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应该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并制定应对策略。制定方案需要考虑各种资源的可用性和限制条件。在实施方案时,要注重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篇一
为全面推动国企深化改革、增强国企抗风险能力,铁岭市国资委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体系,跟踪监测重点债务风险指标,积极打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主动仗。
统筹调度排查。铁岭市国资委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按照管理权限、贷款类别,组织我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金融债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存在的债务风险进行排查,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
动态监测管理。铁岭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带息负债情况月调度、季排查工作,实行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动态管理。该项工作通过对债务水平、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指标综合分析,对企业债务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对重点企业名单进行跟踪调整。目前,确认3家市属国有企业集团为重点调度企业。
积极应对风险。铁岭市国资委强化债权债务清理,对债务风险突出的企业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督促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方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运用企业预算硬约束,防范和化解重大债务风险。
近年来,中央企业整体负债率稳步下降,圆满完成了国务院布置的“2020年较2016年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目标任务。在这个目标完成的前提下,今年以来央企负债率始终稳定在65%以下,债务结构始终保持在合理水平。2017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债务违约,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在控。
关于地方国资委,这几年我们一方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大债务风险防范力度,一方面专门下发通知,组织专项工作,更好防范化解潜在风险。我前段时间到有关地方去调研督察,总的感觉是各地国资委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在债务风险防控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总体上控制在合理水平。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坚决守住中央企业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带头维护经济金融稳定,下一步,国资委将重点从完善机制、管住重点、优化手段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完善机制。国资委专门组建了中央企业风险管控工作小组,将建立完善中央企业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长效管控机制,加强与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的联防联控,及时识别和发现风险企业,实施挂牌督导、穿透监管和联动管控,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第二,管住重点。在巩固降杠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紧盯重点企业、重点业务、重点行业,进一步细化风险管控措施。对中央企业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措施,行业不同,企业不同,企业发展阶段不同,都确定了合理的管控线,把这些重点企业要管好。
第三,优化手段。推动中央企业加快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依托司库管理体系建设。我们正在建立司库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和债务风险防控,强化债务风险穿透式监测预警,全面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
同时,正像你刚才说的,关于地方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国务院国资委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在定期开展债务风险监测,指导地方做好重点企业风险化解的基础上,通过风险提示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地方属地监管职责和地方国有企业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债务风险。
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篇二
为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化解村级债务专项行动方案。
以20**年年底村级债务为基数,严禁新增债务,调优债务结构,通过十年努力,多措化解债务。20**-20**年化解债务1亿元,20**-20**年化解债务1亿元;到20**年底全市村级债务总额下降到0.5亿元以下。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所在乡镇(街道)为化解村级债务的责任主体,村为实施主体,对乡镇(街道)实施捆绑考核。
(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各村要针对债务产生的不同情况,逐项制订债务化解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按照分析债务构成,摸清资产资源、理清化债思路等步骤,分阶段稳步推进,保持社会稳定。
(四)坚持创新方法原则。在坚持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前提下,以“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改革创新精神,寻求化解村级债务的新思路、新方法。
围绕“每五年化债1亿元”目标,实施控债化债八大行动。
(一)债务明晰行动。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从村级民主决策和管理上对现有债务进行清理和明确,建立村级债务清单,并张榜公示。从20**年开始,严禁新增债务,确需增新债务的,必须事先报请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经批准同意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经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年3月底前。
(二)债务清除行动。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对村级债务进行集中清理。对应由个人或其他单位(组织)承担责任的,要按规定转换债务关系;对债权单位确已撤销或债权人已放弃债权的债务,要依程序及时予以核销;对村集体历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贷资金,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积极争取作呆帐、坏帐核销处理;对多重债务关系,要积极开展三方或多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采取债权债务对口划转、相互冲转抵账等方式消化债务。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年4月底前。
(三)履约清收行动。全面查清村级集体各类应收款和未兑现承包(租赁)合同,逐一制订清收计划,明确每笔应收款项的清收时间节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催收,确保“应收必收”。同时,对已签的承包合同(协议)重新审定,对不合理的、明显低价的承包合同,通过双方依法平等协商、按照相应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
完成时间:20**年4月底前。
(四)资源转换行动。激活村集体的山林、土地、水塘、房屋等资产资源,通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增加集体收入,利用增值收入一定比例偿还集体债务。与农信联社等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政府提供担保、银行提供贷款等方式转换民间借贷。金融机构根据村级集体资产情况在贷款利率上予以倾斜,合力支持村级化债工作。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信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原市支行等。
完成时间:20**年5月底前。
(五)物业经营行动。强化村集体对山林、土地等资源的所有权能。鼓励以农户委托、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等方式,对农户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和田间设施、防火、防盗、防病虫害方面进行物业化管理。鼓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生产和经营服务。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间:20**年6月底前。
(六)规范管理行动。各乡镇(街道)建立新增债务申报审批、对村级债务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每年用一定比例集体经济收入偿还债务等制度。坚持“一村一账户”,村级项目、补助等一律通过基本帐户收支。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市财政保障,各乡镇(街道)采取“按月打卡发放基础工资+年终呈现绩效考核工资”方式进行发放。绩效报酬与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债务化解情况挂钩。统一政策、统一渠道,规范村级班子成员的报酬。规范村级聘用人员和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村聘人员必须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聘用。村级临时用工必须经“两委”班子会议研究,提交村民(股东)代表会议形成用工标准等书面决议后才能实施。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年7月底前。
(七)减支节约行动。坚决杜绝村级行政性公务接待支出。严禁巧立名目发各种津贴、奖金及各种会议误工补贴。严格控制村级管理费支出。有债务的村不得承担应该由村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包括有线电视费、农村合作医疗、农房保险等),视债务情况酌情压缩村级慰问等费用。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完成时间:20**年8月底前。
