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专业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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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专业17篇)
时间:2023-11-26 18:42:04     小编:XY字客

通过总结自己的心得体会,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写心得体会时可以借鉴他人的观点和经验,以拓宽自己的思考和认识。阅读这些心得体会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拓宽思路,提高写作能力。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一

第一个命题是:“法律是一门很肤浅的学科;更深刻的东西不在这里。”越深入地思考这句话,就越震撼。

在我的阅读经验里,初次阅读法学著作,都会觉得枯燥,尽是罗列堆砌,智慧的东西很少;而初次阅读文史哲的经典著作,其作品本身的思想魅力即能给人强烈的心理冲击。为什么法学著作没有这种冲击力?是因为中国法学只发展了二十余年,思想水准无法与其他绵延流长的学科相比,还是法学这门学科本身的限制?恐怕都有。

面对这个学科的特性,我们应该怎样去学习,才算真正地掌握了这门学科?我认为,法学可以分为“理论”和“实践”两块(也可以叫一虚一实),并分别采取不同的学习方法。对于“实践”一块,只要学好司法考试的内容,再辅以法院和律所的经验,就算基本掌握了,这是一种偏重技术性的学习;而对于“理论”一块,仅从现有的法律现实无法把握到它的灵魂,目前法学界所能提供的思想营养也较贫乏,因此需要在更广阔的天地里寻找一切有益于它成长的知识。

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最主要和最有力的方法,因此承载着越来越多的责任。而涉及到人的行为的研究,仅有法学的视角是不够的,还需要调动诸如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才能确保法律能充分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分析法学派虽然使法学在形势上成为了自足的学科,但是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内在联系仍是千丝万缕,无从割断,任何一个有志于从事法学研究的人认真思考之后都会认同这一点,因此我们必须坦诚面对本学科的局限,自觉地把其他学科的精华引进来充实法学本身。杨老师说:“文史哲永远是复旦的精华,政经法无法相比”,这启示了我们更应虚心地、努力地把法学这门学科扶植好。

但老师说法学在美国思想界只是二三流的学科,为什么这样?我想诸如人类存在的永恒困境,或社会发展前景等指向向前的问题,可能比法律更震撼人心吧。

以上是我在第一个命题的启发下,对法学学科本身的一些问题的思考。

第二个命题是:“政治才能解决问题;法律只是治国工具。”这句话道出了法律的局限和政治的魅力。

有经济学家从历史经济规律里指出,中国经济目前在世界经济的。地位于大英帝国将衰落时美国的地位很像,都在做着低端产品,占据了大部分世界市场,而且成为全球能量的集聚地,当这能量爆发出来时,就能成为新的领导者。这个说法给了我一个很开心的启示:中华民族曾长期领先于世界,而清末又遭受了百年屈辱,如今在毛邓江的开创发展继承下,终于迎来了民族复兴的大好机遇,这对有五千年历史的古老文明,是个难得的安慰。中国人如果能抓住这个历史机遇,重新领导世界潮流,则能在人类文明舞台上留下骄傲的一笔,也让曾缔造辉煌中华文明的先人欣慰,对得起这古老的智慧。

我无意鼓吹民族主义,但世界的竞争,能者居之,且江山代有人才出,各国都奋起急追,做到最好,则人类的总体幸福必能大幅提高,也无愧于人类是智慧的动物。能投身于这样一个人类伟业,我觉得是很有意思的。人活着总要有个目的,这么善良的目的有什么不好呢。更何况中国目前只是有这机遇而已,要真正实现,困难重重,因此选择这种又美好又很有挑战的事业是最有意义的。

中国要实现这个愿望,最关键还是要构建一个全新的更有效的社会制度以便让集聚的能量顺畅地释放出来。所谓的社会制度,我觉得其实就是一种人类的生活方式。历史上先后出现过的真正的帝国,与其说是强力得来的,毋宁说是它展示了人类的另一种更美好的生活方式,引起各国的追随效仿,从而确立了它的全球核心地位。当我们将历史上的中国唐朝、资本主义时期的大英帝国、二战后至今的美国,与蒙古帝国、纳粹德国进行对比,我们就会承认这个观点。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要有意识地从这里着手。目前各国的社会制度里都包含着各种弊病,人类的生存方式急剧变化,人类需要创造出新的社会模式以满足人类的欲望,这点在中国尤其明显。我们若能构造出新的社会制度和治国思想以适应新的时势,就自然而然地引领全球。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二

周老师的蓝宝书是必备的,虽然北大老师每个人的独立性都非常明显,但是可以从考题看的出来,每年都或多或少的会出这本书上的原题,所以一定要有这本书。

这本书中有两个地方我觉得可以简略的看:(1)法的继承和移植:周老师讲,这是个没有理论价值的问题;(2)法的关系,老师虽然没有讲重要与否,但是他讲这章的内容在考外国学生和本科直接考博士作为基础题来考。所以,我觉得大家可以在第一次复习的时候仔细阅读一遍。

另外,看这本书时可以看考书后的思考题来进行。

有一点要说明,这本书上的许多内容都已经考过了,所以以后如何考法很难说,我想从今年的考题可以看出一点,题目重复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以后也会越来越多的出现一些书上没有的问题,所以扎实的法学功底会突显其重要。

此外,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张文显老师的那本红宝书上有几个问题可以关注一下:

我的体会:

我在考研的过程中就只读了蓝宝书,另外还看了几篇其他法理学老师的论文,比如像苏力老师的,贺卫方老师的,巩献田老师的。

最后要尤其强调一点,老师推荐的书是基础,即便考题不在书上,你也要精通每一本必看得书,其他的,你有时间再看。另外在读的过程中,你要领会老师的思维方式,这很重要。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三

《法理学》是一部讲述法律理论的学科,对增强学生的用法意识和健康成长具有重要作用,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听《法理学》。

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法理学》是很多大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很多学生都感觉难学、难懂。其实,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以下的认识,然后再采取适当的方法:

第一,理论大多来自人们的实践总结所得。由于学生大多没有实践经历或没有从法律角度观察现实的习惯,所以,对法的理论理解有难度属于在所难免!但是,为了学习具体法律必须首先解决对法的认识论问题。而法理学恰恰是能够提供法的基本理论的学科,不开该课是法学专业知识的缺失。因此,在对学习该课的期望值上,就不能定位过高。我们老师一般开玩笑说,大一学法理就是灌灌耳音。对于学生来说,掌握基本的理论要点就可以了。其它的时间就是在课堂听听老师介绍各家的学说、课下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翻翻法律类杂志。比如我在大一的时候,就看完了毛选、马恩选、《法的精神》、很多版本的法理教材、罗素尼采等西方学者的代表作。

第二,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初学法理的人,总想弄明白每句话的内涵,总想对法律有个总体的认识。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这个愿望不大可能在大学第一学期实现的。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是由很多内容甚至领域构成的,法理学也是如此。大学第一学期所讲授到的内容只是法理学的一部分,特别是很多时候,也是极个别学者的一部分思想。能把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知识点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获,对法理的理解还要靠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来体会加深。很多学生毕业实习回来,要求学校再开专题讲座,讲授法理。就是因为他们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不是法律条文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加以解释。为此,有的大学在最后一学期课堂教学中,再开有关法理的课,如《法学进阶》。就是一个知识理论再回炉的过程,是一个加深认识的过程。

第三,勤于思考、善于应用是学习的动力。法理学的知识是理论性很强的体系,对理论最好的学习,就是不断将所学到的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去验证,得到验证的快乐就是学习的快乐。比如在看电影《秋菊打官司》后,想到国家制定的法和老百姓心目中的法之间的差别;看xx大报告,看到法治思想在其中的体现;等等。老师们在课堂讲授相关理论时,一般都会举实例说明。而学生,也可以将现实中的法律现象与理论相联系去思考。知识只有在应用中,才会发挥其价值。价值的体现,才会促使学生去主动学习、探索。

周末的阳光下,尤其是深秋的暖阳,忽然就催发了以上的文字。

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它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当今社会的主流观点是:法律是人类在人类社会生活、工作等活动中相互定立契约而产生的。

