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增进自我认识和提升个人素质的重要途径。写心得体会时,要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但也要尊重他人的意见和看法,做到全面客观。7.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自己的成长和收获进行总结和反思的结果,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篇一
法治建设已经成为了国家建设的重要目标和方向之一,在这个过程中,法治学习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学习中我深入体会到了法治对于社会的意义和作用,也深深地了解到了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今天我就来分享一下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
第二段:法治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我深入了解到了法治在社会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法治是一个国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基石,它是社会稳定、公平、公正、公正的基础。只有有了法治,才能形成一个健康稳定的社会环境。法治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束缚政府的行为、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等方面都起到了重大的作用,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三段:法治教育的重要性。
其次,我深刻认识到了法治教育的重要性。法制教育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法治化的重要保障。有了法治教育,人民就能够学会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养成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的意识和习惯,依法行事,不断提高自己的个人素质和道德水平。
第四段:加强法治学习的方式方法。
接着,在这个学习过程中,我也懂得了如何提高法治素养,加强法治学习。法治学习需要多角度、多方位的包含,包括多媒体教材、线下线上互动学习、实践交流等方式,每位公民也必须加强自己的学习,学会法律知识,了解法律思想,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
第五段:结论。
最后,我想说的是,法治建设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每个人都应该努力把自己熏陶成一个法治公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把社会变得更加公平、公正,建立起一个和谐稳定的象征。法治学习是不断探索与实践的过程,我们需要不断加强自己的学习和思考,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公民,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篇二
近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法治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强化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已成为时代赋予我们每个人的使命。在我国,法治教育已融入学校课程,各级政府也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活动。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也参与了许多与法治相关的学习和实践活动,从中汲取了很多宝贵的心得和体会。
首先,学习法律知识是强化法治意识的基础。法律是社会运行的规则之本,了解法律知识可以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让我们在生活中遵纪守法。在大学的法学课程中,我学习了宪法、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律知识,这些知识使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尊严。在日常生活中,我也会主动去了解一些实际案例,如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以便更好地了解法律的适用和维权方式。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意识到只有加强自己的法律素养,才能在社会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法治思维是培养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法治思维是指通过法律的角度和方式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在以往的学习中,我习惯于以情绪和主观判断来处理问题,往往会造成一些不良后果。通过参与模拟法庭和辩论赛等活动,我逐渐形成了法治思维的习惯。例如,在一个模拟法庭活动中,我饰演了法官的角色,需要公正、客观地审理案件。这个过程让我深刻体会到,只有按照法律的程序和要求,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稳定发挥作用。
第三,参与法治实践是提升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在校园里,我积极参与了一些法治实践活动,如社区法律咨询、青年法治讲堂等。在社区法律咨询活动中,我和几位同学作为志愿者,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与居民们的交流,我深刻体会到,法律问题在人们的生活中并不少见,而很多人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通过参与这些实践活动,不仅使我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而且也加深了我对法治的认识。
第四,优化法治环境是完善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法治环境是指社会中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氛围。只有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保证社会各界依法行事,从而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应该从自己做起,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我校,我们组织了很多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如法治知识竞赛、法治宣传展览等,目的就是加强学生对法治的了解和认同。同时,我们也积极参与一些公益活动,如助力农民工维权、环保宣传等,为社会的法治建设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我深刻认识到学习强法治心得体会,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强法治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也是人民幸福的基石。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法治,而每一个人都应该为法治作出贡献。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愿意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去,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参与法治实践,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每个人都强化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才能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篇三
(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是实践“三个代表”的迫切要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治国方略,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部门的工作。实施这一方略的方式也是多层次、全方位和综合性的,从“横”向看,表现为区域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从“纵”向考察,表现为行业的依法治理。在行业依法治理中,“窗口”行业的依法治理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窗口”行业依法治理具有广泛性、复杂性,深入开展“窗口”行业依法治理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窗口”行业,尤其是“窗口”行业的企业,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
