1.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政府支持体系,明确政府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政府的所有政策和措施都应该以维护各出口企业公平竞争为前提,否则政府的支持措施就可能成为国外反倾销的把柄。政府应建立国际贸易产业救济和保护机制,从物流、金融、保险、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引导。
2.调整出口导向政策,实施市场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政府应当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对出口产品总量和产品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鼓励和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和互补型产业,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开拓新市场。目前我国出口贸易的地区主要集中于韩国、日本、美国和欧盟,这种过分集中的市场结构消弱了我国对外贸易的灵活性和竞争力。我们应加强对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开拓,逐步实现市场结构多元化,提高外贸抵抗外来风险的能力.
3.建立国家反倾销咨询机构和信息网络服务体系。一方面对外传递我国制定、采用和实施的有关贸易政策的信息,以随时接受世界贸易组织合理的咨询和审议。另一方面要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反倾销数据网络系统,及时公开各国反倾销的法律、法规、政策,各“替代国”的价格、计算数据、成本资料等,及时向国内企业发布预警信息。
4.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以往国外反倾销调查,企业无法提供从原材料的供应到销售各个环节的原始资料和数据,以证明自己是市场经济主体,而被采用带有明显歧视性的替代国的制度。因此,政府要加快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其管理水平,规范其财务管理,准确反映运营成本,符合国际财会规则。逐渐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
(二)国内企业应采取的对策。
1.企业必须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以质取胜。产品的价格是竞争的一个重要形式,但并不是企业出口产品价格越低越好。低价竞销最容易引发反倾销诉讼。企业在定价时参考一下国际市场行情及反倾销动态,就可以大大减少反倾销诉讼。从长远看,我国企业要真正走向国家国际市场,首先,必须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量,大力开发自己的核心技术、核心产品,实现技术创新,促进产品结构升级。其次,企业要认真研究各种重要的国际标准,如iso9000,iso14000,sa8000族系等,保证出口产品在技术,安全,卫生,环保各方面接近或达到国际标准。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大力开拓绿色环保市场,应对外国采用种种苛刻技术标准限制我国产品出口,实现中国企业高效、持续和健康发展。第三,要实施出口产品差异化。即突出产品非价格方面的特征,如产品的物理特征、质量内涵、分销渠道、培养消费者群体等,建立品牌形象,增强国际竞争优势。
反倾销的论文篇十二
我国金矿资源非常丰富,而金矿属于我国最主要的矿种。为确保国内金矿资源被有效的利用,需加强对于金矿资源特征、成矿规律的研究。此外,还需要提高金矿资源的储量,以促使金矿业获得更大的突破,造福于人类和社会、国家。
1我国金矿资源的基本概述。
1.1资源量的分析。
国内金矿开发、利用的时间较为久远,同时资源同时非常丰富。新中国成立,国内黄金产业的发展主要可分成三个阶段:
(1)建国后,完成了胶东和小秦岭、燕辽、辽吉东部低于和黑龙江流域等金矿的三角区,以及一些黄金的基底,如陈毓川等。
(2)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地质方面的工作,大力的投入金矿方面的工作,使得全部最为主要的成矿带以2:25万化扫描面,推动了新型金矿和新矿区的勘察工作,以及旧矿山的摸底发展。此外,技术方面和大型贵金属相关企业均获得较好的发展。国内金矿勘察活动了以往没有的进展,使得其向新的发展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3)近年来,地质业的不断发展,使得黄金科研方面的工作量出现一定的变化,而商业对于勘察方面的工作也投入了更多的心血。近期发现大批的大型的金矿和特大型的金矿,多集中于旧矿山的边部、深部位置,或是重点金矿的矿集中地点,这对于我国的金矿业非常有利,可有效的上涨我国的金矿资源。结合国土资源部门的矿产资源储量内容,对近年来我国新增的金矿资源量进行统计和分析,资源量达到533.34t,为每年新发现的大型的金矿床的5倍。也可以统计为26.5个大型的金矿床,这样计算每年会增加8.67%.最新的统计数据表示,我国的金矿矿产地为7152处,其中特大型为15处、大型为105处、中型为314处,小型为1752处,矿点为4966处。全国共发现资源量8651.49t,其中排在前列的为山东、河南、江西,以及黑龙江等省份。其中山东省属于金矿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深部矿源较为丰富。矿产的数量进行衡量,黑龙江和新疆、青海,以及辽宁和湖北均位于前几位。近几年,青海大场和新疆西天山等地区,均找到金矿床。由此可见,我国的西部地区矿源丰富,可作为未来的主要找矿地区。
1.2我国金矿资源的发展现状。
(1)国内的金矿床一般规模非常小,相关数据显示,金矿中型、小型和矿点占据全国金矿90%左右,但是储量仅达到约48%.和国外的金矿床进行比较,我国的金矿床的规模非常小。所以,应提高对于基础金矿的研究工作,并加强勘探方面的工作,实现预见性的效果。金矿地质找矿工作的不断深入、研究,使得越来越多的大型和特大型的金矿被找到。
(2)深部找矿技术,大部分黄金矿山均建设于七五~八五期间,通过长时间的开采,但前部的资源并没有过多的储量。特别为旧黄金工业的相关迹地,存在较为严重的矿山资源危机情况,这亦为限制黄金工业发展的主要因素。现阶段,深部科研工作、勘探工作的不断完善,使得国内重点矿区深部勘察方面的工作有了新的提升。这些金矿资源采、选、冶应不断完善,能够推动技术的发展,保证金矿深部找矿能够有效的利用。
(3)金矿资源的利用率较低,国内的金矿资源占用率非常高,然而实际的利用率却较低。现阶段,大部分的探明金矿均被占用,还存在一些中型和小型的矿山被地方所占有,会造成掠夺的趋势,出现资源浪费的情况,以及乱采乱挖的问题等。
(4)矿种探采的陈旧。我国扩种并不多,所以需要结合探采工作,开发新的思路,如冈底斯地区的斑岩铜矿的金矿,需给予给多的关注。
2我国金矿资源特征和成矿规律研究。
2.1国内金矿矿期的划分情况分析。
因为“金”具有一定的化学形式,促使金矿成矿可实现继承性的效果,以及叠加性的效果,其具备一定的复杂性。然而,精确的金矿定年,对于矿床模型、矿床指导非常重要。如广东长坑金矿、富湾银矿的来源有所差异,通过相同构造体型的矿床,构成了伴生矿床。而燕山期的岩浆成矿功效,与喜马拉雅期岩浆成矿功效,可形成不同的两个矿床,这部分的特征,对地区地质找矿工作非常关键,有实际的价值。当前,因为蚀变矿物和石英、锆石、流涕包裹体等定年技术的不断发展,其被广泛应用于金矿床的定年中,使得金矿床年龄能够得到精准的测定。我国金矿床主要可分成太古代、古元古代和新元古代、古生代,以及中生代、新生代几个矿期。相关数据显示,新太古代和古元古代、新元古代的矿床数量、储量达到约总量的2.3%,而古生代为总量的8.4%左右,中生代和新生代分别占据总量的78%和12%.由此可见,中生代属于我国金矿资源最主要的矿期。
2.2不同成矿资源的矿期特征分析。
(1)新太古时代-古元古代的成矿期,以空间的方面来看,这一阶段的矿期多分布在华北陆台北缘,以花岗绿岩型为主。金矿床均采取太古宙绿岩进行建造,以原始的矿源层为主,一般会出现在变质的基底胃部。这种成矿期的矿物成分比较稳定,矿石的构造多通过金、石英、硫化物、碲化物进行建造。
(2)中-新元古代的成矿期,客观来看,这一时期的金矿强度并不高,同时分布比较局限,一般多出现在太古宙变质的基底部,稳定的`原地台坳陷位置。
