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办案经验交流材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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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办案经验交流材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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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反贪办案经验交流材料篇一

新形式,新成果

反贪侦查工作是一项极具艰苦且充满挑战的工作。作为反贪战士,常常面对的是那些职务地位高、文化层次高、见多识广、社会关系网庞杂、高智商的职务犯罪分子,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相应的社会知识、敏锐的侦查思路和顽强的斗志。

为适应侦查工作需要,从参加工作开始,他就不放过任何一次学习培训的机会,不断夯实自己的理论功底。做到政治理论和侦查技能学习并重,勤于动笔,善于思考,使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与时俱进,始终走在反贪工作发展要求的前列。但他更注重的是知识在实践中的合理运用。为此,他一方面多向身边的优秀检察官虚心请教,多在专业报刊杂志中吸取营养,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典型案件剖析等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实战能力,重大案件进行讯问前的模拟演练,集中大家智慧,明晰主攻方向。

在学习中运用,在运用中学习,使他很快便成为办案的行家里手。并多次被省、市检察院抽调办理专案,他在办案过程中撰写的经验信息也多次被上级院转发。第一个会电脑查账、第一个使用电子笔录、第一个运用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诸多的“第一”,让许多干警不由自主发出由衷的敬佩和赞叹,也让他成为大家心目中的学习标杆。

学习给他带来的好处让人惊叹。应用新知识带来办公办案效率的大幅度提升还只是“一碟小菜”,更多地则是在办案中对知识的创造性应用。他在侦查活动中率先引入“微创新”理论,强调通过细微的观察,综合运用的现实比照、逻辑推理等方法,及时确立或改变侦查方向,迅速捕获案件的关键性事实和关键性证据,为突破案件打下坚实的基础。

他曾经根据在公交车上听到的几句闲话而发现贪污贿赂案件线索并一举侦办一起大案;还曾经从犯罪嫌疑人的废纸篓里的一张废纸中发现关键证据;也曾经在不到1秒的时间内捕捉到犯罪嫌疑人眼里的一丝慌张,力排众议,继续深挖出了隐藏极深的案中案„„

正是由于他的“微创新”理论,使得他在办案中的思路异于常人,飘忽不定,捉摸不透。常常令那些自认为有反侦查能力的犯罪嫌疑人手足无措,处处被动。一名被其查获的犯罪嫌疑人事后哀叹地说“栽在这个‘鬼才’的手下我无话可说!”在一次全院的工作交流会上,他说,我的工作经验说起来很简单,那就是:知识就是保障,创新就是力量。

新思路 新格局

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预防减少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目标,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宗旨。如何将三者融合在一起,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需要破解的难题之一。在十余年的反贪生涯中,董山同志结合自己办理的案件,提出了打击、预防、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即每办一起案件,都要到发案单位、人民群众中走访调研,开展一次犯罪预防,努力解决好因职务犯罪而给单位和群众带来各种矛盾和权益损失,切实做到“办案一件,教育一片,一方平安”的良好效果,为检察院的工作开创了一个新的格局。该工作思路得到了省、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并于20xx年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了推广。这种办案模式,不是他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他和战友们在办案中逐渐形成并提炼出来的。

近三年,他所带领的办案组共立办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件,有效缓解和钝化了社会矛盾。

打击犯罪并不是检察机关唯一的目的。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才是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多年来,他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一直注重在工作中同时做好案前、案中、案后预防。经常性到案件易发、多发单位开展预防调研,查找腐败源头,提醒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办案中,认真收集发案的环节和原因,他曾经一口气向一个发案单位领导指出了该单位在管理中存在5个方面薄弱环节,个个都是有理有据,使得该领导惊叹不己;而在案件查办完后,他又坚持做到一案一治理、一案一回访,一案一建议的“三个一”活动,根据犯罪症因特点,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防患于未然。多年来,他所带领的办案组共发出“检察建议”20余份,帮助发案单位及时堵塞犯罪漏洞,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另一方面,通过办案清除由职务犯罪引发的“病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和谐社会,也成为他们办案的一项重要内容。20xx年,在办理城关镇某社区文书李××贪污案时,他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社区资产、资源、资金以及国家“村村通”等惠农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不放松,查明了李××在管理国家“村村通”惠农物资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之后,又乘胜追击,一举挖出该社区书记(已故)勾结开发商私刻公章、伪造国家公文,将社区价值近千万元的门面房转移到各自名下的重大案件。并将被侵吞的财产返还给该村。此案的成功办理,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为此,县委、县政府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县乡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中进行剖析。同年,该案被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xx年精品案件。