(二)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需要。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当前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比较突出,制假、售假、合同违约、逃废债务、偷税漏税等问题在一些企业依然存在。这些问题的出现,与一些“窗口”行业和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违法经营和执法机关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密切相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必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而最重要的治本之策,就是加强法制建设,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经营的问题。为此,必须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压滤机滤布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信用经济。省委回良玉书记说,“个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旺,政府无信不威,社会无信不稳,国家无信不强”。诚实守信不仅是道德建设的范畴,同时也是法制建设的范畴。因此,组织和指导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迫切需要在企业尤其“窗口”行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三)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是深化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公司制改革不够规范,经营机制尚未根本转换。
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有的企业未按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法定机构,有的虽然设立了这些机构,但不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相应的.职权。
二是国有资产出资者职能尚未真正到位,公司经营管理者对出资者诚信意识尚未形成,驾空所有者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有的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没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债务清理,也没有以公告或者通知的方式告知债权人,企业债务被悬空,加大了债权人的风险。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和结构调整,做到发展有路,退出有门,必须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高企业的法律素质,严格依法作,依法规范。
(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是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挑战的需要。
加入世贸组织是党和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既是事业发展的机遇,也是挑战。企业领导要加快转变管理方式,按照wto的国民待遇原则、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改变目前市场行业垄断、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等状况,促进统一、开放市场的建立。同时,要积极推进企业的改革,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国际经济活动事务中,首先需要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更多地掌握国际贸易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有关基本规则。其次,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增强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水平。第三要特别注意学习掌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应当把尽快使企业熟悉和学会wto规则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这既是企业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摆在广大企业面前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二、在新形势下,积极推进“窗口”行业依法治理和依法治企工作。
(一)围绕“建设信用城市”的目标,推进“窗口”行业依法治理和依法治企工作。
推进“窗口”行业依法治理和依法治企工作,滤布必须围绕“建设信用城市”的目标,努力使南京在全国率先形成诚信的社会形象,良好的道德水准,完善的诚信制度,规范的经营秩序,安全的金融区域,有力的法律保障,科学的监管机制。建设“信用城市”是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而就信用主体而言,主要有政府、企业、个人三大层面,其*政府信用是关键,企业信用是重点,个人信用是基础,三大主体信用互相影响;就社会信用的支撑力量而言,则主要是制度规章、道德文化和监督管理等三大建设,其中法制是外在约束,道德是内在要求,监管是执行保障,三大建设缺一不可。所以,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抓住企业信用这个重点,通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最终使信用成为社会的“通行证”。在围绕“建设信用城市”这个目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同时,应做到“法治”和“德治”有机结合。“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所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过程中,不仅需要法治,而且也需要德治,使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谁不讲道德,不讲信用,不讲法律,就应让谁名声扫地,就应让谁付出沉重代价。
(二)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为重点,推进“窗口”行业依法治理和依法治企工作。
“四五”普法规划明确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即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由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各项事业的管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法律意识是公民对法律的认识或认同,法律素质则是指公民掌握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所以,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人民主体观念、法律价值观念、法律至上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观念,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切实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做到依法办事;逐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科学决策的制度和机制。要继续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法律工作者的整体素质。要在稳定现有队伍、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素质的同时,根据企业的实际和依法治电的需要,发展法律顾问队伍,并注意对法律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的培训与提高,形成“对内讲制度、守规矩,对外讲信用、守合同”的企业素质。
(三)加强“窗口”行业依法治理和依法治企工作的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水平。
依法治理的理论研究工作既是建章立制必不可少的前期工作过程,同时也是公开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广泛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在调查研究中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许多突破原有计划经济束缚的边缘领域和交叉领域发展迅速,企业势必有许多来自第一线的鲜活经验,所以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理论研究工作必须及时跟上形势的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法制部门应根据公司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结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打破行业垄断等方面,大力进行依法治理理论的研究工作,及时提出针对新情况的应对策略和措施,形成丰厚的前瞻性政策理论储备,使各项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实际,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篇四
青少年犯罪事件时有发生,呈上升趋势;而且低龄化、危害程度大。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引导其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合格人才的重要举措。
题有关的人物、事件;也不乏凶杀、复仇、违规操作导致恶果等情节。教育学生学法、守法、用法也是各个学科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在教学过程中,应为引进源头活水,或课内、或课外,或请进来、或带出去,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只要我们认真专研教材,随处都能够找到法制教育的切入点。
