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读后感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提炼并分享自己对书中观点的理解。写读后感时要注意逻辑和条理清晰,避免碎片化和毫无重点。接下来是一些读者对名著的读后感概括,或许会让你对这些经典作品有更深的理解。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一
在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由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写的《少年蝙蝠侠》,他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鹏哥”,他告诉亲爱的“小鹏友”们,鹏哥拥有一对翅膀,一只是阅读,一只是想象,读后感《《少年蝙蝠侠》读后感500字》。
郑渊洁对他的评价是:时常会碰到对我说小时候看我的书的读者......其中最让我感到快慰的,是昔日的读者长大成为了作家,例如杨鹏。理由简单:读者成为奥运冠军,我觉得和我没什么关系,读者成为作家,我会有阿q式的成就感。书里讲的.是一个金球从天上落到了阿贵和金娘家里,金球周围的冰全都化了,荷花和荷叶都迅速生长起来(那时正是寒冬腊月)。金球裂开了,里面有一个胖嘟嘟的娃娃,手里抱着一只亮晃晃的水晶球,端坐在金秋中央。阿贵和金娘以为是老天爷给的孩子,所以取名为天赐,那个金球居然是纯黄金做的。天赐刚下来就会跑,水晶球把老牛的病治好了,他还让已经死的鸟复活了,但是当人们看到他的翅膀,他的眼睛时,把他当成了怪物,他在他师傅的帮助下练成了13-14岁的人,之后,他经常乐于助人,他帮助平民百姓解除危机,还打败坏人,让大家不受压迫,最后天赐其实是蝙蝠星人,他最后回去了。本文是写天赐的正义精神,除暴安良,助人为乐的精神很值得我们的学习。虽然我们没有像少年蝙蝠侠一样能飞,不怕火,还能治疗任何的伤,甚至复活。
我们虽然不是科幻书中的少年蝙蝠侠,但是我们也有双手,也有思想,我们也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捐助贫困学生上学,在车上为老人小孩让座,不都是很简单的事吗?但是还有很多助人为乐,除暴安良的好人,这些人虽然没有少年蝙蝠侠的能力(但是在我心中他们就是少年蝙蝠侠)。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买了《少年蝙蝠侠》和《最后一匹狼》,500字。其中我最喜欢读的就是《少年蝙蝠侠》。这本书的作者杨鹏是中国首位迪尼斯签约作家。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冬天,有一户人家,他夫妇两人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因家中贫困儿子生病没有及时医治死去了。一天,一声巨响,家中的男子在后院的水池中发现了一个小孩。上天有赐给他们一个孩子。孩子手里捧着一个水晶球。这个水晶球有医治的功能。这个人把这个孩子取名叫“天赐”。天赐慢慢长大,他渐渐明白了自己肩负的使命,在恋恋不舍的心情下,他离开了爱他养育他的养父母,踏上了完成使命的.道路。在途中,他把老虎打败,在天空把老鹰打败。过了很多年月,他终于找到了他在地球上失散的蝙蝠星的师傅。那是一位很老很老的蝙蝠人。这个人教他武功,但最终也去世了。在老人的教导下,他继续前进,去寻找和帮助有困难的人。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妄图夺取政权的无双道人,拯救了小皇帝,也拯救了整个国家。这个期间他交道了很多朋友,也更加想念养育他的那对夫妇。最后他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回到了属于自己的世界。
天赐是一个孤独而勇敢的孩子,肩负使命的他能够正确的认识自己。从未被困难压倒是他最大的优点,他乐于助人,结交朋友。天赐虽然是个虚构的人物,但是他身上的那些优点是我需要学习的。我没有翅膀,但是我希望自己有一对隐形的翅膀,给我自信,给我勇气,让我在未来的道路上铲除困难,取得成功。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三
郑渊洁对他的评价是:时常会碰到对我说小时候看我的书的读者。其中最让我感到快慰的,是昔日的读者长大成为了作家,例如杨鹏。理由简单:读者成为奥运冠军,我觉得和我没什么关系,读者成为作家,我会有阿q式的成就感。书里讲的是一个金球从天上落到了阿贵和金娘家里,金球周围的冰全都化了,荷花和荷叶都迅速生长起来(那时正是寒冬腊月)。金球裂开了,里面有一个胖嘟嘟的娃娃,手里抱着一只亮晃晃的水晶球,端坐在金秋中央。阿贵和金娘以为是老天爷给的孩子,所以取名为天赐,那个金球居然是纯黄金做的。天赐刚下来就会跑,水晶球把老牛的病治好了,他还让已经死的鸟复活了,但是当人们看到他的翅膀,他的眼睛时,把他当成了怪物,他在他师傅的帮助下练成了13—14岁的人,之后,他经常乐于助人,他帮助平民百姓解除危机,还打败坏人,让大家不受压迫,最后天赐其实是蝙蝠星人,他最后回去了。本文是写天赐的'正义精神,除暴安良,助人为乐的精神很值得我们的学习。虽然我们没有像少年蝙蝠侠一样能飞,不怕火,还能治疗任何的伤,甚至复活。
我们虽然不是科幻书中的少年蝙蝠侠,但是我们也有双手,也有思想,我们也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捐助贫困学生上学,在车上为老人小孩让座,不都是很简单的事吗?但是还有很多助人为乐,除暴安良的好人,这些人虽然没有少年蝙蝠侠的能力(但是在我心中他们就是少年蝙蝠侠)。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四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少年蝙蝠侠》。
书中的蝙蝠侠是一个长着一对蝙蝠翅膀的人,他有一身高超的魔法本领,像哈利。波特一样是一个好大侠,他来自蝙蝠星球,别人都非常喜欢他。这个少年蝙蝠侠和电视上的蝙蝠侠很相似,他们都愿意帮助别人。看他那英俊的面孔,就是一个帮助别人的英雄。他用自己高于人类的智慧来帮助别人,我很佩服他。我梦想自己也长着一对翅膀成为人间天使!