(八)规范工程行动。严格按照《开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开原市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所有村级工程(项目)实行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终审制。所有村级建设项目或其他村级事项,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确保先预算后实施,资金保障率必须达到80%以上才能组织实施;确需举债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先报请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再启动村级议事程序,对项目或事项的必要性和村级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认证,表决通过后才能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年9月底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原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考核等。把村级债务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巡查的工作内容,加强村级债务的监督管理。乡镇(街道)完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实施“三个一”制度:村级集体增收化债责任“上压一级”,所在乡镇(街道)作为责任主体,村级为实施主体;村级项目“上审一级”,由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村级资金“上管一级”,由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其中村级工作(项目)、村干部报酬、村级人员聘用、村级债务等重大事项必须由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签。
(二)强化考核机制。把村级集体增收化债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评。如乡镇(街道)没有完成年度村级集体化债考核任务或有新增债务的村,一律不得设立乡镇(街道)自主单项考核,所在村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各乡镇(街道)要把化解村级债务同乡镇(街道)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的绩效考核挂钩。
(三)加强化债监管。根据《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把村集体负债、化债和新债作为评定村级集体“三资”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把化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与正常审计工作相结合,强化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
(四)发展集体经济。全面落实开原市委《关于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按照“一村一项目”要求,统筹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提升村级造血功能,提高村级债务偿还能力。
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巩固“商渔共治2021”专项行动成效,维护水上安全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决定联合开展“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巩固商渔共治成效,深化水上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重点治理商渔船碰撞事故隐患,强化商渔船通航保障基础,推动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商渔船防碰撞联合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渔村、船员培训机构,商渔船员法治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和防碰撞知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联合执法行动更加扎实。执法形式更加丰富,陆海整治同步实施,治理范围不断拓展,商渔船舶、海员、渔民、航运企业、渔船船东等多点覆盖,商渔船碰撞风险联合防控能力稳步提升。
突出隐患治理更加聚焦。“网位仪ais”设备随意布设、擅自编码等突出问题得到充分治理,清理整顿“网位仪ais”形成高压态势,海上通航环境更加清爽。
商渔船舶航行更加有序。航路与渔区界限划定、碍航设施整治、海上安全信息播发持续推进,渔船电子海图实现在线更新,沿海商渔船舶航行保障更加有力。
各方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商渔船碰撞事故问题整改和安全管理建议落实得到跟踪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相关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压实。
联合治理机制更加完备。“商渔共治2021”联动机制得到巩固,商渔船防碰撞联合执法行动周密组织,执法力量优势互补,各项任务顺畅实施,部门协同机制日趋完善。
2022年,以“巩固成效、深化合作、攻坚破题”为主题,深化联合宣传教育和联合执法2项常规任务,重点开展商渔船航路畅通、“网位仪ais”清理治理和商渔事故调查“回头看”3项重点任务,全力防控商渔船碰撞风险。
(一)联合宣传教育。
行动时段: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主要任务:
1.开展商渔船防碰撞专题宣讲。按照“因地制宜、一地一策”的原则,海事与渔业渔政部门共同组建讲师团、宣讲团开展专题宣讲。进渔村渔港对渔船船东和职务船员宣讲航行安全知识,重点讲授商船航行特点、海上无线电通信方式、沿海推荐航路、海上避碰要点和应急逃生等知识技能。(省级渔业渔政部门牵头,直属海事局配合)进商船船员培训机构对商船船员讲授渔船航行和捕捞作业特点、主要渔区分布、安全需求、沿海推荐航路、《中国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指引》等内容。(直属海事局牵头,省级渔业渔政部门配合)。
2.开展商渔船碰撞事故警示教育。结合事故典型案例加强新颁布实施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开展航运企业、渔船船东及船长警示警醒教育,突出涉刑和违反法律新设条款有关案例的讲解。联合制作并组织行业学习观看商渔船安全警示教育片,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促进水上运输和渔业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广大海员、渔民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配合共同开展)。
3.开展商渔船船长“面对面”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商渔船驾驶台参观、航海模拟器实操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商渔船船长“面对面”活动,推动双方相互熟悉通信导航方式、船舶操纵特性和航行作业特点等情况,进一步增进彼此理解,形成防碰撞共识。(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开展)。
(二)联合执法。
行动时段: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主要任务:
1.开展靠泊船舶安全检查。针对商船重点检查ais、雷达、海图、无线电等助导航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船舶及时整改安检缺陷,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直属海事局负责)针对渔船重点检查救生筏、号灯号型、消防、通信导航、ais、北斗等设施设备,依法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查处,督促立行立改。(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负责)。
2.开展在航船舶安全巡查。在伏季休渔和开渔前后等重点时段,加大对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区、航行密集交汇区的巡航力度,抽查点验商渔船舶航行值班、甚高频公共频道守听等情况,查处不按规定保持航行值班、违反定线制航行作业、不正确显示号灯号型等行为;定期摸排辖区碍航养殖情况、驱离碍航捕捞船舶,重点清理整顿进出港航道及周边水域、锚地等区域的非法养殖设施,加强执法协作和信息通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责令所有人限期搬迁或拆除。(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开展)。
3.开展在航渔船无线电设备执法检查。加大渔船ais设备监管力度,重点打击一船多码、一码多船,擅自篡改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等行为,对擅自关闭、破坏ais设备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省级渔业渔政部门牵头,直属海事局配合)。
4.开展“三无”船舶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中关于“三无”船舶管理的有关要求,推动地方人民政府统筹海陆执法力量,组织联合摸清“三无”船舶底数,依法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开展)。
5.开展水上运输和渔业生产企业(船东)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切实做好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司商渔船防碰撞相关体系文件运行情况,督促航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直属海事局牵头,省级渔业渔政部门配合)督促渔业生产企业(船东)落实编组生产、船员教育培训等制度。(省级渔业渔政部门牵头,直属海事局配合)。
(三)商渔船航路畅通。
行动时段: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主要任务:
1.持续推动航路与渔区界限划定。继续落实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辖区重点水域沿海船舶航路,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推广,引导商船使用推荐航路。(直属海事局牵头,省级渔业渔政部门配合)。
2.及时更新渔船电子海图。推动在电子海图上明确标注商船推荐航路信息。对配备“插卡式ais”设备的渔船,适时在线更新电子海图,促进广大渔业船员对商船推荐航路形成直观认识,引导渔船自觉避开商船推荐航路。(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负责)。
3.强化海上安全信息播发。联合编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信息,通过海区巡航、vts通播、海岸电台和短信点对点发送等途径常态化播发,提醒商渔船加强值班瞭望,谨慎驾驶。(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四)“网位仪ais”清理治理。