创设法制教育渗透点教学过程中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用心创设情境,使学生在身临其境、在心感其情的状态中,到达主动地学习学科知识,提高法律知识的潜力。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练习、课外辅导、考试、实践活动等环节,都蕴藏着法制教育契机、都能够渗透法制教育。就看善不善用、会不会用、利用得是否有智慧。当然不能本末倒置教学过程应以学科教学为主。不能把教学重点转移到法制教育中去,如果这样我们就会得不偿失,即完不成教学任务又无法让学生懂得法律。要注意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是以学科教学为主法治部分只需要了解,再说我们大多数教师不是法律专业毕业的,根本无法讲透法律。
尊重学生情感、人格。不能把法制教育等同于讲法律、敲警钟、训斥学生,更不能随借题发挥,讽刺挖苦。尊重学生的认知潜力。法制教育也必需因材施教务必掌握好度。要提高教学的趣味性和互动性以深入浅出的方法,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事例、形式丰富的手段实施渗透教学。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力,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作为老师首先要提高思想、不断的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制素养。明白身边更多的法律事例,要构成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习惯。要增强职责心,增强主动性,把学科教学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转成自觉的教学行动和自然的教学习惯。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通过倾听学习,受益匪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
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
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学法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作为一个班主任更应该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某月某日,学校组织观看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xx学院的两位博士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使我受益匪浅。
作为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有关内容,知道执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在现实教育工作中充当重要角色。
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要知法、懂法、守法,按法律法规去规范教育学生。教师是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由于教师这一职业的非凡性,有人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同时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广的胸怀,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万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同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
但教师究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摒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的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少讽刺、讥讽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
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非凡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重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教学方法,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篇五
法治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而法治学习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我国,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法治思想逐渐深入人心。在这样的背景下,我有幸参加了一次法治学习的活动,为自己的法律素养注入了新的营养,让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了法治的重要性。
第二段:体验。
活动中,我参加了一次法治宣传讲座,听取了知名法学家的讲解,深入了解了我国的法治建设历程及其重要举措。在和讲师的交流中,我对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领会深入了一步,尤其是对民法典的主要内容有了更全面的认识。除此之外,我还参观了一次法院开庭审理,亲身见证了法院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现场我看到了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辩论,认真审理证据,公正判决案件。这些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更加坚定了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正的信念。
第三段:收获。
这次法治学习活动给我带来了很多的收获。我深刻地认识到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在过去的学习中,我只了解了法律的条文,而在此次活动中,我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冲突如何得到公正的解决,如何实现法律公正。同时,我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作为一名公民,我应该注重依法行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序良俗。
第四段:反思。
参加此次学习活动,我也发现我个人的法律素养还有许多不足。我需要更认真地读懂法律,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尤其在交往中我更要注重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好公民的形象。同时,我也认识到了法治学习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听课和旁观之中,它应该是一个不断实践的过程。我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好地配合国家的法律制度。
第五段:结尾。
通过这次法治学习,我认识到了法治建设对每个人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法治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也是人民生活幸福的重要保障。学习法治,不仅是公民的责任,也是我个人的责任。我将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加坚持法律红线,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公民,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到法治的建设中去,为国家的繁荣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篇六
上一周,我们学校利用下午第一节课时间,给我们讲了一堂法制报告会。通过这次开会,我的感触很多。
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与同学。朋友,以及社会上的人发生一些矛盾,也许都是一些小事。既然是一些小事,那我想我们应该能够和平能够处理,不需要动用武器,这样会毁了大家。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这样的事:一天,一个小组在班里值日,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没有值完。一个男生只是在外面刚刚涮完墩布回来,不小心把水溅到了另一个男生的'身上。那个男生随口就说了一句:〝喂,你没长眼睛啊,往哪甩呢!〞拿着墩布的男生还比较有诚意地说:〝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我一定注意。〞可另一个男生却得理不让人,〝你一声对不起就完了,这衣服怎么办。〞那个男生见情势不对,有点怒火了,这下,两个人便吵了起来,还动用上了扫把。被水溅到衣服的男生用扫把的后面把另一个男生的眼睛给弄伤了。仅仅一滴水的事,就引发出这么大的事,太不值了。
接下来,又通过学生们演的一个〝抢钱事件〞又揭示了如今社会的黑暗。三个男生管一个男生要钱,不给钱就得挨揍,这简直是天理何在呀!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没钱,他不是最穷的;但如果他连一点宽容都没有的话,那就是真的穷了。
如果你可以做到宽容一小步,那么社会就会少一份伤害,警察叔叔就会多一些功夫去做别的事。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篇七