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少年蝙蝠侠的勇敢、坚强,愿意牺牲自己为人民除害的精神。印象最深的是:少年蝙蝠侠深入虎穴,把自己扮演成即将受害的少年,当害人龙把他吞到肚子里后,蝙蝠侠与害人龙展开了激烈的搏斗,最终消灭掉了害人龙,救出了几个被困的孩子,当地的老百姓非常感激()他,他的英雄事迹家喻户晓,他的精神让我钦佩。
在我们的社会中,如果多一些像少年蝙蝠侠这样的人,我们的社会该多么和谐、美满,我真希望长大后,我能当一个像少年蝙蝠侠这样的英雄!为社会做出一些贡献!
少年版西游记读后感送报的少年读后感顶碗少年读后感300字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看了《少年蝙蝠侠》这本书,书的内容是先写一个火球变成了一个天眼,皇上受到惊吓,不久后死了,接着在腊月里出现了荷花池,池里的上空掉下来一个金属球,这个球飘到哪里,哪里的雪和冰就融化了,当这个球飘到阿贵(主人公的父亲)的荷()花池里时,金属球里出现了一个胖娃娃,手里抱着一只水晶球,金娘(主人公的母亲)将他取名为天赐。天赐长有一双翅膀,内力很高,威力强大。天赐觉得自己还太弱小,决定出去学艺。他向一个侏儒学习,每天在丛林里跑步,早上和晚上师傅还拿火烧他的背,使他成为铜墙铁壁的后背。十四年之后,他成为一个英俊的少年,他的师傅去世了,临终前师傅交待一件事给他说:在地球的两千年的时候,我分成三个我,一个是中庸之身,一个是正义之身,一个是邪恶之身。昨天晚上邪恶之身找到我决战,不幸的是,我没有打败它,反而让他吸走了我的内能,你必须找到中庸之身和它联合起来,成功的机会会大些。天赐接受师傅的使命,开始寻找最终在王宫里找到了邪恶之身,打败了它,完成了师傅的使命。
通过读了这本书,使我受到了启发,为了完成使命不怕困难不怕艰辛,最终一定会胜利。我们在学习中遇到困难也要像天赐那样不怕困难,不怕艰辛,努力学习,一定会取得好成绩!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六
在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由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写的《少年蝙蝠侠》,他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鹏哥”,他告诉亲爱的“小鹏友”们,鹏哥拥有一对翅膀,一只是阅读,一只是想象。
郑渊洁对他的评价是:时常会碰到对我说小时候看我的书的读者。其中最让我感到快慰的,是昔日的读者长大成为了作家,例如杨鹏。理由简单:读者成为奥运冠军,我觉得和我没什么关系,读者成为作家,我会有阿q式的成就感。书里讲的是一个金球从天上落到了阿贵和金娘家里,金球周围的冰全都化了,荷花和荷叶都迅速生长起来(那时正是寒冬腊月)。金球裂开了,里面有一个胖嘟嘟的娃娃,手里抱着一只亮晃晃的水晶球,端坐在金秋中央。阿贵和金娘以为是老天爷给的孩子,所以取名为天赐,那个金球居然是纯黄金做的。天赐刚下来就会跑,水晶球把老牛的病治好了,他还让已经死的鸟复活了,但是当人们看到他的翅膀,他的眼睛时,把他当成了怪物,他在他师傅的`帮助下练成了13—14岁的人,之后,他经常乐于助人,他帮助平民百姓解除危机,还打败坏人,让大家不受压迫,最后天赐其实是蝙蝠星人,他最后回去了。本文是写天赐的正义精神,除暴安良,助人为乐的精神很值得我们的学习。虽然我们没有像少年蝙蝠侠一样能飞,不怕火,还能治疗任何的伤,甚至复活。
我们虽然不是科幻书中的少年蝙蝠侠,但是我们也有双手,也有思想,我们也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捐助贫困学生上学,在车上为老人小孩让座,不都是很简单的事吗?但是还有很多助人为乐,除暴安良的好人,这些人虽然没有少年蝙蝠侠的能力(但是在我心中他们就是少年蝙蝠侠)。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七
本书讲的是:深更半夜,天眼大开。一个金黄色的火球比太阳还亮1千倍。深宫之中,也开始像煮沸的水一般沸腾起来。不久后,唐皇死在了龙榻之上。在一个温暖的小村户里有一对夫妻叫阿贵和金娘。因为他们的孩子没钱买药吃。结果五岁就离开了人世。这时“咻”的一声雪全化了,枯死在池子里的荷花也开了,他们突然看见一个金色的球慢慢的向他们靠近。谁也想不到球里面是个孩子,只不过有对翅膀。有一天他跟他爹去砍柴,结果大树倒在了他的身上,没想到他遇到了他一生色的师父。师父告诉他:“我有三个身份,一是正义之身,二是中庸之身,三是邪恶之身,你必须和中庸之身联合起来,才能战胜邪恶之身。”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们终于打败了邪恶之身。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做人要勇敢,不怕困难,只要你用心去做,就没有做不成的事。所谓:有志者,事竟成!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八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少年蝙蝠侠》。
书中的蝙蝠侠是一个长着一对蝙蝠翅膀的人,他有一身高超的魔法本领,像哈利。波特一样是一个好大侠,他来自蝙蝠星球,别人都非常喜欢他。这个少年蝙蝠侠和电视上的蝙蝠侠很相似,他们都愿意帮助别人。看他那英俊的面孔,就是一个帮助别人的英雄。他用自己高于人类的智慧来帮助别人,我很佩服他。我梦想自己也长着一对翅膀成为人间天使!