(3)古生代的成矿期,这个阶段的地质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同时矿床有非常多的形式。一般多以火山岩型金矿、岩浆岩相关的金矿为主,主要的构成成为为:金石英、硫化物、碳细碎屑岩、碳酸盐岩。
(4)中生代的成矿期。这一部分的金矿床属于最主要的成矿期,或是高峰期,这类金矿的分布比较广泛。以类型进行划分,可分成岩浆岩相关的金矿、沉积建造的金矿,以及火山岩型的金矿等。以空间进行划分,其主要分布于我国的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陕甘川、滇黔桂为微细浸染型的金矿,当前获得一定的进展,如水银洞金矿和贵州烂泥沟等。此外,湘西多会出现热液型的金矿,如猴子山金矿、黔东丹寨金矿等。
(5)新生代的成矿期。近几年,会找到一些金矿,多产生于新生代,如云南北衙金矿,其金矿量为200t.相关数据消失,新生代矿期,对于我国金矿的发展非常重要。新生代矿期所形成的金矿,对于金矿业非常关键。如黔西南微细浸染金矿中所构成的土型金矿的规模非常大。
3总结。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促使我国金矿资源获得较大的进展,应将中生代最为主要的矿期和找矿的方向,以有效的开展找矿工作。不断提高对于成矿规律方面的研究,并加强对找矿勘查工作的严格指导,进而明确成矿的条件,促使我国金矿业获得更好的发展。
反倾销的论文篇十三
国内外机构以及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环境成本进行了分类,但一般都是针对公司环境进行的分类,尚未有按照社会上不同的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具体进行成本分类的。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不仅要每个公司要对其环境行为承担责任,具体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然人都应该对其环境行为承担其应有的责任。
笔者认为环境成本主要应有两大部分构成,即可以直接计入产品生产的环境成本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成本。能直接计入产品生产的环境成本主要是指在出厂之前的成本,使用过程中的环境成本主要是指进入消费阶段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对产品的有效使用也能影响产品的环境成本,消费者的使用应该以其所在单位为单元,将其计入单位的成本费用里面。
具体的分类如下:
首先,企业作为最大的环境污染源,环境破坏者。必须进行清洁生产!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但对于不同的公司还要进行不同的分析。比如,工业企业对环境影响比较严重,其应该有一套核算其过程成本的体系,其环境成本的额度应该相对较大些,这样才能创新效应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而对于商业企业,其对环境的破坏主要是运输过程中,但是它却是工业企业成本转嫁的对象,然而它却不是环境的直接破坏者,秉承谁破坏谁承担、泾渭分明的原则,不应当承担超出自己责任范围内的成本份额,所以对商业企业也应有一套专门的成本分类体系。
其次,行政事业单位也是社会上一个较多的部门,其也应该承担一定的环境责任,只有通过一定的方法对其造成的环境成本加以确认计量,才能让其有节约环境的意识。比如,政府部门使用的办公材料,自从其购买到报废,其间维护不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就会不同,维护好了,使用寿命就会延长,从而单位时间的环境成本就比较少。产品在最终消费者手中的最终处置方式不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也就不同。本文旨在针对社会上各个单位部门环境行为的不同情况,对环境行为具体的分析,对环境成本进一步的加以探讨。主要思路如下:
第一,对于企业,又分为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工业企业又分为以自营为主的企业和以外包为主的.企业。以自营为主的企业主要研究应如何将环境成本区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以及如何归集,从而能进一步计入到产品成本;以外包为主的企业,则主要考虑其间接环境成本,由于承包公司已经将与生产产品直接相关的环境成本计入到产品中去了,所以不必重复计入。对于商业企业,其作为产品的第一消费者,其只需承担该过程中的由于其维护和销售产品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成本,可以研究这部分环境成本的具体内容,以及商业企业该如何确认和计量这部分环境成本,才能最有效的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第二,对于以单位为单元的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对其研究的主要内容:首先,对产品最终处置方式的不同,如直接遗弃和卖给垃圾处理公司分别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是否差别明显,对此做一个实证研究得到一个结果。然后发表自己的观点,即更加及时有效的对产品的处置会带来好的环境行为。最后,提出自己的建议:能否通过每个会计期末对资产的盘点和报废记录,来确定其环境成本数额,计入到单位的管理费用,以体现其对资产的有效管理程度。
反倾销的论文篇十四
gatt自1948年生效至1995年1月1日被wto所取代,其间经历了八轮多边谈判,使得关税大幅度降低,传统非关税壁垒的作用日益受限,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然而,19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国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行业层次上的国际竞争加剧,世界经济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放慢并间有危机的出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
反倾销是历经gatt八轮谈判而被保留下来的合法的贸易保护手段,加之反倾销申诉的便利性、技术上的灵活性、裁决上的较大主观性及其易胜性,使得各国对于反倾销这一贸易保护措施过于青睐。合理使用反倾销手段对于防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国际贸易的正常运行是必要的。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一直在滥用着这一“合法”的保护手段。
据外经贸部统计,自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案以来,截止到10月,我国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数量已达501起,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或地区达33个,涉及我国出口产品4000余种,累计影响我国出口金额约160亿美元。
反倾销本身存在着诸多的不公平性,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尚处于向市场经济过渡期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充分认识反倾销的不公平性,是wto本轮谈判中对国际反倾销法提出修改建议的基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1.现行反倾销法本身的非中立性。
法律作为诉讼裁决的依据,对诉讼双方当事人来说必须具有公正性或中立性。但作为反倾销诉讼裁决依据的反倾销法本身却不是中立的,带有明显的偏袒和保护本国生产者的歧视特征。作为现行国际反倾销制度的最新准则,wto反倾销协议是由1948年gatt第六条逐步发展演变而来的,但后者的原始草案是由美国政府以其19的反倾销法为基础提出的,而美国1921年反倾销法的出台背景是:19美国经济陷入衰退,粮价大跌,1921年失业率达到12%,有505家银行倒闭,达到了美国南北战争以后的历史最高点。