行动时段: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主要任务:
1.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对外公告、宣传教育等形式,组织渔区渔民自查自纠,自觉清理治理“网位仪ais”,营造和谐执法氛围。(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负责)。
2.开展港内排查。伏季休渔期间,采用港内排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渔船“网位仪ais”等设备,开展全面清理。对违规使用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涉及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整改。(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负责,直属海事局配合)。
3.开展海上执法。聚焦船舶定线制区域、安全作业区、港外锚地、交通密集区、事故多发区等重点水域,对随意布置使用“网位仪ais”的,予以清理治理。(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开展)。
(五)商渔事故调查“回头看”。
行动时段: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主要任务: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后续评估,对2021年度发生的较大以上商渔船碰撞事故中暴露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安全管理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推动各方责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牵头、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渔业渔政部门要延续“商渔共治2021”专项行动中建立的领导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将“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纳入各地水上安全工作有关协调机制,推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管理责任,统筹渔业渔政、海事、港航、海警等涉海部门加强综合治理。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渔业渔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明确联合执法的频次、重点;建立违法违规商渔船通报机制,优化各级通报程序,提升执法效率,对通报的商渔船舶要立即核实处理。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为契机,总结推广一批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建立一套符合各地实际的商渔船防碰撞常态化工作制度。
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巩固“商渔共治2021”专项行动成效,维护水上安全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决定联合开展“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巩固商渔共治成效,深化水上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重点治理商渔船碰撞事故隐患,强化商渔船通航保障基础,推动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商渔船防碰撞联合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渔村、船员培训机构,商渔船员法治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和防碰撞知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联合执法行动更加扎实。执法形式更加丰富,陆海整治同步实施,治理范围不断拓展,商渔船舶、海员、渔民、航运企业、渔船船东等多点覆盖,商渔船碰撞风险联合防控能力稳步提升。
突出隐患治理更加聚焦。“网位仪ais”设备随意布设、擅自编码等突出问题得到充分治理,清理整顿“网位仪ais”形成高压态势,海上通航环境更加清爽。
商渔船舶航行更加有序。航路与渔区界限划定、碍航设施整治、海上安全信息播发持续推进,渔船电子海图实现在线更新,沿海商渔船舶航行保障更加有力。
各方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商渔船碰撞事故问题整改和安全管理建议落实得到跟踪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相关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压实。
联合治理机制更加完备。“商渔共治2021”联动机制得到巩固,商渔船防碰撞联合执法行动周密组织,执法力量优势互补,各项任务顺畅实施,部门协同机制日趋完善。
2022年,以“巩固成效、深化合作、攻坚破题”为主题,深化联合宣传教育和联合执法2项常规任务,重点开展商渔船航路畅通、“网位仪ais”清理治理和商渔事故调查“回头看”3项重点任务,全力防控商渔船碰撞风险。
(一)联合宣传教育。
行动时段: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主要任务:
1.开展商渔船防碰撞专题宣讲。按照“因地制宜、一地一策”的原则,海事与渔业渔政部门共同组建讲师团、宣讲团开展专题宣讲。进渔村渔港对渔船船东和职务船员宣讲航行安全知识,重点讲授商船航行特点、海上无线电通信方式、沿海推荐航路、海上避碰要点和应急逃生等知识技能。(省级渔业渔政部门牵头,直属海事局配合)进商船船员培训机构对商船船员讲授渔船航行和捕捞作业特点、主要渔区分布、安全需求、沿海推荐航路、《中国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指引》等内容。(直属海事局牵头,省级渔业渔政部门配合)。
2.开展商渔船碰撞事故警示教育。结合事故典型案例加强新颁布实施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开展航运企业、渔船船东及船长警示警醒教育,突出涉刑和违反法律新设条款有关案例的讲解。联合制作并组织行业学习观看商渔船安全警示教育片,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促进水上运输和渔业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广大海员、渔民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配合共同开展)。
3.开展商渔船船长“面对面”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商渔船驾驶台参观、航海模拟器实操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商渔船船长“面对面”活动,推动双方相互熟悉通信导航方式、船舶操纵特性和航行作业特点等情况,进一步增进彼此理解,形成防碰撞共识。(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开展)。
(二)联合执法。
行动时段: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主要任务:
1.开展靠泊船舶安全检查。针对商船重点检查ais、雷达、海图、无线电等助导航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船舶及时整改安检缺陷,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直属海事局负责)针对渔船重点检查救生筏、号灯号型、消防、通信导航、ais、北斗等设施设备,依法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查处,督促立行立改。(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负责)。
2.开展在航船舶安全巡查。在伏季休渔和开渔前后等重点时段,加大对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区、航行密集交汇区的巡航力度,抽查点验商渔船舶航行值班、甚高频公共频道守听等情况,查处不按规定保持航行值班、违反定线制航行作业、不正确显示号灯号型等行为;定期摸排辖区碍航养殖情况、驱离碍航捕捞船舶,重点清理整顿进出港航道及周边水域、锚地等区域的非法养殖设施,加强执法协作和信息通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责令所有人限期搬迁或拆除。(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开展)。
3.开展在航渔船无线电设备执法检查。加大渔船ais设备监管力度,重点打击一船多码、一码多船,擅自篡改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等行为,对擅自关闭、破坏ais设备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省级渔业渔政部门牵头,直属海事局配合)。
4.开展“三无”船舶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中关于“三无”船舶管理的有关要求,推动地方人民政府统筹海陆执法力量,组织联合摸清“三无”船舶底数,依法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开展)。
5.开展水上运输和渔业生产企业(船东)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切实做好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司商渔船防碰撞相关体系文件运行情况,督促航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直属海事局牵头,省级渔业渔政部门配合)督促渔业生产企业(船东)落实编组生产、船员教育培训等制度。(省级渔业渔政部门牵头,直属海事局配合)。
(三)商渔船航路畅通。
行动时段: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主要任务:
1.持续推动航路与渔区界限划定。继续落实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辖区重点水域沿海船舶航路,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推广,引导商船使用推荐航路。(直属海事局牵头,省级渔业渔政部门配合)。
2.及时更新渔船电子海图。推动在电子海图上明确标注商船推荐航路信息。对配备“插卡式ais”设备的渔船,适时在线更新电子海图,促进广大渔业船员对商船推荐航路形成直观认识,引导渔船自觉避开商船推荐航路。(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负责)。
3.强化海上安全信息播发。联合编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信息,通过海区巡航、vts通播、海岸电台和短信点对点发送等途径常态化播发,提醒商渔船加强值班瞭望,谨慎驾驶。(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四)“网位仪ais”清理治理。
行动时段: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主要任务:
1.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对外公告、宣传教育等形式,组织渔区渔民自查自纠,自觉清理治理“网位仪ais”,营造和谐执法氛围。(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负责)。