新方法 新模式

20xx年以来,在我省检察机关反贪系统内部,有一种新的办案模式,即倒查侦破模式被各院探索运用。而他正是我院这一模式的率先探索者。

调查取证难,是一个办理贪污贿赂案件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常常因为短时间内无法获取直接证据,使检察官们在办案时举步维艰,甚至陷于被动地位。结果是人民群众有气,办案人员憋气,违纪人员神气,极大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威望,挫伤了干群检举揭发违纪现象的积极性,使得违纪人员逍遥法外,得不到及时的应有处理。为此,各级各地检察官们纷纷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积极在办案中探索着破解这一难题的方法,“位卑未敢忘国忧”,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他同样加入了破解难题的行列。

20xx年5月,刚办结手头案子的他还没歇口气,突然接到市院通知:抽调他作为办案骨干,到市院参加襄阳市某局干部张某、侯某贪污900余万元特大案件的办理。张某原系南漳县某局的业务骨干,精通业务和计算机软件,为此被市局长期借用,该局核算中心的财务管理、支付软件就是在张的指导下开发的,张利用其特殊身份和技术伙同前台会计侯某贪污巨款。案发前,他精心设计好反侦查的“套路”,抓获时已潜逃近1年。张某到案后,深知罪行重大、难逃法律的严惩,就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拒不认罪。为了打破审讯僵局,他和专案组的同志及时调整思路,一方面请教软件专家,一方面追查赃款去向。在短短一个月里,他和办案组的同志跑遍了湖北、河南、湖南、安徽等十几个城市,行程一万余公里,终于查清了赃款的去向。通过继续深挖,又带出其堂弟张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根据上述情况,他马上改变审讯策略,制定出详细的侦查提纲和讯问计划,预设多套方案。审讯中更是察言观色,从嫌疑人言行举止判断掌握其心理活动变化,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张某,安徽淮南的房价又涨了。”他话音刚落,张某心虚了,本认为其在淮南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产很安全,是其最后的庇护所,不想也被发现。面对那正义而逼人的目光,张某不得不缴械投降,交待了其与侯某串通采取虚列支出手段多次作案,贪污9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正是这一案例,成为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他改革侦查模式的契机。是啊,以往办案往往都是先获取直接、正面证据,再来进行讯问取得供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犯罪手法的升级,现在办案很难在短时间内直接获取证据。为此,他全面总结办案经验,深入剖析办案难题,决定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倒查侦破模式。即先从查清赃款、赃物等入手,攻破其心理防线,让犯罪分子彻底崩溃,从而查清其犯罪行为。

20xx年5月,在办理**市某医院院长高某涉嫌受贿案时,仅仅只有只言片语的举报线索。他和战友行程数千公里,冒着炎热酷暑,克服了在外地办案的种种困难和阻碍,终于查获了嫌疑人精心隐藏的赃款、赃物,再通过侦查,一路追踪,获取了犯罪直接证据,彻底粉碎了高某的侥幸心理,从而一举侦破这起职务犯罪窝案,立案5件,追缴赃款、赃物300余万元。

从实践到理论,又从理论到实践,他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创新创造的哲学。

人们常说“十年磨一剑”,但他则认为,十年磨一剑太久,我们的侦查工作要根据各种不同情况、不同时期的犯罪特征,随时磨出一把把对付各类型犯罪的新剑,这样才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让各种犯罪分子无所遁行。这,也许就是他善于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内心写照吧!路漫漫其修远兮,经常变化的是他的方法,而永恒不变的则是他对查办职务犯罪、坚定反腐的信念和追求----用智慧谱写出青春绚丽的诗篇!