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少年蝙蝠侠的勇敢、坚强,愿意牺牲自己为人民除害的精神。印象最深的是:少年蝙蝠侠深入虎穴,把自己扮演成即将受害的少年,当害人龙把他吞到肚子里后,蝙蝠侠与害人龙展开了激烈的搏斗,最终消灭掉了害人龙,救出了几个被困的孩子,当地的老百姓非常感激他,他的英雄事迹家喻户晓,他的精神让我钦佩。
在我们的社会中,如果多一些像少年蝙蝠侠这样的人,我们的社会该多么和谐、美满,我真希望长大后,我能当一个像少年蝙蝠侠这样的英雄!为社会做出一些贡献!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九
这本书,是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写的。我特别喜欢这本书,这本书是集幻想、感动、正义、友情、亲情于一身的必读好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做:天赐。他是一个蝙蝠星人,他有――人的身体、神的气魄、龙的武功、最主要还有蝙蝠的翅膀。下面我就分享其中的一个片段。
那个娃儿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小怪物,他一下地就能跑了,抱着水晶球哧溜着身子,天寒地冻,也不觉得冷,在积满雪的地上跑来跑去,满腿的泥浆,背上的小翅膀还一抖一抖的,天赐在地上活蹦乱跳,怎么也追不上他。突然他不小心摔了一跤,水晶球一闪一闪的在雪地上轱辘轱辘的滚动起来,滚进了牛棚,老黄牛还在牛棚里喘气,生病,呻吟,慢慢的直叫。
水晶球咚的一声撞在了牛头上,老牛脖子一缩,“哞!”老黄牛发出一声怪叫,娘跑过去,天呐!他看见老黄牛被一股蓝光罩住,整个儿地卷缩起来,扭动起来,天赐则坐在牛的旁边,呆呆地望着老黄牛,脸上目无表情,这真是奇迹了。老牛不喘气,不呻吟,也不生病了,一下子减轻了十岁,它摇了摇头站了起来"哞"。
有没有被天赐吸引住呀?吸引住的话就来看《少年蝙蝠侠》吧。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十
利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少年蝙蝠侠》的书,使我收获很大。
这本书主要讲了蝙蝠少年天赐带着“师父”的遗愿,历尽艰险,找到飞船“仙槎”,返回他们的星球――蝙蝠星的故事。当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回味一下觉得很有趣。这本书的作者是杨鹏哥哥。他可真是个天才!他把每一个人物都刻画得非常细腻,每一处景物都描写的特别细致,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再结合插图,仿佛每一个情节都发生在我们身边。明明是唐代的故事,却又结合了许多现代的元素,让我读得津津有味。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蝙蝠少年――天赐,因为他善良、正义、勇敢、坚强。当别人遇险是他拔刀相助;见到敌人他绝不会退缩;当他受到“师父”的考验时,他勇敢地接受挑战,并顽强地坚持下去。天赐要回到蝙蝠星球时,人们都伤心落泪,因为在他们心中那个小男孩是正义和纯洁的化身。天赐的故事深深感染了我,在生活中,如果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一定要伸出援助之手;天赐的故事激励着我,遇到困难时,要勇敢、坚强地去面对。我多么希望同学们都来读读《少年蝙蝠侠》的故事,大家都学习天赐的好品质。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十一
在《少年蝙蝠侠》的书中,我觉得有许多非常精彩的地方,它们让人感到十分惊险和刺激。
目睹父母喋血街头,几十年来带着“父母是不是太懦弱了”“我为什么眼睁睁看着坏人施暴”这样的问题,布鲁斯·韦恩的脑子快崩溃了。
于是,年青的韦恩在青藏高原一家寺庙修行。老师达卡教他剑术与忍术。现实与回忆交织,韦恩不断地回忆起儿童时期去看歌剧的场面:舞台上的蝙蝠把韦恩吓坏了,他央求父母提前离开剧院。一家人离开了剧院,抢劫犯来了,他开枪射杀小韦,双亲,小韦恩被犯罪的阴影笼罩着……韦恩与达卡决裂后,秘密潜回歌德市。此时的歌德市,权钱交易鼎盛、黑恶势力强大。“稻草人”控制着毒品交易,稍有正义感的人都被投入精神病院,惨遭迫-害。韦恩家家财万贯,他在阿尔福莱德和福克斯的帮助下添置装备、制作行头,最终战胜自己对于蝙蝠的恐惧感而成为蝙蝠侠,人生道路由此而大逆转。好像小时候父母在耳边说:“人跌倒了,是为了要爬起来。”