法律规定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相对来说就是自由与限制,绝大多人都是向往安定的生活,但是每个人都各有其个性、欲望,只有对那些超出某个限度的约束起来,社会整体才能得以正常运转。因此法律成了我们社会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始终将所有人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中,在这之中给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也同样限制个人的行动以维护整个国家的稳定。

为了达到安定的目的,我们就得完善我们的法律,但是法律毕竟是人来制定的,人无完人,人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可能完善。因此,为了维护法的公正性,我们就得有一个原则或是中心,让法律围绕着它,当法律出现不合理的时候就按照它来判别,这就是法的价值。

而法的价值主要有三个基本价值:第一,安定性的价值;第二,正义性的价值;第三,合目的性的价值,其又分为符合社会发展的目的与符合国家发展的目的价值。任何法律制度的确立和实施都离不开这三种价值之间的平衡,三项价值之间的冲突与博弈的结果就是让法律具有合理性。

只要在制定法律或是实施法律的时候对社会或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基本上就能制定出公正的法律和合理的判决。

但法律存的目的是什么呢?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法律可以说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规范了所有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对于违反法律的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正是这种强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法律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成是道德的底线。

所以法律永远不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我们构建想要的理想社会,所有人在规则下行事,而终极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伤害成本。如果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这将是法治路上一个最大的误区。信仰法律,并不意味着要愚忠于法律。轻判案例在国外并不罕见,法律背后有许多当事人自身无法承受的现实之重,但为何在我国却引起连番呼声原因在于,在我国司法状况并不理想的今天,民众时常难以辨别什么是法律合理的妥协,哪些又是法律不合理的让步,既然难辨真伪,还不如一网打尽来得干脆。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我们在传统观念中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束缚人的,其实不然。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是这样说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这种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们所被告知的那样,这自由并不是每个人为所欲为的自由。(因为当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时候,该人又怎能自由呢?)但是,一种处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举的那些包括对他的人身、他的行动、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财产的处分,乃是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因此,在这样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专断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够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在400前的英国说出这样精辟的话是多么的伟大啊,我们认真的理解这句话,我们可以得到新的认识。法律事实上是保护和扩大我们的自由的。没有法律的情况下,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的权利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得到公力救济的,而私力救济往往是非常危险的。法律的存在为我们得到公力救济提供了可能。法律可以使企图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人心怀忌惮,使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所以法律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我们需要法律。没有法律,我们的社会就会陷入混乱,我们的财产、安全没有保障。法律是重要的。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呢?这和我们国家的传统有关,我们国家在传统上的法律,是以刑为主,法律调整的方式是惩罚,刑罚的方式。而不是民法的方式,大量的民法上的关系是由道德来调整的。中国的法律传统是这样的,因此我们中国人讨厌和法律有关系。与法律有关系一般就是监狱、刑罚、斩首,总是没有温情的东西。

而在清朝末年,我们引进了西方的法律,我们的传统的法律体系改变了,但是我们的传统还是根深蒂固的。许多执法者也没有现代的法律意识,我们现在学习法律基础。法律知识是学习的一个重点,同时我们明白法律的意义更是重要的。所以我们了解到了法律的意义是为了保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这个是至重要的。有了对法律的目的的正确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律,更好的知道学习法律的意义。学习法律就是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避免不法侵害。

这学期的法理学课程我明白了很多,学习法律不仅仅意味着学习法律的规定,而且要法律意识的转变。我们为什么要维权,不仅仅因为经济利益。而且正义本身也是指的追求的。我们不但但生活在经济利益的世界里,我们的追求很多,有真理、效率和正义,大量的“一元钱官司”表明了我们不应当只追求金钱利益,还有更加值得我们追求的。

转眼之间,我参加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科《法理学》的学习已经快一学期了。

学到了什么?我不敢肯定,只是多少有一些想法……。

整个学期,通过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课堂上老师的讲解,东台电大老师面对面的辅导,我对“法”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或许这种认识是肤浅的。

总有一种感觉,理论的东西,就像蒙娜丽莎,你看着她的时候她不笑,一转身她就笑了。美术老师说那是因为达芬奇把她的笑画在了阴影里。起初对“法”的理解,也一样。

法理,刚接触的时候,觉得枯燥乏味,但内心又有一种丢不开的偏好感觉。法理,也是理论。理论就是理论,就是美,没话说,就是给人很多希望。于是也能体会为什么有的学者一辈子搞理论,还痴迷其中,怡然自得呢!不过有时候联系一下现实,那些飘起来的思绪就被泼凉了,心也沉了下去了。我在想,这是我的悲观,还是现实的灰暗;是理论映衬的效果,还是理论和现实的碰撞才让我们产生了一种社会责任感?剪不断,理还乱……于是,我想想还是从法理学入手,慢慢领会!

通过这一学期对《法理学》的涉猎和整合,我在这里知道了:法学的起源和发展、法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其他法学思想、法的类型、法系、法治的概念,……。初步了解了“法学和法理学、法的一般原理、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法的创制、法的实现”;加深了解了“法治与法制、权利论、法律文化、法律关系、法律解释、法律规范、法律适用,……。”

对此,我首先从整体上有了一个宏观的对法的认知,进而简明扼要地理解了一些法的基本概念。这是电大开放教育《法理学》授课中一种很好的对“法”和“法理”的启蒙教育。

以上仅是我在学习《法理学》中吸收并总结到的综合之后的观点,但难免也少不了很多偏颇。有不妥之处,恳请老师和同学们雅正!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四

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它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当今社会的主流观点是:法律是人类在人类社会生活、工作等活动中相互定立契约而产生的。

法律规定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相对来说就是自由与限制,绝大多人都是向往安定的生活,但是每个人都各有其个性、欲望,只有对那些超出某个限度的约束起来,社会整体才能得以正常运转。因此法律成了我们社会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始终将所有人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中,在这之中给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也同样限制个人的行动以维护整个国家的稳定。

为了达到安定的目的,我们就得完善我们的法律,但是法律毕竟是人来制定的,人无完人,人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可能完善。因此,为了维护法的公正性,我们就得有一个原则或是中心,让法律围绕着它,当法律出现不合理的时候就按照它来判别,这就是法的价值。

而法的价值主要有三个基本价值:第一,安定性的价值;第二,正义性的价值;第三,合目的性的价值,其又分为符合社会发展的目的与符合国家发展的目的价值。任何法律制度的确立和实施都离不开这三种价值之间的平衡,三项价值之间的冲突与博弈的结果就是让法律具有合理性。

只要在制定法律或是实施法律的时候对社会或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基本上就能制定出公正的法律和合理的判决。

但法律存的目的是什么呢?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法律可以说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规范了所有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对于违反法律的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正是这种强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法律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成是道德的底线。

所以法律永远不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我们构建想要的理想社会,所有人在规则下行事,而终极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伤害成本。如果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这将是法治路上一个最大的误区。信仰法律,并不意味着要愚忠于法律。轻判案例在国外并不罕见,法律背后有许多当事人自身无法承受的现实之重,但为何在我国却引起连番呼声原因在于,在我国司法状况并不理想的今天,民众时常难以辨别什么是法律合理的妥协,哪些又是法律不合理的让步,既然难辨真伪,还不如一网打尽来得干脆。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我们在传统观念中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束缚人的,其实不然。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是这样说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权;而这种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们所被告知的那样,这自由并不是每个人为所欲为的自由。(因为当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时候,该人又怎能自由呢?)但是,一种处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举的那些包括对他的人身、他的行动、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财产的处分,乃是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因此,在这样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专断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够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在400前的英国说出这样精辟的话是多么的伟大啊,我们认真的理解这句话,我们可以得到新的认识。法律事实上是保护和扩大我们的自由的。没有法律的情况下,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的.权利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得到公力救济的,而私力救济往往是非常危险的。法律的存在为我们得到公力救济提供了可能。法律可以使企图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人心怀忌惮,使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所以法律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我们需要法律。没有法律,我们的社会就会陷入混乱,我们的财产、安全没有保障。法律是重要的。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呢?这和我们国家的传统有关,我们国家在传统上的法律,是以刑为主,法律调整的方式是惩罚,刑罚的方式。而不是民法的方式,大量的民法上的关系是由道德来调整的.。中国的法律传统是这样的,因此我们中国人讨厌和法律有关系。与法律有关系一般就是监狱、刑罚、斩首,总是没有温情的东西。