反贪办案经验交流材料篇二

他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这使他在上班的第二年即通过了初任检察官考试,并很快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侦查能手,多次因能力出众,被省、市检察院抽调参与办理全省、全市大要案件;他是一个勇于探路的人,这使他成为**县人民检察院第一份电子笔录的开创者,第一个采用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办案的尝试者,第一个在办案中引入测谎仪引导侦查方向的探索者;他是一个不拘常规的人,这使他被战友们称为“怪才”,却被查处对象称为“鬼才”,但官方正式地称他为“复合型人才”。他,就是**县人民检察院最年轻的反贪局副局长——董山。自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就一直从事反贪工作。十六年来,他与战友们一道立案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0余件。先后被省市检察院和县委授予 “先进检察官”、 “优秀政法干警”、“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新形式,新成果

反贪侦查工作是一项极具艰苦且充满挑战的工作。作为反贪战士,常常面对的是那些职务地位高、文化层次高、见多识广、社会关系网庞杂、高智商的职务犯罪分子,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相应的社会知识、敏锐的侦查思路和顽强的斗志。

为适应侦查工作需要,从参加工作开始,他就不放过任何一次学习培训的机会,不断夯实自己的理论功底。做到政治理论和侦查技能学习并重,勤于动笔,善于思考,使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与时俱进,始终走在反贪工作发展要求的前列。但他更注重的是知识在实践中的合理运用。为此,他一方面多向身边的优秀检察官虚心请教,多在专业报刊杂志中吸取营养,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典型案件剖析等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实战能力,重大案件进行讯问前的模拟演练,集中大家智慧,明晰主攻方向。

在学习中运用,在运用中学习,使他很快便成为办案的行家里手。并多次被省、市检察院抽调办理专案,他在办案过程中撰写的经验信息也多次被上级院转发。第一个会电脑查账、第一个使用电子笔录、第一个运用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诸多的“第一”,让许多干警不由自主发出由衷的敬佩和赞叹,也让他成为大家心目中的学习标杆。

学习给他带来的好处让人惊叹。应用新知识带来办公办案效率的大幅度提升还只是“一碟小菜”,更多地则是在办案中对知识的创造性应用。他在侦查活动中率先引入“微创新”理论,强调通过细微的观察,综合运用的现实比照、逻辑推理等方法,及时确立或改变侦查方向,迅速捕获案件的关键性事实和关键性证据,为突破案件打下坚实的基础。

他曾经根据在公交车上听到的几句闲话而发现贪污贿赂案件线索并一举侦办一起大案;还曾经从犯罪嫌疑人的废纸篓里的一张废纸中发现关键证据;也曾经在不到1秒的时间内捕捉到犯罪嫌疑人眼里的一丝慌张,力排众议,继续深挖出了隐藏极深的案中案„„

正是由于他的“微创新”理论,使得他在办案中的思路异于常人,飘忽不定,捉摸不透。常常令那些自认为有反侦查能力的犯罪嫌疑人手足无措,处处被动。一名被其查获的犯罪嫌疑人事后哀叹地说“栽在这个‘鬼才’的手下我无话可说!”在一次全院的工作交流会上,他说,我的工作经验说起来很简单,那就是:知识就是保障,创新就是力量。

新思路 新格局

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预防减少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目标,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宗旨。如何将三者融合在一起,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需要破解的难题之一。在十余年的反贪生涯中,董山同志结合自己办理的案件,提出了打击、预防、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即每办一起案件,都要到发案单位、人民群众中走访调研,开展一次犯罪预防,努力解决好因职务犯罪而给单位和群众带来各种矛盾和权益损失,切实做到“办案一件,教育一片,一方平安”的良好效果,为检察院的工作开创了一个新的格局。该工作思路得到了省、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并于20xx年在全省检察机关进行了推广。这种办案模式,不是他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他和战友们在办案中逐渐形成并提炼出来的。

近三年,他所带领的办案组共立办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件,有效缓解和钝化了社会矛盾。

