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可行性。方案的可持续性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我们需要设计一个能够适应不同情况的方案。希望以下的方案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思路。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篇一
3、加大对贫困乡镇的支持力度。
20xx-20xx年度冬春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补助综合考虑受灾户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和生产自救能力,按照当年受灾程度,主要包括农作物(果园)绝收减产、房屋倒损和其他困难户三类。实行分类救助,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受灾的分散特困供养户、低保户、边缘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具体标准如下:
(一)因灾作物绝收或严重减产造成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的。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4至6个月。衣被、取暖可酌情安排。
(二)因灾房屋倒损。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造成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的,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3至8个月;衣被救助按照每户2至4床棉被,每人1套棉衣裤;取暖救助按照每户每月100元,救助3至5个月。
(三)因灾其他困难户。其他因灾困难户,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2至5个月。受灾户属两种以上受灾类型的,按照单一类型的最高救助标准救助,不能叠加计算。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制定《“荧(营)光行”一“寒冬送温暖”专项关爱救助行动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如下。
以乡镇(街道)、村(居)为主体,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以低保、特困、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对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用电、用气、供暖等情况。
积极引导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荧(营)光行”关爱机制作用,强化“网格化”管理,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和关爱。加强对无集中供暖条件养老机构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购买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等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也可通过购买清洁取暖设备,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结合疫情防控,加快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拨付和发放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孤困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老年人等资金,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我市取暖补贴条件的,及时落实取暖补贴政策。对受疫情等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人员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通过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发放临时救助金,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认真落实急难专项救助制度,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启动“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及时监测、精准识别,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帮扶救助。
对不能自主取暖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智障独居人员、孤困儿童、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利用特困供养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动员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疾病不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送往专业医疗机构治疗,病情稳定的,妥善安置供养;切实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困儿童等照料监护责任,儿童主任要定期对服务对象探访,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父母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留守儿童保持密切联系,统筹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多方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儿童保护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极端天气应对低温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工作预案,并强化演练。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民政务机构及时消除水、电、燃气、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做好生活、应急物资储备和服务对象的防寒防冻工作,特别是对敬老院、幸福院等基础相对薄弱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一对一”帮包机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突出夜间、降温等重要时段,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盯紧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重点地段,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对发现的危重病人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及时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对有返乡意愿的,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帮助其尽快返乡;对发现的其他人员,送到救助管理机构进行集中庇护救助。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外出请假等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严格执行热线值守制度,畅通服务热线渠道。及时受理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篇三
为确保特困劳模、特困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盛通化市工会的统一要求和市委的总体部署,市总工会就做好xx年工会集中送温暖活动,制定以下方案:
为做好xx年工会集中送温暖活动,市总工会按照“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的原则,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目前已经完成了活动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集中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集安市总工会xx年集中送温暖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主席刘太平担任,副组长金鑫、于志强,成员李正姬、孙玉春、高奎娟。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集中送温暖工作,保证了集中送温暖活动的顺利开展。
2、调查摸底。xx年11月,市总工会转发了《通化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开展职工生活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安排全市各基层工会对职工生活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对摸底情况进行了核实汇总,共确定困难职工447户。
3、筹措资金。组织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保证今年集中送温暖资金额度在往年基础上有一定的提高。目前,已筹措送温暖资金91,500元。其中:各级工会组织筹措20,000元;财政拨付送温暖资金20,000元;民政部门专项支持20,000元;总工会经费安排31,500元。