而在清朝末年,我们引进了西方的法律,我们的传统的法律体系改变了,但是我们的传统还是根深蒂固的。许多执法者也没有现代的法律意识,我们现在学习法律基础。法律知识是学习的一个重点,同时我们明白法律的意义更是重要的。所以我们了解到了法律的意义是为了保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这个是至重要的。有了对法律的目的的正确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律,更好的知道学习法律的意义。学习法律就是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避免不法侵害。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五

法理学是法学生必修的一门基础课程,北京大学法学院xx级法律硕士的法理学课程由强世功老师和凌斌老师合上。课程教学分为三个模块:课前阅读、教师讲学以及小组讨论。授课围绕法理学的基本范畴、法学流派和法律思维以及现代法治和治理的基本问题,建构起法律与灵魂秩序、法律与政治、法律与社会生活习俗、法律与地理科学的学习框架,训练法律人对政法问题的思考力和判断力,在此基础上对现代法治问题进行反思。

袖手于前,始得疾书于后。

钱钟书先生说“要想自己的作品能够收列在图书馆里,先得把图书馆安放在自己的作品里”,这句话我觉得用来形容法理学很是恰如其分。学习法理学,是与不同的思想家对话,大量的文献阅读和抓心挠肝的反复思量是必经之途。当然,我们也不必要将图书馆安放在自己的作品里,但是至少,我们应当对人类思想的地标有个初探与回溯,而老师给出的书单就是学习法理学的关键材料。

起初阅读法理学文献时,只觉艰涩难懂,能囫囵着读完就算圆满,看《一般法理学》光是梳理和记忆不同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已经让我精疲力竭,再看麦金德《历史的地理枢纽》、霍布斯《利维坦》等更是不知所云。只是在阅读过程中,偶遇经典之句,联系社会现实,慨叹哲人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抄录下来以备后用,仅此而已。等到课上老师讲解,博古通今、洋洋洒洒、指点迷津,再加上讨论课和同学交流,方有茅塞顿开之感,又觉得自己先前的阅读全没抓到重点,郁闷之余于是返工再读再想,如此一番折腾,才算是勉强得其皮毛,还不待休息又是下周的另一番痛苦,如此在被法理学“支配”的恐惧当中度过了大半学期。

许是先前的积累慢慢开始有了成效,再加上越来越适应老师的授课方式,后来的阅读开始变得畅快了许多,韦伯、托克维尔、亨廷顿也好像不是如此难以理解,当读书报告里的思考与老师不谋而合时,心底又会漫出丝丝的甜。最后一堂课,强老师和我们重现了《理想国》中的对话,他读格劳孔我们读苏格拉底,虽然事实上我们的角色其实是反过来的,强老师告诫我们“重要的不是从事何种职业,而是在于自己灵魂朝向于哪里”,这句话是对这门课程的完美作结,也是一个长者对法律新生的恳切寄语。

我之前没有哲学类学习的背景,勉强算得上喜欢读书,不过都是不成体系的闲读。对于法理学的学习建议,只是一得之愚,若是大家觉得有可取之处,于我便是乐事一桩了。我认为法理学的学习是一个“对话”的过程,与历史上的哲人对话、与老师对话、与同学对话,最后是与自己对话。

首先,与哲人对话——阅读经典文献。法理学离不开阅读,每周都有大量的阅读任务并要完成读书报告。我的建议是“袖手于前,始得疾书于后”,读书报告只是阅读成果的表现形式,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阅读的过程探寻作者的真意,因此一定要留足时间静下心来阅读。在阅读的过程中,学会勾画重要句段、书页旁做好批注,或是赞同、或是批判、或是疑问、或是补充,都要做好标识提示自己。每读完一个部分要留出时间思考整理作者的写作逻辑,读完之后再查阅相关资料进行补充,如此一番工作做完,读书报告也成型了。

其次,与老师对话——课堂教学。强老师和凌老师两位老师都是博学且很有经验的学者,他们的课堂总是充满深度、激情洋溢,所以上课的时候一定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紧跟老师上课节奏,联系文献内容和老师的讲授,做好笔记。必要的时候可以将课堂内容录音以便课下学习,课后也可以和同学共享笔记相互补充。

再次,与同学对话——课后讨论、笔记共享。法理学设置了讨论课,这是另一个学习的重要平台,讨论课上可以多和助教、同学交流自己的看法和疑惑,这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文献,通过讨论我们也能从其他同学身上学习他们的阅读技巧,此外,对于法律人来说必备的技能——良好的口语表达和说服他人的能力——也能从中得到锻炼。期末季的时候笔记共享也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方式,集众人之所长,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完善笔记查缺补漏,另一方面也是同学间相互学习的手段。

最后,与自己对话——梳理脉络,学会提问。学习的起点和最后一着都是自觉,自觉阅读文献、自觉听课和讨论、自觉反思与整理。首先是要理解和掌握伟大思想家们的理论。遇到一个问题,要学会进行横向的联系,思考这个问题不同的思想家是如何看待和解释的,如此反复训练才能深刻理解他们的逻辑体系。更进一步,要将与他人对话的结果整合形成自己的观点,对事要有自己的看法和态度,不要失掉清明。同时,学习法理学要学会多提问。法理学这门课,提问题比找答案更重要。相比于问题而言,答案是暂时性的,只有学会提问题才能独立的看待这个世界。不同的人对同一个问题有不同的答案和解释路径,通过提问,我们可以去书里寻找答案,也可以向老师请教、与同学探讨,不断向内追寻与自己对话,从而对问题有更加深入的思考。

在我看来,法理学有两重意涵。第一重意涵,法理学是在建构一个“法的世界”;就像是孟德斯鸠所说的那样,“法是源于事物本性的必然联系”、“一切存在物都各有其法”,通过法理学,我们建构起了法律与灵魂秩序、法律与政治、法律与社会生活习俗、法律与地理科学等的联系。学习法律,我们需要用法学的眼光去看整个世界,只有当我们能够把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翻译成law,如此才叫“法网恢恢”。第二重意涵,法理学是对人灵魂结构的塑造;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将人的灵魂秩序分为三部分——理性、激情、欲望,三种成分的不同比例会产生不同的灵魂秩序与人格。法律人应当具有怎样的灵魂结构?霍姆斯、托克维尔、韦伯等都有不同的答案。霍姆斯说“一个人灵魂的欲求就是他命运的先知”,托克维尔主张法律人应当是理性的,韦伯则强调了“切事的激情”的重要性,身为法律人之一的我们每个个体又该具备怎样的特质呢?我想这就是通过法理学的教育和塑造我们应该回答的问题。

学习法理学的时光很好,让我有时间去看很多想看而没来得及看的书,去思考很多关切却束之高阁的问题,每周都在敦促自己更进一步。虽然课程之后又给我的人生添了许多无法回答的问题,但这不正好合了木心所说的“理念之余馨,一种良性的活该”吗?把事情做得好和把喜欢的事情做得好所收获到的满足感是不一样的,祝愿大家都能真的喜欢上法理学(这并不是一件难事)并收获到属于自己的满足。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六

法理学的发展方向不仅会影响整个国家法治的发展前途,而且会使受法律约束的公民对法律产生不同的认识。接下来就跟本站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关于法理学的学习。

吧!

1.重在理解。法理学的学习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法理学可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抽象的法理,也就是一般考试教材中放在最前面的那些内容;另一部分是具体的法理,即是教材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等内容。了解了法理学,便于学习其他的法律知识,而学习了其他法律知识再反过来可以验证一下法理部分讲的对不对、有没有用。如果能做到这样学习和思考,就会在法理学复习中产生兴趣,使整本教材所列的内容前后呼应、融会贯通。

2.高人指点。法学理论博大精深,对于法学专业人士常常也会感觉拿捏不准,更别说那些初来乍到的非法本零基础司考考生了。这种情况下,最大的忌讳应该是闭门造车了。想必任很多朋友捧着本法理学教材,看上几天几夜,也不见得能参透其中的要领。此时名师的指点,高人的点拨是相当有必要的。我当时就报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vip保过班,不仅法理学老师讲得精彩,其他学科名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精到的分析,都让我受益匪浅!记得扣扣是800086007,大家一定要听听看哟!