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反倾销法无疑是应国内产业急需保护的要求而产生的,具有典型的保护主义色彩。虽然历经多轮谈判,wto反倾销法对出口国和进口国的相关产业仍然区别对待,各国反倾销法条文的宽松又赋予主管当局以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极易得出倾销成立的结论。这对于出口国产业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2.反倾销诉讼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不平等。
反倾销调查的申请虽然是由进口国同类产品生产者向本国主管当局提出的,但在具体操作中,申请一经提出并获得批准,反倾销主管当局就立即取得了裁决者的地位,从而诉讼也就转化成了进口方政府针对出口企业的行为。同类产品范围的界定、调查抽样方法的选取、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的调整与比较、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被确定为非市场经济时替代国的选取、诉讼期限的延长与否等等几乎全部由进口国主管当局自行决定,而出口企业所在国的政府只能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供证据,或在对判决不满时提出争端解决要求。
可见,反倾销诉讼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力量悬殊的不公平较量。反倾销调查的时限性又使得出口方企业没有足够的时间收集资料和有利证据予以反驳和申辩,只能处于极其不利的被动地位。
3.损害调查中非倾销因素的排除。
wto反倾销协议及各国反倾销法都明文规定,在确定倾销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时,当局应对所拥有的全部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同时亦应审查除倾销以外的其他已知因素,以确定这些非倾销因素是否也同时对国内产业造成危害,由非倾销因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不得归咎于倾销进口产品。按照规定,至少应考虑下列诸因素:以非倾销价格销售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国内需求的减少或国内消费方式的变化;外国与国内生产商之间的竞争;贸易限制措施的作用;国内工业的技术革新;出口实绩和国内工业生产能力的变化等。
然而,对上述非倾销因素审查与否及审查的程度如何,几乎完全取决于进口国反倾销调查当局,当局出于保护国内工业的考虑往往对某些因素不做调查,或者调查时浅尝辄止,而把由非倾销因素引起的损害不公平地归咎于进口产品。
另外,在损害调查时,反倾销法没有规定采选数据的标准,这也很容易造成当局以自由裁量为理由的武断和专横。
4.进口产品大量增加的标准有失公正。
在考察进口倾销产品数量的增长时,不论美国的反倾销法,还是wto反倾销协议,都是既考察进口倾销产品数量的绝对增加,又考察其相对增加,认为“不论其在进口成员的生产或消费方面是绝对的或是相对的”,都视为进口大量增加,这显然更有利于损害存在的判定。
例如,a国从b国进口某一倾销产品,第一年进口4000件,a国国内的消费总量为00件,由于进口量不足国内消费总量的3%,被忽略不计。假如第二年a国仍然是从b国进口4000件该产品,但由于国内消费萎缩,总消费量变为120000件。那么,按照当前的反倾销法,虽然进口产品的绝对数量没有变化,但由于第二年a国国内需求萎缩,进口产品的数量超过了国内消费总量的3%,进口产品就被认为是大量增加了,并对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进口国本身消费数量的缩减引起的后果,却要由出口国来承担,显然有失公正。
5.累积评估。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进口国反倾销调查当局可以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同一进口产品所造成的损害进行累积评估。累积评估的条件,一是来自每个国家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超过了2%的最低标准,且来自每个国家的进口数量是不可忽视的。二是依照进口产品之间的竞争情况和进口产品与相同国内产品之间的竞争情况,对进口影响的累积评估是适宜的。
但累积评估的方法表明,来自一个国家的进口产品可能对进口国产业不构成损害,但把几个国家的进口产品加起来总体考虑时,其损害的严重影响则不可低估。累积评估的方法在某种程度上放宽了损害的标准,大大增加了做出损害存在裁决的可能性。这对于刚刚进入进口国市场的后起小国往往会造成致命的打击。
6.替代国制度。
关贸总协定附件九第1款第2条规定:“应当承认,对全部或大体上全部由国家垄断贸易并由国家规定国内价格的国家进口的货物,在为第1条之目的决定可比价格时,可能存在特殊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进口缔约国可能发现有必要考虑这种可能性:与这种国家的国内价格作严格的比较不一定经常合适。”
欧美等发达国家依据以上规定,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产品的进口规定了替代国制度。中国一直是替代国制度的最大受害国之一。虽然欧盟于修改了其反倾销法,把中国和俄罗斯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排除出去,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已自动获得了市场经济资格。在中国的市场经济问题上,欧盟采取了新的方式,一是以个案审查方式确定某个生产商是否具有市场经济资格;二是对中国企业实行更为具体的差别对待(分别税率)的标准。
欧盟对中国企业申请市场经济资格规定了5个条件:
二是企业有一套完全符合国际财会标准并能在所有情况下使用的基本财务记录;
四是确保受破产法和资产法的约束,以保证法律上的确定性及企业经营的稳定性。
五是汇率随市场汇率的变化而变化。
(3)公司有权雇佣或解雇雇员并确定其工资;
(4)总体上公司应对其原材料供应及投入有完全的控制;
(5)应在正当合同的基础上保证设备的供应;
(8)应保证进行商业活动的自由,尤其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国内市场销售方面不应存在限制;
二是不能在正当的合同条款之外收回经营权;
三是公司应根据其出口市场的传统需求,自由确定其出口产品的数量。
美国反倾销法在确定市场经济地位时,通常要考虑以下因素:货币的可兑换程度;工资由劳资双方协商确定的程度;建立合资企业和外国投资的允许程度;政府对生产资料的拥有或控制的程度;政府对资源分配、产品价格和产量的控制程度;商务部认为适当的其他因素。(仍然沿用《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
如此苛刻的条件,即使是欧美的某些企业也未必符合全部要求,这是一种典型的歧视。当涉诉企业不能达到其所谓的标准时,等待它的将是随意性很强的替代国制度。即选择一个与受诉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同的第三国的价格作为替代价格。而采用替代价格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现实中经济发展水平完全相同的两个国家是不存在的,因此也难找出某个国家的合适的替代国,对于中国来说,更是如此。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密度极高,具有无可比拟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加之在动力、原材料等方面的价格优势,任何国家充当中国的替代国都必将大大高估其成本,因此是极不合理、极不公平的。如在确定中国输欧彩电是否存在倾销时,欧盟将新加坡定为替代国,而新加坡劳动力成本是中国的20倍,选择这样的国家作为替代国,必然会得出中国彩电倾销的结论。