4、确定标准。市总工会于20xx年1月4日召开了主席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布署了xx年集中送温暖活动。在去年一袋米、一袋面基础上,确定今年每户增加一桶油,金额达到200元。
此次集中送温暖活动分集中走访困难企业、集中走访特困职工两阶段。
(一)集中走访困难企业。
解决筹集送温暖资金困难,加大企业扶持困难职工力度,由企业按照每户200元标准发放送温暖物资,保证企业集中送温暖活动的开展。
(二)集中走访特困职工。
1、召开动员大会。1月10日上午9时,召开由各有关系统工会主席参加的集中送温暖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和具体布署,并向各系统工会统一发放米、面、油送温暖物资。
2、市总工会与市主管领导一起走访困难职工。请市委副书记李永杰、市政府副市长刘永福一起走访2户困难职工。每户标准500元(300元现金、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比上年增加100元。
3、各系统工会组织走访困难职工。会后,各系统工会组织按活动方案要求,立即组织开展集中送温暖活动。
1、各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集中送温暖活动,主席要亲自抓,亲自走访慰问困难劳模和特困职工的走访,倾听困难职工的诉求,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使困难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2、各工会组织要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内容,认真做好集中送温暖活动。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不漏掉一个需要帮助的困难职工,要保证在2月10日前将送温暖物资发放到每一个困难职工手中,确保困难职工不因生活困难而发生意外。
3、各工会组织要加大送温暖活动宣传力度。要通过电台、电视台、简报、板报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使全社会了解和支持工会开展的集中送温暖活动,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篇四
为确保特困劳模、特困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盛通化市工会的统一要求和市委的总体部署,市总工会就做好xx年工会集中送温暖活动,制定以下方案:
为做好20xx年工会集中送温暖活动,市总工会按照“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的原则,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目前已经完成了活动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集中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集安市总工会xx年集中送温暖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主席刘太平担任,副组长金鑫、于志强,成员李正姬、孙玉春、高奎娟。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集中送温暖工作,保证了集中送温暖活动的顺利开展。
2、调查摸底。xx年11月,市总工会转发了《通化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开展职工生活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安排全市各基层工会对职工生活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对摸底情况进行了核实汇总,共确定困难职工447户。
3、筹措资金。组织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保证今年集中送温暖资金额度在往年基础上有一定的提高。目前,已筹措送温暖资金91,500元。其中:各级工会组织筹措20,000元;财政拨付送温暖资金20,000元;民政部门专项支持20,000元;总工会经费安排31,500元。
4、确定标准。市总工会于20xx年1月4日召开了主席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布署了xx年集中送温暖活动。在去年一袋米、一袋面基础上,确定今年每户增加一桶油,金额达到200元。
此次集中送温暖活动分集中走访困难企业、集中走访特困职工两阶段。
(一)集中走访困难企业。
动员大会后,集中走访东方机械有限公司、正大养护公司、利源金矿和得利硼业等8户企业,为这些企业送去慰问金,帮助企业解决筹集送温暖资金困难,加大企业扶持困难职工力度,由企业按照每户200元标准发放送温暖物资,保证企业集中送温暖活动的开展。
(二)集中走访特困职工。
1、召开动员大会。1月10日上午9时,召开由各有关系统工会主席参加的集中送温暖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和具体布署,并向各系统工会统一发放米、面、油送温暖物资。
2、市总工会与市主管领导一起走访困难职工。请市委副书记李永杰、市政府副市长刘永福一起走访2户困难职工。每户标准500元(300元现金、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比上年增加100元。
3、各系统工会组织走访困难职工。会后,各系统工会组织按活动方案要求,立即组织开展集中送温暖活动。
1、各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集中送温暖活动,主席要亲自抓,亲自走访慰问困难劳模和特困职工的走访,倾听困难职工的诉求,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使困难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2、各工会组织要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内容,认真做好集中送温暖活动。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不漏掉一个需要帮助的困难职工,要保证在2月10日前将送温暖物资发放到每一个困难职工手中,确保困难职工不因生活困难而发生意外。
3、各工会组织要加大送温暖活动宣传力度。要通过电台、电视台、简报、板报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使全社会了解和支持工会开展的集中送温暖活动,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篇五
冬天快来了,天气会寒冷,环卫工人仍然要每天清晨出门工作。期间会自己带一杯热水,但是这远不足以其饮用,其余热水只有街边商户可以提供,但是,商户提供饮水的积极性并不高,因此我们发起本次倡导活动,带头引起社会关注,倡导商户为环卫工人提供定点饮水处。
为了体现岳阳环保志愿者对环卫事业的重视和对环卫工人的关怀,弘扬环卫工人“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洁”精神,倡导全社会关心环卫事业,关心环卫工人的工作,进一步弘扬环卫工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充分发挥环卫工作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作用,通过活动的宣传,让广大市民更加的了解环卫工人工作,了解城市美容师的酸甜苦辣,明白城市是我家,清洁靠大家和城市干净了,环保优美了的道理。
1、倡导市民讲文明讲道德,保护环境,更多地关注身边的“马路天使”,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体验环卫工人的艰辛,从自身做起,养成珍惜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少扔一张废纸,用我们的举手之劳共同发起“今天我来扫马路”公益活动,为“美丽岳阳、绿色岳阳”贡献自己的.力量。
2、关注环卫工人,让环卫工人在寒冬可以喝到一杯热水!组织1~3家市区宾馆、酒店,为当班环卫工人免费提供开水热水、微波炉热饭,免费提供午休场所。(时间暂定12月5日~3月5日,可延长)。
3、为当班环卫工人募集送出1000双“温暖牌”手套(有条件可以考虑送冬帽)。
暂定为20xx年12月5日~20xx年03月05日。
岳阳市环保志愿者携手爱心驿站、巴陵关爱等公益组织,为市区环卫工人送温暖。
各参与活动公益团队附近街道、社区、市民广场、车站。
1、12月1日到12月4日与各团队附近街道环卫部门沟通,让环卫工人得知本次活动。
2、12月5日至12月10日与各团队附近街道上的商户商谈倡导能否提供一个为环卫工人喝热水的固定地点,期间设计制作温暖岳阳环卫工人定点饮水处海报,制作不乱丢垃圾为主体的条幅(与城管联系争得在街上挂条幅的批准)。
3、12月1日至2日联系岳阳各媒体,争取最大社会效应。
4、12月11日至3月5日由志愿者组织为环卫工人送热水(具体送水时间暂定在清晨五点)。
5、如遇大雪天气,组织一次志愿者上街(或火车站广场)扫雪、铲雪。
海报若干、旗帜两面、条幅一个、保温水壶一个、手套1000双。
创意:你可曾想过,在一天的忙碌之后,我们的城市为何在黎明又恢复了美丽、整洁?你可曾了解,这美丽、整洁背后又是谁付出了辛勤劳动?不错,是他们——一群在大街上默默付出的`环卫工人,可是我们对这些城市中起早贪黑的“美化师”又付出过多少关注呢?对此,为了召集大家关心,尊重环卫工人,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我们开展如下特色活动:
1、在公益团队招募志愿者,保证每个活动有20人左右参加。
2、创意活动:
1)在岳阳市各大街道、社区、市民广场、车站开展“当回环卫工人,体验劳动艰辛”活动,定点宣传,通过志愿者“今天我来扫马路”公益活动,呼吁广大市民关注,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
2)召集市民与环卫工人交换身份,体验劳动者的艰辛,从而使他们更加爱护环境。
3)为市区环卫工人送温暖:
组织1~3家市区宾馆、酒店,为起早贪黑当班的环卫工人免费提供开水热水、微波炉热饭,免费提供午休场所。让环卫工人在寒冬可以喝到一杯热水,吃上一口热饭,有一个温暖的休息场所。
为当班环卫工人募集送出1000双“温暖牌”手套(有条件可以考虑送冬帽)。
和当班环卫工人聊天,让他们从心底感觉到温暖。
4)召集所有志愿者,携带口号,分不同路线,举办一场特殊的骑自行车、徒步宣传活动。