3.对选择、判断这类题型,一定要明白为什么选择这个或这几个答案,而选其他的就错。判断题要知道错在哪里、怎么改是对的,千万不要背辅导书上的答案。出题主要考察是否掌握了一般与特殊、绝对与相对的关系,分类标准与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因此,遇到一个问题有不同划分标准(如法律规范的分类、法的分类),一种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怎么样、特殊条件下是怎么样的(如违法的构成一般要求行为人有过错,但特殊侵权行为则不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一般适用中国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类知识时,需格外注意,要弄清搞懂,不能存在“差不多是”、“好像是这样”的模糊认识。

4.对分析题,注意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复习时自己可以设计若干具体说法,然后从法理学角度进行分析;答题时冷静考虑出题者的用意和角度,把与之有关的原理一一对照,从中找出合理的根据。对论述题,复习时重点在于知道有几个要点,尽量用法言法语,回答的顺序要准确,同时要对要点进行简单说明。答题时做到要点明确、解释清楚。大家不妨听一下独角兽司考网校vip保过班的。

课件。

几位老师对于论述题的答题方法和技巧有详细的分析和讲解很实用滴!

在掌握了好的复习方法的基础上,再针对法理学的重点进行学习,对难点进行理解,对易错点加以注意、避免。这样,离成功会越来越近。

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它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当今社会的主流观点是:法律是人类在人类社会生活、工作等活动中相互定立契约而产生的。

法律规定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相对来说就是自由与限制,绝大多人都是向往安定的生活,但是每个人都各有其个性、欲望,只有对那些超出某个限度的约束起来,社会整体才能得以正常运转。因此法律成了我们社会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始终将所有人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中,在这之中给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也同样限制个人的行动以维护整个国家的稳定。

为了达到安定的目的,我们就得完善我们的法律,但是法律毕竟是人来制定的,人无完人,人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可能完善。因此,为了维护法的公正性,我们就得有一个原则或是中心,让法律围绕着它,当法律出现不合理的时候就按照它来判别,这就是法的价值。

而法的价值主要有三个基本价值:第一,安定性的价值;第二,正义性的价值;第三,合目的性的价值,其又分为符合社会发展的目的与符合国家发展的目的价值。任何法律制度的确立和实施都离不开这三种价值之间的平衡,三项价值之间的冲突与博弈的结果就是让法律具有合理性。

只要在制定法律或是实施法律的时候对社会或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基本上就能制定出公正的法律和合理的判决。

但法律存的目的是什么呢?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法律可以说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规范了所有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对于违反法律的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正是这种强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法律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成是道德的底线。

所以法律永远不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我们构建想要的理想社会,所有人在规则下行事,而终极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伤害成本。如果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这将是法治路上一个最大的误区。信仰法律,并不意味着要愚忠于法律。轻判案例在国外并不罕见,法律背后有许多当事人自身无法承受的现实之重,但为何在我国却引起连番呼声原因在于,在我国司法状况并不理想的今天,民众时常难以辨别什么是法律合理的妥协,哪些又是法律不合理的让步,既然难辨真伪,还不如一网打尽来得干脆。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我们在传统观念中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束缚人的,其实不然。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是这样说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这种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们所被告知的那样,这自由并不是每个人为所欲为的自由。(因为当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时候,该人又怎能自由呢?)但是,一种处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举的那些包括对他的人身、他的行动、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财产的处分,乃是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因此,在这样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专断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够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在400前的英国说出这样精辟的话是多么的伟大啊,我们认真的理解这句话,我们可以得到新的认识。法律事实上是保护和扩大我们的自由的。没有法律的情况下,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的权利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得到公力救济的,而私力救济往往是非常危险的。法律的存在为我们得到公力救济提供了可能。法律可以使企图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人心怀忌惮,使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所以法律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我们需要法律。没有法律,我们的社会就会陷入混乱,我们的财产、安全没有保障。法律是重要的。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呢?这和我们国家的传统有关,我们国家在传统上的法律,是以刑为主,法律调整的方式是惩罚,刑罚的方式。而不是民法的方式,大量的民法上的关系是由道德来调整的。中国的法律传统是这样的,因此我们中国人讨厌和法律有关系。与法律有关系一般就是监狱、刑罚、斩首,总是没有温情的东西。

而在清朝末年,我们引进了西方的法律,我们的传统的法律体系改变了,但是我们的传统还是根深蒂固的。许多执法者也没有现代的法律意识,我们现在学习法律基础。法律知识是学习的一个重点,同时我们明白法律的意义更是重要的。所以我们了解到了法律的意义是为了保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这个是至重要的。有了对法律的目的的正确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律,更好的知道学习法律的意义。学习法律就是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避免不法侵害。

这学期的法理学课程我明白了很多,学习法律不仅仅意味着学习法律的规定,而且要法律意识的转变。我们为什么要维权,不仅仅因为经济利益。而且正义本身也是指的追求的。我们不但但生活在经济利益的世界里,我们的追求很多,有真理、效率和正义,大量的“一元钱官司”表明了我们不应当只追求金钱利益,还有更加值得我们追求的。

《法理学》是很多大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很多学生都感觉难学、难懂。其实,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以下的认识,然后再采取适当的方法:

第一,理论大多来自人们的实践总结所得。由于学生大多没有实践经历或没有从法律角度观察现实的习惯,所以,对法的理论理解有难度属于在所难免!但是,为了学习具体法律必须首先解决对法的认识论问题。而法理学恰恰是能够提供法的基本理论的学科,不开该课是法学专业知识的缺失。因此,在对学习该课的期望值上,就不能定位过高。我们老师一般开玩笑说,大一学法理就是灌灌耳音。对于学生来说,掌握基本的理论要点就可以了。其它的时间就是在课堂听听老师介绍各家的学说、课下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翻翻法律类杂志。比如我在大一的时候,就看完了毛选、马恩选、《法的精神》、很多版本的法理教材、罗素尼采等西方学者的代表作。

第二,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初学法理的人,总想弄明白每句话的内涵,总想对法律有个总体的认识。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这个愿望不大可能在大学第一学期实现的。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是由很多内容甚至领域构成的,法理学也是如此。大学第一学期所讲授到的内容只是法理学的一部分,特别是很多时候,也是极个别学者的一部分思想。能把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知识点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获,对法理的理解还要靠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来体会加深。很多学生毕业实习回来,要求学校再开专题讲座,讲授法理。就是因为他们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不是法律条文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加以解释。为此,有的大学在最后一学期课堂教学中,再开有关法理的课,如《法学进阶》。就是一个知识理论再回炉的过程,是一个加深认识的过程。

第三,勤于思考、善于应用是学习的动力。法理学的知识是理论性很强的体系,对理论最好的学习,就是不断将所学到的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去验证,得到验证的快乐就是学习的快乐。比如在看电影《秋菊打官司》后,想到国家制定的法和老百姓心目中的法之间的差别;看xx大报告,看到法治思想在其中的体现;等等。老师们在课堂讲授相关理论时,一般都会举实例说明。而学生,也可以将现实中的法律现象与理论相联系去思考。知识只有在应用中,才会发挥其价值。价值的体现,才会促使学生去主动学习、探索。

周末的阳光下,尤其是深秋的暖阳,忽然就催发了以上的文字。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七

钱钟书先生说“要想自己的作品能够收列在图书馆里,先得把图书馆安放在自己的作品里”,这句话我觉得用来形容法理学很是恰如其分。学习法理学,是与不同的思想家对话,大量的文献阅读和抓心挠肝的反复思量是必经之途。当然,我们也不必要将图书馆安放在自己的作品里,但是至少,我们应当对人类思想的地标有个初探与回溯,而老师给出的书单就是学习法理学的关键材料。