打击犯罪并不是检察机关唯一的目的。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才是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多年来,他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一直注重在工作中同时做好案前、案中、案后预防。经常性到案件易发、多发单位开展预防调研,查找腐败源头,提醒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办案中,认真收集发案的环节和原因,他曾经一口气向一个发案单位领导指出了该单位在管理中存在5个方面薄弱环节,个个都是有理有据,使得该领导惊叹不己;而在案件查办完后,他又坚持做到一案一治理、一案一回访,一案一建议的“三个一”活动,根据犯罪症因特点,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防患于未然。多年来,他所带领的办案组共发出“检察建议”20余份,帮助发案单位及时堵塞犯罪漏洞,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另一方面,通过办案清除由职务犯罪引发的“病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和谐社会,也成为他们办案的一项重要内容。20xx年,在办理城关镇某社区文书李××贪污案时,他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社区资产、资源、资金以及国家“村村通”等惠农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不放松,查明了李××在管理国家“村村通”惠农物资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之后,又乘胜追击,一举挖出该社区书记(已故)勾结开发商私刻公章、伪造国家公文,将社区价值近千万元的门面房转移到各自名下的重大案件。并将被侵吞的财产返还给该村。此案的成功办理,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为此,县委、县政府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县乡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中进行剖析。同年,该案被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xx年精品案件。

新方法 新模式

20xx年以来,在我省检察机关反贪系统内部,有一种新的办案模式,即倒查侦破模式被各院探索运用。而他正是我院这一模式的率先探索者。

调查取证难,是一个办理贪污贿赂案件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常常因为短时间内无法获取直接证据,使检察官们在办案时举步维艰,甚至陷于被动地位。结果是人民群众有气,办案人员憋气,违纪人员神气,极大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威望,挫伤了干群检举揭发违纪现象的积极性,使得违纪人员逍遥法外,得不到及时的应有处理。为此,各级各地检察官们纷纷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积极在办案中探索着破解这一难题的方法,“位卑未敢忘国忧”,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他同样加入了破解难题的行列。

20xx年5月,刚办结手头案子的他还没歇口气,突然接到市院通知:抽调他作为办案骨干,到市院参加襄阳市某局干部张某、侯某贪污900余万元特大案件的办理。张某原系南漳县某局的业务骨干,精通业务和计算机软件,为此被市局长期借用,该局核算中心的财务管理、支付软件就是在张的指导下开发的,张利用其特殊身份和技术伙同前台会计侯某贪污巨款。案发前,他精心设计好反侦查的“套路”,抓获时已潜逃近1年。张某到案后,深知罪行重大、难逃法律的严惩,就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拒不认罪。为了打破审讯僵局,他和专案组的同志及时调整思路,一方面请教软件专家,一方面追查赃款去向。在短短一个月里,他和办案组的同志跑遍了湖北、河南、湖南、安徽等十几个城市,行程一万余公里,终于查清了赃款的去向。通过继续深挖,又带出其堂弟张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根据上述情况,他马上改变审讯策略,制定出详细的侦查提纲和讯问计划,预设多套方案。审讯中更是察言观色,从嫌疑人言行举止判断掌握其心理活动变化,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张某,安徽淮南的房价又涨了。”他话音刚落,张某心虚了,本认为其在淮南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产很安全,是其最后的庇护所,不想也被发现。面对那正义而逼人的目光,张某不得不缴械投降,交待了其与侯某串通采取虚列支出手段多次作案,贪污9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正是这一案例,成为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他改革侦查模式的契机。是啊,以往办案往往都是先获取直接、正面证据,再来进行讯问取得供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犯罪手法的升级,现在办案很难在短时间内直接获取证据。为此,他全面总结办案经验,深入剖析办案难题,决定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倒查侦破模式。即先从查清赃款、赃物等入手,攻破其心理防线,让犯罪分子彻底崩溃,从而查清其犯罪行为。