法治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基石,也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作为一名大学生,学习法治理论对于我个人的学习和成长具有重要的作用。此次学习法治的过程中,我有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法治的核心理念是平等公正;其次,只有学习法治,才能真正提高自身素质;再次,法治是争议问题的解决途径;最后,法治的普及与推广是每个公民的责任。这些心得对我有很大的启发,并将对我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首先,法治的核心理念是平等公正。在我们的社会中,人人平等、人人公正是法治中最重要的理念之一。这个理念在我学习法治的过程中深深地触动了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公正的对待,不管是贵族还是农民,法律应该给予每个人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只有公正地对待每个人,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我认为,法治的核心理念对于我们每个人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其次,只有学习法治,才能真正提高自身素质。法治不仅仅是法律的知识,更是一种人文精神。通过学习法治,我们不仅能够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还能够提升自己的思考能力、判断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法治教育使我懂得学习法律不仅是为了掌握一些具体的法律知识,更是为了成为一个能够遵守法律、依法行事的公民。通过法治教育,我们学会了如何解决问题,如何处理矛盾,如何做到公正客观。这样的学习对我们个人素质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再次,法治是争议问题的解决途径。在我们的社会中,争议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任何一个人或组织的决策都有可能引发争议。而法治是解决这些争议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保证公平、公正地解决争议。只有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解决问题,才能保障每个人的权益。学习法治让我认识到,争议问题并不可怕,只要站在法治的角度来解决,就能找到公正的结果。
最后,法治的普及与推广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法治的实现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和共同努力。作为大学生,我们要积极学习法治知识,同时也要将法治理念传递给身边的人。我们要宣传法律的权威,普及法律的基本常识,提高大家对法治的认识。只有每个公民都具备法治意识,才能够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法治的普及与推广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
通过学习法治,我深刻地认识到法治的核心理念是平等公正,只有学习法治,才能真正提高自身素质,法治是争议问题的解决途径,法治的普及与推广是每个公民的责任。这些心得体会让我对法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并将对我的未来学习和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法治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篇八
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十八大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十八大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十八大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实施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否则,经济活动中的种种弊端和不良倾向就会滋生蔓延,如投机倒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直至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猖獗。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需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按国际经贸和民商事领域的通行规则和惯例办事。而这些惯例和通行规则已成为各成员国制定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基础。因此中国的经济要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法律还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这样才能平等地参与竞争,不至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判罚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动乱。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创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绝对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作用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潜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害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十年错误”,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权威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也就是必须树立执法和司法权威。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么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现在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但是,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样,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有彻底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必然是而且应当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最高历史类型的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与成熟,以科学的权力义务观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逐步发展,全面确立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继承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治思想,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的成功经验,反映全国人民的意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从宪法的高度确立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标志着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
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一)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仅会给坏人提供为非作歹的机会,还会使好人无从依法行事。(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要求:(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不去随意干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更不能代替国家政权包办一切,而是要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严肃认真的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守法,保证其充分、正确、合理地行使职权。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2)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代表国家制定、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专门机关和人员。它们严格依法办事,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人民群众树立守法的榜样。(3)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广大社会成员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三)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四)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信于民。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也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我们要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篇九