起初阅读法理学文献时,只觉艰涩难懂,能囫囵着读完就算圆满,看《一般法理学》光是梳理和记忆不同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已经让我精疲力竭,再看麦金德《历史的地理枢纽》、霍布斯《利维坦》等更是不知所云。只是在阅读过程中,偶遇经典之句,联系社会现实,慨叹哲人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抄录下来以备后用,仅此而已。等到课上老师讲解,博古通今、洋洋洒洒、指点迷津,再加上讨论课和同学交流,方有茅塞顿开之感,又觉得自己先前的阅读全没抓到重点,郁闷之余于是返工再读再想,如此一番折腾,才算是勉强得其皮毛,还不待休息又是下周的另一番痛苦,如此在被法理学“支配”的恐惧当中度过了大半学期。

许是先前的积累慢慢开始有了成效,再加上越来越适应老师的授课方式,后来的阅读开始变得畅快了许多,韦伯、托克维尔、亨廷顿也好像不是如此难以理解,当读书报告里的思考与老师不谋而合时,心底又会漫出丝丝的甜。最后一堂课,强老师和我们重现了《理想国》中的对话,他读格劳孔我们读苏格拉底,虽然事实上我们的角色其实是反过来的,强老师告诫我们“重要的不是从事何种职业,而是在于自己灵魂朝向于哪里”,这句话是对这门课程的完美作结,也是一个长者对法律新生的恳切寄语。

我之前没有哲学类学习的背景,勉强算得上喜欢读书,不过都是不成体系的闲读。对于法理学的学习建议,只是一得之愚,若是大家觉得有可取之处,于我便是乐事一桩了。我认为法理学的学习是一个“对话”的过程,与历史上的哲人对话、与老师对话、与同学对话,最后是与自己对话。

首先,与哲人对话——阅读经典文献。法理学离不开阅读,每周都有大量的阅读任务并要完成读书报告。我的建议是“袖手于前,始得疾书于后”,读书报告只是阅读成果的表现形式,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阅读的过程探寻作者的真意,因此一定要留足时间静下心来阅读。在阅读的过程中,学会勾画重要句段、书页旁做好批注,或是赞同、或是批判、或是疑问、或是补充,都要做好标识提示自己。每读完一个部分要留出时间思考整理作者的写作逻辑,读完之后再查阅相关资料进行补充,如此一番工作做完,读书报告也成型了。

其次,与老师对话——课堂教学。强老师和凌老师两位老师都是博学且很有经验的学者,他们的课堂总是充满深度、激情洋溢,所以上课的时候一定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紧跟老师上课节奏,联系文献内容和老师的讲授,做好笔记。必要的时候可以将课堂内容录音以便课下学习,课后也可以和同学共享笔记相互补充。

再次,与同学对话——课后讨论、笔记共享。法理学设置了讨论课,这是另一个学习的重要平台,讨论课上可以多和助教、同学交流自己的看法和疑惑,这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文献,通过讨论我们也能从其他同学身上学习他们的阅读技巧,此外,对于法律人来说必备的技能——良好的口语表达和说服他人的能力——也能从中得到锻炼。期末季的时候笔记共享也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方式,集众人之所长,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完善笔记查缺补漏,另一方面也是同学间相互学习的手段。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八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半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国人民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用法律武器维护人民权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环节。

“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作为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了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加强对弱动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首先自身要学法法懂法,将法律学习及运用贯彻到工作始终。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及水平,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运用法律武器切实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到侵犯。

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高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党员干部要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打铁还需自身硬”,维护公平正义首先要从自身做起,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品德修养、政治情操,要坚持公道正派、公正无私,坚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观念,坚持原则按规矩办事,自觉抵制人情风、关系网,戒行“潜规则”“乱作为”,将公平正义贯穿于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务至上,体现于为民办好每一件实事,体现亍为民服务的每一细节。民法典贯穿人民服务至上的立法原则,对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隐私权等诸多方面作了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人民安全的守护。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律至上、权由法定、依法行权的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为人民谋划、发展、推动、完成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范为人民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定政策,坚决杜绝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务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好模范,深入群众,不群众打成一片,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带头捍卫法治,依法办事,坚决树立法律权威性,保证人民的并福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九

转眼之间,我参加中央电xx开放教育法学专科《法理学》的学习已经快一学期了。

学到了什么?我不敢肯定,只是多少有一些想法……。

第一,理论大多来自人们的实践总结所得。由于学生大多没有实践经历或没有从法律角度观察现实的习惯,所以,对法的理论理解有难度属于在所难免!但是,为了学习具体法律必须首先解决对法的认识论问题。而法理学恰恰是能够提供法的基本理论的学科,不开该课是法学专业知识的缺失。因此,在对学习该课的期望值上,就不能定位过高。我们老师一般开玩笑说,大一学法理就是灌灌耳音。对于学生来说,掌握基本的理论要点就可以了。其它的时间就是在课堂听听老师介绍各家的学说、课下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翻翻法律类杂志。比如我在大一的时候,就看完了毛选、马恩选、《法的精神》、很多版本的法理教材、罗素尼采等西方学者的代表作。

第二,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初学法理的人,总想弄明白每句话的内涵,总想对法律有个总体的认识。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这个愿望不大可能在大学第一学期实现的。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是由很多内容甚至领域构成的,法理学也是如此。大学第一学期所讲授到的内容只是法理学的一部分,特别是很多时候,也是极个别学者的一部分思想。能把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知识点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获,对法理的理解还要靠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来体会加深。很多学生毕业实习回来,要求学校再开专题讲座,讲授法理。就是因为他们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不是法律条文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加以解释。为此,有的大学在最后一学期课堂教学中,再开有关法理的课,如《法学进阶》。就是一个知识理论再回炉的过程,是一个加深认识的过程。

第三,勤于思考、善于应用是学习的动力。法理学的知识是理论性很强的体系,对理论最好的学习,就是不断将所学到的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去验证,得到验证的快乐就是学习的快乐。比如在看电影《秋菊打官司》后,想到国家制定的法和老百姓心目中的法之间的差别;看十七大报告,看到法治思想在其中的体现;等等。老师们在课堂讲授相关理论时,一般都会举实例说明。而学生,也可以将现实中的法律现象与理论相联系去思考。知识只有在应用中,才会发挥其价值。价值的体现,才会促使学生去主动学习、探索。

周末的阳光下,尤其是深秋的暖阳,忽然就催发了以上的文字。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十

在第一堂课里,杨老师提出了两个命题,这成了我日后思考的主题。

第一个命题是:“法律是一门很肤浅的学科;更深刻的东西不在这里。”越深入地思考这句话,就越震撼。

在我的阅读经验里,初次阅读法学著作,都会觉得枯燥,尽是罗列堆砌,智慧的东西很少;而初次阅读文史哲的经典著作,其作品本身的思想魅力即能给人强烈的心理冲击。为什么法学著作没有这种冲击力?是因为中国法学只发展了二十余年,思想水准无法与其他绵延流长的学科相比,还是法学这门学科本身的限制?恐怕都有。

面对这个学科的特性,我们应该怎样去学习,才算真正地掌握了这门学科?我认为,法学可以分为“理论”和“实践”两块(也可以叫一虚一实),并分别采取不同的学习方法。对于“实践”一块,只要学好司法考试的内容,再辅以法院和律所的经验,就算基本掌握了,这是一种偏重技术性的学习;而对于“理论”一块,仅从现有的法律现实无法把握到它的灵魂,目前法学界所能提供的思想营养也较贫乏,因此需要在更广阔的天地里寻找一切有益于它成长的知识。

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最主要和最有力的方法,因此承载着越来越多的责任。而涉及到人的行为的研究,仅有法学的视角是不够的,还需要调动诸如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才能确保法律能充分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分析法学派虽然使法学在形势上成为了自足的学科,但是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内在联系仍是千丝万缕,无从割断,任何一个有志于从事法学研究的人认真思考之后都会认同这一点,因此我们必须坦诚面对本学科的局限,自觉地把其他学科的精华引进来充实法学本身。杨老师说:“文史哲永远是复旦的精华,政经法无法相比”,这启示了我们更应虚心地、努力地把法学这门学科扶植好。