我耳边现在还回响着蝙蝠侠的声音,他说:“人摔跤了,是为了要爬起来。”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十二
今天,我和妈妈一到图书馆就去买那本名叫《少年蝙蝠侠》的书。回家后,我立刻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少年蝙蝠侠》这本书主要讲了:由于地球的引力的作用,蝙蝠星人的飞船出现了一些故障,引起了爆炸。当飞船上只有一个“救生球”时,蝙蝠星人把这个“救生球”给了年龄最小的蝙蝠星人。通过金属救生球,安全的把蝙蝠星人送到了地球上。在地球上时,年龄最小的蝙蝠星人被一对夫妇收养了,并给他起名叫:天赐。天赐在夫妇收养的一段时间里碰见了和他一样有着一对蝙蝠翅膀的人,并且天赐拜这个人为师傅,从此之后开始学艺的生涯。在某天的早晨,天赐已经长大成人了,师傅突然告诉了天赐,许多他早就渴望知道的事,说完师傅渐渐离去・・・・・・孤独的蝙蝠侠,降临中国唐朝,完成自己肩负的使命!从此行侠仗义!在生活的当中,小学生也有许多的使命,不仅仅是学习,还有帮助家人干些事或者是报答家人的辛勤劳动等。这些都是一种义务、责任、是不可消灭的!其实这些使命对家人而言,是很容易满足的。比如:在家人们下班回来时,给他们捶捶背、揉揉肩,让他们好好放松一点。还可以自觉的干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洗抹布、拖地、擦桌子・・・・・・。这些活也只需5分钟、10分钟;.拖地的时间可能能长一点。你为何不拿着这点时间,为你的使命添上一道美丽的色彩呢?除了要完成自己的使命之外,我们还要“行侠仗义”。比如:帮助老人过马路、帮助别人拿东西、或者是帮助环卫工人清除小广告・・・・・・。这些虽然是一些小事,但千万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一起完成自己的使命,让我们行侠仗义!争当一位好少年吧!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十三
帮助别人不仅能换来别人的尊重,同时也能给自己带来快乐,俗话说的好: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少年蝙蝠侠》这本书写了蝙蝠侠天赐的故事。寒冷的冬天里,一户人家的门口前神奇的出现了一池子的荷花,荷花上就是天赐,这户人家抚养了天赐。天赐智斗老鹰和老虎,勇闯龙宫救人,大闹皇宫等。最后,天赐打败了邪恶的道人,回到故乡。
我最佩服的是主人公“天赐”。有一次,天赐在天空幽静的飞翔,突然,看见一只老虎在追赶一个小女孩,天赐帮助小女孩收服了老虎,小女孩于是把天赐带到了自己的家去,天赐看见了她的爷爷眼睛看不见,他决定用内力让葫芦爷爷的眼睛痊愈,他双手在葫芦爷爷的背上传送内力,双腿盘地而息,很快,葫芦爷爷的眼睛能看见了,葫芦爷爷对天赐露出感谢的目光。
天赐帮助别人,快乐了自己,我也有同样的感觉,有一次老师让我们改黄冈的错题,我不费九牛二虎之力就改完了错题,但是,我后面的肖扬在那苦思冥想,想了一会儿想不出办法,便在那儿玩起了橡皮,于是,我走了过去说:“我了教你这道题!”肖扬高兴地同意了,于是,我把自己的思路讲给了肖扬,肖扬觉得我在说天书,还是不明白,我便用画图法把解题思路画在了纸上,终于,肖扬点了点头,说:“哦!我明白了!”于是,很快他便做完了这道题,看着肖扬这么高兴的样子,我也很高兴。
帮助别人中,能给自己带来快乐,快乐就这么简单。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十四
张祎祎。
《蝙蝠香》是一本曾获得过国际安徒生奖的新小说。文中的主人公村哥儿有夜间梦游的毛病,村里的小伙伴都说他像昼伏夜出的蝙蝠,父亲为了防止村哥儿走失在他的手腕上涂上迷迭香。我想书的名字应该就是这样而来的吧。
村哥儿梦游的毛病源于妈妈出去打工的那一天,因为他太想妈妈了。爸爸去寻找妈妈无果又出了意外,原本强壮的身体却变成了聋子瞎子,这让我为他们父子俩捏了把冷汗,以后怎么生活。可是爸爸是个坚强的人,虽然他的眼睛看不见耳朵听不见,鼻子却变得特别灵敏,他能闻到村哥儿的味道,于是在晚上村哥梦游的时候依旧跌跌撞撞地跟着村哥儿。村哥儿唱着妈妈唱过的歌,浑然不觉爸爸跟在他的身后,有一次,村哥儿掉进河里,爸爸奋力把他救上来,爸爸却摔断了手。白天清醒的时候,村哥儿问爸爸怎么回事,爸爸并不告诉他。因为爸爸想要维护他幼小的心灵,由此可见,父爱多么伟大。
父爱如强大,那么就会为你撑起一片天空。父爱如细心,那么就会让你成为更好的你。加油,努力,不要让爱你的他灰心,正如淮南子所说:”慈父之爱子,非为报也!”