2.开展港内排查。伏季休渔期间,采用港内排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渔船“网位仪ais”等设备,开展全面清理。对违规使用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涉及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整改。(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负责,直属海事局配合)。
3.开展海上执法。聚焦船舶定线制区域、安全作业区、港外锚地、交通密集区、事故多发区等重点水域,对随意布置使用“网位仪ais”的,予以清理治理。(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开展)。
(五)商渔事故调查“回头看”。
行动时段: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主要任务: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后续评估,对2021年度发生的较大以上商渔船碰撞事故中暴露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安全管理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推动各方责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牵头、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渔业渔政部门要延续“商渔共治2021”专项行动中建立的领导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将“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纳入各地水上安全工作有关协调机制,推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管理责任,统筹渔业渔政、海事、港航、海警等涉海部门加强综合治理。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渔业渔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明确联合执法的频次、重点;建立违法违规商渔船通报机制,优化各级通报程序,提升执法效率,对通报的商渔船舶要立即核实处理。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为契机,总结推广一批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建立一套符合各地实际的商渔船防碰撞常态化工作制度。
总结应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亮点、工作难点、下一步工作打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联系人:吴延国010-65292896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联系人:徐明010-59192913。
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篇五
通知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对辖区内已发行、仍处于存续期的全部企业债券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应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存续期债券总体情况。包括存续期债券支数及规模、各年度还本付息额、发行人行业及区域分布等情况。
(二)债券募集资金投入领域情况。包括债券资金是否按要求投入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项目领域,如有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是否违规将募集资金投向纯公益性项目领域等情况。
(三)募投项目运营效益情况。包括募投项目是否如期开工、实施建设,建设进度是否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匹配,项目业已形成的资产或收益权是否按募集说明书约定(如有)办理抵质押手续,已完工募投项目的运营效益情况等。
(四)对以资产抵押担保的企业债券,检查债券抵押资产后续跟踪评估和信息披露情况。
通知指出,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惩戒。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我委,我委将记入企业债券信用信息档案,并在事中事后监管、信用评价工作中予以体现。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对辖区内2019年企业债券本息兑付等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企业债券还本付息压力和风险状况,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排查后存在一定偿债风险的企业债券,提前会同各方制定应对方案,按月进行调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及时推动化解风险。
(二)对区域内已发生违约、尚未处置完毕的企业债券,加强与发行人、主承销商、地方政府等各方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企业债券风险处置,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三)鼓励各地以现场会议、片区会议等形式,交流企业债券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企业债券风险防控水平。
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篇六
通过整治活动,强化对工程运输车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章车辆的打击查处力度,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1、调查摸底及宣传教育。各区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渣土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彻底调查摸底,对各企业的工程运输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及时更新档案。对各企业开展相关的法规宣传及教育,并督促企业对驾驶员进行传达,营造渣土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城市道路整洁有序的和谐氛围。
2、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采取以块为主、设卡布控的方式,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章车辆,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无密闭运输、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整洁美观,扬尘现象有效改善。
3、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把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关,凡未取得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未按照规定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和市容环卫责任的、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和gps装置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
1、摸底检查阶段(**日-16日)。对辖区内渣土运输企业的车辆逐一统计,更新台帐。在摸底过程中按照下列标准进行检查:
(1)车辆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离开工地大门时做好清理及轮胎冲洗工作,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的运输、存储做到遮盖密封。
(2)车辆应当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渣土运输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应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位置,不得出租、出借、倒卖、转让、涂改、伪造。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
(3)建筑垃圾运输辆应当实施完全密闭式运输,泥浆应当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车体应在建筑工地围护栏内冲洗干净,不得抛、撒、滴、漏及扬尘;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在摸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各区要成立工作班子,细化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本次整治工作大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月17日-31日)。由各区为主,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根据各区工地分布情况,在重要路口设卡设点,对过往工程车辆进行逐一排查,主要查看:(1)车辆是否办理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是否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2)车身是否清洁,有无采取密闭措施;(3)是否存在抛撒滴漏和带泥行驶现象。一经发现问题,严肃进行查处。
3、落实长效阶段(2014年1月1日-**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集中整治,按照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每周开展2次以上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工程运输车辆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要发挥“以块为主”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好本区的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任务,取得良好的效果。
2、措施有力,注重实效。各区各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根据自身职能及分工,各司其职,拿出有效措施,力求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施联勤联动。
3、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单位要贴近一线,利用各种形式,再掀宣传高潮,为本次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采集、编报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篇七
公司经营过程中势必将遇到各种商业风险,包括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内部风险和外在风险等。