回顾法学的历史发展,法学是逐步从伦理学、政治学里分立出来的,但我有种预感,随着法律与法治在国家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无法取代的作用,法学应该能反噬政治学伦理学,把它们的思想精华都吸收过来,成为真正的显学。但老师说法学在美国思想界只是二三流的学科,为什么这样?我想诸如人类存在的永恒困境,或社会发展前景等指向向前的问题,可能比法律更震撼人心吧。

以上是我在第一个命题的启发下,对法学学科本身的一些问题的思考。

第二个命题是:“政治才能解决问题;法律只是治国工具。”这句话道出了法律的局限和政治的魅力。

有经济学家从历史经济规律里指出,中国经济目前在世界经济的地位于大英帝国将衰落时美国的地位很像,都在做着低端产品,占据了大部分世界市场,而且成为全球能量的集聚地,当这能量爆发出来时,就能成为新的领导者。这个说法给了我一个很开心的启示:中华民族曾长期领先于世界,而清末又遭受了百年屈辱,如今在毛邓江的开创发展继承下,终于迎来了民族复兴的大好机遇,这对有五千年历史的古老文明,是个难得的安慰。中国人如果能抓住这个历史机遇,重新领导世界潮流,则能在人类文明舞台上留下骄傲的一笔,也让曾缔造辉煌中华文明的先人欣慰,对得起这古老的智慧。

我无意鼓吹民族主义,但世界的竞争,能者居之,且江山代有人才出,各国都奋起急追,做到最好,则人类的总体幸福必能大幅提高,也无愧于人类是智慧的动物。能投身于这样一个人类伟业,我觉得是很有意思的。人活着总要有个目的,这么善良的目的有什么不好呢。更何况中国目前只是有这机遇而已,要真正实现,困难重重,因此选择这种又美好又很有挑战的事业是最有意义的。

中国要实现这个愿望,最关键还是要构建一个全新的更有效的社会制度以便让集聚的能量顺畅地释放出来。所谓的社会制度,我觉得其实就是一种人类的生活方式。历史上先后出现过的真正的帝国,与其说是强力得来的,毋宁说是它展示了人类的另一种更美好的生活方式,引起各国的追随效仿,从而确立了它的全球核心地位。当我们将历史上的中国唐朝、资本主义时期的大英帝国、二战后至今的美国,与蒙古帝国、纳粹德国进行对比,我们就会承认这个观点。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要有意识地从这里着手。目前各国的社会制度里都包含着各种弊病,人类的生存方式急剧变化,人类需要创造出新的社会模式以满足人类的欲望,这点在中国尤其明显。我们若能构造出新的社会制度和治国思想以适应新的时势,就自然而然地引领全球。

历代治国者都有其特殊的使命。毛泽东以其思想和军事能力使中国重新回到大一统的传统,奠定了日后的基础;邓小平以其对发展中国经济的方法的深刻洞察,使中国乘世界东风踏上高速发展的道路,他们都在特定时期以其智慧使中国走上了正确的道路,那么下一代、下几代的治国者,他们的特殊使命又会是什么?世界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前方的路总有新的难测的问题出现,而领导人就是有能力引领民众避开前进的风险走向更美好的将来的人,民众拥护领导人是因为他们需要这种被引领至美好未来的安全感。政治的根本问题也许就是这个吧。

现代社会需要整合出一种怎样的'思想,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

成为治国者的一份子,还是负责生产一部分治国思想,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

以上是我在第二个命题的启发下,对政治的一些的思考。

从杨老师的法理学课堂上得来的这两个命题,启发我得出以上一些思想性的结论,蚌病得珠,粗陋的珠子也暂且留下它的痕迹吧;人的成长是思想的成长,前方的天地仍很广阔,我会继续思考下去。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十一

总的来说,民法理论分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

(三)客体是指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不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不同的: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特定的物,客运合同的客体是运输行为等等。可以看到,民法学是一门体系很强的学科,我们只有从宏观上把握其框架才能更好地体会细节知识,将部分置于整体之中,避免只见树木而不见森林的盲目学习态度,我想只有整体性地把握民法才能进一步完善细节。

贯穿于整部民法的一条主线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民法的精髓也在民事法律行为这一部分。《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并且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我们要想学好民法,认真学习、领会这条主线是至关重要的,只有根深才能枝繁叶茂!

虽然我们不必背诵看似枯燥的法条,但我们必须能够熟读,只有经常拿来翻阅并认真体会才能日益晓得其道理。拿合同的效力来举例吧,对合同效力的认定一直是理论和实务的重点,合同的成立一般需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否则合同不成立。例如某位教授开讲座并在讲堂外出售其著书,有意购买的人需在门口桌子上的本上填写姓名,某同学去听讲座误认为是签到本就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试问合同的效力如何?该同学并没有要购书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其在本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也不能构成合同成立。由此可见,意思表示一致是合同成立的要件,而合同只有成立了才能探讨其效力,《民法通则》第55条即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的描述: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缺少任何一条就认为合同的效力有瑕疵:

缺少(三)中所列条件则直接认定为无效。可见对于合同的效力认定只要我们能抓住并领会几个重点法条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下面我想重点拿出一个法条来,《合同法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但只要未规定办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这一条可以解决很多的难题,例如法律规定质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效力如何呢?第九条就告诉我们答案:合同有效。《物权法》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物时设立,没有交付质物质权就不设立,但质押合同是有效的。类似于《物权法》第15条,这就是著名的物权与债权相区分原则,这也解决了现实中存在的一房多卖的问题,还涉及什么是物权行为、什么是债权行为、什么是处分行为、什么是负担行为等更深的理论问题,所以我觉得在看法条的时候一定不能囫囵吞枣,要多认真思考,学会融会贯通。

民法的理念有公平、平等、促进交易、维护社会的稳定等,任何一个法条背后都有一个“故事”。例如,物权法定原则,不动产以登记簿上的登记,动产以占有作为公示方法从而产生公信力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为了保护善意取得人的利益而间接“损害”了实际物权人的利益,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而设立的制度。

在进行法律解释的时候,尤其需要法理学的知识予以补充,如采取文字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还有一点要注意,民法通常是以过错作为归责原则(除了法定的无过错归责原则的适用情况和依公平原则处理的)。这些理念性的东西我们思考或用的多了自然就会提高我们的分析能力。

图书馆和书店里会有借配套的案例教程,它往往会使我们明白法条当中一些不理解的部分,渐渐就会明白这个法条究竟是什么意思、将来会用到哪些场合,平时我们也可以去看相关的报刊杂志刊上所载的案例,这个过程我们不仅会运用民事实体法还可以使我们注意到举证责任的分配、法官判决等等,同时也是提高民法素养的不错的选择。

刚接触民法时觉得它很难,就耐着性子一遍遍地翻阅课本,尤其是总则部分,反复看仔细想,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去请教老师,慢慢就有了属于自己的方法,现在觉得民法还是挺有意思的!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最终辛普森的律师团说服了陪审团,辛普森被宣布无罪释放,但民事赔偿数额却高得惊人,为什么呢?认定标准不一样!刑事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而民事是高度盖然性,有很大的可能性就可以承担民事赔偿了,民法真的很神秘,等待着我们去潜心挖掘。以上是我在学习民法这门课程中的一点感悟,由于写作水平有限,不足之处请大家多多批评!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十二

在大一的法学专业学习中,我第一次接触到了法理学这门学科。起初,对于法理学的概念和作用并不是很了解。然而,通过学习和实践,我逐渐认识到法理学对于法学专业的重要性。法理学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方法论,使我们能够准确地解读法律条文和法律原则,而且还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思维方式,使我们能够深入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因此,深入研究和理解法理学是每一个法学专业学生必须要面对的课题。

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法理学对法学思维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理学可以帮助我们学会从系统的角度去看待法律,并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通过对法律理念、法律规则以及法律逻辑的探究,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一种整体的思维方式,使我们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和理解法律。同时,法理学通过案例分析和演绎推理的训练,还可以帮助我们培养出判断案情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因此,我认为学习和理解法理学对于培养法学思维至关重要。