夏浩飏。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蝙蝠香》。
《蝙蝠香》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村哥儿的小学生梦游的故事。他梦游是因为在他七岁时他妈妈外出打工了。一段时间后,因为想念妈妈,所以他的爸爸决定去找她。可是爸爸回来时还是一个人,消瘦了许多。那天天气很热,他的爸爸倒在了他的迷迭香花田里,然后发烧了,眼瞎了,耳朵也聋了。村哥儿总是半夜出门梦游,他的爸爸发现后,就闻着村哥儿的味跟了过去。后来,小伙伴也跟了过去,企图捉弄他。过了几天,校长也跟过来保护着父子俩。终于有一天,村哥儿不再梦游,但是他的爸爸却失眠了,()去了一条河边,村哥儿跟了过去,他对村哥儿说:”那年春天,妈妈就是从这座桥上离开的……”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村哥儿的生活很苦,因为他失去了妈妈,家里也穷。村哥儿的妈妈走后,村哥儿的心里就多了一个洞,那多出来的一个洞,就是想念他的妈妈的。开始,小伙伴们欺负他梦游,是因为他的样子很可笑,也觉得他很奇怪;后来守护他是因为他们渐渐理解了这件事,开始同情村哥儿。假如乡村不穷,谁会背井离乡呢?我们不要让故事中的悲剧发生。
张博宇。
暑假里,我看了曹文轩新小说《蝙蝠香》,讲得是一个名叫村哥儿的小男孩思念和等待他的妈妈而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秋风起,草木黄,弯弯月下雁一行,夜半一声好凄惶……”每当半夜梦游的时候,村哥儿都会反复哼唱这首歌,仿佛在对远走的妈妈诉说他思念的悲伤之情。梦中的他,只是呆呆地站在草垛上,望着缀满星空的夜景。他那深蓝色的眼睛,似乎寻找着什么,又好像想到了什么。只有蝙蝠知道他的心意,向远方的妈妈寄去。月光、河流、迷迭香,使得黑夜充满了温暖的气氛和色彩。
我读着读着,也很同情他,可怜他,而后来当我看见村哥儿的朋友们由取笑和嘲弄转变为鼓励和帮助,我被他们互相关怀、团结有爱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生活在幸福的城市里,每天有吃有喝,还有爸爸、妈妈的爱和陪伴。我应该珍惜时间,好好学习,才能得到美好的时光。
邓昭恒。
今天,我刚刚看完《笑猫日记寻找黑骑士》,这篇小说使我深深感触。
事情发生在笑猫家中。笑猫的三个子女都长大了,他们都到了叫朋友的时候了,他们便在小树林交友会上交到了朋友,可三宝的朋友却对父母没孝心,二丫的朋友很虚伪,胖头的朋友是食物才交朋友,最后又跟他们分开了。而三宝想起了公爵和黑骑士这两条英勇的狗,他觉得只有他们才配做自己的朋友,可公爵在为救人而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光荣牺牲了。而黑骑士的一条腿却受伤了,不知所踪,三宝决定去找黑骑士。于是,笑猫和球球老老鼠陪伴三宝踏上了这段不断寻找、思考和发现的成长之旅。外貌相似的黑色拉布拉多寻回犬到处都是,可威武的黑骑士究竟在哪里?直到有一天,他们在一个调琴师的家里看到了一只外貌和气质都与黑骑士相似的黑色拉不拉多寻回犬,他是一只导盲犬。最后他们在中秋的月夜里,终于找到和这只导盲犬对话的机会,他就是黑骑士!三宝终于找黑骑士了,他们满载而归,带着这个好消息回到了翠湖公园。
遇到一本好书很难,遇到一本自己喜欢的好书更是难上加难。因为世间公认的好书有很多,但当自己去阅读时却发现有些好书晦涩难懂有些好书枯燥无味,好多时候是硬着头皮读也读不下去。《浮生六记》是近半年来发现的又一本一口气读完的好书。
作者沈复,清乾隆年间人,一生不仕不第,后因家庭变故穷困潦倒,他留下的这本书成为后人宝贵的精神财富,但他在当时的社会里并不起眼。在那个时代里,谁会去关心在意一个普通人的内心世界呢?即便那是如此的细腻丰富、美好纯粹。现在的社会也是一样,谁会去关心一个普通人尤其是穷困者的精神世界呢?诚如路遥先生所言:“人们宁愿去关心一个蹩脚电影演员的吃喝拉撒和鸡毛蒜皮,而不愿了解一个普通人波涛汹涌的内心世界……”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500字(一)。
清晨打开张嘉佳的一篇短文,静静地浏览曾经看过的故事剧情,瞬时有种山头清风荡漾,日头暖阳辐身的质感。不能说文字没有力量,它有时像对准枪口的决绝,有时却像撒落一地的芳菲,在意识汹涌的大道上给人任意与世界对话的理由。
故事里的主角关乎爱情、友情。男人间的友谊像极了女人唠叨本性般,无非趁着酒精发挥余热的无畏,发发牢骚,趁着夜色抹抹眼泪,让一群傻逼似的爷们陪着自己早已想得透彻的问题而已。如果不是太过于坚强,怀着无所谓的假装,一杯酒精霎时就如同敞开了心事,再man的爷们也有涓涓细流的小九九。张嘉佳的夜晚睡前故事加深了我们对爷们专一情感的正解,花心的毕竟是少数,真正能在酒吧里买醉的,在心中记挂着的,逃脱不开囚牢的,往往就是那些有一箩筐的琐碎故事并小心翼翼珍视它们的人。
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时间遇到不同的人。我们握手,问好,然后互道再见。然而你并不会觉得惋惜,因为你已经变成更好的你了,那么继续勇敢地追寻下去,等下去,等待对的人,等待阳光找到你梦想的那天。多听听别人的故事,多想想自己的故事,然后再试着告诉他们听。
无论你想或者不想,你都要去改变这个世界,而不是去顺从他。以最温柔的方法。年华如风雪般凶猛飞过,人生的沟壑亘于时空。期待着你成为讲故事的人那天,已经退去所有棱角,和岁月握握手。心平气和。
用几百毫升的酒精跟自己赌气,在烂醉如泥的大街上呼喊别人的名字,这就有点像青春肆无忌惮的宣泄,以为全世界都看着呢,结果只有甚至连自己都看不清楚的影子在风中摇曳着。这果断不是《情书》中博子在山顶上对藤井的呐喊,充其量就是为自己叫傻的活该而已,谁叫你这么放不下,谁叫你用情至深,谁叫你就赖在一棵树上放弃整座森林?当然,一觉睡过去,该傻的继续傻下去,彻夜捶胸顿好像是别人家的故事般,只是每次兄弟们和死党们被折腾得够呛,浪费了多少本该用一瓶红酒配一段乐曲的温柔时光。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读后感500字(二)。