若对风险因素没有防控或者处理不当,不但会影响投资人的利益,还可能影响公司债权人、员工甚至社会公众的利益。
所长觉得,公司内部风险防控是公司规避风险的重要内容。
所长今天就公司内部风险防控方面,谈谈以下几点认识:
一、宏观上,公司应建立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和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
(一)建立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
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的合理制定是公司风险控制的前提条件,只有制定了合适的风险控制制度,才能保证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能够有效地实施。
通常而言,健全的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2、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的制度;
3、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二)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
为了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但需要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竭力配合,还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以确保各个部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
对于规模较大的公司,可以设立内控部或者法律事务部专门负责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工作;而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则可以将内控的工作交由某个特定人员监管,但务必注意,该监管人员在风险控制的职责履行方面,其汇报对象应尽量是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等管理层,以避免内控管理形式化。
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部署,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处置、逐步化解”思路,坚持依法依规、依靠群众、因村制宜、规范管理,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加强乡村治理、发展集体经济、规范“三资”管理相结合,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治本之策,做到化存量与控增量两手抓、两手硬,减负、增能、提效并举,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经济基础。
以20xx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全乡债务清零。
(一)全面清理核实。结合年度资产清查工作,对全乡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债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按照债务形成的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物限、经手人,审批人,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清查结果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审查、确认后,以村为单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村级债务,利用“全国村级债务摸底调查管理系统”,锁定债务数额,精准确定化债范围,精准制定化债方案,报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二)剥离经营性债务。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甄别经营性债务,逐村建立台账,乡级统一管理。对有明确来源和化解途径的经营性债务,村级组织要制定还款计划,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动态监管,督促及时还款。对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举债、形成不良经营性债务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借钱、谁偿还”的原则,落实化债责任,明确偿还期限,确保按期化解。
(三)依法清收债权。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清收债权用于还债。对农户税改前的应缴税费欠款,可采取先挂账的办法,待承受力明显增强后再作处理。对农户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可采取对冲方式处理。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的欠款,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归还。对企业欠款,按合同协议据实清收,确有困难的,可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对债务单位撤销、债务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虚(空)账债权,依法予以核销。
(四)落实减免政策。对村级公益性事业负债,按照有关政策依法依规给予政策臧免和资金支持。对税改前村集体欠微税费形成的债务予以豁免,对村集体拖欠上级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形成的债务,确实无力偿还的,积极与相关单位协商减免;金融机构应制定优惠政策,对税改前的村级贷款,相应机构从未主张过债权、且符合《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呆账核销条件的,按程序予以核销;一直主张债权的,可依法予以减息免息。对在村级债务化解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情况,报乡政府一事一议集体研究决策。
(五)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村级组织依托集体土地、山林、水面、厂房等资源,以入股、租赁等方式,与相关市场主体实现共建共享;支持村级组织依托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全面掌握资产使用情况,有效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指导村级组织依法用好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开发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规用于偿还债务。
(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清产核资中依法收回的.资产、资源,经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竞价承包,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已经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集体股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偿还债务,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可用分红收益冲抵所欠债务。
(七)坚决制止新增债务。加强农村集休“三资”监管,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收支行为,从源头防控新增债务。建立举债审批和责任追究制度,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化解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村级组织抓发展、搞建设,必须量入为出,不得超越自身实力。对违规举债造成不良债务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谁举债、谁负责”原则,村集体是化解村级债务的责任主体,必须主动想办法偿还债务,不能“新官不理旧账”。乡镇是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主体,针对各村债务产生的不同情况,逐项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实行“一村一方案”。县政府设立化解村级债务专项奖补资金,对按时保质完成化债任务的乡镇予以奖补。
(九)鼓励企业“结对帮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和民营企业以及其他市场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对帮扶”,支持村集体化解债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千企帮千村”示范引领作用,帮助村集体把资产、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高质量“输血”提高集体经济文“造血”功能。
(一)宣传动员,业务培训(3月28日-4月10日)。
积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同时,对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方法措施、工作流程等组织专题培训。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4月11日-4月15日)。
根据全乡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债务化解的目标和时间表,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
(三)清理核实,锁定债务(4月16日一6月10日)。
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专班对每笔村级债务的形成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经手人、审批人进行清理核实,填写《大悟县村级债务情况自查明细表》、《大悟县村级经营性债务自查明细表》,由村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签字上报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积极稳妥,化解债务(6月11日-11月30日)。
针对每笔村级债务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化解责任人、化解时限、化解资金来源,确保化债效果。填写《大悟县村级债务化债登记表》,由村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签字上报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总结验收,建章立制(12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化债责任制、举债责任迫究制等相关制度,指导各村总结阶段性的化债成果和经验,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化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上报县化债办,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准备。