第三段:法理学对法学实践的指导。

在实践环节中,法理学所教授的理念和方法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法理学的基本任务是对构成法律制度的各种法律概念、原则和规范进行分析、解释和评价。通过学习法理学,我们可以了解到法理学的核心任务是构建一个合理、公正、可行的法律体系。因此,在实际的法学实践中,我们可以基于对法理学的理解,更好地把握法律实践的方向,有效进行法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分析思路对于我们解决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也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因此,在法学实践中,法理学也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第四段:法理学在法治社会中的作用。

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门基础学科,不仅对我们个人法学研究和实践有重要的价值,同时也在法治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法理学提供了对法律文本的解释原则和方法,使法官能够准确、公正地解释法律,确保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法理学也为法律监督和审查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方法支持,保障了法律制度的实施和正确执行。在法治社会中,法理学的研究和应用不仅是实现法律的公正和正义的基础,而且也是建设和维护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第五段:展望。

在大一的法学学习中,法理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理学的学习和实践使我意识到法律不仅仅是文字的表面意义,更多的是其背后的思想和理念。通过对法理学的理解和应用,我相信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同时也为我以后的法学研究和实践铺下了坚实的基础。我将继续深入研究,不断提高法律思维和法学实践能力,为建设和发展法治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十三

段一:引言(200字)。

法理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研究法律的本质和理论基础,对于培养法学学生的理论思维和法律素养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学素养,我们组组建了一个法理学小组,共同探讨学术问题和完成作业。在这个小组中,我们不仅分享了思考和研究成果,也相互启发和提升了自己,获得了宝贵的学习经验。以下是我个人对法理学小组作业的心得体会。

段二:合作与分享(200字)。

在法理学小组中,合作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每次作业完成后,我们会相互分享答案和观点,互相检查和提出建议。通过与组员的沟通和讨论,我的思路和观点得到了更全面的展开,自己也注意到了一些自己可能忽略的问题。此外,小组成员的观点和答案的多样性也丰富了我的思维,让我意识到法理学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合作不仅让我更好地理解了法理学的知识,也提高了我的团队合作能力。

段三:批判性思维(200字)。

法理学的核心是培养批判性思维,即学会质疑和审视法律现象背后的逻辑和原因。在小组作业中,我们经常面对一些复杂或模糊的法理学问题,需要仔细思考和分析。通过与组员的讨论和辩论,我学会了更深入地思考问题,学会从不同角度审视问题,并学会据理力争地与他人展开辩论。这种批判性思维不仅适用于法理学,也能够帮助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更理性地分析问题,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段四:自主学习和研究(200字)。

小组作业的过程中,我学会了自主学习和研究的能力。在面对复杂的法理学问题时,我们不能依赖教材和课程提供的答案,需要自己去查找和阅读相关资料。通过自主学习和研究,我不仅扩展了法理学知识,也提高了自己的信息检索和分析能力。同时,通过自主学习和研究,我也培养了自律和坚持的习惯,更好地适应了法学专业的学习要求。

段五:总结与反思(200字)。

通过参与法理学小组作业,我深刻认识到法学学科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法理学不仅仅是掌握一些理论知识,更是培养批判性思维和学术研究能力的过程。在小组作业中,我学会了合作与分享,锻炼了批判性思维,培养了自主学习和研究的能力。这些学习经验和能力将对我的法学学习和未来的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同时,通过与组员的交流和讨论,我也意识到自己还有很多需要提升和学习的地方。因此,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素养。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十四

各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国家局廉政办转中央纪委通知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发出关于紧盯暑期休假期“四风”问题的《电话通知稿》,要求紧盯暑期休假期“四风”问题,做到强化监督检查、注重教育提醒、严格执纪问责。7月31日,公司纪检监察部发来《监察部函〔2018〕13号》工作联系函,要求及时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发现有关问题及时报告。为认真落实《电话通知稿》和《监察部函〔2018〕13号》工作联系函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利用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部门学习例会等有益形式认真传达学习《电话通知稿》和《监察部函〔2018〕13号》工作联系函,同时深入组织学习纪律和作风建设法规制度、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多渠道、多角度加强宣传发动,针对性开展教育提醒,广泛讲解相关政策规定,解读纪律要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养成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习惯,做到知底线、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

二、各党支部、各部门要精准把握暑期休假期“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在加强教育防范的同时,要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加强公款旅游和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和宴请、操办“两宴一酒”(升学宴、谢师宴、状元酒)作风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制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突出问题及时报告。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开展明察暗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要将紧盯暑期休假期“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作为第三季度工作重点进行分解,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进行检查考核。要严格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以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

四、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党支部、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入脑入心、化风成俗,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责任清单要求落实好相应的具体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防“四风”反弹回潮,通过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在广大干部中营造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各党支部、各部门贯彻《电话通知稿》、《监察部函〔2018〕13号》工作联系函要求及组织学习纪律和作风建设法规制度、办法规定等相关情况报告于8月25日前报纪检监察室。

特此通知。

附件2:公司纪检监察部《监察部函〔2018〕13号》工作联系函。

纪检监察室2018年8月2日。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十五

法理学是法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研究的是法律的本质、性质、价值和规范。在本学期的法理学课程中,我们小组的任务是完成一篇关于国际法中“不可抗力”原则的研究论文。通过这个小组作业,我们不仅学习到了丰富的法理学知识,还锻炼了团队合作和独立研究的能力。在整个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不少困难和挑战,但最终取得了满意的成果。在此,我将总结和分享我们小组在这个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二、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团队合作是一个小组能否高效完成任务的关键因素。在开始小组作业之前,我们首先制定了明确的分工和任务分配,并制定了详细的时间计划。每位组员都积极参与讨论,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通过团队讨论,我们共同梳理了论文的主要思路和框架。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我们互相帮助和监督,及时解决了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正是因为团队的合作和默契,我们才能够顺利地完成论文。

三、独立研究的重要性。

除了团队合作,独立研究也是完成这个小组作业的关键要素。每个组员都负责在指定的领域内进行独立的研究,并撰写一部分内容。通过独立研究,我们充分了解国际法中“不可抗力”原则的相关法律文献和案例。同时,自主学习和研究的过程也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法理学的核心概念和理论。这种独立研究的能力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们很可能需要自主研究和解决问题。

四、困难与挑战。

在完成小组作业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挑战。首先,对于法理学这门学科,我们在开始之前并没有太多的了解和掌握,因此需要在短时间内快速学习和理解相关理论和概念。其次,关于国际法中“不可抗力”原则的研究材料较为繁多,我们需要筛选并深入研究相关文献和案例。最后,论文撰写方面也需要我们结合独立研究的成果,进行逻辑思考和系统整理。这些困难和挑战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时间。

通过这个小组作业,我深刻体会到了团队合作和独立研究的重要性。团队合作使我们能够充分利用每个人的优势和特长,合理分工和协作,减轻个人负担,提高效率。独立研究使我们能够深入学习和了解法理学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在这个小组作业中,我也学会了如何有效利用资源和时间,制定合理的计划和安排。这对于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都是非常有帮助的。

总之,通过法理学小组作业,我们小组不仅增加了对法理学的理解和掌握,还形成了团队合作和独立研究的能力。这是我在法学专业学习过程中的一大收获,我相信这种团队合作和独立研究的能力将对我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我希望将来能继续深入学习法理学,不断完善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和法学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十六

第一段:引言(200字)。

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通过学习法理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分析法律规则的产生和应用。在本学期的学习中,我们小组组织了一次法理学小组作业,通过合作完成任务,我们不仅加深了对法理学的理解,还提高了团队合作能力,并获得了宝贵的学习心得。本文将分享我们小组在这次作业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团队合作的重要性(200字)。

团队合作是本次法理学小组作业的核心。在小组成员调配和协作的过程中,我们学会了互相沟通、协商、分工和合作解决问题。通过每个成员的不同角度和经验的共享,我们得以全面地理解和分析法律规则。在团队合作中,我们发现团队协作能够提高效率和质量,并增加创造性。最后,我们完成了一份富有深度和广度的作业报告。这次经历让我们更加意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并以此为基础提高了我们的法理学知识。