第一次听到张嘉佳这个名字是在一个有声电台。当时听到的是关于管春的一则故事。具体的故事情节已经记不太清楚,但是听故事时的心情还是依然清晰。语言的犀利,情节的跌宕起伏,听完故事时的热泪盈眶,让我瞬间觉得自己生活暗淡无光失去了一些青春应有的精彩。
其实也是机缘所致,在闲暇时逛书店的时候看到了《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这本书,所以便买了下来回家欣赏。
首先,我很喜欢这本书正文前面的那几个彩页,都是带有孩子气的颜色,透露着一点点单纯的美好,第一个故事《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开端让我有点儿不明所以,一些网络年轻人的现状,仿佛这不过是一个日常的随笔故事,甚至随笔也算不上,只能说是一些无聊的发泄吧。然而由远而近,而大到小,慢慢引我们进入的却是一段看似平常却写出无限韵味的爱情故事,越到后面,越凝重,越忧伤。我想这莫不是现在年轻人真实的内心?看似颓废的生活,内心却仍然如所有青春一样装满着真挚与浓情。只是,他们太习惯用别人厌恶的面孔示人,总是用恶语来掩盖单纯。
爱情也许不是人生的全部,但却是青春难以绕开的过程,有多少种人,就有多少种爱情,所以爱情的题材在这个世界上永远都不可能消失,只是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大背景,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对于文字不同的领悟。在张嘉佳的文字里,常常可以看到一些不太登大雅之堂的对白,就像我们日常生活中看到的那些孩子,是这样的一个时代,每个人都可以表达真实的自我。()记得很多年前读过这样一段话:看不起新事物,你老了,骂新事物,你完了。一直警戒,不让自己那么快老去,也不让自己那么早忘记青春,没有什么不可以理解,如果是自己处在这样的青春,未必比他们表现得更好。所以一些看起来与自己不符的现象,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
之所以这本书能够引起我强烈的共鸣,是因为在书中要寻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每一个故事都总是看似并不起眼的开端,却总是引起让人神伤的一段情事或者往事。即使前后不一致,不呼应,一会成熟的像个俯首思考的哲人,一会像个站街泼骂的村妇。但是,她所表述的东西我能懂,且能引起内心的共鸣。
父亲曾经不止一次的不让我去读这些网络青年的作品。只是在他书柜里的什么伟人传,军事史书之类的真的引不起我的兴趣。或许他觉得张嘉佳的文字文化底蕴不足。但是它能让我对自己的生活有些许的期许,能够让我有些许的改变也变够了。
读了她这么多的故事,我最后想说的一句话是我希望我从自己的全世界走过,把握自己生命中所有精彩的瞬间,释放青春的精彩。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十五
这是一本长篇科幻童话佳作,描写考古生物学家申教授带着考察队来到了南极,与中生代休眠的地球生物狼蝙蝠相遇,并用一种特殊针剂将它复活了。下面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狼蝙蝠》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狼蝙蝠》的读后感1。
冰波曾说:“我的作品给孩子们带来快乐,带来幸福,让孩子们的作文水平提高。”
蝙蝠”还在等待智慧生物来“拯救”它们。
如果人类都怀有爱,那么我们就可以“拯救“狼蝙蝠”,也可以“拯救”自我。以后,还会智慧生物等待着我们去“拯救”它们。
“狼蝙蝠”被“拯救”了。人可以与“狼蝙蝠”沟通,人可以与宇宙沟通,大人可以与小孩沟通,人还可以跟不同的人沟通。作者胆大的精心设计了一部神秘的内容,使我们读者越看越想看,越读越想读。
《狼蝙蝠》这本书中有一些精彩部分使我震惊:在他的前面,出现了一个冰洞。洞口大约有一米,往下看,黑洞洞的,看不到底。他捡了一块冰,往洞里丢了下去。没有听到碰底的声音。五秒钟,十秒钟,一分钟,还是没有听到碰底的声音;这是一种非常奇特的体验。他先是一种想小便的感觉,接着就是一种在飞翔的感觉,身体变得很轻盈,再下去,他便觉得不是在往下掉,而是像上飘了,到最后,他倒是有一点想睡觉了。这两个段落使我觉得这个洞很奇怪。
总之,《狼蝙蝠》这本书是一本好书,直得我们一读。
我读过许多引人入胜的优秀童话故事,但是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今年暑假与妈妈一起读的作家冰波叔叔写的《狼蝙蝠》。
在南极,国家科学院院士其教授带领科考队发现了一种巨大的生物狼蝙蝠。申教授费尽脑汁才把它带回去研究。他发现狼蝙蝠处在既没有死亡也非存活的一种不同寻常的休眠状态。于是申教授想让它复活,就注射了一支能让物体在一定的时间内存活的药剂下去。之后申教授便陷入一种深深的苦恼之中,他给狼蝙蝠注射的药剂里,有一种可能会让它死亡的可怕的物质。
这时,申教授的小助手女儿丽丽听说申教授发现狼蝙蝠,激动得一蹦三尺高,让爸爸带好去看儿狼蝙蝠。不料狼蝙蝠一口就把丽丽“吞”进了肚子里,但是丽丽却安然无恙地在狼蝙蝠的身体里学会了和狼蝙蝠交谈,还知道它叫艾莫。
艾莫“吞食”丽丽后,加深了人类对它的误会,派军队来猎杀艾莫。艾莫使用它强大的内能使空间扭曲逃出了笼子,带着丽丽来到沙漠,并向丽丽诉说了它们种族的故事。原来狼蝙蝠是中生代地球的第一批智慧动物,它们具有很高的智慧和很强大的内能。在恐龙灭绝前夕,它们全部迁徙到看南极,进入了另一种生存状态——休眠,在深深的的冰层下。