法治学习是我们党进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们支部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学习,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从而更好地遵纪守法、服务群众。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法律知识是一种文化素质,也是做好工作的必备条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学习最新的法律知识,并在工作中加以运用。同时,我们还要树立法律意识,要始终坚持以法为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
第三段:学习成效。
通过这次法治学习,我的法律知识得到了很大提升,并且我还了解了一些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这让我更加深入地认识到了党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我还在学习过程中获得了很多启示,比如,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去预判和应对法律风险,要加强法律意识教育,让更多人懂得法律的作用和价值。
第四段:学习巩固。
学习之后,我会将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不断运用和巩固所学,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同时,我还将积极向身边同事宣传法律知识,让更多人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从而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第五段:结语。
在现代社会,法律已经成为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我们不能忽视法律,更不能触犯法律。只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实现我们的共同目标。我们将继续坚持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为推进法治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篇十
近日,我参加了一次法治学习培训,不仅让我了解了法治的重要性,而且让我深切感受到了法律与生活的联系。下面是我的学习心得体会。
第一段:认识法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各种各样的法律条文和政策法规,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真正明白这些条文和规定的含义。在法治学习中,我了解到,法治是指依据制定的法律,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运行实行,从而实现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确立符合协商民主原则的治理方式。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公民都要遵守法律,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需要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认识法治,让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
第二段:践行法治。
法律并不局限于法庭和司法机关,而是贯穿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每一个人都需要践行法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从个人到单位,无论是在劳动关系、交通安全还是涉及行政审批等领域,都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原则。同时,在社会互动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共同建设法治社会。
第三段:法治与稳定。
法治的实施,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法制建设可以使社会各方面关系变得更加透明,从而减少矛盾和争议。公正的司法体系,可以为人民提供更加公正和公平的裁决,从而增强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法治建设得到稳定、全面、有效的发展,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第四段:法治与责任。
尊重法治,就意味着承担着法律责任。一个健康发展的法治社会,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法律责任体系。包括依法处置那些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以及根据法律规定,对某些事件或行为进行赔偿等等。没有法治的保护,就没有人民的权益,也没有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第五段:推动法治。
推动法治建设,需要每一个公民都积极参与进来。无论是自己的事业、投资,还是与身边人的互动,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在行驶自己的公民权利,并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要主动参与到各种法律的实施和推动中。推动法治建设不仅仅是法律人士和政府机构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都需要付出努力的。
最后,本次法治学习让我明白,法治是建设一个和谐、稳定和公正社会的基础。遵守法律,承担法律责任,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学习、推动并维护法治,为社会和个人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一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认真观看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后,我清楚的认识到我们大学生应以身作则,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完善自我的法律意识,全面弘扬依法治国的精神。该报告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中心议题,研究部署深化国家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此次会议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深刻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征程中,我们应以法治的思维武装大脑,以法治的要求约束行为,以法治的力量促进公正,以法治的信仰追求正义。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新目标新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国家应确实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人信法、守法、服法和护法的基础。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执法,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就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它要求我们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维护法律权威,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通过学习,应该把握三个基本内涵: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三是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严禁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其次要结合基本要求努力做到法律至上,提高法律素养,支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以规范守法行动,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坚守和践行法治,全面深化国家法治建设,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可以从以往一个个成为公共事件的法律事件及平反冤假错案的艰难过程中得到证明。但法治,是必由之路,它既已成为我们的共识和目标,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加以推进。如今,人们从中央的决心、公众的关切和舆论的聚焦中,也已深深感受到了法治的不竭能量,看到了法治中国的光明前景以及它给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发展带来的新的希望。
认真学习了会议公报之后,我认识到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容丰富、内涵深刻,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全局性问题,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法律的生命,重在实施。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人民法院要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因此,必须清醒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建设的特殊重要性,要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重点,以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把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带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真正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时代重任。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二