第三段:挑战和成长(200字)。

在这次法理学小组作业中,我们也面临了许多挑战。首先,由于团队成员选手水平不一,我们需要耐心倾听和理解彼此的观点,这对于我们的沟通和解决问题能力提出了要求。其次,法理学的概念和理论相对抽象,需要深入思考和研究,我们对理论的理解和应用也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最后,整合每个成员的意见和观点,确保团队作业的一致性和连贯性是一个不小的挑战。通过面对这些挑战,我们逐渐增长了自己的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法理学的知识。

第四段:学习到的经验(300字)。

通过这次法理学小组作业,我们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首先,我们发现与其他人合作的过程中,沟通和协商是关键。只有通过与他人的沟通和协商,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问题,并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其次,时间规划和分工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意识到时间规划的重要性,并在合理分配任务和完成目标上取得了进展。另外,积极的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鼓舞和激励团队成员,提高工作效率。最后,反思和总结也是重要的。我们在每次小组讨论后进行了反思和总结,发现并改善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通过这些经验,我们得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并进一步完善自己的学习方法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五段:结语(300字)。

通过这次法理学小组作业,我们不仅学到了法理学的知识,还提高了团队合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互相学习和支持,在团队协作中不断成长。同时,我们也明白了法理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将其中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一次的作业体验不仅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理学,也为我们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相信,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们的法理学知识和团队合作能力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学习法理学心得体会篇十七

20xx年xx月xx日,观看了董成伟、赵莉蓉两位老师的师德告,受益匪浅。两位老师是莱阳市最普通的一线农村教师,他们做得是每一位教师都能做的一些点点滴滴的小事,可是,就是这样平凡的小事,简单的.细节,他们一坚持就是近二十个春秋,这不能不让人心生佩服。对教育的挚爱,对学生的关爱,不就在点点滴滴中吗?“大味至淡,大音至静”,他们是平凡中的不平凡,简单中的不简单。

董成伟老师的报告题目是《不求人夸颜色好,只育桃李满园芳》。“倾一腔热血,育满园桃李;引万道清泉,铸人类灵魂” 是他教育生涯的真实写照。他用爱心书写自己的人生答卷,在农村这片广阔无垠的土地上留下了一串坚实的足迹。他共汇报了三个内容。

第一部分内容充满诗意和深情,题目用的一句歌词“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从一毕业写起,重述与学生朝夕相处的难忘岁月,最后写到与学生依依惜别,转到新的岗位教学。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热爱。付出何其多,收获何等丰厚!

第二部分内容“大爱无言,爱善渡万物而不鸣;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讲述的是他对贫困生关爱和帮助的事迹。他认为,“作为一名教师,就是要心有冬阳,要去做贫困生心中的冬日暖阳……与其去发些无关痛痒的牢骚,还不如默默无闻地尽自己所能,帮助几个学生,为这个光怪陆离的社会带来光明。哪怕只是一点毫末微光,却可以照亮一段角落!只要我们以实际行动去倡导正气,影响身边的人,则民族幸甚,天下幸甚!”说得多好啊!“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春天。”

第三部分内容“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部分内容让我们了解了董老师的成绩以及背后所付出的辛勤劳动。白天那么繁重的教学任务,他没有喊累,到了晚上,还要坚持完成xx字的创作,这不是一般的毅力所能为。以个人学习成长和教学经历为内容创作的长达十五万字的著作即将完稿!先后共完成了各种文字手稿三十余万字,包括一本专著,一本论文集,一本下水文集,一本灯下集,已发表各类稿件八万多字。这是多么了不起的成绩啊!而他并不满足于这些成绩,还有个最大的心愿,“就是做一个为学生而写作的人,把这本凝结着自己心血和汗水的著作完成,然后设立一个基金,用于资助那些贫寒的学生。”

赵莉蓉老师的报告《播撒一片爱心,收获无限幸福》十分令人感动和惊叹。她始终坚信“教育是爱的事业,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用自己一颗赤诚的心,关心呵护着每一个学生,做到爱生如子,得到了学生家长的充分信赖,也得到了孩子们的热爱,自己在这份信赖和热爱中也收获了人生的几多感动、几多满足和幸福,真正体验到了作为一名教师的价值和光荣。她用自己的耐心、爱心和心理学知识将一个患多动症的孩子教育成能够自理、自立的孩子;她和三个寄宿的孩子组成四口之家,同吃同住……点滴滴滴都在向我们证明,她是“将爱心播撒到每一个角落,铺满整条育人路,一路上做呵护学生的天使”,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实现着自己的职业理想。”

与两位老师相比深感羞愧。

夜阑更深时,蜷缩在被窝里,手捧一本书,想到书中寻找答案,《揭秘幸福密码》《活法》《谈人生》……可是,那里只有属于作者本人的答案;痛苦烦恼时,约朋友亲人促膝长谈,可是,外在的关爱无法拯救内心的彷徨……穷思竭虑,最终,我如那个力大无比的巨人一样,无法提起自己,只好沮丧地坐在地上,一天,两天……任凭日子如流水般从身边溜走!

了消极的现实——耽误听师德报告会。

惩戒的痛苦如一剂猛药使人醒悟:眼睛可以眺望星空,双脚必须脚踏实地。梦想、愿望再大,现实却是每天必须做好繁杂、重复甚至枯燥的工作。这时候,我才理解了稻盛和夫在《活法》中说到的“在昨天的基础上前进一毫米、一厘米都要挥洒汗水,把横亘在面前的问题一个一个地解决。与其莫名其妙地为明天烦恼,与其苦思冥想地去指定长远的计划,不如全力过好今天这一天,这才是实现理想最切实的方法。不厌其烦、默默专注于一件事情,是拼命过好今天的力量,是将今天不断持续的力量。”对,不选择捷径,一步步、一天天认真踏实地工作,在平凡中寻找不平凡,在简单中寻求不简单。

“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找到了迷雾中豁然开朗的感觉——将目标放在今天,就今天,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件事。开学之初,我制定了两个计划:一是和孩子们一起探究主题式双轨阅读教学法;二是探究轮值班长管理法。战线拉开后,如一条短短的苇席一般再没有了伸展的余地。期中复习刚刚结束,在开启下一个半学期之际,及时进行调整。

一、关于主题式双轨阅读教学法的实践探究

1.以少数学生座谈会的形式,探讨主题式双轨阅读教学法的优缺点。以学生为学习主体,改进教学和学习方法。

2.评选优秀的学生,总结好的学习方法;对落后的学生进行一加一帮扶。制定好的奖励办法,调动大多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重点培养学生的朗读、发言兴趣,提升读写兴趣。

3.在备课上再下功夫,一定做到超周备课,并做到和学生一起学习、一起探究、一起成长,真正蹲下来,不做高高在上、威严的教育者。

二、关于轮值班长管理法的实践探究

1.及时总结上周轮值班长的管理情况,以鼓励的方式促进学生在管理方面的进步。评选下周的轮值班长后,要进行岗前培训,尽量让学生学会方法,不至于手足无措,以失败而告终。

2.将优秀轮值班长的管理方法形成固定的流程,让学生有可以触摸到的方法,做到简单易行。

3.指导轮值班长做好记录,让全班学生都期待做班长,更期待以自己新的一天优秀的表现在集体中成长。

三、关于自我提升的思考

1.重读《活法》一书,重温稻盛和夫的人生哲学,学习他满怀感恩之心勤奋工作,思善行善,真挚地反省,严格地自律,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磨砺心志、提升人格,全力以赴地去做好理所当然的事情,实现活着的意义和价值。

2.用正向思维、积极心态去考虑问题、开展工作,让自己的每一天都充实而充满快乐。

3.为自己充电,再用自己微弱的力量去影响周围的人,组成真正的有力量的团队,辐射出更多的温暖。

“我就像苦苦守望在枝头的那片叶子,把名利和欲望深深的埋藏在雪里,依旧豪情满怀的走向课堂。无论是苦是累,心中始终拥有一抹冬日暖阳。虽然我渺小的如同一粒卑微的尘埃,可是却可以无悔无怨地说,我在纷繁芜杂的社会中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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