就在军队瞄准艾莫的时候,忽然传来直升机的轰鸣声,申教授和司平走下里,申教授懊悔地说:“艾莫即将为那支让它复活的药剂而付出生命,它马上就要石化了。”这时,人们才真正的了解到狼蝙蝠的秘密。
然而,在南极的茫茫冰川下,还有成千上万只狼蝙蝠,等待着他们的命运。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地感受到:人类应该要保护动物,而不是伤害它们。世界上的野生熊猫不足一千二百只,还有白虎、扬子鳄等动物它们都濒临死亡。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保护它们。
《狼蝙蝠》是冰波的作品,我读过之后受益匪浅。故事说的是申教授带着一支探险队去南极,找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动物。它的身体非常的庞大,如同中生代的恐龙。可是,它又不是恐龙。它长着一个巨大的像狼一样的头,它的四肢既结实又显得十分的灵巧,在四肢和尾部之间长着皮膜,看起来就像是蝙蝠,不过它有非常巨大的身体。申教授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狼蝙蝠”。虽然它的样子很恐怖,但它确有一个善良而纯洁的心。他们做了一个特大冰柜,把狼蝙蝠带回到了他们的实验室。
申教授助手的女儿叫丽丽,丽丽对恐龙特别痴迷,申教授给狼蝙蝠注射了一种药水使狼蝙蝠复活了。丽丽被狼蝙蝠吞进了肚子里。在狼蝙蝠的肚子里,丽丽学会了狼蝙蝠的语言,也是第一个弄懂狼蝙蝠秘密的人……军队要把狼蝙蝠杀掉,申教授不忍心,把狼蝙蝠放了。但是很遗憾,最终狼蝙蝠还是变成了化石。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尊敬生命,热爱生命。我很欣赏科学家们对科学研究的执着和不放弃,今后我也要向他们一样做一个认真、努力的人。
这本书是我今天才读的,读它的时候我的心情很激动。
《狼蝙蝠》这本书主要书的是:研究院的自由院士申博士发现了一只在洞里沉睡了大约一亿年的大怪物,并给它取名为“狼蝙蝠”。这一怪物让小学生丽丽产生了浓厚兴趣,与它结为朋友,并且在关键时刻救了它一命。
读完这本书,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一件事。那是一个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的早上,我与好朋友走在马路上,边聊天边往学校方向走去,来到学校,我放下书包,开始扫地,扫完地,有一位同学很焦急地说“有谁看见我的文具盒,我的文具盒不见了。”我突然想起那位同学的文具盒是朋友最喜欢的那一种。经过调查,老师知道了文具盒的去向,把朋友叫到办公室,很生气地说“做人都做不好,学习再好又有什么用,这两天你也不要来上课了,回家反省反省。”第二天,我通过多方调查,知道朋友家里经济十分不富裕,没有多余的钱来买钢笔之类的文具。知道后,我立刻把这一情况和老师反映。我原本以为老师会原谅他,可事实却让我大吃一惊,老师希望她在家多反省几天,让她领略到学生的做人之道。可是我还是没有气馁,再三请求老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的“努力”,老师终于答应了。她回来上课了,灿烂的笑容如阳光般温暖了我的心。
我觉得人总会遇到些困难,经过我们之间的互相帮助,“难题”也不再是难题,都会迎刃而解。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依然久久不能平静……。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十六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蝙蝠香》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种种疑惑,都在诱惑着我走进这本书的世界。
村哥儿是个悲惨而幸运的小男孩,他的悲惨,是因为在他八岁那年就没了妈妈;他的幸运,是因为他有一个很爱他的爸爸和几个关心他的朋友。
村哥儿的爸爸是个称职的爸爸,在村哥儿梦游的时候,他一个又瞎又聋的人,为了儿子的安全,半夜跟在儿子身后,生怕他出什么危险。而他自己也经常被土堆和缺口弄得受伤,还有一次摔断了左手。
看着看着,我明白了题目的用意,但是,并不是像我想的那样。“蝙蝠”不是吸血鬼,而是代表着村哥儿;“香”不是血香,而是村哥儿的爸爸提炼出的迷迭香。
之所以把二者连在一起,是因为村哥儿晚上时常梦游,又正值春天,村哥儿的气味总是被其他的气味掩盖,所以村哥儿的爸爸在村哥儿睡着后,在他手腕上涂上了迷迭香。因为迷迭香气味是天下独一无二的气味,浓烈、悠长,无比清晰,而且立即让人的头脑变得异常清醒,这就让村哥儿的爸爸准确的找到村哥儿走的方向。
村哥儿还被人叫成蝙蝠,只因他总是梦游,梦游时又会有很多蝙蝠在他的身边飞来飞去。蝙蝠是黑精灵,村哥儿也是黑精灵。
在梦游时,他总是唱着同一段歌曲:
秋风起,草木黄,
弯弯月下雁一行,
夜半一声好凄惶。
春去春又来,
秋来秋又去,
那人儿不知在何方。
风一天,雨一天,
鼓一遍,锣一遍,
泪眼望,一条大路依旧空荡荡。
云散去,念不断,
坐村头,倚桥旁,
却听得天边有人唱。
草也唱,花也唱,
音还在,人无影,
愁煞了一个望断肠。
问月吧,月不知,
问鸟吧,鸟不晓,
不知不晓那人却来入梦乡……
这首歌是村哥儿从他妈妈那学来的,有点伤感,他妈妈是个唱戏的,也是村哥儿心中最漂亮的女人。蝙蝠们是不是被这感人的歌声吸引来的呢?还是他们觉得这个男孩很奇怪,大半夜的跑到外面来唱歌?这一切都无人知晓。
看完这本书,有一种很复杂的感觉在我的心里乱窜,它是什么?是同情?是羡慕?是感叹?还是难过?这些似乎都有,这是多么复杂的一种感觉啊!