此策划主要活动时间为活动方案参考,如有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请提前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量照顾大家的时间来共同完成本活动。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篇六
在寒冬季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救助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切实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救助的原则,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力量,加强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三级联动,协调部门互动,开展街头巡查和流动救助,为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公告、做好相关人员dna数据采集和被拐人员的调查、取证,及时通过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寻亲渠道在更大范围内帮助滞留人员寻找家人。对在站超过三个月的受助人员进行妥善安置,为符合落户条件的受助人员落实户籍。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做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确保我市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确保不发生流浪乞讨人员因冻、饿致伤、致死事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xx年11月26至20xx年3月10日,每天集中行动时间为14:00—22:00,如遇极端严寒等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需加强巡查力度则另行安排。
为确保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专项巡查救助小组。
组长:刘直(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建忠(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
魏功强(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成员:宋盈吟、王武江、杨维清、魏江、刘寅。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市救助管理站,具体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开展相关工作,魏功强同志兼任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街面巡查组。
负责人:王武江。
成员:刘寅、王芳、成长远、孙琳。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主动巡查对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火车站、地下通道、公园、广场、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劝导救助,遇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全天候开展集中巡查救助,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入站救助的,发放棉衣、棉被、水等物资。
2、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杨维清。
成员:冯明亮、徐学清、张少俞。
主要职责:
1、负责后勤保障物资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
2、保障站内受助人员饮食充足供应、水电及保暖设施设备等的正常运转;。
3、做好“寒冬送温暖”期间使用物资和经费统计工作。
3、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魏江。
成员:罗异文、杨荣霞、车稚新。
主要职责:
2、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各自救助区域内受助人员站内管理登记及看护安全巡查;。
3、驾驶员具体做好车辆保养、安全行驶及出行保障工作;。
4、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期间车辆运转使用统计汇总工作。
4、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刘寅。
成员:沈俊、桂琦、王美丽。
主要职责:
2、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形成“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简报;
3、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一)街头救助巡查范围。
联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城市主干道、车站、机场、广场、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园、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繁华街道以及风景旅游区、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窗口等地段进行巡查、劝导、搜救。
(二)实施救助内容。
1、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成年人主要以劝导为主,宣传梳导为辅,引导其进站接受救助。
2、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主要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救助站接受救助。
3、对已基本丧失生活自理的流浪乞讨者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市救助站接受救助。
4、对街头露宿的农民工以解决临时寄宿为主,坚持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农民工,可发放棉衣、棉被和干粮,确保露宿街头的农民工不受冻、不挨饿。
5、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护送工作,对无法查清其本人或亲属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供养或安置。
6、各区(市、县)救助站点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有关规定;市救助管理站要坚持并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救助人员和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全面落实。
(三)积极引导,创新救助机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区(市、县)民政局联合乡镇(社区)、村(居)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
要通过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和严寒季节救助服务途径,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做好舆论引导并妥善处置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专项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救助热线电话:xx;贵惠路农民工寄宿中心:xx。
(二)继续加强信息工作。
做好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各区(市、县)民政局确保每周一上午12:00前将上周救助工作情况以电子档形式报送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救助小组。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为确保行动迅速、精准、高效、有序实施,对《实施方案》执行不力的,责任分工不明的,对象摸排不准的,资金使用不当的,物资发放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通报各区(市、县)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困难群众手中。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篇七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远县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57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函》(镇应急函〔20xx〕35号)精神,经尚寨土家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下达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5万元到各村(社区)对受灾困难群众进行救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规定的补助标准,对全县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因灾造成临时生活困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救助标准为口粮补助每人150元(救助对象为农村受灾困难群众,不含城镇居民)。