其次,替代国的选择随意性过强,缺乏可预见性。替代国的选择只有在进口国厂商提起反倾销申诉,当局认为出口国生产商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时才会出现,因此出口商或出口国生产商在被控倾销之前,甚至在立案过程中都无法预知究竟把价格定于何种水平才能免遭起诉,这显然是不公平的。立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法律条文的透明性和可预见性,即行为人能准确地知道其行为的后果。替代国制度以无法预见、无所适从的法律让人遵守,并受其约束,是极不合理的。
第三,替代国价格确定的不透明性。以保密为借口,进口国主管当局从替代国获得的资料将不会透露给出口国的生产厂家,因此,生产商或出口商无法核实依靠这些资料得出的正常价值的真实性和可行性,更不知道倾销幅度是怎样计算出来的;而且,进口国采用替代国价格时往往不做必要的调整,在本来就不公平的基础上人为地加大正常价值,使得被控倾销的生产商出口商被动地去接受进口国主管当局确定的替代国价格,去接受反倾销制裁,显然是极不公平的。
第四,对于我国生产商尤其不公平的是,当被诉倾销的'国内生产商申请到个案裁决,且部分生产商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时,对于没有得到市场经济地位的中国企业,仍然要用替代国来确定这些企业产品的正常价值。亦即即使有中国企业得到了市场经济地位,该企业也不能用作其他中国企业的参照,这显然是毫无道理的。
7.忽视消费者利益。
反倾销似乎一直是进口国生产商、进口国主管当局与出口国生产商之间的游戏,与消费者毫无干系,在反倾销法中,也很少提及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一般无权过问反倾销调查,也无权取得有关资料。但是消费者的福利却直接受到反倾销措施的影响,这种影响有时甚至是长期的。
如1990年根据大西洋鲑鱼贸易联盟的书面指控,美国对自挪威进口的新鲜鲑鱼征收了23.8%的反倾销税。征税后国内生产每年约增加70-100万美元,生产者利润随之增加70-80万美元,国家关税收入每年增加870-1090万美元。但由于市场上鲑鱼价格的提高,消费每年的净损失达1810-1850万美元。这样,实际美国社会净福利每年将下降690-720万美元。(转引自《反倾销对相关国家经济及对外贸易的影响》,易佳琳)。
可见,反倾销尽管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国内特定商品生产者的目的,但它是以牺牲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的,并且在很多情况下会引起社会福利的净损失。这对于进口国国内的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不公平的。
欧洲消费者组织曾经提出要求取得反倾销调查中的材料,但欧洲法院却认为反倾销程序并不直接针对消费者及其组织,因此,不予准许。即使在gatt1994年的反倾销法中,也只是规定“当局应向受调查产品的工业用户提供机会,如果该产品通常是由零售渠道出售的,还要向有代表性的消费者组织提供机会,让他们提供关于倾销、损害以及因果关系的有关调查的任何资料。”但是,消费者却无权获取资料,无权要求中期评审和日落复审(sunsetreview)。
8.争端解决机制中专家小组裁决权的被剥夺。
如果进出口双方都是wto成员,且出口国对进口国向其输出的产品征收最终反倾销税的裁决不满意且磋商失败时,前者即可提请wto争端解决机构进行裁决。但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在评估该事项的事实时,专家小组应确定主管机关对事实的确定是否适当,对事实的评估是否是无偏见和客观的。如果事实的确定是适当的,且评估是无偏见和客观的,即使专家小组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该评估也不得被推翻(参见wto反倾销协议第17.6(ii))。也就是说,wto专家小组不得自行搜集证据,另行得出不同的结论。或者说专家小组最多只能对进口国当局的最终裁决结果作出是非判断,而不得随便得出别的结论。这既是wto争端解决机构角色的尴尬,又是贸易保护主义和大国强权在国际经济组织中的典型反映,显然不利于出口国。而之所以要这样规定,个中原因恰恰是长期以来发达国家一直是反倾销法较为完善的国家,也是发起反倾销最多的国家。这对于经济实力和反倾销立法都较为滞后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以上从八个方面对反倾销的不公平性作了分析,通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现行的wto以及各国的反倾销法律都有待完善,如何改革现行的国际反倾销法,是各国尤其是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wto本轮多边谈判的矛盾集中点之一,希望上述分析能为反倾销法的改革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反倾销的论文篇十五
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论文关键词]竞争情报产业竞争情报反倾销案例国际竞争产业安全[论文摘要]从竞争情报的基本过程、竞争情报的功能、单体涉案企业需要的外部支持三个视角以及竞争情报需求、信息收集、信息分析、早期预警功能、环境监视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决策支持功能、建立应对反倾销指控组织机构需要的支持、将决策转化为行动并实现预期目标需要的支持等多个方面,对中国苹果汁企业成功应对美国反倾销诉讼案件进行解析,得出结论和启示。1引言竞争情报工作者开展理论研究时,如果仅仅关注那些打着竞争情报旗号的领域和文献,其研究必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反之,将研究视野扩展至那些没有竞争情报之名,却有竞争情报之实的领域,则往往别有洞天,顿有天开地阔、跃升到新一重境界之感。国际贸易战中的很多事例就属这种情形,其中,3月结案的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美国反倾销指控诉讼案件(本文简称“苹果汁案例”)是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之一。这是一个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争端的经典案例,从竞争情报理论角度看,也是一个竞争情报发挥作用的绝佳案例。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美国反倾销指控诉讼案件前后持续了5年时间,由于此案以中方彻底胜利而告终,更由于中国苹果汁企业状告美国商务部并胜诉等让国人倍感扬眉吐气的情节,国内众多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内容较为详尽的代表性文献有“我国浓缩苹果汁应对美国反倾销案启示录(上)、(下)”以及“苹果汁反倾销案”等。本文仅从竞争情报视角对此案例进行解析。主要从竞争情报的基本过程、竞争情报发挥的功能、单体涉案企业需要的外部竞争情报支持三个视角进行考察。2从竞争情报基本过程的角度考察2.1涉案企业对竞争情报的需求本案中,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获得彻底胜诉的首要原因是坚决应诉,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打这场国际官司,而且,不获全胜决不收兵。从竞争情报需求角度看,中国苹果汁企业决定应诉意味着已经将应对反倾销指控作为企业最紧迫的、最优先的、最重大的关键竞争情报课题(keyintelli—gencetopics,kits),企业的竞争情报功能得以迅速激活,竞争情报资源得以迅速动员,竞争情报工作目标、范围和任务得以迅速锁定,参加应诉的多家企业在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协调下迅速形成了一致对外的竞争情报协作联合体。另一方面,中国苹果汁企业决定应诉,将应对反倾销指控作为关键竞争情报课题,这些企业的老总们自然成为大力支持开展竞争情报工作的“保护神”(champions)。从竞争情报理论角度看,形成了任务明确、有组织机制与人员经费保障的竞争情报团队(citeam)。这些为后续的竞争情报收集分析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2信息收集本案中,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彻底获胜的又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方面高质量的信息收集工作。