看到村哥儿梦游时,我总会想起以前的一件往事。
有一次,我从老师那学来了“梦游”这个词,回家后问妈妈:“妈妈,我有梦游过吗?”
妈妈说:“没有,但是你说过梦话。”对于第一次听到“梦话”这个词的我,心里就生出了10万个为什么。
我问妈妈:“梦话是什么?”
妈妈对我说:“梦话就是你在做梦的时候,说出来的话。而你说的梦话,是没停的叫妈妈。”
那时候的我,并不理解,我为什么做梦都会叫妈妈,现在的我知道了。妈妈一直被我视为珍宝,妈妈是我最亲最亲的人,我不允许别人来跟我抢妈妈,也许,那天晚上,我做的梦就是梦到有人跟我抢妈妈吧!
想到这里,突然觉得村哥儿很可怜,如果换做是我,没了妈妈,我肯定会不想再活下去的。但他至少有一个爱他的爸爸,这也是值得让人高兴的。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回味无穷,就像是高尔基所说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十七
秋风起,草木黄,弯弯月下雁一行,夜半一声好凄惶……这本名叫《蝙蝠香》的书,是由著名作家曹文轩先生所写的。这本书的语言细腻优美,故事也十分动人,每当我读到高潮部分时,总会不经意地落下几滴热泪。
男孩村哥儿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推开家门,走进了茫茫夜色之中。他穿过树林,跨过田埂,爬上高高的稻草垛,茫然地望着繁星闪烁的天空,身边飞绕着几只没头没脑、灰扑扑的蝙蝠。无论爸爸怎样呼喊村哥儿的名字,他都不会回应;即使小伙伴们拦在村哥儿走路的前方,他也不会停下脚步。村哥儿的爸爸和他的朋友们一直在黑夜里守护着村哥儿,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这么长久的守护,是需要多么深厚的友谊和善良的心啊!
“幽暗的夜色将阳光照亮,心中的忧伤会被希望驱散,梦中的孩子也会睁开双眼——看到碧蓝的天空,看到激荡的河流,看到散发着馥郁香气的蓝色迷迭香花田。”
那些平时帮助我们的人,不正是像日日夜夜守护着村哥儿的朋友和爸爸吗?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十八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狼蝙蝠》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狼蝙蝠》是冰波的作品,我读过之后受益匪浅。故事说的是申教授带着一支探险队去南极,找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动物。它的身体非常的庞大,如同中生代的恐龙。可是,它又不是恐龙。它长着一个巨大的像狼一样的头,它的四肢既结实又显得十分的灵巧,在四肢和尾部之间长着皮膜,看起来就像是蝙蝠,不过它有非常巨大的身体。申教授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狼蝙蝠".虽然它的样子很恐怖,但它确有一个善良而纯洁的心。他们做了一个特大冰柜,把狼蝙蝠带回到了他们的实验室。
申教授助手的女儿叫丽丽,丽丽对恐龙特别痴迷,申教授给狼蝙蝠注射了一种药水使狼蝙蝠复活了。丽丽被狼蝙蝠吞进了肚子里。在狼蝙蝠的肚子里,丽丽学会了狼蝙蝠的语言,也是第一个弄懂狼蝙蝠秘密的人……军队要把狼蝙蝠杀掉,申教授不忍心,把狼蝙蝠放了。但是很遗憾,最终狼蝙蝠还是变成了化石。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尊敬生命,热爱生命。我很欣赏科学家们对科学研究的执着和不放弃,今后我也要向他们一样做一个认真、努力的人。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篇十九
今天,我要分享的是精彩动人的《蝙蝠香》。它以太感人的情节、以美丽的插图、以充满吸引力的书名,赢得了大家的掌声。那么现在,我就带你们去欣赏一下书中的情节吧!
在村哥儿8岁的时候,妈妈就坐船离开了。从此,就有了村哥儿对妈妈的思念……他的爸爸也很思念妻子。有一次,他为了找妻子,失去了双眼和双耳。
村哥儿和残疾爸爸天天思念着妈妈,怀念着那八年与妈妈快乐生活的那些日子。刚开始,村哥儿一直相信妈妈会回来的,可后来他慢慢的开始,相信妈妈不会回来了。他爸爸自从得到这个消息以后,就更加爱儿子了。
村哥儿有梦游症。有一次他梦游着,他爸爸闻着他的气味跟着他。突然村哥儿掉进了河里,他爸爸急忙跳进河里救出儿子。
你们瞧村哥儿多可怜啊,在一个没有母爱的世界的生活,是一件很孤独也很痛苦的事情。我们却过着充满温暖的生活,我们应该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
这本书真好看,他使我受益匪浅,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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