20xx年5月,在办理**市某医院院长高某涉嫌受贿案时,仅仅只有只言片语的举报线索。他和战友行程数千公里,冒着炎热酷暑,克服了在外地办案的种种困难和阻碍,终于查获了嫌疑人精心隐藏的赃款、赃物,再通过侦查,一路追踪,获取了犯罪直接证据,彻底粉碎了高某的侥幸心理,从而一举侦破这起职务犯罪窝案,立案5件,追缴赃款、赃物300余万元。

从实践到理论,又从理论到实践,他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创新创造的哲学。

人们常说“十年磨一剑”,但他则认为,十年磨一剑太久,我们的侦查工作要根据各种不同情况、不同时期的犯罪特征,随时磨出一把把对付各类型犯罪的新剑,这样才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让各种犯罪分子无所遁行。这,也许就是他善于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内心写照吧!路漫漫其修远兮,经常变化的是他的方法,而永恒不变的则是他对查办职务犯罪、坚定反腐的信念和追求----用智慧谱写出青春绚丽的诗篇!

反贪办案经验交流材料篇三

(一)围绕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一支生力军,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把案件查处当作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按照“初查精确,立案准确,结案正确”的办案要求,力争做到办案效果,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三统一”。为此,我们将着力提高干警的“四大能力”:一是发现、管理和经营线索的能力;二是案件线索精确初查的能力;三是在法定时间内突破口供和搜集、固定证据的能力;四是抗干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逐步建立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侦查工作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该严从严,宽而有据,严而有度。

(二)立足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严格按照省院出台的《办案工作流程》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的规范要求,加强流程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执行到位。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按照最高检和省、市院的要求,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在对象的选择,时间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对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的规定,做到依法审讯,文明执法。

(三)坚持素质强检,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建设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引,通过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和案件质量考评机制,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风纪严明,业务过硬的反贪队伍。

(三)案件查处工作关口前移,规范初查和秘密调查“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的法律规定确立以来,传统的“车轮战”,“疲劳战”等侦查方式已经不仅被宣告过时,而且直接违反了法律的这一规定,因此,要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突破案件,就必须将案件查处的关口前移,强化初查和秘密调查。初查工作开始前,我们严格按照办案流程的要求,制定严密的初查预案,明确案件的初查方向、范围和规范化要求,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列出初查工作的内容,力求做到精确初查。如在办理供电局系列案件中,针对举报信反映的内容不详实,但具有初查价值的特点,我们对案件的关键行贿人李桂荣几年来所做工程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排,收集了大量的人证和书证,由于准备工作过细,在证据面前,李桂荣很快交代了行贿犯罪事实,从而一举突破供电系统的受贿串案。在查处我区某中学校长周某一案的线索时,我们办案人员围绕行贿人的假名、假姓、假地址,展开精确的初查,锁定目标不放,七上沭阳,终于克服重重困难将其追捕到案,从而突破数起我区中学校长受贿串案。

(四)加强审讯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询问、讯问行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我们始终将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仅有完善的讯问谈话设施,而且建立了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自犯罪嫌疑人接受第一次谈话之时起,始终有两名以上法警在场,法警为专职安全员,确保不出差错。针对有的受贿嫌疑人在交代问题后有异常表现的,我们都及时安排人员与之谈话,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在查办王某涉嫌受贿一案时,王某有自残的企图,但被我安全人员及时地制止,从而避免了一场突发事件的发生。

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变相剥夺、限制证人人身自由和采用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违法讯问、取证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对询问、讯问案件证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少数干警情绪急噪等情况,我们及时做好干警的思想疏导工作。

严格规范执行强制措施,在对象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法律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尤其在对监视居住的使用上,我们始终坚持“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的原则。如今年我们办理的屠某涉嫌行贿案,从监视居住的对象确定,到手续的办理到措施的执行,我们都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五)加强人权保障,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每一个调查对象我们都能在充分保障其法定权利的同时,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一些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我们都主动联系医院或诊所的医生定时定期为其测量血压,心率,安排就医。对于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被调查对象,我们都做到尽量满足。如我们在办理扬州市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涉嫌贪污一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丁某年事已高,并患有心脏病和“三高”病症等情况,我们及时与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取得联系,请医生定时为其测量血压和心率,购买常用药物,适时安排休息。这样不仅有效防止了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审讯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也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工作作风,有力地维护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六)严格办案纪律,加强保密工作如果说纪律是履行职能的保障,保密工作则是突破案件的关键。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办案纪律和保密工作当作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例如在办理扬州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一案的过程中,由于我们在案件的初查、集中突破等环节规定了严格的办案纪律,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从而使我们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举突破了丁某涉嫌贪污公款86万余元的重大犯罪事实。