这些信息收集工作既包括关于美国反倾销调查的政策、法规、程序、相关案例之类的资料,也包括应对美方调查的应诉企业之生产成本、生产经营数据,还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包括针对美国指控方辩点的相关数据,如相关年份美国苹果汁市场数据,中国、阿根廷、智利、德国、匈牙利五大主要进口国产量、价格、进口数据及其真实构成等。在双方关于替代国选取、替代国价格成本测算之争中,由于中方及中方律师通过实地调查收集到了有利于我方的证据,迫使美国商务部接受了我方的建议。由于高质量的信息收集工作,我方数据翔实、说服有力,而美国指控方则相形见绌。信息收集工作成为中国应诉企业获胜的重要保障。2.3信息分析反倾销诉讼是一个控辩双方高度对抗的智谋比拼过程,控辩双方要连续多轮“对簿公堂”。控辩双方在“对簿公堂”——法庭控辩过程中的表现是影响裁决结果的关键。而出庭之前的信息分析质量决定了法庭上的表现。高质量的信息分析能够帮助企业形成合适的应诉策略、帮助企业找出控方的错误和漏洞,利用规则据理力争,在抗辩中击败对手。在苹果汁案例中,正是由于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苹果汁涉案企业才敢于面对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奋起应诉。也正是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应诉企业才能在法庭上提出真实、详实的数据,据理力争,使美国商务部的初裁结果明显低于起诉方的要求。也正是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工作,中国应诉企业没有中途放弃,而是坚持抗辩。面对美国商务部的仲裁结果,国内很多参加应诉的人认为已经取得了胜利,可以开香槟庆祝了。李中柯、张志彪能力排众议,决不接受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决定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起诉美国商务部,并在起诉美国商务部的申诉书中确定了替代国的选取、替代价格的选取、一般管理费用比率的计算、煤价格以及运输成本等5个关键辨点,使中国应诉企业告倒了美国商务部、取得彻底的胜利,也是精心进行信息分析的结果。3从竞争情报发挥的功能角度考察3.1早期预警功能中国苹果汁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能够获得彻底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企业及早获悉了美国苹果汁行业将要提起反倾销动议的信息,使中国抢在美国商务部立案之前搜集到了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并非低于成本倾销,并采取了系列针对性行动。中国企业在第一时间获知这一信息的过程颇有戏剧性:8月,美国苹果汁协会举行了一次普通会议,当时唯一的中国会员单位——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亮代表参会。会议途中,高亮被“请”了出去,剩下的人关门继续开会。高亮感觉不妙,四处打探消息后终于得知,他们要酝酿对中国浓缩苹果汁提起反倾销调查。高亮深感问题严重,马上通过越洋电话向陕西省政府作了汇报。接到海升公司的信息后,陕西省政府立即开始行动,并迅速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汇报了情况。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通过相关渠道很快核实了信息的准确性,遂迅速开始了应诉企业动员及相关准备工作。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能够获取处于萌芽状态的、先兆性的“虚软信息”,是竞争情报能够预警的本质。中国苹果汁行业恰巧在美国苹果汁行业酝酿对我发起反倾销诉讼时就在第一时间获知了这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一信息。为迅速开展信息收集、信息分析、对策研究、应诉企业动员与协调、寻找合适的律师等工作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从而为我方最终胜诉奠定了基础。3.2环境监视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中国苹果汁行业获知美国苹果汁行业将要提起反倾销诉讼信息后,特别是在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的动员协调下决定应诉之后,迅速部署了对起诉方美国苹果汁协会及其代表的8家企业、此案的仲裁方美国商务部的监测跟踪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美国苹果汁行业近期的重要变化,启动国内国外两支队伍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随时汇报。从竞争情报角度看,这是启动了环境监测与竞争对手跟踪功能。此举可使我方随时了解美方的动向,正确应对,获得主动,为最后胜诉提供保障。3.3决策支持功能我方从第一时间获知美国苹果汁企业将要提起反倾销诉讼,到此案尘埃落定,前后持续近5年时间,先后遇到多次重大战略决策问题,例如:面对美方的'指控,我们是否应诉?面对美国商务部明显低于起诉方税率要求的初裁结果,是继续抗争,还是妥协与诉方谈判中止协议?当面对美国商务部明显对我不公平的终裁结果,如不接受,是否敢于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状告美国商务部?对于美国商务部仍有明显不公的修改终裁结果,是否抗辩到底?……在这些重大问题上的正确决策是我国苹果汁应诉企业最终能够获得彻底胜利的根本保障,对案例过程的深入分析表明,高水平的竞争情报工作毫无例外地为每一项重大战略提供了决策支持。如,在对待是否应诉的问题上,国内苹果汁企业界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是放弃应诉;另一种是坚决应诉。即使是放弃应诉的意见,也是能列举出许多“颇有道理”的理由呢!例如,国内官司都打不赢,打国际官司能打赢?聘请的美国律师开价3000万人民币,除了支付律师费还要企业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值得吗?……应诉带头人李中柯、张志彪、高亮等之所以能够驳倒这些貌似合理的意见,使国内苹果汁企业下决心应诉,在于他们掌握大量信息,通过深入分析信息,对是否应诉的利弊、风险、机会、投入产出、国家大账与企业小账等关系有着独到的、深刻的理解。从竞争情报角度看,正是远超常人的竞争情报能力帮助李中柯、张志彪、高亮们义无反顾、智勇兼备,带领国内企业决心应诉到底,并取得最后的彻底胜利。4从单体涉案企业需要的外部竞争情报支持角度考察4.1建立应对反倾销指控组织机构需要的支持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实现特定的竞争情报功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是基本保障。对中国苹果汁企业来说,应对美方的反倾销指控是应对一场有别于国内市场企业间诉讼纠纷的特殊危机。这场危机的特殊之处在于,美方针对的不是某个企业,而是中国苹果汁产业全体,影响巨大;涉案企业一旦败诉,将面临灾难性后果,中国所有苹果汁企业都将彻底失去美国这个全球最大的苹果汁市场,多年的努力化为乌有;此类指控为涉外诉讼,交涉应诉过程的工作语言为英语,要求提供的数据资料文件等也全是英文,我国应诉企业进行准备的时间有限,任务十分紧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迫。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单体企业孤军奋战应对美方指控,不但过程会异常艰难,而且胜算也大为降低。解决这场特殊危机,需要实现早期预警、环境监视与竞争对手跟踪、决策支持等竞争情报功能,需要建立超越单体企业的、能代表中国苹果汁产业界的应诉组织机构。单体企业需要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一道,组成应诉共同体,据此形成以应对这场危机为目标的竞争情报组织机构,为实现相应的竞争情报功能奠定基础。