(一)严格责任落实。这次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既是省政府今年提出的三项硬伙硬结的工作之一,也是省纪委严格跟踪督办的事项,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务实高效的作风,扎实做好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在坚持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寻求化解村级债务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稳节奏,防止急躁冒进,要制定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因群众诉求久拖不决、草率处置而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严重事件。为积极稳妥推进村级债务的化解,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钱进同志要专抓此项工作。同时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组,由乡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深入村组帮助开展工作。
(二)严格操作程序。为确保这次村级债务清理核实工作数据真实准确,要严格按照宣传动员、培训骨干、调查研究、制定方案、清查核实、统计汇总、逐级审核、考核验收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政策规定、统一培训骨干、统一时限要求、统一表册格式,统一验收标准。
(三)严格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核实债务,彻底挤干“水分”,坚持消除“人情债”、“糊涂债”,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高报、瞒报债务。这次债务清理核实,以村为单位上报,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严格督查验收。工作专班要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每个阶段结束后,要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确保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对检查当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明确处理办法。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结束后,县级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村,要重新进行清理化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篇九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我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全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截止20xx年12月31止,朱湖办事处无政府债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落实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按照“心中有数、化解有策、兜底有方、应对有效”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牢牢守住不发生新的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严格流程管理。
1.严格项目审批。各部门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从严加强建设(改扩建)项目管理,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围绕脱贫攻坚主战略,突出重点投资项目,严格执行建设标准,着力控制投资规模,严禁以脱贫攻坚之名违规审批“花架子”项目。所有建设项目的财政支出要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决不允许脱离预算约束在法定限额外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未经批准、未落实资金来源、未制定融资平衡方案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经批准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
2.严格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监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业拨款机制,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严禁在没有预算及合法协议的情况下向企业拨付资金。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负债超过合理水平、偿债能力弱的企业,从严控制新增债务融资。严禁企业重复利用各类资产担保融资。
(二)建立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1.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红线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加强政府性债务、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余人员按照岗位及职责,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穿透监管,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切实强化债务管理底线思维,严禁各部门、各单位违法违规举借债务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2.是节约开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一是严格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二是严格车辆购置及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控制和规范出国(境)公务考察活动。四是严格控制会议、庆典、论坛、节会等费用支出。五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六是严格控制奖励补助发放。七是压缩和控制建设项目。八是行政事业单位压缩财政预算。九是加强企业管理。全方位加强支出管理,节约运行成本。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有关精神,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整改工作始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建立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责倒查机制,从严整治违规举债乱象。
(二)强化政治担当,确保任务落到实处。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盯住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完善“借用还”和“权责利”相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工作,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牢牢守住不发生政府债务的底线。
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区政府债务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财政部、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分级负责原则。
成立由区委书记沈裕谋任组长的开福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负责”的原则,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区本级具体工作;金霞经济开发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园区具体工作。
(三)平等协商原则。
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谈判中,遵循平等协商、长期合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分类施策原则。
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涉及财政责任的重大债务问题进行分类,逐项整改。优先解决财预〔2017〕50号、财预〔2017〕87号、财办金〔2017〕92号文件发布后新举借的债务产生的风险。
(五)稳妥处置原则。
避免盲目进行突击整改,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动贷款置换期限长、利率低的贷款等。
二、目标任务。
逐年稳妥消化存量,依法严格控制增量,确保我区政府债务可承受、可持续,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任务分工。
(一)妥善化解存量。
1、锁定存量债务。
区发改局牵头,对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逐项清理核实存量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牵头,按照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债务的口径,逐笔清理存量政府债务情况,分类锁定政府与平台公司的债务。
2、分类筹措资金。
区财政局牵头,将存量政府债务中政府应承担的资金分年足额纳入预算,并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按比例新设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应急专项;指导平台公司按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妥善处置其应承担的存量债务;按照资产规模、变现价值、变现时序等口径和要求,逐项清理核对其管理的国有资产情况,制定资产盘活和处置方案。
3、继续完成整改。
区财政局牵头,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要求,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区法制办牵头,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区金融办牵头,协调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确保必要的在建项目可持续融资,避免因盲目抽贷压贷停贷出现资金断链,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
(二)严格控制增量。
区发改局牵头,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科学论证和编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对于无法落实资金来源或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和开工建设。