二、各村(社区)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召开会议安排落实,要以20xx年9月份摸底调查上报的《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为基础,按照保重点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员进组入户对受灾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状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漏户、不漏人,不重复统计。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冬春救助对象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财产损失、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按照救助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要严肃工作纪律,依纪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各村(社区)要严格把关杜绝虚列家庭人口和以长期外出人员名义套取救助金;坚决防止随意分配和平均发放,不得以支持、鼓励推动工作为目的违规救助,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特别要防止优亲厚友等冬春救助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张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组织人员复核,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能纳入救助范围,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要求,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社区)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应急部门审批(“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对救助资金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经村(社区)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不少于7天),经公示群众无异议,或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社区)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四、各村(社区)要准确收集救助对象家庭户主身份证和信用社“一卡(折)通”号码填入救助对象花名册,不能出现差错和遗漏,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并于20xx年1月8日前,将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民主评议会议和救助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照片打印件、经公示群众无异议的《村(社区)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表》、《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审批表》报乡镇审核。
五、乡镇业务经办部门要指导村(社区)规范填报相关表册,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将审核通过的各村(社区)上报的救助对象名单录入《乡镇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审核发放公示表》,在乡镇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规范建立台账,填报《乡(镇)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和《镇远县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审批表》,于20xx年1月13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审定。
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乡镇业务经办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对冬春救助各类表册、会议记录、文件、拍摄的公示照片等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存档、装订、保存备查。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篇八
为深入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以及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底困难教职工和困难劳模调查摸底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大病困难职工: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目前低保标准为810元)以内,因职工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年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医疗费累计超过10000元),未达到领取《低保证》、《低保边缘证》、《特困职工救助证》标准的大病困难职工家庭。
2.困难职工: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倍(目前低保标准为810元)以内,因患病、子女读书、突遭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
上述对象,填写附1,并根据《20xx年苏州市区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附2进行汇总后上报。
3.在职患重病职工。没有达到1、2条标准的,因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引起困难的职工家庭,填写附。
20xx年11月16日前,完成各类困难职工的调查工作,附1、2、以电子邮报校工会邮箱xx。
20xx年12月,落实分级帮扶困难职工,各级工会落实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工作。
20xx年1月7日前,《各基层工会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统计表》(附4)书面形式报校工会。
1.明确范围,确定申报口径。原则上单位工会只受理大病困难职工本人的申请,如家属确实患有大重病且没有工作单位的,可由有单位一方开展填报,避免多头重复。
2.严格把握各类困难标准,分类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重点要填写和提供申领职工户口的户号、20xx年度医药费票据的复印、病情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困难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卡号,子女就读学校、专业名称、目前年级等相关情况,属于大病困难职工的还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保证表格信息的完整性,以减少后期核对的工作量。
3.进行全面细致地清理,对不符合建档条的,要立即退档;对已经脱贫脱困的,要及时注销;对符合建档条而未入档的,要及时入档,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困难职工档案资料信息真实、档案完整,不弄虚作假、不漏报,公开透明,程序到位。
4.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将公示结果一并上报。
5.结对帮困,互助互济。各级工会要利用本次调查的机会,不断完善本单位的救助机制,对不同程度、不同需求的困难职工进行分级建档,分层帮扶,努力做到帮扶救助全覆盖。各单位要积极推进党员干部与困难职工家庭结对帮扶工作,要积极组织职工加入到互助互济活动中,扩大参保互助队伍,做好服务,倾心为职工构建抵御风险的防线。同时要建立与完善扶贫帮困的长效机制,把节日走访慰问与制度性帮扶相结合。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篇九
为扎实做好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要围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
会商乡镇财政、民政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实行分类排队,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
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监督管理,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冬春救助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冬春救助资金必须于春节前发放到户。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给予重点救助。
(一)统筹安排资金。
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认真落实地方政府灾害救助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的机制,积极会商有关部门优先加大安排落实好本级冬春救助资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切实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和发放。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救助群众无“一卡(折)通”的,要提前到乡镇财政所办理相关手续)注明“冬春救助资金”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和绩效评估,按时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县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