今天,我看了“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xx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的视频,看完之后,我有很大的触动:人生的路是漫长的、坎坷的,在人生路上,我们会经受各种风雨的考验,所以我们需要撑起一把生命的保护伞——宪法。
活动中,学生们共同演唱了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组织谱写创作的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
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决赛的优秀选手,小学组来自山东的'金昆、初中组来自北京的葛天宇、高中组来自重庆的王玲玲、高校组来自新疆的全新月也进行了精彩的展演。
我在“宪法晨读”中知道了:有些家庭因为贫困或是其他种。种原因,孩子上不起学,而宪法圆了无数渴望读书却无可奈何的孩子的梦。
来自重庆市开州区实验中学的王玲玲说:“是宪法赋予了我平等的受教育权,我走进课堂,学会了用左手写字,用左手做一切正常人能做的事情,宪法也让我走出了大山,让我知道,山的那边不止有山,还有我的未来。”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它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如果没有宪法,就回到了占山为王军阀割据的时代,如果不民主立宪,如果不尊重宪法,民权将无从保障,国家发展也就失去了公民智慧。作为祖国的希望,我们的义务就是要在这和平安定的城市努力学习,将来成为国家栋梁。
只要人人都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将会平坦而光明!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三
十月二十日,与同行一起参加了xx年部编《道德与法治》新教材网络培训学习,在我们就如何使用新教材进行有效课堂教学而束手无策之际,这次培训无疑是一场及时雨。通过培训学习,不仅让自己对新教材编写背景、及其框架结构和教材内容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更为重要的是对今后如何使用新教材进行有效课堂教学有了新的启发和思考。在今后的教材使用和课堂教学中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道德与法治的.目标,肩负培养合格公民的责任和使命。
在今后的教学组织与实施,应坚持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要求,贯彻德育课教学原则,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本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二,要认真学习课程标准准确把握课程性质,全面落实课程目标。自己要站在课标的高度上,审视教材,研究教材,要有课程意识,要准确把握课程的德育性,避免概念化,孤立的传授知识和记诵知识,努力使知识的学习服务于学生思想道德发展的需要。
三,总结反思本课程在课改中积累的已有经验,积极探索新思路。要正视自己在使用教材中的困难和问题,又要通过悉心创造,积累案例,不断总结经验,获得更好的方式方法。
四,正确处理好知识教学与品德养成提升之间的关系。
在对待知识学习的问题上,自己要具备处理知识的态度和本领,既要认识到讲解传授知识的必要性,又要建立起知识与生活,知识与成长相互融入,相互促进的和谐关系。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四
1、通过培训,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律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中小学法律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的法律责任,是实施法治基本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法律国家建设、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普及法律知识办公室明确规定,学科教学渗透法律教育是学生实施法律教育的主要途径,要求将法律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这一要求阐明了学校未来法律教育的实施和教学方法,对我们未来的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通过培训,我可以进一步利用所学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方法。学科教学渗透法律教育应遵循尊重教学、科学引进、重量适中、目标适当、有机统一、一箭双雕的原则。渗透法制教育要创造合适的场景,找准切入点,频率不要太高。从具体课的具体时间占用来看,最简单的就是告知学生法律法规的名称,最复杂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其次,学科教学渗透法律教育对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方法有明确的要求,并进行了相应的设计。只要坚持这些原则,学生接受法律教育的过程就是一个积极快乐的学习过程,有时甚至在学生不知不觉中完成了法律教育的任务,既不会增加学生的学术负担,也不会增加学生的.心理负担,更不用说伤害学科本身,达到双赢的目的了。
3、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法制教育在日常教学过程中的渗透教学迫在眉睫,让我更好地理解教师教书育人的真谛;让我意识到,学生水平不仅与我们的教师有关,而且他们自身的素质和道德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教师教育了他们多少。因此,现代教师不仅要教他们文化知识,还要始终渗透法律教育,将教学与法律教育有机结合,共同努力,从学校创造一个新的法律社会。
简而言之,法律体系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是一个大课题,需要我们的教师进行讨论和研究。认真按照本次培训的要求,探索法律渗透的一些可行途径,将科学知识与法律教育有机结合,使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合格人才。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五
种子是阳光,树林是水,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的孩子来说,是走上宫殿的梯子。
在中国古代5000年的'历史上,各个朝代都在努力实施德国制度,但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国,那么德国制度只能是浮云。如果小偷和犯人从小就接受过法律教育,并且充满了道德,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因此,解放后,我们实施了法律制度。
如果世界上没有法律,会发生什么?我想我会去网吧。人们必须吸毒并练习。那么,这个社会会是什么样子的呢!因此,法律是不可或缺的。
近年来,中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渐增加,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是的,未成年人也犯罪。不要相信,例如,如果你放学一天回家,你会害怕被抢劫。如果你看到一个成年人,你可能不会很害怕。但如果你看到一个六年级到二年级的男孩(包括辍学者),你可能会非常害怕。
事实上,法律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很多漏洞。这让许多律师抓住它来使用它。因此,我们心中也应该有一个道德底线,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应该有一个理解。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六
为了我们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学校特意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次课题,使我们更好认识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加深同学们对社会的了解,提高了同学们的自我防范、抵御能力。
通过这次学习,我觉得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就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教会我们要遵守《小学生守则》。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不吸烟,不喝酒,不打人和小偷小摸。玩电子游戏会让我们成绩下降,也浪费金钱;吸烟喝酒有害身体,打人和小偷小摸是不良行为。它还教我们怎样防火与自救。
吸毒,贩毒!可见我们青少年的犯罪是轻而易举的!有的是“一时的冲动”,有的是所谓的“兄弟情义”,有的是“一时的误会”,在这里我们要多于父母谈心,多与老师们沟通,独立思考,不要逞一时只能,明辨是非,冲动是魔鬼!
上网应选择适当的方式、适当的地点、适当的时间这样有利于我们的身心健康!培养自己的人文素养,网络道德修养!远离网吧!珍惜现在的一切,好好学习!我们还要远离毒品,它不仅给我们带来财力危险,更是使我们的身体受到严重损害!我们要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使自己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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