反贪办案经验交流材料篇四

(一)围绕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一支生力军,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把案件查处当作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按照“初查精确,立案准确,结案正确”的办案要求,力争做到办案效果,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三统一”。为此,我们将着力提高干警的“四大能力”:一是发现、管理和经营线索的能力;二是案件线索精确初查的能力;三是在法定时间内突破口供和搜集、固定证据的能力;四是抗干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逐步建立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侦查工作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该严从严,宽而有据,严而有度。

(二)立足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严格按照省院出台的《办案工作流程》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的规范要求,加强流程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执行到位。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按照最高检和省、市院的要求,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在对象的选择,时间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对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的规定,做到依法审讯,文明执法。

(三)坚持素质强检,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建设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引,通过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和案件质量考评机制,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风纪严明,业务过硬的反贪队伍。

(三)案件查处工作关口前移,规范初查和秘密调查“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的法律规定确立以来,传统的“车轮战”,“疲劳战”等侦查方式已经不仅被宣告过时,而且直接违反了法律的这一规定,因此,要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突破案件,就必须将案件查处的关口前移,强化初查和秘密调查。初查工作开始前,我们严格按照办案流程的要求,制定严密的初查预案,明确案件的初查方向、范围和规范化要求,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列出初查工作的内容,力求做到精确初查。如在办理供电局系列案件中,针对举报信反映的内容不详实,但具有初查价值的特点,我们对案件的关键行贿人李桂荣几年来所做工程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排,收集了大量的人证和书证,由于准备工作过细,在证据面前,李桂荣很快交代了行贿犯罪事实,从而一举突破供电系统的受贿串案。在查处我区某中学校长周某一案的线索时,我们办案人员围绕行贿人的假名、假姓、假地址,展开精确的初查,锁定目标不放,七上沭阳,终于克服重重困难将其追捕到案,从而突破数起我区中学校长受贿串案。

(四)加强审讯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询问、讯问行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我们始终将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仅有完善的讯问谈话设施,而且建立了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自犯罪嫌疑人接受第一次谈话之时起,始终有两名以上法警在场,法警为专职安全员,确保不出差错。针对有的受贿嫌疑人在交代问题后有异常表现的,我们都及时安排人员与之谈话,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在查办王某涉嫌受贿一案时,王某有自残的企图,但被我安全人员及时地制止,从而避免了一场突发事件的发生。

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变相剥夺、限制证人人身自由和采用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违法讯问、取证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对询问、讯问案件证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少数干警情绪急噪等情况,我们及时做好干警的思想疏导工作。

严格规范执行强制措施,在对象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法律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尤其在对监视居住的使用上,我们始终坚持“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的原则。如今年我们办理的屠某涉嫌行贿案,从监视居住的对象确定,到手续的办理到措施的执行,我们都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五)加强人权保障,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每一个调查对象我们都能在充分保障其法定权利的同时,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一些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我们都主动联系医院或诊所的医生定时定期为其测量血压,心率,安排就医。对于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被调查对象,我们都做到尽量满足。如我们在办理扬州市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涉嫌贪污一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丁某年事已高,并患有心脏病和“三高”病症等情况,我们及时与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取得联系,请医生定时为其测量血压和心率,购买常用药物,适时安排休息。这样不仅有效防止了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审讯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也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工作作风,有力地维护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六)严格办案纪律,加强保密工作如果说纪律是履行职能的保障,保密工作则是突破案件的关键。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办案纪律和保密工作当作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例如在办理扬州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一案的过程中,由于我们在案件的初查、集中突破等环节规定了严格的办案纪律,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从而使我们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举突破了丁某涉嫌贪污公款86万余元的重大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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