1.拟定人均救助标准。全县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况每人超过600元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时间:9月30日前。
各乡镇应组织财政所、民政所、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人员走村入户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级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各乡镇汇总调查情况后,规范准确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于9月30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时间:20xx年12月上旬至春节前。
1.制定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会同财政部门抓紧推进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的制定工作,根据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冬春救助资金总量,结合需救助情况、分类排队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参考市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合理制定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
2.及时分配下拨救助资金。接到上级下拨资金后,各乡镇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进度,督促村(社区)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3.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乡镇、村居社区要对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严格把关,要在村组进行公示5天,(同时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县及乡镇举报电话等。
4.及时发放资金,注重救助实效。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接到上级下拨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助资金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村组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冬春救助资金”字样。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各乡镇应及时将救助相关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开。
(三)开展救助情况调查评估。
时间:20xx年3月。
各乡镇着手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困难人员冬春已救助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4月10日前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绩效评估报告报县应急管理局。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务必将冬春救助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灾区实际困难并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与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和工作衔接,健全完善工作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资金政策统筹协调,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机制和政策有序衔接,确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工作情况,加强冬春救助新闻宣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采取抽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检查款物分配、发放等情况,配合本地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组成指导组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指导。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篇十
今年我县遭受旱灾,为切实做好今年干旱受灾人员今冬明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2023年度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xx〕9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对受灾较重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救助,防止因灾致贫返贫,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公平合理,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不得弄虚作假。
(二)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要发动有劳动能力的受灾群众搞好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坚持救灾资金专项使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要根据受灾程度和受灾户类别,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资金,把救灾资金主要用在重灾区、重灾户上,坚决杜绝平均分配等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救助对象。今冬明春生活救助的重点是解决受旱灾人员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对象是受旱灾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户、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和老人、残疾困难户和因旱灾生活困难的一般户,对以上前八类对象实施重点救助。
(二)救助标准。对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过亲戚邻里互助互济的受灾群众,原则上采取生产自救和亲戚邻里帮助的办法自行解决;对缺钱、缺粮又无自救能力的受灾困难群众由政府救助。由政府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根据省文件精神,救助标准为人均130元。对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户、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和老人、残疾困难户等特殊困难受灾群众要高于人均130元进行救助,因受灾生活困难的一般户原则上按人均90-110元进行救助。
各乡镇要根据今年旱灾造成的受灾情况,逐户摸清需救助对象家庭基本情况,掌握需救助人数、资金,逐级填报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存档备查,并制定乡镇冬春救助方案和标准,具体程序如下:
(一)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二)所在的村民(居)委员会民主评议,并张榜公示。
(三)乡镇要逐家逐户调查,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对公示后确认的救助对象进行审核并在网站公示,报县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四)县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正式确定受救助人员。
(五)发放救助金。冬春救助实行现金救助,资金下达后,村级要做好资金发放的评定和公示,乡镇审核后安排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录入系统,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后,通过社保卡发放。