4.2单体企业开展产业竞争情报收集需要的支持苹果汁案例表明,中美之间的争端主要是在产业层次进行的,因此,应对美方的反倾销指控,取得最后的胜利,需高度倚重产业竞争情报。在产业竞争情报收集的过程中,任何单体企业都难以完全胜任应诉需要的产业竞争情报数据、文献、资料。每个单体企业都要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一道,集成竞争情报资源和功能,这是高质量完成产业竞争情报收集工作的关键。4.3单体企业开展产业竞争情报分析并形成决策需要的支持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通过信息分析形成决策需要的竞争情报产品也是竞争情报工作的核心环节。面对纷至沓来的信息原料,进行去伪存真、条理清楚的分析工作,透视其含义和影响,为系列决策提供支持,任何一个单体企业都难以胜任,仍然需要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一道,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进行智力集成,这也是高质量完成信息分析工作、为系列正确决策提供支持、获得最后胜利的关键。4.4将决策转化为行动并实现预期目标需要的支持竞争情报理论研究表明,将决策转化为行动是竞争情报价值链中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这是实现竞争情报价值的决定性环节。对苹果汁案例而言,将系列正确决策转化为行动正是实现应诉预期目标、实现竞争情报价值的最重要环节。在这个环节,需要每一个单体企业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一道,按照系列决策的要求,出钱、出人、出力,各尽所能,协调行动。防止出现“内鬼”,避免相互拆台,团结一致,坚持到底。这也是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能够获得彻底胜利的关键。5结论与启示5.1结论·竞争情报工作是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的关键成功因素之一。苹果汁案例研究表明,竞争情报工作实现的早期预警、环境监视、竞争对手跟踪、决策支持功能是中国苹果汁企业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的重要保障,竞争情报工作是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获得彻底胜利的关键成功因素之一。·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需要高度倚重产业竞争情报。苹果汁案例研究也表明,诉诸反倾销指控有别于传统单体企业之间的常规竞争,是削弱竞争对手竞争优势的特殊竞争手段,是由单体企业之间的竞争升级为国家之间产业竞争的伴生品。面对这一新的竞争手段,要求企业竞争情报工作的范围和重心从企业层次向产业层次升级,将产业竞争情报纳入企业竞争从苹果汁案例看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的竞争情报因素情报工作的核心范围,只有高度倚重产业竞争情报才能成功应对反倾销指控。·成功应对反倾销需要围绕涉外产业竞争进行全社会竞争情报资源与功能的集成。苹果汁案例研究表明,我国苹果汁企业的胜诉是每个单体企业与其他同行企业、行业协会、政府有关部门协同应诉的结果,围绕苹果汁产业的竞争,应诉共同体间进行竞争情报资源与功能的集成,是成功应对反倾销诉讼的重要基础。5.2启示·还有比胜诉更美好的情景。苹果汁案例是让国内业界人士欢欣鼓舞的案例,“大获全胜”、“这是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行业在应对反倾销方面最成功的典型案例”之类的赞誉充斥媒体。但是,从竞争情报角度看,还有比胜诉更美好的情景,那就是“防患于未然”,根本就不发生这场诉讼。发生这场诉讼,是一个全行业无序竞争、低价出口、缺乏大局观和战略意识的恶果,也是一个被指控之前我国苹果汁产业竞争情报工作不到位的体现。如果能早日“防患于未然”,焉至于胜诉得如此悲壮?何至于付出如此巨大代价?“曲突徙薪”更胜于“焦头额烂”。·竞争情报专业人员没有成为主角又何妨?在这个案例中,几乎没有发现竞争情报专业人士的身影,更谈不上成为主角,这是需要国内竞争情报界深思的事情。但从另一个方面看,这是竞争情报的依附特性使然。苹果汁行业可以没有竞争情报岗位,可以没有名义上的竞争情报专业人员,但决不可以没有竞争情报工作,只不过这些实质上的竞争情报工作由李中柯、张志彪、高亮们承担罢了。竞争发展到一定程度,相信这些企业一定会出现竞争情报专业人员,无论其是否冠以竞争情报之称谓。·必须高度重视产业竞争情报工作。从单体企业之间的竞争升级为国家之间、产业之间的竞争,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产物,也是我国企业从本土经营向“走出去”发展的必然遭遇。应对产业之间的竞争,产业竞争情报不能缺位,而产业竞争情报理论与实践研究恰恰是我国竞争情报界的薄弱环节。在我国竞争情报事业经历了的发展历程,需要再上台阶之际,产业竞争情报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方向。
反倾销的论文篇十六
摘要:本文针对国外对华反倾销不断增加这一严重影响我国对外出口贸易发展的问题,依据历年来的相关事实,分析了国外对华反倾销呈现出的特征及其深层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反倾销立案反倾销措施wto。
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对外贸易取得了迅猛发展,但同时,外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案件也迅速增加,中国成为国际反倾销的主要目标,出口贸易面临严重威胁,造成的损失不可低估。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分析其特征和原因,以便采取对策加以解决。
国外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案不断增加,中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最大受害国。
根据国内国际相关统计资料分析得出,自1979年欧共体对中国糖精钠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案起到底,中国出口产品遭受反倾销调查的立案数量已达524起,被采取反倾销措施案件数374起。两者均居世界首位。国外对我反倾销数量1979年只有2起;20世纪80年代平均每年有6。4起;到了90年代则高达年均30。7起。进入本世纪,反倾销立案数迅速上升,38起,2047起。wto秘书处的报告显示1―6月间,中国遭受反倾销立案27起,仍居世界首位。1995―年,中国遭受反倾销最终裁定案占立案数的比率高达68。83%,居世界第一,中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
对中国产品发起反倾销的不仅有发达国家,而且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进来。
从地域上看,对中国出口商品实施反倾销的'国家不断增加。1988年以前,仅有美、澳、加和欧盟四大发达国家和地区,但此后,对华反倾销的国家和地区不断增多,现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其中不仅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
从被采取反倾销措施案来看,发展中国家对华采取了比发达国家更为严厉的制裁措施,1995―2002年间发展中国家对华采取反倾销措施案件率为73。50%,高出发达国家13。31个百分点(发达国家为60。19%)。1993年4月15日,墨西哥对中国十大类4500种商品征收最高达1105%的进口税,堪称迄今世界贸易史上最高的反倾销税率。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应引起我们的警惕。