区财政局牵头,强化新建ppp项目的“两评”论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招标上限值)、工程变更、结算和决算的审核,积极介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审查。
区金融办牵头,指导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融资。
(三)规范平台发展。
区委办牵头,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平台公司的边界,严格控制新设平台公司,加快整合现有平台公司,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四)强化考核问责。
区审计局牵头,对政府债务进行年度审计,查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
区绩效办牵头,将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对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区委督查室牵头,督促审计查处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整改,并商请有关部门,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出现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党政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强化督导,定期召开各责任部门(单位)工作调度会,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区直各责任部门(单位)、平台要统一思想、强化担当,抽调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本部门(单位)防控化解政府债务的工作。结合牵头任务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金霞经济开发区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篇十一
为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结合龙华山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目标:到期政府债务偿还率100%,政府债务率控制在80%以下,无违规举债。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债务化解领导,明确工作专班职责。
龙华山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审计、统计、财办、综治、管理区、金融部门等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各有关单位财务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逐项分解工作目标,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排查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性质数据。
1、全面清理债务及相关资产。落实清理全办债务及资产情况,按时上报市财政局。
2、开展专项审计。如实提供相关债务资料,接受市审计局的审计。
3、实行债务信息季报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将债务报表上报市财政局,对风险进行预判,发现问题迅速上报。
(三)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配合市级完善管理制度。
2、规范举债行为。
3、遵守相关规定。控制投资项目计划、控制债务规模和债务率、杜绝新增债务。
4、加强预算管理。按市财政局要求,强化债务收支和财政支出责任管理。
(四)统筹全办各类财力,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1、明确责任主体。办事处承担全办债务偿还的责任。
2、制定偿债规划。制定全办3年偿债规划和工作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3、落实偿债资金。采取开源节流抓增收、清理资产补收入、强化招商稳增收等手段,筹措各类资金,化解存量债务。
4、建立债务审计认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下,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调整时,如实提供债务资料,办理债务认定和交接,明确划分离任者和接任者经济责任。
(五)控制遏制各类债务,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新增或有债务。严禁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2、坚决遏制隐性债务。不搞违规举债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搞贴钱赚吆喝的面子项目。
3、严格履行公益性项目申报手续。
4、提高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综合财力,拓展承债空间。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5、推动政府职能由“建设型”向“服务型”转变。改变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最大供给方的局面,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规范、合理、有效地运用专项建设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等新型模式,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严格划分财政支出边界,地方政府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6、按照债务分类管理原则,搭建信息化平台,建立符合债务管理需求的国有公司债务信息化系统,增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按月报送债务数据的变动情况,确保债务报送信息的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通过对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的动态监测和评估为债务管理决策、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的完善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关于违法违规举债问责的相关规定,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强协调沟通。化解债务风险是一件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事,全办上下要密切配合支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用发展的眼光和魄力去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反馈,主动出谋划策,合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纪律是财经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全办要时刻严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重点围绕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力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强化工作督查。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接受市审计部门的债务审计监督和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及债务风险的监控力度。全办也要不定期组织力量开展检查,确保化债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长效机制不健全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五)严格责任追究。通过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债务人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政府债务,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重点考核债务偿还、计划执行、资金使用效率、债务规模占可变现资产的比例、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占总(净)资产比例等指标,促进化解存量债务,控制增量债务和提高债务资金运行绩效。考核结果纳入政绩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对在工作中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人员,由办纪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篇十二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预防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区人劳社保局高度重视,先后5次召开班子会,专题学习研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相关文件,理清思路、把握要领。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研究,带头更新观念,带头组织实施,为全局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理解、支持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该局及时印发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手册》,达到人手一册,转发了《新华区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新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成立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同时不定期、多层次组织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学习、动员,使大家尽快认知和了解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确保了全局廉政风险管理工作整体规划、步调一致、扎实推进。