(六)建立台账。各乡镇以户为单位建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工作台账(见附件2),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落实责任。冬春救助涉及受灾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坚决压实责任。冬春救助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采取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农户的办法,层层建立责任制,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政策,做好舆论宣传。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受灾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情况,广泛宣传冬春救助政策和党委、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爱,广泛宣传冬春救助工作进展和社会参与情况。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和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冬春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发挥救助实效。冬春救助资金是国家下拨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摸排核定上报救助对象,不符合救助的群众坚决不予上报。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冬春救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确保在省市检查中不出问题。
(四)各乡镇要于20xx年10月25前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附件2)报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质保障股,纸质版(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篇十一
3、加大对贫困乡镇的支持力度。
20xx-2021年度冬春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补助综合考虑受灾户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和生产自救能力,按照当年受灾程度,主要包括农作物(果园)绝收减产、房屋倒损和其他困难户三类。实行分类救助,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受灾的分散特困供养户、低保户、边缘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具体标准如下:
(一)因灾作物绝收或严重减产造成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的。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4至6个月。衣被、取暖可酌情安排。
(二)因灾房屋倒损。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造成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的,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3至8个月;衣被救助按照每户2至4床棉被,每人1套棉衣裤;取暖救助按照每户每月100元,救助3至5个月。
(三)因灾其他困难户。其他因灾困难户,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2至5个月。受灾户属两种以上受灾类型的`,按照单一类型的最高救助标准救助,不能叠加计算。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篇十二
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根据《杭锦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全力做好20xx-20xx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杭应急发〔20xx〕2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及时有序开展,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对象。
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20xx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群众在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群众。要确保把受灾困难户、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脱贫享受政策户和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列入重点范围给予救助,切实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对象准,需救助对象不漏、不错、不重,确保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发放程序及时间。
各嘎查村按照分配资金,根据本嘎查村受灾情况确定金额,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得预留二次分配,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平均分配或用于非自然灾害对象救助。各嘎查村必须要召开“两委”监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并将发放花名册张榜公示,经镇政府审核,旗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后确认的,救助资金将统一发放到救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三)需上报资料。
1.嘎查村(社区)研究救助对象相关会议记录、评议记录复印件;
2.张榜公示的照片;
3.资助对象花名册及一卡通账号等基本信息。
(一)救助金额。
为帮助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上级下达我镇20xx-20xx年冬春救助资金共计188599.76元,专项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确保我镇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救助标准。
经统计,20xx年我镇12个嘎查村318户不同程度受灾。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和上级下达救灾资金总量,综合考虑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农牧户数等因素,制定我镇受灾人员冬春救助最低标准。
2.统筹考虑受灾家庭灾害损失情况不同,进行分类救助,其中:
农作物受灾每户不低于200元;
牲畜受灾每户不低于500元;
房屋、棚圈等受灾每户不低于600元;
因灾人身受到伤害的每户不低于1000元;
各嘎查村根据受灾面积、数量、程度确定每户救助金额,但每人救助金额不低于90元。
各嘎查村要尽快安排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间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同时要逐级建立台账,保存会议记录、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积极配合本地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扎实做好我镇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家庭、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困难军烈属家庭等特殊人群给予重点救助。
1.提高人均救助标准。全镇救助标准原则上每户不低于3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情况,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300-1500元/户,一般困难户300-500元/户。
(二)严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xx〕948号)规定要求,严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冬春救助款物必须于春节前一次性全部发放到户,确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各村要迅速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各村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镇政府将视情况组织人员深入村组户进行实地抽查。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1.抓紧时间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县级下拨款物后,我镇要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督促各村委会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救助款物全部发放到户。
2.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数额。各村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按照县冬春救助标准,制定本级救助工作方案。由于时间较紧,村、镇两级可以采取同步公示,规范装订保存相关资料备查。对于群众有异议的,要认真组织复核,确实不符合救助条件或救助标准不适当的,要及时更正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特殊群体要给予适当倾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愉快过节。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类型、救助数额及举报电话等。