对华反倾销涉及的商品类别正不断扩展。近年来对华反倾销涉及的商品类别正在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资源密集型产品向科技密集型产品延伸,而且集中在中国具有比较优势和出口竞争力的“拳头产品”上,如纺织品、农副产品、机电等。同时,涉案金额不断攀升,到目前为止,超过1亿美元的大案共约20起。如欧盟对中国手提包的反倾销调查案就涉及6。46亿美元。
中国遭到反倾销调查的商品众多,其中尤以化工商品、基本金属、机电设备等产品受到反倾销的影响最甚。1995―2002年间,遭受反倾销最多的是化工产品,立案76起,被采取反倾销措施数55起,居第二位的是基本金属产品,立案数72起,被采取反倾销措施数53起;居第三位的是机电产品;立案数33起,被采取反倾销措施数20起。这三类产品遭受反倾销立案数占总数的58。77%,被采取反倾销措施案占总数的59。26%。
我国政府和企业要从微观、中观、宏观层面采取综合对策,积极预防和应对来自国外的反倾销,减少损失,走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的对外出口贸易发展之路。
微观层面:我国企业要走市场多元化、分散化之路,避免出口市场过分集中带来反倾销的风险。出口产品竞争应由价格竞争为主逐步向以质量、技术、服务等非价格竞争为主转变。加强企业信息管理制度化,注重本企业生产销售资料的收集和保存,以防反倾销方调查;若发生反倾销案,涉案企业应积极应对,争取撤诉或胜诉。
中观层面:加强行业建设,发挥其在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中的积极作用。行业协会要承担起规范外贸秩序,重视行业联合行动、和政府联合建立健全产业安全预警、预报机制等方面的责任。
宏观层面:我国政府应进一步深化我国市场机制改革,在国际上争取尽早取得“市场经济国”地位。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和相关信息服务网。加强国内反倾销立法和执法,在实事求是地保护国内产业免遭或减少来自国外倾销造成损害的同时,也可以对国外对华肆无忌惮的反倾销构成一定的威慑。通过国际经济组织积极参与有关协议的制定和修改,还可以通过外交手段同国外不公平的反倾销作斗争,维护国家的声誉和权益。
参考资料:
4。林萱,“中国仍是反倾销最大受害国”,国际商报,2003。5。9(8)。
反倾销的论文篇十七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革命为主要标志的新技术革命大大促进了世界生产力的发展,使生产力发生了某种质变。根据摩尔法则,信息技术革命使集成电路的集成度每18个月翻一番,每一代新产品(主要指“新芯片”)的生产成本降低一半。信息产业创造的产值会呈几何级数增长。这不但会带动经济的高速增长,而且会降低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近十多年来,美国经济发展“一高两低”的实践证明了其正确性。自1991年3月以来,美国经济在总数已达7万亿美元的庞大基数上,连续123个月平均经济增长率为4%、平均失业率为4%、平均通货膨胀率为2%,创造了世界奇迹。
信息技术革命及其带来的世界生产力的质变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经济全球化产生了一系列新特征。信息技术革命的蓬勃发展不仅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手段,而且造就了全球经济最具活力的新增长点。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的主导产业。信息产业的优先快速增长会带动全球经济的发展,为经济全球化增添新动力。信息技术及其产业的迅猛发展产生了互联网。互联网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使信息的生产、传播和利用日益扩散到全球范围。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人瞬间就可以与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的人进行沟通和交流;鼠标一点,就可获取几千里甚至几万里以外的信息,从而打破了时间和空间对经济活动的限制,使地球变成了真正的“地球村”。这就大大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提高了经济全球化的质量和水平。世界资本市场的资本金借助国际互联网能以“光的速度”从地球的一方转到另一方,国际资本可以迅速流入一个国家或地区,也可以迅速从一个国家或地区流出,这就加快了国际金融的全球化进程。当前,全球流动资本已达8.2万亿美元,全球证券市值高达29万亿美元。信息传播全球化和金融资本在全球的迅速流动使国际贸易领域掀起了一场新革命,电子商务就是这场新革命的优秀成果。人们坐在电脑屏幕前,就可以进入各种商店,销售或购买商品。经济全球化的主体――跨国公司的领导者坐在办公室里,利用国际互联网管理、组织、协调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小规模厂商也可利用互联网向遥远的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这就足以说明,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已经成为当代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
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使各国各地区各大洲都处于一个联系紧密的'生产、商贸、信息和通讯网络之中,迅速消除着经济的区域性,促使资本重新组合,“流动空间”正在取代“地域空间”。换言之,地域正在被网络取代,网络不再对应于某一具体区域,而是被纳入世界市场之中,不再受任何国家的政治限制。政治空间和经济空间在历史上第一次开始分离。这种分离与跨国公司、国际资本、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等)等日益扩大和强化的活动联系在一起,使各国经济政策和法规越来越受制于外部世界的框架条件即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迅速融于经济全球化的洪流中。在新的经济全球化巨大洪流中,经济国际化和企业经营国际化不仅规模迅速扩张,而且质量也日益提高。国际化的内容不仅包括商品、资本、劳动力等,而且包括信息、知识、技能与制造技术等。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日趋多样化,影响越来越大,掀起了大规模资本流动浪潮。
对于生产力质变导致的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专家学者有不同的认识。有人甚至否认这一事实的存在,认为这是某些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媒体的有意炒作。然而,不管某些人承认不承认,这是客观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认识世界生产力的巨大变化、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特别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自觉地发展高科技及其产业,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生产关系的。
[1][2][3][4]。
反倾销的论文篇十八
摘要: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加强,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与联系日益密切,国际商务谈判是商务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文化差异问题。文化差异直接影响着谈判能否顺利进行。从文化的定义入手,剖析文化差异产生的原因,阐述文化差异对商务谈判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为如何应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文化差异问题提出相应策略。
关键词:
文化;文化差异;国际商务谈判。
商务谈判作为人际交往的一种形式,必然涉及不同地域、民族、社会文化的交往与接触,从而产生跨文化谈判。在跨文化谈判中,不同地域、民族、文化的差异必将影响到谈判者的谈判风格,从而影响到整个谈判的进程。因此,从事跨文化的商务活动,就必须了解和掌握不同文化间的联系与差异。在作谈判准备时,更要明了文化差异对谈判的影响,只有积极地面对这种影响才能实现预期目标。