针对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部分人员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要义把握不准,内涵领会不深等问题,该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时间,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相关文件进行多次学习讨论,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集中解惑疑问。通过交流研讨,使广大干部认识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每个人紧密相连,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紧密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及时查找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才能不断推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同时,该局还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流程等相关内容制成宣传版面,结合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制作“焦裕禄廉洁奉公警示句”宣传版面等,在全局办公场所显要地方和就业创业服务大厅,张贴上墙,通过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来。
廉政风险点查找是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整个工作流程的重点和难点。在全局干部职工领会廉政风险防范内涵的基础上,该局于及时组织召开全局廉政风险点查找动员大会,对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该局紧密结合岗位职责、部门职能,广泛开展了个人自查、交叉互查、部门评查、评估审查等“四查”活动。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四个程序,认真查摆和分析廉政风险。每名干部职工在查找风险点时要求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得力。每个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以及各股室《制度机制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认真查找、填写后,先由负责各股室领导进行把关,对语言描叙不清楚,风险点查找不准确,措施制定针对性不强的一律推到重来。该局还成立廉政风险点审核小组,对每个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以及各股室《制度机制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再次进行严格把关,然后报区纪委审批。廉政风险防范是一项前瞻性、探索性的工作,在工作开展中,该局还通过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防范个人学习档案。该局在全局每名干部职工中建立风险防范个人学习档案。廉政风险防范个人学习档案内除装入每个人的学习笔记、《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手册》、《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以及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外,还要求装入每个人廉政教育学习计划、每个阶段的学习心得。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廉政风险防范个人学习档案进行抽查,确保在思想道德风险的前期预防阶段打牢思想基础。二是设置廉政风险警示牌。该局为重要岗位及股室制作“廉政风险警示牌”,实行廉政风险警示牌制度。警示牌一面是“廉政勤政、自律自警”警示句,一面是各自岗位工作职责。廉政风险警示牌出现在办公桌的醒目位置,不仅是一次警示教育,也是一次承诺,更是一面“镜子”,让广大干部职工做到进门思廉,抬头望廉;它也不仅是在激励约束自己,同时也是主动接受大家的监督,给自己保持廉洁自律多设了一道“防火墙”。三是公开重点岗位风险点。
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该局把重点岗位及股室作为切入点,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重要岗位“三个层次”。通过全面查找风险点,并逐一确定风险等级,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建立防控模式和监察预警机制,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环环相扣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该局还对掌握组织人事权,行政许可、审批以及执法权,财政审批权,物品采购和管理权,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审核管理权等职权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及自我防控措施,在办公楼的显要位置设置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公开承诺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在全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战略决策,加强我镇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债务的举措和使用,进一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仙桃市政府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部署,对我镇政府性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正确认识政府债务在乡镇建设、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和由此带来的财政金融风险、规范举债程序,控制债务规模,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保障偿债资金来源。完善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多管齐下,从严整治违规举债乱象,纠正政绩观偏差,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盘活资金资产,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通过多措并举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化解好政府债务风险。
二、主要方式。
1、加强领导,完善机构。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财政归口管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机制,全程管控政府性债务风险。
2、严格预算、规范管理。根据当年财力和新增财力情况,将一定比例的偿债资金、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预算,专项用于偿还债务资金。一是用好财政资金,减少一般性财政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实施民生工程方面要立足于保基本、保社会稳定,量力而行、量入为出,优先保障续建和民生项目资金需求,压减集镇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三是新增财力优先保障清偿到期债务,加强土地出让管理,杜绝新增债务,逐步消化存量债务。
3、强化监督、规范制度。一是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适度举债、注重效益、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原则,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和债务偿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定期报送债务报表。二是以债务风险化解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我镇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认真评估我镇政府整体偿债能力、债务增长速度、当期偿债能力、政府履约能力,有效预防债务风险。三是完善应急处置配套措施。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消化存量债务。
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篇十四
4、工会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存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风险。
4、严把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差旅费报销等财经关口,加强财务管理监督;
6、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等工作规范,遵守财经纪律,管理使用好工会经费。
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篇十五
为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横县财政局六大措施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
一、制定政府性债务化解和风险应对方案。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有关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横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二、严格控制债务限额。通过对我县政府债务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综合债务率等指标来反映当前我县政府债务风险情况,按照预警线,监控债务规模和风险。
三、妥善处置到期债务风险。通过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平台,全面、及时掌握我县政府性债务变动情况。每月月底前按时将当月的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情况录入系统,及时接收新发行的债券额度、期限。同时全面测算当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所需资金,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按照每季度到期的本金、利息支出,及时做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严禁出现政府债务本金、利息逾期的情况。
四、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支持。为确保相关债务及时还本付息,我县财政部门积极主动向上级申请新增政府债券和再融资债券资金,以减轻财政还款压力。
五、千方百计增加县本级财政收入。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系列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增加税收。同时,配合横县自然资源、横县征拆办等部门,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收入绝大部分用于化解债务,确保当年到期债务能清则清,将年度化解计划落到实处。
六、明确专人负责,专职管理政府债务相关工作。横县财政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府债务化解有关工作,负责对接自治区财政厅、市财政局及时录入、审核、完善我县债务系统有关数据,确保债务数据真实、准确,为我县有序化解政府债务工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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