3.及时发放款物,注重救助实效。镇人民政府接到各村上报人员审定名单后,于1月17日前,上报救助人员台账(纸质和电子版)到县应急管理局,以便救灾款物及时发放。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各村立即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村要逐级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台账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评议、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积极配合本县财政、监委、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镇政府根据各村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篇十四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救助行动的重要意义。
把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
切实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
取得实效。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救助的原则。
整合资源。
科学调配救助管理力量。
加强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三级联动。
协调部门互动。
开展街头巡查和流动救助。
为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公告、做好相关人员dna数据采集和被拐人员的调查、取证。
及时通过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寻亲渠道在更大范围内帮助滞留人员寻找家人。
对在站超过三个月的受助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为符合落户条件的受助人员落实户籍。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做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
确保我市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确保不发生流浪乞讨人员因冻、饿致伤、致死事件。
确保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xx。
年11月26至20xx年3月10日。
每天集中行动时间为14:00—22:00。
如遇极端严寒等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需加强巡查力度则另行安排。
为确保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特成立专项巡查救助小组。
组长:刘直(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建忠(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
魏功强(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成员:宋盈吟、王武江、杨维清、魏江、刘寅。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市救助管理站,具体负责组。
织统筹协调开展相关工作,魏功强同志兼任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街面巡查组。
负责人:王武江。
成员:刘寅、王芳、成长远、孙琳。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主动巡查对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火车站、地下通道、公园、广场、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劝导救助,遇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全天候开展集中巡查救助,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入站救助的,发放棉衣、棉被、水等物资。
2、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杨维清。
成员:冯明亮、徐学清、张少俞。
主要职责:
1、负责后勤保障物资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
3、做好“寒冬送温暖”期间使用物资和经费统计工作。
3、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魏江。
成员:罗异文、杨荣霞、车稚新。
主要职责:
4、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期间车辆运转使用统计汇总工作。
4、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刘寅。
成员:沈俊、桂琦、王美丽。
主要职责:
3、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一)街头救助巡查范围。
联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城市主干道、车站、机场、广场、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园、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繁华街道以及风景旅游区、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窗口等地段进行巡查、劝导、搜救。
(二)实施救助内容。
1、
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成年人主要以劝导为主。
宣传梳导为辅。
引导其进站接受救助。
2、
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
主要以保护性救助为主。
带回救助站接受救助。
3
对已基本丧失生活自理的流浪乞讨者以保护性救助为主。
带回市救助站接受救助。
4
对街头露宿的农民工以解决临时寄宿为主。
坚持街头疏导为辅。
对于劝导无效。
可发放棉衣、棉被和干粮。
确保露宿街头的农民工不受冻、不挨饿。
5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护送工作。
对无法查清其本人或亲属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供养或安置。
6
各区(市县)救助站点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
配齐配强工作队伍。
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有关规定;市救助管理站要坚持并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
对救助人员和电话要热情对待。
及时办理。
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值班巡查制度。
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
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
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
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
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
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
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
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全面落实。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各区(市、县)民政局联合乡镇(社区)、村(居)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
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
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
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
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
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
要通过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和严寒季节救助服务途径。
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
做好舆论引导并妥善处置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专项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救助热线电话:xx;贵惠路农民工寄宿中心:xx。
(二)继续加强信息工作。
及时报送。
各区(市、县)民政局确保每周一上午12:00前将上周救助工作情况以电子档形式报送贵阳市“寒冬送温暖”
专项行动救助小组。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为确保行动迅速、精准、高效、有序实施。
对《实施方案》执行不力的。
责任分工不明的。
对象摸排不准的。
资金使用不当的。
物资发放失误的。
严肃追究责任。
并及时通报各区(市、县)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
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困难群众手中。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51559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