一、文化差异。
(一)文化的概念。
文化是个复杂的名词。文化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随着民族的产生和发展,文化具有民族性。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每一种文化都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
人们每天都在通过与周围人的交往学习文化。确切地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它包含信仰、知识、艺术、习俗、道德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文化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
文化差异广泛地说,是指世界上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别,即指人们在不同的环境下形成的语言、知识、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不同文化上的差异(尤其是东西方文化差异),导致了人们对同一事物或同一概念的不同理解与解释。造成文化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差异。
人们会因为经济水平的高低而关注不同问题。例如,发达国家的人们生活富裕,受教育水平普遍较高,人们在满足了温饱问题之后,更注重生活品质,对安全的欲望普遍较强。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人们主要关心的是吃饭问题。
2、地域差异。
地域差异指不同地理区域由于地理环境而造成的差异,人们因在不同地域而往往有着不同的语言、生活方式和爱好,而这些必将影响到他们的行为习惯。中国的古谚中有“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的说法,说明地理上的差异对文化差异产生的巨大影响。
3、民族差异。
由于历史、饮食等种种原因,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差异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拿维吾尔族和汉族来说,维吾尔族男女老少,能歌善舞,热情好客。而汉族人性格温和,情感不外露。这就形成了维吾尔族人在饮食、服饰、居住、节日、礼仪等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上与汉族的显著差异。
(三)文化差异对国际商务谈判的重要性。
国际商务谈判是指处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务活动的当事人,为满足各自需要,通过信息交流与磋商争取达到意见一致的行为和过程。它具有跨文化性。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者有着不同的交际方式、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这就意味着在国际商务谈判中了解各国不同文化,熟悉商业活动的文化差异是非常重要的。
在谈判实践中,很多谈判者往往没有足够重视文化差异对谈判结果的影响问题。对于外国谈判方的文化,即使有些谈判者已经注意到谈判对方是“不同的”,但却认为并不重要。同样,有些谈判者去异国他乡谈判时,为与对方保持融洽的关系,他们会注意到双方文化上的相似之处,而忽视其不同之处。
二、文化差异对国际商务谈判的影响。
文化对谈判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不同的文化将人们相互疏远并形成沟通中难以逾越的障碍。因此,谈判者要尊重、接纳彼此的文化,而且要透过文化的差异,了解对方行为的真正意图,并使自己被对方所接受,最终达成一致的协议。总的来说,文化差异对谈判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语言沟通技巧的运用。
文化差异对谈判过程的影响,首先表现在谈判的语言沟通过程中。语言是任何国家、地区、民族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在国际商务活动中语言的差异是最直观明了的。虽然解决语言问题的方法也很简单,如雇佣一个翻译或者用共同的第三语言交谈就行了。但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人员所使用的语言行为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如果不了解这些差异,那么就很容易误解对方所传播的信息,从而影响谈判目标的实现。
(二)非语言——肢体语言的使用。
文化差异对谈判过程的影响不仅表现在语言沟通过程中,还表现在非语言沟通过程中。文化差异会导致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谈判人员在形体语言、动作语言的运用上有着巨大的差异。谈判人员以非语言的、更含蓄的方式发出或接受大量的、比语言信息更为重要的信息,而且所有这类信号或示意总是无意识地进行的。因此,当谈判人员发出不同的非语言信号时,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对手极易误解这些信号,而且还意识不到所发生的错误。这种不知不觉中所产生的个人摩擦如果得不到纠正,就会影响商业关系的正常展开。例如与美国人交往,如果你不看着他的眼睛,或者让人觉得眼神游移不定,那么他就会担心你是否不够诚实,或生意中有诈;而跟日本人交往,如果你盯着他,他可能认为你不尊重他。
(三)谈判风格。
谈判风格是谈判者在谈判活动中所表现的主要气度和作风,谈判风格体现在谈判者谈判过程中的行为、举止和控制谈判进程的方法、手段上。谈判者的谈判风格带有深深的文化烙印。文化不仅决定着谈判者的伦理道德规范,而且影响着谈判者的思维方式和个性行为,从而使不同文化背景的`谈判者形成风格迥异的谈判风格。
三、应对国际商务谈判中文化差异问题的策略。
(一)做好谈判的计划工作。
也就是要充分了解自己及谈判对手的情况,包括其他利益方的国家和文化情况,即所谓的知己知彼。为了做到知己我们要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了解什么阻碍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列出谈判双方可能有的各种选择,考虑哪些方案是自己可以接受的或是能被对方接受的等。业务谈判是双方或多方的,要想取得洽谈成功,知彼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谈判中,不仅要全面动态地了解对手对协议的期望,更要了解对方的民族习性、谈判手段和语言文化等信息。
(二)克服沟通障碍。
在谈判时要明确目标,善于变通,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注意双方是否有沟通障碍,是否有下列情况发生:存在由于文化背景不同造成的某些词语和肢体语言上的误解;虽然知道,却没有准确地理解对方所提供信息内容;虽然理解,却不愿意接受这种理解。要注意克服沟通障碍。谈判的截止日期、分心、情绪压力、责任、文化认知背景都会让谈判者在考虑问题的时候更多依赖自己的文化惯性思维。对于这些诱因的理解能够帮助谈判者对待跨国谈判的文化因素。
(三)掌握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务谈判技巧。
不同的文化造就不同的性格和行为,形成不同的谈判风格。不同的风格主要表现在谈判过程中的行为、举止和实施控制谈判进程的方法、手段上。在东西方商务谈判过程中,文化背景的差异、不同的文化心态、风俗习惯等,往往被很多人忽略,而常常正是文化因素的影响,决定了商务谈判活动的成败。在进行谈判时,各个民族都是平等的。无论对手所处的文化环境看起来有多么不可思议或无法理解甚至荒谬,谈判时都应该彼此尊重。在正确谈判意识指导下,涉外谈判者必须掌握谈判对手的谈判风格,灵活应变,对症下药,使国际商务谈判向有利于己方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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